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简短的红色故事?
简短的红色故事:王二小的故事 1943年的一天,河北涞源的一个小山村, 鬼子扫荡来了,八路军和干部们组织乡亲们转移。二小和乡亲们一起转移到长城脚下。吴连长带着队...
2024-03-24
作品简介:一个游离的魂魄忆述他在人间的最后时光。故事中的人物锁定在演艺圈的男男女女身上,背景却是时空交错的多维体系。
这部小说之所以能让人掩卷长叹,是因为它涉入的不仅仅是某些“圈子”的隐私,更揭示了一些人在迷茫中混然生活的“奢侈”和“忽略”,时刻提醒人们在“日子”的每个细节中保持谨慎和珍惜。
目 录
序
引子 年
第一章 惊蛰·春分
第二章 清明·谷雨
第三章 立夏·小满
第四章 芒种·夏至
第五章 小暑·大暑
第六章 立秋·处暑
第七章 白露·秋分
第八章 寒露·霜降
第九章 立冬·小雪
第十章 大雪·冬至
第十一章 小寒·大寒
第十二章 立春·雨水
结束篇 倒计时
亦真亦幻几件事(后记
谁也不能说戏都是假的,演戏也同样是个实践的过程。编剧和导演给你定出框架,启发引导你进入情节、进入角色,戏里的吃喝拉撒都要你假戏真作。越投入的演员,演得越真实,就像你投入生活一样。生活的大戏,也同样有个导演,只是不能确定那导演是“命运”,还是自己。
——题记(选自与某演员的访谈记录)
引子 年
年,就是十二个月,就是四季,就是五十二个星期,就是三百六十五天。
年,就是二十四个节气,月圆十二回,月缺十二回。
太阳也在变化,但太阳的变化人们基本看不到,看不到的变化就索性理解它没变化。我自己规定,不变的为阳,善变的为阴,所以我认为,年,属于阴性。
目前的状况是,过去的整整一年时间里,我,发生了完全彻底的变化。有些是自愿的,有些是被动的,不是我情愿的。于是,我要记载。我已经没有什么事可以做,日子太寂寞,我想,记载些曾经的和现在的东西,也许自己的感觉会好些。抑郁是一种病症,是病症我都害怕。
我决定写写。但当我要拿起笔的时候,发现我消失了拿笔的能力,怎么也握不住它,不是小时候感觉到的笔轻如鸿毛,而是对笔而言,我轻如鸿毛。
我爸对我说,儿子你觉得孤单了?孤单的人才写字呢。你要写什么呢?写回忆录?你才活了几岁?最好别扯那些没用的事。
我对我爸说,爸你真不了解我,你没感觉我从我妈身边来到了你身边是惊天动地的奇迹吗?你不怀念我妈?
我爸微微点头呈沉思状。
我说,爸,我怎么能再拿起笔?我是说,拿得住一支笔?
我爸说,你身体不行了,得锻炼,得过病的身体都虚。外面下雨,你得先出去试试能不能在泥水里踩下脚印,你身子轻得厉害,得锻炼。
外面的雨太大了,雨水把树叶打得七零八落,我站在树下,把脚放在树叶上,那些树叶就像弹簧一样弹起我。我跑回我爸身边,气若游丝。
全身无力。身心都无力。
沈玉不再理我,就算我站在她对面,她也不会和我说半句话,连眼神也不放在我身上。傍晚的时候我又去找她,她坐在椅子上,我坐在她对面的地毯上。她穿裙子,面对我不再矜持,就那么张开着腿,我看到了她粉色的内裤,并从她内裤上看出她的呼吸。屋子里就我们两人,她喝了牛奶,看了小说或者剧本,腿一直张开,小腹一直在温柔地起伏。我迷恋地看着我想看的,看了好久,直到她起身从我身边走过,带过一阵香风。我全身无力坐在那里用眼睛跟着她。她走过我的时候连看我也没看,似乎还踩到了我的脚。
沈玉不再和我说话,在她的眼里,我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彻底完了。
我对我爸说,沈玉当我不存在了,我想写点东西。
我爸对我说,那么说,你妈早当我不存在了,我也得写点东西了。
我说,我只写这一年的变化而已,你跟着起什么哄,你还记得起你和我妈分手那一年的事情?
我爸说,我也曾经有过很多事情嘛,不可以组合吗?你别打击我嘛。
我爸看上去只比我老几岁,那天我来找他就对他表示出惊讶,我说,爸你看上去年轻嘛,怎么保养的这么好?我爸说,这么多年,太阳就没晒着我啊,当然年轻。于是我觉得对我爸称“你”更合适,不用“您”,这个想法征得了我爸的同意,我爸说,一个称呼,没的大碍。
你在写了吗?隔天我爸问我。
拿不住笔。我说。
我说呢,连纸都没有,你自己在那比画个啥?我爸想嘲讽我。
纸还不有的是?等我身体好了能稳稳当当拿起笔的时候,我就去沈玉屋子里拿纸,她要不停地写她读剧本的心得体会,导演、编剧都要求她写心得体会,说那样能使她提高得快,编剧还给了她很多稿纸信纸餐巾纸卫生纸,什么纸都有。
我仍然出入沈玉的家,没人阻拦我。沈玉也从不对我说“你别再来了”、“你走吧”之类的话。我也同样去找我妈,我妈也不再问我什么,她已经知道我铁了心要和我爸一起生活,阻拦不得。我试图说服我爸也去看看我妈,我爸说他在若干年前就“快刀斩乱麻”了,看见我妈他的“麻”还会乱,不看为好。
那天,我看到了一个年老的女人和一个年轻的女人在各自的家里做同样一件事情,让我很感慨,这个感慨促发了我想写些东西的冲动。对于我,写东西是以前想都不可能想的事情,但我被促发、被刺激了,我想了,想的原因是因为沈玉和我没话,我妈和我也没话,我很需要说话,没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孤单得紧,神经都不正常了。我曾经是一个滔滔不绝的人,两年前,我曾经像电影里的法国嫫嫫一样,在滔滔不绝中快乐,一年前稍稍有些收敛,如今,我变了一个人。
沈玉和我妈各自在自己的家中静坐并且流泪,她们的面前分别放着我的照片,一张是我和沈玉身着古装的合影,一张是我和我妈坐在草坪上的合影。我悄悄站在门口看,没去打扰她们。我先在沈玉的屋门前徘徊,实在没有勇气走到她身边说点什么,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徘徊很痛苦,为了避免痛苦我就走开,我想我去看看我妈。我站在我妈的屋门口也看见了几乎相同的场景,我没再徘徊,转身离去。
爸,有些东西她们不理解,我离开,伤了她们的心。我说。
别说得那么肯定,有些东西也许是你不理解哩。我爸说。
公元二○○四年春天开始,我筹划自己的故事。我心想,这个故事我一定要弄好,要是弄好了,我就冒一次天下大不韪,一定要想办法让沈玉看到,然后怂恿她递交给某个导演某个编剧,然后,把故事变成电影胶片,胶片的开头有字幕,上面写着——原著:郭林。
对了,有一首二○○三秋冬季节上市的流行歌曲《大导演》,很适合做这部片子的主题曲,唱歌的叫杨坤,嗓音怪里古董的,曲子有点南美风格、西班牙风格那样,跳跃感很好,说的却是一片有点苦涩的现实。
烛光红地毯哦鲜花和星钻
仿佛电影爱情的浪漫
大导演果然出手不凡
你的欲望在发亮
刚好吻合他的剧本
他的头衔迷茫你的眼
大导演只会爱你几天
关于这部片其实是谎言
金钱的誓言随时会改变
心疼你昨天爱的单纯意念
你是他临时的演员
灯光pa pa pa
音乐da da da
观众wa wa wa
笑你大傻瓜
大雨hua hua hua
世界湿答答
大导演让雨不停下
有一幅对联我记得:
二月春分八月秋分昼夜不长不短
三年一闰五年再闰阴阳无错无差
我知道,我实在无法写很多,就决定截取一个断面,人活一辈子估计是七、八十年,我把它看成一个立柱,我在立柱上截一个断面,就是我人生立柱上最高的一层断面。
最高的那层。
我没有运气冲击那七、八十年。
这个断面和其余那几十个断面的名字一样,叫做“年”。
我真的很虚弱。我在虚弱中握住笔,在从沈玉家偷来的一本稿纸上写上了第一个汉字,“年”。看到我战战兢兢写字的样子,我爸站在我身后哈哈大笑,发现笑声根本终止不了我的决心和行动,他转变态度,在我的身后大喊,别只用手写,那样费劲!用意念!用意念!
我爸嘿嘿笑着问我,儿子,写字,真能解决问题吗?爸爸这些年有许多问题哩,比方说,你妈为啥不再嫁个男人?
阴风不识字,却也乱翻书。一本没有封皮缺角少页的《万年历》放在几案上,风吹过来,书页噼噼啪啪抖落灰尘。这书不是我爸的,我爸几乎不看书。这一定是原先经营这个房子的人留下的。书并没过时,还有多年的时效,“万年”虽然没编排得下,二、三百年的子丑寅卯、春夏秋冬倒是历历在目。书上介绍的最后年份是二○二五年,这个年份在上世纪某个年月被编书的人写进书里的时候,一定属于毫无概念的时间,但现在这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这书却成了垃圾。
我面对破书,和我爸说,写字能解决问题吗?你问谁呢?
第1章 惊蛰·春分
书上这样说,惊蛰,春雷响动,惊动万物,蛰伏地下冬眠的动物开始出土活动,一般为每年三月五日或六日。太阳到达黄经三百一十五度;春分,是春季九十天的中分点,春分这天,太阳光直射赤道,地球各地的昼夜时间相等,古代春分秋分又称为“日夜分”,民间有“春分秋分,昼夜平分”的谚语,春分时节一般在每年三月二十日或二十一日,太阳位置为黄经零度。
我问我爸什么是黄经,我爸说不出来,但他给了我一段比较精辟的话。我爸说,你知道不知道,世界上好多东西对于普通人是没用的,多了解一些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因为,日子本身已经很复杂了,日子里何必用上你所说的那“黄经”、“白经”之类的东西呢?我们活着或者死了,影响不到太阳的“经期”。
爸,我崇拜你!
沈玉对我说,她演戏的才能是天生的,从幼儿园时就开始演戏,到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她说她自己早知道自己的特性,于是一路发展下来,走到今天。沈玉对我说,她爸爸的论述很精辟,说是人生一出戏。
沈玉跟她妈姓。沈玉没见过自己的爸爸。
沈玉说,我妈真棒,二十多年了,不动春心。
我妈说,沈艳芝那时就住我们家隔壁,只是不在相同的一个楼梯口。我妈和沈艳芝有约定,有什么事情就敲墙,敲了墙对上暗号就都到阳台上说话。这约定执行在刚定下这个约定的当天,半夜十一点钟墙就被急不可待地敲响了,那也是沈艳芝第一天住到我家的隔壁,那也是沈艳芝的新婚之夜。那暗号敲响之后我妈就跑到阳台上等,沈艳芝没出来,我妈听到了哭声。后来我妈下了三楼再上三楼,叫开门看到了沈艳芝的新婚丈夫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喘气,床单上一片血红。我妈对沈艳芝说,没啥没啥,黄花闺女都这样,沈艳芝说,大姐,那不是我的血,是他的血啊!我妈愣了好几秒钟,等明白过来了就给吓得手脚冰凉了,我妈结结巴巴地说,那,快,快啊,叫救护车啊。
我妈说,沈艳芝的丈夫在结婚后的第十天去世,被诊断为血癌。
我和沈玉相好不是一天半天了,柱子和孙元波他们也道听途说了一些关于沈玉她爸的事情,于是对我说,别扯成既定婚姻了,那就不好玩了,父亲和女儿遗传,说不定沈玉也血里有癌,你娶到家里没多久还得张罗续弦。
我妈说,别听你那帮狐朋狗友的,沈玉没病。
沈玉说,进大学检查了无数次身体,血也抽了有二斤了,没哪个大夫说我血里有病,我健康!
我说,玉,玉啊,咱不听那个,咱不信那些,咱好咱的。
这事情我妈有底儿。我妈私下和我说,那沈玉根本就不是沈艳芝跟她丈夫怀上的,沈玉出生的月份我妈记得,按沈艳芝结婚日子算,生下沈玉是沈艳芝结婚后不到八个月的时候。况且,我妈说,沈艳芝的丈夫进入医院后医生检查的一切情况她都知道,那时候沈艳芝在我们小区就没第二个朋友,我妈是她最铁的姐妹。医生也检查了,说沈艳芝的丈夫那时根本就不能进行性生活,只要一勃起就得出血。
沈玉不会有遗传,怎么遗传也遗传不上。我妈说。
当然,我长大了,我妈和我不忌讳什么,该教育我的都教育了我。我妈说,以前是让你好好学习,现在要你好好对待爱情,好好对待初恋,不许婚前性行为,不许自渎。
关于沈玉她妈,我妈也不给我深说了,她直说沈艳芝是个好人,不是乱七八糟的女人,守二十年寡,也没找个男人嫁。我说,怕是一直惦记沈玉她爸吧,谁啊那是?我妈说,可别乱说,可别跟沈玉说,这可是破坏家庭,作孽,干不得。
其实,这些不关我屁事,沈玉和我好就行,别的都不重要了。
沈玉终于当上了演员。在大学里被歪打正着选上了拍了个戏,演的是合计有五句台词的“龙套”,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虽然都演配角,但戏分越来越重,直到她拿到了毕业证,被省影视中心选中,当上专业演员了。
沈玉对我说,当专业的就得学习,得进修一些课程。于是她继续上学,算培训班之类的,也上了半年。毕业那天时令不错,是惊蛰。沈玉说,虫子活了,人也该动了,这是给我征兆呢,我大概得不停演戏了。
我说,沈玉我们该休息休息,我一直都在忙,我也累得慌,我需要休息,我请个大假,我们出去玩玩?都惊蛰了,春天的美丽已经来了,我想狂玩一阵子啊。
沈玉说,我和我妈说说,说好了就去玩。
我们预定了去深圳的机票,准备先去海边看看,“小资”一番。
换个场景。沈玉说。人生的戏要分无数个场景的,我爸说了——人生一出戏。
这句话是沈玉她妈告诉她的,很多年来几乎成了沈玉的座右铭。
公元二○○三年,农历刚刚过惊蛰。我们刚到深圳,刚住下,沈玉的手机响起。手机里面说,快点回昆明,找黄老师,试镜头、签合同,连续剧三十集,片酬颇高。
我自己去了小梅沙海滩,因为沈玉马不停蹄回昆明去了。
我在小梅沙租了一个帐篷,天黑下来的时候我躺在帐篷里。外面不远处有一小堆篝火,火光映出一个人影向我这个帐篷走来,是个女的,披着军大衣,但长发飘飘。她走到我帐篷门口,我看见她大衣里面穿的是泳衣,轮廓时隐时现,给我的感觉十分具体,前胸和屁股都圆,就跟沈玉的一样。
当然,不是沈玉。她叫蔡红梅,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但她说,她是个演员。
爸,你记不记得?二十多年前,你把我扛在肩上到盘龙江边儿看大戏,戏台上粉墨登场的演员都花花绿绿的。我看不懂,你好像十分懂,你给我讲了很多戏里的故事,那些故事一般都用于我睡觉前的消遣。二十多年,我把那些故事几乎忘没了,却隐约能记得住你给我讲大戏时的表情是眉飞色舞,还有,我能记住两句戏词,带韵调的那种,“因何错爱小生至——此——?”“爱的你一品——人——才!”
哪出戏这是?你告诉过我,我忘记了。好像是一个姓柳的男人问一个姓杜的小姐,对,你说那台上演的是鬼魂!
那时你的故事一般不能使我安然入睡,而是你的手表戴在我手腕上我才能睡过去。那块表你临走时给了我,已经坏了,修也修不好,我就放在书桌上的一个玻璃器皿里,算我的收藏了。
蔡红梅的手腕子上戴了一块老式手表,和她的青春及其气质极不相配,这手表我注意了好久,被她看出来了,她说,那是她爸爸的手表,她爸爸很久以前跟一个年轻的女人去了美国,她和妈妈都不知道详细情况,只是觉得应该确定爸爸不可能再回中国了,于是她在家里四处找关于爸爸的纪念物,找到了这块手表。
我爸也有一块老手表,也是我的收藏品。我说。
你爸爸也跟女人私奔了吗?她问。
没,他自己走的,我妈还爱着他,他还是走了,那时我还小。我说。
蔡红梅坐在我的帐篷门口,手里拿着啤酒和荔枝汁。她说,今夜你要是不回市区,我就坐在你帐篷里一直到天亮吧,我明天早晨排戏,凌晨就要开始拍,就在这个海滩上,我要熬红了眼睛才能演好那个角色,而且,我需要感受夜里大海边的恐怖。
你也是演员?我问。
怎么还也?你也是演员吗?她反问。
不不,只是我经常遇到演员,连我的女朋友也是演员。我说。
蔡红梅是这个连续剧的女主角。我没听说过她的名字是因为我在此之前从来不看电视剧,尤其是连续剧。蔡红梅拍的就是连续剧,四十多集。她对我说,在深圳拍摄了二十天了,累得精疲力竭了,再坚持一个星期就结束了,要回北京了,那时她就不孤单了,男朋友在北京等她。
午夜以后,对我是个折磨。蔡红梅坐在门口瑟瑟发抖,还在喝冰凉的啤酒,我却盖上毛毯睡意横冲直撞。我说,你真不睡觉?要不我先睡半小时,然后你来睡半小时,我们换着睡?
我把这个问题问了几次,蔡红梅在下半夜三点的时候趴到了我的身边。
我不睡,不过我冷得厉害,你让我靠着你躺一躺。她说。
我就惊了一惊,连忙坐起身子。
新认识的女生躺下了,用手拉着我也躺下,她的军大衣加上我的毛毯,加上我们的体温,很是暖和。这个女生身上有一种味道,有点辛辣,还有点甜,还有点啤酒花的糟味。我转脸看了她一眼,她笑了笑。
这女人配做演员,她长得十分好看。
十分钟过后,一只手搭在我胸前,那手腕上戴着老手表,滴答直响。
外面,大海也哗啦哗啦,无风三尺浪。
沈玉的电话在早晨打过来,她问我睡得好不好,她刚到昆明,困得不行。我说我也没怎么睡觉,躺在海边听海浪。沈玉说,玩几天就回昆明吧,住酒店要小心些,深圳的烂女人很多,千万别动花心,别染上什么病。我说,多说三天,我就会想你想得受不住,受不住了就得马上回去。
我身边没有人,蔡红梅没了踪影。毛毯上还有她的味道,她没走多久。
外面刚刚发白,有点吵闹。我走出帐篷,蔡红梅从海水里游上来,在沙滩上艰难地爬行,几盏蓝色的灯照向她。她还是那身泳衣,泳衣上满是沙子。她头发湿漉漉,身体也在打颤。她爬的方向就是我的这个小帐篷。
蔡红梅的身后有人喊“OK”,她抬头看了我,露出笑容来,然后头一歪,脸落在沙滩上,沾了满脸泥沙。
远处跑来两个拿毛毯的人,蔡红梅却支撑着身子又向我爬了几步,在我离我三米的地方对我说,你为什么不来扶我一把?
我走上去扶起蔡红梅,那两个人把毛毯披在了女主角的身上。女主角回头说了声谢谢,便靠在了我的怀里。
送毛毯的两个影视工作者一眼惊奇,狠狠地打量我几秒钟。转身回去的时候一个人小声嘟哝,这丫是哪儿来的?
二○○三年三月,惊蛰以后我在深圳的第五天,发生了两件事。一件是我拿着当天的机票找票务公司联系机场顺利改签了返回昆明的日期,一件是沈玉给我来电话说她妈在家发生了她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给沈玉说明我晚回去几天的理由是,我的肚子很疼,吃了什么不对劲儿的东西,要在医院看看,看看就回。其实是蔡红梅的肚子很疼,正在找医生看看,蔡红梅说,你就陪我这一次,我不愿意回剧组,我的戏已经完了,我就没必要回去麻烦他们了,可我在深圳没什么朋友,你就算我的朋友,陪我去一趟医院。我答应了。
沈玉电话里透露的消息是,她回到昆明后没和她妈打招呼,直接去找了黄老师,把合同看了,也试了镜。她想回家好好睡觉的时候正是半夜,却在家里看到了妈妈床上睡了个秃顶的老男人。
这一天里我和沈玉通了十几次电话,在医院里打,在蔡红梅住的酒店里打,在吃饭的时候打。打了好多电话后我对蔡红梅说,我真得回昆明去了,我女朋友她妈有了外遇。
蔡红梅听了我的话愣了一下神儿,然后哈哈大笑,她说,你女朋友她妈有外遇,你回去能帮什么忙啊?
我说,我要及时劝劝我女朋友,这事情得想开才对,老人家守寡二十多年,也不容易嘛。
蔡红梅又来了一番哈哈大笑。
二○○三年惊蛰后第七天,我上了回昆明的飞机。
在上飞机前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在蔡红梅住的房间里和她缠绵做爱,我们做了好多次。
我走出房间时,蔡红梅骂道,娘个西皮,怎么和你做成了露水夫妻,娘个西皮。
回到昆明的时候,柱子和孙元波为一个叫叶君的女孩子闹得不可开交,柱子先认识了叶君并产生好感,后来在一起玩的时候孙元波也对叶君产生了好感,赶巧叶君喜欢孙元波比喜欢柱子更多一些,于是闹起了矛盾。柱子和孙元波闹这种矛盾并不是小曲好唱口难开的那种性质,两人开诚布公,就直接说,柱子说我认识叶君两个月了,都睡过一次了,孙元波说,你睡过她一次我知道,叶君也和我说了,那次睡觉你胆小得像个兔子,没敢摸人家一指头,那不叫睡,我这才真叫睡,真睡是干什么你知道吗?我破了她处女地。
柱子心里不高兴,自己胆小是真的,对女孩子他天生胆小,可因为这胆小让孙元波占了先,心里窝囊。他对孙元波说,不行,这是仇恨,我得找你报仇。孙元波说,叶君还有个妹妹,等介绍给你,化仇恨为连襟,就扯平了。
教授老总把新的策划书拿给柱子和孙元波的时候,柱子正催着孙元波快点给叶君的妹妹引见过来。老总说,你们又要招人吗?快整过来吧,咱公司正缺帮手呢。
上一年的计划我们用了九个月时间来完成,完成这样复杂的工作后,我们被锻炼成长了,公司运作也已经成型,看来这一年用不着怎么艰苦就能完成任务。年初的两个月哥儿几个憋足了劲儿修养。二○○三年益佳电器的策划方案并不复杂,大家只是想拖拖时间,要益佳电器公司把我们的酬金全额划到账面上之后才进行下一个步骤。教授老总说,你再好的创意都不是公司的最终需要,公司最终需要是钱,没钱,没戏。干得正红火的当口,我却不知怎么就心不在焉了,我想继续休息。我对柱子和孙元波说,哥儿几个,我歇了,歇到我想上班的那天吧,我想我该张罗谈恋爱结婚,老大不小了,我妈着急了,我也着急了,我还时常来公司,就是不想干活儿了,你们多干点儿吧,我的工钱归你们吧。
天开始温暖。街上的女人穿的渐渐少了起来,一些形状就很引发欲望了。我想沈玉,想完了沈玉想蔡红梅,静不下心。
小柳把午饭准时送来,我们谁也不想吃。小柳说,天热,全是凉米线,带鸡汤麻油的凉米线。我说,我妈准知道我们心热。
我妈的店铺离我们公司距离不到百米,生意红火。小柳是我远房表妹,她特地从乡下赶来给我妈当帮手,一干就是三年。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土妞子变成了靓孔雀。我妈说,凭小柳的姿色绝对够当演员了。叶君现在和小柳称姐道妹,和我关系亲热,就为能有机会接近沈玉,多了解了解影视门道,也好找机会去上上镜。我说,要是哪个导演再拍像《一个也不能少》那样的片子,也许你们这些棒槌都能带着土性上去,上好了还能女主角一下子。
曾有那么一阵子,当演员、拍电视、拍电影成为大家最喜欢探讨的话题,在电视上和电影上露脸,然后逐渐成为百姓的偶像,那是很多人的浪漫、靓丽的成功之梦。
一般我的话不能构成对叶家姐妹之流的打击,因为沈玉时不时的现身说法,常常给她们十足的信心。但那时沈玉已经很长时间没出现了,她在大理拍戏,只要回来就没完没了地和我分析研究关于她妈妈的事情,满脸都是“阶级斗争”。
沈玉她妈的事情是这样败露的:沈玉从深圳赶到昆明的时候是早晨,她没和家里联系,直接去找了黄老师,把剧本看了个大概,赶到剧组上了上妆在镜头前照了几照,有关人员告诉她需要等导演和制片人下午三点下飞机,她就等,边等边再看剧本,准备着和导演制片人在见面的时候谈谈对角色的感觉,下午五点多见了要见的人,谈了,并共进晚餐,晚餐后按照导演的要求再次试镜,然后签了合同,然后连妆都没卸就打车回家。当时已经半夜,沈玉开门进屋直奔妈妈房间想给她妈来个拥抱,却张大了嘴看到了她妈和一个老男人光着身子紧紧拥抱,她的出现让床上的两人瞠目结舌、猛然撒手……
她妈喊了一声“小玉”,沈玉没回头,冲出门在街上猛跑,然后住进了宾馆。
我妈说,那老男人也许就是沈玉的爸爸。
我说,妈你怎么这样相信沈玉她妈?
