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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rog Prince 青蛙王子 Many, many years ago, there lived a king。 He had many bea...
2024-03-24
圣地系列:十字墓园
—— 恒河影 著
楔子:
耶路撒冷旧城里的一宗失踪案引发了一场关于轮回的撕杀。
十字墓园里的尸体证实了失踪者已死亡,然而尸体却不翼而飞……
是轮回的使者制造了这一场杀戮吗?
十四年后死者重现于斯里兰卡……新一轮的谍杀开始。
辞世已久的画师重返人间诉说生命的旅程。
他说站在墓园的十字口就能够看见辞世的故人。
画师的较量,命数的轮回。
隐蔽的画室里到底隐含着怎样的轮回之迷呢?
一场轮回的遭遇,复仇的欲望,在这个尘封的小镇里,尽情残伤。
赎罪之路走到了尽头,秘密却不知该埋葬于何处。
第一章 拥抱死亡
内心的审判让做错事情的人忏悔、自申罪状。
大多数时候,梦是阻止我们与死人会面的,即便梦中的情景很适合死人出现,但是你不一定能够见得到那些死去的人。
自从收到来自印度维利西牧师的信之后,我整个人的身体似乎就不是自己的了,我总是能够自己为自己营造一些可怕的镜头,当然这些镜头比不上墓园里那些惨烈,只是一些来自内心深处,想象中耶路撒冷那些可怜的流浪孩子的画面,以及战火朝天的燃烧迹象。
尽管我还想跟哥哥再呆一段时间,也仍然还想再见见李敏,可是……
恐惧开始从内心里囤生出来,某些意识开始指引着我。
因为这样,所以我无法继续安心地生活下去,我必须离开。
就在我离开家的头一天晚上我梦到了一些情景,这些情景里充满了恐怖的色彩,庞大的树木群占据了整个城市的重要部位,一些旧的花布条挂在上面,繁乱的蝴蝶在树间萦绕,失去双腿的青蛙在挣扎。我靠近了林子,我以为能够看见一些自己想见到的人,比如我的祖父,或者其他人。我对你说过我已经能够驾驭我自己的梦境了,但是尽管这样梦还是阻止了我与死人见面,到是我的弟弟亚松朝我飞奔而来。
当然,我另外的看法就是梦很少会让我们有机会去见到那些死去的人。
生活在某种情况下会令一个人的思想走极端,在四月份的时候,我人已经在耶路撒冷了,我的思想很复杂,内心里产生的情景总是交错复杂,到了耶路撒冷,我无法听懂他们的语言,这个城市存在着太多种语言,在我到耶路撒冷的第三天我才在一个旅馆里住了下来,我一睡就是十几个小时,你也许不知道在之前的几天里我是如何度过的,在语言上我几乎变成了一个哑巴,夜里我只能蜷缩在街道的角落里。
第四天,在一个叫拉比尼斯的镇子上我见到了一家餐馆,主人来自中国,他救助了我,餐馆的老板以亲人的方式接待了我,他是一个四川人,看上去比我年长一些,他问我来这个地方干什么,我说我有一个亲人迷失在这个地方,我想要把他带回去。
“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在款待我的时候他问。
“我不知道,我没有任何的线索。”
“这会很难找的。”
“也许吧,不过要是找不到他的话,我会寝食难安。”
“那么你是否记得他的长相。”
“当然,我记得很清楚。”
“你没有亲戚在这里吗?”
“没有。”我摇摇头,随后我们坐到后院的两个椅子上。
“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到过中国人了,大概有十年了。”
“也许人们都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我也不知道我祖父为何会来到这里,十三岁我就离开了四川,到现在一直没有回去过。”他似乎想起了一些事情,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招待了我,他让我先跟他住一段时间,这样一来我总算在这个地方落下了脚,接着他为我介绍了这个地方的境况,按他的说法我是在大海捞针,这些话在午夜里反复出现在我的脑子里,但是我必须接受这现实,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够自己把它咽到肚子里。
他的名字叫马力,有个女儿叫马焉,有一个弟弟在镇上做泥活,一个名副其实的回教家庭,妻子是个犹太女人,他们一家看上去很幸福,他问起我现在中国的样子,我说很好,正在发展成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为此他感到很欣慰,他说在耶路撒冷语言众多,但是大部分人讲希伯来语,他说我必须要学会希伯来语和一些简单的英语,不然很难与人们交流,我说也许这将会很难,他说不管学什么都有技巧,很快就能够适应,我笑笑我说我会尽量学的。
当我们谈起这座城市的时候,也许他早已对这个城市抱于了热情,他说耶路撒冷是位于近东黎凡特地区的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在地理上位于犹大山地,介于地中海与死海之间。他讲这些的时候很顺溜,还提到了耶路撒冷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亚伯拉罕宗教的圣地。我仔细地听着并没有多说话,他似乎认为我是对这些陌生,于是他问道:“也许在中国你并没有听过这些教派。”
“也听过一些,其实我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印度度过的。”
这样一来他又开始对印度产生兴趣,于是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来对他说我在印度的那些见闻及印度的习俗。
也许我注定要与死人打交道,在三十六岁之前我在印度无时无刻不面对着死人。
在六月份的第十七个晚上,马力带我去见识了另外一个人,那是在他人生中救过他命的一位名叫艾米利的老人,他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佛教徒,开始的时候我很纳闷,因为我觉得他不应该信奉佛教,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他来自斯里兰卡,那里大多都是信奉佛教。老人在年轻的时候在某一场爆炸中救了马力的命。这些天我产生了太多的想法,我在马力的餐馆里白吃白住,马焉每天都在教我学习希伯来语,转眼之间已经快两个月了,于是我提出要离开的念头,但是马力极力要挽留我,他说现在的局势很复杂稍稍一点差错就有可能丢掉性命,所以他打算让我来照顾这个即将离开人世的他的救命恩人,于是我欣然接受了。
在离他家两公里的地方,他带着来到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我穿越了一片茂盛的矮丛林,丛林中间有一条一米宽的土路,在一些低矮的丛林之后,我看见了一间木制的小楼,在我们进去之后,狭小的园子左侧有一座墓碑。我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夜幕了,我没有看到任何的碑文,二楼上还亮着灯,我跟随在马力身后上了小楼,最先出现的是那些手帕、床单、毛巾,牙膏以及还在亮着灯的小厨房,脚下出现咚咚的木板响声,马力一进门就开始叫唤着一个称呼,也许称呼相当于中国的叔父,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他们的交谈用的是希伯来语,我只能够听出一小部分。
艾米利先生就坐在一个花布铺着的沙发上,之前他似乎在瞌睡,马力对老人说为他找来了一位好帮手,这时候老头似乎才从瞌睡中挣扎出来,他笑了起来,头发和胡须都已经白了,似乎所有老人都是一个模式,看上去总是感觉在哪里见过似的,马力为我们互相介绍了一番,之后他们开始互相说一些关切的话,然后又提起某一年、某一天在耶路撒冷发生过何种残忍的袭击……有时候马力会把他们的内容翻译给我听,一整个晚上都是这样的话题。
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里,本来我是要留下来的,但是我还没有收拾衣服,所以马力说让我明天再搬过来,在我们走到楼下的时候,借着楼上微弱的灯光,我刻意又去看了看园子里的那座坟,此时一些死尸的样子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个大于我三、四倍的黑影从我的身后笼罩上来,像似要环抱住我似的,顿时我浑身发冷,就在黑影将要怀抱住我的时候,马力划了一根火柴,同时递给了我一支香烟,顿时我才回过神来,随即黑影消失。
我终于还是又踏在了异国的土地上,我不知道这里离我的祖国有多远,我当然期望早一点把事情办完,然后回到我哥哥的身边去,园子里那些花草还等着我回去浇水。也许我需要一段时间,我必须把语言学会,那么我便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找我的弟弟亚松,但是我不知道这要花费我多少时间,在来之前我哥哥已经提醒过我,他说到了别的国家最主要的就是语言,他确实对我说过这件事情,但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去考虑这些事情,因为我内心就要被‘忏悔’这个词语压得透不过气来了,所以我来了,面对着这个陌生的国度,有时寂寞、有时焦急。
一年以前我毫不含糊地怂恿了我的弟弟离开了我的叔叔,为了当时稚嫩的阴谋,如今我踏上了这条赎罪之路。
这是一个宗教城市,与印度之间毫无关联,因为人们的信仰不一样。
第二天马焉帮我把我的衣服收拾了一下,搬进了艾米利老人不太宽敞的小庄园里,艾米利迎接了我们,他看上去确实有些衰老,但是还不至于很快就死去,因为他还能够撰住手里的牧羊犬,他的笑容看上去很真诚,头发几乎找不到一根黑色的,他的打扮很适合这个庄园,也许他认为为自己配一条灰色的围巾,看上去会突出他是一个艺术家,当然这样也确实搭配得很好看。
一楼左侧的一间不大的小屋成了我的卧室,我说的是一进门左手边那间,卧室离那座坟墓大概只有几公尺,我和马焉花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来打扫我的卧室,之后老人让我到楼上去搬了一张书桌下来,马焉将一些书摆在上面,她把窗户推开,然后对我说她会去弄几盆百合来摆在窗子上,我说这真是漂亮的卧室。
一整个上午我们都在收拾庄园里荒废的花坛和修剪果树。
到了晚上的时候,马焉才回去,而我与艾米利不熟,所以他在楼上看电视,我则坐在园子里看夜空,也在心里温习一些学过的语言,在艾米利楼上的灯关闭之后,我也打算进屋里去睡觉,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刮过,矮墙上一个影子掠过,看上去很普通但是也惊到了我,接着,一张纸从我头上飘下来,我转过身,忽然一个死亡的念头涌上我的心头,一个蝴蝶撞在我的脸上,我弯下腰拣起了这张纸,借着窗口昏暗的光线,一副血肉模糊的画面出现在我的眼前, ‘拥抱死亡’这个希伯来语词语首次出现在我眼前这张纸上。
第二章 失踪之夜
我在庄园里安顿了下来。
如果我告诉你这个园子里有点怪异你一定要相信,因为当天晚上我听到了一阵喘气声,听起来像似妇女的,这对于长久独处的我来说很容易辨别。
第二天艾米利起得比我早,马焉在随后也来了,因为她暂时要做我们的翻译,有时要做我的老师。艾米利老先生让我们陪着他到街上去吃早点,我伸出右手去搀扶着他,这时候我看见他的皮鞋擦得很亮,脖子上依旧围着那块灰色的围巾,也许这些细节已经让我明白他是一个什么样了人了。他说在几年前耶路撒冷比现在还要更贫穷一些,他说在他三十岁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简直是一个贫穷、嘈杂的小地方,这些是他亲口对我说的,但是有些复杂的句子我仍然不明白,全靠马焉在一旁解释。我的心思并不是要去知道这曾经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当然为了快一点学会希伯来语,我还是反复问他们一些我听不懂的句子。
在街上我第一次吃到了甜食,这与我当初在印度吃的那些甜食是不一样的,我更喜欢耶路撒冷的甜食,它并不是太腻人,有时候我会刻意去看看艾米利,我猜测他大概有七十岁了,因为不管是皮肤还是头发都已经证明了他的年龄。在我和马焉用中文对话的时候,她说眼前的这位老头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于是我又刻意看了看他,我对马焉点头,我说看穿着打扮我已经想到了,我突然想起来问马焉在园子里的那座坟是谁的,她摇摇头,她说她也不清楚。
在我们从街上回到庄园的时候,艾米利兴起带我见识了他的一部分画作,尽管我对美术毫无了解,但是我仍旧觉得这些画作真的很美,他逐一地为我介绍,马焉小声地说要是普通人,谁也没有机会接近这座庄园,为此我似乎感到很庆幸。一些残酷的画面吸引了我的眼球,破碎的瓦砾,灾难的场面,还不等我提问,艾米利就解释说这是一个充满灾难的城市,他说战争常常光顾这个世界公认的圣城。
对于生活为我们准备的陷阱我们是无法察觉的,没有谁能够大胆地说他能够看到一个阴谋来临之前的预兆,讲屁话的人总是能够讲出一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鬼话,而事实又往往背道而迟。
在我与艾米利更加熟识一些之后,他开始表现得更加和蔼可亲,我们有时候成天的不离开庄园半步,马焉在餐馆没有生意的时候就来了,有时候马力会让她给我们带一些美味。在无聊的时候艾米利就会对我们讲一些过去的事情,渐渐地我开始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能说话的老人,他能够将一件平淡的事情讲得绘声绘色,他第一次跟我们说起的话题是绘画,他在来到耶路撒冷之前生活在斯里兰卡,他说那里风景优美,是绘画创作的天堂,当我问道他为什么要到耶路撒冷来的时候,他说也许前世他曾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因为他能够找到一些内心深处的感应。对于他的说法我点头默认了,因为我曾经也确实有这样的感受。
艾米利第一次问我到耶路撒冷来做什么的时候是一个傍晚,那天马焉刚好不在,所以我们的对话掺入了一些猜疑。
“我能够知道你为什么来耶路撒冷吗?”他这样问道。
“我来找我的弟弟。”
“找你弟弟?”
“是的,我表弟。以前我们一直生活在印度,在三十六岁之前我都是生活在印度,在某一天与我弟弟交谈的时候,他打算离开他的家,他问我要一些建议,于是我怂恿他离开,当时我与他父亲在关系上出了一点问题,所以我指望着为他制造一些悲伤。”
“之后你后悔了吗?”他看着我,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眼睛依旧还很有光。
“是的,所以我希望能够把我表弟找回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我尝够了。”
“也许这会很困难。”他说。
“不管怎样,我想我会尽力的。”
“这是你的愿望吗?”
“也许吧。”
“你还没有结婚吧。”他问。
“你说什么?”
“我说结婚,你结婚。”他重复了一遍。
“我没听懂。”我摇摇头看着他,于是他又换了其它的话题。“你对耶路撒冷有什么评价?”
“我觉得很好,是个不错的地方。”
“你会留下来常住吗?”他问。
“我没有听懂?”我说。
“我问你打算住多久?”
“找到我的弟弟为止。”
“之后呢?”
“回中国去。”
这一天我们的谈话有些费劲,但是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常常聊天,这样一来我便能够学到更多的希伯来语。
随后我做了一点简单的饭菜,我们俩一同用了晚饭,其间我们谈到了一些电影,他所喜欢的是恐怖片,而我并不倾向于那些,我更喜欢一些记录片。
傍晚的时候他还决然要出去,我没有问他要去什么地方,但是出去的时候他说他去租几个碟片回来,之后我才问他到哪里去租,他说很近一会就会回来,接着我说我陪他去,但是他拒绝了,他走了出去,剩下我独自坐在园子里。
他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我在我的卧室里一直等待着,直到午,我开始有些着急,我反复回忆着刚才他说的话,他说他去租几个碟片回来看,其它的就没有再多说了,可是这一走都已经好几个小时了,我焦虑地等待着他的到来,我想去告诉马力,但是我又想,也许他遇到了某一位长久未见的朋友,也许他随他的朋友去了,这是好的方面。同时我又想到也许他跌倒在某个水塘里,或者某一个深坑里了,这些想法令我更加焦急,终于在午夜过后我想我有必要去把这件事情告诉马力,于是我摸黑跑了两里地来到马力家,这时候他们都已经睡着了,当马力被我叫醒的时候,他似乎意识到某件事情发生了,我大体地向他解释了一遍,之后他骑着摩托带着我回到了庄园。
这个夜注定是焦虑的,我们射着电筒到四周去找了一遍,我们也问了一些路人,最后我们敲开了镇上的碟子店,这是专门租售影碟的地方,马力问影碟店的老头是否艾米利来租过碟子,他说:“艾米利在天黑之前就已经租着两本碟子回去了,一本‘凶杀之城’另一本‘找回人类丢失的信仰’”
“那么你能说说他大概是几点钟离开的。”
“我当时没有看表,总之在他走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店主在说话的时候刻意看了看我,也许他觉得我面生。
“他只是租了两本带子吗?”
“是的,他走的时候还说要赶末班车,不然就要摸黑回去了。”
“末班车?”
“这只是他常常说的玩笑话,他总是说天黑定之前有一趟‘时光末班车’。”
我和马力离开了影碟出租店,这个晚上的空气是紧张的,马力没有回去,他与我一起躺在我的卧室里,我们一直等到天亮艾米利都没有回来,最后马力去报了警,最后警方接受了此事,但是并没有得出结果,他们缔造了几个悬疑人,他们猜测艾米利老先生是遇害了,但是他们也没有找到尸体。
谢天谢地,警察在马力的证明下排除我是悬疑人的可能,我吓得冒冷汗,我以为我又将面临一场谋杀的牢狱之灾。
第三章 独守庄园
失踪事件发生之后……
我并没有撤离庄园,而是接受了留守庄园的请求,艾米利的失踪对于马力来说是痛心的,他想尽了办法,雇了很多工人找遍了附近的任何一个地方。也许几十年的感情已经让他们情同父子,大概有半个月的时间他的脸上都没有出现过笑容,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总是说一些假设,但是尽管这样也没有找到任何可信的疑点,唯一的可信的假设就是艾米利因为厌倦了这里的生活而不辞而别了,但是经过几天的询问,在事发当晚几乎没有一辆车拉过艾米利利老人离开这里,那么他真的是坐着‘时光末班车’走的吗?当然这是我不得而知的。
在马力近乎请求或者说邀请的情况下,我留了下来,马力让我住在艾米利的庄园里等待他老人家回来,当然在此期间找人的事情可以同时进行,因为语言上的差异,以及马力的恩惠,我答应了他,这样一来我便又想起了印度的那个墓园,这样的留守似乎如出一辙。
在马力一家的光临下我的生活始终保持着欢笑,这与墓园比起来大有差别,此刻回想起过去三十年间在印度做守墓人来,我才感觉到后怕。我并不打算找什么离开的借口,因为我现在什么事情也做不了,我的希伯来语仍然还很糟糕。马焉几乎每天都到庄园里教我讲希伯来语,在我们更熟识之后,她讲到了一些生活上的细节,比如她最近常常提到的她家对面的做皮革生意的马克,他们似乎是同样的年龄,并且在恋爱,听她的口气,她父母并不喜欢他们来往。
我把艾米利的牧羊犬在一个温和的中午洗了一个澡,它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差,也许它也在想它的主人,我与它沟通了几句,我问它:“你主人在走的时候有没有向你道别?”“你怎么不理我呢?”“主人有没有托梦来给你呢?”我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这时候真的发出了一个声音,“它怎么能够听得懂你的话呢?”
我回过头原来马焉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了,“你来拉。”
“是啊,今天没什么生意。”她说,随后她抱怨说在她家附近又开了一家餐馆。
“最近生意都很差吗?”
“不一定。你打算研究动物的语言吗?”
“没有。”我笑了笑,“我只是看它好多天没有洗澡了。”
“你还真是细心。”她说。
“反正闲着也没有事情做,想出去走走又怕迷路,呆在家里又闷。”
“你可以到楼上去看电视。”
“算了吧,我还是不要动艾米利先生的东西。”
“没关系的,其实他是个仁慈的老人,他很友好,他不会在意这些的……当然还说不定他是不是还能够回来。”
“你爸没有得到消息吗?”
“他似乎瘦了。”说完她就朝屋里进去了,随后拿出了一块大毛巾来披在狗的身上。
“这事情有点邪门。”我说。
“是呀,我们到楼上去看一会电视吧。”
“真的要上去吗?”
“当然了,这并不会说明我们没有礼貌,因为之前我总是帮艾米利选频道。”她说,看起来她今天很高兴。
“那好吧。”
我随马焉一起上到二楼,屋子里依旧有住人的气息,她推门,屋里看上去依旧很整洁,当然了,他才离开那么几天,这屋子是木制的所以明显不会有什么灰尘,似乎内心深处仍旧能够感应到艾米利的气息,感觉他依旧住在里面,马焉把电视打开,显现出来的是耶路撒冷地方电视台,她说常常看电视能更快地掌握希伯来语,也能够掌握一些信息。事实上也是这样,我能看到一些熟悉的词汇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我蹲下身翻看了艾米利老人摆在电视隔壁木架上的碟片,大多是一些美国和法国的片子,底层摆着几本书,封面上的词汇书籍、和绘画的技巧……
我们大概在屋里呆了半个小时,马焉为我介绍这些地方电视台的名称,随后她说带我出去走走,她开玩笑说也许能够碰到我弟弟,我说要是能够遇到他的话那真是得谢天谢地了,听我这么一说她就笑了起来,在我们走出庄园之后,马焉说今早马克为她送去了一束漂亮的玫瑰,她看上去很幸福,我问她是不是很高兴,她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们一直在说话,后来我们来到租碟子的地方,她问我要不要进去,我说进去也不会有什么线索。
“这与线索无关。”
“那是什么呢?”
“租了让你晚上的时间过得快一些。”
“大多我是听不懂的。”
“有字幕的。”
“好吧,那我们进去看看吧。”
影碟店的主人在之前我已经见过了,只是今天他自报了姓名,这是一个好记的名字——西尼。他还问我有没有艾米利老人的消息,我摇摇头,“那么你是?”
