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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口译状元的爱与感恩(转)

发布于:2024-03-23 作者:admin123 阅读:54

    回想07年暑假,似乎已是很久以前。但是在上海新东方二十天的高级口译培训课上所经历的点点滴滴还在心头。在这二十天中, 我挑战了自己的极限,感受到了新东方的口译魅力,更重要的,我懂得了学习英语的真理。

    六个小时的高强度课程,来回四个钟头的车程,四十度的酷暑高温,熙熙攘攘的教室。这就是我上个暑假的生活。说实话,从我拿到听课证时,我就觉得自己肯定会疯狂的逃课,因为我无法想象自己天天要过这样的生活。

    但是当我拿着听课证真正走进新闸路的口译教室时,却被里面的气氛完全感染了:不同年龄,不同装扮的学员们,脸上都流露出同样的认真与渴望;新东方的高口同学们虽然有着不同的学历,不同的背景,但都被共同的追求与爱好紧密相连——口译。很快,我就融入了这个快乐的口译大家庭,认识了很多可爱的同学。每天顶着上海夏日那午后的骄阳走进教室,看到满满的座位,吹着早到同学们调好的空调,感到无比的畅快与温暖。一直到最后一堂课,我们的高级口译班都几乎满座,很少有人逃课。

  上海高级口译最高分得主、上海新东方学员傅蓉

    在这令人难忘的二十天中,我发现:原来一天学十几个钟头的英语是不会吐的,原来一堂两个多钟头的课是可以醒着上完的,原来人是可以晒的这么黑的……

    高级口译培训班是我在上海新东方报的第一个课程,之前听过很多关于新东方的评论,所以决定自己来体会一下这个在中国乃至全球最大、最红火的培训学校。之前听很多人说新东方的老师都很幽默、很高效。确实,很多老师在讲课时都会时不时抛出几个寓意深刻的笑话、或者是可笑的话,又或者是穿插几个人生励志的小故事,让口译课堂的气氛从来都不会沉闷,反而充满了激情与思想,高密度、快节奏又寓教于乐的讲课方式大大加强了我们对口译技能的“消化过程”。特别是口译听力和阅读老师,每节课都用极其冷的笑话轰击我们的大脑,有时还会加上肢体语言的配合,让我们的眼睛闭了一半又笑醒。新东方的老师们就是这样煞费苦心的调动课堂气氛,让我们注意力集中。连我这种上课Attention Span 不超过20分钟的人,都能乐呵呵的听上一整节课,还记了一厚本笔记。

  美女状元傅蓉与邱政政老师在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门前合影

    上高级口译之前也听说过不少新东方的负面评价:有人说新东方的老师只会教考试技巧,不能帮助学生在英语上有实质的提高,还有人说新东方的老师上课内容“华而不实”,好听但没用。

    对于只讲考试技巧这一说,我并不否认大多数的课堂内容都是针对口译考试本身的,也有很多关于怎样在考场上安排时间、答题顺序等的临场技巧,但是我并不觉得在学习考试技巧的过程中没有得到实质上的能力提高。实际上,在高口班的听力课中所学到的速记技巧与瞬时记忆,对其他英语考试与实务口译都有极大的帮助,而这就不仅限于应付高级口译考试了;翻译课中所学到的大量实用的英汉互译技巧也帮助我更深刻的了解了汉英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让我在笔译中做地更准确,更生动;阅读课中所掌握的速度技巧与如何抓主干、找细节的方法,在我大学专业课的英文文献与书籍阅读中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可以说,我从这短短二十天的口译课程中收获不少,我相信所有用心听课,专心学习的同学都能获得同样的进步。

    另外,真正聆听过新东方课程的学员会对老师的课程安排和授课方式无比震撼。口译各科的四位老师在课堂上都能旁征博引:从个人阅历,到时事政治,再到希腊神话,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宝贵的人生启迪。还记得高口听力老师给我们讲述他的同传生涯,如何从一个普通本科毕业生到使馆工作,又成为一名出色的译员,其间经历的种种困境与挫折,给我们上了一节精彩的人生大课。阅读老师在课上时不时穿插讲解大量与阅读相关的希腊神话故事,从Achilles’ heel 到 Nassisus,不仅给我们展现了伟大的古希腊文明,更使我们学会了语言背后的思想与文化,让我们每个学生都对英语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上海新东方的口译老师们不仅教给我们要学什么,更教会我们如何去学,如何充满兴趣与激情地去学,而这,我认为,才是真正的成功教育的特质。世界上的知识太多,没有办法在课堂上完全讲授;而学习本身又是一件极其Personal的事情,只有自己带着兴趣与梦想主动去追,才会有收获,正如新东方口译研究中心的邱政政老师所说的“If the boat of your dream doesn’t come to you, swim to it!”。

    在我以257.5分通过高口笔试,又顺利通过口试,最终拿到高级口译证书的时候,心情是复杂的。有人问我,你以后真得要走口译这条路吗?

    其实,了解口译工作的人都知道,考过高级口译只是口译生涯的开始,要真正成为一名口译译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邱老师也说过口译考试的本质是“一纸证书+真才实学”,即使通过了考试,那也只是一块敲门砖,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是又一个崭新的起点。所以在口译学习与成长的道路上永远没有尽头与休息,有的仅是片刻的满足与实力的不断提升。正是这艰难的探索和永无止境的努力才能使你出类拔萃,在生活和工作的各个领域中脱颖而出。

    这张证书只能证明我在口译方面具备了初步的能力,而不是一张口译工作的通行证。在学完新东方的高级口译之后,我真切地懂得了译员在成功光环下付出的辛苦与汗水,也第一次清楚的认识到我自身的不足。

    我会再报新东方的培训班吗?当然会!而且“译”无反顾!我很想念上海那些可爱的老师与同学,想念那种浓郁的学习氛围,更想念那种痛并快乐的学习经历。希望新东方能越办越好,帮助更多的学子实现英语学习的梦想和自身价值的提升。

   (傅蓉,上海新东方高级口译班(GY092)学员,以257.5分的高级口译最高分刷新高口历史记录,成为高级口译状元,获得上海新东方高级口译“百炼成金”奖学金。傅蓉现为北京国际关系学院国际经济系三年级学生,被誉为“高级口译美女状元”。) (编辑:阿珊)

