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创业不是想象的那么难,激励一生的六个经典故事
、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并不是因为事情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我们不敢做事情才难的。 1965年,一位韩国学生到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在喝下午茶的时候,他...
2024-03-24
本文为,非本人原创。
原创作者:十七岁开始沧桑
一个发生在五代十国的故事。
乱世里的真情,唯有生死之间方能看清。
那虐恋情深的爱,一生只能有一次。
红袖:/
预告简介:
玉佩不见了,方才佩戴在腰间的玉佩,那是他母妃留给他的。兴许是那一拂袖,注定了他们,还要再相见。
而就是这一场邂逅,让她和他的一生都定格在了那个玉雨花漫天飞落的日子。让她为了他,挺过了六年的屈辱,辛苦煎熬,终于等到故国的将士,攻破城池。
蓦然,明悦看见她的左肩,有一块状如桃花般的水红色胎记。
好妖娆。
他禁不住伸手抚了上去,柔嫩的肌肤似上好的绸缎,让他心生异样。
“不必多礼了,过来喝姜汤!”明悦走过去,随即牵起她的手。
一瞬间的恍惚,他有种错觉,自己执起的不仅仅只是一只手,而是,一整个春天。
就这样牵着她的手一直走下去吧,如果他错了,那么,就让他先陪着她走到尽头,再看看错在哪里.。
“傻丫头,道什么谢!”明悦牵起她的手,口气霸道,不容置疑!
有没有过那样一个人,曾霸道而不容置疑地对你好?
明悦,如果许多年后,我回到了这里,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会不会回头看我?如果你会,你一定看得见,你的身后,是我期待的目光。从未变过,以后也永远不会变,直到,沧海,桑田。
“芸儿,不要紧,一切都不要紧。真的。你会为他伤心流泪,为他死,为他背负所有痛苦,而我,则同样会为你执迷不悟!”
“李大哥,等我长大了,就嫁给你,好不好?”小小的她,蜷在他的怀里,仰起满面泪痕的小脸。
多年以后,他因为她的这句话,倾尽所有兵力灭了梁国,可他,却再也没有找到她。
他永远都不知道嬿芸有多么的惊慌失措,因为嬿芸把自己最美好的笑容和回忆,都留给了他,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没有说,就永远都不再回来了!
这世间的人们,总以为永远都会有机会,对自己的那个他或她,说对不起,所以,每一次伤害都是那么的不经意。殊不知,命运多舛,世事无常,有一种离别,叫后会无期。
花开花落,缘起缘灭,究竟是谁牵引了谁的天命,而谁,又坠入了谁的轮回。
读者群:161171284
第一章 自此与君诀
“悦哥哥,我扶你!”嬿芸伸出手,鬼使神差。可她明知道他会不喜欢。
天,苍凉。
晚霞正艳。
“啪” ,还在半空的手被打落,一个趔趄,嬿芸跌在地上。情急之下,手撑在地上,幸好没有跌的太狼狈。
她苦笑。
可手心很疼,疼……她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抬眼,朦胧了,是她的心里下雨了吗?水雾朦胧中,她目送他踉跄而去的背影,直至看不见,她才从地上起来。
她记得,她第一次扶他,他也如此这般推开她。
手心的血淌在地上一片殷虹,好美。和傍晚的霞光很相配,她笑,绝望而倾城。
她没有和往常一样追上去,只是, 转身……
很多时候,一个转身,其是便是一辈子。
“芸丫头呢,去哪里了?已经一旬没有她的消息了。”朱明悦似乎关切却装作漫不经心地问,这般掩饰,不知是在骗自己还是在隐瞒别人。已经托如意去打听了许多次,却不得而知。嬿芸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一样,所有的人都缄口不语。
或许说,好似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
惆怅像藤蔓,爬满了他的心。
雨下了一整夜。
原来,他已经不习惯她不在身边了。
“圣旨到——”
尖细而拉长的声音在殿外响起,刺痛耳膜。
可明悦还是笑了,嘴角,却是讽刺的弧度。他一度以为,他那日理万机的父皇,早把自己忘得干干净净了。
明悦命人准备好香案,慌忙迎出殿外,低伏在地。他再怎么恨他的父皇,人前人后,这个孝子的模样,倒是做得周全。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皇子朱明悦,即日册封为悦王,享八百户,赐居悦王府,十日内就府,钦此。开平元年,七月廿五日。”
“儿臣接旨。”
明悦接了旨,郁郁回到正厅。
其实,他知道,迟早都会有这一天的,可没有想到,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早。看来,计划要有所改变了。
“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吗?”摆在香案上的香炉里的香,忽明忽灭。明悦抽起一根把玩,端详,继而弹落了香灰。
如意摇头。
明悦强笑,看来,这宫里,他的消息是越来越不灵通了。就连一个小小女史无端消失,他也探究不出来一个究竟。
打听嬿芸的事情,还是毫无头绪,可他,即将就府,就要离开这宫里了。尽管,他知道,他和她,不能有任何交集,也不准再有任何牵连。可他放不下,放不下,她那纯净如阳光般,可以温暖人心的笑,那和她在一起那些轻松快乐的时光。她的好,已经沁入他的骨髓。尽管,她还只是一个孩子,但,他不在乎,他可以和她一起长大。
他嗤笑出声,摇头,自己的想法幼稚得可笑。这一切的不能和不准,不过是他忘记不了母妃的训戒和遗愿罢了。
嬿芸,只不过是一个小小女史,和所有被刻意安排进宫的孩子一样,她也不过是家族的一个牺牲品。她不过才十岁,就已经走上命运这条悲凉的路。
可终究,人算不如天算。
半个月前……
第二章 香肌红绡重
静谧的午夜。
空大的府,四周无人把守。
女子凄凄切切的声音从殿内传出来。
“你不过是报复我做了你父皇的妃子,不是吗?你根本就不喜欢郭惜茗,瑱,告诉我,对不对?”黑暗里,女子眸中的泪光忽明忽暗。
“瑱,告诉我,你爱的仍是我,对不对?”女子的双臂环上他的颈。男子怔了一下,推开了女子,跪了下来,道:“母妃!”
“呵,呵呵,呵!”转而,是女子凄厉的笑声,是痛苦,是凄惶,是一种豁得出去,一种义无反顾的笑。
夜,沉寂了一刻。
“过几日,我会送你一份厚礼!”月光斜进窗,话语从女子的朱唇溢出的时候,那绝美的脸庞闪现一瞬的凄绝。
一室旖旎。
深红和明黄的纱帐在微微流动的空气中轻荡。若隐若现的是女子玲珑的娇躯斜倚在朱全忠的胸膛前。女子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胸前的丰盈欲遮还现。
“皇上,你可是答应臣妾了,可不能反悔!”
朱全忠挑起一缕女子垂散在胸前的青丝把玩。勾了勾嘴角,笑起来:“哈哈哈,爱妃连朕的金口玉言都信不过!”
“皇上~”女子娇嗔。
朱全忠一个反身,把女子压在身下。
开平元年,七月初十,庆王朱瑱封为太子。淄青节度使郭慎之长女郭惜茗,册封为太子妃。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满朝文武百官齐齐一揖到地。
大殿,金碧辉煌。
两条缠着金龙的朱红大柱中间,是玉砌的台阶,铺着朱色绒毯,一阶一阶,通向那金色的龙椅宝座。龙椅上,坐的自然是大梁国的皇帝,朱全忠。
此时的天下并不太平。
诸侯割据,战乱纷纷,民不聊生。
“臣,有事启奏!”敬翔从一行百官中出列。
敬翔,虽担任兵部尚书一职,平日里却是个足智多谋的谋士角色。
朱全忠敛眉,满是威严的语气,从薄唇溢出:“奏来!”
“皇上,建国已半年有余,可目前国家仍疲于战乱,臣以为,眼下,应当即刻停战。对外,当与各邦交好,着力剿灭秦宗权余部;对内,当休养生息,鼓励农商,安抚民生。”
朱全忠还在犹豫,敬翔呈出一本奏折。内侍监李昆接过奏折,转而呈给朱全忠。
尽是沧桑的脸上,笑意蔓延。
随即,朱全忠大笑起来,脸上的横肉挤成一团。“哈哈哈,敬尚书的提议甚妙!只是……”朱全忠随即眉头紧锁,这个决定,不简单。
看着朱全忠皱眉,朝堂之下百官,却是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此事容后再议!退朝!”
