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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不是别人

发布于:2022-05-17 作者:admin123 阅读:49

  一

    八岁那年的我是最幸福的。我能站在窗台上边抽着烟边看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小姑娘走过。我那时候在想,我过了很多年之后还会不会把这个女孩从我记忆里掏出来。但是这个想法也就持续了一下子,因为我得把烟丢掉,老爸正在解他的皮带想在几分钟之后对准我的屁股狠狠的抽下去。

    为什么人思考问题的时候总会有这么多人去打搅?我边挨打边想。很不公平。我趴在窗台上看那女孩走过一点都不疼,我的屁股上的肉就是为迎接我爸的皮带而设置的,这一点我很早就知道我是不是天才?八岁那年,我第一次这样问自己。而我的眼睛只为这个小女孩而生。我喜欢她。

    我不是个坏孩子,尽管我抽烟把烟从鼻子里弄出来而不是从肺里。老爸抽烟很帅,妈说的。那天家里来客人,一妇女看着满满的烟灰盅问你要你丈夫抽烟??很惊讶的样子,我用七岁的眼睛看着那个颧骨很高的很像我在几年之后看见鲁迅先生文章里的那个杨二嫂的模样很生气。妈妈说我喜欢他抽烟的样子。于是,那女人很不高兴的转移话题把我抱在了她的怀中并说她儿子很好看。男女授受不亲这女的一点都不懂。于是我很顺利的在她的裤子上尿了我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泡尿。那一次我也发现了尿原来可以是这样撒的能撒得这么痛快又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用诗歌的形式发现出了文学最伟大的创造力。伟大的事物或者人总是会被人排挤遏制和谋杀。我爸爸打我一顿也是应该的。

    挨完打的我总能出去溜达一小会。我就跑下楼,跟在那个出来帮他家买酱油的女孩的身后。我看见她俏丽的背影在前面晃晃悠悠的走着,两支乌黑的辫子摆来摆去,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本来在很多年的回忆里我能把她形容的更美,但是我一直一来对文字的修饰很不过关,所以一旦要我形容谁的时候我就说她穿着白色的棉布衣服,小小的个子,喜欢在阳光不多的地方行走。我走到她的前面(这不是第一次这样走到她的前面),掏出根烟点着。要是我算的不错的话我停下脚步点烟的地方就是她要经过的地方,然后她绕开我继续上路。绝对不对我有半点的留恋。我倒是很想她停下来问:你怎么这么小就抽烟啊你?但是她没问,她走她的路,阳光照在她身上还是那么好看,比照在我身上好看一千倍。再然后我就得灭掉我的烟头,装进口袋里,继续跟着她,来第二次点烟。就这样一直把烟点的差不多她也就到家了。

    其实我认识她。她就在我们幼儿园里。我是大班,她是中班。她妈妈是幼儿园的老师。也就是统领我们并且有权利发放中饭时的瘦肉的女人。

    她妈妈没她好看,我把这话告诉了我后来的兄弟老强。老强很大的嘴巴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所有没吃上瘦肉的孩子。然后我就要被罚站。罚站应该是低着头罚,那才是惩罚。我也这样低着头交代自己的错误,但是只要那女孩经过我,我就一定抬起头哪怕那时候老师还没走。于是我的后脑勺就要挨上一下,也许这也是我聪明的原因吧。小时候被打过后脑勺的孩子都聪明。那女孩的爸爸姓安,所以她也应该姓安。叫做什么以后我才知道,要等我长大了才能知道。

    那小女孩老是一个人做事,也不和别人一起。我看到过她哭,一个人哭,见我来了就停下来。坐在那里玩她的辫子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切!”我这样发出了一种很轻蔑的声音后就得走过她的身边,所以我一般把这个音发得很长,所以这个音节很像叫“七爷”。喊多了她也答应,“恩”的一声,我叫完“七爷”就走。然后躲在一个她看不到的地方偷偷看她哭。她哭得很好看,又没声音,身体一下下的抽动着。呵呵,我边看边不高兴,但是我又想看下去。

    在幼儿园里我记得最多的就是她在哭了。天天如此,天气也不知道是什么了,现在想起来就天天是阴天,那为什么那几年收成那么好呢?

  二

    我不喜欢小孩,一点都不喜欢。我喜欢小孩,很喜欢很喜欢。这两种说法都是出自我的口。没办法,我得哄人,不哄我就得一个人,要不就和格致一起坐在那里不知所措的流鼻涕。

    十四岁的我们都不喜欢流鼻涕,只喜欢和女孩在一起玩。和蓝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得哄她的弟弟。很小的弟弟,不懂事,所以我能在生气的时候揪他那很多肉的脸蛋。她要是敢在我在场的时候把尿撒在裤子里那么他会很惨很惨。不过我得当着蓝的面装作很喜欢他的样子,有时候还得从很少很少的零花钱里弄点出来给他买吃的哄着他不哭。

    可惜的是蓝也一直当我是弟弟,因为我比她矮。她老叫我小萝卜头,把我当成一个小烈士叫。更可惜的是我还是不会抽烟,还只是会把烟从鼻子里弄出来。一个小烈士竟然连烟都不会抽你说这算什么话?但是就算我是天天送她回家她也对我毫不动情。尽管我很大方的把她的手拉着她也不反抗,她的理由充分得可以做一个政治家:弟弟害怕了才拉着姐姐的手。我不理这一套,我能牵她那又滑又嫩的手多长时间就多长时间,在现在来说那算是揩油。那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但是也只是这样结束。她永远不会在快进家门的时候掂着脚尖在我的额头上亲上一下。因为她要亲也只能低着头。我仰视她,她俯视我。“她是我的天空”,我在日记本上这样记。

    在十七岁之前我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应该说是没谁喜欢我。而我喜欢的女孩却能排得很远很远。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对兄弟们宣布我又喜欢上谁了。兄弟们也很高兴,他们的兴趣在于我又喜欢上什么样的女孩了。他们跟在那个女孩的后面起哄,哦哦哦的叫着,像在赶一群鸭子。女孩对我的印象更不好了。蓝就是这样离开我的,我很伤心,她连孩子也不要我带了。我也失去了唯一能接近她的借口。我他妈这只破兔子连窝边草都吃不到。后来她搬家了,从我隔壁搬到了十几里之外的城市的另一边并发誓老死不相于我往来。

  三

    我开始记录文字,一切发生的没发生的我都开始记录或描写。这是历史和预言。当我从内脏里走出来成为一个风度翩翩且相当自恋不怎么帅但是比较不可爱的汉子的时候我得承认,我落下了一些事物。在洗澡的时候,我边抹着洗发液边愤怒的说当我们失去了英雄失去了正义失去了良心我们还剩下什么甚至连我们头上那洁白的头皮屑都不再存在的时候我们还留下些什么?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身上所有的器官纷纷动摇,不知道是抗议还是做着什么表情。显得很好看的样子。我说完了之后就闭起眼睛享受我姐从某个大酒店带出来的洗发液带出的泡沫。什么都不管。说了等于白说。这就是假装愤怒。

    米单开始表达我语言中所附带的力量,他哼哼。“恩恩,恩恩恩,不愧是我兄弟,说出来的话真好。我们还剩下……”

    我的器官又开始抖动,愤怒:“够了,你丫解释什么啊解释,什么都没剩下这还需要回答么?”

    米单向我身上丢了块小肥皂,然后边骂脏话边说你姐姐真够意思,我们洗澡她赞助肥皂。

    我说:“你就不能称呼那把身上洗干净却一点也不能撮掉脑子里污垢的产品叫做胰子么?”

    肥皂随着很黑的水冲向一个黑洞,我向那个流向黑洞的白色肥皂看过去,我似乎要思考点什么问题。于是我继续洗澡,思考是什么玩意儿啊!要是我每每看到这样类似的情况都要想一大堆废话描写一大堆文字出来那我成文字饭桶了我。那些所谓的对这些隐晦的描写其实都是自己瞎掰出来骗骗感情的人。我就不想,我就不想。我就要气死思想。

    我不是个农民的后裔,祖宗几代也没谁是农民。要是硬要追溯到几百年前的话我只好把我家的族谱拿出来告诉你我祖宗是农民起义的大将领或者什么什么的。总之只要是中国姓就能从族谱里找出一两个大得不得了的名人出来为自家的历史过去做出一个光荣的评论。比如说,我姐,她姓唐,同样可以说她和唐太宗有点瓜葛。话扯远了是因为我对我姐这个女人一直存有偏见,所以平时喜欢多说说她的坏话。她要是敢打我我就把她的减肥药给换成营养品。对有人些人你必须龇牙咧嘴的上去报复。我不是好人,我对我姐说了很多次很多次。她笑得像朵光合作用过度而放大的大花瓣一样。我喜欢她这样笑。

    我不是《麦田守望者》里的那个孩子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清楚不要以为我看过他的书就说我喜欢上那个孩子其实他什么都不是。

    第一我是个中国孩子。第二我不是农民的后裔。

    我穿着休闲的我叔叔从柬埔寨批发过来的黑甲克潇洒的和一个很狼狈看上去有一点点脏的穿脏衣服的男人走在街上。我高贵,至少相对他而言。我轻蔑的看着他,心里想着只要他说话我就讽刺他几句。米单一直没说话,他知道我的脾气。在这一点上我无可奈何。

    前面走过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女人。她把自己包得很紧,也就是说她的身材一下子全暴露在我的面前。从后面再看过去她的身影有点像我七年前也就是在我十四岁刚刚满喜欢上的一个女孩。我开始怀念那个年月的那个女孩并哀悼半秒。

    我走过那个穿得很性感全身只露出小半截白白的如同刚刚洗过还没刨皮的还没下锅的藕节一样的腿的女人。我很多次这样以潇洒的姿态走过一个女人身边为得就是引起她的一点点注意。也许她们并没有注意,但是我毕竟在她们前面,就算是小石头也能在海里有点澎湃何况我这一百来斤的躯体呢?于是我对自己有信心,于是我不回头免得没信心。

    她长发,黑,亮,不像我现在的女朋友这样学着某个网络作家一样穿棉布衣服裤子袜子球鞋等棉制品。独特的走路个性,有风那头发就飘,黑黑的飘,好看。我喜欢。

    我像个进城的农民走过去,右脚支撑着全身的重量,左脚脚板向右脚抬起。把烟头死死的按在左脚脚底板的硬皮鞋底上。然后先把熄灭的烟头放在口袋里,再做出好象不正确的样子,四面张望,见到一垃圾箱,上前,轻轻丢在垃圾箱里。演完收工。我回头看那女子是否笑起来。没错。笑了。城市人那有不为这种有“农民意识”的人做出的好象很愚蠢的样子而感到可笑的呢?我喜欢愚蠢的城市人对着我笑。我好有优越感的。因为我不是农民而做出农民的样子而被人误解成农民而耻笑我而我窃笑他们。我们是互相的笨蛋,这话我好象在那里听过?

    那个女人有点喜欢我了。至少她看出我是在做给她看的。演戏需要观众,我就是需要她这样。她对着我笑了一下,而且是皮肉都笑了。不像我姐的笑,笑得像过期的阿司匹林。我满足了。于是我离开。用一句结束性的话来说就是:这一别,永远没见。别想着什么还有后来的故事。没有!

  她的确像我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十四月的第一个月,那一年我应该还在读初二。一个那一年你丫年轻的季节。

  四

    初二的我还很矮,真的!在下第二节课之后做操我永远站在第一排把屁股给所有的同学看着。因此他们欺负我,我也没办法,我太小。要是把我逼急了我也有办法,我会在晚上吃很多的豆类食品,第二天我就能憋在做操的时候放出来。有句古诗叫“随风潜入叶,润物细无声”就是这意思吧。我放得很舒服,我想后面的人闻的也很舒服。他们绝对不知道是我干的。而且他们不能用手把鼻子误住,因为他们的手在做着动作。唉,要说人哪,还是老实点好,要是都像我这样的话那这世界就不太平了。我觉得我很伟大,毒得伟大。后来我也慢慢改掉了这个毛病,因为好象有人说屁放多了对身体不怎么好。再说,有时候也因为风吹反了向的话我自己也得被自己身体内的气体熏坏。

    在初三的上学期,班上转来了几个复读的学生。在小学这叫留级,在中学这就是说一个优等生没有考好的唯一出路。学习很紧张,看着他们把笔和纸都对准试卷狠狠的写下去的时候我为他们难过。我老爸已经不打我了,他只能任由我去。我掐指一算我中考最多只能得284分。所以我就在初三的时候对着一个叫唐的女孩发起了猛烈的攻势。因为觉得她有点像安。

    “最初的那份感情和感情的依赖总是能在以后的岁月里若隐若现的浮现着。它在你毫无防备的的情况下出现给你一个惊喜或者灾难。”

    在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写一些小段子来吸引女生。对一个不好看不帅不高不壮家境并不富有的男孩来说,技术性的活是必须掌握的。早在初中我就得知这一点。我要我变成一个有内涵的人。我的身后还有一句名言支持着我:女子无才便是德。男人也是,所以我不怕失败。投其所好是我最拿手的,当我对一个女孩发起追求的时候我就要了解她喜欢的一切,并且去做。在初中,我满意,我还读了很多如何追女孩的书,什么《快速追女108招》啊《如何知道她的心》啊,我读得很多,而且拿个小笔记本记下里面很需要的知识。我像一个科学家一样认真的钻研这一切,也像武侠小说里的少年一样先武功然后出去除强扶弱报打不平,当然我最想的还是英雄救美之类的花招。

    格致是个很坏的流氓。我很多次和唐说起这个事。格致很会溜冰,很会逗女孩笑,很会打游戏机,很会唱歌,长得也比我帅(脸很白)。唐说:“你还小,不懂这些事。格致还不错,挺好玩的。”我告诉唐说:“我比他先认识你的!你应该和我多说说话。”其实,我还想告诉她,我为了她学了很多很多郭富城的歌,还多吃饭为了比她长,还不晒太阳为了和她一样的白,还去学溜冰(天知道我多怕疼)。这么多事都是为她做的。她却在初三那一年和格致谈着恋爱。

    四年后的一天,我给唐打过电话,我对她说:“你还记得我么?我是黑子。”

    她想了半天说:“哦,是你啊,过得还好吗?”

    我告诉她我现在过得还不错,刚刚从广东回,学到了很多知识。

    我接下来本来想告诉她我还想她的,而且是很想。但是在这个话题开始之前我问她:   “你还听郭的歌么?”

    她说没有,她喜欢上了另外的歌手。

    我放下电话想,一切都不是以前的一切了。这点很正常。

    我马上又拨了一个电话问:“喂。请问安在家吗?”

    “搬家了,早搬了。”这样回答。

    我又拨一个电话问:“喂!是珍吗?我想你,而且是很想。”

    就这么简单。别以为我是一个很纯情的人,但谁要是说我很花心我就抽他去。我只是喜欢很多人,你们不是我,不懂!再说,你怎么能懂一个十八岁的男人心里想什么的呢?

  五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的思绪很混乱。老是从这个岁月跑到那个岁月。我总在找一些我丢失掉的东西,我想把它们拣起来,宁愿不要我现在得到的。何况我现在什么都没得到。

    我变得狂气,在广东那一年。因为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我想变成谁就变成谁。我觉得那时候我很傻。因为我在那里扮演的是一个孤独的浪子的角色。这个角色给演员很小的空间,使导演这场戏剧的人很难有发挥。

    我就是这场戏唯一的演员编剧导演灯光制片。除却摄影和观众。我在扮演另一个自己的时候总感到我身后有人看着我。也许这也是演戏的规矩吧,必须有人看着才叫演戏。而我不知道这个观众是谁,反正我不希望是我自己。要知道,做位一个演员你必须要有观众的。

    在广东的酒店里,我是一个面无表情的伪汉子。我买了把吉他,开始穿着黑色的衣服在业余时间里游荡,我说话简单得像古龙小说里的英雄(在这里我感激古龙这个天才小说家给我这么好一个形象)一样,每天晚上我都要看诗,先看汪国真的,再看戴望舒的,接着看许志摩的。

    诗真是个好东西,因为我们都不懂诗。而你写出来的一段段一行行的文字就能称做诗,相当简单。别人看不懂那就是深奥。我也开始习惯写写诗,并且把它很隐秘的让同事们发现并且要对我刮目相看。

    我也开始读起一些随笔或者著作。这样对一些很牛B的学者的话我能做到完全的引用,而对于那些不知名的作者的话我就当是我说出来的。谁也不知道这话该是谁说的,也许这些作者自己也是在某个地方引用的摘抄的我也不得而知。我心安理得。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伪文学爱好者。我的吉他也必在每天的中午响起一段时间虽然很乱,但是我还是拥有着一件别人没有的乐器,而且很浪漫的样子。我做的很好是不是?

    我是个浪子,我对自己这么交代,你一定要像个浪子的样子,你不能再对着好看的女生做出殷勤的反应,你不能对着你想得到的东西表现出很大的兴趣。你要漠然的面对着一切,这样才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才算是一个在沧桑的岁月中存活下来的一条汉子,而且不能吹牛,因为你没有牛可以吹,要是你吹牛的话别人就要你拿出证据来。而且你不能被别人激将,免得戏不好收场。你要对一切事物保持微微一笑。

    我的确把这当作一场戏来演,因为我不是真的我。我也不要真的我,因为真的我是那么的无能那么的无知那么的稚嫩。

    “的确,对自己有信心不是件坏事。但是过头了就是骄傲,再下去你给人的感觉除了狂还是狂。也许你真的有能力实现你所说的所想的,但是,就是因为你有能力,你的狂尽可以压后等你成功了再狂,那会你有资本了,你狂没人敢说话。一直说将来,我也能说将来我是某某二世不过这样我很容易被人给驳回去还一脚被人踩得死死的动弹不得。”

    这是我唯一得到的东西。一个女孩对我的评价。

    狂。长期锻炼的对女孩的研究(这种研究摸索一直持续到我十八岁,这一点必须交代)使我不仅对女孩也因为女孩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很不负责的态度。在一个夜里,我莫名其妙的对着格致说:“兄弟。我们是天堂生出来的,将回到地狱。”格致很惊奇我能说出这样的话,他把头转向我这边说你丫怎么了。

    我对他说:滚!我伤心了。

    格致更惊奇的说你丫也会伤心?你让你的那些女人伤透了心你不觉得你很可耻你还说你伤心了你有心么你别把自己说的那么高尚在我面前你千万不要说你有心OK?

