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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珊王小学生趣味作文大赛NO.21)一段快乐的故事

发布于:2024-03-23 作者:admin123 阅读: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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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快乐的故事

  这个暑假,重庆被太阳公公毫不留情地烧得像个大火炉似的,不过还好,爸爸向公司请了六天假,他决定带我去大理旅游,而且,爸爸告诉我大理可凉快了。

  我和爸爸刚到大理,穿着短裤的我就打起寒颤来,我赶紧拿出一件外套披在身上。忽然,一滴凉丝丝的东西悄悄地融进了静静的大地,紧接着又一滴,一滴……细细的雨丝像姑娘纺出的线,沙沙沙地落了下来。

  我们到大理的第四天,爸爸带我来到大理古城的“洋人街”。我一听这里有个洋人街后,就迫不及待地想来看看。因为我想要比比看,到底是重庆洋人街更“正宗”,还是这个洋人街更“正宗”。

  这个刻着“洋人街”三个字的大门很特别,是用汉白玉做的,有着中西合璧的风格,门的两边各有一根刻着龙的柱子,门的顶端是三角形的,上面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球,总之,我很喜欢这个大门。

  在逛洋人街的途中,我认识了三个好朋友:娟娟、姗姗和小王。

  在洋人街逛了不久,我发现,这儿的外国人还真不少呢!不过,这些外国人个个都穿得稀奇古怪的,衣服上缝一块补一块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乞丐呢。“不愧是洋人啊,发型真奇怪!”娟娟对我说。我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可不是嘛,那个洋人顶着一头“爆米花”,样子特别滑稽。

  我还和娟娟、姗姗、小王一起去买了烤乳扇。听说乳扇还是云南十八怪中的一怪呢——牛奶做成片片卖。

  这次旅游,我和娟娟、姗姗、小王一起,玩得很开心,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段故事。

一、人生 有几个三年

  1、酒后真心语:谁愿意喝酒?没办法呵!

  2、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可问题是我是穷人。

  3、招聘面试语:你能立即给公司带来多少纯利润?

  4、在你头上拉屎的未必是敌人,也可能是你楼上的邻居。

  5、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半死不活浪费人民币。

  6、别扯那么远,谁保证你能活到那一天。

  7、累吗?累就对了,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8、不经历星期一上午的崩溃,就不知道星期五下午的可贵。

  9、友谊感叹语:分分合合,关键时刻还是朋友!

  10、结婚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商家承诺语:谁敢保证承诺能够兑现?

  12、坏人做一件好事叫回头是岸,好人做一件坏事叫临天亮尿床。

  13、专家惊人语:不会感动你也能雷动你。

  14、我们始终都在练习微笑,终于变成不敢哭的人。

  15、宁可去碰壁,也不要在家里面壁。

  16、没有不变的承诺,只有说不完的谎言。

  17、结婚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唯一区别是,它不挂在墙上。

  18、鲜花往往不属于赏花的人,而属于牛粪。

  19、真正的好朋友,并不是在一起就有聊不完的话题,而是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20、形式主义语:不搞形式主义没有事干呵!

  21、女大十八变,越变越随便。

  22、冷漠,有时候并不是无情,只是一种逃避被伤害的工具!

  23、不是故事的结局不够好,而是我们对故事的要求过多!

  24、警告别人语:小心,我会对你人肉搜索的!

  25、自从人晒黑了,脸色好看了,牙齿变白了,喝酒都不脸红了。

  26、不要整天抱怨生活,生活根本就不会知道你是谁,更别说它会听你的抱怨。

  27、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直播;不仅收视率低,而且工资不高。

  28、古时一剑闯荡天下,如今一贱放荡世界。

  29、商场促销语:金融危机不用愁,提价打折是噱头。

  30、曾经的海枯石烂,抵不过好聚好散。

  31、开心一刻语:你笑我我笑他说明我们还有可笑之处。

  32、我不介意你骗我,我介意的是你的谎话骗不了我。

  33、最快变成哲学家的是老公,最快变成经济学家的是老婆,最快变成战略家的是丈母娘。

  34、你说你会等我回来,你是等了,还找了一个人一起等。

  35、提醒大家要学会修自己的笔记本,这是很重要的!从前有个人,他不会修自己的笔记本……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36、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只是背影--。

  37、如果你爱上了别人请别告诉我,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勇敢。

  38、恐吓员工语:注意了,现在可是不缺人呵!摘自:作文章文学网

  39、谁对我的感情能像对人民币那样坚定啊。

  40、小学生是一队一队,中学生是一堆一堆,大学生是一对一对。

  41、都说姐漂亮,其实都是妆出来的。

  42、一觉醒来我以为我长高了,原来是被子盖横了。

  43、爱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不愿放手的那个。

  44、鼓励打气语:都牛年了,你还好意思不牛一下?

  45、过紧日子语:明天换一条短腰带一定不错。

  46、谎言与誓言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听的人当真了,一个是说的人当真了。

  47、是狼就炼好牙,是羊就炼好腿。

  48、真假论战语:谁也别笑话谁,只看结果。

  49、80后的重要任务是制造08后。

  50、有时候,不是对方不在乎你,而是你把对方看的太重。

  51、是金子总要发光的,但当满地都是金子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颗了。

  52、春天到了,小树发芽了,股市也跟着变绿了。

  53、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

  54、就算是believe,中间也藏着一个lie。

  55、上了贼船,就跟贼走。

  56、事实证明,感情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友情经得起平淡,却经不起风雨。

  57、单身并不难,难的是应付那些千方百计想让你结束单身的人。

  58、小鸟虽小,可它玩的却是整个天空。

  59、我不是广场上算卦的,唠不出那么多你爱听的嗑。

  60、走自己的路,和爱情兵分两路。

  61、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着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

  62、自从买了保险,过马路都不用看红绿灯了。

  63、总结报告语:吹比不吹有底气啊!

  64、就业市场语:人海茫茫,哪有立足之地!

  65、见面问候语:别难为自己,抓紧时间山寨吧!

  66、逃债常用语:还是继续范跑跑吧!

  67、自我安慰语:别期望过高,一句温暖的话就足够了。

  68、青春奋斗语:宁愿考它十五年,也要拿下公务员。

  69、教育子女语:研究生都养猪了,你还不好好学习!

  70、付出真心,才会得到真心,却也可能伤的彻底。保持距离,就能保护自己,却也注定永远寂寞。

  71、传销就是兔子专吃窝边草。(134/8063/9620)

  72、网络警示语:别以为网上说话别人听不见!

  73、牛肉面里没牛肉不要抱怨,老婆饼里面不也没有老婆嘛。

  74、人生就像迷宫,我们用上半生找寻入口,用下半生找寻出口。

  75、通常愿意留下来跟你争吵的人,才是真正爱你的人!

  76、唯女人与英雄难过也,唯老婆与工作难找也。

  77、需要注册公司的朋友,却不知道在那里

二、[短篇中篇]听一首抒情歌曲吧

  3月25号,天气晴热,我的心情不错。前一天下午那个一脸青春痘还没褪去的小出纳给我发了季度奖。三个月的奖金累计也只有500元钱,总归比没有要好。

  3月25号,在这家工厂发生了一条轰动性的新闻。就在香港红歌星张国荣跳楼的前一个星期,大致相同的时间里,黄昏,保洁工人刘彩梅坠楼身亡。

  这件事发生后,我的心情就开始不好。刘彩梅我不认识,在人事科的花名册上,我找到了这个名字。只有一行字,年龄35岁,有一个11岁的儿子。丈夫经营一片服装店,从这一点上看倒是和工厂有点联系,这是一家大型的纺织厂。刘不是本市人,她来自离市区三百来里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可能是嫁到这儿来以后,就进厂做工的,形势发展,到最后,她成为厂子里元老级的那一批临时工之一。

