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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事 有见识 有文采——《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谈言论写作之心得

发布于:2024-03-23 作者:admin123 阅读:63

有故事 有见识 有文采——《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谈言论写作之心得

  詹国枢

    一般说来,记者是吃消息饭的,偶尔写写通讯、特写,也就算是尽职尽责。你要再叫他去写言论,他就有些勉为其难,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我是记者,不会写言论。再说,言论也太难写了!其实,言论写作并不难。只要把握好三要素,不但写作不难,而且还能写出有深度有特点的好言论。

    哪三要素呢?先卖关子,讲一故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范敬宜任经济日报总编辑时,为培养专栏作者,把报纸办出特色,曾在“周末特刊”一版开辟个人专栏。本人有幸入选其中,与当时的副总编辑杨尚德、评论部主任冯并一道,每周写一篇个人署名的小言论。文章题材不限,800字左右。专栏开办一年,读者反映不错,老范要我们再写一篇小结,谈谈专栏写作体会。

    我当时琢磨,一篇言论,一没什么新闻,二没什么人物,怎样才能有点意思,吸引读者阅读呢?想来想去,想到了言论写作三要素。这就是——

    第一,要有故事

    一篇言论,要吸引人,首先得讲一个有意思的、别人感兴趣的故事。这故事一讲,别人一听,咦,挺新鲜的嘛。于是,有了兴致,便会接着读下去。当然,这里说的“故事”,是个大概念,新闻、历史、典故、趣事、资料均可,其要点有二,一是新鲜的、别人不知道的,二是有点意思,可以生发开来展开议论的。平时写言论,最伤脑筋也最花功夫的就是寻找新鲜有趣的故事。只要有好故事,言论成功,已大半矣。

    第二,要有见识

    见识即思想。写言论,总是要告诉人们一些什么吧。告诉什么呢?无非是见识、思想和观点。一篇言论水平如何,在此环节顿见高下。同样一件事情,有人从这个角度切入,有人从那个角度议论,有人看得深些,有人看得浅些。一个聪明有见识的作者,他那脑袋就像一口装满浓汁的“酱缸”,一片白纸浸进去,再拖出来,立即会颜色变深,味道十足。反之,倘若你头脑简单,一缸白水,白纸浸进去,拖出来还会是白纸一张,淡而无味。

    第三,要有文采

    言而无文,行不远矣。中国文字是一种非常美妙、非常吸引人的文字。有些外国人之所以喜欢学中文,就因为他们感到中文实在太奇妙太有趣了。咱们平时看一些文学大家写的文章,不一定有什么故事,也不一定讲多少见识,但你就是喜欢读,读起来就是有味道,就是美。比如大文学家汪曾祺的文章。他写的大都是日常生活,什么买买菜啦,做做饭啦,或者到哪里游山玩水逛一逛啦,但老先生的文字实在是美,读起来真是一种享受。

    说到文采,岔开来再议几句。中国文字不但写出来可以神采飞扬,韵味无穷,写作过程本身也非常有意思。如果说人生有幸福时光或者快乐时光的话,在下以为,写作时就是一种幸福时光。当你酝酿好写作题目,来到办公室,房门一关,电脑打开,你就进入了这样的幸福时光。人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其实生活中哪有这样多元帅?但在电脑前你完全可以做一个虚拟元帅。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写作之乐》。文中写道,当你坐到电脑前时,那26个按键,就是你手下26位忠诚的将军,你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元帅。可以调动千军万马,纵横驰骋,要部下冲锋,他们就冲锋,要他们倒下,他们就倒下,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就一往无前毫无怨言地去干什么。这是人在驾驭自然时的一种极致自由的状态,所谓从“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当此时也,在你内心确实能体会到极大乐趣。

    总之,第一,有故事;第二,有见识;第三,有文采。具备三要素,你这言论差不多就大功告成了。

    好的言论,当然应该是故事、见识和文采三者兼而有之。不过有些言论,并不讲什么故事,专以见识见长,这固然也说得过去(如果专为某篇新闻配发评论,则新闻即是故事,自然不必再讲)。而有的言论,虽则故事平平,见识不多,但文采斐然,也会有人爱读。不过在下以为,上乘之作,还是三者不可或缺。反过来说,如果一篇言论,既无故事,又无见识,还没有什么文采,那么,这样的文章,我劝你最好别写,勉强写出,谁会看呢?