“皇上,此事要尽快做决定啊!”敬翔有些不甘,边退边说。
百官退去之后,朱全忠再也抑制不住怒火中烧,拂袖把案上的东西推扫在地,额上的青筋似要张裂了。
“皇上”,李昆端来一杯茶“您先喝茶,别气坏了身子!”又谄媚地帮朱全忠顺了顺气。
李昆弯腰去一一捡起地上的散落的东西,但故意放慢了动作,捡那份奏折的时候,迅速地多看了几眼。
这是一封密奏。
——————————————————————————————————朱瑱。瑱(zhèn)
嬿芸。嬿(yàn)
第三章 盟
铜镜里,倒映着女子秀丽的脸庞,明眸皓齿,着实是个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春水般的眸子里,尽是妩媚的神色,眼底一点淡淡的失落,若不细看,却是旁人不能看透的。
这深宫,本就是女人的战场,有时甚至比男人在沙场厮杀更腥风血雨,更残忍。
“华妃娘娘,您真是美,难怪圣恩浩荡,皇上却只宠娘娘一个呢!”话一出口,子晴正给华妃梳着头的手顿了一顿,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华妃笑了笑,没有在意。
“皇后娘娘驾到——”
华妃迎出门,“臣妾参见皇后娘娘!”还未完全跪到地,却被皇后一把扶住。“华妃妹妹莫要见外了”。
皇后径直走进殿内。
“你们都退下!”侍女们一一退下,子晴却未走,偷偷看了几眼华妃,等待华妃开口。皇后却笑道:“真是个忠心的奴才!难道本宫还能把你们的主子吃了不成?”
“还不快退下!”华妃朝子晴使了使眼色,子晴低着头退了下去,心中的担心却如潮涌。
“华妃妹妹,坐!”皇后挽起华妃的手,拉着她坐到自己的身边。华妃慌忙起身下跪,“皇后娘娘,臣妾不敢!”今日皇后突如其来的亲密,华妃有种种不好的预感,往日里,她与皇后并没有来往。
皇后悠悠拿起桌上精致的小茶壶,往杯子里倒了茶水,放在自己面前。
“皇后娘娘此次屈尊前来,并不只是跟臣妾话话家常这么简单吧?”华妃有些按捺不住。
皇后看了她一眼,悠悠垂下眼帘,笑意在嘴角蔓延,道:“华妃妹妹真是聪明,难怪皇上往日里那么宠你!”
一句话,惊出了华妃的冷汗。
“皇后娘娘有话请直说,臣妾愚钝。”
“好,本宫欣赏你。本宫觉得华妃妹妹你年轻漂亮,又识时务,他日定当前途无量。本宫虽贵为皇后,可年纪大了,这后宫,恐怕迟早是他人的天下。与其让他人得逞,本宫不如培养一个自己人,华妃妹妹,你说,是不是?”
皇后继而端起茶来,轻轻抿了一口。
华妃皱眉:“皇后娘娘指的他人,莫非是皇上新纳的兰妃?”
“华妃妹妹果然聪慧!”皇后赞赏地看了华妃一眼。“这兰妃一来,先是很快就把本宫的丈夫抢走了,本宫做了皇后,皇上也没有提过要立本宫的瑱儿做太子,可兰妃的几句枕边风,瑱儿就成了太子。本宫还知道,瑱儿是喜欢兰妃的,兰妃也爱瑱儿。可这兰妃,抢走了本宫儿子的心不说,又来抢走了本宫的丈夫,眼看,恐怕下一步,抢走的便是这皇后的宝座了!”
“若臣妾不与皇后娘娘结盟呢?”
“你不敢!”皇后笑,虽然皇后已不再年轻,可还是笑得那样得体,那样母仪天下。“本宫,喝了你的茶!”
华妃明白过来,皇后今天,是有备而来,自己是逃不掉的。
“呵呵,皇后娘娘说得对,臣妾不敢,更逃不掉。皇后娘娘究竟想臣妾怎么做?除掉兰妃?”
“华妃妹妹,本宫方才还夸你,怎么,又犯傻了?”
“请皇后娘娘明示!”
皇后拿着手中茶杯,细细凝视起来,半晌,幽幽道:“此人,既除不得,更留不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取而代之!”
第四章 谋
次日。
“华妃娘娘,皇上,皇上来了!”子晴喘着气,欣喜又慌张。
果然,殿外,“皇上驾到——”
继而是朱全忠匆匆忙忙进了殿,走至塌前。半躺在榻上的华妃撑起身子,
“臣妾……”
却被朱全忠按住了肩,“爱妃抱恙在身,不必行礼!”
继而又道:“朕昨日听皇后说爱妃操劳过度,病卧在床,爱妃究竟在操劳何事?竟比身体重要?”朱全忠的口气有些责怪的意味。
华妃勉强地笑了笑:“臣妾不要紧,皇上能来,臣妾的病,就好了大半了!皇上,让她们都退下吧!”
朱全忠挥了挥手,侍女如数退下,华妃坐了起来,披上外衣,叫住了子晴,“子晴,你把人带上来!”
一个十岁左右的宫装小女孩被子晴带到正厅。
虽然还是个孩子,却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一头青丝美得无可挑剔,如水的明眸,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子晴示意,小女孩才跪下,行了礼。
“皇上,这是臣妾的义女,皇上看看,封个什么公主好?”华妃觉得自己有些冒险,但还是按照皇后的指示。
朱全忠一怔,转而大笑,搂住了华妃的肩。“原来爱妃近来是替皇后忙此事,爱妃真是聪慧,善解人意。”转而敛了敛眉,语气幽幽:“朕,该如何嘉奖你?”
“皇上~”,华妃的手抚上朱全忠的胸膛,“臣妾斗胆,是不是臣妾想要什么奖励,皇上都给?”
“爱妃倒是可以先说说看!”
华妃的眸子里透着无限妩媚的幽怨:“臣妾想让皇上,把臣妾的心还回来,皇上,拿走了臣妾的心……”言罢,华妃的眼眶里闪动着唯美的泪水,让人看了,忍不住想好好怜惜一番。
“爱妃” ,朱全忠有些动情,吻上她的唇。
不知何时,纱帐已被缓缓放下。
殿内,红烛阑珊。
次日,华妃因贤良淑德的名义,被封为贵妃。
两日后,开平元年,七月十五,梁国与沙陀国和解。两国使者签署了息战协议。
梁国把该国的年仅十岁的安阳公主,交给沙陀国国君李克用抚养,实际上就是为了表示息战的诚意,梁国把安阳公主派到沙陀国做质子。
百姓们终于可以安居,不用受战争之苦。而牺牲的,不过是一个女子,一个所谓的公主。理所当然,大家都认为这交易似乎再划算不过。历朝历代,一个皇朝的兴盛总是祭奠了无数人的血肉。
“华妃妹妹,这不,要改口了,应该是华贵妃妹妹,做得不错!”皇后慵懒地斜倚在塌上。
“臣妾不敢邀功,这全是皇后娘娘给的机会!”华贵妃梨涡浅笑。复问:“这下一步,该怎么做?”
皇后笑了起来,仍是那得体得足以母仪天下的神色,“坐稳你的位置,就是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呵。”
荒野里,昏黄的天色,四野枯黄连天的枯草,似乎没有尽头,满目,除了枯死的草,便仍是那枯死的草。嬿芸沿着窄小的路梗,跌跌撞撞地走着,她要走出这里。山路高低起伏,连绵不绝,那高处总是给人拼命奔上去的希望,可每次奔上了高处去,都只能看到远处的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好似令人无法逾越的弧度。
第五章 今夜,关山雨骤
可天,就要黑了,再不走出这荒山野岭,后果不堪设想,她害怕得不住地打颤。
一道霹雳,划破了昏黄的天。
“啊————”嬿芸吓得捂住眼睛,可周身的物体都在剧烈摇晃,捂着眼睛的手不住颤抖,但还是透过指缝看了一眼。
强光入眼,有些不真切。
“公主,公主你醒了!”嬿芸睁开眼,眼前,是一个跟她一般大的女孩子,她看了看四周:“这是哪?公主是谁?”
“公主,这是在马车里,我们在去沙陀国的路上,您是公主……”女子的声音有些讶异。
公主?沙陀国?嬿芸撩起马车车窗的帘幕,往外看,浩浩荡荡的仪仗队,还有数百骑兵护卫。
用力甩甩头,嬿芸努力地回想起来,头痛欲裂。记忆里,只有华妃不断地重复的一句话“你姓朱,你是安阳公主,你是安阳公主,安阳公主……”嬿芸抓狂起来,“停车——停车——”她朝着马车外大喊。
马车和仪仗队缓缓停了下来,嬿芸正准备跳下马车,两个握着剑的护卫伸手拦住了她。
“公主,请恕罪,路途危险,请公主不要随意下车辇。”
嬿芸气急败坏,缩回车里。
“继续赶路——”
她急急摸了摸胸口,还好,还在。她小心翼翼地掏出来,是那块雕着玉雨花的玉佩,明悦送给她的。那天,明悦帮她把玉佩别上腰间,她总觉得怕弄丢了,就挂在胸口。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戴着这块玉佩,大概是因为,这是明悦送给她的唯一的礼物吧!