“什么?”我问。
“他是艾米利的亲戚。”马焉抢先回答了西尼的提问。
“哦,原来是这样,这件事情挺蹊跷的,那天晚上艾米利在我这里选了两本带子就走了,他只是花了很短的时间,走的时候他还开玩笑说要去赶‘时光末班车。’”西尼的样子看上去像是个老实人,他的年龄大概能够定格在五十岁。
我和马焉同样也只是花了很短的时间在店里选了两本碟片,马焉说这都是她看过的带子,结局容易让人接受,我问她什么意思,他说意思就是结局很圆满。在我们离开的时候西尼说了许多的客套话,他说他喜欢与中国人做朋友,让我有时间就来这里消遣,他总是说‘消遣’这个词语,几分钟时间他就说了好几次。我以为他的笑容搭配上他的语言,仅仅只是为了让我们多光临他的小店罢了。但事实上我错了,他并不是那样的人。
我们走出小店之后马焉对我说这是一个失忆的可怜的老头,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她说这是她爸爸说的。
‘这是一个外来的失忆的老头,他没有任何的回忆,他并不属于这里。’这是马焉的原话,这样一来我的同情心又开始起作用了,要么是我又想家了,总之一时间我感觉自己有些难受,这样的感觉无法描述出来,是遁生在内心深处的一种模糊感觉。
我们绕着短短了街道转了一圈,太多的建筑令我眼花缭乱,于是我终于明白这里为什么被人们称呼为圣城了,我们还是谈了一些关于西尼的话题,不过马焉知道的也确实太少,我们仅仅只是谈论了那么五、六分钟,之后马焉对我提到了一些比较有名的地方,例如犹太教的西墙和圣殿山,穆斯林的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以及基督徒的圣墓教堂和苦路。这些地名在我听来依旧很陌生,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过这些,当然最令我着迷的是关于耶稣的,在之前的印度我也略听到过几次耶稣这个名字,她说根据《圣经》记载,耶路撒冷是耶稣受难、埋葬、复活、升天的地点。《圣经》这个词语我也听过,我问她是否想了解一些印度的风俗,她说她想听听,但是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她家的餐馆门口,我们的话题被她爸爸给打断了,马力在餐馆里已经看见了我们。
第四章 午夜幽梦
在餐馆的后院里,阳光已经渐渐地虚弱了,花坛里的一些花仍旧还散发着浓烈的香味,看得出来他仍然还在对艾米利老人的失踪感到困惑,在院子里他再次向我吐露了他对艾米利的感情,我说世界上总是在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也许不久之后的某一天艾米利会重新回来。他笑了笑,看上去仍旧很无奈,然后接过我的话说:“这样的几率不知道会有多少。”
“没有发现尸体始终是幸运的。”我说。
“当然,我还抱以希望,我也希望他真的能够再回来。”
“别担心,我想他应该是会回来的。”
“但愿如此。”
我把‘时光末班车’这个词语对马力又提了一遍,他并没有多大的反映,他说也许这只是艾米利老人的一句口头禅而已,我们在院子里聊了一会,他说最近几个晚上他总是想起几年前与艾米利一起到野外去作画的情景,而最近的梦常常在他醒来之前告诉他一个叫‘墨蝶’的地方,他还去到了那里,也见到了艾米利老先生。我说也许梦里有什么指引,他随即摇摇头,然后说猜测往往会把我们带往另一个迷途的方向,我说要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在梦里出现的次数频繁的话,那么也许会有某方面的暗示。尽管我一直辩护但是他还是否决了我的一切构想,他一直认为这只是现实与梦境的巧合罢了。
艾米利的消失在附近渐渐地传开了,各种版本的传言渐渐增多,不过大多数人都相信他依旧还活着。在我们吃过晚饭之后马力陪我来到庄园,他指着那座园子里的坟说那是艾米利的妻子的,是耶路撒冷本地人,三年前死于心肌梗塞,此后艾米利便停止了绘画,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我首次走近去看了看墓碑,大理石上刻着的词语大多是我不能够辨认的。马力说艾米利与他妻子生前很相爱,是一对家庭的典范。我问起了他们的儿女,马力说:“他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斯里兰卡,都已经成家了,他们一直没有来过耶路撒冷,只是在春天的时候艾米利会与他妻子回去看他们。
“他还真是古怪。”
“大概画家都是这样。”
“我觉得他应与他的儿女生活在一起。”
听后马力笑了笑,这时候我们已经在爬楼梯了,他说:“这似乎不大可能……”
“怎么会呢?”我问道。
“他离过婚。”
“那墓碑下的是他的?”
“他离婚之后才来到耶路撒冷的,墓碑下的是他第二任妻子。他对我说过到了耶路撒冷才找到了真正的快乐。”
马力说着带我爬到了楼顶。
“这里风景很美。”我说,不过我没有加感叹的表情。
“是的,我有空的时候都会爬上来看看。”
“艾米利会上来吗?”
“他以前总是在这里作画,也许有大半的作品灵感来源于此。”
“这像是一幅画。”我确实被眼前的情景感动了。
“等过段时间我带你去一趟橄榄山。”马力说。
“美吗?”
“当然。”
在楼顶我们度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落日徘徊在地平线上,马力说起了他与艾米利老人过去的那些故事,有些也确实很感人,我问他艾米利是否办过画展,他说在超过十个城市里办过巡展,之后我们又说起了一些琐碎的事情,我问他是不是会想家,他说几乎在每一个节气来之前都会想家。当我问起为什么不回去时,他说有些事情只能够想象,而现实要做到是极其困难的,听他这么一说我似乎也产生了一些感受,我仰起头看看天空,我问马力是否能够为我写 回去,他接受了我的请求,并且很快就附诸了行动,在黄昏来临之间我们已经坐在二楼的屋子里开始写信了,我在一旁口述,而他帮我代笔,此时哥哥的样子完整地浮现在我的心里,悲伤慢慢袭击了我。
马力离开时天还未黑定,走的时候他嘱咐我夜里留心一点,艾米利的书房里藏有许多的画册,我对他点点头,我说我本身就是干守护这一行的,他对我笑笑便离开了。
夜很快吞噬了一切,我下楼去关上了大门,我刚要上楼又想起了那只牧羊犬,我到厨房里去给它做了一些食物,我去给它送食物的时候他正趴在一棵石榴树下,但是见到我之后它就蹦了起来。我以安逸的姿势斜躺在沙发上,电视上正在播放着马焉介绍给我的碟子,我刚坐下几分钟,突然隔壁有响动的声响,我的第一反应是猫,要不了几分钟它就会离开,我继续守着电视看,开始跟着电视上重复一些简单的句子,直到剧烈的响动产生之后我才打算站起身去看看,我穿上鞋顺着过道走进另一间屋子,我并不知道灯的开关在哪个地方,我更不知道那是一间摆放什么的屋子,我只是打算去跺跺脚,或者吼几声把猫吓走,我暂时没有感应到更恐怖的事情会发生。
从狭长的过道里伴随着内心的幻想影像我渐渐地接近了响动的地方,我伸手扶着窗户边的窗帘,脚步缓慢,正当一切又处于安静之时,我的内心里快速变换了数十张裹尸人的画面,这只是短暂的自我恐吓,当然了因为此时的光线几乎为零,我继续朝前走了几步,一切都处于安静之中,一切都结束了,之后我停止了脚步,约莫几秒钟之后,我打算返身回到客厅,就在这时一阵幻觉侵袭了我的大脑,随之,恐怖的挣扎呻吟从我的脚下传来,顿时我的脑皮缩紧,似乎有少许的头发脱落,接着又是一声哀号,我大步跑回客厅,我四处巡视,最后我找到了火柴和一支蜡烛,我再次慢慢靠近,当一只形若老鼠但是大过老鼠的动物血腥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同情心驱使我去拯救了它。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艾米利老人摆下的老鼠夹,正好夹住了它右腿到脖子的地方,不过在事后令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老鼠夹夹住它之前,另一跟半尺长的钢丝早已从肚子上射重了它,钢丝细度只能够以毫米在计算。
我并未为它包扎伤口,因为我不懂得为动物去做手术,我也知道即便动了手术它同样是死,所以我将它送到了楼下的一棵树下,至于明天它是否会死于园中,这个并不是我应该考虑的,我很快又回到楼上去,此时已经没有了学习的兴趣,我拿起了艾米利老先生的画册来看,笔法很清晰。夜并不打算因此而清净下来,从对面玻璃里印照出来的影子吓了我一跳,我以为这影子来自楼下的那座坟里,其实这只是我自己的影子罢了。
正儿八经的幻觉来自深夜,开始的时候我失去了睡意,恐惧的色彩仍旧没有在我的心里退去,等瞌睡真正来临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把电视和电灯都关了躺在沙发上,一个声音从黑夜的某一个偏僻的地方传来,它在我的耳边徘徊着,一刻也没有停下来,在我半眯着眼睛的时候,无数个黑影在屋子里舞弄,我当然知道这是幻觉,我只能够把眼睛紧紧闭上,任由萦绕的凄厉在我的内心深处碰撞,我把身子放平,我知道恐惧离我很近,但同时它又很远,它似乎无法接近我,但是它却束缚着我,从那一副血肉模糊的纸片开始,‘拥抱死亡’的七彩画面就控制了我的内心,长久遗留下来的恐惧效应早已贯穿了我的灵魂,不可挣扎,却也无法伤残。
瞌睡到最后仍旧来临了,但是短暂且荒唐的梦境令我的精神更加憔悴。
冷笑声从我的身后首次出现的时候,我刚刚从梦中恐怖的葡萄园里逃脱出来,我不知道天是不是要亮了,冷笑令我在初醒的瞬间毛酥骨冷,我清楚地听着这笑声离我的头部只有十尺的距离,这与幻觉无关,那笑声冷到让我不敢伸手去拉开关,我只是躺着,一直警告自己应该打开灯。
第五章 虚实难料
我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睁开,脑子里一片混乱,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确实有那么几分钟脑子面对着恐惧的时候居然抛锚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情景,这个情景来自我的梦里……
有好几秒钟我的脑子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这些画面来自于脑海的深处,它曾经多次出现在我的梦里,那是一片幽深的葡萄园,它无边无际,也许这是一个有主人的园子,但是我从未在里面见过它的主人,我说的是我曾好多次梦见那个地方,但是我每次试图进入那间屋子的时候梦就醒了,没有谁能够告诉我那间屋子里住着什么人呢?我很想知道,不过我一直没有进去,期待吧,我期望下一次能够有机会进去,真的,我能够驾驭自己的梦境,只是要进去似乎也要看运气。
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情景下,我的身子是不是会晃动,离我头十尺的地方确实有一个人在冷笑,我没有睁开眼睛,也没有伸手去拉灯,因为我此时除了脑子之外其它的一切都麻木了,我对鬼魂没有多大的兴趣,所以我否定了此类的恐惧。迷糊之中时间似乎又令我睡过去了,我不知道这一睡又过了多久,我看见一个老头子在电视面前走动,他的胡须有手巴掌那么长,他在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对话,恐惧感慢慢减弱,我以为这是在我六岁的时候,以同样的方式用某种脱去自然的能力把我定住的同一个老人,也就是令我想动不能动,想醒醒不过来,想叫叫不出声的同一种方法。我以为我是睁着眼睛的,因为我看清楚了他的样子,还是穿着那见连衣帽,黑色的,一直下垂到小腿的一件长衣。渐渐地我开始很难喘气,也无法挣扎,我认为我已经坐起了身,不过我还是说不出话,这样的感觉越来越难受,以至于我拼命的挣扎……
我终于还是醒过来了。
我挣开眼睛的时候窗外已经有亮光了,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无法向你清楚的描述出来,我抬起头,但是好像大脑供氧困难,于是我继续又闭上了眼睛,此时的脑子是纯粹清醒的,一些情形还在脑海里,只是感觉到这样的经历确实无聊。
睡眠早已不在了,几分钟后我起身到卫生间洗蔌,随即我拉着牧羊犬出去转了一圈,路上已经有人经过了,遇到一个人,看上去很像印度人,但是我并没有跟他打招呼,尽管有一点亲切的感觉。路过碟子店的时候,西尼刚好打开门,他见到我就露出了友人般的微笑,我对他打了个招呼,他看上去似乎睡了个好觉,看上去精神很好。
“这么早就起来拉?”他问道。
“是啊,昨晚睡得早,六点种就已经没有瞌睡了。”
“我也是,我昨晚七点就关门了。”
“也许七点过后还会有生意。”
“不在乎那么一两个。”他笑笑,小狗在我手里朝前撰绳子。“这么早你打算到哪里去呢?”他接着问。
“我只是随便走走,也许我会逛到马力家去。”
“是去告诉他艾米利回来了的事情吗?”
“什么?”
“艾米利。”
“艾米利回来的事情。”他重复了一遍。
“没有啊,我没有对你说艾米利回来啊。”我说,我以为他听我的某一句话听错了。
“可是昨天晚上他来我的店里租碟子啊。”
“昨晚。”
“傍晚。”
“算了,别开这样的玩笑,那样,马力会讨厌我的。”我说。
“怎么会是玩笑呢?”他一脸严肃的样子。
我看着他开始不说话。
“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他回来了。昨天傍晚他来到我的店里,租了一本关于缅甸战争的碟子,我问他去了哪里,他说去走亲戚了。”
“马焉说艾米利先生在这里没有亲戚。”我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他就是这样说的。”
“我刚刚从家里出来,他并没有回家去。”我说,之后我又笑了笑,我说:“是不是你做梦了,误以为是真的。”
听我这么一说他就把嘴嘟起来,然后转身进了屋里,他让我也进去,然后绕到木架子的背后,“你看我的带子就是摆在这个地方的,现在不在了。”
“真的吗?”我再次发出了疑问。
他伸手抓了抓头,“不可能啊,确实是他,他穿灰色的上衣,脖子上围一个围巾,与失踪的那天晚上一是个打扮。”
“也许我该去找马力,跟他说说这件事情。”
“是的,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离开了西尼的小店,我在猜测他的话的可信度有多少,我会去问问马力在过去西尼是否在是谎话连篇的人。
十几分种后我来到了餐馆,马力早已经起床了,“亚男,你怎么起这么早呢?”他的笑容很好,看来他心情不错。
“睡不着,我已经绕了一个大圈子了。”
“不如跟我一起去集市吧。”
“好啊。”
我们很快吃完了早点,我把狗丢在了马力家后院里,马力驾驶着他那辆以色列秃头汽车驶在高低不平的土路上,开始的时候都是他在说话,他说不知道我对耶路撒冷的集市与中国的有什么看法,我说没有多大的区别,耶路撒冷的集市与印度的差不多,他笑笑然后说也许世界上大部分的集市都差不多,他说他到过缅甸和巴基斯坦,它们都没有什么异样。他还说起了马焉的事情,他说他现在很烦恼,不知道该怎样去阻止马焉,我看着他没有作声,然后他又接着说,他打算把马焉带回中国去,这时候我说现在她还小,跟我那表弟差不多年纪,我说要是实在不愿意她在外面的话,等我回中国的时候把她带回去,他笑了起来,“要是那样的话,我想我又舍不得。”
“那么你打算回中国去吗?”
“我肯妻子又不肯,妻子肯,我又觉得她的家本身是在这里,要是离开这里的话,她又会很可怜,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顺其自然吧,你有时候得听听马焉的想法。”
“这方面我很古板。”
“你自己就有一段异国情缘,你又怎么能阻止她呢?”
“就因为我自己有这么一出遭遇,所以我才不想让她也像我一样。”
“不要太超心,命运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你呢?怎么没有听你提过你妻子。”他问。
“我还没结婚。”
“抱歉。”
“有过那么一段恋爱,结果还是没有在一起。”
“没事,还年轻的。”他说。
“对了,差点忘记对你说了。”
“什么事?”
“碟子店的老板说艾米利先生回来了。”
“什么?”
我停了半秒,车子刷地停住了,马力又接着说:“你说艾米利先生回来了?”
“西尼说他老人家昨天晚上又来租碟子了,可是他并没有回去。”
“你是说艾米利先生回来了,但是他没有回家去。”
“西尼刚才是这样说的。”
有好几秒钟他没有说话,他似乎是在猜测话的可信度,直到另一辆车在后面按响了喇叭,他才回过神来。
“我们先别去市集了,我们先回家一趟,也许他真的回来了。”
第六章 十字墓园
奇迹并没有出现,我们回到庄园查看了所有的卧室,但是并没有发现艾米利先生,马力的表情看上去很忧虑,我真的琢磨不透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厚,他有大概半个小时没有对我说一句话,显然他还在难受,接着我们便来到影碟出租店,在集市里他买了一些水果,见到西尼的时候他就把水果递给了西尼。旧这样西尼又回忆了一遍昨天晚上的事情,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
西尼一直否认那是幻觉,他说他以生命保证艾米利先生在昨天傍晚时候来过碟子店,马力带着我离开的时候她又嘱咐西尼,“要是艾米利先生再来租碟子的话请你帮我把他留下来。”
“我会的。”他给了我们一个安心的笑。
我们还是驱着车去了一趟市集,采购了一些蔬菜和牛肉,他的情绪很低落,他说这件事情有点悬乎,我问他西尼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说他也不太了解。简单的对白让我们各自都抽出空闲来去想别的事情。中午的时候我们回到家里,吃过饭我们来到后园里,我把小狗唤过来,我对他说:“我回去了,傍晚的时候我会去影碟店附近转转。”
“谢谢你,也许这根本就是一个谎言,我们不应该太在意。”
“别那么客气,反正我闲着也没有什么事做。”
我走出马力家之后就直接朝庄园走去了,途中我产生了一些想法,但是很快就过去了,并没有为我的情绪带来多大的波动。
庄园里空无一人,我在园子里转悠了一会,最近发生的事情确实有些邪门,当然我并不打算投入多少的心思去得到什么,只是因为我受到了马力的恩惠我只是想为他做一点点事情,等我学会了希伯来语之后我就会与马力一家告别。
一整个中午和下午我都无所事事,除了坐在园子里冥想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我甚至于有点精神恍惚,太阳渐渐地偏下去,我上楼去看了看时间,此时是下午的五点钟,我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并没有哪个频道能够锁住我的眼球,我闭着眼睛眯了一会,耳朵仍旧在听着电视里传出来的希伯来语,有几分钟我是睡着了,我走在阴凉的长廊里,那里有一条清泉,泉边铺着白色的沙子。
黄昏在瞌睡中渐渐来临,不知道在我迷糊的这段时间里艾米利先生是否又来租带子了,想到这里我不得不站起身来,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眼睛有点痛,似乎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但是我的肚子却没有饿的感觉。
我下了楼真的打算到外面去走走,或者干脆到碟子店去坐一会,西尼应该是欢迎我这样一位客人的。
在我朝碟子店走去的时候,我没有意料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把思想定位在印度的一些情景之中,有时是在封铃小镇,有时是在一些陌生的从未见过的墓园里,这些情景占据了我内心里所有存放画面的位置。
在我来到影碟店的时候西尼还在吃晚饭,他正在喝酒但是并没有喝醉,他起身欢迎了我,“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
“来陪我喝点酒。”他手上端着一个白瓷杯子。
“不喝了,我是来问问您艾米利先生有来过吗?”我说。
“没有。”
“你过来坐下。”
“我真的吃过了。”
“过来我们说说话,你觉得艾米利先生是不是有点奇怪。”
他这么一说我就走了过去,也许他想要对我说一点什么。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顺手就拿过一个杯子来,然后倒了杯酒给我,我笑笑拒绝了他,但是他站起身去把屋外的一快写有最新电影的牌子给抬了回来。
“收工喽。”他笑了笑。
我们的话题直接步入主题,我问他在艾米利先生失踪之前是不是经常都来这里租带子,他说几乎两三天来一次,然后又把头朝背后看了看,“我的带子有大半都被他看过了。”
“你认为他会是去了哪里呢?”
“这个我不知道,总之我相信他还活着。”
“没有发现尸体之前,我也相信他还活着。”
“也许明天他又会来租碟子。”
“那我明天再来了。”
“先陪我喝了这杯酒吧,平常我也不会有什么朋友。”
他看上去很真诚,然后他又接着说想跟我说说话,谈一些事情。
他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也许如他说的那样,他真的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失忆,所以他忘记了一切。
他问我看他像是哪一国人,顿时我没有反映过来,我说:“怎么会这样问呢?”
“因为我都不知道我是哪国人。”
“不会吧!”我发出感叹之后才又想起马焉的话。
“我不但不知道我是哪国人,我连自己有几岁也不知道,该死的记忆已经离开了我三十多年了,我隐约记得的只是瞬间那些断续的画面。”
“怎么会这样呢?”
“1939年的那个早晨,人们在十字墓园(音译)里把我救了出来,之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们说头天晚上那里发生了大爆炸。”
“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端起酒喝了一口,他把小桌子上的菜移动了一下,把牛肉挪到了我的面前。
“大概是直升机爆炸。”
“那你应该是欧洲人。”
“也许吧。”他笑了起来,看上去他的眼睛还很有神。“也许有一天我会记起以前的事情。”
“希望如此。”我说。
“对了,你有听过十字墓园吗?”