  六

    在读完幼儿园后我很顺利的进入了一所小学。而安还得在幼儿园后面的那个花园进行哭泣。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去看她。还是躲在她身后看着她哭。不过我手中多出了一条毛巾,我老想递给她,或者说我借个肩膀她用用我更喜欢。

  更或者说,我想亲自弄哭她。

    我一直在找是谁把她给弄哭的。却找不出来。她所在的幼儿园大班好象还没谁有勇气欺负她。所以我说这年轻人是一代不如一代,像去年我读大班的时候就敢欺负她并且说她妈**坏话。今年就没谁了。我一边感叹这幼儿园没人了一边还是探听着谁他妈有胆子欺负她。终于有一天给我个机会做了回美人面前的英雄。那个格致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而且那时候我还因为多吃了几块肥肉比他要壮实一点。

    揍了他。他哭的声音很大以至我在安的妈之追捕下逃窜好好长时间。安一点都没感激我,我看得出来。我就对她大声说:“你给我等着!”

    等着什么呢?我想。是等着她上学吧,我会把我做过的寒暑假作业给她抄的。我觉得比她大一年级挺好的,就像做个成熟的男人一样--------挺好。这句是后来学到的,很形象。所以我也常常以“挺”自居。我该是个很挺的男人。我现在的那个女朋友就很喜欢我这个样子说我这个样子是在后现代男人中唯一能存活下来的一种高级动物其性质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某某某某诗人或者谁反正是一位大师那里。我对这历史惊人的相似感到无比的畅快。神把我和一个伟大的人联系在一起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尽管现在还有人说我是自大骄傲没能力等等等等的为了我女朋友这句话,我承受一切。

    在十九岁那年我想十九岁以前的一切,在十八岁那年我想我十八岁以前的一切……就这样想下去,不知道我忘记了多少我没想的没做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多少岁就能把想过的全忘记掉。我想我做不到这一点,我不停的重复着回忆,那么回忆也不停的重复,那么好多好多不同的回忆也变成相同的回忆比如说好多女孩变成一个女孩,这女孩必然很完美。因为她没有缺点,人的缺点在回忆中是隐晦的,所以当你回忆到某一个时段的时候它就不见了,以另一个人完美的那一面来代替。多年后你想:哦!原来这个女孩是这么的迷人为什么当初我要放弃呢笨蛋?

    是你的记忆发生了错误。

    “亲爱的我能叫你笨蛋么?”我现在的女朋友就喜欢这样说,因为她越这样说越说明她把我看成一个天才而因为犯很小的错误被“笨蛋”一次这就叫:天才千屡必有一失。

    所以我能喋喋不休的在她面前说我以前的故事,当然说忘记了也不许她纠正。我不是像很多傻瓜那样写:“XX说着以前的故事,要是说错了,XX的XX就在旁边微笑着纠正。”他们不觉得没这个必要把场景描述的这么伪浪漫么?不需要纠正,而偶尔做一次笨蛋我是愿意地。

    我对我的记忆产生怀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现在觉得麻烦的是我的生活毫无规律和实质。所有在发生的事被我遗忘,而在事情过后我却能发出很大很多的感慨。我想我是不是要找个哲学家或者精神分析家来替我看看。不是看病,是分析。或者说这样,我打了个电话给安问她在不在。她搬家了,这是答案。却不是结束一样,我的记忆一样会给我错误吧,我想。或者,我也是在找一种过去。

  七

    我不愿意把任何一个能记起的往事忘记。这也是每个人的想法吧。当我唱起《穿过你的黑法的我的手》的时候我多想把一个女人给完整的记起。当我每每唱起一支歌的时候我都能记起一点点关于学这首歌是为哪个女孩和为改变自己的声音做出的牺牲。所以我很杂。本来我还在“杂”字后面加个“种”的,但是我一直没这个勇气,因为我还不想做一个XX。但是在我在广东的时候我真会在心里涌起这个想法。

    那是一个有星星的日子。我请一个女孩去吃东西然后带她去公园闲逛且伺机揩油搂搂抱抱还想做一把“此处删去几千字”的事。我就唱歌。我说过我很深沉,所以我唱得好听。人就是这样,你要是深沉所做的事在别人眼里就能有一种深沉的感觉在夜里你把一首很缠绵的歌唱出来人家就说呀这深沉的人动起情来真是感动。感动吧,这些被骗子欺骗的女孩。

    那天我站在街上,听着某小店里放出的歌,深沉的叹了口气。我模糊的记得这首歌我对谁唱过吧。我想,也许是我想错了。很熟悉的歌,我却再也不能唱出声来。唱给谁听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歌词是这样的:

     没到深秋,叶已落下,是谁早生华发。多少故事不再,多少人不愿离开。

     记忆就像过期的底片,剪剪接接的连……

    我就开始笑。看着记忆里还存着这支歌。可就是想不起是唱给谁听的。只记得总是在晚上,我对着一个时段里出现的女孩,不停的唱这首歌,唱这首歌。

    凤梨罐头和菠萝罐头有没有区别?

    我想一定是有,两者隔着个王家卫。

    要不为什么我现在的女朋友吃的时候问我吃过没有我要说我从来没吃过其实早在我五岁那年 就开始从别人走后面送给我爸的礼物里挑出罐头来吃。因为我觉得罐头很新鲜,但是我绝对不会想到在这么么多种罐头里有一种并不是很好吃的叫菠萝的将来会风靡很多地方,以至于各个大城市里都有出售这种罐头并长时间的以过期罐头为销售热点也不怕工商税务或者消费者投诉。她就是喜欢。

    我也看过关于这个罐头的影片。很不错,但是那凤梨罐头实在没必要在后来被这么多人喜欢 。因为它只是种装饰而已,指代意义太重。要是我是那导演的话我一定要那罐头变成一种我即将销售的食品,那么等电影结束后导演就更能发一笔横财了。

    我想起我小时候也是很喜欢这凤梨罐头。但是不是吃,我是给安。安很喜欢这种水果。这女人天性就是爱美的,很凑巧的是水果又是能美容的产品。臭味相投,这安也就喜欢上吃水果,那时候凤梨又很便宜,所以凤梨罐头也很多,慢慢的吧,我猜她就是这样喜欢上凤梨罐头的。 要是王家卫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把这男主角换成女主角并要安去演呢?如果有的话,我愿意对王家卫说三个字:我恨你。如果一定要把它加一个限期,我愿意是一万年。

  我不想安离我很远。这句话我对很多人说过,只遭到过一次反击,就是安的妈。我胆子大到 大声当着很多人的面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对着安的母亲说的。她打了我。不过她比较害怕我那年轻的有神的凶狠的野兽般的眼神。

    我的眼神是很能引诱人的。里面有很多东西,在女人看来那叫内涵。特别是我带着眼镜一副 文质彬彬的样子的眼里充满着除了粗蛮什么都有的一切。看了就心动。这是我在去广东之前做的。在广东之后我就改了这毛病,因为我不需要用眼睛看人。用眼睛看人的人都是笨蛋,我要蔑视藐视俯视等总之是不正眼看人。酒店经理对我说:“小黑啊,你这样不行的,你问客人要什么菜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客人的眼睛,这样才礼貌,这样客人才会觉得宾至如归才会很舒服的点菜点很多菜。”

    我说:“那我明天去练移魂大法,成功了我就只需要用眼睛就能要每个客人点鲍鱼成不?”

    经理说:“你你你,你这是什么态度?”

    我就这样。没办法,谁叫有位董事喜欢我这种嚣张冷漠的脸色呢?这就是贱吧。你就算是不 好再让别人不喜欢,也有少数的人欣赏。不管是不是误解,我也需要。人人也需要。这不是解释我能存在在酒店的原因,这是事实。那董事是女性。

    但是有时候我还得看客人的眼睛说话。于是,我只能露出一对传说中才能见到的死鱼眼睛对 着客人笑咪咪的说:“请问您要吃点什么呢?”

    客人说:“跟我换个女服务员来,谢谢。”

  八

    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我认识了改变我一辈子的第十四个女人。叫她丽就成了。她是个文静的姑 娘,有着一张孩子样的脸,带点异域风情吧,很多外国电影里都能找出和她很像的的女孩男孩,岁数不等。所以我很难在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见得她的样子。但是我还是记住她叫丽了。

    “在茫茫人海里,一面之缘之后还能记得另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也算是茫茫人海里能再次见 面的人。人海之外,就是我们两人了。”这是我写给她的第 。格致告诉我她的通信地址,我用一整本邮册换来的。这也说明我为我喜欢的女孩能做很多事。

    我还为这女孩做了更多的事,我敢说我这一生也只为这个女孩干了那么多别人不敢做的事吧 。我佩服自己。人很难得佩服自己的这么彻底,我看了看我浑身上下,真的是除了丑了点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缺点了。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说我太狂什么的。

    丽在另一所学校读高三。我在读着大学。逃着课我带十块钱骑单车企图赶到她所在的那个城 市。在我去之前我一直只是和她通着信,只有那一次想不起来她长什么样子的见面存在。 那时候我正听着何勇的《姑娘漂亮》,里面不是有一句么:我只有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床,我 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

    我在走之前已经计划好了。我能在晚上五点多钟到达目的地,然后骑着车把她带到一个很安 静的地方看看夕阳等夕阳不见了天很黑的时候我也就能对她说我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她接下来就能做那件“此处删除三千字”的事了。

  我想得很美。我也是个有畸形完美主义的人。在通往她那个城市的路上我看见了很多景色, 是我没见过的。有骑在牛背上的牧童吹着真正的牧笛从我身边走过。

    我看着那自在的样子很想也走上去对他说,小家伙,能借我在牛背上骑骑这牛么?但是我不 能,我问了一下我自己,你要不要把这条路走下去?

    我自己也问我:“什么路?”

    我对我自己说:“另类的路。”

    我自己说对我说:“走!要走就走下去!为什么变。不就是骑点破牛吹点笛子么?以后有时 间把你吉他带来自己找牛弹去!一样的!”

    有时候就是这样,我老在问自己,要不要变回纯真的我?那个像孩子一样的我,像孩子一样 疯像孩子一样无知像孩子一样不需要责任的我?

    等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不会问自己这个问题了。

    等到有一天,我发现我已经变不回去了。

    等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需要别人认为我是个孩子了。

  九

    被承认被误认被肯定被责怪成一个孩子,这都不要紧。孩子本身就是个幌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些个自以为是很成熟的三四十岁的人们归类到天真无邪的做什么错事也顶多打几下屁股绝对不至于扭送派出所拘留十五天出来写一万字检讨痛哭流涕痛改前非痛定思痛后变成社会上的一个已挽救的失足青年。我姐就这样在我欺负别人的时候为我辩解着袒护着。尽管我老觉得我姐很愚蠢却也感激这朵正在开放的无知的不美丽花朵在我的“所谓童年”时候替我撒一些她自己也不知道的谎言。

    现在还能想起安并一如既往的思念她喜欢她不知道这算什么。我想如果想念一个人五年算是喜欢的话,那么想念一个人十年该算是爱吧,那么想念另一个人十几年并且还会继续思念下去该算很爱很爱了。其实这个道理简单,家难得如同在小学时候轻轻的自然的抓住安的手那么简单。

    大人们总是很草率的放过小孩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孩子的真正想法。应该属于小孩的那些很诡异的不可思议的念头在一些人长大后渐被遗忘并且努力相信自己的童年是多么的美好纯真而且喜欢做出向往的神态。而我不,很多人也不是这样。

    抱着我在大人眼里还是个孩子的念头我在小学三年纪气定神闲的走上了对安有一点点不轨企图的童年阴影之路。

    我说过我比安早一年读。而我聪明的大脑却在小学三年纪的期末考试中变成像我姐的脑细胞一样没用。我妈看见我成绩单上那些比她讨价还价后剩下的一斤烂土豆的价格还少的分数时终于以祥林嫂的身份开始述说她苦命的一生:从姐姐到我,一窝蠢蛋等等等等。

    我受着一位本来很伟大的母亲对她天才儿子的一切咒骂。只为了安。气就是有点气我姐,难怪在十九年后的一个雨天和一个男人一起用巴掌抽打了我姐姐的脸并留下一句:所有过期的女人都是其亲人的祥林嫂!”扬长而去。扬长而去的还有我的洁白学历。我的档案里永远留着一个词:留级。由于事先的精心安排对安的班主任流露出极大的好感,我胜利的留在了安的班级,成为她们班上最大的统治者并结束了长期以来被教导主任赶出安的班级的厄运。

    在第一次回家的路上我就一不小心牵到了安又滑又嫩的小手。安和周围的行人都没有察觉出那个已蒙上阴影的孩子的近乎卑鄙的想法-----摸一个我喜欢的女孩的手。

  我和安是朋友。是两个幸福的小孩。这是夕阳下所有人的想法。

    我喘着粗气心跳得很快。九岁的心差点没跳出十八岁的速度。我从侧面看着安。安嘴里哼着歌,是日本民歌《樱花》。我很气愤安哼歌。因为只要她不哼歌她就是个完美的小女孩。我马上在肚子里搜索着日本歌。我要灭安,嘿嘿,就像我喜欢弄她哭起来一样。现在只要她哭我就能像她男人那样摸摸她的脑袋说:好好好,别哭哦别哭哦!多美。

    可我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到《鬼子进村》这曲子。显然我无法灭她。算了,我这样想。那么我就赞美吧或者讽刺她。

    我又侧过脸去看安。这会正好看见安蠕动的嘴唇被很若的阳光照着。多么亮啊。像柔软的海绵,红。带着鲜艳的湿润。我急忙抓着头想在脑海里想一些形容词来形容一下这么美丽诱人的嘴唇。没想出来。

    多年以来我还保持着一个看书的时候留心看书中对嘴唇的描写。找不到啊,最近我想在《金瓶梅》里去找,据说那里的描写女性的词语比较多。但是当时我什么都没说,就留了点小口水出来。当时憨厚的也就说了“好看”,而且是猪八戒那种口吻。说完之后我好象有重冲动,你说怪不怪?我想以安的嘴唇为坐标,划一条线段。线段的另一个点就是我的嘴唇。我希望这条线段之间的距离是一毫米。

    我边走边看安的嘴唇边接近。接近再接近。我一边是被我的小良心折磨一边是无数次接近。内心多矛盾啊。

    安猛歪着脑袋问:怎么了你?怎么满头都是汗啊?是不是肚子疼?别怕啊,呆会儿我在家偷点琵琶膏给你喝下去就好了。

    我窘的无话可说。这男人是要脸面的嘛。我停下脚步低着头在那儿看我白球鞋上的一小块黑墨水。那黑颜色越看越深,我的脑袋越看越晕。

    安还在问我是不是病了什么的。这女人,这么小就学会关心人了。真好。

    我没白疼她,后来我这样想。很甜蜜。

    我觉得自己卑鄙马上检讨马上转为不耻为人。为自己有这个下流的念头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而且是不带一点泪水的哭。十分有劲儿。安也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哭弄哭起来。本来她就爱哭。两人不知所措的哭着。

    要是你在1989年的秋天看到俩小孩子,一个哇哇大哭不带一点咸水的是男孩儿一个只流泪不发声的女孩儿互相牵着手哭个不停的,就是我和安。是1989年秋天的我和安。

    在以后的这么多年。我还想着安。这是前提。

    在以后的这么多年。我每喜欢上一个女孩都要对身边出现的兄弟说这女孩长得有点像安,这是过程。

  那么在这么多年后的我是不是一直只是喜欢并也许是爱着安呢?有人说,这是借口。

    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你推倒第一个,后面的一个个跟着倒。你要是问其中一个:是谁弄道了你啊?它一定会说是第一个。那么我在将把安这第一张骨牌推倒之后,后面的骨牌也淅沥哗啦倒下一片我对每一张骨牌说这是安干的。

  十

    好象正说到丽那里我就没做声了,我女朋友有点意见说我不够意思不敢把心里的话说出来说她不吃醋不会因为以前的女孩和我的关系而对我不理不睬她说她不是八婆。

  那么,我还是得说下去。在我的大学里因为有了这个女孩才成就了我在学校里的领袖地位。应该这样说,因为原动力是对一个女人的喜欢而愿意在她面前表现表现自己是应该的。我不是一个说教士,于是我犯不着卖弄这点个哲学。但当从小时候我把我手中的一切好看的丑的大的小的只要是新鲜的东西丢给安看就充分说明一点:这人还是愿意在喜欢的人面前发标。

    当我骑着单车想带丽去看夕阳的时候,有一个主角不见了。女主角。女主角不知道做什么去了总之是不在现场我在一个陌生的学校进行了三次“地毯式”搜索也没找见这叫丽的有张孩子般面孔的女孩儿。我想潇洒的扬长而去,但是没有。我潇洒的在一个篮球场边休息并唏嘘起来。看着夕阳一点点的不见看上去应该很浪漫的样子我苦笑着想今天晚上是不是该凌晨到家并且身上的三元钱是买烟抽还是买吃的。

    要是我写小说的话,在这个地方应该出现一段关于夕阳和人生的互相思考的段子用来打动一些喜欢看此类文章的女孩并要她们全部都喜欢上我。但是我就是不。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因为一次没有约定的做作出来的惊喜而写上一段很煽的话呢?我一点都不伤心,只是心里有点点不平衡。老子这么远来竟然没见到这女孩,你想一下老子该是多气啊!

