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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中篇小说)

发布于:2022-05-27 作者:admin123 阅读:50

中篇小说:蜻蜓

  黄孝阳

  1

  你可能没听过我的名字,但中国玩极限运动的高手都知道我。我叫释元。极限运动有很多种,攀岩、滑翔、高山滑雪、极限越野等。最主要的是滑板、直排轮滑、山地车。我这三个轮子都玩得不错,以滑板最好。一个据说拿过X Games大赛季军的美国人克鲁兹在互联网上看到我的视频与一些吹捧我的文章,便特意到北京找我。

  我问他有什么事?

  克鲁兹的中国话说得不大流利,借助那两只毛茸茸的手,倒也把意思表达清楚,问我是否有意去参加明年的X Games大赛,与世界顶尖高手同台献技。

  我说没兴趣,谢过他,拔腿就走。这个讨厌的洋鬼子就大吼大叫,说网上的视频是假的,我不可能做出那种难度的动作,我们中国人就喜欢骗人。我没理他。傲慢的美国人啊,911事件还不够是一个教训吗?我跳上出租车,回到住处,在推开房门的一刹那,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要破碎了,像有人把拳头握成锥形,在胸口猛击一下。我沿着房门滑下去,大口喘气,再一点点咽下嘴里腥咸的液体,等眼睛适应光线,才发现这并非想像。黑暗中浮出几张脸庞。是大头。他的脸是斜的,上面写满仇恨与愤怒。“今天十一点,青山游泳馆。”

  大头往我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带人走了。我在地板上放平身子。痰粘在脸上,湿湿的,是一个被撕裂永远不会痊愈的伤口。这是上天给我的惩罚,我必须心平气和地接受。黑夜拍打窗帘,拍打出一块块细微的让人黯然伤神的阴影。它们像是鸟蜷缩的翅膀。从窗帘底部漏下的光线是一堆明晃晃的几何体,与钻石差不多。但我捡不起其中一粒。

  2

  十一点正,我到了游泳馆。大头站在一个浸泡在池水里的男人后面,手里拿着毛巾。他的拳头此刻温驯如同羊羔。那男人背上纹着九爪青龙。大家叫他龙哥。池里还有一个男人,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懒洋洋靠在池沿,露出大块胸肌,在埋头嚼西瓜,嘴里吐出瓜子,嘴角滴出鲜红的汁液。男人身后有七八个面目犟傲的年轻人,踩着滑板,身子晃来晃去。一个黄发女孩的身手不错,滑板飘上池边的不锈钢拦梯,轮子在摩擦系数接近零的拦杆上一蹭,重心稳稳地立在那个肉眼看不见的点上,滑板180度旋转,团身半空翻转,可能看见了我,脚尖一点,呼啸而下,像一张飘出的飞盘,自池沿上一掠而过,眼看要撞上我,左脚抬,右脚踩,脚踝一扣,优美的弧线打出一个漂亮的结。女孩的鼻尖几乎要贴住我的脸,声音是冷的,你就是释元?你的板呢?

  我朝龙哥走去。大头回过头,眼神凶恶。若不是因为龙哥,他可能早就把我撕碎了。我默不作声。池那头的男人扔掉西瓜,反手撑住池沿,跳坐上去,身子绷得笔直。

  龙哥转过身,瞄了我一眼,上了岸。龙哥是市前景公司的老总。承蒙他大恩大德,借了我七十万。我答应替他出场一百次。今天是最后一次。龙哥在沙滩椅上坐下。椅子旁边有一块板。板边有一个黑色手提箱。箱里都是钱。池那头的男人身边同样有一个手提箱。我要替龙哥把那只手提箱赢过来。比赛分二个环节。首先比速度,沿着池边那道二十五公分宽的椭圆形状的池沿,中间要跳上两座一米宽的扶栏,以滑板不下池沿,在最短时间内回到原点者为胜;其次比技巧,看谁在那两个不锈钢扶梯上呆的时间长,动作齐全漂亮。我开始热身。今天的对手估计是这位模样嚣张的女孩儿。她的确不错,不过,仅仅只是不错。这并不需要信心,我不过是陈述事实。我对龙哥鞠了一躬,取过板。这是小薏送给我的板子。我了解它的每一寸。我信任它。小薏死后,我能够信任的也只有它。但龙哥说要等我赛后这最后一场才能把它归还于我。我跳上池沿,静静地看着已滑至我身边的黄发女孩。四百米周长的池子,我最短的用时是三十二秒零八。

  池那头的男人突然说道,龙哥,今天换个比法。

  怎么比?龙哥从椅台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大头凑过身,点燃它。龙哥从嘴里吐出一团轻雾。