“没有。”
“艾米利先生没有对你提过吗?”
我不知道十字墓园这样一个地方意味着什么,在喝酒的时候他提了不下十次,他总是重复着他是从那里活着出来的,也说那是个诡秘的地方,他总是回到那里去回忆,但是一直都没有回忆起出事之前的那些记忆,我不小心把他的鱼缸撞了一下,他问我是不是很少喝酒,我说喝过几次而已,慢慢地我们的话题有些荒谬,他说艾米利先生也许真的能够做到‘时光末班车。’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都笑了,大概我们都不相信,但是我们没有话题的时候这总能够算是有个话题,免得他总是提起那个十字墓园,我们在黑暗中继续喝酒,我似乎看上去像是醉了,连西尼都已经看出来了,他问:“你是不是醉了。”
“没有,我很清醒。”
“没有一个醉鬼会承认自己醉了。”
“你说什么?”我似乎没有听懂他的话。
“我说没有一个醉鬼会承认自己醉了。”
我依旧看着他没有作声,指望着他再重复一遍。
“醉鬼……知道这个词语吗?”
“什么鬼?”
“鬼?我说的不是鬼,这与鬼无关。”
“那是什么呢?”我问。
“你相信有鬼吗?”
“我没有见过。”
“想见见吗?”
我笑了笑,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怕了吗?”
“怎么会呢?”
“以前我常常与死人睡在一起。”
“我可不喜欢说谎话的人。”
“可这是事实,在来此之前我一直呆在印度。”
第七章 对话死人
我和西尼开始进入了漫无目的的交谈,时间开始过得飞快。随后西尼又去弄了几个小菜,他的手艺还算不错,不过比起马力来就差多了,听我说我曾在印度陪死人睡过觉,西尼就对这些话题感兴趣了。于是我们的话题越扯越远,他对一些世界上客观存在的事实表示不满,对于宇宙天文他充满了兴趣,也许是他的行业驱使了他产生无数的好奇,他说他的脑子里偶尔会出现蓝色星球,我说也许这是电影看多了,他说这也许只是其一。我对他另外的解释是他在失忆之前也许常常坐飞机,他同意我的说法。接着他问我情人之类的话题,我回避了他的一些提问,因为某些事情在谈到的时候会触及一些回忆令自己难受。随后电灯突然间熄灭了,大概是停电了,他骂了几句脏话,他的性格确实很暴躁,但是有时候也很幽默,在黑暗中我们度过了十几分钟,其中谈到了鬼怪,他说这个时候要是灯亮起来他突然间消失了我会有什么想法,我说要是这样的话我会先回去睡一觉明天醒来再分析这件事情,他说我也许是困了。我问他是不是停电了,他说可能是某一个变压器被小偷给偷了。
“我听说中国人是很忌讳鬼魂的。”
“这是东方与西方的差异,文化不同所以导致了宗教信仰的不同。”
“我们还是把它推给地域吧。”他说。
“风俗是其一。”
忧伤的话题渐渐地又转向到他的身上,他说他很需要他那些丢失的回忆。
话题开始围绕着十字墓园展开,黑暗中我们看不见彼此,但是话题越来越热烈。
他问我是否愿意跟着他去一趟十字墓园。
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何原因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电灯亮起来之后,他骂了一句“真他妈的见鬼。”他那张悲伤的脸让酒后的我多少产生了一些同情。
这时候的感情里与阴谋无关,对话或者即将要产生的行动都与阴谋扯不上任何的关系。
也许是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或者我们本身就已经成了两个醉鬼,我答应与他一起去一趟十字墓园,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总之我已经失去了睡意,意识无法掌控我的身体,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在夜里带我去十字墓园,当然要是在酒精消退之前犯了什么错误,我想我会把它完全推脱给酒精。
“十字墓园是人们在夜里常常去的地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出门了,这句话也恰巧回答了我的疑惑。
“不知道会有多久的路程?”
“半个小时足够了。”
“你真的陪死人睡过觉吗?”
“当然了。”
这时候我们俩都笑了起来,大概是这样的问题与答案都太过幼稚了。
在漆黑的没有任何光线的路上,他说在十字墓园附近有一座教堂,在每个周末的早晨都会人满为患,我问那是一个什么教堂,他说在无数年前已经存在的老教堂,他也说出了名字,但是他说得太快我并没有记住。在黑暗之中我们并列走在路上,崎岖的路面并不适合夜间行走,有时候你会以为耳边会有蚊子萦绕,当然也有可能是别的虫子,路上某尔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影子,在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我们双方都停止说话,尽管酒精在这个时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我们还没有到烂醉如泥的地步。西尼提起了以前的一些往事,这个时候的恐惧话题有时候会令我们的大脑发麻,但是我们两人的性格凑在一起注定要谈一些匪夷所思的话题,我曾经常年呆在墓园里,而他是一个失忆的老头。他说在十字墓园里常常能够看见完好无损的尸体,我说难道有人会将死人的胳膊或者腿切去吗?我发出这样的疑问令他发笑了,他解释说他的意思是能够在十字墓园里看见肉体尚未腐烂的尸体,我似乎已经幻想到了一些画面,但是我仍然愿意与他谈这个话题。
我说尸体要是不火化,那么将会装在棺木里,然后深坑埋葬,难道会有尸体跑到地面上来吗?他反对我的说法,他问我在世界上有多少种葬法,对此我毫无了解,随后他说起了天葬、墓葬、水葬、火葬、悬葬……等等一系列的关于死人的话题。
“我仍然无法了解你所说的尸体跑到路面上来。”
“我没有说它自己会跑,我是说……比如信仰不同,对待死人的方式也不同,一些人死后被敞放在洞穴口,你路过的时候就能够清楚的看到,而且你能够产生一些感应。”
“你说的这些就是十字墓园里常见的吗?”
“是的,你怕了吗?”
“不会,我说过我曾经与死人睡过觉。”
“那么我真应该带你去见识一下。”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就来到了十字墓园,确实还有人呆在这个地方,但是并不如西尼口诉的那多,并且光线暗淡,多部分的光线来至于人们点的那些蜡烛和香发出的火星,地面上仍是崎岖不平的,有几个妇女的哭声让人听了有些胆寒,似乎酒精就要过去了,我大脑的麻木感在渐渐地消退,恐惧悄悄侵入我的身体,我有好几次打算问西尼带我来这个地方做什么,但是又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以为他只是打算出来走走,应该很快他会带我回去。
三五成群的人确实可见,多数看上去披头散发,当然这也许是光线导致的幻觉,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这样认为的。越是继续走下去,迎面而来的人越多,而似乎老少搭配的要较多一些,少年搀扶着老人,一些哭声隐约从四面八方传来,有一小段时间西尼没有说话,我认为他在想事情,所以就没有打扰他,但是在爬上一个小坡之后他令我坐了下来,他说他就是在坡道侧边的一个低坑里被人们救出来的,那时候不知道是谁揪着他的腿把他从废墟就揪出来,也许这才是他带我到此地的真实意义,他陷入了回忆的沼泽里,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能够得到一些感应,他也许在拼命的回忆一些往事,但是似乎毫无进展。有好几次我想插开话题,我问他这个十字墓园是不是延伸了十几公里,他说没有那么长,但是他也没有说到底有多长,他在回避我。我继续问他为什么这里会叫十字墓园,他说:“在这个墓园的任何一个十字路口,你会遇到一些死而复活的人。”
我抬头四处看了看,在附近竖着一些木制的十字架,尽管光线暗淡,但是我知道那些都是红色的,这无可否认,不过大多都已经退色了。
在西尼弯腰在一旁呕吐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走到我的身旁,“能够给我一点水喝吗?我快要渴死了。”我慢慢转过头,这时候眼前的情景让我无法尖叫,蓬乱的头发,干瘪的身材。
“没有。”我说。
“我快要渴死了。”
“我没有带水。”
“能送我去找水吗?”
“这附近没有水。”我撒了谎。
对话直到西尼返身走过来的时候才停止。
“你说什么?”西尼问道,他似乎清醒了许多。
“他问我要水。”
“谁问你要水?”
“他啊?”我转过头打算指给他看,此时望去数十米远都没有任何的人影。
“你是不是昏头了。”
“难道是死而复活的人?”我开始纳闷。
“走吧,别乱说了,我现在好多了。”
“去哪里?”
“你以为我真的带你来看这些死人吗?”
第八章 墓地教堂
西尼说穿越十字墓园再走半个小时就到白蚁(音译)大教堂了,黎明来临之后那里将有一场盛大的传道盛会,他说他打算花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去参加这样的盛会,这时候我的瞌睡已经侵袭了我,我没有直接拒绝他,我说我今天约了马力到市集去,他说参加传道演说不会花费太多的时间。我依旧尽力的推脱,因为我真的很难受,酒精已经占据了我的一切,此刻我只想睡觉。
也许西尼很期待那样的一个传道盛会,但是他也喝了酒,这是教会所不能容忍的,我说我们身上都有酒味,并不适合去那样的地方,也许他同意了我的说法,于是他也决定与我一同回去。
大概他心里产生了一些抱怨。
我们有好一会没有说话。
大概离天亮还早,因为四野里仍旧被黑色所吞噬着。
我们延着另一条狭窄的小路返回,其间有一些夜鸟的叫声,听上去有一些恐怖,路面上一片漆黑,这时候酒精正在消减开去,我仍然还感觉到一阵阵的恶心。因为有一段路上从两边散发出来的味道很腥人,这些味道来自多年来陈腐在此地的尸体,所以恶心来得比较凶猛,特别是这些难闻的味道再配上许多来自内心的腐烂画面。有那么一会我感觉身后跟随了其他的过路人,我知道走夜路的时候一般不能回头,但是我还是回头去看了看,结果并没有任何的发现,西尼问我看什么,我说什么也没看,他发出了一声冷笑,他说我一定是害怕了,我并不打算承认自己的胆怯,于是又找了一些反驳的话,就这样我们又开始聊一些虚无缥缈的话题,我说我曾经呆的地方要比这里恐怖一百倍,随即我描述了一些印度封铃镇的画面给他听,接着,他说他曾经吃过人肉,此类的话题注定只能成为当时的玩笑话而已。他说在那些生活困难的年代,他曾经将一个人丢在火炉上烤着吃掉,一共吃了一个星期,我开玩笑问他那个人在火炉上的时候,是否曾发出痛苦的叫唤声,他笑笑说是死了才丢到火炉上的。
对话虽然听起来是虚无缥缈的,但是同时也会在内心里产生一些画面,或多或少地控制了自己的意识,在渐渐走出十字墓园之后我们便换了话题,他问我婚姻之类的问题,我说来不及考虑这些,他说:“是不是一直没有出现意中人。”
“不是,是时间太紧凑了,也许命运暂时还不打算让我转运。”
“大多时候这些是不能够让命运来决定的。”
“那么你呢?”我反问道。
“我?我都多少年纪了,谁还想这些。”
“我是说你年轻的时候。”
“别提了,老毛病一直在缠绕着我的,像幽灵一样在每一个夜里折磨着我……刚刚被人们救活的时候,为了知道自己是谁,我的大脑差点就报炸了,一天想到晚,一夜想到亮,开始头痛,之后便精神恍惚…我告诉你我并非一点记忆也没有,在某尔的瞬间我真的能够想到一些家庭的画面,我相信那是我失忆以前的家庭。”
“也许吧,也许有一天你会恢复你的记忆。”
“不行了,现在酒喝得多了,记忆正在大步地减退。”
我们的谈话似乎又涉及了伤感。
“也许那段记忆与喝酒无关,在某个时候也许它会再回到你的脑子里,然后带你回家。”
“但愿如此,不过我并不抱多大的希望,即便回去了不知道家里是否还有人,妻子大概早已经改嫁了。”
“或者你是个美国人。”我说。
“不管是哪国人,只要让我知道自己是哪国人我就谢天谢地了。”
“现在你的脑子还会疼痛吗?”
“好多了,每个周末我都会到教堂里去坐坐,这渐渐成了我的习惯,也减轻了我的痛苦。”
他这样说我顿时便后悔了,我后悔也许我刚才不该阻止他去教堂。
“下个周末我陪你去。”
“好啊,也许能够碰见艾米利先生,因为之前我也总是会在某几个教堂里遇到他,我对他打招呼,他总是以他那熟悉的微笑来回敬我。”
“他是个容易相处的老头。”
“是的,他来租碟子的时候常常与我聊天,他的家乡在斯里兰卡。”
“那里应该是个美丽的地方,因为他的许多作品画的是斯里兰卡。”
“你到过他的画室吗?”
“有幸到过一次。”
“那真好。”
说着我们已经回到了镇上,随后他打开门进去了,我们做了简短的告别之后我就打算回去了。
回到庄园的时候我发现二楼的灯是亮着的,我以为是艾米利先生回来了,于是我兴奋地跑到楼上,我叫了几声,但是屋里没有人回应我,于是我推开门进去,屋子里的电视是开着的,我看看墙上的钟此时刚好是夜里的四点十五,里天亮还有两三个小时,我到卧室里看了看,仍旧没有任何的发现,难道是我自己忘记了关灯和电视吗?这似乎有点不大可能,我开始有一些困惑,不过我已经很困了我到卫生间里热了点水,蔌洗过后我便开始躺在沙发上睡觉,很快我便睡熟了。
柔弱的梦总是在憔悴的夜里悄悄嵌入人们的灵魂里。
我并不打算在每天睡觉的时候都镶嵌一个梦让自己去猜疑,但是这似乎已经无法改变了,不知道是自己想得太多,还是经历得太多,总是一睡熟之后梦就缠绵而至,今天也不例外,尽管天就要亮了,但是我同样做了一个梦,只是过于短暂,并且被一阵咳嗽声给惊扰了。
或者那会是一个美梦,或者再美它也只是一个梦,不足以说明什么……
在梦里我正打算进入地宫的时候,一阵咳嗽的声音惊醒了我。
我朦胧的睁开眼睛,也许我还没有完全醒过来,但是这时候艾米利先生真实地出现了,慌忙之中我揉了揉眼睛,接着便从沙发上坐起身来,我抓起外衣披在身上,我有些慌忙,并不是因为我整个人的躺在他的沙发上,而是因为他的出现,我忘了该怎样称呼他。
“艾先生。”我不知道这样称呼他会不会生气,因为这完全成了中国的语法。
“天还未亮,你再睡一会吧。”他的声音很低沉。
“我们都在找你,一直在找你,你去了哪里呢?”
“我到斯里兰卡去了。”
“斯里兰卡?”
“我的故乡。”
“马力很担心你。”
“我知道。”
“你现在才回来吗?”
“是的,我昨晚坐‘时光末班车’回来的。”
“呵呵。”我确实发出了这样的笑声,“你饿吗?我去给你做一点吃的。”
“不用,我在城里吃过了。”
“我想我必须去告诉马力一声,他为了你寝食难安。”
“我马上要走了,我要去另一个地方,你不用去告诉他了。”
“他很想见见您。”
说着我已经穿上了鞋,我顾不上去考虑太多的问题,此刻我真的只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马力。
第九章 前世相逢
我急匆匆地跑到马力家,这时候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都还没有起床,我敲开门之后以平淡的语气告诉他,我说 艾米利先生回来了,马力也显得很平静,因为他没有理由不相信我的话,当然我喘粗气表情似乎盖过了我的激动,马力推出了他的摩托车,之后我们往庄园驶去,这时候天已经亮了,路上会遇到早起的人,马力问我艾米利先生去了哪里,我说他回家去了,我重复了一遍,我说回斯里兰卡去了。
路上我们只说了几句简单的对白,我完全能够理解他的心情,就好象我自己明白自己现在的心情一样。
在庄园的门口我们停下了车,楼上的灯依旧还亮着。
本身我们跑上去应该可以看见艾米利先生的,你想想我跑到马力家,然后我们再骑着摩托车回来,其间最多花费了一小时。可是当我们上到二楼的时候,眼前却是一片空洞。
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卧室,随后我们又下到一楼,后园、楼顶我们都找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
“他刚才真的回来了。”我说。
“也许他又出去了。”
“他还与我对话了。”
“算了,也许他不想见人。”
“我们出去找找,他真的回来过了。”
“不用了,难道我还不相信你吗?”马力拍着我的肩膀。
“真是奇怪,他说过他做时光末班车回来的,但是我没有太在意,我以为他开玩笑的。”我说。
“他是这样说的吗?”
“是的。”
“有点不可思议。”
“也许他会再回来的。”我说。
“也许他犯了老年痴呆了,时间还早你再睡一会吧,我待会还要去集市,我要回去了。”
“不睡了。”
“不要有什么顾虑,这大概只是一种老年病。”
“你有事,你先回去,要是有什么我会通知你的。”
“好的。”
马力以老年痴呆来定位了艾米利先生的失踪,之后他又走了,我把庄园的大门紧紧关上,园子里那座孤单的坟墓大概也见识到艾米利先生回来了,但是它同样又看着他走了。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暂时不想看什么电视,我的瞌睡还在欠缺,所以我又躺到了沙发上,正当我打算睡一会的时候,一系列的疑问开始爬进我的脑海,我在想艾米利先生是如何进来的呢?为什么他在用钥匙开大门的时候楼下的牧羊犬不叫唤呢?还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能辨气味和脚步声的地步了。另外一个想法就是由于我酒精过度,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而是一个梦令我神魂颠倒,然后穿上鞋子就奔向马力家去。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自我想象的消遣罢了,我的大脑还没有愚钝到这样的地步,总之不管什么都好,这些事情似乎与我并没有多大关系。我只想尽快学会希伯来语,然后去找到我的弟弟。
这天晚些时候下雨了,下的不大,只能够算一场小雨而已,有那么一会我听着是停了,但是当我站起身走到窗口的时候它又下了,气温并没有因此而低下来,我本身打算去找西尼聊点什么,但是我又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担心马焉来了我不在,那样会很对不起她,因为她每次过来都是步行。
时间接近傍晚的时候马焉一直没有来,我想她有事情做不会来了,于是我开始到厨房里做饭,这时候我发现厨房里多了一些新鲜的牛肉,我下意识地回头左右看了看,难道有谁进来过吗?大概是我睡着的时候马焉来了,并且在马力的吩咐下她给我带来了一些新鲜菜,但是她见到我睡着了,所以她没有叫醒我。这样的念头瞬间解除了我的困惑,于是我做了一个红烧牛肉,这是在家的时候我的嫂子传授给我的。我在艾米利先生的厨房里以一个大厨师的姿态开始为自己制作一份丰富的晚餐。大多的时候我都是不在乎这些的,通常我只要能够弄饱肚子就行了,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要赋予自己一个厨师的身份。
时间因为这样而过得快一些,当我的饭菜做好的时候太阳只留一点点余光了。
也许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我相信不会有什么来打搅我,厨房里的灯不算太暗,这时我有一个念头想起了家,当然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我驱赶走了,我知道要是我沉迷于其中的话,那么整个时段的空气都会染上悲伤。
在我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但是,当我侧着耳朵去听的时候却又没有声音了,我以为是起风了,又过了大概半分钟,门再一次被人敲响,此时我清楚地听到了有人在敲门,于是在站起身去把门打开,一个年仅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站在我的面前,头发看上去有点长,是卷的,眼睛发肿却很有神,衣着看上去像似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鞋子破了几乎不能够穿了,我以亲和的希伯来语问他找睡找谁,但是他没有急于回答我,而是抬着头四处张望。
“我想我能够帮你,请问你找谁?”
“我找艾米利。”他口气僵硬,直呼其名,我想也许他太劳累了。
“艾米利先生出去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我不知道,他已经出去好多天了,也许是出远门了。”
“那么你是谁?”他的眼神里延伸着仇恨。
“我是他请来看守房子的。”
“真他妈的见鬼。”
“你要是有急事的话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告诉他你来过。”
“你记住我叫卡洛斯,等他回来之后你告诉他我来过,记住是卡洛斯。”
“好的,我会记住的,你放心。”
“你是哪国人?”
“我是中国人。”
“你没有必要表现得这么善意,我是艾米利的仇人。”
“你这么年轻不应该有那么多的仇恨!仇恨总是容易生出太多的事端,甚至毁灭一个人。”
“要毁灭的上一世已经毁灭了。”
“你的鞋子破了。”我指了指他的脚。
“这与我们的谈话不达调。”
“我认为我能够送你一双。”我没有等他说话,又接着说,“是出于某种教徒的友善。”
“是吗?”
我转身跑回来我的卧室里拿了一双我的鞋出来,也许这样的冲动来自内心里的某种感应,于是我照做了。
“你试试,我只穿过一次。”我真诚地看着他,这种感应真的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谢谢。”他接受了我的馈赠,他提着鞋返身走了,走了大概有七、八步他又停了下来,返过身说道:“我想起来了……我真的想起来了……前世我在印度见过你。”之后他大步地走了。
这样一句悬念重重的话丢给了我,之后他消失了,那么我该怎么审视他的这句话呢?我轻声问自己,这难道是真的吗?他在他所谓的前世真的见过我吗?在耶路撒冷我认识的就那么几个人,难道这出于何种阴谋,当然这不大可能,因为我才来了那么短的时间,为什么我会住进这个庄园呢?