    在路上一家快关门的小店里我买了一小袋麻花和一包劣质烟。这劣质烟一点都不好,我曾经看过一篇叫《我怀疑有人进入我的内脏》的小说里的那个作者对北京的劣质烟“都宝”进行的描写。我想抽那个烟。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那个作者也太笨蛋了点,以为向往出来的东西就是好的么?曾经有一次,兄弟喝多了。好象是说去一条古代称为烟花之地现在叫做鸡窝的地方进行非法活动吧。在每次和女孩(我对每个女孩说以前的事要是不说的话就没有了语言交流也就没有了感情的深入也就没有了下一步也就没有了感动)说这事的时候我都说和是发生我兄弟身上而不是发生在我身上。

    既然是非法的那么就一定很刺激。我很想像小说里的男主人公那样酷一点。对着一个花钱买到的女人聊一晚上天。那一年好象是我十九岁还是二十岁吧,当然这个时间是不对的。要是说话的对象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就会说是在十八或者十七……

    晚上,女人脱衣服我抽烟。心跳很快,我的。

    说:“来吧。别浪费时间浪费钱。”

    说:“先聊聊天吧。”

    说:“成。”

    其实能聊什么呢?你在那样一个环境里真能和一个小姐说上什么话么?那些内心的真实,那些隐私,那些感觉,那些伤感……那一刻我感到,交流不是简单的叙述,不再是陌生人对陌生人能说出的话。我伪装式的聊了几句,想把话题引深一点。说真的,在内心里我是想解放她。为什么要出来呢?难道真的穷么?有了点钱难道就不能做点其他的么?这么多问题都是我想问的。后来在书里我看到了这种拔不出来的无奈。这是后话。

    那天晚上还是做了。很短。用格致的话来说就是打了个喷嚏。

    喷嚏打完后讨价还价一番我将价钱降下了一半。打发走人。我睡觉。

    睡觉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女人。想起了一个女人后我就笑了。为什么在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能想一些很大的问题比如说宇宙啊神秘啊什么的。为什么一定要是女人呢?这个问题我很困惑。我以为我能把这个问题想完,但是我还是想到了女人。对不起,我在这里对着我的大脑里的一个矛盾说。

    我点着烟,像一个作家那样想女人。

    “呵呵,有没见过特别想吃鱼翅的人面对眼前一碗米粉仍狼吞虎咽吃下去了,跟你想女人一样。”这时候那个在我耳边说话的女孩的话又响起来。

    “那就不一样了,我想的是女人,但是要是我面对一头猪的话,你说我能亲它一下么,就算把它换成她,我也不能。”我说。

    不知道再该是那个女孩了。我说了很多女孩在话里。但是这些女孩都不见了。这里一个那里一个像他妈天上掉下了小石头砸中你的脑袋又跑去砸别人脑袋。我不知道这些使我头疼的女孩今天会在那个人的脑袋里进行撕裂。

    在广东的那个叫贤的女孩我以为会和我很长时间。女孩为什么就这么傻B呢?真以为男人会爱她一辈子?真傻。我就没想过,天知道我会遇见多少女人。就像你脸上长出的青春痘一样你说会消失一次后在同一个地方再长出一颗么?观音菩萨都帮不了你。

    奶奶总为我求签,庙里估计收了她不少香油钱。直到她死去。我是奶奶最喜欢的孙子。这个年轻时候相当漂亮的女人喜欢有一个很聪明的孙子。

    她从不说她当年如何管理一整个家族并在文革时期保存了大部分金钱包括现在还不得而知的是否存在的却常让我去老屋搜查的金条。我生平最不喜欢受女人接济尽管我受得不少,但是唯一能给我接济的我能满意的笑着接受的而且还要贫上几句的那就是我的奶奶。

    她死于元旦。一个本该高兴的日子。我还是很高兴,在奶奶死的那几天之前。那是我十七岁的大好年华。我还和一个女孩子保持密切关系。

    奶奶在病中喃喃自语,老喊着我的名字要我去看她。那时候我的反应照现在的我来看应该抽一百耳光然后丢进厕所里不给衣服穿还要开着一百瓦特的大灯和一片很亮很亮的镜子。

  在奶奶死的前夜,我和她在一起看录象直到天亮。我没有想谁那样有点预感家里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甚至我都没想到这回事。当我回到家的时候自然是一片哭喊声。

    奶奶去了。我爸爸边抽我嘴巴边说。老爸没哭,和我一样冷血。我边被动的摇头边想。老爸打得很用力,下手比任何一次我犯错误都重。像裘千韧的“铁痧掌”。

    我的脸和老爸的手互相打麻木了之后我跪在了奶奶面前。这个跪的姿势和几年后我跪在奶奶遗照前的姿势一模一样。

    我拉着我女朋友跪下说:“奶,我回来了。呵呵,看看你的孙子还能笑呢!。”

    虽然我还没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让我氏族人在中华大地上迅速成长为璀璨的明珠。但我知道对一位已过世的老人说一句:我回来了。意味着什么。

    我自己觉得意味着我回来了。

  十一

    不知道再该是那个女孩了。我说了很多女孩在话里。但是这些女孩都不见了。这里一个那里一个像他妈天上掉下了小石头砸中你的脑袋又跑去砸别人脑袋。我不知道这些使我头疼的女孩今天会在那个人的脑袋里进行撕裂。

    在广东的那个叫贤的女孩我以为会和我很长时间。女孩为什么就这么傻B呢?真以为男人会爱她一辈子?真傻。我就没想过,天知道我会遇见多少女人。就像你脸上长出的青春痘一样你说会消失一次后在同一个地方再长出一颗么?观音菩萨都帮不了你。

    奶奶总为我求签,庙里估计收了她不少香油钱。直到她死去。我是奶奶最喜欢的孙子。这个年轻时候相当漂亮的女人喜欢有一个很聪明的孙子。

    她从不说她当年如何管理一整个家族并在文革时期保存了大部分金钱包括现在还不得而知的是否存在的却常让我去老屋搜查的金条。我生平最不喜欢受女人接济尽管我受得不少,但是唯一能给我接济的我能满意的笑着接受的而且还要贫上几句的那就是我的奶奶。

    她死于元旦。一个本该高兴的日子。我还是很高兴,在奶奶死的那几天之前。那是我十七岁的大好年华。我还和一个女孩子保持密切关系。

    奶奶在病中喃喃自语,老喊着我的名字要我去看她。那时候我的反应照现在的我来看应该抽一百耳光然后丢进厕所里不给衣服穿还要开着一百瓦特的大灯和一片很亮很亮的镜子。

    在奶奶死的前夜,我和她在一起看录象直到天亮。我没有想谁那样有点预感家里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甚至我都没想到这回事。当我回到家的时候自然是一片哭喊声。

    奶奶去了。我爸爸边抽我嘴巴边说。老爸没哭,和我一样冷血。我边被动的摇头边想。老爸打得很用力,下手比任何一次我犯错误都重。像裘千韧的“铁痧掌”。

    我的脸和老爸的手互相打麻木了之后我跪在了奶奶面前。这个跪的姿势和几年后我跪在奶奶遗照前的姿势一模一样。

    我拉着我女朋友跪下说:“奶,我回来了。呵呵,看看你的孙子有媳妇儿了!”

    虽然我还没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让我氏族人在中华大地上迅速成长为璀璨的明珠。但我知道对一位已过世的老人说一句:我回来了。意味着什么。

    我自己觉得意味着我回来了。

  十二

    不要急。假如一女孩对你这样说,你会有怎样的想法。

    假如是在床上那我就得动作慢点;

    假如是在交谈中我就得说话慢点;

    假如是在行走中那就得步伐浪点漫点;

    假如是在回忆中我就得对那个女孩说去你妈的。

    回忆有速度么?

    你以为回忆就像你用刀切开一个西瓜然后慢慢一口口啃并清楚的从你的伶牙中吐出一粒粒瓜子儿么?告诉你,我吃西瓜很快。所以,我不记得我吃了多少西瓜。

  可安记得。

    这个世界就有这么奇怪的人,收集眼镜的收集邮票的收集****的……“守财奴”形象用“收藏艺术”的表现形式用出来还真不错没人说是吝啬鬼之类的闲话。安竟然记得这辈子吃过多少西瓜。

    我问我现在的女朋友:“你记得你一生吃过多少西瓜?”

    她说:“我能记得我一生有多少男人,凭什么要我记得一辈子吃多少西瓜啊。你他妈以为西瓜是人么?”

    我又拨了个安的电话问:“喂,请问安在家吗?”

    不在。这是我第77次拨这个电话并收到不在的消息。我也记得。

    由于我对中考成绩的准确计算,所以在我的档案里还记下了我中考的正确分数----284分。我想在很多年之后我幸福的告诉我的下属:“你们知道我中学毕业考多少分么?”

    他们一个个的往高里说,我就反驳他们。然后我就享受的听一个爱玩的孩子也能成功的故事背后的马屁。所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就是用于少年低成绩爆发户的身上地。

  284分的成绩也能上重点高中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我是扬名天下的天才;二是有后门。我希望我是前一种可能,可我姐夫就是校长。真不懂我姐怎么就会找上这么好的老公。。所以我也特别提防这样的女人找上我。

    当我 在开学半个月后进入高中部。当我带着近视眼镜和饱满的鸡蛋中的骨头的心情坐到倒数第二排后五分钟,前排女生竟然回过头来问:“你怎么不理我?”她叫曾一。我马上又掐指一算觉得这应该是我现任女朋友。这也是我唯一一个当时没对她说:你长得怎么有点像我初恋情人的一个女孩子。因为早在几年前的小学时我就对她说过一次。我得记住不重复对一个女孩说两次同样的话就像我要做到一个人不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样。

    不知是当年的爱神看不上我那很衰的模样还是他管理不善,反正就将我封在一个透明的瓶子里。各式各样五花八门品种多质量好保质期长的女孩纷纷经过瓶子。我和她们互相张望,结果没一个能碎掉瓶子的。这帮值得喜欢却怎么也不能完全喜欢的女孩就这样把我丢在一个隔玻璃相望的瓶子里。说酸一点就是我和每个女人都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里的人。

    曾一,我没能让她进入我的怀抱。后来我对她说,这是你的遗憾你知道么?妈的,还害我那几年一直幻想她和我在小学有暧昧关系至少是她喜欢我而我因为有安而对她一点好感没有那种。

    重点高中是没有课间休息的。我就像一个吃饱了食物的牲口一样想在空暇时间寻找异性的抚慰哪怕只是语言上的。温饱思淫欲。

    知识填满了我的肚子,我要发泄。这是我的理由。曾一是个黑女孩,于是我就对症下药地先讽刺后赞美的论起她的肤色从而达到先悲后喜的艺术效果。

    得手的预兆应该是她冲着我微笑并且长期保持下去而且能在若干星期后用此类微笑捏着一颗柠檬味道的糖果塞进我温柔如水的嘴里。

  十三

    本来事情的发展很顺利的,却让我遇见了她母亲。不知道为何,我遇见的别人的母亲都是一个模式:慈眉善目见了我第一句就说你这小伙子长得真精灵还笑咪咪的掏出点吃的像挑女婿那样塞在我手里还要说吃吧吃吧别客气背后就对其闺女恶狠狠的说以后不许和这个男孩走得太近并马上送礼物给班主任求调换座位。

    又一段纯洁的爱情在少年时代夭折。我也恶狠狠地在离曾一直接距离十一米的课桌前痛苦。于是我开始想安。

    人在受到挫折的时候就会回想一样能让自己安静的东西。以前我最烦的时候换过不少值得回想的对象。从我家那条死去十四年的到了现在如果活着有二十四五岁的夭折老狗雨冬的吃骨头时的可爱卑鄙到我第一次看到女人身体的那个夜,都没用。后来在厕所里蹲着时想到了安。内心一片舒服。于是就定下了安在我身上起的作用的其中的一种。回想安和安定片有时有类同的作用,而且不用花钱还开发智力。

    换了座位时间不长我就用找时间接近曾一。那知这丫头意志不坚定一颗红心早放回她传统的母亲那里去成为母系氏族里最后一块牌坊。

    我彻底成为一个被感情遗弃的痴心少年。我死了对曾一的心。我的心死了一次。

  于是一边想想安安慰自己,一边将二号女友种子选手卉列为下一个发起的目标。当然,要升级都升级,三号种子选手芳和四号种子选手琴都向上攀爬了一个位置。

  十四

    高中的暴力事件不会是经济纠葛,只会是争夺女孩。女孩在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心中就是公主就是格格就是天使就是一切。我万万想不到我这个文静中带一点幽默的小坏的带着眼镜散发出没读过几年书的文人气息的男人也会由暴力事件成为学校的反面教材在若干年后被人指指点点的说你瞧你瞧这不是黑嘿那个在学校受处分的么?

    在高中部的办公室里,我很规矩的写下一份事情经过:

      X年X月X日晚,我和沈格致、何米单、江志勇四人在学校外面闲逛。沈格致发现何米单追求的女同学花花和其班上的副班长张清风双双往江堤那边走。我提议尾随其后看看他们做什么坏事。到了江边的长堤上,他们手牵手好亲热的样子。何米单不能忍受。于是我上前挑衅。由于张清风同学吹牛,说他要改变历史要一个打四个,而且还用他的右腿对我的人身进行伤害,所以我们一拥而上将他打翻在地。他起来不服还要再打,我们不想打,但他非要打,所以我们就又上去把他从堤上打到堤下(他的衬衣是他想露肌肉给我们看的时候自己撕的)。后来我们走的时候还在喊要和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单挑。我们就又上去把他再打了一次。花花先是在旁边为张清风求情而且哭,后来就回学校报告给了校警。就当我们打完第三次张清风同学的时候校警就来把我们拽走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我要求张清风赔我的折叠伞因为是他弄断的。另外,是张清风先动的手。再另外的就是这件事和花花没关系(何米单补充)。

                              黑嘿

                             X年X月X日

    XX中学第X号校令

       查:何米单,我校初三二班学生。

         洪黑嘿 ,初三二班学生。

         沈格致,初三二班学生。

         江志勇,初三二班学生。

    由于何米单一直对花花心怀叵测,居心不良。花花在下晚自习后请张清风同学帮助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何米单及其同学黑嘿、沈格致和江志勇尾随其后并大打出手。其中黑嘿还使用武器(系雨伞一把)。张清风同学被重伤至轻微脑震荡(附医院证明一份)。

  教导处领导研究决定对何米单等四人做出以下处罚:

  何米单:开除学籍,留校查看;

  黑嘿: 开除学籍,留校查看;

  沈格致:记大过一次;

  江志勇:记小过一次;

                           校广播站

                          X年X月X日

  十五

    我幸福的在高三会考之后暂离学生生涯,踏上前往无业游民的光明大道。也叫不归之路。在离开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我给我喜欢的五位女同学每人一封长长的信告诉她们要她们不要想我等等等等自作多多情的话。

    离开学校的我在老爸的经济霸权下在一家工厂当了一个钳工学徒。上了半个月班就请了八天假还在上夜班的时候睡觉两次。每当我产品能够车间跑到厕所躲着抽KENT(一种主人公最喜欢抽的烟)漫漫回想我到底能做什么?小的时候我对安说出的第一个理想是当国家 。我至今记得在牛逼的我的面前的安使劲点头不带一点坏思想的相信。到中学我信誓旦旦的为讨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女生的的欢心许下的当市长的诺言到现在的现实里的一个学徒。我的理想上那里去了?是不是给下一代学生那里去了?难道理想就是这样一的时期产品在你丢失后就派到比你小的还不成熟的那一些个依旧傻逼的人那里去了?

    望着肮脏的厕所感觉这里和我很配。厕所里流动的物质有两种,一种是粪便,一种是人。

    所以我有理由像个诗人一样消沉颓废在原本是高三学生青春年华却成为一个廉价非统共学徒的岁月。

    格致给我找了个女学生做女朋友我很感激。同时我和那个叫彤女孩子献出了彼此的第一次------吻。初吻。同时我也相信书中说的女人在****的时候可以看小说的说法。因为我在  接吻的时候就在想:这要是安该多好这要是安该多好这要是安该多好……

    谁叫我不怎么喜欢她呢?

    然后第二次接吻我在想:这要是曾一多好这要是曾一多好这要是曾一多好……

    然后第三次接吻我在想:这要是芳该多好这要是芳该多好……

    所以,我一点都没觉得初吻有多么重要。虽然没忘记彤的模样但是初吻的滋味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什么味道都没有,我又不能去对谁谁谁说再给我吻一个之类的话,反正,出现了初吻又不是说就出现了青春的消失或者说是童年的不见了。

    可以看得出出我的回忆里没有立体感和彩色效果。没像哪个老艺术家一样把自己的以前说的多么多么的漂亮有多少颜色有多少方块房子等等。可能是因为我不是台立体彩色电视机的原故使得我在回忆中很少出现季节场景人物的多元化的影象吧。

    现在我就一个人在窗前看一场雨。这场雨使很多潇洒的落汤鸡在雨中奔跑潜行想奔向干燥的地方却没想过那干燥的地方就是干燥剂就像你拆开一大袋“旺旺雪饼”的时候发现的一小袋不能吃却一定要放的化学物质能保证所有离它很近的物质都能干得像旧社会被炸干剩余价值的我的奶奶手底下的长工一样干巴巴的不会像童年的有安的夕阳下的她的嘴唇那么艳丽迷离湿润的情况。

    人在奔向干燥剂。

    我的前一秒就是防腐剂。扁平的物质才好保存,要是很厚实像姐姐的身材姐姐的腰那样的尺寸的长宽高的话,内部一定腐烂而不会干燥。

  平面而缺乏色彩的前一秒所有记忆。

[小说]是我,不是别人

  十六

    也不知道到底从那段日子开始,我成了一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孩子说老话见长辈说废话见女人说真假混淆的谎话。很多人这样说我。我对他们说谢谢。

  可我是我,我不相信他们对我评价的鸟话。

    “你以为你很另类并且世界上就只有你这样苦不堪言。你的变化其实是很正常的,你在社会里变成熟了也就变麻木了,这很正常不。”这个女孩子老在我耳边唧唧歪歪的。

  这个女孩很奇怪,为什么总会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她说过的话?我使劲从回忆中试图勾搭出她的影象想看看这女人到底是谁。

    没找见。反正回忆中只有她的声音,那么也许她就只是一个由很多女孩拼凑起来的一个人。在相应的环境里说出响应类似的话。

    也有可能是丽。丽说话比较含哲理性,所以我也是用一些含有狗屁哲理的语言才深深的打动她并且把她弄上床的。现在我他妈几乎忘光了那些日子我和她说了些什么才打动了她。这些能打动人的话像是男性激素一样藏得深深的只有在有女性出现的时候才能被激活。它们的潜伏期为见到异性和见到下一个异性之间的时间,无规律。当我用这连绵不绝的咏叹调去对一个女孩说话和表达爱意的时候很快会忘记说过的话,下一秒就会忘。

    你必须记得的是你和她说过的几句重要的话就够了。这些话可以在后来的一些日子里帮你达到一些目的。

    “丽,还记得么?在我第三次到你这里来的时候,你对我说你要是以后会看见一个穿黑衣服的男生在楼底下等你放学是一种幸福么?我做到了。以后我每个星期六的中午都会在这里等你放学。”

    丽感动:“你,你,你还记得我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呢!”