  关于刘彩梅的死,虽然其地位居下,毕竟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因而引起众人的关注。既然排除了意外事件及他杀的可能性外,事情也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自杀。刘彩梅是在接到自己被工厂辞退的通知后自杀的。在此之前,他的丈夫则刚刚告诉她准备跟她离婚。丈夫的发达是这两年的事情。所谓发达,也就是他在病好以后,用结婚多年来的积蓄盘下了一小片店,可以不愁吃穿了。现在丈夫进进出出,都用眼角瞟她,她知道丈夫搭上了别的女人,否则以他的能力,怎么能开得好一间服装店。他自从病好以后,不再是瘦得麻秆样,白白的皮肤,墨黑的眼睛,倒显得清秀,而且他天生一副可怜相,容易引起女人的同情心。同情到了后来就成了爱。刘彩梅认了,离就离吧,但是丈夫不肯归还开店时她拿出来的三万块钱,里面一部分是她苦做做出来的,还有一些是她回到老家求爷爷告奶奶借来的。拿不到钱她准备继续在这个城市呆下去,多做几年工,节省一点过,怎么也不能欠下老家人的债,谁知道那女人跟厂人事科的科长是好朋友,一句话就让科长找个借口把她给辞了。事实上,以她的情况,她可以换个地方做,可是这些变故来得太突然,一个柔弱的,心理空间简单的女子确实难以承受。可能是在打扫完那一片空旷的露台后,她发现暮色乍起,归鸟返巢,市声零乱,只有自己孤单如许,而前路太长,无所依傍。生既无欢,死亦无忧,何不选择后者呢。这,才有了那纵身一跃。同事告诉我,刘彩梅是一个温顺,不漂亮的女人。三十五岁的女人,一无所有,如果再被人评价为不好看,那就是生活状态已经转向颓势了。

  一直到4月1号,张国荣跳楼身亡的新闻被大众知晓后,我的注意力才转过来。张的死也是因为情感纠葛,据说因为其感情生活中出现了第三者。

  普通保洁女工和著名艺人张国荣,一个清贫寒素,一个资产丰厚,一个寂寂无名,一个世所共知,在相似的时间里,面对着相似的人生难题,作了相似的回答,黄昏中,象一只蝴蝶,从高处翩然飞下来,肉体的停顿,灵魂的永生。

  从前我也喜欢这样问李贤,“你会不会背叛我。”

  他已经被我问了千百遍,刚开始信誓旦旦,后来就烦了,伸出手摸我的额头,“你又说什么胡话呢。”

  大学毕业后,我不想离开这个熟悉的城市去农村,就进了这家工厂,李贤则去了远离市区的一个镇政府做秘书。他很有工作能力,或者说适应这个社会的能力。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所云,他属于适者,而我则只能属于勉强去适应的那一批,这一点是他嘲笑我最多的。

  哪一天我脸色难看地坐在他的对面,他就知道我又被上司训了,他安慰我的话是,“慕容,你又不笨,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为人处事不能聪明些呢。”

  他敢于这样跟我说话,在我们上大学时是不可能的。那时,他象看待天神一样对我,诚惶诚恐。到他费了一年半时间,从那个镇调到市财政局来以后,他的脸上一下子有了光泽,神采飞扬,比起上大学时的书生之色确实要更吸引人。事业的顺利,对于男人就是最好的化妆品,长相平庸的男人,一旦对自己的前途有了信心,那种由心底里滋生出来的自信心,让他举手投足之间也有了不凡的魅力。在以他为中心的生活圈子里,他越来越显得重要。他最大的能力就是让你相信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最可依赖可信托的人。听说他离开那个镇时,镇里的书记和镇长都对他恋恋不舍,直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那个镇里的人到市里出差,时常要找他去吃饭。每次接到那些人的电话,他总是一脸不以为然的神色,但语气却真诚极了,让人感动得要握他的手,亲热地叫一声,好兄弟。

  “没文化,小地方的人就是狭隘。”有一次他这样跟我评论那一帮朋友。

  “既然不喜欢,干吗还要对他们那么热情。”我问

  “大家不都是这样的吗。”他轻描淡写地说。

  上学的时候,他是一个拘谨可爱的小男生,他的功课常常得优,他拿奖学金的次数是班上最多的。他还很会弹吉他,会跳舞,得过校园卡拉OK赛的亚军。有了这么多光环,李贤成为女生宿舍里最不衰的一个话题,而不因为来自僻陋的农村被这些浅薄的小女生所轻视。这个小男生进入社会以后,很快就进入角色成为众多普通男人中的一个。在他的位置上,他很想当官,谈得最多的话题是某某人怎样快速跻身富人行列。

  很久以来,他不愿回忆校园时光。每当我用从前这个词开头的时候,他就起来去倒水喝,等到他站在我的小阳台上喝完水过来,我就忘了我要讲什么。他喜欢在我的阳台上喝水这一点还没变,那下面是一片小花园,现在已经草绿花红。

  事实上我们见面的时间已经不多。他刚刚调到市里来时,我们一周要见四五次面,两年后减为一周一两次,现在是一周通一两个电话,每月见一两次面。什么时候结婚啊,有熟人问我的时候,我就说年底,年底的概念就是别再问了。如果这个人是十二月的下旬问我,他可以理解为明年的年底。

  我有时提醒自己,和李贤的婚姻并不是如春种秋收那样自然确定的事实。不是所有爱情都会走进婚姻之殿,好象大片的稻子中,有一株青青秧苗不幸为蝗虫所啮,当事人是无能为力的。

  空气中漂荡着清新的绿叶香气,早晨迟起的我骑车疾奔在空阔的路上,还不忘欣赏这自然所赐的优雅的芬芳,在对生活中这些细枝末节的美的欣赏上,我永远要胜过李贤。

  突然间觉得车子后轮不太对劲,发涩,踩不动。

  跳下车来检查,我才发现有一跟细铁丝固执地缠在轮子的钢丝间。

  等到我小心剪除掉这个妨碍我前进的异物,起身准备重新赶路,才看到眼前一幅奇怪的场景,一个小个子,一脸文弱相的的小男孩手里抓着我放在车篮里的包,而他的这只胳膊又被一个身高体硕面黑的男人紧紧攥住,因而他本来很白净的脸上便有了一些不自然的颜色,似青似红,痛苦状。

  “你不知道这些人的路子吗,扔一根铁丝绊住自行车,然后抢你的包。”那个黑大个子很友好地冲着我说,我发现他牙齿很白,很整齐好看,而且他眼睛很大,非常的大,因而显得特别的引入注意。

  小个子男人开始发出求饶的声音,“放了我吧,放了我吧。”他不停地念叨,这种单调的告解显得苍白无力又可怜兮兮。

  大眼从他手里拿下包,松开他的胳膊,真的让他走了,他跑得比烟还快,做这一行一定要动作快,在省运会的短跑赛上拿名次该是有把握的。

  我一面感谢大眼,包里装着我的手机和这个月的生活费,一面很奇怪地问大眼干吗不送他去派出所。

  “我还有事。没时间。”他冷冷地说,“下次小心点。”这句话相对来说比较柔和。

  做了英雄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不开心,如果真的没有时间他可能就不会来管这桩闲事了。我很不理解。

  我和大眼相识的过程是这样的。

  匆匆告别他,骑车闯了三次红灯,还是迟到了八分钟,被扣了这一周的出勤奖。

  坐在办公室里,我眼前不时浮现出他那双与众不同的大眼睛,晶亮的眸子,我现在已很难看到李贤的眼神,两个人呆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少给我认真阅读他眼睛的机会。有一半的时间里,他闭着眼睛,听我絮叨,即使我们一起去郊游,多美的风景他都爱闭着眼睛。我记得我们厂长跟别人说话时眼睛也总是半闭状。

  工会章科的电话。“慕容,刘彩梅的追悼会,准时下来,一起坐班车去。”

  “知道了。”我懒懒地回答,生时寂寞,死后反而有一回热闹。

  气氛凝重,看到了那个被我们称为刘彩梅丈夫的男人。他的形象,跟我听到的情况大致相似。除了某种基于人道主义的伤感外,他没有更多的悲恸,验证了传言不虚,因为无法面对他眼神里的那种平静与坦然,我有想呕吐的感觉。

  下班回来,可以悠闲地骑着车欣赏一路好风景。祥和的老人,俏丽的少女,晶亮的橱窗,水果摊上色泽诱人,香气馥郁的水果。那个女人怎么会那么傻呢?

  我想她现在在天国一定会后悔,难道那一天她感觉全部的世界都抛弃她了吗?