一、高级妓女

  高级妓女

  像其他别的大都市一样,这里也是充满浮华的。当你坐在出租车上赶去某处,穿过大街小巷,你会看到应接不暇的摩天大楼一栋隐着另一栋似乎永远都不会间断,高楼的脚下穿着制服的带着礼帽的保安在指引着一辆辆擦洗的闪闪发亮的汽车停进拥挤着其他数不胜数的靓车之中一个车位里,从里面下来一个穿西装发福的男人或者一个衣着靓丽的女人。到处都无非这三样东西,衣冠楚楚的人,和与其相配的豪车,还有更为搭配的高楼大厦。而其他的东西即使他们出现在你眼前,你也会视而不见,不自觉的忽略了他们。比如那些街道两旁的行道树,和像行道树一样木讷的站在它们旁边等公交车的打工仔,和一些在过街天桥上上上下下的上班族,偶尔一个人侧目往脚下的车水马龙瞧瞧,不禁叹着口气,怅惘苦楚起来。侧回脸,便把之前种种的情绪忘到九霄云外或者隐忍到心里了。

  人们涌入这里可绝不是为了安居乐业,这里是扬名立万的地方,说到底,是无数人追逐名利的地方。无论他们怎样的差异,无论穿戴奢华或者衣衫简陋的,无论天生丽质或者相貌平平,无论才华横溢或者才疏学浅,无论名门望族或者寻常百姓。他们的愿望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能住上向阳的好房子,开着一部好车子,休闲的时候能去个好去处。虽然看上去这愿望似乎理所应当而又不失美好,可他们来错了地方,因为在其他小镇,诸如他们家乡的小镇上,实现着一切拥有这一切显然是平平常常,是一种安居乐业过美满日子的象征。然而在这里,往往是无数人葬送掉青春和热情后,无计可施心灰意冷的离开了,梦想成为泡影或转接给下一批年轻人,继续这荒诞不经的故事。

  在这茫茫人海之中有这样一个姑娘,看起来天真烂漫,仅凭这就使她从平凡的不起眼的人群中脱离出来,让人多看上几眼。她小小的个子,玲珑的小脑袋上的头发总梳成一个髻绾在头顶,时而留着能随身体的动势而飘忽摇动的鬓角和刘海,时而露出光洁的额头。无论哪种样子都是可人的。脸上充满孩子般的顽皮和刚长成的姑娘一般的羞怯,显得那样的清纯,让人觉得有任何非分之想都是亵渎和罪恶的,不禁要拷问和忏悔自己。而且她的身材也衬托着她的清纯,颀长而白净的脖颈,背总是挺得端庄,而胸脯是微微隆起,毫无性感和挑逗的意味真是相得益彰。

  可这一切也都是假象。

  早上接近正午的时候,她醒来了,正是上班族都工作了一个上午开始疲惫的时刻。她慢悠悠的起身,从铺着一张毛茸茸的毯子和被子的高而宽阔的双人床上抽出一双洁白而富有弹力的细腿,放在地毯上,——这些床上用品可都是一个喜气的老专家医生的款待赠送给她的。地毯覆盖着房间的每个角落,依旧是毛茸茸的质地,像一只纯种萨摩耶狗的皮毛。她懒洋洋的走出卧室的光着脚来到客厅,心满意足的拿起一只香蕉吃起来,坐在沙发里,想着昨天的事。

  “又是一个大单子,这个月的第三单了”她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险些摔倒。欢腾了一阵之后,赶紧拿起手机,要把这好消息分享。

  “我又拿下了一家医院的订单,总共100箱的疫苗,可是100箱呢”

  “这么多,这得多大的医院呐”

  “先甭管这个,你知道我会赚多少钱嘛,一百乘以一百,再乘以三十,再减去十万,那可是二十万呐,晚上我请你去玩”说罢,就挂了电话,又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像个小姑娘一样握紧两只小小的拳头,眼里和嘴角的笑像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晚上她和女伴相约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也是最糜烂的地带——酒吧街。它们先是纵情的在舞池黑暗的光影闪回的舞池里跳舞,不时一些年轻男子凑来随他俩一起,借着音乐的节奏亦步亦趋的从贴身热舞渐变成把手游走在她们的腰肢和臀部,尔后又贴近她的耳朵说:美女,我的美人,去喝一杯吧。她总是跟着就走,从未在此拒绝过任何人的好意或者恶意。可是要是在大街上,有人向她规规矩矩不失礼节的问好和搭讪,她一定会断然拒绝或者转身就走。女伴问她,这可比夜店里的男人可靠和帅气的多呀,为什么要那样对他。她就会说:他们也都是和我们一样在这里混生活的人,夜店可是他们去不起的地方呀。

  第二天晚上她才勉强从宿醉的头痛中恢复过来,立马又去约人去吃喝玩乐。她穿着一条漏出脚踝的八分紧身的牛仔裤,一件休闲的立领运动服,两袖和正襟分别是暗紫色和褐色的,界限分明。这回头发披散开来,像瀑布一样的摔在脑后,扣了一顶圆圆的带沿的小礼帽——当然不是为了保暖,而是一种装饰。当然这里里外外的一切都是名牌,即使不去看那隐藏在里衬的商标,也会让人觉得一种精致新颖入流和完美的上流社会名媛才有的香艳气息。她的手指像是能弹奏出优美的钢琴曲,修长光洁,透着玉石一样的细腻的油光,脸上也一样的细腻,但这会儿你会发现些反映她真实心灵的蛛丝马迹——眼角的一丝隐隐约约的因为日日熬夜但又竭尽弥补的保养而遗留的淡淡黑色的眼晕,而且偶尔在她照镜子时才会泄露的一点出入声色场所,周旋肮脏的纨绔子弟的厌恶和疲惫的神情。可这也只有她自己能够看到,在那些为她顾盼驻足的年轻人眼里,她依旧是美的惊艳富有涵养,毫无庸俗。

  她可不堪忍受自己的脸上出现那样的神情,充满怨怒,不满和绝望,她也不愿自己看上去俗不可耐的脂粉味低级美感。我们不知道她是怎样练就的这幅能耐,竟然能把一切糟粕隐藏进心里,焕发出一张能蒙骗所有人的清纯的面孔来。她会是多少次对着镜子练习微笑,练习如何闪着她那造物恩惠赐予她的大眼睛,让它们闪动出各种娇嗔和欢喜的目光,使它们说起话来,又让那副小嘴和脸蛋无数次完美配合着演绎出最最动人的表情。这一切真的太难且煞费苦心,往往需要常人读上一辈子圣贤书或者终日行善积德,心存善念才能能勉体现在面目上变成一种气质和情操的外在表面。

  第三天早上她兴高采烈的去了财务,手里拎着一只小小精致的手提包。她声明要拿那20万自己的提成,现金。财务一声不吭,去保险柜弯腰拿那笔钱,好在恰巧资金今天是足够的,就像垒墙一样,一块砖一块砖的码在地上,数出20沓菱角分明的红色大钞,又把他们一股脑的堆在她面前的桌子上。这可是财会5年内都赚不到的钱呐。