  这就是效果。丽就是被我这些良好的记忆力所征服。如果当初我用个小本本把我和她说过的一些很不被在意的话都说记下来的话,现在也许她还会喜欢我。

    所以,当我问她关于安的话的时候她说:“我不记得了,就算我记得我也不会告诉你安的任何事情。因为我现在不喜欢你了。”

    我问:“什么?你不是说你会喜欢我很长很长时间也许还会是一辈子么?”

    “这世界就许你一个人骗人么?”

    “真不给我一点安的消息?就算是一句话也好。”

    “你根本就没提过安!”

    “怎么会,我记得我和你说过很多关于安的话!!!”

    “没有。”

    “操 !****厉害!我走了!”

    离开丽的学校后我又一次拨了安家里的电话:“请问安在家么?”

    “没这个人!”

    怎么会没这个人呢?我对我的记忆发生了怀疑。安明明就是一个存在的人。怎么会有错。我他妈站在一堆落叶里想。一个扫垃圾的老婆婆过来说让让让让,没见我在扫叶子么?站在这儿做什么?想我把你扫走啊?

    我趁老婆婆不注意的时候把她扫起的另一边的一堆叶子全部点燃后逃窜。

    我去找米单。何米单,他一定知道这些鸟事!

  十七

    点燃的那团火会在哪一天消失掉不见熄灭掉。老婆婆在那里破口大骂。然后我想到上一秒的时候我也骂了她。我没像我不高兴的时候骂我们家楼下的老头子那样骂,我对那老婆婆说你看看天。

    她很纯真的看了看天。然后我向每一棵大树踢上一脚。大树上的叶子使劲的掉。我对老婆婆说:“我走了。”然后我跑了,我骗了她,因为我是跑。

    我以前就不喜欢小孩子。现在也不是喜欢老人。我记得我和我最喜欢的女孩之一的婕在一起的时候就老喜欢在车站给老爷爷啊小孩子啊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硬币。每人一元,我比李嘉诚还富有,只要我掏钱。

    记得是在我要离开婕的那个接近晚上的时候,我和她坐在候车室里,彼此难过。我给她唱歌。当时我优美的嗓子已经坏掉,我只好偷偷的找些低音歌凑合。没办法,这不懂音乐的女孩们就是不知道音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唱,反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温柔的唱着唱着。其实我自己也很专情的唱。我就希望那时候有小孩啊老爷爷啊过来问我要钱,手里拿着破碗,也不说话。我就从荷包里拿出一块钱的硬币出来轻轻放在他碗里。然后婕就很纯真的对着我笑。纯真的和那个老婆婆就一样了。纯真的东西都是相似的。说这句话的一定是个天才。我一直巴望有人问我要钱,那时候。我在想来啊你丫们来啊别以为我吝啬其实我很大方的,你丫还不过来让我在我女人面前表现一下?于是他们依次走来依次离开。

    然后婕送我上车。在以后的某个时间里婕对我说你离开站台的样子像个萧瑟的少年。

    我一楞,原来我不是少年了?

    不是。我记得在离开婕之后还像个少年。在车上,我问起该去的地方是那里怎么走怎么走才对。然后一个人告诉我,该怎么走。我对陌生的方向很模糊。于是那个不知名的男人送我下车对我说他和我顺路。

    在送我到马路对面的时候,他说你要等的车就在那边,我在这边等。

    等我买了很多吃的送给他时,他已经离开了。我想,他还要走的路很远很远,送我只是最近的一程。我被他骗了。

    我还知道安在一次被黑车出卖在路上的事。她不愿意再加钱而被车主赶下了车。一个路人帮她抗起了很大包的行李一声不吭的走了两个小时送她到了一个小站台。那夜和这夜一样,都是雪铺的路。

    这些也施舍吧。只是性质不一样,就像我那怎么给也给不完的一元钱硬币和后来在大学的时候老把自己的文章弄出来给别人看让别人喜欢我让别人感动甚至要别人为此而珍惜生命等等一样就叫做施舍。

  十八

    我们抱着对方的尸体。心在跳动。尽管彼此已经没有感情可言。但是除了对方还有谁能再给我们拥抱呢?我用我冷峻的的眼睛盯着丽的身体。脱衣服是唯一的选择。于是脱。我们脱衣服变得很慢,因为这是在床上唯一能慢下来的节奏。其他的都很快。我感动自己喜欢上其他人的时候就是这样。

   “你在想什么?”黑暗中丽开始问我。

   “想诗刊,不甘心停刊。”我假装深情的拥抱着她。

   “你已经做得不错了,该做的都做了。有时候人要休息一下。”丽似乎很关心我。

   “有的人能停,。而我不是有的人。所以我不停。”

   “就喜欢你这样说话。”丽很开心的说。

   “睡吧,我累。”

   夜长得像我姐的嘴一样不停的说着黑。说了整整一夜,我未睡。看着睡着的丽我摘下我最喜欢的一件饰物放在枕头边。离开了我和她在她的学校旁边租的一间小屋并边走边发誓再也不来了。很多年后丽在写回忆录的时候将会提到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在清晨悄悄离开了她。她会像所有的敏感的女人一样说他走的时候其实我醒着我背对着他流下了很多泪之类的话。而很少人能不睡在清晨。丽还会说我放在枕头边的那个黑色的手链到现在还在某一个角落里安静的放着。只是她忘了说我出去之后给她买了份早点:一碗她起身时已经冷却的豆浆和她起身时还有点冷的包子。

   我希望每一个女孩在很多年后都给她自己的男人们写一份回忆录。哪怕是那么多出现过的王八蛋。反正女人就喜欢这样,只他妈知道男人坏所以女人都是可怜的比伟大的巴尔扎克笔下的任何一个人都可怜比卖火柴的小女孩都可怜。比作家还可怜。

   我微微笑着看一个乐队在台上唱着跳着,我对我的女朋友说你要是懂点音乐然后发现台上有个吉他手在弹主音的时候错了好几个音符那将是一种长久以来都能个爆炸的笑话。我的窃窃私语终于被台上个几个小家伙看到。其中一个染了黄色头发的帅歌瘦瘦的说大家现在欢迎我们的嘉宾黑哥上台为我们表演一下。其他几个音乐坏分子傻X都在一边想看我笑话。

   我又微微一笑,像一个临危不乱的大侠一样对我的女人说等着我下来。我的女朋友恩的点了点头。我慢慢走上台接过主音吉他手中的很贵的一把外国琴对着麦克说:“大家好。关于拿着乐器在台上以乐队形式表演的中国的一般是以摇滚开始朋克结束的汉子们,我有点怕。这样吧,我给大家弄一小段吉他独奏吧。”

   记得在广东的时候一个真正意思上的吉他手对我说:“你这样玩下去是绝对没有结果的。不如你死练点东西,别人要看你会什么的时候你就拿出来,这就是以点盖面。然后你在弹完之后要有大将风度,弄完就下谁也不知道你就这一招。”

   于是天下就多了一个只练快速音阶的人,很快很快的那种。这种带表演性质的技术活的确花了我不少时间,换来的结果就是把那些黄头发的朋客们震了。

  喊我哥,不理。递烟,我接。学技术,没有。我只微笑。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甭说是吉他,还有关于你在文字上的创造。只要你学好一点点手艺就他妈讲究着出去卖吧。保准有人服你。所以我努力掌握各门技巧。只求在专业水平内尽善尽美。我感激上天给我这样一个好的机会做一个骗子,我常常这么对上帝说。

  十九

    我害怕夜的寂寞。我必须在夜降临之前找一个女人在我怀里给我依偎着。这样我才像个男人才在世界观人生观和客观的存在一小下时间还不能太长否则你就会发现你对你的世界观有很大的意见。我拼着命的喜欢女孩,我真像一个情圣啊当别人这样叫我的时候我被自己的容貌吓着了。

    活着么大了,头一次别人说我帅。真是可喜啊。所以说初中女孩子和小学女孩就不懂这个。格致问过我说我喜欢谁。我说我谁都喜欢。再说你最爱谁。我说我谁都不爱。格致问这话很奇怪。有种异样的感觉在。当时应该是在我大学的时候。格致还和我一起读着书。

    格致那天喝了酒,大骂我不是东西。从现实角度出发的帝王将相骂到武侠小说的段正淳。但是好象我这边的正派人比较多。有伟人有诗人有商人有好人有大人有小人。

    格致最后一句话把我堵死,我感觉他是在和我抢媳妇了。他先问“:但你不能只对一个女人好吗?”

    “我不能对三个女人同时好吗?”我的回答很经典,不是吗?

    “是的但你不能让女人伤心因为你是男人!”这句是要命的。

    然后米单站出来用他对花花的真情来抨击我,劝告我。

    “你爱我么,黑嘿?”女人这样问。

    “别说爱,我还不懂爱。”

    “你这是在逃避,因为你不说爱你就能了断一切的责任。”那个女孩说。

    这讨厌的女孩,老子真想在记忆把她挖出来第二天就找着她大骂一次然后告诉我我还喜欢她。注意:是喜欢。我还是很喜欢这个老对我说话的女孩的。我不知道她是那一年被我喜欢上的,但是一定有这样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在我耳边说话。说以前说过的但我没听到的话。也许,就是安,而不是一个很多人组成的人。那安又是谁?为什么安的印象和这个女孩挂不上钩?

    问题总是有的,所以不用一个个全部回答。除了老师,所有的人都会这么对自己解释。

    现在我身边有一个女朋友。然后喜欢我的同时我也喜欢她们的还有一个。人说这叫魅力和骗子的完美结合。而在几年前的那些时间里我像个多情的废物一样喜欢女孩。很伤心。

    我他妈想当个英雄。这个是我看完武侠小说之后对着格致咬牙齿握拳头的时候说的。格致微笑,像一个鬼一样微笑然后说我借你一把飞刀你要是能射中我的屁股的话那么就算你赢了。

    那飞刀呢?

    飞刀在心。

    没劲。我继续抱起古龙的书看着。格致提醒我马上就要去兄弟那里喝酒了。要坐两个小时车。

    喝完酒的我们像地震之后的两个胖子一样在车上大声说着话。我站着,格致坐着唯一的空位置。他喝得比我多。突然他对着旁边的那个女孩说,请问我能和你说话吗?当时的我还是一个不怎么爱和陌生人说话的人。我微笑着看他们对话。可这没用的格致大喊起来。酒喝多的人总以为路变宽了眼睛变小了声音变大了人变轻了。

    女孩好象挺怕他的,应该说怕一个酒鬼。于是我就上前说对不起,然后与其攀谈起来。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这辈子只和我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在将来给我一点点鼓励和希望最少使我在写情书的时候不打盹而且写得还能让别人回情书。

    在我和她互相换完地址之后我就去了广东。在广东百无聊赖的时候我突然从脑海里冒出了她的地址,冒出了和她写封信的念头之后我就对这个叫燕的女孩写起了平生第一封有真正意义的情书。写得很没意思,也就是从我下铺的一本《世界情书大全》上抄来的。

    但是回信的真诚是我始料不及的。所以我也绞尽脑汁的想了一封四百来字的短短的小诗送过去。要不怎么说诗好写呢?燕很感动,说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收到这样的情书,还说我的文学素质不够说还想看我其他的文章。我差点没为这句话哭起来。我他妈哪会写什么诗什么的啊!

    于是就出现了看诗歌读小说念散文的热潮,我还告诉燕我买了把吉他准备成为一个流浪歌手自己写词写曲我还开始写小说。

    “98年的四月我开始了我的文学创作。”在后来我常常以这个为荣,我估计在我八十岁的回忆录里也会这样留上一笔的。

    毕竟我除了认得中国字以外作文都没得过八十分竟然开始了文学创作啊!小说写得很长,内容很多,是这样写的:

   第一章

    这是我第N次失恋。说起这“N”是因为我将恋爱的意义定在了喜欢对方为恋爱。而不喜欢就是说我失恋。呵呵,我喜欢的女孩很多所以我就特别容易失恋。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是以貌“娶”人。像我这样内秀的男人就经常被别人抛弃或干脆就不予理睬。所以只有先将别人喜欢再图后计。为了心理平衡我就说我这种这叫我的“恋爱”。

    我一生多灾多难可也没少喜欢上孩。女孩被我喜欢后就会觉得很得意,有牛粪喜欢的花才是鲜花嘛。所以,她们都很快有了自己的男朋友。而我,这个发现者却别她们遗忘。我的精神恋爱就越来越频繁。终于,在某一天我接触到了一场真正的恋爱。各位,我本想告诉你们我和我这位女朋友的一举一动,可是我又很快和她分了手。我和她是属于那种从相遇到相识到相依为命到相敬如宾到相形见拙到相克。分手是我提出的。其实我很想让她提出来,可她也同样等着我说。我聪明得选择了先说,那样也就了她的意思也让我少受的被别人抛弃的感觉。但我和她说的时候还是很难过。难过的很舒服,我突然发现我很喜欢这种有点心疼的感觉。也许我们恋爱就是为了找这种感觉吧。可惜不是在雨季,不然我又可以写一篇酸段子到小刊物是拿稿费了。

    可我和她分手后又马上后悔。因为过不了几天就是“情人节”。我多恨自己没多和她谈几天恋爱呀!现在又是假期,想再找个伴都难。虽然有都说我有勇气一个人过情人节。可我自己清楚,那种虚荣让我在这个习惯了两个人过的日子只得一个人想想昨天,懊悔今天和展望明天了。所以我又觉得中国人的虚伪了。本身就是外国节嘛。干什么学过来。中国的“七夕”都没多少人晓得(我也不知道)。干什么非要在那一天两个人过。所以我认为过节是为了将来有一点纪念意义,是一种象征。象征天长地久。可是这可能吗?我此时决定不过“情人节”了。永远不过。没意思,但请注意:我说的是“此刻决定”而不代表将来。我特别爱返回。我明年这时候若仍有女友的话,说不定会改变主意的。可,可今年的情人节怎么过呀。

              第 二 章

    今天情人节,我一个人。一包烟,一个火机。

    街上到处都是手牵着手的的男女,好象都故意在我面前笑。得意什么呀!我祝你们早日分手。此时的我似乎有些爱爱了。我收敛了一下自己的坏思想。重新又祝他们白头皆老。但若不是下一分种有一个女孩走入我的视线的话,我也会爱爱地祝他们几个轮回的。

    下一分钟,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将走过来问我:“大哥哥,你买花吗?”样子很可怜,我不禁想起了那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真想不同通在一个人人都想着奔小康的日子里竟会出现一些在渴饱线上挣扎的人。某些人口口声声说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那么应该让这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才对。有些心酸了。

    我掏出五元钱说:“小家伙,买支玫瑰吧!”

    小女孩撅着嘴说:“情人节的玫瑰十元一朵了!”多么令人气愤的一句话,我的同情心顿时化为乌有。眼前的小女孩化成了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一书里集中营里用乱枪扫射人群的孩子,原来孩子也可以是商人。

    我恶声恶气地说:“叔叔现在只有五块钱,你卖不卖?”反正我身边也没站着女朋友,不需要顾面子。小女孩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从我手中接过钞票,将那朵玫瑰塞在我手上,跑了。还回头冲我扮了一个“为富不仁”般的鬼脸。看者小女孩离去,我很为这些象征这早上七八点种的太阳的下一辈担心。希望她能在某一个情人节找到好婆家。

    玫瑰和没有女人的男人是极端可笑的,我将花塞进我宽大的外套里。向前方走去,只是我不知该走向哪里。

    我突然想起这条路通向一个公园。一个我与我的前任女朋友常去的地方。那里有一个隐秘的位置,只供我和她享受城市里难得的清净。是一个靠近湖边的大树下,位置被树阴掩盖,它看上去更像一个 没人住的小屋。我常和她一起做在那里面看外面。像井底之蛙。两只心甘情愿做的井底之蛙。如今想起恋爱时的一切也不是那么的虚假。

    我慢慢走近那棵树,脑子里尽是回忆,我宁愿放弃这样的回忆,因为此时此地再想那些简直可以让我鼓起勇气去找她。而那样我又会在不久后又鼓起勇气再与她分手。人如果为了平衡心态而去检回已失去的东西是可耻的。

    忽然我看见我熟悉的那个座位有人,在抽烟的人。应该是个男的吧,我不免对这个与我同命相怜的人产生了好感。我边同情他与我又边走近他。我一直走到他的外边——树的旁边。我燃起一支烟问:“兄弟,你也一个人?看来世上的孤家寡人还不少。我可以进去坐坐吗?“我对自己的问法感到可笑,我真把这个位置作为房子了。

    里边没有出声,我又一次有礼貌地说:”朋友,放心吧!我绝对不是同性恋,我可以对情人节发誓。“里边仍不说话,我有些气昧了:“嘿,你倒是出声呀,多没礼貌呀,你如果不想两个人聊天就说句话吧,那你一定是在哭了。算了算了,我就坐这儿了。”

    其实我很想冲进去,可惜又怕对方太身强力壮将我丢出来。所以我只好一个人做在外边。这时有一对情侣正向我走来,可能是看中了我附近不远的石凳。我连忙跑到树的另一边,但是又有一对情侣以更快的速度用打闹的方式跑向这一边不远的石凳,我慌了。我十分不愿脸皮厚厚地坐在他们的身边。我不愿有人笑我。这是面子问题。

  我对着树里的那个人说了声“我进来了。”后急急忙忙地钻了进去。可是当我进去后我就傻了。那不出声的人 原来是个女孩!我就以钻进去的姿势看者她(看不清脸)。一动不动。像极了一条刚受过打击的 小狗。我吞吞吐吐地问“请……请问我可以坐这儿吗?请放心,我与你只可以保持150毫米的距离。”她仍然不说话,只是将身体稍稍向另一边移了一点点,算是同意让我坐了。我这放松了自己那可笑的姿势坐上了那个围绕在树周围的六角形水泥凳上。

  98年的七月是我的生日,我答应回家去看她。在上车之前我还打了个电话给她告诉她一定要等我。

  事情就不会按你说的那样发展。于是我没见到她。刚刚好我回家就和兄弟喝了三天酒,这三天酒之后我再去找她去已经放假。人去楼空。我手中握着那小说,一言不发。

  而那写好的一万多字的小说也开始变质,不再代表我对一个女孩的思念,而是做为一种炫耀的资本。我要告诉你就的是我现在是一个会用文字为自己做一些事的人,比如说我现在的工作就是用文字的力量换来的比如说我身边的女孩都是用文字勾引过来的,到以后也许我还会用情书对一个很好看的姑娘写三年来苦苦哀求也是说不定的。

  二十一

    喝酒的桌子上。米单说这世界有三个词再也不能说了。一个是农民,一个是小姐,还有一 个是同志。

    我正对她含情脉脉的看,说小姐你早。她一杯酒泼到我的脸上。

    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无耻之后被女性的同志或农民或小姐泼水了。我这样 对着她说。我也不在乎,她喝着酒说,喝得很快。我继续无耻的夹起一支鸡爪给她说,吃哪 儿补哪儿。她又丢还给我。

    米单出来打圆场说大家第一次见面不要这啊,来来来喝杯酒大家就当没事人啊。

    我举起杯子说其实要不是你的容貌长得像我喜欢的第一个、四个、七个、十三、二十二个 女孩的话我不会老和你对着干的引你注意,咱喝了这杯就算谁都不认识谁要是要出现感情的 话也成反正就不是仇家了。

    不喝,她放下杯子,喝你的酒我会把一辈子的非垃圾品全提出来吐掉那样肚子里就只剩下 你这样的东西我不想。

    姑娘叫什么?我色咪咪的问。

    “安。大家都叫我安。”

    “这名字好,不错,成,行,好听,真棒,俗得不错,怎么这世界的姑娘全喜欢叫这个名 字?”

