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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地图,我迷路了

发布于:2024-03-23 作者:admin123 阅读:53

黑色的直发垂顺地跌落肩膀,流苏一样安静得有了姿态。半年的时光,安橙忍着没有对它下黑手,终于到了一直想要的、刚刚好的长度,也就再也舍不得下手了。不过,分叉者,斩。

   安橙靠着候车室大厅的门,脸都快贴上去变成一张壁花的时候,开始悲哀地想到,她再一次错误地估计了小丘这个女人对时间概念的偏差和神经大条的程度。

   一起上班那会儿,冬天的小雪花飘啊飘。通常都是安橙到达公司,吃了早餐,喝了茶,发了会儿呆,准备投入工作的时候,门口闯进来一团包菜状性别不明的物体,然后一层一层的开始脱,五分钟后终于让窈窕有致的身材见了天日。小丘开始得瑟起来,摇曳着吃早餐喝咖啡,然后找安橙聊天。两个女人在电脑上劈里啪啦地打到手抽筋,一早上就那么废掉。安橙和小丘的结识,往高雅了说叫伯牙遇到子期,往通俗了说叫乌鸦爱上猪,两个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竟然同时在对方身上发现了闪亮的柴华,虽然事后证明两个人眼睛都是瞎的,但是这一点不妨碍她们天真地希冀着共同成就金灿灿的梦想。安橙问:“姐姐,咱俩真的是人柴吗?”小丘温柔地说:“咱都长着翅膀,只是暂时隐着形。”于是有了那大片大片不要脸的聊天记录和默契而腐败的会心一笑。

   相见恨晚的日子维持了一个月,安橙要离开了,滚回学校去办理那些无用的毕业证明,在她看来就是一堆精包装的发票,给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追封一个学士的名号。小丘描着眉毛问了不下五遍:“小妞,你还滚回来吗?”安橙做思索状。

   “妞,来了姐姐给你接风,有家麻辣烫特别好吃。”

   “恩,我尽量。”

   “妞不是最喜欢包包吗,来了姐姐砸血本给你买个贵的。”

   “哦?我好好考虑一下。”

   “妞,我那俩弟弟长得可帅了,大的22,小的17。”

   “小的还没成年呀?”

   “等你办完事过来,六月份刚好18。”

   “成交,我来。”

   小丘最终出卖了亲弟弟的色相,换来安橙一定会滚回来的承诺,所以两个人的分别很平淡,吃了一顿小丘亲自做的饭,就散了。

   大学最后半年的时光,漫长闲散得像一卷维达。隔着大半个中国,两个女人各自经历各自怀起了心事。开始的时候安橙天天抱怨说:“姐姐,我闲得快残废了。”惹来小丘不少白眼:“我真怕你得痴呆了。”直到有一天,安橙幽幽地说:“姐姐,如果我不去了你会不会生气?”小丘撂下一句“你丫要是不过来以后就当咱们不认识好了”,说完觉得话有点太狠,又补充道:“你丫的是不是放不下谁呀?有点出息没?”果然是了解,安橙的心里突然搬进来一个人,小妞舍不得那人给交的房租,收据上写的“爱情”,收下的时候心都疼了,怎么舍得退票。小丘听那边没了声音,心里一软,说:“妞啊,你不记得我们说好的梦想了吗,姐姐真的特别高兴能认识你。”那边顿了顿,憋出一句话:“那个,你弟弟成年了吗?”小丘扑哧一下笑了出来,摆个兰花指的造型,语气邪恶的活脱脱一个老鸨模样:“成年了成年了,给妹妹留着呢。”

   那时候,安橙还留着干净的短发,娃娃脸的素颜,温暖的微笑。戴着大学时候买的白色毛绒围巾,不会为上面天蓝色的HELLO KITTY 感到羞耻。这也是致使小丘接站失败的原因。

   最后两个小姐妹终于重逢的时候,都纷纷红了眼眶。小丘是气的,安橙是困的。

   “我说你丫什么时候改走淑女路线了,瞧这白色连衣裙穿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有身材?”

   话说接站前,安橙就觉得不放心,准备给小丘描述一下当天的衣着。小丘一挥手说“不用不用,你丫化成灰我也认得”,安橙捂着嘴笑“姐姐你怕是等不到我化成灰了”,但是心里是高兴的,有一种叫做默契的东西,着实让人安心和值得炫耀。

   小丘今天穿一件民族风的清凉小吊带,翠绿色的大串项链很是惹眼,衬得肤色愈白,妆容精致,一副妩媚的小女人模样,只是一开口就暴露了泼水妇女的本性。。。

   安橙笑着戳她的腰:“我走淑女路线也比你丫走妖孽路线好啊,这衣服不错,漂亮。对了,小蝙蝠没来?”

   小丘顺手接了安橙手里的箱子:“真没规矩,叫姐夫。”

  由“小蝙蝠”到“姐夫”的升级,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安橙亲眼目睹了一场新世纪的速成爱情,但是它真实、纯粹,比很多绵长拖沓动机不纯而不得善果的爱情来得更有观赏价值。所以很多个午后安橙泡着咖啡在热腾腾的迷雾里偷看两个人眉目传情,直到眼睛被闪瞎掉。世上本没有那么多善男信女,或者说不是每一个善男都能幸运地碰到命定的信女,起码小丘就不是。

   那段日子小丘内心很挣扎,为了一个己所欲而求不得的美男。小丘叫他“王子”,安橙陪她一起做梦并适时解梦。分析了大段他们迂回的告白及回复,安橙很干脆地说“没戏”。小丘叫嚣着“你丫就不懂含蓄点吗”,然后幽幽地问“真的没戏吗,你再仔细分析一下”?小丘对王子真的很好,听说别人台式电脑带公司不方便,立马用笔记本跟人家换了。安橙有时候心一软,也会安慰她说:“姐姐,有句话叫爱屋及乌,也许王子慢慢喜欢上你的电脑,附带着也喜欢上你了呢?”小丘本来还心存感激,听着话觉得不对: “词儿用反了吧?靠,你说谁是乌鸦?”

   但是小丘并不反对安橙这个大胆的有损她尊严的设想,她依然乐此不疲地在网上关心王子的饮食起居,希望通过念力将爱传到她那台笔记本上并达到睹物思人的效果。安橙其实是透过这件事情,慢慢地开始喜欢上小丘。一个在社会上打拼多年的女子,却依然能保持如此单纯乐观的态度,去勇敢相信和守护爱情。看着她,安橙常常有恍惚的错觉,像小时候看过的漫画,温暖而熟悉。更多的时候,这些错觉交叠成一个名字,引起心里钝钝的疼痛:“苏凉,如果当时我再勇敢一些,我们现在,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然而安橙并没有多余的时间来落寞和回忆,因为她需要空出大段的时间来安抚那个抽象派女人的一抽一抽的小情绪。

   “妞,你说我要不要跟王子表白啊。”

   “你不是已经表白过了吗?”

   “那你说王子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到底哪里不好了?”

   安橙只好一遍一遍地给她讲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道理。安橙是宿命论者,她总是相信岁月静好如一条河流,缘分会把属于她的带到她面前,只需微笑说一句“宝贝,你来了”就可信手入怀。安橙的字典里温暖朴实到没有嫉妒和争取,只是这个傻丫头不知道,未必安心知足最后能等到欢喜团圆。

   小丘听完萝卜和坑的道理,小爪子软绵绵地塌在安橙的肩膀上,幽幽地说了一句:“我丫得不到的坑,就把它埋了。”忍不住一记熊掌拍下,“靠,还想种别的萝卜?”安橙从此拒绝吃任何萝卜做的菜品,吃着后背阴森阴森的。

   正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当一件事情持续定格在一个稳定而尴尬的局面,电脑里叫死机,生活里叫没戏。安橙常常怀疑小蝙蝠是生活派来的托儿,要不然怎么出现得那么及时那么抢戏呢?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这句很美的诗竟然很狗血地印证到小丘和她那无比蹉跎的爱情上。小蝙蝠爱上了爱着王子的小丘,两个人较着劲地比赛谁爱得比较深。很多时候其实只要稍稍回个身就可以看见后面人的努力,但是爱情往往让我们义无反顾甚至吝惜一瞬回眸的时间,只想要看到自己的真心和勇气终有一天在前面人的背上开出花朵。安橙的理论,人是何苦为难自己,跟谁团圆不是团圆?

   安橙显然是白操了心,她忘了小丘是一个很女人的女人,所谓女人如水,就是能屈能伸,在把自己逼到死角以前柔软地调头。

  小蝙蝠不叫小丘的名字,他叫“公主”。安橙听到这个外号的时候差点笑喷了,心说小蝙蝠啊小蝙蝠,你丫的取这个外号不是把别人往“王子”那里推吗,整得跟金童玉女似的。再说,横看竖看倒着看小丘,哪一点像“公主”了?安橙想挖了死去的安徒生爷爷来问。

   小丘显然对这个美丽但不着调的外号非常之满意,以至于配合着摆出一些羞怯的造型如饭盒掩面,笑声也由大鼓变成了银铃一串一串的,可是安橙还是怎么听怎么有淫邪的味道。

   “妞,吃巧克力吗?”