我妈说,什么人就是什么人。
沈玉她家已经不住我们家隔壁了,两年前就搬到了另一个小区。那小区叫“高新小区”,住进去的都是工程师之类的知识分子,沈玉她妈从工厂的技术员干起,二十年后干到了工程师职位,于是搬了家,搬进了高新小区。
那老头你见过吗?我问沈玉。
是我妈同一个厂子的人,具体是谁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以前见过也是到厂里去找我妈的时候见的,记不住。沈玉说。
其实没什么啊,你妈也是人嘛,也是女人嘛,这样的事情没什么。我说。
我心里堵得慌,也说不出来怎么不好,反正不舒服。沈玉说。
你嫁我得了,嫁了就好了。我说。
你臭美吧你,我现在嫁了人还想红起来?演员在我这个年龄是不嫁人的。沈玉说。
沈玉嫁给我一直是我和我妈共同的梦想,当年我妈和沈玉她妈就半开玩笑半当真的定了个现代娃娃亲。我妈说,沈艳芝是个好人,生的女儿不会有错。
这回,我对我妈说,看,好人犯作风错误了。
我妈说,沈玉都长大了定性了,沈艳芝的作风问题影响不了沈玉。
我说,妈啊,影响着了,你看沈玉魂不守舍了,整天琢磨她妈那点儿作风了。
当然,沈玉没对别人说,沈玉和我不外,就告诉了我,她也知道我能告诉我妈,她也知道我妈和她妈不错,也许是想让我妈和她妈谈谈。
当年从北京到云南的老知青中,留在昆明并且没断往来还越走越近的,就属我妈和沈玉她妈。
我从公司逛到我妈的小店,在小店里给我妈拌凉菜。我妈离开自己的小店近两个小时,去的方向就是高新小区,估计是去了趟沈玉她妈那里。我曾对沈玉说,你拍你的戏,家里的事情别多想,我妈老侦探了,一定会给你侦察清楚。
可傍晚我回到家,我妈对我说,孙元波给人家叶君弄流产了。
我说,妈,您怎么侦察到孙元波那儿了?沈玉她妈的事情呢?
我妈没直接回答我的问话,她自己在那里嘟哝,春分了都,暖和了都,大地复苏,小鸟高唱,万物交配,何况人乎……
爸,你了解我妈,我妈年轻时候就这样吗?我妈和我说过,你们年轻时候特恩爱,还时常相互提醒不要太恩爱,说恩爱过度容易分离。你说这是真的吗?你们可是终于分离了哩,我和沈玉也算挺恩爱,也终于分离了,虽然我们还不是夫妻。
今年刚进入春天,我和沈玉就分离了。这个惊蛰前的那个惊蛰,我们才明确地说出来彼此的关系,我是说那种今后要结婚和生孩子的关系。我对沈玉说,我们已经长大了,不用装模作样害羞了,我们应该有准备,准备并且可以实习在床上怎么过日子。沈玉脸红心跳,但她还是说,要不,我们先试一次吧。
快乐无比的时候,我们根本没想过能分离,虽然我也像我妈一样絮絮叨叨地提醒了几次,我说,别太恩爱,恩爱过度容易导致分离。
去年,从惊蛰到春分,我和沈玉偷偷睡过好几次,虽然我和她睡觉前脑子里全是和蔡红梅做爱的“镜头”,但我还是觉得沈玉好。沈玉温柔,沈玉胆小,沈玉在我的怀里时一声不吭用手捂住脸。我想起蔡红梅是因为蔡红梅是我睡过的第一个女人,第一个,总是难忘。
还有一个问题缠绕在我脑子里散不出去,几天前我和一个女人睡,几天后便换了另一个女人睡,作为男人,这是不是作孽?
作孽这个词,我是跟我妈学的,我妈在我还没长大的时候就常说这个词,并告诉我作孽就是做坏事,就要有报应,就在打雷的时候害怕。我不怕打雷,倒是沈玉特别害怕打雷,从前怕,现在也怕。
我今天去了沈玉家,就在打雷的时候去的。沈玉缩在床上,把屋子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电视机也开着,窗帘也遮挡得严严实实。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身上是刚刚换上的睡衣,看来她也是刚刚回家,被雷雨浇了个精湿。我走进她的屋子就坐在了地毯上,这是我最近选择的位置,她不理我以后,我不敢为她做任何事情,不敢和她说话,甚至不敢在她房间里走动。今天,我鼓足了勇气,看到她在床上紧紧抱着枕头有些瑟瑟发抖,看到她眼睛里充满恐惧和泪水,我鼓足勇气从地毯上站了起来,走到她的床前。但她好像根本就没发现我的存在一样,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再次提高勇气,在她的桌子上拿起她的笔,把几个字歪歪扭扭地写在她的纸上:
我陪着你,别害怕打雷。
我拿起纸要递给沈玉的时候,窗帘被一阵风掀起,一扇窗没有关严,被外面的风雨吹开。我正好站在窗帘前面,手里的那张纸被舞动的窗帘抽打掉了,纸片儿随风飘向窗口,飘出窗外,飘进雷雨里。
沈玉是看到一片纸飘出窗外的,但她没能看到纸片儿上面的字。
沈玉现在已经算明星了,去年春天到今年春天,她接拍了两个电视连续剧和一个电影,片酬已经高起来了,衣食无忧了。但她孤独了。她确实没想到我能离开她,其实,连我自己也没想到。
我离开沈玉后,我妈说,作孽啊,作孽啊。沈玉她妈也说,作孽啊作孽啊。
我爸说,当年他离开我妈的时候,也时常听到我妈自言自语,那时候我爸像我现在一样带着一些愧疚来看我妈,我妈也不理他,也嘟哝着作孽啊作孽啊。
我终于开始写东西,而且,我写了很多。我感受到了传说中那些作家们的生活滋味,我是说,我有话要说,我刹不住笔,写得草,但因为是“草书”而写得飞快。
第2章 清明·谷雨
书上说,清明是清洁明净的意思。每年的四月四日或五日,气候温暖,草木开始萌发繁茂。谷雨是“雨生百谷”的意思,在每年的四月二十日或者二十一日,从这一天起雨量开始增多,对谷物生长有利,“清明断雪,谷雨断霜”,气候温暖,春意正浓。
我对我爸说,“雨生百谷”比较单纯,雨还能催生很多东西,节气书里没写。我爸说,你写嘛,钻研科学是值得提倡的,是有益于社会的,也是能打发你的郁闷的。
我爸有时说话不无讽刺,我越发对他充满敬意。
昆明属于高原,二十四个时令在这里表现的很不明显,有的几乎失去意义。但去年的清明时节的确“雨纷纷”来着,我本来在家里休长假,想出去走走,却被黏糊糊的小雨憋在家里,郁闷得紧。那时候公司几个人正处于乱套阶段。据送饭的小柳反映,孙元波两天没上班,柱子在那两天里也闷闷不乐。叶君和妹妹住在一起,叶君流产,得休息,休息时候一般妹妹陪着叶君。柱子本来不知道关于叶君流产的任何风声,那天是赶巧了去看看叶君,进门时看见孙元波坐在叶君床前,幸亏叶君的妹妹及时从厨房里跑出来,不然柱子上来的醋劲儿都不知道怎么挥洒了。小柳和叶君姐妹俩都不错,自然知道的详细。
叶君的妹妹对柱子说,人家屋里说话,我们外边说话吧。
柱子打电话对我说,叶君的妹妹甜甜的样子,和她姐姐差不多。
我问是不是借这个机会联系上了,柱子说,看上去长得一样,可她不是叶君,她叫叶萍。
当然,叶萍直爽,告诉柱子说,我姐流产,你去看不合适。
据说柱子当时感觉类似五雷轰顶,但还是压抑住了。据说柱子从此就胃口不好,反酸,闹心,老是觉得有一口气憋在里面,打嗝打不出来,放屁也放不出来。
昆明在二○○三年的第一场雨,虽是春雨,却凉得跟冬雨似的。人们穿上大衣,毛衣,戴上各样的帽子。
清明时节雨纷纷。我妈说,该给故去的人烧些纸钱儿了,清明了。我妈还背了两句诗歌,然后说,古人的诗。准。
沈玉从大理来电话说,大理也在下雨,剧组的人好几个冻感冒了,一感冒就发烧,一发烧就有可能被怀疑为“非典”,导演有点怕,只好同意停工两天。沈玉问我,两天时间,我用不用回昆明看看你?我说,你准备些感冒通病毒灵什么的吧,两天时间要回来是折腾,天这么冷雨这么大,不感冒都能给折腾感冒了,一感冒发烧,在昆明也容易被列为“疑似非典”。歇歇吧。我也歇着了,天晴了你那里要是方便,我就去看你。
其实我还是愿意沈玉回来的。自从沈玉她妈有了作风问题,沈玉全拿我当惟一亲人了,她曾提出过和我一起住,我说我和我妈住一起,你来和我同居,等于我妈滋生了我们腐朽没落思想,别给老人家添心病,不然你妈找上门来,得和我妈掰。
沈玉和我偷情,我妈看到过。我留沈玉在我家过夜,我妈开始是不知道,但到了早上发现了端倪。沈玉就起床直叫大婶大妈,喊得直甜,我妈就在沈玉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没再说啥。不过事情过后我妈对我进行了严肃批评,指出了我暗藏在心灵深处的肮脏灵魂。
我说,妈,这样的事情已经经常发生了,社会变了,人们自由了。
我妈说,社会变了,可你妈没变!
爸,我妈真的没变,你们年轻的时候我妈什么样我当然不知道,但我记事后对我妈就有了不曾改变的印象,我妈特坚强,特好强,自力更生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我和沈玉没少说她妈不容易,其实,我妈也不容易。你走了,我妈也守着寡。我姐来信和我妈说,妈您看到合适的就找个后老伴也没什么,孩子都成人了,怕个啥?我妈说,怕啊,还是怕,不是找不起老伴,是找了老伴还得多操一份心,现在忙活个小吃店觉得不错,挺充实的,真到老得不能动的时候,再说吧。
你们那一辈人的心思我不是很了解,想体察也体察不到位。感觉中,我妈真是个保守的人,她看现在的年轻人直摇头。我问过几次,妈您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您和我爸谈恋爱时整哪些?我妈说,整哪些?整不出来你们那样大胆,也整不出来孩子。
我妈对我管教得一直很严格,疼爱是疼爱,但严肃的“提示”在二十年中就从未中断过。我告诉她我要休息,我要攒点力气谈恋爱结婚,我妈摇着头说,现在这是怎么了,谈恋爱结婚也要用专用时间,上班影响你和沈玉的交往了?
我三年前找到的这个差事应该是我的造化。大学里的一个教授光荣退休以后,一手组建了一个有强大关系网络的广告公司,而该教授的得意门生里面就有我。我承包了教授总公司下面的一个子公司,教授变成了我的大老总,我靠着专业对口,大刀阔斧起来。柱子和孙元波是同学,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同学,同时毕业也同时就失了业,在街上和我相遇相谈然后直接加盟进我的公司。大家早就是朋友,在一个门下做事意会言传都便捷许多,头一年我们经营得不错,受到教授老总的好评,第二年也就是二○○二年,我们三个人招来两个临时工,把全年的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了表彰。
满街上都有人喊生活真苦真累找个工作那么难创业那么难,但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没艰辛的感觉,我太顺利了。对柱子和孙元波也一样——他们毕业后只闲逛了不到三个月就被我收容,基本上还没打过游击就走进了正规军团队。我们理解的社会相对比较简单,我们眼中、心中的艰难基本上是小说上写的和电影电视中演的,我们对这所谓的艰难在感性上理性上都没认识。
我妈说,老天照顾你呀儿子,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二○○三年清明,我有了去大理的打算。那天天气预报说,云南全省在未来三天会多云转晴,那么我想就在未来第四天去大理。说实在的,我还从来没看过拍戏,更没亲眼看过沈玉演戏。我打电话给沈玉她妈,我说大妈我想去看看沈玉,您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电话那边大婶说,让沈玉防“非典”,让沈玉回昆明的时候一定要到家里住,不要再住宾馆了。
那天,我戴上橡胶手套,跟我妈学“抓菜”。我妈说,咱郭家的抓菜是爷爷辈创的,你得学学,别失传了。
我切了白菜心和芹菜,把过油的鸡丝也抓了一点点,自己加了调料自己抓拌,我把香油鸡精料酒胡椒粉都放了一点,又开始拿辣椒酱。我妈伸手拦住了我,你怎么把所有能吃的都放进去了!
菜,有自己的味道,你拌完了,菜本来的味道还在吗?我妈呵斥我,外面闪电,我假装捂耳朵等雷,把菜叶油盐沾了一脸,弄得我妈直笑。
晚上,我妈买了好些黄纸钱儿,外面下雨没地方烧,就在阳台上放了个搪瓷脸盆儿,把纸钱儿点着火放里面了。我妈把娘家祖宗三代都念叨了遍了,又开始念叨我们郭家的祖宗三代,难为我妈能记住那么多名字。脸盆儿给纸钱儿熏黑了,怎么擦也擦不干净了。
大理的稻田和别处的稻田没什么区别,但稻田不远处映衬的景色是古城,那么这里的稻田便成了能拍影视剧的风景。沈玉在稻田的泥水里折腾了好几天了,到后来只能拿着宝剑当拐棍才能走上田埂——沈玉拍的是武侠剧,她问我演得怎么样,我说,远处看还过得去,就是我始终考虑你要上厕所怎么办,这衣服解开方便吗?这古装是怎么个解法?
沈玉狠狠捅了我一拳头,她怕别人听见这样露骨的情话。
我在大理古城的客栈里包了一个小房间,沈玉在没戏的时候就走几分钟路到我的房间里坐。她说,其实在剧组里并不自由,说不定什么时候导演就突发奇想要补戏,并不是按照分镜头剧本拍。这几天一直在等一个男演员,重头戏在男演员到位才能开始。
有激情戏吗你?我问。
一般激情吧,古装武侠剧再激情也激情不到现代的程度。沈玉说。
你在戏里有爱情?我问。
有点,不多,也不成功,最后我把他杀了。沈玉说。
你为什么杀他?我问。
他有好多相好的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我知道我得不到他的时候,我就杀了他。沈玉说。
写戏的人头脑简单了嘛。我说。
写戏的人自己还没有女人呢,编剧只有二十岁。沈玉说。
才子啊,二十岁就开始胡编乱造这样的故事,时势造英雄啊。我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了影视剧和商品经济紧密挂钩,遮天蔽日掀起了大规模的胡编乱造影视作品,创作者能想到的几乎都能拍出来卖钱。几年下来,仅仅昆明一个城市,就有六家大小影视公司在运作。出产的东西夭折一部分,拖垮一部分,劳民伤财,见不到什么效益,却把电视剧拍得越来越离奇,从情节到人物,古不古今不今,不伦不类。
沈玉上的这部戏是打着“新派武侠”的招牌的,演员阵容强大,男女主角都是从香港和台湾请来的大腕,配角也启用了大量的新人,戏还没拍就先出来了很多摸不清是真是假的消息,有关于资金的,有关于导演风格的,有关于绯闻的。我问过沈玉,那些传闻是不是炒作,沈玉说,真正发生在剧组里的资金风波和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般是不可能被媒体开发到的。我说,那这样的炒作就比较恶心了。沈玉说,什么事情也别深想,想多了就自然恶心。我问沈玉,你不恶心?沈玉说,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沈玉扮戏显露得不仅仅是姿色,据她透露,导演打造她的角度是“气质”。我不知道沈玉能体现出来什么气质,至少她在我面前若干年我没发现她的气质。沈玉给我解释后我才有点明白,敢情镜头面前是可以打造一切的,就像五十岁的大娘能被打造成青春玉女一样,简单。
雨后的稻田里更加泥泞,沈玉的长袍和靴子与泥水浑然一色,滴滴答答。她的身后有人喊“OK”,我想起了在深圳的蔡红梅。在海边,蔡红梅的导演也高喊“OK”,然后有两个人给女主角送毛毯。蔡红梅直奔我走来,送毛毯的人就小声嘀咕我“这丫是谁”。沈玉的身后没人送毛毯,也没人惊奇她走近我。
沈玉不是主角。
沈玉在这个戏里的戏分据说只占十分之一。但在这样长的连续剧里占十分之一的戏,对于沈玉,十分之十了。
当然,沈玉和我谈论的仍然是她的妈妈。我接受了我妈的教诲,引导沈玉正确看待老年人的再婚,沈玉说,再婚的事情她并不反对,老妈也不是没有再婚的可能,可老妈对女儿直接说了,就是再婚,也不太可能和那个人,那个人有老婆孩子。
事情复杂,至少比我想象的复杂。沈玉出门后也没少和她妈通电话,电话里谈到的几乎全部是这个问题。沈玉她妈说,孩子,就算妈妈错了,你不要计较了。
沈玉无法不去计较。她觉得她妈不守晚节并不是可悲的事情,但把晚节奉献给一个不可能嫁的秃顶老头子,不可思议。
其实影响了你什么呢?你都长大成人了,何必这样给自己添堵?我说。
这个说不清楚,添堵是一定添了,突发事件,你不能让我无所谓地面对、让我妈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沈玉说。
你妈,她又能怎么样?我说。
一把年纪了,要是吃亏了呢?女人是经常吃亏的啊。沈玉说。
胡编乱造的电视剧你都能演,有这样的功底,应该不至于看不开你妈的事吧?我说。
两回事啊,那是我妈!沈玉说。
在古城的小客栈里,我和沈玉没有激情。第一,“非典”时期客栈的生意不好,服务员对光顾的房客百般客气,房间门上的锁服务员说开就开,平均每小时开门送水送拖鞋送被单五次以上,虽然后来没什么送的了,但惯性让我们总觉得要有人进来,使得我们不敢脱衣上床;第二,沈玉的大腿小腿上青一块紫一块,她不会武打,咬牙坚持着,但在我面前就不咬牙坚持了,我拿红花油给她擦那些伤的时候,她眼泪就出来了,也不知是疼的还是感动的,哗哗直流;第三,沈玉说,我一抱她把她压在床上,她的脑海里就浮现出她妈被那老男人压在床上的情景,还有惊恐的眼睛,还有她妈不穿衣服的样子,还有老头松懈的皮肉等等。于是沈玉说,没准儿从此就不会当女人了,怎么努力都不湿了。
他妈的。我脱口而出。
真是他妈的!沈玉也说。
晚上沈玉没走。她脱光衣服搂我睡,前前后后的不老实,把我弄得兴奋不已。等我拉开架势乘虚直入时,沈玉皱紧眉头直喊疼。
后半夜,我和沈玉精光个身子搂在一起安静地听大理三月的好春风,不一会儿沈玉轻鼾飘荡,我却在大理的夜风里、在沈玉的怀抱里,想那个蔡红梅在床上的疯狂。
爸,你说说,按说我和沈玉的爱情属于木已成舟范畴了,我们在去年春天确定关系以后就无话不说了,这样已经拥有了很甜蜜很快活生活的两个人却彼此分开了,应该算是人生中不小的打击吧?想当年你和我妈分开的时候年龄也不是很大很老,你觉得呢?你从不说那些过去的事情,就算我们坐在高高的土堆上面的时候你也不说,你怎么逃脱了这种郁郁寡欢的感情呢?我真逃不出去,脑子里剔除不掉,你所谓的“时间是最好的医生”这个论调我感受不到,我知道我和沈玉刚刚分手,时间还短,容易引发我多愁善感,但我觉得我不会渐渐淡忘,怕是要越来越折磨得厉害。
我去看沈玉,还是想说对不起,还是满怀歉意,为好多事情抱歉。比方说,为我和蔡红梅的事情抱歉,比方说,为我急促地催她结婚而抱歉,为她有绯闻我轻易放弃了追求而抱歉,还有,我仓促地和她分手,这,最最抱歉。
沈玉的妈妈又来看女儿。我仍然坐在沈玉家门口的地毯上发呆地看着沈玉,她妈进门时也和沈玉一样没正眼看我,母女俩径直走到窗前的沙发上坐下,轻声细语地说话。沈玉和她妈并不是很亲近,自从沈玉发现她妈有了个老男人之后,母女俩就没再拥抱过,日前我的离去深深打击了沈玉,她妈赶来安慰她,竟然也没拥抱。我能看见沈玉她妈的手几次向沈玉动了动,一定是想抚摸女儿,但她妈最终还是没伸出手。
我的耳朵里近来总是有声音,类似耳鸣或者幻听,我能听见许多声音,但我都不确定是不是真实的声音。就像今天,我坐在沈玉家的地毯上,耳朵里竟然听到孙元波和叶君的对话,孙元波和叶君的家离这里坐公车也得二十分钟,我应该不可能听到他们说话,但我听得真切,是情话,是骚之又骚的淫言秽语,叶君说,你怎么这么快?真烦人,又射进去了,你还让我怀孕?孙元波说,真没留神,真没留神,我一舒服就忘乎所以了,真对不起……然后孙元波和叶君的声音渐渐小了……沈玉她妈对沈玉说,给你的燕窝吃了没有?用不用现在给你煮?沈玉说,妈,我吃不下,我这几天特别渴,可以不吃饭,但就是离不开水。沈玉她妈说,我这就给你煮,把营养的东西煮成水给你喝,你这样不吃东西身体会垮的,现在你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
沈玉她妈去厨房忙活的时候,沈玉又拿起了一个小说或者剧本,这也许是她刚接的戏,她不敢不用功。
屋子里很静,但我耳朵里不静。突然我听到一声爆炸,震得我脑子里嗡嗡作响。
第二天的报纸和电视上都有一条新闻,昆明西山区某某街道某某号昨天晚上九点左右发生电视机爆炸事件,造成一人重伤三人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沈玉的家在昆明北站附近,西山区对于北区来说,几乎相当于另一个城市一样遥远,就算一颗炮弹在西山区爆炸,北区也不可能听得到。
我,却听到了。于是我分析,我有了特异功能,不是简单的幻听病症。推理之,昨天晚上九点左右,孙元波和叶君真的干了那事,而且没采取避孕措施。
儿子,爸爸能听见全昆明各个角落的声音哩,开始有些乱,乱着乱着就习惯了嘛。我爸说。
咱们父子遗传吗?我问。
我爸把我写的东西拿着看,他掂了掂,问我,沈玉没发现她丢了很多信纸吗?
第3章 立夏·小满
书上说,立夏就是夏天开始,农作物渐将借温暖的气候而生长;小满就是麦类等夏熟作物子粒逐渐饱满。这两个节气在每年五月份,一个在上旬,一个在下旬,“立夏小满正栽秧”,据说,农民这个时节很忙。当然,我并没有关于农民在这个时节忙碌的感性认识,我的印象里,云南的农民没有忙与闲的对比,一年四季,他们都能播种或收获。
我爸说,庄稼充浆叫“饱满”,人的饱满叫“充实”,今天,已经是这个时节了。今天,你充实了吗?
和蔡红梅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二○○三年刚刚立夏的时候。大理的古城小客栈的日子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浪漫惬意,沈玉几乎没什么时间和我守在一起,我只好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干,暂时没有机会和沈玉谈我的爱情及其我向往的婚姻,也没有机会开口询问沈玉的打算,我只能在大理古老的街道上徘徊,吃遍了当地的小吃,逛够了苍山和洱海,甚至离开大理去了乡下。在乡下我遇到了蔡红梅及其一干人等。当然,她及他们到大理,也是要拍戏。
天已经开始热,高原的太阳离人更近,烤得头皮生疼。我对稻田里的戴着防“非典”口罩的白族姑娘说,你们大热天也用东西包着头,是不是就为了遮太阳?白族姑娘回身、抬头,摘下口罩,然后叫我郭林,然后她扑过来。
她是蔡红梅。
大理是个好地方,古城新城,新建的影视基地,自然的乡土民风,处处都是镜头里的美景,拍戏和拍戏的在这里相遇一点也不稀奇。但遇到蔡红梅,我没心理准备,见到她扑过来,我的心差一点就跳出嗓子眼儿,我忘记了这是乡下,忘记了这里离沈玉拍戏的地方很远,我就感觉沈玉站在旁边的稻田里看着我,吓得我猛地推开蔡红梅,把她推了个特大号趔趄。
怎么了你?她问。
哦——红梅是你啊,我一时没认出来,你戴口罩不好认啊,我以为是村姑呢。来来,快这边来。我赶忙说。
什么村姑啊,刚才你脸上都笑了都,突然就又认不出来了?装什么装啊?蔡红梅不高兴。
啊——我通常看到村姑都是笑着的——你怎么——来这里拍戏?我打岔。
当然拍戏啊,我还能干什么?蔡红梅嗔怒道。
哦——呵呵——哦——对对——哦——哈哈……我打哈哈。
蔡红梅没再纠缠我的表现,走上田埂轻轻地挽起我,回头和稻田里另外几个正在实习的演员说了声“先回了”,就拉住我朝村里走。稻田里的人在我们身后说话,内容和蔡红梅在深圳送毛毯的同行一样:“这丫谁啊这是?”