    故事从哪里来?从平时搜集整理和筛选中得来。故事即资料,一个有心于言论写作的人,是要随时随地注意搜集各种故事和资料的。读书、看报、看电影、看电视,日常生活中与人交往,听人聊天,都是搜集故事和资料的机会。一个小故事、一段小资料,往往是作者苦心经营的结果,写作时看似信手拈来,阅读时却又浑然天成。

    见识从哪里来?也从平时学习和积累中得来,得多琢磨、多思索。同样一件事情,别人听过,也就罢了,你是有心人呀,听了得再深想想,此事到底说明了什么?可以告诉我们什么?人们是否可以从中受到一些什么启发?你花了比别人多十倍八倍的功夫去思索、去琢磨,你讲出来的道理,自然比一般人更深刻、更有哲理。罗马诗人鲁克瑞洽斯说:“站在岸上看船舶在海上颠簸是一件乐事,站在一个堡垒的窗前看下面的战争也是一件乐事,但是没有一件乐事能与站在真理的高峰目睹下面山谷中的错误、漂泊、迷雾和风雨相比拟的。”这是一种智者居高临下的优越心态。写文章时,当你看清楚别人看不清楚的现象,想出了别人没想出来的思路,解决了别人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你真会觉得比站在岸上看船舶在海上漂泊、或者在一个堡垒窗前看下面打仗还有意思!

    说了这么多,举个例子吧。

    经济日报办了一本杂志叫《经济》月刊,因主编与我相熟,约本人在上面开个言论专栏,每月写篇1500字左右的文章。他们给专栏取了一个名目叫“浮生偶得”,就是谈谈人生的一些感悟。我曾写有一篇文章叫《慢慢品》。一开始,还是讲故事:

    那天中午,去看电影。11点半到影院,电影12点才开映,正好没吃午饭,看到旁边有家比萨饼店。过去,老听儿子说比萨饼好吃,从没吃过,于是进去,想尝尝鲜。坐下不一会儿,热腾腾的比萨饼端了上来,一看手表,已没多少时间,赶紧下手吧,一口咬去,烫得要命,但又舍不得扔掉,赶紧狼吞虎咽对付下去,到了影院,已是满头大汗,浑身湿透。得出一结论,比萨饼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比麦当劳肯德基差远了!

    没过多久,与老伴到西单购物,碰到儿子、儿媳带着小孙女。儿子说,老爸老妈,我请你们吃比萨饼吧。我说不吃不吃,那玩艺太难吃了。儿子说,你不会吃呀,跟我们吃,包你好吃!一行人来到西单文化广场地下一比萨饼店。正值盛夏酷暑,店里开着空调,非常凉爽舒服,大家坐在那儿,点了几个很有特色的比萨饼,一边品尝,一边聊天,一边逗着小孙女,细细吃,慢慢品,当时觉得,比萨饼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比麦当劳肯德基强多了!

    故事讲完了,再引申开来,说说见识。同样是比萨饼,为什么会有“最不好吃”和“最好吃”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呢?关键在人的心态。日常生活中,只有以慢慢品之心态,方能品出人生之各种滋味。哪怕你是喝一杯水、吃一碗粥,都需要这样一种心态。而现代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浮气躁,静不下来,于是生活就少了许多本应有的丰富滋味。

    悟出了这个道理,清晨和老伴去路边店吃早点,也来个慢慢品。一定要找个比较清静的桌子,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再把豆浆呀油条呀什么的端上桌,俩人这才坐了下来,细细尝,慢慢品,恰似一顿烛光晚餐。

    文章刊出后,反映还不错。为什么?因为三要素齐全,读起来有点意思。

    (作者为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

一、他的名字叫鲁迅(二)鲁迅的文采

这是现任网易鲁迅论坛版主商人一系列鲁迅评论中的一篇。

  他的名字叫鲁迅(二)鲁迅的文采

  说到文采,李敖不服鲁迅。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这说明什么?李敖为什么不说自己超过了比较近便的琼瑶,龙应台,或者超过了名闻遐迩徐志摩,梁实秋。而非得和鲁迅比呢?他说他“白话文第一”,其实没多少人当回事儿,但他说超过了鲁迅,就有人不满意了。这是为什么?