  她看着这些钱,像工艺品一样的崭新和规整,心里喜不自胜,都忘记了要用这些明晃晃的钞票打趣和鄙视那个她讨厌的财务官了,她沉浸在这金钱带来的莫大的惊喜刺激之中,但眼里依旧是天真的神情,真可怕,就像一个孩子站在橱窗前流着口水看蛋糕的样子,忘我并且美好。终于她仿佛想起自己要干什么似的从梦幻之感里全身而退,回复常态。不紧不慢一叠一叠把眼前的钞票放进手提包里,那袋子是明显装不下的,剩下一半在外面,她得意洋洋的抑扬顿挫的说:哎呀,袋子太小装不下的。财务气恼的按捺着发出低声:你是故意拿来这么小的袋子的。只见她扬起下巴,又把钱都倒到原来桌子上的地方,说道:还是把这20万打到我的银行账户上吧。说罢转身就走了。留那20万原原本本的放在远处,和那气恼的财务员。又弯着腰把钱放回保险箱里了。“贱人。婊子”她骂道“丧尽天良,迟早要遭报应”。可是一个医药公司的同事本是狼狈为奸一丘之貉,又有什么两样呢。

  第四天起她又开始游走在各大医院医生的办公室和为了达成某种共识而开设的酒店套房里,到这个月结束又有15万的提成入账,这次给予医生的好处费还是10万,但给她的礼物可不仅是一床无论怎样也贵不到哪去的被褥,而是一双谁都能看出它价格不菲的水晶高跟鞋,起码要一两万,但送鞋的人可不是白马王子,而仍旧是一个身上雪白皮肤拉松的老医生。

  她时常看着自己的银行账户,想着把它换算成一栋房子,一辆车子,一个向阳的带两个卧室的舒适房子,一个体贴专一而又多斤的丈夫,一个温暖充满爱的家。她单纯的幻想着即将实现的一切,样子那样的楚楚动人。在建国初期这座城市一个叫八大胡同的地方,曾也有着一批人马,尽管冬天仍只穿一件旗袍,拿着暖手的火炉,售卖着自己。但她们都是蒙昧和低级的,鲜廉寡耻,竟然因着拯救她们与火海的女革命战士穿着粗布衣服,而笑话说:穿成这个样子,男女都不分。旧时代过去了,可症结仍在,治病救人的商品仍是要倒买倒卖,换取丧尽天良的钱财,并要搭上一颗灵魂和肉体,讨好那些笑吟吟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客。这群女流之辈干着有求于人的工作,深知其间的利害,也懂得人情世故,往往还精明干练,才华横溢,相比旧世的蒙昧妓女要高级的多。

二、甘肃:从初级法院到高级法院,那一串串故事里的事

  发贴人:唐斌全(甘肃省秦安县边远山区农民,现年35岁,下称唐某)

  本贴诉说的是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前后)唐某经历一起简单民事诉讼案件的点滴细节,这些细节经历,汇总起来就是一串串绵长起伏的故事,其中大多掩藏在一、二审判决书和再审裁定书背后,经历满满,却鲜为人知,裹在胸腔里是个麻烦,要解脱就得绽开。这也是唐某自作的孽,满纸荒唐言。梗概如下:

  假如你曾因合伙或其它经营与他人产生众多银行或微信收款记录,钱钱互抵或物款交割若干年后,如果有人突然在法庭上说那是他给你的借款或者说是你给他借款的还款(他只需说一句话就行了),而你不能准确说出那众多早已消失在脑海里的收款记录的具体用途(光说出其大致用途还不行,你有给他的对向转账记录也不行),那么,即使对方不提交任何关联性证据,按照贴文中7名甘肃法官的判定法,你的收款记录可能会被认定成别人的主张。《三十六计》第十四计是“借尸还魂”,这条阴谋诡计一旦勾结上收款记录,无良法官就有了使坏的地方。如果你没打过官司,了解一下还是有好处的。

  从县法院到省高院,唐某走的路不算长,废话故事却很长,稿子修改了几十遍,要紧的只有这么几句:如果遇到了有才无德或者才高德少的法官,即使是一个很简单的官司,百姓也会把它打成一场苦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党和国家确实下决心下大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百姓衷心拥护,拍手称快,但是,群众身边,日常民事审判领域,还有一些无良之辈,狐潜鼠伏,伺机害民。办案纵私欲而忤国法,乱常规而欺民智,大法不犯,小聪明、小动作不断,折腾百姓手段五花八门。小权在手,无所不能。他为刀,民为肉,任其宰割。执法犯法,国家难管,百姓难斗。唐某写作归纳能力差,片言数语难尽其状,故事讲得并不生动,都是乌七八糟的事,列位看官想看就看看,没兴趣就翻过。

  案件编号和办案人: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2020)甘0522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邵平安;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5民终175号民事判决书:丁建文、石岚、张碧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甘民申2032号民事裁定书:李剑斌、倪孝钢、张黎。

  一、一审法官邵平安

  (一)

  2021年8月,正当唐某焦急等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结果的时候,本案一审法院秦安县人民法院传出了这样的消息:三名院长(一正两副)受到就地免职等处分,两名审判员被取消法官资格。比较一致的说法是,这些人是在两年前的同一案件中出了问题,其中有司法腐败问题,此外还有个名叫邵平安的法官也有点问题,但邵平安涉嫌问题不大,受处分相对较轻,他一直在正常办案,一直是法院领导级别的人物:审委会专委。唐某是深山里的农民,本来远离官场,如在平时,对这类多如牛毛的社会传闻,都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听到了和没听到的一样,但这一次,却如雷贯耳,久不能静,因为唐某突然听到邵平安的名字。

  2020年9月,唐某诉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办案人正是秦安县人民法院的邵平安,他是唐某平生接触的第一个法官,此时邵平安在上述窝案中的问题还没有传开,唐某不知道他是在带病办案,也不知道他的官衔,感觉上他做事低调,讲话不多。后来唐某咨询得知,对民间借贷的案子,法官一般重调解,但对唐某诉郑某案,邵平安只是程序性地问了,象征性的调解当中,没有推心置腹的话。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邵平安一人审理,说明案情简单,但一审判决书下发后,唐某发现,对简单案件,邵平安认定判决的结果大出常人所料,明显违背民众基本常识,而奇怪的是,判决书中,推演这个反常结果的过程似乎并没有什么破绽,特别是事实认定的要害处,着墨不多,但能多种手法并用,杀伐决断举重若轻,说对有理,说错有理,怎么说好象都在理,给人的感觉是不异常,以致对判决书看过多遍后,唐某都没有发现大问题。

