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漫游太空征文大赛]售楼小姐浪漫爱
售楼小姐浪漫爱 (32集电视剧 故事梗概) 在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地方政府“经营城市”、追求GDP高增长的发展导向中,名牌大学毕业...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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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鬼月的祝福
七夕前献给大家一篇小说
说它是小说其实也不尽然
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
就这样吧
我要改掉引言过长的怪癖
希望在都市恐怖病系列之外能有新的尝试。
第一章
“有些事,一万年也不会改变。”
我躺在地上,此时,有两个问题等待我去思考。
第一个问题,这世界为何开了我如此残酷的玩笑?
第二个问题,小咪有事吗?
我的时间也许所剩不多,所以,我马上放弃第一个于事无补的问题。
我试着爬起来,手脚却不听使唤,只是微微抽慉.
雨点打在我的眼睛上,我却连闭上眼睛的力气都没有,我想大声呼喊,却觉得呻吟比较适合。
但我实在挂心小咪。
就算我即将死了,我也想再见小咪一面。
就算我即将死了,我也不愿小咪受到任何伤害。
滂沱雨声渐渐凝结在耳边,我的四周似乎静了下来。
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视线也陷入一片黑暗,连雨点打在身上的仓皇感都静绝了。
这是什么徵兆?
我要死了吗?
上天啊!求求你!再让我见见小咪一面!
“阿纶!你醒醒啊!”急切的声音。
我等待已久的声音。
我的视线登时亮了起来,大概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吧?
小咪急说:“阿纶你会撑下去的!我立刻叫救护车!”
救护车?在这深山里?
我看着满脸惊恐的小咪,安慰道:“还好你还没答应我——要不然要不然你就亏大了——”
小咪搂着我大哭:“我答应!我答应!我答应!”
死前能听到这句日夜期待的话,我感动地看着——看着——看着眼前这个与我无缘的妻子——
小咪紧紧拥着我,在大雨中。
也许,我该闭上眼睛了。
谢谢你。老天爷。
你让我听到此生最大的幸福。
再见了。
小咪。
我爱你。
我好爱你。
第二章
“石孝纶!”
我往前踏上一步,忿忿等候命运对我的发落。
我得解释一下。我生前不是个啰唆的人,死后也不是条拖泥带水的鬼,说我是懒惰也好,总之,我省略了许多说明:死后掉进黑暗的漩涡、眼前出现白光、跟着一堆跟我差不多时间死亡的鬼魂,被命运吸来阴曹地府的审判中心等等。
地狱不就是这么一回事?跟我以前幻想的其实相去不远。
不过地狱没有长相凶恶的阎罗王——或许有,但我没见到,只有一块巨大的石头耸立在地狱的中心,上面写着“命运”两个血红大字。
坦白说,我没有上天堂,却跑到地狱报到,一开始的确令我忿忿不平;除了小时候顺手牵羊外,我没做过什么坏事;说到孝顺父母,在我十二岁那年爸妈就出车祸死了,所以没什么机会孝顺他们。
总之,我对下地狱这件事感到很火大。
更对命运加诸我无情的捉弄感到非常不爽。
“我为什么不能上天堂?”
我看着命运大声说道。
命运看着我,嘲笑般说道:“你做过什么好事可以让你上天堂去?”
“但我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我看着面无表情的命运。
虽然石头不会有什么表情,但我老觉得它一副幸灾乐祸的屌样。
“上天堂要做多少好事,你知道吗?!”一个身穿黑色官服的鬼魂踏上前大喝,丢给我一本厚厚的书,上面多半记载着上万件龟毛的规定。
“好,就算我不够格上天堂,但你为什么要作弄我,让我在求婚的时候被闪电打死!”我咆哮着。
我愤怒得理直气壮,换做是任何人都会怨恨这么白烂的死法。
我回想起大约十五分钟前,命运带给我的错愕。
我在观雾山林间淋着滂沱大雨,举起祕密藏好的鲜花,兴奋地向交往十年的女友求婚时,却被一道烈焰般的闪电击毙。
太漫画了吧?
是谁都会愤怒不已的。
“那是你自己的命运,跟死神无关。”命运轻蔑地看着我:“再说,你临死前的愿望也实现了。你该知足了。”
我沉默了。
能再看到小咪一面,甚至得到小咪美丽的允诺,我知道——我该满足了。
命运叹了口气,说:“轮回路上本多波折,岂能事事顺心,又何苦执着?”
我站在巨大的命运前,觉得委屈与无奈。
虽然我才二十六岁,但死都死了,难道还能复活不成?我只好接受命运的无情,希望现在正为我哭泣的小咪,此生能有个好归宿。
希望她一辈子都记得我。
“去吧,去你该去的地方。”
命运说完,另一个身穿黑色官服的鬼魂领着我,带我穿过层层架叠的大宅院,进入一间坐满上千只新鬼的大房间,房间上写着“1999/04/01”,嗯,是我的死期,多半也是这几千个鬼一起殒命的忌日。一起死在愚人节,算是缘份吧。
身旁的这些新鬼有些肚破肠流,有的抱着自己的脑袋,有的拎着断掉的手脚,有的不甘冤死大呼复仇,却无鬼理他。
但大多数的新鬼身形都尚称完好,不是苍老乾黄、就是顶着颗光头,这大概跟癌症维持死大死因榜首有关吧。
至于我,则带着一身漆黑的焦皮。
接下来的七天,我跟其他的新鬼坐在一起聆听地狱讲师的轮回课程,内容不外是一些好心有好报、坏心必坏报之类的鬼话。
不过另一名地狱讲师的轮回选择课程就有趣多了,介绍许多除了立刻投胎之外的选择。
人死了,乃至猪羊等万物死了,除了上大和解的天堂之外,都必须到其信仰的主宰地报到,没有信仰或是不幸信仰错误(简单说,就是拜了几十年的庙,却发现庙里根本就没有神)的魂魄,就由其所死之地的大宗教领去。
我死了,跑到中国式的地狱来,就必须接受轮回这一套玩法。
想一想也好,总比天主教那些魂魄幸运,他们必须好好躺在地上,等待上帝最后的审判来临时才能出来透透气。
讲师说,要是想投胎可以马上跑去轮回之门,喝碗忘却前世记忆的孟婆汤就可以了,但不保证下辈子会跑到哪户人家、哪个国家、变成哪种动物等等,命运是不可捉摸的,万一你变成吃屎的粪虫或是椰子树,那也只能说你前世不修。
为了求取下辈子更好的投胎机会,讲师建议我们多读点佛经再喝孟婆汤,带点慈悲与慧根投胎总是有好无坏的,可以增加下辈子做好事的机缘。
上千只鬼花了很多时间齐念佛经,场面是很壮观的。
我也跟着念了几个昼夜,我想,多读读佛经或可帮我下辈子趋吉避凶,求婚的时候别再有意外。
第三章
讲师也提到许多地狱的神职,令我感到浓厚的兴趣。
“要是不急着投胎,那好,你们也可以挑一个神职做做,做得好就可以一直做下去,也可以积阴德,命运会让你们将来投胎的机运好些。”讲师说。
“就像土地公那样吗?”一个只剩半颗脑袋的女人问道。
“土地公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像我一样的讲师、狱卒、孟婆、死神、月老、守护神、城隍护卫等等。但是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任神职,却表现不佳的话,命运会使你们未来的轮回之路多风多雨,比如投胎到乱糟糟的家庭时,变成枪击要犯的机会就会大些。”讲师郑重地说。
“当神职可以当多久?”一个抱着死婴的可怜妈妈问。我猜想,她是想与她出世未久的孩儿多相处一会。
“你的孩子太小,不适合跟你一起当神职,念完经就要送去重新投胎。”讲师看出那名母亲的心思。
母亲难过地低着头,看着怀中血肉模糊的婴儿掉泪。
“那我的资格让给小孩吧!”我大声说。
讲师摇摇头,说:“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抱歉。”
这时一个身穿黑衣的鬼官站出来说:“将来有心想服务人群的魂魄,请跟着我来,想早点投胎的,跟着我左手边的孟婆走。给你们考虑一天。”
我坐在地上,看着身旁上千个愁眉苦脸的鬼,想着小咪。
不知道现在的她,是否哭红了眼。
小咪是爱我的。我知道。
即使那是我拼命争取来的。
在我小学三年级分班的第一天,我的位子被分配在一个短发女孩的旁边,在她放下书包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身旁的女孩将是我此生的妻子。
你问我为何如此笃定?
不知道。
但这跟泡妞的实力无关,我只是坚信,我这辈子别的可以不要,就只要这个女孩跟我在一起。所以,上天绝对会把这个女孩的幸福交给我,因为我的人生就只要她。
这个爱情观成为我人生的主轴。
我跟同年龄的小三男孩不太一样。我不喜欢玩“新电旧电”,不喜欢用泥沙球丢正在玩跳格子的女孩。下课时我喜欢在座位上画画,画机器人跟怪兽大战。
坐在旁边的女孩,小咪,有时就坐在我身旁看我表演纸上大战,还会发表一些战略上的意见。
“怪兽有三个,机器人只有一个,为什么不多画两个机器人?”小咪看着空白数学簿上的涂鸦。
“机器人一个就可以打赢了。”我边说,边帮机器人的翅膀加了一管死光炮。
“才怪。”小咪不同意,拿着橡皮擦想把多出来的两只怪兽擦掉。
“不这样画,机器人怎磨会厉害?”我挡住她的橡皮擦。
“那你可以画机器人快输了,结果他的朋友出来救他。”小咪说。
“下课十分钟根本不够。”我敷衍着。其实机器人就是我的投影,没人可以阻止我那么厉害。
“那你第二节下课二十分钟再继续画下去啊?”小咪说。
“第二节下课你不是要去玩红绿灯?”我把怪兽的牙齿擦掉,画得更巨大。
“你画第二个机器人,我就继续看。”小咪说。
“好吧,那我画你出来救我吧!”我说。
“真的吗?!”小咪显得很开心。
从此,两个友情坚固的机器人彼此互相支援,一直到国小毕业;死在我俩手下的怪物不计其数,拯救宇宙的次数多得数不清。
“喂!别发呆啦!怎么称呼?”一个头上插着把菜刀的猛男突然蹲在我旁边。
虽然这里死人无数,但这种怪异的死法还是首见,我不禁笑了出来。
“别看我头上这把菜刀,我是跟一堆流氓干架,双拳难敌十手,最后被一个痞子干了一刀——干你妈咧,害我英年早逝!”菜刀猛男摸着头上的大菜刀,生气地说。
“怎么不是武士刀啊?”我忍住笑。
“我哪知道他们那么没品味,赛他妈的,害我死得这么难看。”菜刀猛男看着我发噱:“那你自己呢?黑人啊?”
我看着自己焦臭的皮肤说:“我参加人体彩绘全身被涂黑时,心脏突然痲痹葛屁,应该是颜料有毒吧。”
菜刀猛男说:“不想说就算了,我看你是瓦斯爆炸死的。”
我回嘴道:“我看你是走在路上,被正在煮菜的大婶从楼上不小心丢菜刀砸死的吧。”
菜刀猛男脸一红,说:“干,你怎么知道?”
我哈哈大笑,说:“你以为你很倒楣啊?不必不好意思啦,我其实是被闪电劈死的,去,还是在我跟我女友求婚的紧要关头时被雷打中的!”
菜刀猛男吓了一跳,说:“说不定你是四月一号里最倒楣的人,真不愧是愚人节。”
我点点头,说:“还好当时我的女友没跟我一起被雷打中,要不然我就不是被电死的,而是内疚死的。”
菜刀猛男疑问:“其实一起死掉更好吧?黄泉路上有个伴。你看我们现在不也好好的,不是等投胎,就是当神职。”
我摇摇头。
不知怎地,我总觉得小咪还是活在世上,偶而想想我、有空时为我掉一滴眼泪,那样比较好。
因为,要是我们一起牵手投胎,下辈子有太多不一定,我宁愿小咪花一辈子的时间记得我。
第四章
菜刀猛男看我神色黯然,转个话题问道:“嘿!我很欣赏你!你刚刚愿意把当神职的机会让给那个婴儿,很不容易啊!”
我说:“还好吧,刚刚讲师不是说了吗?神职当不好的话,下场淒惨啊!”
菜刀猛男搔着头,说:“大概是因为我很想当神职吧,所以我觉得把神职资格让给别人很不容易。”
这时,一个穿着红衣、单吊白眼、长舌半吐的长发女人蹲爬到我们身边,说:“我也想担任神职。”
Shit!我瞧她是个上吊自杀的超级厉鬼。
长发女人闷闷地说:“我看过地狱规范手册了,我是自杀死的,一百年内是不能投胎的,只能待在这里一直念佛经。不过要是担任神职的话,就可以出去透透气了。”
我实在不敢看她的单吊眼,只好侧着脸安慰她说:“一百年也好,投胎后就是二十二世纪了,人间一定变得很炫。”
菜刀猛男也附和道:“对呀,我还以为自杀是永世不得超生咧。”
长发女人拿着厚厚的地狱规范手册,说:“你们一定没好好看完。本来自杀真的是永世不得超生的,但近几十年来人口太多,自杀的鬼也暴增,地狱管理上鬼力不足,所以才改成一百年禁止轮回。”
我看着那本厚厚的地狱规范手册,说:“那你打算要当哪个神职?”
长发女子“嘿嘿嘿”地奸笑着,笑得我焦掉的皮肤都快结痂了。
不只人怕鬼,我看,鬼也会怕鬼。
大约奸笑了五分钟,我跟菜刀猛男都快死第二次了,长发女人才幽幽地说:“我要当死神,我要他一块一块的死!”
还好我的脸已经黑掉了,要不然她一定察觉我的大便脸。
菜刀猛男额头上的菜刀看起来很沉重,他勉强说道:“过去的事就算了啦,命运会让那个你的仇人恶有恶报的。”
长发女人摇摇头,说:“他是个混蛋警察,不只骗走我所有的积蓄,还溺死我可怜的孩子,我去警察局报警告他,却被他的同事扣押起来,诬赖我杀了我的孩子,我在看守所内还被他们用电刑玩乐,哈哈哈,我自杀果然是对的!我真的变成了厉鬼!我一定要当上死神,亲自索他的命!”
我跟菜刀猛男点点头,气愤说道:“对!连那群狐群狗党的魂也一起勾了吧!”
长发女人感激地说:“谢谢。你们呢?想当什么神职?”
菜刀猛男说:“我想当月老。”
我问:“为什么?”
菜刀猛男说:“因为我还不急着投胎啊!好不容易死了,变成大家都看不见的鬼魂,加上当月老应该可以东奔西跑不受拘束,所以我想趁机偷看女人洗澡、看情侣打野炮,总之啊,当人当猪当狗机会多的是,何不趁当鬼的时候开心一点?”
的确。
我看过地狱神职规范的章节,当土地公有固定的辖区,管理的事也烦烦琐琐,好处是:民间的崇仰容易凝聚,可以增加阴德,另一方面,土地公在其辖区内的权柄是很巨大的。
其他的神职我就懒得详述了,总之,守护神必须跟在主人的身旁庇佑,城隍守卫就像当兵一样数馒头赚阴德,狱卒、孟婆跟讲师之类的,则必须待在地狱服役。
一句话,都很不自由。
至于死神跟月老,算是神职中最自由自在的了。
人的死多半是命运使然,地狱规律完全管不着,也使不上力(命运真是奇妙啊)。而死神的任务,是按照地狱判官的命令,负责向特定对象索命追魂,有些是前世欠了命债,有些是恶贯满盈,最多的情况是病人的死期需要死神确认加以勾魂。
但死神在任务空闲时,可以随意乱逛,要是他看到被地狱判官忽略的恶人,便可以依职权向判官通报,获得许可后便能向恶人勾魂。这一点,无疑受到许多等待复仇的厉鬼欢迎。
唯一要注意的是,万一死神勾错了魂,那可就惨了。
下辈子准备当头食蚁兽还是蟑螂吧!
月老呢?
还比死神更为自由,除了上头交代一定要撮合的佳偶外,其他时间就可以自行判断配对的方式,把手中配给的红线用完就算交差了。
有职业危险吗?靠!当然有!
要是乱点鸳鸯谱,造就怨偶的比例高过佳偶的话,恭喜你!幸运的话,下辈子可以当衣索匹亚的难民,不幸的话,就准备当一只意外搁浅在沙漠的鲸鱼!
“你呢?黑人牙膏?还是去投胎?”菜刀猛男拍拍我烧焦的肩膀。
我想了想,说:“一样,月老。”
第五章
菜刀猛男高兴地说:“不错啊!那我们一起当月老吧!”
长发女人好奇地问:“为什么你也想当月老?”
为什么?
为什么我想当月老?
我摸着烧烂的裤子中,一只绒布钻戒盒。
“我想看看我的未婚妻。”我说。
“你家到底住哪啊?”
我跟把兄弟阿义蹲在校门口的椰子树下,胸口绣着五年级四班。
“很远啦!”小咪拉着她三年级的妹妹,无聊地踢石头玩,等着她爸爸开车来接她。
“洪小妹,你家到底住哪里?”我看着小咪的妹妹,一边跟阿义玩大老二。
“我叫洪菁敏!不叫洪小妹!”洪小妹涨红着脸大叫。
“我爸来了!”小咪眼睛一亮,拉着洪小妹走向一辆蓝色汽车。
我赶忙把牌一丢,绑好鞋带。
阿义把牌收一收,笑道:“我先去你家打电动喔。”
我看着汽车门关上,慢慢驶向街口的红绿灯,于是也飞奔追上,大叫:“你跟我妈说我晚点回家!”
车窗上挤满两张嘻嘻哈哈的笑脸,看着我从后面狂奔追上。
追上汽车?是的,还好英明的政府架了许多红绿灯,要是幸运的话,在红灯发疯的情况下,我可以卯起来跑两公里。
干!要不是我妈不买脚踏车给我,我早就追到小咪家了!
我不行了——今天又失败了,只好看着后车窗上两张挤眉弄眼的鬼脸,渐渐在我的剧烈心跳声中远去。
那时我才体会到,要是女孩越区就读的话,对男孩的健康有何不良影响。
“她很幸福。”长发女人安慰我说。
“黑人牙膏,你要亲手为她绑上红线?”菜刀猛男似笑非笑道。
“我不知道。只是想多看看她几眼吧。”我懊丧地说。
一天的考虑期到了,我也将月老的职责看个清楚。
一个鬼官领着急着投胎的魂魄登上孟婆桥,另一个鬼官领着为数八十三的魂魄进入神职殿。
“报告。四月一日忌日班,土地:20.守护:12.城隍兵:5.狱卒:2.讲师:5——死神:20.月老:16.报告完毕。”鬼官喊完便离开了,接着,我们便由不同的神职领员各自带开。
分开时,我跟菜刀猛男向长发女人做最后的挥手道别,祝福她复仇成功。
“将来再见!”长发女人说。
神职领员带着我们穿过炙热的火焰森林,到了险峻的悬崖边。
“踩着云上去,就当爬楼梯。”领员说,踩着凌空的云彩拾阶而上。
我们跟了上去,只见火红的地狱天空逐渐变成鹅黄,再往上爬,又慢慢转成淡蓝色。
此时,天空出现异景。
一片邃蓝的湖泊倒悬在我们头上,巨大而美丽,奇异地滴水不落。
“进去吧。跟好。”领员一头插进倒悬的巨湖,我们也跟着穿入湖水,舒服地往上游。
鬼不需要呼吸,所以每只鬼都悠然跟上领员。
往上游了约十分钟便探出水面,领员说:“有信心一点,踩着水面站稳。”
信心当然有,虽然我才刚死不久,却已大约知道鬼可以做出常人所不及的事,每个鬼都站得挺好。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紫金色古袍的长鬚老人踩着上百只喜鹊来到我们眼前,后面还跟着十几个鬼魂。
老人慈祥地说:“大家好,我是掌管姻缘的大月老,各位往后辛苦了。”
我们恭恭敬敬地看着这位未来的顶头上司,等待职务分配。
大月老摸着长髯,笑说:“月老是个需要用心、敏锐、辛苦的工作,你们这一班报名月老的人数多了些,但别担心,这里不会有考试筛选之类的名堂,每个人都是新生代的月老。”说完,又踩着喜鹊离去,留下刚好十六个鬼魂。
神职领员说:“那你们各自配对吧。我先走了。”一头又潜入湖中。
湖上剩下十六个新鬼,十六个老鬼。显然是个学长学弟制。
我低头细声说:“菜刀猛男,我们恐怕不能在一组了。”
那十六个老鬼仔细打量着我们,似乎是在选秀。
“你跟我。”一个老男鬼指着一个新女鬼,便带着她潜入湖中。
“你跟我。”一个老女鬼拉着一个新男鬼,立刻跳到湖里。
这时,一个脸上有两道轮胎印的破相女鬼捡走了菜刀猛男,猛男向我眨眼告别后,便随着轮胎印女跳下水。
又被选走五人后,我不禁感叹自己的死相太丑,落得乏人问津的窘状。
“你。”一个女鬼突然指着我。
一个穿着碎花旗袍,眉清目秀的年轻女鬼。
第六章
这个女鬼毫无一点死态,样貌甜美可人,真不知道我这个非洲土人哪点吸引人家?
她说:“跟着。”便跳下水。
我赶紧滑入湖中,盯着女鬼的脚丫子往下潜、往下潜。
女鬼潜出倒悬的大湖,带着我走下云梯,经过悬崖、火焰森林,终于开口跟我说话。
“怎么叫你比较好?在这里我们都有一个不同于人间的名字,你自己想一个吧。”女鬼淡淡地说。
我想起菜刀猛男,便说:“叫我黑人牙膏吧,你呢?”
女鬼说:“大家都叫我粉红女,pink lady。”
我看着女鬼,发现她的皮肤是淡淡的粉红色,很漂亮,只是有些奇怪。
“奇怪吗?你刚刚来地狱没多久,见过的死人还太少。你猜猜我是怎么死的。”粉红女转了一圈,让我检视她身上的伤口。
我仔细瞧了一下,并没发现什么刀伤或割腕的痕迹。
“瓦斯。”粉红女说。
对啊!我想起来了!瓦斯中毒的人,皮肤会呈现美丽的粉红色。堪称最美丽的死法。
我忍不住叹道:“好可怜,年纪轻轻就不小心瓦斯中毒——”
粉红女停下脚步,凝视着我:“我不是不小心中毒的,我是被谋杀的。”
我一愣,说:“对不起。”
粉红女浅浅一笑,说:“对你个大头,凶手又不是你,干嘛道歉?”
我本以为粉红女是个酷妹,现在看到她笑,我才放下心中的大石。
我实在不喜欢严肃的人——嗯,也不喜欢严肃的鬼。
走出火焰森林后,粉红女选了块七色大石坐下,示意我坐在她旁边。
“介绍一下自己吧,你是怎么死的?”粉红女问。
“我在跟我女友求婚时,被一道该死的闪电打到。”我认真地说,深怕粉红女以为我在开玩笑。
“好惨,比我还可怜。”粉红女一边玩着旗袍边上露出的丝头,继续道:“至少你死前还有深爱你的人,而我却是被我爱的人杀死。”
“那你为什么不参加死神团队?”我疑惑道。
粉红女从旗袍中拿出两块金色水晶,说:“以后你一定会知道的。挪,拿着,一块是你的,一块是我的。这是切破时空的宝石,要好好保管不要弄丢了,要是被凡人拿到的话就惨了。”
我点点头,接过其中一块水晶。
粉红女说:“走吧,地狱好无聊,我们到人间去,我向你介绍月老的职责和一些零零琐琐的的事。”
说完,粉红女举起黄水晶轻轻凭空一划,割出了一道裂缝。
应该是通往阴阳两界的时空裂痕吧!
粉红女牵着我,跨进久违的阳间。
“好久不见。”
我看着高楼大厦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心中无限感慨。
自己刚满26岁不久、事业刚上轨道、心爱的小咪答应我的求婚,唉,我就这样被一道闪过万棵参天巨木,偏偏选中我劈下的雷电轰死。这就是命运。
但我心中有点奇怪,不知道担心着什么。
“啊!现在不是白天吗?”我惊呼,发现自己正坐在太阳直射的高楼天台上。
粉红女嫣然:“黑人牙膏,只要你带着这块宝石,就是神的身分,神怎么会怕阳光呢?”
我摸着裤带上突起的水晶,心想:“真是宝贝。”
脂粉淡施的粉红女跟我坐在这栋至少三十层高的大楼天台上,两双脚丫子踏空乱摆,坦白说,还真有点浪漫。
不过我很清楚只有我感到浪漫。一个娇美的妙龄女子坐在我身边,但坐在她身边的,却不是一个帅哥,而是一个黑不隆咚的木炭。不过我也不可惜啦,反正我生前就不是一个俊男。
粉红女从怀中掏出一盒黑色的针线包,打开给我看,里面是意料中的数卷红线。
“看到目标了吗?谁啊?”我张望着脚下根本看不清楚的小面孔。
“还没开工啦,只是先给你看一看我们以后的法宝。”粉红女谨慎地将红线收好,又说:“你都没有问题要问吗?不要怕我,我也只比你早一年当月老,算是最嫩的老手。”
我看过地狱规范手册中月老的说明,但只能说是简介精要,对于详细的状况我的确不大明白。
我想了想,问道:“那我一年后,是不是也会变成老手?像你一样选一个新的拍档?”
粉红女呆了一下,说:“不一定,除非两个人不和,非要拆夥不可,要不然可以一直合作。”
我笑问:“那你跟之前的老手不和啊?一定是你不要他吧?”
粉红女脸一红,吞吞吐吐地说:“是他不要我啦!”
地狱美女绝对是希世之珍,我暗暗衲罕,谁会拒绝跟这么可爱的旗袍女郎搭档?
粉红女微低着头,用大大无邪的眼睛看着我。
“你乖吗?”她问。
啊?
我乖吗?