   小蝙蝠君子好逑的方式非常老套,小丘的桌上开始成了缤纷的超市卖场,巧克力、糖果、冰激凌,让人恍惚地似乎回到了高中校园,一派青草气息,生生地给小丘的虚荣心插上了碧绿的小翅膀。

  所谓吃人的嘴软,可见安橙根本不是人。她那张吃了小蝙蝠牌巧克力的嘴巴,却依然狠着心替王子说话。

   “妞,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蝙蝠对我真的很好,他知道我喜欢王子,还说这是他最后一次相信爱情。我不忍心伤害他。”

   “那你到底喜欢谁?”

   “王子啊。”

   安橙总是把爱情想得太一根筋,她喜欢一个词叫做从一而终,太希望看到最初和最后如出一辙的模样,想一想都觉得,啊,好萌哦。但是爱情和生活本身盘根错节,很多人在中途就丢掉了最初的良人和梦想。安橙是个俗人,她怕的东西太多,怕疼怕死怕伤心怕辛苦,怕爱而不得索性视而不见,所以她永远做不出勇敢的事情为自己的幸福讨一个说法。但是她希望小丘不是,这是最初喜欢小丘的理由,如果连她都放弃了, 安橙还可以把那种狗血的美丽夙愿寄希望到谁身上呢?

真爱地图,我迷路了

   可是作为女子,再坚强又能怎样,一段爱情里总是要听到回音才有撑下去的勇气。小丘做了一个决定,她打算最后向王子正式的表白一次,然后或者牵手,或者放弃。那段时间王子正好出差离开北京一个礼拜,小丘硬性地给自己规定了这个期限,等到大限之日到来,她希望能给自己那么多日子的喜欢一个交代,怎样的结局都要潇洒漂亮。

   小丘本来是想达到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效果,但是她的终极表白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决绝帅呆。她非常木有出息地选择了发短信的方式,还木有忍住,一下子发了十条。最后安橙实在看不下去,觉得姐姐把自家女人的脸都丢光了,手机抢过来补充了一条:“对不起,我喝高了。”

   等待消息的日子里,有一个人比当事人更紧张,小蝙蝠每天还假惺惺地给小丘安慰和打气,说希望她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其实他只恨没有插上翅膀,把王子扔到非洲去孝敬那些黝黑黝黑的美眉。

   等待消息的日子里,只有一个人表现出了悠闲淡定的态度。虽然事件本身不牵扯到安橙吧,那也关系到她小姐妹的终身幸福,小丘骂她没心没肺,其实安橙是这么想的,无论和谁在一起,她都觉得小丘可以得到幸福。那两个孩子都不错,最重要的是,安橙觉得小丘是个有运气的人,福气在她那里跑不掉,跟吃了安胎药似的。

   安橙的态度似乎惹到了生活的导演,他老人家说:“不行,这丫太闲了,去,给她加戏。”

   “最近过得好吗?”“你是?”尽管有隐隐的预感,但是那简单回复的两个字,还是稍稍地灼疼了她。“苏凉。”

   二十岁的尾巴,安橙在爱情里徜徉,用掉了全部的力气,最后失去爱的能力。她告诉别人,这不是初恋。她告诉自己,只当没看天气预报出门被雷劈到了。最后告诉他,好走不送。

   晴转多云的日子,这小妞对爱情有过很多幻想。一个女孩说,有两个男孩,一个让她觉得安全舒服想要依靠,一个让她觉得很寂寞想要拥抱。女孩在二十岁的时候会想要付出,在三十岁的时候会想要得到。安橙常常想:“为什么我不是在三十岁的时候遇到你?那时候我就可以对你目不斜视的,去菜场买一只鸡回去炖汤。那时候我会选择让一锅汤来温暖我,而不是把自己煮了来温暖你,最后发现你是吃素的。 ”

   安橙极爱冰淇淋,尤其在冬天。很冷却很干净的天气,小皮靴完全陷在厚厚的雪里,发出吱吱的声音。戴着格子围巾把耳朵好好的包起来,满世界的找伊利的蛋筒。夏天吃很多冰棒是为了解渴,而不渴的时候才想吃冰淇淋。她以为这像爱情,没有一点目的,没有一点委曲求全。人在孤单的时候只想找个人陪,不孤单的时候才想要爱情。举着冰淇淋走过大半个城市的冬天,看着很多别人的故事,不食烟火。

   遇见他的时候,安橙一点也不孤单。事实上,天知道那时她是个多么阳光的女孩,阳光到怕黑,九点以后不敢出门。事实上,安橙觉得所有的孤单,都是从和他在一起之后开始的。

  好朋友的好朋友,他以这个身份出现在安橙的生命里。曾经无比崇拜许铎这个学长,因为这个胖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告诉安橙他在大一的时候读了六十本小说。然后小妞求着他带自己在图书馆杀出一条血路,就在请他吃完第三次早餐的时候,安橙发现他的读书品味实在不是一般的差,猛然醒悟原来他除了看在眼里的那些肥肉是真的以外其他全是假的。胖子则觉得安橙除了他看在眼里的淑女外表是假的以为其他全是真的。两个都以为自己吃了大亏的人,在以后互相讨债互相以为占了便宜的日子里,竟然结下了两肋插水果刀的情谊。

   许铎的生日,安橙送了和他一样身材的小猪存钱罐。她给很多人送过存钱罐,其实自己一点都不爱钱,只是喜欢很多细小的习惯。比方说每天存一个硬币,存到满满的一罐也不取出来。喜欢那种慢慢积累的感觉,很平稳很安心,好像日子就可以一直一直这样下去,好像想要幸福就可以幸福一样。安橙的存钱罐,从来没有满过。总有无数的理由可以从里面掏钱,上网,搭车,剪头发,吃零食。掏空的时候,突然有心疼的感觉,然后留一个在里面。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留一个底线,比如感情,比如快乐。当她日后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掏空了它们,无处寻找。

   安橙不指望许胖子能把存钱罐装满,只是希望他以后饿疯了的时候可以很惊喜地发现里面还有两个硬币可以买几个包子来放自己一条活路。

   她抱着存钱罐,在楼下打电话让许铎下来。小姑娘在嗖嗖的冷风里呆了三分钟以后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好好吃个饭,这钱得让胖子来出。那个时候她不知道吃人的嘴软,并不知道这顿饭会给自己以后的很多日子吃不下饭埋下伏笔。

   安橙看着对面两个身影在路灯下由远及近地亮起来,一个熟悉,一个陌生。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他,他极瘦,和许铎站在一起,安橙想起鹿鼎记里的胖陀陀和瘦坨坨。“呵呵,这是我兄弟,苏凉。这个,我小妹,安橙。”

   “死胖子,又占我便宜。”安橙心说,她今天穿着黑色卡通的小毛衣外套,扎着圆形的发髻,厚着脸皮打扮成小女生的样子,如果这样还被许铎称兄道弟,那就是他眼睛瞎了。这样想着小妞觉得胖子还是有点眼光的,自己还是有点姿色的,心情好起来,加之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明显战斗力下降不是胖子的对手,所以一路上无话,数着步子数着肚子,呆会儿要吃几碗呢,一,二,三,四,等等,胖子你带够钱了吧?

   吃饭的时候,许铎拼命煽动安橙多吃一点。安橙心想胖子你是不把全世界身材变的跟你一样不省心啊。许铎说安橙你在我面前装斯文有意思吗。安橙说许铎世人皆瘦你独胖,高处不胜寒了就想拖我下水是吧。许铎说我满身都是优点你小丫头怎么就老盯着我这两斤肥肉看呢。小丫头说是啊是啊您老人家全身都是宝啊打我身边走过空气里都飘猪油味。许铎拼命地吃鱼,安橙让服务生赶紧收盘子她怕胖子拿鱼刺当凶器叉死她。

   “苏凉,那天晚上我看你一直在笑。如果每一个人都用一种表情或一个动作来标记在记忆里存活,那么标记你的,一定不是笑容。可是为什么要以这个表情开头,你开的头,让我如何善终。我承认那一天,我偷偷地看你,你笑的样子,很好看。我有观察人的习惯,尽管这个习惯不好。走在路上的时候,买东西的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像看书一样浏览身边的人和景象,过一遍在脑子里,整理成故事讲给别人听。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把这些讲给他们听,很细小琐碎的时光,被收集装点起来,也是生动有趣的,这是我一直一直的习惯。说话的习惯,感动的习惯,幻想的习惯,伴随着我,可以到老吗,还是,有一天,为一个人全部放弃?那么我该如何在人堆里找到我自己?”——安橙的狗血日记,每看每想死,脸皮单薄如她,甚至不能负荷一次完全的喜欢到需要怀疑自己。耻啊耻啊。

   安橙只是出于习惯的观察他,如对一个陌生人。小妞不只一次的想过,她的男朋友,应该有很澄澈的笑容,他可以托着下巴听我讲笑话。想起了小时候的填词作业,一篇文章都写好,留几个空填上适当的词。比方说,我家的,括号,下了一个蛋。大家都知道了,括号里填,母鸡。曾经把爱情也那样做,写好了很多美好的幻象,只差一个主语,一个主角。想好他的种种,却忽略了有着种种的这个人,他会不会爱她,却忽略了原来当遭遇爱情的时候,人都会乱了方寸,谁还记得谁还去管那种种。