  当时,县法院的宣传报道是这么说的(时任院长讲话强调):“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协作和判后的释法明理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上诉案件。”对唐某诉郑某的这个案件,县法院如何与市中院进行了“沟通协作”,唐某并不知晓,自开过庭后,唐某再没见过邵平安,也没人给唐某做过释法明理工作。判决书下发后,唐某让亲属代理人唐某2联系一下邵平安,听一下他的解释,唐某2联系未果,感觉冰冰的。

  一审判决书篇幅较长,唐某一时找不到突破口,心里憋得慌。但是,唐某始终认一个理,即任何判决结果都不能违背民众基本常识,如果违背了常识,那这个判决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法律的实施能为民众预料和把握,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能被民众所感受,要不咋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急愤心理过后,唐某忽然产生一种预感:邵平安办案连基本常识都不忌讳,这会招来唾骂的,说不定网上早有举报声。唐某通过搜索发现,其他当事人真的于2017年9月对其公开举报过,网民开门见山直接将其喻为“神判”,举报人情绪激动,言辞激愤。“神判”这个用语,让唐某感同身受,过目难忘。

  唐某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后陷入漫长等待,沉闷中突然听到秦安县法院传出的丑闻,既因吃惊而兴奋,又因传闻而自感幸运。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期,秦安县人民法院三名领导一齐被免职是人们从外部就能看到的事实,消息长着翅膀,对一个县级法院来说,堪称惊天动地。而根据社会传闻,他们受到的处分不仅仅是免职,处理得不轻。然而,唐某之幸并不在幸灾乐祸,唐某与他们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唐某之幸在于对比,传闻中出现的邵平安问题最小,其履职和工作基本不受影响,这样也好。因为就唐某诉郑某案而言,唐某虽认为邵平安判决不公,但毕竟没有让唐某完败。试想,如果当时给唐某办案的法官不是邵平安而是传闻中那些比邵平安问题严重的人,结果会怎样。但是,话说回来,即使是邵平安办的这个案子,确实让人难以接受,劳民伤财,浪费司法。唐某对民众基本常识被认定判决颠覆一直感到痛苦,每一想起邵平安,心里就五味杂陈,突然在传闻中听到他的名字,怎能不因惊心而亢奋呢?怎能不深思对比而自找安慰呢?

  说案件!说案件!

  (二)

  且说唐某起诉郑某索要6万元借款及利息一案,郑某从县外请来俩律师出庭应战,唐某从家中请出胞兄唐某2上台应付。主审法官:邵平安,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审委会委员;法官助理:张某(未出庭);主薄:贾某某。庭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地点: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审判程序:简易程序。

  庭审看点重在郑某的两组证据。当庭,郑某出示的证据一(转账凭证)证明,对唐某的6万元借款及利息,郑某是通过写下本案借条之后的7次43000元转账和写下本案借条之前的2次23000元转账还清的;在证据二中(郑某与他人的通话录音),郑某却声称这6万元借款及利息郑某是用唐某与郑某在合伙承包工程时用属于郑某的一部分盈利顶替清还的(是唐某在工程项目中领走的,不是用转账清还的)。

  同一借款出现两种不同还款方式,两种还款并存又互否。证据二在当庭播放过程中虽被郑某的一名代理律师突然叫停,但已播放部分,郑某三次向他人清楚地表达了他用合伙盈利偿还了借款(一审庭审直播36分06秒至43分55秒时段,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搜索“唐斌全”字样可查看本案一审庭审实况),证据二的内容明显推翻了证据一转账是还款的主张,而自相矛盾的是,郑某及其两名代理律师当庭又主张仅用证据一(转账凭证)归还了本案借款及利息。

  代理郑某案件的是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当庭让郑某停播录音证据的律师年龄较大,他是郑某用转账归还唐某借款主张的主要辩论者,看样子业务能力和口功比另一律师强些,但在二审和再审中,这名律师再没露面,二审和再审郑某的代理人皆为一审另一律师。

  按常人思维和唐某对法律的粗浅认识,庭审中出现证据内容互否情况,审判员邵平安应当弄清为什么出现两种还款情形,是重复还款了还是一次都没有还。但是,邵平安却对通话录音暴露的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不加详审,既在当庭没有发问,也在判决书中没有释明,而是很顺从地就郑某的转账进行了审理。

  这一办案态度和思路,把唐某讲的故事引进了山路十八弯。

  虽然郑某在二审中明确表示双方的合伙利益分配已结算清楚,谁不欠谁,没有主张用双方合伙盈利顶替清还了本案借款及利息,但唐某一直想弄清楚郑某为什么要在一审当庭播放否定其“转账记录是还款”主张的通话录音。让唐某百思不解的是,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法官在判决中对此或沉默、或审而不决、或避而不谈,这让唐某无可奈何。唐某只能根据两组证据内容的并存和互否作出如下推断:

  对唐某6万元借款及利息,郑某及两名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做了两种赖账准备,一种是用转账记录,另一种是用双方合伙盈利,他们权衡后,认为用转账记录抵赖清还本案借款及利息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于是决定主张用转账方式清还了本案借款及利息,但因机事不密,错把事先准备用合伙盈利赖账的录音证据在当庭播放了,由此造成了两种还款方式的并存和互否,最终当庭露馅,弄巧成拙。

  在法庭上玩虚假陈述这一套,情节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可不是玩的。律师当庭叫停郑某的录音播放,似乎能说明他的某种敏感,他在二审、再审中的缺位,也容易让人发生联想。法庭庄严,公开直播,众目睽睽,然而,对庭审中暴露出两组证据内容对立和互否这么严重的问题,邵平安却轻轻放过了。

  由于邵平安专注于郑某的转账记录,唐某讲故事只能紧跟法官办案思路。

  (三)

  某年月日,郑某给唐某写下60000元借条之后(借款在前,借条后来补写,郑某在法庭上承认借款属实,借条一直在唐某手里),双方发生了合伙。合伙期间,双方互有转账。郑某及其一审两名代理律师主张本案借款及利息已全部还清。他们所指的还款本息是:郑某写下本案借条之后的7次43000元转账和写下本案借条之前的2次23000元转账,前后9次共计66000元。

  时间与情理矛盾暂且不论,当场目测估算就能知道66000元这个数字不是9个转账时间点内本案60000元本金实际应得的本息合计数额,66000元这个数字只是郑某9次转账数额的简单叠加。郑某从外县同时请来两名律师代理小案件,两名律师在法庭一本正经主张本案借款已用66000元还清,但却没有对应的本息明细账单。不能难为律师的算账,因为按照郑某的这种还款逻辑,连律师都没信心算这账,算也是白算。但是,律师不算这笔账,法官邵平安却帮助他们算了账。