  我看过这位小老弟的视频,也听过他的不少传闻,身子确实了得。不过,今天我这边出场的是个女孩儿,一男一女比速度这不公平。我们比比难度与胆量。男人仰起头,指了指池边十米高的跳水台,说道,让他们踩着滑板从台上跳下来,看谁的动作更难,空中造型优美,翻腾转体更迅速,入水时人还必须踩在滑板上,来一个一苇渡江。

  仇老三,这样就公平吗?龙哥眯起眼。

  怎么,你不敢啊?仇老三的声音在穹形泳馆里回荡,我刚才也是突发奇想。放心,我这边的人原来并没有练过。不会欺负你的。仇老三的话音里带着比较浓重的南方口音。龙哥望向我。我望了一眼那高高的跳水台,点下头。

  龙哥摁灭烟,那就这样办。

  我不知道女孩在想些什么。她显然很乐意接受这样的挑战,眼里顿时发了光,踩着滑板,用蟹步一阶阶跳上跳水台。但当她从台上跃下的那一刻,我知道仇老三说了谎,这女孩肯定受过严格的跳水训练,向前翻腾一周半,转体三周半,动作优美舒展,完成得非常干净,而且更为难得的是,她对滑板的控制。板子自始至终粘在她脚尖,好像是从她身体里长出来的。大片水花击溅而起,她穿过千万滴水珠,以一个漂亮的空中转体上了池。女孩看着我,右手打出一个响亮的榧子。仇老三呵呵地乐,拍起巴掌。龙哥脸色没变。他嗓子里恐怕已经有了一只苍蝇,手轻轻拍了两下。我不知道他对我的信心有多大,但我知道如果自己不能赢下这场比赛,我的腿就要被他打断。我并不害怕断腿,但我是释元,从未输过的释元。

  我拎起滑板,一步步走上跳水台。金属楼梯在脚下咯啷咯啷响,内部藏着火焰。它是快的,也是慢的;它是轻的,也是重的,它是丰富的,也是简单的。它勾勒出空间所拥有的种种可能,为那些想飞的人提供了不爱现实约束的梦。不过,梦也是牢笼。我深深地吸气。从台下往下望,他们都很小,小得似乎伸出一根指头就能摁死他们。我没再想什么,在台上做了几个花式,让手脚都处于最协调的状态,猛地纵身从台上跃下,直体、屈身,再抱膝,向前翻腾四周半,在脊背快要接近水面的瞬间,身子翻转,踩住滑板,借助巨大冲力所形成的水浪,高高飘起,空中腾挪,翻出一个甩板,跃上池边不锈钢护栏,在上面团团几转,稳稳停住。

  我赢了。并不需要多么公正的裁判。龙哥与这位仇老三都是专家。龙哥嘴角挂起一点笑容。仇老三哈哈一笑,把手提箱抛来。他的眼睛很细,刀片一样。他的手劲真大,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掷而至。龙哥说,仇老三,有你的,给我下套啊。仇老三摆手,她确实没练过。跳水与踩着滑板跳,这是两回事。再说,你还不是赢了?我说这位小兄弟,你怎么能把力量控制得这样好?仇老三大抵是问我最后停在护栏上的那一下。

  我摇摇头,若我说我也不知道,他信吗?我朝龙哥又鞠了一躬,准备退出泳馆,龙哥说话了,释元,仇老三是我的兄弟。他这次来北京是来找高手出战X Games大赛。出场费五十万,你干不干?我继续摇头。大头闷哼,就想揍我。龙哥伸手拦住,释元,甭急,你回去考虑一下,明天晚上再给我答复吧。

  龙哥没为难我。我回了家。我终于还清了所有的欠债。我洗了一个热水澡,冲去疲乏,但我冲不掉骨头里的寂寞。脚踝处有点肿,不知是在哪碰伤的。我在浴缸里躺下,怔怔地看着凌乱的房间。水淹没至胸口。水波轻轻摇晃,散发出甜甜的沐浴乳的清香,好像是小薏的胸。我从衣兜里掏出MP3,默默地听,然后自漱洗架上取下吉列刮须刀,拆下刀片,在左手手腕一划。刀片很锋利,但割得并不深,静脉里的血流出来,并不疼,有一点痒。血珠一落入水里就化成一滩。割脉自杀难度不小,要找到动脉并准确地割断它,需要外科医生一样的眼力、刀法与狠劲。单割静脉,血流了二、三百CC,就会自然地停止。

  3

  我出生在有钱人的家庭,不是一般的有钱。父亲曾以他特有的精明把握住中国的四次致富浪潮,七十年代末,邓公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八十年代中旬,轰轰烈烈的双轨制时期;九十年代初,股票谱写的财富神话,以及不久之后的地产狂澜。到九八年,野心勃勃的父亲已构建起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主营地产,并涉足于制药、商贸 、交通、酒店、百货等领域,拥有国内及香港两家上市公司。