这显然是蔡红梅的剧组体验生活时间,村子里并没有剧组的影子,老百姓也没有围观,蔡红梅拉着我来到一户老乡的二层楼上,正在屋门口打扫的老妇人连忙客气地给我们让了路。
这房间我租下了,“非典”时期,人员没到齐,我算是先头部队了。蔡红梅说。
电视剧?电影?我问。
电影。我们定在农历小满那天开机。她说。
为什么要小满开机?我问。
导演掐了指头看了黄历了,说只有小满开机才能拍摄顺利,只有小满开机才能在立秋前封镜。她说。
这间屋子已经被收拾得很干净,布局和设施都和宾馆里的一样。蔡红梅的脸已经晒黑了许多,她洗了脸就忙活着擦营养霜,她把毛巾递给我时让我想起了她在深圳宾馆时的同样动作——毛巾在温水里浸过,双手一拧,接着是单手一抖,然后叫我一声,那片毛巾便飞将起来抛向我。
这片毛巾是墨绿色的,大概还是在深圳用的那条,上面还是“力士”香皂的味道。
手机的响声把我和蔡红梅都吓了一跳,我们坐在床边,越靠越近,彼此都能感到对方的喘气的时候,电话响起。柱子在电话里热情地和我“哈罗”,我随口骂了他一句“你小子电话来的真不是时候”,柱子马上感觉出来我正在做什么事情,问我是不是正和沈玉在床上,我抬眼看了一眼蔡红梅的意乱情迷,然后答曰“YES”。
柱子让我快点回昆明,因为教授老总拿来的新任务他和孙元波无法完成,现在加上了叶君叶萍姐妹也完不成。我说,我还没办完我想办的事呢,现在根本就不可能回昆明,柱子说,那,我们今年大概完了,我突然一反以往的认真负责精神,顿时好像消失了对公司的热爱似的,我对柱子说,完了就完了吧。
蔡红梅明显看出来了我的消沉。但她猜不出来我消沉的原因。当然,她还没有时间了解我,她也未必想了解我,就算她想了解我,在目前情况下也未必能了解到。
沈玉是一直有幻想的人,比方说她中学里就幻想自己能当电影演员。但对爱情,她却没什么幻想,她说爱情婚姻是遥远的事情,尤其是对想当演员的人来说,很遥远。沈玉向我表达爱情时,一般是大声小声或无声地不停地对我说“我爱你”,可从来我也没听到沈玉说“我嫁你”,虽然她很久以前就对我无私奉献了,但她还是没说嫁。这些,我早知道,但我在先前的几天中试图好好劝说沈玉改变想法,说服爱情事业婚姻家庭都一起追求,最重要的是说服她尽快嫁我,她却没给我任何说话的机会,倒是给了我好几次睡她的机会。这个感觉并不是很好,这个感觉莫名其妙地像闷棍一样打击我,我隐约去战战兢兢地猜想,沈玉这样发展下去,就并不一定是我的了。
爱情这个事情的确很伤人,伤人的身体,也伤人的脑筋,伤人心。我一直够坚强,但只要仔细一想,我就消极,我就消沉。
爸,你有过伤脑筋的恋爱吗?其实沈玉是在我心里的,我能感觉得出来,我没什么必要烦恼,只是,去年,我真的有些急。
因为急,我对沈玉说,和你在一起就好,只要能在一起,就好。但说完了,我就后悔,后悔了,却没有机会和沈玉再解释,她拍戏太忙,而拍戏后回到客栈的小房间里的时候,她连拥抱我的力气也没有了。
老乡的二楼房间真的很安静,比大理古城的小客栈还要安静。我坐在蔡红梅身边,帮她按摩腰身。她的后背光滑而结实,从肩膀到屁股,就像可口可乐的玻璃瓶一样均匀标致。尾骨旁的一块黑痣让我想起一句千古绝对的上联。我念给她听。
雪地乌鸦,白纸乱涂几点墨。
我接不上下联。蔡红梅说。
蔡红梅一丝不挂。我在深圳的时候已经领教过她的这种开放。当时她的这种开放有点吓着了我,也就是因为我在她面前表现出来了童子般的拘束,她那次决定留我共度良宵。这次,她仍然脱光了身子留我住下,而我,并没犹豫就答应了。
回想起那时的原由,似乎有些复杂,没办法确定哪个理由是直接导致我留宿乡下的原因。我当时需要逃避的不只是沈玉模棱两可的婚姻观,也不只是要逃避对柱子孙元波之流无法完成任务的责任感,还有别的,有一种使我感到身心疲惫的东西出现,在体能方面给我感觉,好像是一种病症。我记得我当时对蔡红梅说,我有一种十分疲劳的感觉,蔡红梅问我是不是天热有些中暑,我说不是,是感觉上的,不太好,也给身体影响了,我觉得身体也不太好了。蔡红梅当时说,身体好不好试试就知道啊,我们这就试试怎么样?
那天傍晚沈玉打电话给我,她听到了我有点喘息,问我怎么回事,我用手捂住蔡红梅的嘴,对着电话说,没事没事,我刚刚跑上楼,五楼,累的。这里晚上有民间歌舞表演,我就不回大理了。
蔡红梅手腕上的老式手表还在滴答作响,夜深人静,就感觉那滴答声很清脆,很让我感觉时间不留情。蔡红梅在临睡前对我说,郭林,其实我真的喜欢你,虽然我不能和你结婚,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结果,但我肯定我是喜欢你的,我们只见了两次面,我们相互一点也不了解,但喜欢就是喜欢,男女之间,了解多了,爱情就大打折扣了。我好像问了蔡红梅为什么不在北京陪男朋友多住几天,为什么这么快又出来拍戏,好像蔡红梅说的是,她和她的男朋友吹灯拔蜡了。
前后不到一年时间,和蔡红梅的细节对话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现在确定我不爱她,甚至我模糊了她,模糊下去,就能忘却。要是我爱她,我会记住她每一句话的,就像我能记住沈玉的每一句话一样。
沈玉在我第二天回到小客栈后来到我身边,我便当了一次演员。她在晚上安慰我说,虽然你去玩的时候没有我在你身边,但我就在你的心里不是?你回到这个小客栈我还不是急三火四地来看你不是?沈玉还说,我们导演发现你了,那天在稻田边上你看我拍戏,导演就注意上你了,他让我和你说说,来演个小角色成不成?
说什么呢!我哪会演戏!我说。
我都能行,你凭什么不行?沈玉说。
在我的感觉中,演员,是个极其特殊的工作,他需要在镜头前不停地表现喜怒哀乐,只要一上戏,必须调动出所经历过的和所想象过的所有感觉,这样才能造就出一个形象。我是绝对没有这个天赋的,我在想起我曾经的最高兴最痛苦的时刻时,脸上和心里都一样平静,我觉得,在日子里,在我所处的生活里,无须表现,无须时常调动喜怒哀乐,因为那样——几十年下来会累得不成人样。
沈玉也不知道导演要我演什么,她只说戏里的专职演员不够,摄像师、场记什么的都客串角色。我说,我想演“哈里·波特”。
演戏、拍电影、电视剧,并不在我的幻想当中,也并不在我的理想当中。多年来我一直没有长远的计划或者憧憬,我只想眼前能触摸得到的东西,比方我现在想的最多的就是和沈玉的爱情以及什么时候能成这个婚姻。当然,我爱沈玉,不是很多戏里那样激烈地迸发出来的爱情,是从两小无猜开始的默默的爱情。小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就在心里感觉爱情,上大学的时候我就把这爱情带进校园,因为上中学是无论如何也不太敢在老师同学们面前显露早恋,上了大学对我等于长大成人了。我拉着沈玉一起去报到,表现出了极大的幸福和不孤单,引得同学们长久不息的关注——那时我真有点迫不及待了。沈玉那时就像个漂亮的邻家妹妹,就像和我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的同学,形影不离。她的学校离我的学校大约五千公尺,这五千米练就了她的体格。沈玉说,骑单车走五公里上坡路,在高原,运动量极大。
于是,沈玉给我依次介绍,这是导演,这是摄像,这是服装,这是场记……二○○三年天气极热的一天,我走进了满眼“特型”人物的剧组,山羊胡的年轻人,长发披肩的老人,戴着大太阳镜的抽烟女人……艺术人生,特色无限,我随口能说出来很多广告创意来,这个团体的人和街上的人的确不一样,很不一样。
导演按住我的肩膀说,小伙子,需要你演一个角色,最多两分钟的戏。玉泉大师回忆年轻时候失恋的事情,你来演年轻时候的玉泉大师,你只需要站在庙前,满脸伤痕,目光呆滞,只看着庙门,他的幻觉里是女人,我们用特技来处理。
我的脸上被涂上油彩,头上带上了发套,身上换了件古代的长袍。
庙门紧闭。
一个悬空的架子在我脑袋的右上方摇动,我的身后有人喊,预备。
我根据导演的提示,去想我生活中最凄惨的故事。我想小时候我妈给我吃的面包好难吃,想我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在课堂上尿了裤子,想初中时候因为我生物课不及格被女生们奚落……一切发生过的凄惨都想过了,绝对有两分钟了,但我的身后没有人喊“OK”,我只好再重复想一次,这次我加上了一些内容,我想,你玉泉大师真不如我,连爱情也保不住,还当什么大师!也许就是因为你对自己的爱情没信心,才做了和尚成为大师?反正你真得很苦,你不如我幸福,我有爱情,有女人。哦,你凄惨,我这里为了你而凄惨。
那句“OK”终于响起。我回头看,所有的人都离我很远,退到了二十米开外。沈玉也站在人群里向我招手。没有人迎上来给我送口水喝,没有人上来送把伞或者扇子。
沈玉在稻田里拍戏的时候,蔡红梅在海边拍戏的时候,以及我在庙前拍戏的时候,都有那句“OK”,“OK”过后,蔡红梅有人上前来问寒问暖,沈玉也开始混到了这个“层次”了,我,这没有这场景。
这“OK”,代表一个阶段结束,或者认可,或者是别的什么我不懂的影视艺术术语。
我额头上的汗水终于淌了下来。在我大汗淋漓的时候有人喊“准备上戏”。沈玉的装扮已经完成,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站在她身旁,手里是一把扇子,他给沈玉扇风,在沈玉的指点下冲我点头致意。他们的头上是一把大阳伞,有个专门打伞的人认真执着地干着这个工作。
那个他们一直在等的男演员可能就这位翩翩少年了,可能,重头戏开始了。
一阵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我也演了戏,两分钟,也是戏。那位少年也演戏,演戏和演戏不一样,人和人怎么能一样。这时候,我突然想告诉导演我应该重拍,我刚找到凄惨的感觉,是顿悟。
我对自己说,郭林,你刚才站在庙门前酝酿情绪的模样要是真上了电视剧里,认识你的人一定都骂你是个傻瓜。
柱子来电话,孙元波来电话,小柳来电话,我都说,我在和演员谈恋爱,边谈恋爱边有所顿悟。
你顿悟出什么了?他们问。
顿悟出来当演员的门道儿。我说。
我妈问我,儿子你也演戏了?
我对我妈说,妈,您知道吗?电影电视里常有哗一闪就回忆过去了哗一闪就回来了,大部分是黑白片那样的,我就那里面演了个大师,像呆瓜似的,失恋了。
哦,和沈玉失恋了?我妈有点懵。
我在那场“处女戏”之后,和沈玉拍了张合影,这张照片至今还放在沈玉的桌子上。沈玉的笑容灿烂,我却是严肃的表情,严肃得类似若有所思。
在我和沈玉的合影对面,沈玉和一个男人面对面地坐在床上。屋子里的灯光是橘黄色的,度数不大,亮度柔和。窗帘遮挡得比较严实,严实得烟雾也飘不出去。沈玉和那男人都在抽烟,从烟头上冒起的是青色,从他们嘴里吐出去的是白色。
这是我今天晚上去沈玉家时看到的情景。
我的到来带进一些风,我进屋的时候有点急。我想沈玉和那男人应该看到我进门,但他们都没真正看向门口。
一个多月前,我确定和沈玉分手。我在心里对沈玉说,我们没缘分做夫妻,我要去和我爸一起住了,但你要允许我常常来看你,不看你我会很想你,你毕竟是我的初恋。我感觉沈玉好像在说,你来吧,你随时都可以来,只是我不在意你的存在,我接受不了你存在的事实。我好像说,你别在意,我没别的去处,我还是像从前一样常来常往,我不会打扰你新生活,我不跟你说话。
看来,沈玉有了新生活。坐在她对面陪她抽烟的男人我没见过,很英俊,竟然有点像我,但他比我更健壮。看上去这个男子不像心术不正的人,他对沈玉很虔诚。
我悄悄地又走出沈玉的家,我想,我应该有应有的道德。但我真的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或者干什么,主要是想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谈恋爱,这个冲动让我停住脚步,就站在沈玉家的大门外,我停住一切动作,我想听听,按理,我能听到。
鸦雀无声。
我下意识地回头,目光在沈玉的窗帘上定住,我感觉耳边出现一股电流声,那声音从我的后脑发出,经过我的眼睛直射窗帘,透过天鹅绒的窗帘又直射床边——
我是拍过戏的,我知道镜头是怎么回事,我看到的就是镜头上的效果,床边上的两个人从模糊到清晰,就像调整焦距的过程一样,然后突然把焦距里的人物拉近,拉得近在咫尺:
沈玉慢慢靠近了那个男人,把嘴唇慢慢递过去,轻轻地碰了一下,又碰了一下,再碰了一下,然后那男人突然搂住沈玉,紧紧吸住她的嘴唇,两人的头左右交换了几次位置,在交换位置的时候,我看得清他们牙齿和唇舌的纠缠,一晃而过,但我确实看了满眼……
爸,沈玉又在恋爱了,那个男人很像我。我对我爸说。
当然,当然,沈玉可不像你妈。我爸说。
我爸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塑料袋,他把我写满字的稿纸装进塑料袋里,对我说,雨水大,把你的作品浇湿了泡烂了,你的心血就全白费了,我得成全你的理想。
爸,我又发现了我身上的潜能,我的眼睛,好像,能透视……我迫不及待地说。
第4章 芒种·夏至
书上说,芒种也为忙种,麦类等有芒的作物开始成熟收割,同时也是秋季作物播种的最繁忙时节,“东风染尽三千顷,折鹭飞来无处停”。夏至这一天日影最短,这一天北半球白天最长,黑夜最短,表示盛夏就要来临,气温将继续升高。这两个时节在六月的上旬和下旬,太阳到达黄经七十五度和九十度。
我爸说,天开始热了,人在热的时候是容易烦躁的。我说,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应该是烦躁的,可能是因为太年轻,觉得那场热闹很能满足我的虚荣。今年,我想虚荣想烦躁,都好像没什么用了,最多能变成我的“草书”。
二○○三年的夏天,“非典”潮流基本平息后,我喜欢上了水。我和沈玉在翠湖划船,划了不下五次,我和沈玉也到滇池坐船,也坐了两三次,在这之前,就是我还和沈玉都在大理拍戏的后期,我和沈玉在洱海坐船并且钓鱼,也玩了了两次。
我回家后的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是个演员了,沈玉告诉我,我拍的那两分钟镜头导演说绝对不会掐掉,而且要在片子里反复出现好几次。沈玉说,看看看看,我们现在是同行了。
我还是休假,但我做了柱子和孙元波的顾问。我的教授老总对我说,本来是想强迫你上班的,但看你的气色不是很好,也许是谈恋爱很累,就破例允许你不坐班,但工资还是应该给你开一些。教授老总说,听说你去拍电视剧了?客串可以,改行不行,公司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老总的关爱让我心里十分温暖十分受用,我说,我能干多少就干多少,就算顾问吧,我玩野了,玩累了,您老就放我一马,让我在这个夏天里玩痛快吧。
每次接近水,我都会和沈玉心平气和地谈情说爱,就算结婚的事情暂时谈不拢,也因为有水,使我安稳,使我不生气不急躁,当然,也使我在失望中再次燃起希望。我妈对我说,我是水命。
玩水,谈情,打散工,我的日子过得闲散安逸。沈玉回到昆明休养了一阵子,也算有时间和我交代一些有关演艺圈的规则。她对我说,她和她的导演甚至编剧都认定她目前的状况,可以肯定,她已经进入最好的时机了,再稍稍一发展,就是“如日中天”,就是大腕。她说,已经入行,就不能放弃这个机会,没有理想的人不是能成功的人,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孙元波对叶君的求婚也在这个夏季里如火如荼,叶君也同样没答应。在叶君的心中,沈玉是偶像级人物,沈玉不结婚,勾得叶君也不想结婚,而且,叶君仍然在极力接近沈玉,甚至开始接近我——我也演过两分钟的戏。
我去公司帮助柱子和孙元波策划广告词,沈玉也和我一起来到公司。那天,蔡红梅给我打了个电话,她问我在哪,我说我在公司,她又问公司在哪,我说公司在青年路上,她说她现在就在青年路上,正好找我玩,我说现在不方便,她问有什么不方便,我说我在工作,她说男人说不方便的时候一般是身边有女人,只是工作便没有什么不方便。我说对。她说那你和你的女人一起下来接我,我不会招惹是非,别忘了我是演员。我说,那,好吧,我们正需要新鲜头脑介入,我们的广告词想不出来,等你带来精彩。
那天那时,我突然像走火入魔一样活跃起来,我拉着沈玉说,我给你介绍个你的同行,她正在我们楼下逛街,我们把她叫上来。沈玉说你怎么会认识我的同行?是我们剧组的人?你黏糊得真快。我说不是你们剧组的人,是以前认识的朋友,演员。
我和沈玉等在街边,当蔡红梅走过来笑嘻嘻地摘下墨镜的时候,沈玉惊叫一声瞪大了眼睛!沈玉说哎呀这不是雨竹吗?蔡红梅!
我懵懂地看着沈玉,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忘乎所以,放开我去拉住蔡红梅的手不放,她的脸因为兴奋而神采飞扬,她不停地说,快上来坐,上面凉快,郭林的公司就像咖啡馆一样舒服,我们上去说,我们上去喝咖啡。
我紧跟着两个女人上楼走进公司,却看见柱子孙元波以及叶君叶萍不约而同地站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蔡红梅,哇塞哇哇塞!这不是雨竹吗?蔡红梅!
我得承认我是个傻瓜。虽然我当了一次演员演了两分钟戏,但对于影视业务,我仍然是个傻瓜。我不知道雨竹是哪个电视剧里的人物,我不知道这个电视剧如此这般家喻户晓,我不知道人们都比我熟悉蔡红梅,她原来如此这般有名!有名到沈玉都如此这般兴奋。
沈玉对我说,原来你偷偷摸摸也做追星族啊!
爸,不知道你能不能体会一种思想,比方你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但你认识了张曼玉,比方说你认识张曼玉,我是说比方,你怎么可能认识张曼玉呢,当然是比方。比方你认识了张曼玉,而你还是工人,你只是认识她而已,那么,在别人眼里,你绝对不会是张曼玉的情人,人家张曼玉不可能和你有情爱或者肉体关系,于是,你即使和张曼玉有些暗中的关系,也没有关系……哦,我说明白了吗?我是说,在大家眼里,在沈玉眼里,我睡蔡红梅是不可能的,虽然我不知道蔡红梅名声有多大,但他们知道蔡红梅名声有多大。
那天的公司真的就像个咖啡馆,像个正在开派对的咖啡馆。不只是我们几个,连楼上和楼下的人在路过我们的大门口时都被吸引进来了。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现场,楼上一家公司的一位自称“雨竹迷”的姑娘胆怯地递上个小本本请蔡红梅签名,蔡红梅挥笔飞快地签了,然后报以大家迷人的笑容。
蔡红梅被围在当中的时候,眼光不时地瞟向我。沈玉也站在蔡红梅瞟向我的目光里,于是沈玉很可能认为蔡红梅的眼光是瞟向自己。后来据蔡红梅透露,沈玉的眼光和其他人一样兴奋,而在兴奋中还多出一种焦急,在这关键时刻蔡红梅听到了叶君说“哇塞,我们这里有两个明星了”,立即悟到了一种朦胧的信息,而这个信息在她的脑子里飞快地过滤了一遍,她从沈玉在楼下的热情牵连到我在深圳说过的“我的女朋友是演员”,几乎肯定了沈玉的身份,蔡红梅马上用“啊,你最近不忙了?”、“哦,是黄导的戏吗?”、“哈!你们快嘛”等等言辞“套”出了沈玉的拍戏营生,然后,蔡红梅把沈玉拉到身边,很快,沈玉也给楼下的影迷签了名。
我想,蔡红梅应该是当今影视界最有悟性的演员之一,我在那天就下了这样的结论。然后我又想,她是不是演技最好的演员之一,我有待观察。
给人签名能带来兴奋,这并不是我能理解的,所以,沈玉的表现就不是我能一下子理解的。那天蔡红梅和我们一起吃了午饭,在青年路的饭店里同样遭遇了围观。柱子和孙元波都没吃饭,他们配合饭店的保安阻拦一些围观的看客——虽然我们在包厢里,但还是有不少慕名而来的热心人,他们想看看“雨竹”。一个影迷冲进我们的包厢被柱子推了出去,他求柱子把一张卡片递进去,柱子没办法只好拿了进来,于是蔡红梅和沈玉再一次在卡片上签了名字。我看到沈玉眼中的光彩,我看见她签名时手在发抖,沈玉的兴奋持续了整个下午,晚上也没能安然入睡。
“雨竹”是谁,我一直没敢问沈玉。我偷偷问了柱子,被柱子臭骂了一顿。柱子让我晚上看看电视,他说全国百分之八十的电视台都在热播连续剧《秋风眼》,我不会看不到。
我实在不喜欢看电视,尤其不喜欢看连续剧,我感觉连续剧可以把人的精神拖垮,会不自觉地把无法间断的故事情节和人性变幻带进生活,而生活本身并不是有条不紊,何必再要那些虚构的“风雨”磨练呢?但我还是看了这一次,我坚守了好多年的法则在蔡红梅面前被我自己打破,我对我妈说,妈你晚上看的都是什么连续剧啊?今晚我想看一眼《秋风眼》,他们都说这个片子不错。我妈说,我天天看啊,都快演完了,到大结局了。
蔡红梅面色苍白地躺在医院里,她的身旁坐着两个男人,一个是西装革履的绅士,一个是粗布棉衣的园丁。蔡红梅对他们说,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个家,这个大房子已经传了六代,如果这一代家里没了男丁,就传不下去了。蔡红梅咳得厉害,把手帕捂在嘴上咳,拿下来时已经有了血红。那个园丁对那个绅士说,你回来,国外有什么好?你回来,我把这个家交给你,我还做我的园丁,我喜欢那些竹子……蔡红梅的眼里浸满泪水,默默自语——我妈生下我,抬头看见的第一个景象就是院子里的竹子,那天下着大雨……音乐渐起,越来越缠绵越来越悠长,蔡红梅把眼睑合上,两串泪珠滚落……
我妈的眼泪也跟着蔡红梅流。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蔡红梅戏里的病态,想着蔡红梅白天飞扬的笑脸,看着戏里民国氛围的凄美,想着现在二十一世纪的开放。
第二天,沈玉已经成为蔡红梅的好朋友了。蔡红梅的戏班子已经从大理移师昆明,在民族村拍摄,我和沈玉都应邀前往陪同。民族村离滇池不远,我又来了玩水的兴致,想说服沈玉和我一起去滇池划船,因为蔡红梅几乎一整天都在拍戏,我和沈玉只有站在那看的份儿。但沈玉说,今天不玩水了,今天就看她拍戏。
对于沈玉,这是一个机会。后来蔡红梅对我说,她的导演的名气要比沈玉的导演的名气高很多,名气高的导演拍出来的戏市场好,演员出名快,片酬高,一夜走红的事情经常发生。我想沈玉很了解这些,她一直站在拍摄现场,在蔡红梅有间歇的时候走上去说一两句话,并且表现出在我面前少有的丰富表情。蔡红梅对我说,沈玉的出现很快被导演发现,导演也很快通过她询问了沈玉的情况,然后把沈玉叫到身边,问她在不在意饰演一个没有台词的配角。
沈玉走入镜头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她用一天的时间赢得了一个只有两分钟戏的配角,而且,没有台词。我站在监视器不远处看到了导演初步处理的样片,在沈玉出现的时候导演给了她一个大特写,镜头集中在沈玉的眼睛上,那双眼睛实在传神。我听到导演问沈玉,怎么联系你?蔡红梅走过去说,找到我,就能找到她。
我有很多机会与蔡红梅统一口径,我是说统一一些沈玉容易关心的细节的口径。蔡红梅看到我有些紧张的样子开心地大笑,她说,演戏是虚虚实实的工作,生活里也是虚虚实实好些,你就说是在深圳认识的我,我们同住在一个酒店里,因为我演雨竹演得好,你就认识了我,因为我们住隔壁,就往来了几次,因为你女朋友也是演员,你就对我客气,因为我知道你女朋友也是演员,就对你印象深,就这些,你慌什么?怕我说出来在深圳一起睡觉的事?美得你!