   桥归桥路归路,是他犯了交通规则。“我觉得你很可爱。苏凉。”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安橙在寝室里磕瓜子打扑克。事实上,她已经忘记苏凉长什么样子了。以后苏凉告诉她他对她一见钟情,事实上安橙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她总是淡淡的喜欢上和她朝夕相处的人,譬如天才少年许家言,然后淡淡的忘记。那些小情绪在成长里风干掉,直到她忘记他们的脸。喜欢也是安橙的一种习惯,她在这种习惯里成长,惯坏了身边的人,花草和小动物。很久以前,她是那么不缺爱的孩子,温暖人心。

   苏凉开始给她发短信,短信里叫她傻丫头。安橙不喜欢这个很暧昧的称呼,它让她觉得局促,简单如她,从来不懂得应付情感的游戏。小妞更不会想到,后来的她,可以把游戏处理的很好,应付自如,全身而退。她报复的不是苏凉,是她自己。她总是在住了很多年的城市里把自己弄丢了,相信任何遇到的人,把手交给他,以为他的手里就有回家的路。

   短信里,苏凉是一个缺爱的小孩。他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告诉我安橙他很难过,最好的朋友要走了他去送行。苏凉说人为什么要长大呢,他说身边的人自私冷漠他不想和他们一样。安橙从来不懂得安慰别人,但同时又是很心软的人,更多的时候她听着苏凉说,陪他快乐和难过。苏凉说做他的女朋友好吗。安橙觉得恍惚,想起那个女孩,她说有一个男孩让她觉得很寂寞想要拥抱。她那个时候就有感觉,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安橙是一棵胆小却安心的向日葵,在阳光里健康成长。苏凉是云朵,吸引向日葵的注意,挡住它的阳光,不管它的死活。小妞不是傻瓜,她很清楚,这个人不是她要找的陌上少年。安橙说,做好朋友吧,有心事还是可以告诉我。很久,那边回,再见个面,可以吗。没有理由拒绝,不是吗。

   第二次见到他,安橙一点一点把记忆拼凑起来,哦,原来是长这个样子啊。苏凉有很清瘦的脸,明亮的眼睛,从眼镜里透出很温柔的光。安橙以为,他的名字是太冷了。他穿格子衬衣把手背在身后的样子,像一个腼腆的少年,让她在心里确定他明明就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安橙几乎无法把你同短信联系起来,怎样也勾勒不出一个忧伤的表情。她以为是自己错了,苏凉明明就是一个,很好很健康的少年。

   很长一段时间里,安橙怀疑自己分辨人的能力。他,让她不相信自己,可以很好的看清楚一个人。她分不清哪个是真实哪个是幻象,可能苏凉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骗她,是她一相情愿的,构造出对方的真心和善良。以后安橙常常奇怪他是怎么那么冷的呢,其实这在第一次看见他俯身下去抽烟的表情里就该领悟的啊。

   黑色的外套衬得苏凉的脸有点苍白,是小妞变态的时候向往的肤色。安橙骨子里是很热情的人,身体却总是冰冷的状态,即使在夏天。那也是她喜欢的状态,身体不随外界变化,保持一个微凉的温度,一如她的心,平和宁静。即使是这样的温度,曾经,都想分一点给他。

   安橙有些不自然,抬手玩头顶的树叶,扯一片放在手里。苏凉笑了,说很像他以前的一个好朋友,长相和性格都像,连动作都像。安橙说好朋友漂亮吗,他说不是很漂亮。当时小妞真想把叶子丢他嘴里去当虫子喂了。接着他说,但是很可爱,有种发自内心的单纯。算了,决定饶他一命,当猪喂了。

   说她单纯的,苏凉不是第一个人了。这个词对小妞来说,并不见得有多褒义和自喜。她从来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怎样努力也摆不出一个成熟的姿态。像住玻璃城堡的小孩,一举一动,每一次的悲喜,都写在阳光里面,路人都可以看见。她很仔细地照镜子,其实从来不觉得自己看着有多小,只是被很多人这样说,久了就怀疑起来。其实大多数时候,她没有多喜欢这样的自己。安橙希望自己看上去是一个成熟有内涵的女子,善良而冰冷,倔强而勇敢。“谢谢你,让我很快的成长起来,谢谢你,带给我那些过目不忘的快乐和疼痛。”说这些话的时候,安橙的头发已经长了,眼神也变得有了内容。

   苏凉俯下身去抽烟,明灭的火光让安橙突然觉得莫名的害怕,那种感觉她不曾有过,很清晰的想要转身就跑的感觉。安橙说天黑了她要回去了。苏凉看着她,冷静地说,如果我不让你走呢。小妞踢一块石头,说,不让我走我也要走啊。他不再看她,盯着前方,轻声说,再陪我一下不可以吗。安橙看他的侧脸,一时被那种落寞的感觉击中心脏,不能承受。那仿佛是她见过,最安静悲伤的表情。想起,一个女孩说有个男孩让她觉得很寂寞想要拥抱。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安橙常常想那是怎样的感情,是爱情吗,直到分手也没有想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喜欢他的寂寞?神经病啊。可当时安橙就是傻了,他那个样子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知道自己走不了了。说再陪你半个小时好不好。他抬起头,像孩子一样说好。

   在石凳上并排坐着,却并没有多少话好说。苏凉之于她,真的陌生。安橙很容易相信一个人但却需要很长的时间去了解一个人,她有很多像许铎那样的好朋友,随意地开玩笑像债主一样打击对方到生活不能自理,但却在关键的时候甘愿赴汤蹈火付出一切代价。这是小妞交朋友的方式,付出感情的方式。她那么容易付出自己的真心,这注定将来会在某一天透支掉自己全部的真心,然后不知真心为何物。从来没有交过他这样的朋友,突然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拿他的手机过来,看时间过去一分一秒。他说从来不骗人,说好半个小时就是半个小时。安橙说还有两分钟了。他说,等我再抽一根烟好不好。见过很多人抽烟,安橙知道一根烟不是一炷香,大不了五分钟就过去了。小妞咬牙说,行,本小姐奉陪。他笑,轻轻的点一根烟,夹在手里,并不抽它。那根寿命最长的香烟到死也没被吸上一口,安橙说自己碰上无赖了。苏凉说,无赖还可不可以来看你?小妞说你下次再敢耍这种把戏我就先灭了烟再灭了你。晚上睡的很香,只是突然想到那个无比落寞的侧脸,觉得夜凉如水,忍不住扯了被子,把脑袋蒙进去。

   苏凉开始很频繁地来看她,每一次都买很多好吃的。以后他悄悄的告诉安橙这都是许铎那个死胖子的主意,他说要追她的话就先讨好她的那群小姐妹们。这一招很管用,小丫头们在吃了很多次酸奶以后,开了个小会决定把她卖了去换一箱蒙牛酸酸乳。小泛说橙子啊你也不小了啊,早就想把你嫁了,这个男生看来不错呢,是吧,个个大。个个大说,啊,什么什么,是啊,味道不错。老大依旧是对着镜子玩着她千年修来的自然巻,这头发百拉不直,她问怎么办啊怎么办啊。安橙说,小妞啊,剃了吧。

   他开始慢慢接近安橙一直想要的样子。小妞喜欢的清瘦的身材和斯文的眉眼,喜欢的温暖的表情和可爱的玩笑,喜欢的单纯浪漫的想法。安橙想,自己真正喜欢上他,是在他说,要为自己在最爱的城市开一家餐厅。安橙是那样想过,微笑着欢迎自己的每一个客人,累了就坐在海边听潮水的声音,哇,好萌哦。这个傻姑娘只是想要找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听自己讲很多很多浪漫的理想,只是听就可以。然而苏凉突兀的说要把它变为现实,他说自己从来不说假话,他说请你相信我。安橙当时的智商就算他说自己是天上掉下来的她都会相信然后问他来自哪个星球。小妞信了,她说好吧,等那家餐厅开好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吧。苏凉跑到超市买了一个维尼熊图案的盘子送给她,说,留着以后在我们的餐厅里用。对着盘子看了一个星期安橙看到了餐厅的天花板,看了一个月她看到了餐厅厕所的地板,然后说好吧,我们在一起吧。

   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好的小时光,好到似乎从来不曾发生过。

   电话打进来,是电台点的歌,苏凉说很抱歉,再也不会惹她生气;安橙生病了,他晚上骑一个小时的摩托车过来看她,回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那个时候,那帮死丫头说小妞对苏凉不够好,比以后说苏凉对她不够好还要多。

   安橙生日的时候,苏凉在她的朋友中间很拘束,他们起哄让安橙给他夹菜,小妞的脸通红。苏凉吃的很少很少,他们说安橙以后不用做饭了真好命啊,小妞埋头吃饭吃了一碗又一碗。

   晚上坐在湖边,抬头看天突然发现原来九点的天空是这个颜色啊,宝石一样的蓝色,好像藏着很多掏不完的幸福。原来真的有这样一个时刻,是让人希望不想要天亮的。

  安橙以为的爱情,就是好好对一个人。可她从来不知道,该怎样对一个人好。满世界的收集可爱的小玩意,一对一对。她问苏凉,想要什么呢。他说,真的要送的话,就亲手编一条手链好了,要黑色的。“满世界都戴红色的绳子你偏要黑色,如果当时给你编一条红色的,它是不是可以,多保佑你一点点?”安橙最终是买了一条黑色的皮制手链送给他。苏凉摸摸她的头说,真懒啊,不是说让你自己编吗。小妞说我编的不是怕把你寒碜了吗。手链套在他手上太晃了,苏凉太瘦了,安橙一度对瘦有种偏执的喜爱,简直变态。

