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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读报会]2010年5月25日---1948年的今天,董存瑞舍身炸敌碉堡

发布于:2022-06-12 作者:admin123 阅读:52

  1948年5月25日,解放军模范共产党员、全国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在参加解放河北隆化的战斗中,舍身炸敌碉堡,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牺牲时年仅19岁。

  52城中村改造3到5年搞定(信时A13)

  信息时报5月25日讯 广州138条需整治改造的城中村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将力争3年~5年内基本完成,其余城中村只采取综合整治的形式,并不大拆大建。昨日,广州市三旧办针对近日城中村改造中市民提到的高容积率问题做出解释,政府将严格控制容积率,在必要时将加入旧厂结合旧村改造。同时,为了控制及避免因改造而增大的老城人口压力,会将老城区80%左右改造出来的土地用于建商业楼。

一、历史上的今天董存瑞舍身炸碉堡 新韵

  事业时实为党拼,可看身后有谁跟?

  希望再无董存瑞,殊死搏杀以肉身。

  在67年前的今天,1948年5月25日 (农历四月十七),董存瑞舍身炸碉堡。

  1948年5月25日,东北解放军班长董存瑞在热河隆化战斗中舍身炸碉堡。

  董存瑞,1929年出生于河北省怀来县。13岁曾机智地掩护过被日军追捕的我党区委书记,1943年当儿童团长。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6年当班长。1946年加入我党。曾多次立功受奖,在训练中,成为全团的投弹能手和爆破能手。

  在热河隆化的战斗中,他带领爆破组连续炸毁国民党军4座炮楼、5座碉堡,连队在向隆化中学发起冲击时,被桥形暗堡火力所阻,董存瑞挺身冲到桥下,但无处安放炸药。这时总攻时间已到。他毅然托起炸药包,将其顶住桥身,拉燃民火索,炸毁暗堡,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不同政党之间用战争方式解决分歧,让千百万老百姓相互厮杀、无辜送死的事情希望永远不再发生!

二、诚心象大家推荐九州斩鞍系列小说

      毫无疑问的,喜欢九州,几乎仅仅是因为一个斩鞍。

      喜欢斩鞍,便是从那篇《秋林箭》开始。

      很难形容当时的感觉,看厌了战场上血流成河刀声如雷,忽然眼前蹦出一篇如此温情的小说,方知九州原来是可以这样写的。看九州是半路出家,说不上什么了解什么爱憎,也自知无法对诸如天驱七武辰月之征有甚迷恋,更遑论对着那些老男人大喊“小尘尘”之类,如果没有斩鞍,九州最多是打发我复读时无聊光阴的闲书吧——一如初高中的《萌芽》,看过也就看过了。

      《秋林箭》是经典,至今我仍会把它放在几乎能和《怀人》并列的高度上,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这样一个单行本如此期待,并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的买下它的原因。看过《秋林箭》之后注意了斩鞍,再看到《怀人》,彻底被征服,那样平静淡定的语言,那样从容不迫的叙述,斩鞍以一个留美华侨的身份,将中文写作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这一点上,九州其他写手至今望尘莫及。而且,不仅如此。

      从一开始斩鞍就选择了与其他人完全不同的路线,江南浩大的历史他也许无能为力,遥控恣肆的想象力他或许没有——斩鞍大概是九州所谓七天神里面最有自制力的写手了吧,于是,他选择了低视角,斩鞍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此。

      于是我们听到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斩鞍称之为“旅人”)的故事,他遭遇了战争,爱情,以及命运,看到《怀人》的结尾,眼泪早已在眼眶里徘徊,再看到《柏舟》,只能怨恨作者的狠心——可是如果有一种死亡让我们哀而不伤,四月的死就是,因为我们知道,在那以后,吟游诗人一瞬间成长了。

      而《秋林箭》作为《旅人》这个主线中青石一战的支线,其中的故事,很多却更像尚未加入野尘军时候的界明城——战争、爱情和命运,动人而又残酷,残酷而又美丽——美丽的是,斩鞍在每一个悲剧故事的背后,都留给我们希望,拥有希望,是一个值得欣慰的事情。

      而《秋林箭》作为《旅人》这个主线中青石一战的支线,它的视角比之《旅人》,放得还要更低,于是在战争之外,我们还看到单纯的少女、天真的孩童、真诚的兵士以及苦难的民生。那些王侯将相忽略的忧伤,那些刀光剑影掩埋的悲痛。越是接近我们自身,我们越是为之挂怀。

      而《秋林箭》作为《旅人》这个主线中青石一战的支线,令人赞叹的是,故事的精彩丝毫不亚于主线,更赞叹的是,那些如同邻家大哥一般的“小”人物,原来有着丝毫不输主角的坚强。博上灯的烈十死节,落花溪的一呼百应,水晶人的以死相守,乃至秋林渡上那些最卑微的纤夫,原来也可以迸发出惊人的力量。——九州是可以这么写的,奇幻是可以这么写的。

      说到底,斩鞍给我们那么多悲剧,其实骨子里都是喜剧——因为他还相信真,善,美,他还坚守希望。我所以异常尊敬斩鞍,也就是因为这:要知道在这样一个YY成风以力取人的奇幻时代,如此踏实如此质朴的写作,实在是太少了。

      这样一本小说集子,真是一块大金子!

      书名:秋林箭

      作者:斩鞍

      出版:新世界出版社

    1#8226;《博上灯》#8226;上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云起得快。不过是半袋烟的功夫,已经翻翻卷卷地推过了天顶,把近晚时分灿烂的天光都吞噬了进去。海面上几乎瞬间黯淡下来,白茫茫的尽是雾气。

      森冷的海风在动荡的舢板间打着转,戴礼庭手里的这一袋烟就总也点不起来,他用膝盖夹住橹,恼火地用力在舱板上敲打白铜烟锅。当手中的火煤再次被吹灭时,他忽然惦念起那个老躲在斗篷里的家伙来。“要是兰子咏在船上就好了。”戴礼庭认命地放下了烟枪,把双手都放在了橹把上。

      他抬头望了眼博上的灯塔,清了清嗓子,对船上的三个兵说:“都快点儿吧,收了这两笼也该回去了。”

      城守们都忙,或是趴在船边看水色,或是一把一把地收着麻索。船头收着索的那个膀大腰圆的兵听戴礼庭这么说,倒把手里的麻索给放下了。“庭哥,”他嬉皮笑脸地说,“要不说你是操的一把妇人心呢!今天谁守在博上?那是宗将军啊!说好听点儿,就是你自个儿在博上,也不见得能比那小子仔细些。”大家都笑,海虎的嘴里几时吐出过好话来。

      “那要是说难听点儿呢?”戴礼庭不动声色地问,脚在船舱里拨拉着,一伸手,从湿漉漉的舱底掏出一条半死不活的土鳗来。话虽这样问,他也知道海虎说得对,有宗继武在塔上,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海虎见机极快,看到戴礼庭波澜不惊的样子,知道没有什么好事,慌忙腾出一只手来挥舞,嘴皮子动得飞快:“庭哥你这就没涵养了,好歹你也是城守副尉,咱们燕子博的长官怎么连句真话都听不得,咱们打个赌,要是这三笼起来塔上还没亮灯,我今天晚上忌口,就当我啥都没逮着……”

      戴礼庭一挥手,那条黏糊糊的土鳗准确地穿过海虎胡乱挥舞的手臂,砸在他的脸上,笑道:“你今天逮着什么了?倒是有脸说!”

      海虎用肩膀蹭了蹭沾满黏液的腮帮子,一脸晦气地说:“庭哥你手恁黑!今天运气是不好,不过逮七个八个也还是有的。”

    戴礼庭一挥手,那条黏糊糊的土鳗准确地穿过海虎胡乱挥舞的手臂,砸在他的脸上,笑道:“你今天逮着什么了?倒是有脸说!”

      海虎用肩膀蹭了蹭沾满黏液的腮帮子,一脸晦气地说:“庭哥你手恁黑!今天运气是不好,不过逮七个八个也还是有的。”

      这一下其他两个兵也直起腰来。海虎身边那个一脸嫩相的小兵学戴礼庭的样子,伸手就想去刮海虎的后脑勺,被海虎鸡蛋大的眼珠子一瞪:“反了你啦,小谷!”谷生荣忙把手缩了回去,嘴里可不服软:“要不要脸啊!还七个八个呢……”他用脚踢了踢船舱中间的箩筐,“要不是我和沙万青,今天大家就当是出来喝海风吧!”方才在他身边看水色的沙万青高高举着胳膊,对着海虎伸出三根手指:“三个!就三个!一个太小还被我扔回海里去了。”

      海虎的脸皮纵然厚,这时候也有些挂不住,耳根都微微有些红,低下头去收那麻索,嘴里嘟嘟囔囔:“至于么,也就是差了五六个,说得这样难听。”大约是心下着恼,他手中用力大了,麻索在浪头上“啪”地敲出声响来。

      沙万青慌忙跳到他身边,一把按住他的手,急道:“轻点轻点,收得这么猛,蟹没吓跑才奇怪!你这样能抓到三两个也是走了狗屎运。”/

      那么长篇的引用文章的开头,并不是想提起大家的阅读兴趣。大概恰恰相反,我想知道看到如此长度还没有进入主题的开头,有多少人还会对故事有着兴趣。如果不是了解斩鞍的人,谁能知道这样一个平静安详的开篇,背后隐藏着多大的凶险——我说错了,即使是了解斩鞍的人,也无法想象它背后的凶险,我们最多知道:在斩鞍的笔下,没有一处安详背后,不藏着杀机。

      这也是构成悲剧的要素,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不知道是否有意,斩鞍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样的思路。所以他在每一个故事的开篇都会那么平静那么安详那么与世无争,可是每一个故事在中途都让你明白所谓的平安不过是让你一步一步走上断崖残栈的沿途风景,这时候你就只能等待斩鞍命运的判决。

      回过头来说《博上灯》,开篇打鱼的城守,和他们身边那些普通的百姓似乎没什么两样——你以后会知道他们也想自己没什么两样可是不能——其实他们就是你周围的人,或许就是你已经参军的哥哥。只有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地方留下了此后凶险的伏笔,那就是“有宗继武在塔上,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这句话,让你隐隐感到或存在的危机,但是你抓不住,危难到来之前,谁都不知道它的模样。

      就在不久之后,斩鞍又告诉我们两个字:放心。因为灯塔已经亮了,那个叫宗继武的士兵果然值得信赖。于是顺水推舟埋下第二个伏笔,这叫一个滴水不漏: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好大的雨!”戴礼庭感叹了一声,伸着脖子往博上望。其实他也知道高高的崖壁遮断了视线,从这里是看不见灯塔的。

      “副尉不用担心,”依旧裹着一身黑袍的兰子咏从昏暗的屋角走过来,一条一条地给城守们递干手巾,“多军校看见天气不好,一早就上去了。”

      “哈!”海虎笑了一声,“我就说庭哥就是瞎担心。一个宗继武加上一个多洛溪,除非是今天夜里下刀子,要不然怎么可能出事儿。”

      戴礼庭接过兰子咏递来的手巾擦了把脸:“那倒是,他们两个倒是比你十个八个加起来……”他顿了顿,改口,“比咱们十个八个加起来都让人放心。”

      屋里“轰”地炸起一片笑声,人人都明白戴礼庭这是意有所指了。/

      杀人如草不闻声。现在的笑,原来不过是血泣之前最后的放纵。

      然后自然地说到为何宗继武和多洛溪为何让人如此放心——原来是两个格格不入的人。宗继武之于燕子博上诸城守,做个不算十分恰当的比较,有些像《士兵突击》里许三多之于五班。规矩是死,人是活的,这道理许三多到最后没明白,宗继武到最后也没明白,不明白也好,否则哪里还有什么博上航灯?多洛溪是“脑子有问题”,这话是一点不假,但是如果没有这么一个有问题的脑子,哪里还有什么博上航灯?——当然,这都是看到后来才会明白的事情了。

      吃蟹的时候,故事的背景逐渐清晰——还是青石之战,在江南的缥缈录背后,斩鞍一手托起的半面历史。不同的是,江南或许要写一个百年,斩鞍只需要写一个百日,所以他才会注意到这像野兵一样的燕子博城守,所以他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告诉我们,那些小人物原来是有着多么简单愉快的日子。

      随着谷生荣送蟹上博,大战前最后的铺垫宣告完成: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今夜的雨势不同寻常,南暮山溪流汇聚,水势浩大,一路冲下来。湍急的溪水不断冲刷着路边的水道,转折的地方声音尤其响亮,几乎有些山洪的味道。昏暗的风灯只能照亮脚边的水道,里面奔涌着黄黑的泥浆,看不出深浅,肮肮脏脏地直往山下冲。这一股山水下来,一时就不见和缓。谷生荣看着夹杂着树枝草叶的泥浆顺着脚边哗哗往下流,心中打鼓,生怕上面的路叫水给没了。

      过了转角,他探出头去往上望,已经可以看见灯塔的塔尖,一团耀眼的金色光辉在博上闪耀,看得人心中发暖。他心中顿时一定:原来已经走了一半!才松了一口气,脚下忽然一软,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一条腿就冰凉一片,身子直往溪水中歪去。这一变故起得仓促,那支长枪在惊慌间竟然失手,再没有什么可以支撑的。谷生荣两眼一闭,那冰凉的感觉瞬间窜上了咽喉,整颗心都空空荡荡的。水道倒是不深,就算漫出来也不过淹到大腿,可是水流那么急,这一跤摔倒哪里还站得起来,只怕稀里糊涂就给淹死在这溪沟里面。

      咬牙等了一刻,脸上居然还是温的,睁眼一看,脸离水面不到一肘的距离。他半个身子都在水里,被水冲得晃晃悠悠,偏偏被什么东西拉着,没有栽进水里去去。原来转角处的水冲得狠了,把山路下面掏出一个坑来。谷生荣就是一脚踩进坑里才失去平衡。这坑怕有半人深,掉进去真能把他给淹死,好在身后的背篓既长且大,顶在一边的巨石上卡住了。

      谷生荣长出了一口气,挣扎着爬出来,贴着路边远远坐下,只觉得浑身酸软,再也走不动一步。望着博上那白茫茫的灯光,他忍不住又是悲愤又是心酸,坐着坐着居然放声大哭起来。

      一座塔,七个兵,每日看来看去连彼此脸上几条褶子都清楚,饭前酒后差不多每个人把前世今生都说了几十遍。可是有一条,若不是自己要说,城守们谁也不会去刻意打听。在宛州愿意当兵的,多半都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在青石做城守就尤其如此。

      谷生荣提过:他原来在和镇的鱼行里做掌秤,也算是个不错的活儿,谁知道得罪了小人,在和镇呆不下去,只好一路向北,最后来到青石城落脚。这过程说得含糊,从和镇到青石城,穿越了整个宛州,谷生荣这样能写会算的人物,最后要来做私兵,傻子也知道其中蹊跷不少。他既不肯吐实,人也懒得问他。

      只是谁也不曾想过,驻守在燕子博的七个人里面,只有谷生荣一个是手上有人命的。就算是戴礼庭这样的老兵,也不过是小打小闹地对付过山贼水盗,谷生荣这样懦弱的性子,谁能相信他居然杀过不止一个人?当年谷生荣他爹因为治病欠了一屁股债,自己撒手归天,他娘又被债主逼得上了吊。谷生荣一口气堵在喉间,夜里锁了债主家的房门,一把火烧掉了一门六口。

      杀人以后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浑不吝,觉得杀过人了什么都不过如此,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还有一种就是心虚——杀人时不过是血气之勇,事情过了还一遍一遍地想,总觉得到处都不对,似乎身后的影子都是别有居心的。谷生荣显然是后一种。他原本生性懦弱,年复一年自己吓自己,越发变得杯弓蛇影,是实实在在变成真胆小了。他也觉得挺苦恼,无论如何,那么大的男人怕一只老鼠都是说不过去的。可胆小也没有办法,即便是一只突然出现的老鼠也能让他手足冰凉浑身麻痹,根本控制不住。

      在宛州当兵是太平兵。青石城守军饷极低,还不如一般的野兵,他也不计较,就是图个避祸安心。来到燕子博,别人多有怨言,谷生荣倒很是满意——这样的太平日子过着,心里的阴影冒出来的机会就少得多。哪里知道居然还有这样险恶的活儿交到他手里。

      本来,晚上走这样的山路就几乎耗尽了他的勇气,而生死悬于一线的那一跤彻底把最后一点点的忍耐都甩到这茫茫的夜色中去了。

      谷生荣扯着嗓子哭了一阵子,嘴里还不干不净地把海虎、宗继武这干人都骂了几遍,心思渐渐清明。博上灯依然白炽耀眼,可他知道今天晚上他再不可能走上去。他慢慢止住呜咽,伸手在背篓里摸了摸,兰子咏包得仔细,那些青蟹还是热乎乎的。谷生荣把那些青蟹一只一只掏出来,和咒骂一起丢入湍急的溪流里面去。“让你们吃!”他恨恨地说,“吃个屁!”当最后一只青蟹被肮脏的泥浆吞没,他的手也暖和起来。毫无疑问,这些螃蟹会被山溪冲到它们的老家去,而现在,谷生荣空空如也的背篓告诉他:已经可以回营房了。至于以后的事情,现在他也想不了了。/

      怕黑的谷生荣,胆小如鼠的谷生荣,自私的谷生荣,如果这就是全部,哪里还有什么博上航灯?