爸,你听!“美得你!”蔡红梅可能自己也不相信她这样的大明星能和你儿子睡觉啊!爸你听听,这叫什么话啊!可我当时却很兴奋,很佩服她演员的造诣,很为她的精明感动。
爸,离开沈玉的这段时间,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沈玉有些虚荣,但她没有什么心机,她只是太想当明星,想被人关注,想成功,她太爱演戏这个行当,她不想只有半瓶子醋。你看她不想结婚她咬住蔡红梅不放,这样往上爬也很艰苦,幸亏有一些虚荣的东西不断充实她,不然她也会失去信心。就是现在她也在很吃力地往上爬,我弄清楚了她的新男友的来历,那是个编剧,是个有妻室的人啊。
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些已经不应该用我操心了,我妈说了,孩子你去找到你爸爸,就不用操什么心了。我妈说的有点对。
当然,沈玉问我了。最先是叶君叶萍两姐妹问她是怎么认识大明星的,沈玉说,不是我认识的,是我们郭林认识的。然后回头问我,哎,真的哎,你是怎么认识上大明星的啊?你本事不小嘛。我说,在深圳认识的,你没去,你去了早认识了,她那次就住我的隔壁。
按照我事先的分析和蔡红梅教会我的“虚虚实实”的演技,沈玉当然没多想,我看得出来,她还沉浸在结识蔡红梅的兴奋当中,当然在兴奋中她所想的,暂时不会是不三不四的念头。
今天夕阳西下后我又不知不觉地来到沈玉的家。叶君叶萍两姐妹在沈玉家坐着。两姐妹穿得花枝招展,沈玉却只穿睡衣。她们谈的还是拍戏,但我知道,沈玉已经很久没接戏了,我也知道,她刚刚结识并充当情人的编剧,正在为沈玉写戏。我跟着沈玉回了一次她妈那里,她妈还住在高新小区,还是一个人生活,看不出来她妈和那个秃顶老男人有常来常往的迹象。沈玉对她妈说,妈我新交了个男朋友,是个编剧,正在给我写剧本。她妈说,哦,有空领来家吃饭吧。叶君叶萍今天坐在沈玉家的时候也说,什么时候领出来大家一起吃饭吧,我们请客。
叶君叶萍按动遥控器,有一个电视台正在重播蔡红梅的《秋风眼》,沈玉一把抢过遥控器换了频道。叶家姐妹连忙伸了伸舌头。
去年的这个时候,她们几乎天天在看《秋风眼》,人人在哼唱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歌、片尾曲。今年的这个时候,时过境迁。
我仍然坐在沈玉家门口的地毯上,坐在这块地毯上的习惯是我和沈玉分手后形成的惯性。刚刚和她分手的时候,我想她想得厉害,晃着虚弱的身子又来到她这里想看看她,但我两腿发软,刚刚进门就瘫坐在这块地毯上,片刻之后,我觉得我坐在这里很好,既不影响人家的视线,也不影响人家走动,于是我很钟情这块地毯。
沈玉和叶家姐妹闲聊,屋子里很热,我很闷。我想我今天应该看看我妈,沈玉现在的房子离我妈的住处并不算远。
我妈的房间里也有很多人,沈玉她妈在,小柳在,小柳刚认识的男朋友也在。我妈和沈玉她妈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我感觉郁闷,又走到了公司,柱子和孙元波正伏案挥笔,公司的空调坏了,汗水湿透了两位哥们的衬衣。
夏至,昆明极热,极闷。高原,离太阳近,白天被烤焦了的大地在晚上有一阵子像蒸笼一样挥发热量,这热量必须等待深夜的高原风,风来了,热量才能慢慢散去。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喜欢水,今年的这个时候我有点怕水,不去接近水,实在闷热。
我爸说,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别再去什么沈玉家,别有事没事老是回去看看,你看什么?你离开了她们,人家在渐渐忘记你,你已经不属于她们了。我和我爸犟嘴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还属于我嘛,忘记就等于背叛,据说是列宁同志的名言哩。
我爸说,你想也想了,看也看了,就算这些生活给你灵感,给你写字的灵感,等你写完你要写的,就老老实实面对你现在的生活吧。
我爸负责把我每天写的一叠稿纸收藏在他为我准备好的塑料袋里,并笑呵呵地看着我的“草书”,却白白充当了我的第一个读者——他看不懂我的字,他能认识的字也只有千八百个,他的读书时代被文化大革命给湮没得红彤彤一片。但我爸坚持给我的写作予以肯定,他说,儿子,你这么愿意写字啊,要是你早点发现你自己的这个才能的话,没准儿你已经成为中国有名的大作家了。
我说,我们郭家不出作家,我们郭家应该专门出开饭店的人才。
第5章 小暑·大暑
书上说,暑就是热,小暑就是气候炎热而还没有热到极点。小暑为每年七月七日或八日,太阳到达黄经一百零五度;大暑就是炎热到了极点,为一年中最炎热的时节,在七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太阳到达黄经一百二十度。有记载说,小暑大暑时节是茉莉、荷花盛开的季节,馨香沁人的茉莉天气愈热香愈浓郁,高洁的荷花,不畏烈日骤雨,晨开暮敛,“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个时节下的昆明,已经热得很均衡了。在昆明体验二十四节气比较困难,它更像是个时间符号,那些书上说的节奏在这里很不明显。但小暑大暑的热是被肯定了的。我感觉今年的热不同于去年的热,去年我身体热心热脑子热,今年我只感觉到眼睛在发热。我爸说,今非昔比,同样的是夏天,不同样的是郭林和郭林他爸。我爸说这话时我回头看了看他,他龇牙一笑,这笑容在此之前我从来没仔细端详过,这一仔细端详,发现了端倪。我对我爸说,爸,咱们的笑容也和原来不一样了,脸色有些发青,是天热弄的吗?
二○○三年夏天,我第一次亲手料理了十八种“郭家手抓菜”,获得我妈的高度赞扬。二○○三年夏天我把柱子孙元波“顾问”得很好,广告词被商家高度赞赏并在电视台播得妇孺皆知。二○○三年夏天沈玉去了北京参与她的那部古装武打戏的后期制作,而蔡红梅仍然在昆明拍她的戏,其间我难改玩水的喜好,和蔡红梅去了一趟滇池,并被媒体记者们堵截在那里,我施展才华和记者扯淡让蔡红梅顺利逃脱,受到蔡红梅的好评。
“郭家手抓菜”是我妈最拿手的绝活。据我妈介绍,我爷爷活着的时候和我奶奶在北京郊区开了个小饭店,整天忙活的就是这些“手抓菜”,可我爸从小就对做饭做菜没兴趣,郭家的三十六种经典“手抓菜”我爸连一半也“抓”不出来,幸亏我妈有这个爱好,并且在爱好中体会,在体会中创新,才在嫁到郭家之后传承了郭家的传统。我妈对我说,你爸不会“抓”却也不讲究什么吃喝,你讲究吃喝,还时常提起什么食文化,你就一定得学。我确实学,在我妈的言传身教下我的手艺也可以在自家的饭店里挥洒,只要我有空闲,我妈饭店里的客人都能吃上我“抓”的菜,而我还真没听到哪个客人说我“抓”的东西不地道。我知道我妈已经为我有点自豪,还说过我“孺子可教”。我妈一度想向工商局申请把饭店改个名字了,她说,郭林你成手了,咱家的饭店就应该叫“郭家抓菜馆”才对路。
我在公司等待我的教授老总来视察,这次视察很重要,因为我们给益佳电器做的新广告策划方案已经提交,老总的视察将带给我们成与败的信息。柱子和孙元波十分紧张,叶君和叶萍不停地安慰他们并给他们自信。我以顾问的身份和他们打赌,方案通过,柱子孙元波坐庄,到我家的饭店吃五百块的酒席;方案没通过,我来坐庄,到我妈的饭店吃二百块的酒席,不管谁输谁赢,到了饭店全部现钱交易,概不赊账。
我们大家都在公司的大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边念念有词。我们念的都是家喻户晓的广告词,这是我们正常的业务训练,是我规定的,我们公司屋子里的大屏幕电视一般都开着,但原则上不许看,只有广告时间允许大家专心注目。
“滴滴香浓,意犹未尽”,这是最被全体员工推崇的短语;
“老板更懂生活”,这是全体员工最嗤之以鼻的短语;
“送礼要送脑白金”,这是被大家公认的最持久的无厘头广告……
还有几个广告被我们写下贴在墙上,时刻提醒自己头脑的灵活性:
音响公司广告——“一呼四应!”
饺子铺广告——“无所不包!”
石灰厂广告——“白手起家!”
帽子公司广告——“以帽取人!”
药店广告——“自讨苦吃!”
打字机广告——“不打不相识!”
公共场所禁烟广告——“为了使地毯没有洞,也为了使您肺部没有洞,请不要吸烟。”
公路交通广告——“如果你的汽车会游泳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
新书广告——“本书作者是百万富翁,未婚,他所希望的对象,就是本小说中描写的女主人公!”
交通安全广告——“请记住,上帝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它给汽车准备了备件,而人没有。”
化妆品广告——“趁早下‘斑’,请勿‘痘’留。”
印刷公司广告——“除钞票外,承印一切。”
鲜花店广告——“今日本店的玫瑰售价最为低廉,甚至可以买几朵送给太太。”
正晌午时,我们的教授老总带着微笑带着喜悦带着激情健步走进我们公司大门的时候,他神采奕奕眉飞色舞,我们一齐拥上去把柱子按倒,强行掏出了他口袋中的五百元银子,我们拉起教授老总奔向楼下。我们知道,我们成功了。
这个策划并没有出色的广告词,被莫名其妙的广告词长久愚弄并已经发懵的消费者们更愿意亲近一语道破的天机。我们改掉了去年策划的优美辞藻,把“益佳”和“一家”连在一起,只用了一句话——“一家一个益佳”。教授老总说,这个广告已经在电视台和电台发布,巨型广告牌的位置也已经敲定,平面广告的创意和配色深得益佳电器公司老板的青睐。我们的策划成功了。
我们的教授老总说,其实你们的工作很简单嘛,是不是你们在我面前总装出苦恼状做敬业爱岗的假象啊?叶君叶萍给我们老总讲故事,说是有个科学家给一个巨型电机找毛病,他在电机上画了一个圈圈,让别人打开修理,这个圈圈要了一万美圆,有人质疑,一个圈圈怎么值一万美圆?科学家说,圈圈值一美圆,知道在哪里画圈圈,值九千九百九十九美圆。
当然,这个悠长的故事是在午饭时被两姐妹绘声绘色慢慢讲出来的,我在厨房“抓菜”,美女姐妹给老总讲故事,柱子和孙元波饶有兴致地为美女捧场。五百元在我们郭家的小店里是无论如何也花不完的,我把鸡丝肉丝鱿鱼丝都“抓”进菜里,也凑不上五百元的大席。我妈拿出家藏的小锅酒,告诉我尽量“抓”,要是能“抓”出十几样菜,连主食也不用上了,大热天的吃不下,别浪费了。我“抓”烂了两副手套,大概用上了包括香油红油花生油等所有调料,本着我妈“菜有菜味、料有料味”的指导思想,荤素有序,精工细作,终于“抓”出了十八样各具特色的“郭家菜”。在我把十八大盘红绿相间的凉菜放在桌上后,在包括我妈在内的人士刻意挑剔的品尝后,在大家把小锅酒喝干第一杯之后,我妈首先对我说,儿子,“郭家菜”的“抓”法你已经心领神会,你可以做新一代掌门人了,然后叶家姐妹给我敬酒,然后柱子和孙元波轮番和我干杯,再然后我们的教授老总不胜酒力先行告别,于是我们放开大喉咙,狂饮小锅酒,
大醉后能记住的就只有欣喜了,人的虚荣和成就感有时候往往混淆,往往分不太清。我们,至少是我自己,成就感使我很舒服,就算喝醉了喝吐了喝成烂泥了,心里还仍然舒服。
据说,那天在成功和烧酒的氛围里,柱子和叶萍第一次一起回到了柱子的家里,叶君并没阻拦妹妹的冲动。据说,柱子那天依然胆小,没敢正式睡叶萍,但叶萍觉得柱子就像柳下惠一样正人君子。后来没过几天,柱子终于在和叶萍的百般尝试中破了自己的童子身。后来有传闻,说柱子翻过来倒过去尝试性爱,终于在倒过来的时候如愿以偿,但具体是怎么倒过来的没人知道,从叶萍嘴里说出来的是一句玩笑话,柳下惠倒过来之后,就成了“会下流”了。
“一家一个益佳”的广告词的确在电视台和电台叫响了,每次听到这个广告,我们公司的全体员工无不自豪,因为这几个字给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声誉,也带来了工资和奖金。
沈玉说,你成功了,我也得奔成功去,北京的后期制作我得亲自去,我要自己给自己配音。沈玉为了自己的前途自己掏钱顶着“非典”的余流去北京,她的敬业精神和上进心真的让我很感动。在她上飞机之前我有意无意地又漏出了一句:回来后我们结婚吧,可沈玉只笑了一笑,用手在我的脸蛋上摸了摸,然后停顿了一下,单手拥抱了我,蜻蜓点水般吻别。
二○○三年我其实确实在两个女人中间周旋,这很不道德,但当不道德的事情还不被人知的时候,这种不道德能使人兴奋,古人好像对偷情有很多经典论述,我想我的这种感觉一定是自古以来就存在。
蔡红梅在昆明的日子不短,她的戏拍得断断续续,拍摄期间剧组的一个女演员和一名副导演发生了肉体关系并被有关人员发现,这次媒体真的很快得到了猛料,拍摄现场记者如云,干扰不断。导演为了平息事态,把拍摄计划临时更改,蔡红梅就有了比原计划更多的时间。她找到我,要我陪她去滇池散散心。
滇池很静,无风无浪。蔡红梅坐在船上任由阳光普照,她用的是最好的防晒油,怎么晒也晒不黑。我对她说,这样的防晒油在昆明一定好卖,如果要做广告就请你来现身说法。蔡红梅说,你知道它的价钱吗?法国货色,五十毫升要差不多两千块钱,昆明妹子很有钱吗?
价值观不一样的人在很多方面不可以有共鸣,就算有“共振”,也无法共鸣。我和蔡红梅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我见过的世面没有办法和她相比,我知道的和她知道的,完全是两个层面。但蔡红梅说,跳出那些所谓的层次,人和人没有区别。后来她还说,其实她也很低级,高级的东西是后天造成的,低级的东西是本质就有的。我觉得她说的是和我的关系,因为我感觉和她在说话方面不在一个层次上,所以我没敢接她的话,没敢探索她的高深理论。
实际上我感觉到的是比“层次”更复杂的东西。曾有几个白天我认真分析过蔡红梅的心态,曾有几个晚上我试探着咨询过蔡红梅的心态,但我得到的结论根本就不是什么结论,我得到的是蔡红梅在深圳和我睡过第一觉后说的意思——娘个西皮,怎么和你做成了露水夫妻,娘个西皮。
有多少男女像我们一样,你可知道?蔡红梅问我。
我当然不知道,但我想,也许很多人这样生活,就像你们的那个副导演和那个女演员,还不是露水一场?我说。
不管怎么说,你对我的胃口。蔡红梅说。
就是就是……我其实想说得更深入一点,但我觉得既然已经定性为“露水”,我的深刻已经没什么意义,就没再说下去。探究什么呢?蔡红梅说过不止一次,她不会破坏我和沈玉的爱情及其可能的婚姻。
船靠岸后我们要去滇池酒店开个钟点房休息片刻,却在去往酒店的路上被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的记者包围。蔡红梅虽然戴着大墨镜还是被认了出来,记者们单刀直入,直接问及副导演和女演员的事情,蔡红梅开始并不答话,但记者们堵截了我们的去路。
我不知道。蔡红梅说。我没听说过这样的事。
蔡红梅并没慌张,也没烦躁,她小声对我说,要设法逃出去,不然明天昆明的报纸会贴满我们的照片。
我属于比较机灵的人种,急中生智的事情在我身上很容易发生。挡在我面前的女记者不停地向蔡红梅介绍自己的“来源”:我是《生活新报》记者,我们《生活新报》的读者一直很关心剧组和演员的事情……于是我拍了一下女记者的肩,满脸歉意地对她及其大家说,实在对不起,蔡小姐答应我们今天一整天只接受我们报纸的独家专访,我们也不容易才等到蔡小姐今天的空闲,请各位同行体谅,各位体谅。
我的话虽然没能马上阻止记者们的纠缠,却已经卸下了一部分蔡红梅的负担,她配合我的话,露出无奈的笑容,只对大家点头或者摇头。我抓紧时机扶了一下蔡红梅的手臂,绅士般地示意她应该走向酒店,蔡红梅深刻体会到我的用意,带着笑容转身走开,我便礼节性伸出双臂阻挡住意欲跟上的记者。
那天在酒店的大门口、大厅及电梯口处,我接到了二十多张名片,有北京、上海的记者,有昆明本地的记者,他们不甘心就这样被我占了“独家”,许以高酬要我把专访稿发给他们一份,我说好的好的,只要我们的稿子出来就传给你们,你们报道的时候注明来源就不算侵权。
我奇怪的是,没有一个记者来得及询问我是哪家媒体的,没有一个记者来得及对我产生怀疑的眼光,虽然我推说名片没带在身上,虽然我没像他们一样挎着数码相机拿着录音笔。
我对蔡红梅说,可能我天生就是一付记者的形象。蔡红梅说,不不不,你天生就是一个演员。
我天生就是一个演员。
爸,是不是人人都会演戏?沈玉没少提起她爸爸的临终遗言,她妈告诉她,她爸临死前说的是“人生一出戏”,这话对沈玉影响很大。沈玉说,如果人生就是一场戏,那每个人都是一名演员,要是每个人都天生具备演员的天赋,那就是很少有人去真正利用这个天赋,因为广大人民中间,演员是少数人群。于是沈玉凭着更接近演员的身材和容貌追求自己天分里存在的理想。蔡红梅说,我也是天生的演员,我和她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怎么没感觉呢,我的生活是在演戏吗?是不是进入角色的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入的?
爸,当年你和我妈,有演戏的成分吗?
蔡红梅奖励给我的,是整个下午的时光。我们在窗口能看到酒店大门外,记者们并没有马上离开,他们还是不甘心。我假装走出房间向服务员要咖啡,看到楼层上也有记者在等待。我悄悄对服务员说,我们要在这里坚持到晚上,不要任何人打扰,我在采访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服务员是个小姑娘,她红着脸对我说,我帮你阻拦记者,你帮我要一个蔡红梅的签名吧。我把服务员给我的蔡红梅的照片拿进房间,对蔡红梅说,你给签个名吧,签了我们就开始“专访”了。
蔡红梅已经把外衣脱掉,她用湿毛巾擦着脸,擦着腋窝,擦着肚皮和大腿根儿,然后把毛巾扔给我,同时飞过来一个媚眼,她说,来吧宝贝,你要先专访哪个部位?
蔡红梅扔毛巾的动作绝无仅有。我发现,那块老式手表还戴在她的手腕上,时髦的外衣和光洁的皮肤,与那块老式手表相配,似乎出现一种时尚效果,接近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波丝米亚”风尚。我想,明星就是明星,再土气和不合适宜的东西被他(她)们利用起来,都能成为风尚。
沈玉没有扔毛巾的习惯,她擦洗的时候基本不用毛巾而用湿纸巾。去年她在北京的时候我曾给她打电话,她说她正在洗澡,我让她当心传染别用宾馆的毛巾,她说她从来不用毛巾。
沈玉的确不用毛巾,她洗澡出来后习惯用大浴巾裹住身体,她有若干条大浴巾,花色繁多,质量优良,出门总是带着,日光浴,游泳,野营,洗澡,用途广泛。今天她在家盖着大浴巾睡觉,她妈来看她把她吵醒了,她妈说你刚洗完澡你躺着吧,我只是来看看你,没什么事情。沈玉就继续躺在床上,后来他的那位编剧男友也来了,沈玉她妈寒暄几句就走了,那男的知冷知热地坐在沈玉的身边。沈玉并没起身。
我克制自己不走进沈玉的家门,已经克制了很久,今年的整个夏天我都在煎熬中度过。我知道自己先得克制不进门,然后克制不往门里看,最终达到不再想沈玉的目的。这是我爸教我的。但暂时我做不到。我站在沈玉的窗外看了,沈玉躺在那里,身上盖着大浴巾,那男人隔着大浴巾把手放在沈玉的肚子和乳房交界处,脸有些向沈玉倾斜,嘴里说着很小声音的话,他说,看着你这样,我心疼。沈玉轻叹一声,没言语。男人终于彻底伏下身,在沈玉的脸上嘴上亲吻,亲吻中他说,我的小宝贝,你先别急,我得慢慢来,手续不是一天两天能办下来的,她现在还在加拿大。
沈玉是不是真的爱上了这位编剧,我不知道,他们的交往是在沈玉和我分手之后进行的,想来也就几个月时间。沈玉爱上我是从小就开始的,算是青梅加竹马,青梅加竹马是十几二十年的情感旅程,十几二十年的情感旅程所获得的结果竟然和几个月获得的成果一样,都是亲密无缝,都是亲吻和睡觉,我心如刀绞。我安慰自己,沈玉是为了自己,施展她的才华需要量身定做的剧本,而这个编剧会为她专门写剧本,这样沈玉就可以青云直上,快快地出人头地——从去年到今年,沈玉无法大红大紫,她需要捷径。
我多大了?哦,二十七了。沈玉,二十六了。
我强迫自己离开沈玉的家,在强迫之前我又深深地看了沈玉一眼,她的面容还是那么娇好,嘴唇还是那么红润,微微露出的牙齿还是那么洁白,像是能溢出香味。
我走的很慢,耳朵不可避免的能听见沈玉的呻吟,她的喘息我熟悉,只有她想要我的时候才有这种喘息。天气这么热,沈玉不嫌热。
这个该死的男人,你要是骗了沈玉,我会去把你撕碎。我爸说,不要轻易记恨别人,我爸提醒我,你到了你爸这里了,不是在你妈那里,你爸这里不允许你对别人撒野,不然,世间就会有悲剧发生。我问我爸,人这么脆弱吗?我连一点发狠的心思都不可以想?
爸,我越写越多了,虽然你不识多少字你看不懂,但我还是觉得你不应该看,要看,等我给你一个洁净版本,用一笔一画写给你,反正我有的是时间。还有,你不要把塑料袋放在房檐下,也不要放在树洞里,你的年代太原始,现代人不会这么土气,藏个东西用不着费尽心机。
第6章 立秋·处暑
书上说,立秋是暑去凉来,秋天开始,植物渐渐成熟,气温渐渐下降,“立秋之日凉风至”、“立秋十天遍地黄”,每年八月七、八号就是这个时节;处,是终止的意思,处暑,是表示炎热即将过去,“三伏适已过,骄阳化为霖”,暑气将于这一天结束,这个时节在八月二十三、四号。
我爸说,立秋了,想想就凉快。都快凉快了,你怎么没什么精神头儿,怎么看上去有点郁闷?
我说,爸,去年秋天是我第一次发病的时间啊,悲剧开始于那个凉爽的季节里,我连心也凉了,那次病被我忽略,导致了再一次病,导致我今天的模样,如今想想是寒意犹在。
二○○三年最热的时候我感觉身体不适,因为“非典”已经过去,我直接以为是纵欲过度,是蔡红梅掏空了我的身体。我开始大补,在我妈的饭店里炖了好多营养汤天天滋润,甚至在沈玉从北京回来后我不敢和沈玉睡觉。后来才发现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医生说,我的身体有点异常,需要化验需要住院观察,我开始胡思乱想,严重紧张。
蔡红梅的戏在立秋时节如期封镜,但剧组的人没离开昆明,他们在昆明发现了一个好的电视电影剧本,写的就是发生在昆明的男女关系的故事。导演说,基本上是室内剧,最多用一个月就能拍完。沈玉从北京拿回了制作好的连续剧送给蔡红梅,蔡红梅又把整套碟片拿去给她的导演看,于是导演对蔡红梅说,小沈的戏不错,我们就地取材,你和她演女一号和女二号吧。
女二号,沈玉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演上女二号!
我看见沈玉搂住蔡红梅哭了,那天在医院的走廊里哭的,我在验血,沈玉陪我一起到的医院,后来沈玉接了个蔡红梅的电话,不一会她出去就在医院大门外接到了蔡红梅,两人边走边说,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正好抽完血,我看见沈玉满脸泪水,蔡红梅的脸上放着红光。
郭林,我和梅姐要一起拍戏了!沈玉说。
后来蔡红梅对我说,女二号带来的兴奋冲淡了沈玉对我病情的担心,导演的一声召唤就使沈玉在剧组坚持了三天三夜。那三天三夜里,蔡红梅给了我六次电话。沈玉只给我两次电话,而且只是匆匆忙忙地几句交谈。
也就是在那几天里,蔡红梅了解了沈玉。蔡红梅说,沈玉从小失去父亲,自己奋斗到今天确实很不容易,每个演员都抓住一切机会提升自己,沈玉也不例外,这是正常的。
蔡红梅说,她当初的岁月并不比沈玉顺利。
后来蔡红梅对我说,沈玉他爸据说是血癌,怎么你也是血液里有毛病?一般说的“戏剧性”只针对戏剧而言,生活里,没这么巧吧?
蔡红梅无意的提示给了我很大的压力,我倒不是害怕我和沈玉他爸有什么瓜葛,我妈已经说过沈玉他爸不是沈玉的生身父亲,和我再有牵连那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事情。我怕的是我的血液里真的如蔡红梅所说的那样有什么毛病。
压力最大的是我妈。我妈有句话至今也时常叨咕,叫做“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我身体不好,疼坏了我老娘亲,就连远方的姐姐也电话不断、书信频繁地给我关心和关爱。
教授老总对我说,不用上班了,顾问也不用当了,工作方案已经定好了,让柱子小孙他们忙活就够了,你该静养,养好了好结婚生子,别让身体耽误了终生大事。柱子领着叶萍来看我,拿来了好多补血补肾的保健品,柱子说他和叶萍开始准备结婚了,还要和孙元波、叶君一起结婚,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参加,要是也想,就叫上沈玉一块“群婚”。
柱子的建议我没敢和沈玉说,因为沈玉不可能同意。这天上掉下来的戏,正是她盼望已久的机会,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结婚。我可能更不行,医生说,我的身体正在观察中,至少我的胰腺有毛病,操劳不得,别说结婚,就是正常的工作也劝我别干了。医生的话很中肯,孩子,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我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毛病我根本说不清楚。我问医生,医生只说化验看出来不算健康,胰腺有炎症,有个病灶,需要有好的营养。但医生让我每隔三天就要到医院去一次,我有点莫名其妙的紧张。我说要不我住院吧大夫,可大夫说,需要住院的时候我们马上抓你进来。
我知道我妈去找了沈玉她妈,去了两三次。我妈一定是询问沈玉她妈二十多年前婚事和丧事的事,因为我妈回家后对询问我,是不是身上有哪里出血或者发青,我摇头,我说我没到那份儿上,沈玉他爸出血后十几天就死了,我要出血你问也来不及了。我妈狠狠瞪了我一眼,小兔崽子你给我“呸”掉刚才的话!本来妈就害怕,你别自己没事再给你妈吓出神经来!