一、岁月永存,老友不再

  老实说,现在真的不是一个好时候去谈论《老友记》。美剧下架、全网扫黄,一切的氛围都像是要重新洗牌,那早已经退出舞台而且基本没有可能再出现电影版的《老友记》好像实在是没什么谈资了。

  可是,最近两天凑在我耳边唠唠叨叨念念不忘某某公寓第五部的人实在多了点,而当我给他们推荐这部神剧时他们又不屑一顾,还说我崇洋媚外、数典忘祖。所以,悲愤之余,我就只能坐到电脑前默默怀念陪伴无数人走过十年光阴又结束了十年年华的《六人行》,以此缅怀。

  有人说,真正的好作品并不能使人看完之后感慨良多文思泉涌,提笔就能直抒胸臆。相反,经典之作在观赏完毕后大脑只会是一片空白和无边无际的失落,说得猥琐一点,就好像一个十七八的男生在打落飞机后的那种心情。

  当我看完最后一集的时候,就那么呆坐在电脑前,在一片漆黑眼前明亮的情况下呆滞了整整一个小时,直到整点报时的声音把我从神游中惊醒。再回神,才知晓,一切已经结束,而且已经结束了10年。

  《老友记》从1994年开始,浮沉十年,于2004年落下帷幕,在钱德勒那一句“Where”真正远离所有人而去。在这十年,经历了千禧的跨年、至今迷雾重重但刺痛了人心的911和数不尽的悲欢离合。还好,《老友记》从始至终都以世外桃源般的环境和基调为基准,为世人奉献难以跨越的情景喜剧巅峰。

  我想无需我再赘述《老友记》的伟大和经典,这无异于废话,所以我要说的只是看完这236集的无限感慨和唏嘘叹惋。

  《老友记》的开头只能算是合格的水准,开头有好几次镜头的切换,但终究是几个面貌相当青涩的年轻人在那说着拐弯抹角的笑话和就算放到今日我大的电视台也算得上大尺度的台词,直到詹妮弗安妮斯顿穿着婚纱走入这间在未来印在所有人心上的中央咖啡馆。

  然后,老友重逢,互帮互助,相扶相持、共度十年。

  嗯?就那么结束了吗?

  当然不是!

  之所以这是美国甚至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电视剧,当然不是因为各种处心积虑的笑话和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伟大,是因为老友们的诚意和友谊、是因为十年的不离不弃、是因为超然于真实生活的感人情感牵挂。

  客观来讲,六人组的工作经历强度和职位在一定程度上是理想主义的。从来记不住台词的乔伊竟能先后两次出演肥皂剧的重要角色而且还得到奖项的提名、瑞秋仅仅靠沉溺于奢侈品和商场便能在时尚公司一升再升直到经理而且还能在被辞退后不到一个月就觅到新工作还有机会出国出任地域总监,整日泡在咖啡馆不见埋头钻研的钱德勒还稳稳地拿着算得上中产阶级的工资并在与莫妮卡结婚时有好几万的存款(当时可是刚刚进入21世纪)。凡此种种,都充满了舞台感,但这并不给人们以疏离感,反而加剧了喜剧效果。

  为什么?很简单,这是《老友记》,不是《CSI》,观众需要的是在现实中难以遇到的新奇故事,而这一切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试想,如果六个人都整日为工作疲于奔命还得不偿失,这就不是《六人行》,而是《蜗居》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将这样的不合理融入到剧情实在是一种功力。

  喜剧的伟大在于它的指桑骂槐和指东打西,在于运用夸张的方式将现实中的种种变成观众口中的哈哈一笑,而伟大的喜剧就是能让观众在欢笑之后感到口腔中残留的淡淡的苦涩。这一点,《老友记》做到了。

  苦涩不是苦情,是一种对世事无常的无可奈何,是人生如戏的不知所措。一味搞笑,那是我国的各种所谓的“喜剧电影”干的事,喜剧带给人的是以欢笑为基础的各种思索。

  我们还记得吗?当莫妮卡因巧合被误认为收取回扣被辞退老友们的一片寂静,当菲比和曾经疑似搞过3P(还是两女一男)的亲生母亲相顾无言又言不达意吞吞吐吐的尴尬,当钱德勒去夜总会找已经变成女人的“爸爸”请求他参加自己的婚礼时那位老女人(还是老男人。。好吧 我凌乱了)复杂的目光,当被乔伊惩罚呆在木箱里的钱德勒挥舞着拜拜的手势对着因愧疚来作最后告别的女友。当这些镜头出现的时候,我们是在笑,还是在哭。是默不作声,还是自言自语?是无可奈何,还是一笑而过?

  这些情节,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老友记》的艺术造诣,使得这部美剧没有流于纯粹的逗乐和挑拨之作,更使得六人的友情情比金坚。

  说到友情,就更值得大书特书。说到底,这部电视剧的绝对主线并不是分分合合的罗斯和瑞秋和半路杀出的钱德勒夫妇,而是六人的友情。

  同样,作为影视剧中的友情,六人的友情还是理想状态的。他们可以在五分钟完成从聊天到吵闹到打架到和好再到抱头痛哭,也可以在因为好基友或者好闺蜜不到三十秒的规劝就放弃了执着了好几集的行为,更可以因为看到听到某件事物就摒弃了几十年的做法。当然,这是为了剧情的发展,无可厚非。

  综合来看,六人的关系相当复杂:罗斯和莫妮卡是兄妹,莫妮卡、瑞秋、钱德勒、罗斯是同学,菲比曾经蒙面抢劫过罗斯,罗斯和瑞秋是一对分分合合有过孩子的不确定恋人,钱德勒曾经以大学生和乐队主唱的身份吻过瑞秋,乔伊因为那位古怪的老房客对一位龙套的一句“I’m the roommate of chandler”入住了公寓,乔伊曾经和瑞秋互相暗恋过后来纯粹为了剧情新鲜弹了一段在如今看来莫名其妙的恋爱,乔伊曾和菲比的孪生姐妹厄休拉谈过恋爱后来作罢。这些关系,大多是在后几季慢慢展开,有的是为了增加喜剧效果,有的则是为了增长篇幅。

  不过,无论扯出怎样的复杂关系,六人的友谊始终未曾真正动摇过。即使钱德勒给乔伊戴过绿帽子,即使菲比抢劫过罗斯,即使瑞秋抢过莫妮卡的心上人,都不能阻挡他们彼此关爱走过艰难岁月和欢乐时光。《老友记》的伟大在于它能够给人以诚挚的感情而且不让人觉得矫情和做作,反而让人对真正的友情、爱情、亲情及一切推动人类进步的动人感情产生无可抗拒的向往和依赖,当我们看到搬出共浴又再归来的乔伊和钱德勒相拥时的场景再配上观众尖叫的声音是不是真的有点泪水似要决堤的冲动呢?反正,在一下午连续看完《唐山大地震》、《熔炉》、《情书》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我在看到《老友记》这个情节时真的热泪盈眶,而且丝毫不以为耻。

  当然,美剧,特别是美剧的情景喜剧,终归会面临瓶颈期和苍白无力的感觉。在经历过难以逾越的5300万的收视率后,从第六季开始,这几位在全世界掀起风暴的老友也开始显得山穷水尽。就拿莫妮卡结婚来说,从第六季开始钱德勒与莫妮卡两情相悦,一直到第八季两人才在穿着纳粹服装的教父乔伊的陪伴下结为天作之合,实在是拖得太过长,难免会让人产生厌烦的情绪。毕竟,光是婚礼的筹备就整整用了一季24集的时间跨度。虽然,在整体剧集筹划上这样做没有错,但,观众终究是不想这样接受。

  另外,主角的符号化在后几季也有点分配不均,有的太强,有的太淡。比如,钱德勒在后期的主要表演几乎就是摆出惊慌失措的样子手舞足蹈再加上标志性的冷笑话,而在情节推动上不客气的说几乎未曾贡献什么;风流成性的乔伊很少再说那句“How you doing”转而当上了备胎奶爸和护花使者;罗斯不再呆傻萌囧,反而成为六人中男性魅力最为闪耀的一位,跨越的有点猛。

  这些,看来似乎是瑕疵,也是必然。不过,大家很少会谈论这些。是没发现吗?我想不是,大家之所以选择漠视这些大概是因为他们看的是《老友记》,是最终坚持了也让大家坚持了十年的《老友记》,仅此而已,多说无益。

  宁财神曾经在人们质疑他的《龙门镖局》时说过:“《六人行》到今年你记不住任何一集的故事,记住的是每个人的独特,他们之间的温暖和互相关爱。”这句话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自己的作品开脱,但其实也概括了《老友记》的主旋律和特点。