      不止是没有把蟹送到博上,也没有把警笛送到,也没有把关注的目光送到,谷生荣逃避了责任,这一次逃避,他用什么偿还?

      接近中午,海虎把众人惊醒:航灯灭了。

      多洛溪被烧成焦黑的尸体,宗继武插满羽箭的血身,一夜之间两个城守殒命,青石的战火终于还是烧到了博上,除了多洛溪,谁都没有想到。

      不对,还有一个人是曾经想过的,那个凝聚失败的丑陋的没有生气的魅,却有着异常好听的姓名,不知道这是不是斩鞍的恶作剧——兰子咏。

    1#8226;《博上灯》#8226;下

      找到老朋友辎兵罗麻子,经历一次不大的战斗,敌人却是鼎鼎大名的赤旅,问题降临:剩下的六个人怎么办?

      怪不得戴礼庭和海虎,六个几乎没有打过仗的半吊子士兵,对上百余精锐赤旅,“不是守不守的事儿,而是守不守得住的事儿”。就在副尉下令撤退的时候,那个丑陋的魅终于开口,说出了他这一辈子最长的一段话。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城守们松了一口气,正要起身,却听见兰子咏坚决地说:“走不得。”这一下众人都愣住了,兰子咏以往是最不肯拿主意的人,谁说什么他都说好,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居然会站出来反对。

      戴礼庭心中沉了一下,问道:“怎么走不得?”

      兰子咏说:“若是走了,这灯塔怎么办?”

      海虎怒道:“什么怎么办?咱们在博上呆了那么久,日日点这航灯,从来不曾刮过一块指甲盖大的鲸脂去点油灯,对得起他们了吧?一桶鲸脂要二十个金铢,我攒十年的饷钱也不过买一桶,难道要我为这点钱给青石城里哪个老爷的怪主意卖命么?”

      兰子咏摇头说:“不对!咱们守这燕子博的航灯,不是为着每个月那么点饷钱黄黍,也不是为着哪位老爷的奇思怪想,是为着海上的行船人的性命。今天还要添一条,为着青石城里十万人能吃饱肚子,为着他们能守住青石不叫燮狗横行!”

      戴礼庭深深凝望着兰子咏,右手握住了刀柄:“兰子咏,你是什么人?”

      兰子咏淡然道:“我是青石城守,驻扎在燕子博,守塔有责。”

      戴礼庭手腕轻轻一抖,腰刀出鞘:“以前呢?我知道你有古怪,你到底是什么人?”

      兰子咏伸出手去,轻轻一弹戴礼庭的刀锋,“嗡”的一声清吟。他那张丑怪的脸皱了皱,算是一笑:“戴副尉,你想问这句话大概很久了。我也不瞒你,我原在扶风营中,来到燕子博就是为了今天。”/

      扶风营的兵,哪一个不是热血男儿呢,就算一个失败的魅,他也有着扶风营的骨头。而更重要的还不在与此。更重要的是什么?是做客宛州的魅,早已把这片土地当成了自己的家园!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兰子咏接着说:“我说走不得,大家想走,我当然也拦不住。你们若是都走了,便只有我一个,也要留在这里守塔的。”他声音渐渐低沉,“只是我一个人,当然就没有什么机会能守住上博的路了。你们大概想,兰子咏是一个魅,想法自然不同。其实这事上哪里有不同,我也不是愿意去死的。不过,活在这世上,有些东西比死生还要大。我从宁州来,在东陆颠沛流离了十来年,最后才在宛州安顿下来。”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住,身子微微发颤,过了一阵子才说,“我知道大家都苦,说这话你们只怕心里念叨,不过宛州真是好地方,这道理……只怕土生土长的宛州人要等丢了家园才知道。”/

      兰子咏的语气真诚,城守们一时都有些感触。平心而论,谁也不希望燮军攻克青石探取宛州,就算这地方诸多不平,也还是好过诸侯国连年烽火朝不保夕。宁为太平犬,莫做乱世人,城守们这样底层的人物最明白这意思。

      “烂疙瘩你也把我们瞧得小了,”海虎说,“弟兄们都是一条烂命,也不是赌不起。不过我们守了一时又能怎么的?要我说这边的赤旅就是贪小便宜才孤军深入,燮军二十万大军真要动起来,一个指头也把我们给碾碎了。我海虎不是贪生怕死,可是白白送死的事情我是不做的。”

      “没有无谓的牺牲,没有无代价的逃跑。”兰子咏语气平和,话锋可是尖锐得很,“若是有航灯指引能多放过一条船去,青石城里就能多坚持几天。燮军二十万人马,你道他们几天要消耗多少给养?”他又咧了咧嘴,环视一圈,“我们当然不能决定青石存亡,无非是对自己有个交待。我来了燕子博那么久,还没说过这么多话。”

      活在这世上,有些东西比死生还要大!不是什么誓言什么爱情什么光辉,兰子咏说的实在,他要守护的其实就是一个字:“美”!这样一长串话说下来,便是铁打的心也会为之动色,何况燕子博的城守,内心最深处里都是大好男儿!

      沙万青留下了,第二个表态的,竟是那个没完成任务的胆小鬼谷生荣。“怕不怕,人总是要死的。”看破了生死之后,人原来是可以如此平静的,先前的不停逃避,现在看来却是何必。谷生荣为自己找了个好地方,赎他自己之前的罪。

      终究是都留下了。八个人,一个也没有落在后面。还记得宗继武和多洛溪的死么?像两个烈士,他们没有放弃,其余的六个人,也一个都不会放弃。

      斩鞍终究是斩鞍,在他的笔下,没有一个人是懦夫,没有一个人是恶人,没有一个人不可以成为英雄。

      再次点起航灯,或许城守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已经存了死志。

      第一个是沙万青,然后是海虎等同于自杀的攻击,当年曾经感动过的董存瑞炸碉堡,在燕子博这里被重新诠释——不要不相信烈士!

      写到谷生荣死后,故事戛然而止: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第一桶油在木筏子搭上沟沿的时候倾倒下去。已经黯淡了的火焰顿时窜高了一大截。这一下谷生荣成了众矢之的,再也没有弓箭手理会戴礼庭、兰子咏。谷生荣的动作出人意料的敏捷,在箭雨里成功推下第二个油桶,只是在跑向第三个油桶的时候呆了一呆,火光掩映下,能看见他背上多了一条细细的影子。

      戴礼庭的双臂已经肿了,再也拉不动弓弦,他看到谷生荣身上的那种细细的影子越来越多,眼睛忽然一热——他已经想不起上次是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感觉了。/

      这就是那个谷生荣,看他大声哭泣着咒骂着把蟹扔进雨水的时候,谁曾想过他会拥有一个如此英雄般的死亡?一样是死于乱箭,原来谷生荣和宗继武,本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因为他们都守护着这片土地。

      兰子咏用雾笛吹响最后的呐喊,路过的航船只看到航灯亮着,他们根本无从知道这灯光的后面是什么。

      灯光是一直亮着的,这不就够了么?

      后来,在杂志上看不到的,斩鞍为这篇小说写了尾声,看得出来斩鞍想要告诉我们什么,他是那么急切,甚至顾不得艺术了。现在,用他的尾声结尾,再也合适不过。

    引用:

    作者: 《博上灯》

      /但是航灯不灭,又能如何?

      燮军没有再次攻击灯塔,倒是后方改变了主意。第三批来自淮安的粮船在坏水河口掉头南返,那时候,燕子博上的灯火还是亮的。

      那时候,守在博上的戴礼庭和扶风营战士们是如何绝望地大声嘶吼,就好像船上的人能听见他们的声音。他们心里清楚,青石陷落了,因为别人总是不可以指望的。/

      可那些人,那些他们以为可以依靠的人是怎么样变成“别人”的呢?戴礼庭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他知道的是,和他一起守在燕子博的这些弟兄,也可以变成不能指望的“别人”。但是他们没有,一个都没有。这就够了!

      戴礼庭默默地用单手打开食盒,取出一壶酒来。山路颠簸,一壶酒洒出来快一半。他掂了掂剩下的一半,递给宗思青。宗思青郑重地把酒壶举过头顶,一杯一杯地斟满,洒在白石的塔基上。洒过七杯,他转向深沟的方向,又洒了一杯,那是给宗继武的。

      博上的风这样大,他的心里却是火热一片。他知道戴礼庭为什么带他到这里来,并不仅仅是为了祭奠他的兄长和那些与宗继武一起战斗的人。戴礼庭想让他明白的,他都明白,但只有在这个地方,那些道理才变得这样的振聋发聩:即使这世上有那么多的不公和背弃,也还是有着这样的一些人,他们也许平凡而渺小,却始终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用生命实践着他们的使命。只要相信这一点,他就能很好地活下去,比淮安天启那些锦衣玉食的人活得更真实更痛快!

      相信这一点的人,还有很多。

    2#8226;《水晶劫》#8226;上

      我曾断言每一部小说均有言情,只是在斩鞍这里,爱情占的分量也是重了一些吧,《怀人》、《秋林箭》以及我現在要说的这篇《水晶劫》,爱情几乎成了线索甚至说夸张一些是纲领,不得不令人去猜测斩鞍这个同志到底有着怎样美好的青春。

      《水晶劫》,如果用最简单的词组作归纳,几乎就是四个大字:“三角恋爱”,呵呵,如果仅仅是这样,斩鞍也就不是斩鞍了改叫琼瑶算了。青石之战是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如果单看(可能存在的)史书,短短“路牵机投敌”几个字能说的出什么?于是就有了《水晶劫》,告诉我们史书上不会记载的,战场背后的故事。

      一如既往的平淡开篇,这样的平淡一直持续了一半的篇幅。痴心的采晶人宣井童,烂漫的守潭少女风盈袖,如果没有战争,没有路牵机,他们的“爱情”会何去何从?事实是,即使没有战争又能怎样,采晶人的宁静生活已经被外来经济打破了,不过就是宣井童,宣井童眷恋着守潭的少女,他不想走,而已。

      痴情到每个月仅仅两次的见面都能使他甘之如饴,痴情到丝毫不在意村民对守潭人的隔阂,痴情到记得住对方自己都已经忘却的关怀,这样一个男子,或许他所欠缺的,仅仅是勇气。

      而这一点,路牵机一点也不欠缺。

      路牵机的出现正式揭开了故事的大幕,而这出现本身的揭开,也多少有些戏剧色彩——宣井童自喜而忧的转折,是如此的突兀;而风盈袖从天真转向悲伤,也是如此。

    引用:

    作者: 《水晶劫》

      /看了那么多次绘影的变身,宣井童每次都还是会被这美丽的变幻震撼。绘影并不总是变成风盈袖的模样,她握着阿袖的双手倾听,然后她又会变成阿袖故事里面种种角色,有时候是只小兔子,有时候是满脸皱纹的老守潭人阿袖的爷爷,有时候甚至是一起来的采晶人。守潭人的心思是透明的,他们没有办法在绘影面前隐藏任何的秘密,所有开心的烦恼的事情都会被绘影一一展现。鲍树生说单是这一点就让山上坳的许多人觉得恐惧,很多事情都是留在心里的好。宣井童听说过,以前绘影曾经变成过一只巨大而恐怖的怪兽,让守在潭边的采晶人都吓得尿了裤子。不过这对于宣井童来说倒不是最可怕的事情。他每次拾菇都要凝视一会儿绘影的变幻,可是它实在变得太快,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不是曾经出现在阿袖的面前。有时候他是那样渴望看见这一刻,有时候却又极度惧怕这情形的来临。

      不管变成什么,这都不是绘影,只是绘影身体很小很小的一个部分。可是宣井童知道的绘影就是这个透明的女孩子,她先是梳着一对小小的双丫髻,满脸的稚气,后来就扎着粗大的麻花辫子一身短打扮,现在的绘影是披散了长发秀拔了身材的,只是面颊上那一对深深的酒窝始终不变。她会听阿袖说什么呢?忽然间,宣井童觉得自己被排山倒海的妒忌所吞没。若是可以让他站在阿袖的面前握着她的双手倾听,宣井童觉得自己可以放弃整个世界。

      “啵”的一声,宣井童猛醒了过来。就在方才出神的时候,已经有一个晶菇分生了,亮晶晶的子菇跳了出来,转眼就消失在千丈水的水幕里。其余的几个晶菇头上都是胀鼓鼓的,眼看也要分生。宣井童抽出那柄磨了一个早上的小刀来,一滴圆滚滚的水珠在雪亮的刀锋走了一遭还是站立不住,滑落了下去。就在那水珠滑落的时候,宣井童伸展开手臂,穿着芒鞋的双足飞速地在湿淋淋的岩壁上移动,薄薄的刀锋毫无滞阻地在那一朵朵的晶菇头顶跳跃。

      一朵,两朵,三朵……刚冒出头的子菇还没有来得及收拢伞柄就被切断,带着亮晶晶的粘液下落,不偏不倚正好落入宣井童抄过的网袋中。整整七朵。宣井童紧紧抓住石壁,收住了正从崖壁上飞离的身躯,喘了一口大气,脑门上这才冒出汗来。虽然还是逃了一朵,成绩总算不坏,宣井童回忆着自己方才行云流水的动作,不免也有一些得意。