  我说这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李敖也好,其他人也好。都潜意识里先把鲁迅当成“白话文第一”,然后再往自己身上比。从而比出一种快感。

  那么我今天就拿李敖和鲁迅比一比,看看到底谁更有文采。有人反对比较,认为文学是私人化的东西,写书的和读书的都是跟着感觉走的,是比不出什么东西来。我总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认的论调。不比怎么会知道不能比。比就要比出个所以然来。

  说文采之前,我得先对李敖先生表达由衷的敬佩之情,文采的高低放一边,但就说话的勇气,李敖先生不愧是“五百年来第一”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比起鲁迅,胡适,他所面临的压力要大得多,他为了说话,所作的牺牲也大得多。他的那口代表正义的痰吐得确实是惊天地,泣鬼神。我总觉得勇气有时是一种很不好把握的东西。它不单单是面对施暴者的横眉冷对,往往还面对亲人甚至爱人,同道者的爱戴,爱护的无情拒绝。这也是为什么李敖既从道义出发,义助柏杨和殷海光,同时又不客气的指出,殷是一个古旧的学究,柏杨的水平太差,居然敢写《白话资治通鉴》。这也是为什么鲁迅要写《过客》,不愿意接受别人恩惠的原因。

  勇气常常表现为狂,狂也要狂到一个层次。才能叫真狂。

  李大侠的狂碰到鲁迅这块坚硬的“老石头”,就不免打一点折扣。我们看李敖的言论,首先发现他对鲁迅的“放小脚式的文字”不屑。而对自己文字的流畅沾沾自喜。其实百话文一路演化到今天,越来越流畅,是不争的事实。他得利于语言学的发展和口语的大量进入文学作品。来自西方的语法,被引进到中国,并日趋完善,大大提高了白话文的规范化,而口语的运用,特别是北方口语的运用,也丰富了文学的对话语言。用这一标准衡量,李大侠的语言也并非就高人一等,王朔的对话语言,莫言的叙述语言的流畅并不比李敖差。而作为一个台湾人,李敖在小说的口语化方面比大陆的北方作家还有一定差距。他的《北京法源寺》,对话比金庸也强不到哪去。在这个问题上,王朔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南方籍的作家,在口语的运用尤其是对话的口语运用上,有天生的缺欠。包括鲁迅在内,小说中的对话都非常的精简,金庸的对话也不得不用死去的语言。

  如果抛去口语这个原因,我们看语法的规范,就会发现规范化的东西并不能完全代表文学意义。大量的副词,介词,助词使用,往往使语言变得罗嗦,琐屑。意思虽然更容易理解,但味道却差多了。鲁迅所处的那个时代,新旧交接,语言却显得更加的丰富多彩,摇曳生姿。相对而言,茅盾的文字规范的多,但也死板的多。所以说,语言流畅不是文笔好的唯一标准,况且从流畅的角度看,比李敖好的也有。

  那什么是文笔好,或者叫有文采呢?

  所谓文采既不是大量繁复的形容词,一个接一个的小笑话,也不是为了流畅而流畅。而是用最恰当准确的语言,表达一个意思。这种表达既要贴切自然,还要出人意料。显示出强烈的个性。作到这个已经很不容易了。同时还要兼顾文章的整体结构。就是对语言的强弱,浓淡有控制能力。胡适就是失之于没有个性。徐志摩,朱自清又失之于准确贴切。而鲁迅是此中超级高手,老舍评价曰:“他长于古文古诗,又博览东西的文艺,所以他会把最简单的言语(中国话),调动得(极难调动)迭宕多姿,永远新鲜,永远清晰,永远软中透硬,永远厉害而不粗鄙。”

  论起文字的个性,恐怕没有人超过鲁迅,我们能够从鲁迅的任何一篇文章中,从每一句话里,读到那独特的语言。鲁迅的文章即使不署名也会被人在读第一行时认出来。王晓明的《鲁迅传》里说,在报纸印刷时,校对员,排字工人都能分辨出哪篇是鲁迅写的。中国文坛到现在还没有第二个人能作到这点。

  反过来看李敖的文章,语言的独特性作的不错,但不尽善尽美。虽然也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浓厚的李敖的气息。但有的文章过于追求流畅,而显得浅白直露。表现手法特别是讽刺手段极其单调,总是热骂,没有冷嘲。反语的运用也没有到鲁迅那样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一来就不免和别人的文字雷同。注意!!语言的独特并不意味着表现手法的单一,而恰恰是丰富的表现手法才能让人觉得无法模仿,无法替代,才能更好的显示个性。尽管李大侠上骂总统下骂狱吏。(为此他讽刺柏杨,就敢骂到警察总监一级),考证孙中山的言行,也就是为了最后骂一句国民党篡改历史。尽管骂的酣畅淋漓。骂得一览无余。但我同意乡愿说的,他的杂文不杂,只是骂文。而且骂的单调,骂得无趣。