“不乖吧。”我坚强地说。
粉红女嘟着嘴,半天不讲话。
第七章
我不太明白粉红女的意思,只是猜测她是否在试探我要好好跟她合作。
“我会好好跟你合作的。”我看着粉红女的脚丫子道。
“谢谢。绑红线的工作必须由拍档两个人彼此同意才能进行,所以对爱情缘份的共识是很重要的。”粉红女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说:“上一个带我的老手总是为了牵红线的事跟我吵架,你不会这样吧?”
我想了想,说:“你是老手啊,一开始应该是我听你的才是。不过以后我就不知道了。”
粉红女点点头,满意地说:“大月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交代我们绝对必须执行的任务,也就是为特定对象绑红线,至于其他时间,我们只需要三天为两个人绑上红线配对就可以了。”
我说:“三天才绑两个,简单啦!果然是轻松的肥差!”
粉红女不置可否说:“大部分的时间都可以一边玩乐一边观察男男女女,看看还没绑上红线的人们是否有合适的对象,调查一下彼此的兴趣与个性等等,再决定要不要绑上红线。”
我感到蛮好玩的,说:“那我们去绑红线吧!你教我绑!”
粉红女轻轻一笑,说:“黑人牙膏,那我们一起跳下去吧!”
从刚刚我就在思考鬼魂是否能飞行、穿墙行走等问题,一听到粉红女这么说,我便兴奋地拉着粉红女跃下摩天大厦。
真棒的感觉!比坐六福村的大怒神还过瘾!做鬼也有做鬼的好处!
跳下大楼,来到车水马龙的十字街头,我兴奋地在路人的眼前作怪动作、吐舌头、把屁股黏在小女孩的脸上,啊哈!隐形人最厉害也不过就是这样!
粉红女拍拍我漆黑的额头,笑骂:“黑人牙膏,你生前就是这副德行吗?”
我摸着中年路人的大秃头说:“哈哈哈,所以我说我不乖啊!”
粉红女四处观望,说:“你有没有锁定的对象?”
我看着这中年秃头,看见他身上并没有绑着红线,说:“这个光头男看来也有四十岁了,怪可怜的,我们帮他找一个女人吧!”
粉红女为难道:“好是好,可是帮这个男人找对象蛮难的耶,万一弄成怨偶就会耗损阴德——”
我咬着秃头男的光头,说:“我跟这贼秃也算有缘,就帮帮他吧!今天碰到我开张,算他好狗运。”
本以为粉红女会拒绝我,却见她爽快地说:“好,那我们跟着他,看看他的个性跟经济状况怎样,再帮他找配对的人。”
于是,我跟粉红女跟在这个穿着白衬衫、拎着小皮箱的中年男子后面,一边聊天。
“为什么需要我们这些鬼魂当月老啊?天上的神仙太少了吗?”我问,看着秃头男子弯腰,将口袋的两个十元硬币放在趴在天桥乞食的老者。
“其实就算没有月老的存在,人们一样会恋爱、结婚,不过彼此的对象是否真的适合自己,却比较不稳固,将来引发的社会问题会使人间增加不幸。加上若没有我们为他们牵线,男女之间的缘份就会锐减,人间的恋爱机率就会大大下降,不恋爱,结婚就少了,结婚少了,孩子就生的少了,人口就会加速老化速度,对整个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粉红女滔滔地说。
我摸着下巴,说:“原来如此,我有些懂了,我们只是尽量帮人们做出客观的择偶选择,这样双方都幸福的机会会比较大?”
粉红女笑着说:“嗯,这也是月老拍档为何必须是一男一女的关系。男女双方的观察角度各有不同,再加上讨论与辩论,替凡人决定爱人才会面面俱到。”
我们看着秃头男子走进一家药局,于是也跟了进去。
秃头男亲切地跟药局老闆打招呼后,便打开公事包,拿出几份介绍新药疗效的资料,看样子是个药厂销售业务。
我说:“我想,是不是因为人间的人口爆炸,才需要这么多鬼魂当月老帮忙,好维持人间婚姻的品质。”
粉红女坐在药橱上,说:“对呀!婚姻品质会影响夫妻相处、子女的品格、子女教育程度、世代间财富的转移、贫富差距等等,可说是社会最核心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工作很神圣,必须帮合适在一起的男女绑上相恋的机会。”
我看着秃头男子跟老闆愉快地攀谈,问道:“机会?”
粉红女玩着旗袍边上的线头,说:“嗯,红线只是巨大强化两人缘份的工具,相恋与否还须看两人真实互动决定,这对他们也比较公平,不是吗?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若是月老对自己的配对很有信心,可以集中念力为两人绑上红线,如此可以急速增加两人的缘份甚至情感,闪电结婚通常就是因为拥有月老信心的背书。”
我点点头,说:“你懂得真多。”
粉红女浅浅笑道:“哪有,还不是之前的老手教我的,一代传一代。”
第八章
秃头男子跟药局老板介绍了两款药厂正在促销的头痛药,药局老板正拿着药品简介询问进价与优惠。
我摸着秃头男子的后脑勺,说:“秃子,你再不出去,叫我跟粉红女怎么替你配对?”
粉红女坐在高高的药柜上,俯瞰着我说:“其实这秃子说话还蛮诚恳的,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对象?”
我问:“有没有办法可以打开他的脑子,看看他以前的记忆还是经历等等?”
粉红女摇摇头,说:“没法子,只能靠我们观察跟猜测,配对的风险就在这里,有时候看起来明明是一对佳偶,却不小心把爱滋病患者配上健康的少女,这样会耽误到人家。看穿人的心思跟记忆,唉,只有上帝才办得到吧。”
我好奇地问:“真的有上帝吗?”
粉红女歪着头,说:“应该是有的,西方也有自己的神职体系啊,也许以后你就会遇到了。”
我们继续听老板跟秃头男子交涉,实在无聊之至,这秃头男子人虽善良,谈吐也很老实,但实是欠缺诙谐的风采,难怪吸引不了女孩子。
正当我开始后悔挑错对象开张之际,药局的内门打开,走出一个年约三十出头的女子,手中拿着一本杂志,坐在药局内厅的藤椅上。
秃头男子看了女子一眼,嘴角隐藏不住笑意。
“挖靠,这贼秃暗恋人家很久啦?”我说,一边走近正在看杂志的女子。
那女子不是说很漂亮,却有种成熟女人的风韵。
粉红女在药柜上说:“就她啰?”
我吓了一跳,说:“太快了吧?”
粉红女从怀中掏出黑盒子丢下我,说:“你自己决定,不管怎样我都赞成。”
我接住红线盒,苦笑道:“那么信任我?这可是跟你的阴德有关啊!”
粉红女天真无邪地说:“这没什么,只是我希望以后你也能信任我。”
我仔细看了看女子的身上,并没有发现红线,再看看药局老闆的身上,却有一条绑住中指的极细红丝,可见这女子并不是老闆的妻子,或许是兄妹之类的关系吧。
这是我第一次当传说中的月下老人,实在非常值得纪念,必须慎重点。
我说:“能不能花一晚时间观察这个女的?”这时,秃头男子明显听不进老闆的话,说话逐渐乱七八糟,只是一直瞥眼偷看藤椅上的女子。
粉红女点点头,说:“好啊好啊,但你必须先用红线绑住这秃头的左手中指,万一三天内我们再也找不到这秃头就糟了。”
我惊问:“啊?那万一我发现这个女的不合适他,不就要在三天内再找其他的女人?”
粉红女哈哈大笑:“笨啦!那么紧张!红线能绑就能拆啊!不能拆?不会剪断啊?”说完,便抛下一只拇指般大小的小剪刀,又说:“多情总被无情伤。这剪刀恰恰就叫无情刀,一剪,红线就断了,可以在发现两人不合适的时候,一刀将两人的孽缘剪断,也可以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时,将原先先绑上去的红线剪掉。”
我接过无情刀,莞尔道:“原来分手也是月老的任务。”
粉红女说:“不见得啦,情侣自己也可以决定,我说过啦,红线只是机会。无情刀最多是用在月老拍档发现自己先前犯下大错,为免阴德耗损,所以赶紧剪断情丝。不过通常月老都懒得追踪以前绑下的红线,会这么做都是因为偶然遇到以前的目标罢了。”
于是,我将红线一头绑在秃头男子的左手中指上,另一头则收在黑盒子里。
我并不担心红线会被拉断掉,因为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所以照理说,掌管姻缘的红线的延展性,应该可以环绕地球一圈。
一小时候,秃头男子随便跟老闆打下订单后,便恋恋不舍地走了。
我心想:“这贼秃心地善良,人又不虚华,喜欢的女人应该不赖才对。”
晚上,我跟粉红女就坐在那女子旁,跟她一起看杂志、看电视、看小说。
后来从她跟老闆的对话中得知,她果然是老闆的妹妹,因为刚刚跟男友分手不久,心情坏到谷底,整天恍恍惚惚没有目标感。
虽然如此,不过我瞧她是个没有大缺点的人,既然贼秃喜欢,我也打算成人之美。
我说:“我要绑了?”
粉红女点点头,说:“快绑吧,我们换个地方,这里好无聊。”
于是,我从黑盒子中拿出绑住秃头那条红线,仔细地将另一头绑在女人的手指上。不过我不敢动用所谓的念力,还是单纯地将缘份丢给他俩,感情的部份就靠他们的互动吧!
我满意地说:“忘掉以前的不愉快,享受新的恋情吧!”
我的第一条红线,就这样交差了。
第九章
回到人间的第一个晚上,我跟一个地狱大美女坐在海堤上,看着鹅黄色的大月亮挂在天上。
我想着刚刚绑上的红线,想到了自己。
我是个不被红线祝福的人。
不被祝福,也被命运捉弄。
粉红女看着默默无语的我,说:“心情不好?”
“嗯。”我看着大海。
国小毕业典礼那天,我沮丧地坐在礼堂里,看着坐在我前面的小咪,等待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典礼开始。
毕业没什么大不了。真正使天塌下来的,是我刚刚知道小咪以后又要越区就读,去台中念明星私立国中了。
真想海扁小咪的爸妈。
“你有办法从彰化跑到台中吗?”阿义糗着我。
“干!”我骂道。
“可见你还不够癡情。小小年纪果然不适合交女朋友。”阿义一针见血。
我心里真的很干,好不容易跟小咪变成好朋友后,却要在黄金的十二岁跟青梅竹马的未来老婆分离,距离这么远、小咪这么清纯可爱、明星私立国中里的男生又不是白癡,我的亲亲老婆马上就会被别人泡走……
“送给你,以后喝水就会想起我了。”小咪回过头,递给我一个玻璃杯子,上面是大眼青蛙的图案。
我强笑道:“喔,以后我就不用追着你爸的车子跑了,可以早点回家。”
小咪哈哈笑:“毕业纪念册里就有我家的住址啦!”
我嘻皮笑脸地说:“以后就没有我在后面追车了,你会不会怀念?”
小咪扮了个鬼脸,说:“才不怀念。”
我假装失望(心里其实也真是失望)地说:“那机器人大战呢?”
小咪吐舌头说:“不怀念!”
我有点生气了,说:“那你等一下毕业典礼会不会哭?”
小咪身旁的死党,思燕,立刻搂着小咪说:“才不会哭!我跟小咪要一起去卫道念书,不会分开干嘛哭?”
小咪点点头,嘻嘻笑道:“对呀!干嘛哭?!”
我耸耸肩,一肚子苦涩。
干。这就是我即将出墙的未来老婆。
此时,老师慌慌张张走到我身边,急切地说:“孝纶,你叔叔要带你去医院,你东西拿着快走!”
我狐疑地看着礼堂门口,站着一个神色哀戚的男子,我叔叔。
老师摸着我的脸,镇定地说:“你爸爸妈妈在赶来学校的路上,出车祸了!你快去医院!”
我愣住了,阿义也愣住了。
小咪也愣住了。
老师眼中满是泪水,却紧握着我的肩膀,说:“孝纶,你是男孩子,你要勇敢!”
我害怕地发抖,顾不得在小咪必须保持的气概,眼泪不争气地落下。
阿义紧张地说:“快走!我跟你去医院!”
我举臂一擦眼泪,跟阿义冲向在门口等我的叔叔。
这就是我的国小毕业典礼。
在典礼中,我不但失去最好的朋友,也失去我的父母。
后来听阿肥说,小咪在典礼上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我的眼泪流在防波提上,原来,鬼也会哭。
粉红女呆呆地看着我,说:“你是个好人。”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因为老天爷让我在死前听到我未婚妻答应我的求婚。我一定是个积了百年阴德的好人。”
粉红女叹气道:“我就没你那么幸运。”
我躺在海堤上,看着手中的红线说:“洗耳恭听。”
粉红女娓娓说来一段可怜的故事。
粉红女本来是一个婚姻暴力下的受害者,为了逃避父亲的虐待跷家自立,从高职以后就在酒廊上班,自己赚钱生活,为了帮助家里,粉红女拒绝毒品的诱惑,把所有的钱都省了下来,而不敢回家的她,只好将部份薪水汇到母亲的祕密户头里,以免不务正业的父亲老是向讨不到钱的母亲出气。
高职毕业后,粉红女喜欢上一个偶而到欢场同她说笑的男子,阿汤,两人一下子就打得火热,不到一星期就同居生活。阿汤对她挺好,也有份土地代书的稳定工作,让粉红女得到失落的安全感,也得到了甜美的爱情。
但,阿汤的家人疯狂反对他俩的婚事,说是粉红女出身风尘等等老套理由,总之,他们禁止阿汤继续跟粉红女交往,甚至扬言要用硫酸毁容粉红女。阿汤为此跟粉红女吵了几次激烈的大架,阿汤提出分手,但粉红女不肯,哭哭啼啼地不肯放阿汤走。
就在一个夜晚,粉红女梳理打扮好要去上班时,阿汤拿着束鲜花走进门,热情地要粉红女从今以后不要去上班,自己将要迎娶她。
粉红女开心地答应阿汤,之后更与阿汤连做了五次爱,两人筋疲力竭后,阿汤去洗澡,粉红女便在床上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沉、很长,睡到通体粉红,坠入冥府。
粉红女咬着淡红的薄唇,说:“我跟城隍求证过,果然是阿汤趁我睡着时,将瓦斯打开,制造我为情自杀的假象。”
我听了毛骨悚然,却也为粉红女大感愤怒。
“听你这么描述,我更不懂你为何不加入死神团队了?”我说。
“你也觉得阿汤该受惩罚?”粉红女看着我说。
“当然!死了也不为过!”我说。
“谢谢,我果然没选错人。”粉红女欣慰地说。
听她这么说,我的心里也有些谱了。
Well,有何不可?
第十章
“鬼要睡觉吗?”我问。
“不用。不过你可以把睡觉当兴趣。”粉红女说。
我迟疑了一下,说:“我想去看看我的未婚妻。”
粉红女点点头,说:“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我正要开口,粉红女又说:“去多久都没关系,别挂着我。”
我感激地说:“那我走了。”
我挥别躺在海堤上看着月亮的粉红女,搭上一阵吹向故乡的南风。
小咪的窗户是开的。
灯,也是亮的。
我站在阳台上的花盆里,看着空无一人的卧房。
小咪去哪了?在客厅吗?
一只黄色的小猫抓着我的脚指甲,我弯腰摸摸牠的鬍鬚,问道:“阿苦,你的主人呢?”
阿苦“喵喵”轻叫,趴在花盆里。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已是子夜十二点半。
我坐在窗户缘木上,等着。
门打开了,小咪端着杯热牛奶惦步走进,反手带上门。
“你还是那么漂亮。”我叹道。
“筐瑯!”小咪看着我,手中的热牛奶翻落,杯子摔成碎片。
我吓了一跳,难道小咪看得见我?
小咪鼻子一酸,眼泪夺眶而出,走到我面前,说:“怎么又跑去阳台玩了……”
我看着小咪穿过我的身体,将阳台上玩耍的阿苦抱进卧房,放在凌乱的床上。
原来……是阿苦。
阿苦是去年我跟小咪在路上一起捡到的流浪猫,一只长得很苦的猫。
小咪抚摸着阿苦的背,阿苦懒呼呼地踡在床上,看着小咪翻开国中的毕业纪念册。
我看着地板上的玻璃碎片和牛奶,叹道:“你以前很爱乾净的,每次我挖鼻孔,你就拿笛子打我。”走下窗户,我蹲在床缘。
小咪翻着国中毕业纪念册,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照片上。
我趴在小咪身旁,紧紧搂着她。
“没有你,我国中就完蛋了。”我亲吻着小咪的耳朵。
“你不是跑去台中的卫道?”我吃惊地问。
“我不喜欢通车。”小咪穿着彰化国中土土的制服,一派轻松地说。
“才怪!”思燕一脸狗屎,捏着我说:“你害小咪求她爸爸让她留在彰化,更害我也陪着小咪留在彰化国中,每天还要爬八卦山上学!”
小咪脸一红,拉着思燕跑进福利社。
也许是她看见我的眼睛红了吧,才省下一堆玩笑话逃开。
后来我才知道,虽然当时小咪并不是像男女之情那样喜欢我,但是她放心不下父母刚去世的我,所以决定要……要帮我妈妈照顾我……
“这是你的便当。”小咪拿着便当盒,放在我的桌上。
“我有订学校便当啊。”我说,但还是接下了小咪的便当。
“那个没营养,我叫我妈妈每天多做一个便当,你一定要吃完,不然我就不理你。”小咪说。
“真好,你是不是爱上我了?”我说,赶紧把便当盒打开,果然菜色丰富。
“这个便当是我借你的,每天五十块钱,一年就……一万八千元,以后你长大了,就要还我钱。”小咪面不改色地说。
我笑笑说:“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国小同班四年,国中又同班,月下老人一定……”我边说边把椅子拉到小咪对面,把便当放在小咪桌上,打算一起吃午餐。
“月下老人个大头!”思燕也拿着便当,坐在小咪左边。
我暗暗发誓,一定要继续同班的阿义泡上思燕,好堵住这婆娘的废话连篇。
有了小咪的国中生涯,让我每天都有美味的便当吃,更使我坚定地视她为上天派来的妻子。
“真的,我好爱你。”我摸着小咪乌黑的长发,惋惜地说:“谢谢你的便当。”
小咪看着毕业纪念册上,我捧着便当跟她一起吃的合照,眼泪又掉了下来,看得我好难过。
“黑人牙膏!”
我转过头,没想到是分开不久的菜刀猛男。
菜刀猛男面有难色地说:“这个女孩子就是你的未婚妻?”又看了看身边的拍档轮胎印女。
我心中一沉,说:“你们要替小咪牵红线?”
菜刀猛男咬着牙,向身边的轮胎印女说:“我们放弃这个女生好不好,拿无情刀把那个男人的红线剪断,重新再找一个女生,ok?”
轮胎印女看了我,又看了小咪一眼,心底多半有谱了。
轮胎印女说:“嗯。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朋友,这女孩子年纪轻轻,终究是要嫁人的。”
我看着神情憔悴的小咪,心中大恸,喊道:“等等!”
菜刀猛男本来拉着轮胎印女就要离开了,被我这么一叫,又停了下来。
我叫住他们作什么?
我自己都感到悲哀。
“那个男生是个好人吗?”我黯然问道。
菜刀猛男默不作声,轮胎印女则说:“28岁,是个台大博士班研究生,是个用功读书的好男人。”
我紧握着小咪的手,思绪陷入遥远的记忆里。
我看着小咪的手指。
她原本该戴上我送的戒指的。
“请把这个女孩子交付给他,谢谢。”我慢慢说道,放开小咪的手。
菜刀猛男难过地流下眼泪,拿出黑盒中的红线,说:“你要亲手为她绑上吗?”
我哭了。
我要亲手将我最爱的女孩,交给一个被月老祝福的男孩吗?
我摇摇头。
轮胎印女叹口气,接过红线,仔细地绑住小咪的手指。
“小咪,再见了。”我痛哭失声。
大概是心灵感应吧,小咪也突然号啕大哭。
我冲出窗户,乘着悲伤的南风离去,仰天哭号。
一时之间,街上十几只狗高声狂吠,留下一条孤孤单单的红线。
还有孤孤单单的我。
第十一章
当我回到海堤时,粉红女正在跟驻防海岸线的土地公聊天。
那个土地公看起来很高兴,大概是攀谈的粉红女实在太漂亮了。
我沮丧地跳上海提,说:“嗨!我回来了。”
土地公羨慕地看着我,说:“你真是好福气,有个这么漂亮的搭档!”
我苦笑,点点头:“不只漂亮,还很体贴。”
粉红女嫣然一笑,拉着我跳下海堤,回头道:“改天再跟你聊!我们要去约会了!”
说完,就与我跳上清晨赶路的砂石车,坐在石子堆中。
“看到你未婚妻了?”粉红女拿着绣帕拭去我脸上的泪痕。
“另一组月老已经替她绑上红线了。”我惨然道:“shit!她已经不是我的未婚妻了!”
粉红女叹了口气,说:“你们以前感情这么好,为什么没有月老替你们绑上红线?”
我全身浸在砂石堆中,说:“绑了又怎样?我还不是死了。”
粉红女摇摇头,说:“要是你们绑上红线,就一定会有姻缘牵绊,就可以躲过死亡,因为死掉就没有姻缘了。至少,你可以躲过结婚前的死亡。”
我恨恨道:“马的,我真的不被祝福。”
粉红女沉思了一会儿,说:“不过要说红线可以逃避灾祸,也不尽然,若是强大的命运使然,或是死神勾魂,使得系上红线的其中一人死亡的话,那么姻缘就会以冥婚的方式进行。”
我抱着头说:“过去的就过去吧!只要她以后结婚生子、幸福快乐之余,能拨点时间想想我就好了。”
粉红女轻轻为我按摩,不再言语。
过了很久,我忍不住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粉红女脸上一阵尴尬,说:“你不是愿意帮我吗?”
我点点头,说:“你放心,我不是那种把阴德跟转世看得很重的鬼,我相信正义多过相信命运,我愿意拿着无情刀,剪断所有绑着阿汤的红线。”
粉红女眼眶一红,在我烧焦的额上一吻:“谢谢。不过希望不会用到无情刀,我们只要多多利用手中的红线就可以了。”
我看着眼前刚刚献吻的旗袍美女,说:“我懂了,不如我们把他跟路边的野狗绑上红线,疯狂恶整他。”
粉红女忍不住格格嘻笑,说:“那还不如把他跟路边的红绿灯绑在一起,让他变成一个疯子。”
我接口道:“不如路边的垃圾桶。”
粉红女笑得花枝乱颤,窝在我怀里,像只乐透的小猫。
“你真的很善良,以前带我出任务的老手总是不愿理睬我的复仇,还跟我吵了好几次。”粉红女的声音很柔软。
“我不是善良,是无厘头。”我任由粉红女躺在我的胸膛。
“很高兴认识你”粉红女说。
“彼此彼此。”我说。
我感到很温暖。
真的,一种充分被信任的温暖。
“该跳车了。”粉红女拉着我,跳上旁边正要左转的计程车,过了两个街口,我们又跳下计程车,走到一栋高级公寓里。
“他家。”粉红女酷酷地说,带着我飘上六楼。
这是个高雅舒适的地方,看得出来是有钱人家的摆设。
粉红女带我进入阿汤的卧房,看见一个半裸的女人正在梳妆台化妆,而粉红女口中的负心汉,则躺在床上抽烟,深情款款地看着女人。
粉红女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拿出红线绑住正在化妆的女人,说:“我要你的女人通通跟别人跑。”
我在一旁认真地说:“你真的不怕阴德败坏?”
粉红女坚定地说:“死神一直不勾阿汤的魂,城隍也不太理睬这个案子,我得不到安息,哪里还想得到积阴德。你怕了?”
我立刻拿出一条红线,缠住阿汤的手指,说:“怕个屁,我只是想做得绝一点,但又怕你畏畏缩缩。”
粉红女吃惊地说:“你真的……”
我仔细地在阿汤的手指上绑了个死结,说:“没积阴德也没什么了不起,大不了下辈子变成一条大便。”
粉红女激动地点点头,说:“只要我们一直当月老,不去投胎的话,轮回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走到门口,说:“走吧,做个漂亮的结束。”
粉红女突然紧紧抱住我,啜泣道:“谢谢!谢谢!”
我嘻皮笑脸地说:“其实我很乖的。”
这会是另一段爱情故事吗?
我不知道。
不过我跟粉红女倒是很热衷替阿汤跟他的新女朋友,编织新的爱情故事。
两个小时候,阿汤的新女友爱上了开着红色保驰捷的多金帅哥。我们可没虐待她。
不过,我们也没有亏待阿汤。
他让我了解两个月老的念力加起来有多厉害。
我跟粉红女一起将红线的另一头,牢牢地绑在公园里的蒋公铜像。
跟伟大的先总统蒋公谈恋爱,相信将为阿汤的生命带来崭新的一页。
“你们在搞笑吗?不投胎啦!”路过的另一双月老说。
我跟粉红女笑倒在公园碧绿的草皮上,滚成一团。
第十二章
接下来的三天,我跟粉红女接到喜鹊传来大月老的命令,帮一个每天只睡一个小时的女星,和一个水泥大亨牵上红线。这件事令我着实兴奋了好久。
牵红线跟物色对象的过程其实很轻松,今天下午我跟粉红女想看电影时,就跑去国宾电影院,随机物色适合的旷男怨女,还可以一边看电影。
今晚,我跟粉红女为一个男大学重考生,与一个女政大研究生牵上红线,希望他们可以互相鼓励。
忙完后,我们坐在大安森林公园的大树圆顶上,跟另一对月老玩扑克牌,梭哈。
那两个月老都是大光头,应该是癌症死亡的鬼。
“哇!你们去帮那个女星牵红线啊?!好羨慕!”光头甲。
“她皮肤真的很嫩很白,近看也很漂亮!”我啧啧说,又道:“再加五巴掌,跟不跟?”
“跟!”其他人说:“开牌!”
我大笑道:“把脸凑过来!”