      定了定神,他探出头去又往潭边看,不知道这时候绘影又变成了什么模样?似乎有着什么预兆,他的视线才转离山崖,一颗心忽然冷冷地收紧了。

      还是那个衣袖飘飘的少女。因为绘影背对着崖壁,宣井童看不见她的表情,可是绘影动也不动的样子让他心慌。

      绘影又开始变了,它变得更高,更大。俏丽的溜肩变得宽阔,修长的双腿愈发挺拔,它的背后斜插了一柄长刀,满身的甲胄似乎叮当作响。宣井童觉得那背影依稀有些面熟,却一时没有想起来。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悄悄滋生,宣井童知道那是不好的东西。

      如果心是一根弦,宣井童就清楚地听见它崩断的声音。并不是在绘影变化成武士的那个时刻,甚至也不是风盈袖失声惊叫的时刻。“嚓”,清脆的一声,就是这样。在宣井童看见风盈袖双颊飞红,捂着脸扭过头去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心从胸腔里掉了出来,不知道去向何处了。

      “路大哥!”风盈袖尖叫着后退了几步。

      “路牵机……”宣井童迷迷糊糊地想起了这个名字,却总也想不起他的面容。他是谁啊?宣井童用力想着,可是只能看见崩坏的画面。/

      路牵机就这样出场了,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投影,是风盈袖心里的路大哥——风盈袖自己或许也知道,就算绘影能看穿她的心事,那终究只是一个投影,而路牵机本人,不止如此。

      带着任务上山的路牵机,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这个任务竟会如此改变他的一生——影响到他的爱情,影响到他的信念,影响到青石战事,影响到他后半生的心事纠结。就在他决定从那个守潭少女身上寻找他要寻找的秘密时,那个心思缜密城府深沉的路牵机开始变了。

      原来爱情就是有这样的能力。

      公务还是私情,路牵机本人也搞不明白,他毕竟不是项空月,那洞明透彻一尘不染的气质他学不来,有些时候他甚至表现的比索隐还要年轻——比如他高傲的享受着来自无知山民的敬畏,再比如,他对风盈袖的过分——如果这仅仅是公务,不得不说一句“过分”——的照顾。就在他与风盈袖共同骑在那匹“筱”字宝马上在村里故意肆意驱驰的时候,他征服了这个少女,却同时也被这个少女征服——不过后者,要到很晚的时候他才能意识到。

      所以可怜了宣井童,他没有路牵机的勇气,即使他有这勇气,他也没有令那些无知山民折服的气魄,活在乱世,作一个普通人是多么无奈的事情,甚至连爱情,也没有机会去享受。《水晶劫》是个悲剧,这悲剧在路牵机身上有,在风盈袖身上有,在一万个山民的身上都有,而在宣井童的身上,尤为悲切。

      然后路牵机走了,带走了他想要的情报,那个令他后来背上万千骂名的关键情报。作为一个战时的军人,他能留下什么呢,只有一个甚至都称不上承诺的承诺:“仗打完了,我便再来看你。”——一直到离别,路牵机也没有把自己许诺给风盈袖,也许是因为不敢,也许是因为不能。

      于是,风盈袖日渐消瘦。所谓“为伊消得人憔悴”,就是这样吧。可是不要忘了,消瘦的不只是风盈袖一个。风盈袖再次看到宣井童,说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阿童哥,你可瘦了好多。”这样的话从这样状态的少女嘴里说出,谁不会心疼啊?

      被山民排斥且畏惧着的守潭少女风盈袖,她的心里是永远先想到别人的吧?

      上半部的最后,宣井童的落寞:

    引用:

    作者: 《水晶劫》

      /晶是好晶,掌心里的叶子剔透夺目,紫得媚人。风盈袖静静地凝视着那紫晶,缓缓开口:“阿童哥,你对我好,我怎么不知道?有时候啊,我也想,要是我能……”她脸红了红,斟酌了一下用词,“能……能喜欢上阿童哥,那我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爷爷对我说,绘影就算有坏运气,可是我们祖祖辈辈都过得开心呢!只要想好好过就行。”她停了下来。

      宣井童站在那里,一字一字地听,想要把每个字都记到心里去。

      “阿童哥,其实我一直都是喜欢你的。村里只有你真正不嫌弃我,事事宠着我由着我,我从来都记得。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得又快活又放心。天气好的时候,我也常常看着你在屋顶上翻晒奶酪,心里觉得特别踏实。可是,”风盈袖接着说,“这种喜欢跟那种喜欢又不一样,阿童哥你知道么?”她也不等宣井童回答,自顾自地往下说,“我原来是不知道的。自从路大哥来了,我才知道原来想念一个人可以是这个样子。路大哥是了不起的人物,可他到山上坳来只是为了打探响水潭的情形,那是因为青石城要打仗了。他对我好只是因为他需要进响水潭,事情一完他就走了。他的责任比我能想像的都大,不会留在这个地方。可是我就是惦记他,时时刻刻都想着他,再没有别的念头。要是那个时候他肯带我走,我大概会把绘影都放在一边的。你懂吗?”

      如果半个月前宣井童还不能明白风盈袖的感受,这时候他可是再了解不过了。他想说“我懂”,可是风盈袖的话刺得他心里痛得发麻,哪里说得出话来。

      风盈袖望着连绵的群山,叹了口气:“阿童哥,这都是注定的。我这样喜欢路大哥,可是我也喜欢你宠着我疼着我。要是你对我不好了,我的心里会很难过。这是不对的,我心里明白,可是我总也不愿意和你说清楚。”她望了一眼宣井童,“阿童哥,你要是我亲哥该有多好?可是这样的话我也不敢跟你说,因为你一定会更加不开心……所以,最后你们都走了,那也是应该的。”

      听见风盈袖说到“亲哥”的时候,宣井童觉得自己像是挨了一闷棍,可是挺一挺胸,他又站得直直的:“阿袖,路牵机是外面的人,他的眼界固然和我们的不一样,可是有你这样好的人,又有什么不可以放弃的?我这次就要去青石了,见到他我要跟他说。”

      听他说得认真,风盈袖忍不住微笑摇头:“我知道你当我是宝,可不是人人都是这样的……”

      宣井童顿了一下,大声说:“阿袖,只要你愿意,我总是会好好待你的。”

      风盈袖抬起头,眼波如水,她伸出手来轻轻抚摸宣井童的脸庞,那神情又是感动又是悲伤,好一阵才说:“阿童哥,我知道的。你好好的!不要惦记我。”

      山上坳再没有人采晶,供养守潭人的规矩就岌岌可危。宣井童这里也没有什么余粮,只得带了四架奶酪、晶菇打算去青石卖了换成粮食,托鲍树生他们带回来。想来想去,不放心的事情还多,只是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多说的余地。宣井童咬咬牙,不再去看风盈袖,赶着大角往栈道上走。

      走出几百步远回头张望,只见风盈袖红色的裙裾在山风里激烈地舞动着,挥着手正冲他大喊,隔得远了听不清楚,大概就是“小心”之类。他心头一热,双手在嘴前卷了一个喇叭筒,用力喊:“到了青石我就去找他!”四头大角被他吓了一跳,撒开蹄子往前跑,栈道上都是叮叮当当的铃铛声。

      山风呼啸,也不知道风盈袖听见了没有。/

      都是一样的人,只不过一个得到了而不知,一个没有得到。宣井童的心里会有多痛,可是他还是想要成全自己所爱的人与另一个陌生人的爱情,离别前最后一句话,竟是“到了青石我就去找路牵机”——多么可怜可爱的男子!

      命运的转盘转动了,宣井童想要守护的,路牵机想要守护的,青石会如何?山上坳会如何?风盈袖会如何?

    2#8226;《水晶劫》#8226;下

      宣井童为何离开,生存的压力或许仅仅是借口,不知道在他木讷的背后,是否有着逃避风盈袖的打算。他想过“我留下来陪你”,如果没有路牵机,这句话会不会说出口呢?

      镜头回到路牵机身上,作为使者,他向姬野带去了青石的宣言。又是一次示威,不过这次示威,在姬野手下那威武的铁浮屠面前,多少有些青涩。路牵机第一次看到铁浮屠,只有震撼可以形容他的感受,当他第二次看到铁浮屠的时候,变成了绝望之后的执着。那时他会冷冷的说道:“还不曾领教过天驱铁浮屠”,然后举刀向他们冲来。

       姬野的杀招出手——这杀招带来的胜利其实会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大。对界明城出了道难题的同时,他也向路牵机出了类似的难题,不过前者只是信念,后者却有爱情。

      被姬野掠来的一万山民,风盈袖就在其中!

      就在路牵机陷入困扰的时候,有人已经抢在他的前面。——大男孩索隐一如既往的率直,甚至几乎破坏了鹰旗军与青石的团结。可是索隐没有错啊,当年九原易帜,正是因为界明城等人认为姬野背离了天驱的信念,可是如果坐视这一万山民惨死城外而不顾,鹰旗军所守护的信念又是什么?

      到底还是如城主筱千夏所说,十万大过一万么——如果单单是数学题那么简单,路牵机何必最后落得如此。

      在路牵机心里,到底还是有一个“一”,是要大过这“一万”乃至“十万”的。

      这么想的人,路牵机并不是唯一一个。所以宣井童终于找到了路牵机,为了同一个女人,两个人成为战友。讽刺的是路牵机出城时,对骆七笙说的那句“铁甲依然在”,大概是他这一生最后一句“铁甲依然在”了。

      于是他见到了风盈袖。

    引用:

    作者: 《水晶劫》

      /路牵机勒住战马,那个娇俏的红色身影正立在篝火之前。篝火明灭,映出她脸上一道一道晶莹的泪痕。他推起了头盔上的面具,心头滚烫。就在跃出城门那一刹那,他才忽然明白,原来风盈袖在他心里的位置是这样的深,他还以为可以用职责和距离去阻隔,可是稍一掸拂,那双笑吟吟的眼睛就把身前的林林总总都埋葬了。他翻身下马,风盈袖的红裙好像火焰一样地飘了过来。这样的环境中,她的红裙居然还是这样一尘不染。/

      风盈袖早已经扎下了根,只是路牵机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心啊。

      在路牵机与风盈袖相会的时候,宣井童再也不能看下去,他早就明白,自己没有希望的。可是就算没有希望又能如何,他还是给自己立下了誓,所以路牵机回城,他却是留下了。

      路牵机回城的时候依然留下了一句承诺,这次的承诺更像一个承诺了,可是比起那句“我会回来看你”,这次的承诺更加难以实现:“明天,最多后天,我一定把这些山民带出去,就算不能进青石,一定也是活路。”路牵机这次真的给自己立了誓言,因为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天驱的信念和平常的爱情,就是这两样东西,路牵机拼了一死也要完成它!此后的路牵机,再也没有半点城府——一如那时的索隐,或者界明城,或者宣井童。

      有这样的信念的,在鹰旗军中并不少。骆七笙送给路牵机的三十一位骑士,见证了路牵机的执着。想必骆七笙本人在此后也会为此决定深感痛苦,如果没有放路牵机出去,还会不会有此后的变故?要知道就是骆七笙,在此战之后成了暗杀路牵机行动的首领——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啊!

      斩鞍在绝望降临之前给我们看到了希望——崔罗石拿下了砚山渡,甚至界明城亲自出城带领四个骑兵狙击铁浮屠——可是仅仅四个骑兵!铁浮屠涌向山民的时候,路牵机的三十一个和界明城的四个,能够做得了什么?

      面对路牵机的恳求,筱千夏终于翻脸——城门开不得,这个结果其实我们早就料到了,还是那个十万大于一万的道理,筱千夏本没有错。就是因为筱千夏没有错,我们甚至连恨的对象都找不到,便只能无奈的看着悲剧降临到山民头上——那些自相践踏的人流之中,宣井童在守护着风盈袖,面对铁浮屠,路牵机的三十一个骑士、界明城的四个骑士、加上一个宣井童,能够做得了什么?

      宣井童的绝望与路牵机的绝望几乎是在同时。

    引用:

    作者: 《水晶劫》

      /马蹄声越来越近,哭喊声也越发嘹亮。路牵机面如死灰,知道没有余地,站起身跳上战马。他心中激愤,再没有一丝疲倦伤痛的意思。乌骓在城门下耀武扬威地走了一个圈子,被他勒住。他手里的长枪遥遥指着筱千夏:“筱千夏,你记住!若是我能留下命来,必然叫你偿还今日的血债!”枪尖在空中划过了一个圈子,指向砚山渡的方向,“小可,你带他们继续走。”

      路牵机与筱千夏隔空交谈,人人听得清楚。小可也知道没有幸存的道理,脸上悲愤莫名,沉声应道:“是。路统领您……”

      路牵机淡然一笑,冷冷地说:“还不曾领教过天驱铁浮屠。”

      宣井童孤零零地站在狼藉一片的原野上,那袭红色的衣裙就在他身前,混杂在支离破碎的尸体中间,被踩得看不出本来颜色。面前是铁浮屠,背后是山民,人人都在狂奔,宣井童却痴痴站在那里不动,手里薄薄的采晶刀锋上兀自挂着一滴鲜血。短短一瞬间,他杀死了四个从风盈袖身上踩过去的山民,却还是没有来得及挡住更多。/

      路牵机立下的誓,宣井童立下的誓,那个欢乐的歌唱的红裙少女,就这样无情的破灭了。路牵机转马回头的时候,只能看到风盈袖的尸体毁灭在铁浮屠的马蹄之下。  

    引用:

    作者: 《水晶劫》

      宣井童一手紧紧抱着风盈袖,一手扬着采晶刀:“阿袖,你莫怕。看我怎么样教训那些骑马的……不能让他们也踩到你。”

      路牵机冲出人群的时候看见的是宣井童的背影。他被面前的骑兵撞得直飞了起来。那名铁浮屠和他的坐骑在撞飞宣井童的同时忽然四分五裂,但是后面的铁浮屠接着就把宣井童和他怀中那袭红色的衣裙踏入铁蹄之下。

      不用走到近前观看,路牵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心口“叮”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断裂了。这感觉让他觉得无比轻松,几乎要飞到云端里面去。言语和思维都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他的眼中只剩下滚滚而来的黑色铁流。恍惚间,那铁流中也有混乱发生,人倒了,旗倒了……可是他什么都看不明白。

      他双腿夹了夹乌骓的马肚,单臂举起了长枪:“走……我们走!”

      爱情和信念都碎了。这一走走向哪,已经并不重要。虽然从那一句凄凉的“还不曾领教过天驱铁浮屠”,我们大可以猜测路牵机是如何像李陵一样战斗到最后一刻然后拱手而降,这已经并不重要。只要知道,路牵机所要守护的,天驱的信念、平常的爱情,都已经破碎了,这就够了!

      所以看过《水晶劫》才会明白原来《秋林箭》中那个青年白头的叛徒路牵机,是有过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单纯,怎样的深情,才会明白不管多么智慧的人在命运也是一样的无能为力——在悲剧之中,路牵机和宣井童,原是一样的。

      不过,至少他们,曾经爱过。

      还有希望么?还有!希望在哪?就在冲撞城主的索隐身上!就在放路牵机出城的骆七笙身上!就在率军夺得砚山渡的崔罗石身上!就在率领四个骑兵出城射伤铁浮屠统帅的界明城身上!就在面对来使说出“大好头颅请姬野亲取之”的尚慕舟身上!鹰旗军天驱的信念,原是消失不了的!