    “所以你的初恋女朋友也叫这个还是你最喜欢的女孩叫这个?”

    “都叫这个。只要你在床上听到我说“安”这个字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变成了安这个人 于是你开始痛苦开始觉得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是王八蛋但是尽管如此你还是很喜欢和他在一起 。”

    “混蛋!亲爱的我能叫你混蛋么?”这女孩好象有点醉了。

    混蛋。我想起这个名词被我听到的第一次是在小学的五年纪。是安叫的,当然是我的安而 不是眼前的这位小姐。

    那时候迷上了打游戏机。每天放学我就和格致一起堆在游戏机旁边。我们很聪明,并不 是一迷上就开始打。我们一边把吃早餐的钱存起来一边学习别人的技术。很快的我们看懂了 该如何纵机器如何在游戏机里得到快感。开始行动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某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抱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决心买下了五元钱的带着很多人 的指纹的可以丢进游戏机里的铁硬币开始了游戏生涯。

    借钱是赌博的必备。对我而言就是抢。

    常常对安说,想吃东西么?

    说想,想喝琵琶膏。我就说那东西贵我给你多弄点来把你的零花钱给点我。

    很笨蛋的把自己的一点零花钱送到我手上,我看她很爽快的给钱并不像杨白劳交租子一 样难过也就很欣欣然接受了她的钱屁颠屁颠的跑去买了一小块糖回来告诉她琵琶膏卖完了。

    也不知道什么,吃着糖就蹦着跑了。我轻叹一声现在的女孩真傻啊,长大了怎么哟。

    于是我就去和格致玩游戏了。安也从不记这些,下次你问她要钱,她还是从她的小荷包里抽 出所有的零花钱递给我说:“快点回啊。”

    就是说从十岁起安就再也没吃过什么琵琶膏。在后来几年里我一直想买琵琶膏给她喝, 只是那电话老打打不通。

    发现我是拿钱去打游戏机是跟踪我的。和她一起最要好的朋友以前总能吃到她买的琵琶 膏。后来有一天发现再也吃不到了就问安怎么回事。安告诉她是我拿了她的钱。于是俩人就 像跟踪有外遇的男人一样跟踪我和格致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潇洒游戏机室”。  我和格致俩人在潇洒的玩着游戏机,嘴里叼着根烟,很帅的模样。

    然后她大喊我的名字:黑嘿!这样子有点像几万年没见个另一个人后所喊出的声音当然更 像是喊欠债人的名字的感觉。

    游戏机室里所有的眼睛都看过来想看看这一对少年夫妻会玩出什么花样。

    很老练得把手里的烟灰弹了弹,眼睛一眯:“什么事?”

    来台词应该是说:有事回家说去。但是人太多,还是不要软下来的好,就像男人希望他 的它永远不要软一样不要软下去。

    就说出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是用那种咬牙切齿带着革命女同志就义的味道说出的:混蛋。

    混蛋是安的混蛋,所以当别人说我混蛋的时候我的眼睛就会放射出一种咄咄逼人的光来, 蜡笔小新喊做动感光波的东西。所以在另一个叫安的(现在我称她为安2,要是再有个叫安的女孩变成我的女朋友那我就叫她安2乐)喊我混蛋的时候我就死盯着她说你丫要是再叫我混蛋的话你的胃里就会出现比你的体重还多一点点的酒精你信不?

    安2并没有被我的眼光所折服。她说:“去你妈的。”好利索的国骂。我赞美。要说我开 始赞美一位女性的时候也就是我要把她列为我要追求的对象的开始。

    是她就应该成我女朋友了。当一个女孩对你产生厌烦的感觉你又用另外的性格去对她说 话的时候她就由巨大的反感变为巨大的好感。这就是技巧。我说的是现在的女朋友---安2。 追求的过程很复杂,和每一部有追求性质的小说一样的复杂,但是结果和那些小说都一样,追到了。要是没追到的话我就不会对很多人说我现在的女朋友是安2而会说出另外一个女朋友的名字。

  二十二

    常常会这样的…我专心走着路…很专心的…走着走着突然顿住…就那样顿在街上…想着 我要去哪里来着…”

    是有这样一个女孩站在你的面前你会怎么做?

    我会走在路上不一不小心就撞在柱子上”你会觉得这个女孩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在小时候我偷偷的装病对我妈说牙齿疼要喝琵琶膏。后来长大了些就喝不到了。”

    在看安2的日记。偷看别人的隐私真他妈过瘾。喝完酒的那天晚上大家没地方去,安2就 说到她那儿去打牌睡觉。当安2和他们打牌的时候我就假装醉倒在床上然后她轻轻给我盖上她那有点香的被子然后轻轻的走出来怕吵醒了我。

    就躲在被子里看她的私人日记。很有意思的日记。但没看完就放下了。她好象也喝多了 ,打了没一会牌就过来睡了。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敢睡在我的身边!睡在一头****的身边!

    看着她睡过去,呼吸均匀带点酒后的急促。我觉得她有点像安了。我想推醒她问她像不 像安。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想做点什么。其实也没什么,男人嘛喝完酒总想做点什么。不像 米单,就算喝再多也只敢躺在离花花两米的地方。要是喝太多就睡在马路上不理花花。我就不,有机会就上。我一直都这样。但是这次没有,因为越看她越像安。真像。我流着口水说。

    男人的冲动是必然的,更何况是喝多了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呢?我常常对着女孩边抽事后 烟边说这句话。“这就是解释。你还自诩自己从不解释。这不就是解释了么?”那女孩子又 说。说吧,说吧,说完这次就没什么机会了。有些事过去了就没机会了。

    还记得有个女孩每到回家之前还有回头看一眼身后。始终。因为我曾经就站在她的身后 看她拐弯进楼房。不管是我急着上厕所还是家里着火了我都会这样。习惯。我觉得对一个女 孩至始至终是好的。于是在送每一个女孩回家的时候我都会目送她从我的眼前消失。不但那个女孩,连我自己也为自己感动。

    那个女孩好象就是婕吧。后来有一次下很大的雨,我帮她打着伞。一把红色的伞。她在雨 中唱着歌。唱得好象是《回家》,顺子的吧?好象那是最后一次送她吧。因为我写了封信给 她。在十七岁以前管这信叫“绝交信”之后就叫分手信。不为什么,如果她问的话,所以在她问的时候我就这样回答。这不是解释吧。我说完这话就对着脑海里狠狠的说,看你丫还出不出来说话。老在我耳边说话的那女孩果然没出声。

    雨。有点泼瓢的架势。我在想这又是那位人类在深深的思考了。上帝这次没笑这哭。婕 就说这是为我哭的。我沉默。要分手了就甭说话。

    家门口的时候我依然在那里看她进去。本来她应该是慢慢的后退走的。她要去离开,要我回去,因为我不肯要她那把红色的伞。我微笑,不离开。她就很快的跑进去拐角。也许她是想走慢点多看看我,因为彼此的距离我可能碰不到她了。这也是唯一一次我送她回家她没有回头对我一笑的。不是回眸一笑。因为比回眸一笑要差点味儿要不我也不会喜欢上别人。

    她不见了之后我就拨了个电话问:“喂请问安在么?”

    在。

    喂!是我,恩,这么大雨我去接你吧亲爱的。”

    格致,我和婕分了你说我他妈是人不?”

    格致淡淡的说,您问了好多次了我哪一次说你是人了狗东西?

    微笑。我早学会了微笑。因为微笑对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不在乎。

    来某一年,我不小心没记起来路而经过了婕的家的时候看见了婕。她在拐角的时候还是 回头看了一下身后虽然身后连棵树都没有。只是少了笑,回头的笑。

  二十三

    夏天。我和格致米单躺在天台上乘凉。我幸福的哼着周华健的《你喜欢的会有几个》。声音显得很愉快。米单有点忿忿不平,因为早期的那些女孩现在都离他而去而他就死守着一个女人花花不放手毫无当年的风流迹象。也就是说他看见我身边围着几个倾慕我的女孩就气得要死。要是他是个女人的话那她一定就是吃醋,只是他是个男人。

    单问:你丫大批大批的勾搭女孩子。你从小到大喜欢过多少女孩?老子今天一定要问问清楚。

    没理他。

    对着我的屁股狠狠的蹬了一下:驴!说话!

    借着他腿上的力来了个懒驴十八滚。滚到一边。米单大怒站起身想抽我。

    说:我他妈还在数呢!急什么!不要打断我!

    米单笑了说你X以为这是说笑话啊?

    过了一袋烟的工夫(也就是抽两支红梅的时间)我说我数完了,加上和我情投意合的十五个女孩一共是七十八个,暗恋的不知道就没算。

    丫以为自己是情圣啊有那么多喜欢你和你喜欢的么,您忙得过来么?”格致发话。

    什么忙不过来的真不懂现在的人怎么了自己没这个胆要说忙不过来喜欢一个人又不是

  和这个人在床上做点啥有什么忙不忙得过来的?这是大脑的问题。最近我才发现人类很奇怪 ,喜欢人不能超过一个的。

    安2真正成为我女朋友之前我绝对不能对她有非分之想,要不然我会被判以强奸罪在牢

  房里坐个三五年的,成了我女朋友做什么都不犯法。这算不算钻法律空子?要是按其他人累 的角度出发的话那我喜欢上一个人也不允许是不是就要被带红袖章的人抓到拘留十五天罚款XXX元呢?好在许多人都是和我一样的只是我敢说出来他们不敢而已。

  二十四

    那些花儿。听这首歌的时候就老想着以前的那些姑娘们。很想。当然,也不是全部都想

  。在我中学时候喜欢的一个女孩就不会被我想起。因为这朵花越开就越败,就像朴树在歌曲

  的结束唱的一小段谁也听不懂的臆语,越长越不懂。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穿梭在学校后院的荒草里。也许这就是那些花儿吧。其实我一直想起她,尽管她现在十九岁并且没有像俗语里说的女大十八变一样。常想她。不过要说穿红色衣服更漂亮在我记忆里存在更久的是一个叫凌的。也是朵我的花吧我想。这是个典型的南方姑娘。说起话来甜甜的,是我在广东时候酒店总机的接线生。我每餐吃饭前都要以顾客的名义打个电话进去假装订座位听她说话。天天听。听她说话的时候除了异常发达能在五分钟抽完三支烟的呼吸功能没有丧失之外其他所有器官紊乱。每次打完电话我都奇怪和庆幸自己的大小便为什么没有失常。

    然后我跟在她后面去饭堂打饭,我贴她贴得很近。反正鼻子不用很大力气的呼吸就能闻

    到她身上的那一点点香。这就是女人香了。我躲在她背后唱着。会唱歌的人从不吝啬自己的声音,何况这女孩是我喜欢的。这就是每日一歌吧我在她背后低声说。

    唱完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突然回头对我说你会唱民歌么?我一楞,说一个星期后就会,

  信天游。然后一个星期之后我带着民歌来见她并且像一个外地民工一样唱起来。然后她就有

  点喜欢我了。

    在吃饭的时候她问我雪是什么样的。

    我告诉她说以后我带你去看雪,在北方。是那种很大的,挂在头发上很白特别是你的头发是红色的时候当很多很多雪花都在的时候你就变很白。到那时候,世界就三种颜色,没被雪覆盖的,就是黑色覆盖了的,就是白色。还有一种就是红色,就是你。

    我温柔的告诉着她。

    我告诉她到那时候她得站在我的旁边,不然有可能会被猎人当作红狐狸用宽口的火铳打成一个长金属青春痘的外星小姑娘。我还告诉她在冬天猪肉粉条大白菜。是冬天的夜里几个人围着支大锅的炉子。锅面上飘满了白白的肥猪肉,用筷子一夹就两截那种。要是用筷子捞的话就会有很多又辣又香的大白菜软软的如同你的手一样(说这话的时候我把她的手从黑夜中拿了起来放在我温暖的手心中)。我还说了她的指甲油不好看应该用我们家乡的现在正在开放的胭豆花磨成的汁液,涂在手上就算放在月光下也能亮红的(这时我把我的另一支手放在她的红色头发上)。

    在她被我拥在怀里的时候我告诉她我已经打电话给家里叫老妈快邮那种花过来。应该很快就到而不会谢。

    就在花到的前一天晚上就他妈出了很大的事。当我喝多了酒扑向她的时候好象嘴里喊的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安的吧,我估计是这样。反正第二天她就不见了。从酒店里消失掉。她的衣物什么的全部都没有拿走。做得很简单,和我一样在分手的时候只喜欢留下 :能还给黑嘿这狗东西的都还给他包括我的,不能还给他的我只好慢慢遗忘。

    老妈的花第二天全寄给我了。花是还没谢,还是很红。只是我忘记在路上的挤压。花汁都在盒子里红着。是个有阳光的天气。广东的太阳已经很大,只是照在盒子里黑黑的,没有一点光泽。就这样,花谢了一地。

  二十五

    打电话的时候千万不能要第三者看到听到和感觉到。这就是手机的好处。谁也不知道你是该在那个地方打的电话。厕所的臭酒馆的香都不能引起手机在通电话时的嗅觉和视觉。可我现在用的是程控电话和一个女孩打电话。不是安2。是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女孩。

    通话是个很开心的过程。我以为我会通完这个电话然后去接安2。

    没有。安自己来了。对着我微笑。她背着手慢慢走到我的电话旁边悄悄的听了一下。知道是个女孩。但她微笑。没说话。

    我对电话里的女孩说我得挂了。安2微笑。

    电话里的女孩不答应,撒娇。我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好好好,再说几分钟。安2微笑着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烟,帮我点着。

    我抽完了烟说挂。电话里的女孩还不许挂。我说再说五分钟,尽管那支烟抽了十分钟。

  安2又给我点了一支。微笑。

    抽完烟之后我指了指身边的椅子。安2就微笑着抽出我上衣所有的烟一一点燃然后放在桌子上,微笑着走了。从窗户走过的时候还对我招了招手。

    我对着电话里的女孩说我得挂了,这回安2不在我就能撒谎说有事得先离开之类的言语了。然后我就挂了电话去追安2。

    那夜下着雨,很小。密集。我边跑边笑。哈哈大笑。笑自己。

    然后我就没笑了。因为首先我觉得自己笑得很凄凉很婉转很是替自己的以前和现在的失去联系做出感慨。然后就不能笑,因为我发现我笑中的不自然。

    格致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说安2刚对他说:“告诉那王八蛋,我生气了。”

  我“哦”了一声就知道不需要在雨里像个痴情汉子一样追赶她然后站在雨中企求她的谅解并

  得到她的善良让我站进她的伞中和她拥抱了。

    我往回走。寻找酒馆。大雨点一直打在我的头皮上噼里啪啦的响。坐进小酒馆的时候衣服都湿透,服务员正在厨房和厨师骂着。

    “是是是,你什么都知道好不好!”

    “我是什么都知道,我知道我在做菜的时候你就不能拖地。”

    “是是是,你是天才成了吧!”

    “谁是天才?我他妈不是!”厨师回答的很严肃。

    “我!”一个声音回答。

    “谁?”厨师提刀出来。

    “是我。”我弄出一句。

    是我,不是别人。我昨天晚上在喝酒之后说了一句。在我说完了就不省人事。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小酒馆外面的走廊上。我突然发现我身上能散发出酒鬼的臭味并且全身脏得像自己的肺一样。

    “不对,应该脏得像你的心,”那个女孩好象对我不依不饶了。

    “去你妈的!再烦我我他妈就忘了你!”

    “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不记得。我以为我会一直记得我喜欢过多少女孩,现在才想起来原来很多女孩还是能丢失的哪怕你是台电脑。而我连电脑都不如,那么就很对不起,不记得。

  二十六

    烧饼在饿了的时候就可以变成一堆很香的还没被人糟蹋的鸡肉。我买烧饼。卖烧饼的老婆婆问我你是不是原来我们家隔壁的小三。我告诉她我家就我一个。这时卖红薯的老头过来指着我说我一定是小三还要把我裤子拖下来看我屁股上是不是有一块胎记。我跑。

    我提着裤子和皮带一路狂奔,十元大钞和三个烧饼静静的目送我远走。跑出一小段路我回头破口大骂妈的丫还想扒我裤子俩老流氓谁认识你们啊!

    背后有个人拍我肩膀:三儿,回啦?

    然后就有三个人同时说好长时间没见到我了到那里发财去了怎么不叫着他还上来拍打我的肩膀好象我是他们舅舅的儿子表哥一样把我捧着说话我他妈成什么了我?