在我来到这里之前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些,我只是打算来找到我的弟弟,然后带他回去,而此刻我似乎注定要成了这里的一份子,这应该如何解释呢?
第十章 夜深人静
夜幕渐渐笼罩上来。
除了看电视之外我似乎想不到更好的消遣时间的办法,天刚刚黑下来的那一小会儿,我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一会电视,我突然间安静了下来,我仔细想了一些事情,除非艾米利先生真的是得了老年痴呆,不然的话一切就显得怪异了。我并没有延着坏的方面想,我只是随便想了一下,我并不打算将我的头皮想得发麻,因为这些事情真的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要不是因为马力,我真的不会花费一秒钟去想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只是感觉上我似乎已被扯进了这个圈子,比如刚才那位仁兄,他居然说在他前世在印度见过我,多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当然我可以认为那是一句假话,但是它又存在着一丝丝的真实,这样平白地碰上了这件事情,我不得不去计较一下。
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我一直在四、五个频道之间来回跳转,似乎没有什么能够令我感兴趣,不知道几点的时候楼下的狗突然间叫了起来,我忽然忘记了那样一个伙伴,我立刻下楼去给它做了一点吃的,这花费了我二十分钟,就在我打算把它拉上二楼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后园里有人在走动,本来我以为只是幻觉,可是就在我拉的小狗走了几步的时候,它便拼命挣脱了我手里的绳索,尽自朝后院里跑去,我也跟在后面跑到了后面,我摸黑着按了一下开关,但是灯只是闪了几下并没有亮起来,这应该是时间长了没有开,所以接触不良的原因,当然这时候还没黑到什么都看不见,我追过去的时候一些植物的味道泛入我的鼻孔,它把一盆花撞到了地上,我开始担心这花会不会是艾米利先生最喜欢的,或者最珍贵的,它像发疯一样的蹦到墙边去,大声地吼叫,这时一只猫从围墙上急速跑过,是因为那只猫吗?我停下了脚步,我想这样疯狂的追逐应该停止了,毫无疑问它就是为了那只猫,我在心里这样想。我已经放松了整个身子,就在这时候一个影子映照在墙上,电灯依旧在闪烁,一个大爪子,看上去毛茸茸地映在墙上,似乎正要掐住我的脖子,瞬间我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立刻转过头,眼前却只是空荡一片,这绝对不是幻觉,也不会是某枝树杆。终于狗叫声也随之停止了,我跑过去拉住它,它也毫无挣扎之意,之后我们便一同上楼了。
我让它坐在电视面前,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此刻成了我的伙伴,我真想给他取一个中文名字,但是我又担心他听不明白。我的脑子里开始明显地出现一个阴影,这不如印度墓园那些影子来得虚假,此刻的显得比较真实一些,与人似乎扯不上任何的关系。
空气并没有因为回到屋里而安静下来,窗玻璃在随后也‘砰‘地响了一声,我回过头的时候,红色的液体正划出一道痕,这似乎弥漫了一丝丝的恐惧,接着是鸟的哀叫声,画面已经很明显了,这是一只迷路的急速行进的小鸟撞到了我的窗户上,不过那样也不至于有血贱出来,那么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事故呢,我已经无法去猜测了,我拿起遥控把声道调得尽量低,这样有助于我听外面的响动,也许我是怕了,我怕了吗?我这样平静地问自己,我想到的是李敏,我应该想起这种童年时候就烙下的友爱,不过一想到这些我就会鄙视我自己,我真的不应该对李敏存在丝毫的非分之想。我没有责怪命运,我没有这样的本事,我的思想有一点含糊,我也讨厌我自己在安静的时候总去想到这个人,我抱怨的是来自内心里无法控诉的也许与命运无关的一切,我真的怕了……幸好夜深之后又下雨了,感谢有这样一场雨,不至于我会一整夜的难熬,我站起身在屋子里渡了几步,结果我把小狗给吵醒了,确切的说不是渡是走到窗子边去看了看雨,我从小就对雨产生着某种寄托之情,这也许与我的家庭有着直接的关系。
午夜过后我的瞌睡开始来临我把头靠在沙发上,电视里依旧还在散发着微弱的声音,但是这不会影响到我的睡眠,在我决定睡之前我仍旧还想着那个黑影,它像个石头一样压在我的心里,有一会小迷失了自己,我觉得自己很累,我不知道该怎样来完结自己的一生,我想到了我的弟弟,我不知道要什么是才能够与他碰面,这是一个未知数,没有谁能够告诉我,亦没有任何的期限。
有一个多小时我睡熟了,睡得很好,一直没有做梦,也没有脖子或者身子酸痛,直到一个尖锐的女人声音差点将我的鼓膜穿通,我猛地抬起头来,时钟正好指在四字上,秒针还在咔嚓咔嚓地响动着,我与小狗的眼神刚好对上,我知道它是被我惊醒的,我有些难受,或者说是暴躁,我把拳头紧紧捏住,这样的惊扰时间太短暂,大概只是一秒钟便让我神经全都绷紧,我慢慢转着头看看四周,并没有丝毫的乱像,是我自己顾虑太重了吗?还是那个声音真实地窜透了我的大脑,我毫无头绪,甚至于我的耳朵过了好几分钟之后还在疼痛,而内心在后怕,同时也在愤怒。
不知道错觉从什么时候开始缠绕着我,掺杂了幻觉和情绪以及对待事物的态度,开始让我困惑、抱怨,错觉似乎是比较恼火的事情,就像刚才所发生的事情,我很难琢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在我的鼓膜被尖叫震荡的时候,一个披头散发的幻觉也同时出现了,这真的很难解释,我也无法接受,这样一来我又完全失去了睡意。我朝窗口看去那一道血迹仍旧还在,没有理由一只鸟撞玻璃窗上会撞到血贱在玻璃上……
我开始坐着发愣,睡眠似乎已经与我无关。
清早我便拉着小狗出去,我的脑子里很糟,我来到西尼的店铺的时候他还没有开门,我顺着马力家的方向走去,我想找个人来说说话,大概时间真的还很早,马力一家也还没有起床,到是马克却早早就起来了,他与我并不熟,见过几次面似乎还没有过对话,他看见我站在马力家门口,他便试着跟我打招呼,也许他担心我听不懂希伯来语,于是他先是笑,然后才叫我叔叔,他的称呼另我有一点吃惊,我对他笑笑,我保证笑得很真诚,因为马焉说马克是个懂事的孩子,当然她是以长辈的口气来说的。
“你好,叔叔你起得很早。”他走了过来,看上去比我稍高一点点。
“我昨晚睡得早。”我对他友善地笑笑。
“你还没有吃早点吧?不如我们一起到街口去吃甜食。”
“我们两个吗?”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走吧,由我来带路。”此时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我的后背,他到真的很热情。
“你叫马克,对吧?”
“是的。”
“我听马焉讲的。”
“你的希伯来语讲得很好。”
我们似乎还没有找到共同的话题,所以暂时只是互相说一些简单不着边的句子。
“最近有送马焉花吗?”
“有。”他点点头,“你也是中国人吗?”
“是的。”
有大概几十秒的时间我们互相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于是我们互相沉没着。
直到走到甜食店之后他才为我介绍甜食,他是个很有礼貌的小伙子,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他显得很有教养。
“我觉得这里的甜食是整个镇上最美味的。”他说。“你觉得呢?”
他问这话的时候甜食还未做好,“我很喜欢甜食,以前在印度的时候我常吃。”
“你在印度呆过吗?”
“是啊,在了好多年。”
“是做生意吗?”
“当然,那时候生意做得还挺大。”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顺口就撒了这样一个慌。
“那是做什么呢?”
“什么都做,只要能赚钱的都做。”
“你真了不起。”
“可是最后破产了。”我在撒谎。
“其实也没什么,还可以重头再来。”
这时候甜点师傅已经将甜食送上来了,马克邀我一起品尝,最后他干脆连钱也付了,还要了几份带走,为此我在回来的路上又跟他多聊了一些事情,聊的是关于马焉的,我告诉他让他好好爱护马焉,其他的事情我能够帮助他,我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我要去说这些话,难道只是为了那一盘甜点吗?当然不是了,主要是我对爱情的遭遇、伤残已经根深蒂固,所以我但愿他们能够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第十一章 莫名惊扰
下午,马力刚用摩托送我回到庄园不久,我正在园子里收拾那些残断的树枝和落叶,此时离天黑还早,大概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有人来给小狗喂过食物,狗盆里的一些狗食并不是我做的,其中一些看上去像是罐头,而另一些看上去像是某种动物的肠子,正当我对此事纳闷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从外面走进来,大概我忘记关门了,她的笑容很好,问我:“你能够告诉我,艾米利先生在家吗?”,她的声音不大,听上去还很委婉,我问她:“你有什么事吗?”
“我是艾米利先生的亲戚,我有点事情想找他。”
“艾米利先生出远门了。”
“怎么没有听他说起呢?他以前有事情总是要去告诉我们的……”她的眼睛四周转了转,“当然了,也许他还在生气,他真像个小孩子一样,对了,你是他请来的新佣人吗?以前我从未见过你。”
“我是他的朋友,前段时间他生病了,于是我来照顾他几天。”我说。
“我不懂。”她摇摇头,也许我的希伯来语还不是太容易听清楚。
“我说艾米利先生病了。”
“生病了?”
“是的。”
“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也不知道。”
“我能够在这里住几天吗?”我想也许她是从别的城市来的。
“抱歉,这里只有一个卧室。”我尽量说得明了一些,因为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是艾米利先生的亲戚。
“我只住几个晚上而已,我想很快我就会离开这里,我只是暂时有事不能够回家,我不会打扰到你的。”
我看着她并没有急于回话,或者我不能确定他在说什么?
“也许你说得太快了。”我们眼睛对在一起,我忽然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
“我说今晚我要住在这里。”她这句话说得很明了。
“这恐怕不行,艾米利先生走的时候吩咐过,在他走的这段时间里庄园里不接客。”她的脸色有点不对劲,“你懂我的意思吗?”
“可我是他的亲戚。”
“也不例外。”我看着她,她一直没有眨眼睛,“要是你真的有困难的话,我可以介绍你到我朋友那里去住,他在街上开了一个餐馆。”我说。
“不用了我去住旅馆吧。”
说完她就离开了,我又开始若无其事地在园子里收拾,之后马焉来了,她给我带来了一些食物,以及两本书。我对她提起了关于刚才发生的事情,她说艾米利先生很少接见外人,特别是在他打算作画的时候,他可以把自己的门锁住一个星期。我说幸好是这样,不然的话我大概真的得罪了他的亲戚了,马焉笑笑,她说这其实没什么。接着我们聊了一些琐碎的事情,我提起了马克请我吃早点的事情,她说马克早已经向他报告过了,我说那是一个有教养的小伙子,她很赞同我的说法。
我对马焉说:“最近有点烦乱,夜里的时候,有时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感觉很怪异。”
“是吗?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感官出了毛病,总是在晚上的时候被某种声音惊醒。”
“也许是这里太过于僻静了。”
“有时又觉得是我的幻觉在恐吓我。”
“你跟我爸说过这些吗?”马焉问道。
“没有,我们的这些谈话你千万不要对你爸说,不然他一定会让我搬离这里的。”
“可是……”
“没事的。”
“我当然知道,不过安全是最重要的。”
“当然,这些我都知道,千万不要对你爸说起这些,不然他会担心的。”
马焉点点头,她说希望艾米利先生快些回来,我笑笑,我说我也常常那么指望,这时候她想起了一件事情,所以急忙打断了我的是话,她说她告诉了他所有的朋友,要是见到年轻的黄种人就上去问问是不是叫亚松,为此我很感激,我说要不是遇到他们一家人的话,我现在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她说她也嘱咐了马克,他们要是到城里去进货的时候也会帮我留意一些,说完这些她看上去很高兴。
当马焉走了之后庄园又重归于寂寞之中,我回到屋里翻看了马焉带过来的书,大多是一些有用的词汇,此刻抱着书,我感觉自己像似流浪汉一样,一丝丝的失落束缚了我的内心。
吃过饭后我又打算出去走走,确切地说我是想去找西尼聊聊,因为我一个人确实闷得发慌。我这辈子很少锁门,大概与我的遭遇有太大的关系,我同样不想锁艾米利先生的大门,但是我又必须锁,我担心蟊贼随时会来将他的庄园洗劫一空。尽管我以缓慢渡步的方式来消遣时间,但我还是很快就来到了西尼的店铺里,这时候他仍然还在喝酒,只不过是已经到了尾声了,见面之后的第一个话题同样还是问艾米利先生的事情,他问我艾米利先生有没有回来了,我摇摇头。
“这种事情总是很难说的。”他说。
“他没有来租带子吗?”
“当然了,要是来的话我一定会把他留下来。”
说话的同时他已经结束他的晚餐,之后用纸擦去了嘴上的油脂,但酒味是擦不去的,他问我是不是愿意跟他一起出去溜达一下,他说要么带我去看一些古老的教堂,要么就是认识一位新朋友,我问他什么样的朋友,他说那是一个自幼爱养蝴蝶的人,我笑了起来,我说我可重未听过养蝴蝶这样一个职业。
“但这是事实。”
“养蝴蝶能够做什么呢?”我问。
“在我看来也真的做不了什么,但是在他自己看来似乎能够做一切。”
“真是稀奇。”
“你喜欢看一些古迹吗?”西尼问。
“你指的是哪方面。”
“建筑,或者一些毁坏的老墙,我指的是墙上有一些古老的符号以及绘画。”
“喜欢,不过不是这个时候,我觉得那是白天做的事情。”
“那么,我先带你去认识那位养蝴蝶的朋友吧。”
“也许……”
“怎么?有什么顾虑吗?”他问。
“我觉得我不想交什么朋友。”
“他可是个大牧师级的人物,你会喜欢他的。”
“确定吗?”
“当然,请相信我。”
绕过街道,顺着十字墓园的方向一直走下去,穿越墓园一公里左右,接着是一条细长的便道,两旁似乎是一些无花果树,丛林以及残断的老墙包围着这条通道,也许还有一些眼镜蛇……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天渐渐黑下来,西尼早已在出门的时候就带上了电筒,这样不至于在回来的时候摸黑。在穿过十字墓园的时候,我突然间有那么一点点感应,这时候天还未黑,此时的十字墓园似乎是一个美妙的地方,看上去极其美丽,只不过仍旧能够在起风的瞬间闻到一些死人的气息,在十字路口的地方有一个石头台阶,西尼指着说“你走上去试试,你若是想起你的任何一位故人,他便会显现在你的眼前。”
“这是真的吗?”
“前提条件是要死去的。”
“那我去试试。”说着,我便要走。
随后西尼又一把抓住了我,并且捏得很紧。
第十二章 恐怖迷局
我想要是我站上去的话,我不止会想到一位死去的故人,我会想起我所有想念的故人,就在我准备踏上那个石台上的时候,西尼抓住了我的右手,随即一股酒味扑打在我的鼻子上,他让我不要试了,想试的话等打算离开耶路撒冷的时候再来试,他说要是站上去的话会招来一些不可避免的现实存在的和虚无的东西,生活会因此而增添恐怖的色彩,我问他是否试过,他摇摇头,然后说他的某位朋友试过,结果很糟糕,在夜幕之后情绪常常失控,最后以自杀结束了一切,这些听来确实有些邪门。随即我们继续上路,当走过几十米之后,我又刻意地回过头来看了看,确实在那个石台的上方似乎飘忽着一些灰色的物质,如雾一样忽而升高,忽而又降低。
路上渐渐地开始没有人,西尼介绍说我们正向耶路撒冷的西南边走去,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那么埋葬了无数的尸骨,我不打算问那是一个什么地方,但是他还是照说了,似乎他将他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一些是我无法理解的,比如他说的残杀异教徒之类的,我不觉得撕杀是任何一个教派所推行的,只是千百年来的演变并不是我们所能够说得清楚的,这里属于旧城区的郊外,在穿越墓园一公里左右,继续沿着一条细长的小道进去,小道的两旁有些复杂,本身我以为只是一些无花果树,充其量能够有几条蛇,但是我没有想到里面也有墓地,甚至如西尼说的那样,还有太多裸露出来的尸骨,西尼介绍说这本身属于耶路撒冷郊区,地属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最恐怖的地方。
我们一直走到小道的尽头,这时候手电筒派上了用场,地上掺杂着一些石子,当一间圆形的门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并不以为这是一间屋子,并且更想不到它有一个索大的后园,在我们等待屋主来开门的时候,借着电筒的光线我看到墙上有一些壁画和一些古老的符号,我不知道这来自于哪个世纪,这似乎已无法辨认。屋子的主人或许是个好客的老实人,他打开门的时候居然也朝着我笑了笑,他的卷边头发一直垂到耳边,看上去与大多的以色列人一样,戴着一副黑边的眼镜,名字叫特曼,这对于我来说似乎容易记住,这可以翻译为特慢,我和西尼跟随在他身后来到了主屋,过道狭窄阴冷,尽管狭窄,但还是摆了好几盆花在两旁。
屋里的灯光昏暗,这是适合一个人独处的光线,开始的几句他们用的是我听不懂的语言,也许是互相问好介绍近况,接着我们便开始用希伯来语,特曼对于中国很好奇,于是让我介绍了一番,他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他说将来有机会的话话他想跟着我去一趟中国。我们大多谈到的都是毫无意义的话题,我想西尼带我来认识这样一个人,无非也是为了打发时间罢了,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半个小时之后,西尼终于谈起了特曼的蝴蝶,这样一来话题才得以展开,特曼描述了太多关于养蝴蝶的美妙,也说了一些心得,以及他自己对于蝴蝶的热爱,我们聊得比较投入,随后,我终于大饱了眼福,特曼起身打算带我去见见他养的那些蝴蝶,当他去拿钥匙的时候,西尼凑着我的耳朵说:“他是个性情怪癖的人,一般人是不能够进到他的后园的。”
“那我算是庆幸吗?”
“应该算吧。”
“我很期待。”
“呆会你会惊叹。”
我相信他的说法,我们跟随着特曼来到后园,也许你无法想象这间破旧古老的屋子后面会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园子,后园很宽敞,顶部是遮住的,看上去像网状的丝织品,或者是其它的。数只白织灯泡的光亮一齐发出,也许功率程度超过了几千瓦,花坪与花坪之间有笔直的路埂,上面摆放着一些方形的木箱,看上去与多年前在印度见到过的一模一样,这似乎出自同一工匠之手,一些蝴蝶在灯光中翩翩起舞,花坪里的花种类繁多,色彩各异。
那些远处的墙边摆放着一些乐器,西尼介绍说这些都是特曼自制的,墙上挂着一些名画,在西墙角有一间小木屋,据猜测,这应该是给蝴蝶歇息的地方,我赞叹到这真是一个奇妙无比的园子,特曼对此赞誉很满足,他说欢迎我常常来观光,西尼说在不做礼拜的情况下,特曼对他的园子总是寸步不离。在一个木架上摆放着几个玻璃器皿,里面装有蝴蝶标本,特曼介绍说这都是蝴蝶的尸体制作的,他同样还把这些标本售出去,西尼说国外许多买家都赞不绝口,他似乎对特曼很了解,当然也许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在西尼和特曼走进那一间小屋去取蛹的时候,我在园子里蹲了下来,我试图去闻闻那些漂亮的花香,花的香味很浓,紫色的以及粉色的如同小麦叶子的花是我喜欢的,它们看上去极其亲切。就在我沉迷于其中的时候,特曼与西尼正在那间小木屋取蛹,我不知道西尼要取蛹做什么,这似乎也是他今晚到来的主要目的,我仍旧在弯着腰去闻花,忽然几个白色的骨头从花枝的缝隙里出现在我的眼前,顿时我站起身来,再仔细看去的时候我发现似乎隔一段就有几根,这也没有什么恐惧的,最主要的是一个女孩子的出现令我有些心慌,她在向我示好,她出现子在墙脚不显眼的位置,只出现了半个身子,强烈的灯光下,我看清楚了她的眼睛,她一直没有眨,脸上有唯一的表情,头发看上去并不整齐,大概只有七、八岁的光景,穿着血红色的上衣,或者是朱红的。
我顿时呆住了,身子有些发麻,我们对视了几秒钟,最后她居然朝我狂奔而来,我没有看见她的腿,是的,她似乎没有腿……刹那间血色弥漫了整个园子。
“西尼……”我的声音过于惊慌。
“什么事情?”西尼和特曼都同时从小屋子跑出来。
当我回头的时候,整个园子里却一片平静,于是我只好指了指那些白骨。
“没事的,这些现在除了做花肥之外它起不了任何作用。”
“不是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似乎已经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器官了,我不知该做如何的描述。
“算了,时间晚了,也许亚男身子有些虚弱,我改天再来取吧。”西尼对特曼皱了皱眉头。
“那好吧。”特曼笑笑。
“抱歉。”我说。
之后我们告别了这个美丽的蝴蝶谷,西尼打开电筒与我并肩走在一起,路有点窄,我们几乎是肩膀擦着肩膀。
“刚才发生什么事情了。”
“很邪门,我看见了一个人出现在园子里。”我说着,那一幕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一个人?”