我的确没什么感觉,除了比从前稍稍容易疲劳,里里外外也没疼没痒的。这期间我一直抱着一种幻想,幻想沈玉听到柱子、孙元波一起结婚的消息时能自己提出来我们也一起结婚,我甚至恬不知耻地问了蔡红梅一回,让她帮我探听沈玉的态度。
蔡红梅说,估计,没戏。
蔡红梅说话的时候丝毫不嫉妒,丝毫没有酸味,就像我和她纯洁得如同两朵荷花。
爸,人在生病的时候是不是都脆弱?你年轻的时候生过病吗?脆弱吗?希望我妈在身边陪你吗?我是说我很脆弱,虽然那时医院大夫及我妈都只说我只是营养不够,但我还是感觉虚弱,天热我发虚,天凉我也发虚。我盼着沈玉能在我身边,那时候我只想沈玉在身边,竟然一点也没想过蔡红梅在我身边。我琢磨,至少对我来说,爱情就是爱情,游戏就是游戏。那时候,我感觉我被女人搅和成混沌状的脑子,竟然有点清醒。
我被医生正式通知住院,住院时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及入院时间,我一边报着个人成分一边在医生的台历上查看,那天是处暑。处暑那天我得到了处方,也得到了医护人员相应的处置。我的床位上写着我的病名,是胰腺炎。
是胰腺炎,有点严重的胰腺炎。我在电话里对沈玉说。
胰腺是个什么腺我全不知道,胰腺在我身体的哪个部位我也全不知道。医生在我的肋下按了按,问我有没有感觉,是疼是胀是麻,我说,没感觉。
沈玉在我住院的第二天才急匆匆地赶来,她面色疲劳,眼窝凹陷,据她说是熬夜累的,全剧组的人都在熬夜,部分镜头已经开始拍了,大家在赶时间。她把那部新武侠连续剧拿给我,她说导演已经看完,梅姐也已经看完了,现在该我看了,那上面我演的两分钟镜头真的一点也没掐。我说,现在没法看了,病房里是没有影碟机和电视机的。
我当初的扮相自己几乎忘记了,我只记得我的前面是庙门,我的脑子里全是凄惨的事,我的眼神、表情一定能很好地表现顿入空门前的凄惨,虽然我自我感觉我是个傻瓜,因为那天演戏我想的根本不是什么剧情。但蔡红梅说过,我天生是个演员。
病房里的另外两个人都出去“放风”的时候,沈玉伏下身子亲吻了我,我在输液,不能动。我一只手搂住沈玉,在她背上的乳罩挂钩上抚摸,又缩回手在她的胸前按动了两下。沈玉的舌尖有很浓的辛辣味道,那是一种女士香烟的味道,她一定没少抽烟。以前,沈玉很少抽烟。
我们闲聊中提到了柱子他们婚礼的事情,叶君和孙元波请沈玉当伴娘,她说,伴娘她当不成了,婚礼可能也抽不出时间参加了,她推荐了小柳去当伴娘。
女二号的日子不像当配角那么清闲,沈玉在努力。据蔡红梅说,沈玉对角色的感觉是天生的,她能很快抓住角色的内心,尤其在表现痛苦和矛盾的心态时,沈玉的演技炉火纯青。我问,你们这么快决定拍摄一个新戏,是什么样的故事啊,这么让导演动心?蔡红梅就给我讲了一个故事。那天是蔡红梅单独来医院看我,她戴着墨镜,脸上没涂任何脂粉,没人能一眼认得出来她是那个家喻户晓的明星。
昆明的昆都有个送外卖的女孩,一塌糊涂地爱上了一个公司的职员,而公司职员已经有了女朋友,碰巧这位职员的女朋友又常来女孩子工作的饭店吃饭,一来二往两个女孩也成了朋友。在一切都明朗之后,暗恋中的女孩痛苦万分。这时外卖女孩突然生病,职员的女友为她献血。此间职员的女友已经和那个职员因矛盾而分手了,病中的女孩子阴差阳错地没得到这个消息,于是在出院后陷入烦恼和矛盾中。一场萍水相逢的友谊和爱情纠缠,让外卖女孩终于无法承受,决然返回家乡。被工作和情感折磨的另一个女孩在这时已经对外卖女孩表现出很多的同性恋倾向,她责骂那个公司职员不去留住外卖女孩,自私地认为可以利用原男友把外卖女孩留在昆都。终于,她精神崩溃……
我演的是那个同性恋女孩,沈玉演的是另一个。蔡红梅说。
这是个落俗套的故事。我说。
俗套的故事才有观众,都市的,带点三角恋爱的,带点同性恋的和变态的,拍出来是不愁卖的,各地电视台的影视频道都买。蔡红梅说。
市场化了。但这样的戏对演技的要求很高呢。我说。
所以,这对沈玉来说,机会难得。对我,也是有挑战性的。蔡红梅说。
那天蔡红梅在我的床边坐了很久,她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手腕上的老式手表滴答作响。我仔细看了看她的手表,被磨掉了电镀光泽的外壳和有划痕的表蒙玻璃,好像能让人能直接想起民国年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她的老式手表,就觉得这个人很诚恳。
蔡红梅在离开的时候是慢慢抽回自己的手的,她的手抽得很犹豫,我感觉得出来。
终于,蔡红梅在病房门口转过头,对我说,郭林,也许,也许你,该重新考虑,和沈玉的事情,如果,你在乎的话……
当天晚上我的感觉很不好,先是虚弱,然后是肋下开始疼痛,最后是陷入轻度昏迷。医生护士涌进我的病房,搬来了很多器材。他们在我的身上忙活,叮叮当当。
爸,那天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的滋味。我完全是被疼痛折腾的,开始是咬紧牙关,紧闭双眼,然后我渐渐听不到了医生们说话,肋下的疼痛充满胸口,呼吸困难,心跳过速,身体抽搐。我觉得,那感觉一定是灵魂出窍。我似乎能看见医生护士们穿梭,他们在我的身体里注射吗啡之类的东西。我感觉我的身体很轻,轻如鸿毛,在上浮,飘。眼前的白大褂们浑然成一片白色,由白色转变成红色,然后是黄色,是蓝色,五颜六色了。最后我度过的是一片黑暗,而且伴随黑暗的,是耳边的一片轰鸣。轰鸣过后,我好像飘在了病房的天棚上,因为我能俯瞰到自己在床上被医生围着……
爸,那就是死亡啊。如果不是我妈冲进病房对着我大喊一声,我怕是彻底死了。我飘在上面的时候身体已经没有了疼痛,很舒服,那种舒服让我不愿意再回到自己的躯壳里再接受痛苦了。我妈喊的那一声,撕心裂肺,我被喊声弄清楚了头脑,我得回去,我就算没有的爱情,我还有我妈……
我被医生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后,莫名其妙地渐渐康复了。医生对我妈说,郭林是第一次胰腺疼痛,在这之前只是发炎,有病灶,这次是被什么东西刺激了,上火了,那病灶突然扩大和深入了。郭林是从来没经受过胰腺疼痛的,所以他受不了,昏迷了。我妈眼含泪水给我喂药,说,儿子啊,有什么好上火的啊?你病成这样,你要吓死你妈啊!我问我妈,妈,你进来看没看那个仪器,是不是仪器上显示心跳的那个线线变成一条直线了?我怎么感觉我死了一回?我妈说,没看,只顾着看你了,你脸就像一张白纸一样。
从开始疼到抢救到我醒来到我能吃东西并消失疼痛感,经过了三天时间。这三天,我妈一刻不离在我身边伺候我,小柳替换我妈三次,我妈只在空闲的病床上睡个把小时,都是被噩梦惊醒。我妈看着我脸色红润起来,我看着我妈眼睛里也一样“红润”。
三天后,沈玉和蔡红梅才赶到医院。她们并不知道我经历了一场生死,听了小柳和我妈的讲述才知道这一切。沈玉泪水涟涟,抓住我的手问长问短,蔡红梅脸色凝重,几乎没和我说几句话。
在一星期内,我几乎天天按时睡觉,晚十点到早八点。医生的治疗加上丰富的营养补充,我把日子过得很完美,就连梦境也完美,或者说完整。我很久没有过完整的梦,我妈说“梦是心头想”,那么就是说,我很久没在心头想过什么完整的东西了,那么就是说,我开始完整地想东西了。
开始两天我的梦很乱,梦里的街道或者海边上都是女人在跑,我像一个狙击手一样用瞄准镜捕捉暗杀的目标,我必须不受外界影响,喧闹和美色、被发现的危险等等都让我无法“入静”,于是我捕捉不到目标。我的目标是一个女人,我需要在瞄准镜里看到她锁定她,然后等待扣动扳机的指令。我用了两天时间“上天入地”地追捕我的目标,却一无所获。后两天的梦境里,我找到了我的目标,但目标像穿着隐身衣一样时隐时现,如同妖精。我又连续追捕了两天,终于在一个大都市里看到了她,我把焦距调了调,看到的竟然是蔡红梅!我想,我的上司怎么能让我杀这个人呢?这个人和我没有冤仇,而且还睡过觉,对我很好,虽然她不是爱我,但她没做错什么,是世事造就了她这样的人……我怕我上司的指令到来,我想解释给我的上司,或者询问一下我的上司,但耳朵里真的传来的指令:“杀”。我感觉我的汗水从额头流下,流在我的眼睛里,我闭上眼睛要挤出汗水,却在再次睁眼瞄准的时候看不到了蔡红梅,而站在我瞄准镜里的,是沈玉。
我的暗杀行动是否成功,梦境里没给我明示。一周过后,我脑海中出现了一番情景——我像我演的那个角色一样,静静地站在庙门前,我为自己顿悟,不是为那个“玉泉大师”顿悟。
我把短消息发到沈玉的手机上,我说,在不忙的时候尽快来医院一趟,我想和你说些事情。我对我妈说,再请示一下医生吧,我还是回家住。我感觉,我好了。
柱子和叶萍、孙元波和叶君都已经结婚了,去年结婚的时候我在家里休养,并没有参加“集体婚礼”。沈玉也没参加那场婚礼,她那时正在为她的女二号夜以继日。如今姐妹俩都挺上了大肚子,估计是快生了。叶家姐妹和沈玉的关系依然亲密,就在今天她们还双双对对地来看沈玉。她们很满足沈玉对她们的好,沈玉常常把刚拍好的戏在电视台没播放之前拿给她们看,还能搞到很多盗版的美国大片给她们看。叶君叶萍各有一套沈玉和蔡红梅去年合演的片子,蔡红梅的女一号,沈玉的女二号。她们时常看,并为自己认识沈玉也认识蔡红梅而无限自豪。
傍晚叶家姐妹从沈玉家走出来时,我正在沈玉家门前街对面的大树下站着。沈玉亲密地摸着她们的大肚子,送她们出门。姐妹俩脸上洋溢着快乐。她们一定很满足,柱子、孙元波都是不错的丈夫。我忍不住去和人家比较,沈玉没有叶家姐妹快乐,我更不如柱子和孙元波快乐。
沈玉的房间里,那个编剧仍然坐在床头。他在床上铺满了稿纸,大概是剧本的初稿。沈玉凑过去看,和编剧的头挨在一起,并不时地说话、指点。我封闭住耳朵不去听,但还是定力不够,被他们的声音塞了进来。他们说,床上的激情戏要找替身。
当晚的激情戏中,沈玉没用替身,我在马路对面的树下把沈玉的激情戏看得一清二楚。编剧在沈玉那里留宿,沈玉关严了两道房门,遮挡了两层窗帘,关掉了两个台灯。沈玉的床很大,弹性很好,我曾经上过那张床,虽然忘记了当时上床的感觉,却也从两人的身体起伏中体会出来那的确是一张高质量的床。他们不盖被,在床上翻滚了好多次,那编剧很健壮,沈玉很苗条,如果剪辑部分场面并用科技手段虚化主人公脸面的话,是一场唯美的性爱戏,放在美国大片里也绝对合格。我想,男女关系交错,隐去头颅留下身子,世间,大同。
我不停地紧张地看着来往在我身边的行人,因为沈玉的呻吟声太刺耳,好像在整个苍穹间回荡,我怕行人都听见。可我又一想,我怕什么呢?我为什么要怕呢?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啊?我和沈玉不是已经没有关系了吗?
我爸消失好几天了,他没告诉我他要去哪里。我把写好的稿纸再次装进那个塑料袋里,掂了掂,已经很重了。
我和我爸住在昆明郊外的一座老房子里,这个房子像是一个破庙,也像是从前有钱人家的祠堂,有个大院落,今天的一阵秋风吹落了几片黄叶。
应朋友的指示,特把这篇旧文贴出,外贴一篇旧散文.
肖毛
读 边 草
——读《译边草》
《译边草》著者:周克希 装帧设计:王俭 百家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定价:18元
这本书我是这么读的:每读几页,就翻出有关的书,查对数番,写上几段笔记,然后再读——直到读完为止。最后,我把写下的笔记按类抄在纸上,连缀成文,美其名曰“读边草”。重新誊写正文之前,先把我写在该书扉页上的话抄下来:
写在前面
几天前,初次听朋友说起《译边草》,便想得到它。昨天,我在南岗书店寻了许久,没能找到;又去精华分店,听说已售光,但我猜学府路的总店有。今天下午,来到学府路的精华总店,却没找到,本该放弃,可我并不死心,便请店员用电脑查,店员一边说“可能就是没有”,一边敲了一下回车,居然就查到了,库存只有六本。店员为我找了半天,终于找到。我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又去了黑大书店,最后出来时,已是下午三点多了。很想在路边坐坐,翻翻从黑大书店买的《卢梭画集》,但只见一地的衰草与枯叶,其中并无一处可以歇坐之地。路虽宽广,可驻留之处何在?惟有蹲在草地旁,将书匆匆翻几下而已。对十多年前的我来说,这条路是多么熟悉,但现在的这里,却只能给我陌生感。逝水不能复回,落花不可返枝,青春去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发觉。唉,这露水的世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肖毛识于灯下
一、译感
译文能否让译者满意和为读者接受(后者才是最权威的判断者),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译文是否能比较准确地传达出原著的精神(即所谓的“原汁原味”,这是一句我很讨厌的四字语)。
而原著的精神是译者(也包括读者)体会出来的,这种“体会”,其实是一种“感觉”:译者要有“译感”,才能把一本书译好;读者要有“观感”,才能从整体上去评价译文的好坏。如果把原作者比作名厨,那么译者就是学厨的,读者则是“挑剔的”食客。学厨者一般不能超越师父,食客则可以品(感觉)出名厨与学厨者的厨艺好坏,虽然他根本不懂做菜。(当然了,这个食客也得“会吃”才行)
所以,周克希先生在这本小书中开篇就谈“感觉”,可见他是非常高明的译者:
1.文学翻译是感觉和表达感觉的历程,而不是译者异化成翻译机器的过程。
3.译者没有感觉,同样也就看不懂作品。
2.感觉是一种才能。
8.高更说,塞尚作画用眼,瑟拉作画用脑…卢梭作画用幻想,而凡高作画用心。我想,理想的译者在翻译时,既要用眼,也要用脑,用幻想,更要用心,用自己善于感动的心去贴近原著,去贴近作者的心。(这里的“1,3”等,为《译边草》中的小标题,标题后的文字,都是从该书中摘出来的,下不另注。)
的确,译者就该“去贴近作者的心”。翻译其实是一种心与心之间的交流,但是,怎么去交流却是个问题。
译者若一味“低三下四”,对原作者表现得过分谦卑、拘谨,其译著恐怕就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奴隶”是难以和“将军”正常交流的;译者若想让译作超越原著,则不切实际——译文中的那些“超越”原著的部分,都是译者亲自操刀“代庖”出来的,绝非“译”出来的;译者与原作者,应该“莫逆于心”,如一对可以相互“读心”的挚友,彼此能够“通感”——能做到这一点的译者,其译作肯定是最上乘的。
另外再说几句别的。我觉得高更对塞尚、卢梭、凡高的评价简直是入骨三分。我不懂艺术,只能胡乱看,所以,曾经能打动我的西方画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凡高,因为我能从他的画里“读”出一颗孤独、高傲的心,看到一个美得让我心痛的世界。
塞尚的画则和凡高的画不同:看凡高的画,我要睁大眼;看塞尚的画,我得眯上眼,往后退上半步(再退就看不见了,因为我近视),然后才可以窥出他的不凡(莫奈画的那些桥和睡莲也也需这样才能体会出美妙来)。所以,我更爱凡高的画——他的画才更绝望,更真实,更凄美。
至于卢梭,起初我并不知道。后来,买到了一本澳大利亚作家怀特的《探险家沃斯》——它的封面印着一幅卢梭的画(名为“快乐的小丑”,我后来才从别的地方查出来),虽然很小,但我还是立刻被它“撼动”了。
于是,我开始寻觅这幅画的作者。一次,在书店里拿起一本卢梭画册后,我立刻知道了那幅封面画是卢梭画的——卢梭的风格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
一旦进入卢梭的神秘世界,我又怎么可能逃得掉呢?他是凡高之后的第二个让我心醉的西方画家。
我记得,当时看到的那本画册很贵,我是买不起的,所以就没有买。后来,每当想起此书,我就感到痛苦。那天,我揣着一百元钱,准备去书店买它时,心里却很快乐——可它却不见了。我的怅惘自不必说。几年来,我一直在寻找卢梭的画册,甚至在云南和北京找过,结果不是没有找到,就是找到的版本太差。
昨天,我在黑大书店里见到了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卢梭》,定价78,里面收录了卢梭的大部分名作。我当然该买下,我怎能不买?可是,它的定价是78呀!我抱着这本书,在书店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十多分钟后,我勇敢地去了交款处。这是我今生买得最贵的一本书。
二、“传神”的界限
先看几段周克希先生的话:
15.“翻译度”是杨绛先生仿照难度,甜度的说法创造的词儿。
30.这样扣住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直译,原文的讽刺意味是否就冲淡了…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陈村以为后者(即直译——肖毛)好。
31.据我所知,对传神说有微词,有非议,甚至有反感的译家也大有人在。余振先生…说:“只要把原诗的文字如实地译过来,‘神’不也就跟着过来了吗?再一层,原诗的‘神’如果隐藏在文字之内,译者如果把它明译过来,这就是最大的不忠实。”
39.喜不喜欢用四字句,也是个文字趣味的问题。许多年前去看汝龙先生,他…主张“少用四字句”。他举了个例子,“说烈火熊熊,你眼前看见什么了?”我…问道:“那该怎么说呢?”他笑了笑,“怎么想就怎么说,比如可以说一蓬火烧得很旺嘛。”
上乘的译文,应该是可以“传神”的。但是,什么样的译文才算“传神”,“传神”的界限(即文洁若所说的“传神度”)如何限定?
从周先生在《译边草》中引用的那些译文(多数是我不喜欢的法国小说,就不抄了)中,不难看出,周先生对“传神”的界限放得是很宽的。简单的说,就是他不赞同“直译”。为了“上下文”的需要,他甚至主张把简单的句子加以“异化”,以求“传神”。
我是一个读者——从一个读者的眼光看,我觉得最传神的文字应该是作家创作出来的文字,而不是译文;面对一本译作时,我当然知道我读的不是原文,所以,如果它给了我胜过原文的感觉,我就会觉得被译者的花言巧语骗了。所以,我的看法是和余振、汝龙先生等一样的。一般来说,凡是把译文弄得过分“传神”的(在特别的时候,对某些特别的句子可以这么处理),都是对原作者的轻视。这是我的看法,别的读者与译者,自然也有他们的不同意见。
三、《追忆似水年华》的译文
普鲁斯特是周克希先生心仪的作家,所以,他参与了译林版《追忆似水年华》的翻译工作——《追忆似水年华》第五卷《女囚》的第1-104页就是他翻译的(我手上的版本是七册平装本,其中的《女囚》这卷,是译林出版社1991年第1版,1992年第2次印刷的),所以,他对《追忆似水年华》的体会很深,不然就不会有这么高明的见识:
“普鲁斯特的语言堪称精妙,但从总体来说,他写得并不华丽。往华丽的路子去铺陈译文,怕是难以传达那种令人赞叹的精妙之处的。”(《译边草》第14则)
所以,他也能够指出别人的翻译错误:
18.《追忆似水年华》中,有一段文字描写贡布雷教堂里一方方平躺着的墓石。有个译本是这样译的:“如今这片片墓石…像蜂蜜那样地渗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
墓石“变得酥软”已有点诡异,“冒出一股黄水”就更是费解…其中,douce 当是“线条柔和”,而不是酥软,un flot blood似指“黄澄澄的流波”。
周克希先生在这一则里提到的“有个译本”,就是译林的本子,译文是印在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的第61页上的,译者是李恒基先生(他是1957年的北大毕业生)。虽然我不懂法文,但通过周克希的分析,觉得李先生的译文是错误的。周先生不好意思提出李先生的名字,我倒没什么顾忌——这种东西还是明说的好,译者若知,可能还会对周先生表示感谢呢。
周先生还说,在翻译《女囚》之前,“看到了桂裕芳先生译的片断,觉得真是不容易。”我估计周先生看到的“片断”,是“小玛德兰点心”和“斯万的爱情”这两个片断。它们都收于《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二册》,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在1981年7月初版的,我手里的这本是1986年12月出版的第3次印刷本。我就是在看了桂先生译的这两个“片断”后爱上《追忆似水年华》的。
不过,尽管周先生对《追忆似水年华》的体会很深,他译的《女囚》也还是有些“问题”。周先生自己承认说,“孙家晋(吴岩)先生”认为他的译文有三个毛病:一、语言上“南腔北调”;二、忽然夹一句文言不妥;三、长句的问题。
吴岩先生(原来他的本名叫孙家晋呀,嘻嘻)对周译《追忆似水年华》的三点意见,真是切中肯綮,不信请看周先生在《女囚》里的几句译文:
“有时越过…空气传来,变得喑哑而岔了声…还是行将驰向湛蓝的晴空。”P1
“当然,这压根儿不是因为我还爱着阿尔贝蒂娜,这我也清楚…阿尔贝蒂娜在巴尔贝克对我说起凡德伊小姐的那会儿…”P13
你看,“喑哑”这个词,是不是很“文”?可是一句“岔了声”,就让这个句子“大众化”起来,显得前后不协调;“行将驰向”与“湛蓝的天空”的组合,看起来也别扭得很,是为“忽然夹一句文言不妥”;而“压根儿”、“那会儿”这样的词,就属于“南腔北调”那种了,把北京话夹到法国小说里,给人的感觉实在是滑稽,就像有人把“小赤佬”这样的上海话加到美国小说里一样,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别扭。
周先生能够“自揭伤疤”,可见其气度与胸襟的不凡,佩服,佩服。
另外,周先生还有这样一段话:
116.《追忆似水年华》以长句著称,按辛笛先生的说法写得颇为“缠绵”,我就看了些废名的小说。我觉得,这有点像运动员赛前的热身,有利于进入状态。
我想,周先生所说的“热身”,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好办法。不过,“书到用时方恨晚”,还是平素的积累更为重要。“临时抱佛脚”的译者,与“胸有成竹”的译者,还是有高下之分的。
四、西蒙小说的译文
《译边草》的第14则中曾这么说:“听人赞叹克洛德·西蒙的作品有朦胧美,我颇有些怀疑那是把原本还能看懂的句子变得‘朦胧’了。”
也许周先生没有读过克洛德·西蒙小说的中译本,可是他这里的话说得却很准确。我手上有一本林秀清译的《弗兰德公路·农事诗》(漓江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1992年6月第1次印刷)。下面我就随便从中抄几句出来:
“他脸上的皮肤,像那些长年过风餐露宿的人那样呈棕褐色,而且晦暗无光”。P4
“他接着把信折叠起来放在口袋里,又向我作出在他的心目中大概算是微笑的样子,又一次把灰白的小胡子朝边上拉去,接着旋踵走掉。继后我仅限于干完比以往更少的工作,把事项简化到无以复加…”P5
这些“生猛”的译文,简直“朦胧”得过了头——我怎么买了这么一本书?
五、欧·亨利的一篇小说
周先生专门谈过几句《警察与赞美诗》的译文:
34.欧·亨利在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里,这样描写一家…饭馆:Its crockery and atmosphere were thick;its soup and napery thin。按照字面可以译成:“它的碗和气氛都很厚重;它的汤和餐巾却很单薄。”这样的中文让人难受。
所以我们看到的译文是:“它的碗盏呆笨而气氛呆板;它的汤味淡薄而餐巾单薄。”
原文中用异叙(syllepsis)修辞手段所营造的色彩,在译文中表现为“呆”、“薄”二字的叠用。
35.同一篇小说里,写主人公来到一个街区,那地方的夜晚有the lightest street,hearts,vows,and librettos。照字面简直没法译。…译者就做了变通,把它译成“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灵,最轻易出口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曲。”…对译者来说,这已经实勉为其难了,但遗憾的是,原文那种轻快、俏皮的色彩,读者恐怕很难领略到了。
先说说“异叙(syllepsis)”。我查了手中那本梁实秋(很古老吧?)主编的辞典,发现那上面对这个词的解释是“一笔双叙法,兼用法”。再查“金山词霸”,发现里面这么解释:
syllepsis:一笔两叙法,一语双叙法,兼用法,轭语法。
一个词兼顾两个或多个其他词,但在数、性或格上只与其中之一保持一致,或当该词与它兼顾的词中的每一个词搭配时意思都不一样,如在 He lost his coat and his temper中,意为“他丢了上衣,发了脾气”。
那么,“异叙”这个解释是出自那本字典呢?我不清楚。
这里提到的这句“Its crockery…”,王仲年先生在《欧·亨利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3月第2次印刷)中是这么译的:“它的盘碟和气氛都很粗厚,它的汤和餐巾却很稀薄。”
《四百万》(中英对照本,陈华等译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6月第1版)中的参考译文是:“这里碗盏粗笨气氛浑浊,菜汤稀薄,餐巾污秽。”
在《欧·亨利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中,石向蹇这么译:“里面的碗盘和油烟气十分厚重,汤和餐巾却很稀薄”。
李文俊先生是这么译的:“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却稀得透光。”
这几种译文中,周先生所举的两种我都不喜欢;《欧·亨利全集》中的译文显然是照前人的翻译抄改出来的,更加等而下之;《四百万》中的译文,只求达意,所以不必苛求;王先生的译文比较简洁,也能接近原文,是比较好的。
但是,最妙的还是李文俊先生的译文——他的译文虽然把Thick和Thin“异化”,但却达到了“传神”的地步。
就我的理解,这个句子之所以精彩,不但是因为它的句式,也因为这两个反义词,把它们译成两个“呆”与“薄”,效果似乎并不好。
至于“the lightest street,hearts,vows,and librettos”这句,王仲年先生是这么译的:“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声。”
《四百万》中的参考译文是意译,我就不抄了。
《欧·亨利全集》中,石向蹇这么译:“最轻快的灯火,最轻松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柔的歌声”。
李文俊先生是这么译的:“最轻佻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快的歌剧。”
这些译文,都有些大同小异,但我觉得总体上最好的还是李先生的译文,因为他把lightest一词译得灵活而不失原意。另外,把librettos译成“歌剧”,好像比译作“歌声”准确一些。只是,我不明白李先生笔下的“灯光”是怎么回事,street或许也可以看成是streetlight的简写吧?