  诚然,以高素质、高效率、高能力著称的美剧编剧绞尽脑汁为这部剧奉献了数不尽的搞笑台词,基本不会出现某一集有长达三分钟没有罐装笑声。可是,无论是陪伴着老友们一路走来的剧迷,还是我这种刚刚结束观赏的新FANS,在长达5600分钟的坚持后,真的无法记起任何一集的全部剧情。相反,我们会记得基情十足的钱德勒和乔伊,会记得命运捉弄人的罗斯和瑞秋,会记得缠绵悱恻的钱德勒和莫妮卡,会记得那个麦兜式讲话和性感动人的菲比。这,或许是无心栽柳柳成排吧。

  我说过,《老友记》有它自己的缺点,如节奏拖沓、过于琐碎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它从第六季开始的收视率不可逆转的下跌。按照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的说法,这叫“气数”,谁也怨不得。所以,在第八季的时候,整个剧组和影迷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浮躁和厌恶,甚至当时还有一位影迷冲进摄影棚对主创们大声斥责他们“毁了这部伟大的电视剧”(此为道听途说,真实性有待考证)。

  而这所有不好的方面,在第九集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开始逐渐褪去直至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不安。因为,《老友记》要结束了。

  不是所有美剧都能像《指路明灯》那样有72年的寿命、15000集的长度,《老友记》有十年的跨度已经算的上相当长久了,特别是放在以收视率论一切的美国影视业。

  所以,第十季不淡定了。收视率持续回暖、每集时间大都延长、集数减少到前所未有的18集、最后两集直接合并,同时,主创们都有些用力过猛。

  真的,如果真要我狠下心来找出最糟糕的一季,我只能选第十季。虽然整个第七集拖沓的太过明显,虽然第五季几乎没有主线,虽然第十季充满了离别的情感渲染和剧情张力,我还是得这样选。

  最后一季,像极了乔伊的一句台词:“大家都在改变,这让我不知所措!”最后一季,有太多的改变要发生。

  虽然算不上风流但对感情也并不认真的菲比(这是站在中国人的角度看,以美国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无可厚非)居然就这么结婚了!为了适合孩子的秋千森林的居住环境钱德勒夫妇就要离开这个公寓了!刚被辞退就找到工作居然立刻就被派遣重任出国!

  最后一季,为了配合这个最后,要改变太多。所以,用力过猛是可以原谅和理解的。毕竟,十年啊!十年前,六人都是无名小辈、默默无闻;十年后,星光熠熠、荣誉加身。这十年,改变了太多,无论是剧里的莫妮卡.盖勒、罗斯盖勒、瑞秋.格林、乔伊.崔比安尼、菲比.布菲、钱德勒.宾,还是剧外的科特妮.考克斯、大卫.修蒙、詹妮弗.安妮斯顿、马特.勒布朗、丽萨.库卓、马特.修瑞,都发生了太多太多,请原谅我用那么多的名字。到了离别的时候,要说的实在太多,多到一定程度,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了。

  我说这些,不是要批评最后一季,而是要配合我现在的心情。十年,对任何事物都是难以忽视的时间长度,所以,无论最后一季发生了什么,都是情理之中。我选最后一季为最糟糕的,恰恰是因为我太爱《老友记》了,还是那句话,多说无益。

  最后一集,充满了告别的意图。这一集,一切归于虚无。

  瑞秋留了下来,菲比已嫁做人妇,钱德勒夫妇要搬走,公寓空白的让人发慌、让人陌生。乔伊指着一个角落惊呼竟然是这个样子,没有人笑,因为已经笑不起来了。就像某一集钱德勒指着自己的眼睛让别人猜猜自己的变化,却没有人发现。很多事,熟悉着熟悉着,就没人注意了。所以,就算某个地方发现跟记忆里不一样,又怎么样?又能怎么样?

  离别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好多东西都不见了。罗斯的猴子,钱德勒和乔伊的鸡与鸭、罗斯和瑞秋的孩子,好多的欢笑载体都不见了。是他们忘了吗?应该不是,至少最后还推出了一个不知道是陶瓷还是塑料做的白狗的塑像,让人感慨万千。

  还记得吗,钱德勒和乔伊以莫妮卡与瑞秋的公寓为赌注进行了谁更了解对方的比赛,最后男方赢得了比赛。当恼羞成怒的瑞秋想赖账时,钱德勒与乔伊趾高气扬地踩着这个塑像意气风发地滑进了公寓。当时,他们都还年轻、都还欢乐;如今,物是人非,那只狗还是那只狗。而,人,恐怕,算不得未曾变化。

  最后一集进行到最后几分钟,可能已经无所谓台词、表演、灯光、音乐,剩下的就是给演员和观众一个交代。几人把钥匙放在了桌子上,彼此对视了几眼,似乎要说点什么。那,说点什么呢?好像,临此情景,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可话到嘴边又如鲠在喉。想说什么不知道从何开口,不说又是恐留下惋惜无奈,说还是不说呢?

  其实,这只是我自己的凭空臆测,根本没那么多踌躇犹豫。他们,六人,望了几眼,就结束了。在一声“喝咖啡”的提议声和钱德勒的一句其意无穷的“Where”中真真正正的结束了。不是暂居幕后、也不是停顿整歇,而是“THE END”,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回头望,我最有感触的却不是任何一个主角,而是那个至始至终都没有全名、在柜台一边痴情地望着瑞秋一边愤怒地盯着罗斯、在咖啡馆奔波忙碌的那个实在不帅也不高大的甘瑟。为什么?很简单,我和他很像。

  理性来看,六人组是一个很不现实的组合。就一条,大多说人都达不到,即——美丽。我们都是平凡之人,不会有搭讪即成功的本事和资本,也不会有上过床拍拍屁股还没有麻烦的幸运,我们,只有最简单的生活。

  守着并不怎么赚钱的工作,做好自己的工作,望着自己的梦中人在眼前晃来晃去却总是不看自己一眼,拼了命的大献殷勤总是得不到一个备胎的称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自己的身上没有美貌的眷顾、没有幸运的垂青、没有美人俊郎的倾心,什么都没有,只有淡如水、平若地的生活,仅此而已。然后,心上之人远去之时,我们说一句“我一直喜欢你”换得了什么呢?其实,什么都没有。我们就是宇宙万千的一粒微尘、浮世繁华里的渺小蝼蚁,得不到上帝光环的照耀,见不到顶峰的风光无限,一切按部就班、从生至死。这不叫命途多舛,这叫人生,人生,对你对我,本就如此,本应如此。

  这十年,自第三季掀起全球的老友风暴,自千禧年进入尴尬的进退两难,历经镁光灯的狂轰乱炸和质疑声的铺天盖地以及不舍的大肆挽留,走过巅峰也跨过低谷,有过笑到抽筋也有哭到神伤。

  这十年,我们看着狰狞的皱纹慢慢爬上主演尤其是女性主演的脸颊从此不再离去,我们看着曾经怎么看也算不上性感动人的罗斯、菲比慢慢蜕化成魅力无穷的大叔、少妇,我们看着丑裸男、怪老头这些配角离去,看着画质一步步清晰,清晰到连演员的毛孔都看得清。

  十年,每个人都不可能在这十年只是看着一部《老友记》无所事事。再怎么伟大,这只是一部电视剧、一部以收视率为终极目的的电视剧。所以,我们失去了老友们,可能会失落好一阵子,但,生活要继续。一切,可能伤感到浓郁,但再伤感,也不会成伤痛。结束了,那就结束了吧。

  真的,如若走到了尽头,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铁打的年华,流水的人。

  流至亭台轩榭处,流入寻常百姓家。

  完

二、[小说]春季联赛

春季联赛

  那天在街上闲逛碰上了个熟人,握握手就站街边聊上了。他说前些日子见我和一个老太太一起逛街,问是不是我丈母娘,并把当时的细节描述了一番。我告诉他那是我妈他不信并大惑不解。他的意思是像我这样的人,老娘应该是另一个样子,怎么都不会是那个样子。我说那就是我妈,不管你信不信。我在那个众所周知的公认是我妈的女人跟前儿呆了二十多年,从她把我尿尿到我自己可以熟练地在墙上画出花儿,我都一直叫她妈,她从来没有说让我称呼她丈母娘,她倒是建议我马上落实一个丈母娘,要个指标,让她多年当妈的职称改变一下---当奶奶。

  从小到大总是有很多跟我非亲非故的人时刻在替我操着心,小时候我学习不好,他们操心我将来要是成流氓可怎么办;后来我毕业了上班了,意外的是挣工资比他们多,他们操心现在社会这么乱,万一这孩子学会了吃喝嫖赌怎么办;见我大了不结婚,就为我的身体担心,是不是家伙不管用,精子是不是都不会游泳,恨不得马上觅一个偏方施舍给我;有了女朋友跟身边揪胳膊掐肉起腻,他们见了操心万一将来我把人家甩了,人家可怎么嫁人呵。

  我在这样的操心里长了二十多年,在这样无谓的聊天里浪费了很多时间,非常厌烦。所以总会找各种理由马上离开,比如拉肚子,比如赶着约会。

  但是要是这样的好人上门来,而且父母都不在家,没有了任何挡箭牌,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所以老黄进来时我就知道这个宝贵的周六上午算是废了。本来我打算安心地看会儿书,写些能给自己带来快感的文字。