“是的,一个小女孩,她向我狂奔而来,并且我看不见她的腿。”我说,西尼没有及时搭我的话,“你相信我的话吗?”
“当然,你不是那种喜欢开玩笑的人,如果不是幻觉的话,那么我相信是真的。”
“也许不是幻觉,因为这样的情景从前并未出现过。”
“那么会是什么呢?”西尼声音开始变低。
“那一幕……充满了恐惧。”
“也许吧。”
“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我问。
“在十字墓园里出现过,不过不确定,因为在那里昼夜都会有人。”
路上我们谈论着诸入此类的问题,随后也遇到几个过路客,他们朝我们看看,我们也同样朝他们看看,西尼猜测这些人大概是盗墓贼,这样一来我又想起一些发生在印度的事情,想起一个叫希茜的朋友。在快要接近十字墓园的时候在路旁有一个商店,门口燃着一个大火炉。这时候已经是午夜过后了,西尼问我饿不饿,我说一点也不饿,只是有点渴,之后我们打算到商店里买一点水,绕过火盆我们来到商店,一个玻璃柜出现在我们眼前,里面确实摆着一些小食品,以及瓶装水,西尼大声叫唤了几声,但是不见有人过来,楼上也并没有亮着灯,接着我又喊了两声,仍然没有人回应,只是门口的火盆突然之间翻了,木炭撒在地上。
“真见鬼。”西尼骂了一句。
“我们走吧。”我说。
第十三章
我们刚转身打算离开,这时候一个老头出现在我们面前,头发斑白,身体瘦弱,距离我们只有半米,但是我们并未听到他的脚步声,他咒骂我们为什么要推翻他的火盆,西尼大声怒斥他是瞎子,接着他依旧咒骂着,西尼恐吓他,要是再嚷嚷就匝了他的破店,这时候屋里出现了一重奇怪的声响,像似敲鼓,又仿佛地敲盆底的声音,那声音从屋里缓慢传出来。
“我们并没有动你的火盆,这你恐怕你也知道,你不要再缠着我们,不然我们真的会烧了你的店。”
他的气势渐渐被弱下去。
“半夜三更你装什么鬼,老子刚从欣嫩子谷捉鬼回来,你少惹麻烦。”西尼又骂了起来。
也许欣嫩子谷这个地名震住了他,他没有再多说话,只是蹒跚地走进了他的店铺里。
“我们走吧。”我说。
于是我们离开了,走过几步之后,我们便开始发出笑声,为了刚才的事情我们笑了起来,我说:“你唬人真厉害。”
“你也不错……你真会烧了他的的店铺吗?”
“怎么会呢?只是恐吓而已,要是在白天的话我也不会这样说,毕竟他是个老头子。”
“我们吓坏他了,一下烧店,一下捉鬼的。”
只是走了几百米的路程,我们之间的谈笑瞬间又停止了,因为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店铺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门口同样摆着一个黑色的火盆。
“真他们的见鬼,这是怎么回事。”
“这与刚才的小店如出一辙。”
“有胆量再过去试试吗?”西尼和我都停下了脚步,他问道。
“也许没必要了。”
“或者今天是个什么节日,所以每个店铺的门口都要摆一个火盆。”西尼这样说,也许他想开脱什么。
“大概是这样的。”
这样的循环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和西尼灰溜溜地两个影子穿越了十字墓园,终于还是回来了,到了他的碟子店的时候,他本身已经打开门打算进去了,但是他又返身出来说要送我回去,尽管我一再强调我有摸夜路的习惯,但是他还是坚决要送我回庄园,也许着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在我们经过几分钟来到庄园的时候,警笛的转动预示着庄园出事了,在我们走进之后,两个警员正守着一具尸体,见到我们他们便主动询问,之后还要我们去认尸,掀开白布,我没有想到会是她,死者正是自称是艾米利先生亲戚的那个女人,死像很惨,凶手的手段很残忍,脖子似乎被割开了一半,瞬间恶心在脖子处发痒,西尼看后抬起头来对着警察摇摇头,我同样也摇摇头,之后他们说尸体要明天才能够运走,今晚会在这里摆一夜,希望不会打搅到我,他们说话很客气,于是我也对他们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西尼嘱咐我夜里小心点,我开玩笑说有警察守着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听后他笑笑便回去了。
下半夜显得比较平静,我大概是睡熟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一早警察和法医就来敲门,
两天 (洁本)
题记:
我只有两天,我要好好把握;
一天用来谈情,一天用来做爱...
一.
俗话说的好:去西安找A,到昆明呼B。上上海寻C,逛青岛约D。
这四句话的意思是说:
A,是一个真诚好客之人,甭管你是谁,只要是她认识的,你若到了她家门口,直接找她就成。三尺之床任睡(她不睡),羊肉泡馍管饱。
B,是一个叶公好龙之人,别看表面一脸真诚,吹这个拍那个的,可你要真的去了昆明,也就配跟她电话里聊聊。只不过可以不用打长途,改市电了,一分钟能省几毛钱。
C,是典型的上海小女人,被老公看管得很严,不敢越雷池一步。除了跟键盘过不去,在硬盘上过干瘾之外,你要到了上海想找她,大海捞针去吧!
至于D,也就是今天我这小说中的女主角,那可是一个天娇可人的主儿。我先不说她的性格特点,你就听听人家随便给自己起的两个笔名:风吹、云衣、怎么样?够雅吧!
D是冰雪聪明的。聪明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有一次我去青岛出差,顺便就到了她上班的那家航空公司,当然,地址是别的网友告诉我的。当时她正座在售票大厅宽阔奢华的大理石台后面售票。我几乎是走进大厅的一瞬间就一眼认出她来的。她那小样,嘻嘻,别提多婀娜了!我站在离她十几米远的地方,拿出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然后手捂着嘴,压低了声音:
“是D么?”
“是啊是啊,您是哪位?”
“我是你的网友,给你三次机会,让你猜猜我是谁。如果猜对了,我马上会给你一个惊喜,如果猜错了,那就猜错了。”
“心乱?不对不对,不可能。A?不对不对,你是男的呀!啊呀,你快告诉我吧,急死人家了,,,”
“嘿嘿,你先急着,我去上趟厕所,回来再打给你。”
挂断手机,我去了洗手间。
洗手间在售票大厅西侧,我去往那里时刚好经过D的柜台前。我看到刚刚放下电话的她,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两个小辫子翘翘的,真不敢想象这样一个青春阳光的女孩竟然就是风吹小屁屁的妈妈。我忍不住就笑了,哈哈一声,笑的周围人莫名其妙。D也被惊动了,用看三楼楼长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连忙低下头,用手紧紧箍住抽搐不停的腮帮子,匆匆忙忙走进了洗手间。
二.
当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一边拉裤链我还在一边回忆D刚才放下电话时那一脸惊诧的小样:那是怎样一张秀色可餐的小脸啊!像比萨饼,小鼻子小眼,重重叠叠的,猛一看像是没戴立体眼镜看立体电影。其实,书中暗表,这不能怨D,应该怨我。因为我是一个200多度的近视眼,平时戴上眼镜人们都说我像邓朴方,所以为了不给初次见面的女网友带来太大的心理压力,我今天故意没戴眼镜,于是D就不幸变成了那个样子。
我当时边往外走边在心里盘算着要怎样再给她打个电话,怎样折磨她一番,怎样再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然后如果她发生晕倒、呕吐等不测,我该怎样打120,再怎样全身而退...但是,当我信心十足地抬头望向那个座位的时候,D却不见了。
我心里一紧,莫不是她下班了?看看表,已接近中午12点,于是心里不由有些懊丧起来。真是一报还一报。得,为了一泡尿,把个垂手可得的D给耽误了,你说这是一大老爷们处世的风格么!但我又不太死心,还是慢慢向那大理石台面蹩去,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你是在找我么?”
“找谁?你是谁?”
“我是D,缴枪不杀!”
不过最后一句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声音是双声道的,听起来很立体。话音未落,只感觉腰眼处被什么硬物一顶,我如果没猜错,那一定是手机天线。
我心里一下子全明白了。就是刚才我路过她柜台前的哈哈一笑露出了破绽。不过当时心里也不由得暗暗吃惊:这小妞果然不简单,聪明!实在是太聪明了!
虽然事已至此,但我突然一转念:她离最后的成功还差得远呢!她虽然成功地抓获了一个肉体,但她怎能抓住我的灵魂!她知道我是谁么?哈哈,走着瞧!于是我头都没回,像周润发一样,从容地把手机从耳朵旁慢慢向一侧移开,同时另一只手也缓缓举起,直到做成一个标准的投降。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身后传来银玲般的笑声,腰眼上的手机天线也松动了下来。再然后,我看到大厅里的人群纷纷朝我们这个方向望来,每个人嘴里都是白花花的牙齿,看不太真切,但我估计可能都是在笑。我便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是公共场所。于是我放下手,慢慢回转身,天哪,这下轮到我愕然了:只见D——就是刚才接我电话的那个D,那个穿着漂亮的蓝色制服的D;佝偻着腰,低着头用双手捂着肚子,像胆结石犯病一样,正在满地打转地笑。
这种气氛和情绪突然间感染了我,于是我也不装酷了,伸出双手一边作搀扶状,一边也哈哈哈地放声大笑起来。两个人笑着笑着,她慢慢抬起头来,这一回我看得很真切,原来D并不年轻了,可能是由于笑的太投入的缘故,我发现她的眼角竟然有了不少鱼尾纹。
随着目光的相聚,她那高度投入的笑声慢慢在平息,我那虚假捧场的笑声却依然保持着一定的节奏。可就在此时,让我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D竟然伸出小拳头朝我左胸轻轻打了一下,用了自然的不能再自然的声音娇嗔地说:“你这个张健呀,什么时候来的也不先通知一声,你看你胖的...”
起先是一错愕,不过好在时间极短,目光的停顿普通人肉眼难以分辨。我在大约100毫秒内,大脑里迅速经历了“糊涂”、“真空”、“明白”直到“彻底明白”。同时,我大脑里的多任务系统也早已同步完成了从“迷惘”、“清晰”、“方案”直到“就这么办”的一系列程序的运行。虽然CPU效率很高,但毕竟显示器速度太慢。我的表情肌实在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我那虚假捧场的笑声开始很快变得真诚起来,直到自己也慢慢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去,犯起了胆结石。
这时,D突然一把拉住我的胳膊,微微正色道:“别犯混,这是我工作的地方,快给我走!”于是连拖带拽,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张健”硬是生生拽出了售票大厅。出大门时,我听到头顶有钟声敲响,透过迷蒙的泪眼一看,悬在门梁上的大钟两根指针已经变成了一根——中午12点整。
三.
出了民航大楼,便是桂花路。正午的日头下,大路上阳光灿烂,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当时正值农历八月,满大街都飘荡着桂花的香气。酽酽的,使人迷醉。
当时,我还沉浸在那种古怪的喜悦中,虽然在刚才D叫我“张健”后那短暂的100毫秒内我已经迅速拟定好了下一步的行动方案,但不幸的是我的大脑CPU速度实在太快了,它在那一瞬间居然酝酿出两套方案!所以现在让我倍感困扰的是:我到底应该按照方案A行动呢,还是执行方案B?
方案A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要努力做到正人君子,把我所有好的一面充分展现给D:什么才华啦,风度啦,有钱啦,什么什么的。如果D抵御不了魅力愿意主动向我缴械,我先是默许,等到她把自己完全弄透明的时候,我再穿上风衣,戴上墨镜,缓缓地站起身,冷漠地对她说:对不起,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走了。然后把一个抽了一半的烟屁股掐死在烟灰缸里。然后,很可能发生的结果就是:D迅速穿好衣裳,疯狂地追出门去,可是她永远也追不上我:她追到楼梯口,我已经下到二楼;她追到一楼,我已经出了大门;她追出门,我已经上了的士;她追到候机大厅,我已经出了闸口。然后,我就隔着大玻璃窗跟她挥挥手,只见D眼睛里噙满泪水,那一张一合的口型分明是在喊:“张健,我--爱--你!”...如果执行这套方案,我显然成了活雷锋——张健心目中的活雷锋;可是,我并不是东北人。
方案B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要努力做到卑鄙无耻,把我心底里最兽性最肮脏的一面一点一点地完全暴露给D。我要拿她做一个试验,试验一下“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对D这样的文化人是否成立。如果D抵挡不了霉力欲图跟我分手,我先是佯作颓败,等到她放松警惕的时候,便突然抢下她的提包,拽掉她的项链,把一个抽了一半的烟屁股弹在她的脸上,然后夺门而出。然后,很可能发生的结果就是:D追了两步,就不再追赶,而是返身跑到窗户前把头探出窗外等着我。等到我跑出楼门上了马路的时候,她便冲着我的背影歇斯底里地高声尖叫:“张健,你这个王八蛋,我--恨--你!”...如果执行这套方案,我显然成了王八蛋——张健和D心目中的王八蛋,不过,这关我屁事!
说到这里,我似乎遗漏了一个重要环节:我忘了交待一个人,就是他——张健。
张健是我跟D都很熟悉的一个网友,是一个文学网站的版主,很是有些名气。他写了不少的小说,D看了着迷的要死,拼命地推荐给我看,但我却是一篇也没看过。因为我对跟我的女网友来往的男人本能地就有一种抵触情绪,更何况还是一个比较有才气的男人!后来,D对他竟着了魔,甚至把自己写过的作品中所有男主角的名字统统用WORD里的“查找替换”功能换成了“张健”,再后来,张健就出国了。张健并不是被她逼出国的,张健出国的理由是那谁知道啊!但是D那一段时间却很消沉,在QQ上也很少跟我谈天说地了。看到她这个样子,我很难过,我就编瞎话骗她,我说张健其实是个很丑的男人,我跟他在一个城市住,有一次网友聚会我见过他,他个子很矮,人又胖,发面大饼一样的脸,还戴着眼镜,跟邓朴方似的。可是,从那以后,D就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无论我在QQ里怎样对她千呼万唤。后来,一位资深的网友告诉我,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十有八九是她把你加入了黑名单,你如果不改名,将永远不可能再让她看到你的留言。不过当时,我正在跟C热恋,生活中并不感到寂寞,所以也就没有把她当成回事,渐渐地,竟然就把D给淡忘了。
这一回出差来青岛,是替老板出面解决一桩生意上的纠纷。那客户本来跟老板电话里谈的剑拔弩张的,可跟我一见面三杯烧酒下肚,一切却都迎刃而解了。看来,人就是怕见面!可是,我却不能这么快就赶回去,一来青岛的风光的确很美,我想充分利用这公费旅游的机会住在四星级酒店里好好玩上两天;二来嘛,这么棘手的案子我这么快就给办了,岂不显得老板太窝囊?
于是就有了今天中午的一幕。因为我不想就这么一个人寂寞地逛大街,我要找一个朋友陪我一起玩。而我在青岛只认识一个网友,就是D。
“嗨!你发什么呆呀?我就知道你出国是假的。凭你这样还想通过签证官的面试?嘻嘻,就算你托福考满分都没用。当年那个叫新潮什么什么的跟我说你长的难看我还不信,以为他在诋毁你,没想到...哈哈哈~~”D又开始笑,小辫子一翘一翘的。
“新潮鲁迅!”,我没好气地嘟哝了一句。
“对对,就是他,新潮鲁迅!那家伙当年真有意思,总跟我唱反调,我说好的东西她都说坏,不过有时候发现他也有说对的时候,咯咯咯...”
“是啊,那时候他跟我说不要去见你,说你这人很淫荡,水性杨花的,所以我才假冒出国考验你。没想到,人家说的真对,你说这新潮鲁迅是不是神人?怎么咱俩的套路人家摸的那么清楚?”
“对你个头啊!你才水性杨花呢!为了你,我不知把多少人打入了黑名单,怎么了?说你丑你不高兴了?见面嘛,失落感是在所难免的,不过好在我又不是找对象,你的小说写得好,就已经足够吸引我了。如果你是大猩猩,我反而可能觉得你更神奇呢!”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妞!目无法纪!简直丧心病狂!
此时,我的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我要采用方案A。因为只有方案A才是最能折磨她的,方案B只能另她失望和气愤,远不如方案A更能伤及她的内心。至于张健如何,我现在已经不愿去想了。此时我只想达到一个很诱人的目的,至于客观上真的为我的“情敌”作了好事,就当是我真的学了一次雷锋吧。
想到这里,我便张口唱了起来“俺们那嘎都是东北银,俺们那嘎都是活雷锋...”
“哈哈,哈哈哈~~”D又开始笑的前仰后合起来,“啊呀,你还真行,学的那么像啊!”
这算什么,海了去的绝活还没给你露呢!我心中暗想,随即很自然很自然地轻轻抓起D的左手,同时用自己的左手作了一个很优雅的邀请的动作:“尊敬的风吹D小姐,你的网友大猩猩现在隆重邀请你与我一起共进午餐!”
四.
午饭是在我下榻的王朝大酒店西餐厅进行的。我之所以要选择西餐厅,是因为那里有音乐。王朝大酒店是当地著名的四星级酒店,西餐厅内设施豪华,装修典雅。
我们选择了一个临窗的二人座的小桌,面对面坐下后,一位满头银发面目慈祥的老年侍者,拿来两份A3幅面大小的装帧考究的菜谱谦恭地请求我们点菜。
我打开菜谱,只随便看了一眼,便把眼睛瞄向D,此时D正捧着菜谱看的津津有味,嘴里还对那些菜的英文名字念念有词。
我说:“你来点菜吧,点什么都行,只是不要把老板的名字当菜点了。”
那位老侍者微微一欠身:“我们老板的名字是不往菜谱上写的,先生。”
老侍者一脸的慈祥和认真,使我不能像对待普通服务员小姐那样训斥一声多嘴,于是我蕴怒地看了他一眼,脸上竟然有些尴尬。
“哈哈哈,在这种地方你也如此没正经,老先生,您不知道,他的意思是让我什么都别点,就来您这里喝点白茶,他很穷的。”
老侍者又是一欠身:“我们从不歧视任何客人,小姐。”
靠!这回我可生气了,我不客气地对那老侍者说道:“If you can tell me what is agism,I'll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you.”
这一回,轮到老侍者脸红了,他拿着记录点菜的单子有些不知所措。然而令我惊异的是,此时D却突然收住了笑,用一种我从没有见过的眼神非常正式地凝视了我足有五秒钟。
她果断地把菜谱合上,对老侍者说道:“两份椒盐小牛排,要七成熟的。一份咖喱土豆泥,一盘水果沙拉布丁,两盏罗宋汤,一杯柠檬水,一杯巴西清咖啡,OK!”老侍者微微一鞠躬,感激地对D说道:“谢谢您小姐,请您稍候,菜马上就好。”说完又朝我欠了一下身,拿着那两份菜谱和记录小本转身急速退下了。
我问D:“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清咖啡以及七成熟的牛排呢?”
D没有立刻回答我的问题,她又用刚才那种比较深远的目光凝视了我一会儿,这才缓缓答道:“我只知道凡是D点的,都是你最喜欢吃的。”说完,嘴角向上一扬,又作了一个浅浅的含情的微笑。
我说:“你倒挺机智的!当年在我的论坛上,新潮鲁迅也是以机智著称,如果此时此刻他在这里,你可能也不敢处处总要压我一头。你还记得么?那时候,新鲁在清韵跟C网恋的热火朝天,你曾经写文章讽刺他,说一个男人如果还没有能力为一个女人负责任的话就不要轻易言爱,结果那厮写了一篇怪文驳斥你,那文章我看的笑死了,也堪称是本论坛的网文经典啊!”
“哈,我当然记得。他那篇贴子好像叫‘都是月亮惹的祸’,说什么‘男人为什么要对女人负责?我改变了你的处女身份?那你还破坏了我的处男呢!我跟你做爱,并不是强奸,我的欢乐是建立在你的欢乐的基础上,你为我而痛苦了么?我们经济独立,人格独立,我们体魄健全,你也没有为了掩护我而炸断了自己的腿,我为什么要为你负责?负什么责?!’哈哈哈,笑死了。”
“笑什么笑?D,我发现你这人真有意思。不管屁大点事,也不管多烂的段子,都能把你给逗笑。我告诉你,太爱笑的女人不好,会给人很廉价的感觉。你看,古代那谁谁的什么妃子,就是因为不爱笑,所以才搞的皇帝神魂颠倒,要用烽火戏诸侯的方法逗她笑,你看人家那笑多值钱啊!这才叫牛叉。再看看你,唉。。。跟我不过刚见面二十分钟,就笑了十九分半,不过我很奇怪的是,你刚才为什么会用一种怪怪的表情比较严肃地凝视我半分钟?我有什么不对劲么?”