四人把牌摊开,光头甲一对,光头乙顺子,粉红女无赖,我同花,于是三人各自接了我二十三巴掌。
光头乙无奈地把牌重洗一遍,说:“真是见鬼。”
粉红女的脸被我印上红红辣辣的掌印,兀自生着闷气,嚷着:“不玩了啦!玩了五场都是黑人牙膏赢。”
我陪笑道:“下次我打小力一点。”
粉红女却不搭理我,嘟着嘴跳下大树。
“那我们有缘再玩吧!搞笑二人组。”光头男女挥别了我,乘风而去。
我跳下大树,忙跟粉红女道歉。
“道什么歉?”粉红女白了我一眼。
我打哈哈说:“对不起啦,我下手重了点,不过玩游戏就该认真一点才好玩嘛!”
粉红女不理我,急速穿过公园,飞上马路旁急驶中的宾士,我赶紧奋力跳上后面的小喜美,追着……
追着……
“你又把脚踏车放在山下了?”
小咪背着书包,笑着说。
“没法子啊,你的死党被阿义泡走了,放学我不陪你走下山,你不就好可怜。”我说,指着走在前面谈天说笑的阿义跟思燕。
“你还是可以骑上山啊?牵着就行了。”小咪虽然这么说,但脸上还是很高兴。
“男生应该走外面,我又不习惯把脚踏车牵在左边,所以乾脆把它放在山下,用跑的上学。”我说,心里是非常得意的。
用跑的上八卦山,那可真不是盖的!谁叫彰化国中盖在八卦山上的大佛旁边?
不过我不介意每天像疯子一样跑山赶上课,因为我相信,只要我愿意灌溉青春汗水,我期待的爱情就会结实累累。
“牵在中间又怎么样?”小咪说。
“会挡住我们之间的红线啊!说不定有一天我心情好,就会牵你的手也不一定!要是被脚踏车挡着,就一定牵不到了。”我贼贼地说。
“白癡.”小咪用笛子重重敲了我脑瓜子一下。
“我一定会追到你。”我认真地说。
“在想你的小咪?”耳边传来淡淡的声音。
我回过神来。是粉红女。
“看你呆呆的,连我跳过来都不知道。”粉红女细緻的双手搭上我的肩膀,软绵绵地替我按摩。
“你为什么这么会按摩啊?”我问。
“那还用说,我以前也在理容院待过,按摩的工夫自然磨成了精啦!”粉红女笑道,体香夹杂着淡淡的瓦斯味。
我微微笑,说:“好舒服。对不起,刚刚打得你发火。”
粉红女摇摇头,说:“再多告诉我一些有关小咪跟你的事,好不好?”
我想了想,说:“我国中的成绩很不好,一方面是贪玩,一方面是父母刚死,不好意思向领养我的叔叔拿钱补 之,成绩很差。”
粉红女笑道:“我的成绩更差。”
我看着窗外,说:“直到国三下学期,小咪怕我考不上好学校,于是叫我每天晚上到她家,她一题一题教我,一章一章解说给我听,才使我的功课突发猛进,模拟考从全校486名,狂飙到全校21名,大家都把我当天才看。”
我继续说道:“联考那天,小咪在进考场前跟我说:“跟着我,不要走散了。”我笑着答应了,因为我们约好要一起念彰中、彰女。”
粉红女问道:“那结果呢?”
“很戏剧性的,小咪第二天最后一科考试,因为急性肠胃炎放弃考试中途出场,所以没考上彰女,分数只能念彰化的私立高中;至于我,幸运地考了高分,彰中没有问题。”我说。
“所以?”粉红女。
“所以我办了就学贷款,填了精诚高中,也就是小咪念的私立高中当第一志愿,这举动让小咪又气又感动。我说过,爱情是要付出代价的,老天爷只安排了遇见小咪的巧合,却不负责帮我追,所以我只好辛苦点。”我看着肩上粉红的双手,说:“但到了高二,我却差一点死了。”
粉红女疑道:“嗯?”
我苦笑说:“小咪被高三的学长追走了。”
第十三章
“对不起。”女孩子。
“不用对不起,你从未应允过我什么。”男孩子。
“对不起。”女孩子哭了。
“不用对不起,有些事,一开始就已经决定好了,努力是没有用的。”男孩子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
“对不起。”女孩子将脸埋在双掌里。
“不用对不起,不过你要明白,有些事,是一万年也不会改变的。”男孩子坚定地说:“我永远都在等你当我的新娘子。”
粉红女的眼泪滴在我的肩上。
“一个高中生承受打击的极限在哪里?当我的新娘子提前离开我时,我突然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看着肩上的眼泪,笑道:“真的,有些事真的很呕,我费尽心思追了八年的女孩子,却被莫名奇妙的高三帅哥在一星期内追走,害我当时变得很宿命论;爱情不是努力可以得到的,再努力,再喜欢,也敌不过干你娘的姻缘簿,敌不过命运,敌不过我们现在的工作。”
粉红女拉着我,飞出车窗外。
“去看看小咪吧。”粉红女说,我陷入迷惘。
去看一个别人的新娘子?
“这阵风很强,我们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彰化了。”粉红女说。
我继续迷惘着。
如果小咪不是我命中的新娘子,那么,我跟小咪究竟是什么关系?
单纯的好朋友?
所有的亲密关系,一切的甜美回忆,在我死后,竟全都归零。
我看着身旁御风飞行的粉红女,说:“月老的工作到底对不对?努力真的抵挡不了缘份?”
粉红女没有回答,只是将头靠在我的肩上。
小咪的窗口依旧开着,灯,也依旧亮着。
我跟粉红女微微吃了一惊,因为菜刀猛男跟轮胎印女正坐在窗户的花盆上。
“我就知道你迟早会来。”菜刀猛男说。
“粉红女,好久不见,听说你们现在被称作搞笑二人组。”轮胎印女似乎跟粉红女是旧识。
我黯然点头示意,飘进了小咪的房间,看着小咪清瘦的背影。
小咪正坐在书桌上,整理着一桌子的照片,看起来很开心。
我叹了一口气,说:“shit!有了新男友,这么快就学会笑了。”
我话一说完,小咪身体颤抖了一下,竟哭了起来。
“好好的,干嘛哭?”我从后面搂住小咪,看着桌上的照片。
全都是我高国中以来的照片。
高中毕业前夕,我用油漆在学校网球场墙上,写下“嫁给我!”的宣言照。这张照片价值连城,足以让我退学。
八卦山上,我跟阿义蹲在小咪跟思燕的前面,装出小狗在主人脚上撒尿的搞笑照。
高一时,小咪生日,我徵召二十个中心耿耿的仆人,举起写着“Please marry me”的红布条站在司令台的照片。这个举动让我们全都记了支警告。
高三时,我跟小咪晚上一起留在学校念书的合照。旁边还有一个火锅。
“你们以前真好。”粉红女走了过来,看着桌上的照片。
我点点头。
我也只能点点头。
“怪事。”菜刀猛男坐在花盆上说:“虽然我是新手,但也猜得出这种事不常见。”
“我是十年老手,也没看过这种事。”轮胎印女托着腮说。
“什么事?”我问。
菜刀猛男指着小咪,说:“你看看她的手指。”
我低头一看,寻找那条残忍的红线。
没有。
我蹲下来仔细找,的确,没有红线的踪影。
粉红女淡淡地说:“这也没什么,红线会因为两个人实际的相处后的观感,决定是否要继续缘份,要是小咪不喜欢你们帮她配的对象,她的感情便会像无情刀那样剪断身上的红线。这是月老的常识。”
轮胎印女“哼”了一声,说:“第一,小咪根本没有见到那个博士生,红线就消失了;第二,红线不是被剪断的,而是被烧断的。”
粉红女疑道:“烧断的?你怎么知道?”
菜刀猛男拿起盒中的红线,走到小咪身旁,说:“不只如此,还有更奇怪的怪事。”
说着,菜刀猛男将一条全新的红线绑在小咪的手指上,然后蹲在一旁。
“这是条还没选定男方的红线,只是先系在小咪的手指上。”轮胎印女说。
此时,小咪手指上的红线突然泛黑冒烟,接着竟自行烧了起来!
“怪事。”粉红女愣住了。
我呢?
竟然有点高兴。
第十四章
“一定是小咪太爱我了,还无法接受新的感情。”我跳上小咪的桌上,开心地说。
我蹲在照片上,看着正在拭泪的小咪。
小咪的嘴角,似乎泛着一抹笑意。
我亲吻小咪的鼻子,说:“怎样?看到我的搞笑照片,觉得回忆很甜美吧?是不是有点后悔当初没有早点答应我的求婚啊?”
“真的是怪事。”轮胎印女说:“如果不能接受我们替她选定的恋情,红线会断掉是正常的,但要是连对象都不接触就使红线毁掉,就很奇怪;还有,我是第一次看见红线烧起来。”
粉红女也说:“你们试了几次?”
菜刀猛男说:“加上刚刚那次,六次,其中有四次动用了念力。”
我没理会他们的对话,只顾着亲吻小咪脸上每个地方。
轮胎印女看我发神经似的开心,居然说:“黑人牙膏,你不怕小咪将来会去出家吗?”
我呆了一下,说:“你胡说什么?”
粉红女却若有所思地说:“有可能,这种现象说不定是小咪斩断七情六欲的前兆,所以红线一碰到她就烧。”
我看了看粉红女,说:“那该怎么办?”
粉红女说:“出家也没什么不好,多敲敲木鱼可以,多念几部经,你也知道的,这对轮回有益无害。”
我坐在照片上,看着小咪。
出家?
“不行。”我说。
“这对你也好,这样就不必看着她嫁给别人了。”菜刀猛男说。
我慢慢地说:“小咪需要的,不是佛珠跟念经,而是一个爱她的人,一个爱她爱得要命,非她不娶的人。”
边说着,我边捧着小咪的脸,说:“对不对?”
小咪闭上眼睛,鼻涕跟眼泪牵着手,一起流了下来。
“ok,我会把这件怪事报告给大月老,看看祂老人家怎么处理。”轮胎印女说。
我捏着小咪的脸皮,说:“整天乱哭一通,丑死了,赶快交一个男朋友吧,不要跑去深山当尼姑。”
轮胎印女跟菜刀猛男看我忙着发癡,相顾一笑,便飞走了。
至于粉红女,则偷偷躲在窗户缘木上坐下,背对着我。
我拿起裤袋里烧烂的钻戒盒,打开,拿出闪闪发光的戒指。
“祝你找到幸福,不,愿幸福找到你;这枚属于你我的钻戒,我来不及为你套上,现在,我再问你一次——”
“小咪,我在这宇宙最爱的人,你愿意嫁给一直想娶你的我吗?”
戒指闪闪发光。
小咪紧紧抓着照片,将照片几乎撕裂,心神激荡。
“再不说话就是默认啰?”我笑着,把戒指套在小咪的左手中指上。
终于,我为此生挚爱戴上了戒指。
终于。
“再见。”我跳下桌子,说:“不要傻呼呼地出家啊!”
粉红女回头看着我,脸上都是新鲜的热泪。
“你也很爱哭。”我笑着,拉着粉红女飘出思念的角落。
麦当劳,凉爽的冷气。
“以前我大学时,听说在英国有个怪人宣称自己跟一头母牛相恋,想在农场跟那头无辜的母牛结婚,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命运的偶然,还是月老的恶作剧?”我说,舔着倒楣小孩手中的蛋卷冰淇淋。
粉红女哈哈大笑,说:“那件事很有名!前辈一代传着一代流传下来,在月老界是个经典笑话。”
我嘻嘻笑:“快别这么说,昨天我们去探望阿汤,他不是当着上百人面前猛亲蒋公铜像吗?这以后也会是月老界的笑谈。”
粉红女喝着小孩的可乐,说:“不过呀,母牛那案子可不是月老做的,是邱比特的恶作剧。”
我见怪不怪,说:“喔,西方的神职体系。”
粉红女点点头,说:“我们下午再去看电影好不好?顺便找个好男人配对早上看到的上班女郎。”
我点点头,说:“去哪看?我对高雄的戏院不太了解。”
粉红女说:“不必担心,问问土地公哪家戏院设备最好就行了。”
我说:“我们周游台湾,倒也惬意啊。”
粉红女调皮地趴在桌上,挽着我的手:“有机会我们渡海去澎湖玩吧?”
我迟疑了一下,说:“鬼可以浮潜吗?”
粉红女笑着说:“不知道。”
我舔着冰淇淋,说:“过些日子吧,我想等小咪心有所属了,我才放心。我想每隔两天就去看看小咪,要是我们跑去澎湖,风向不一定都顺,来回时间就会很赶了。”
粉红女哀怨地说:“唉,我好可怜,以前我在世时,每个男人都处心积虑地想带我出场,有的还愿意花三十万包我出国玩一星期,没想到死了以后,居然身价暴跌——”
我哈哈一笑,说:“走吧,问土地爷爷去。”
第十五章
土地爷爷正在海之冰屋里面,跟六个月老聊天。
“嗨!”我跟粉红女打了招呼,拉把椅子坐下,桌上堆着脸盆大的剉冰。
“粉红色的美女,加上一块烧焦的木炭,哇!我们遇到搞笑二人组了!”一个拿着自己断腿的傢伙说道。
“嘻嘻。”粉红女似乎很高兴,牵着我的手。
“在聊什么?要玩牌吗?”我说,将扑克牌放在桌上。
土地公是一个老婆婆,说:“他们刚刚告诉我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在月老界流传的怪事。”
粉红女帮我搥背,问:“什么怪事?”
一个嚼着槟榔,脸上躺着五道刀疤的月老说:“俺听刚刚南下的月老提起,中部有一个女孩子,一连绑上二十八条红线都没法子配对,听说还把红线烧掉了,真是见鬼了。”
我大惊,说:“这女孩是不是住彰化?”
刀疤男说:“好像是。”
粉红女疑道:“怎么会是二十八条红线这么多?”
一个眉心插着一颗子弹的女人说:“本来听说是烧掉六条,不过后来又有好奇的月老亲自跑去穿红线,看看红线是怎么被烧掉的。”
一个没有喉咙的女孩子说:“听说其中还有不少条红线动用了念力。”
刀疤男接着说:“俺等会也要北上看看,看那女孩子是怎么一回事——也许俺也会绑条红线看看!”
眉心子弹女说:“据说这件事已经呈报给大月老了,祂老人家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还委託彰化分区的城隍调查。初步已经排除是女孩子想出家的原因,因为出家人也会被红线恶整。”
我喃喃说道:“连大月老也不知道?几千年来都没有红线被烧掉吗?”
一个资深的断腿月老说:“大月老以前跟我泡茶时提到过,月老的历史上只出现过九次这样的情形,每一次都是淒凉的爱情故事。”
土地老婆婆说:“就像梁祝那样吧?”
断腿月老点头说:“嗯,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爱情故事。”
我呆呆地看着桌上的海之冰,说:“粉红女,我们去彰化好不好?”
粉红女点点头,牵着我跳上路过的狂风。
“再见!搞笑的!”七个鬼大叫。
这道狂风好急,就跟我的心一样。
“你怎么追回小咪的?”粉红女轻轻靠在我的肩上,说:“我想听听你的爱情,补足我所失去的。”
“如果我的故事可以补足你的苦,”我看着身旁的旗袍美女,说:“那我全都说给你听。”
基本上,我讨厌挨枪。
那是基本上。
有些情况,我不反对吃子弹。
“碰!”人群散开,伴随着尖叫与鲜血。
我倒地,看着趴在一旁的小咪,双手仍紧紧抱着她。
我实在喜欢这双充满关切与惊慌的眼睛。
平日中枪的机会太低,而这颗子弹来的正是时候。
银行抢匪跨上机车,扬长而去前,竟对着玻璃大门开了一枪,我赶忙抱着小咪倒下,但速度实在没有子弹快,我的肩上似乎流着鲜血。
如果上天曾经帮过我,恐怕就是赏我这颗子弹吧?
粉红女拨开我的袖子,看着肩上的伤疤,说:“每个男人都吹嘘愿意为了爱人而死,你这笨蛋倒真的做到了。”
我笑着说:“这是信念。”
粉红女奇道:“信念?”
我说道:“信念。我认定小咪是我的妻子,在她嫁给我之前,我们是不会死的。”
粉红女说:“你的爱情观好自我。”
好自我?
粉红女幽幽地说:“也好感人。”
我继续说道:“总之,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后,就必须挺着没力的右手上联考战场,写的速度慢,加上脑子还昏昏的,所以只考上了东海。”
粉红女接口道:“我猜猜,小咪也填了东海?”
我得意地说:“没错,只是中了一颗子弹,就赢得美人心,实在应该常常中枪。小咪被我的真情感动,于是放弃去台大跟学长相会,跟我一起念了东海。”
粉红女偷偷拭泪,说:“听你说了这么多,我心里突然揪了一下。”
我扮个鬼脸,说:“说不定,你已经爱上我了。”
粉红女捶了我一下,嗔道:“我是感叹自己都没遇到好男人,他们都是纯种的色狼。”
我看着难过的粉红女,说:“别难过啦,别忘了有个色狼正抱着蒋公铜像猛亲咧!”
粉红女哽咽地说:“那后来呢?你们在大学成为男女朋友了?”
我红着脸,不,应该看不出来,总之我难为情地说:“雪特,小咪只是跟我念了同一所大学,却不当我的女朋友,害我莫名其妙又追了她四年,跟她一起念书、打工、同一个社团、同样的营队、同样的朋友。总之,她就是不给我追到。”
粉红女也搞不懂,说:“她好变态。”
我说:“我当时也觉得,所以在我毕业前夕终于狠下心来,交了一个大一学妹当女友。”
粉红女吃吃笑开:“你的信念呢?”
我说:“永远如一。”
第十六章
“不是吧?据我的了解,这是荷尔蒙的关系吧!”粉红女亲着我的脖子,说:“黑人牙膏,你上了你学妹对不对?”
我发窘道:“是荷尔蒙没错,但我懒鸟狠乖,没上我学妹。”
粉红女感觉狂风骤弱,于是牵着我跳上另一阵劲风。
我继续说着生前的故事。
东海大学毕业典礼,大草皮。
数百个人围观一场闹剧。
“你去死去死啦!我以后都不要见到你!”女孩大哭,推开男孩的照相机。
“应该说这句话的人是我吧!”男孩搂着另一个女孩,怒吼。
“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机器人大战、为我念精诚、陪我念书、拉着我跷课看电影、为我——为我挡子弹——呜——都是骗人的!”女孩把鲜花摔在地上,号啕大哭。
“我的努力一直都没用!都没用!我追你那么久你都不肯跟我在一起,别人一牵你,你就跟人家跑了!我算什么!上个月你网友说要追你,你竟然说要好好考虑一下?!干!我比不上一个你从未看过的男人吗?”男孩把相机丢在地上,愤怒地咆哮。
“呜~~~~”女孩蹲在地上,气得大哭大闹。
男孩从未见过女孩子这么胡闹,气竟消了一半。
“对不起。”男孩子叹口气说。
“不要跟我说对不起!”女孩咬着嘴唇,看着草地上的小野菊。
“对不起,我真的追不到你。”男孩子转身,就要走。
就要走。
就要走出女孩子的生命。
“不要走!”女孩大叫。
男孩不明白,但停了下来。
“我——我不是不当你的女朋友——我只是要你一直追我!”女孩红着眼,大声说:“我只是很喜欢很喜欢你追我的感觉——呜——我好怕你跟我在一起以后,就突然不要我了嘛~~~~呜~~~~~”
女孩一直哭,男孩也一直哭。
围观的数百人,也一起哭。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啦~~~~~呜~~~~你知不知道这年头要找到一个真正愿意帮我挡子弹的人,有多——呜~~~有多困难~~~~~”女孩的鼻涕跟眼泪搅和在一起。
男孩身旁的女孩挣脱了男孩,淡淡一笑:“你们才是最登对的,再不走,我要被大家用石头砸扁了。”
男孩歉然说:“sorry——”看着女孩摀着脸跑出人群。
男孩看着挚爱的女孩哭花的小脸,觉得这张脸真是人间最美的景色。
“看这里。”男孩捡起草地上的照相机,对准女孩。
“走开啦!”女孩摀着脸,不让男孩拍照。
“我搞不懂,一下要我滚,一下子说我走了你会死掉,一下子又叫我走开。”男孩笑着,把脸上的眼泪都笑落了。
“我哪有说我会死掉!”女孩抽抽噎噎地笑了。
“嫁给我!”男孩大叫。
“不要!”女孩也大叫。
“至少当我的女朋友吧!我连你的手都没牵过!”男孩嘶吼着。
女孩别过脸,但隐藏不住幸福的笑意。
“答应他吧!”一个穿着毕业服的长发女孩擦着眼泪道。
“答应他吧,让我在毕业前留下一个难忘的美好回忆吧!”一个拿着篮球,毕业服乱穿的男生大叫。
“答应他吧!”“答应他吧!”“答应他吧!”“答应他吧!”
男孩拿着相机,贼兮兮地等待他期待的瞬间。
女孩擦掉眼泪,说出男孩子期待十四年的咒语。
“女朋友就女朋友。”
“喀擦!”
说着说着,我跟粉红女飘到了小咪家的上空。
“看来小咪变成了月老传奇。”粉红女啧啧称奇道。
“可不是?那是我挡子弹换来的。”我看着脚下上百名月老。
是的,大约五百多名好奇的月老聚集在小咪窗外窃窃讨论,还有十几名死神偷闲跑来聚会,外带八个翘头的土地,鬼容之盛大前所未见,吓得二十条街以内的狗狗夹着尾巴不敢作声。
“又烧起来啦!居然一次烧掉十条!”
小咪房里传来一阵惊呼,冲出十对兴奋的月老。
其中一个大鬍子喊道:“记录推向四百二十一条!这次一次烧十条啊!每一条都有念力啊!”
不知怎地,我心底隐隐生疼,骄傲与高兴全都被淹没了。
“进去吧。”粉红女拉着我,滑进小咪的窗口。
第十七章
小咪刚洗完澡,正坐在书桌上吹头发。
我坐在桌子上,苦笑道:“小咪,你那么爱我啊?真想不到。”
小咪当然没有说话,但是眼泪却流了下来。
“真神奇,你们大概有心电感应吧。”菜刀猛男坐在窗口上,难以置信地说:“这是小咪今天第一次哭。”
我低头吻着小咪,看着她手指上的戒指。
这个戒指当然不是实体,却牢牢地镶住小咪的中指,我看着这个意义非凡的戒指,说:“你知不知道,当我死之前,能听到你答应我的求婚,我有多么高兴,所以,我不是被雷打死的,而是高兴死的。”
粉红女站在一旁,看着桌上的照片。捕捉小咪答应当我女朋友瞬间的照片。
十几名月老挤进房间,窗户也挤满了鬼脸,个个窃窃私语着我。
我贴着小咪的脸,感到吹风机的蒸蒸热气,说:“我是高兴死了,所以你放下我吧,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你并没有亏欠我什么,要是有,还记得我欠你六千多个便当吗?早就抵光光了。”
小咪紧紧握着吹风机,一动不动,任热风将头发吹得焦烫。
我看着小咪那双快被泪水淹死的眼睛,说:“放下我吧,试着接受新的感情,不要再坚持一个愿意帮你挡子弹的傻瓜了,街上还有很多好男人,虽然不见得愿意替你挨子弹,却有宾士车替你遮风挡雨,乐意跟你共渡白头,我这就吩咐下去,叫全台湾的上万月老替你徵婚,让你一辈子幸福。”
粉红女叹了口气,房里的月老开始大喊:“传下去!帮这个女孩子找一个好男人!”
“交给我们吧!传说中的搞笑二人组!”
“交给我们吧!”
“好男人我认识最多了!交给老娘!”
“这里这么多月老!尽管放心交给我们!”
鼓励打气声此起彼落,最后变成震耳欲聋的巨吼,还引起城隍爷派士兵来调查为何整夜都那么吵。
“我走了,我还会回来看看你,直到你找到归宿为止。”我跳下桌子,看着小咪的背影缓缓飘离,粉红女坐在我的肩膀上,大喊:“大家散了吧!去替小咪找个好对象吧!看看谁有本事绑上一条红线,结束这个传说!”
五百多名月老于是各自乘风离去,死神背着镰刀,莞尔地边走边谈论,土地公也坐在民宅屋顶,拿着辖区内的人事资料研究着,看看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粉红女翻身搂住我的脖子,说:“你可以放心了吧?”
我耸耸肩。
我不知道。
接下来的一星期,我跟粉红女接到大月老两只喜鹊带来的任务,帮一个艳星和一个棒球明星牵线,再替小S跟黄子佼补上一条红线。
其余的时间,我跟粉红女看遍院线电影,玩遍台湾大大小小的游乐场。
“我活着的时候都没像现在这么快乐。”粉红女坐在摩天轮上,边替一对热恋中的男女绑上红线,一边开心地说。
“真的吗?”我喜欢看女孩子笑。
“真的,虽然我不会认定所有的男人都是色狼,但是我身边的男人真的都是满脑子精虫,每一个都只想带我上宾馆开房间,没有一个愿意带我来游乐园。”粉红女玩着旗袍上的线头,说:“所以我都跟一些好姊妹来游乐园玩,或是自己来玩,自己一个人看电影——”
我看着粉红女,真诚地说道:“你很漂亮,人又善良,只是你的环境让你遇不到真心的男人。”
粉红女一双妙目看着我,细语软绵:“没想到我的幸福,是从我死后才开始。”
我不好意思地说:“别那么说,我也很喜欢到处玩、看电影。”
粉红女盯着我,甜甜一笑:“笨蛋,我的幸福才不是到处玩、看电影。”
我身体燥热,暗暗心惊。
粉红女原本粉嫩的脸显得更红了,说:“我的幸福,是有一个好男人陪我玩、带我看电影,却对我动坏脑筋。”
该来的,逃不过。
这一刻总会来的。我不笨。
“如果不是因为小咪,我恐怕早就对你不轨了。”我窘迫地说。
“可是你没有啊。”粉红女嘻嘻笑。
“而且我好黑,你闻闻看,我身上都是一股烧焦的味道。”我卷起袖子。
“我也有股瓦斯味啊。好像随时都会爆炸。”粉红女调皮地笑,偎了过来。
我哈哈大笑,粉红女也笑得花枝乱颤。
摩天轮停下来了。
“要继续坐吗?”我说。
“我想去玩云霄飞车。”粉红女喜孜孜地说。
“好啊!可是我们御风飞行这么久,云霄飞车不够看啦!”我说,但仍跟粉红女走向云霄飞车。
粉红女突然靠紧我,认真地说:“那我们就假装自己是人嘛,做一点人会做的事——”
我替粉红女生命的残缺感到遗憾,心中也涌起莫名的守护感。
第十八章(限级版)
这算是出轨吗?