  我陪老黄坐在客厅,让了支烟然后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台,为的是在我和他都不说话的时候有声音在。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对于老黄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他是工会干部,听说特别能和妇女同志交流,去年还得了妇联的什么奖,看来这都是真的。他们厂子里流传这样一个笑话,说老黄去一个青工家里进行思想工作,老黄告诉男青工,在你爱人怀孕期间要注意自己的脾气,要会疼人,马上就是当爹的人了别整天还吊儿郎当的。推心置腹完了,推门走时迎面碰上了大小伙子,老黄问这是谁呀怎么这么面熟,男青工说这是我儿子。

  老黄来的目的我很快知道了,他是奉我妈和家里几个姨以及姑姑的委托来给我提亲的---自从和上个女朋友分手至今已经有三个月了,她们可能着急了。老黄说他的一个朋友家的闺女大学毕业后现在报社做美编,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还是气质还是心地还是为人都没得说。我对相亲这件事是很抵触的,我觉得这世上肯定有适合相亲的,而且可以过的不错,但我是绝对不行。我在心里祈祷电话能响起来,这样我就有理由出去,可是电话就像邻居那个结婚多年的男人的老婆的肚子,纹丝不动。这该死的电话在该响的时候就像是水货索尼随身听,不该响的时候却像个产床上的产妇。

  老黄没用任何酷刑我就背叛了自己的原则。我觉得要是老黄早生几十年,而他恰好又是国民党那边的,那么叛变革命的人数将呈几何级数增加。老黄告诉我说你一定要记住,傍晚六点半,人民公园碧玉湖东面从南数第三棵柳树下,千万不要戴墨镜,千万不要穿牛仔,不要把烟当成是姑娘的嘴唇,记住,衬衣西裤皮鞋,头发梳好胡子刮干净,人家那姑娘我可是看着长大的,给你介绍我都觉得是拿玫瑰喂猪。精神点,别跟抽了脊梁骨一样,你踢球时的劲头哪儿去了?说起踢球,你可别提你受过伤什么的,姑娘家会多心的。哎对了,你伤的左腿还是右腿?都有?胳膊也有?怪不得你找不上对象,整个嫁接的谁要呵。哎,这星期的球票搞到了吗?记着给你叔我留一张,谁对谁来着?什么?那不是鸡给黄鼠狼拜年---自首吗?。。。好长时间没见你了,头发短了,短了好呵,过去你跟那些画画的一样,哎你还画不画了?还是画吧,小时候你画得多好呵,把我画得跟江青一样,人家这闺女也是学画的,你们是有共同语言的。来给你叔倒杯水,不是你黄叔说你,这么大人了,没一点儿眼色,连杯水都不知道倒。你怎么不用离子水?听说那家伙洗过的米蒸出来都跟国旗班儿一样笔直地站着。。。几点了?十一点了?你怎么不提醒我?我还得赶下一家说事呢,我得走了,时间地点都记住了?。。。不错,不错,这多乖,我走了,记住哦,还有球票。

  我站在门口目送老黄骑着自行车走了,正准备关门回院子,老黄又折回来说,忘了大事儿了,人家姑娘叫韦雯,不是韦唯,是韦雯。

  送走老黄我换了条内裤,换下的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如果老黄继续下去,我想我会小便失禁的。我坐在沙发上面色苍白地想着老黄说的,不去是肯定不行了。我找到三枚乾隆通宝,给自己摇了一卦,不吉。一般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听音乐,选了片碟子,VAN HALEN的。在急风暴雨里安宁,是种多年积累下的习惯和本事,很快我就迷糊过去了。

  之前我相过几次亲,实在是无聊的很,不喜言谈的我很容易被女人理解为冷淡或者木头疙瘩。我也实在不习惯那种受审的过程,以后都一律回绝了。

  我往人民公园走的时候已经六点了。我一觉睡到了下午四点,妈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做了吃的,我吃了东西在屋里怄了会儿就被撵出了家门。此时大街小巷里大都是回家的人。我从公园南门进去,这个门过去我可以从门缝里钻过去,现在去掉根钢筋我也过不去了。我低头看了看朦胧的肚子,如果再不控制,所有的衣服都得扔了。上个月我响应球队队长的号召,在一家健身馆办了月票。他说如果我再任由肚子发展,就不让我上场了。我们队长是个好人,长得跟小号的罗比基恩一样,三十好几的人了,把孩子扔给姥姥,自己指挥一帮老大不小的男人在球场上奔来跑去的。我们是业余队,逢双休玩上几个小时,跟其他队打打比赛,出出汗挺高兴,人就是为了高兴才活着的。踢完了球找个小馆子喝啤酒,一来二去,肚子也就奔小康了。

  捏着一块钱的门票沿着林荫道望碧玉湖方向走。碧玉湖小时候是我的乐园,那时每逢夏天我都跟同学到这里钓鱼,皮肤晒的脱了皮换回几条小草鱼,装在罐头瓶里,哼着音乐课上学的儿歌,噙着五分钱能买两根儿的冰棍儿乐滋滋地回家。记得一次钓鱼钓久了,可能被太阳光晃迷了,一个同学竟然凌空虚步般走进了湖里,我们七手八脚把他捞上来,他倒没怎么慌张,而是把手伸进背心里,掏出条草鱼来。冬天的时候,逢哪一年天气特别冷,碧玉湖就会结厚厚的冰,可以放心的滑冰和拉爬犁---也不是什么爬犁,就是小板凳倒扣过来。最开心的就是看比我们大的上高中的男女,在那里装腔作势不得要领地钓码子。那时的女生就跟八十年代的文学女青年一样,拿腔拿调的,矜持和尚未泯灭的封建意识束缚了她们的性欲,浪费了无数男生的爱情子弹,不象现在的女生,直接就吊在男生裤腰带上,看着即直观又经济。等摔够了,我们就拍拍裤子背着行将就木的小板凳,几个人和着吃一根糖葫芦噢噢叫着回家。

  现在的碧玉湖比原来的大了许多,漂亮了许多,可我再也没来过。在离碧玉湖不远的几个游戏摊位前,我被一个留长发的女人叫住了,看到我之前她正在打气枪,离她五米远处那块破布上的气球冷眼看着她,她的二十发子弹都与它们擦身而过。她是我在健身馆认识的,听她说是税务局的。她好奇地问我怎么会有闲情雅致到这里,我说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她说今天陪朋友出来玩。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心想,要是那个叫韦雯的女人有她这样一张脸我这一回也算是没白来。

  和她分开后我直接去了约会地点,四周没什么可疑的人,我就坐在湖边吸烟。眼前碧玉湖波光粼粼,夕阳悬在远处树梢,点点金光依然刺目。我被那些变幻莫测的波光吸引,渐入无人之境。

  等我回过神儿看了看表,已经六点四十了,我回头看时,依然没有什么像是约会的人,我不知道,如果那个被老黄吹嘘的能让浪子回头的女人真的不来,我会不会有被调戏的感觉。正在我郁闷的时候,就听身后有人叫我,我回头看却是健身班的女人。

  你就是伍镔?她瞪着眼睛说,她的眼睛比赵薇的还大,扑面全是眼睛。

  是,我是伍镔,你是韦雯?

  不是,不是。她摇着手说,然后冲树后喊,韦雯韦雯,你出来嘛。随着她的喊声我眼前出现了一个苗条的,顶着一头极短的,像鲁迅杂文一样头发的女人站在夕阳里。。。

  我忙站起身,扔了烟头说,我没看见你们,刚才走神了。你好,我伍镔。

  你好,韦雯。

  健身班的女人笑起来说,你是怎么搞的?出来约会怎么还有心情走神儿?我说我经常走神儿,走神儿是常态,而不走神儿的时候反倒不正常了。她聊了几句后说我就不当灯泡了,实话说我是陪审团,现在你被判无罪。我说何以见得,她说对于一个在健身班里从来不跟女人打招呼的木头男人,应该放心的。我说我其实想说只是不知道怎么说,她没理会我跟韦雯耳语了阵子就走了,说是找男朋友了。

  她叫什么?女人走后我问韦雯,韦雯看着我说,你真的不知道?我说没必要骗你。韦雯说她叫周敏。我和韦雯沿着林荫道一直往东走,路上她说她也不爱说话,我说那正好,谁都不说沉默是金。在走了将近一里路时,我停下来说,再这样走下去我会疯,咱们还是找个地方坐下,喝着什么或许会自然些。她说好吧,前面有个茶园,环境不错的。我说就那里吧。

  她点了龙井,我说我最喜欢龙井。她说你喜欢喝茶?我以为你喜欢咖啡可乐饮料什么的。我说你说的是我外甥,我喜欢茶,另外你看我的体型应该能猜出我喜欢另一种饮料。她看着我隐约的肚子,嘴角翘了翘,就把头扭向窗外了。窗外是稀疏的园林,几对情侣携手依偎在其间。

  我指着墙上的一幅画对韦雯说,你应该知道那是谁的墨宝吧。她回头看了看说,我是学设计的,对国画不太懂,应该是岭南画派吧。我说关山月的,印刷质量不错的,宣纸能印成这样已经很不简单了。我说你听出来现在播放的音乐是什么吗?是思凡,潮州传统筝曲。就是表现青春期女人思春的,很美,舒缓优雅。说到这些小品曲目,南派是强于北派的,北派同样的曲子搁南方听,会有人以为是金戈铁马。。。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没话找话?我不是卖弄,我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我就是这么个无味的人。她说没有,你说的很好呵,你对欣赏挺在行。我说咱们还是聊些别的吧,她说你爱看电影吗我说爱看,她说你爱看什么,我说什么都看,除了那些一看就能让我得脑血栓的,她说你真刻薄,我说刻薄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勇敢。。。她说你怎么一肚子的歪理,我抚摸看肚子说,应该是一肚子的卡路里才对。