      铁甲依然在。

    3#8226;《落花溪》

      《落花溪》的评论不好写。

      在《秋林箭》几部很“热血”的小说中,《落花溪》多少有些特殊。叙述的如此倾斜向政治上,这一点,《落花溪》是本书唯一一部。但是无论讲什么,是斩鞍在讲,都能听出来。——文章的结构、文章的语感,这都是标签,而文章的风骨,别人更是学不来。就算斩鞍讲的是政治,他的风骨也是铁甲依然在。

      开篇在一家酒馆,看了前面两篇,习惯了如此慢热的节奏。酒馆掌柜白怜羽,一个视战争为浪漫的姑娘,喜欢听激情洋溢的故事,憧憬“那辉煌到了极致的壮烈”。《落花溪》的写成仿佛就是为了告诉这样的一些天真少年:战争哪里有这么简单浪漫。

      主角的出场很尴尬,其实正是这样的尴尬出场,才能定下本篇的基调,回头来看才能明白这个道理,当你看到最后索隐在政治中的无助,你便知道原来出场时候的尴尬仅仅是个伏笔。——重装骑士面对自己一无所知的水流时候还能勉强用自己的武艺涉险过河,然而这样一个单纯热情的大男孩面对复杂烦乱的政治局势,只能说是英雄无用武之处了。

      所以前面酒馆王伯看到索隐的身手叫的“英雄”一词,细细品来却也是别有难处,斩鞍大概并非刻意如此吧?

      白怜羽终于看到了将军,而且是面目俊秀的少年将军,这样一个人骑着白马来到门前——一如我们常说的白马王子,只是这白马这王子,从一开始就是那么艰难,在白怜羽看来或许浪漫的相遇,在索隐心理就只能看作痛苦了,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他怎么会倒在十万火急的路上?——所以这个酒馆这个少女在索隐心理不过应该是一个一闪而过的途径,你从他那么着急的要继续上路就看得出来。可是这样一个途径,对于憧憬战争的白怜羽,已经足够影响她的心思。

      间谍露出马脚,索隐听似冷酷的威吓,原来已经是无力举弓,就是这样吓怕了两个天驱,于是又一处伏笔埋下,等着最后的判决。直到这之后,主角的英雄事迹才终于借酒客的嘴说出。敖胡子评书似的讲述,绘声绘色地再现了索神箭的勇武,那个先前质疑的郑唯勇也是条好汉,当众道歉的举动,一来看得出郑唯勇的气度,二来也正说明了索隐这故事的豪气。

      然后,

    引用:

    作者: 《落花溪》

      络腮胡子心下激动,拱手说:“不敢不敢。说句实在话,咱们宛州人日日都是在商言利,若不是姬野来打青石,咱们又怎么会知道有那么多鹰旗军的英雄好汉?东陆人人都知道宛州人重利,向来尊商轻武。早在蛮族南下的时代就有笑话说,指望宛州人去打仗,得等到公鸡下蛋才行。其实那不过是没有逼到极处,被逼得狠了,狗也会跳墙,何况咱们七尺高的汉子。我敖某不过是个小商人,不比郑五爷弓马了得,可我知道什么是背井离乡什么是家园凋零。要是宛州军今日北上青石,我头一个来给宛州军领路。”络腮胡子这番话说得极为诚恳,众人都轰然叫好。

      酒馆里众人都是满怀激情,气氛热烈得好像生了一团大火,连白怜羽都捏着小拳头咬着嘴唇想:“等索大哥回来取马,我就跟他到青石去打仗!”全然不顾自己连弓也拉不开的事实。

      敖胡子的话,其实很像《博上灯》里那些城守的想法,斩鞍笔下人人皆可以成为英雄,就像酒馆里这些汉子,乃至纤弱的白怜羽,其实谁的心理没有这样一种豪情呢,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引子来点燃这豪情,而索隐,就是这条引子。

       可是就在豪情燃起的时候,白怜羽的哥哥来了——一个同样有着莫大的战争豪情的文人,却因为自己的“有知”,在此刻充当了灭火者的角色。

      为何如此多英雄被困青石毫无办法,一个问题便让众人哑口无言,也无情的指向了宛州战势的关键,那就是这仗打不赢!接下来一句“便只有我是上等人”虽是玩笑,却也很明白的告诉其他人——你们什么都不懂。

    引用:

    作者: 《落花溪》

      “怎么样?”白征羽得意洋洋地左顾右盼,“你们说说看,我要是讲一个索隐进锦屏的故事,是不是也得值一壶落花春一条清水鱼啊!”大家神色急切,却没有人出声呼应。故事还没有开始说,人们就已经感觉到那个不好的结局正在步步逼近。一片安静里面,只有白征羽在大呼小叫:“还不快给我拿酒来?”

      白征羽放肆的表象下面藏着多少东西,只有听过这故事,才能体会得到。

      也许是到了锦屏索隐才能彻悟:原来政治的斗争,远比上战场还难。索隐是聪明人,显然是聪明人,否则他也不会在最后明白的看穿不管元帅项之圭的假心思。可是看穿了又能怎样?索隐的口才并不是很好,可是劝通政治靠的根本就不是口才,而是利益!——哪怕是界明城亲自来到锦屏,他又能如之奈何?

      几千字的争论,索隐一步步走向绝望。其实一旁观看的白征羽何尝不失落,就看他看破项之圭的谎言之后又不得不用别的借口阻拦索隐的求援,便知道在复杂的政治面前一个聪明人也会变得很无助,索隐如此,白征羽如此,甚至宛州大财团的少主人、城府极深的江紫桉,也会有这样的失落吧?

    引用:

    作者: 《落花溪》

      “所以……”白征羽有些犹豫,但还是问了出来,“真的不救青石了?”

      江紫桉摇了摇头:“你问得不对。不管锦屏如何,都救不了青石。你真以为这四万乌合之众可以打败姬野?若是不能够打败姬野,中间杀伤的这么多人命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对不对?”

      白征羽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你不知道吧?”江紫桉微微一笑,“我也不知道。我若是不知道,那就是没办法了,不知道结果的事情是不能做的。”她忽地有些走神,似乎想到了什么,过了会儿才轻轻摇摇头,像是要把什么甩出记忆,“如果这锦屏大营中的军兵都和那孩子一样,只怕我现在已经拿到了姬野的人头。”说出这样残酷的字句,江紫桉的朱唇就贴在了青瓷的杯沿上,一双手紧紧捧着那杯子,看起来像个小姑娘。

      “你的意思是——人其实只有自救一条路,从来都没有来自别人的救援。”白征羽舒了一口气。

      后来《博上灯》也是这么说:“青石陷落了,因为别人是不可以指望的。”就像是这篇《落花溪》的尾声。

      没有战争,胜过战争,一处没有硝烟的战场带来的痛苦,或许更甚于《水晶劫》里的血流成河。——斩鞍原可以写的更悲剧的,但是他没有,这是斩鞍的节制,你还想信么,希望是有的。

      索隐最后与锦屏诸将的决绝,像极了路牵机在青石坝子门下的愤怒,这两者最后的坚定,不都是拜绝望所赐么?可是路牵机绝望之后还有界明城单骑射伤息辕的希望,索隐绝望之后,斩鞍能忍心就是如此?

      还记得敖胡子的话么?——“要是宛州军今日北上青石,我头一个来给宛州军领路。”这伏笔埋了半篇小说那么深,直到最后一刻才揭开:

    引用:

    作者: 《落花溪》

      门外的军兵纷纷跳下马来,一个领头的汉子高声喊:“白家少爷,索神箭从这里走过么?”一边说一边走进酒馆,正是昨夜里来过的那位郑唯勇郑五爷,这时候满身披挂,出征的打扮。才走进酒馆,他就看见了索隐,微微一愣,登时喜笑颜开,双手抱拳说:“索神箭,居然还没有走,真是太好了。”

      索隐不知道他来意,只是感觉他没有恶意,一时有些犹豫。

      郑唯勇见索隐不答话,又是一副戒备的模样,猛地一拍脑袋:“是了,是我糊涂。索神箭,昨天大营里的事弟兄们都听说了。那些人贪生怕死咱们管不着,可锦屏大营也不全是孬种,弟兄们商量着来追你,没曾想在这里就碰上了。咱们自然没有鹰旗军的本事,可是火里来水里去,决不皱眉说半个‘不’字!索神箭,你若说去烧合口仓,咱们拼着性命也跟着你!”

      郑唯勇这番话啰里啰嗦,说得也不激昂,可是听在索隐的耳朵里,一个字一个字都像打雷一样,震得他身子都微微发抖。深深吸了口气,索隐问:“郑将军,你们有多少人。”

      郑唯勇脸上发热:“别什么将军了,我们也不过就是些野兵,项之圭商会他们都管不着我们。几队人凑在一起,大概四百多,现在外面都是骑兵,有两百多,步行的随后就到。”

      两百多骑兵两百多步兵,索隐暗暗摇头,张口说话,声音都微微发颤:“郑兄弟,你们一腔热血,索隐实在感动。不过合口仓……”

      没等他说完,郑唯勇就打断了他:“索神箭,我们也不是傻子,这一去什么结果自己都明白。你打仗多,我们就听你的号令,烧不了合口是活该,烧了就是赚到了。咱们宛州人不守宛州,还能指望谁?”

      说话间,门外的士兵纷纷走了进来,甲胄服饰都不一致,显然是好几支野兵凑在一起。白怜羽看见烈火军的邯军校也在其中,冲过去说:“邯大哥,我就知道你是英雄好汉。”周围一片哄笑,邯军校的脸红得好像背上的红旗。

      见大家眼巴巴地望着他,索隐胸中热血沸腾,用力点头说:“好,我们就去烧那个合口仓!”

      最后一面旗帜也消失在山弯里,白家兄妹两个还在望着那方向。白马也被带走了,虽然还伤得厉害,但是索隐说它的宿命就是疆场。

      明知结果是个一死,还会拼了命的跟着索隐去,就连之前说战场残酷的邯军校也在此列,索隐这个引子,没有点燃锦屏的火,却点燃了这些野兵。在斩鞍的笔下,那些普通人,总是更让人感动。——这不就是希望么?

      界明城的白马也走了,它的宿命就是疆场。这白马不止是界明城的坐骑,他背上载过界明城,载过阿零,载过索隐——那就是鹰旗军天驱的战马,那就是鹰旗军天驱的宿命。

    引用:

    作者: 《落花溪》

      “有这样的宿命么?”白怜羽问。

      白征羽没回答,反倒问她:“你还想去打仗么?”

      白怜羽说:“我又不会,只会拖人后腿。”

      “要是会呢?”

      白怜羽挺认真地想了想:“若是我会,又觉得值得,那就是索大哥、郑五爷那样的宿命吧。不过现在我可不知道。”

      白怜羽问出这个问题,其实自己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有,只是不在自己这里。索隐第二次的途经,改变了这个少女的天真。不过,他没有改变也不需要改变的,是她的热情。这热情,不也是希望吗?

    4#8226;《崔罗石》

      第一次看到《崔罗石》的时候很无奈,开篇第一节的文字让我异常费解:这是那个把中文的美感发挥的淋漓尽致的斩鞍么?怎么这文字读起来那么别扭啊?

      往下看才知道是为什么。第一节题目叫“《朝史轶闻#8226;青石三公之崔罗石》”,第二节题目叫“夏夫子的文章”,连起来看就明白了,原来是夏夫子写的历史。为什么第一节的文字那么别扭,乃是因为这是把文言文直译成现代文的结果——我不由想起了当年鄙视万分的文言文翻译题——这么来看,斩鞍这文字的感觉还真是对了。

      谁有兴趣可以试试把下面这段话还原成文言:

    引用:

    取得砚山渡以后,接纳了几千居民,还打通了淮安的通路,青石城里好像过节一样。守卫伏波门的士兵也有喝酒作乐的,崔罗石看见了很生气,责打饮酒的士兵说: “忘乎所以了。”士兵们不理解,他解释说:“丢失了砚山渡而不重新夺取,燮军的做法很奇怪,这个时候不可以放松警惕。”果然,过了两天,有消息说路牵机投 降了燮军。界明城召集诸将说:“城破了。”告诉他们做好突围的准备。崔罗石抗辩说:“不可以。请给我一支令箭,让我去燮军营中刺杀他。”界明城说:“已经 晚了。”又过了两天,青石六井流出来的水都是红的,有血腥气,不能够饮用。城中的存水只能支持半个月的用度。界明城说:“死守只是浪费人命,但是城不能不 守。我和筱城主会留下来,尚慕舟是有勇气和谋略的人,请你们服从他的命令。”诸将都不能接受界明城的决定,但是没有人敢说出来。尚慕舟部署突围的事项,对 诸将说:“界帅是个执拗的人,这个时候不能劝服他。我自己不能对抗界帅,请有胆气的将军出来和我一起绑缚他。”诸将都不做声,崔罗石走上前说:“可以。” 他用神奇的方法迷惑了界明城的坐骑,并且和尚慕舟一起用绳网绑缚界明城,那些从前看不起崔罗石的人都为之动容。鹰旗军护送界明城出望山门,崔罗石和尚慕舟 去送行。界明城摇头说:“我留在青石不是求死的,你们做错了。”崔罗石说:“有些时候死比生的作用要大。”界明城感动地流出了热泪说:“你说得对。”在绑缚中对他行礼。

      夏夫子写的好文。这篇文章不仅交代了《水晶劫》没有告诉我们的另一方的故事,交代了主角崔罗石的前事,还未卜先知的交代了崔罗石、尚幕舟和阿零的结局。夏夫子在文章里冷静的像水镜先生。可是文章之外——

    引用:

      夏夫子听崔罗石这样说,顿时激动了起来,走上前去一把抓住崔罗石的手:“崔将军怎么能这么说!大节不可弃,就是我们青石全城都葬在这里,也是因为不肯为燮王作奴。生死不过和蝼蚁一样,气节可是我们活着的理由!崔将军您现在要领军出击,不可动摇了士气。”

      果然是夏“夫子”,一句“气节可是我们活着的理由” ,说出了我读书人的传统精神。夏夫子的热情在这句话里表露无疑。如果没有这热情,怎么可能写出要流传千古让后人沸腾的文章呢?

      倒是崔罗石出场之后比较有意思。看他和夏夫子扯着脖子争辩,完全不似写的那样木讷,“三字将军”在《崔罗石》里面话一点不少——其实斩鞍笔下的主角,总是会在需要的时候变得话非常多,一如《博上灯》里面的兰子咏,《落花溪》里面的索隐,哪一个不是木头?可是他们不能不说,因为如果连他们都不说话,那么青石就完了!