  一审判决书很长,其中算账的过程占了不小篇幅,因为要把郑某的一部分转账记录认定成还款,涉及到利息和本金数额的不断变动,先利息后本金,翻来覆去,折折合合,这很费脑筋,还要揣摸良心,其实难弄得很,律师不想干的,邵平安干了。

  郑某及其代理律师把郑某写下本案借条之前的2次23000元转账说成是写下借条之后的还款本息显然不符合情理,还好,邵平安把住了原则,没有认定这23000元是归还本案借款的还款(这一认定与常人判断一致),对这2次23000元下文不再赘述。下文细说郑某写下本案借条之后的7次43000元转账中有没有应当认定成归还本案款息的数额,也即邵平安是怎么认定的。

  郑某写下本案借条后与唐某发生合伙,合伙期间,郑某给唐某转账7次共43000元,其中银行转账2次共24000元,微信转账5次19000元。同一时期,唐某通过微信向郑某转账13次36320元(二审认定为15次56320元)。

  唐某起诉的是民间借贷纠纷,郑某及其代理律师主张双方合伙期间的43000元转账记录就是归还本案的借款及利息,但除了口上说说,却拿不出任何能够证明这些转账是归还本案借款的关联性证据(如唐某的收款条、双方还款时的通话语音等),借条一直在唐某手里。唐某对以上转账记录的质证意见是:郑某的转账是双方其他经济往来,并出示上述13次对向转账凭证佐证。

  郑某2017年11月写下本案借条后,双方在后来合伙中相互转账多达22条,唐某实际转账数额比郑某多,至一审开庭前,双方对这些转账从未发生过任何争议,都是短期内转结清楚的账,双方都没有记账的必要,时间一长谁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转了多少次,转了多少钱,除非存心不良。

  大庭广众面前,郑某和代理律师突然把给唐某的上述转账记录和凭证说成是本案借款的还款,让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唐某很吃惊,也很窘迫。情急之中,唐某当庭申请取来存放在法院门岗处的手机,匆忙翻出了双方合伙期间给郑某的10多笔微信转账凭证,在庭审后打印出来交给一审法庭的有13张(次)共36320元,回家后,唐某又仔细翻查手机,又查出遗漏了两张共20000元的微信转账凭证,后在二审提交,从这些事后查出的相互转账凭证看,本案借条书写时间后,唐某的转账数额较大,较大也没用。

  兵法云:“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郑某和两名律师显然是有备而来,以有备攻无备,必胜。因此,当庭紧急申请取回存放在门岗处的手机(不知道郑某什么时候把手机带进了法庭)并查找对向转账记录,成了唐某在一审庭审中最狼狈和最尴尬的细节。

  但是,最高院的规定似乎对兵法上的这一套早有防范,明确告诫法庭和法官: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这一条,让唐某有了底气。郑某虽然借款后给唐某转了账,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转账是归还本案借款的,借条在唐某手里且唐某有对向转账凭证对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 第九十条规定和日常认识、交易习惯,本案借条书写时间后,郑某的全部转账不可能被认定成本案借款的还款。如果有意外,那么郑某的43000元转账就可能全部会被认定成还款,除此再没有别的花样。因为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司法系统时有腐败现象发生,唐某在预料时也作了最坏的估计。然而唐某彻底错了,邵平安独自审理案件后,将郑某43000元转账中的24000元认定并判决成了本案借款的还款,将其中19000元认定成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判决结果近似折中,但故事情节更加趋紧了。

  郑某的43000元转账都发生在其写下本案借条时间之后,唐某对其转账凭证的质证意见和出示反证的证明目的都主张是其它经济往来,既然一审判决能把郑某的24000元转账认定成还款,为何郑某的19000元转账就不是还款呢?

  按照常理,邵平安这样判决,郑某也会觉得不公平,但奇怪的是一审判决后郑某既不上诉,也没有投诉和申请再审。不但如此,郑某还在唐某上诉后的二审答辩中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郑某人灵着呢,又请了两名律师助战,这种亏他怎是怎么吃下去的?

  (四)

  唐某头脑简单,对判决之外的东西不感兴趣,只喜欢在判决书里找答案。邵平安在一审判决中依照的全部法律共有3部7条(项)之多,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这么多的法条,唐某一条一条在网上搜索核对,结果发现,一审判决书所依照的全部法律依据与怎样认定“郑某给唐某还款24000元”这一关键事实毫无关联。即,邵平安对24000元的认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与常识和习惯不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郑某还能打赢官司,太了不起了。

  这时候,又一个问题开始困扰唐某。既然没有法律依据,邵平安是怎样演绎出这个判决结果的?事实认定过程的主要破绽在哪里?前面说了,一审判决书页数多篇幅长,认定事实的要害处,用语不多且多种手法并用,迷惑性大,以唐某的智力,短期内看不出。看到唐某一脸愁闷,唐某的亲属代理人唐某2拿着判决书在秦安县城专门咨询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然而,听唐某2回来的说法,两个法律人都认识法官邵平安,并且对他的评价还算不错,都指出了判决书中的表象问题,对实质问题没有深研。人事纷繁,人心难静,他们没功夫探讨案件。

  事也凑巧,适逢最高检党组第五巡视组和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在甘肃巡视,唐某深感困惑之下给他们分别书面反映了问题(把判决书复印件也寄给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利剑所向披靡,有关方面随后对该案进行了核查,有意思的是,巡视转办案件的人员并没有直接指出邵平安办案存在的问题,而是在书面答复件中将一审判决书推演判决结论的关键性段落单独列了出来,似在明确告诉唐某,郑某的24000元转账是归还本案借款的判决结论就是这么来的。

  地方找对了,头悬梁,锥刺股,值得。仔细、反复研究这一段落可知,为了将郑某的24000元银行转账认定成本案借款的“还款”,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任何关联性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邵平安竟然在判决中对唐某的意思表示做了令人难以觉察的手脚。当唐某发现这个秘密后再通读判决书全篇时,又发现了判决书外在的硬伤:前后表述不一致。请看一审判决书截屏一和二:

  一审判决书截屏一:

  一审判决书截屏二:

  如,唐某对郑某的银行和微信两部分转账凭证的质证意见是“当时双方关系较好,有其他经济来往,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对此,邵平安也明确写在判决书质证部分,说明他对唐某当庭的意思表示是清楚的,但在随后阐述认定事实理由时(关键段落处),判决书却对唐某的这一质证意见转述成了唐某仅针对郑某微信转账的部分,同时将唐某针对郑某通过银行转账的24000元凭证的质证意见隐去了,代之以“唐某不能说明支付该款的用途”。唐某提交13次36320元微信转账凭证的唯一目的是证明郑某的微信和银行转账是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但这一证明目的在认定事实理由中又被转述成唐某仅针对郑某微信转账的部分。由此可见,邵平安在阐述认定事实和理由时,既对唐某当庭的质证意见和证明目的进行了肢解和限缩,又不得不对自己所写判决中质证部分的意思进行肢解和限缩。

  更隐蔽的是,邵平安把被其转述、肢解、限缩的意思表示在判决中成功地转嫁给了唐某,说成是唐某自己认为的。无论是对唐某意思表示的肢解限缩,还是嫁祸于唐某的手段,邵平安的精明确实非常人可比。

  依据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失真转述,借助嫁祸于当事人的失信手段,是邵平安在办理本案时作案的全部密码。这就是简单的事理认识和法律适用问题在审判中失去确定性、可预测性,让寻常百姓不能正确预料和把握的真正原因。但是,如果不是中央巡视答复件的特殊处理,唐某又怎能发现呢?唐某拿到中央巡视反馈答复件时,本案二审庭审已过,因此唐某在二审中没有指出一审判决手法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一步错了百步赶不上,剩下的故事就成啰嗦了。

  (五)

  郑某写下本案借条时间后,其被一审认定为本案还款的两次银行转账和双方相互18次微信转账在时间上相互交叉,从一审认定判决情况看,在没有关联性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同一月甚至是同一天的相互转账,郑某转给唐某的是本案借款的还款,唐某转给郑某的却是其他经济往来,若非“神判”,怎能区分得如此“精准”!然而,这种事理矛盾和数据对立问题不借助图表仅凭翻看一审判决书很难看出。请看图表。

  另外,邵平安在判决书中对郑某的所有银行转账按照其写下借条时间的前与后分别进行认定,而对郑某的多次微信转账却没有依此分别认定,而是按总数额混同认定,似在淡化郑某主张用写下本案借条时间前的微信转账归还本案借款的荒唐性,其中又错杂着对郑某转账的三个不同认定理由,即使是熟悉案情的唐某也能感受到判决书阅读理解方面的顿涩和不易。

  不管法官采取什么花样手法写判决,本案借款归借款,案外转账归案外转账,万变不离其宗,案子就这么个案子,案情就这么个案情。但是,与帮助郑某及代理律师算账的篇幅比,邵平安在一审判决书事实认定的关键处仅用寥寥数笔就将唐某的24000元借款及利息借助郑某的转账记录一口气说没了,这一长一短间的精明,唐某怎能一时半刻悟透呢。

  然而,邵平安的精明不光是才华的展露,还有其对才华的保留。一审判决书并没有把郑某的43000元转账全部认定成还款,这算在较小的范围内挽回了唐某的损失,让唐某感到痛但不至于走极端。用判决亏人,但不把人往死里亏,由此观之,邵平安虽然对法定的证据认定规则毫不在乎,但对物极必反的自然法规还是有所避忌,这也容易让人联想到组织曾对他的处理:轻度、适当。

  对邵平安这样精明的法官,唐某确实不好评价。从后来唐某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即使邵平安把郑某的43000元全部认定成本案借款的还款,二审和再审法官依然不会纠错,一审就是定论,邵平安怎么判怎么对,能认定19000元不是还款就是对唐某恩施,不认定唐某也毫无办法。因此,对保留才华适当减轻唐某损失的邵平安,唐某有一种扭曲的感恩心态。人有恩而背之,不好。所以唐某对邵平安的感情是复杂的。

  一审判决书下发后,唐某思考的主要问题是上不上诉,因为上诉有风险,如果上诉的结果是维持原判,那么唐某要白白花费近2000元的上诉费,还要到天水市折腾好几趟子,来回的车费和耽工误时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借出多年的钱判下来本息的合计数连原始本金数都凑不够了,上诉讨公道又要误工花费,等于又要在已被包扎的伤口上放血。一边是法律人对二审纠错率不高的善意提醒,一边是父母妻子的抱怨愁叹,另一边又是了解案情打抱不平者的上诉鼓励。掌管着一个没有经济作物支撑的农家,唐某的这个决定确实不好下。父母节衣缩食把咱养活这么大,如今都已积劳成疾又都和咱一起共同生活,靠医药维持余年,咱在社会上识人不明,交人不慎,一派混账作风,拿全家的经济和外债打水漂,这不是对全家老小的犯罪吗?唐某为此曾整夜整夜睡不着觉,要么在床上辗转反侧,要么在室内独自踱步、转圈。自作孽,不可活。

  在极端自责和困惑中,唐某最终咬牙决定上诉。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由于还没有对邵平安撰写的一审判决书完全读懂识透,唐某只重点指出了判决结果违背常识,存在双重标准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矛盾等问题。但二审开庭的当天,唐某就发现上诉其实是一步很臭的棋,因为虚假的东西能够横行法庭,是有人对它进行百般遮掩。

  二、二审法官丁建文、石岚、张碧霞

  二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

  二审中,由于唐某提交了新的转账凭证,本案借条书写时间之后唐某的对向转账数额已大于郑某的(郑某转唐某7次43000元,唐某转郑某15次56320元),案情更趋明朗化。

  为了达到维持原判的目的,二审法官主要采取了以下手段。相比一审法官邵平安的手段,二审法官的这些手段几乎没有技术含量。

  (一)

  当庭不许唐某的代理人唐某2宣读上诉状。在唐某2当庭明确提出“事实和理由我念一下吧”的情况下,还是不让宣读(见二审庭审直播)。二审法官不让当庭宣读上诉状实际是个圈套,它的目的和弊端只有在二审判决书不全面概括上诉状的内容之后才能被上诉人完全领悟发现。

  本案二审庭审后,唐某对当庭未能完整宣读上诉状深感担忧,就让唐某2与二审法庭联系,请求他们把上诉状的内容概括写到二审判决上,有疑似案件主办人石岚口音的接电话者对唐某2打比方说:“(你们的上诉状)就象一审的(起诉状)一样,一审你们写的那个起诉状这些东西就是判决书上也是都有的,(二审)一样的。”但判决书下发后,唐某2再次打电话询问判决书为何不概括上诉状“事实与理由”大部分内容时,石岚本人明确否认曾接过这个电话,并告知当时是本庭书记员接的电话。这个电话究竟是谁接的,唐某2至今不能确定。二审判决书对唐某上诉状“事实与理由”90%以上的内容没有概括书写(4527字的“事实与理由”在二审判决书只显示了392字,见二审判决书截屏一)。