须臾间,泪如泉涌。
悦哥哥,悦哥哥……嬿芸在心里大喊,她不要做什么公主,不要去什么沙陀!她想留在梁国,就算明悦不理她,她起码还可以和他在同一个地方。
不需要他理自己,也不需要天天见到他,只要让自己知道,他就在自己不远的地方,与自己同在,就满足了。
小婢女却慌了,无措地安慰着:“公主,您别,别哭。”
泪水,不过是伤心的河决了堤。
过了今夜,明日就到了沙陀境内了。
命运,转了一个大大的弯。
下雨了。
驿站里。
嬿芸正看着屋檐滴下的雨滴一滴一滴打在石阶上。石阶经过常年的雨滴,表面已经凹凸不平,这是执着的痕迹。
你知道吗?有一种执着,叫水滴石穿。
悦哥哥,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想办法回到梁国,回到你身边,你等我,好不好?
“公主,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小婢女轻声提议。
嬿芸没有动,寂静了一会儿,她问:“你跟着我去沙陀,离开了你的亲人朋友,应当很难过吧?”
“公主是在问奴婢吗?”正在准备洗漱用具的小婢女有些讶异。
“嗯!”
小婢女强笑了一下,眼中却已水气氤氲,紧紧咬着下唇没有开口,却点了点头。也许,她是在怕,如果她开口,悲伤会接踵而来,而她们,都承受不起。
做了质子,等于被软禁,从此,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没有自己的人生,没有了一切。这对于远离故国,远离亲人的孩子来说,太沉重,太残忍。
第六章 初见
悠扬的笛声在屋外响起,似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如歌如喻,如泣如诉,凄凄冷冷,清冽碜寒,却直直融入了人的心里,吹笛子的人,应当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嬿芸让小婢女取了琴,开始和着笛声弹奏。对方显然听到了琴声,停顿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吹起笛子。雨夜里,两颗同样受伤的心,也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只是,用乐曲互相慰籍。
一曲罢了。
“公子,琴声似乎在不远处,要卑职去打探一下吗?”
“不了!”男子示意,他听得出,琴声似乎从不远处的驿站传来,驿站里都有守备,不过是个知音,若真有缘,他们一定有机会再遇见,至于特意打探,也有点小题大做了。
男子关上了窗。
屋外的雨还在下,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第二日,果真便到了沙陀国境内。嬿芸看着一路的风景。经过前朝,也就是大唐的统治,多数的少数民族都已经被汉化了不少,沙陀就是这样。沙陀境内一路的风景,也与大梁的没有太大差异。以前的她,对与沙陀国的了解是甚少的,可以说是仅仅只局限在国名上。
*沙陀国,史称后唐。沙陀国的国君,李克用,是前朝,也就是大唐的晋王,原姓朱邪,后被赐姓李。
*唐天佑四年,把持多年朝政的朱全忠废哀帝李祝,自己称帝,改国号为大梁,年号为开平,史称后梁。也就是女主人公嬿芸原本所在的国家。
*朱全忠篡唐后,众多原唐朝的藩王不服,不承认大梁,自己纷纷自立为皇,沙陀国国君李克用就是其中之一。沙陀人本为西突厥别部,民风强悍,国家自然兵力雄厚,一度为当时很有实力的国家,连大梁都耐何不了它。
前路,浩瀚的马队缓缓而来,却少了仪仗。
马队到了跟前。
“沙陀皇子李嗣源前来迎接大梁国安阳公主!”说话的,是马上的一个年近弱冠的俊朗男子。一双眼,很深邃。眉宇间的神色,有些萧肃,像极了明悦,可不同的是,男子身上有着清逸儒雅的气质,若不是一身将士的戎装,会让人以为是个书生。
车辇的帘帷被掀开,端坐在里面的嬿芸在偌大的马车里,娇纤得不像话。嬿芸只是朝李嗣源笑了笑,微微示意,道:“见过皇子殿下!”如水的眸子里漾满足以让人陷进去的美,虽然,嬿芸只是一个孩子,可这种美,是一种让人愿意豁出去保护的柔弱。
李嗣源愣住了,不知所措,只是呆呆回敬了一个笑。这场面,有些尴尬。
“还有我呢!吁——”一声娇喝响起,奔至跟前的马及时停了下来,马上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子,长得很美,最让嬿芸羡慕的是,她那飘逸潇洒的样子,像极了自由的风。
“你怎么来了?疯丫头,别捣乱,快回去!”李嗣源皱起眉,严肃地对马上的女子说道。
女子一扬脑袋,做出一副十分傲慢的样子,毫不理会李嗣源的话,骑着马从李嗣源身边而过,至嬿芸的马车前,却很快换了副笑嘻嘻的脸。
第七章 红尘两地遥
“沙陀国郡主李芷茹前来迎接安阳公主!”言罢,摆出一副店小二迎接客人的样子,道:“客官~,这边请——”尾音拖得长长的,样子也滑稽极了。嬿芸扑哧笑了出声,护卫和仪仗对的人,都窃窃笑出了声,化解了一场即将冷场的尴尬。
从此以后,芷茹留给嬿芸的映象便是这初见时的活泼天真。
交接,很顺利。
嬿芸忽然觉得心好空,从此,从此的她,就要困在这沙陀了吗?
沙陀的境内,由李嗣源一行人护送着去沙陀的都城,自由了很多,沙陀人民虽然被汉化了些许,但大体民风还是很自由的,令人羡慕。
而才方才见面的芷茹,也大大方方坐进马车里,和嬿芸讲起了沙陀的风土人情,滔滔不绝。
看来,芷茹是个单纯的女孩子。
她太单纯,单纯得很容易让人萌生罪恶的念头。
很遗憾,嬿芸就萌生了,虽然她有些不忍。
芷茹手舞足蹈地讲着,她脸上真诚的笑,像天上的霞,太美太美。美得让嬿芸不敢恭维,只是淡笑着看着她讲,像凝视一副唯美的画,美丽的色彩湮没了她的声音,渐渐让人听不清了。
再过一日就回到沙陀国的都城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把胸前的玉佩握在手心。她什么也做不了。她的心里,除了明悦,什么也装不进来
第三天。
队伍到了沙陀国的都城,热闹非凡,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大到街头的文娱活动,小到人们的服饰,都别有一番风味。
李嗣源见了嬿芸压抑着兴奋而好奇的小样子,觉得这不过也只是个十岁大的孩子,竟然有些惋惜的意味,破天荒地问道:“想出去玩玩吗?”
这一路上,历经十几天,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马车里的,肯定闷坏了。
“嗯!”嬿芸很重很重地点点头,尽管表现出很期待却又很乖巧的神色,一半是真,一半是假。
原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可就从她明白自己被最信任的子晴和华妃利用后开始,天真善良就注定与她无缘。
“好呀!太好了!我带你们出去玩!”还没有等李嗣源开口,芷茹就迫不及待地接了话,她真是个热情好客的女子。一定是个好郡主罢。像嬿芸这样派来做质子的公主,在他国应当很受鄙视。可这里不一样,至少,单纯的芷茹把她当客人。还时常缠着嬿芸问大梁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芷茹对她这么好,很抱歉,她也不想,但她必须狠下心。
“那我先回屋换身衣服吧!”嬿芸的语气很淡,脸上仍然是那平静的神色,眼睛里,却汹涌着兴奋的神色,她终于有机会了。她怕被看穿,着急带着小婢女回了房。
她挑了件最好的衣物,又挑了几件从梁国带来的珠宝和首饰,藏在衣袖里,才算折腾完,她想得很周到,逃亡,没有钱财怎么逃亡?
芷茹带着她们出了门。
“将军,让卑职跟着吧?”几个护卫言罢就要往外走。
李嗣源思索一瞬,道:“慢着,你们在后面偷偷跟着就行了,莫要扰了公主的雅兴!”
“是!”
“等等!”李嗣源想起嬿芸的神色,补充道:“切记要小心,不要有任何闪失!”
第八章 坠入险境(一)
沙陀的都城,与大梁无异的是,热闹非凡,人山人海,看来,沙陀国确实很强盛。颇有特色的是街头有很多文艺表演,杂耍,戏法,等等,都是大梁难得一见的。嬿芸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芷茹则拉着她,给她讲解,热情得不得了,让嬿芸觉得有些不忍。
不远处,几十余人熙熙攘攘围在一起。
“郡主,你快看,前面大家都在看什么呢?我们也过去看看吧?”嬿芸怂恿,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颤抖。但一想到明悦,她觉得自己顾不得那么多了。
芷茹显然没有在意,只是兴奋地拉着嬿芸边着急穿梭人群,边说:“一定是有什么有趣的表演,我带你们去看去!”