“嗯!”D终于不笑了,“我爱笑,都是被打折机票给闹的。你知道,我是做飞机票销售的,有时候,那些客户总是提出很离谱的打折要求,最离谱的竟然有要求我打一折的,所以我必须笑啊。我一笑,都不用说话,客户就会以为我是在嘲笑他荒唐,于是就主动给我涨价,于是我还得笑,笑他中了我的圈套,客户就会再给我涨点,涨到我的底线以上了,我还得笑,笑我终于成功了。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就养成了爱笑的毛病。至于刚才凝视你,是因为我惊讶你英语居然说的那么流利,而且里面还有我听不懂的单词,看来人不可貌相,你确实是个比较有才华的人。”
有才华!好,我心中暗想,你也终于开始上我的圈套了,那就趁热打铁!于是,我对吧台前那个持琴而立的小提琴手甩了一个响指,那女孩便一手托琴一手持弓快速向我们这边走来。
此时,我们的菜已经上齐。最先上的水果沙拉布丁已基本吃完,汤也喝得差不多了,D已经开始在品尝她的第二口椒盐小牛排。
“小姐,先生,请问你们喜欢听什么曲子?”
“我不听曲,只想借你的琴用一下,钱我照付,可以么?”
五.
接过小姐递来的琴,我往座位边上挪了挪,旋即左手持琴右手持弓,很优雅地把琴往颈间一送,下颌便紧紧咬住了腮托。白色的弓毛在四根空弦上游走了几下,同时腾出左手略微调整了一下定音的弦钮。我略微一侧头,对配兰微笑道:“想听点什么?”。
这一切,都是在几秒钟内完成的,D显然没有怎么反应过来。她小小的嘴微张着,一脸的迷惑与惊讶。看她这个样子,我便不再多问,行弓运指,马斯涅的《沉思》便从那小小的共鸣箱中缓缓流淌出来。
D听的呆了!
那位拉琴的小姐也不禁频频点头,西餐厅里其他临桌的客人也纷纷放下刀叉,将目光齐齐聚焦到我们这里。
当最后一个音符随上行琴弓的运弓完毕而截止的时候,餐厅里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掌声。这些掌声来自那些临桌的客人,来自站在我旁边的提琴的主人,也来自D。
我把琴还给那位小姐,礼貌地向她道谢,同时我从西装口袋中掏出钱夹,抽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给她,我说:“你的琴音质不错,是把好琴,谢谢你!”小姐连忙推让,她说:“先生,我不能收您钱,我又没有为你们演奏,这不合适。再说,您演奏的真好,比我好,我倒要谢谢您的音乐呢。”还没等我再次推让,那位小姐便迅速对我点了一下头,微笑着退下了。
看看表,才十二点半,我对仍然沉浸在惊奇与满足中的D说:“我已经吃饱了。等你吃饱后我们去哪里呢?你下午几点钟上班?”
“嗯,啊,上班,对,我们是要上班的,是,是两点钟上班,我也吃饱了,你是住这个酒店吧?”
我说:“是的,要不然去我的房间里坐坐吧,好么?”D拼命地疯狂地点头。
结了帐,这顿饭共花去我二百五十元钱,我心里说话,这个地方我是再也不会来了!开头就遇见个多嘴的侍者,结束时饭钱竟又是这么“吉利”一个数字!
我牵着D的手,进入电梯,按了六楼,走出电梯,来到609房间门前。
其实在我今天中午找D之前,我一直住在308房间。我是在出门的时候,现让服务员给调换成609的,因我当时刚好看到这个房间的前任住客在前台结账。我之所以要调换成609房间,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房间的号码数字,含有一种特别的性暗示。
进屋后,我给D倒了杯水,D现在一点都不笑了,事实上,从我刚才拉完琴后她就一直没有笑过,傻笑D终于变成沉思D。
她喝了一口水后,突然怯生生地问我:“张健,你什么时候学的琴?你也有小提琴么?能否给我讲讲你学琴的经历?”
“琴我当然有,就是我的第一把小提琴,跟了我20多年,直到现在还一直跟着我。那把琴是我六岁时父亲去北京给我买的。那是我第一次跟我爸去北京出差,在前门大街“京华琴行”前,我看到了那把挂在玻璃橱窗中玲珑剔透的古铜色的小提琴。当时我就站定不走了,缠着老爸让他给我买,因为我被小提琴那天使一般的优美身姿尤其是面板上那一对f形漂亮的放音孔给深深迷醉了。
老爸还算通情达理且富有远见卓识,犹豫了一阵子还是进店给我买了这把琴——就是挂在橱窗中的那把,他们没有存货,只有这把样品了。琴是星海牌的,1976年那时候,产品的质量非常过硬。这把当时痛斩我老爸28元钱的小提琴,其品质若是在今天来卖,怎么也得在800元以上了。
坐火车回到家是一个清晨,我来不及跟姐姐讲北京旅行的经历,就迫不及待地打开那黑黝黝的琴箱,炫耀地拿出了琴,并很有天赋地把它夹到了我的下巴底下,这夹琴的姿势,还是买琴时店里的售货员教的。
璇紧弓毛,我不知道该怎样持弓,就用小手握拳般握住弓根,在四条琴弦上纵横拉动起来。我虽然不知道细节,但大方向还是不错的,起码我知道手应该握在弓根而不是弓中,起码我知道弓子应该在琴弦上拉,而不能用来敲打面板。所以,后来我妈逢人就夸说她儿子拉琴有天赋,我想也的确如此。
可那天早晨我满怀信心地去拉,却硬是没把琴拉响,提琴小小的共鸣箱里发出蚊子般纤弱的杂音,我跟爸爸都很疑惑,后来一致认为是由于我不会拉造成的。爸爸说,先放着吧,日后找个老师好好教你。于是我失望地把琴放进那个葫芦形的黑皮箱里塞到了床底。
再把那皮箱从床下拿出来,已经是一年以后了。我妈终于给我找到一位老师,老师姓杜,是妈单位的同事。妈让我叫他杜大爷,杜大爷头发花白,很慈祥的样子。第一次见面,我便迫不及待地想让杜大爷给我演奏一曲听听,因为我很怀疑我是不是买了一把发不出声音的坏琴。
杜大爷拿起琴,端详了一番说是好琴,然后拿起弓,从他的抽屉里找出一块棕色方糖状的东西,就在那乌黑锃亮的崭新的弓毛上狠劲蹭了起来。我大惊,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破坏我的琴弓,因为我分明看到随着他用那棕黄色的东西不断地往复磨蹭,那原本泛着油光的黑色马尾弓毛开始变的发白起来,像是粘上了一层白粉,再也没有了那诱人的黑亮的光泽。我又不敢乱问,心疼的要死,眼眶里竟被逼出了两汪泪水。
后来,当我也开始广收弟子教别的孩子拉小提琴的时候,第一堂课的第一句话我都要首先给他们强调:新买的小提琴弓毛上一定要擦松香,否则你的琴是拉不出声音来的。擦松香时,你的弓毛就会变白(当然也有白色弓毛的弓子),这是正常现象,不必心疼。”
“哈哈哈”,D又笑了,“后来呢?”
不知不觉地,D已经从原来的对面,坐到了离我很近很近的身边。
“杜大爷于是就成了我学习小提琴的启蒙老师,也是我唯一的一位提琴老师。他一共给我上过三次课,第一堂课是音乐欣赏,杜大爷就用我的那把琴为我演奏了许许多多优美的乐曲。从梁祝、新疆之春、花儿与少年到梦幻、小夜曲、杜鹃圆舞曲,他拉的如醉如痴,我也听的如醉如痴。曲终人散的时候,杜大爷说你能这么乖地听我拉这么长时间一动不动,真是一个天才!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夸我还是在赞叹自己,但我当时真的是听呆了,我不知道我的这把我连拉都拉不响的小提琴里居然能够流淌出如此美妙的音乐,后来我听妈妈说,杜大爷曾经是内蒙古乌兰牧骑表演队的专业小提琴演奏员,后来被打成内人党一直关在监狱里,粉碎四人帮半年后才被平凡,安排在我母亲的单位作了传达室的收发员。
在我平生第一次聆听了杜大爷的小提琴演奏后,我便发誓一定要学会小提琴,因为我太喜欢她那细若游丝纯如少女净如水晶般的美妙音色了。如果说买琴时我只是喜欢她的外表,而此时我已经深深爱上她的灵魂。后来每每想起我之所以能够基本靠自学掌握演奏难度堪与乐器之王钢琴比肩号称是“乐器之后”的小提琴,是与我发自内心的对她的深深热爱分不开的。我学琴没有任何人强迫过我,看着今天无数在父母严厉的督导下含着眼泪别别扭扭练琴的孩子们,我真是苦笑万分。他们根本没有认真听过一次真正的演奏,没有机会认识到或认识不到音乐之美就被强迫来学琴;这又怎么可能学的好呢?爱好是学习之母,这是千真万确的道理!第一堂课结束时,杜大爷把琴还给我,我看到在琴马前运弓区琴弦下方栗色的小提琴面板上,已经落满了一层白花花的如碎雪般的松香粉末。
第二堂课是在一个星期之后,这一次杜大爷开始教我持琴与握弓的基本姿势,我终于学会了如何握弓,如何运弓、如何正确夹琴。同时杜大爷教给我小提琴琴弦的定音方法,但当时我还不会听音识谱,所以虽然知道了小提琴四根弦由高到低分别是E、A、D、G四个音,但我还是不会自己定弦,于是杜大爷又送给我一个定音哨,他说:“这东西你现在可以用,但两个月后就不要再用了,你一定要学会用自己的耳朵去听音。拉小提琴,一定要有一双懂音乐的灵敏的耳朵。因为小提琴指板是光的,不像钢琴一个音对应一个琴键也不像吉他一个音对应一个品,小提琴上每个音的位置在哪儿全是凭你自己用耳朵去找...”这些话我至今记忆犹新,也是我后来教学生时必然要说的话。
第三堂课很短,大约也就上了二十分钟的样子。这堂课,杜大爷给我讲了五线谱的识谱方法,又送给我两本书,一本是霍曼的《小提琴演奏基本教程》,另一本是《开赛练习曲》。他告诉我他要退休回老家了,不能再教我了,他说我很有天赋,仅用了一堂课就学会了正确的持琴演奏姿势,这一点一般的孩子是做不到的。说我今后靠自学完全可以成功,还说他自己拉琴就是自学的。最后,应我的强烈要求他又给我演奏了一支乐曲,那乐曲旋律悠扬、深远、美仑美幻,我听了一遍就牢牢记住了它的旋律。若干年后,当我第一次看电影《魂断兰桥》时,才知道那曲子叫烛光圆舞曲。而那时,杜大爷却已经作古多年了——他在退休回老家后的第二个月就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
杜大爷送给我的两本书——小提琴学习者的必修教材,我至今还保留着。他送给我的时候书已古旧发黄,到现在就更是破烂的厉害。我练习《霍曼》用了两年,全部练完了;而《开赛》却只断断续续练过开头几课,终因难度太大而放弃。后来我掌握了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功就直接开始拉名曲,水平让外行听起来绝对感觉是专业的,我也因此心满意足。
上大学后,我进了学校文工团,作了首席小提琴手。学校每逢周末都举办舞会,都是由文工团的乐队来伴奏。灯红酒绿的舞场中,我也结识了不少学姐学妹,我也无数次应邀前往她们的宿舍为她们作专场演出,此种殊荣曾令多少我同宿舍或异宿舍的师兄师弟们羡慕的眼睛发红。当他们抱怨今天去谁谁的宿舍又吃了闭门羹的时候,那发红的眼睛就会瞪向抱着琴满面红光刚从女生楼凯旋归来的我。我说你们别嫉妒我,我舍生忘死前往熊猫馆作卧底,那滋味不好受啊!于是他们便团团围定,七嘴八舌地问我一些女生宿舍的情况,甚至问我是否在里面见过挂在绳子上的胸罩内裤。我说没见过,他们不信,说我撒谎,其实我哪里是撒谎呢?我每次去,都是受邀而去,自然她们都是做好了准备的,我不仅没有见过宿舍内乱挂的女生内衣,相反很多时候我都见到了她们特意买来插在罐头瓶中的鲜花,以及摆在饭盒中用来招待我的水果、点心。
我上大学那个时代的女生们实在是很纯情的。我一曲梁祝拉下来——当然,拉之前我还要给她们讲讲故事背景以及这首乐曲的欣赏方法(理工科院校嘛)诸如什么地方是草桥结拜,什么地方是楼台相会,什么地方是投坟化蝶等等——往往能够拉的她们泪水涟涟。就这样,大学四年我成了学校的知名人物,也成了女生们心中的偶像。可惜,对于她们无数次的暗示、演奏外约会、甚至是直接的表白我都表示了回绝,因为一来那时我在家里已经有了女友,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她当时也在异地的另外一所大学读书;另外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我那时不懂浪漫,认死理,是很专一的君子。”
“哼!臭美去吧!鬼才信你,就凭你那样子!”D嗔骂道,小拳头竟然很自然地朝我腿上打了一下!
我不理她,继续讲:
“后来,在大学里我又开始练吉他,同样全是靠自学,没有人教。有了拉小提琴培养出的良好乐感,加上我已经非常灵巧的双手,弹吉他对我来说简直是分分钟就可以入门上手的事情。当然,入门容易练好难,对于吉他,我苦练了四年,以至于水平都超过了小提琴。我弹吉他的最高水平是获得过山西省青年古典吉他比赛三等奖,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却未获得过任何官方的承认。不过唯一的一次是在学校范围内一个由外行作评委的全院大学生艺术节上获得了个人节目一等奖,那次获奖的曲目仍然是我百拉不厌的梁祝。
工作后,忙于建立家庭、生育孩子等等,琴基本上是不怎么练了。也就是偶尔拿出来拉拉或弹弹那些我最为钟情的老曲子,即使如此,也还是遗忘了很多。后来,我们当地的少年宫招聘小提琴老师,我去了,每个月上四次课可以挣二百块钱,就这样,我前后带过四期少儿小提琴班,学生加起来有二百多人,其中有两个学生居然学出了名堂,前年秋天一个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一个考进了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他们至今还与我保持着联系。”
讲完了,我开始沉默。
“讲完了?”
“完了。”
“我也完了...”
我看看表,已经两点了。
我说:“你是晚了,你该上班了”
她说:“这就去,不过你最好别走开,我去看看有没有旷工的可能。”
我说:“好的,祝你成功。”
送走D,我回到屋里把大门一锁,靠着门,心中不禁一阵暗喜:我的A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
六.
我走到阳台,扶着栏杆,让清凉的风吹吹自己发热的头脑。我不知道D此去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地怕她回来。青岛的风不如珠海的风那么柔和,但却比上海的风雅致。珠海的风是甜的,上海的风是腥的,而青岛的风却是咸的。
咸湿的海风吹进我的鼻孔,我闭上了眼睛。突然间,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我仿佛正在穿越时空隧道,回到那个历史竟是惊人相似的去年的夏天,在上海,锦江饭店,3021房间,我也是这样,站在30层楼的阳台上,凭窗临风,看楼下细如牙签般的街道上,人如蚁,车如虫。
两只小手突然贴着我的两肋伸进来,接着两条胳膊缓缓地像蛇一样紧紧缠住我的腰。两只柔软的乳房贴在我赤裸的后背上,柔薄的嘴唇吻着我的脖子,蜻蜓点水般的,凉凉的、痒痒的。我微微侧过头,闭上眼睛享受着这一切。我的手顺势绕向身后,我摸到两只浑圆的屁股,她没有穿内裤,她刚刚洗完澡,一丝不挂。
“C...!”我有些气闷,低吼了一句。C把头扭向前面,用她的唇紧紧压住我的嘴。
“不要出声,不要喊我的名字,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是C,也包括我自己。”
那是一个令我销魂蚀骨的下午,我高潮迭起,意乱情迷。我竟然分不清这究竟是我跟C的锦江饭店版还是BBS版,我跟C网恋两年,她是一个自视甚高的网络文学界的准名人。虽然我跟她在BBS上,在QQ里曾经无数次地做爱,而且非常重视细节地做爱,但此时此刻,当她的发丝垂落在我的脸上,当她的清芬飘进我的鼻孔,我却不得不第一次真心诚意叫她一声:小情人。
这是我到上海后的第四个下午,而在头三天,我却一直在费尽心机地寻找她。为了找到C,我可谓是大海捞针,历尽苦辛。我跟C网恋两年,我们的网恋风云曾经是各大中文论坛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最高潮的时候,我们曾在亦凡中文论坛举行过网上婚礼,当时“网络第一才子”云中君是我们的主婚人。就在半个月前,我们终于在论坛上公然做出了决定,不顾众网友的反对,我们双双表示要打破彼此家庭的枷锁,冲破传统道德观念的樊笼,决定见面。
可是当我千里迢迢按照约定的日期从珠海飞到上海后,才发现C竟然人间蒸发了。手机绝对是关机的,QQ里也见不到了她闪亮的头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她的工作单位,却被告知她昨天刚刚辞职。我所掌握的那些线索完全断掉了,我知道,一切不可能那么巧合,只有一个原因:C不想见我,她改变主意了。
可是,我这次来上海并不是出差,而是用了我珍贵的年假,这意味着我把过年回内蒙探望老爸老妈的宝贵假期给提前支取了,还不要说来回两千多元的飞机票以及每天200多元的住宿费。我不甘心,我用了一切可能想到的方法查询C的下落。可是,三天过去了,我一无所获。
就在我万念俱灰准备返回的第四天上午,我突发灵感,我找了一个网吧,到我们常去的那些BBS上,发出了一篇篇声泪俱下的寻人贴子,题目是:C啊,你在哪里?
贴子是这样写的:
C啊,我的好C,
你在哪里啊,你在哪里?
你可知道,新鲁想念你,
——你的新鲁想念你!
我要对着天涯喊:
C妹妹——
天涯回音:
“她刚离去,她刚离去,
网恋征途千万里,
她大步前进不停息。”
我要对着清韵喊:
C妹妹——
清韵袅袅:
“她刚离去,她刚离去,
你不见那绝品网文论坛上,
还有她关于情欲最后的解析...”
我要对着榕树喊:
C妹妹——
榕涛阵阵:
“她刚离去,她刚离去,
躺着读书里掐得欢呵,
新老愤青正在回忆她淫荡的浪语。”
我要对着大海喊:
C妹妹——
海浪声声:
“她刚离去,她刚离去,
你不见浦江两岸鸳鸯堤旁,
她与情人散步的足迹……”
我要找遍整个世界,
啊,妹妹,
你在男人需要的每一个地方,
诺大网络
到处是你网恋的足迹。
但我已走出网络来到上海,
我正在锦江饭店深情地呼唤:
C—妹—妹—
我已住进了3021房间,
我已等待了你整整三天。
如果你今天再不跟我联系,
我将义无反顾继续等待下去。
C啊,我的好C!
你快来找我啊,就在这里。
——在这里,在这里,
在这里……
在锦江饭店3021房间,
——3021,3021,
3021……
你可以给总机打电话查询住客姓名,
你会知道我是真的在这里等你。
你的新鲁痴痴呆呆在等你!
在等你啊, 在等你.
在-等-你……
贴子发出后,我离开网吧去了一家保龄球馆。百无聊赖地一个人打了三局球,赢了一个打火机。走出球馆上街买了一包飞马烟,看看表已近中午,便在街头一个排档上吃了一碗大肉面。然后又往回家的方向走,路过一家小网吧,又进去花了一元钱不饱希望地去看看那些论坛,那些地方对我贴子的回复都是预料之中的热烈!有骂的,有哈哈笑的,却唯独没有表示感叹的,更没有C的。
等我踱回饭店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去前台订票的准备。可是当我一迈入大堂,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酷似C的女子,正坐在对面候客的沙发上,眼光迷迷蒙蒙的,看着失魂落魄的我偷偷发笑。
我是见过C的——她曾经给我寄来过两张照片,当时我在给她的情书中这样写道:C,照片收到了,没想到你是那样地美,美得象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其实,我最先认识你是在照片上。照片上的你抱着孩子,长发飞扬。那份温柔、那份慈爱、那份美感、那份妩媚,使我久久难以忘怀。那瀑布一般的长发,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聪明的杏仁眼,那稳重端庄的气质,再调皮的人见了你都会小心翼翼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你那与马为伴的照片,那蓬松欲炸的黑发,宛如幽静的月夜里从山涧中倾泻下来的一壁瀑布。我仿佛看见你蹦蹦跳跳地从照片中走出来,一件棕尼大衣,紧束着腰带,显得那么轻盈,那么矫健,简直就像天边飘来的一朵彩云,你身边的灵俊该不是叫做“赤兔”吧?你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若有若无的酒窝也在笑。平心而论,你虽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形象有距离,但你肤色白皙,身材苗条,五官端正而显得秀气,颇有“清水出芙蓉”之感。和你刚刚接触的一瞬间,我就强烈地感到你身上散发出一种妙不可言的温柔气息。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可是我对于它,却感到十分平凡。只有你嵌着梨涡的笑容,才是我眼中最美的偶象。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电脑里你的那两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你像天上的月亮,也像那闪烁的星星,可惜我不是诗人,否则,当写一万首诗来形容你的美丽。你是一尊象牙雕刻的女神,大方、端庄、温柔、姻静,无一不使男人深深崇拜。啊,爱C,我爱极了你!
然而,此时此刻,我的爱C正站起身向我款款走来,她不是什么酷似C的女人,她就是C,我的C!