  许多人说父亲的资产怕是有上百亿。父亲雇用的员工最多时达到一万二千人。

  这是一个独立的王国,一个果壳里的宇宙。父亲用他那双柔软的大手,为这个宇宙建立了一种在背后不动声色地制约并支配一万二千人的生活习惯甚至是思维方式的秩序。这是一个建立在数学基础上的严整系统,由接近于无限行的数字构成,且在不断繁殖中,是几何性质的繁殖。它们通过一张张表格交换着对世界的某种把握,如一面面对立的镜子,把空间拉成一根无穷无尽的线,看上去,包含了几乎所有的真理。这让人恐惧,至少我这样觉得,虽然我也暗自崇拜他这双能对镜子做出如此巧妙布置的手。可我真想从自己的躯壳里逃逸出来,变成另外一个人,不再被他那不可置疑的威严的光所笼罩。

  镜子是光的故事。最早它是被巫师们用来占卜未来,当作通向极乐世界或者地狱的门户。后来,人们终于发现这个奇特的平面,既能揭示真相,也能掩盖事实。

  九八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暴是父亲的滑铁卢。确信真理是不可辩驳的,且一直握在手中的父亲并未读过数学中的歌德尔命题——在任何系统中,总有些真理是游离于逻辑之外。事实上,就算父亲读过,他对此也一定会嗤之以鼻,他不会相信理性的局限,不会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无法用理性证明的直觉,不会相信这世上竟然还存在着一部分不愿意服从现实法则的人。在出事前的那几年,父亲以为自己是神。

  灾难像海啸一样不期而至,摧毁了沙滩上的王国,在一夜之间,夺走父亲所有的财产以及他的三个千娇百媚的女人,其中二个女人的年纪并不比大四即将毕业的我大多少。我是父亲的独生子。亲生母亲早在我十岁那年就已带着怨恨与不甘离开人世。我是在学校的足球场上接到父亲的噩耗。当我匆匆赶回父亲身边,他已经丧失语言的能力,浑身被雪白的绷带裹紧,被人搁在病床上,鼻翼上还插着两根塑料管子,表情是那样无助。生锈的铁架子床下挂着半袋子尿液。病房里只有一个穿白大褂用口罩包住大半个脸的小护士。她注视着我没有眼泪的脸庞,悄悄离开。我蹲下身。父亲朝我眨动睫毛,艰难地,一点点地抬起他巨大的手指,指向窗外。然后,他的手臂重重地摔落在床架上,手指头仍保持着刚才的姿势。

  我握住父亲的手,头皮发麻。它们越来越凉。它们曾经能从干沙子里挤出水份,现在它们什么也干不了。死亡在用凿刀雕刻它们。石头屑子滚入我的眼睛里。墙壁上的石英钟发出微渺的又清晰可闻好像是足球场上裁判嘴中的口哨声。我被一大团白色的棉花包裹,头重脚轻,好像倒立在天花板上,而病床上那个僵硬的死者与病床边痴呆的年轻人与自己毫无关系。我甚至嗅到了窗外走过的那个七岁小孩手中甜蛋筒的滋味。那个快乐的少年应该是医院职工的家属,他大摇大摆地从摆有棺材的临时停尸间前走过,把蛋筒舔得咂吧响。

  死者被城市驱赶。父亲未能在他盖了几百万平方米建筑的城市里找到三尺之地。我把他带回他出生的地方。那是一个因为父亲摆脱贫瘠的村庄,有着方圆五十里惟一一条两车道的通往县城的水泥马路。村人并未因此而感谢父亲。上年纪的老者拍打着黑布衣裳上的水珠,坐在月牙状的门槛上,用长长的烟竿敲打地面上的卵石,拖长声调说,这是报应呀。雨丝绵绵,杂草淹没我的脚踝。我扶着灵柩茫然无语。山上没有林木。许多山仅仅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杂生灌木。记忆中曾经遮蔽天穹的鸟群都不见了。一只色彩斑斓的叫不出名字的鸟儿在苍白色的天空中孤单地翻着跟斗,翅膀好像一小团灸烤着我的灵魂的火焰。被雨水洗刷后的暴露出大块嶙峋石头的山体刺疼了我的眼球。我闭上眼睑,听见父亲在棺木里的喘息声。他一定感到了不舒服,骨头在咔嚓响。棺木太轻,是杉木做的,榫结之间并不严实合缝,蚂蚁能轻易地爬进去。也许,它们会把父亲一向自许为逻辑严密的大脑当成美味佳肴。杉木上的油漆尚未干透,上面有抬棺人留下的乱七八糟的掌印。它被放入父亲的父亲——我从未谋面的祖父坟边临时掘出的泥坑里。掘墓人就像往里面扔进一块石头。泥土在上面堆起馒头包。一些孩子在远处的山岗上跳跃奔跑。身影模糊成雾。我在雨中吐出一口气,接过抬棺人递来的公鸡,拧断它的脖子,把血洒入湿润的泥土里,再烧着一叠纸钱。我对父亲说,愿上帝保佑你。