穿过汹涌的人流,芷茹身手敏捷地拉着嬿芸往人堆里钻,幸好小婢女机灵,跟得紧。终于挤进了人群的最前面。原来,真的又好看的表演,是杂耍。听芷茹说,杂耍是沙陀最常见,最负有盛名的表演。
精彩的杂耍,引得围观群众的一阵又一阵的叫好。
“接下来的戏法,让我们的大师给大家带来震撼的奇迹!”
一个好似书生的翩翩公子走了出来,微笑朝大家作了作揖,而后顺势手腕一转,手中便出现了一团火簇。喝彩声愈来愈高涨,围观的百姓也越来越多,转眼,已达百余人。
时机已经成熟。
嬿芸小心摸出了袖袋里藏的两串珍珠。这些珍珠,都是来自辽东海域的上好东珠,一颗颗珍珠珠圆玉润,有围棋子那么大。在梁国,这珍珠也算是件宝贝,何况在沙陀。沙陀本国没有珍珠,少有几件,也必是皇家珍宝,无非就是征战他国的战利品,或是他国相送的贡品,想必这也是梁国让嬿芸带这首饰来的原因。
嬿芸用力扭扯断了穿珍珠的线,一颗颗硕大浑圆的珍珠落在地上,发出异常悦耳的脆响,滚落得到处都是,灰黑的青石路瞬间熠熠生辉。围观的百姓一见到如此情景,纷纷涌去抢着捡地上的珍珠。瞬时间,哄抢声一片,场面无比混乱。
“快,跟我走!”嬿芸拉起小婢女,不由分说,逆着人流走。
“公主,我们要去哪?”
“我们回梁国!”
“嬿芸,嬿芸……”一边走,一边便听到了芷茹焦灼的唤她。渐渐地,芷茹的声音被人群的熙攘湮没,终于在汹涌的人流掩护下,嬿芸顺利避开芷茹,甩掉了在人群中暗中保护的护卫。
对不起,芷茹郡主,请原谅我。
嬿芸没头没脑不辨方向地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穿过多少条巷子,绕过多少条街,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了停下来。
“公主”,小婢女喘着气,“我们不认识回梁国的路,可怎么回去?”
怎么回去?嬿芸现在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先前的她,只是一味地在计划如何在进皇宫前逃走,否则,进了宫,想再逃走,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啊——”小婢女尖叫起来,嬿芸回头看,眼前一黑。
“老大,就这些了,都在这儿呢!”小厮屁颠屁颠捧着一小捧珠宝,脸上尽是谄媚的神色,令人作呕。可只是一小捧,可件件都是上好的首饰,价值不菲。
第九章 坠入险境(二)
“干的不错!”
“那,老大,这两人,留不留?”
大汉一拳砸在那小厮的头上,小厮疼得大叫。
“蠢货!这孩子长得倒是不错,可以卖个好价钱!不过,要是能留下来,练好功,那用处就更大了!哈哈哈——”
“高,老大您真是高明!”小厮的疑惑被解开,转而是阿谀奉承的笑堆起满脸。
迷迷糊糊,嬿芸睁开眼。
“醒醒,你快醒醒!”嬿芸摇着一旁昏睡在地上的小婢女。小婢女睁开眼,惊坐起来,:“公主,这是哪?”
“这里自然是老子的地盘!”令人发恶的声音传来,一个彪肥的中年大汉从破落肮脏的帘子后走了出来,满脸的络腮胡,脸上的表情是说不尽的猥琐。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老子的奴隶,可要好好练功,老子可不想亏待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奴隶?练功?难道……
“你快放了我们,我身边的这位可是大梁国的公主,你敢动我们,你不得好死!”小婢女沉不住气了。
“哈哈哈——”大汉和那小厮鄙夷地大笑起来,好似小婢女的一番话,是个荒诞无比的笑话。“你是公主?我呸!大梁算个什么东西?你要是大梁的公主,那老子就是大梁的皇帝!”
大汉走了,留下她们俩在幽黑的屋子里。嬿芸很害怕,她怕黑,怕那种会吞噬人勇气的黑暗。
“公主,你别怕,有我!”小婢女移过来,抱住嬿芸不住颤抖的身体,“皇子殿下一定会来救我们的,一定会的!”
他会吗?她只是个质子,就算会,也只是因为她质子的身份,也只是出于两国的邦交关系,与她嬿芸何干?
两天了。
“皇子殿下,还是没有消息!”护卫康毅来报,康毅是李嗣源的心腹。与大梁公主失散一事,事关重大,李嗣源没有宣扬,暗地里派心腹查找,只是借口说安阳公主喜欢沙陀的民间文化,要在民间多住几日,所以会晚些回宫。
“下去吧!记住,这两天,一定要对进出城的人严格勘察!”
“是!”
“哥哥,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万万没有想到,看杂耍的人群会突然混乱,不然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带公主去看的……”芷茹哭得很伤心。
须臾,李嗣源回想起嬿芸那天的表情,苦笑道:“茹儿,别哭了,这不怪你!”是啊,不能怪芷茹,他早该看出来,嬿芸是自己逃走的。
“等等,茹儿,你刚才说什么?看杂耍?”
“公主,快醒醒!”小婢女压低了声音,不住地摇嬿芸。这两天,嬿芸一直在昏睡状态,可能是没有东西吃的缘故吧。那络腮胡大汉有意想磨磨她们的脾气,交代下来,三天不给东西吃。
嬿芸睁开眼,还是这黑幽幽的屋子,只有墙上一个很高的通风气窗透进一大束光亮。定神细看,四五把椅子被垒得很高,一直通向那高处的气窗。“这是干什么?”
“公主,已经两天了,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从这爬上去,就可以从气窗逃出去了,来,公主,快起来,我们要快!”
嬿芸努力打起精神,开始一点一点小心爬上高高垒起的椅子上。终于,爬到了最高处,嬿芸欣喜。头一阵发晕。
“公主,小心——”小婢女惊慌,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嬿芸从高处重重地坠在地上,头上,淙淙的血流了出来。
“公主,你不要有事,对不起,都是我不好!”小婢女急得泣不成声。
第十章 坠入险境(三)
门被撞开,一个小厮走了进来,看到气窗下狼藉,明白了。气急败坏,从腰间抽下鞭子,朝着瘫软在地上的嬿芸就挥!
“嘶——”是衣裳开裂的声音。裸露的肌肤瞬时显出狰狞的血痕。小婢女扑在嬿芸的身上,用身体护住了嬿芸。“嘶——,嘶——”是鞭子抽打撕破衣裳的声音,一鞭又一鞭。“我让你们逃!逃啊!看你下次还敢不敢!”
小婢女没有叫出声,连一声都没有。
有一滴热乎乎的液体滴在嬿芸的脸上,嬿芸以为是泪水,小婢女却仰起头朝她勉强地笑,没有流一滴眼泪,想示意自己还捱得住,可紧咬的下唇滴出了血,又是一滴,滴在嬿芸的脸上。
“不——”嬿芸强挣扎起快要虚脱的身体,把小婢女反身搂在怀里,“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她泣不成声,“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跑了,再也不敢了,我们明天就练功,明天,你别打了!”
那小厮终于停了手,露出了鄙夷的笑,他一定在想,真是犯贱的孩子,不打不识趣。“早这样,不就少吃点苦头了吗?”小厮那假意的惋惜之情猥琐得令人作呕,满脸的络腮胡遮盖了他深陷的腮帮。
那小厮走了。两个孩子就这样搂着,嬿芸问:“你痛不痛?”小婢女摇头:“不痛!”
一句话,却疼了嬿芸的心,怎么会不痛?这一鞭下去皮开肉绽。嬿芸不知道该对这个令人心疼的小婢女说什么,只是哭得更大声了。
“公主,公主你别哭,奴婢真的不痛!”对,她不能哭,哭有什么用呢?不如留点体力吧。可好一会儿,嬿芸才止住了哭 “你叫什么名字?”
同行一起的十多天里,嬿芸从未问过小婢女的名字,她承认自己是自私的,她心里一直只是想着如何回到梁国去找明悦,她欺骗了真诚待她的芷茹,她甚至把两国的邦交友好都抛在脑后了,何况,她只是忽略一个小婢女的名字。
“公主,我没有名字。”她的名字,早在梁国灭了唐的那一刻,随着她惨死的家人,灰飞烟灭。她终究忍不住眸里水气肆虐,语气却还是与她这年龄毫不相符的冷静。
嬿芸的惊讶转瞬即逝,她凝视着她眼底的墨色,这双眼眸,比她见过的任何人的都要美。
“墨墨,从此你就叫墨墨!”