  第二,李大侠缺乏幽默感,不是文章不搞笑,而是他不会幽默。这点恐怕很多人反对。单说一个对“狗屁”文章的阐述,就能让人笑个不停。但那不是幽默。就比如相声的幽默应该在演员的表演和语言中,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讲笑话。笑话是别人的,语言才是自己的。在李敖的幽默中,永远让人觉得隔靴搔痒。这也和他的讽刺手法单调有关系。热骂只会让人看得痛快。冷嘲才能使人会心的一笑。而鲁迅的幽默感是非常高的,我转一段他在二十年代末的演讲,大家就会明白。这是讽刺“革命文学家”的。

  “至于创造社所提倡的,更彻底的革命文学——无产阶级文学,自然更不过是一个题目。这边也禁,那边也禁的王独清的从上海租界里遥望广州暴动的诗,“PongPongPong”,铅字逐渐大了起来,只在说明他曾为电影的字幕和上海的酱园招牌所感动,有模仿勃洛克的《十二个》之志而无其力和才。郭沫若的《一只手》是很有人推为佳作的,但内容说一个革命者革命之后失了一只手,所余的一只还能和爱人握手的事,却未免“失”得太巧。五体,四肢之中,倘要失去其一,实在还不如一只手;一条腿就不便,头自然更不行了。只准备失去一只手,是能减少战斗的勇往之气的;我想,革命者所不惜牺牲的,一定不只这一点。《一只手》也还是穷秀才落难,后来终于中状元,谐花烛的老调。”

  象这种不动声色的幽默在鲁迅的文章中到处都是。 大家知道鲁迅是反对林语堂提出的“幽默文学”的口号的,称之为“把屠夫的残忍化为一笑”。确实幽默是一个人的文笔修养问题,抬高到“文学思潮”的高度就是有点小题大做,有点见识短。但鲁迅是不拒绝幽默本身的。

  过去有人反对鲁迅,总说他“放冷箭”。确实,鲁迅擅长这个,在热骂之余还不尽兴,就要放几支冷箭。而冷箭恰恰是幽默的最佳载体。比如这段:

  “至于所谓《北平五讲与上海三嘘》,其实是至今没有写,听说北平有一本《五讲》出版,那可并不是我做的,我也没有见过那一本书。不过既然闹了风潮,将来索性写一点也难说,如果写起来,我想名为《五讲三嘘集》,但后一半也未必正是报上所说的三位。先生似乎羞与梁实秋,张若谷两位先生为伍,我看是排起来倒也并不怎样辱没了先生,只是张若谷先生比较的差一点,浅陋得很,连做一“嘘”的材料也不够,我大概要另换一位的。”

  就是典型的“放冷箭”,在热骂杨邨人之余,给了张若谷一箭。而且幽默得非常大气。相对而言,李敖差的远。

  第三,语言的精确上,李敖也有欠缺。在描述一件事情或评价一个人,价值观的问题先不说,语言用的就不准确,因为不准确就得多说几句,所以显得啰嗦。因为啰嗦所以更加的“流畅”了。看他的《快意恩仇录》,一点小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也要动辄几千字的写。实在是浪费笔墨。而鲁迅不然,天生一种木刻般的简练语言。简练谁都懂,但用词不精确,就简练不起来。我们看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野草》,景物描写都有一种“瘦硬的美”。而他评价刘半农,章太炎的几句话,精炼之极,堪称经典。这和他白话文中参杂着文言文有关,文言文的特点就是精炼,但适应力差。运用起来,非高手不能驾驭。梁实秋就说: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最大妙处在,在白话中硬塞几句古文。而文言文到了李敖手里,只是刻板的引用几句,失去了文字的美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这代人的古文功夫比不了五四那代人。

  语言上的简练,精确还决定了文章的节奏。文章高手往往对节奏有一种天生的控制能力。语言再美,文章失控,也是失败。李敖的《快意恩仇录》就是典型,他过于急切的描述自己的生活历程,思想变化,一路不假思索的写下去。而不能有所取舍,用不同的表现方式,把感梧,思想,经历作一个恰当的安排。因缺少变化,让人读的很累。这点周作人和鲁迅作得非常好,《知堂回想录》和《朝花夕拾》都让人读来不急不燥。它让我不得不相信,对节奏的把握,是一种天生的能力。