  就要经过早晨遇到大眼的那个路口了,如果有奇迹我可能会再遇到他。相信奇迹的人是享受生活的人,我听有人这样说过。但奇迹一定是不常发生的事,所以说我能再遇到他的概率也比较小。我一向是记不住人的面貌,对我来说,张三和李四长得都基本一致,但那一刻仅仅匆匆一瞥,他那冷冷的眼神已经镌进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不经意中向左一转头,真的看到他。

  他两手插在兜里,走得很慢,好象只是要消磨掉这一段时间,经过一棵树时,他伸出手去够树枝上新萌的幼叶,表情专注,并因这专注而显得有些稚气。明明是闲人一个,说什么很忙。我心里想。

  急急忙忙跳下车问候他。“嗨,你好。”

  他歪过头来看我,脸上有一丝陌生之色。

  “早晨,在这儿,你帮我抓住那个人,他要抢我的包。不记得了吗?”我没有办法用正常的叙事顺序来说完这个故事。

  “哦,是你啊,天色暗,看得不太清楚。现在想起来了。”他笑了笑,很温柔的笑。他笑起来很和善的样子。

  这条路一直很幽静,这之前,也许我们也曾在这条路上擦肩而过,只不过互不相识,而今晨,戏剧性的相识让两个陌生人不再陌生了。

  “我就在纺织厂上班,住在前面那条街上。”我说。

  “哦,到厂里有不少路呢。”他说,“我叫容刚,二十三岁。”

  我以为他有三十二岁了,真的是肤色黑的人比较显老。

  “工厂的效益一般,活泛的人都走得着不多了。”这些话我还没有对李贤说过。他在我面前够趾高气扬的啦,我不愿在他面前服软,死撑着自己那一点可怜的自尊。

  “在哪里都能干好,只要好好干。”他语气平静,不动声色,象是有三十二岁。

  还没有说几句话,就已经到了路口,我往东,他往西。

  “留个电话号码吧。”当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分手了时,他说。

  “好啊。”一点不愿意都没有,直觉告诉我他会是个不错的朋友。

  一边看电视,一边给李贤打电话,“在干吗呢?”

  “吃饭,陪局长接待省厅的一个处长。你呢?”电话里的声音很嘈杂,他有没完没了的饭局。这是他工作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看电视。告诉你,今天我的包差点被人抢了,幸好有个人帮我抓住了那个坏人,真惊险啊。”我一边吃苹果一边告诉他今早的历险。

  “好了,下次见面时再聊吧,我还有事呢。你小心点,别那么毛糙。”然后是电话挂断的声音,对着话筒,我无言苦笑。

  上联众网站,打了一个小时的牌,就再没有兴致了。躺在床上,无聊地翻着手机里贮存的号码,一条一条翻下来,容刚,今天增加的一条。他知道我叫慕容后,笑得象孩子一样,叫了好多遍奇怪。

  很想给他打电话,拇指在拔号键上停了又移开,然后又移回去,犹豫了十分钟时间,还是没打。起床来看书,今年上半年里,我有无数的考试要对付。

  在路上又碰到过大眼两次,站在路边一聊就是半个小时,站得腿酸疼的,他完全不显得疲劳。分手后是他给我打电话,继续电话聊天。我的心情并不好,我说了是前不久刘彩梅的死,还有,就是我和李贤之间,长久以来的冷漠。

  当然,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三天之内的。

  三天之内,李贤照例没给我来电话,我也没有找过他。

  我奇怪怎么从未听大眼说过他的工作,他说起小时候打架的事,中学时交的第一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混得真不错,在哈佛读书呢,顺便也做一些帮洋人遛狗,给洋人打扫房间的干活。可是他从没说过自己的工作。

  我跟他说李贤的事,我们怎么认识,他怎么追的我,五一节第一次给我送花,说祝你节日快乐。听说为给我送花,他吃了一个星期的青菜。

  “我才不干这样的傻事呢。”大眼很真挚地说。

  “有一天你犯迷糊的时候你会的。”我说。

  可是李贤现在不用那么穷了,既然工资只是收入的一部分,他算不上富人,也很可骄傲了。男人有了钱是一种什么感觉,钱之于男人,就象酵母之于粮食。有了酵母,妈妈可以用蒸出来的晶莹透彻的糯米饭,做成令人迷醉的酒酿。男人有了钱,就从每日粥饭的朴实直达那种虚华无凭依的迷幻境界。

  “说到现在的李贤,晚上去的最多的地方可能就是城里的大小饭店,虽然他不能算是多么有钱。”我无奈地说。

  “也许还有发廊、夜总会什么的。”他语气里透着些不屑。

  明白这是一种可能,我仍然狠狠白他一眼,那天的谈话是这样不欢而散的。

  后来我才知道,大眼是一个被辞退的警察。这是在我认识了大眼的一个朋友后才知道的。

  大眼毕业后一直在城区的一个派出所工作,是一个认真能干的好警察,就是有点儿愣,不太讨人喜欢,领导不待见,管区的群众也觉得这个小伙子有些刺,其实他只是不太会讨好人。

  被辞退的原因是刑讯逼供。可是那真的不能怪他,一次例行的治安检查中,他在一家洗头房里抓到了几对正行苟且之事的男女,按照程序带回去作笔录,有个人不停地跟他暗示,他仍旧照章办事。谁知那是某权势人物的亲信,于是那个人在接受治安处罚后,也发动关系借公安系统内部抓严禁刑讯逼供之由将他开了。为这子虚乌有的刑讯逼供,所长求遍了正副局长都没有能保住他。

  这样看,他失业也有将近半个月了。

  “委屈吗,”有一天我问他。

  “我现在过得挺舒服的。”他很开朗地笑,语气自然没有一点做作。

  周末,我们一起逛街。李贤说没有时间陪我,大眼说他想买套西服去参加招聘会,让我给他一点建议。

  算起来,我比他要大好几岁,但他皮肤微黑,显老,又总是一脸的深刻样,悲天悯人的,让我自然忘了自己比他大的事实,总是时时到让他来照顾我。

  突然间,我好象是发现了史前生物样,张开了嘴,合不起来。

  “怎么了,你?”他问。

  “往后躲,”我说,扔下他,躲进一家不起眼的小杂货店,背对着街。他站在原地,四处打量。

  一分钟过后,我再转回来。那对男女已经向前去了。

  他拿眼神不住地看我。

  “李贤啊,那个穿着灰色西服、休闲裤装的。”我气极败坏地说。

  他朝着两人的背影望了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那个女的不象是什么好人啊。”

  虽然只是打一个照面,我还是看到了那女人风情万种的样子,身材之娇好更不用说。什么样的人可以用不是好人这个词来形容呢。

  “你男朋友不是要加班吗。”他还一个劲地在旁边烦我,说,“你们谈恋爱那么长时间不结婚,两个人会感到厌倦,不想结婚的。”

  “懂得真多啊,小孩。”我轻蔑地看他一眼,冷冷地说。

  他觉察到我的不悦,乖乖闭上嘴。

  直奔他选定的那一家专卖店,我帮他挑了一套黑色西服,不是那种特严肃的,略带休闲的款式,这样使五官已经很严肃的他看起来显得要柔和点。

  他试好衣服,穿出来给我看。很不自信地看着我,寻找一点安慰,“好吗,这样?”

  “很帅呀。”我鼓励他,事实上,这样打扮一下,他看上去是很帅,精神极了。

  他脸上一下有了光采。

  “你男朋友穿这套衣服很适合的。”店员乖巧地对我说。

  “是啊,不过主要是我男朋友长得比较帅,对吧。”我故意看着大眼,这样回答。

  他微黑的脸有些红了。

  他帮我跟踪李贤的事情是在买西服回去以后说定的。

  虽然点的都是我爱吃的菜,我一口也吃不下去。他开始半开玩笑地说,是不是很不放心你的男朋友啊,我帮你看他几天吧。他说“看”字时,用的是第一声。

  我不出声,男朋友和别的女孩搅在一起,已经够让我沮丧的了。他竟然还烦我。

  他认真地说,“真的,我免费为你做一回私人侦探,迟几天找工作就是了。我还不缺吃饭的钱。”

  “有这个必要吗?”我说,可是他的提议让我觉得生活还没有到那么一败涂地的境地,搛了一筷青菜吃,发现还是很香。

  “上学时学的这一课还没有正式实践过呢,一直风平浪静地,几个案子都没有用上过。再说也算是为你两肋插刀,下次我有难题你要帮我。”他笑笑说。

  “我怎么帮你,今天陪你买衣服算不算。”我故意问他。

  “挺漂亮的女孩这么市侩相。”他做惋惜状,并且那样痛心地看着我,好象我的市侩气质已经无可挽回,让他觉得遗憾了。我喜欢他眼里的那种要尽量保持深沉的孩子气。而自觉不是美女的我,也满心欢喜地接受了他的恭维。

  窗外人流汹涌,阳光是画家调色盘里随意调的那一种黄色,亮,有一点黯淡,又随意涂抹在这无穷尽的空间,而所有的树,草,建筑物,人,都因为这种随意而欢快,而舒适。这种闲适对我来说已经太熟悉太熟悉了。