小咪活着,我却死了。
但我对小咪的爱没死。小咪对我的爱也更加强烈。
强烈到烧掉无数姻缘的红线。
“好过瘾啊~~~”粉红女蹦蹦跳跳的,又说:“我们去滑水吧!”
我翻着觔斗前进,跟粉红女跳上气垫船。
顺着电动水流,我跟粉红女悠闲地躺在船上,相视而笑。
“我知道你忘不了小咪。”粉红女拨着水。
“嗯。”我苦笑。
“要是小咪结婚了,你打算去投胎吗?”粉红女的手有点不安。
“不敢,自从上次我们帮阿汤跟蒋公铜像配对以后,我就不敢肖想投胎的事了,我估计我会变成一颗鼻屎。”我说。
粉红女眼睛一亮,说:“真的吗!那我们一起当几千年的月老好不好!”
我哈哈大笑,说:“那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粉红女诚挚地说:“你一定要好好考虑喔。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快乐,我可没把握将来投胎转世还会遇到这样的好人。”
我感动地看着她,说:“谢谢。原来我这块木炭这么受欢迎。”
粉红女点点头,说:“我是说真的,也许我出身风尘不懂得矜持,但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也知道你深深爱着小咪,但我一点也不介意,因为这正是我最喜欢你的地方。”
我傻笑着,黄昏的阳光照在粉红女的脸上、旗袍上,真的很美。
粉红女握紧我的手,说:“把我当备胎、把我当朋友、把我当知己,都没关系的,只希望你也能慢慢喜欢我。”
我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蛮喜欢你的。”
粉红女嘻嘻一笑,说:“我早就知道啦!”
夕阳就落在小船身后,就跟所有的三流爱情小说说的,那么美。
人的心里会有矛盾,鬼也是。
而美景,往往只会加深心中的矛盾,把我困锁在难以言喻的心境。
也许我可以写一篇“鬼对人爱人、人爱鬼、鬼爱人、鬼爱鬼之看法”的论文,反正我有你想像不到的钜额时间。
本来我打算逛完游乐场,就要飘到彰化看看小咪的,但却在游乐场门口遇到一件鸟事。
鸟事的主角,当然是个鸟人。
一个流氓横着张脸走路,撞到一个小孩,小孩手中的甜筒掉在流氓的鞋子上,竟令流氓火大地将小孩一把抓起,塞进垃圾桶里。
那小孩大声哭喊,头探出垃圾桶咒骂着:“干!你死定了!我会叫外星人揍扁你!叫比克打死你!用死光把你融化!把你~~啊~~~”
流氓愈听愈火,捡起地上碎掉的甜筒涂在小孩的脸上,还把垃圾桶踢倒,让胡言乱语的小孩随着垃圾桶一路滚下阶梯,直到撞到大树才停了下来。
我在一旁看得更火大,骂道:“shit!不知道这个傢伙被死神盯上了没有?”
粉红女拿出红线交给我,顽皮地说:“他罪不致死。”
我忍住狂笑,说:“对,罪不致死。”说完,便用红线将流氓跟游乐园入口处的石狮子绑在一起。
对了,我又动用了强大的念力。
过了一分钟,我跟粉红女看着流氓抱着石狮子猛打手枪,引来上百名不断爆笑的游客围观,最后流氓筋疲力尽地把精液射在石狮子的嘴里时,游区警卫终于摀着鼻子把流氓架走,我和粉红女则坐在地上狂笑。
“你们一定是搞笑二人组吧?”两个坐在树上的月老不可置信地大笑。
“Yes!We are!”我大叫,粉红女则笑到没有力气讲话。
“给你们一个忠告!千万别投胎啊!”树上的月老哈哈大笑。
“那还用你说!”我跟粉红女笑成一团。
“你真的很特别!”粉红女忍不住亲吻我。
“我说过了,这个叫无厘头。”我说。
我决定了。
既然我一不怕投胎,二不想投胎,所以不如趁着我的职责之便,施展我心中的正义,将坏人就地正法。
阴德?
如果正义换不来阴德,那么这种阴德不要也罢。
粉红女虽然说我偏激,但却义无反顾地赞成我的想法,她说:“这种事情再多做一百遍,量你也不敢跑去投胎转世,那很好啊!”
这就是女人的伟大之处。
真的很伟大。
第十八章(纯情版)
这算是出轨吗?
小咪活着,我却死了。
但我对小咪的爱没死。小咪对我的爱也更加强烈。
强烈到烧掉无数姻缘的红线。
“好过瘾啊~~~”粉红女蹦蹦跳跳的,又说:“我们去滑水吧!”
我翻着觔斗前进,跟粉红女跳上气垫船。
顺着电动水流,我跟粉红女悠闲地躺在船上,相视而笑。
“我知道你忘不了小咪。”粉红女拨着水。
“嗯。”我苦笑。
“要是小咪结婚了,你打算去投胎吗?”粉红女的手有点不安。
“不敢,自从上次我们帮阿汤跟蒋公铜像配对以后,我就不敢肖想投胎的事了,我估计我会变成一颗鼻屎。”我说。
粉红女眼睛一亮,说:“真的吗!那我们一起当几千年的月老好不好!”
我哈哈大笑,说:“那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粉红女诚挚地说:“你一定要好好考虑喔。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快乐,我可没把握将来投胎转世还会遇到这样的好人。”
我感动地看着她,说:“谢谢。原来我这块木炭这么受欢迎。”
粉红女点点头,说:“我是说真的,也许我出身风尘不懂得矜持,但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也知道你深深爱着小咪,但我一点也不介意,因为这正是我最喜欢你的地方。”
我傻笑着,黄昏的阳光照在粉红女的脸上、旗袍上,真的很美。
粉红女握紧我的手,说:“把我当备胎、把我当朋友、把我当知己,都没关系的,只希望你也能慢慢喜欢我。”
我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蛮喜欢你的。”
粉红女嘻嘻一笑,说:“我早就知道啦!”
夕阳就落在小船身后,就跟所有的三流爱情小说说的,那么美。
人的心里会有矛盾,鬼也是。
而美景,往往只会加深心中的矛盾,把我困锁在难以言喻的心境。
也许我可以写一篇“鬼对人爱人、人爱鬼、鬼爱人、鬼爱鬼之看法”的论文,反正我有你想像不到的钜额时间。
本来我打算逛完游乐场,就要飘到彰化看看小咪的,但却在游乐场门口遇到一件鸟事。
鸟事的主角,当然是个鸟人。
一个流氓横着张脸走路,撞到一个小孩,小孩手中的甜筒掉在流氓的鞋子上,竟令流氓火大地将小孩一把抓起,塞进垃圾桶里。
那小孩大声哭喊,头探出垃圾桶咒骂着:“干!你死定了!我会叫外星人揍扁你!叫比克打死你!用死光把你融化!把你~~啊~~~”
流氓愈听愈火,捡起地上碎掉的甜筒涂在小孩的脸上,还把垃圾桶踢倒,让胡言乱语的小孩随着垃圾桶一路滚下阶梯,直到撞到大树才停了下来。
我在一旁看得更火大,骂道:“shit!不知道这个傢伙被死神盯上了没有?”
粉红女拿出红线交给我,顽皮地说:“他罪不致死。”
我忍住狂笑,说:“对,罪不致死。”说完,便用红线将流氓、大树上的蜂窝绑在一起。
对了,我又动用了强大的念力。
过了一分钟,我跟粉红女看着流氓爬上大树,捧着蜂窝用力狂亲,引来上百名惊声尖叫的游客围观,最后流氓在惨叫声中跳下大树,被蜜蜂追赶攻击的流氓只好抱着蜂窝,冲进游乐园里的戏水池中避难。
我和粉红女坐在地上狂笑。
“你们一定是搞笑二人组吧?”两个坐在树上的月老不可置信地大笑。
“Yes!We are!”我大叫,粉红女则笑到没有力气讲话。
“给你们一个忠告!千万别投胎啊!”树上的月老哈哈大笑。
“那还用你说!”我跟粉红女笑成一团。
“你真的很特别!”粉红女忍不住亲吻我。
“我说过了,这个叫无厘头。”我说。
我决定了。
既然我一不怕投胎,二不想投胎,所以不如趁着我的职责之便,施展我心中的正义,将坏人就地正法。
阴德?
如果正义换不来阴德,那么这种阴德不要也罢。
粉红女虽然说我偏激,但却义无反顾地赞成我的想法,她说:“这种事情再多做一百遍,量你也不敢跑去投胎转世,那很好啊!”
这就是女人的伟大之处。
真的很伟大。
第十九章(限级版)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我跟粉红女甚少返回无聊的地狱,几乎都赖在人间。
我常常站在小咪上班经过的路口,看着小咪慢吞吞地从眼前走过,看着她努力让生活步入常轨的样子,我的心往往在瞬间揪成一团。
有时我会去她上班的地方,坐在她身边的招财竹盆栽上,陪她上半天班。
小咪喜欢看晚场的二轮电影,就跟以前一样,于是我也跟了进去,牵着她的手,摸着戒指的灵体——我不清楚我看电影的时间多些,还是看着小咪的时间多些。
小咪在人前很坚强,暗地里却偷偷擦眼泪。我将这一切瞧在眼里,除了难过,只好拜託土地公帮我多照料一下小咪。
我一直期待某天的到来,在那一天来临前,我是离不开小咪的。
那一天,我会看到小咪神采飞扬地走在路上,身边跟着一个善良幽默的好男人,两个人的手指间,系上一条美丽的红线。
虽然我一定会哭,我知道。
但是,我却非哭这一场不可。
“坏人。”粉红女指着在街上,公然殴打一个老公公的两个不良少年。
“我们快点行动,免得老公公被打死!”我跟粉红女各自抄起一条红线,冲向那两个将头发染成绿色的不良少年。
“怎么绑?”粉红女着急地说。
“念在他们年轻有救,趁着红灯,我绑这台计程车,你绑路边那台宾士,快!”我大叫,集中念力跟粉红女一齐将红线甩出。
其中一个不良少年突然发腿狂奔,追着疾驶的计程车。算他幸运,那辆计程车跑得不见踪影。
不过延展性至少地球一圈的红线,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
另一个少年就惨了。那台宾士停在一家便利商店前。
他抱着那台宾士轿车的车尾,脱下裤子,将丑陋的阴茎塞进宾士的排气管内,狂野豪迈地活塞抽动。
霎时之间,所有的车子都停下来,摇下车窗,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刚刚被揍的老公公,似乎忘却自己身上的伤,张大嘴看着疯狂操干宾士的有为青年。
“你确定这是念在年轻无知的惩罚?”粉红女笑弯了腰。
“时代创造青年,青年创造时代。”我认真地说,看得粉红女笑得根本站不起来。
这时宾士的车主从便利商店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爱车被奸的惨烈画面,手上的饮料跟饼乾只好响应地心引力运动,掉在地上。
这名有为青年的确是条好汉,抓紧车屁股猛操不停,说不泄就不泄,干得筋肉纠结汗流浃背,干到数百人齐声大骂,干到记者拍照。
终于,在记者快门按下的刹那,有为青年高度配合地一泄千里,面露疲态,温柔地抱着宾士,软掉的小鸟也滑出快噎死的排气管。
“干!”宾士的车主终于回过神来,一拳扁向有为青年。
这件事后来因为太髒了、太难以取信于人、太像作假,所以没能登上新闻画面,实在是全国同胞的福气。
这真是月老界的经典。
我跟粉红女坐在安全岛上大笑,脸都快僵了。
“How can you do this? I can’t imagine what terrible thing you just did!”
洋腔洋调的声音。
我跟粉红女转头一看,是一个高大挺拔、鼻高眼尖的西方白人,脚不沾地,背上有一对雪白的翅膀,赤身露体的甩着豪鸟。
“他说什么啊?”粉红女说,紧紧偎着我。
“他说我们怎么可以做出这么可怕的事,他简直无法想像。”我说:“他是西方的邱比特吧?怎么跑到台湾来?”
“It’s Chinese way?Doesn’t anyone punish you?or manage you?”邱比特一副倨傲的样子。
不等粉红女问我,我就说:“Hey man!we are not like you,we follow our destiny we create and accept the result by destiny also,not God’s doggie~~”
说完,我向粉红女译了一遍:“我说我们不像他是上帝的小狗,我们自己创造命运并坦然接受后果,你看看,洋鬼子气炸了。”
是的,洋鬼子邱比特气的脸都快涨爆了,手上的弓箭吱吱作响。
我说:“Why are you here?Taiwan isn’t God’s land.”
邱比特哼了一声,说:“I behaves great in America,and this is the glory trip God gives me,he commanded me to win a game in Taiwan!”
我跟粉红女说:“他在美国表现很好,上帝派他来台湾赢一场游戏,hey!what’s game?”
邱比特甩着小鸟,说:“God sent a thousand people to win the game you Chinese ghost lost,you should know——the beautiful girl who refuses to fall in love!”
我大吃一惊,说:“他们共有一千个人,全都是为了小咪来的,看样子是要跟我们月老拼功力!他们要小咪再度谈恋爱!”
粉红女也吓了一跳,说:“那怎么办?”
我陷入慌乱,但随即心澄灵明,说:“那很好,五六百个月老都无法成功的事,换换邱比特品牌的魔法也许有用,你知道的,我只要小咪幸福。”
我对邱比特说:“May you win this game!This is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邱比特怪异地笑了笑,说:“For what?You’re so strange!”
我诚恳地说:“She is my love forever,I beg you——give her a lovely man!”
邱比特点点头,笑着说:“My God!It’s you make the girl a legend!”
我无语,只好苦笑。
邱比特双翅微震,一飞沖天,大叫:“But that’s all right!It’s just a piece of cake to us!”
我跟粉红女看着邱比特飞向满天的邱比特集团,暗暗诧异。
“看样子有一场大架要吵了。”我说。
“吵架?我看不要发生战争就不错了!”粉红女笑着说。
吵架?战争?
都好。
只要成功终结小咪悲伤的传奇,都好。
第十九章(纯情版)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我跟粉红女甚少返回无聊的地狱,几乎都赖在人间。
我常常站在小咪上班经过的路口,看着小咪慢吞吞地从眼前走过,看着她努力让生活步入常轨的样子,我的心往往在瞬间揪成一团。
有时我会去她上班的地方,坐在她身边的招财竹盆栽上,陪她上半天班。
小咪喜欢看晚场的二轮电影,就跟以前一样,于是我也跟了进去,牵着她的手,摸着戒指的灵体——我不清楚我看电影的时间多些,还是看着小咪的时间多些。
小咪在人前很坚强,暗地里却偷偷擦眼泪。我将这一切瞧在眼里,除了难过,只好拜託土地公帮我多照料一下小咪。
我一直期待某天的到来,在那一天来临前,我是离不开小咪的。
那一天,我会看到小咪神采飞扬地走在路上,身边跟着一个善良幽默的好男人,两个人的手指间,系上一条美丽的红线。
虽然我一定会哭,我知道。
但是,我却非哭这一场不可。
“坏人。”粉红女指着在街上,公然殴打一个老公公的两个不良少年。
“我们快点行动,免得老公公被打死!”我跟粉红女各自抄起一条红线,冲向那两个将头发染成绿色的不良少年。
“怎么绑?”粉红女着急地说。
“念在他们年轻有救,趁着红灯,我绑这台计程车,你绑路边那台警车,快!”我大叫,集中念力跟粉红女一齐将红线甩出。
其中一个不良少年突然发腿狂奔,追着疾驶的计程车。算他幸运,那辆计程车跑得不见踪影。
不过延展性至少地球一圈的红线,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
另一个少年就惨了。那台警车停在一家便利商店前。
少年抱着警车狂亲猛吻,还趴在引擎盖上温柔地抚摸警车,霎时之间,所有的车子都停下来,摇下车窗,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刚刚被揍的老公公,似乎忘却自己身上的伤,张大嘴看着爱恋警车的有为青年。
“你确定这是念在年轻无知的惩罚?”粉红女笑弯了腰。
“时代创造青年,青年创造时代。”我认真地说,看得粉红女笑得根本站不起来。
这时警车的车主,两个警察,从便利商店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警车被侮辱的恐怖画面,手上的饮料跟饼乾只好响应地心引力运动,掉在地上。
这名有为青年的确是条好汉,指甲硬是刮得警车玻璃吱吱作响,舌头将引擎盖舔得清洁溜溜,看得众人瞠目结舌。
“你有权保持缄默!”两个警察终于回过神来,愤怒地将青年铐上手铐。
这真是月老界的经典。
我跟粉红女坐在安全岛上大笑,脸都快僵了。
“How can you do this? I can’t imagine what terrible thing you just did!”
洋腔洋调的声音。
我跟粉红女转头一看,是一个高大挺拔、鼻高眼尖的西方白人,脚不沾地,背上有一对雪白的翅膀,赤身露体的甩着豪鸟。
“他说什么啊?”粉红女说,紧紧偎着我。
“他说我们怎么可以做出这么可怕的事,他简直无法想像。”我说:“他是西方的邱比特吧?怎么跑到台湾来?”
“It’s Chinese way?Doesn’t anyone punish you?or manage you?”邱比特一副倨傲的样子。
不等粉红女问我,我就说:“Hey man!we are not like you,we follow our destiny we create and accept the result by destiny also,not God’s doggie~~”
说完,我向粉红女译了一遍:“我说我们不像他是上帝的小狗,我们自己创造命运并坦然接受后果,你看看,洋鬼子气炸了。”
是的,洋鬼子邱比特气的脸都快涨爆了,手上的弓箭吱吱作响。
我说:“Why are you here?Taiwan isn’t God’s land.”
邱比特哼了一声,说:“I behaves great in America,and this is the glory trip God gives me,he commanded me to win a game in Taiwan!”
我跟粉红女说:“他在美国表现很好,上帝派他来台湾赢一场游戏,hey!what’s game?”
邱比特甩着小鸟,说:“God sent a thousand people to win the game you Chinese ghost lost,you should know——the beautiful girl who refuses to fall in love!”
我大吃一惊,说:“他们共有一千个人,全都是为了小咪来的,看样子是要跟我们月老拼功力!他们要小咪再度谈恋爱!”
粉红女也吓了一跳,说:“那怎么办?”
我陷入慌乱,但随即心澄灵明,说:“那很好,五六百个月老都无法成功的事,换换邱比特品牌的魔法也许有用,你知道的,我只要小咪幸福。”
我对邱比特说:“May you win this game!This is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邱比特怪异地笑了笑,说:“For what?You’re so strange!”
我诚恳地说:“She is my love forever,I beg you——give her a lovely man!”
邱比特点点头,笑着说:“My God!It’s you make the girl a legend!”
我无语,只好苦笑。
邱比特双翅微震,一飞沖天,大叫:“But that’s all right!It’s just a piece of cake to us!”
我跟粉红女看着邱比特飞向满天的邱比特集团,暗暗诧异。
“看样子有一场大架要吵了。”我说。
“吵架?我看不要发生战争就不错了!”粉红女笑着说。
吵架?战争?
都好。
只要成功终结小咪悲伤的传奇,都好。
第二十章
邱比特大举来台的事情一个小时内便惊动了月老界,各地的城隍也加派了较平日倍数的巡兵巡逻,以免月老跟邱比特发生冲突。
我跟粉红女跟几个资深的月老聊过,邱比特出现在台湾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台湾也有信仰基督教的信徒,而且外国人也不少,表现优良的邱比特常常会被指派到亚洲国家渡假,顺便射射爱神之箭。
月老的红线可以跨越国界,邱比特的箭也不遑多让,两者各有千秋;月老的红线可以使相隔两地甚远的两人坠入难以挣脱的缘份,而邱比特的箭却只能将走在一起、睡在一起、坐在一起的两人,一箭精准贯穿,使得近距离的两人从此爱得难分难解。
也就是说,月老的念力虽比不上邱比特的爱情魔法,但红线却可以使缘份超越千里,爱神箭却只侷限于一箭贯穿的近距离两人。
“这是怎么回事?这么多邱比特——会不会太瞧不起咱啦!”独眼月老这样埋怨。
“听说是要去彰化,去那个刚死掉男友的女孩那里!”城隍的巡兵说。
“听说邱比特的爱情魔法跟箭法,都远胜月老的红线,看样子你们月老要丢脸啦~~~”一个吃着冰棒的死神笑道。
“马的,我们也组团去美国跟欧洲!”菜刀猛男说。
我跟粉红女坐在树梢,看着一百多名月老从头上御风而过,个个神情激昂,从方向来看应是前往彰化。
此刻,我心中全无月老的尊严,只求邱比特大胜凯旋。
然后大哭一场。
两个小时后,全台湾的月老全都聚集在彰化上空,三千五百一十六名月老飘浮在小咪家上,手中各执红线,声势极为惊人。
但声势更惊人的不在天空,而在地面上。街上、屋顶上,站满了上万名彰化城隍的驻兵,以及从邻近县市借调来的鬼兵,以防止月老跟邱比特之间的冲突。
我因为身分特殊,于是跟粉红女坐在小咪的床上,紧张地等待月老们的决定。
“无论如何,今天你一定要脱离对我的思念!”我内心纠结地看着正在上网的小咪。
“大家听好!”一个资历长达一百年的死不投胎月老,大声地宣佈:“趁着邱比特迷路找不到这里,我们一起集中念力,灌输在这条特粗的红线上,再绑在女孩的手上,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对!不要让那几只拿着弓箭的大鸟看扁我们了!”
三千多名月老集中念力,灌输在百年月老手上的粗大红线上,百年月老大喝一声,飞甩红线穿过窗户,套住小咪的左手中指,粉红女赶忙紧紧将之绑住。
小咪突然停下手边的动作,呆呆地看着电脑萤幕。
我手心都是冷汗,看着表情呆滞的小咪发慌。
是时候了吗?
小咪的中指依旧被强大的红线缠住。
粉红女紧张地握着我的手,说:“黑人牙膏,会成功的。”
窗外三千多明月老也在期待着,我想,大家额上的汗珠一齐落下的话,一定是场苦闷的鹹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月老们的眉色逐渐打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视线逐渐模糊。
“成功啦!红线绑上去啦!”坐在窗口的月老振臂大叫,一时之间欢呼声响彻云霄,成千名月老的集体狂吼是很骇人的,连地上的城隍驻兵都沾染到月老的喜悦,规律地踏步,“扣扣扣”的震天价响。
而我,又不小心领悟到一个哲理。
“在欢呼中独自难过,是格外痛苦的。“
小咪一动不动,眼睛却湿了,中指上的红线微微颤抖,好像在跟我道别。
“爱哭鬼。”我轻轻说,自己也流下眼泪。
“才怪。”小咪哭着说。
粉红女突然用力捏着我的手。
我的心顿时悬空。
然后摔落。
红线呢?
红线呢?
“干!”
窗口上的月老惨然大骂,看着红线冒出阵阵袅烟,烧了起来!
小咪缓缓回头,淒然看着我。
惊心动魄。
“你看得见我?”我张大嘴巴。
“一直一直——”小咪咬着嘴唇,甩掉手指上的燃烧的红线。
“我——”我说不出话来。
“不要走!”小咪大哭,扑在我怀里。
走?
“我当然不走!”
我抱着小咪,抱着期待了一辈子的妻子。
第二十一章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命运吗?
我无暇知道,双手却紧紧抱住我误以为曾经失去,实际上却未曾遗落的妻子。
“我一直一直都看得到你——都看得到你!”小咪哭着:“从你第一个晚上来,我就看得到你——”
我心中悲伤与兴奋杂然交处,说:“那你为何不跟我说?害我伤心得快要再死一次!”
小咪的鼻涕跟眼泪糊成一团,说:“我怕你知道了,会不来看我会不来看我~~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离开我,逼我把你忘记!”
我愣了一下,怜惜道:“白癡,要是你看得见我,我会开心得要命!管他人鬼疏途等狗屁,谁都无法拦阻我跟你在一起。”
小咪号啕大哭,说:“你有毛病啊!我都答应要当你的老婆了,你还叫那么多奇奇怪怪的鬼帮我牵红线!你明明是不要我了!”
我摸着头说:“我哪知道?我看你每天都这么伤心,恨不得赶快找一个好男人陪陪你——你呢?怎么有办法烧掉红线?什么时候有阴阳眼的?”
小咪抽抽噎噎地说:“我也不知道,自从那一道雷击中你,我被震波弹开后,我就看得到到处走动的鬼魂,我每天都在等,都在等你来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烧掉红线的,就算烧不掉,我也会把它拆下来!”
说着说着,我有些窘迫说:“可是我现在又黑又臭,你不怕我?”
小咪大声说道:“不怕不怕!”说完,又紧紧抱着我。
此时,我内心喜悦无限,再无疑惑,冲到窗口大喊:“各位月老弟兄!这女孩子是我的前世妻子!她跟我再也分不开了!请大家放弃吧!”
三千多个月老面面相觑,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反应。
我想起以前粉红女跟我说的红线特殊用法——
“以前有月老太过癡迷前世未死的女友或男友,于是将红线用念力各绑在人鬼身上以祈求再续前缘,这只会导致三种情况。第一种,最罕见的一种,就是不久后导致活着的人死亡,这真是冤孽。第二种情况,就是立刻去投胎,两人或许真能续缘相恋,这也是部份老少配的缘由。第三种情况,也是最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红线立刻断掉,或是随着月老投胎时轶失在轮回的洪流里。”
我不愿冒着让小咪死亡的风险,因为小咪还要照顾逐渐年迈的父母,所以我只打算象徵性地使用红线,等大家散去便立刻将红线拆下。
为了安抚上千个情绪縕乱的月老,我拿起红线大喊:“大家放心!月老传说永远都是月老传说!也只能被月老自己终结!”