  我像见了鬼一样离开了那个地方并发誓一辈子不到这条街上来就算是这条街上全是金子也不

  来!最后我吐了十口口水后咒这地方明天所有的下水道里溢出厕所里的液体等洋洋洒洒数百言。

    离开。怎么会认错人呢?难道认错一个人这么简单而且还能发生的这么快?我是不是我?我又没失去记忆而正相反好象我的记忆特别多一样怎么会这样?我又洋洋洒洒数千言的骂着回家了。我和安2的家,在社会上我们这种叫同居。

    回家已经很口干了。我找出两瓶啤酒塞进嘴里。

    喝完了头就开始有点晕。我积起安2的日记也带进这件房子来了。我又翻开她的日记。

    “我不停的打这个电话,以为会从这个电话里找到他。却没有。他好象消失了一样。每次接电话的人都说他不在。却想他。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我想我不会忘记他也不会忘记。

    不过他这人好象不像普通人那样,他好象比较喜欢和女孩凑在一起。这一点我是很高兴的,因为他常常和我凑在一起。”

    “这是个雨季。下得太大。空气中都是雨,我想谁的身体最轻盈就能在雨中穿梭不粘一点雨滴。今天的夕阳不会有任何迹象。1989那年的夕阳呢?还出现么?我想。我想 着。。。。。”

    原来这个女孩在想着别人。妈的,我提着酒瓶边恨边睡过去了,我想我醒了就要打安2一顿。

    醒了我却拨了个电话给安。

    “恩。男人也擅变。”

    “喂,请问安在么?”

    你说她在么?

  二十八

    我这人打电话有个习惯。喜欢在一拿起电话就说:“是我。”然后再说话。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

    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很好辨认,我觉得我的声音是天籁别人一听就舒服然后油然而生的感觉就是这个就是黑嘿并不用回问一句:请问您是谁!

    不过也有笨蛋来问请问您是谁?

    这笨蛋有两种。一种是他不是我要找的人,两一种就是聋子。比贝多芬还听不见我说话的声音。而在他的耳朵里我的声音也不是《英雄》或者《月光奏鸣曲》。所以这笨蛋会问。

    而和安打电话的时候我从没告诉过对方说是我。不自信的表现。

    有他妈多少人在寻找这样一个对方呢?我开始觉得安2就是安。但是为什么就一点不像呢?

    米单那天喝多了就对我说你知道花花是谁么?

    是谁?

    米单这驴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应该说爱。最爱的一个人。

    废话!你X这不是废话么!和你女人说去。

    米单这驴说:花花也是我这辈子爱的第一个女孩。

    我知道。

    米单这驴说:知道就好。

    恩。

    米单这驴说:我找她找了好长时间。我天天打电话和她说话。

    哦。

    米单这驴说:我喝酒去了但是你X不许和花花说我喝酒去了。

    真恩爱。

  二十九

    你说还有多少人记得我呢?我蹲在厕所里想这个问题觉得这个问题很有必要去了解一下就像我得知道我上厕所花了多少水去冲而来计算我每天蹲厕所的次数一样重要。

    十年后要是再找她们那么就是三十多岁看上去一副很老的样子说不定有的女孩还因为找错了对象跑到我这里痛哭却不知道她自己已经连半朵黄花也算不上了。我翻开电话本一个个的找着电话号码,那曾经出现在我以前那些岁月里的女孩找出来。

    在一年前曾经有个女孩子在床上对我说:“黑,你十年后还记得我么?”

    又说:“十年以后你老黑都一定不记得我了谁了。”态度很坚硬。

    “不一定!!”我执着的说。也许是为了安慰或者欺骗或者因为现在的局面。

    “我觉的一定会记得我这个人,但具体一点的就不记得了。”

    “这一点怎么说?只有影子?”我轻浮的问。

    “其实人的回忆就是这样,只能记住片段。也只会在某个时候跳也其中的一段,有时候想记住的东西就记不住。而越想忘记的记的越清楚。”

    “喂,是我。”

    “你是……啊,是你。你好吗?”一年后的今天,我这样听到这个女孩子的回答。沉默了一分钟之后她想起来是我。不记得了。尽管她和她家里所有的人一年前都能知道我是谁,看来一年时间够长的。

    “喂,请问找谁?”

    “是我。”

    “你是谁?”

    “是我。”

    “谁啊,你快点说 我要接孩子去了。”丽是这样说的。我哑然失笑。用小学生作文里的话来说就是心里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然后她问,你是谁。我不是谁。挂。

    一共打了四十多个电话,没多少记得我的。最多的就是问你是谁的。我都能知道她在我说完之后的反应了:一楞之后就礼貌的问请问你是谁?”在电话那头那些个还没变成黄脸婆还没一脸的粉来掩饰自己的憔悴和掬上过多的染发药剂而让头发所有的光泽都和环境保护起着莫大的冲突的女人对着一个陌生的而且声音中充满着磁性的男人是多么的惊讶高兴和悲哀还有点好奇。但就是不知道我是谁。

    我愤怒至极的把电话丢在地上。电话响起来。

    一个女人打的,说:“是我。”

    我用我正在气头上的依旧磁性的声音问:“谁啊!”

    对方挂断。

    他XX的!

    安2刚回。没和我说话。自己取出一瓶菠萝罐头慢慢吃着。

    我没好气的说你别每天都是这菠萝好不好?就不怕以后死一万年也腐烂不了?

    安很平静:“请称呼这为‘凤梨’谢谢。”

    “去他XX的!

    “送给谁啦?”

    “买火柴的小女孩成不成?”

    “就知道是女孩,你从小就养成爱和女孩套近乎的好习惯了哈?”

    “和我一起有半年多了吧?这一点你丫还用得着问么?”

    “嘿嘿,我才懒得问呢,洪黑嘿我告诉你,我小时候也有人送这个。”

    “是谁他妈混蛋帮你养成这么坏一毛病?”

    “你才是混蛋呢!你不也给别人养成这一坏毛病了么?”

    “不和你X说这些了,我出去给咱买点面条回来,你说我怎么就没找个巧妇回呢?一挑就挑了个只会下面条煮稀饭的!”

    我出去了。

    街上到处都是拿着通讯工具的人。有手机有传呼有手提电脑有IP电话。每个人多半在说:喂,是我啊我是老X啊,你还好么找你有点事吃了么晚上去哪儿玩儿子还好媳妇还不错吧股票又升了么妈叫你回去吃饭女儿没人接呢之类的废话。

    有没有像我这样只叫出是我就记得是谁的人?

    谁比谁重要点?

    打格致电话吧:“喂,是我!”

    “你X谁啊?说名字!”

    然后格致就听到了电话的盲音。

    “是我,米驴!”

    “您是哪位哥啊?”

    然后米单也要听到电话的盲音。

    查看电话本看看还有谁没打。就只有安一个人了。我拨了这号码:“是我。”

    这一次对方没有像以前一样说不在。是个女人的声音问:“恩。我知道!”

    是我,不是别人。我回答,眼圈里有点东西。然后挂断电话。

  三十

    十年后。很多武侠书电视里都喜欢对十年啊八年啊有一个跳跃为的就是神秘。我也不例外。回忆一下子就能拉回十年之前,也就是我三十多岁回忆着二十多岁时候的事。回忆的力量也就在这里,而且不是回忆录。只是述说。十年之后回忆自己的神秘。

    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是追着玩的其实可笑得像厕所里的偶像画一样不值得赶。过去的才是最好,很多人都说没珍惜着。傻X们都喜欢回忆。我是最傻X的一个。

    安2问我为什么不多和安说说话。我说没那必要你没看书里都是这样留一个悬念么找一个人或者找一群人但找到最后就来个索然无味的结局说揭开谜底没意义我也是这样想的总不能把回忆里那个存在着的人找出来的吧。很古龙吧?

    “你有没有怀疑我就是安呢?”

    “或许是,或许又不是。是不是其实都没用了。安只是我的安。不是你,我知道你也许就是安但是你要知道一点的就是我和以前的我不一样了。就是不一样了。”

    我们都要自己不要变要像一样可总能听到别人像一只没事做的猪一样问你你变了。我是变了我能不变么笨蛋我就是想变怎么啦现在我还想变回去就像这样在我三十岁的时候我一样会欺负着安然后在她受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

    变了的人都是在寻找的人。

    我突然想接到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或者女人打来的。说:“是我。”

  那么我就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其他人和我一样在寻找着。寻找一个我。

    然后找到一个能对她或者他说一句:是我,不是别人。

    或者不用想接到一个电话,三十岁的时候安的确打了个电话给我说:“是我。”

    我像对暗号一样说:“安!!”

    电话盲音之前有人说 :

    是我,不是别人。

一、木心:琼美卡随想录

  琼美卡随想录

  木心/作

  木心:琼美卡随想录

  洪范书店有限公司

  初版:1986年9月

  定价:100元

  213页

  目次

  第一辑:如意 剑柄 友者 圆满 心脏 将醒 呼唤 休息 除此 无关 烂去 问谁 败笔 迟迟 走了 出魔 笔挺 缀之 尖鞋

  第二辑:口庶语 俳句 风言

  第三辑:上当 但愿 福气 真的 再说 很好 智蛙 疯树 不绝 棉被 步姿 新呀 荒年 同在 笑爬 邪念 放松 某些 认笨 引喻 怪想 多累 呆等 卒岁

  后记

  第二辑

  嗻 语

  别的,不是我最渴望得到的,我要尼采的那一分用过少些而尚完整的温柔。

  李商隐活在十九世纪,他一定精通法文,常在马拉美家谈到夜深人静,喝棕梠酒。

  莎士比亚吗,他全无所谓,随随便便就得了第一名。幸亏艺术上是没有第一名的。

  吴文英的艺术年龄很长,悄悄地绿到现代,珍奇的文学青苔。

  拜仑死得其所死得其时,鸡皮鹤发的拜仑影响世界文学史的美观。

  过多的才华是一种危险的病,害死很多人。差点儿害死李白。

  竟是如此高尚其事,荷马一句也不写他自己。先前是不谈荷马而读荷马,后来是不读荷马而谈荷马。

  如果抽掉杜甫的作品,一部「全唐诗」会不会有塌下来的样子。

  但丁真好,又是艺术,又是象征。除了好的艺术,是还要有人作好的象征。有的人也象征了,不好。

  哥德是丰饶的半高原,这半高原有一带沼泽,我不能视而不见,能见而不视。

  嵇康的才调、风骨、仪态,是典型吗?我听到「典型」,便恶心。

  在我的印象中,有的人祇写,不说话,例如大贤大德的居斯达夫.福楼拜。永恒的单身汉。

  我试图分析哈代的「黛丝」的文学魅力,结果是从头到底又读了一遍,听见自己在太息。

  在决定邀请的名单中,普洛斯佩.梅里美先生也必不可少,还可以请他评评各种食品。

  纪德是法兰西的明智和风雅,有人说他不自然,我一笑。何止不自然……

  津津乐道列夫.托尔斯泰矛盾复杂的人,他自己一定并不复杂矛盾。

  「老人与海」是杰作,其中的小孩是海明威的一大败笔。

  许多人骂狄更斯不懂艺术──难怪托尔斯泰钟情于狄更斯,我也来不及似地赞美狄更斯。

  还有,像陀司妥亦夫斯基的那种诚恳,祇有陀司妥亦夫斯基才有。

  庄周悲伤得受不了,踉跄去见李聃,李聃哽咽道:亲爱的,我之悲伤更甚于尔。

  如果法兰西终年是白夜,就不会有普罗斯特。

  睿智的耶稣,俊美的耶稣,我爱他爱得老是忘了他是众人的基督。

  如果说风景很美,那必是有山有水,亚里士多德是智慧的山智慧的水。

  蒙田,最后还是请神父到床前来,我无法劝阻,相去四百年之遥的憾事。

  论悲恸中之坚强,何止在汉朝,在中国,在全世界从古到今恐怕也该首推司马迁。

  如果必得两边都有邻居,一边先定了吧,那安安静静的孟德斯鸠先生。

  塞凡提斯的高名,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也出乎我的意料,低一点点才好。

  勃拉姆斯的脸,是沉思的脸,发脾气的脸。在音乐中沉思,脾气发得大极了。

  时常苦劝自己饮食,睡眠。雷奥纳多.达.文西。

  康德是个榜样,人,终生住在一个地方,单凭头脑,作出非同小可的大事来。

  真想不到俄罗斯人会这样的可爱,这了不起的狗崽子兔崽子普希金。

  别再提柴可夫斯基了,他的死……使我们感到大家都是对不起他的。

  阮嗣宗口不臧否人物,笔不臧否人物──这等于人睡在罐里,罐塞在瓮里,瓮锁在屋子里。下大雨。

  在西培柳斯的音乐中,听不出芬兰的税率、教育法、罚款条例、谁执政、有无死刑。艺术家的爱国主义都是别具心肠的。

  老巴哈,音乐建筑的大工程师,他自我完美,几乎把别人也完美进去了。

  「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晋代最光晔的大殒星,到宋朝又因一位济南女史而亮了亮,李清照不仅是人比黄花瘦。

  莫扎特除了天才之外,实在没有什么。

  莫扎特的智慧是「全息智慧」。

  贝多芬在第九交响乐中所作的规劝和祝愿,人类哪里就担当得起。

  他的琴声一起,空气清新,万象透明,他与残暴卑污正相反,肖邦至今还是异乎寻常者中之异乎寻常者。

  海明威的意思是:有的作家的一生,就是为后来的另一作家的某个句子作准备。我想:说对了的,甚至类同与约翰与耶稣的关系。

  本该是「想象力」最自由,「现实主义」起来之后,想象力死了似的。加西亚.马奎斯又使想象力复活──我们孤寂了何止百年。

  当爱因斯坦称赞起罗曼罗兰来时,我祇好掩口避到走廊一角去吸烟。

  有朋友约我同事托玛斯.阿奎纳的「神学大全」的研究,我问了他的年龄,又问了他有否作了人寿保险。

  唯其善,故其有害无益的性质,很难指陈,例如一度不知怎地会号称法国文坛导师的罗曼罗兰。

  那天,斯当达与梅里美谈「女人」,斯当达占上风,说梅里美压根儿不会写女人。然而单一个「卡门」,够热,大热特热到现在,怎么样?米兰老兄阿里哥.贝尔先生。

  「源氏物语」的笔调,滋润柔媚得似乎可以不要故事也写得下去──没有故事,紫式部搁笔了。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好像真的在思想,用肉体用精神来思想,后来的,一代代下来的哲学家,似乎是在调解民事纠纷,或者,准备申请发明专利权。

  第一批设计乌托邦的人,是有心人……到近代,那是反乌托邦主义者才是有心人了。

  「崇拜」,是宗教的用词,人与人,不可能有「崇拜者」和「被崇拜者」的关系──居然会接受别人的崇拜,乃是个卑劣狂妄的家伙,去崇拜这种家伙?

  反人文主义者是用鼻子吃面包,还是要使面包到肚子里去。

  当「良心」「灵魂」这种称谓加之于某个文学家的头上时,可知那里已经糟得不堪不堪了。

  希腊神话是一大笔美丽得发昏的胡涂账,这样胡涂这样发昏才这样美丽。

  四个使徒四种说法,「新约」真够意思。耶稣对自己的言行纪录采取旁观者的态度。

  俄罗斯一阵又一阵的文学暴风雪,没有其它的词好用了,就用「暴风雪」来形容。

  真太无知于奴隶的生、奴隶的死、奴隶的梦了,「敦煌」的莫高窟,是许多奴隶共成的一个奇艳的梦结。

  「三百篇」中的男和女,我个个都爱,该我回去,他和她向我走来就不可爱了。

  我去德国考察空气中的音乐成分,结果德国没有空气,祇有音乐。

  意大利的电影不对了,出了事了,人道主义发狂了,人道主义超凡入圣了。

  我一开始就不相信甘地有什么神圣,到一九八四年,伪装终于剥掉,我正在佩服自己的眼力还真不错哩。

  断代史不断,通史不通,史学家多半是二流文学家,三流思想家。

  凡是爱才若命的人,都围在那里大谈其拿破仑。

  希特勒才是一把铁梳子,除了背脊,其它全是牙齿。

  「自为」是怎样的呢,是这样──西泽对大风大浪中的水手说:「镇静,有西泽坐在你船上。」

  「自在」是怎样的呢,是这样────船翻了,西泽和水手不见了。

  鹤立鸡群,不是好景观──岂非同时要看到许多鸡吗。

  俳 句

  水边新簇小芦苇 青蛙刚开始叫 那种早晨

  村鸡午啼 白粉墙下堆着枯楷 三树桃花盛开

  使你快乐的不是你原先想的那个人

  雨还在下 全是杨柳

  蜜蜂撞玻璃 读罗马史 春日午后图书馆

  落市的菜场 鱼鳞在地 蕃茄十分疲倦

  鸟语 晴了 先做什么

  带露水的火车和带露水的蔷薇虽然不一样

  春朝把芸苔煮了 晾在竹竿上 为夏天的粥

  路上一辆一辆的车 很有个性

  也不是战争年代 一封读了十遍的信 这信

  青青河畔草 足矣

  狱中的鼠 引得囚徒们羡慕不止

  在病床上觉得来探望的人都粗声大气

  流过来的溪水 因而流过去了

  江南是绿 石阶也绿 总像刚下过雨

  蝉声止息 远山伐木丁丁 蝉又鸣起来

  风夜 人已咳不动 咳嗽还要咳

  重见何年 十五年前一夜而苍黄的脸

  日晴日日晴 黄尘遮没了柳色

  狗尾草在风里颠抖 在风里狗尾草不停地颤抖

  开始是静 静得不是静了 披衣摸钥匙

  夏雨后路面发散的气息 也撩人绮思

  后来常常会对自己说 这样就是幸福了

  用过一夏的扇子汆在河水上

  还没分别 已在心里写信

  北方的铁路横过浓黑的小镇 就只酒店里有灯光

  月亮升高 纤秀的枯枝一齐影在冰河上

  我的童年 还可以听到千年相传的柝声

  那时也是春夜所以每年都如期想起来

  一个小孩走在大路上 还这么小 谁家的啊

  傍晚 走廊里的木屐声 没有了

  那许多雨 应该打在荷叶上似地落下来

  小小红蜻蜓的纤丽 使我安谧地一惊

  摸着门铰链涂了点油 夜寂寂 母亲睡在隔壁

  与我口唇相距三厘米的 还只是奢望

  随伴了两天 犹在想念你

  一个大都市 显得懒洋洋的时候 我理解它了

  车站话别 感谢我带着胡髭去送行

  剑桥日暮 小杯阿尔及尔黑咖啡 兴奋即是疲

  又从头拾回把柠檬汁挤在牡蛎上的日子

  草地游乐场上 有的是多余的尖叫

  (冥+色)靘夏夜 回来时 吉卜赛还在树下举灯算命

  教堂的尖顶的消失 永远在那里消失

  飞镖刺汽球的金发少年 一副囊括所有青春的模样

  旋转旋转 各种惊险娱乐 满地尸肠般的电缆

  听说巴黎郊外的老一辈人 尚能懂得食品的警句

  希腊的贴在身上的古典 那是会一直下去的古典

  他忘掉了他是比她还可爱得心酸的人

  那灯 照着吉卜赛荒凉的胸口 她代人回忆

  紫丁香开在楼下 我在楼上急于要写信似的

  再回头看那人并不真美丽我就接下去想自己的事了

  大西洋晨风 彷佛闻到远得不能再远的香气

  细雨扑面 如果在快乐中 快乐增一倍

  今天是美国大选的日子 我这里静极了

  那明信片上的是前几年的樱花 樱花又在开

  汉蓝天 唐绿地 彼之五石散即我的咖啡

  久无消息 来了明信片 一个安徒生坐在木椅上

  为何蒙然不知中国食品的精致是一种中国颓废

  这家伙 华格纳似地走了过来

  送我一盆含羞草 不过她是西班牙人

  在波士顿三天 便想念纽约 已经祇有纽约最熟悉了

  又在流行烛光晚餐 多谢君子不忘其旧

  那个在希腊烤肉摊上低头吃圆薄饼的男人多半是我

  阒无一人的修道院寂静浓得我微醺

  读英格丽褒曼传 想起好多自己的苍翠往事

  正欲交谈 被打扰了 后来遇见的都不是了

  壁炉前供几条永远不烧的松柴的那种古典呵

  为何废墟总是这样的使我目不暇给

  风夜的街 几片报纸贴地争飞 真怕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开车日久 车身稍一触及异物 全像碰着我的肌肤