  二审是合议庭审理,主办法官为石岚,其余俩人想必也有自己主办的案件,对他人主办的案件存在无暇翻阅上诉状或不便多问的可能。不让代理人唐某2当庭宣读上诉状,其他参与庭审的法官可能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当事人上诉状中写了啥,这在程序上不利于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事后唐某才领悟,二审法官不让唐某2当庭宣读上诉状、判决书未概括上诉状大部分事实理由的根本目的,是害怕上诉状指出的问题在“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但是,即使对已过滤了唐某上诉状大多质疑内容的二审判决文书,办案法官一直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直到唐某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平台投诉后,天水中院才被动于2021年6月15日进行了网上公开(本案二审判决日期是2021年3月29日)。说到这里,唐某又想起了一审法官邵平安的机敏,为了不中断叙述,唐某将在下文列提再审法官时一并交代。

  (二)

  回避一审判决书事实认定关键章节(中央巡视答复件单独列出段落)。仔细核对,二审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书引用的地方不少,即使对一审判决书计算郑某转账“还款”24000元后的应付利息和剩余本金篇章(仅这种计算方法而言,庭审当中没有人指出其中有误),二审判决都大段全抄,但通篇不见对一审判决书“关于借款是否已清还的问题”(见一审判决书截屏二)这一段落关键内容的引述或评判。如前所述,在这一段中,一审法官邵平安借转述手法肢解、限缩了唐某意思表示,并以失真的意思表示作为定案依据,最终认定郑某给唐某归还借款24000元,由此得出了明显违背常识的判决结果,引发唐某上诉。一审判决如此认定事实到底正确与否,有无法律依据,这应当是二审案件的焦点问题,二审既然维持原判了,最起码要指出一审的认定手法不违背法律和情理。如此,对一审法官的工作是种肯定,对唐某是种说服,但二审判决书对此绝口不提。到底是因为本段关键性内容在冗长的一审判决书中难以发现,还是二审法官发现了却故意回避,唐某至今不得而知。

  (三)

  歪曲法条原意,大张旗鼓为郑某虚假陈述的“还款事实”正名,让良法蒙羞。

  二审维持原判的唯一法律依据是新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这个十六条是啥意思?举例说明一下。

  唐某依据借条起诉郑某索要借款,郑某说,你看,钱我给你还清了,转账凭证在这里。这时候唐某还得继续举证,所以唐某拿出了给郑某的对向转账凭证说,这不是你归还的借款,是咱俩在合伙当中的相互转账,你看钱我还比你转得多呢。

  法条对谁都是公正的,但法官要歪曲法条原意,有办法呢。本来,唐某已承担了继续举证的责任,但二审法官特别是审判长丁建文还不放过,他死活要唐某说明郑某转来的两次共计24000元的具体用途。

  郑某2017年11月写下本案借条后,双方在后来合伙中相互转账多达22条,且唐某转账数额明显大于郑某的,直到2020年9月一审开庭前双方对这种转账未发生过任何争议。对这些随机性转结的账目,双方根本没有记账的必要,时过境迁后不能说明每一笔对向转账的具体用途是正常的,唐某只能说是双方与本案借款无关的其它经济来往,这也符合人的记忆特征。如果不是电脑和手机有记忆功能,连这些转账记录恐怕早就被双方忘得一干二净了。人脑不是电脑,法律不强人所难。既然丁审判长能这么要求唐某举证,让唐某说出郑某分2次转来的24000元的具体用途,为什么不让郑某一一说明唐某转出的15次共计56320元的具体用途呢?如前述,唐某不能说明具体用途的还有另外19000元,二审为什么一并不认定成郑某的还款呢? 这不是大处不见小处见吗?事理矛盾不更明显了吗?你要审理这种与借款无证据关联的转账凭证,就得全面审查,不能只审查部分。这不仅是个良法善用的问题,还是个天理良心的问题,你作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就这么刁难百姓,你对得起谁?百姓就这么好糊弄吗?农民家庭的24000元是你一口应该说没的吗?

  在一审判决书中,邵平安的做法其实也和二审法官丁建文一样,不同的是邵平安在判决中没有列明上述法条。邵平安的做法是,在对唐某意思表示作失真失信转述的中间,仅插了一句“唐某不能说明支付该款的用途”,如此便巧妙地淡化了丁建文歪曲法条原意造成的这种明显矛盾以及由此引出的追问和尴尬。邵平安不是一时一处精明,而是时时处处精明,单纯从谋略算计和文字技巧这些方面说,唐某对他的佩服是发自内心的,对他的才华是敬重的。

  (四)

  对新增诉求审而不决,导致新增诉求遗漏。二审中,唐某新增一条诉求:依法追求被上诉人及其代理律师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同时将从“中国庭审公开网”拍摄的郑某在一审当庭播放通话录音证据时的场景制成光盘作为证据提交,也提交了相关录音证据的文字版(详见二审卷宗《一审庭审直播中郑某虚假陈述的视频证据(光盘)语音转文字版》),意在证明郑某及其代理律师用转账归还本案借款的主张是虚假陈述。

  对唐某提交的这一证据,郑某及其代理律师在当庭质证中虽对证明目的不认可,但对不认可的原因(即自己为什么要给别人说自己用合伙盈利顶替清还了本案借款和利息)张口结舌,不知所云,以致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将他们不认可的原因都没有写。对这一证据的证明效力,二审判决的认定是:“对第一组证据的证明效力结合本案现有证据在论理中综合进行认定。”但所谓的“论理”再没有下文,也即二审对这一主要证据审而不决,导致对唐某的新增诉求在审判中不了了之。请看二审判决书截屏二。

  对邵平安在一审审判中出现的违法和违背常识的问题,如果说审过大半辈子案件阅历丰富的丁建文、经过严格法考和法官遴选关口的年轻法官石岚、张碧霞看不出来,这是没人相信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敢在办案中如此糊弄百姓,劳民伤财,浪费国家资源,是他们早已习惯了天水吏治环境的宽松,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当中天水鲜有政法干警被留置送监之下的一种肆无忌惮。

  三、再审法官李剑斌、倪孝钢、张黎

  再审法官驳回了唐某的再审申请。

  在再审申请书中,唐某详细指出了的一、二审存在的以上诸多违反法律、常识、程序及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特别指出了一审判决中难以发现的邵平安对唐某意思表示转述后的肢解限缩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对其中的要害问题,署名为李剑斌、倪孝钢、张黎的法官在裁定中概不回应。他们再审合议的结果总体可以简单概括为:一审、二审判决正确无误。