我拿起红线套上自己的中指,想再套上小咪时,突然间一道悍然而至的白光将红线击断,直透入房间墙上。
我看着墙上,一枝闪闪发光的爱神箭。
“Don’t cheat us!”
一千个邱比特已经飞在云端,个个手持弓箭、拉满弓。
“And you all should know it’s wrong and illegal to fall in love with the living girl!”为首的邱比特大声喊道,面色不善。
“Don’t break my dream!”我怒吼,又拿出一条红线。
为首的邱比特再度抡起弓弦,厉声喊道:“If you do that stupid thing again,you would die twice!”
我知道鬼要是被鬼神之力再杀死一次,就会失去元神,无知无觉地灭绝,当然也无法轮回;面对百步穿杨的邱比特,我一时不敢甩出红线。
此时百年月老大叫:“邱比特!来台湾就讲我们听得懂的话,不要洋腔杂文!”
邱比特之中也有擅使华语者,便喊道:“我们在美国已经选定一个十年难见的好男人了!你们月老别干预我们行事!爱情是没有宗教跟国界的,任何掌控爱情的力量都被准许在任何地方施行,你们胆敢阻饶此一天律!”
月老一阵大笑,纷纷喊道:“那那个好男人呢?你们的箭只有一丁点射程,还要一箭贯穿两人方能奏效,难道可以一箭射到美国?”
数千名月老恣意狂笑,不料邱比特却说:“是又怎样?!拿出我们邱比特最以引为傲的宝贝,宙斯神弓!”
为首的邱比特打开手中的盒子,盒中乍现夺目奇光,出现一张巨弓跟一支巨箭,说道:“今天要你们瞧瞧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魔力,一百年只能射出一箭的宙斯神弓,配合宙斯亲制的爱情巨箭有多厉害。”语毕,所有的邱比特合力拉满巨弓弦,将一支垝木长的巨箭搭在弦上,吱吱作响。
我大骇,生怕这巨箭会伤害脆弱的小咪,于是想挺身保护,没想到被粉红女跟几个月老用力拉住,粉红女说:“这箭伤不了凡人,却能将你射得魂飞魄散!”
小咪看着天空中的巨箭,眼神坚定地说:“没什么,你都帮我挡一颗子弹了,这箭伤不了我的,更动摇不了我的决心。”
天空中的邱比特兴奋地大喊:“大夥尽全力射出去,别怕!从这里到美国的天空,沿途都有邱比特接力,将箭导引到布莱德比特身上!”
三千个月老害怕巨箭的威力,赶忙让出一条空中大路。
我紧张地看着小咪,只见小咪擦掉满脸的眼泪,笑着举起左手,说:“我拥有全宇宙最幸福的祕密武器。”
是我们的结婚戒指。
“你们真登对。”粉红女拉着我,苦笑着。
“GO!”一千名邱比特松手。
一支轰天闪电般的巨箭势若劈天,流星般射向站在屋子中央的小咪!
小咪举起左手,等待着一百年来最震撼大地的爱情。
第二十二章
箭停了。
停在小咪举起的戒指上,像是被生生拦住。
声势天地动容的特大号爱情箭,难得百年出鞘,理当无男不催、无女不挡,什么恐龙、千年老处女的,此刻都该像喝了五百大碗春药那般渴求爱情。
但,此刻的大箭,却生硬地停在小咪的眼前,不敢继续前进。
“为什么我前进不了?”爱情巨箭看着小咪。
“有些事,是一万年也不会变的。”小咪摸着巨箭,说:“对不起。”
为首的老邱比特大吼:“箭!你疯啦!”
却见爱情巨箭流着冷汗说:“如果真的撞上去,我会裂成碎片的,到时候看你怎么跟上帝交代?”
月老轰然大笑,笑得邱比特们大窘,只好悻悻地将巨箭扛在肩上,跟巨弓一齐收回盒中。
“Damn it!I never met such unbelievable thing!”邱比特嘴中碎碎骂道,一千个大鸟无奈地飞上天空,化作成千黑点。
“Thank you all in all!”我大声喊着。
“真是传奇。”百年死不投胎月老叹道。
“别打扰小俩口了!大夥散吧!工作都延宕了!”菜刀猛男大声喊道,看着我笑了笑,跟着众人御风离去,头上的菜刀在夕阳下化作一个耀眼的光点。
房间只剩下一个人,两个鬼,还有一只被吓傻的小猫。
“我要嫁给你。”小咪看着我,深情地说。
我笑得阖不拢嘴,说:“我知道。”
小咪咬着牙,说:“等我几年,等我爸爸妈妈过世了,我一定去找你。”
我猛点头,说:“不急不急。”
此时小咪四顾张望,像是在找寻什么。
“你的拍档呢?”小咪问道。
我愣了一下。
“粉红女多半跟着大夥散了吧。”我说,心中颇为歉疚。
我心乱如麻。
我已经害得粉红女不敢投胎了,但是,我却——
在小咪死后,我真想跟小咪搭档,再续前缘。
“不要让你的搭档等太久,去找她吧。”小咪叹了口气,说:“我早就瞧出来,她其实很喜欢你。”
我不置可否,吻了小咪一下,说:“我去找她。”
小咪凝视着我,说:“你是笨蛋,也是坏蛋。”
我挥手飞出窗外,说道:“无论如何,感谢那一道闪电让你看得见我。”
小咪摸着戒指,甜笑:“我永远都是你的新娘子。”
我站在新竹南寮的海堤上,已经等了一天了。
这里算是我跟粉红女的“老地方”,她应该知道我在这里等她。
但,这次的情况很不同——
我不怪粉红女迟到,她有很充分的理由生我的气。
我看着水鬼在浪里追逐游泳,又趴在车道中让各式车辆碾过我,偶而飞升到高空中找寻粉红女,就这样,五个昼夜过去了。
想起过去三个月来的相处,号称“搞笑二人组”的日子真的很快乐。如果抛开对小咪痛苦思念的话。
第七天了。
我实在很想飞去彰化看看小咪,却害怕粉红女来了,我却不在。
当我单指倒立在海堤时,我突然一阵莫名的心惊。
“是不是粉红女抓狂,跑去投胎了?”
我这样想着,赶紧翻身拿出怀中的水晶,劈开时空,穿入久违的地狱。
地狱之大令人破口大骂,我边跑边吼着粉红女的名字,直到被鬼官拦下来。
“我要找我的拍档,我是月老!”我急道:“我怕她跑去投胎了,我要怎么找到她?”
鬼官摇摇头,说道:“你这样乱吼成何体统?要找你的月老夥伴,可以去问问大月老啊!就算她要投胎,也得跟大月老报备才行。”
我赶忙穿过火焰森林,踩上悬崖边的浮云急上,遁入倒悬大湖,不一会便拔出水面,大吼:“大月老!大月老!”
一群喜鹊载着一个慈祥的老人,大月老,飞到我面前。
“什么事?”大月老简单地问。
“我要找我的夥伴,粉红女!我已经好几天没看见她了!请问大月老,粉红女在哪里,是不是跑去投胎了?”我问道。
大月老摸着七尺长髯,沉思道:“粉红女,我想想——”
我本以为大月老会拿出水晶球之类的东西找寻粉红女,却只看到他老人家傻理傻气的回想。
“啊!我想起来了!她去投胎了——据说,是变成一只穿山甲——”大月老开心地说:“她即将出生在太平洋上的小船上,然后在一分钟之内淹死,啊我就知道我还是老当益壮——”
“干!”我一拳扁向大月老。
然后再一拳。
再一拳。
然后赶紧跳入水中。
粉红女——
我真的对不起你。
我立刻去太平洋救你。
第二十三章
我拿出水晶划破阴阳,跃入阳光普照的人间。
“太平洋——干!”我提气狂奔,踩着海洋上的气流急速飞行,但汪洋辽阔之极,四面八方的包围着我,令我感到绝望与无助。
但粉红女因为我投胎成一只哭八倒楣的穿山甲,我绝不能让她就这样溺死。
我盲目乱飞,着急地寻找汪洋中的一只穿山甲。
也许穿山甲已经溺死。
但也许没有。
“粉红女~~~~~~~~~~~~~~~~~”我大哭,看着一望无际的碧海。
如果愧疚是一种液体,我,已经淹死了。
“笨蛋。”粉红女站在我身后,淡淡地说。
我呆呆地看着一身旗袍的粉红女,说不出话来。
如果吃惊是一种固体,我正在被砸死。
粉红女骂道:“你白癡啊!竟然揍了大月老!”
我傻笑道:“他说你投胎到太平洋,变成一只穿山甲了。”
粉红女嘻嘻笑道:“笨蛋!用常识想也知道投胎是命运的秘密,谁都不知道的!连大月老也不可能知道箇中奥祕!”
我怪笑道:“那大月老?”
粉红女用力敲了我一个爆栗,大笑:“你知道为什么大月老不再出任务牵红线吗?因为他已经痴痴呆呆了,什么事都记得颠颠倒倒的,他说的你就信,你白癡啊?!”
我摸着头,说:“那我死定了,这下子大月老不知道要怎么罚我?”
粉红女哈哈大笑,说:“刚刚我去找大长老谈我要投胎的事,大月老一脸鼻青脸肿的,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刚刚被一个月老扁了一顿,却一直想不起是哪一个月老,所以很苦恼。他只记得那个月老黑黑的,很臭,好像要赶去太平洋投胎,我一想就知道是你,所以就跑来了。”
我看见粉红女实在高兴,说:“好险你没真跑去投胎。”
粉红女叹了口气,说:“我想通了,我能怎么样呢?你跟小咪是一对的,我还是去投胎的好。”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握紧粉红女的手。
粉红女含着眼泪,说:“我知道你很愧疚,是啊,你的确应该愧疚,但是请你再找一个拍档吧,我想去投胎了。”
我难过地说:“你不考虑继续跟我搭档吗?距离小咪死掉还要好久的。还是,跟别人搭档?总之,我舍不得你。”
粉红女幽幽地说:“我瞧见你跑来太平洋找我,那种急切跟伤心的样子,我真的很感动,我也更加明白小咪这么爱你的原因。你真的很特别。”
我说:“那就别去投胎吧!”
粉红女拉着我,坐在大海的波浪上,说:“你觉得,这个故事会怎么结束?你不觉得怎么结束,都是遗憾吗?”
我看着水里嬉戏的海豚,说:“其实这世界上好男人、好男鬼很多,你又那么漂亮。”
粉红女瞪着我:“烂结尾。”
我苦笑说:“那你说呢?”
粉红女摸着海豚撒娇的头,说:“我也不知道。”
日子一天天过,粉红女暂时不去思考投胎的问题,我们中规中矩地牵了几十条红线,不敢再乱玩坏人。
我每隔两天就会去找小咪聊天,陪她上班,听她抱怨,在我跟小咪相处的时间里,粉红女有时候也会同我们一起说说话,有时候会跟别的月老或土地公约会。每天粉红女都会接到许多热情的邀约,你该知道地狱美女有多亮眼。
小咪能看见我、听见我、感觉得到我,真的给了我莫大的幸福,虽然我生前不能真正娶到她,但我却有几十年的光阴可以等待小咪往生,两人便可从此悠游天地阴阳,享受甜美的永恆了。
小咪是很孝顺的,所以她不可能自杀跟我在一起,因为人间仍有她系绊的爹娘。她说,自从妹妹出国留学后,很快就嫁给了英国的建筑师,家里只剩爸爸妈妈跟自己,她爸爸跟妈妈整天苦劝小咪早点恋爱,早点结婚生子让他们放心,但怎么可能呢?
我可是小咪的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
也许,未曾有红线绑在我俩身上。
更何况,我死了。
不过,这是爱情。爱情没有公式。
我常常看着小咪趴在我怀中睡着,流着口水的酣样,真是人间绝景,实在应该被列为世界地九大奇迹。
虽然有时候我不免烦恼,要是小咪的爸爸妈妈身子一直壮健不死,那小咪不就成了人见人怪的老处女?不过这倒还好,只要我们开心,这点小事无妨。
但是阴阳律法就不容人鬼恋了。
“地狱忍受你们很久了,等着七天以后的天谴吧!”一个鬼官冷冷说道。
“我死都死了,难道要我魂飞魄散?”我双手叉腰,极为不爽。
“有何不可?”鬼官拿出令牌,丢在我脚下。
“一样是鬼,干嘛这么机巴?我不过是等待小咪死掉以后,能跟我再度相会。”我把令牌一脚踢到墙边。
“但你整天出现在具有阴阳眼的女孩旁边,扰乱她的心神,就是颠倒阴阳,毁坏律法!故意令该女不嫁,更是其心可诛。”鬼官大骂后,甩身离去。
七天?
开始倒数。
第二十四章
你问我粉红女怎么了?
她很好,每天都有约会,也每天跟我出任务。
“你不怕七天以后的天谴?”粉红女忧郁地说。
“怕。”简单的回答。
“那怎么办?”粉红女握着我的手,不安地说。
“等。”简单的说明。
“我不要你魂飞魄散。”粉红女认真地说。
“我也不想。总之,不要告诉小咪。”我坐在树上,微笑地跟窗口边的小咪挥挥手。
天谴是什么?
我想尽办法託月老弟兄到处打听,得到各式各样的答案。
“天打雷劈,劈得你魂魄散尽。”喜欢配对同性恋的月老说。
“是死神,一刀砍得你魂归四方。”爆炸头月老说。
“是强迫投胎,嘿嘿——投到哪儿,就自己想想吧!”只剩半颗头的老月老说。
对于这些恫吓,我只能苦笑,或假装不在意。
王八蛋,其实我也怕死了魂飞魄散,无知无觉的幻灭于虚无之中,一定不会是令人愉快的经验。
粉红女建议我写一份悔过书,发个誓不再接触小咪。
“反正小咪一定不会背弃你的,你就乖乖等她过世后,就可以跟她长长久久啦!现在忍一忍几十年,就可以换取小咪死后的无限机会!”粉红女真挚地说:“总之,黑人牙膏,我不要看见你的爱情枯萎,更不愿看见你化作虚无。”
我听话了,写了好几篇用词恳切的悔过书,拜託粉红女交给大月老、鬼官长老、城隍总部,期待地狱的判决改写。
第五天,我送小咪到南投参加公司的自强活动后,便飞到新竹南寮海堤上跟粉红女相会。
粉红女神色紧张,却又颇为复杂。
“怎么了?”我也沾染到紧张的空气,说:“地狱的判决下来了没?”
粉红女四处张望,拉着我跳下海堤,钻进岩石堆中。
一个长发及肩,双眼倒吊的红衣女鬼,正坐在岩洞里等我。
是我刚刚下地狱时遇见的“长发女人”,那个矢志复仇的厉鬼。
我惊喜道:“嗨!好久不见!复仇成功了吗?”
长发女人脸上扫过一阵喜悦,说:“七裂八剐,每个都跑不掉。”
我点点头,说:“那真是再好不过,可惜我衰透了,听说上面要对我搞天谴。”
长发女人面色凝重道:“我就是为了这件事而来,也算是你我有缘吧。我接到上面的密令,这个命令牵涉极广,其中还包括你阳间的女友。”
我惊问:“小咪?”
长发女人郑重地说:“上面最近几天有个相当惊人的大计画,将会集结上千个死神共同执行,你的女友已被列入大计画的附带执行名单中。”
我心中揣揣,问:“什么大计画?附带执行名单是什么意思?”
长发女人叹了一口气说:“我们也算有缘,我想我只能告诉你大计画的内容,却无法再多帮你一些,其实就算想帮,也帮不了。今天是九月十九号,后天,就是你女友的死期。”
我听了,虽然为小咪感到可惜与难过,但是我并没有太深刻的震撼,毕竟死亡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旅行,死后的生活大可以多采多姿,最重要的是,小咪可以提前跟我在一起了!
只是可惜了小咪的孝心,她的父母都还健在,正需要亲情与照顾的时候,小咪的死一定会重创两老的生活。
“谢谢你告诉我。”我看着长发女人,深深感激她的情报。
长发女人摇摇头,说道:“你若是期待着你跟你女友将来的相会,唉,你就太乐观了,上面交代死神集团,务必将你女友的魂魄直接送到孟婆桥,迅速头胎转世!”
我大怒:“怎么可以这样胡来!小咪应该可以选择当月老啊!”
长发女人一脸无辜,说:“这不是我们死神可以决定的,上面说为了惩罚并禁绝人鬼畸恋,决不能任由小咪死掉后还能跟你在一起,因为这会造成现任神职的期待心理,你想想,要是每个鬼都这样影响阳间的人,一定会严重扰乱秩序的。总而言之,你跟小咪是到此为止了。”
我一听心都凉了。
然后碎了。
“我会保护小咪。”我捏着拳头,坚定地说。
“你只会找死,不,是魂飞魄散!”长发女人拿出一把冥刀,说:“现在小咪的旁边,大概已经有二十个死神守卫了吧,一旦你想接近小咪,就会被乱刀散魂,我劝你万万不要做出傻事!”
粉红女紧紧拉住我,说:“我不准你去!”
我甩开粉红女,飞上海堤叫道:“二十个!区区二十个!我去调一百个城隍兵帮我!我决不让小咪死掉!”
粉红女大喊:“你救得了小咪一次,救不了永远啊!”
长发女人也叫道:“城隍兵不敢帮你的!”
我身影如电,来到新竹城隍庙。
“城隍大爷!请帮帮我帮帮我!借我一些卫兵吧!”我跪在城隍爷脚下哭求。
“很抱歉,我们接到命令,各地城隍都必须拒绝你任何请求。”城隍爷走进内房,不再出来,留下又惊又怒的我。
第二十五章
“要硬拼吗?”我摸着怀中的红线,我唯一的法宝。
好逊的法宝,想要绑住二十个死神绝对太脆弱,遇到劈魂斩魄的冥刀,更只有被耻笑的份。
我跪在城隍庙前,突然心生一计。
“好!既然红线缠不住死神,那我就拿来缠小咪!”我顿时充满信心。
没错!如果将红线系住小咪跟另一个男人身上,再施展念力的话,姻缘的强度将会促使两人结为连理,强到连死神都夺不走!
但我该高兴吗?
我没时间细想,更没时间伤心。
如果小咪不能跟我在一起,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去,我决不能允许。
她应该享受美妙的人生,应该拥有完满的爱情,应该让她的父母安心。
这这样吧。
就这样吧。
“行不通的。”
粉红女听完我的计画直摇头。
“我知道要引开死神非常困难,但还是值得一试。”我只能这么说。
“就算你成功绑上红线,冥刀一斩,红线还是应声而断。”粉红女继续说道:“就算红线不断,死神照样依令可以取走小咪的命,那么红线上的念力将会使小咪跟那位男人以冥昏的方式结为连理,你知道的。”
我无法思考,说道:“那我去孟婆桥,准备抢夺小咪!”
粉红女大声说:“黑人牙膏!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天谴没有毁掉你的魂魄已经很幸运了!”
我吼道:“天谴应该针对我来!”
粉红女搂着我,哭着说:“我不要你走!我等了一辈子都等不到像你这样的人!我不想你走!”
我看着怀中的粉红女,叹道:“恐怕要令你失望了,我要去城隍那边抢把冥刀,跟他们拼了。”
“不必。”
菜刀猛男跟轮胎印女从天飞降。
“你们来帮我?”我不可置信地说。
对手可是死神集团啊!
“不敢不敢,”菜刀猛男尴尬笑道:“我们只能给予精神上的鼓励。”
“或是可靠的建议。”轮胎印女又说:“小咪成为月老传奇,我们也参与其中。”
菜刀猛男说:“刚刚我们听到你们的谈话,大致了解情况了,轮胎印女想起一个传说,或许可以帮得上忙。”
粉红女忙问:“什么传说?”
轮胎印女坐在大石上,说:“你知道七缘红线吗?”
粉红女跟我摇摇头。
轮胎印女继续说道:“你们资历太浅,难怪没听过七缘红线。这个传说在月老界是禁断的祕密,有些做了好几年的月老也不一定知悉。”
粉红女跟我同声说:“说下去!”
轮胎印女翘着腿,说:“这个祕密之所以被禁绝,是因为七缘红线不是大月老制做的,而是织女用自己的鲜血和眼泪织化成的,威力之强大震撼千年月老界,坚韧无比的缘份连无情刀都剪不断,若加上念力就更不得了了!织女将七缘红线绑在自己跟牛郎的身上,连天兵天将都无法使两人分开,最后两人还投胎成恩爱夫妻,姻缘蝉联七世,世人谓之七世夫妻。”
我心念一动,说:“那条七缘红线呢?”
轮胎印女耸耸肩,说:“那条七缘红线不是月老绑上的、也不是月老制造的,缘份的强度却连绵七世,这根本违反月老认定的爱情规则,所以大月老将之祕密封印起来,现在除了大月老,谁都不知道七缘红线的下落。”
粉红女疑道:“织女不是将七缘红线用掉了吗?怎么会被大月老封印呢?”
轮胎印女说:“七缘红线共有三条,一条用掉了,一条织女交给儿子保存,一条交给女儿保存,后来她儿子连同七缘红线不知下落,她女儿的红线则被大月老没收,以免扰乱人间姻缘。”
我明白了,说:“好!那我去大月老那边偷取七缘红线!”
粉红女摇摇头,说:“时间不多了,明天就是第七天,我去偷七缘红线,你去找一个适合小咪的好男人吧!”
我不知道。
由我自己去寻找适合小咪的情人——也许,我是这个任务最差劲的人选。
“从今以后该由谁照顾她、与她共度七世,你应该担起这个责任,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粉红女浅浅一笑:“至于偷七缘红线这种小任务,就交给我吧。”
我长叹,说:“我不懂的事很多,但还不笨,偷七缘红线的罪责一定很重,所以还是我去吧。至于小咪的真命天子,就交给你吧,我不是个好人选,更没那种气度。”
粉红女点点头,握着我的手:“那一起去,我们动作快点,至于小咪的对象,就交给菜刀猛男跟轮胎印女拣选吧!”
菜刀猛男拉起轮胎印女,说:“OK!就交给我们了!你们需要多久的时间?”
我心中没个准,说:“天知道,五个小时吧。”
菜刀猛男说:“好!五个小时后在这里见面!我会动员至少五十个月老一起找寻好男人的!”
“谢了!”我跟粉红女拿起水晶,破开阴阳。
为80年代人把脉
——由奇幻小说《龙游》生出的感慨
石映飞云/文
我常在心里暗笑80年代人怎么那样沉迷于荒诞不经、简单肤浅的读物呢?每当我这与他们有二十多年年龄差距的“老古董”拿起令他们痴迷的书,比如这本最新粉墨登场的《龙游》,我就既纳闷又好笑还嫉妒——我简直不能卒读,他们却为之废寝忘食;我几乎要讥笑它“狗屁东东”,他们却为之激动与癫狂;这么一本我很看不上眼的书,竟然在未作任何宣传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得以已再版(令我眼热)。这真不知是我狗眼看人低还是读者蒙昧糊涂,我闲来没事,便对此作了一番不知是有意义还是无谓的考究。
上网查,因为此书起先是以连载方式贴在网上的。我时常爱到网上热门论坛转悠,如果一个贴子能赚个数千点击率,那么我通常总是肃然起敬、另眼相看。然而,当某日我在某网站看到一个名叫光牙的人写的这本《龙游》(长篇连载)的点击数已达一百多万人次时,我简直差点晕倒!这庞大的数字从何而来?是谁糊涂到来点这样的东东?一看跟贴,原来大半是那些在校的中学生和大学生们造的势。听听他们怎么说——
“太搞笑了,主角也很充实,不是那种看烦了的天下无敌的样子。”
“写得不错啊!好!让我找到了当初玩《万王之王》的感觉,好温馨。主角算是游侠嘛? ”
因在网上连载时更新慢了些,居然引得那么多“80年代”心急火燎,大喊:“不错的书,太慢了,我快要吐血了,555555……”“光牙大大,最近干嘛哪!!抽点时间救救我们这些不能自拔的人……老大,快更新!不然,不要怪我盗版!每本1元拿去卖!”
说得神乎其神。这东西难道这么有魔力,能让他们如此神魂颠倒?我又从出版社作些了解,知该书收到大量读者反馈意见,从读者年龄看,多在14岁到24岁之间,其中来信最小的人年仅11岁。这些人的兴趣爱好,与网上表达的意思相近,除了“此书内容精彩,想象力丰富,有一千零一夜的神韵”、“情节构思新颖,人物形象鲜活生动”等泛泛之评外,还有一些酷语,诸如“非龙(《龙游》主角)是异类,光牙是另类,读者是人类,这本书会让人类都想变为非龙般的异类”。
翻翻《龙游》,知道它不过是讲“龙谷中一只不学无术的龙阴差阳错变成了毫无魔力的人,从此开始了他在人界、魔界、神界的……”显然,其中有几点勾住了80年代人的心:不学无术、是龙非龙是人非人、魔法、人界魔界神界,诸如此类,让他们心摇神荡。联系这一代人对图书优先选择的是幽默故事、探险故事、日本卡通、侦探小说、科幻故事……对杂志优先选择的是《故事大王》、《故事会》、《童话大王》、《米老鼠》、《漫画大王》、《少男少女》、《少年文艺》、《奥秘》……则不难判断,他们需要的是想象,搞笑,猎奇,以及超脱现实。为什么韩寒讥笑学校嘲讽老师狂贬教学,能得到那么多共鸣?为什么有关方面全力打造的好好学习的“十佳”典型,往往未必真能成为学生模仿的典范?