  有人说徐志摩的文笔好,美得很。但拿来一比,你就会发现他的语言不精炼,节奏更不好,语言色彩就过于浓。妨害了意思的表达。冰心就说他“浓的化不开”。茅盾也说他“除了思想,什么都有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凭心而论也是失败作品。为了描写而描写。把乱七八糟的意象堆砌在一个狭小的语言空间。难怪有人说,“一个清静的荷塘被描写得乌烟瘴气”。

  而且这些人写景时,往往铺天盖地。但写人时,苯拙异常。从头写起,即拖拖拉拉又光彩全无,而鲁迅的笔下,写景物大气自然,写人惟妙惟肖,一针见血。表达一种思想,概括能力极强,了了几句,就让人茅塞顿开。很多人佩服鲁迅几句话就揭穿事物本质的能力。

  最熟悉的是对中国历史的概括:未作稳奴隶的时代和暂时作稳奴隶的时代。

  他讽刺当时的人对文学流派的肤浅理解时,说的的几句,也令人在喷饭之余,不得不惊叹他的语言感觉:

  “常写自己的是表现主义,常写别人的是自然主义,看见女郎的小腿肚子就作诗的是浪漫主义,看见女郎的小腿肚子而不作诗的是古典主义。--天上掉下一个头,头上生出一个牛,哎呀呀,海中央的青霹雳呀—超现实主义。”(大意)

  总之,不管是李敖还是其他人,比起鲁迅,在文笔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下)

  很多自以为文坛耄宿的人喜欢给文学家排名。比如梁实秋就是。他心目中的散文(包括杂文小品文)的排名是:周作人,胡适,陈源,徐志摩和鲁迅。一下子就看出来党同伐异了,陈源居然能登三甲,他一辈子就写过一本《闲话》。后来又续了一本。就这点东西算什么?陈源算不算文学家现在还存疑问,此人于二十年代和二周论战之后有点声名狼藉。据说他曾经热烈追求一位女大学生,但此女的父亲正好是新文学的爱好者。他看了鲁迅的声色俱厉的文章和周作人旁敲侧击的讽刺后,怀疑陈源不是正经人,断然拒绝爱女和此人来往。陈源后来从政,是台湾国民党政府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代表。退出文坛了。

  陈源是滥竽充数。另外老梁还把胡适捧得很高,但评语却不能服众。他说“胡适先生的文字是明白晓畅。单单一个明白晓畅谁又能作到呢?” 这不是没话找话说吗?胡博士的文采就别提了,记得有人评论李敖写的《胡适评传》时就说过,“李敖和胡适的文字一个毛病,总是脱不了呆板单调,永远达不到二周的气象。”

  梁老对鲁迅自然是恨之入骨,(对郁达夫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不提)。但他不得不说鲁迅好,长于讽刺,笔调幽默是“辣手著文章”。见解深刻,一针见血。甚至“刺进去,连血都没有。”太深刻了。其实老梁进入文坛之始是喜欢鲁迅的,曾经写过一个《北京文化界的分门别户》,把鲁迅捧得很高。还专门写过一个《评华盖集续编》。对鲁迅的反语等特色逐一分析,大加赞赏。鲁迅的那本书大部分是和陈源的“姿态之争”。而梁实秋却并不回护陈源。可见年轻的梁实秋城府不深。

  而到了和郁达夫争论卢梭的评价问题时,看见鲁迅也披挂上阵,就非常的气恼。心说我捧你,怎么你还骂我,(就跟金庸一个论调,我没批过你王朔,你怎么就批我金庸。多新鲜呀,文学批评难道还讲门当户对,礼尚往来。)于是老梁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儿。鲁迅哪都不好了,深刻变偏激了,讽刺变心胸狭窄。长得也不好了,个矮,牙黄。他楞说鲁迅的英语太差,在小说里的英语语法有问题。还说鲁迅最喜欢在生病之后,吐半口血,被人扶着看海棠。暗示鲁迅是“小资”。哪的事儿啊。梁大师,那不是反语吗?