七.
后来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我花了二百元钱买了一把吉他,因为C喜欢听吉他,她还专门为此写过一篇小说叫《韵殇》,讲述的就是她小时候学琴的故事,以及跟那个启蒙老师《窗外》一般的初恋情感经历。
从那天下午之后,她天天早晨九点来我这里上班,下午五点钟准时从我这里下班。她说反正自己也辞职了,可以痛痛快快跟我多住一些日子。她辞职的事情并没有告诉老公,她告诉我说,就是为了跟我见面她才辞职的。她老公是一个近乎神经病的疑心狂,每天下班晚回家一分钟都要盘问她半个小时。所以如果她不辞职是根本无法跟我见面的。我就问她那为什么不辞了职就立刻跟我联络呢?为什么要让我空等三天呢?她说:我本来准备让你等七天的,我要看看你到底值不值得我把自己奉献给你。
当时是上海的夏天,气温很高。但她却不让我开空调,她说她对空调敏感。她每天来我这里的时候,总喜欢穿一条三角裤衩,裸着上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给她弹琴,我把几乎所有会弹的曲子一一弹给她听,她听得很入迷,听完了就坐在床上发呆,我便也一声不响地望着她,任自己的手指在吉他弦上若有若无地走动。
在房间里呆闷了我便拉着她去饭店旁边的自由市场翻看各种各样的廉价衣服,饿了就去吃那里的小吃。我和她在一起那几天几乎天天疯狂地做爱,她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最多的一次一个下午她上了六次高潮,结果累得“下班”时连按电梯的力气都没有。但是她更多的时候非常会控制自己,虽然自己每次都是非常激动,却只是尽心地满足我,拼命压抑自己的欲望。她有她的怪理论:“对于一个作家,有渴望的时候,才有灵感写文章。一切都满足了以后,就感到空虚了。”我却总说做爱结束以后,我才能集中精力干事情。她说上帝只给男人足够的血液去控制大脑或者生殖器,绝对不能两者兼得,所以男人有欲望的时候是不能工作的。于是我就想出各种各样的怪姿势怪方法和她试验,最有趣的是我把她捆在床上,在她身上涂满蜂蜜,又用舌头一点一点地舔食干净,对她百般挑逗,却总是不让她满足,一直到她哭着求我,自己承认自己的理论是胡说八道为止。
我到上海后第二个周末的早晨(准确地说是上午),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我的假期已满,必须要坐下午的飞机赶回珠海。阳光从窗帘里透进来,照在我们的床上。激情过后,她靠在我的怀里,把吉他放在腿上,一只手在六弦琴上轻柔地拂动,许久许久不说话。我轻轻抚摸着她的乳房,尽可能地不去打扰她,一直和她坐到四肢都麻木了,我才把她的吉他抢下扔到沙发上,然后顺势一扳肩膀,搂着她倒进软软的床里。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躺在她身子底下问她,她最喜欢坐在我身上和我做爱。她笑着摇摇头说:“我喜欢你看我的那种眼光,我喜欢你痴情,更喜欢你的年青”。我听了笑,“你说我痴情倒是对的,年青从何谈起?你又没有比我年纪大嘛。”她笑了笑,抓起我的右手,放在她的左乳房下面一点,我的手指伸出去按她的乳头,捏她的乳房,她用力按住我手,脸上的笑容默默隐去:“你摸,我的心已经老了。”
八.
清脆悦耳的门铃声突然响起,一下子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从时光隧道里猛地一调头,思想的飞船便以光的速度迅速折回到一年之后的此时此地——青岛王朝大酒店609号房间里。
我三步并作两步从阳台赶到门口,一拉门,只见D正亭亭玉立地站在我的面前。此时的D,已经换掉了民航制服,她穿了一件白色真丝连衣长裙,宽大的裙摆,细束的腰身,低开的领口处露出雪白的肌肤。此时的D不施粉黛,微微侧着脸庞,目光没有看我,而是着落在房间内一个什么地方,她的脸朦朦胧胧,典雅的象一个色调柔和的雕像。
我说:“D,祝贺你旷工成功!我就知道你会成功的,哈哈,真好!你,,你怎么了?进来呀,进来说话呀!”
D慢慢地将目光转向我,她的脸上没有喜悦,没有兴奋,也没有忧伤。她用一种平静中略带暗哑的表情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你这个骗子,你根本不是张健,根本不是!你是新潮鲁迅!”
我心里一惊,没想到底牌这么快就被别人看穿,不免感到有些丢面子。于是我强作欢颜:“怎么,这次又认定我是新潮鲁迅了?嘿嘿,会不会过几分钟再说我是宁财神呢?据说财神长的也很丑,跟我不分伯仲。”
“你少没正经,我问你,你为什么要骗我?你骗了我一个中午,如果我不拆穿你,你还要骗我到什么时候?你说——”
被她这样严肃地一质问,我也有些生气了。我一把把她拽进屋里,门一关,一手扶门框一手撑着墙,把她逼在由我的的胳膊、身体、墙角围成的小扇形区域里。D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瞪大眼睛有些惊恐地望着我,两只手不自觉地交叉起来护住前胸。我劈头盖脸地逼视着她,一脸狰狞地反问道:“骗你?我骗你了么?一见面你就自以为是地跟我叫张健是不是?现在你又斩钉截铁地跟我叫新潮鲁迅是不是?哪一个名字是我亲口告诉你的?明明是你自己认定的东西后来发现错了怎么就要咬定是别人骗你?你去买东西别人多找给你钱你没有退给人家就成了小偷了么?就是贼了么?”我质问着她,声音很大,我的胳膊由撑起的直线慢慢变成了曲线,跟她身体的距离越来越近,到后来,嘴唇几乎都要贴到D脸上。
在我的淫威下D一脸的委屈、无奈、无助和恐惧。她终于慢慢垂下头去,眼睛看着脚面,用几乎听不清的孱弱声音喃喃自语:“我错了,是我错了,对不起...”。
看到她真的害了怕,我的心一下子又软了。我强迫自己把思绪从刚才对C的回忆中拉回到眼前的现实。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她是D,不是C。是D,不是C!我现在在青岛,不在上海。在山东青岛,不在上海。是啊,眼前这个银装素裹的女孩,明明是我第一次见面的女网友,我对她除了几篇文章之外几乎一无所知,我怎么能够这样对人家吼叫?既然当不成张健了,也就意味着A计划的流产。虽然“新潮鲁迅”也不过是一个ID,但那毕竟那是我的ID,跟我的名字一样,是我的真实代号。我要为它的名誉负责,我不能用我自己的真实代号去对任何一个女孩造成任何的伤害,因为在熟悉我的圈子里,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新潮鲁迅是当之无愧的妇女之友。
说起“妇女之友”,我便不自觉地想到了A。因为这个光荣称号,就是她免费赠送给我的。A是我在西安的一个女友,也是当今一位颇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对于A,我始终感觉她像是一个秦朝的陶俑,是一个让我永远猜不透也破解不了的迷。
A很疯,她是我见过面的女友中唯一一个敢当着我的面扣脚丫、换胸罩却绝对不跟我做爱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形象总是以这样一幅画面定格:披散着头发,穿着邋里邋特的睡袍,叼着摩尔烟,一脸的惺忪与颓废。
我与A初次见面那年中国还没有互联网。那是1989年春夏之交动乱的时候,我利用大串联的机会坐免费火车去西安交大看望我的一个中学朋友。那一年我刚好大二,本应充当学潮的主力,但怎奈山西的学运形势让我感觉醋味太浓,所以就主动脱离大部队只身一人赶赴西安,妄图从这个能看到中华五千年历史的城市里寻找灵感,取些真经。
到朋友那里时正值晚上,朋友在交大旁边的“悦来”饭馆为我接风。其实,所谓为我接风并非是为我一人,因为那时候正是串联的高峰期,几乎每个人每一天都会有来自外地或本地外校的朋友、老乡、爱人什么的打着革命的旗号前来蹭吃蹭喝。于是那些被蹭的,从经济学角度考虑,往往要组成金融联合体,这样一来可以用自己本来只能点两个菜的钱点上一桌子菜显得豪华一些,另外也能有效抵御当个人经济能力稍差时出现的买单金融危机。
当时一大桌子人,坐了十六七个,除了我那同学以外别人我一概不认识。上菜之前大家高谈阔论着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我插不上话,也无话可插。总的感觉是非常没劲,所谈论的东西跟山西的味道也差不多。于是眼光便开始在众食客的脸上溜达,想从那一张张兴奋的变形的脸上寻找一些真理和幽默。这时候,我突然看到了她!
她显然不是同我们这些人处于一个年龄阶层,确切地说她是一个孩子,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子,而不是现在人们对80岁以下女人统称的所谓“女孩”。
她当时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睁着好奇的眼睛瞅瞅左边比她高半个身子的哥哥,看看右边比她高一个脑袋的姐姐。一脸的稚气中带有一丝狡诘,微微的浅笑中藏有不易察觉的轻蔑。我悄悄碰了碰坐在身旁的朋友,向那女孩努努嘴道:“那丫头是谁呀?这么小也来参加革命了?”朋友哈哈一笑,附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那是我们宿舍老六的妹妹,刚上小学三年级。别看孩子小,智商可能比你还高。她常来我们宿舍玩,人精儿似的。”我忽然来了兴致,继续问道:“她叫什么名字?我要跟她斗智!我就不相信这么个小丫头智商能高过我!”朋友说:“老六叫恩俗,她叫A。看人家父母给孩子取名寓意多深,雅俗共赏方成大家啊!”
于是,我突然拿起桌上尚未倒酒的啤酒杯朝桌上重重一蹾,运足丹田之气猛然大喝一声:“A听令!”
只此一招,周围立刻鸦雀无声。众食客面面相觑,看看我又彼此看看,不知道我是谁,我在叫谁。朋友在一旁直掐我大腿,低头咕哝道,你小子别发疯,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
这时,一个柔美的细嫩的亲切的安详的女孩的甜美声音突然间充满诱惑充满灵气充满魔力地传到我以及众人的耳鼓:“这位大哥,小妹在此,敢问兄长有何吩咐?”
这时候,周围的人似乎已经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事情,都不再言语,面带笑容地默默关注着我们两个。此时,我的锐气反倒不似先前那样旺盛——本以为我那惊堂木一拍小丫头不钻桌子底下也得在凳子上晃一晃,可没想到她竟如此地沉着冷静,这不禁让我对这个叫“A”的小学三年级女生充满了神秘感甚至刮目相看起来。
“嗯~ 哼!”我清了清嗓子,“现在的时局动荡多变,我们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国人都要积极投身到民主的洪流中去。但是,在紧张的革命之余我们也不能忘记幽默,我想出一个谜语请这位小妹猜一猜,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坐在我们这些民主精英的阵营里。”
A饶有兴致地一歪头,作了一个调皮的“请”的表情。
我说:“这个谜语嘛,迷面就三个字——避孕套!打的是当前政治漩涡中两位风云人物的名字,小妹请猜。”
众人“哄”的一声全乐了,一些女大学生更是羞红了脸低下头去。人群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些人向我投来憎恶鄙夷的目光,旁边的朋友更是加大了在我腿上掐拧的力度。
我心里很是得意,一来我终于不择手段地成为了这些陌生人中被关注的焦点——这是我毕生一直在追求的目标,直至今天。二来嘛,这个谜语绝对是我刚才突发奇想,吃铁丝拉笊篱——“现编”出来的,除我之外不可能有任何人知道答案。小姑娘不谙世事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来,而且众人一定会以为我是故意捣乱欺负人,不会认为我说的“谜语”是什么真正的谜语。所以,一旦大家带着这种思维定式要看我笑话的时候,我再把那个恰如其分无可辩驳的迷底说出来,不给她来个语惊四座、拍面八方才算怪!
我得意地挑战式地迎接着众人的目光,我看到A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睁着两只大眼睛出神地看着我。
不过几秒钟时间,众人还在一片哄乱的时候,只听“啪”的一声,A也把自己跟前的啤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拍,用了不符合她年龄的老道与沉稳,在众人一片窒息般的宁静中缓缓说道:“这位大哥,如果小妹没有猜错,迷底中的两位风云人物应该是‘里膨’与‘罩紫阳’吧?”
九.
我到现在已经记不清当时那顿饭是怎么吃的,怎么结束的;以及众人当时是怎样哄笑,怎样击掌叫好的。我只记得当那个叫A的小丫头准确地说出了我心目中的答案后,我的大脑便“嗡”的一声,不能再接受任何外界的信息。那顿饭上我一直在看着她,看她那一脸胜利者的微笑,以及得意中隐含的些许嘲弄,我知道,我是真的在这个人杰地灵的六朝古都遇到了高人。那顿饭后,我试图通过朋友找老六介绍她的妹妹跟我认识,但那时候的革命形势如火如荼,老六在我们吃饭后的第二天便去了北京,我从此一下子断掉了与A的联系。
时光荏苒,转眼间十年过去了。互联网仿佛雨后的蘑菇,一夜之间在中华大地上冒了出来。就连我们家门房的老大爷见了我都说:小伙子,改宽带吧,宽带比窄带快多了!这使我突然觉得如果再不买一台电脑上网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了。于是,我就上了网,于是,我就在网上重逢了久别的A。
我是在网易见到A的。那时候网易正在搞什么“网络十大美女作家”评选,消息放在头版头条。我本来对作家并不感冒,但对“美女”却是情有独钟,于是便点了那个链接进去看。头几个人没什么感觉地就翻过去了,这其中也包括后来那个与我有过一段轰轰烈烈恋情的B。但是当我翻到大约排名第六还是第七那个人的时候,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号称西安美女作家的,竟然就是她——A!一段简短的介绍文字,还配有照片,一点没错,就是她!十年了,尽管女大十八变,但是她除了脸变大了——大得像一张发面烙饼之外,五官的位置与比例几乎都没怎么变。尤其没有变化的是她的眼神,她是看着镜头照的那张照片,她的眼睛就那样直勾勾地盯视着我,微微上翘的嘴角,仿佛还在嘲笑我那个谜语的浅薄。
我二话没说就按她留在网上的邮件地址给她写了信,那封信里我写得很诚恳,先是回顾了过去在“悦来”饭馆的一面之缘,继而讲到她给我留下了怎样难以磨灭的印象,最后是希望今后能够有机会见面,再当面领教妹妹的智慧云云。没想到两天后,等来的回信却只有六个字:“你丫傻逼呢吧?”
我突然醒悟到这一定是被“美女作家”给害的。你想啊,连我都能轻易知道她的地址,她一天得收多少信啊!现在人小丫头可是名人,跟一般人不一样了。她哪里会有闲工夫阅读来信的内容!一看主题不感兴趣,直接就扔垃圾桶里,用群发邮件给回了。而我第 的主题却是:“小妹,哥哥呼唤你!”哎,这不纯属找死呢嘛!
所以,我给她发第二封邮件时就把主题给改了,内容还是第 的,一点没变——这一次,我收到了A热情洋溢的回信。
当时,我把那邮件的主题改成了:A,你哥恩俗让我转告你:对于你我来说都是最后一次!(靠!这话好像是从“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里抄的!)
A在给我的回信中,如我所料地表示了对过去那一面之缘的追念,她说,在那次宴会上,她对任何人都没留下什么印象,除了对我。她说从她一进门起就发现我是那桌人中唯一不俗的,她还说她的名字叫A,这就注定了她这一生都要与一切庸俗的东西宣战。人类最庸俗的是什么?是结婚——所以她永不结婚。女人最庸俗的是什么?是养孩子——所以她只养两只猫,绝不养人。处女最庸俗的是什么?是珍惜贞操,所以她说:“我现在已经年满十八,我不准备把我的贞操保留到八十。哥哥,虽然我们仅有一面之缘,但是,这一面已经注定了我们今生的缘份。你来吧,哥哥,现在就来,我已经决定要把我的处女生涯葬送在你的手里。”
我当时正在内蒙老家的铁路部门工作,国企的劳动纪律众所周知。我连假都没请,就开了一张免票坐火车连夜赶到西安。
按照她信里留给我的地址,我没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她家。她家是在西安南城区的一片贫民区里,所谓贫民区,是指没有高楼,全是平房。虽然如此,但是那里的平房码放的都很整齐,不似上海的弄堂与北京的胡同一般盘根错节神出鬼没惹人烦躁。而且书写着白色油漆数字的蓝色小铁皮牌子很醒目、很规矩地钉在一家一户的门梁上,这让我非常顺利地就寻到了A的老窝——南香里78号。
拍打门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听里面传来一声暗哑的问询“找谁你是?”
“找A,老恩家小A,是在这里住吧?”
“吱扭”一声,大门拉开了。从里面伸出一个蓬头垢面的脑袋,两颗眼屎挂在眼角,睡眼惺忪地盯着我看。我心里一愣,以为是找错了地方,可我看见那眼睛越瞪越大,同我大脑内存中的一个影像渐渐吻合起来,到后来,我恍然大悟,这可不就是她么——那张大饼子脸,啊!A妹妹,是我啊,没想到吧?我是你新鲁哥哥啊!
A拉开了门,没有我想象中的激动。她转回身引我往院里走,我这才发现她穿了一身半透明的丝质睡袍,皱皱巴巴的,隐约可见光洁的脊背。她边走嘴里边嘟囔:“靠,说来就来了,奶奶的!”
穿过一个不大的院子,来到正屋门前。她拉开门,示意我先进。我有些紧张,不太自然地干笑了一下问她屋里有人么?她白了我一眼,理也没理就自顾自地闪身进去了。我赶紧尾随其后,生怕她把门插上。一进屋,一股掺和了香水味、烟臭味、尿臊味的巨大怪味迎面袭来,让我有如唐僧被陷盘丝洞之感。我屏住呼吸,细气慢喘,好容易才适应了屋里的空气,此时,A正旁若无人地坐在梳妆台前梳头。梳妆台就摆放在一进门客厅的左手墙边,墙底是一排沙发,右手边的墙上还开了一道门,通向里间的卧室。卧室门没关,我站在大门口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卧室里仅摆放了一张大床,那张床很大,床垫很厚,躺上去一定会很舒服。
我干咳了一声说:“A,我来了。”
“你来干什么?”她头都没回。
“我来取你许诺给我的东西。”
“我靠,你说什么?!”这一回A不梳头了,她跳了起来,瞪圆了眼睛看着我。我发现,她的眼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搓掉了。
我一点都不惊慌,我半靠着大门,嬉皮笑脸地打量着她:“怎么,还要让我重复一遍你信里对我说过的话么,处女同志?”
“这...”,看得出她此时有一些慌乱,她低下头不再看我,双手开始在身上乱找,然后又开始扒拉梳妆台上乱七八糟堆放的书本。此时,我才逐渐适应了房间里比较昏暗的光线,我注意到那屋里的地上竟然满是瓜子皮与烟头。我知道她在找什么了。我从口袋中掏出一包红河牌香烟,自己抽出一支衔在嘴上,点燃了,却并没有把剩下的烟放回到口袋中去。也许是我点打火机的声音以及喷出来的烟雾刺激了A,她停止了搜寻的动作,转回身来眼巴巴地看着我,我便一声不吭地把拿着烟盒的手递了上去。
她动作熟练地从我递过去的烟盒中抽出一支香烟,我把打火机点着了凑上去。她在点烟的时候突然严肃地看了我一眼,看的我有些心惊肉跳。第一口烟喷出来后,她终于恢复了固有的沉着与冷静。此时她用一种平静如水的表情看着我,慢慢对我说道:“我信里也就一写,没想到你丫傻逼,还真给来了,真你妈够认理儿的。你也不想想,贞操这东西,除了在幼儿园能找到,可能在18岁少女身上找到么?慢说偶现在没有这东西,即便有,你以为说给就能给你么?偶信里说让你‘现在’来取,而此时,是‘现在’么?”
十.
一听这话,我心里顿时凉了一半。美丽的 幻想三言两语间竟成了泡影,怎不令我懊恼万分!想想自己忍受了十几个小时火车的颠簸,又加上大半个早晨的打听问路,直到现在连早饭都没吃。千辛万苦竟然换来这样一个惨遭戏弄的结果,我当时不禁火冒三丈,咬牙切齿起来。我阴沉着脸说道:“不管你说什么,我是看了你的信来的。即便贞操已经得不到,你给我假操我也认了。我的意思是说你总得给我点什么,我一千多公里大老远地跑来,不可能一无所获地就这么回去。”
我的脸是变形的,我看到A的脸色也是铁青,偶尔抬头看我一眼,却又慌忙低下头去,不敢正视我的眼睛。她的眼神中有一丝迷乱,也有一些慌恐。于是我得意起来,停顿一下,又继续恶狠狠地说道:“我给你三分钟时间,你好好想想清楚!我脾气很暴躁,你不要逼着我强奸你!”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我的色厉内荏让A一下子寻出了破绽,她“噌”地一下从梳妆凳上跳将下来,鞋都没穿,指着我就开腔了:“你刚才说什么?你丫怎么这么没品?看你刚下车憋了一宿,让你放放鞭炮也就算了,没曾想你还放起了礼花!你以为你是谁呀?德性!强奸偶?来呀,老娘现在就成全你,够胆你就来上!”说完,A竟然双肩一抖掀掉睡袍,只穿了一条三角裤衩,白花花地站在我的面前!