      崔罗石的好处是,这个“可不可将军”其实远比表现出来的要聪明。正如面对夏夫子愤怒的责问,崔罗石明知“这青石八万居民有几个肯为这两个字放弃性命的”还是个问题,却终于没有点破。

      有的时候不说什么和说什么,其实是一样的。就像这时候崔罗石的沉默,与夏夫子的愤怒,就是同一个道理;就像这时候崔罗石的沉默,与之后他的不沉默,也是一个道理。

      崔罗石的愤怒出现在他遇上宛州兵之后。

    引用:

    崔罗石摊了摊手:“杜将军,我的说法你们明白,你们的说法我也明白……”他指着后院的马棚:“你们看见的是三十个骑兵,我看见的是三十名屠杀青石百姓的禽兽,你要我再怎么说?!”他的声音不高,却说得咬牙切齿,连头发都立了起来。

      三十个骑兵靠什么撑过难关,这一点崔罗石一看就明。其实杜若澜心里何尝不清楚?可是杜若澜有杜若澜的道理。这一节的题目叫“崔罗石的妥协”,看看题目,就知道崔罗石的愤怒在这道理面前是多么无可奈何。

      重新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一个感觉。驻守青石的鹰旗军,与宛州本地的军队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看看这“妥协”二字,联想起索隐面对项之圭的无奈,界明城面对江紫桉的无奈,路牵机面对筱千夏的无奈,再看看崔罗石面对杜若澜的无奈,答案呼之欲出:

      一个是,理想;而另一个是,现实。

      所以鹰旗军天驱的信仰终究要向宛州军队低头,正如理想终究要在现实面前碰壁——这个矛盾,大概就是贯穿《秋林箭》一书中最主要的矛盾了吧。所幸的是,宛州军队之中并非看不到这理想——还记得《博上灯》的城守么?还记得《落花溪》里面的野兵么?斩鞍在悲剧的里子下,还是留给了我们希望啊。

      崔罗石受到的打击远不止如此。

      被崔罗石怒斥为“禽兽”的成紫泉,在崔罗石妥协之后,还是真的做出了禽兽行径——那个担心惦记着崔罗石的少女夏若书羊入虎口。最恐怖的却不是这行径本身,而是这行径背后的理由。崔罗石是个聪明人,可是就算他再聪明,他能听懂牲口说话,他能看穿别人的谎言,却看不透这世界究竟会有多复杂——有些事情你不去经历,你根本不可能理解。就在杜若澜问他“会不会动手杀那些导致作战失败的百姓”的时候崔罗石还可以坚定的说“我若说不会,你信么”。可是面对成紫泉的理由,崔罗石终于发现自己原来还是太无知。

    引用:

      “欺凌妇女,原来还有个贫富阶级的理由,那是不是穷人家的女儿,成都尉你就觉得该小心爱护了呢?”我说这话的时候,眼前闪过的都是这些青曹军强暴妇女的模样,有的不过才是没有长成的小女孩,显然就是使女丫头。

      “爱护?爱护?!”成紫泉忽然狂笑了起来,好一阵子才道:“崔将军,我就听说你有跟牲畜说话的本领,想必是知道了什么吧?不过还有你不知道的东西要不要听?”

      我冷笑道:“有什么理由,你都说出来。”杜若澜早先没有出现,不过他做事周详,这个时候已经把青曹军那些骑兵都带了出来,身后都是金距军的士兵,显然已经控制住了局势。

      成紫泉环视了一下四周,点点头:“我知道弟兄们迟早要死在青石城里,还真没想到是这样的场合。嗯,我便说给你听。”他指着骑兵们,“青曹军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望山门破,城卫鼠窜,只有青曹军这四卒骑军是迎着燮军过去了。燮军那么多人,我们怎么挡得住,只求多杀敌人罢了。到了夜里,四卒骑军在我身边的便只剩下这三十多个弟兄。我们白天躲在纯礼坊里面,夜里就出去刺探突围的线路,穿着天驱身上剥来的盔甲,倒也劫杀了不少掉队的燮军。杀敌护家,是我们军人的本分,那也没有可以抱怨的。可是纯礼坊的百姓怎么待我们?眼看燮军势大,失地不能恢复,里长就出来劝我们出去投奔尚代帅。周遭都是燮军,这是叫我们突围么?这是叫我们去送死!他们还以为我们走了就可以保全性命,愚蠢!燮军不过是忙于战斗,无暇顾及他们罢了。我自是不同意仓促突围,那里长居然不再分配我们饮食,连受了伤的弟兄也不肯收留,居然还要我们宰杀战马自己养活自己。那是牲畜么?那是战友啊!我们熬了三天,整整三天哪,一滴水一粒米都没有吃到。那两位受伤的弟兄是活活饿死的。到了第四天,燮军的小队冲了进来,要抢要杀的,还把坊里的年轻女人拖出来要强暴。我们一声没出把那几十人都干掉了。那些百姓该感激我们了吧?他们不,不但不给我们吃喝,还埋怨我们杀死了燮军给他们添了麻烦,要不是我下手的快,当场就有人跑出去送信投敌。崔将军,”他顿了一下,“你说我们要爱护百姓,那我问问,谁来爱护我们这些当兵的?”

      连崔罗石都被震动了,一向冷静的崔罗石也震动了。现实的残酷,这残酷会不会让他的信仰动摇?

      斩鞍马上给出了答案:不,不会。

      看到后面还是很乐观的,因为之前护着成紫泉他们的何天平和杜若澜终于还是站在再崔罗石这边。何天平那句“你终究还是和以前不同了么”你以为问的是什么?问的就是“我们所坚持的你终于放弃了么”这句话!

      崔罗石最后的话,是对成紫泉的审判,也是对自己的宣言:

    引用:

      “不同?!”成紫泉歇斯底里地大笑了起来,“有什么不同,倒在东元桥头和倒在这里有什么不同?我们和这涌金渠里的浮尸有什么不同?脑袋掉了,燮军也好,青石军也好,百姓也好,又有什么不同?崔罗石,现在有人知道你的步军战死在砚山渡,过了今夜呢?过上两日呢?”他指着停晶栈门口诸人,“还有谁会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还有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都是要死的。”

      “是不同的。”我对他和骑兵说,“你们知道,我们知道。”我指着周捷军和金距军的兵士,“他们知道。他们战死的时候会是骄傲而满足的,不会背负愧疚和污名。”我沉吟了一下,“我们以后的人也会知道。”

      文章快结束的时候,镜头又回到夏夫子的文庙那里。其实崔罗石那句“我们以后的人也会知道”,指向的正是夏夫子的作为。

      夏夫子是如此重要的一个人,他的热情使他写下了要流传千古的文章,而他的冷静又让他为了这文章的留传异常理智。他甚至为自己的女儿安排了一条出路——这出路不是为了女儿的生命,而是为了文章的传播。正如他对夏若书开头说的:“你能战死么?你拿得起一把钢刀么?这样的变局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崔将军是前线杀敌,我是记载历史,你就是传递历史,这比什么都重要。”

      看似残酷的安排,背后是一颗赤诚的心。夏若书最后终于接受了这安排,也许是因为之前的惨痛经历让她万念俱灰,但是为什么不会是另一种可能呢?她也许听到了那句“我们以后的人也会知道”吧?

      ——夏夫子要传承的东西,不是历史。

    引用:

      卓六指停下铲子感叹到:“夫子啊!您是真能写,我现在听着都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啦!您说这后世的人可怎么办?挖了这一匣子文章出来,他们可就不知道青石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啦!”

      夏夫子忽然笑了笑:“怎么,你也觉得这文章有问题?”

      卓六指摸了摸头:“我不是文人,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不过有些事情听着似是而非的,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略微沉吟了一下,夏夫子道:“那要是只看文章呢?”

      卓六指道:“这……您写的当然是一等一的好文章啦!听着都热血沸腾的。”

      夏夫子悠悠舒了口气,说:“那便好了。其实很多事情不要问是不是真的,而要问是不是愿意相信。你若信了,那便是真的。这世上,总有些事情是要去信而不是去查实的。”

      卓六指小心翼翼地把那铁力木的盒子往坑里吊,一边嘟囔:“听不大明白啊!什么呢?”

      “比如,”夏夫子停顿了一下,“英雄,勇气,牺牲,尊严,善总胜于恶。”

      夏夫子在为斩鞍说话啊——这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是要去相信的!英雄!勇气!牺牲!尊严!善总胜于恶!

      你相信么?斩鞍是相信的。

      我也愿意相信。

    5#8226;《秋林箭》#8226;上

    总算到《秋林箭》。

      《秋林箭》在可见到的这几篇《旅人》的支线小说里,成文最早,却是发生时间最晚的。可以想见那时候整个青石之战的结构已经在斩鞍心里大致定型,否则第一篇写出的尾声,怎么就和后面写出的故事契合的那么滴水不漏。

      而第一次看《秋林箭》的时候,谁是索隐,谁是路牵机,他们之间有着如何的恩怨,你不会知道。你只知道路牵机叛变投敌,青石全城破灭,可是这更多的东西,要到后面《水晶劫》、《落花溪》一一出场,才能明白。

      就算不能明白又怎样?斩鞍的小说,不知道九州的人乃至不懂奇幻的人去看,一样可以看得出斩鞍要写的是什么。如果说《落花溪》、《崔罗石》、《博上灯》重义,那么《水晶劫》和这篇《秋林箭》重的就是“情”。——当然,不只是爱情。

    月儿

      再次回到故乡,索隐没有锦衣高马。斩鞍还是慢热,这慢热其实一直到文章的结尾都是非常温和,斩鞍可以把战斗写的很温和,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个性本不是那么烫的——一如回到故乡的索神箭,那么沉默,宁静,与世无争:我们后来就会知道,为什么曾经一箭定军的索神箭可以变得那么卑微,乃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因为他带来的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叫“月儿”,尚慕舟和阿零的遗孤。

      题为“秋林箭”,一眼便能看出里面的忧郁,如果这忧郁的秋林里有什么可以为之开怀而忘却烦恼的,那就是月儿了。我在想斩鞍在写月儿的时候,肯定心里出现的是自己女儿的形象,否则何以那么伤感的行文,每次一到月儿那里便看到阳光?索隐对月儿那浓得化不开的柔情,难道不正是斩鞍自己的父爱么?

      而索隐对月儿的感情里不止是慈爱。后来在《白驹》里面说过的,鹰旗军天驱皆是兄弟,看到后面筱羽这个扶风营的人称骆七笙为“七哥”便是一个证据,那么尚幕舟仅仅绝对不是索隐的将军,更是索隐的大哥。他把这个孩子从乃父亡命的地方带出,这便是一个承诺——面对筱羽的请求,索隐近乎绝情的说:“我的命原是不值钱的,现在就不一样,别说是两千金铢,就是两万枚也买不走我的命去。”

      这便是索隐的“情”,一个承诺,一份父亲的爱。为了这他可以无声无息的归隐,平静的接受周围人的冷眼和欺压,甚至做了最卑贱的纤夫也无怨无悔。斩鞍习惯于写这样执着、温和、沉默而又深沉的汉子,兰子咏、崔罗石、宣井童,索隐,是不是斩鞍本人,也是如此?

      可是索隐的沉默,却在无意之中,伤了别人的“情”。

    那兰湘

      那兰湘并非无情,也正是因为有义,他才会如此为难。不客气的说,以索隐的境遇,那兰湘对他已经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可是那兰湘自己还记着那承诺——作为一家之主的那兰湘,看上去是那兰家中对索隐最冷漠的,其实也是一腔热忱,否则怎么会记得那承诺?斩鞍还是善良,才可以写出如此多的好人。

      那承诺是:将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嫁给索家的二少爷,就是现在这个落魄潦倒地位卑贱的索隐!

      他原本可以忘记的,他原本可以可以装作忘记的——那兰湘肯定清楚,索隐沒辦法向自己再要求什么,甚至或许索隐自己也不会记得这承诺。可是那兰湘没有去“忘记”——他是个好汉!

      所以他之所以对索隐心存隔阂,之所以对他还要表现冷淡不似从前,之所以这样被那兰夫人责怪,不是因为他心里无情,恰恰是因为有义。那兰湘看上去是那兰家里最薄情的人,可是就在他向索隐摊牌的时候我们便可以看出他的热情,如果放开了一家之主的身份,他可以是又一个那兰冰。

      想想家仆那兰熊无意间说的那句“我就知道二小姐是个有情有意的人!”,只能感叹:索隐真是找到了好人家。

    那兰冰

      那兰冰又是一道涌入秋林的阳光。

      那兰天本来也可以是这阳光,不过她自己放弃了。索隐自然可以理解这放弃,只不过他的心中,怕是不仅仅是失落。

      那兰天的“情”是亲情,索隐其实已经明白,只是自己不愿意去想。知道大战将至前那兰天亲口说出,让索隐心痛却无可奈何。不过这亲情,其实也是血浓于水。当索隐为那兰姊妹摘下青涩的金钩子,那兰天流着泪说“很甜啊”,那时候索隐的心里会是怎样的神色?那兰天是亲人,却不是自己身边的那一个。虽然有婚约——这婚约现在看来,不就是一个玩笑么?

      不把婚约当玩笑的人,除了那兰湘,也还是有别人的。看到那兰冰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没有妹妹和索隐的婚约,那么那兰冰对索隐,会不会把那曾纸捅开?然后露出温柔的,名字叫“爱情”。

      看《秋林箭》会有和看《怀人》类似的感动,就是因为这那兰冰,这爱情。界明城和四月,路牵机和风盈袖,到这里索隐和那兰天,斩鞍笔下的爱,总是那么柔情,看着看着,便感动到骨子里。

      那兰冰从一开始便表现的比妹妹大方,其实她的心里比妹妹还羞涩。那兰天尚可以面对索隐直接说出“我一直把你当大哥”,那兰冰面对索隐的时候却总是提起妹妹。其实这是何必呢……

      不知道那兰冰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索隐。我们只是看到那兰冰一次次独自走上漫长的百步磴,看望索隐和月儿,烧饭,聊家常,于是日子就慢慢过去,索隐不会感动么?——怎么可能。可是,筱羽出现,那兰湘摊牌。

      那兰冰的爱情就这么陷入困境,索隐对她说出那句“你以后不要来了”的时候,不只是那兰冰在痛,读书的人也在痛。可是就在这时候,那兰冰嘴上说的,还是她的妹妹那兰天。天啊,这是怎样的愁苦?

      终于等到索隐一句“不要”,本来可以是一个结果,可是后面呢?索隐依旧沉默,那兰冰依旧从容,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斩鞍啊,你就是这样考验我们的耐性么?

      不过我们也知道,距离那结果,已经不远了。筱羽出现了,那兰湘摊牌了,路牵机马上登场,距离那尾声的尾声,近在咫尺。

    5#8226;《秋林箭》#8226;下

    筱羽

      在《秋林箭》里继承鹰旗军遗志登场的,竟然不是一个天驱,这一点有点让人哭笑不得。筱羽正好是与索隐相对的类型,话多,尖刻,有点像《水晶劫》里宣井童面对的路牵机的感觉。当然筱羽没有路牵机那么深的城府。

      筱羽的出场终于揭开了故事接近高潮的大幕。路牵机被引出,那个一手导致青石焚城悲剧的叛变者,多少人恨之入骨的前鹰旗军左路游击副统领,鹰旗军扶风营旧部皆欲得而杀之的天驱。为了这,他们找到索隐。

      本来渐渐远离的路,再次与索隐交汇。索隐贱卖出去的神弓逐幻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他会不会拿起来?