让我们看看80年代人生活在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吧。
尽管他们不愁吃,不愁穿,物质条件优越,真真切切是生在阳光下长在甜水里。然而,他们的心理需求,社会、家庭提供了多少?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十五六年间长年累月在苦读在背诵在做题在应试,在听老师的说教与喝斥,听妈妈的喋喋不休的作业作业作业,感受爸爸一手糖衣炮弹一手棍棒的两手抓两手都很硬的关爱,而他们自己的需求,早已被压缩到了可有可无几近于零的地步。成长时期对心灵自由的渴望,已成为他们与环境抗争的动力。于是,我们看到了形形色色令人悲叹令人忧虑的事情——大连一位16岁的花季少女因为不能容忍母亲对自己崇拜的偶像(比如张国荣)的嘲讽、并且禁止她购买偶像的CD而愤然自杀;河北某中学五名十四五岁的少女因实在不能忍受学习的枯燥和压力,身带几元钱就敢结伴出走,说是准备上五台山出家为尼;至于因不堪忍受学习压力而弑父杀母的悲剧,也时见报道……我们常常埋怨“如今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却总是不反省我们的大环境是怎样如此无情地摧残着这一代人的心灵。
80年代的人,太苦了,我现在深深地理解了他们为什么会对奇幻小说感兴趣。父母、老师也鼓励他们多读书,但只是让他们读教材教辅,或几百年前的文学名著,或种种“百科全书”,一听他们爱读上天入地出神入化的奇幻小说,总是摇头表示不以为然。一位买了《龙游》并给出版社写信的初中男生说:“这暑假里,作息表是父亲拟好的,规定我一天只能PLAY一小时电脑,必须做大量习题。这本书还是我挤出零花钱悄悄买的,父母不支持。”但他表示:“为了幻想小说,我一定会撑过去的。”从中不难看出80年代生人的艰难处境。
奇幻小说,融科幻、武侠、神话、寓言、军事题材于一体,以前是国外《哈里·波特》、《魔戒》登陆,横行一时,现在国内写手已迎头赶上,写出了越来越多本土化的颇具可读性的作品,诸如《迷失大陆(三部曲)》、《幻城》、《龙游》等等,使我们的年轻一代有了暂时摆脱现实困苦的机会,沉浸于想象的空间里,宁做一个无拘无束、不学无术的奇人,也不当学校天天鼓吹的好好学习楷模。笔者不是对此表示赞赏,而是对其予以充分的理解
当我还在为《龙游》一书的热销困惑的时候,另一部网络奇幻小说《紫川》,又大红大紫了,其在不同网站的总点击率已超过千万!这无疑又是一个冲击波。据说此书即将出版面世,它将带给80年代的人们更多更好的享受,断无疑义。他们不能改变我们面对的难堪现状,难道他们就不能从幻想中感受一下对现实的反叛吗?有人已组织了“紫川俱乐部”,也有人开发了一系列新的“紫川秀”故事。朋友,你会为此做点什么?我这“老梆子”将密切关注你们的一举一动,并且从此再不笑话你们“简单”、“肤浅”,我发誓。
(《龙游》,上册21.80元,下册23.80元,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版。)
附:
顺便向朋友们介绍几种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奇幻小说:
《迷失大陆(1):禁咒之门》25元
《迷失大陆(2):亡灵岛》23元
《迷失大陆(1):阴影中的英雄》22元
《秘魔森林》25元
《艾尔帕西亚佣兵》18元
《紫川》系列,即将面世。
爱在天堂 情在地狱
长 篇 小 说:(共10万余字,31章)
作者:孤独潇
内容提要:
在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里,她用生命中里全部的狂爱与灼情亲吻他。令他发出生命之竭底斯里的绝呼:爱情使两个异体以无可节制的失控力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为此她近乎竭尽生命所力为他有限的守护和快乐。而在许多被巨大孤独侵蚀的日子里,她用灵魂抵御却被撕裂着——逃在另一份纯真的爱情和唾手可得的婚姻的憧憬里,生命底线却在固执坚守初衷的爱,以非凡个性的手段演绎了自己的爱情神话……
目录:
一 生命里第一场爱情
二 浪漫多情的城市
三 我一生的梦想
四 迷情的诱惑
五 虚无飘渺的感觉
六 温柔的夜晚
七 相濡以沫
八 离婚的朋友
九 请别打扰我们
十 我要阳光下的生活
十一 此生只愿长眠不愿醒
十二 野外聚会
十三 在冬天里分离
十四 灼痛的思念
十五 伤感的日子
十六 伤心的女人
十七 心心相连的亲情
十八 爱的含义
十九 楚楚可怜的身体
二十 宿命里的男人
二十一 我喝啤酒的感觉
二十二 小说出版命运
二十三 与情人的妻子对峙
二十四 难堪的面对
二十五 是爱还是欲望
二十六 点燃夏日的激情
二十七 糟糕的心情
二十八 忧伤的爱人
二十九 病倒的爱人
三十 永远的别离
三十一 死亡的样子
正文:
一 生命里第一场爱情
我叫潇潇,是父亲为我取的名字。他本意是希望我能潇洒。我却译为它潇索、潇然、潇条、孤独之意。喜欢做梦和与生俱来的孤独几乎操纵了我的思想和精神,坚强或脆弱。我想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让耀眼的光辉披满我的全身。温暖或安慰我受伤的心。
我生长在山东的一个古老的、传统的小城。这里原来叫做县,后来审批成市。于是这座叫做乐陵的小城的上空开始飘荡着拆迁旧房的尘土,随着一座座高楼的耸起,曾经土气的人们穿着开始新鲜,举止言谈有了掩饰不住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也无时不在刺激并激励着像我这样喜欢超时髦又敏感的女孩子。而我对之即爱也恨。
我是一个只有二十岁的女孩子。有些骄傲、多疑。因为幻想,所以喜欢写字。于是我的名字因为在全国各家报刊上屡次出现,而使我在这个充满尘土味道小城有了些名气,有的文章旁边还配有我的小照,纤细而忧郁。我想以此征服男性,一种与生俱来的潜在意识。也是,以此我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顺利过关。来之前我正被寻职苦恼着。因此我对这家企业充满感激。抑或是人?
负责招我的是一个身材颀长面目和善的中年男人。第一次触及他温柔目光时,感觉里是一种眩惑。接下来我与他在一个办公室同桌面对而坐。他经常低头认真的工作。一坐就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我喜欢看他这样埋头工作的样子,那种近乎虔诚的忘我工作态度让我感动和有些吃惊。在潜意识里让我敬佩。他工作久了,偶尔会抬头看看我。提一些工作中的问题一起说说。仅此而已。可我却在努力并认真等待他会说些什么。可是他没有。始终没有。也许永远不会有。我这样想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些异样。当我确定自己是真正爱上他的时候,我流了泪;一个女孩子情窦初开遇到的是一个有夫之妇。多少年来的中国传统会用最残酷的手段扼杀这种感情的。
我开始颤栗、痛苦。迎合的却是他温情绵绵的目光。我明白那样的目光来源于对婚姻的疲惫,对爱情的渴念。
可是我们却是性格不同的两种人。我充满活力和向往,尤其对爱情是唯美思想。而他有着女人一样的细致和纤柔。但他活泼、幽默。生活对于他像是一道可以吃起来津津有味的烧烤火腿。他几乎对什么都投入精力。对任何人都充满真诚和感恩。
我们俩就像用一条绳子捆绑起来,分别又被扔到黄河两岸,然后苦苦挣扎向相反的方向爬,可是越挣绳子扯向对方就越有力。至到最后绳子把两颗宿命的灵魂捆绑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他喜欢沉默,或静静的吐烟圈。很少的时候谈些有关工作或理想的事情,却很少触及他的家庭。妻子更是我们之间敏感的话题。而我还是从隐蔽的角落里知道了一些有关他妻子的事情。
她与他结婚二十年,一直若即若离。据说她是事业型女强人风格,不喜欢依靠男人,独挡一面。她现在远离这座小城的一个叫做桑离的小镇上与一个年轻的男人开着一家闻名的酒吧。非常赚钱。
为此他非常自卑和痛苦,却不想干涉她。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抑或是他与她之间没有爱情,但因为夫妻的名份,他却愿意遵循传统原则背负某种责任固执和她坚守着婚姻。以敬上和顾下。我很快便知他有孝顺之名并万分珍视他的女儿。
“在我心里父母至上,孩子第二,第三应该是老婆。可是……我以为她至少应该尊重夫妻的名义!”这个名叫博义的男人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我说:“你相信吗,到现在我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她是一个顾家的女人,每年都要交给我很多钱供女儿上大学和孝敬老人,可以这么说除去我养活自己外,我们全家都要依靠她挣钱生活。我却拿不准我该用怎样的心态对待她,她或许是真爱我的。”
我试着走进这个男人的内心了解他,他或许是脆弱、迷惑的。他静静地看着我,语气有些忧伤,目光却详和而温柔。我想这种样子没有一个女人是可以轻易走得开的。更何况我天生就是个容易被温情或悲伤打动的女孩。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为自己立下远大的志向,将来一定写出很多感情真挚的故事打动每一个人,做一个激动人心的作家。在我的感性世界里是:月光、夕阳、天蓝、友情和到处充满爱的感动。
我温柔而腼腆的看着他柔和而动感的面容。明白他身上那种有些落寂和脆弱的敏感从何而来。
“你有些宿命的只接受给予,从来不敢轻易冲破某些枷锁去寻找自己应该得到或拥有的。你每一次对自己想要或摆脱你现时拥有的,内心的痛苦因为你的胆怯总让你慌恐不安。我理解了你的苦难,心灵的。”
博义望着我的眼睛,突然哭了。他冲动的握住我的手。动情地说:“让我们做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好吗?”
“不。”我抱住他的头按在我胸前。一个瞬间他激动的双手发抖,我紧紧的搂住他。然后他低头吻我。几千年的热血翻卷着滚滚热浪冲破道道封锁在一个瞬间全部汇流在他的吻渍里……
我们开始秘密的生活在一起。共同搬进离城市很远的一个偏僻的两居室的居民小区。我们一起布置房子的感觉是幸福的,博义把房子布置的很整洁、朴素。像他的为人。他在宽大的客厅里放了一排宽而温暖的橙红色沙发,这是我所喜欢的。他在它的上面放了一个黑褐色摆烟架。我着迷看他躺在沙发上吸烟吐烟的优美动作,可说实话,我着实不愿意这样与他偷偷摸摸的生活在一起。爱情好像掉了颜色似的。
这里的周围环境不同于城里,听不到音乐和城市动感的节奏。从窗口看出去,看不到绿色的树和各种各样的花,也没有整齐的街道。没有时尚的男人和女人,白天和夜晚几乎都是寂静的。静得好像隔世一样。
博义经常说,我们这是在另一个世界,只有在这里我们才可以敞开心怀真诚相爱。他说这样的生活让他想起当军官的父亲带他们全家在军营漂泊的日子,有着军人气度的父亲对他管教严格。灌输的正统教育让他因为背弃生活原则而充满自责。在父亲因病去世的一段时间里,他拒绝与我交往。
再见到我时他的精神有些颓废。对我充满深深的内疚和不安;然后双手轻轻的抚住我的肩,对我说,对不起。我泪流满面,说,我不要对不起。我只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我们能够真诚相爱。而他对自己所为本能的抗拒令他万分痛苦和不安。他把我们的每周两次相见改为一次。
其余时间他宁可一个人在家看电视或找人打麻将用来消磨,却不肯多分给我一分钟。星期五晚上他去陪母亲。星期六他来我这里,我们一起看电脑上的动画或看新闻,然后聊天、散步、喝啤酒,做爱。
他很少去看女儿,他说他总是有些无颜相对。但他会按时到邮局取妻子的汇款然后寄给女儿。
星期天, 天气晴朗,室温适宜,我在清晨七点准时醒来,旁边的博义也睁开了眼睛。
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博义轻轻的抱住我。静静地吻我。清晨的吻温情脉脉,他的手自我前胸默默抵过我柔软的下腹,那里因为清晨的饥饿总有种某名的难耐和感应,我会在他的轻揉中痛苦的尖叫或自控的翻滚,博义在这种时候开始进入我,然后一起到达高潮……
博义和我一开始时他在性方面好像存在着很大的障碍,我不太清楚这是否与他和妻子在心理上所受的某种压抑有关。记得第一次他迫不及待地抱着我,热烈地吻我,却没能进入我,当时我感觉好像是被他突然从蓝色的高空抛弃到黑色的地狱。心里着实的饨痛和失望。我甚至怀疑过我对他的爱情,或者他对我的瘦弱的身体产生不了性欲。
他进入不了我的身体,颓废地躺在我身边,他沉默不语地看着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汗,这是我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接触异性。
我不敢看博义的眼睛。因为我知道在男性的世界里。性的正常与否几乎与他们的生命一样重要,这方面的无能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痛苦。当博义的眼泪滴到我脸上时,我的心痛的抽搐起来,然后他过来搂我。静静地帮我轻揉,在他舒缓的轻揉中,难耐失控的情欲便再次迅速奔涌,博义紧张的用手按住我,爱抚、亲吻,喃喃低语。
我很快喜欢上他轻揉的吻和温柔的抚摸。然后我们舌尖交织在一起。他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灵魂震颤。
第二次,我用小母豹一样的狂热和灼情亲吻他,爱抚他。博义发出近乎绝望的尖叫或呐喊,我们以一种无可竭制的失控力达到高潮,然后一起痛快淋漓的哭泣,他告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知道了自己是个男人。
也许男人和女人都是这样的动物吧,靠异性的亲吻和热烈的爱做回应。用感官和爱激起生命的情欲。
十点钟,阳光洒满我们的小床,博义伸了下懒腰,开始吸他的“红细胞”香烟。我偎在他的前胸昂头看他吸烟的样子,夏天的早晨总是那么富有诗意,像一块松软的面包。我全身轻柔,享受地吸着他呼出的空气。
“有一天,你不上班可以吗?”
我闭着眼睛,懒懒地说:“为什么?”
他把床头的面包递给我。我没有接,只凑过嘴轻轻的咬下一口。
“我是说,我们不要在一个公司上班了,这样影响总会不好。你把这份工作辞去,好吗?”
“那我去干什么?”
“你就在这里,不用出去挣钱,只在家写小说。我会用我的钱养活你”
他这个问题似乎考虑了很久了。他的希望与我的梦想刎合。我盼了很久了,希望有那么一天有个爱人养活我。然后我专心写小说。用生命和真情去写,容不得半点虚假。
“我会这样做的,”我说,“但是不是现在,我知道现在你还没有足够的钱养活我,况且现在我需要生活和与生活中的各种人交道。我积累一些人情世故,丰富自己后再写。”
“随便你好了。”他永远是那种谦和忍让的态度,让人从他的不亢不卑中很难找到勇气或力量。不过我想我迟早会这样做的。
我们一起吃早餐。星期天不用上班,我可以在疏妆台前精心打扮一番。然后像一个美女似的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希望得到他的夸奖。而博义低下头,看报纸,心事重重的不屑一顾。这个时候我有浅浅的温怒,但没有说话,然后在他脸上轻轻的吻一下,我开始坐在电脑前写字。
二 浪漫多情的城市
星期一,我在办公门厅值班,一个星期唯一离开博义的短崭时刻。整个办公楼道里空无一人,寂静无声。一缕阳光穿过玻璃门照进来。四周的空气在暗尘中浮动,书架上一些有关企业改革的书籍布满灰色的尘土,形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阴影,像从远古时代开始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坐在接待台的后面无所事事,人清闲时总是感到闷的。
打扫卫生的老明在楼内小仓库里打瞌睡,他是一个残疾人。老板因为怜惜收留他,为此我对老板多少有些敬佩。
我的好友安怡趁这空儿跑到微机室摆弄她倾爱的电脑。她是一个一心一意想当电脑专家的野心家。是我来这家公司交的唯一的一个知已。她有着俏丽的外表和聪颖的头脑,而因为在济南计算机专业大学失恋而中途缀学。
我和她,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将要成为电脑巨星的英才,时过境迁,在这家小公司仅做了一个普通职员,安怡更惨,她因为没有毕业证而要在职教办培训一年才能正式上任电脑专业。错误的安排,错误的角色,埋没着青春的梦想。工业时代的机器的冷凝冻结着我们的身体。封锁着我们的精神。
我开始翻看一本时尚杂志,手指在那些美女倩男之间游离,分外轻柔。爱美的天性使我不能变成脱俗的女人,我想终究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妆扮成这座城市最亮丽的女郎,并在我的小说里尽情流露关于伤害、势力、争斗、勾心、阴谋、爱情、鲜花、婚外情人类的真相。
接持台后面的电话骤然响起来,是博义从办公室里打来的,从昨天晚上分手到现在我们算起来有十三个小时没有见面,他的语气里流露出明显的思念和急切:“晚上我们一起吃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灰色工作服。换上自己的浅蓝色休闲装,一头橙红色的长发垂直两肩。背起新式牛仔背包,步履轻盈的走出公司大门。
此时华灯初上,街道的霓红灯柔和清凉,我踩在那些细碎的光影之间,与那些形形色色的人行融合在一起,恍若人间爆开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画面在这种时刻展开。
随吃餐馆位于乐陵文化路的中心,这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黄金地段。这地段相当于这座小城近乎一半的物质文明消费。远远望去。这幢文化建筑有着西式文化风格,浪漫却不张扬。朴素之间却显出高贵气质。从这里进进出出的男人或女人,都有着新时尚的妆扮,脸上洋溢着掩饰不住的优越感。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里面一个衣衫褴缕的老人在仰头饮洒的画面。这种刻薄而智慧的比喻牵引了我灵魂深处判逆的种子,我拟为这是享受生命漓淋放泄人性的最佳手段。穷也放纵。所以博义每次依了我经常光顾这里。
找到博义所说的单间。推开门,猛得看到一个女郎坐在他身旁,她打扮的艳丽异常,但我一眼就看出她浓妆下的细纹。这是个年纪不算轻的女人。她望我的目光带着一种让人心寒的审视或推断力。
“这是我的好朋友,蔡青。一个曾经的同事。”博义恭维的站起来介绍她。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以前在公司做过业务员工作。是个敢打敢拼的女强人。”然后他把我介绍给她:“这是潇潇,我现在的同事,将来一个了不起的作家。”说完他很嗳味的向我们各自笑笑。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中间有博义这个善解人意的中性人物做朋友,也就相互信任起来。没想到她开口却直截了当:“博义跟我常说起你。以前我们还可以谈些别的,现在他的口里几乎全是你了。让我羡慕死你了。”蔡青是一个爽快的女性。她笑的声音有种男人气的豪迈。
我看了一眼博义,假装像是他的一个异性朋友似的轻松笑了一下。“他喜欢与女孩子交朋友,性格里有些女性的细致。”
话一出口,又觉有些不妥。似乎怕泄露我们的关系,我又补上一句:“反正女孩子们都喜欢他。”
“听说你是作家。”蔡青说。
“哦,我只给一些时尚杂志写。赚些稿费而已,而事实上,我写的东西离文学很远。”我感到一丝羞愧,那些扬扬洒洒的文字有着太多的瑕疵。这时,博义插嘴说:“其实,她现在已经有足够出好几本专集的纯文学东西了,那才是真东西,里面所包涵的思想和内容,令人叹服。”他说的很诚意。没有一丝恭维之意。
“我现在只想好好做我现在的工作。”我坦诚的说。“你现在干什么?你看上去信心十足。”
“博义没告诉过你吗?”她的脸上惊过一丝失意和怀疑。“我在现在给一个外企老板做秘书。虽然月薪不过四百,但我喜欢那种与成功人士同居一室的快乐。”我有些某名其妙的笑了笑。心里有一丝惊叹:这又是一个寻求感觉的人。可她身上却有一股浓浓的风尘味道。还有她眼里慑人的神采。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在历经风霜的女子。谈话间,博义又点了菜。都是我爱吃海鲜,她用手轻轻的抚了抚胃部,有些娇嗔的说:“我可吃这东西可是向来反胃的啊。”“那么你想吃什么,我再给你点。”这当儿我偷看蔡青的脸色,已经有了明显的醋意,我的心微微的热了一下。
“算了,现在吃不下了,等一下次吧,再吃我就成了大肚佛了。”
博义说,“我就喜欢你是大肚佛。”我注意她的脸色有了明显的转,猜测着博义对于她的重要性让人匪夷所思。
“有空儿你们去我家玩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阶层的人可以让作家产生许多奇妙的灵感,我家刚搬一幢四居室的房子,餐厅、舞池都是本市一流的。人生不好好玩一玩就白虚度。”她说这些话时,脸上不是得意的神情,而是一种淡淡的苍桑感。
这时她包里的手机响起了。她的声调一改刚才的平静,换一种娇气而肉感的声音:“啊,老万哪,老不正经的,又那老娘开刷了,好吧,呆会儿见,现在有朋友在请吃饭呢。”她嘎嘎的浪笑着,眉目间流露出万种风情与娇态。
“这是一个我老板的一个下属,掌管财政大权,有的是钱供我吃喝,反正嘛,人生如戏,只要高兴一时是一时,他很会哄老娘快乐。”
看着蔡青的风劲,博义有些难为情的看看我的脸。而我确实在蔡青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的确很可爱”蔡青忽然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清沌、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个性,怪不得博义会为你着迷。就连女人也会”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竟过来搂过我,亲了一下。我一个寒战,不禁向博义靠了靠,蔡青见此阵势笑得前仰后合:“对不起啊,我失礼了……”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的转着,像黑夜中无数的夜莹,飞竣迷离。
“不要乱说,我的作家朋友会受不了你的疯劲儿的”博义书生气的望我一眼,一只手轻轻的握住我的。我们靠得很近。那种情不自禁的默契、和睦在这样的场合下有些失礼仪。但博义的固执劲忽然上来,我不好挪开我的手。我有些拘束的欠了欠身子,对蔡青说:“你也很美,很野性的那种美,真实而豪爽。这是真正的美。”我说的很由衷,不是褒奖。
我们在“随意”门口告别,她亲昵的握住我的手说:“小美女。我有很多故事,将来希望你能帮我写出来。”我说:“好的。我相信你的故事会是一本畅销书。”
然后她和博义拥抱:“我的老好人。”她这样称呼他:“也许你真的找到了你的爱情,爱情这东西是世界上最有力的也是最脆弱的,它不像友情这样持久,所以聪明的我选择和你做朋友。记住,别忘了我。”
她的眼睛里有很闪亮的东西,博义很柔美的冲她一笑,她钻进的士。飞尘而去。
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语言里折射出她思想的碎片,蕴含着一定的哲理。却比真理更真实,而她那些浪笑在夏天温热的气候里透彻清亮。我对这个女人有了好感。
“真是个豪放的女人,女中男人。”博义兴高彩烈的说,“我喜欢这种性格的女人。但她刚中有柔,曾一度她是我心灵的伴侣,每当我寂寞困惑的时候,她总似一个大姐似的帮我解忧,有的时候她能陪我喝酒喝个通宵,哦……”博义忽然停住,注意地看了一下我的脸,我的脸确实变了。“别误会,我们通宵都像朋友一样的说话,她是我的红颜知已,而你却是我的知心爱人。可是你与我们不同,你比我们坚强有明确追求的目标,而我与她在性格上都有些颓废。可是,潇,只要你有希望我就有生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理解我说的话吗?”