不管怎样,周先生说得对,这一句的确“没法译”,然而,若要在这几种译文中选择的话,我会选择李先生的译文。
把李先生译的《警察与赞美诗》收入中学课本里的人,可说是很有眼光的——上学的时候,我简直被这篇译文迷死了,还曾到处打听它的译者呢,可直到李先生自己在“拊掌话旧译”一文中“招认”后,我才知道这一篇译文是李先生在1978年译的。当时已经有了王先生的译本了,李先生认为他的译文“相当不错”,但由于“手痒”,还是花大力气独立译了一遍。这篇文章收在李先生的《纵浪大化集》(九州图书出版社1997年2月第1版)里:
“小说中写到苏比要去一家小餐馆,说‘Its crockery and atmosphere were thick;its soup and napery thin。’我为了让两个形容词能照顾到两个名词,斟酌了半天,译成了‘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却稀得透光。’”
“又如原文形容某时髦处所,一连用了两个lightest。原译是:‘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声。’我在其基础上作了一些改动:‘最轻佻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快的歌剧。’不知是否跟随原文更亲密一些?当然,我不如原译文的地方一定很多。”
像李先生这么谦虚而又有实力的译者是不多的,他的译文其实有不少胜过王先生原译的地方呢。(王先生的译文也很不错。)
六、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
《译边草》里,还提到了高尔斯华绥《苹果树》:
97.高尔斯华绥的小说《苹果树》…译注者叫移模…今名黄子祥
98.And he rose from table a sort of hero。译注本作“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他俨然是个英雄了。”
我不明白,另一个译本何必译得这么累赘:“于是,等到吃完午饭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已经成了一位英雄。”
99.“大家穿衣服的时候,哈利德静静地(quietly)说:老朋友,你救了我的性命!”这儿,黄先生用“静静”,简单而传神。另一译本是这样译的:“在穿衣服的时候,哈利迪镇静地说:老兄,你救了我的性命!”
我没有见过黄子祥的译本,手上只有两种译本:董衡巽的和屠枫的。And he rose from table a sort of hero这句,屠枫译作:
“于是,等到吃完早饭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已经成了一位英雄。”(《高尔斯华绥中短篇小说集》陈焘宇编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
董衡巽译作:“他从桌子边上站起来,颇有英雄之感。”(译文收《佳作丛书第二辑·无所不知先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
我觉得董先生的译文是比较准确的,黄先生的那种,只是勉强可以,屠先生的译文则太过罗嗦。
那个“quietly”,董、屠的译文都是“镇静”。我想,“镇静”一词的确不如“静静地”符合小说的原意,在这一点上,我赞同周先生的说法。
我想,董先生的译本已经尽善尽美,恐怕很难超越了。就算董先生把“静静”译成“镇静”,但也不算大毛病。也许,黄先生的译本会更好?我没见过,真是可惜。
高尔斯华绥光凭《苹果树》就可以不朽,偏偏他还能写出《福尔塞世家》等份量更重的作品,真是了不起。
七、书名该不该直译
关于小说的译名问题,周先生谈了很多:
32.to have and have not,这是海明威小说的书名。有人译为《有和没有》。译文版的海明威文集里,鹿金先生译为《有钱人和没钱人》。一明译,难道当真就不忠实了吗?
66.杰克·伦敦笔下的Burning daylight,既是小说的书名,又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所以,单译《灼人的阳光》显然不妥。那个两全其美的译名《毒日头》,据裘柱常先生在“中译本初版后记”里说,他是“采用《北京俚曲》的《打新春》…六月里,属三伏,天长夜短日头毒”的意思。
68.而且,书名直译(几乎可以回译)似是时下的一种趋势。
69.但书名的翻译,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金圣华女士亦对《永别了武器》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之类的译名不以为然,认为《战地春梦》及《大亨小传》其实已经是译名中的经典杰作。
从这些话里推测,周先生似乎是不大赞成“直译”书名的。我觉得,书的译名还是直译为好。一部好的作品,其名字必定是经过作者几番思量才拟出来的(也有偶然天成的),简直可以看作是全书的“眼睛”。如果谁敢把《离骚》的名字改作“一个愚忠者的满腹牢骚”,他准要被中国人骂死——对中文作品的名字不宜改,对外文作品的名字也是,“内外有别”是不好的。
在电影院里,我能够“忍受”《战地春梦》、《魂断蓝桥》这样的名字,甚至还会觉得它们译得很妙,但在拿起外国小说的中译本时,《战地春梦》、《大亨小传》、《有钱人和没钱人》之类的译名则让我感到别扭。这些译名,不但不忠实,还是对作者的侮辱。
所以,我认为《永别了武器》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才是正常的译名。《毒日头》的译名,倒真的是“两全其美”,我很喜欢。这本书初版(上海译文出版社)于1985年2月,我的这本是1990年8月第2次印刷的。
八、一首杜甫的诗
周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16.“杜甫诗云:‘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施蜇存先生…说…‘轻薄为文哂未休一句,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讲不对’…一首并不生僻的唐诗,理解上尚且有这么些周折。翻译外文作品时理解的困惑,译文的尴尬,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一篇曾经在报上发表过,然后,该报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指责这篇文章“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这些人真是不正常。翻翻施蛰存先生的《文艺百话》(华东师大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我下手晚了,所以买到的就是1995年11月出版的第二次印刷本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嘛。这里,我把施先生的话再抄一遍:
“杜甫说:王杨卢骆的文章,尽管你们这些轻薄之徒写文章加以攻击哂笑,但还是代表他们时代的文体…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讲不对,甚至连郭老(郭沫若)也认为‘轻薄为文’是‘当时讥哂四子之语’…问题出在‘轻薄’二字。许多人不了解‘轻薄’是‘轻薄子’的省略,硬要派它为一个普通的状词。”P26-27
看了这些话,你可以说不赞同施先生的看法,但不能说“看不懂”吧?只要是中国人,一定能看懂的。
很多老作家都是越老越写不出什么,施蛰存先生却不是这样,反而“老当益壮”,真让我高兴。我最爱看的,是他那本《唐诗百话》。我的《唐诗百话》还是初版本呢。
九、庞德的一首诗
谈完中国诗,再来谈谈“洋诗”。周先生在他的书里提到了一首庞德的名作:
21.庞德的意象派名诗《地铁站内》…原诗如下: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black bough。
流沙河先生的译文是:
人群里这些脸忽然闪现;
花丛在一条湿黑的树枝。
其中“忽然闪现”扣英文apparition,此词在其他译家的笔下,分别译成“幽灵一般闪现”(杜运燮),“鬼影”(余光中)…等等。流沙河先生认为诸家译文“都过得去”,只是…都宜改“忽然闪现”为妙…单单坐实“忽然闪现”,恐亦有失“幽灵”意象之虞。
周先生提到的这些译本,我基本都看过,不过,我手头只剩两种译本了:
杜运燮译:(译文收《五角丛书·外国诗人成名作选》 裘小龙等编 上海文化出版社1987年5月第1版,现在,这套丛书如果还有的话,应该改成“十元丛书”才合适了)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
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
杨潮译:(译文收《美国诗人五十家》皮特著 杨潮译 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人群中的这张张面庞,
潮湿的黑树干上花瓣片片。
《美国诗人五十家》中说,“庞德对意象派的贡献包括中国式的诗…一个好的例子是《在地铁站内》”。而《外国诗人成名作选》一书,在对这首诗的分析文字中,也谈到了庞德对中国古诗的借鉴,还专门举出一个例子:“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庞德的这首诗,风格和杜牧的这两句诗还真的很像呢。
庞德这首诗里,有一个最关键的词,那就是“apparition”。如果把它译好,别的问题就都好说了。周先生就是这么看的,我赞同他的意见。就我的理解,Apparition的引申意思虽然多一些,但大体上可以说有两种含义:1.幽灵 2.意外出现。那么,把它译成“幽灵一般闪现”还是比较合适的,所以,别人的译文都不如杜先生的“传神”。
另外,周先生还说:
23.美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说过,诗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话说得这么绝,真有些令天下有志译诗者气短。幸好从翻译实践看…一首上乘的译诗,可以把原诗的意蕴和形式相当完整地保留下来。
我不信周先生的话——译诗哪里比得上原诗呢?能赶上原诗的三分之一就很难得了。
十、查字典
以前,我总认为,不管英文多好的翻译家,在翻译的时候,手边都该有十几本备查的中英文字典。有些中英文皆通的高手,也许在翻译时不查字典,但译文草稿出来后,在斟酌之余,可能也要翻翻字典的。可是,看了周先生披露的“内幕”,我才知道,居然真有不查字典的译者:
45.高克毅先生用乔志高的笔名,以翻译《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著名。小说第七章里,有这么一句:记得那次我从酒钵号游艇把你抱上岸…高先生说“…以为punch bowl是一条游艇。我一时懒于查书…弄出个酒钵号游艇…后来,才明白punch bowl是火山遗址。”
47.高先生声称“我翻译一般现代英文作品,照例并不先查字典然后下笔”,于是我代高先生查了《韦氏大词典》,punch bowl单列了一个词条,而且第一项释义就是“夏威夷岛火努鲁鲁附近的一个火山口”,查一下字典,真可谓唾手可得。然而高先生不仅“照例并不先查”,而且“下笔”后也懒得查…那真是可惜了。
53.其实,查字典可以说是对译者最起码的要求…可是它却仿佛成了道“坎儿”,多少好汉居然就栽在了这上头。
周先生的话说得很客气,但他对不查字典的做法显然是不以为然的。翻一下词典只是举手之劳,高先生怎么就不去翻呢?我手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这个译名才叫好呢),是吴然译的,他同样把“punch bowl”译成了“酒钵号”。
出于好奇,我去查了梁实秋编的字典,那里对这个词的解释是:1.盛混合饮料punch的大碗 2.山间之洼地 3.钵状盆地。
还是《韦氏》全呀。可是,它那么贵,我可买不起:-)
另外,周先生还提到了朱生豪先生的一处误译。《李尔王》里,有一句“Oh,my sweet eyes!”朱先生把它译成“噢,我亲爱的眼睛!”有个读者觉得奇怪,就去查字典,才知道my eyes的意思是“噢,天哪!”
我想,朱先生应该不是不查字典的那种人,大概他当时用的那本字典不好吧。
十一、两个笑话
《译边草》里,有两则简直可以当笑话听:
48.回到宋淇先生。他还列举了个例子,也是影片译名:“1976年提名金像奖最多的电影是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 ?香港某报译为《谁怕又贞又淫的女人?》那当然是望义生文!台湾某报则译为《谁怕维尼吉亚州的狼?》其想象力之丰富可与港译媲美。”
大名鼎鼎的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吴尔夫,成了弗吉尼亚州的狼,真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52.《老人与海》开篇,老人叫孩子去play baseball,手头有四个译本,有三种不同的译法:
“打棒球”(1962年张爱玲译本;1995年吴劳译本);
“玩垒球”(1979年海观译本);
“打篮球”(1987年吴钧燮译本)。
显然,只有“打棒球”是对的。
“baseball”当然是“篮球”了,这个解释是不用翻字典的。没想到,有人连这都不知道。
顺便说一句,我手上的译本是吴劳先生的。
至于“维尼吉亚州的狼”,虽然错得可怕,但还是满好玩的。不读外国小说的人,不知道吴尔夫的名字也是自然的。我喜欢她的作品。
(有趣的是,敲到“谁怕维尼吉亚州的狼”这几个字时,John Denver刚好在我电脑里唱出“west Virginia”这句——我在录入时一直在听John Denver,而当时听的恰好是“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这首歌。这是否也算黑色幽默呢?肖毛11月27日又记)
十二、尘元的两段文字
周先生在他的书中提到了尘元先生:
59.尘元(陈原的谐音笔名)写过一本有趣的小书《在语词的密林里》。里面提到,有一首英格兰民歌Drink to me with thine eyes。半个世纪前王光祈译作《饮我以君目》…
原来尘元就是陈原,真没想到。《在语词的密林里》是三联出版社1991年6月初版的,当时我对这本书并没在意,后来在《万象》杂志上见到一些尘元的文字后,才喜欢上他的文字风格,所以就去把这本书买了回来——我这本是1996年3月第2次印刷的。
既然周先生提到了尘元的文字,我就顺手从《在语词的密林里》抄两则下来吧:
(110)请读我唇
布什在一次竞选活动中说,国会压我增税,我说不,他们又压我,我又说不,他们又会压我,我则对他们说:请读我唇(read my lips),不增新税。
…请读我唇——是加重了语义的表现法,请君不只听我说,同时请君看我说,又听,又看,我说的是真话,不能改动的。
王光祈半个世纪前翻译一首英格兰民歌时,曾用《饮我以君目》作歌名——即Drink to me with thine eyes。虽则用的是文言,但情意绵绵,活跃于纸上,时人译为“你用秋波向我敬酒”,白则白矣,但听了总觉得缺少一点什么。P108
(106)香榭丽榭
巴黎有一条宽阔的大道,近译作“田园大街”的,从前通写作“香榭丽榭”,或“香榭丽舍”——那是法文…的音译,这四个字多美呀!一幅令人神往的街景:一幢又一幢别致的房屋(榭,舍),散发着一阵一阵香气,美丽极了。
巴黎附近有一个好去处…前人译为“枫丹白露”…太有诗意了:一片红色的(丹)枫林,这里那里洒着一滴一滴的无色的(白)露珠,简直是神仙的去处!
至于诗人徐志摩给意大利的文化古城佛罗伦萨写上三个迷人的汉字——翡冷翠,翡翠已绿得可爱,何况还加上一层寒意(冷),那就太吸引人了。
也有难听的地名,不知是哪几位富有幽默感的先人们,给我们留下了几只牙:西班牙、葡萄牙、海牙——怎么葡萄会有牙呢?怎么海也有牙呢?…有点逗人发笑,然而约定俗成,正所谓“天长地久”,改不了了。P102
十三、Beat是不是缩写
周先生说:“前不久,美国…评论家…提到,Beat是‘至福’一词的缩略(Beat——a shorthand term for Beatitude。)照这么说来,Beat既非过去分词(垮掉),亦非形容词(沮丧的),而是一个缩略语。” (第72则)
我觉得,以前似乎没人认为Beat一词是缩写,对这一派颇有研究的文楚安先生也没这么解说过。这个美国评论家的话可信吗?我不知道。
十四、童话中的双关
113.童话中往往也少不了双关的趣味。Alice in wonderland 的第三章,老鼠要给爱丽丝讲自己的故事,它说:Mine is a long and a sad tale!…爱丽丝瞧瞧它的尾巴回答说:It is a long tail,certainly。于是吴(钧陶)先生加了个注,说明原文中的双关含义。
我手上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张晓路译的,张的译文中,也在此加了注释。我赞同这种做法。这种双关的妙处,单凭翻译是难以传达的,还得加上注释才行。怀特的童话中,也有很多这样的双关语。其实,不光童话,小说中的双关语也很多的。
十五、文学修养
想译出“精品”来,中文底子当然要深。周先生对此深有体会:
58.许多年以前看满涛先生译的果戈里小说,…对“二人同心,粪土成金”这几个字印象特别深。后来,在《世说新语·言语》篇中读到“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骤然想到,满涛那八个字,不就是从中衍化而成的吗。
63.读精彩的译作,常常感到里面有一种古文修养的底气。
89.汝龙先生劝我多读《水浒》…王辛笛先生得知我在译普鲁斯特,就要我读读废名的作品。辛老还用诗的语言给我提了译文的要求:缠绵…黄裳先生…建议多读《聊斋》…陈村…说过,不妨多读《史记》文章和鲁迅书信…郝运…喜欢李广田的小说和散文。
从第58则里可以知道,周先生原先的中文底子似乎差了一些,不然不会连“二人同心”出自哪里都不知道,连《世说新语》也是在“后来”才读到的。不读易经也就罢了,不读《世说新语》,损失却很大——那么好玩的书,怎么不早去读呢?
不过,他连这些都肯在文中承认,真是诚实得可敬。
第63则里谈到的“古文修养的底气”,当然要有,而且越足越好。古文可不是白读的。想当年,鲁迅曾说过少读或不读古书,但那是在特别环境下说的特别的话。如果没有古文底子,鲁迅的文字能那么精练?当然,光读古文不行,死读古文还是不行,不会活用也不行,具体就不多说了。
周先生还引用了一段胡适谈《老残游记》的话,胡适先生认为《老残游记》里的白描功夫是很难学的。我想,白描的功夫不仅仅是学来的,这类的好文字是作者用心去观察并体会的结果。
一个作家,即使有再深的文字功底,如果没细心观察过他要描写的东西,那么他笔下的描述可能就没那么生动。不过,光观察还不行,还得进行艺术剪裁,让你的描绘为全文的主旨服务,这样的白描,才是最上乘的。
在第89则里提到的这些书,也都是我喜欢的。辛笛建议周克希在译普鲁斯特时读废名,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两个人的文字果然有相似之处——没想到“阔人”也这么有见识:-)(卞之琳先生曾回忆说,辛笛的老丈人是银行董事长,所以他是不愁钱的,很让他们这些朋友羡慕。)
不过,我想鲁迅书信对写作与翻译的用处不大,不读也罢,除非你愿意搞研究,或者喜欢读着玩——我就是喜欢读着玩的那种。读鲁迅书信还容易“学坏”呢,因为他有时候会在信里“说谎”:-)
王得后先生在一篇回忆李长之的文章(原文刊于2001年第5期《万象》)中曾这么说:
1935年9月12日,鲁迅给李长之的信中写:“…人说先生也是‘第三种人’里的一个…不过这也无关紧要,后来大家会由作品和事实上明白起来。”
但就在…同一天,鲁迅有给胡风的信,说的却是“李天才正在和我通信,说他并非那一伙,投稿是被拉,我也回答过他几句,但归根结蒂,我们恐怕是弄不好的,目前也不过‘今天天气哈哈哈——’而已。”
1936年6月19日,鲁迅给孟十还的信:“李长之不相识,只看过他的几篇文章,我觉得他还应一面潜心研究一下,胆子大和胡说乱写,是相似而实非的。”
由此可见,鲁迅在给长之师的信里又并没有完全“直言”,是有“应酬”的成分在的。
十六、作者简介及其他
译林版的《追忆似水年华》中,有一段周克希先生的简介:
周克希:1942年生,1964年从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在华东师大数学系任教…1982年以来,业余从事翻译工作,译有《成熟的年龄》…等。
从《译边草》中可以知道,1992年起,周先生正式“下海”,调到上海译文出版社,从此告别了教师的职业。他译出的作品不算多,其中,最让他满意的译作好像是《不朽者》和《基督山伯爵》。
由于他是专译法文作品的,所以书中谈到了很多《三剑客》、《高老头》之类的法国小说,我的书架上是没有这类书的影子的,所以就不发表我的意见了;此外,像奥斯汀、狄更斯的那些作品,我的书架上也一本没有,就更不能去附合什么。这些人的书,我在初中时基本读过,不管是厚厚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还是薄一些的《傅雷家书》,还有那些不长不短的《傲慢与偏见》、《俊友》、《包法利夫人》等。最后,我只觉得这些书里的原版插图是精品,那些书却不合我的胃口。现在想想,仍是如此——我不是靠文学吃饭的,该读什么书,我自然说了算。
周克希的文字比某些“专搞文学”的更加朴实、简洁,丝毫没有穷酸气,不知道这是否和他曾经主攻数学有关:-)
另外,从他的文字看,这个人也是朴实而又认真的,不带时下一些所谓学人的那种“仙气”。在这个时代,能读到这样的文字是幸运的。
该书的装帧很不错,设计者王俭是上海的一位漫画家,我曾在多年前看过他的漫画。他的装帧水准比他的漫画水准强多了。
这本书的字数是11万2千,可是,南妮在序里却说是6万,不知道她是怎么算出来的。
2001年11月24日晚肖毛写;11月26-27日晚录完
沙漏外的沙
夏天就像他的脸色,让我感到郁闷、头晕、恶心,也让我渴睡。
夏天也像一针致幻剂,被它打中的我,总能看见一些已经远去的东西。
夏天更像你的远去,你我的世界就这样被厚重的云朵堵住:你在这边,我在那边。我的呼喊全被白云裹住——等云层越变越厚的时候,天就会下雨。
现在,窗外是一片火辣。窗前的那朵半支莲已经死亡。昨天,它是紫色的;今天,它是黑色的,如凝固的血,如烤焦的泪,如逝去的青春。
点完发送键后,我扯下电话线,让电脑为我唱起Rebecca Pidgeon的歌,然后就开始想念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我们有多少年不见,又有多少年没有通过电话了呢?我想不起了。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朋友,多年之后的一声问候就证明了这一点。
朋友是什么?在学校时,总以为朋友就是同学,敌人就是黑板和教科书;后来,我才知道,朋友原来就是沙漏里的沙。
最初,我们都是挤在一起的。随着时间的变化,我们都从那个小孔里一个个地渗了下去。不管是最先渗下去的还是最后渗下去的,都想在下面实现自己的梦想。最后,有的梦想成真,有的梦想幻灭,有的茫然地与别人挤在一起,无神地望着沙漏外的世界,有的则不安地挤来挤去,希望能寻得一个缺口,跳到外面的天地。
现在,我们仍是沙。但是,我们的名字都不同了。有的叫“经理”,有的叫“蓝领”,有的叫“政治家”,有的叫“骗子”,因为我们都长大了。
过去并不可笑,但每当想起过去,我们总会忍不住微笑;现在总是很滑稽,但每当谈及现在时,我们往往只能尴尬地沉默。
生活把我们怎么了?我们被生活怎么了?
中午,在一片草地间穿行时,我发现了一朵苍白的野牵牛花,一只在花朵上打尖的蜻蜓。它们都太普通了,普通得我连想都没想,就走过了它们。走了几步后,我忽然停住了:虽然那是一朵普通的花,但也是有香气的;虽然那不是一只红蜻蜓,但也是曾经让我痴迷不已的蜻蜓呀!
我再回头。
蜻蜓不见了,那朵野花也辨不出了,只能看见一带狭窄的绿色。
童年是从哪天开始死去的呢?我想起了一首小时候爱唱的日本儿歌: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候遇见你,那是哪一天?