  唐某没有见过署名为李剑斌、倪孝钢、张黎其人,在这些法官姓名前冠以“署名为”者,是唐某怀疑这些法官根本没有细看唐某的再审申请书,如果真正耐心看了,他们不可能对唐某提出的问题这么麻木。无论从各方面说,高院的法官要比中院的法官优秀些,即使是天水中院的三名法官,他们也没有完全对唐某提出的要害问题统统回避,比如对郑某的“通话录音”证据的认定,虽然认定结果和没有认定的一样,导致对唐某新增的诉讼请求遗漏了,但装腔作势也罢,糊弄百姓也罢,他们至少表现出了那么一点点姿态或意思。但在高院的再审裁定中,一审判决用肢解限缩唐某意思表示的手法认定事实是否违法,判决结果是否违背民众常识,郑某在一审当庭播放的通话录音是否构成对其“转账是还款”主张的完全否定,二审对唐某提交的证明郑某及其代理律师虚假陈述的主要证据是否表态 ,唐某的新增诉求是否遗漏,二审判决是否全面概括了唐某上诉状的全部内容等等,都不作回应,甚至连一个电话解释都没有。

  唐某于2021年4月25日提交了再审申请,再审裁定日期是2021年11月20日,相比一、二审,案件在高院拖的时间最长。唐某接到寄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甘民申2032号裁定书后,急于看结果,裁定书结尾写的是:“驳回甘唐斌全的再审申请”,很明显,这句话中多写了一个“甘 ”字。裁定结果是裁定书最重要的部分,但往往只有简单几句话,出现笔误的概率极小,但既然出现了,唐某也能理解,就没当回事,让唐某真正感到尴尬和不解的是他们随后发来的补正裁定书,结尾是这样写的:

  裁定如下:(2021)甘民申2032号民事裁定中第3页第15行“甘唐斌全”补正为“唐斌全”。

  民间说法是,宁要命不调姓,说的就是姓氏的严肃。对省高院的第一个裁定,唐某并不认为把“唐斌全”笔误为“甘唐斌全”,但看了第二个裁定,才知道署名为李剑斌、倪孝钢、张黎的这三名法官自认把“唐斌全”笔误为“甘唐斌全”。白纸黑字这么一写,唐某确实感到不舒服,官司没打赢,感觉还遭到羞辱。第二个裁定为什么不以“驳回甘”补正为“驳回”形式或直接说明多打了“甘”字以避免这种尴尬和不适呢?这是个常识性的问题,省高院的法官不会不懂吧。唐某说这种话,有点太把自己当成人物了,但唐某如果真是个人物,省高院的法官还敢这样补正吗?问题是唐某还不是个人物,故而才有了这个细节故事。

  唐某多次催促唐某2与高院办案法官联系,请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本案再审裁定文书,但省高院判决后一直未将(2021)甘民申2032号裁定书公开,现在公开与否,唐某没顾上查。唐某为什么执意要求公开,因为公开是原则(一般与下发判决书同步),不公开是例外,说白了公开就是一种外在的监督。如果法官秉公办案,心里没鬼,当事人不申请也会及时公开,反之公开就难了,前面说了,天水市中院本案二审判决文书的公开就是非常被动的。

  说到文书公布,唐某又不得不叹服一审法官邵平安规避意识的灵敏。本案一审判决后,唐某一直看不到文书上网,半个月上诉期快到,唐某便在上诉状中写明“判决不公,已向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映”这层意思(上诉状通过原审法庭提交),结果判决文书很快上网面世。一场教育整顿,秦安县人民法院就有多人落职,邵平安却能相对平安着陆,继续为人民办案,能说人家的规避意识不灵敏吗?

  二审和再审后,唐某通过对比发现,一审法官邵平安办案虽有问题,但与二审和再审办案法官相比,邵平安的问题还算轻的。反过来说,有天水中院和省高院这几个法官在上,县法院的邵平安办案丝毫不用担心后怕。唐某向二审、再审法官请求司法公正,无异于缘木求鱼,鼠穴寻羊。

  四、简单案件办成了一场苦难,谁在推波助澜

  唐某家距秦安城将近百里,往返一趟花费至少50元;距天水市不到百公里,往返一趟花费至少100元。以下是唐某打这场官司的花费和误工情况。

  2020年7月7日:到秦安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状的落款日期就是唐某递交诉状的日期),误工半天;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这种案件要经过院领导批准才能立案;

  2020年8月(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去秦安县法院催问立案进展情况,误工半天;

  2020年8月12日:经人指点,向时任秦安县法院院长发信息请求立案;

  2020年9月7日,立案庭打电话叫立案,误工半天,缴纳诉讼费用1887元;

  2020年9月17日,到秦安县法院领开庭传票,误工半天;

  2020年9月23日,到秦安县法院开庭(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误工半天;

  2020年11月10日,委托亲人到秦安县法院领取判决书;

高级口译状元的爱与感恩(转)

  2020年11月24日,到天水中院缴纳上诉费1887元(上诉状通过秦安县法院递交),误工一天;

  2021年2月22日,到天水中院领开庭传票,误工一天;

  2021年3月9日,到天水中院开庭,误工一天;

  2021年4月2日,到天水中院领取判决书,误工一天;

  2021年4月25日,到天水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向高院申请再审必须通过中院递交申请),误工一天,之后便是旷日持久的等待;

  2021年7月7日,亦即从唐某去一审法院准备立案时起整整一年时间后,网上查询显示,甘肃省高院收案;此后与代理人唐某2多次给省高院信箱留言说明案情,同时多次给办案法官张黎打电话,请求高院尽快依法公正裁决;

  2021年11月底,苦盼收到省高院寄来的再审裁定书,看了他们写的裁定书,通过司法程序讨回公道的心死了;

  2021年12月1日,再不想白跑冤枉路白出冤枉费了,给天水市中院案件主办人石岚打电话申请开具并邮寄二审判决书生效证明,没弄成;

  2022年1月14日,书面委托专人拿上省高院的裁定文书和申请书到天水中院去拿生效证明;

  2022年1月17日,委托专人到秦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唐某就本案一、二审存在的问题多次向12337平台和中央第十五督导组zy15ddzgs@163.com邮箱、甘肃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gsszfdwjyzd@163.com邮箱实名举报,一没得到过书面答复,唯一接到了天水中院纪检人员的电话,大意是:你反映的问题失实,救济程序很多,以后你可以向教育整顿办、纪委、信访等部门继续反映,把问题解决。听听这话!还让唐某告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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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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