  喝茶喝到八点,她说我们走吧,我说好就去结帐,她说她应该付一部分的,我说我比你先工作,散碎银子还是有几两的,她就没坚持。我对她这一点很欣赏,这是我跟陌生女人相处以来,第一次有人看上去像回事地这么说。在往公园大门走时她含蓄地问了我些情况,我说你没必要知道这些她说为什么。我说老黄说的不错,虽然你的心地和为人我尚不知道,但你的长相身材气质一流,正如他说的,这是拿玫瑰喂猪,你的牺牲太大了。

  我这样说违背本能但不违心。我不是毛孩子,摔过跟头撂过跤,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知道什么需要我,这两者统一了才会有一个清凉世界,否则将会有热闹,我一向讨厌热闹。当然我这样做很伤妈妈的心,几个亲戚说我不知道体谅老人的心,我没有解释。有些事是不能解释的,因为在别人看来是问题的问题在我看来都不是问题,这样解释来解释去的,没有问题也会有问题了。我这样做也伤害了老黄,因为通常我这样做会被韦雯的父母理解为变相的推辞,这让他们很没面子,但是他们又无处发泄就只好迁怒于老黄,我这样其实是把老黄陷于不义之地。老黄是好人,我不能让他难堪,所以我就趁我们一起看球赛的时候,在与裁判和球员的大爷们发生纠纷的间隙向他解释,老黄当时没多说,而是等看完了球赛一起喝啤酒时他说,你对韦雯到底什么印象,我说很好,非常好,他说那为什么放弃我说我们不般配,她漂亮有修养家境也好,怎么说也能找到个好对象,而不是我这样的破落户。老黄说你为什么看不起自己,我说不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他说你不会是想独身吧,我看着他不置可否。

  这件事就这么撂下了,我每天还是上班下班,闲了翻翻书踢踢球乐乐。由于生活规律,没有女人惹我暴饮暴食,加上坚持锻炼身体,肚子逐渐恢复了原来的面貌,隐约可以看见久违的腹部肌肉了。而我们的球队踢得也越来越好,已经对原来的冠军电厂队构成了威胁,这一次春季业余俱乐部联赛我们不再是陪衬,而是奔冠军去的。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目标。有目标的生活总是充满了乐趣。

  前几天队长就通知我这星期跟日报社踢场比赛,并说一定要拿下,因为报社里有他昔日的情敌,他说那小子把本该属于他的一个好女人给抢走了。踢后卫的大军拍着他白花花的肚子说,放心吧队长,你就等着在场外掉鳄鱼的眼泪吧。大军踢后卫很多年了,勇猛冷静,人送外号球过人亡。队长告诫我们,不要太过火,毕竟那些人是喉舌,手里的笔虽然不能杀我们,起码挤些墨水能抹一脸黑。

  但是等真踢起来我们就泄气了,这帮人整个是虾兵蟹将,人长的千奇百怪不说,踢法也是迷踪加形意,完全没有章法,完全跟他们写的文章不一样,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是来寻找失去的童年来了。我只踢了上半场就不踢了,我一个人就踢进了五个,再踢下去我怕他们哭。可他们完全没有失败的沮丧,他们的表情看起来好像输的是我们,我跟队长说,这样一帮没心没肺的人怎么会写出好的球评?队长只关心他昔日的情敌如何被大军在后场调戏,撅个屁股围着巨大的大军,像一只跟猩猩抢香蕉的猴子。我披着上衣喝着水跟队长商量这次俱乐部比赛的事,眼睛扫着报社的拉拉队成员,她们身着运动服,戴着耐克小瓜皮帽,站在场边为那几个没有运动神经的墨水瓶加油。

  我弓腰塌背地坐在栏杆上,听队长跟报社的几个人聊着什么。春天的阳光打在身上暖洋洋的。我眯着眼睛,享受这难得的惬意。

  比赛结束了,报社的人拍着我们队员的肩膀说踢得不错,似乎该安慰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我忽然觉得知识分子挺可爱的,他们在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却可以悲天悯人。在吸烟喝水时,报社的人提议一起喝酒,他们请我们,我们说不必了,大家都挺忙的,那个提议的说只要你们不忙我们就不忙,队长见对方挺实诚的就同意了,他说这次算你们的,下次我们做东。

  于是丁零咣啷的几十号人开拔到一家饭店,满当当的坐了五桌,媳妇笑孩子闹,拉拉队在一边瞎胡叫,吵的我耳朵嗡嗡叫。席间照例是说段子,记者编辑见多识广段子一个接一个笑得我麻婆豆腐都咬不动了,其中一个特别能讲,绘声绘色,报社人说他外号杭州被面儿。不过他不能喝,没喝三瓶就跑旁边沙发上,歪在未婚妻怀里迷过去了。讲段子我们不行,但喝酒他们就傻了,我们队里的前锋葫芦是个酒仙,猜枚行令水平极高,号称枚毒。葫芦一个人就单挑了几圈,喝得他们经济部主任直冲自己老婆傻笑。

  我除了听段子和一桌子的男人淫笑外,就是有酒则喝,无酒沉默。可我不说有人拉着我说,我旁边的一个黑脸皮的眼镜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跟你打听个人,你们单位是不是有个叫伍镔的,我看了他一眼,又看看在座的,没有人注意我们,我说知道,怎么了,眼镜说他是不是很牛,我说一点也不牛,芝加哥公牛都成菜牛了他牛个屁。我说也是嘛,他剔着牙说,我跟你说,我们单位的小韦据说跟他约会了一次,都说那个小子看不上她,没见第二面儿就把小韦给晾了,我们小韦这些日子挺消沉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男的晾了搁谁也想不开。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说呢以韦雯的条件是个男人都晕菜,一定是那个伍什么被小韦甩了放出的谣言,什么东西,哎老弟,你们单位的人要都跟你一样德艺双馨那多好。

  我闷了口啤酒,觉得嘴里苦涩苦涩的,就喊服务生来些冰糖。我告诉眼镜,说不定伍镔那小子是觉得自己配不上韦雯也不一定,他听了点头,有可能。不过这样也好,以韦雯的条件找个优秀的男人绝对不是什么难事。我们两个说完后引为知己,连碰了三杯啤酒,直到他开始冲旁边的衣架谈论采访的事。

  从那次喝酒我就决定跟韦雯谈谈,既然麻烦来了,躲是不行的。我查到了报社美编室的电话,打了几次她都不在直到今天上午。我说我是伍镔请你别挂电话,我想跟你说几句话,不耽误你很多时间,我说中午我在鸿福饭店等你。

  下了班我就直接去了鸿福,这个地方我只来过一次,还是跟过去一个女朋友来的,我一般很少在外面吃饭。虽然妈做的饭不是那么美味,但我吃习惯了。我坐在一个临窗的位置,看外面回家的人流车流。在我即将把菊花茶喝完时,韦雯出现在窗前。她的步子迈得很有味道,高跟鞋能踢出那种气派的中国女人不多见,大多数女人都是弓着腿迈着碎步,而像韦雯这样能踢出西方女人风采的的确不多。她噔噔噔的进来,立刻屠杀了很多人的目光。她的腰和胯弧度优美,我一直觉得女人所有的精华都在这个部位,如果这个部位的弧度以及腿的比例不合适,脸蛋再美再有学问都搭了,这辈子甭指望跟美人沾边儿了。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胸脯,丝毫没有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观感。

  我欠欠身让她坐下,她没有化妆,或者化得很好我看不出来。我说先点菜吧,不吃东西我恐怕舌头抽筋儿。我们就吃着喝着,我把我的意思说了,我说我的这种行为,搁在东方是礼让三先高风亮节,扔到大洋彼岸就是懦弱丧失自尊反向投射压抑,你怎么理解都行,那是你的事,如何选择是我的事,我之所以约你出来说这些话是希望你能明白,阴影应该在我这边而不是你那里。

  她说这个我明白,我只是不理解你从哪里认为我是那种看上去很高级的女人。我说你这么说就显得你虚伪,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是非常敏感的,十分清楚自己的级别。我放下筷子说,我这么大了肯定曾经是有女朋友的,总体上来说她们不如你,连那样的女人我都留不住,我又怎么能留住你?还有就是,你不了解我,我不想在陌生人面前表扬自己,我的恶习很多而且绝对不想改,目前这个世界上能容忍我的女人我只见过一个,她就是我妈。

  那么说你是出于怕玫瑰掉进猪圈而为之了?她斜着身子说,我说虽然你的话很刺激,但基本正确。好了,我全明白了,她喝了口酸奶后说,你的话听起来很没有说服力,但我还是要谢谢你,避免了我的一次失足。我嘴上说不客气心里却多少有些酸溜溜的---明明是一只迷途羔羊,却被一只德艺双馨的狼给护送回羊群了,这样的狼活着也真没什么劲。