小时候,我爱夏天,爱冬天,爱水洼,爱土丘…那时候,我什么都爱,却不明白我爱的是不是值得我爱的东西。
我们曾经在火车道边歇坐过许多下午,因为我们爱夏天的阳光,爱铁轨两旁的鲜花,爱夏天的小虫,爱夏天的火车声。
我们都没有坐过火车,也不知火车里的人会到哪里去,从火车中走出的人还想不想再进火车,但我们知道:火车是往很远的地方去的。
很远的地方一定神秘,神秘的地方一定新奇,新奇的东西一定可爱,可爱的东西一定像梦。
我们爱梦,梦让我们沉默,也让我们兴奋。梦给我们种下了堕落的因,也为我们在遥远的以后准备好堕落的果。
来吧,来拥抱我,来品尝我…
当我发现老师捂着鼻子兜售给我们的那些东西都是连他自己都感到恶心的垃圾的那一天,我听到了这样甜蜜的呼唤。
这声音是难以抗拒的。从那天起,路上到处都开满了美丽无比的罂粟花。
我迷醉了。原来梦是这样的:它就像夏天的火车,在鲜花和红蜻蜓的陪伴下,一直向神秘的远方延伸,延伸,再延伸。
我们都上了火车,这才发现更美的东西都在下一节车厢里,可是,每一节车厢之间的过道都是那么窄,就像沙漏中间的那个细口。
于是,我们纷纷挤到过道附近,抢着来到下一节车厢。以后遇到的每个过道都更窄,我们也挤得更辛苦。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忽然,我朝窗外看了一眼。我发现,那些野花与蜻蜓都被甩到后面去了,前面越来越荒凉。
“前面有更美的花吗?”我问一个身边的朋友。
“没有。”他回答。
“那我们为什么这么急着往前走?”我问。
“大家都这么走嘛!快走,我看到缝隙了!”说着,他跑开了。
“嗨,停下来!”我的声音被淹没了。
我走到车窗前,想了一会儿。然后,我打开窗,跳了下去。
我受伤了。但是,我跌倒的地方有一朵野菊花。我吻了吻它,
挥手与车厢里的朋友们道过再见,开始往回走。路上有风,路上有雪;太阳很热,月亮很冷。可我很高兴,因为我正在用我的双脚走路,我走的是我想要的路。
最后,我又回到了原地。我的朋友都不见了,可是,生活来了。
生活也是一个沙漏。上面的沙与下面的沙虽然可以彼此看见,但在特定的时间里,它们不能互换位置。一个小轮回之后,它们却又聚集到一起,被一只无形的手重新倒入沙漏…
窗外凄凉狡诈的叫卖声打断了我的冥想。我又回到了眼前的这个夏天。
天阴了,阳光不见了。
那天与同事谈到某个人。“你不要把他想得那么好!他也做过那样的事…”同事的话让我有点惊讶,因为我所谓的“好人”竟然是一个“坏人”。我可能真的看错了。但是,这不是很正常吗?谁不愿意只把自己善的一面暴露给别人呢?所以,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打扮成胖胖的,生着肉翅的小娃子。
世界原本是黑暗的,所以上帝才要造光。光在照亮的同时,也在掩饰着什么。
夏天,我常常感到冷,因为有时我觉得它是冬天改装的。
我经常被骗,我喜欢受骗。被骗以后,我对生命的理解才能更多一些。
我是一粒从沙漏中逃出的沙。我就躲在沙漏附近,看着那些上上下下的沙,盯着那只倾入细沙的手。
我是一粒沾在蜻蜓翅膀上的沙。它带我看到了天空,闻到了花香。一阵风把我抖落在某个地方——那里只有一把尘土。
我默默等待着,直到尘土里孕育出一棵蒲公英。我望到它变大,我望到它开花,我望到它那些银色的希望升上天空。
蒲公英死去,我也死去;蒲公英再生,我也复活。
沙漏里始终有沙,沙粒始终在流动,我始终在静止中生活和感受。
我看见的,我记忆;我遗忘的,我愿意。
有时,我会想起与蜻蜓一起飞的日子;有时,我会想起与朋友在火车中的经历;多数时候,我更喜欢关上电视,走到室外,看看绿草,听听路人的咒骂与悲泣,惹上几许尘埃,或者干脆抬头望望被夏日烤焦的天空,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一粒沙。
夏天就像他的脸色,虽然让我感到郁闷、头晕、恶心,但我还是盯着他看,因为我并不怕他。
夏天就像一针致幻剂,被它打中的我,渐渐清醒后,心意更加坚决。
夏天就像你的远去,云朵里藏着你我的记忆,大雨降落的时候,记忆与云朵一同倾泄,淋湿了我,解脱了你。
夜将变得非常凉爽。月光如针,我心如线,记忆被一一刺痛之后,我会织出一朵黑色的花,就像窗前的那朵死去的半支莲。
我很想举起那朵黑色的花,把它送给你。可是,我没有手,我只是一粒从沙漏中逃出的沙。
别问我是怎么逃出来的。
2002年7 月23日下午5 :11肖毛写;晚19:18录入
失 却 之 阵
一
决定的一刻,是在伏羲宫。因为这个决定,我将有完全不同的后半生的生活。
我已经决定放弃。然而,最终做出决定的那个人,并不是我。
伏羲宫是在天上,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类的时候,它就按照人类理想中的模样,安静的在天上飘着。这座在天上飘动的宫殿,就是人类的发明者,伏羲和女娲居住的地方。
天上很干净,所以虽然这么多年没人来过,但伏羲宫里没有积下一点灰尘。我看见宫殿里的一切都是青铜铸造的。青铜的地面,青铜的屋檐,青铜的廊柱,青铜的几案上摆放着青铜的器皿,上面闪烁着幽远的光芒。我很想介绍一下这些器皿的名称,但是那些汉字太冷僻了,对于一个像我这样还在使用拼音输入法的人来说,把这些字一个个的找出来实在是一个过于痛苦的经历。
可以想象,天上宫殿里的青铜器都是最华美的青铜器,比我们在上海博物馆的青铜馆里,看到的最好的藏品还要精美灿烂。它们已经在这里不知道摆放了几千万年,也许它们就像星球一样古老,但它们是全新的,仿佛还带有制范浇铸时的余温。
这种感受让我在高处不胜寒的九重天上,仿佛体味到一丝温暖。
有着一双骇人的眼睛的饕餮,是青铜器上最流行的纹饰。我站在幽暗的宫殿一角,和那些庞大的眼睛默默对视。“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吕氏春秋·先识览》上的这句话到底该怎样解释,是青铜研究上的一个疑团,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饕餮是吃人的。
这个布满饕餮吃人的眼睛的地方,是一个让人重生的地方。
二
我的行囊里,装着一件上古的宝物,叫炼妖壶。炼妖壶里可以装进任何东西,现在,炼妖壶里装着一个最珍贵的水晶棺材。水晶棺材里装着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那个女孩的心里,装着我。
我没有对别人讲过这些。有些话说出来就会说个不停,并且像祥林嫂那样,因为说个不停而变得有趣。我的行囊里装着炼妖壶,炼妖壶里装着水晶棺材,水晶棺材里装着女孩,女孩心里装着我,我装备我的行囊,我的行囊里装着炼妖壶,炼妖壶里装着水晶棺材……
它会让我想起小时侯师傅教我唱的儿歌。“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被一种你装着的东西装着,唱儿歌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无休止的循环的可怕。
很多年以后,我接触到一种叫电脑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听说了这样一个名词,死循环。我震惊于这个词的概括力。这是一个无法穿越的死结,在这个时候,我们只有把电脑重新启动。
只是那个时候我注定不会记得,在伏羲宫里,我得到过一个重新启动的机会。
我们在伏羲宫的时候,天上有一道巨大的裂痕。西方魔界的妖魔,就通过这道裂痕来到我们的世界。它们有着像饕餮一样恐怖的眼睛,它们是来吃人的。
像很多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我承担着拯救这个世界的义务。拯救世界的办法,就是用女娲石和其他四件上古宝物,摆开一个叫失却之阵的阵法,把裂开的天空封印起来。
也像其他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我的身边会有一些女孩。像此刻安静的躺在棺材里的拓拔玉,像那个正站我身边,但也一样安静的白头发小姑娘。她叫小雪。顺带说一句,她将成为我们的失却之阵的核心,她并不是一般的人,是女娲石转世。
我们可以让玉儿重生吗?我问那个站在我对面的书生。
书生看起来还很年轻,但就像那些青铜器那样,其实他已经有几千几万岁那么老了。他是一个仙人,也是我们这次行动的领路人。背黑锅他来,送死我们去。他和我们在一起,但从不参加战斗,只负责向我们解释我们每一个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可以是可以的。但是让玉儿重生需要大量消耗女娲石的灵力。那么等到我们去布失却之阵的时候,小雪很可能会坚持不住。那世界就毁在我们手里。
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如果小雪硬撑下来的话,阵法是可以完成的。仙人说,但是,她会因此变回一块石头。
仙人让我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然后决定到底救不救玉儿。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例行公事的程序,作为一个通俗的故事的主人公,我不可能做出一个自私自利的决定。
但是,我也说过,实际上决定这件事的人,并不是我。
三
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上面讲的一切只是一款RPG。那个我也并不是我,玩RPG游戏很容易让人养成这样的习惯,用第一人称来指代游戏的主角。那个我就是这款叫《天之痕》的游戏的主人公。写到这里我发现一个问题,我几乎很难想象那些文学杂志的编辑先生能看懂我在说些什么。差不多我每解释一句,都需要用更多的话来解释。他们肯定没有听说过RPG就是角色扮演游戏的缩写,他们也不会知道角色扮演和即时战略,回合策略,养成类或者DEMO游戏有什么不同。他们会认定我们玩这些游戏是在浪费生命,而永远也不会明白当年《仙剑》和《红色警报》的玩家,为什么会为了这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游戏,在生活里和各种传媒上吵得不可开交。
我还是跳过这种说明来直接介绍游戏剧情。这是一个神怪加武侠的故事。自然,这种题材也为正人君子所不取,但至少,我想这个大家都能看得明白。
说实话,我也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游戏。比如在小雪出场的时候,为了表现这个女孩子的温柔,游戏的导演安排她鞠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日本躬。这个画面甚至让我愤怒,难道我们已经不知道传统的中国女孩子的温柔是什么样子了吗?
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前面说的那个我,叫陈靖仇。我是那个在亡国的时候,带着心爱的女人跳进胭脂井的陈后主的后代,自然,我也继承了他那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气质。我有一个严厉的师傅,总是叫我不惜一切兴复陈朝天下。但我对这个一点不感兴趣。我当然不可能对此感兴趣,作为一个游戏的主人公,要让玩家有认同感,我就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念。我们年轻的时候大多自以为把爱情看得高过一切,我们不会同情那些为了事业而牺牲感情的人。在我认识的年轻人里,我从来也没有见过有谁会同情《书剑恩仇录》里陈家洛的做法。为了光复汉人的江山,他把心爱的女人让给了乾隆,尽管这种放弃让他痛不欲生,但是他仍然成为我们千夫所指的对象。我应该把爱情看得比事业重要,这是我作为一个游戏主角的第一个原则。但其实,我知道我们当中没有谁是真的会放下事业的,游戏也必须满足我们的英雄幻想。“你想要得到却想显得高贵”,我喜欢“轮回”乐队的这句歌词。所以,尽管一直表现的不是那么主动,但最终拯救世界的那个人,必须是我。我知道我能够得到对那些一直在努力的人显得不那么公平,但是和生活一样,游戏里也是不公平的,甚至游戏比生活更不公平。只不过在游戏里,作为主角,我肯定是这种不公平的受益者。
如果不是游戏的结局,我根本就不会和你提起这款游戏。在游戏快要结束的时候,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我们摆开了一个叫做失却之阵的阵法。摆这个阵有一个代价,如果你是上古宝物投胎(就像小雪),那么你可能被打回原形,如果你是凡人(就像我),你将会失去你最宝贵的记忆。
四
我们站在天之痕的尽头。天空的裂痕是一个巨大的伤口,裂口的边缘还在急剧的燃烧。暗蓝色的天空在灼烧中迅速变红,然后像一块生铁一样融化。变成液体的天空,像血一样向地面流淌过去。
忘却之阵即将发动。
这个时候,我想着小雪,想着玉儿。我知道,当我从阵里出来的时候,我会忘掉她们当中的一个。我猜测着她们的心理。回到人间之后,她们是希望我认得她,还是不认得她呢?
后来我和很多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你和你的好朋友同时喜欢一个人,而你不知道他(她)更喜欢你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那个人注定将忘掉他(她)更喜欢的那个,你希望他(她)是忘掉你的朋友,还是忘掉你?
当然,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固定的答案。事实上我们也只是把这个问题当作一项性格测试,看看你的个性当中,是浪漫的成份多些,还是现实的成份多些。就像很久以前人们会问,你是喜欢宝姐姐呢,还是喜欢林妹妹?
这个问题其实是我自找的,它已经超出了游戏策划者设计的范围。大宇公司制作游戏的时候,希望给玩家带来一种甜蜜的忧伤,但是却并不想给出一种无法解决的困惑。所以故事里极力夸大这两个女孩子之间的体谅和宽容。并且,我终于忘掉的,会是死去的那一个。因为在前面的选择不同,最后会是哪个女孩死去并不是一定的,但是,不管是谁死,我忘掉的都会是死去的那个。这个结局很好,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符合我们一般所谓的人之常情。并且这种遗忘在玩家看来是错过和感伤,但对于游戏里的当事人来说,却恰恰是逃过了生命中最沉重的负担。
至于活下来拓拔玉或者小雪,当然她们会不无遗憾。但毕竟,那个胜者不是活在面前的对手,和死人,你较什么劲呢。
五
游戏有一个好处,它会让实际生活中最沉重痛苦的抉择变得如此轻易。当时我们在一起的几个人,在被问到,为了拯救这个世界,你们是不是愿意舍弃自己的记忆的时候。每个人的回答都毫不犹豫。
这种义无返顾的姿态令人感动。有时候我会想,那一刻,所有人的高尚也许并不是出于游戏制作者的虚构。想象一下,故事是一种怎样的背景,天空已经裂开,无数的妖魔从天而降。整个大地迅速变成一片血红。我们站在亲人或爱人的尸骨和流血之中对话。即使比起我们的抗战时期,它都要来得更为极端和强烈。生死存亡的关头,人性会变得单纯。事实上,除掉不惜代价,我们也别无选择。
我不知道这样猜测有没有道理,在没有中间状态的时候,无论你的性格当中,本来是光明还是阴暗的成份更多一些,正面的东西都会抢先表现出来。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环境下,懦夫也会变得勇猛。当然,随着时间的推进,所谓的本质会渐渐暴露出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经受时间的考验。也许,你还来不及暴露你的怯懦,你就已经成功,或者死去了。这个想法让我常常会用同情的眼光打量一些成为历史罪人的叛徒,其实他也有机会像其他很多跟他类似的人一样,早早死去,并得到一个烈士的名声的。
相比之下,我们的实际生活过得远为平静和舒适。我们有充分的余地在高尚和卑鄙之间游移,任何代价都显得重大,任何选择显得艰难。正因如此,所以我们才会显得如此平庸。
六
也许,我应该介绍一下当时和我一起参加布阵的人。我的出现完全是因为大宇公司的DOMO制作组的发明创造,但我们的同伴却可能在历史上实有其人,即使他也是出自某篇小说的虚构,也因为年代久远,而在人们的印象中显得更有质感。他们是李世民,张烈,还有程咬金。
失却之阵是一个可怕的阵法,它的魔力旋涡会吞噬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从阵中出来之后,你不会再记得你喜欢的人,你最想做的事。布阵前那一刻的气氛因此而显得悲壮又不乏温情。每一个人都抓紧时间回味着自己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或者最放不下的事情。
那个时候李世民还不是皇帝,他是太原李渊的公子,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李世民说,他是如此热爱的父亲和长兄。他大谈孝和悌的重要。说实话,他的语气令我有些厌烦,我不喜欢这种夸张的表达。他不愧是一个政治家,即使是在这个时候,他也能表现出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冠冕堂皇,我断定此刻他的心里一定想着另外一些事情。若干年之后我才发现,我应该承认他那时的真诚。因为从失却之阵出来之后,对这些他确实一点也记不得了。在著名的玄武门之变中他杀死了他的兄长,然后逼迫父亲退位。并且他亲自过问本朝史书的编纂,刻意抹杀了父兄在唐王朝建立中的功业。以至于一千多年之后,我们的印象里,李渊在开国之君中仍然显出绝无仅有的平淡,甚至起兵反隋,也仅仅是因为一次酒后失德。我想为我当年的怀疑向李世民道歉,只是那个时候,显然我已经没有机会再面见这位当朝天子了。
张烈是我的大哥,不用开口我也能猜到他想说的是什么。张烈是游戏制作组给他起的名字,其实在杜光庭的小说里,提到的仅仅是他的姓氏,在那里他还有一个更著名的称呼,虬髯客。他也有当皇帝的雄心,我知道,但我也知道,他是争不过李世民的。所以我想他忘掉这些也好,这样他的后半生就不用困顿在壮志难酬的挫折感里了。那次布阵之后他果然意气全消,远走海外。很多年以后,我听说他成为了扶桑国的国王。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有时我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失却之阵确实取走了他的这样一些记忆,那天他不认得李靖和红拂,他一点也记不得他密谋举事,招兵买马的生涯。但有时我又觉得这很可能并不是谣言。因为他的性格并没有变,他忘记了中原的事业,可是在海外漂泊的日子,他的雄心壮志重新一天天的生长。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失却之阵其实很可笑,它以为它夺走了人的记忆,可是,如果它不能改变人的性格,失去的记忆就像是一条最忠诚的狗,即使你把它带走再远,总有一天它仍会自己找回来。
程咬金的愿望是最直接的,他说他只想大功告成之后,好好的大吃一顿。果然,那天他没有像平常那样大声喊饿。但是当二十斤熟牛肉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立刻两眼放光,蒲扇也似的大手一把伸了出去。这个时候我有些悲哀的发现,肉体欲望方面的记忆,远远要比任何精神力量都要来得深刻。即使是拥有无穷的吞噬力量的失却之阵,对这种记忆也根本无能为力。
我不记得当时我说过一些什么了。那些话和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有关。在我临终的时候,我发现关于这些话的猜测和追问,成了我后半生中最挥之不去的记忆。
七
根据游戏的设定,我是一个性格非常懦弱的人。虽然我的武功很高(这是我作为游戏主人公得出的结论,我理所当然的打败了所有世界上最厉害的魔头),文学很差(这是我作为一个游戏玩家得出的结论,游戏里的我作的那几首诗实在是太蹩脚了。我想,如果我也能参与游戏的制作,那么我就会是一个还不错的诗人),但是我知道我真心喜欢的是写作而不是打打杀杀。作为陈朝天子的后裔,我的性格当中确实有些“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成份。所以,很多年以后,每次我想起我当时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勇气和责任心,仍然觉得实在是难以置信。
当然,前面我说过,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环境下,懦夫也会变得勇猛。但是像所有蹩脚或优秀的文人一样,我的性格中充满了怀疑的因子。我总是会忍不住觉得,当时我之所以那么坚决的进入失却之阵,并不单是因为一种群体无意识下的高尚那么简单。我去了,就肯定有我的目的。
我有时怀疑,我本来的记忆不是充满了痛苦。这种痛苦成为了我心头最不可磨灭的一道疤痕。因此,当我听说失却之阵可以让人忘掉他最忘不掉的事情的时候,我其实欣喜若狂。我得到了这样一个很多人渴望却无法得到的好运。
现在我到处会听到有人背诵《东邪西毒》里黄药师的台词:“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很庆幸,我们布阵的时候,是在其他凡人不可能到来的九重天上。否则一定会有很多人赶过来,试图取代我的位置。我知道他们都在寻找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因为传说喝了这种酒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如果他们知道失却之阵也有类似的功能,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每当我把这种怀疑说出来的时候,我的妻子就会告诉我,事情并不是我想的这个样子,我当时其实一点也不想忘掉。我想方设法的留下各种记录,好让我从阵里出来之后,还可以回忆起那个人。
但是,你终于还是没有记得。她这样说的时候有些幽怨,也有些极力隐藏的嫉妒。这让我猜测,我遗失的记忆,很可能和另外一个女孩有关。一点也记不得了,恰恰可见我原来爱她爱得有多深。后来我和妻子当然会一起慢慢变老,年轻时候的事也终于看得淡了。再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就多少有了些玩笑的口吻。在饭桌上,她会在儿子儿媳面前拿这个话题来和我取笑。有时我也会问,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她也并不隐瞒。她说她年轻的时候曾经发誓不再跟我提那个女孩的名字。我是怕你知道了伤心,她说,你看我有多体谅你。不过你既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我就是告诉你也无妨了。
我笑笑。其实她知道自己也变得很多。比如说,原来她发誓不告诉我的事,现在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告诉我了。只是她永远会强调,是因为我已经变了,她才变的。
这个游戏可以有两种结局。所以我的妻子可能是拓拔玉,也可能是于小雪。如果是拓拔玉,她会用筷子戳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再一指窗台上的那块石头,看,那就是你的小雪妹妹。如果是小雪,她会扬起满是皱纹的脸,学着自己年轻时羞怯的声音,陈哥哥,你真的不记得玉儿姐姐了吗?但这样的话常常说不到一半,她就自己先笑了起来。
她跟我说过很多次那个女孩的名字,或者是于小雪,或者是拓拔玉。但是我却总是会很快又忘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失却之阵的吞噬还在发挥作用。我也确实老了,记性越来越不管用,不管别人跟我说些什么,我总是很难记住。
八
后来我当然不会记得,当时我是多么渴望知道,我更喜欢的女孩,究竟是拓拔玉,还是于小雪。这种困惑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煎熬,终于,那一天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知道最终的答案,即使知道,就意味着失去。
其实我知道,我会忘掉那个我爱的女孩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失却之阵。这是世界上最普遍的真理,你不可以知道你最喜欢的东西。就像那个发现了桃花源的渔人,他以后再也没有找到那个理想中的境界。科幻小说里常常有这样的情节,一个人被带到另外一个星球上,看到一个超乎他想象之外的世界,但随即他被送回,这段记忆也被外星人轻轻抹去。人对自己的了解,有什么时候比他正死去时清晰?灵魂刚刚脱离肉体,还带着血液的温度,而又可以从一个旁观的角度审视自己,——但紧接着,就是让你喝下遗忘一切的孟婆汤的时候了,等待你的,将是一个完全无知的新生。
所以我们告诉自己,桃花源是不存在的,异星球是不存在的,灵魂是不存在的。
这让我重新想起了罗兰·巴尔特那个剥洋葱的寓言。后结构主义告诉我们,经历了一切之后,你会发现本质原来不过是虚无。但我想也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在那一刻你发现了本质,但是,人是不可以拥有关于本质的记忆的,所以我们又立刻忘掉了它。虚无只不过是一种被误解的遗忘。
从失却之阵中出来,我忘掉了那个我最爱的女孩。我看见了另外一个,我以为我最爱的一直就是她。后来我们一起生活,我总是感到我们之间中缺少一些什么,但是我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这也没什么,琐碎的日子足以填补感情的一切空白。
完美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我这样告诉自己。
我不会记得,失却之阵里,我的身边无数花瓣飘零,在关于她的记忆渐渐离我而去的时候,我在一瞬间完全明白,我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她。
没有人会知道,在那一刻,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哲人,最动情的诗人,和最刻骨铭心的爱人。
九
这个游戏可以有两种结局。和我度过下半辈子的,可能是拓拔玉,也可能是于小雪。究竟会是哪个结局要看前面的选择。决定性的时刻是伏羲宫里。在那里,有最后一个让玉儿复活的机会。但是,我已经决定放弃。这个时候,我后半生的命运就在小雪的手里。如果她也放弃,那么后来和我在一起的,就会是她;如果她不顾一切的坚持要救回她的玉儿姐姐,那么她将会变成一块石头并且被我忘掉。
因为无聊,这个游戏我玩过很多次。玩到这里的时候,小雪有时会坚持,有时则不会。我很想知道其中的原因,于是我就去查了攻略。
我们都很熟悉《红楼梦》里的这个情节,贾宝玉跟随着警幻仙子进入太虚幻境,在那里他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之类的本子。这些暗淡平凡的本子上面,却早已标明了他身边那些活生生的女孩的命运。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我们的现实生活,就是游戏中人的太虚幻境。因为我们的手里也拿着《金陵十二钗正册》之类的本子,那上面详细的记录着他们的全部生活和命运。这种本子,就是攻略。
攻略上说,其实当时小雪会做怎样的决定其实仍然取决我。从我认识她们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的选择。在游戏的过程中,我作为一个玩家也许根本不会注意到的一些举动,都会影响她们对我的好感度。当小雪对我的好感高于玉儿的时候,她会选择放弃,否则,她无论如何也要把玉儿救活。
这个说法让我悲哀。这也就是说,在游戏里,小雪比玉儿更爱我的时候,我真爱的是玉儿;而一旦我爱的小雪,她们两个中更爱我的,也就会是玉儿。
大宇公司设计游戏的时候,很可能并没有想到他们再次给出了这个俗套的悖论。我端坐在电脑之外,看到伏羲殿里,青铜器上饕餮的眼睛透露出一种凶残的茫然。“食人未咽,害及其身”,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都像这句话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无法给出一个完满的解答。
十
我猜测着这篇小说会得到怎样的评价。我陷落在这种自问自答的消遣里,我想我很可能逃不过一个个人化写作的定位。而由于那些貌似思辨的内容,也许他们会承认我还动了些脑子,想来我还不至于得到一个“用下半身写作”的恶谥,——就像很多和我同龄的作者那样。
其实我一点不反感所谓的“下半身写作”。写作的时候用到下身并不意味着低智,就像用脑子写作的人,也并不都像博尔赫斯那样,是性无能一样。
我再说一遍,上面讲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游戏。这个游戏的名字,叫《天之痕》。这已经是一个有点过时的游戏,但我的电脑很久没有升级,玩不了更加新鲜的游戏。我也很久没有升级,到现在我也没有升到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之类最普通的证书。我的裤兜里,仍然只揣着一张很少有地方承认的大专文凭。
过时的我用过时的电脑玩过时的游戏,我想,这就是一种三位一体。
昨天我重新打了一遍《天之痕》的其中一个结局,最后和我在一起的是玉儿。小雪是女娲石托世,这是宇宙的力量,我的记忆被吞噬,这是精神的力量,玉儿死而复生,这是重生的力量。这三种力量的三位一体,封印了天上的裂痕。
在经院哲学的时代,在像托马斯·阿奎那那样的神学家那里,显然无法想象会有人像我这样谈论三位一体。显而易见这对圣父、圣子和圣灵有失恭敬,也许,这就叫无厘头吧?
如果你最近看了电影,你会知道“宇宙的力量,精神的力量,重生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个搞笑之极的说法。肥胖的洪金宝套上白色的长发长须长眉,就自以为仙风道骨的样子,一本正经的以一代宗师的身份大谈这三种力量的结合。在《蜀山传》里看到这样的画面的时候,我真觉得这个胖老头真是无厘头极了。
我对和流行有关的大多数名词不感兴趣。比如小资,比如另类,比如Y世代,还有哈韩族或者新新人类之类。但无厘头这个说法却让我钟爱之极。
其实我并不很清楚无厘头的定义。但它的价值恰恰就在于,在无厘头的搞笑里,意义成为了一个变量,你永远无法弄清那一个莫名其妙的笑话或者动作,究竟有没有什么确切的含义。
因此,我自信我们要比我们的父亲一辈来得聪明,所以即使在游戏中,我们也能够提出最致命的问题;而我们也确实比我们的父辈更加不负责任,所以最终,我们还是把最致命的问题留给了游戏。
旧文,似乎曾给人转到天涯来过。也许和本版的主题不大合适。在我看来,打游戏也是一种阅读。
哎呀!非常抱歉!由于期间考试忙碌以至没有时间来更新,让各位失望了,真是不好意思。不过在下即将刑满释放,大概九到十号就彻底没问题了,请大家耐心等待!谢谢支持!下面的我看到的一则帖子,是否正确自有大家评论。
一直以来,中国官方在对国内的宣传中都宣称什么中国是所谓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们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以此做为教育国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可笑的论调还流传颇广,深入人心,其实呢,只要稍有一点世界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个笑话。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所谓“四大文明古国”的说法,国际上和学术界是不会有这种幼儿园口号式的提法的,比较近似的只有“几大文明发源地”的提法,即便是这样,中国也是排不上什么“四大”的。
如果是按照“四个最古老的文明国家”的定义的话,那么,我们中国,不要说四大,连前十大恐怕都排不上,它的文明开始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商王朝,不过三千多年的时间,而其他几大文明早于此之前已经分别存在了两千到一千年,中东两河流域文明开始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埃及尼罗河流域文明也开始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希腊爱琴文明开始于公元前250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文明开始于公元前2500年左右,这只是就大的区域来说,在各大文明区域周边,还有更多次要文明如赫梯文明,亚述文明,腓尼基文明,波斯文明,犹太文明等(这些古代文明正是今天西亚很多国家的前身,这些古代闪米特人和波斯人也正是今日犹太人,阿拉伯人,伊朗人等的祖先)。要按照前面“四大古国”的定义的话,也只能是在这些文明和国家里去排,那里轮得到中国呢。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从上面列举的文明开始时间来看,排在前面的“四大文明”分别应该是中东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印度文明。并没有中国的位置。何以在中国官方的宣传中,希腊的位置消失了,反而变成了晚于其后1000年的中国?
这并不是什么无意的错误,实际上,这只是长期以来在官方操纵的反西方政治背景下,有系统有计划地贬低西方文明的各种宣传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因为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源头,中国官方出于意识形态原因,不乐于见到任何表现了西方文明优越性的信息出现,对西方文明的任何方面都要尽可能贬低,再加上掌权的“民族主义者”对西方文明那种极度仇视和嫉妒的心态,所以搞了这样一个偷梁换柱的小手脚。
读者可能会问:中国官方宣传的不是“五千年文明”吗?何以实际上只有3500年?