  我终于觉得今天见到李贤的事情并没有让我那么难过,也许我的难过只不过是所有女孩子面对这种状况时的本能反应。事实上,他除了是我名义上的男朋友外,在我的生活中留下的痕迹已经很淡了,淡到象一杯已经泡了很多开的绿茶,形式上每一片茎叶还是那么优美舒展,但已经无味到极点。妈妈说,这样的茶连白开水都比不上。

  我们面对的时间越来越少,大学毕业时,我们还扳着手指,计算多少时间能攒够结婚的钱,原来打算的结婚时间其实就是这个春天,五一,大部分缺乏想象力的人都会选择这样一个平庸的日子。那时候并不觉得这一段时间会多漫长。但是度过了那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结婚反而成了一个陌生的话题。到这一年多来,我们连相处的时间都屈指可数。

  我知道,除了不喜欢我的随波逐流外,他对我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在处理一些问题上的看法大异。恋爱这么多年,我们之间的关系还保持着不可思议的纯洁度。从第一次牵手到他第一次吻我,每一次给我的感觉都是那么激动和惊心动魄。我只想这样。他的吻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有技巧性。当他的吻缠绵掠过,令我心醉神迷之际,他的手也开始向我的衣服里慢慢伸探,爬过我的皮肤;我总是不由自主地避让,有时是坚决地一把推开他。刚开始,他会脸红地走开,后来,他脸上就是一副悻悻的表情,再后来,他不再作尝试,再后来,他也就不再吻我。

  大学的同学,那时候也是李贤的热烈追求者金燕,我们住上下铺,对我的说法嗤之以鼻。她觉得我是在说梦话。那时候我们就已经有过交流,有一次我跟她说,我的老朋友每次来的时间都不规律,是不是该去医院看一看。她说,怕什么,我不也是吗,我问了一个医学院的同学,她告诉我没关系,早来迟来都是一样的,又不是有男朋友,怕那个了。我问为什么有男朋友就要注意呢。金燕立刻掐我一把,装什么天真呀,你又不是十四岁,再说现在十四岁的小孩也懂这个了。我立刻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但是这样的话从一个熟悉的朋友口中这样说出来,还是让我震动很大。

  金燕毕业后在郊区的一所中学呆了一年半就炒了老板的鱿鱼。她在大学时除了单恋地过李贤外,对待感情还是很认真的,天天和他的小男朋友粘在一起,在饭堂里你喂我一口饭,我喂你一口菜的,很是肉麻。但是毕业的日子也是他们分手的一天。她的小男朋友是坐着他们当地副市长的车回家乡的,同行的还有他的同班同学,副市长的女儿。我到那所中学去看金燕时,她表情自然,一点儿伤心的影子都没有,给我翻她班上学生的作文,带我逛那狭小逼仄的校园。我觉得哪怕装也得装一点痛苦来给我看才过得去,她就是没有。

  可是她在决心放弃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高尚的职业后,就开始过得很好。也许她早已经作好生活的详细计划,所以她从不会为任何事情而难过。她进了我们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一家外企,某著名国际化妆品大公司在本地的分公司,而且很快过上了我们称之为白领的高尚生活。我发现她的优点就是能够始终活得很高尚。事业有成的同时,爱情亦滋润起来。我听说她在一个又一个男人之间辗转流浪,身边从来不缺向她陪小心,献笑脸,说谄媚之言的男人,他们为他著迷,万分留恋。她越来越漂亮了,我每次看到她都会这样感叹,留在这个城市的同学里,她属于活得最好的,那种真正地由心里透射出来的活力与健康让她看上去象一棵五月的树那样生机勃发,郁郁葱葱。相比与她,我是一棵站在阴影里的树,普通,有点瘦弱。

  我想到金燕,是因为大眼坐在我的对面,和我讨论着一个叫李贤的男人的事情。如果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即使仅仅只是聊天,也一定会很有意思。我们象是生活在不同空间的人,互相无涉,四个人、四度空间,更多的人呢,他们也只是生活在各自的空间里,我们猜想着别人在想什么,他们的每一言每一行,将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不同的空间中,充满了欺骗,伤害包括伪装或者真实的爱。每一次空间与空间的碰撞都会疼,这个世界的规则允许合理冲撞,可是激烈的冲撞将会让一部分人受伤,让一部分人泯灭。

  我没有想到金燕会在我的小屋等我,她穿着一身名牌女装,脸上的妆那么叫人舒服,谁说女人该素面朝天,那个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女人。

  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好不容易约了见一次面,不长的聊天总是被她的手机铃声割得七零八落的,咖啡的香暧与奶茶的软和都挽不回那种断断续续的忧伤与迷失感。我没有权力叫她关手机,她已经是一个小负责人,经理要求她24小时开机,时刻在线,这是人在江湖之无奈,银子没有那么好赚。于是见面次数也渐渐少了。

  她这样地找我就更少见。

  “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听了你别发火啊。”她说,眸子水汪汪的,顾盼生辉。她是一个为别人想得周到的人,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会前前后后地考虑很多。

  “想来想去怎么都该告诉你,迟说不如早说。”她喝了口水,继续说,手里端着我喝水的绿色玻璃杯,清冷的灯光照射在同样冷的绿色上,像一道清冷的目光,冷冷地看我。

  “李贤的事吗?”我平静地问。

  “是啊,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当心他被别人抢去了。”她轻轻旋着手里的杯子,作出沉思的表情。也许我的话让她不知如何开口。她有把握我一定会很伤心,就象那次我到她的学校准备去安慰她时心里想的一样。

  “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了?”我象一个急于窥探他人隐私的人一样,要打听一件属于别人的趣闻。事实上,我对李贤的很多信息,很多时候只能从这个方式去获得了。

  她和我一样,今天看到了李贤和一个女孩呆在一起,只不过对我来说,那女孩完全陌生,而她却恰好认识,因为是她们公司的一个职员。

  她显得义愤填膺,大学毕业已有很多年了,对我们来说,那些如水的日子还象发生在昨天一样,只要我们想回去,一踏足就可以回头的。在她心里,李贤是她的心灵偶像,虽然她已经见识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可是永远没有那种单恋的甜蜜与激动,那种充满期待的心酸的折磨。李贤选择了她的朋友慕容,她只有大度地为我们祝福,可是现在这个男人竟然要玩那种老套游戏,投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偏偏还是她公司里面她不喜欢的那种新新人类女孩。

  她急急地跟我说,“你知道吗,那个叫陈子菁的女孩子长得风雅,又很有手段,以前认识和来往的都是那种有车族,那天一起吃饭,听她说起她的新男朋友,一脸的陶醉状,没想到是李贤。这样的女孩,怎么会看上骑着单车上班的李贤呢?”她的表情严肃沉痛,这份严肃使我意识到在我不知道的时间里,有一些事情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是啊,她怎么看上李贤的呢?”我天真而冷静地问她。

  金燕冷笑,说,“和那些家产丰富的人一起,虽然刺激,却不可能安定,李贤在她的眼里就是原始股,现在她是想安定下来了,慕容姐姐,她安定了你就别想安定了。”

  只有在大事发生时,她才会这样叫我。

  “我和李贤在一起就安定吗,”我说,这一句话象是问金燕,也象是问自己。

  “可是你们谈了那么多年恋爱,跟婚姻也差不多了吧,真的就这样什么都归零,不相信你有那么超脱。”她显得比我还要投入地恨那个女孩。

  自从她当上了小头儿以后,她就忘了上大学时她多么地崇拜过我。

  “知道吗,我和李贤已经很安定了,安定地冷漠着。”我冷冷地说。

  敲门声,一定是大眼,我们准备晚上谈这个计划的操作细节的。

  他一进来,我的小屋就立即显得小了。他努力抑制自己要四处张望的念头,羞涩地看着我的眼睛,更不敢抬头看金燕一眼。我的房间一直清冷极了,冷色调的窗帘,壁纸,床单,家俱是一种近似黑色的深得看不出来颜色的颜色。可是今天有金燕在,有职业化的温柔,和我从来没有用过的清芬的香水味,这个空间便温柔似水起来。

  金燕象看到怪物似的看着我,这个叫容刚的,而我称之为大眼的小男孩几乎吓坏了这位漂亮的外企部门经理。虽然她表面上波澜不惊,多年的交情,我看得出来她心理的微妙律动。

  大眼不知道怎么开始我们的谈话,因为象电影里的侦探开始工作之前一样,他准备向客户了解基本情况,决定他的工作开展情况。我们的计划或者说是他灵光突现而有的这个计划,是对李贤作一个星期的跟踪。如果李贤这个礼拜出差,自动延长三天,至多到这个期限。