      索隐还是那么平静的说:“这弓我已经卖了。”

      筱羽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带来了索隐最需要的东西——钱。那兰湘的摊牌,索隐不过是需要四百金铢,当两枚大宝石出现在眼前,他可能不动心么?可是索隐知道自己的使命——那个每天在林中木屋里等自己回家的孩子,她已经没有了第一个爹,不能再少了第二个。

      可是筱羽带来的,还有骆七笙遇害的消息。

      宿命就这么降临在索隐身上——木屋中,逐幻弓在冷冷发光。

      于是筱羽在近乎绝望的时候,说出了那句致命的:铁甲依然在。

      斩鞍如此写道:

    引用:

    索隐听她说得坚决,也不再劝,正要收起袋子,忽然听见筱羽说了一声:“铁甲依然在。”这一声说得平淡,哪里象是冲锋前的呼号,索隐摇摇头说筱羽你也不是天驱武士,不必如此。筱羽笑了笑,转身走了。

      平淡的誓,索隐摇头,筱羽轻笑。一个天驱与一个扶风营战士,他们的位置本应互换才对,而且就算不换,这样重的誓言这样就过场了,是不是太轻易了——九州之下,能把“铁甲依然在”说的如此平静的,怕是只有斩鞍一个了吧?

      可是这平静下面,难道仅仅是平静?筱羽的笑,索隐的摇头,像是否定,但是,索隐毕竟是天驱。筱羽的笑,像是料定了索隐会回头,继续走到从前的路上,所以后来她安排好了一样,为索隐留下了弓箭。弓称逐幻,箭称冰牙,没有弓箭的索隐,还怎么是索隐?题为“秋林箭”,毫无疑问的,索隐会出手。

      第二天,索隐走向秋林渡。

      正如筱羽所说的,铁甲依然在。

    路牵机

      路牵机老了。

      其实不用等他出场,我们就知道他已经老了。三十岁还不到的人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深居简出极少露面,这还是那个曾经年少好胜的路牵机么?想想《水晶劫》里路牵机带着风盈袖驱驰在山上坳的大路上唯恐天下不知的浪漫,只能感叹造化弄人。

      只要索隐走上了这条路,我们便看到了路牵机的结局——一个老了的人,其实真的应该走了,否则对人对己,都是折磨。路牵机两鬓的白发,诉说着他的煎熬。

      倒是秋林渡的纤夫,让我们看到了路牵机不能明白的“情”。

      纤夫本是最卑贱的行当,如果不是生计所迫,索隐又怎么会干起这行。读到这一段的时候再次感叹斩鞍的眼界真是能放得如此低,整个战斗的主角是索隐,而这战斗的配角,便是那些卑贱的纤夫。

      自尊,情义,愤怒,其实纤夫们的兄弟之情,未必少过鹰旗军。索隐看到这里,终于拿起了弓——虽然不是逐幻,但是索隐回来了,拿起弓箭的索神箭,有谁能抵挡?

      看到旧友,路牵机微笑着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在死之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条纤索,不到死是放不开了。”

      然后索隐明白,流淌在血液中的惯性,放不开的索,不仅仅是路牵机有,自己亦然。

      《秋林箭》到此,宣告结束。等待着父亲的月儿,等待着主人的塔巴,等待着心上人的那兰冰,索隐还欠一个交代。

      索隐会给出这个交代,显然会的。

      (全文完。)

三、[小说]『昆明,夜色温柔』

『昆明,夜色温柔』完整版(第二部分6-9章)——归雁落无声

    我就这样想着“夜色温柔”而手却在小雅的身上滑动,滑过她的乳房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乳房;滑过她大腿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大腿;滑过她的私处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私处……卢小雅在我的抚摸下潮湿了起来,我自己也潮湿了,象是酒后的那种兴奋和狂躁。

  归雁落无声() 著

  天涯网(/) 电子书出品

   第六章 不爱你,可是需要你

  第六章 不爱你,可是需要你

  一

    有人说最适合花痴生活的城市是昆明,因为永远不缺花,所以痴。说这话的人真是脑子进水了,一个天天都有花的地方会产生花痴?就象一个天天吃米饭的人会可能去思念米饭?

    但是我真的有点花痴的症状,比如没事的时候就会看着“夜色温柔”的电话号码发呆,而拨那个电话已经几乎成了生物种一样的东西。

    刘琲果然为我介绍了一个女孩,是她的同学,在另外一家旅行社。我没什么心思,说:“算了吧,这年头还要人介绍女朋友也太土了吧?”

    刘琲说:“你可别水我啊,就是不成你也得去看一趟啊,要不我的脸就丢大了,要毁了我们的闺中友谊。再说看你一天五迷三道的我也不能不管吧?”

    我笑:“女孩没结婚就做媒婆自己会嫁不出去的。”

    “我豁出去了,谁让我们有这把交情呢!”

    “好吧,好吧,我就委屈自己一回吧,不过起码得有你漂亮才行。”

    “色鬼,就光认得(知道)漂亮,不过用要求我的眼光就太低了。”

    虽然是介绍,但是我交代了刘琲别太正规了,正规了不成的话以后见面难受,昆明就那么点地方,都让大家的路多一点吧。

    周六的晚上,刘琲让我定好了饭局,她们一如既往地跚跚来迟,害得我象一只鸵鸟被晒在滇池路上。

    刘琲的同学叫卢小雅,果然光彩照人。我忍不住把她和“夜色温柔”做了一番比较,外形上比“夜色温柔”还要出色。男人是天生的感官动物,所以别以为我隔着衣服把卢小雅想象一番就是罪过。不过我也奇怪,这么养眼的人居然会要人介绍?

    晚饭吃得很开心,其乐融融的样子。我自认为是个怀旧的人,我也知道自己一生很难让“夜色温柔”在自己的记忆中消失,但是这不妨碍我对卢小雅的好感,这和她养眼的容貌不无关系。

    女孩们在吃上都容易打发,重点的节目是在夜色中进行的。卢小雅去洗手间的时候刘琲问我,“怎么样?配你该绰绰有余了吧?”

    “是啊,有余有余。”我就是这么矛盾的人,一方面现在我依然在想着夜色温柔,但一方面也难以抗拒一个美女的轰炸。我知道我没忘记“夜色温柔”的根本原因可能是新的爱情没有出现,我早说过,爱情的创伤只有新的爱情才可以医治的。

    刘琲接了个电话,把我和卢小雅甩在了“昆都”,回头不怀好意地说:“雁哥,你可得把小雅致照顾好了,要把她弄丢了我找你算帐。”

    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想给我们创造个单独的空间嘛。我不会不领情,说:“我自然不会辜负你这盏超级电灯泡的光和热了。”

    刘琲“哼”了一声就走了,卢小雅在一旁笑。

    我和卢小雅旋转在昏暗但又暧昧的灯光里。周末,酒吧的舞厅如同超市一样人头攒动。舞曲很舒缓,大家基本是在里面散步。卢小雅的腰很柔软,手触摸的感觉象是捏到了一条热呼呼的水蛇。

    想要不发生碰撞是不可能的,我和小雅的身体经常发生直接的接触,她隆起的部分气势逼人地在摧毁着我本来就不坚强的意志。她似乎也没在意这种非意识的接触,和着旋律照样和我散步,这种气定神闲的样子反而让我觉得自己的胡思乱想有点卑鄙了。

    看得出来,她对我的感觉应该是不错的,否则不可能如鸟一般地跟随我的脚步。

    后来舞厅的灯光彻底地黑了下来,在黑暗里只看见男男女女地抱在一起做着摇摆的动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尴尬:大家都抱着,不抱不合适;抱了更不合适,谁知道她怎么想呢?

    后面的人撞了她一下,她往前一倾,整个身子就投入了我的怀抱。你说我能拒绝这样一个美女的投怀送抱吗?那多不给美女面子啊!我在搂着她腰上的手用了力,她没有挣扎,我们也就和别的人一样地抱在了一起。谁都没有说话,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说话只能带来尴尬。

  二

    我早就说了我不是个坚强的人,我住在西坝那样的地方但是我能出红尘而不红并不说明我有抵抗糖衣炮弹的力气。我所以对那些人不敬但远之不是说我没动过花花的肠子,但是我什么都没做。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坚强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已在上海烟花里的女人一直让所有美色彻底在我面前失去颜色,相当于我成了一个色盲。老枪就说过我这种人住在西坝简直是一种浪费,但浪费就浪费了吧,谁让我是这么一个有点古典得自己都很烦的人呢?否则会被一个女人伤害得把眼泪流了千里?再说让一个好歹也算个国家干部并且好歹也读了几年书的人去和那些野鸡发生联系也太有损咱们“情场”培养出来的人的形象了吧?

    我算是明白现在的人为什么那么爱去泡吧了,有什么东西经得起泡呢?菜可以泡成别样的味道,身上的聱糟(污垢)要泡了才会掉,妞不也是泡来的吗?居然铁都可以泡了生锈,何况一个妞?

    我和卢小雅就在酒吧里迅速拉短了至少是身体上的距离,身体的距离短了别的还会远吗?XX不就一0距离就把老米搞定了?

    卢小雅靠在我的身上,象是被剔了骨头的蛇。我感觉到自己有些地方不安分了,你别怪我,我也说过自己不是柳下惠,别用那么严格的标准来要求我。我蠢蠢欲动的地方抵在了小雅的某个地方,她肯定有感觉的,但是她没有别的反应,这就是一种墨许,一种可以让男人奋不顾身的墨许。其实没有女人的鼓励,正常的男人什么都做不了的,除非是强奸。

    音乐是那种暧昧的音乐,暧昧得就是想让男人去把某个女人怎么一下或者让女人被男人怎么一下,舞蹈有什么好?不就是走路的另外一种样子?不就是可以把两个平时拉手都会很流氓的举动变成一种自然的拥抱的走路方式?

    我们的样子已经不是跳舞了,而是纯粹的拥抱。我的胸口感受着她的柔软与结实,这样感受的时候我心猿意马,把她更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我要不要吻她?过分了吧?才见的面,而且是刘琲介绍的。如果人家不这么想不是很流氓?不吻呢?她会不会觉得我虚伪或者我很不够男人?女人就是狡猾,就有身体来说话,懂与不懂就看你的悟性,把所有的主动权都掌握在手里。

    吻吧,流氓不是我的错,谁让你这么诱惑我呢?我真的不是流氓,我不吻你我会难受你肯定也会难受,我知道你已经难受了的,我知道你不会拒绝的,否则你早就把我推开了。

    在我把自己的唇放到她的额头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很象董存瑞,象我这样古典的男人要做这样的举动真的不容易,真的和舍身炸碉堡一样,要知道如果她拒绝了我面对的也绝对是机枪的扫射。我所以选择额头是因为吻在那里可以是我的试探,如果她翻脸那么吻在那里可以表示歉意,关键的时候我总是这样的冷静,就象我面对一个睡在床上女大学生但选择了离开一样的冷静。

    我狂喜,我没遭遇机枪的扫射,我的运气真好,比董英雄好多了。额头就是那个碉堡,一旦摧毁了谁还能阻挡解放军和归雁前进的步伐?我真的太伟大了!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我接着往下吻,翻越了眼睛和鼻子,终于到了我最想吻的地方——她的唇。唇的功能绝对不是只用来吃饭和说话的,嘴巴是一切的起源,信不信由你。男人和女人只要到了对口合作的程度一般就没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酒吧显然已经不是我们可以继续下去的地方,“走吧!”我说。

    她有点不甘心地松开了拥抱我的双手。

  三

    我和卢小雅站在新闻口拦车,到西坝其实没多远,二十分钟怎么也能走到了,但现在好象大家都没走路的力气。

    接连过来几辆方向都不对,昆明的路是越修越多了,但单行线一点没少,上错了方向还真不如走路回去了。

    “雁哥,什么时候你能有那么一辆车就好了!”

    我顺着卢小雅眼睛的方向看去,一辆红色的“法拉利”以一种飘呼而又高贵的姿势消失在东风西路上。

    “你等等我!”

    我上了正好滑过来的一辆方向一致的出租车。

    小雅站在路上,神情想是看一个怪物。怪物就怪物吧。

    “到哪点儿?”

    “先到五一路口。”一路都是严管街,只有到那里才可以转向,只要她没过路口就跑不了。

    电话也响了,是卢小雅打来的,已经在骂了。“归雁,你这个混蛋,你要干什么啊?你让我一个人在这点儿咋个整?”

    “你回去吧,我有事情!”找到或者不找到我都不会和她怎么样了,我知道自己这样真的很混蛋,但是我没有办法,谁让你认识一个混蛋呢?。还好,我没和她怎么着,否则————

    “我再也不理你了,你太糙来(龌龊)了。”

    我听见了卢小雅的哭声。“对不起了,小雅,我真的有事情!”我可以发誓我在酒吧里的一举一动都是真实的,我现在的这些也是真实的。我也发誓我没骗小雅,我是真的有事情,那事情比什么都重要!

    “你滚蛋!”

    滚就滚吧,换了我我一样会让别人滚蛋的。谢天谢地,真的谢天谢地,能从她身边滚开是我最愿意看到的结果,我一点都不怪小雅骂我。

    “你己格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噶?”(你是不是和女朋友吵架了?)

    “你废哪样话,快点儿开你呢(的)车!”

    “咋个快嘛,你看前首(面)都堵起来掉了。”

    “拿的钱!”我丢了十元钱在车上就下了车,前面就是五一路口。堵车是好事,堵车我才能找到她。

    “你己毛仿这份(你不要这样),这点儿下车要罚款的。”

    管它呢,罚款是罚你又不是罚我,就是罚我我也要下。我当然不会和他那么废话,警察已经向他走去了,不关我的事情。

    我在塞住的车河里奔跑,真他妈象电影似的警察也在叫:“站的起(站住),你这份太凶险了。”我翻越了跨栏继续往前奔跑,把已经向我跑来的警察甩在后面。

    车你就再堵会儿吧,求你们了!

    我看见了五华大厦,大厦外面就是五一路口。堵吧堵吧,全昆明的车今晚堵了才好。我看见路口的红灯亮得耀眼,红灯还有那么可爱的时候!

    黄灯在闪烁了,倒计时的数字已经到了“6”。李铁梅啊李玉和,你们那么厉害的人现在就不能把你们的红灯挂在那儿吗?我请你们去滇池路FB,我请你们去喝茶,我请你们~~

    我站在了五一路口,车流滚滚。我又一次感觉象一条被丢在沙滩上的咸鱼。

    有人拍我的肩膀。

    第七章 做爱简单,相爱太难

  第七章 做爱简单,相爱太难

  一

    有一次我与和风坐在一条风景原始的小河边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她问我,“到底谁拍了你的肩膀?不会是‘夜色温柔’吧?”

    我笑,说:“当然不是,那是电影或者琼阿姨的小说。”

    “那么是谁?”

    我忽然感到了疲惫,说:“我困了!就是你想破了头你也想不出谁拍我的肩膀!”

    拍我肩膀的手很大也很沉,我自己都没想到今生居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

    “跟我走一趟。”

    “上哪点儿?”

    警察没理我,但我也只能跟这他走,我不相信警察能把我怎么样,因为我知道自己没干过什么可以让警察这么对待我的事情,何况只是交警。

    我跟着警察进了岗亭。这又怎么样?我没有交通工具,我会违章?

    “知道咋个会交你来吗?”

    “不知道。”我摇头,我的眼睛望着岗亭外的车流,只要红色的法拉利出现我一定会以“奋不顾身,跳进粪坑”的精神出去的,绝对不会象宁夏的那个市长看着孩子被水冲跑了还不管不顾。我的勇气比市长好多了,但不会有人让我当市长。

    “装憨(傻)噶?”