  凭心而论,梁实秋的散文写得不错。语言,结构都有特点。很多人钦佩他的文章。但细看,您就会发现,他的最好的散文是《雅舍》,《喝茶》,《中年》,《男人》那一类的闲适小品。还有就是《汤包》,《火褪》,《鱼翅》《烧鸭子》了。那类的文章是好写的,中国文化本来就悠久,什么东西上都附着了一层文化。只要稍加点染,引几句诗,抄一段小故事。文章就声情并茂的。在书店里,就数菜谱类柜台挤得人多,简单写几句“精肉二斤,冰糖三克。色泽鲜红,酱香扑鼻,汤轻味厚”之类,就能“感人”。何况老梁也是散文家。

  但梁实秋先生在美国学的是文学批评,人好象也是一个作学问的,当过大学教授。可他的正经的谈文化,谈哲学的文章却不行。除了和鲁迅对阵的几篇,和《骂人的艺术》那东西之外。人们几乎忘了他还写过正经文章。实际上他写过。

  比如他和郁达夫,鲁迅关于卢梭的论战,他前后写过《卢梭论女子教育》,《评郁达夫先生的卢梭传》等好几篇文章。后来和鲁迅争论“硬译”和文学的阶级性时,也写过大量的杂文。还有如《莎士比亚论金钱》这样的大部头文章。另外在三十年代人权运动时,也写过《论思想自由》等文章,在抗战时期写过政论,提出著名的“与抗战无关论”。观点暂且不论,单从文采上看,梁的差距太大了。他的谈文化,谈时政的文章,让人看得昏昏欲睡,别说和鲁迅比,比郁达夫也差远了。不提《文学与出汗》《卢梭与胃口》,单拿出郁达夫的《卢梭传》,这么平淡的一个题材,也写得神采飞扬。讽刺梁实秋为“小人国里的矮批评家”精妙绝伦。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找来比较着看看。

  海伦斯诺采访鲁迅时,也曾经问过中国的小品文谁写得最好。鲁迅的回答是比较公允的。即周作人,林语堂,梁启超和他自己。这三人都不是鲁迅喜欢的人。

  鲁梁二人都推周作人为第一,这在当时没什么疑义。其他人也是如此说。比如郑振铎称“二周为中国新文学的两个“巨石重镇”。没有他们中国文学就暗淡许多“。冯雪峰背地里说,“鲁迅去世后,中国文人里,论学识文章,周作人第一”。郁达夫在编《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时,就选二周的文章占了总篇幅的百分之七十。

  由此可见,在当时是没有人怀疑鲁迅的文采的,只有周作人有资格和他颉抗。但到了现在,很多人提出来,鲁迅的文章晦涩难懂,色彩单调。缺乏文采。不如朱自清,徐志摩啦。全来了。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言论呢?我认为主要还不是欣赏水平的问题。而是鲁迅一再被歪曲,成为政治偶像之后,人们只能看到那几篇有数的文章,只能按照“钦定”思想来想鲁迅的思想。阅读一旦被戴上枷锁,如同在医生的监护下作爱一样,变得索然无趣。而鲁迅文学上的成就完全被忽视了。现在政治官冕一摘,人们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有了逆反心理,得了“审美自闭症”,体会不出鲁迅的文采。在论坛里就总有这样的自以为高明的言论,比如:“鲁迅先生的文笔可能不如徐志摩,学识不如林语堂,但他的思想的深刻是无与伦比的。”谁告诉你的?学识先不说,就文笔而言,鲁迅是不输任何一位作家的。

  我总幻想一种情况的出现,就是把同一时代的大作家们集合起来,在相同的条件下,作同样类型的文章,内容又是自己擅长的。从而比一比谁更有才华。这幻想当然是实现不了的。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了一次历史机遇。三十年代,良友图书公司出版了《中国新文学大系》十卷。重金聘请胡适,鲁迅,周作人,郁达夫,朱自清,洪深,茅盾,郑振铎,钱杏邨编辑各卷,并各作两万字的序。从鲁迅日记中看,他一次赚了五百大洋,相当于现在两万元。

  这是新文学的一件大事,很多人予以关注,沈从文为此连写了两篇报道发在大公报上,可惜写得一般,太平淡。还带一点酸味。

  我逐一搜集了他们的序言,除了蔡元培大总序外,其他的各篇应该都是各位用心之作。恐怕也有较劲的意思。最差的是郑振铎的,胡适也令人失望。资料虽完备,文笔太呆板。只能当文献看。让我感兴趣的是,茅盾,朱自清和郁达夫都论冰心,茅是说小说,郁是说散文。朱是说诗歌。朱写得毫无光彩,刻板无趣,茅盾稍微好一点,而达夫写的精彩异常。如下:

  茅盾:

  “冰心最初的作品例如选在这里的《斯人独憔悴》,是“问题小说”。《冰心小说集》共收28篇,大部分作于1919到1923年,而且大部分即使不是很显明的“问题小说”,也是把“人生究竟是什么”在研究探索的。《超人》发表于1921年,立刻引起了热烈的注意,而且引起了模仿,并不是偶然的事。因为“人生研究是什么”?支配人生的是“爱”呢,还是“憎”?在当时一般青年的心里,正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冰心在《超人》中间的回答是:世界上人“都是互相牵连,不是互相遗弃的”。

  朱自清:

  “冰心女士发表了《繁星》,第二年又出了《春水》,她自己说是读泰戈尔而有作;一半也是衔接着那以诗说理的风气。民十二宗白华氏的《流云小诗》,也是如此。这是所谓哲理诗,小诗的又一派。两派也都是外国影响,不过来自东方罢了。《流云》出后,小诗渐渐完事,新诗跟着也中衰。“

  郁达夫:

  “冰心女士散文的清丽,文字的典雅,思想的纯洁,在中国好算是独一无二的作家了;记得雪莱的咏云雀的诗里,仿佛曾说过云雀是初生的欢喜的化身,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星辰,是同月光一样来把歌声散溢于宇宙之中的使者,是虹霓的彩滴要自愧不如的妙音的雨师,是……,这一首千古的杰作,我现在记也记不清了,总而言之,把这一首诗全部拿来,以诗人赞美云雀的清词妙句,一字不易地用在冰心女士的散文批评之上,我想是最适当也没有的事情。

  女士的故乡是福建,福建的秀丽的山水,自然也影响到了她的作风,虽然她并不是在福建长大的。十余年前,当她二十几岁的时候孤身留学在美国,慰冰湖,青山,沙穰,大西洋海滨,白岭,戚叩落亚,银湖,洁湖等佳山水处,都助长了她的诗思,美化了她的文体。

  我以为读了冰心女士的作品,就能够了解中国一切历史上的才女的心情;意在言外,文必己出,哀而不伤,动中法度,是女士的生平,亦即是女士的文章之极致。“

  这一场文采擂台赛,郁达夫是胜出者。

  而周作人的序写得更加有一种别样的趣味。一如既往的从容不迫,一如既往的弦外之音。与达夫可以比肩。

  鲁迅的序言是最好找的,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语言的精炼独特,思路的清晰,行文一反序言的固定形式,完全是自己的一种独语。风味似乎更胜达夫一筹。堪称魁首。

  虽然写了这么长,还是有很多东西没写进去。但我也考虑到文章的结构,想到此为止了。后面我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鲁迅的姿态。他是自由主义者,还是共产主义者,还是所谓的左派。这个困扰我和鲁迅论坛的问题。必须解决。

二、献给想恋爱或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文采不好,真实故事

  故事的开端,引用一首歌歌词:

  是有过几个不错对象

  说起来并不寂寞孤单

  可能我浪荡 让人家不安

  才会结果都健忘

  我没有什么阴影魔障

  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我又不脆弱 何况那算什么伤

  反正爱情不就都这样

  我没有说谎 我何必说谎

  你懂我的 我对你从来就不会假装

  我哪有说谎 请别以为你有多难忘

  消失 真的不是我逞强

  我好久没来这间餐厅

  没想到已经换了装潢

  角落那窗口 闻得到玫瑰花香

  被你一说是有些印象

  我没有说谎 我何必说谎

  你知道的 我缺点之一就是很健忘

有故事 有见识 有文采——《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谈言论写作之心得

  我哪有说谎 是很感谢今晚的相伴

  但我竟然有些不习惯

  我没有说谎 我何必说谎

  爱一个人没爱到难道就会怎么样

  别说我说谎 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

  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我没有说谎 是爱情说谎

  它带你来 骗我说 可我 没有可能有希望

  我没有说谎 祝你做个幸福的新娘

  我的心事请你全遗忘

  X和C君认识于去年年初,那时候C君还是个青涩的少年,实习,明天去哪都不确定,工资几百块。X和C君在一起了,X是受过伤的人,她只想找个温暖的港湾,不介意他没有工作,没有钱,只想好好和他过日子,X想和他结婚,C君说他没钱,什么都还没有,而且太小了。慢慢X发现违背自己初衷了,她是想找个人结婚的,而不是漫长的爱情长跑,每次在那几十块的小宾馆,看不到将来,看不到承诺。她离开了。选择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男人。C君找过很多次,音讯全无,X完全避而不见,X是C君的第一个女人。后来C君也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工作。貌似都是新的开始。