  金燕没有要走的表示,于是大眼就不停地跟我们说球赛,说他的兄弟们跑江湖的见闻,我发现他其实没有第一次见面时印象中那么黑,我发现坐在他的左边看他,他脸上的轮廓其实很优美,有强烈的雕塑感。他努力在两个不年轻的女人面前让自己的阅历丰富,结果是让另一个对他充满好奇的女人对他更加好奇。

  他终于熬不过金燕先走了,临走时说,“我给你打电话。”

  他一走,金燕立刻乐翻,把自己扔在床上,“慕容啊,难怪你一点都不难过,都有后备轮胎了。”

  我狠狠给她一拳。

  其实这样的话适合在电话里说。窗外是莹润厚实的夜,蓝色天空神秘无垠,明黄的月光透过薄纱窗帘,伶俐地落在床前的一方空地上。有多久没有去赏这样的月了。我怀念老家的山,不规则的树木将山点缀得多情妩媚,月亮就从这样的山上缓缓升起,一直到那高高得没有尽头的天空,每个月,饱满复削瘦,削瘦复饱满。

  今夜,我就在这样属于昨天的纯净月光里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昨天的爱情。

  那时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爱情的好处就在于它叫人迷狂,叫人陶醉,叫置身其中的人以为自己经历的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天动地。原本已经很平淡的大学生活因为认识李贤而有了亮丽的色彩。在回忆里,过去的点滴都象电影镜头一样飞快地推到我的眼前,它们让我回忆起昨天的种种温馨细节,原本以为早已淡忘的点滴又再次触动我,这种触动,我不知道是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原来还是那样深深地爱他,或者是因为心里的那个我在责怪自己的麻木不仁。

  到后来我以为自己几乎要流泪。当我那么快从心里接受大眼的跟踪提议时,其实 我已经决定了结束这段漫长的恋情,或者说,其实它已经自动终止了,早被判死刑,只是等待一个执行而已。他在等我说,我在等他说。如果一直这样拖着,从表面上看我还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虽然任何温馨甜蜜已经不再可能,至少我可以回忆过去,可是我很快要失去,于是我将连回忆的权利一起失去了。

  “我觉得我的提议对你来说是一种荒唐,我有一点后悔这样说了,能不能当那是一句玩笑话。”在电话里,大眼说。

  “言而有信啊,你要。”我说,“然后告诉我事实的真相。”

  “如果是他移情别恋,你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夺回来吗?”他问

  “我想我可能永远没有这样的心。他是他自己的,不是一件东西,我怎么去夺呢。”我无力地回答。

  大眼很急的跟我辩解,“不是这样的啊,有的时候,爱情上要主动一点,如果被动了你会失去很多。”

  我没有想过让这个比我小好几岁的孩子给我上爱情课,可是仍听他絮叨,有一种极度的伤心让我思维已经麻醉,我曾觉得,那段感情已彻底别我而去了,以一种子弹飞跃出枪膛的速度向远方消失,即使在那飞翔的刹那,温暖凄怆,结果是无怨无悔。没想过我仍会这样伤心,原本以为伴随着时间的延长,那种牵绊已经消失,却原来仍是在未知的地方存在,砍断了,疼。

  电话聊得很晚,第二天早晨,我正准备睡个懒觉,却被急促地敲门声惊醒。我预备装作没听到继续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非得让我牺牲我的懒觉呢。

  是李贤的声音。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少见的事情。

  “你瘦了,慕容。”他的声音不但那样有磁性,而且有我很久没见的温柔。他的脸有些苍白,因此眼神显得更加深遂幽远,他凝视我的样子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从今天开始,有一个男人在为我而跟踪他。而他一往情深地在我面前,我宁愿不相信我的眼睛,不相信我的朋友,而否定有一个叫陈子菁的女孩存在。

  他的手里还拎着我爱吃的水果和零食,在机关里呆久的人,很会做这些事情。

  “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他很抱歉地说,“真的,头儿不休息的时间,我就得呆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冷淡地说,“知道,你的工作重要,哪象我这么无足轻重,失踪一个月都没关系。”

  “别那么伶牙俐齿,你会把男人吓跑的。”他爱怜地看着我,心情看上去不错。

  我想起来按照计划从今天早晨大眼就开始跟踪他的,心里有些奇怪的冲动,给他倒了一杯水,就拎起空荡荡的垃圾袋,假装去楼下扔垃圾。

  “这么勤快。”他看着我的背影,赞叹道。

  他的话让我脊背发冷,我背叛了一个背叛我的人,这个打算从今天开始生效了。

  在春天,4月12号的清晨,我看到楼下的法梧树有幼小的芽绽出僵化的枝条,嫩黄艳青。遥远的街角,有个熟悉的男人坐在早点摊上喝豆浆。他一定是看到我了,很夸张地伸出巨大的手向我问候。我落荒而逃。

  “嗨,慕容,最近有没有见过金燕。”李贤问。他算是一个还帅的男人,而我,夸张时也勉强可以用美女这个词形容。但是大学同学对我们的恋爱之所以看好有他们的理由,他们认为李贤虽然活络,在大学里出尽风头,终究是农村里来的,在城里没有背景,无根无依;而我,虽然家在这个城市,却又显得有些呆板,两个人在一起几乎是一个完美的互补。对这一段感情最先持反对意见的,也许就是金燕了。自从她跳槽到外企后,就一直鼓励我和李贤分手,由她在她的圈里给我挑一个秀外慧中型的。可是我们的恋情还是一直温和地维持着。

  我觉得他的脸就象做过皮肤护理,滋润艳冶如同少女,是天天赴宴滋养的吗,而且有一种淡淡的香水味。他越来越象混迹于社交场的成功男人了,或者说他努力使自己看上去象。

  “金燕昨天来看我的。”我淡淡地说,眼角注意到他的眼神一丝悸动。他眼神中的脆弱与无助曾经是最让我心动的,因为他在坚强的背后这软弱的一面,我以为自己是他这的知己,那么的愛怜和体贴他。有多少爱情是因为这种冰雪一样透明的同情心而衍生的呢,可是爱情却不能象同情那样一直存续。爱,总是那么快萎谢。

  “咱们什么时候去领证啊?”他有力的手臂轻轻环住我,柔声问。

  “什么?”我觉得自己反应过于惊愕,可是仍不能自控地回答。

  “不会是你反悔,不要嫁我了吧。”他的眼神那么炽热,好象要将我熔化。

  我很尴尬地找我的水杯,好象有一年多来,我不再想我们的爱情会有可能的后果,而昨天以来我则更坚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所以,当我曾经想过千百回的婚姻被提出来时,我发现这个提议有一点荒谬感。

  他开始吻我,他的吻温柔而有礼貌,没有从前那样的粗暴和急躁,那么让人心悸,可是因为过于娴熟,有沉溺的痕迹。这个长久的吻让我想起了那么多年来我对他的爱,我们的喜悲。和过去那些四季的草绿草枯一起生长又熄灭的故事,再也不会重来了吗,也许结局不是我原本想的那么糟呢!我习惯把事物往好的方面想。

  思维沉浸在遥远的国度时,门外熟悉的敲门声音,我不知道这个大眼为什么大胆如此。

  拉开门,他的眼睛亮晶晶地笑着,“您好,抄水表”。

  他以一种谦卑的眼神和笑容向李贤致意,跟我寒暄,“家里人都在呢。”

  我很好笑,绷着脸带他去看水表,他小声嘀咕,“你不会生我气吧。”

  “哪能啊,侦探先生。可是有这个必要吗?”我回答。

  他的脸上浮起一层可爱的俏皮神色,“我只是想认认真真完成一件事,我会做得很漂亮的,希望你们两人能修好。”顿了一下,他又说,“难道风波已经过去了吗,是不是我可以直接领工资结束任务了?”

  “你自己决定。”我说完,把他一个人扔在那儿。

  “你家上个季度用水很猛啊,核对好我晚上来收水费。”他谦逊地笑,且说且走,李贤亲热地挽留,“不坐一会儿吗?”他笑答,“不坐了,我还得去楼下抄表呢。”

  我刚喝下去的一口水几乎要呛出来。

  这一天过得很平常,久违的感觉并没有让我感到幸福,反而因为太久没有被他这样待过,对他的缱绻温柔我觉得那么生份。

  可是毕竟是春天,柳绿花红地,又有他在身边,我没有理由颓唐。很多碎片堆在一起,无法整理出一个头绪来。

  吃午饭时,大眼打我的手机,“慕容,我自作主张今天给自己放假了。看来他今天想干什么坏事没戏。再说,你也不想自己谈恋爱时被人跟踪吧。”我不知道他跟着我们到过哪儿了,可是静静听他说完,脸不变色地说:“是吗,科长说,不用这么急,别加班了,回家休息吧,今天可是周末呢。”他坏坏地笑,说,“是啊,周末呢,玩得开心点。”

  李贤善解人意地说,“你的同事啊?”