    我摇头。我是真的憨,那个时候除了法拉利我什么都看不见,警察真的冤枉了我,但是他不会明白的。

    “还在装啊?不要以为收拾不了你,送你去拘留都可以了。你找死你还要给别人找麻烦,看看人己司机都跟着你倒霉了!”

    出租车司机真的在边上,用愤怒的眼神看着我。我不看他,我只看车,他真的很可怜,但是不怪我。

    “把你身份证和工作证拿出来。”

    剩下的就是很机械的问答了,但是问答也不妨碍我看外面的车流。警察显然被我的态度弄鬼火了,说:“你这种人不受点教育是不行了,拘留十五天。”

    “毛访这份(不要这样),我真的不是坏人。”拘留不可怕,可是我怕西山的采石场,更害怕传说中的那些三头六臂的江湖恶人们,那不是好玩的,一点都不好玩。

    “那么你给我老实说,你今天为哪样要仿这种整,晓不得会出人命咯?”

    “找人。”

    “找哪样人?找人也不能仿你这份找啊,你以为是电影咯。”

    “真的找人,找‘夜色温柔’。”

    “找哪个哪个?”

    “‘夜色温柔’。”

    “你咯是还要装憨?有叫这份名字地咯?”

    我不想说话了,我说的是真话,可是没人相信,拘留就拘留吧,没人相信就只能被拘留。

    “好好好,我再问你她是整哪样的?你咋个会仿那种找?”警察叔叔有的时候真是好,换成我早把归雁送去采石场了。

    “我不知道她是整哪样的,只知道她在前面的一辆车上,我找了她好久。”

    “哪样车?”

    “红色法拉利,刚过去的。”

    警察叔叔把他温暖而又沉重的大手放到了我的额头。“你没有发烧啊!怕真呢是憨了,你去仿仿(问问),昆明咯有这种车。”

    他应该真的相信我疯了,所以开始给办事处打电话,叫小王来带我。

  二

    我成什么了?我真的成什么了?难道真的是梦?有这样的梦吗?

    警察对小王说:“这个人可能脑子有点儿问题了,送去医院看看,不能再放到街上乱跑了。”

    如果不是小王的到来我根本不可能清醒,我在面对这人的时候总是异常的清醒,只有在清醒的状态下我才不会跌如她任何的陷阱。有的人就是这样的,或者让你兴奋或者让你郁闷,不用说话,在你面前一站就是立竿见影的效果。

    小王与警察握手,象我的领导也象是我的家长还象我的家属,奶奶的,女人天生都有表演的才能一点没错,连小王都有还有什么人没有。“给你们添麻烦了,回去我们就把他送医院去。谢谢你们了!”

    我清醒了又怎么样?清醒了我难道又能说出别的在车河里游泳的理由?所以我只能沉默,沉默得象个白痴。我索性恶作剧地歪起了嘴,舌头伸在嘴边,口水就流了出来,象个中风的病人。你有表演才能我就没有吗?

    小王回头叫我走的时候一声尖叫,“妈呀!真的成疯子了!”

    恶心就恶心到底吧!我拉着小王的手,说:“妈妈,你送我回家吧。”

    警察对那个出租车司机说:“既然你拉的人是这份情况就少罚你点了,一百,再把这两个人送回去。”

    司机欲哭无泪,他真的很可怜,但是我给了他十元就没我什么事了,认倒霉吧,我也很倒霉的,我帮不了你什么。

    终于可以在小王这里享受一回温柔与体贴了,虽然我从心里厌恶她,而且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原来戏弄人这么地好玩,以前怎么没发现?她和司机一人搀住我的一只胳膊把我放到车上,我的手就这么有意无意地在小王的胸前掠过。白痴有白痴的好处,白痴就可以这么毫无顾忌地揩你敌人的油,白痴万岁。我总算出了自曼谷回来的恶气。

    你不是白痴但是你装白痴,如果看你的人不是白痴总有被发现的时候,我不可能一如既往地保持我白痴的姿态,主要是口水无休止的流淌让我口干舌燥,半个脸真的有些麻木了。

    小王很体贴地用纸巾给我擦口水。“怎么就仿这份(象这样)了呢?是那个害人精把你整成这份了?医院能治好吗?师傅,直接送我们去神经病医院吧。”小王的表情也很可怜,象那个丢失了孩子的祥林嫂。

    师傅显然觉得自己是全昆明最倒霉的司机了,说:“姐姐,拜托了,以后这份人们你管紧点儿,我咯是耐得住罚咯!”

    我终于憋不住笑,迅速恢复了我本来的面目。

    那两个人的表情越发地可怜起来。我该怎么描述呢?反正一片好心最后都成了驴肝肺是什么样他们就是什么样了。

    车子停下来,我下了车,还没站稳我的脸上就挨了司机的一老拳。

    我活该挨打,我这样的人不挨打老萨先生就比窦蛾的爷爷还要冤。

    “你咋个要打他?”小王已经揪住了司机的衣服。

    这样的女人没救了,她真的该给一耳光才对的但她居然帮我还有什么救?

    我站稳了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我不欠小王什么,他揪住司机是她自己的事情,我没必要感谢她,她不来警察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最多送我去医院。我也不欠司机什么,我给过钱了。我没病,你们把我当病人是你们的事情。

    “啪!”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这样的声音就以我的面孔为器材清脆地响起,再然后是一路的哀嚎。

  三

    我陷入了一个怪圈。

    我到车管处都问过了,昆明真的没有什么法拉利,这些似乎都在告诉我不过是做了个春梦。但是梦能从上海做到昆明?那天晚上我们的亲密接触也都是梦?

    刘琲在二天就打电话过来了。说:“你真的是个混蛋,你怎么能那样呢?就是你不喜欢她起码男人的风度你也应该有吧?”

    我听着她的臭骂,这样的事情只有老老实实地接受骂或者口水才是最好的认错态度。“你都不知道人家怎么回来的,又在那里喝了很多酒,现在都在医院首。”

    我怎么了我?我没有游戏卢小雅,在那一刻我真的为她心动了,所以我才会有在酒吧的举动;但是我看见法拉利的时候我的心里想的也都是真的,我这样有错吗?

    “你到医院来看看她吧,起码要给她个交代,不然出了事情我不管。”

    “好吧。”

    那个时候我刚从车管所出来,太阳明媚地照耀着鲜花烂漫的城市,可是一点都不真实。我掐了自己一下,疼是千真万确的,不是在阴间也不是做梦。难道是《聊斋》里的故事?打死你我也不相信。

    我逛到了景星街,买了一束花。又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了坡下的五一路口,一如既往的车水马龙,一如既往地人流如织。我居然有了鼻子发酸的感觉。

    卢小雅躺在床上,她看到了我进去才把脸扭到对面的。

    我把花插到了瓶子里,我觉得应该对她说点什么,但是又能说什么?

    刘琲拉了我的手一下,我跟着她出了病房。

    “你咋个会仿那样儿?”

    “我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哪样人?”

    “我喜欢的人!”

    “既然你有喜欢的人又咋个还要叫我帮你介绍女朋友?”

    “我没叫你介绍,是你自己介绍的。我以为我喜欢的那个人消失了,结果就在我喜欢卢小雅之前出现了。就是这样。”

    “归雁,我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真的没见过!”

    “对不起,我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回病房了,就告诉她我是个混蛋。”

    “不告诉你都是个混蛋了!”她差点要掐我,看见花园里的人来人往才把伸过来的手放下了。“我也不知道你究竟给她灌什么了,反正她现在是喜欢你了!不管如何你要去给她个交代。”

    “有必要吗?我都是这样的人了。”

    “有必要,女人就是这样的怪物。她接触的人里面比你好的多的是,但是就那么一个晚上她就把自己整进医院了。”

    “这能是我的错?如果我爱上了她她又不爱我我去找哪个?”

    “我不管,如果你不把她哄乖了我要去找你喜欢的那个人算帐的。”

    “你去找吧,你找到了我谢谢你,我自己都还找不到呢。”

    刘琲也摸了我的额头,比警察的抚摸舒服多了。“不会吧?你有病啊?喜欢一个找不到的人?她是哪里的?”

    “你不是废话嘛!我晓得是哪点儿的还不去找?”

    “我服了你了,你不说清楚不放你走。”

    刘琲又一次让我沉渣泛起。

    “你真的有病,看不出来你还网恋,就算你爱她爱到棺材里去你也要个目标啊,万一人家就是玩你一把呢?不相信可以打赌,就是你找着了她也不会理你!”

    我不相信她说的话,玩我不会用处女的身份来玩的。就是去了上海的那个女人不是处女了也没玩我她为什么要玩我?但是不是玩又为什么消失?我想不明白,不明白。

    我最后还是跟着刘琲去了病房。我欠她什么了吗?可是我为什么来?我是流氓得不彻底还是真的觉得“夜色温柔”只是个梦所以想到这里来用自己的表现让死灰复燃?或者我就需要片温柔让自己舔舔伤口,就这么简单。

   第八章 心不和你一起走,也不说分手

  第八章 心不和你一起走,也不说分手

  一

    我去接卢小雅出院。她那样的病根本就不是病,几瓶葡萄糖下去就没事了。

    她的脸色有点苍白,一点没有高原女孩的痕迹,我知道,这都是因为酒的缘故。

    病态的女人总有点让男人怜爱,除了小王。我下定决心在她的脸色红润之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说了,我不是一个良心很坏的人,知道怜香惜玉的。有不怜香惜玉的男人吗?只要是香是玉。

    刘琲这个家伙真的很不负责任,这让我成什么了?我去了医院她就影子都不见了,摆明了是在把她的姐妹往火坑里面推嘛。我告诉了她“夜色温柔”的事情,可是她怎么都不信,还说我不是那种会网恋的愚蠢的人?我愚蠢吗?

    我问小雅家在什么地方。

    小雅说:“去你那里吧,我一个人在家会害怕的!”

    “我那地方跟猪窝差不多,你去了要被熏死,我不想干这份谋财害命的事情。”我这样的话半真半假,我根本就不知道她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只是让我伺候她是一件累人的事。

    “我就是想看看你的猪窝!”

    温情的阳光下,我和她一起穿越了西坝那些各种暧昧目光的检阅,我们肩并肩,手挨手(没拉),看上去很象恋人。

    进办事处的时候小马正在门口,说了一声:“不会吧?雁哥!”

    我瞪了她一眼,说:“别叫雁哥,叫主任。”

    “不会吧?主任!”

    卢小雅微笑地看着我们的表演,真的要命,我即使想树个什么高大的形象都不可能了,我还能在她面前怎么样?

    宿舍就在办公室边上,不用看都知道小王在里面发呆。我开门的时候小王出来了,用一种仇恨的目光看着我也看着小雅。这种眼光让我厌恶,我一路都没拉小雅的手现在拉了,把她拉进门就把门关了。这门关得恰到好处,小王同志,你去想象吧。

    她臃倦地坐在我的沙发上,神情还有些萎靡。

    问她想吃什么?

    “八宝粥吧。都是你害的!”

    “我怎么害你了?”

    “你可真够坏的,我们都那样了你还跑什么跑?”

    “我看见了一辆车。”

    “看见一辆什么车?”

    “法拉利。”

    “昆明有法拉利吗?我怎么没看见?”

    “可是我看见了。”

    “就为一辆车跑?”

    “车上还有个人。”

    “什么人?”

    “‘夜色温柔’。”

    “毛(别)哄我了,不是你逗我就是你对我有想法了,咯是我有哪样毛病你告诉我塞!哪点有叫这份名字的。”

    卢小雅怎么都不相信我与“夜色温柔”的故事,对于我那天晚上的举动,她理解成了我对她的逃避而编织的美丽谎言。她那么理解的时候我真的想发誓再也不说真话了,既然真话没人相信你还说了干什么呢?人就是这么奇怪,情愿相信一些看上去很真实的谎言但就是不相信看上去象谎言的真话。什么又是真话什么又是谎言呢?

    我不想欺骗小雅什么,既然我告诉了她真话她还愿意和我好那就是她的事情了。我心里面有一个人,你现在只是一剂药,你愿意充当一剂药是你的事情,什么时候我病好了把你当药渣倒在大街上可别怪我。

  二

    白天不懂夜的黑。

    她吃了粥就臃倦地躺在床上看着无聊的电视。

    “要不我陪你回去吧?”我知道自己有的时候会瞻前顾后,会想到法律,但我基本是个意志薄弱的人。我不是共产党员,我不想接受这样的考验。

    “雁哥,我真的害怕!”

    我能拒绝一个如此楚楚动人的美女的要求吗?那样很君子,但很不礼貌。我不是君子,但我懂礼貌。

    “那你睡吧。”

    她真的睡了,很安详,毕竟是才从医院出来的人。

    她又把问题给了我,我不是君子,可是一个如此安详的人我该怎么办?

    在宿舍里抽了五根烟后我决定离开:她还在病中,我不想真的做个无耻的人!

    我悄悄地关上了房门。办事处有的是房子,让小马开一间就是了。

    我几乎在门口和小王撞了个满怀,我僵硬着自己面部的肌肉,小王的脸上红了一阵,说了句:“流氓!”

    我继续保持着面容的高傲,从她身边走过。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种作派,我认定她是个病人,我会宽恕她的。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宽阔的胸襟了。

    她一直站在那里,我让小马开一间房。

    她说:“小马,别开给这个伪君子!”

    “小马,开。”我掏出了RMB给小马。

    小马为难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不该把RMB接过去。

    我收回了自己的手,出了办事处。早知道这样真的不如她是个男人,我绝对会让他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天见到卢小雅,她一脸的惊慌,“你怎么又跑了?”

    “我怕自己犯错误!”

    她的脸红了一阵,没说话。

    那一天她再没离开我,象个宠物似的跟在我后面。我想这样肯定要玩蛋,再懂礼貌、再君子的人都要完蛋。完蛋就完蛋吧,这不是我故意的,我已经礼貌了也君子了,发生大事的时候别怪我。

    我开始和她象恋人似的在一起了。NND,我为什么要怕你小王,我就是和卢小雅睡了又关你屁事!我知道这样有点把小雅当牺牲品的味道了,但是小雅似乎就等着我这样的态度。我们手拉手,我们肩并肩,我是流氓我怕WHO?我是爱上卢小雅了还是只是想做给小王看?这问题没仔细想过,想这样无聊的问题会很累,想不想我现在都和小雅出双入对。

    女人一恋爱就成了白痴,这是上帝的错,或者女人只有在白痴的状态下才能享受爱情,上帝真搞笑。她既然不相信“夜色温柔”的存在那么我也似乎真的是个好人,只是有点古怪的好人。我还能解释什么呢?话说回来那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会相信吗?

    鬼知道小雅怎么就会在一夜之间神奇地爱上了我,我说过自己不是那种能让女孩一眼看上去就喜欢的人,多数的时候是让人觉得憨。我那样的举动不仅没让她离开我反而觉得我成了宝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时时刻刻地在意我。人就是怪物,怪物!

    傍晚,我和小雅在外面吃了饭就回来了。小雅靠在床上,说:“雁哥,今晚你不许跑了!”

    我点头。我为什么要跑?我没结婚,我是在谈恋爱,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即使公司的领导也只能批评我不能开除我我还怕什么?