说实话,我本来也算是一个久经风月之人,无论烟花柳地还是秀楼深闺什么样的地方没去过,什么样的女子没泡过,什么样的阵仗没见过!然而这一次,1999年7月14日,美国独立日那一天,在古城西安A家里,我却被一个小我十岁的女人慑服了,她让我深刻体验了什么叫做震撼!
在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是空白的,我全身的血液大概都涌到了生殖器上。我看到了A的裸体:柔美的曲线,如银的肌肤;两只雪白的花葫芦大奶子荡在胸前,与那张不太秀美的大脸盘子交相辉映,让我联想起麻将牌中的三饼。
在那一瞬间,我看着她,她看着我,空气凝固了,时间也凝固了。我的下面生机勃发,但上面却一片空白。我的腿像瘫痪一样失去了行动的自由,我一动也不能动,就那样喘着粗气看着她。
双方对视了大约十几秒钟,A又一次以胜利者的姿态宣告了她的胜利。就像那次她猜对我的谜语一样,她把嘴角一撇,乜斜着傻子一般的我,从容不迫地回转身,挺着大奶从我面前经过,径直走进了里间的卧室。卧室门敞开着,我当时靠在大门上仍然可以对里面的情况一览无余。我看见她从床上抓起一个黑色的文胸,侧身对着我就开始往身上穿:她先将身体前倾,让两只乳房垂下来,然后把胸罩的吊带穿过两只胳膊,让罩杯对准垂下来的乳房,然后把那两团软肉完全充满地塞进罩杯后,才仰起身,两手绕到身后将后带的挂钩挂上,然后两手再回到前面隔着罩杯从底下握住乳房向上托了托,又左右晃了晃,直到乳房与罩杯完全吻合。整个这一过程A做得非常完美,非常专业,非常从容。当她再次转过身面向我的时候,我看到在那副黑色蕾丝花边半钢丝圈乳罩的衬托下,A的胸型完美地体现出来:不愧是一对天乳!那峡谷般的乳沟让我迷醉,我多想变成一只小鸟翱翔其间!
穿完胸衣,A旁若无人地走到卧室隔壁的卫生间去洗脸刷牙。卫生间门虚掩着,我听见她在里面洗漱的水声,小便声,以及冲马桶声。几分钟后,当她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我看到的A已经跟刚才给我开门时的A判若两人。只见她精神饱满,面色红润,一脸青春的朝气,反而让风尘仆仆的我突然间感觉自惭形秽起来。
A目不斜视地身着乳罩裤衩再次走进卧室,从床边的衣架上抓下两件衣服开始慢慢往身上穿。她先穿上一条牛仔面料的一步裙,又把一件黑色的大背心往头上一套,穿衣过程便结束了。
收拾停当后,她不知从卧室什么地方找到了她的香烟,便叼了一根在嘴上,点着了,青烟缭绕地走出来,我看到那烟很长,深咖啡色的烟纸,估计是女孩们喜欢抽的“摩尔”。
A又坐回到梳妆台前,依然是不理不问不看我,竟自顾自地从梳妆台抽屉里找了一把指甲刀,修剪起了自己的脚丫子。
我当时心里那个腻味!我知道她所有这一切举动无非是想向我传达一个信息:我不欢迎你!你快走!但是,A妹妹,你既然给我写来了那样 ,我就必须让你知道,乱写信勾引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又咳嗽了一声,不紧不慢地对她说道:“好了A,我认输了行不?思前想后,我已经决定不强奸你了,不仅不强奸,连弱奸也不想了。总之,我对你已经不再抱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是,从见到你到现在,我连口水都没喝,连饭都没吃,连个凳子都没的坐,A,即便是你一个远方的普通朋友来看你,你也不能如此待客吧?”
话音未落,A一把扔掉指甲刀,抬起头来对我翻了翻眼皮:“靠!你丫要早这么说,羊肉泡馍也吃上了。走吧,吃饭去!”
说完,A跳下座位冲进卧室,从床上抓起一个小皮包挎在胳膊上,又拿起一个有挂带的小手机套在脖子上,然后换了双旅游鞋挽着我的胳膊出了家门。我心里纳闷,这不是挺友好的嘛!干嘛刚才一谈到性就那么剑拔弩张呢?最后,我个人得出的结论是:A的“玩酷”是装的,其实她骨子里还是非常传统、非常本分的——哦,冰清玉洁的A!
我们早饭是在她家附近的一家羊杂碎馆吃的。A坚持要请客,说是给我接风。我们每人要了一碗羊杂碎,三块钱,外带一个白面饼子,吃得很饱很舒服。吃饭的时候,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下一步的生活安排。我由于要从西安铁路局订返程公免卧铺号,所以当天肯定走不了,最快也要到明天。所以A决定把她的屋子借给我住一晚,她说她在西安朋友多,找个住的地方不成问题。我说你的床那么大,我们就不能和衣而卧么?她说你丫要再这样我真跟你急!吃完早餐临分手时,她把大门钥匙交给我,而且像老朋友一样不厌其烦地叮嘱我一些注意事项,诸如不要开煤气啦,不要不洗澡就睡她的床啦,不要乱翻她的东西啦,如果我提前走就把门锁好把钥匙放在大院门梁上啦,等等等等。那些絮絮叨叨的嘱咐,殷殷切切的叮咛,让我感动得几乎泪流满面!
离开羊杂碎馆我们就各奔东西了。A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却又返回了她的老巢。再一进屋,人去楼空好不伤感。我百无聊赖躺在沙发上回忆刚才发生的事。上午十点多钟的时候我出了一趟门,去西安铁路局订到了次日晚上的返程卧铺号。然后回来就关上门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一直看到天色完全黑下来。我感觉有些困了,就脱了鞋爬到A的大床上去睡觉。
那床是大号的双人床,床垫很软,人一躺上去就陷入到里面,有一种很舒服的安全感。我想象着,像A这么一个小姑娘,一个人住这么大一套房子,她可能也是出于安全感的考虑才选择了这样的床和床垫的吧。她的床上很乱,什么书啊、笔啊、衣服啊,胡乱地堆放在床的中央和四周,我为了能够让自己睡得舒服些,就摸着黑把我身边的东西给它往靠墙一侧的床边扔。
突然,我摸到了一件压在我身体底下的衣服,凭感觉,我确定那是A早晨在我面前穿过的睡袍。拿着这件柔软的丝质睡袍,我没有扔开,而是把头埋在那衣服里面深深地吸着。我闻到了A的体香,闻到了淡雅的洗衣粉香味,也闻到了一些太阳的味道,那综合的气味使我迷醉,我把玩着她的睡袍,想象着早晨发生的一幕幕经历;我竟然有些情不自禁。到后来欲望之火终于让我难以自持,我开始疯狂地自慰起来。“A,A,A,,”,我心里默念着她的名字,脑海中回忆着她那雪白的丰乳,峡谷般的乳沟、诱人的胴体以及...终于,我一泻千里,把白天无法满足的对A所有美丽的性幻想统统发泄到了她那可怜的睡袍上...
回家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A给我发来的电子邮件,她在信中说:“幸亏你丫不是克林顿,否则偶那睡袍可就值钱了,嘿嘿!”
十一.
后来的事情,包括我与A、我与C、我与B,我与D;我不想再继续罗罗嗦嗦讲下去了。老实说,我这人做事最坏的习惯就是虎头蛇尾,当然也包括写作。我虽然兴趣广泛却最终一事无成,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本性使然也。
不过既然已经写到这里,又不忍留下一个烂摊子让众位热心看官觉得闹心,索性还是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件事情作个交待吧:
四位美女中,B是我唯一没有见过面的。后来有一次我去昆明出差,本以为可以故伎重演攻克最后一个堡垒,可没想到最终我们仅是在电话里聊了两个小时。到最后B都快哭了,还是坚持着没有把自己的家庭住址告诉我。B毕竟是B,她是我这四位红颜知己中最有才华的。在挂断电话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她比曹植还植,竟然即兴为我做了一首俗不可耐的离别诗,并且在电话里用哭腔为我一句一句念出来,当时那种情境,真是怎一个“俗”字了得!那诗是这样作的:
早知道与你的相恋是个误区
却走不出你捉摸不定的痴迷
总以为终于找到难得的知已
却原来这是一场无情的游戏
从此后飘泊的心在何处栖息
还会不会有浓情酿就的泪滴
茫茫人海除了自己还会有谁
让我每夜将千千阕歌唱给你
人生的路途遥远而又扑溯迷离
不知在哪个驿站我们又会相遇
执手相看已不再有往日的情感
却难挥去那份刻骨铭心的记忆
并非只有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也不必对错过的一切追悔莫及
高山流水依然是我永远的寻觅
不再苛求爱恨随缘聚散两相依
C的沧桑非一般人可以想象。她幼年时失去父母,童年时失去贞操,少年时失去理想,成年后失去信仰。到最后糊里糊涂嫁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内心的空虚与失落永远无法填补,只好把毕生的幻想与追求寄托在由于欠缺基本功而永远成不了气候的文字上。自从认识我以后,她就把我当成了自己灵魂的告解师,也就是俗称的所谓牧师。她像一只迷途的羔羊,渴望我能给她指引,为她领航。当然,她也与牧师疯狂地做过一场大爱,相信上帝不会惩罚她,因为她本来就没有信仰。
A刚说过,就不再多讲了。那次分手后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但却绝不想再见面。我把与这些女友后来发生的事情写信告诉她,她听的津津有味,后来她在一个公开场合竟然送给我一个尊称叫“妇女之友”,我听着还算贴切,也就欣然接受了。
对于D,由于是这篇小说中的女主角,所以我还得多罗嗦两句。
在D旷工的那天下午,我们在王朝大酒店609房间里聊了很久。我们聊音乐,聊文学,聊婚姻,也聊黄色笑话。不过当时我心里一直有一个迷,就是她到底如何得知我不是张健而是新潮鲁迅的。后来在晚上送她回家的路上,我向她提出这个问题,她对我神秘一笑说:“这个嘛,留给你自己去思考。如果都告诉你了,小说还哪有什么悬念!”。
就在跟她聊天的时候,我突然接到老板的电话,说是让我立刻返回公司。老板说:“青岛那位客户今天给我打来电话,一张口就向我表示歉意,还直夸你办事能力强,有诚意。你小子,事情办完了为什么不赶快回来?赖在青岛浪费我差旅费呀?”我说哪里哪里,我还不是为了买张打折机票给公司省钱,所以才多等了一天嘛!老板说狗屁!你住四星级宾馆一晚上的房费早超过机票打折的钱了。我连忙说:“对呀,我怎么就没算过来这个帐呢?老板不愧是老板,智商就是比我高,佩服佩服!”
第二天一早,D又来找我,她是给我送机票来的。从青岛到珠海,全价1400元的机票,D给我打了六折,才840元!我一高兴,就抱住D亲了她一下。我亲的是她的面颊,我有分寸。可是D却突然被激发了,她一下子倒入我的怀中,用手使劲扳住我的头,要吻我嘴。我说D你不能,你有老公、有孩子...D用嘴堵住我,不让我说下去,她呼吸急促地昵喃道:“不要说,什么都不要说,该来的就让它来;不要想,什么都不要想,此情此景下,我们除了做那事,还有别的选择么?!”
其实我有什么不愿意的呢!我顺从着她,不再说话,我吻她,长长地吻她,我要用我绵长的吻,杀死她的唇!
她重重地喘息着,用唇爱抚着我的唇,我用温暖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背。然后我们就做爱,我是非常非常的温柔小心,好象她是一件易碎的瓷器,激情渐渐来临,终于我不能控制地喊了出来,一股火焰飞快地蔓延开,我觉得自己像花一样的怒放,这时我看见D的脸,好象看见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她一定也感觉到了我在里面的迸射,她把头深深埋在我的胸口,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柔。
飞机上午10点起飞。做完爱,D说要送我到机场。我说不行,这样下去你会被炒鱿鱼。我不能让每一个跟我做爱的女孩都因此而丢掉工作。于是D不再坚持,但一定要送我到门口。我于是迅速结了帐,拎着随身的小皮箱,跟D一起走出酒店大门。
D为我叫了出租,上车的一瞬间,D又冲上前来,双手扳住我的头,大声对我讲:“记住,下回你的同事再到青岛来,一定要让他们找我买机票,可以打折的!”我说好的,我都记住了,你多保重!
汽车在高架桥上飞驰,我长出了一口气。看着车窗外闪动的景色,我心里一阵欢喜,一阵惆怅。司机打开录音机,开始为乘客播放歌曲。歌曲是那首我很熟悉的许巍的《两天》,劣质的车载音箱里传出断断续续的音乐:“我想飞~~~~,还是飞不起来。”妈的,我就要上飞机了,这不是咒我么!我心里骂道。再往下听:“我只有两天,我从没有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
是啊,我想:我也只有两天,我已很好把握。一天用来谈情,一天用来做爱。想到这里,心里一阵释然,一丝笑意,竟从我的嘴角慢慢爬了上来...
《完》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孩子的英语启蒙,越早越好,因为越早引入英文元素的话,进行第二语言环境的浸透,就相当于母语的环境。
除了听儿歌磨耳朵、亲子共读原版绘本之外,我认为看优质的原版动画,是容易上手的方式了。
在看动画的过程中,大脑中储存了足够的情景应对画面,当实际生活中出现跟动画片中相仿的情景时,就能自然而然地关联语言。
如果孩子增加了“说英语”的欲望,喜欢模仿动画片中主人公的语气,那基本已经成功一半了。
不过孩子看动画片,多少程度会伤眼睛,所以一定要控制好时间,每周观看次数按年龄来定,每次观看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英语启蒙可不能完全依赖动画片的。另外,2岁以下的宝宝我是不建议看动画的哦!
今天从上百部原版动画中精选出的10部超高人气动画,都是针对孩子的不同年龄段,按照句型、语速、单词等方面的难以程度来甄选的。
一、Penelope蓝色小考拉
适合年龄:2—4岁
总集数:35集
每集时长:5分钟
《蓝色小考拉》由BBC少儿栏目Cbeebies制作,目前能找到的只有35集,不过因为每集都特别独立,所以这么其实够孩子启蒙了。
这部动画非常简单,语句简单,语速适中,画面移动速度缓慢,特别适合作为小小孩的最初启蒙。歌曲也很上口,基本上孩子听两三次就能学着哼唱了。
主角是读幼儿园的小考拉,萌呆萌呆的。每一集主题都非常明确,讲述了家庭生活中的各种场景,孩子在看的时候,还能学到很多简单的生活用语和基本礼仪。
二、Maisy(小鼠波波)
适合年龄:2—4岁
总集数:44集
每集时长:5分钟
Maisy真是我的极品大爱啊,画面简单,色彩感好。最重要是真正的堪称0基础英语启蒙动画片。给我家侄子看,基本上不用听音频,光看画面连蒙带猜他们就能看得懂。
而且主角小鼠波波可爱又善良,还有点小迷糊,每天就是和小伙伴松鼠乐乐、鰐鱼丁丁、小鸡奇奇一同玩耍,打打闹闹,会让孩子觉得:哇,我跟波波一样哟!
另外,这部动画片有配套同名绘本,也是相当的受欢迎的。如果你加孩子迷上了动画片,再入手一套绘本,估计孩子会学得更过瘾。
三、Meg and Mog女巫麦格和小猫莫格
适合年龄:2—4岁
总集数:13集
每集时长:5分钟
别担心,虽然是在讲女巫的故事,但是孩子真心不会被吓到,因为超级搞笑啊哈哈
故事主要讲女巫Meg和她的小猫Mog、猫头鹰Owl的生活故事。女巫是典型的大人身孩子心啊,所有小女孩的特征一个不落,而且法术还一般般,因此整出无数笑话。
她的两个宠物小猫和猫头鹰,也都是不省心的小懒虫。所以这仨活宝生活在一起,那简直就是惊险不断,妙趣横生咯。
这部动画比起《Penelope》和《Maisy》,算是有些故事情节了,不过英文句子也都简短,加上故事幽默,孩子理解起来也不难。而且情节的理解对孩子下一阶段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哦!
四、MickeyMouse Clubhouse(米奇妙妙屋)
适合年龄:4—6岁
总集数:65集
每集时长:20分钟
作为Disney的经典卡通作品,相信我们对这部动画都不会陌生。
这部动画是迪士尼公司专为学龄前儿童全新制作的3维动画,属于完成任务的类型,但我觉得孩子至少要4岁才能理解动画中的任务情节。
与其他动画不同的是,这部动画可以让孩子在欢乐的氛围中,学习数学、形状和逻辑思维等能力,也算得上是寓教于乐。
五、Dora theExplorer 爱冒险的朵拉
适合年龄:4—6岁
总集数:1—4季
每集时长:24分钟
同样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动画片,我的侄子看过之后整天哼着:朵朵朵朵朵拉,朵朵朵朵朵拉~我们要去哪里?彩虹桥!Where r we going? The Rainbow Bridge!
说是真爱一点不为过啊!
为啥叫爱冒险的朵拉呢?因为Dora 朵拉是一个7岁左右的西语裔小姑娘,她喜欢和她的朋友一起探索外面的世界。
在探险的过程中,必须说出一些单词才能继续,比如saymap,孩子跟着大喊 map,几秒钟后地图就出来了。
互动性强大吧,难怪孩子们看了都会上瘾,大人看了都会很投入呢。不信你和孩子一起看看。
六、Peppa Pig粉红猪小妹
适合年龄:4—6岁
总集数:1—4季全集
每集时长:5分钟
这部动画真是太受欢迎了,好吧,我也经常看地呵呵傻笑。
这部动画在我看来,最大的有点莫过于纯正的英语发音和用词的准确地道。
其次是可以真正让孩子感受到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快乐。没有《喜羊羊》和《熊出没》中非敌即友的火拼情节,就那么简单纯朴的小欢乐,就能让孩子们笑得前仰后合。如果你放下承认的思想,用童心去体会,你也会乐得傻笑。
不过,最让我佩服的还是这部动画片传递出来的育儿理念。
我记得有一集,全家四口围在妈妈旁边等着吃鸡蛋煎饼,妈妈边说边做,炫耀的抛高接翻,两个孩子兴奋的看着,赞叹不已。爸爸猪却说“抛高点才好!”,妈妈猪说:“爸爸猪,等下,你的煎饼你来做!”第四张煎饼,果然由爸爸亲自来做,结果煎饼被高高的粘在天花板上了!大家纷纷出谋划策,最后妈妈猪带着孩子们跑到二楼卧室蹦跳,把煎饼震了下来!
全剧没有一句指责和埋怨,教会孩子的却是1、面对指责或者不理解,不需要生气;2、出问题不要紧,想办法解决就好。
七、Cliffordthe Big Red Dog大红狗
适合年龄:5—7岁
每集时长:14分钟
大名鼎鼎的Clifford特别聪明,却经常因为好奇而闯祸,但孩子们都特别喜欢他呢,觉得clifford的闯祸给他们带来了很多新奇感,打破了他们常规的生活方式,原来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惊喜!
孩子跟着喜欢冒险刺激的大红狗,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呢。提高孩子解决难题、逻辑推理、阅读能力、创造力等多种能力。
八、Caillou卡由
适合年龄:6—7岁
总集数:57集
每集时长:18分钟
卡由是一个4岁的光头小男孩。剧集就是叙述他和2岁的妹妹、小猫及家人和小朋友的生活故事。这些孩子生活中的“琐碎事”,或大多数孩子都经历过,正因为如此,孩子们才会感到亲切,看的时候才心情放松。
这部动画的语言非常生活化,发音清晰,句型比粉猪复杂一些,语速也比较快,不太适合做启蒙视频,适合一二年级的小学生看。
九、Little Bear天才宝贝熊
适合年龄:6—7岁
每集时长:24分钟
感觉意境很优美的动画,讲述森林中小熊一家和各种小动物发生的故事。
这部动画语速比较快,难度比较大,必须要有前面的铺垫积累,才能很好地看懂。
另外,Little bear里面的成人角色,比如熊爸爸、熊妈妈等都非常具有耐心,懂得如何保护孩子的童心和想象力,非常值得做父母的观摩下如何教育孩子哦。
十、Charlie and Lora查理和罗拉
适合年龄:7—8岁
每集时长:10分钟
《查理和罗拉》真是画风无比清新的动画片啊,而且它也是是BBC最高收视儿童节目,荣获法国国际电影节[最佳学前动画节目]大奖。
这是一对很搞怪的兄妹,主角是7岁的查理与快将5岁的妹妹罗拉,查理是爱惜妹妹的好哥哥,面对爱闹脾气的妹妹,他要负责照顾与指导。
每个单元故事主题皆是围绕小朋友每日遇到的「大事」,在大人眼中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查理与罗拉的父母虽然在故事中存在,却从不出现,一切以小孩子的角色看世情。小朋友觉得共鸣而大人亦会心微笑。动画形式包括以布料、纸张拼贴、摄影与绘画等表达,手法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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