心中泛起一丝悲凉,那种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才体会得到的悲凉。但她还是恳切地点了点头。
她是前朝罪臣的家眷,在前朝灭亡的那一刻,她的家人都死于乱军,用这不起眼的一笔,渲染了破国的悲哀,为新朝做祭奠。
她亲眼目睹了家人惨死的情景,此生难忘。这是她第一次认识到,死亡原来离自己这么近,所以,在日后,乃至很多年以后,求生,便成了她强烈的本能。
老天总是喜欢如此这般玩弄人。
她有幸逃过了那场劫,可终究被编入罪眷入宫为奴的队伍,被囚在了朱红的宫墙围起的那一方深牢中。可如今,却随着被派来做质子的安阳公主来到沙陀。其实,最可怕的路都已经走过了,如今,这又算得了什么?她没有想过要逃回梁国,她只想安安稳稳活着。
至始至终,她连眼泪都没掉过一滴。
她以为至少自己会恨,恨这个让她家破人亡的皇朝,恨这个皇朝的任何人,可她,却没力了。
第十一章 知卿心(一)
如今,嬿芸何尝不是饱尝生离之苦,和她与家人的死别一般。她不忍去恨。甚至,她想,如果可以有一个心愿,那么,就希望这天下的人们,都没有生离死别。
仅此而已,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还磨蹭什么!?高台上的嬿芸战战兢兢。
而一旁倒立着的墨墨脸色已苍白得好似一抹雪,额头,皆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几次不小心倒了下来,便是皮开肉绽的几鞭子。
嬿芸很后悔昨天的许诺,直到今天,她才确定自己是被劫到了一个杂耍班子里。她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脚踏上了那细细的钢丝。巨大的恐惧袭来,她不敢再往前。
“还磨蹭!”又是一鞭,令她重重坠在地上。四肢巨大的疼痛接踵而来,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剥离。她这是要死了吗?可她还打算要坚持,坚持到李嗣源来救自己。然后活下去,等,等明悦有一天,想起被他遗忘在落华苑的自己。
看来她终究是坚持不住了,李嗣源怎么会对一个私自逃走的质子上心?
“砰——”似有什么破窗门而入。
可她太累了,想好好睡去。却落入了一个很暖的怀抱。是那萧萧肃肃的气息,她睁眼,朦朦胧胧,眼前,正是她千思万念的明悦。
她在怀里仰起惨白的小脸,努力挤出一丝微笑,“悦哥哥,你来了,真好!”明悦曾说过,她的笑,好看得紧。她往那怀抱里靠了靠,安心闭上了眼。
打斗声。
喝斥声。
跪地求饶声。
不久,便安静了。
“你醒了!”跌入眼帘的是芷茹如画的笑靥。原来。明悦不过是她可笑的一场梦。而李嗣源则坐在不远的桌案旁,吹着一杯热茶。浑身疼痛不适,她有些艰难地开头:“墨墨还好吗?”接着又补充:“就是我那侍女。”
“她很好,你不必担心,养好伤!”李嗣源忽然开了口,语气不冷不热,不带任何感情。此时的嬿芸支起身子,才发现衣服被换了。玉佩?她伸手摸向胸口。
“别动了!伤口会裂开!你的玉佩在我这!”李嗣源猜想这玉佩对她来说,应该很重要。他抱着昏迷的她回来时,察觉她的手紧紧握在胸前,掰开她的手,发现了这玉佩。他承认自己的作为有些不妥,但他侥幸地想试一试,她最珍贵的东西在他这里,她应当不会想再逃走。
“你会还给我吗?”
李嗣源没有回答,径直起身走出房门。坐在床沿的芷茹开了口:
“你这又是何苦?”
“你们都知道了?”
“嗯!”
“那你不怪我吗?”
“不怪,如果我是你,我也会有这样的冲动,我理解你!其实,是我觉得对不起,是我把你弄丢了。”
芷茹眼里的真诚让嬿芸觉得无地自容,芷茹,墨墨,都待自己如此好,自己着实自私了。来到沙陀,她不知道这是她的不幸,抑或是幸。她辨不清,也不想去辨清,上天让她历经一次生死,她明白了许多。人终究斗不过命,既然命运如此安排,她应该随遇而安。起码,留得一条命,她还能奢望此生再见到明悦。
第十二章 知卿心(二)
相对于命,我们的力量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看着一切发生,却不知所措,一遍又,一遍。
当月华再次笼罩。
“月光一抹轻寒,冷溶溶,恰似个人深夜惆怅同。
灯烛泪,青纱帐,空阁寂,却与夏花别院,饮清风。”
“落花如梦凄迷,心自伤,哪堪诀别月下吟离殇。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自教夜半深庭,泪千行。
公主,不知,嗣源接得对不对?”那像极了明悦般萧萧肃肃的气息就在不远处。
嬿芸徐徐转身,身后不远果然是李嗣源。她有些凄凉地笑笑,好似无比寻常的寒暄一般,道:“皇子殿下,原来你也在这!”
这一笑,让李嗣源想起了那天他在马戏班子救下她,抱起她那刻,她仰起那满是泪痕惨白的小脸对他笑,却唤了一声:悦哥哥。
“这里的夜,应当比梁国要凉吧?”李嗣源抬头望了望月。“公主,嗣源不知道该与你说些什么来宽慰你,嗣源只想说,这人,有悲欢离合,就同这月,有阴晴圆缺一般!”
“我懂!”嬿芸朝李嗣源点点头,脸上,仍然是笑。可尽管她是笑着的,可李嗣源还是看出了她眼底的荒凉和她心中那滴不曾流下的泪。
触不及防,他心痛了,竟直直走向嬿芸,毫无征兆地把她揽进怀,她娇小的身躯,还不及他的胸口。嬿芸似无一丝惊讶,顺从地靠在他的怀里,甚至,贪婪汲取着他身上那与明悦相似的气息。
这一切,看似突兀荒唐,可却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芸儿。”他忽然这样唤她。“从今往后,我不会让你再受到一分一毫的伤害。我很怕,很怕你再受伤,怕你一直会笑得这么凉!”李嗣源的手不由自主地钳上她小巧的下颚,令她抬起脸。他就这样贴过去,把他的吻落在了她的额头,满是疼惜和怜爱,仅此。
因为也只能是疼惜和怜爱,她还是个孩子。
嬿芸的反应却是波澜不惊,自从经历那次生死较量后,她一直对后来发生的任何事,都是逆来顺受的。她就这样淡淡地低下螓首,重新把脸埋在李嗣源的胸口,满足地吸吸鼻尖萦绕的萧肃气息,低低唤了一声:“悦哥哥!”
李嗣源苦笑。原来,她接受自己对她的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自己要做她悦哥哥的替身。可她这么思念千里之外的明悦,她能怎么办?
尽管只是气息有些许相像。
可这悲哀的‘些许相似’,足够了。
对于因思念而煎熬的夜晚,她满足了,这暗夜里,她看不清他的脸,她庆幸自己完全可以把李嗣源当成明悦,便可以理所当然地沉浸在这个梦里,这般贪恋。不然,没有寄托,她会疯。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执拗得可笑。
雕栏玉砌,红墙黛瓦。
巍巍峨峨,雕梁画栋。
檀木作梁,玉璧为灯。
今天,她终于无处可逃地迈进这一方华丽的囚牢。
第十三章 沙陀夜宴(一)
琉璃殿。
她是应该庆幸吗?一个来做质子的公主,还能住一个落寞的偏殿,尽管,一开始,她也只认为这不过就是个偏殿。
手掌触及精致檀木雕花的殿门,轻轻一推,黄昏依稀的余晖照进了一束。殿门随着凄厉的木头绞磨声缓缓打开,殿里洒进愈多的余阳,可还是阴森蚀骨。
她有些茫然地抬起头,天还是那片天,可今后的路,却是她一个人走。
当穿着丝履的莲足尖轻点入殿内的时候,隔着鞋底,仍能感到这一地的冰凉,沁入骨髓。
这一步,就意味着,此生,她该对这外面的世界断了念想,在这囚牢里蹉跎完自己美好的年华。
“羽林卫!——听命”身后,内侍监的尖细声音拉长。
“在!”数百羽林卫洪亮的声音冲进久未居住的殿里,漾出了凄凄的回响。
“尔等日后即守于琉璃殿看护梁国安阳公主!”说出“看护”一词的时候,嬿芸从内侍监略微变化的语调中,读出了不屑与鄙夷。
因为,所谓的看护,就是监禁。这,是质子的命运。一来,怕逃跑,或被救走。二来,也是怕质子成了细作,传递消息给自己的国家。
呵,现在,唯一能奢望的,就是李嗣源,他好在也是羽林卫的副将,至少不会对她太苛刻……
“安阳公主,奴才方威,以后便负责公主的起居与闲杂之事!”这句看似恭敬的话,语气里,满是讥讽。负责起居?那不过是负责监督一言一行,看有无异常。那叫方威的太监就那样趾高气昂地站在那儿说了这话。这以后的日子,真是可想而知。
嬿芸扯住了正要发作的墨墨的衣袖,仍是那不卑不亢的神态:“日后就有劳方公公了!”