“色狼,”我拧了一下他的脸。“怪不得人们都说你喜欢钻女人堆,名不虚传。”博义冷不叮打了个立正:“对不起,本人就这点德性。”在博义眼里,有着特别个性的女人都是好女人,在他认为这些女人的个性里的与众不同都值得他祟拜和欣赏。
夜色温柔。
我和博义依偎着走在夏天夜晚温热的柏油路上,那些灯光、树影,都像俘在城市上空的幻影。还有那些步履从容的行人,他们都安然的浮在浅淡的夜色里,一种新型城市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喝着啤酒一样的感觉着这如梦似真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从前的自命清高及愤世嫉俗,让自己整个的身心连同灵魂钻进这正在兴起的城市的文化娱乐中心,享受我的生命和生命里的爱情。
这想法让我的内心充满快乐和幸福。纯正意义上的。
我突然停住脚步,踮起脚尖,在博义的怀抱里醉香迷离。博义轻轻的推了我一下:“你什么都是即兴发作,这是在路上。”他慌张的向行人张望。我说:“我是认真的,我爱你。”
他说:“我知道。”
他轻轻的拉着我的手,慢慢地踱到夜的深处,这里是我们梦的天堂,我们绕过一排灌木丛,穿过一些低矮、破损的围院。然后到达一个秘密的通路,爬到我们自由的乐园。
站在虚墟的顶楼看这座城市灯火、楼影,那些刺眼的霓红、惊人的建筑。那些根植于物质文明基础的繁华是这座新建或正在建起的城市是用来自我陶醉的麻醉剂。这些都与做个体的我们有关。至少我的工资里每月都在扣除20元兴建费,把我赚价的口红也给弄没了。但城市给予我们繁华与享受。以及都市人的骄傲和自尊。
清风习习,送来远处低低诉诉萨克斯乐曲,在夏日湿润的风里轻轻颤抖,我喜欢在这样的氛围里让自己穿只剩肉色的内衣,与自己的爱人尽情谈情说爱。博义搂着我,轻柔的呼吸撩绕着我的面颊,我的肌肤上斑斑点点开始留下他的爱的踪迹,像蓝色的火焰,跳动、燃烧。我的激情光芒四射,像个快乐的小母豹,在他的身体上制造一个又一个美丽而使人发狂的蛊惑。勾成一个我和我心爱的男人之间美丽的神话。
博义仰躺着,半闭着眼睛,低低地呻唤着我的名字,醉情地看他的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着鹅绒的光滑,有着豹子般的力量,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令人欲望发狂的眩惑。
男人很柔和的进入女人。
美而眩的意境穿过一条流淌的通道,在爱情的幻觉里,肉体企及到了魂灵。在冥冥中的神托住两个人创造的生命奇迹到达狂欢的幽谷,所有的粉尘远离我们,灵魂飘及遥远的无知处……
凌晨5点,我醒来,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我看着睡在身边的博义,他睡得很熟,喉咙里发出轻轻的酣声,他脸部的表情在晨光里婴儿般的温暖。我将头贴紧他的胸口,我再次情欲难抑。我将自己纤细的手指放在自己的身体上自读,一次次让情欲的翅膀在蓝天与地狱间飞竣、旋转。想像中一直有一个罪恶的影子在探视着我。
三 我一生的梦想
在父母眼里,我是个极不安分的孩子,在10岁我因母亲的一次错打而悲愤的离家出走,害得大人找我三天三夜。在学校里,对于老师,我不是一个乖学生,总是在数学课上翻看文学杂志,在男人眼里,我绝对是一个惹他们动荡春心的现代美女,有着忧郁的大眼睛,细长的脖子和骨感的身材。在我自己眼里。无论怎么深深的自卑感却埋进骨子里,拔都拔不掉。尽管我丝毫不怀疑终究有一天,我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名人。
小的时候母亲给我算过命,那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她口中念念有词:“说,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有上天来掌握,人的一生要走什么路都要靠神灵来指使。”她说我五官清秀、端正,吉人天相,会是习文弄墨的才女。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做一番大事业。我信,母亲更信。我始终沿着我的志向前进,丝毫不气馁。
在大学里我爱上我的数学老师,忧郁而伤感。我发挥我所有的才情给他写诗、写信。至到把他的眼泪写出来。虽然爱情没有成功,可那些声情并茂的文字却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毕业后的那段日子,没工作我一个人闷在家里写故事。一个又一个,想像里的各种人物在笔下变得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用他们的语言去打动每一个人,我发现这是我表达自己的最佳方式。
在我立意要做一个作家时,首先母亲表示出不屑一顾的反对。她说:“好好一个大学毕业怎么能选择一个无职职业?真是天下小话儿!”母亲是一个传统的且只认准机关工作的一般见识的家庭主妇,她的一生都花在为丈夫和儿女铺助幸福的大道上。而父亲则是一个循规蹈矩、安分守已的国家干部。他在机关干了一辈子的数字游戏。最看重的是由财政发薪的部门工作。他比母亲更关心我的生活,从小训导我要做个淑女,并按孔子的教导我坐、走、站相。和在我五岁时就教我长大后怎么防备色狼的诱惑。他总是担心我长大会让男人欺骗。
因为感激他们的溺爱,我决定还是先屈服于父母。可是找对口的工作却不十分容易。当我充满万分感激地到这家外资企业之前,我还是有话事先向父母说明了。
“反正我迟早要成为作家的。这份工作是崭时的,我会随时因个人所愿而辞掉它。我都二十岁了。我有权利选择我自己的职业。记住将来我会让你们为我而骄傲的!”我说。
在遇到博义后我决定搬出去时,家里像发生了十级地震,动荡不定。父母轩然大怒。
“反了你了,我怎么会生了这么个逆女。你丢尽我的脸了,你之此离开这个家就不要再认我这个娘了……”妈妈几乎疯了一样对我怒吼着。就连父亲也暴怒了,“你太让父母失望了,像你这种样子是会吃大亏的,听说这个男人是有妇之夫,与他谈恋爱,这本身就违背了道德伦理,更何况你现在居然公然与他生活在一起!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我根本不能解释什么,我只能说“相信我,我要对自己的爱情负责。”就飞快的离开了家门。
办公大厅里很安静,又到了我一星期一度的值班日,这是我与博义离开最无聊的时刻。接待台上面发着泛着淡紫色的太阳光。像打翻了的过夜啤酒。在一帮衣寇楚楚的省级领导人走后,地板上一片狼籍。安怡不屑地看着老明忠实的打扫地上污物。有些感叹地说:“或许世上没有几个能像老明一样能懂得如何回报了。”
我将头转向窗外,街上倒垂的扬柳在橙色的阳光里发着清绿的光,像我现在的一种情绪。 “潇潇,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安怡忽然有些暗然伤神。
“就像现在,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没有做。”我说,“就看看窗外的事物。无聊是一种淡然的滋味。”
“可是我不行,无聊的时候,我几乎要发疯。就像昨天晚上,我选择上网,到上面与数几个帅哥儿一起聊天,同时与六个视聘,漫无边际。可是下来之后,心里却是很空虚,我不知自己到底怎么了?”我这才注意到她黑黑的眼圈儿,就像戴了一副廉价的隐形眼镜。“我认识一个孤独一剑,蛮有个性的,沉着、冷静,很酷的感觉。”
“现在这时候,网恋大有人在,你不会陷入网恋吧?”我笑起来。不管怎样,安怡是个相信感觉的女孩。
“我倒觉得网络是直接接触灵魂的东西,”她没笑,“我发现我和他在感觉上有着惊人的相似。说不定有一天,我要和他周游全世界。”
“听上去像网络里流传的一个歌剧里的一对生死网恋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你真想与他开始了?”
“我想也许吧,反正现在我是个爱情与事业的贫穷者,至少在心灵上是个依托。我答应他我会与他见面的。日子也定好了”
安怡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个人吧,网络上的东西崭时不可信,现在 的特别多,如果让爱情伤了会很疼的。”
“嘘!”安怡示意有人向这边走来,我赶紧住了口,生怕泄露两个女孩子的谈话内容。门被轻轻推开,我看见博义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玫瑰色的丝绸衬衣,系进宽松的黑筒裤子里,眼底那扶柔和的光采默默升腾起来,这绝对是我甜蜜爱人的标准形像。
“老公来了,现在不用无聊地看窗外的树了。”安怡趁机打趣,她其实是个性格开朗、喜欢凑热闹的人。
博义被她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赶紧站起来拿一份桌子上的文件顺手递给他,没有丝毫与不安地为他搪掩。他轻轻握住我的手,低声说:“下班后,我等你一起吃饭。”我一阵惊喜,随后轻轻的笑了。
“你不该把我们的事告诉安怡,即使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们在一起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博义忿忿的说。对面墙上印出他夸张的手臂的影子。餐厅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博义面对吃饭。“可是,我们之间有爱。因为真心相爱就能免出一切罪恶,除非你觉得不是真爱……”我瞬然被击怒,有种被伤害的感觉。
“爱故然不是错,虽然爱情这东西有的时候没有道理可讲,可是我的身上还背负着某种责任,”
“如果说婚姻是种责任,那么爱则是种本能。如果硬要用婚姻扼杀生命里的真爱,那么未免太残忍了。”我的演讲欲被强烈的调出来。“为什么不言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关键时候总是拿出婚姻作挡箭牌?最近我开始嗅到公司里开始对我们议论的气味,如果事情到了无可阻挡的地步,你会怎么样?”
“那就在之前离开那里,回来写作,我养活你。”博义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到让我回家写作,都非常自然,好像这是理所当然,正确无误的选择。想到我们共居的那两室两厅的房间,那充满浓浓的烟味、啤酒味、方便面味以及书香墨水的味道。我的心里就禁不住溢出一份难言的感动和温暖,那里的一切已经像城市上空那浓浓的纤尘与我们的身体及灵魂紧紧的粘合在一起了,已经挥之不去,飘之醇香了。事实上,那里比家更宿命,更真实,虽然它与血缘无关,但它与爱情、感官、灵魂、生命、性高潮系系相联。
回家吧,静下思绪,好好写作。通向梦的源头找出真实的自己,叙写生命中的美丽童话,让生命与爱情得以统一和完整。用自己无邪的心编织一个又一个由梦开始到美丽结束的故事,就像世界上最棒的歌手站在世界之最高峰纵情歌唱。
“好吧。”我终于说。“辞掉那份本不该属于我的工作。对于我是件很轻易的事情,也许我只是为了寻找你。现在有你在我身旁,写作,如鱼得水,爱情和事业一并拥有何乐而不为?”
“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一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聪颖而多才。相信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博义进一步诱发我的积极性:“你敏感灵秀,举手投足间都包含着无限感情,在公司里很多人在私下里议论你是个难得的才女,你赞赏文章的大有人在!”
我感激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点点爱惜抚过我每一根血管,我激动的热血涌现,每次都是这样,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说话的声音就像穿透我心魔的子弹,让我瞬然柔弱无力。我轻轻地靠近他,伏在他耳边低低说:“还有什么,我想听。”
“还有……还有你眼睛淡淡的忧伤我看不懂那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只有你自己看得明白,用文字写出来,让我看。让我读。或许那是与常人不同的人格中的分裂,你迟早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我不认识的一个人。你是一个抽像、复杂的女孩。”
“你指得是什么?”我害怕地想到分手。也许分手是我们的宿命。
博义摇摇头,“我要你永远别离开我,好吗?”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抵在我胸前,我能感觉到他轻轻的鼻息儿在我脖颈上细微的颤动。引发出我母亲的温柔,我将我纤细的手指轻轻的划过他额头的一缕细发。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我抱住他的腰。在他细致而温柔的吻间,我整个的生命像莲花一样自高空散漫开来……
五彩绚丽的梦在夜色中归于安然。他睡着了。他如婴儿般的在床上仰躺着发出均匀的呼吸,我的手自他的额际慢慢滑下来,停驻在他窄而细致的唇间,那里面发出低低地像是呓语般的喉音,像是刚才对我低诉的默默情感,还有他轻轻的无奈的叹息,都忽而困住我的感觉。我忽然感觉有点对不起他,对不起他这样对我的爱。因为他还系着另一方的责任。使我们的爱情布满一层灰色的惆怅。
我离开公司的那一天,是安怡的生日,陪她吃完那顿饭,算是告别。对自一种形而上的生活告别,而没有涉及其它。其实我走如我来时一样平静而自然,不会经起一丝波澜,目前为止,我还是一个没有任何创举的小人物,好在,我和博义的事没有被大面积传开我也就更加不会引人注目了。当然,我和安怡的友谊还将继续。她还是迷恋上网,与那个孤独一剑感觉的很好。不过,在我辞职不久她也随即消失了,这家伙真不够意思。临走也没和我告声别,我想也许怕是阻挡她去见她的孤独一剑吧?算了,各人有各人的追求目标和人生方向。相信聪明的安怡会走好自己的路。
老明照旧还是是默默无闻的清扫他的卫生,我走后很快有新接替我的女职女,博义说除去没有我漂亮外,做工作不比我逊色。
我开始全力以赴进行我的写作。整理二十几年的人生积累,和那些闪烁的思想碎片,让感觉与灵魂接轨。许多多情而新奇的故事开始在头脑中跳跃,我想我的确是做作家的料。按捺不住的写作情绪一天一天澎胀起来,博义更是热情似火。似乎我写作是他生活的重心,他往这里跑得次数越来越多。每次来他都要像检查学生作业一样检查我的进展。我更是丝毫不敢松懈。仿佛肩上杠着我们俩共同的使命。
因为这个原因博义几乎每天都来陪我,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和爱做家务。专挑我爱吃的东西,给我加补品,他这样对我,我反而有种受用不了,他经常认真地给我讲解:“方便面、火腿都已被定为垃圾食品,对人体健康不利。”可我偏爱这些。没办法在我胃疼的时候他只得在旁边听着我的大呼小叫哄我吃药。
这回我从家里提来的手提电脑为我写作派上了用场,我在电脑右侧按装了壁镜,经常在写字间看看自己,看自己一头垂直的橙红色长发在遮住半边苍白的面容,一双暗幽的眼睛透露出逼真的忧郁,博义问过它是什么?我也想知道。挖掘自己灵魂深处找到它。
博义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他给我倒“雪碧”牌饮料。给我用“汇源”果汁营养神经。还有“玫瑰露”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音响里放舒缓的萨克斯曲陶冶我的情操。我左边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种水果每天都是新鲜的带着晶莹的露水,不过,“黑妹”牌香烟是被我放进抽屉里的。等博义不在时我让烟雾包围我,让自己回归一种黑而深的地洞,我想我的忧郁也许在那里面。
我的头脑开始出现一个长长的故事,场景是一座光秃秃的坟,坟的周围是密密的森林,在那里我遇到了我的王子……我闭了下眼睛,有些难以呼吸,我不明白自己何以想到这些,却是愿意那样逼真的冥想下去,甚至感觉到了温暖。然后出现了我自己,裸体的美女,新时代性感的外衣还有步履潇酒的男人拥抱女人的姿式……
我的本能告诉我,我应该写一本爱情悲剧,这个悲剧或许连着我自己,在这个世纪初的古老、保守的新型城市里,沉淀的腐朽还在根基泛滥。经常扭伤爱情的姿式,扬扬的尘埃打击着快乐的泡沫。还有街头巷尾那些要命的凡俗在制造着无休止的谎言。弥漫在洒吧、商店的通俗歌曲在低调吟唱伤感、失落和无奈的情调,撕裂或温暖新城市即将涌现的最时尚的人群。还有我曾工作的那家公司里那些阴暗、勾心、斗角、感恩都在操纵着我思想和写作的神经……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博义听。
博义就会满怀感动地说:“潇,你肯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你缔造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感性更有让人感觉到温暖……”博义把我的头搂进他的胸前,“听听,这颗为你跳跃的心,会给你增加无尽灵感……”他说,“潇,我一定要你成为著名的作家。”仿佛我当作家之身须他缔造似的。
我忽然想到,我宁可我只要他,我什么也不要做。只要我的生命里只有真实的爱情。我与博义永不分离。
相爱越深,痛苦越切。
几乎在每一个夜晚我都做着同一样梦。梦到我与一个年轻的帅哥身披婚沙走进新婚的礼堂。然后在众目睦睦下拥抱、接吻,他汗渍渍的赤裸着全身抱我进洞房……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新奇与不安。然后开始思想:这是不是一种什么预感?预示我要与博义分离?一个年轻的男人早已在婚姻的殿堂等着我。所以,博义坚持要我写书,似乎以此证实我们之间存在过的爱情?冥冥之中它带着某种使命来赌恕我们之间畸恋的罪过?或让它做为我们分手时的最切实的礼物来祭奠这一份真实的情感?我不敢往下去想,只下意识地抱住博义。他马上醒了。他看到我的眼泪,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一只手过来,轻轻抚摸我的身体。如淋春风,如魂飘长空,不要哭泣,不要谈分离。我的心跟他的思绪在飞,飞到没有黑夜的世界极乐园……
四 迷情的诱惑
蔡青邀请我们去参加一个叫做“浪漫情怀屋”的聚会。地点选择位于文化路与世纪路的中介处的商业大厦的顶楼。世纪未的新型建筑充斥彩色直发、紧体衣、香色啤酒的浪漫气息在这个以新退旧的城市里显出了风彩异人的气质,像这座城市艳丽的风景。
那天博义的心情不是很好。但他还是陪我去了那里,他说过,像我们这样的关系不适合在公共场合露面。但他本质里却在竭立抗拒这种现实性的无奈。
我和博义分别一身休闲素装,不约而同的像一对度假夫妻携手走进大楼电梯。电梯内一个高个子青年已经在里面,他身上一股淡淡的青草味,像是农家小院里猪草的清香,我一时陷入旧年代我在农村外婆家度过的花香童年。突让我有种情不自禁的感动。
淡得灯光照在我们的身上,暗红,诡秘。两个男人分别站在我两旁。指示灯在饭明忽暗的显示在所到达的楼层数。突然的一种暗然的失重感控制了我。于是,我禁不住抬着看了看那个年轻的男人,他有一脸的纯朴、稚气,眉宇之间却露一份庄重,宛如小时候外婆家邻家哥哥,一个瞬间一种久违的农家乡情浸入心扉。
电梯门开的时候,一股热浪朴面而来,那个高个子年轻男人点点示意让我们先走。我和博义穿过一条用木质棉做成的长长通道。撩起厚重的绒帘。立刻一群沸腾的舞动的、吵杂的男女出现在眼前。
蔡青像一个闪闪发光的皇后,她穿着非常艳丽,全身上下发着夺目的光彩,向我们走来。
“我的朋友, 你们终于来了,啊,潇,你可真漂亮。尤其羡慕你的年轻。因为你,我们都是皱纹老人了”她对我身边的博义笑了笑,以示他们是年龄相仿的人,博义的脸马上有种不快。我拉起他的手臂很轻快自然的把头靠上去,立刻我感应到博义平静下去的脉博。
“来,相互介绍一下,”蔡青拉过那个高个子男孩,“潇,这是你的同龄人,宋野。一个来自山区的名牌大学生。相信你们会有共同的话题的。这是潇潇,我的朋友的一个朋友,一个正在升起的星,她是作家。”
宋野礼貌地伸出手来,“你好。”他的手纤细、柔和,温暖干净让人联想到农村沟渠里的纤纤细草,散着浓浓的香气。这个瞬间我注意到博义的脸逐渐暗然下来,他躲出去,坐在沙发上抽烟。
蔡青夸奖我的头发柔顺和色泽的适中,称赞我穿休闲更能显示出我年轻、飘逸和做作家的气质。然后,她又称赞宋野长得高大和帅气。腼腆、纯朴,却很酷。
几个男女走过来,蔡青介绍说:“这是我的老公夏浪,这是华冲和周颖。”
那个叫夏浪的男人看上去四十几岁。是个体老板,经营的木材生意很不错,有着他这个身份的特有的丰硕体态,,他喜欢说笑话与各种男女调侃,看样子足以能激发蔡青本性里的热情。华冲是个电脑玩家。他穿西服扎领带与一副淑女形像的的周颖看上去很般配。一对现代的郎才女貌。宋野的目光隐隐向这边袭来,他似乎考虑了一下,然后谨慎并有有些拘束地走过来,问我:“我可以请你一起跳舞吗?”
我看了看沙发里的博义,他此时正在故做安静的扫视着人群,他这种时候无论怎么样也不肯与我在众人面前亮相的。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我说“好的。”于是,我站起来,抓住了他的手。
磁盘里放着轻松、柔和的漫三步舞曲。令人心颤悠悠最容易想起某些往事连着童年的歌摇,仿佛宋野也对此曲很受用,他似乎沉浸在某种回忆里,脸上出现了温情的光彩。我看着博义,他一根紧一根的抽烟。并不时地饮一口白酒,然后闭上眼睛,细细的邹纹在他的眼睑上瞌得有些疲倦。昨夜里我们折腾了很久,我想这功夫他是睡着了。尤其在热闹的场合,他更容易困倦。
“你好像有心事。”宋野话一出口,顿感失语:“恕我冒味。”
“哦,没关系。”我茫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暗中闪闪发亮,像天上的星星。清纯、无邪。我惊诧于这双眼睛给我的奇异感觉。他浑身上下收拾得笔挺整洁,头发光滑细致,透露出一副正直、善良的年轻人的阳光之气。
“我在看与我同来的一位朋友,”我自己的这种说法让我感到懊丧。
“他好像累了。”他轻轻一笑。
他的笑容很清凉地绕过我额头,我感到一阵轻松、自在。
“他帅吗?”
“很儒雅的那种。”他转而问“你很注重一个男人的外表形像吗?”
“不知道,一个男人吸引女人或许只是一种某种其妙的感觉。不知有没有外表的因素?”
“不知道。但你跳舞的感觉告诉我你不很自信。”我的心咯噔一下,我从不敢承认我的内心那份脆弱与自信相反。他是个敏感自信的人。我突然感觉到有一点害怕。
音乐换成静静的夜色,我们跳起轻柔的狐步舞。四周是一片昏暗,满天满地的猪草气息交织成美丽的童瑶。渐渐地旋转成一种轻柔的快乐。
等曲终人散时,我发现博义刚才坐的沙发是空的。他人不见了。 蔡青也不见了。我赶紧问夏浪。夏浪说,蔡青人刚走,好像刚才博义躺在沙发上,现在不知去哪里了。
紧接着蔡青向我来报告博义的消息:他躺在里间好像是喝醉了酒。我急着来看博义。他躺在里间的小床上,呈半昏睡状态。宋野跟进来,帮我把博义弄到马路边。拦住一辆出租车。
宋野说:“他住哪里?我帮你把他送回家。”
我说:“不用,我自己能行。”话一出口又觉不妥。我又说:“他住公司宿舍,我能自己把他弄回家。”可是宋野坚持要送我。“你一个女孩子不行的。”宋野不由分说和我一起把博义弄上车。
我有些被动的、某名的承担了他的固执。
出租车在凌晨午夜的街头飞驰,窗外的高楼、树木、商店、酒吧、舞厅、还有一两个步履踉跄的行人,城市总在彻夜不眠的醒着,也总有故事有不断的发生着,一股股酒精的味道和猪草的味道固执而坚定的不断飘进我的胸膛。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身旁一个睡着的男人和另一个醒着的男人。都在沉默无语。可我却感觉到自己灵魂深处开始有一种东西在撕裂。
车很快到了我和博义的住处。我和宋野一起把博义抬上楼梯,然后把他放倒在床上。我为他盖上被子。宋野一双眼睛停驻在我的电脑旁。忽然问: “这是你的工作台吗?”我瞬间感到窘迫和不知所措。但我不想有解释的必要。我更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和博义同居的事实。来公开我们的爱情。
我迎合着他并不显得惊奇的目光,点点头,“对,这是我的电脑,博义一心想让我成为作家,这也是我一生的理想……”宋野却突然打断我,对我说:“认识你很高兴,不管怎样,我想成为你的朋友……”
他把他的名片递给我。旋即离开。
我手里拿着他的名片,上面写着他的公司地址电话,那是一家位于市东一个私营草织品工艺企业,他在那里属名业务经理。
五 虚无飘渺的感觉
我对成熟男人产生好感。找不出任何原因。
我高中的班主任身高不足1米70。长相一般。架一副深色镜眶眼镜。是个正统的严以律已的青年教师。
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因为他才识渊博,精通数理,书法飘逸,最动人的是他弹一手好吉他,有着神思迷离的诗歌创作意识。
校园草地像厚厚的绿毯,坐在上面温暖爽人。轻风拂面,他像被魔咒迷惑一样停止不下他对我的讲解。关于数理化,关于文学与诗歌,关于音乐与生命……而我则像被魔绑住一样。思维紧跟着他迷恋的倾听。似乎要过一个世纪也不会厌烦。他的细小的眼睛在镜片后闪着智慧的光芒系着动人的言说,使我情不自禁的很快扑进他的才情勃发里,但我忘记了他的一丝不苟的正统思想,是它扼断了我第一次对异情蒙动的异样感觉。
他不仅是个尊守社会公德的良性公民,而且注重家族观念,他从不会因为个人意愿而轻易打破家庭作为培育他的规则。比如他家族世世代代农民。他要在吃饭前先敬冥冥之中的宗祖,后可坐下来吃饭。当他无意中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我禁不住捧腹大笑。新时代的大学毕业生有着这样纯朴的尊祖规则。虽然好笑但令我喜欢。他喜欢在我深谭一样眼睛里面寻找诗歌的灵感,他说里面是无尽的诗泉……
当我发现我有些不可思议地对他产生一种某名的感觉时,明白他的循规蹈矩不会接受一个前途迷茫的高中生的感情。我决定迅速离开他。
“你不能就这样走!”他站在单身宿舍门口冲我的背影低声喊着。“你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好学生,将来一定上名牌大学。”
我没有回答他,眼里有泪在流,心里却是一快坚硬的冰,他正言告诉我,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为了弟妹的“农转非”他要娶看上他的负责户籍变迁的鲁局长的女儿为妻。这是父亲为他摆在眼前的生活脉络。他不能违抗。我早知道,所以无话可说。
他往我新转的学校打过电话。门卫的许楞叔叔一遍又一遍的在广播喇叭里喊我的名字:“潇潇,电话,电话,潇潇。”心里奔涌的热血在流,没有泪。然后他往我的家里打。妈妈在主机上很轻易地听到我在副机上接听的电话。母亲在那段时间对我很失望,在所谓“中学恋爱”最臭的90年代的古老的小城。母亲认为不仅丢尽了她的脸也伤了门风。她说一个女人的不洁是身为女人最大的耻辱。一时间这莫许有的罪名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我给我的老师写过信,告诉他我这悲愤的一切。思念先他那头中断,我几乎得不到他任何消息。后来,在每天必播的“红绿灯”广播里传出主持人沙柔的声音:“这里有一个乐陵的朋友送给他的朋友潇潇的一首歌:对爱说声对不起。”立刻一种我所熟悉的浓厚的低低的嘶哑的男中音柔声响起:“对你说声对不起,不能言我心中对你的爱与无奈,恕我一切不能为自己作主,却不能割舍你的笑你的好你的一切……”我听出这是他的歌他的词他自己的音乐与音色,我颤着心对自己说:就让这一切都过去吧。
后来我没有忘记他,总不能忘记,于是,我拿一块木头,用一个小刀,在上面刻他的脸,从额头开始一直到下巴,从春天开始一直到冬天。思念还是没有断。
那期间我去拜访一个在青年中心做心理医生的同学的表哥辛棋“我被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笼罩了……”我坐在那张宽厚的椅子上困顿的说“从此,我看不到别的,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女孩,至少对妈妈而言,我不可救药了……”
他告诉我,我是一个天生灵秀的孩子,我的身上的气质与众不同,眼睛深而迷。这是将来做大事的人注定常陷入某种矛盾与冲突中的必经途径。而我现在所经受是人生最纯洁最始的朦胧感情,艺术学上叫做初恋。也叫初恋感觉。这种感觉衰败容易使人脆弱、敏感、矛盾、自虐、绝望等情绪。而我的老师他身上所产生的成熟与博才魅力正好迎合了我性格中的某些特质。他让我从依赖到自虐,甚至对母亲怀有深深的赎罪感将是我人生情感主题之一了。
“对于一个人初恋失败,”辛棋清清嗓子,“我觉得它应该更能促使一个人以后的情感成熟起来,尤其对像你这样敏感而灵秀的女孩子,会对你的事业更有促进”
他坐在这间光线柔和的屋子里,感情充沛。精神振奋。也许是经常要对着病人扮演不同角色的缘故,他显出有些戏剧性的小丑的形像。让人把握不出一丝真实感。当我突然意识到我来这里本身是一份多余时,我站起身。
“好吧,”我说,“当一份感情得不到时,只能忘了这些,我会忘记它的。”
“所以你会成为不错的作家。作家用文字埋葬过去。”辛棋肯定地说。
六 温柔的夜晚
天渐渐凉了,城市变得透明而亮丽。北方的秋天是清爽而深远的,在人的心里常渗进一种某名的感动。在一个温和的下午,我接到宋野的电话。当那轻快的带着阳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时,我没有感到意外,而是久违的亲切立刻溢满心间。连同夏天那个初相遇的夜晚也一起涌上来。
我们在电话里虚寒问暖,除此之外,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况且博义就在我身边。他很敏感我接听的每一个电话,博义最了解我是那种易感的女孩子,尤其当我喊出宋野的名字时,他更是认真的在侧耳细听了。我猜准宋野为什么会给我打电话过来。一个女孩子的敏感度总是提前让我预感到有可能发生的一切。
宋野说,“下个星期六,我们公司在市里展览馆有一批新款艺术品展出,不是商品展销的那种,也许对你写作有帮助。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发请柬给你和你的男友。” 我说“好,谢谢你。
“OK,周六见。”
博义没有说话,躺在床上看报纸。我把VCD的音量放小,这是一曲低柔、缓慢的萨克斯音乐。它几乎每天24小时都响着,我喜欢与博义在每一个相聚相守的时刻,静静的感受着它。在披满霞光的低调柔色里相互抚摸、亲吻、做爱,然后一起在柔声的低泣里入睡。
我点上香烟,坐在沙发上想刚才那个电话。想那个高高的浑身散着青草儿香的年轻男人。想着想着忽然感到自己有些悲哀,也许自心里我一直在渴望那种阳光下的恋爱甚至婚姻,而博义这一切什么也不能给我。之时我还不敢想这个叫做宋野的男人会给我带来什么,但我至少敢肯定他是那种很放得开、敢爱敢恨的男人,至少他这样对待一个与有妇之夫在一起厮混的女孩子,预示了他的心胸豁达,凭直觉他不是那种做恋爱游戏的人。
我走到电脑前,像每日作业那样写着小说情节发展的最新一章,我写下了有关宋野出现的偶然性和我生命中某些转折的可能性。我的种种预感埋伏在小说里,我随生活的自然性让我的小说顺其发展。
星期三的晚上,蔡青和夏浪突然一起来我们这里,博义没有我从容,爱面子的他面对突然出现在门前的不速之客尴尬地说不出话来。暗中两个人一双眼睛盯视着我们。像我们是贼一样。
“快请我们进屋啊,放心既然我们能来就是最可靠的朋友,你们住这样偏僻的地方,我们一路磕磕绊绊的走来,可真辛苦。”
夏浪手里提着几瓶饮料、啤酒还有熟食、香烟。他穿黑色休闲衫,看上去潇洒、也的年轻了许多。他们自己边说边硬闯硬的进来。博义这才醒悟似的把手里的杂志放下去,这杂志上有我刚发的文章,博义每次都要连看三遍的,他以此为我为荣。
“我们本来想到另一个朋友那里去的,结果中途改变主意了。”她的眼睛在我屋里飞快的转着,“你们不会介意我们的突然到来吧?我给你们带来的好听的音乐要不要现在听听?”