  两条唱槽合并的残伤者的爱情誓言

  我于你一如白墙上的摇曳树影

  雪花着地即非花

  朝夕相对的是新闻纸包起来的地球

  我是病人 妳是有病的医生 反之亦然

  表面上浮着无限深意的东西最魅人

  照着老妪 照着秋千 公园的日光

  谁都可以写出一本扣人心弦的回忆录来

  我与世界的勃溪 不再是情人间的争吵

  慵困的日子 窗前茑萝此我有为得多

  祇有木槿花是卷成含苞状 然后凋落

  椭圆形的镜中椭圆形的脸

  晾在绳索上的衣裳们 一齐从午后谈到傍晚

  信知贤德的是欲乐潮平后的真挚絮语

  永恒 也不可爱 无尽的呆愕

  世上所有的钟 突然同时响起来 也没有什么

  我们知道窗外景致极美 我们没有拉开帘幔

  新的建筑不说话 旧的建筑会说话

  衰老的伴侣坐在樱花下 以樱花为主

  温带的每个季节之初 都有其神圣气象

  蓝绣球花之蓝 蓝得我对牠呆吸了半支烟

  植物的骄傲 我是受得了的

  午夜的流泉 在石上分成三股

  远处漠漠噪声和谐滚动低鸣 都是青春

  黑森林 不是黑的森林

  家宅草坪上石雕耶稣天天在那里

  其实快乐总是小的 紧的 一闪一闪的

  幼者的稚趣之美是引取慈爱的骗局

  难忘的只剩是莱因河鲤鱼的美味

  黑夜中渡船离岸 烟头红星 是人

  乡村暮色中野烧枯秸的烟香令人销魂

  幸亏梦境的你不是你 我也毕竟不是我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

  冰箱中的葡萄捧出来吊在窗口阳光中 做弥撒似的

  夏未央 秋虫的繁音已使夜色震颠不定

  冬日村姑的艳色布衫 四周仍然是荒漠

  桃花汛来青山夹峙中乘流而下竹筏上的美少年

  但是有些人的脸 丑得像一桩冤案

  山村夤夜 急急叩门声 虽然是邻家的

  乏味 是最后一种味

  满目浓浓淡淡的伧俗韵事

  路上行人 未必提包而无不随身带着一段故事

  忽然 像是闻到湿的肩膀的气味

  漫漫灾劫 那种族的人 都有一张断壁颓垣的脸

  记忆里的中国 惟山川草木葆蕴人文主义精髓

  已错得鞋子穿在袜子里了

  瞑目 覆身 悠远而弥漫的体温

  我尊敬杏仁胡椒芥末姜和薄荷

  谁都记得医院走廊上那片斜角的淡白阳光

  真像上个世纪的灯塔看守者那样热心于读报么

  冬天的板烟斗 温如小鸟胴体

  后来月光照在河滩的淤泥上 镕银似的

  乡镇夜静 窗钩因风咿呀 胸脯麦田般起伏

  久不见穿过木雕细棂投落在青砖地上的精美阳光

  习惯于灰色的星期日 那六天也非黑白分明

  孤独是神性 一半总是的

  蓬头瘦女孩 蹲在污水沟边 仔仔细细刷牙齿

  黄尘蔽天的北地之春 杨柳桃花是一番挣扎

  寂寞是自然

  好 撞在这个不言而喻都变成言而不喻的世纪上了

  一天比一天柔肠百转地冷酷起来

  那个不看路牌不看门号就走进去的地方

  我所歆享的 都是从朋友身上弹回来的欢乐

  总是那些与我无关的事迫使我竭力思考

  我有童年 火车飞机也有童年 都很丑的

  小路弯弯地直着消失了 羊群随之而不见

  柳树似的把我的偏见一条条绿起来挂下来

  爬虫游鱼 飞禽走兽 也常常发呆

  包装精瓷杯盘的空匣子扔在路角

  白帽的可怜 在于脏得不堪时还是叫牠白帽

  苍翠茂林中的几枝高高的枯木 雨后分外劲黑

  摇呀摇的年轻人的步姿 总因为时间银行里存款多

  市郊小商店里廉价的罗珂珂铜床 豪华死了

  风景 风景吗 风景在人体上

  人们习惯于把一只自己的手放在自己的另一只手上

  秋午的街 无言的夫妻走着 孩子睡在推车里

  少年人的那种充满希望的清瘦

  靛蓝而泛白的石洗牛仔裤是悦目的 那么中年人的爱

  每天每天 在寻找一辆圣洁美丽的圾垃车

  两个多情的人 一间滨海的小屋 夜而不爱

  秋初疲倦 秋深兴奋起来 那些树叶

  厨房寂寂 一个女人若有所思地剥着豆子

  麻雀跳着走 很必然似的

  孩子静静玩 青年悄悄话 老人脉脉相对

  谁也不免有时像一辆开得飞快的撞瘪了的汽车

  他说 他有三次初恋

  光阴改变着一切 也改变人的性情 不幸我是例外

  余嗜淡 尝一小匙罗珂珂

  胖子和瘦子 难免要忘我地走在一起

  常在悲剧的边沿抽纸烟 小规模地迥肠荡气

  人之一生 必需说清楚的话实在不多

  我曾是一只做牛做马的闲云野鹤

  能与当年拜占庭媲美的是伽蓝记中的洛阳呀

  坐在墓园中 四面都是耶稣

  我好久没有以小步紧跑去迎接一个人的那种快乐了

  那时的我 手拿半只橙子 一脸地中海的阳光

  自身的毛发是人体最佳饰物 此外添上去的都是笑话

  可惜宗教无能于拯救人类和上帝 可惜

  善则相思即披衣 恶则鸡犬不相闻

  万木参天 阒无人影 此片刻我自视为森林之王

  全身铠甲在古堡中嗑坚果吃龙虾的骑士们啊

  现代比古代寂寞得多了

  又是那种天性庸琐而鬼使神差地多读了几本书的人吧

  余取雄辩家的抿唇一笑

  极幽极微的有些什么声音 那是通俗的静

  我常常看到 你也常常看到造物者的败笔吗

  曼哈顿大街人人打扮入时 谁也不看谁又都是看见了的

  没脚没翅的真理 争论一起 它就远走高飞

  甘美清凉的是情侣间刚刚解释清楚的那份误会

  常说的中国江南 应分有骨的江南 无骨的江南

  九十五岁的大钢琴家鲁宾斯坦一双手枯萎了

  万头钻动火树银花之处不必找我

  上帝真是狡狯而无恶意的吗 你这个爱因斯坦哪

  一长段无理的沉默之后 来的总是噩耗凶讯

  我宠爱那种书卷气中透出来的草莽气

  草莽气中透出来的书卷气也使我惊醉

  这些异邦人在想什么啊

  地下车好读书 各色人种的脸是平装精装书

  我的脸也时常像街角掉了长短针的钟面

  灵感之句 是指能激起别人的灵感的那种句子

  那个极像玫瑰花的家伙真的一点也不像了

  在寂静而微风之中写作 是个这样的人

  当你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正打算迁徙

  今天上帝不在家 去西班牙看那玩艺去了

  比幸福 我不参加 比不幸 也不参加

  因为喜欢朴素所以喜欢华丽

  又在威尼斯过了一个不狂不欢的狂欢节

  如欲相见 我在各种悲喜交集处

  能做的事就只是长途跋涉的归真返璞

  风 言

    「温柔敦厚」,好!

    也别怕「尖」和「薄」,试看拈针绣花,针尖、缎薄,绣出好一派温柔敦厚。

  伟大的艺术常是裸体的,雕塑如此,文学何尝不如此。

  中国文学,有许多是「服装文学」,内里干瘪的很,甚至槁骨一具全靠古装、时装、官服、军服,裹着撑着的。

  有血肉之躯,能天真相见的文学,如果还要比服装,也是可嘉的,那就得拿出款式来;乱穿一气,不是脚色。

  三十年代有一种「文明戏」,南腔北调,古衫洋履,二度梅加毛毛雨,卖油郎and茶花女,反正随心所欲,自由极了。

    不见「文明戏」久矣,在文学上好像还有这种东西。

  「鉴赏力」,和「创作力」一样,也会衰退的。

  滥情的范畴正在扩散,滥风景、滥乡心、滥典、滥史、滥儒、滥禅……

  人的五官,稍异位置,即有美丑之分,文章修辞亦当作如是观。

    时下屡见名篇,字字明眸,句句皓齿,以致眼中长牙,牙上有眼,连标点也泪滴似的。

  把文学装在文学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

  「文学」是个形式,内涵是无所谓「文学」的。

    有人喜悦钮子之美,穿了一身钮子。

  从「文学」到「文学」,行不多时,坐下来了──水已尽,没见云起……在看什么?看自己的指甲。

  贪小的人往往在暗笑别人贪大──尤其在文学上,因为彼等认定「小」,才是文学;「大」,就不是文学了。

    也有贪大贪得大而无当乃致大而无裆者,那是市井笑话非复文坛轶话了。

  「五四」以来,许多文学作品之所以不成熟,原因是作者的「人」没有成熟。

  当年「西风东渐」,吹得乍卸古衣冠的「中国文学」纷纷感冒。半个世纪过去,还时闻阵阵咳嗽,不明底细的人以为蛙鼓竞噪,春天来了。

  为了确保「现代的风雅」,智者言必称「性感」,行必循弗洛伊德的通幽曲径,就像今天早晨人类刚刚发现胯间有异,昨日傍晚新出版「精神分析学」似的。

  在走,在走火,走火入魔,走火出魔。

    更多的是人也没有走,入了魔了。

  评论家是怎样的呢,是这样──他拍拍海克里斯的肩:「你身体不错」,他又摸摸阿波罗的脸:「你长相不俗」。因为他认定自己膂力最大,模样儿最俊。

  文学是什么,文学家是什么,文学是对文学家这个人的一番终身教育。

  之所以时常不免涉及古事古人,可怜,再不说说,就快要没有「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的坐标感了。

    亦偶逢有道古人古事者,跫然心喜,走近听了几句,知是「古钱牌」功夫鞋的推销员。

  在三十世纪的人的眼里,二十世纪最脱离现实的艺术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的一则写照。

  「知性」与「存在」之间的「明视距离」,古代不远,中世远了些,近纪愈来愈远。

  为地球摄像,得在太空行事。虽然这个比喻嫌粗鄙。

  时至今日,不以世界的、历史的眼光来看区域的、实际的事物,是无法得其要领的──有人笑我「用大字眼!」我也笑,笑问:「你敢用?」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这是昨日之艺术。

  情理之中之中,意料之外之外。这是今日之艺术。

  明日之艺术呢,再加几个「之中」「之外」。

    再加呀。

  有鉴于圣佩夫医福楼拜、礼楼拜医莫泊桑,有鉴于书评家法兰克.史文勒顿之医葛拉罕.格林,用足了狼虎之药,格林到八十岁还感德不尽……

  宜设「文学医院」。

  「文学医院」门庭若市,出院者至少不致再写出「倒也能帮助我恢复了心理的极度的疲乏」这样的句子来。

  如果,是别人写了一部「红楼梦」,曹雪芹会不会成为毕生考证研究「红楼梦」的大学者。

  批评家的态度,第一要冷静。第二要热诚。第三要善于骂见鬼去吧的那种潇洒。第四,第四要有怆然而涕下的那种泼辣。

  有人,说:其它的我全懂,就只不懂幽默。

    我安慰道:不要紧,其它的全不懂也不要紧。

  某现代诗人垂问:宋词,到后来,究竟算是什么了?

    答:快乐的悲哀和悲哀的快乐的工艺品。

  几乎什么都能领会,几乎什么都不能领会──人与艺术的关系所幸如此,所不幸如此。

  在艺术上他无论如何不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而他触及很多艺术品触及许多艺术家时,心里会不住地嘀咕:这有什么用呢,这有什么用啊。

  「雅」,是个限度,稍逾度,即俗。

    这个世界是俗的,然而「俗」有两类:可耐之俗,不可耐之俗。

    逾度的雅,便是不可耐之俗。

  曹雪芹精通英、法、德、意、西班牙五国文字,梵文、拉丁文则两相滚瓜烂熟,就是中文不怎么样,差劲。

  文学的不朽之作,是夹在铺天盖地的速朽之作必朽之作中出现的,谁人不知,谁人又真的知道了。

  虚晃一招,是个办法,虚晃两招三招,还不失为莫奈何中的办法,招招虚晃,自始至终虚晃,这算什么呢。

  更滑稽的是旁观者的喝采。

    尤滑稽的是远里听见了喝采声,就自庆适逢其会,自诩参预其盛了。

    以上指的理应是得失寸心知的文章千古事。

  大约有两种,一种是到头来会升华为素澹的绮丽,另一种是必将落得靡敝的绮丽。

    少年爱绮丽,就看他和她爱的是那一种。

  他忽然笑道:不再看文章了,看那写文章的人的脸和手,岂非省事得多。

  天性是唯一重要的──单凭天性是不行。

  燕京西山静悄悄,曹雪芹食粥,著书。压根儿没见面有德色的好事家赶到黄叶村去问什么近若干年会不会出伟大的文学天才。

  才能,心肠,头脑。缺一不可。三者难平均;也好,也就此滋生风格。

  中国现代文学史,还得由后人来写(那就不叫「现代」而是以「世纪」来划分了)。目前已经纂成的,大抵是「文学封神榜」「文学推背图」。

  舐犊情深或相濡以沫,是一时之德权宜之计,怎么就执着描写个没完没了,永远舐下去,长不大?永远濡下去,不思江宽湖浚?

  热情何用,如果所托非人。德操何取,如果指归错了。智能何益,如果藉以肆虐,或被遣使去作孽。

  迷路于大道上的人嗤笑迷路于小径上的人,后者可怜,前者可怜且可耻。

    友谊的深度,是双方本身所具的深度。浅薄者的友谊是无深度可言的。西塞罗他们认为「只有好人之间才会产生友谊」,还是说得太忠厚了。

  小灾难的迭起而丛集,最易挫钝一个国族的智力。

  凋谢的花,霉烂的果,龙钟的人,好像都是一种错误──既是规律,就非错误,然而看起来真好像都是错误。

  真正聪明的人能使站在他旁边的人也聪明起来,而且聪明得多了。

  爱情是个失传的命题。爱情原本是一大学问,一大天才;得此学问者多半不具此天才,具此天才者更鲜有得此学问的。

  师事,那是以一己的虔诚激起所师者的灵感。

  坏人,心里一贯很平安,在彼看来,一切都是壤的,坏透了──彼还常常由于坏不过人家而深感委屈。

  后来,我才明白,开始作一件事的时候,这件事的结局已经或近或远地炯视着我。

  自身的毒素,毒不死自身,此种绝妙的机窍,植物动物从不失灵,人物则有时会失灵,会的,会失灵的。

  那人,那些人,只有一点点不具反省力的自知之明。

  安诺德以为「诗是人生的批评」。若然,则「批评是人生的诗」,「人生是诗的批评」,「诗的批评是人生」。

    明摆着的却是:诗归诗。批评归批评。人生归人生。

  一贯说假话的人,忽然说了句真话──那是他开始欺骗自己了。

  我所说的诚恳,是指对于物对于观念的诚恳;能将诚恳付予人的机缘,越来越少。

  不幸中之幸中之不幸中之幸中之……

    谁能置身于这个规律之外。

    理既得,心随安,请坐,看戏(看自己的戏)。

  成功,是差一点就失败了的意思。

  任何一项盛举,当它显得使多数人非常投入的时刻到来,我遁逸的决心便俶尔躩起。

  人的快乐,多半是自以为快乐。

    植物动物,如果快乐,真快乐。

  苏格兰诗人缪尔自称是个负债者,负于人、兽、冬、夏、光、暗、生、死。因而使我悚然自识是个索债者,一路索来,索到缪尔的诗,还不住口住手。

  当某种学说逐渐形成体系,它的生命力便趋衰竭。

  有人搔首弄姿,穿文学之街过文学之巷……下雨了……那人抖开一把缀满形容词的佛骨小花伞,边转边走。

  把银苹果放在金盘上吧,莎士比亚已经把金苹果放在银盘上了。

  智力是一种弹力,从早到晚绷得紧紧的人无疑是蠢货。

  一个性格充满矛盾的人,并没有什么,看要看是什么控制着这些矛盾。

  爱情来了也不好去了也不好,不来不去也不好,爱情是麻烦的。

  余之所以终身不事评论,只因世上待解之结多得无法择其尤。

  有许多坏事,都是原来完全可以轻易办好的事。

  比喻到了尽头,很糟糕──一只跳蚤拥有百件华袍,一件华袍爬着百只跳蚤。

  快乐是吞咽的,悲哀是咀嚼的;如果咀嚼快乐,会嚼出悲哀来。

  人类文化史,二言以蔽之……自作多情,自作无情。

  大义凛然,人们着眼于大义,我着眼于凛然。

  其实世界上最可爱的是花生米。

    若有人不认同此一论点,那末,花生酱如何。

  当我从社交场中悄然逸出,驱车往动物院驰去时,心情就一路霁悦起来。

  先天下之忧而忧而乐

    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忧

    (既有识见如此,怎不令人高兴)