“不敢当,安阳公主,皇上今晚于德麟殿为公主设接风宴,望公主准时赴宴。”
呵,接风宴,刚开始,嬿芸也真的认为这只是一个接风宴。
当嬿芸来到大殿,众宾皆已入席,她有些尴尬,悻悻垂下眼帘,快步入座,抬眼看了看,却察觉了芷茹有些鼓励意味的目光。芷茹的左侧,坐着李嗣源,他很君子地对嬿芸笑了笑。
这算是家宴,在席的没太多大臣,除了沙陀国国君李克用和他的嫔妃,宫中女眷,还有各皇子,公主,郡主。
可还是注意到了李嗣源身旁的一个女子,他们挨得很近,想不注意到都不行。女子娴静美好的模样,看裙裾发式,应该是皇子妃了。她早该想到,李嗣源年近弱冠,应该是有妻室了,这明明与自己无关,可此时心头竟然泛起了悲凉,只有自己察觉的悲凉。
李克用和朱全忠结仇甚深。虽战已平息,两邦表面看似交好,可个人恩怨却不是这么简单就可以平息的。
李克用本以为,那凶狠毒辣的朱全忠的女儿,应该是骄横跋扈的。他本还打算,要好好羞辱嬿芸一番。可嬿芸的模样,真的让他估量错了。
她就这样恬静美好地坐在席内,娇纤的身躯坐在宽大的案几前,似一朵一不小心呵护不周,便会摇摇欲坠的花骨朵,让人下不去手。
第十四章 沙陀夜宴(二)
这不是他们这上一辈的恩怨吗?本不该去玷污一个孩子美好的世界的。
“这宴,是朕命人精心准备予款待公主的,为公主接风洗尘。”李克用还是忍住了,极力放缓了口气。
眉间那稍纵即逝的怜意落入了诸位极善察言观色的妃嫔眼里,就像……皇后就先按捺不住了,这李克用想做而做不了的事,她会做。
可笑的是,此时的嬿芸还不懂。
方开席,刘皇后就开了口:“素闻梁国女子皆精通音律,可惜本朝并无梁国歌姬。今日有幸得见安阳公主,不知可否为诸位弹上一曲?给这席间添些雅气。”不由分说,刘皇后就命人去取了琴。歌姬?嬿芸的双手不断握紧,指甲刺入掌心的痛都不及这般侮辱。
取了琴的侍女们把琴置于殿中央,当嬿芸走到琴的跟前时,她才真的领教了皇后的手段。
真不愧是一国皇后,从前在梁国,就听说过沙陀的刘皇后能带兵打仗,今天才知道,这皇后连侮辱人的手段都这么高明。
月牙弯的樱唇边,是无尽的苦笑,那一席琴,只剩三两根弦尚完好,其余,皆是断弦。兴许是这一抹苦笑引起了在座众人的好奇,或者,这根本就是他们都知道的。众人齐刷刷的目光都焦距在这琴上。
余光瞥过李嗣源,他的目光有些闪烁,可他伸手拉住了正要起身为她说些什么的芷茹。
呵,原来他对她,不过如此。她始终是一个要被羞辱的质子,而他能给她的,也不过就是在她千疮百孔后的一丁点怜悯。
若不是今天,她以为自己只是被囚禁,失去自由,偶尔会有嘲讽和不屑,但至少可以安安稳稳过生活。
可现在她才发现自己错了。往后的日子里,这深宫对于她一定会是危机重重。
她还惦记着有朝一日结束这质子的使命,还能有一条命活着回梁国找明悦。
谁能保她这条卑贱的命?李嗣源?
如果,自己能让他对自己好,那么,起码,两国的邦交一旦恶化,一旦再次翻脸开战,自己还有那么一点微渺的希望保命,这条命,她要留着见明悦。
她留定了!
就是仗着这一点尊严被毁尽后的气愤,她便要赌一把。
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自己那心中的净土,已经不再纯洁美好了。
她徐徐抬起手指,指尖重重摁在琴弦上,就这样用尽力气一划,那细嫩的指尖,瞬间浸满殷红。
手指,一个,又一个,被血润泽的弦,发出了异常悦耳的天籁。
直至,一双纤手的所有指尖都染着那艳红的血,她勾了勾樱唇,幽幽抬起眼,竟绽出了一个凄绝妩媚得要人命的笑,就这样一直挂在唇边,与她的年龄毫不相符。
十指连心,她怎能不疼,她就是要疼,在疼痛中笑得愈美愈好,她还要用这浸满殷红的指,在他面前,弹出一曲空灵呢。
李嗣源那沉痛的目光一丝不差地落进她的眼底,这意味着,自己有赌局的筹码了。
第十五章 一曲离殇
只剩三两根弦,这根本难不倒她,她仍要奏出个如泣如诉。
絮絮有些调子和词句浮于脑海,轻拨琴弦。音律似携着思绪回于过往,嘤嘤有些词句溢出唇畔:
与月弄影,寄温柔,
昔誓秋千度千秋。
芙蓉人面,徒清瘦,
心悦君则君不受。
红尘紫陌,两地遥,
关山雨骤深宫囚。
黯然销魂,语无踪,
梦回别院忆回眸。
银筝弦断,泪清流,
月华泠泠沁心头。
春秋百转,舞袖柔,
逐水一去不复首。
君若无心,百媚休,
忍教往事下眉头。
婀娜凋尽,易白头,
山盟海誓终不留。
当指尖沁出的殷红浸染了整架琴,这一曲,也就罢了。
若说,这只是用来赌李嗣源日后的怜惜和庇护,还不如说,是她真的动情了。这一曲,无名,是她忆起了和明悦的总总过往,有感而发。
昔誓秋千度千秋,呵,到头来,不过是菁华浮梦一场。
都说音律是最能沁人肺腑的语言,果不其然。
大殿内很静,只听见被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灯烛光影,重叠了女眷和嫔妃们的泪光。一句‘婀娜凋尽,易白头,山盟海誓终不留’,道出了多少在深宫蹉跎岁月女子的心声。
这是刘皇后没有料到的,这一曲,竟弹进了众人的心底,也是她的心底,不小心脱口而出:“这曲,叫什么名?”
“叫……三根弦。”
皇后悠悠走下台阶,尽管,她眼里的闪烁,也证实了这一曲触动了她,但也改变不了她要羞辱嬿芸的初衷。让她如何改变?她怎能忘记,若干年前的那晚,她的夫君在朱全忠的追杀下,满身是血倒在自己的面前。近身的三百羽林卫,无一生还,才得以让夫君杀出重围。
她就这样走到嬿芸的面前,那染着丹寇的纤长指尖抵着嬿芸的下颚。甲尖刺入肌肤的疼痛,迫使嬿芸抬起螓首。
“啧啧,想不到这大梁的公主,弹得比歌姬要好些。不过,才小小年纪,便只懂儿女情长,你们看看,这笑得多妖媚,不知是要给谁看?真是下贱!”刘皇后的指尖嫌恶地抽回,拂袖转身,那宽大的袖袂扫过嬿芸的脸时,竟有一掌,打在她的面颊。触不及防,她没有站稳,就这样一个趔趄半倒在地,狼狈不堪。
她总算是明白了这份危机,比她想象中更可怕。这一曲,无论自己弹得好与不好,都没有用。重要的是,刘皇后要难为自己,何患无辞?若不是今天,她还意识不到,日后,会有无数的危难等着她。
命,已经由不得自己了。
可她能怎么办?