  我不住地点头,“是啊是啊,真烦人,周末还打电话。”

  “为了工作嘛,都不容易。”他的缺点就是他永远都那么面面俱到,玲珑剔透。

  晚上看了电影我们才分手。依依惜别之际,李贤拥我入怀,低声在我耳边说,“别忘了我今天对你说的话,你得给我一个答案啊。”他的声音那么富有磁性,我根本没办法怀疑他的真诚。

  可是晚上,大眼也守约来收“水费”。他是我在为一个无聊兼弱智的娱乐节目而乐昏过去的时候来的。

  我扔给他一个苹果,他拿着玩了一会儿,又放下了。然后专心和我一起看电视。

  当节目已经进行到弱智得让人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只好关掉电视,打开音响听音乐。我喜欢王菲的歌。

  “为什么你总要弄出点声音来陪着你呢?”他看着我,认真地问。

  “嗯?”他的问题深刻得令我无法回答。

  “你是一个怕寂寞的人。”他看着我,慢慢说。

  “随便啦。”我挥挥手,表示不在乎他的话,想起他今早的话,又笑着说,“我是不是该交水费呀。”

  “我就是为这个来的。”他说。我喜欢看他脸上那种平淡的表情。

  “今天从早晨到晚上你们分手,你一直和他在一起对吗?”我点点头,不明白这个问题代表什么,难道李贤还能分身去和那个女孩去约会吗?

  他慢条斯理地说,“上午离开你家,我去了一个地方。你知道是哪儿吗?”

  我摇头。

  王菲的歌飘荡:有时候,有时候,宁愿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我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带着几把菜刀去找了那个叫陈子菁的女孩。”

  我叫起来,“你想作谋杀案的主角吗?不要那么恐怖好不好!”

  “至于吗,我真要怀疑你的智商了。”他轻蔑地看我一眼,说。“我只不过是扮成一个菜刀推销员罢了。”

  我才发现自己的智商是有点儿欠高。

  在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下,我才知道他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丰富精彩。

  陈子菁独自一人住在城南清荷花园的一套小单元里。关于她的一切情况,自然,都是由比我还要恨她的金燕同志提供的。金燕把我对她的关心理解为一个女人对情敌的自然的恨意,几乎把能搜集到的所有情况都提供给我,并且鼓励我去找她面谈,“给她一点颜色瞧瞧。”她是这么说的。我假装答应,慷慨激昂地保证一定要给她一点颜色瞧瞧。看到照片,我已经有点被这个女孩吸引住了。她长发乌黑,肤白如雪,五官端正优美。眼睛不大,但是很有神采,我能想象到顾盼之间,将有无尽的细致温柔流露。美女的眼睛是海,也许李贤只是一个很正常的不幸溺海的男人罢了。

  大眼对于能否见到陈子菁并不多作打算,他其实也是在觉得继续跟踪李贤很无趣的情况下,一闪念间想了这个主意。在批发市场买了三把菜刀后,他便打车去了清荷花园。

  陈子菁的家并不难找。

  面对穿着丝绸睡衣的陈子菁,他夸张地举着一把菜刀,职业化地笑着,问,“您要买菜刀吗?”

  这一天,大眼精神焕发,头发呀衣服呀什么都显得精神奕奕,因而看上去是一个很帅的另类的推销员。他的眼神又是那么真诚。陈子菁微弱地拒绝了一下,就为他开了防盗门。

  大眼把买刀时候老板的话又对陈子菁重复了N遍,在夸刀的间隙又不失时机地开了两句玩笑,陈子菁很开心,她笑的时候,一脸的纯真无邪。最后,大眼拿出向表弟借的学生证,自称是师范物理系的三年级学生,推销菜刀只是勤工俭学罢了。

  陈子菁很自信地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你不象是推销菜刀的。”然后她请这个物理系的高材生帮她修理日光灯管。大眼当然是手到擒来,两人再聊下去,发现他们竟然来自本省的同一个边远城市,彼此的家相隔不过五、六十里,可以算是真正的老乡。陈子菁高兴之余,请大眼吃了一个苹果,然后又说自己还没吃早餐,问大眼能不能提供代买早餐的服务。大眼说,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为她下去买早餐。他从楼下买来豆浆油条时,陈子菁已经换了一套春装,淡绿色紧身短袖毛衣,棕色仔裤。长发俏皮地束在脑后,灵动俏皮。大眼放下早点,作欲离去状。主人却笑吟吟地说,“坐一会儿吧,你的菜刀不是也快推销完了吗,剩下的我都要了。”

  大眼真诚地拒绝,“别,三把菜刀你用不了,你知道,这种刀质量很好的。你要一把,我还是再上别家去推销吧”

  陈子菁妩媚一笑,“我买着玩不行吗?”

  大眼于是作出不情愿地样子,勉强答应了主人的要求。他坐在陈子菁的桌前,看她怎样享受她不早的早餐。

  陈子菁是一个健谈的女孩,但她更多地是问大眼学校的情况。对她来说,大眼的每一个校园故事都是那么生动精彩。说着说着,她冒出来的一句话就是,“看你们这么年轻,多好啊,我都老了。”

  大眼真诚地称赞她,“你一点都不老啊,看着比我还小呢。”他的这话可没错,陈子菁年龄其实不大,而大眼看上去要比较显成熟一些。

  可是这样的赞美无论真假,都是每个女人愿听的。这一句吹捧拉近了二人的距离。于是在大眼挤牙膏式的追问下,陈子菁也谈了自己上学上班的一些情况。

  大眼故意装傻问她,“今天周末,你男朋友怎么没约你出去玩啊。”

  陈子菁开心地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哪有男朋友啊,一个人自由自在。”

  大眼赶快真诚地说,“这么漂亮没有男朋友,一定是你眼光太高了。”

  这句话陈子菁也爱听,可是很虚弱地辩解,“没有,我眼光一点都不高的。”

  吃过早餐,陈子菁又继续挽留大眼,理由是,“我不相信你们学校的功课那么紧张,再说,在老乡家里聊聊天有什么不可以呢。”

  闷坐了一会儿,大眼看到桌上有本书,于是拿过来,无聊地翻开看。那是一本会记学的书,扉页上的写着L X。大眼已经意识到这本书的主人了,还是夸陈子菁,“你很用功啊,很多人上班后都不会这么用心了。”

  陈子菁只瞥了一眼,说,“一个朋友借给我的,我也是随便看看,没那么用功。”

  书里夹着几张照片,他一眼已经看到有两张是两人的合影,还是绅士地问,“有照片,我能看吗?”

  陈子菁依然是清脆铮铮的笑声,“看吧,上礼拜照的,昨天才拿过来呢。”

  照片上,陈子菁笑靥灿烂,李贤则显得有些拘束,但是他这个人表情腼腆一些,其实更加好看。就象一个聪明的人要懂得藏拙,别人会更加认识到他的智慧一样。

  “这个男孩挺帅的,就是秀气了一点。”大眼说。

  “当然,在你的眼里,这样的男孩是有点秀气了。”陈子菁刻薄地盯着他,说。

  大眼辩解,“我在实事求是啊。你的男朋友吧,所以听不进我的话。”

  陈子菁依然笑吟吟地,“跟你说过我没有男朋友啦,那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她在外企做事,说话风格有点象她们的香港总经理。

  于是,大眼的星期天因为结识这个叫作陈子菁的女孩而丰富充实起来。他告别的时候,他们甚至还留了彼此的电话号码。

  他说,“我现在有条件帮你完成任务了,但是这个线索好象没什么价值。”

  我提醒他,“当心那个爱笑的美女到师范去找你啊。”

  他胸有成竹地说,“放心,我可以应付。”

  那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自己在很高的高地奔跑,云在空洞的天空飘浮,风猎猎地吹动我的长发,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感觉。我有一种冲动,想跳下那对我来说华而不实的高地,当我真的跳下来时,好象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托举着我,我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是飞翔在空中的优美的精灵。这种飞翔的感觉如此奇妙,令我久久不愿从梦中醒来。

  有一天,李贤很郑重其事地说,“慕容,你不是认识了别的男孩子吧,怎么现在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他的表情那么认真,一点都不象在开玩笑。

  我正往自己的脸上贴黄瓜片,薄如蝉翼,清凉沁人。我说,“我们现在可以谈分手的问题了吗?你如果愿意,可以搬回去你买的这台21吋彩电,也许我该付给你折旧费。”