  她说虽然我不再把你考虑在婚嫁的范围内,但我能把你当朋友吗?我说还是不要了,我不是意志力很顽强的人,省得事后发现你真的很可爱后悔。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时的伤感,没有得到就不存在失去时的痛苦。

  她说那么你宁愿不痛苦也不愿意冒得到后可能有喜悦的风险?我说是的,我说韦雯,我发现你非常聪明,脑子很清楚,你这样的人其实不应该迷信婚姻的,婚姻是封建迷信活动。我说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孤独是无药可救的,婚姻就如同棺材,它能关住的只是腐朽的躯体,而灵魂则已飘离。

  她说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吃饭。

  等到结帐的时候她说一定要她来付,她说我觉得你是位心理学家,我以后有什么心理障碍了就找你,这顿饭就算是我预付的挂号费吧。

  联赛终于开始了。

  四个小组十六支队,我们作为种子队和三支菜队分在一起,我们以痛打落水狗的革命精神蹂躏了学院队和水泥厂队,后来由于骄兵情绪仅仅二比零胜了农行队,赛后队长指着我们的鼻子骂,你们昨天是不是都跟媳妇儿做作业了?劲儿都跑哪儿了?这样着你们能进决赛?别忘了后面可都是强队。我说队长我没媳妇儿,不存在交作业的问题,他看我一眼说就属你懒,屁股沉得跟办公室副主任一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整天跟报社的那个瘦的跟鬼一样的柴火妞私混,兄弟,别不听老人言,温柔乡是英雄冢。我说她是向我请教问题,队长说屁,她都快贴你身上了,有那样请教的吗?她怎么不请教我?

  然后队长在赛后惯例的酒会上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们,不是当哥的罗嗦,咱们能混到这一步不容易,我们还能这么痛快得踢几年?能这么高兴几回?多少个节假日,人家在看电视在打麻将在做爱,我们在大太阳底下跟傻小子一样喘粗气,孩子埋怨老婆唠叨女朋友生气掐你们,尤其值得表演的是伍镔同志,放着如花似玉的妞不理跑来,这都表明我们渴望那个铝合金做的但却沉甸甸的奖杯,我们还能扑腾几年?机会就在眼前,兄弟们,把酒杯端起来,为了奖杯,为了我们将来拄拐棍儿时那份美好的回忆,踢烂他们。

  踢烂他们。踢烂他们。踢烂他们。

  队长说的不错,赛前这段时间,我们练得很苦,阵型点球任意球,我们擅长的打法也几乎每次都演练几遍,这样的激情,似乎只在高中时有过。我们为了什么?那座铝合金的奖杯在体育用品商店里一百块钱可以买好多个,正如队长说的,我们要的是回忆。某种意义上讲,人是靠回忆活下去的。

  但是队长关于韦雯的话让我很意外,在喝完酒回家的路上,我问他是如何知道的,他说狗咬人我不会知道,人咬狗或许就会,要是葫芦三天两头换女人我不觉得奇怪,他本来就是个色棍,你呢,你跟他不一样,你见了女人就贫血,所以你跟女人在一起当然是满城风雨了。我说你不会也这么认为吧,他说当然不会,只是那么一说,你要是会跟女人那么腻在一起,中午下班放学高峰时我沿着解放路裸奔。

  小组赛结束后,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四分之一决赛,我们的对手是税务局队,听说他们有不少的外援,毕竟税务有钱,可能觉得平时横行惯了心里不安,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他们的比赛我们都看了,有几个主要人物,特点是快猛,缺点也是快猛,我们针对他们的特点,采取上半场龟缩防守,下半场全力反击的战术,因为体力是个大问题。上半场我们上场的都是防守型队员,而进攻队员只放了一个大个中锋,用长传威胁他们。他们满场飞奔,等到下半场体力就跟不上了,所以我们并不太麻烦的就把税务给拔了。赛后税务队说我们阴,我们队长像鸭子一样说,我们就阴了怎么样。他现在基本上说不出话了,嗓子哑得厉害。

  我们进入了半决赛,预先设想的是机械厂队,结果电厂队阴沟里翻船,一球负于机械队,他们就意外地和我们碰头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电厂拿下,这冠军就基本到手了。

  比赛那天,来了从开赛至今最多的观众---两千多人,而且大都是球员的直系亲属和他们的老婆孩子---葫芦的儿子幼儿园的女同学也来了---以及三山五岳的朋友,还有拾废品的。看台上比赛场上还热闹,观众分成两大阵营,大概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大多数支持我们。报社那帮兄弟带着喇叭摄像机和他们的拉拉队站看台上狂吹烂叫。我在场边活动时跟韦雯说了几句闲话,周敏也在,她男朋友是电厂队的门将。我说周敏你支持我们吧,他们不行了。周敏说你还是少说大话了,上场你就知道了。韦雯说注意别受伤,我听说你差不多是嫁接的了。

  周敏说得不错,电厂的实力的确是最强的,一开始就压得我们抬不起头。我们被压懵了,多亏报社的眼睛喊醒了我们,他拿着小喇叭说他妈的你们瞎了,就跟灭我们一样,电厂也就那样。他的话让我们找回了信心,我们在几次倒脚后越发的自如,慢慢的比赛就进入了我们的节奏和控制,但是事与愿违,先进球的反而是他们。我们的后卫一个失误被对方把握,上半场结束一比零。中场休息时,队长布置了战术,他只说了一句话,二比一拿下来。

  人的信念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下半场开场三分钟,葫芦接大军的长传左脚凌空一脚世界波洞穿了周敏男朋友把守的大门,那个球他没什么责任,就是布封在他也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长臂猿进化的,那个球挂在左上区死角,标准的十分。随后就陷入僵持,但是我们体力透支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如果这样僵持到加时,我们的希望就更渺茫了。在比赛进行到三十多分钟时,我从中场带球盘过了两个从夹缝里塞球给葫芦,葫芦带球往禁区里突,被撂倒在禁区边缘,任意球。

  左边禁区线附近的任意球是我罚,因为我有一只镀金的左脚。我站在球前,算计着弧线的高度如何绕过人墙。队长就站在我们的半场边,我知道他比我紧张,因为他跟媳妇儿立了军令状,如果这次我们拿不到冠军,他就不能再这么踢了。我伏下身摆好球,心里念叨,王母娘娘,这个球我必须进,过后哪怕你强奸我都行。

  我撂起了我的左脚,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相信过我的左脚---我知道它很有天赋,如果开发的及时,或许它现在正和诸如小范马儿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腿一起,为培养又一批的第三世界球迷而坐着波音飞来飞去。在脚触到球那一刹那我就知道,它一定会进。我没有听到脚与球碰撞的声音,我只看见球划出一道凄美的弧线冲进了网袋。那个球是我这辈子能踢出的最好的球了。

  我并没有兴奋,我恍惚地看着那只球被周敏的男朋友从网窝里抱出来,我抬头看了看天,阳光明媚,透明的蓝色,我没有像队友那样狂热,我在心里默默致谢---成事在人谋事在天,王母娘娘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心声,并且在老天爷的枕边了风。在我攻进那一个开赛以来唯一的任意球后,我被电厂队侵犯的次数越来越多,直到他们的后卫像伐树一样把我放倒。我只能下场了,我知道决赛我也不可能上了。

  终场哨响起,我们赢了,神奇的二比一。队长光着脊梁,绕着场地狂奔。

  我作为荣立战功的残疾军人,被队友们和赌赢了球的观众包围着。兴奋过后疼痛袭来,我捂着脚抬头看着看台,看台上空荡荡的,只有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袋在被太阳晒的暖暖的水泥座位上,与春天一起寂寞。我在往脚踝上喷麻醉剂和敷冰袋时,忽然有种莫名的失落袭来,顿觉索然。我躺在草坪上闭上眼,蓝天白云燕子,春季的美。

  那天我瘸着腿在街上遇见了独自逛街的韦雯,她说为什么不在家休息,我说我去参加一个女人组织的聚会,她说你女朋友吗我说是初恋女友,她上个月离婚了,现在心情据说不错,请包括我在内的几个男性熟人吃饭。她看了我好半天后我说,她可能是想在我们中间发展一个,试图让谁爱上她。她沉吟片刻在转身即将离去时说,有时间给我打移动吧,我想让我爱上你。

  跟那个唠唠叨叨的女人吃完饭后,我溜溜达达回了家,路上我在想,究竟是什么把一个晶莹剔透的女人弄的浑浊不堪。在胡同里我就听见邻居院子里有吵架的声音,进门我问妈怎么回事妈说女人怀孕了,我说玩了一夜牌终于上听了好事呵吵什么,妈小声说不是那男人的。印象里那个模样贤淑的女人,每天早上拎着小竹筐买油条和牛奶,碰上跑早操的我,白净的脸上总会浮起传统的笑容。

  决赛那天下起了小雨。我坐在看台上,看台上人不是很多,倒是 台上坐了些陌生的面孔,他们应该是来接受镁光灯的照射和颁奖的。比赛在霏霏细雨里开始,在霏霏喜雨里结束。队长一边冲媳妇儿飞吻一边冲我喊,让我下去合影留念。

  我一瘸一拐地下了看台,一边走一边拨通了电话,我说韦雯,我们得冠军了。

标签: #春季 #联赛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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