“不行,会影响潇潇写东西的”博义赶紧说。
“算了,还是聊聊天吧。”夏浪伸出他的手撩撩他油光可鉴的头发。似乎有些轻微的不快。“这样不会妨碍你写东西吧?”他把脸对着我。
“没事,”我把一张蔡青带过来的光盘放进VCD。伤感、潮湿、圆润的女声在温暖的房间里浮动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餐桌上摆满了红酒和香肠,这里大家都喜欢的感觉,话题很轻松地在城市边闻中绕来绕去。
“这城市很好,比较适合我们这一小撮人的生活状态,喝酒、聊天、跳舞,却没有太多的副面影响。相比之下比旧县城的流言飞语少了,也许人们都在跟时代的脚步呢。”蔡青说,“开放总是好事,能让外国人进来、时髦产业发展、艺术家出现、真假另类释放心灵……”我明白蔡青所指的一小摄人是她圈子里的一些思想前卫、行为大胆,敢与在新时代大潮浪尖上奔跑的人,比如像夏浪这样成功的个体商,他们这圈子逐渐成为城市的交点,占据着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利益蓝色精灵。肚子上发着盅惑的光,一种能迅速与新型城市文化与物质生活做出感应的光。
“我曾在不同的地方遇到同一个人,却有着不同的面孔,不知道那是为什么?”我说。 “昨天晚上我在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遇到宋野,他要在这个星期六用他公司的草制品开一次艺术展,真是别出心裁。”蔡青突然这样说,并用眼睛扫视我。又看看博义。然后漫不经心地说:“他约我参加。”
“哦,他不过是想借助这一套想推销产品而已。”夏浪说,喝着啤酒,很商人口气地说。
“这些不过是说谎的幌子。”博义很诚实地说:“产品靠艺术展销售不太合乎实际。” “也许会起到不同的效果呢”蔡青说。
“这座城市的人群很容易被外表与形式上的美感所俘虏。”我说。
“你会把这一切写进你的小说里面吗?”夏浪好奇地问。
“这也许只是一小部分,却不是我小说的主题。只要真实的,我就写进去。”
“潇潇,把你写的东西念一念吧。”博义精神振奋地说,这是我最为快乐最受安慰的时刻。在我碰触几双亮亮的眼睛的时候,我预知到当写作进入生活时,写作不仅仅是单纯的写作了,它与社会事实有关,与人们的生存状态有关,与爱欲有关,与我和博义所不能到达的爱情彼岸有关。
大家听到我读了一段文字之后,脸上都显出沉思的表情,几瓶啤酒已喝尽,几盒香烟也在慢慢变成灰烬,但人们的情绪还沉浸在我的小说氛围里。
七 相濡以沫
这个星期博义那里也没去,他下班后就专心一意地来陪我。给我做两餐精致的饭菜。而我就变得越来越懒。一天到晚坐在电脑前打我的文字,甚至极少与博义说话。
而博义似乎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在我写字时,他躺着床上一声不吭的抽烟、看杂志、报纸。
但他会不定时抬头看我的进展,像工头一样督促我。
在我写累了的时候,博义会拿着手表指令我下课。然后他给讲他从杂志或报纸上看到的小幽默读给我听。
他给我读一段女病人与男医生的对话:
“我不喜欢我的丈夫。”
“讨厌他哪里?”
“讨厌他不会讨我好,不会哄我。我受不了他了。他甚至与畜生没有什么两样儿”
“哦,你是指在床上吗?”
“是的,他只是本能的兽性发作,对我没有感情。”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也许他爱你发狂来不及说些动听的话呢。”
“你们臭男人都是一路的货色。把女人只当成玩具,我受够你们男人了。你们都是蠢货!”她大叫着跑出去。
“这样的对话虽然低俗,也说明了一定的问题。”博义很认真地说:“生活中很多这样的事情。男人会把爱情与性欲分别开来。”
“那太可怕了。我以为每一种情欲的发作都与爱情有关。”我说,心里有一丝隐痛。“也许男人与女人不同吧?”
“不,应该都一样。只不过女人比男人更注重爱情。”
“那么男人把爱情当成什么?”我急切的套博义的思想。
“当成精神、意志、灵魂、和生活的勇气。还有身体的需要。”博义真诚地望着我的眼睛。
“那么你爱我吗?”
博义沉寂下去,不说话。他曾说,没有一生的承诺不会轻易说出那个字。每次这样。我都有深深地谎恐感,那种看不到未来的恋情深深的伤害着我,一直。
八 离婚的朋友
安怡突然打电话过来,从遥远的陌生的城市,她告诉我,她离婚了。之前她没有告诉我她结婚的消息。她像是忽然从地底下冒出来,像就她两年前在地底上消息一样。
电话里她竭力显出平静而不失洒脱风度,但我还是听出了她浓浓的受了伤害的感情。她说她想从那个伤心地回来,回到以前我们共同租住的那个地方去。说如果我空就过去陪陪她,和她聊聊。
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
等一下就要到乐陵“西森温泉”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洗浴、娱乐餐食中心。以前我和安怡常到这里来。
“如果你能来,我们一起洗浴,然后一起吃饭,好吗?”
我说:“好的,我提前到那里等你。”
穿过一个长长的走道,先我在洗浴室道的门口等安怡。十分钟不到,安怡在门前出现,瘦而疲倦。嗨,她对我扬扬手。
“你这家伙,想死我了。”我雨点似的拳头落在她身上,有泪点在她漂亮的眼睛里闪烁,但她很快抑制了它。笑容在她靓丽的脸上展开。“我都脏死了,陪我淋浴,然后我们喝梅子酒。”
“看你瘦的,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
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很快地进入洗浴室,脱衣。然后我们一起泡进池子里。她仰俘着,闭上眼睛,呈休息状。我说:“都快急死我了,到底怎么回事?”她不说话。仿佛不想提一顶点儿她自己的事。我说:“你到底是不是和那个叫孤独一剑的男人结的婚?”
安怡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简单地跟我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她嫁的孤独一剑是一个外企老板。她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安怡找他去时,他正在和二任夫人结束婚姻。安怡只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别的什么也不想过问。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是美好、和谐的。他们夫妻一快儿参加类似白领一级的社交圈儿,经常出席盛大宴会。举办舞会、结友出游、聊天聚餐等。她和丈夫喜欢开车到郊外原野享受自然风光。喜欢在野外温暖的车上亲吻、做爱通宵,然后在第二天清晨让车慢慢地在铺满露珠的水泥地滑行。这样的生活浪漫而多情,清淡而悠然。虽有钱但不附庸,富足中透着清纯的雅淡。
但完美的外表下却透着暗疾。安怡受不得丈夫那种在家庭之中高高在上的尊贵感,仿佛他在公司里指引仅威的尊严一定在带进夫妻之间,比如他喜欢在家庭中当着宾客把妻子唤来唤去,喜欢让妻子当着父母的面给他洗脚、捶背、按摩。
在家里她与丈夫没有平等的夫妻身份。
每天清晨安怡总是端着做好的早餐来敲丈夫的房门。她吻他,称他为君王。每次他感冒生病时,她给他准备好糖浆水,把毛巾敷在他的头上,他一咳嗽她就得抓紧他的手臂,陪他难受。他参加宴会穿黑色西装,她就配淡雅的衣服与他相配,他想说话她就恭耳细听。这一切本应该是一个做为妻子很自然做的,可是总好像是被丈夫的某种东西牵引着,至到她感到了心理上的不平衡。无名的裂痕就出现了。她开始与他争夫妻间的平等与互助。开始停止给他送早餐,开始当着父母、拥人的面反驳他。于是,丈夫开始受不家庭的气熄,开始单独行动早出晚归,晚上不和她同床。后来她知道他像所有在家庭中遇到一点儿麻烦就寻求外遇的男人一样,他背叛了她。
“想来真是可怕,就仿佛世界完全变了样,自己最热爱的男人却用你最受不了的方式折磨你,仿佛敌人!”回忆使安怡陷入痛苦与伤感之中。
“的确可怕。”我表示赞同。“因为爱他所以最受不了的是他的折磨,”安怡问:“为什么男人常常会因家庭中的一点儿矛盾就轻易背叛爱情的承诺?”
“因为他们只是一群盲目、愚蠢、最容易丢失自我的混蛋!”我肯定的说,仿佛我是全世界的女权主人
九 请别打扰我们
一个阳光明媚星期天的早晨,我和博义刚刚起床,忽然有人在敲门,电脑里正在放刀郎的《情人》,音响放得很大。但我还是听到了敲门声,博义也听到了,他机警地看看我,低声说:“会是谁呢?”“不会是蔡青吧?”也许只能是蔡青。再者是她的丈夫夏浪。要不然会是谁呢?
我轻声走到门边,从猫耳眼里一瞧,看到的却是个陌生人。我把门开了一条缝儿,问她找谁。“请把门打开,好吗?我向您推荐我公司的新产品“美宝”它对人的皮肤护理有特效。
她的脸上浮上讨好、谨慎的笑容,生怕我把这条门缝关上,她就没有一点推销的希望了。 “我……”我拿不定主意,不太好意思打发一个眼睛亮亮的充满期待看着我的长得还算美丽的女孩子。她的穿着大方、时髦。言谈举止透露着有知识风度。这样的仪表说明她有着健康的人格,我不想轻易打击这样的自尊,况且在我心灵私处,我想让我和博义的爱情多见一些阳光,至少想让一个陌生人看到我们是一对儿相亲相爱的夫妻。
博义看到我领一个陌生的女孩子进来,很是吃惊。女孩子落落大方的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名信片递上去,接着又拿出一套化妆系列产品摆在我的写字台上,口齿伶俐的开始发表她的演讲:“这是佳宝公司生产的专对年轻女性中性肤色滑润增白面液,同时……”她说着就要往我脸上扶。
“慢!”博义过来拉拉我,“不能乱用化妆品的。”
我说:“让她试试吧,我也不一定要买。”
“如果这一次试就毁了你的皮肤,怎么办?”
“可她已经在试了。”我心甘情愿地让她弄我的脸,是种做人妇被人伺候的新鲜感觉。
这还是我住这座小区头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形,尽管上门直销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乐陵正在盛行。但由于我们经常把门外锁,一般都会误认为家里没人,今天上门来的这位小姐的聪明之处是她转到后门听到里面的音响了。
女孩子很细致地给我上妆,先在我脸皮上涂一层浅浅的油,接着又在上面弄了一些粉性的东西,然后用一支小巧的绵制小刷仔细的刷。博义在旁边一丝不苟地看,生怕我的皮肤被她无意间戳穿似的。
“你的脸上有螨虫。”
女孩子忽然说,我吓了一跳:“螨虫?”
“是的,你的脸皮里有细小的螨虫,”她说:“不过,没事儿,佳宝就是专把皮肤里的螨虫吸出来的特效品。”
我捂住眼睛不敢看她将要吸出来的许多螨虫,问她,多少钱一套,佳宝?
“580元。”她说。
这远远超过我的心理价位,我承认我对化妆品价格常识的无知。“但物有所值,这种产品同时能避免你妊娠期间脸上将要出现黑斑。博义沉下脸来,她居然说到妊娠这个敏感的话题,“对不起,我们不想买。”
“可以打八折的,”她坚持不懈,“如果弄坏皮肤,由我们公司负责”
“谢谢,耽误你时间了。”博义不客气地把门打开。女孩子吃惊地望望博义,又充满期待的望着我的脸,我有此无奈的说:“如果我们想好了,再打你电话吧。”女孩子迟毅的收拾写字台上的瓶瓶灌灌,希望我们能改变主意,走出门外,又回过头来,把一张名信片递给我,微笑着说:“如果改变主意,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会即时送货到门的。”
女孩子走出去,我对博久我沉下脸来。
“潇潇,我是怕有太多的人知道我们的住处,而且乱相信人总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 “一个陌生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麻烦?至少她给我清理了一下皮肤。”我很不高兴的白了他一眼。就是看不惯他胆小怕事的性格。
敲门声又响起来,我赌气一把拉开门,这次是隔壁的邻居老太太,她手里拿着一摞水费单、电费单交给我。她说务业送到我们家没人就交给她转交,我向她道了谢,老太太乐呵呵地走了,这方小区的邻居继续了旧县时代的热心肠与朴素性格,他们似乎都没有很多的钱,下了岗。做点小生意,然后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厨房的窗外挂着风干的咸肉,腌咸罗卜条,有煤炉子的烟飘过来,穿蓝色校服的孩子们很礼貌地和大人问好。大人们弄着载满货物脚蹬三轮车在沆沆洼洼的水泥地上来回运输,风不时吹起他们乱而苍桑的头发,日夜交替的时光就在他们疲惫的脸上消无声息的飞走,暗暗持续着生存的活力。
博义把那些单子上的数额加起来一共是189元。一个月的水电务业费。我凑过去看,他的工资清单上还有300元,后天发工资。我松了口气,我们的生活还说得过去。
时间临近中午了,我没有了写作的心情,正想关闭电脑,里面两封邮件蹦出来,一封上了密码的。应该是博义的。为了开机时的即时提示,博义和我共同用一个outlook Express邮箱。另一封是我的。我无心去看,站起来先把电脑让给博义,他看完信,在电脑前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站起来从后面把我搂住,额头抵住我的背部,低低地说:“对不起,下个月她要回来……”
“这么说,你和她要天天在一起了?”我的心猛得抽痛一下。想像着他们夫妻厮过在一起的情景。
“我不希望她回来,可是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博义哀伤的叹了口气,颓废在仰首躺在床上,痛苦地闭上眼睛。博义这种样子让我想到现时流行说的“三不”男人。对感情、婚姻、自己都不负责。对命运依来顺受。这样对三者都是深深的伤害。
“你应该知道我的性格,既然我和她们筑成了婚姻。我就得对它负责到底。”
我当然明白他思想里所有的脉络,并清楚自己的选择,可是我仍然痛。我痛他对我低诉另一个女人,痛另一个女人将会公正言顺的把他叫回她的身边。我没有任何阻当的勇气和理由。直时至今我不明白他的妻子在他心里究竟占了怎样的位置,甚至有了一种想了解那个女人的冲动。“她很爱你,是吗?”
“我不想谈这个话题。”博义松开搂我的手,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一种厌烦的情绪影响了他。他不喜欢与我在一起谈有关她的一切话题。但我能感觉到他一直把他的妻子视为现实中的首位,一道婚姻的槛横在他们之间,本能的提示着他们的夫妻根基,那种维系恩怨的情感纽带。无论爱与愁,交织着一场一直延续到无法预知的故事尾声。
我重又坐回电脑前看另一封,意想不到的是这封信竟是宋野寄给我的,里面装着两个请柬和一封简短的信。上面写着:希望你能准时出现在我的艺术展上。
我向抓住一根稻草似的转过脸高兴地对博义说:“宋野正式邀请我们参加他的艺术展了,星期六,我们应该还来得及去。”
博义踌蹰着说:“尽量吧,她说这个星期能到。”
我很扫兴,但低谷里却在尽力争取。“你一向是喜欢艺术的,更何况那种场合下很适合我们”我祟仰与博义在一起的任何一种阳光下的生活,比如我和博义参加过各种画展、书法展、影展、家具展,以及各种工业产品展,混在一群群的人流中,我们既可远距离的相望,又不会引得任何人的怀疑,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的地方。
“如果她在星期天到达,我可以陪你去。”但他眼睛里似乎有些不热诚的东西,没有先前那种隐蔽的歉疚之情。而是被一种冰冷的东西所罩住,那种冰冷刺激着我,仿佛我身上的某种暗流让敏感的博义给触摸到了。似乎在说,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你们跳了几乎一夜的舞,然后又跟着我们走进这个房间。
三十一 死亡的样子
我没有为我的小说刻意寻求结尾,只是让故事顺其自然地发生着,当我坐在电脑前面对上面写下的这些文字时,我的心骤然涌出一种透彻的清醒,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的一个杂志编辑说我用整个夏天写一本未有着落的小说有些任性。现在它摆在我面前,如同我未可知的命运。但我无法控制它,就像我生命里第一场爱情,没有任何责任性地产生了。所以我也不必为我小说中的人物负责,即然一切发生了,就让它们在自然中寻求自己最适合的位置。我无力于补。
我累极了,不知道自己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现在博义的死已经是第七十六天。但是我们还是如先前那样保持着通灵的关系。
我在厨房里煮饭的时候,博义在浴缸里把水弄得很响,我会情不自禁地跑过去,却发现浴缸是空的。我在电脑前打字的时候,他会从后面伸出一双手为我轻轻按揉双臂,我不敢回头,我怕一不小心惊走了他。我知道博义一直是在这间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我这本充满了他热情与希望的小说的完成。他说过,这本书是唯一留下我们爱情的见证。它是我们的孩子。
深夜变得漫长,我躺在床上抱着他的忱头,闭上眼睛祈祷神灵把我的博义带到我的梦里来:他有着挺拔而高瘦的身体,眼睛里洋溢着温柔而详和的光芒。他的特质是柔切而儒雅的,他的品格是正直而善良的。他为人的风度是谦逊而温和的,他的工作是真诚而实在的,他的爱情是执着而酸苦的,他的心灵是透明而忧伤的。他与我有一双共同的灰色的翅膀,我们一起在草坪、房屋、街道的上空携手飞翔。然后灰尘穿透我们的心脏,一道又一道伤口留在爱情的身体里。
我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光亮,爱人不见了,只留胸口捶击般的难受。
自从博义那天早晨死在我的身边开始,以后的每一个清晨对我而言都有一场冷酷的惊骇。
宋野离开乐陵的那天,我病倒在老家。当我恍恍然从高烧中苏醒过来时,我意识到家中生病的博义。
那天我一推门进去时,竟是一场非常美好的情景:博义正容光焕发在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茶机上放着巧克力、火腿、爆米花等都是我爱吃的食物。抬头见我进来。他高兴的对我伸开双臂:“潇潇,我打了你老家电话,知道你今天好起来了。”他紧紧地抱住我:“你让我担心死了。”
“我的监护医生给我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他松开我。
“不,我已经吃过了。如果你现在还好的话,我们出去走走,好吗?”我头埋在他胸前。
“好。”博义今天看来来确实神采飞扬。
我们第一次不用戴着墨镜大方的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市委广场上。那儿的草坪很舒服。我喜欢那里随意而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浓厚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地我给他背诗,是我自认识他开始到现在我写给他全部的诗。累了,由博义接着背,最后背到什么也想不起来。然后博义说:“等你的小说出版后,我们再来这里一快儿背,好不好?”他兴奋地坐起来:“你说这样做,是不是我也像小孩子了?”
“那么,你是一直把我当孩子啦!”我起来嗔昵的挠他的痒。他笑着跳起来奔跑,我拚力追他……然后我们一起翻滚到草坡的樟树下,他眼神定定地望着我,深情的、灼痛的、留恋的。然后我在那里面深深地沉醉了,他的深情只需要我的深情来对视,一起漠视痛苦。让爱情在生命与生命之间生长成一种永不泯灭的光芒。
我们在凌晨两点钟回到家。我们没有洗澡,脱光衣服,一起躺在床上。夜里我一直听着他均匀的打鼾声,音乐般嗡嗡的嗓音,温暖而迷人,像昆虫在鸣叫,像闷雷在低吼,像抒情的诗人在高亢。当一切凝为沉寂之时,我睡熟了。梦里是一片详和的意境:我一直是和博义在天上飞。他轻轻地带着我。在高高的蓝天之上,身轻如燕,没有一处伤痕……
清晨,在第一束阳光照进来的时候,我睁开眼睛,转身去亲吻身边的博义,热热的吻印在他凉凉的嘴唇上,我使劲推他,唤他,吻他,然后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的肩上、腿上、胸口上……然后我又某名其妙的跳下床去,跑到阳台上,隔着玻璃凝望着他。凝望着我的爱人博义挺直的身体和冰冷的面容。
我泪流满面,揪住自己的头发,把手放在他的唇间,大声尖叫:“你这个傻瓜!”他还是不理我。他真的不理我了。
博义的葬礼上来了很多人,包括我以前所在公司的同事们,把殡仪场上围绕的水泄不通。陈梅是葬礼的主角,博义临死都没有剥夺她身为他妇的权利与义务,她一身黑装,胸前带着白花,她满脸泪水与哀伤,看一眼就能惹得人跟着情不自禁地陪着流泪。她用一种艾怨和伤心的语调读博义的哀调词,用刻意装出来的标准音,仅这一点。我感知到了她的伤心不是入骨入里的,因为世上没有一个女人在失去她真心的爱人时还会在意她语言的运用方式或在大众广庭下的虚荣。我就是在这个瞬间开始哭出声音来的。
然后广天下人的所有人的目光向我集中而来,我在人群里大声的喊叫,无可适从。那么多的人,人山人海。我想躲起来,可博义不在了,我还躲起来干什么?
三十二 活着的样子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博义走了。我们不必再躲藏。他走了之后,很多人都认识了我,都知道了我曾和博义在一起生活过,爱情过,也有的人说我们是厮混过。最后对于他的死开始有人议论纷纷。走在路上很多人对我指指点点。
我不是一个圣女。但我不会生气,生气有什么用呢,连博义都走了。我的那本生肖书终于出版了,三个月之内我可以得到八千元稿费,仅此而已。我答应过他。我要用这部分稿费送给他一件礼物。无论它是什么。我要他带着我的心和他在一起。可是这一切我都没有来得及去做,博义是孤单单地一个人走的。神父与智子约我到他们的出版社做流程编辑,月薪比我每月写杂志稿要高出一倍。最主要的是对我以后的文学发展有着诱人的机会和帮助。我没有直接回答他们,我是在想我是否能面对博义不存在的任何一种生活?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市委广场的草坪上,看着天空,想着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 安怡第二次披上婚纱,她要和蔡青的前夫夏浪结婚。婚礼与博义的葬礼只隔了六十四天,这一点,除我之外,没人会意识到。他们的婚礼搞得简单而浪漫,在一家西餐馆里进行。具说餐馆主人是夏浪以前的朋友。一对新人在众多宾客之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蔡青也来了,并为一对新人各备了一份厚礼,以此显示她的大度。可她的这种大度让我为爱情的纯度感到悲哀和酸痛。
我没有和她多说话,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与博义说过我和宋野的事,但我知道她和博义之间那种超出友谊的微妙感情。也许她并没有存心破坏过我们的关系,但她总像一个暗影蛰伏在我与博义之间,总让人某名其妙的产生一种慌恐和失落。
可是现在博义他人都走了。还能有谁让我再产生这所有某名其妙的心绪?
年底我定下来在春节过后去智子的出版社工作,我在去之前重新整理了我的小说稿,整理我和博义曾共同住过262天的房间,他走后我一个人在这栋楼里又与他通灵生活了96天,然后是博义未曾真的回来过。
我没有疯,走出那已经有些发晦的房间,我带走的只有我所写的这本小说,这是我和博义共同创造的另一个生命。(完)
初稿:2004年12月20日
二稿:2005年2月14日
附:个 人 简 历
薛飞。女。生于1970年7月22日。山东乐陵人。1988在乐陵一中高中毕业。并从此年开始文学创作,同年在《青少年日记》第九期发表文章《上坟》。在《年轻人》副刊上发表小说《白衣少女》小说《朦胧》获全国优秀作品鼓励奖。
1990年开始在乐陵某中外合资企业上班。做过一线工人、图书馆理员、档案管理、宣传部宣传员、打字员、秘书等。其间给区报(《德州广播电视报》)专栏撰稿。发文数篇。
1999年开始给全国各报刊写纪实、心情故事等稿。散见《幸福》、《妇女之友》、《风流一代》、《女人SHOW》、《德州日报》、《齐鲁晚报》等。
2001年辞去公司工作。在家专业写杂志稿。
2004年冬天开始写第一部长篇《爱在天堂 情在地狱》。年底完稿。
联系电话:手机:13053443521电子邮箱:xuefei56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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