她还是那样笑着起了身,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回了坐席。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她就这样得体地笑着,直至散了席。
从宴席开始,她就察觉到了席内某处深恶痛绝的目光,自那一方不明之处而来。她不知道是谁。不过,朱全忠和李克用有血海深仇,若是谁恨她这个朱全忠的“女儿”,根本不奇怪。
散了席,本该由羽林卫“护送着”回琉璃殿,李嗣源拦了护卫,嬿芸便得以一个人在夜风里走走。
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
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
“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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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和笑看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据不同名小说改编
1
费尽了周折,俺终于见到了笑看。
这是一个暮霭沉沉的黄昏,由于冷暖气流碰撞的影响,武汉的大雾已经持续好几天了,就连机场的大厅里也是昏暗得伸手不见五指。由于是第一次到武汉,俺是人生地不熟,唯一知道的,是一个叫做笑看的人要来机场接俺。
其实俺老早就想见见这个笑看了。最开始是从四通聊天室里,每次该人来到四通的时候,总是搅得天昏地暗的。四通他要插一嘴,天溽也去拌……哪事多哪就有他,简直有了笑看就没有了安宁。而更奇妙的是,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四通竟然没有一个了解他的底细,甚至连他的电话都没人知道。
所以俺想会会他。
起初他说死也不肯来见俺,说是怕丑,怪害羞的。俺做了好几回工作他也不肯答应。后来俺拿出四通管理员大舅哥的表弟的姐夫的同事的外公的亲家的身份来压他,说俺是代表四通侃大山委员会来武汉审查他的入室聊天资格的,他才答应俺见他一面。当然,他讨价还价地要俺到武汉后,请他吃几餐,每餐不能少于八个菜、两瓶酒、四个馒头、俩花卷、外加半罐可口可乐,他笑看才能露一露庐山真面目。
虽然俺是受雨夜妹妹的邀请,晋汉议政,共商天下大计,但俺的差旅费还是要自己出的,真让俺请他暴撮,俺怕承担不起。但为了四通兄弟姐妹的重托,为了那八十一位阶级弟兄,俺还是豁出去了,所以一口也答应下来。于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笑看终于肯露面了。
可是,俺到了机场七个多小时啦,这笑看还不肯露面,俺认为他在观察俺。总觉得每个卖烧饼的、扫地的、倒垃圾的都有可能是这个神秘的笑看。
俺是早上九点到的。在将近下午四点的时候,一个长着猫脸的花白胡子一脸诡异地向俺走来——他终于来啦!
俺的心中突然充满了忐忑,啊,他的目光多么机警!他的脚步是多么飘逸!他一步步地走来了!俺终于见到他啦!
“朋友”,他开口说话了,“要卧铺吗?”
“滚!”
武汉的初冬天黑得早,不到晚上七点就彻底黑了。俺在机场大厅里继续将那圈俺磨好的手修得好看一点。这时,一双鸡爪一样的手伸到了俺的面前。
“去去,俺没零钱!”俺没好气地说。
“泥斯黑雨……”耳边传来一阵翁声翁气的怪声。
俺抬起头,一对啤酒瓶底差点撞上俺的脸。
那双手象按键盘一样在俺面前抖动:“你是黑雨吗?”
俺赶紧点点头,虽然已经饿得没多少力气了,还得好好打量一下这个传说中的神秘人物。
站在俺对面的人精瘦,看到他的身材令人不觉得感叹起如今的世态炎凉男女尊卑,一条大围脖从头到脚裹个严严实实,脸上还扣了一个20X40CM的大口罩,剩下那五分之一还被一副大眼镜侵略得水深火热。
“你丫黑雨吗,爷是笑看。ENTER”口罩后面传出一股胡同里炸油条烤羊肉串味儿。
“您好。”俺赶紧伸出颤动的双臂,想握一握那在网上兴风作流浪的双手。
但那双手“嗖“的一声就插到了他自己的裤兜里,他转过身去,随即又把手拿出来,在他面前做敲打键盘状:“走,我们先吃饭去!ENTER”
于是,出机场、打车、到肯德基。
2
武汉到底是大城市,果然和俺们那个山沟沟不同,看人家那肯德基多气派,那么大一个老头硬给挂在外面,风吹日晒的也没有说放他下来,俺惊异地发现俺眼前的笑看与那老头的一两分神似。
进得肯德基,我们一人挑了一张大桌子坐下。
笑看和俺等了半天,也没见有人过来搭理俺俩。自觉得在这城根底下混得有些时日的笑看有点挂不住了。他象剥粽子一样一层层摘下围脖,脸色也随着他摘的动作由红变白,由白变黑,由黑变绿,终于,他按捺不住了,大喊一声:
“服务员!”
所有的目光都聚集过来,笑看的脸上稍微有了一点血色:“为什么不给我们上碗筷?”
寂静的肯德基里只能听见人们的呼吸声,服务员悄悄出去把经理找来了,
经理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都是不用碗筷的。”
“什么?别以为我们不懂——肯德基也是国际知名的大企业了吧?”在从经理的频频点头那里得到验证之后笑看更来劲了:“非洲土蕃吃东西还用一根木棍插呀插的作筷子呢,你们这么大一饭店怎么会不用筷子呢——你蒙谁呢你?”
这样一来二去,经理也没辙了,出去把民警找来了。民警一看,呵,认识。
于是嘀嘀咕咕地和经理说了半天,走了。
经理回来,一句话也没多说,吩咐身边的几个服务员:“你,去买碗去;你,快去弄两双筷子!没有?用扫把改两双!”
回头又走到笑看面前:“爷,还有什么需要您尽管说。”
俺只能瞻仰到笑看高扬的骄傲得足以打倒一切帝国主义的下巴。
经理又问:“您吃点什么?”
一个声音从天花板上反弹回来,几乎令经理绝望,他扶住桌角才好容易站稳:“酸菜鱼火锅!”
不过这一次经理十分认相,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肯德基的服务员被他一一点中:你,去买煤气罐;你去买鱼;你去洗点青菜……
在众目睽睽之下,俺荣幸地和笑看在肯德基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尤其肚子饿得象掏空了的公文包的俺。
3
当塞满了青菜的肚子渐渐鼓起来的时候(当然,俺也不愿意光吃青菜,只不过俺以拳王泰森训练时打橡皮袋的出拳频率伸出筷子,但速度还是怎么也比不上笑看左右开弓的车轮式挟菜大法),俺就预料到,俺的皮包今晚肯定也会象俺刚才饥肠胪胪的肚子一样,空空如也。
俺来武汉之前,俺们村的大妈就告诉俺,说在武汉干嘛都要钱,听说最近连上厕所都涨价到五毛钱/人次了。俺怕呆会连去方便的钱都没有了.俺还真怕俺这一大活人被尿憋死,于是俺就决定去肯德基WC一下。
当俺浑身飘轻地回来的时候,大厅里依然静悄悄的,所有的顾客都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轻轻地用嘴唇和舌头咬着炸鸡,只有一对金发碧睛的老外MM不知好歹地“吧叽吧叽”吃得正香。
但刚才俺俩点火锅的地方只剩下了一只在火上烧得“滋滋”作响的锅和一大堆笑看吐出的鱼骨头,笑看却不知去向!
由于俺的短裤外面还有长裤,长裤上面还有大衣,大衣外面还有皮包,皮包里还有点碎银子——俺还没宰得只剩下短裤一条的时候,1笑看是不会撤离前线的,俺知道。
于是俺有点慌了,赶紧手搭凉篷四处张望:“师父~~!”
没有回答。
俺又在那堆鱼骨头和青菜梗里仔细的找了一下,还是没有笑看的踪影。
刚才也没听见飞沙走石,妖风阵阵啊……俺呆呆地坐在桌旁,百思不得其解。
仍旧是滋滋作响的火锅和两个黄毛的吧叽声,俺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难道刚才从笑看嘴边掉在地上,被俺后抢来的叉烧包里面会有人的手指头?
抬起头来,两个黄毛怪仍然兴致盎然地嚼着,一丝红迹从嘴角一直蜿延曲折地流到胸前……周围的人依然嘴里不知抿着什么东西,冷漠地向俺这边看着。
俺突然想写日记了:你们不过也想分几片肉罢了……
可是,那可是俺刚刚认的师父啊!神秘的笑看,许多人还没见过他呢,俺背负了多少四通兄弟姐妹的殷切期望来探望的笑看,就这样葬身MM之腹了……虽然对笑看来说也算是死得其所,但俺却没办法再让他露出庐山真面目了!
由于没带武器,俺也不敢保证自己能不能打得过这两位三围是36、24、36的洋MM(笑看只看了一眼便告诉俺这三个精确的数据了)。
正当俺捉摸着是现在就开溜,还是虚晃一枪显示一下俺的义气与胆识再开溜时,一条毛绒绒的东东垂到了俺的面前。
俺抬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围巾,然后是个硕大的红色的屁股,再然后是那对日月同辉的大眼镜。
“噢,原来是笑看啊,”俺不禁喜极而泣,“俺说呢,别人的屁股能象猴子吗?”
“猴子的屁股本来不是猴子的屁股,世上本来没有猴子屁股,看的人多了,也就成了屁股……”
俺此时此该肯定在笑看眼前成了透明的隐形人儿,他的眼睛对俺已经视而不见了,直勾勾地对着两个金发碧睛的MM。
“猴子的屁股坐在地上时,就已经很难看了,但没有人笑话他们。只不过后来他们爬得高了,人们恼恨自己的无能而且嫉妒多情而能爬树的猴子,所以在只能看见人家屁股的时候讥笑人家——和许多人一样,看到别人发达了,就要嫉妒人家了……”笑看满眼的深情对着两张塞满了鸡腿而欱翕不止的洋嘴。
“?嗯?,您老在干嘛?”俺真的有点不懂。
“切!俺在四通和所有坛子里都是这样泡MM的——故弄玄虚,MM才肯上钩啊,笨笨!……靠!怎么还没反应,还看都不看我一眼——靠!老外不懂汉语!”