    电视是在放恶心的《情深深,雨蒙蒙》,陆依萍爬上了大桥要投河,小雅流出了眼泪。琼瑶阿姨真他妈的会煽情,一个漏洞百出的故事居然把一个都市的女孩哄成这样。

    “雁哥,抱抱我!”

    我抱了她,抱到陆依萍那个旧上海的舞女被从水中打捞上来。小雅笑了,说:“雁哥,你陪我喝酒吧!”

    “不会吧?还想去医院?”

    “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去?今晚不会了,少喝一点。”

    酒还没喝她的脸已经潮红,有了一次见面时候的铺垫,我和小雅发生任何的事情都顺理成章。酒后的小雅象一朵正在盛开的花铺展在我的床上,脸色晶莹而且红润,你能拒绝这样的诱惑吗?我不能。

    她和我作爱的时候紧紧地抱着我,象是怕我跑了,嘴里还不停地说:“归雁,你不会再跑了?对吗?”

    我在那样的时候忘乎所以,根本就顾不上回答。她就会把身体停下来,用身体的语言拒绝着我的快乐。我没办法,只好含糊不清地说:“不跑了,不跑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她在我身下的时候我也会想起“夜色温柔”。这样很卑鄙,我不想这样,可是真的不怪我!

  三

    卢小雅已经睡了,暧昧的灯光下她安祥而平静,象个睡熟了的婴儿。我凝视着她,她真的很美,一个如此动人的女孩怎么就会对我这样了?

    除了她问的那句“归雁,你不会再跑了?对吗?”让我有点扫兴外,我和她是和谐的。她的手在熟睡中依然紧紧地箍着我的脖子,我一动她的手就会紧一下。我没有办法在这样的状态下入睡,只好躺在夜里想着谁也不知道的心思。

    我会爱上卢小雅吗?这本来不是个问题,是那辆法拉利让我都已经开始熄灭的火焰就再次这么蓬勃地燃烧起来。我真的有点卑鄙,我知道假如有一天我有看见了法拉利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去追,可是现在却如此心安理得地抱着卢小雅的裸体。

    我就这样想着“夜色温柔”而手却在小雅的身上滑动,滑过她的乳房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乳房;滑过她大腿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大腿;滑过她的私处的时候我想的是“夜色温柔”的私处……卢小雅在我的抚摸下潮湿了起来,我自己也潮湿了,象是酒后的那种兴奋和狂躁。

    卢小雅依然象是在睡觉,但已经把我抱得更紧了。我也闭着眼睛,我满脑子的“夜色温柔”,这样的想象让我亢奋,我找到久违的感觉。

    “归雁,你不会再跑了?对吗?”

    我有些沮丧,但依然进行着自己的动作。“不跑了!”

    卢小雅又一次在满足中睡去,我依然无法入睡,我把自己在烟雾中变成一片空白。

    我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我飞快地抓起了浴巾裹在小雅的身上也裹在自己的身上,灯光比太阳还要耀眼。

    “起来!”

    三个联防队员和小王站在我的面前。

    卢小雅惊惶地抱着我,身子在发抖。

    我靠在床上,“你们为什么进来?”我知道自己不可能让他们对我有行使权力的把柄,我不怕他们。

    “叫你起来!”

    “没看过男人和女人睡觉咯?你们站在这里我咋个起来?”看样子不起来是不行了,我不能让他们一直站在这里,但这样的状况对我很不公平,人不可能裸体的时候说话还那么理直气壮,除非大家都裸体。

    四个人都退到了门外,一个联防和小王都在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小雅。小雅的身体很漂亮,对他们两个都有绝对的冲击力,不过冲击的效果不一样罢了。

    “她们来整哪样?”小雅还在颤抖。

    我抱了抱她,穿着衣服。“晓不得。”我晓得的是这件事情肯定和小王有关。“别怕,没事!”我不是给她壮胆,我能有什么事情?

    “你们想干什么?”我问等在门外的人。

    “不要说话,有你说话的地方。”

    “不说出理由来我不会跟你们走的。”我攥紧了拳头,我知道这样举动的后果,但是我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手屈辱。比起那些管我工资的单位领导来说,他们偏软了。

    “嫖娼算理由吗?有人举报你嫖娼!”

    我鄙视地看着小王,我说:“我跟你们走!”

    经过小王面前的时候我的拳头准确地让小王的脸上五颜六色,去他妈的好男不和女斗,我为什么好做好男?我为什么不早点让她体会意想不到的我的坚强?你让我好看我就让你更灿烂。

[G4读报会]2010年5月25日---1948年的今天,董存瑞舍身炸敌碉堡

    第九章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第九章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一

    老枪又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打电话回来,还是要我出去喝酒。

    “兄弟,我改牙归正了,今夜你一个人醉吧。”

    我说话的声音很小。小雅还是醒了,看着我的目光有一种可以让你的心柔软的东西。只要她不带团的时候我们天天都在一起,但是夜里她就是这么紧张,这种紧张让我有种沉重或者是欠她什么的感觉,我非常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改你个头,你要能改我把‘王’字倒过来写。”估计这小子又在那里喝过酒了。

    “哄老憨也不是仿这份哄,先问问我LP同意不同意吧。”我把电话给了小雅,她的眼睛在夜色里有一种让人不忍多看的恐慌。我真的不想为这么点小事伤害我们目前看上去很平稳的生活。

    “你?LP?让她和我说话。”

    小雅迟疑着电话该不该接,我忽然觉得良心有些发现,我为什么要这样?万一“夜色温柔”真的又出现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会把电话给她吗?她不是小王,我能那么轻松地离去?“做好人难,做我这种不好不坏的人就更难”,这话俗不可耐,但适合我。

    “你和他说吧,不然这人会砸玻璃的。”

    “你找归雁?他睡觉了。”

    “我是他女朋友,真的是他女朋友。”

    “他是逗我玩?他有很多女朋友?”

    小雅说每一句话都看着我的眼睛,我知道她想从我的眼睛里找到对她语言的默许或者反对的气息,但我表情木然。

    我知道老枪这狗东西和她说了什么,我看到了小雅的眼泪在飞。

    我抢过电话,骂了起来:“狗东西,你玩笑开大了,要出人命的。”

    “你早说啊!”

    “你他妈的我没给你说啊?”他知道我是发火了,收了线,把一个泪人不负责任地放在了我的面前。等他结婚的时候我非得也这么坏他一回才行。

    “雁哥,他说的是真的?”她的眼睛里是一种林黛玉知道了贾宝玉说“林妹妹,我逗你玩呢,我要和宝钗结婚了”时才有的表情。

    “真的我还和你睡在一起?”我忽然想发火,一个随便听几句别人的话就对你质疑的人以后还怎么办?结婚都可以离婚我要对你负责?我知道你难过,可是你这样我就不难过?我没做贼你就当我是贼我会不难过?

    我又想起了“夜色温柔”,我和她也睡了,可是她就这么消失了,把她可以从我身上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这女人真高明,高明得能够卷走你的灵魂。她温柔了我,还一笑而过。

    小雅抱住了我,象是我不被抱住就会飞了,“雁哥,答应我,永远不丢下我,我会死的!”

    我沉默,我本来想也许时间真的可以让“夜色温柔”消失的,但现在小雅不让她消失。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不会答应她什么的,答应了也没用,呆在上海的那个女人也和我有过现在让我觉得可笑的海誓山盟,但是她要走的时候根本就不会征求意见你的意见。两个人掉在一个陷阱里,陷得深的那个肯定要死的,另外那个会踩在你的头上爬出去。爱情或者婚姻其实不是围城,是陷阱,总有人要陷进去也总有人要爬出来。不是我踩在你的头上就是你踩在我的头上。我好象什么都明白,但要陷的时候还是那么奋不顾身,我也是一贱人。

    虽然和她在了快一个月了,但是我依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爱上我也不知道她个性中的忧郁从何而来。我不喜欢这样沉重的生活,但是现在又不想拒绝,不想拒绝她的肉体也不想拒绝她的温存,更不想回到流浪狗那样的状态。“夜色温柔”也许还会出现,可是她现在没出现,放弃了卢小雅我就又是一条流浪狗,那样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是在西坝这样的地方会很不好受。

    可是,我能拒绝得了卢小雅吗?

  二

    老枪二天早早的就打来了电话,约我吃饭。

    我在电话里告诉了小雅。她问我谁请我吃饭?

    “就是昨晚打电话的那个。”

    “你别和他去?”

    “WHY?”

    “反正和谁都可以去就是别和她去?”

    “小雅,是同学哎,而且说了是有事情!”可以想象她在电话的那头的憨态,我本来喜欢那种憨态,但与她的要求合在一起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有事情也不许去,这么晚打电话叫人喝酒的肯定不是好人。”

    “好好好,不去不去。”

    “你发誓!”

    “我发誓。”

    下班的时候我依然去了牛街庄赴老枪的约会。在我发誓的时候我几乎看到了我与小雅毁灭时候的景象:我就是要走,小雅拉着我的手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吗?”我表情冷漠地走出了某个六围的空间然后象“夜色温柔”一样地消失在昆明的某个角落。女人一旦占据了男人全部的空间那么离二人世界的毁灭就不远了,无论之前是多么美好的爱情。况且我和小雅之间是爱情吗?于她是。于我即使是也早就不那么干净了,我很卑鄙!

    老枪在那里的辣子鸡店等我了,没外人的时候我和老枪吃饭很少吃那种寡淡得能淡出个李逵的生猛海鲜,都是找这种能让你上面的嘴难受到明天下面的嘴也难受的东西吃。或者天生就是贱骨头,难受才会觉得过瘾。

    老枪身边坐着个女孩,似曾相识。我已经习惯了老枪的这种作派,不知道这个和我一样受了良好教育的人居然每次吃饭都要弄个女人在身边,和那些穿着解放鞋套西装的暴发户一个德性。

    老枪说:“你应该记得她吧?”

    “我?好象吧。”与他有关的美女我见了很多,似乎大同小异。

    “我准备把自己处理了。”

    “处理给谁?”

    “就是她啊!陈丹妮。”

    我想起来了,就是那天晚上在“锦华”让我接受考验的女大学生。靠,老枪太他妈的超前了,他一直都以为那天晚上我是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放了她的,结果现在居然要处理给她了,我就是再有丰富的想象力也想不明白。

    我坏笑起来,“老枪,你就真相信那天晚上她是全身而退的?”

    “我们哥们还说这个?就你真的和她咋个了兄弟我也没意见。”

    陈丹妮在品位着一瓶水,仿佛我们说的不是她。我在开始说话的时候都觉得在她的面前说那样的事情未眠……,结果人家根本不在乎。归雁啊归雁,你真的是菜鸟,杞鸟忧妮。

    奶奶的,我以为自己就够卑鄙了,居然还有比我更卑鄙的人,就是老枪。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而他的话居然就这么把我放到了一个卑鄙的位置上。

    陈丹妮瞪着我,现在眼里有点要冒火的样子,她要没这个样子我会觉得女人很恐怖的了。当然女人不会不知道当着一个男人说那些可能会有的后果,虽然表面上老枪真的让我意外,但是他真的就相信了吗?你们烦着我,我愉快起来,有一种报复了快感。

    “老枪,今晚就为了这个吃饭?”

    “还不够吗?”

    红通通的辣子鸡抬了上来,看着嘴巴里就有液体流动,这东西就是过瘾。老枪要了一杯老白干上来,放在我面前,他自己没有要喝的意思。

    “你不喝?”

    “我要退出江湖了,为了下一代,戒了。”

    我没强迫老枪,一个整天泡在女人堆里的人现在可以这样真的是一个奇迹,而奇迹居然是出现在一个亲眼目睹了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睡觉的女人身上。这算是一种幸福吗?女人会不在意自己的男人和自己的那个朋友的肉体接触?

    “好吧,我就仿这种买醉了吧。”喝下那辛辣的液体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悲凉,不管怎么样老枪好歹是找到了可以进去的城,我的城在哪里?小雅是我的城吗?我最想进的城在哪里?

  三

    小雅打来了电话,问我在哪里。

    我说吃饭。

    “在那点儿吃饭?”

    “牛街庄的辣子鸡店,你去过的。”

    “和谁?”

    |“朋友。”

    “不是昨晚的那个吧?”

    “不是。”

    电话结束没半个小时小雅就出现在了那里,而我发誓不出来吃饭的时候她还带着一个团在大理。

    她瞪着我,象我是出卖了耶苏的十三点。

    老枪用一种疑惑的神情看着我,那眼光让我很难受,一种男人丢失了一样很重要也经常很没用的东西的难受。那东西叫面子。

    我说:“这是老枪,这是陈丹妮,老枪的GF。这是我的GF卢小雅。”我也要这么葬送了?她要用这样的方式把我带到某个地方?我知道和她彻底的完了,我不能成为一个囚徒,尤其不能成为她的囚徒。

    还好她给我面子,没有吃饭但也没有拂袖而去。

    后面的饭就开始尴尬,我想把自己放倒,用酒放倒。那种液体很好,可以让你燃烧也可以让你毁灭。我觉得自己很窝囊,既然可以对小王那样的女人横眉冷对为什么就在关键的时候对小雅委曲求全?就因为我抚摸了她后来又睡了她?就为这个我要拿自己的自由作代价?

    我是自作自受的,既然知道总有一天都会离她而去但是还是和她睡在一起了这不是自掘坟墓是什么?说来说去其实是自己就是一条狗,想有个主人而不流落街头但又对旧主耿耿于怀。狗永远忠实于一个主子,但是我忠实了谁?身体忠实了小雅而感情忠实了“夜色温柔”?我忠实的只是自己,感情与身体都忠实了自己的需要。

    一餐饭就这么一波三折地吃完了,很没意思,辣子鸡也没能刺激我。我没能让自己醉。我真的失败,失败到想醉都不能、,还有比我这么失败的人吗?

    老枪开车把我和小雅送到办事处,说:“我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吧,以后事情真的很多,我也忙不过来,你那里要实在没什么名堂就过来帮我。”

    “我想想吧。”

    我的那句耳光彻底让小王粉面桃花,几个联防队员一起按住了我。那个时候我想我就应该离开办事处了。

    联防们没能把我怎么样,我说:“为打人我跟你们走;为嫖娼我也跟你们走,但是我进去之后我不会自己走着出来的。”

    小王尖锐的哭声把小马他们都闹了出来,她抱着小王说:“王姐,那个打你的?”

    小王把手指向了我。

    小马看着我,说:“雁哥?你居然?……”

    “她说我嫖娼你说我该不该揍她?”

    “不会吧?说你嫖娼?”她松开了搂着小王的手,和我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了,对那几个保安说:“你们没搞错吧?他是我们主任,和自己的女朋友在宿舍里叫嫖娼?你们前脚走我后脚就给报社打热线!”

    “有病咯!”联防队的就丢下这么一句话走了。

    那个时候我没走,但现在也许真的要走了,老枪请我吃饭就是要说这个事情,他在缅甸弄一一片森林,需要人带着缅甸人民砍伐和致富,他想到了我。

    那是一片热带的丛林,那里有关于“ 角”的故事,那里有我不懂的语言,那里没有中国移动的基站,也许这样我才能逃出这座令我厌倦的城堡。

标签: #昆明 #夜色 #温柔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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