    (居然谦德若是,实在使我痛惜)

  安得列.纪德大概有点不舒服了,所以说:

    「别人比成功,我愿比持久。」

    至少这句话是可以持久的。

  看来普洛斯特比乔伊思持久。看来莎士比亚还要持久──他诚恳。

  要使福楼拜佩服真不容易,然而他折倒于托尔斯泰,兼及屠格涅夫。

    托尔斯泰呢,力赞狄更斯。狄更斯呢,福楼拜说他根本不会写小说,因为一点也不懂艺术。

    就这样──不这样又怎么样。

  也不是伏尔泰一人参悟精微的悲观使人颖慧旷达仁慈,粗疏的乐观使出人悖谬偏激残暴。历史中多的是大大小小的实例──明乎此,然后一转背,便是可见的未来。

  已经有那么多的艺术成果,那么多那么多,足够消受纳福到世界末日。

    全球从此停止造作艺术,倒会气象清澄些。

  那些自以为「开门见山」的人,我注视了──门也没有,山也没有。

  可以分一分,既然弄胡涂了,分一分吧:

    有些人爱艺术品,有些人爱艺术。

  好些事,本是知道的,后来怎么不知道了,现在又知道了──人类文化史应该这样写。

  上了一些当。

    以后还是会上当的,不过那些当不上了。

  知足常乐,说的是十个手指。

  生活的过里,是个自我教育的过程。常常流于无效的自我教育的过程。然而总得是个自我教育的过里。

  宠誉不足惊,它不过是与凌辱相反,如已那般熟知于凌辱,怎会陌生于宠誉而手脚无措呢。

  在新闻纸一角看到:

    「……世界上爱好真理的男人女人……」

    我大为吃惊。

  怀疑主义者其实都是有信仰的人……嘘,别嚷嚷。

  此时此地,念及尼采。并非原来那个尼采。早有人说尼采主义存在于尼采之前,我指的是尼采主义之前的那个太朴初散的尼采,亦即尼采之后的透视尼采之大不足的那个尼采。

  当九个人呢喃「温柔敦厚」的夜晚,至少一个人呼啸「雄猛精进」──总共祇有十个人哪。

二、金瓶卮言——从医学角度谈谈《金瓶梅》

  金瓶卮言——从医学角度谈谈《金瓶梅》

  一、内相如何行房

  因魏忠贤败落、被视为魏党嫌疑的刘若愚下狱待决,刘氏入宫前即擅书法、博通经籍,此际囹圄中效法太史迁愤笔疾书,留下让后人一窥明代宫闱内状的笔记《酌中志》(见上海古籍社《明代笔记小说大观》)。宫中内官家,一般都有一“对食妻”,象魏千岁与客氏为对食夫妻,宫女照顾公公的饮食起居,亦可获得一点寻常人家的天伦之乐。

  仅仅是在一起吃上几顿饭那么简单吗?

  所谓“饮食男女”,中国人的人生哲学从来就不太走极端:禁欲与纵欲在中国的市场很有限。

  一般以为,净身后的公公因力有不逮、置身花丛而心如止水。其实不然,雄激素固然以睾酮为主,但精液的成份中还有前列腺液。绝大多数雄性激素低下者的确如柳下惠般心如槁木、对境视若无物,但极少数人、尤其是成年以后、有过性史者,情欲还可保持正常水平。象刘若愚是十六岁才入的宫。一般而论,象嫪毐、李莲英辈混迹其间者极少,绝大多数净身者将面临食量增、发胖及心脑血管疾病问题,类似于“库欣综合症”患者(四肢瘦而躯干肥壮臃肿)也不少,因此即使不能人道,内相亦短寿。

  《金瓶梅词话》第三十二回“李桂姐拜娘认女,应伯爵打诨趋时”提供了一个佐证:桂姐道:“刘公公还好,那薛公公快顽,把人掐拧的魂也没了。”

  以下为某阅读时随手写就的眉批文字:

  太监无男根,成年后方净身入内者,尤以过往有性经验者,狎妓时不举,惟以“掐拧”妓女为乐,此“性虐”“虐恋”行为符合现代性心理学研究理论(sadism、sadist,法国人萨德的作品);亦显示出东方古老的“寺人”制度予人的摧残(按:先秦春秋时代即有阉人,著名者如受遣谋刺重耳的寺人披);更显示出瓶儿从花老公公处挣下万贯财产血酬的不容易,从某种意义上看金瓶一书简直是“实录”,并非“小说”。

  花公公内府春宫图,足证花老太监好此一口,且瓶儿颇受宠爱,梯己赠以钜万家私,亦落入西门囊中,可叹西门庆那话儿为他招财进宝立功菲浅,否则以一生药铺老板,即以交通官吏,无银钱作后盾,不敢望跻身正千府掌刑,实玉楼、瓶儿功莫大焉。

  瓶儿历梁中书调教,惯风月、擅风情,花老公公如何消受得、又如何不溺爱有加,亦溺于此妇人身手,几十年童子功消磨殆尽,身后家财悉归瓶儿,此亦瓶儿为公公性伴之酬,子虚仅是挂名丈夫,此言不虚。子虚、子虚,子虚乌有!盖老公公暗中受用瓶儿,又碍于太监身份,又年老,人前庄重,不得不行此暗渡陈仓计,想见子虚平日沾不得瓶儿身,亦为夫妻感情淡漠伏机,亦图画瓶儿之伪、之假正经,以瓶儿一生,历经四男,不输金莲,旗鼓相当,两虎争食,必有一败。情天孽海,终金瓶一书,男女辗转枕席间,演义如许故事,源于“食色,性也”,终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信夫!

  “住了半年有馀,不幸花太监有病,告老在家。”——“半年有馀”,须记取。瓶儿腰间剑已斩杀花太监一名,此亦“政和三年”事,亦暗衬瓶儿床笫间本事。(按:政和三年正月上元夜,李逵闹东京惊走梁中书;前文政和三年八月,武松被递至陈文昭处待决。)

  瓶儿名字源自“鱼瓶儿”,“毛诗”以鱼为“欲”之象征/图腾,“岂其食鱼,必河之鲂?” “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婉兮娈兮,季女斯饥”。盖有典也。

  又,异史氏曰:“夜叉夫人,亦所罕闻,然细思之而不罕也: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 一哂!

  李卓吾评《西游记》第廿七回:“谁家没有个白骨夫人,安得行者一棒打杀?” 第廿六回引吕祖云:“真精送与粉骷髅,却向人间买秋石。”

  参阅:《金瓶梅词话》 人文社2000年版,陶慕宁 校注,宁宗一 审定,降云 校对。

  《金瓶梅词话校注》 岳麓书社1995年版,白维国、卜键 校注

  《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 吉林版,王汝梅 校点

  《金瓶梅词话》影印本 香港太平书局

  《会评会注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 香港三联书店、山东齐鲁书社联合出版,王汝梅、齐烟 校点

  二、虐恋还是双修

  1927年4月,祖籍苏州、湘潭户口、住在长沙的土豪劣绅叶德辉被农会的革命群众镇压。此人平日言行,在人民群众眼里,活脱脱就是一湖南版的西门庆;但在国内外学界,却也是一著名目录版本学家、治“说文”的小学学家、藏书家、学者。早在1903年,39岁的叶大麻子从日本学者手中交换回来的《医心方》及其他古籍影印本,整理成《双梅影盫丛书》,于1914年付梓,让国内学界得以一窥唐代以前的房中术文献资料。因此,荷兰籍著名汉学家高罗佩,盛赞叶氏是一位博学谨严的学者(见《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高罗佩对于《金瓶梅》的评述是:“故事情节设计精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简洁明快而分毫不爽,对话运用得娴熟自然,全书角色无不惟妙惟肖。总之,这是一部可以列入世界最佳同类作品中的伟大小说。”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还是这个词话本第三十二回《李桂姐拜娘认女 应伯爵打诨趋时》,郑爱香道:“因把猫儿的虎口内火烧了两醮,和他丁八着好一向了,这日只散走哩。” (按:说的是另一纨绔子弟张小二官包养一妓名董猫儿,强在她手背虎口上边的“合谷”穴,用燃香或艾柱炙了两个疤痕,那猫儿愤而与他分手拜拜!)

  西门庆也干过这种霸王硬上弓的茧儿:第八回,外间是众和尚在唱经化烧灵座,房里是西门、金莲扉打在一起,“还要在盖子上烧一下儿哩。”

  笑笑生这位奇才、大手笔,露了这一手还嫌不过瘾,善用犯笔且特特故自犯之,这奇峰对插锦屏对峙双水分流之妙,落后他在第七十八回“两战林太太”又用上了,先是“在这婆娘心口与阴户烧了两炷香”,次日在章四儿(奶妈如意儿)身上三处地方燃了香。

  高罗佩认为这种行为是为了提高性快感;蔼理士在《性心理学》“虐恋”一节有更详尽的描述阐释,恕不赘述。关于“虐恋”的小说、电影、电视多了去了,象《曼侬 雷斯戈》《黛依丝》《嘉尔曼》,象茨威格、毛姆的一些小说,西周生的《醒世姻缘传》、张爱玲的《金锁记》《倾城之恋》,象电影《白昼丽人》(凯瑟琳 徳纳芙主演)《英国病人》等等,还有东洋的SM,数不过来,“一切恋爱是一种奴隶的现象。”(罗伯特 伯登)

  区别是潘六儿、林太太、如意儿喜欢这炙烫肌肤的事儿,你还甭讲她们是犯贱欠扁;而董猫儿受不了疼痛,觉得是一虐待。

  另解:据唐朝释道宣编的《广弘明集》,“男女交接之道,四目两舌正对,行道在于丹田,有行者度厄延年。” 高罗佩的注解:丹田在人体上有三处,一在头,一在胸,一在脐下,正是后者在炼内丹书中经常出现。

  这样看来,在如意儿小肚儿底下那炷香,对应的是极重要的养生要穴:关元。而在两乳之间的心口内、即膈窝部位,亦可谓中丹田。这又符合房中术的要旨。因为在保健要穴上行艾炙或燃香,自先秦以来即流行,譬如炙足三里穴。这个角度看,算是双修了。

  高罗佩认为明清的这些情色小说家们,因《素女经》《玄女经》《玉房指要》《洞玄子》等先秦汉晋房中方技书失传,笑笑生不熟悉古房中书,但《金瓶梅》那些“秽笔”,却又神奇地“再现”了古方技的种种要旨,简直就是文学化的房中术大全、集大成者。高氏的观点似值得商榷。

  今天我们看到舶来的西洋性学书,某以为在性心理学方面欧美学者研究得较透彻,但就技术技巧养生这块,东方古老的房中术尤有可取者,值得批判性地吸收,甭因泼洗澡水将孩子也泼了出去。

  抄录《金瓶梅序》中的一段:“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 似乎是很道学、“政治正确”的告诫,值得深味之。

  三、育儿之道

  “小说”一词自庄周发明撰造,经魏晋清谈、《世说新语》为翘楚,中经唐宋传奇昭明雏形,迨至明清蔚为大观,林林总总,以特出的中国古典小说美学,傲立世界文学之林,迄今犹有欧西小说所不逮者。窃思公认为托翁《战争与和平》场面宏大;陀氏、茨威格深研罪人徙徒心理;普鲁斯特、乔伊斯、伍尔芙穷尽潜意识,皆冠绝一时,然与中国古典小说之多声部、多线索进行较,且著者多具“百科全书”式的学识,如施耐庵、吴承恩、兰陵笑笑生、曹雪芹俱为大手笔矣(即如李汝珍氏,其《镜花缘》里獭祭炫学掉书袋儿手段,今人读之仍不免目眩神迷噤口咋舌。),西人尤显“单薄”。年少时不觉,曾捧读卡夫卡《审判》、乔氏《尤利西斯》竟日,终倦然抛书睡去。

  明清小说诸说部著者,笑笑生诚一巍然大物不可撼者矣!其上承施罗佳构,别出机杼、自具只眼,以巨椽之笔、以哀悯之心视芸芸众生,文心细如牛毛茧丝,其结构铺张,针线缜密,一字不漏,又岂寻常笔墨可到者哉!载观是书,才识宏博,其事则天地时令、山川草木、鸟兽虫鱼、刑名法律、支干风角、图书珍玩、绫罗黻黼、市语方言、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制艺尺牍、爰书戏曲、酒令灯谜、说书笑话、人情世故、诸子百家、医卜星相、匠作构造、栽种花果、畜养禽鱼、针黹烹调,无所不解,无不精善,巨细无遗;其情则上下同异、欣戚合离、捭阖纵横、揣摩挥霍、寒喧频笑、谑浪排调、行役献酬、歌舞谲怪,以至大乘之偈、《真诰》之文,少年之场、宵人之态,无所不该,无所不通,维妙维肖,形容尽致;其人则王公侯伯、官师士农、工贾方技、吏胥厮养、内相宫监、命妇公子、闺秀村妪、儒师郎中、清客庄农、工匠商贾、婢仆胥役、僧道女冠、尼姑道婆、粉黛倡优、醉汉无赖、盗贼拐子、帮闲篾片、泼皮闲汉,无所不有、无所不备,刻画如神、呼之欲出、淋漓尽致,其口吻酷肖到底,掩卷数语,便能默会为何人。其工如良史善绘,浓淡远近,点染尽工;又如百尺之锦,玄黄经纬,一丝不纰,真可谓才大如海,此无所不晓博览骇通才子锦口绣心,非庸常浅识之流可识。“信稗官之上乘,炉锤之妙手也。” 的为确论。后世深得金瓶壶奥之曹公雪芹,呕心沥血撰《红楼梦》,亦包罗万象、囊括无遗,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清人得舆《京都竹枝词》)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意旨,亦有法金瓶者,尤硬币之两面矣。或以茶酒较,金瓶若烈酒,使人怒、使人哀、使人拍案惊奇阑干拍遍唾壶击碎仗剑急舞;红楼如浓茶,使人愁、使人叹、使人棼香奏琴挥毫泼墨如挹清芬如雨天花。(以上杂糅以刘廷玑《在园杂志》、王希廉评红楼、天都外臣评水浒文字,略作窜改,亦见汉语言文字之简洁隽永之美。)

  向大师致敬的话讲完,言归正传:

  词话本第三十四回《书童儿因宠揽事 平安儿含恨戳舌》轿夫张川儿接过来道:“……休怪小的说,倒是泼丢泼养的还好。” 的是确论,盖有渊源矣。以下为某随看随写于书角之眉批:

  “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则令肌肤脆软,便宜中伤,皆当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凡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中,重衣温暖,譬犹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堪风寒也。”见《备急千金方》卷五 少小婴孺方上 又,《薛氏医案》“保婴撮要”有近似论点,按此论初见于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五

  “盖富贵之家,衣食有余,生子常夭;贫贱之家,衣食不足,生子常坚。……故贫家之育子,虽薄于富家,其成全小儿,反出于富家之右。其暗合育子之理者有四焉:薄衣淡食,少欲寡怒,一也;无财少药,其病百痊,不为庸医热药所攻,二也;在母腹中,其母作劳,气血动用,形得充实,三也;母既作劳,多易生产,四也。此四者,与富家相反也。” 见《儒门事亲》卷一

  “……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此匈奴之长技也。” 《汉书》载晁错此言兵事,后世言制夷狄匈奴边患者仍不出晁错数论所规。盖胡人骠悍耐寒耐苦,以一当十,中原汉人不若也,汉武数伐边,事倍功半,可不思之?唐世安史之乱,郭李不能制,后引夷制胡,尾大不掉,终因民疲军弱也。

  南门外潘裁六姐,裁匠聪敏,六儿亦慧颖过人机变伶俐,才艺出色,然造化弄人,九岁失孤,卖身乐伎,心比天高,却身为下贱,屈身下流。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潘六儿,六为阴数,六爻之数;水之生数为一,成数为六,秦代周德,从所不胜,以行水德,数以六为纪。《史记 秦始皇本纪》;“丁卯等六丁,阴神玉女也;甲子等六甲,阳神玉男也。”《续文献通考》;又有团面皮白屁股儿李六姐,更有紫膛脸儿黑里俏王六儿,西门阳虎,遽遭此六军前后夹击,盍不败乎!

  潘六儿、应花子,此两人伶牙俐齿、我见犹怜,真古今黠慧妇人、帮闲篾片之冠矣。

  王婆的河漏子风话与西门敬奉胡僧美食,两两相犯;西门官人祭文与应老二平日讲的笑话,亦两两相犯,皆为令人绝倒之幽默谐谑妙笔,笑笑生亦古今第一大妙人,去法国拉伯雷远矣。

  臭水巷孟三姐,玉楼亦出身市井小民,然心机不弱,虽曲笔勾勒,不示其淫,为其留几分颜面。且其行事,阴密机巧,不在金莲下,甚至略高,实为一枚硬币之阴阳面矣。

  “孙歪头,歪头死了,” 七字写尽一生,为金瓶一书用笔最俭省处,却亦饶有风致,想见一先天斜颈、其貌不扬男子,人送“歪头”绰号,不上三十岁即亡故,撇下一老婆子杨姑娘守寡三四十年,且后文杨姑娘张四舅口角,活泼泼口吻,穷形尽相底层草根人物声气。笑笑生刻画市井小民极传神,反衬孙歪头不脱此辈窠臼矣。金瓶一书于此处易被阅者轻轻放过,细品之颇有味。

标签: #金瓶梅 #谈谈 #角度 #医学 #金瓶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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