于是,买单、打车、酒吧。
4
当俺再度清醒的时候,面前是一位威严的警官。
一嘴的酒味,原来俺已经趴在武汉冰冷的马路上。不远处,笑看还在象对穿肠先生一样喷射着各种碳水化合物:“噗!……噗!……”
“喝高了吧你们!”警察喝问。
“没……有!”笑看里倒外歪地扶着电线杆站了起来,开始围着电线杆转围,“民……民警……同志!这,这这这这……堵……水泥墙……的尽头就就就就是我……家!”
这句话让俺在0.008平方米的小号里陪着笑看呆到了第二天。
笑看象死猪一样霸占了99.99%的位置,留给俺的地方比猴子进化成人类之前长尾巴那么大的位置都小。
俺就一直想俺能象猴子一样能爬高,起码上边比下边宽敞不少,尽管这个小号只有60厘米高。
到了晚上6点的时候,笑看突然清醒了。俺知道,这是上网时间到了。
虽然俺一贯不太相信中华的传统绝学武术,也不太喜欢按摩,但笑看的六六二十九招无敌上网健盘手(字母+空格+SHIFT+CTRL)让俺无法躲避。
当俺浑身的骨头都被捏成了石灰粉的时候,我们被武汉的民警温柔地踢到了外面,耳边是谆谆的教导:“不能喝就别TMD的喝,弄得我们这儿天天都成你们家旅馆了!”
笑看仍旧一脸的高傲,毫不在乎的样子,连身上的的灰土也不打一下。俺又在民警的右脚的帮助下,再一次五体投地。
“现在几点了?”笑看突然问。
俺好不容易才在地上找齐了时针分针和表壳,又好不容易才拼到一起:“响,快11点40了……或者是快7点了……”
“快走!”笑看突然跃马扬鞭,开跑。
“快点……快点!”笑看边跑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前……几天我……们武汉评选九十四大……网……上杰出青年,我也是评在第第58位哩!我们又到……学校去给学生讲课……进行扫网盲活动——这可是我爷爷的爷爷就交给我的任务啊——我终于完成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你知道,爷爷的爷爷,以及爷爷对我的要求给我多大的压力啊……我终于解脱了……他们专门还给……我录像了呢……今天晚上12点……播!”
于是,进胡同、上楼、开电视。
果然是快12点了,俺的表还是给得起风雨和摔打的考验的。
由于上楼太勿忙,俺连路都没时间记,但为了让全四通的兄弟姐妹都能到武汉找到笑看而宰之,俺绝顶聪明地记住了黑咕隆咚的胡同口有一辆车号为X-88XX8的出租车经过。
12点了,但笑看紧盯的屏幕上的新闻还没结束,俺越发相信他是故意想让俺让不住来时的路,俺为自己的聪明倍感自豪。
“新闻完了就是我们了!”随着笑看急切得有点变声的叫喊,新闻如约结束。
接下来是一个特别节目,的确是讲网络九十四大杰出青年的。但主要讲的是一位在武汉中美日韩德协合医院肛肠科的网友,讲他怎么样上网,讲他怎么样为上网孤军奋斗,怎么样受够了上网的苦……
“他完了就是我,当初导演就这样安排的”笑看肯定地说。
那位网友仍然滔滔不绝地讲,画面上的他在讲他怎么应用网络资源解决疑难病症,并配以各种肛肠病患者痛苦不堪及鲜血淋漓的场面,还讲他怎么学习到妙手回春,普济众生让天下无数的痔疮患者解除痛苦的。
然后画面上出现了笑看那张热情扬溢如释重负的笑脸。
然后是沉默之后“咣当”一声巨响。
然后俺被套上面袋子送到了火车站。
俺迄今还在想:笑看到底是咋个样子呢?俺将来一定还要去武汉!
秋雨,原来也可以下得这样大,满天满地的都是水,没有流处,于是,漫上台阶,淹没了夏
日过时几经霉苔的旧水痕。满眼的雨水,满耳的雨声,满心却是空茫茫的。
院子里那棵巨大的梧桐树,站立在雨中,一动不动,肥硕而翠绿的叶片,投在水底,似是满
地落叶。“江湖秋水多”一句古人的诗词蓦然撞上心头,我的心复堵得满满的。
这样的雨天,真是怀想的好时候,想起的人不在眼前,在记忆的尽头。“寻花问柳事如何,
招风引蝶弄意多。若爱庭院梧桐雨,撑伞漫步归来阿。”前两句的戏言,终成后两句的偈语。想
象中穿深色西服,打暗蓝格子大伞的那个身影,始终也不曾向我走来,而每逢这样的雨天,我总
是毫无意识又巴巴地望着甬路的尽头,深深地渴望着。
我爱上他,是在常听到他的名字,还没有见到他人的时候。等见到他的人,已是大半年之后
了,平平常常的样子,单单薄薄的身子,想要后悔,晚了。
我们单位条件不好,离家近的都不在单位食宿,常驻的,是一群年轻人,大家在一起热热闹
闹的,倒也不觉得清苦。他离家尤其近,听说家里条件也很好,却搬来挤在集体宿舍里,自讨苦
吃。起先,我并不了解原因,事后想来,他应该是那种乐于自我磨练的人,体验生活罢了,并非
喜欢什么。有很多的事,他坚持地去做,有很多的人,他热情地去交往,我分明觉得,其实,他
是不喜欢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在强迫他去做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事呢?我不懂。
他第一次敲开我们房门的时候,彼此还很陌生,因而也很意外,可是一坐下来,就聊了大半
天,我们同样的热烈,同事们很惊奇,这不象他们眼中的我,也不象他们眼中的他,其实我们都
是外表冷漠内心狂热的人,我知道他是,他知道我是吗?
他是唯一一位进我们房间会敲门的男士,以后,这样的敲门声多次响起,有意料之中的,有
意料之外的,我的一生,仿佛早就习惯了那种敲门声,并不是怀有激情,而是很平静甚至是等于
没有的期待。
他不善演讲,也不幽默,偏偏喜欢讲故事,说笑话,也许,只有我才会装出津津有味的样子
听他说那些无聊的话题,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爱。
他很注重自我修饰,永远干净整洁,是我喜欢的类型,或许,正是因为我的喜欢,才把他想
象得更深刻,更完美,更钟情吧。
天气好,又没事的时候,同事们喜欢把椅子搬到檐下来,喝茶,聊天。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
实在太大了,足足荫蔽了大半个院落,夏天阴凉,冬天叶子落了,又很暖和。那种时候,天空是
明朗的,心胸是开阔的,我想,时间要是能够停住就好了。那年秋天,突来的一夜冷风,把叶梗
都冻坏了,清晨上班,还未有人声骚扰,叶梗脆折的声音,无风自落的场景,真是美妙极了。青
黄翠绿的梧桐叶片纷纷落下,干干净净的,在地上越积越厚。我焦急而又欣喜地等他来,好与他
分享。看着纷纷坠落的叶片,听着天籁奇妙的声音,那样的心情,真是,他不来的更好。
我喜欢坐室,他喜欢出差,他总是对我说,出去可以知道更多的事,见到更多的人,认识更
多的美女,我知道,他是故意那么说的。有一回,他从自己的肩头捏下一根长发,找不着出处,
我大叫,“你到哪里惹草去的,老实交代”。他苦笑着辨解“我连家花都还没有着落,哪里就敢
先去惹草”。他有过发誓非她不娶的女孩,失恋痛苦的时候,不厌其烦地向我倾诉,我不了解他
具体的感情,只为我爱他的心刺痛。
我喜欢哭,有一回他哄我说“不哭了,不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我知道,即使不哭,我
也不好看了,可是,伤心的时候要怎么办呢,况且他又不爱我。
他最终离开了,他进我们单位本来也只是权益之计。我们还是会遇上,他的笑和以前不一样
了,我的感觉还好,只是毕竟生分了。遇上他时,我都会很惊喜,一下子又如同怀春的少女。可
是心情,又实在架空得很。这些我都不想的,我只要见他的那个时候。
其实想起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心里喜欢他,却不到开口要说的地步,
他和我在一起,和同别人在一起并没有什么两样,我还是安于办公室前的梧桐庭院,喜欢沉溺于
浪漫秋雨,还是会毫无理由地想他。那幻想中撑伞而来的身影,自然是记忆中永远的风景,常常
地使我徊思如梦。而他,他在想什么呢?
标签: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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