那么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些考古学和历史学上的基本常识和概念,而中国的某些“历史学家”长期以来正是靠着混淆这些基本常识和概念来误导愚弄民众。这就是关于“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概念的区别的问题,以及构成“文明”的几个基本特征。
考古学历史学上所说的“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把它们混用)。简单说来:“文化(culture)”是一个属于石器时代范畴的概念,用于专指石器时代特别是新石器时代包括金石并用时代的原始部落人类遗迹,而“文明(civilization)”是属于青铜时代范畴的概念,专指人类进入青铜时代以后的国家阶段。
其实,从“文化(culture)”和“文明(civilization)”这两个英文单词的词源上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两者的区别。“文化(culture)”这个单词的词根“cult-”的原始意义是“耕作”,这很清楚地表明了“文化”这个概念的本义是属于与“农耕”相联系的原始部落时代的范畴的;而“文明(civilization)”这个单词的词根“civ-”的原始意义是“市民”,这也同样清晰的表明了“文明”这个概念的本义是属于与伴随着“市民”的出现而同时产生的“城市”及工商业相联系的青铜时代的范畴的。(城市city这个单词就是从词根“civ-”的变体“cit-”演绎而来的。)
而“文明(civilization)”的几个主要特征:文字,金属冶炼术,城市国家(城邦),宗教礼仪,等等(雅斯贝尔的定义),正是与工商业的出现密切相关的。要判定一个文明是否开始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正是按照上述几个标准来核定的,而且是按照考古发现来核定的,而不是用什么神话传说,民间故事,野史杂书,或者是像什么《史记》之类的晚于考古年代两千年之后的所谓“历史纪录”来判定的。这是一个考古学历史学常识。
可能有人会问我这样一种问题: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用外国人的标准来判定我们自己的历史,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来判定吗?完全可以,但是,“文明”和“文化”这些概念本来就是西方传来的,不仅如此,整个考古学,历史学的方法体系,都是从西方输入的观念,如果要用我们自己的标准,那么我们就不能再用西方的概念来宣扬什么“我们有五千年‘文明’历史”,而应该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有五千年神话传说的历史”。
但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倒是有“五千年历史”了,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地中海周边国家地区及中东地区,他们就不仅是“五千年历史”了,起码都是一万年以上的历史了。这样我们还是占不到什么便宜。
而中国的“历史学家”长期以来正是靠着混淆“文化”和“文明”的标准来误导愚弄民众。比如说把属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文化(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等)偷换冒充成是所谓“文明”时代,这样中国的历史一下子就提前了一两千年,甚至两三千年。而在介绍其他国家其他文明的时候,又用另一种标准,从人家文明开始的正式起点(文字,金属冶炼术,城市国家出现)严格算起,这样无形中就缩少了中国与那些最古老文明国家间的距离,甚至给人一种错觉,似乎中国比这些实际上比中国文明历史早得多的国家和地区反倒还要早些,而实际上,如果按照中国衡量自己的那种标准,很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地中海周边国家地区以及中东地区,起码都是一万年以上的历史了。就是诸如此类的小伎俩小把戏。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地从头审视一下中国及世界的历史。
首先从中国文明的历史开始说起。先开门见山地阐明这个基本事实:中国最早的文明——商文明,开始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距今3500年,地点在今河南安阳一带。考古依据:中国地区最早的文字——甲骨文;成熟的青铜冶炼术,及出土的冶炼的青铜器;国家形态已出现。
要说明的是:这可不是我的发明,随便找一本国际学术界的世界史著作或者教科书,上面讲述中国文明都是从商王朝为起点开始的。
当然,中国自己的历史教科书是从所谓的公元前2000年的“夏王朝”开始算起的。但是国际学术界是不承认这个子虚无有的“夏王朝”的,因为没有任何考古依据:既没有文字出现,也没有冶炼的青铜器发现,更没有表明国家形态存在的任何依据,以及城市遗迹,等等。
而中国的这些江湖骗子一样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虽然把整个中国地区都翻遍了也没找出什么能证明所谓的“夏王朝”存在过的证据,但还是要厚着脸皮硬把这个幻想中的“夏王朝”塞到教科书和宣传资料中去贩卖给世人,又硬着头皮把在二里头等地发现的一些新石器时代文化遗迹包装一番冒充成是“夏王朝”的所谓“都城”遗迹拿出来蒙骗外行人。
我们来看看中国的“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找到了些什么?有一次我听一个《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演讲,主讲的“考古学者”给我们展示了他们宣称是所谓的“夏王朝”的“都城遗迹”复原图,我仔细一看,原来就是几个烂草棚子,一个标准的原始村落,他们把这个叫做“伟大的”“夏王朝”的“都城”?还有什么呢,考古现场的几个烂泥堆,那是什么——夯土遗迹,夯土是什么,就是把泥巴堆在一起压紧做墙基,原始部落用来建造窝棚的最原始技术,俗称“干打垒”。他们把这个叫做“伟大的”“夏王朝”的“都城”?还有就是一些铜渣子,大量的石器,骨器!这问题不是很清楚了吗?只不过是新石器时代的氏族部落遗迹。所谓的“夏王朝都城”纯属胡扯!
要是这算是“都城遗迹”,那世界各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都城遗迹”就太多了,瑞士汪金的湖居文化(早于公元前5000年),人们用五万根木桩作地基建在湖上的大型村寨,那就比“伟大的”“夏王朝”的“都城遗迹”大到不知那里去了。看来西方人脸皮还是太薄了。
还有一些考古学家声称在中国其他地方发现了一些铜器,更是误导,那是什么?金石并用时代的用天然铜打造而成的铜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出现的产物,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迹中多的是,以此为标准的话,那我前面所提到的那几个古文明地区的历史更要往前提前一两千年。
而其他那些古文明地区都发现有标志文明起点的大量完整的城市遗迹,而且都是砖石结构,埃及就不用说了,希腊,西亚,印度河,特别是希腊米诺斯文明遗迹的克诺索斯王宫(公元前2000年),其宏伟华丽,在各早期文明中是首屈一指的,我们中国直到四千年之后的现存很多近代宫殿建筑都无法相比。这一点无须多说,实地参观一下就知道了。
还有印度河流域的早期文明哈拉巴文明(公元前2500年),在摩亨佐与哈拉巴等地发现了许多完整的城市遗迹,砖石结构,构造复杂。据考证当时城市人口已达到三四万人。
还有埃及的南城遗迹等(公元前3500年,涅伽达文明时期)。某些书上错误地说埃及没有城市,玛雅文明印加文明没有文字,实际上都有。比如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我早就说过他这本书在细节上是错误百出的)
说老实话,所谓“商王朝”的殷墟遗迹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些夯土遗迹而已,只不过规模稍大一点,根本还不是城市遗迹。要不是发现了甲骨文,冶炼青铜器,国际上也是根本不会承认商文明的。毕竟跟其他国家地区比起来,证据太少了。
中国有些人为此找了一种借口:说中国文明的早期建筑都是砖木结构的,所以不容易保存下来,而其他国家地区特别是西方主要用石材建筑,所以保存下来多一些,甚至还厚着脸皮反吹一把:中国的砖木建筑比其他文明的石材建筑技术程度更高。其实恰恰相反,我上面提到的几大文明地区,其发掘出来的早期文明遗迹实际上都是大量使用烧制的砖块建筑的,最典型的就是那个印度河流域的哈拉巴文明遗迹,以及两河流域最早的的乌尔,巴比伦,苏萨等城市遗迹,埃及的南城遗迹,希腊的米诺斯文明遗迹,等等,实际上西方建筑的典型代表--古罗马的建筑,也不是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都是用石材建筑的,也大量采用砖块,混凝土等建筑,如现今在法国西班牙等地都还保存着的高架水渠等,这些都很好地保存着。
而中国早期文明遗迹恰恰不是用砖建筑,而是夯土加木材建造,当然不容易保存,但那正是因为其技术水平低下的原因。中东,西方等地用砖石建筑比中国用泥土木材建筑所需要的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水平要高得多,造价也要昂贵得多,也更坚固,当然便于保存。(希腊迈锡尼文明时期的城市遗迹,其巨石建造的城墙,厚达二十米。)
所以找不到所谓“夏王朝”的遗迹是毫不奇怪的,因为根本就不存在过,只有一些石器时代原始村落的遗迹。
而找不到更关键的两个证据——文字的出现,和金属冶炼术的出现,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现在更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问题不仅仅只是没有所谓“夏王朝”存在的任何证据那么简单,而是反倒有大量证据证明其根本不存在。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时间上紧随所谓“夏王朝”其后的商王朝,其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中竟然找不出有关这个前一代“王朝”的任何记载。这不是很荒谬吗?不是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事情的真相了吗?你能想象周王朝,秦王朝,汉王朝等在他们的政府文件和档案中不记载他们的前一代“王朝”的任何情况吗?只有商王朝这样的初始文明才会是这种情况,因为在前面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
而有些无聊文人绝望之余,干脆对外撒谎说商代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上已发现有关于“夏王朝”的记载了。好笑的是,考古部门的负责人马上就出来予以否认。显然他们也还不敢于拿自己的职业声誉来开国际玩笑。
中国的这些“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对此也是无计可施,绝望之余,只有祭出“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为真理”的法宝,在中小学教科书和宣传资料中反复宣传“夏王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但是在大学历史教科书中还是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地告诉大家,这还只是一个纸上的“王朝”,连他们自己也觉得心虚。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这些历史系学生将来是要加入“历史造假工作队伍”“考古造假工作队伍”的,在教会他们如何造假之前,还是必须要让他们先了解真相,不然岂不是把他们都“培养”成**了?
最好笑的是,中国官方在对国内的宣传中就用“五千年文明”来愚弄大家,但是在国际上,为了不闹笑话,还是老老实实地承认中国历史是从商文明开始的,如外研社出版的英文版《中国通史》,就将所谓的“夏王朝”与黄帝的传说等乖乖地归入“神话传说时代”目录下。我真是替我们中国人感到悲哀啊,原来我们本国人在官方眼中是比外国人要低贱一等的,连了解本国的历史,都没有与外国人同等的知情权。
而且我们退一万步来说,就从所谓“夏王朝”算起,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2000年,也才4000年。那来的“5000年文明历史”?难道2000+2000=5000?所以说“5000年文明历史”只是个笑话。(这个笑话荒谬得甚至连谎言都算不上,因为基本的事实都摆在那里,一目了然,他们要撒谎造假的余地都没有,唯一的办法就是凭着垄断了宣传机器拼命宣扬,让大家习惯成自然。如果有人说1+1=3,或者是1+1=4,大家确实也不会认为他是在撒谎,而只会当作笑话看。事情就是这样的。)
还有一些“历史学家”恼羞成怒地用一种泼皮口吻断言道:“夏王朝是《史记》中记载了的,不容置疑!”。好嘛,原来隔了两千年之后的司马迁通过道听途说记述了一件从未见过的事情,这就成了“不容置疑”了?那古希腊的柏拉图还记载过一万多年前有一个大西洲国呢,人们在海底还发现了一些疑似城市的遗迹,那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司马迁的话有多少可信度?他写的《史记》与其说是历史纪录还不如说是历史小说。很多情节都不知道是怎么虚构出来的,一个人单独干的事情,或者是两个人秘密的谈话,而且都是不可告人的勾当,又没有外人在场,他是从何而知的?难道古时候的人还每天记日记,死后将日记出版,让你几百年后的人知道这些细节?自从他被皇帝阉割了以后,应该说心理就变得极为扭曲了,沉浸在虚构的远古“贤君”“盛世”的幻想中就成为了支撑他活下去的重要精神支柱了(当然,这也是我的猜想),这种心态下导致了他把“三皇五帝”这种荒诞无稽的神话传说(连中国官方都不敢承认)都当作历史来记述了,是不是这也是“不容置疑的”?
至于所谓的黄帝,炎帝,尧,舜,禹,这些到了春秋战国及秦汉时代才陆陆续续由方术士根据神话传说虚构出来的人物,连中国官方都不敢承认,而是乖乖地称之为“传说中的黄帝时代”。这里也没必要多说了。(这不是一个需要在这里辩伪的问题,而是一个历史学上的常识,这方面的文章资料多的很,这些问题也不过是五四时代就已经解决了的,中国史学界的泰山北斗顾颉刚所著《古史辩》已经把这些问题阐述得很清楚了。)
好笑的是,中国官方虽然在正式的教科书中乖乖地将其称之为“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但是在出版的字典词典中又堂而皇之把所谓的“五帝时代”列在“历代纪元表”里面,于是搞笑的一幕发生了:从“黄帝”开始的“五帝”竟然延续时间为500年!平均每个“帝王”在位时间为100年!再加上他们“继位”之前要达到成年的年龄,以及“退位”之后的晚年,平均每个人的寿命为一百多岁!原来石器时代原始部落的人平均寿命已达到一百多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虽然中国的这些政客和文人骨子里很想把这个虚构的所谓“炎黄始祖”作为正式的历史来宣传,“祭奠黄帝”的闹剧也搞了好几次了,但是我相信,除非中国到了邪教横行的那一天,否则他们的企图是不会得逞的。
“尧,舜。禹”不过是后人的虚构,更不存在所谓的“炎黄始祖”,顾颉刚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点,主要的两点“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是辨识伪史的指导思路,至于春秋战国时的方士文人具体是怎样伪造出上古史的,他的书中已有详细分析。可详查。
顺便说一句,顾颉刚是中国历史学家中几个稍有良知的人之一,但是受时代条件限制,他也曾错误地把当时发掘出的“北京猿人”认为是中国地区各民族的人种起源,而我们今天已经知道了,科学家通过对不同种族人群的线粒体DNA测定,发现所有人种都是起源于20万年前的非洲智人,“北京猿人”等其他地区的早期原人早已灭绝,并不是中国地区的人种的起源。而我们中国现在的人种是冰川期结束以后才陆续从中亚迁移过来的,这不过是个常识而已。
而某些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所谓“中国文明是唯一延续下来的古文明,其他文明都已经消失了,种族已经灭绝了”的可笑说法,也是颇能迷惑人的一种荒谬论调。这种荒谬可笑的调子现在该是彻底澄清的时候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其他文明是否已经消失了,种族是否已经灭绝了。
首先说希腊,希腊最早的文明——米诺斯文明,开始于公元前2500年,距今四千多年。最初见于《荷马史诗》的记载。十九世纪末在希腊克里特等地发现了它的大量遗迹。考古依据:早期的象形文字,
以及中期的线形文字A;成熟的青铜冶炼术,及出土的大量冶炼的青铜器;早期的城堡,中期的克诺索斯等地的王宫,尤其是后者,其优美华丽,在各早期文明中可以说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
(注意:中国的历史书上是把米诺斯文明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算起的,但是国外的历史书上都是从公元前2500年算起的,谁是谁非自己判断吧。)
紧随其后的是希腊南部的迈锡尼文明,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距今3600年,《荷马史诗》记叙的主要就是这一时期的历史。十九世纪在希腊迈锡尼,泰林斯等地发现了它的很多城市遗迹,大量青铜器,还有线形文字B。
然后是两百年的荷马时代,这时候希腊开始进入铁器时代,武器和工具都普遍使用铁制,而中国直到将近一千年后的汉代才开始正式进入铁器时代(我并没有夸张,其他诸文明地区比我们中国地区早一千年左右进入铁器时代是个历史常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冶铁术起源于地中海一带的赫梯文明,然后陆续传入远近各个文明,中国地区距离最远,所以传入最晚)。
再接下来就是我们熟知的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典文明时代了。
创造米诺斯文明的皮拉斯基人,不是希腊语族,中国某些流氓文人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刻意强调米诺斯文明的创造者跟创造迈锡尼文明的希腊人不是同一民族,想要贬低希腊文明的原创性。实际上,皮拉斯基人只是非希腊语族而已,但是与希腊人同为印欧种族,或者称之为雅利安语族。而且他们从米诺斯文明早期开始就逐渐与创造迈锡尼文明的希腊族阿开亚人融合了,其文明是一脉相承的。在阿提卡等地的皮拉斯基人也早就与当地的阿开亚人融合而共同创造出了后来的古典文明,其文化艺术的世俗主义,自然主义特征,在几个古代文明中是绝无仅有的。跟后来希腊古典文明同出一源。
就算从正宗的希腊人,阿开亚人的迈锡尼文明时代算起,也早于中国最早的商文明。不知道“四大文明古国”怎么会算到中国头上去的?
更何况,中国的两个早期文明:商,周,都是西方迁来的游牧民族创造的,周灭商之后,商民族即已消亡,今天有谁敢说自己是“商人”的后裔?要说“正宗”的“中国人”——汉人,那是到了秦汉才形成的,是否也应该说“中国的早期文明都已经消失了,种族已经灭绝了”?
公元前1000年以后的希腊古典文明则是南下的与阿开亚人同族的多利安人与前两者共同创造的;而再后来统一希腊并建立了亚历山大帝国的马其顿人也是希腊族人,并开创了希腊化文明时代;罗马兼并了希腊之后更是成为希腊文明的直接继承者;而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继续延续了一千年之久,其核心民族仍然是希腊人,使用希腊语。直到十五世纪东罗马帝国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灭亡,希腊人经历了四百年亡国时期,到十九世纪初又重新独立。今希腊共和国的版图,即是古代希腊的主要区域,其人口绝大多数仍然是希腊族,希腊语为国语。这个地区自古以来民族成分就没有大的改变过,何来的“种族消失了”?
而且,说人家“文明消失”了,更是笑话。今天的整个现代文明完全是西方文明的内容,而西方文明又是以希腊罗马文明为基础的,希腊罗马文明在今天社会的科学,哲学,文学,艺术,政治,法律等等方面仍然发挥着巨大的影响。我们身边处处可见希腊罗马文明的影子,何来的“消失”了?
希腊罗马文明只不过中途又接受了基督教的成分,而且是希腊化的基督教。基督教从一开始产生就可以说是希腊文明与犹太文明的混合产物,基督教经典《新约》从一开始就是用希腊语创造出来的,主要的传播者也是罗马帝国中的希腊人,只奉《旧约》的犹太教是严禁偶像崇拜的,而基督教各流派都可以绘画雕刻圣像,这就是其希腊化的典型特征。
对于希腊文明,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可以说:如果没有希腊文明,就几乎没有我们今天现代社会的一切。现代的许多科学学科,技术发明,以及民主制度,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产生出了其雏形。古希腊文明更是直接催生了中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导致近代科学的产生,民主制度的萌芽。这是对今天整个人类世界作出了最重要最关键的贡献的一个文明。这一点,我们以前是认识得太不够深入了。
我们又反过来看看中国的民族构成,前面说了,商,周,本是外来民族,商灭周后,商民族即已消亡。秦汉时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才形成所谓“汉人”,这一点跟其他国家地区的民族演化并无什么不同。
汉代时人口最多时达到五千多万,但是经过汉末动乱,到了三国时人口仅剩下七百万,其中蜀国人口最多时仅有九十多万(所以不难理解蜀国的基本战略非联吴抗魏无以自保)。而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描写并不是文学夸张,而是对当时十室九空的人口灭绝情况的真实记录。这样巨大的人口真空靠什么来填补?靠的是北方蛮族的大量南迁来填补的。而紧接其后短暂的西晋(不到一代人的时间),北方汉人又大量南迁至长江以南,然后就是长达两百多年的“五胡乱华”时期,黄河流域一带已经基本被换了血了。
隋唐时又是一次全国范围的大混血,而这个所谓“最辉煌”的唐朝,本身就是一个部分汉化的鲜卑人政权(李世民与其家族是汉化的鲜卑人并不是什么秘密),并保留着大量蛮族陋习,如兄死父死子弟续娶其妻,这就是所谓一脉相承的“华夏文明”吗?
至于辽,金,蒙元,满清时期,那就更不用说了,被混血不说,而且整个就是亡国奴时期。胡人汉化,汉人也胡化,留起鞭子,穿起旗装,这就是所谓一脉相承的“华夏文明”吗?
还不得不说的是,今天生活在中国地区的南方人和北方人,不仅在构成“民族”这个概念的基本特征——共同心理素质上差异甚大,而且在种族的生理特征上都是有很大差异的。总的来说,北方人是比较纯粹的蒙古人种,而南方人则比较复杂,混有大量马来人种的成份。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当初中国地区的人种从中亚,南亚等地迁移而来时就形成了这种格局,即黄河流域一带以中亚迁徙来的蒙古人种为主,而长江以南则是南亚迁居来的马来人种,二是在后来几千年的历史演变,民族迁徙中,北方的蒙古人种又大量南下与长江以南的百越等民族融和混血而成。(这也是一个人种学上的常识问题,读者可以向你身边这方面的专家咨询一下,就知道我说的没有夸张。)
种族都是如此,文化就更不用说了。说“中华文明是唯一延续下来的文明”,那到底延续下来了些什么呢?举个例子:其他国家民族往往都有自己的民族服装,中国人(汉族)有自己的民族服装吗?(不要告诉我中山装是民族服装,那是用日本人的学生装改制的)。经过一千多年特别是最近几百年以来历史车轮的无情碾压,所谓的“华夏文明”剩下的也不过就是一些碎片而已,而且是些四不象的碎片。日本人的文化都比现在中国的本土文化更近汉唐文化。
很多国人喜欢自以为是地吹嘘什么“世界上唯一延续下来的文字就是汉字,其他语言文字都断绝了”,实际上那是很可笑的说法。以英语为例,学英语专业的应该知道,英语虽然词汇数量巨大多达数百万,但是除了一小部分基础词汇以外,绝大多数的词汇都是由数量有限的希腊词根和拉丁词根以及前后缀组合而成的(而拉丁词根又源于希腊词根),特别是数量巨大的科技词汇基本上都是由希腊词根构成的。很多人觉得英语词汇的构成好像就是胡乱把一些字母拚接在一起,毫无规律,其实那只是不了解英语的希腊词根构词法而已。(有些网络混混喜欢宣扬什么“汉语词汇的组成是规律的,英语词汇的组成没有规律,汉语优于英语”这种谬论,简直无知得可笑。)
你会发现在西方国家的各种语言中,很多词汇都是很相近的,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用同样的拉丁词根和希腊词根构成的原因。例如“地理”这个词,英语是“geography”,德语是“geo”,因为都是由表示“土地”意思的希腊词根“geo-”构成的原因。
从语言上来说,西方国家各语言间的差别并不比中国各地区方言之间的差别更大,在西方国家一个人同时会说几种西方语言的情况是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在中国一个做生意的人同时会说普通话,四川话,广东话一样。
从文字上来说,英语的字母是拉丁字母,拉丁字母源于希腊字母,希腊字母又源于腓尼基字母,而腓尼基字母最早的源头又可以追溯到埃及文字。同样的,汉字也可以追溯到苏美尔文明的楔形文字。
不仅在印欧语系(或者又称雅利安语)内部是这样,印欧语系与中东一带的闪米特语系也是渊源很深,腓尼基字母产生的另一个分支——阿拉米亚字母,又发展出今天的阿拉伯字母,维吾尔字母等。
我们又来看看汉字。不错,甲骨文是今天汉字的直接起源,但是如果是一个没有受过古文训练的人,根本看不懂古代的甲骨文字,也分不清甲骨文,金文,小篆,大篆等的区别。从文字上来说是这样,从语言上来说,今天使用欧化语法的现代汉语的人如果没有经过古文训练也根本看不懂先秦时代的文献。
然后我们又来看看埃及文明,埃及文明正式开始于公元前3500年(涅伽达文明时期),这时期出现了象形文字,数十个城市国家,冶炼铜器。(实际上在公元前4500年已进入铜器时代)。并发明了纸--草纸。
然后在公元前3100年时,美尼斯统一了上下埃及各城邦,进入早王朝时期。第三王朝时开始大规模修建金字塔。埃及大大小小的金字塔建立起来一千多年后,中国才开始进入文明时代。
再来看埃及的种族:埃及最初的居民是含米特人,然后与西亚进入的闪米特人逐渐融合,创造埃及文明的就是这种闪含混和民族。而闪米特人都起源于阿拉伯半岛,阿拉伯人,犹太人都是闪米特人。今天生活在中东北非的大部分居民,不过就是阿拉伯化的古代闪米特人的后裔。古埃及虽然在其本土政权延续了三千年之久后又陆续经历了亚述人,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的统治,但是其种族本身从法老时期一直到今天并没有大的改变,今天生活在尼罗河两岸的居民其体貌特征跟古埃及时期的雕刻和绘画上的形象仍然非常相似。
埃及人只不过中途又接受了伊斯兰教的成分,这种情况跟古希腊罗马接受了基督教的情况非常类似,也类似于中国人接受了佛教文化一样。只不过伊斯兰教基督教这种一神教的同化作用更为彻底一点,而伊斯兰教本来就是中东闪米特人土生的宗教。
再来看印度文明。印度文明开始于公元前2500年(哈拉巴文明时期),地点在今印度河流域一带,以哈拉巴和摩亨佐两地发掘出来的完整的砖砌城市遗迹为代表,以及象形文字,青铜器。
创造最早的哈拉巴文明的是达罗毗荼人,他们与后来进入印度的雅利安人逐渐融合构成了今天印度的主要居民,今天印度的人种混杂局面就是这种历史原因造成的。而雅利安人在公元前1500年进入印度后,就继承了达罗毗荼人的文化,其宗教,哲学都深受前者影响。
至于印度后来受到蒙古莫卧尔王朝的统治,本质上跟中国地区被蒙元满清统治时期一样,而且在殖民化程度和奴役程度上要轻得多。
今天印度人口的绝大多数都仍然是古代达罗毗荼人和雅利安人等民族的后裔,其信奉的印度教也是从古代就一脉相承下来的,其创造的佛教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地区,何来的“文明消失”了?
实际上,通过对比上述几个文明,我们可以发现,恰恰消亡得最多的就是中国地区的文明,除了仍然在使用汉字这一点以外,我没有看出今天的中国还从古代继承下来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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