  我已经有两天没有看到大眼了,也没有过电话联系。那个跟踪的计划好象又从现实中回到了待执行状态。幸好每天上班时财务报表与科长接二连三的命令淹没了我,科长喜欢看手下的同志们被他指挥的样子。在这种气氛下,我可以不想李贤,不想大眼,甚至也不去想那个在这寂寞城市里亮晶晶的场合下亮晶晶地游荡的陈子菁。

  他悻悻地走了,可是下午上班时我收到了一束绿玫瑰。看着很久没有过的这样大捧娇艳如雪的玫瑰,好象过去的一切都重新回来了。

  爱是什么,喜欢是什么。我喜欢玫瑰,这种喜欢一定不是爱。一生中,我们会喜欢很多事物,真爱过的却没有那么多。爱是一种忴惜,是比同情更高一层的感觉。爱是追求完美,爱是害怕失去,爱是渴望永恒,爱要全身心地投入,爱到忘记自我的存在。

  下午的时候,金燕给我打过电话。自从她知道李贤星期天重新约会我后,对我们的事情表现出来更热切的关心。她让我重新给李贤一次机会,因为她又看到陈子菁和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一起泡我们这个城市最高档最昂贵的那间酒吧。她有些抱愧地说,也许我把形势估计错了,还是等过一段时间再下结论吧。心气高傲的大眼是不是也因为没找到可靠证据而不和我联系。

  然而已经几乎不可能。他注定会是一个过去式。有他在身边时,我才体会到自己曾经的孤单。那些深入骨髓的痛楚,因为有他相伴的甜蜜与温馨而更加分明。我珍惜此时此刻的甜蜜,并且又害怕甜蜜会变成将来回忆里永远的伤,好象我早已经预料,在我们之间,已经隔开了无尽遥远的距离,这种距离不是暂时,而是永久。

(娟珊王小学生趣味作文大赛NO.21)一段快乐的故事

  我看到了一个更黑的大眼。他沉默着,但是有一丝掩藏不住的自得,同时他又用眼角悄悄注视着我,内心一定在思考一些什么。

  大眼去了那个叫秀水的小镇,两天时间,他虽然没有看到李贤,却因此看到了一个与我所知道的李贤相去甚远的李贤。

  秀水不秀,山是光秃的棕黄,毫无心计地坦露自己的悲伤,象一个四十多岁而一无所有的妇人,静静缅怀她曾有的青春,如诗如画,是否曾经有过那样的青葱岁月,天知道!水是浑浊的黑重,因为有几家利润不高,而污染不轻的小型作坊式工厂。

  破旧的小中巴车将他卸在一间弥漫尘土的小杂货店门口,又继续向下一个村庄开去。这是每个乡村小镇都会有的那种小店,门口用几块木板搭成一个简易的架子,上面陈列着苍白的猪肉,干瘪而且体形苗条的苹果,以及其他类似的蔬菜、干货等,看上去已经被遗忘在这儿有几百年了。店内的玻璃柜台上堆积着一层厚厚的尘土,透过这一层障碍,你可以看到柜台内摆设的洗发水,香烟或者小学生使用的练习簿等等毫无关联的日常用品。

  看到大眼进来,一个女人懒懒地由柜台后那扇小小的门里闪了出来,她应该比较年轻,可是体形已渐丰硕,高高的身段被一团懒懒的绯红色裹得紧绷,显示她还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女人。

  她长了一双近似三角形的眼睛,紧闭的双唇声明她对于这个世界的敏感和不妥协。微微发枯的长发因为过多无法梳理得那么整洁,只是随意束在脑后,有一两绺头发就顺理成章地耷拉在前额,又因为过分的长,不免挡住了人们看她眼睛的视线,于是她的眼神以及她内心的神秘世界就模糊起来了。

  她看到大眼,并不很热心地招呼,好象她之所以在这个店里并不是为了赚钱,而只是她就和这个店里的一切商品一样决心成为一个存在于这个时空里的静物。

  “你要买什么吗?”她淡淡地说,极敷衍的口吻。

  “要一包红塔山。”大眼说。

  她的眼睛四处看看,仿佛在找寻,或者也可以将这个眼神理解为一种示威,这个逼仄的世界是属于她的。“没有呢。”她的冷漠有一种深刻的贵族心态。

  大眼于是随便买了一包香烟,然后摆出想坐下来聊一会儿的姿态,很谦虚地向这个女人表示自己初在宝地,想向主人请教小镇风土人情。他的表情诚恳,他抽烟的姿势又那么潇洒,这个高傲的女人屈服了,一面说,这个巴掌大的地方,穷山恶水丑婆娘的,有什么好说,一边给他搬来一把凳子。

  女人叫苏红,大眼看到门楣处的标志即是苏红商店。这样以主人的名字作为字号的方式有浓郁民间风情。苏红爽朗地说开这一间店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因为全家主要的生活来源还是依靠丈夫在外打工的收入。她一个女人,又找不到娘家兄弟的扶助,只能是勉强支撑下来,挣每天的菜钱。

  “以前秀秀在的时候还好一点。”苏红说。提到秀秀的名字时,她忽然停住语流,沉默有十秒之多。

  大眼对秀秀的故事并不那么感兴趣,因为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一个叫作李贤的人的被遗忘在此的部分人生历程,也许他本人已经忘了,但是还有人想把那遗失的脚印再拾起来,即使零碎。

  苏红眼里的沉郁和刚才的冷淡相比,有了更沉重的撞击力。可是空气有一层微妙的气氛。大眼想得出来,这是苏红心里一个无法解开的结,作为一个陌生人,他没有理由介入另一个陌生人不愿重提的往事。于是他走了,请苏红给他指点一个干净的旅馆,因为他来有一些事要办。苏红热心地给他指点了一家,小康旅馆,并且欢迎他有空时再来做客。

  旅馆的大门半掩,可见生意近于萧条。然而负责前台登记的小姑娘并不冷漠,看到大眼进来,她象皮球似的从破得千疮百孔的真皮沙发椅上弹了起来,笑容可掬地表达了她过分强烈的热情。晚饭他是在旅馆解决的,两瓶啤酒,一盘太咸的红烧鱼和一大盘不小心搁多了酱油的肉沫茄子,墨黑的,青菜鸡蛋汤很清秀,只是里面几乎看不到一点油星,很符合素菜的标准。然而他吃得很饱,他真的是饿坏了。

  晚上他下楼找前台的小姑娘聊天。那是一个圆脸的胖乎乎的女孩子,眼睛很亮地看着人,喜悦的,一点都不胆怯或害羞,有足够将冰山融化的温度,设若那冰山也有意融化。她很健谈,与开杂货店的苏红相比,她的职业要求她活泼爽朗,然而她的性格如此显然是因为她还没有学会去品尝人世的酸辛,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是不快乐。

  在天南海北地胡侃一通后,大眼漫不经心地说,“明天要去找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叫李贤的,你认识吗?”大眼想,如果李贤调离前这个女孩就在镇上,那她几乎没有理由不认识在政府工作的年轻帅哥李贤,即使她不认识,以她的性格,也一定会尽量去打听了情况再来告诉他。

  果然,这个叫阿菊的小女生脆生生地回答,“当然认识,是这里的名人啊,只是他不在这儿了呀,你不知道吗?”

  “哦,去哪儿了?”大眼的表情很失望,然而还是苍白地继续问。

  “不管了,听说是去市里了。”阿菊的语气里有一些娇蛮和任性,很利落地想结束这个话题,也许倒不仅是她率性若此,因为她看上去仿佛是不屑或者不愿意说。

  “这小子,上学时老实得很,我要不是跟他一个寑室可能都记不住他的名字的,想不到现在这么能混,都成名人了。”大眼很愤愤不平状,对李贤竟然还成为了小镇名流这个事实很不服气。

  阿菊于是继续追问大眼,在城里工作是不是真的那么难找,高中毕业的她能找到一份月薪多少的工作。大眼告诉她运气好还是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的,但是大部分人都难得称心。阿菊难得的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秀秀不是去了城里就不会那么惨。城里的坏人多。”

  秀秀这个名字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内第二次跳进他的耳朵了,即使只是好奇,他也忍不住问一声,“秀秀是谁,苏红的妹妹吗?”