  X过着被人宠爱的日子,没有关注过C君的生活,只是在众多好友列表中再不被点开的一个。时间过得好快,2014的新年要来了,C君回来了,X的感情也开始到了瓶颈期,她乱,她不知道该将就过还是离开,重新和C联系上了,见面也多了起来。C君一直还是这么敏感细腻,能知悉X的喜怒哀乐。X离开了现任,开始和C君像知己一样深交着。很快,X投入了新的一段感情,也是从相识,相知,相交,相恋到分手。期间,X和C君的感情好像回来了,他们已经不只是朋友,像情侣一样,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X困扰在现任和C君之间,现任是理想对象,而C君,她知道,他只是每次都在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出现在身边,每次随传随到,每次说过一次的他就记得了。那种体贴是现任给不到的。C君就像是一直守护X的人,他说过永远不会丢下X不理,除非是X不要他了。做过各种感动的事,每次的每次,X不开心了,一个电话C君总能抛下工作过来陪伴,缺什么了总是很慷慨地送赠,做着一个男朋友要做的事,甚至做得更让X感动。于是,X发现自己重新对C君有了感情,X以为自己单身了就可以和C君光明正大地恋爱,然后结婚。。。幻想着C君才是最合适最忠诚的伴侣。

  X和现任分手了,最依赖的C君却说大家是没可能的,彼此太熟悉了。

  没关系,既然没可能那就大家都断绝联系吧,人生还那么美好,总会有个是自己的无双。在X决心再也不纠缠过去的人的时候,C君却仍然会打电话来,发微信。他说让X别走,他辞职了,说要来找X。X回绝了,X短信跟他说不想这样纠缠下去,X想过正常的生活,辞职了就花多点时间珍惜他要珍惜的人。虽然他没说也从没承认过,但是X知道,最近他是有别的女人了。断绝关系,他才能好好找个人拍拖结婚,X自己也才能好起来。

  以为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X拿验孕棒验了,两条红线。。。第一时间就是找C君跟他说,他曾经说过,有了就生马上结婚。重新加上他微信,发图片给他,他只回了“我要结婚了”嘟嘟。。他挂了电话,再打,接了,“如果是我的话,下了吧。我要结婚了,她也怀孕了,我很爱她”X竭嘶底里,她不惊讶她也不害怕是否怀孕的事实,因为她曾多次开玩笑地说过,如果有了,以后就自己带长大了带孩子去见他,还会教孩子叫他叔叔好,一切的玩笑话不知道会不会真正成为悲剧?X无助地挂了电话,他电话进来了,却是他现在的女人,她问X,是不是骗他,想用孩子挽留他,是不是有目的。。。彼此都很冷静地谈起来,原来两个女人都被蒙在鼓里,C君和她已经一起一个月了,并且住在C君家里了,而X毫不知情,并仍相信C君只有她一个。而C君对现在的女人说的是只和过X有 ,早已经分手。。。继续说,继续发现了很多的谎言,或者。。。除了现任女主人和X还有至少2个。。。。

  C君女人对X说,当初会选择他,是她也觉得累了,只要一个依靠就可以了,最起码以后孩子的爸爸不会出去鬼混,呵呵。。。。身边所有朋友,包括这两个女人怎么也想不到老实的外表下是这样深的城府。一个男人,三个悲剧。

  而我,就是这个X,我浪荡,我挑剔,所有人都离我而去。终究发现再多的伴侣也比不上一个坦诚的人和自己相伴一生来得重要。

  重新登录这个天涯号,当年分个手都拖泥带水万般不舍的我,没想过今天会变成一个对感情不忠,甚至无所谓的态度,是长大了?坚强了?还是已经百毒不侵了?

三、笑话哈哈哈

好久没写东西啦 导致我的空间关注度成直线下降 哎 还是算了 本人文采不好 发个老笑话把 话说有一天 在一个很发达的城市里 小明高高兴兴地放学回家 在路上他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厕所 一个可以移动的公共厕所 于是小明就十分开心地把厕所推入了河里 然后一边哼歌 一边欣赏美女 蹦蹦跳跳的回家了 回到家 小明非常兴奋的把刚才推厕所的事情告诉了爸爸 谁知爸爸二话不说 立马甩了小明三个耳光 小明当场豪啕大哭 他想起了华盛顿的故事 就对他爸爸说 华盛顿小时候顽皮 砍了自己家花园里的樱桃树 他爸爸都没批评他阿 你怎么就这样打我拉 接着他爸爸十分气愤的说 那是因为华盛顿砍树的时候他爸爸不在树上

标签: #哈哈哈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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