  “你都认识红姐了,她是秀秀的嫂子。”阿菊亮晶晶的眸子蒙上了一层忧郁的雾。

  “秀秀怎么了,她是你的好朋友是吗?”大眼问。心里想,

  有这样的名字的女生,是不是本人也象名字一样美。

  阿菊给大眼的杯里续上开水,开始说秀秀的事情。在这之前,她声明因为大眼已经在苏红那儿知道秀秀了,而且他又是李贤的同学,她才说的,但当心一定不能在苏红面前提秀秀,可是一定要记得问那个李贤一声还记得秀秀吗。

  秀秀是一个短发齐肩的女孩,身段优美。她的皮肤很白,比本地人都要白,这一点使她在小镇上显得特别突出。弯弯的大眼睛,特别深特别黑,成天都是微笑的眼神。她的五官小巧精致已经很美了,而且个性温柔,待人和气,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从七八十岁的老人到七八岁的小孩。大眼想确实如此,苏红提到自己的小姑子时那黯然神伤的表情真让人心伤。镇上的年青人都眼巴巴地望着,不知道秀秀会看上谁。这时候李贤来了,真是见了鬼了,象秀秀命里的克星。

  李贤刚刚分过来的时候,也是象别的年轻大学生一样,心里憋着怨气,不过表现得不很明显。一天的工作以后,他就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看书。周末时没事就往城里跑,大家慢慢就知道了他女朋友在城里,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

  两三个月以后,李贤就很习惯小镇生活了,他和一个卖摩托车的小伙子很要好,称兄道弟。他晚上总是有饭局,酒肉朋友遍布小镇各阶层人士。路过小镇这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时,他跟谁都认识,都那么友好。大家都觉得政府里的年轻人要属小李最没有架子,怎么看怎么顺眼。

  小镇里是没有陌生人这个概念的,时间一长,李贤认识了秀秀。秀秀知道他在城里有女朋友,也只是把他当普通朋友待。她待谁都那么和气,那么热情,年轻人总是容易成为朋友的,何况李贤那种喜好自夸的个性,在小镇这个相对封闭的社交场合,很容易就成为一个魅力四射的王子型人物。

  李贤城里的那个女朋友先前还到秀水来过,长得也很漂亮,只是板着一张好看的脸,让人看了不舒服,她没有秀秀的温柔与恬美可爱。秀秀象如水的丝绸,在阳光下闪着流动的波光;而那个女人是冷硬挺括的化纤面料。她在这只呆了一中午,下午就跟着回城的车落荒而逃,很明显不习惯这里的生活环境。

  李贤回城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他越来越多的陪着书记东奔西跑,他已经是办公室副主任,人们都说他快要提拔当副镇长了,镇上的人们还高兴地看到,他们恋爱了。秀秀更加漂亮,比那些浓脂重粉包装出来的明星好看一百倍。他们是小镇上的查尔斯和戴安娜,收到了大家最热烈的祝贺和最真诚的关注。秀秀悄悄地告诉要好的姐妹,李贤是怎么温柔体贴地待她,她眼里燃烧的火热的幸福几乎要招来姐妹们的艳羡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李贤会娶她,他当然也是这样说的。从没有人怀疑过这一点,就象不怀疑除夕的第二天就是春节一样。春天的一个上午,李贤不声不响的回城了。他的调动手续很神秘地一天办好了。

  秀秀象疯了一样。她去城里找他,李贤让她等他,他说自己需要一点时间来解决好工作的问题,不能够一到新的单位就让家庭拖累影响了领导对自己的看法。他依然那么柔情缱绻,秀秀一边听他说,一边为自己感到惭愧,自己怎么那么不懂事呢,于是听话地回去了。又过了半年,秀秀再也等不下去了,去城里找他。这一次她没有见到李贤,电话打不通,她去李贤的宿舍,邻居说李贤已经搬走了,至于搬到哪儿,他们当然也不知道。她去了李贤的单位,他的同事又说他出差了。秀秀想不明白,她离开秀水前还打过电话说要来的,他也没说要出差啊。她失望地回去了。后来,她又进过几次城,可是依然没有见到李贤,要不是出差了,要不是跟领导在开很重要的会。秀秀于是决定留在那儿打工,因为她想只要有时间就一定能够见到他,她想问问李贤为什么总是那样的忙。她对城市并不熟悉,看见店铺就进去问招不招人,她被拒绝了很多次,多得她都快绝望了,最后她去了一家洗头房,她以为是洗头房帮人洗头的。老板娘看到她,眼睛亮得都要烧着了,连声说,对,对,我们这里要招人的。她在那儿呆了三天,回了小镇,她不说话也不干活,坐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以后,不声不响地喝了一瓶农药,农民买回去喂庄稼地里的害虫的,她真傻,怎么把自己当害虫了呢。她在我们的心里一直都是最漂亮最纯洁的公主啊。她临死前对苏红说,她配不上李贤了,却不知道李贤根本没打算娶她。

  灯光很黯淡,大概是电压不够。我咬着自己的嘴唇听他说完,觉得冷极了。

  李贤不一定知道秀秀的死讯,也许在他的某次饭局中,他曾听到来自秀水的旧同事,这样无意中说起过。他惭愧了吗?也许只是在饭后回想时这样对自己说,“我有什么错呢,谁让她自己走到那一家劳什子洗头房去了呢?但是死得也太惨了一点。”

  他和陈子菁相识可能是在秀秀的死发生以后。他对女人并不是人们眼中惯常的那种三心二意,只是由心底里滋生的一种漠然。李贤的同事评价他都是一样的口气,工作很认真,投入,作风正派,就是,跟领导走得也太近了一点,说到这的时候,他们都是一脸的鄙夷,不加掩饰的。

  又据说李贤在考虑要结婚了,因为领导的口风是成了家的人才给人感觉踏实,可以信赖。没有成家总是给人浪荡和不沉稳的感觉。

  “我全都知道了。”我冷冷地说。

  茶已经凉了,我却忘了再续热水。空气凝固了,音乐凝固了,整个世界全都凝固了。大眼定定地看着我,很近又很遥远。

  酒吧里光线迷离。好几杯啤酒灌下去后,大眼才觉得疲乏稍解。一个声音在缠绵地唱,“温柔地杀死我,温柔地,温柔地”,男低音一直重复地唱着这一句,几乎有三个小时。

  他正要开下一瓶啤酒时,李贤竟然晃悠着过来,坐在他对面。

  大眼说,“一起喝吧。”李贤不客气地接过啤酒就喝起来,大眼沉着脸,不动声色,奇怪他怎么没认出来这个抄水表的家伙。可能这里光线昏暗,还有就是李贤的胃袋里已经盛下了不少的酒精。

  大眼把自己与那个哈佛女朋友的故事又重复了一遍。

  李贤说,“为一个女人弄得这个样子还象个男人吗?女人是什么,只有男人玩弄女人的道理,你怎么被一个女的玩得这么惨呢”他一幅轻蔑而又为大眼惋惜的表情,几乎有点看不起他的智商了。

  两个妖冶而身材很棒的女孩走过来,大眼看李贤没有明显的排斥表情便也不说什么,那两个女孩就坐在了他们的旁边。

  那晚大眼喝醉了,但还是目送着李贤上了一辆出租车,他看到那两个女孩子想跟着李贤上车,他摆摆手,没让她们上去。

  夜风很凉,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试着走几步,没有成功。手机响了,是一个女孩子的电话,他根本听不明白那是谁,可能是打错了,因为很烦他唠唠叨叨跟那人说了一大通。是陈子菁。

  后来他被陈子菁拾了回去。

  陈子菁说她是副市长的侄女,疼爱的侄女,因为副市长没有女儿。

  陈子菁跟我说这些的。我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吗,容刚很喜欢你。他是章某的儿子。”章某是本市最有实力的私营企业主。

  我眉毛也不抬一下,“那又怎么样?”心里却在想着他和章某长得真有几分相似之处,可是不好好地跟着老爸做生意,跑出来做什么受苦受累的人民警察呢。

  “你简直象冰山一样。”她的语气似责备,又含有哀怨。也许陈子菁第一眼就看出来了大眼并不是什么推销菜刀的,他也被人耍了。这样想时心里不免有几分得意。

  “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一个人出门被蛇咬了,疼吗,当然疼,被蛇咬过的人都知道。第二天他经过那儿时又被那条蛇咬了,别人说,你怎么会犯同一个错误呢,他回答,我太贪心了,想抓住那条蛇喝一碗蛇汤呢。真的,我还没有那么贪心呢。”

  “冒险也值啊。”她意味深长地说完,走了。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长得漂亮又这么明白事理的女孩真少。

  天很蓝,小城的春天来得早也去得早。我从空气中闻到了初夏的味道。

标签: #一首 #中篇 #抒情 #短篇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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