  我对抬棺人说,这是给你们的工钱,每人五十块,一共二百块。

  他们走了。夜被漆过了。我对着地底下的父亲,对着泥土里的菌子、蚁虫以及地面上的蕨草、苔藓喃喃低语。风自深邃昏暗处吹来。我的骨头挣脱了肉体,在蓝汪汪的月光下跑,骨架上布满细细密密的疑问,比如父亲的真正死因。但我并不打算去解开它们,那是一个只应该存在于西方古寓言里的“戈尔迪乌姆之结。”我不是亚历山大,手里没有剑。我也不可能在这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找到一把勇武之剑。所有的剑早已变成锈迹斑斑的铁。我的怀里只有一块劳力士金表,它曾经被父亲戴在手腕上,现在贴紧我的心脏,并以某种节奏跳动。这是不可更改的节奏。感谢把表给我的小护士。摘下口罩后,她的眉是山峰聚,她的眼是水波痕。眉眼清澄的她真美。

  我在父亲的坟边打起盹。骨头已经跑得筋疲力尽。风落下来,盖在上面。冰做的,不可见的寒意从月光里掉下来,掉进骨头里,重量极轻,似乎是一只只毛毛虫在嚼着树叶。骨头缓缓裂开。在这万籁寂静的时刻,我听见父亲在泥土里放声歌唱,声音平直低哑,嘎——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4

  我去了北京。我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我,也许是一只兽,一只身上披满各种词语的闪闪发光的兽。我在许多本书上看到过它的样子。

  时值仲秋,天上跑着几只秋老虎。车子摇摇晃晃,像小时候骑的木马。车速很慢。路很难走,正在大修。这是一趟开往省城的中巴车。我将在那里转搭去北京的火车。未被清洗的车体很脏糊满秽物。车厢里有异常难闻的气味。旅客并不多,多半睡着了,表情凝固。汗水粘粘地渗出他们的脸,让光与影发生微妙的扭曲,乍眼望去,就像在看一尊尊正在溶化的蜡像。我打开行囊,找出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身体因为水的滋润,从梦里挣扎出来,轻飘飘的,有点恶心。车窗的搭扣坏了,几根铁丝把玻璃固定在金属上。上面有一方口香糖,被阳光晒白了,生出细小的裂纹。天上有很多云,重量让人捉摸不透,一会儿下坠,一会儿上旋。风在拨弄它们,把三角形的拨成椭圆形的再拨成长方形的又拨成矩形的。云朵下面是山。山坳处有几户人家。正是午时,烟囱里冒出奶白色的烟雾。它们沿着山坡的坡度奔向云朵,如恋爱中的少女奔向情人,步履轻快,眉间羞涩,手里还拿着几片在阳光里亮闪闪的树叶。

  我把矿泉水倒入后衣领。天太热了。这要热死人的。

  热寂。对的,就是这个词,这个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宇宙学推论。一个眉眼初铰的妇人嘴角垂下一丝晶亮的口涎。口涎滴入她敞开的衣襟,那里有两团若隐若现的温腻。口涎与乳房之间存在一个温差,热将在它们之间传递,使温差趋于消失。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一种不可逆转的耗散,即熵在增加。车子突然停下。妇人醒了,揉揉惺松的眼,瞟了眼窗外的阳光,像是自言自语,到哪了?妇人发觉嘴角的口涎,忙伸手抹去了它,脸颊映出晕红。

  梨花岗。妈的。

  精瘦的司机跳下驾驶室,蹿到路边的沟渠边,拿着一个空雪碧瓶,灌满水,再回到车内,支起车盖,骂骂咧咧地把水往发动机上浇。水雾腾起。无数水分子以各种各样的速度朝着各个方面做着混沌无序的运动,也让我汗流狭背。妇人扯好滑落的衣襟,闭目不言。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用一种不无猥亵的语气对司机说道,梨花岗的女人俏啊,水汪汪的。

  司机哼了声,俏什么俏?都上南边卖逼去了。

  满车人都笑起来,似乎梨花岗的女人卖逼是一件非常幽默的事。这可能与去年发生的事有关。一位梨花女人在卖身寄钱回家赡养瘫痪的丈夫与念书的孩子时,每天还不忘折一只千纸鹤,写一封情书来抒发对亲人的爱。后来,女人被一名赖账的嫖客掐死了。她留在出租屋里的九百九十九只千纸鹤与三本厚厚的日记被以煽情窥私为已任的记者公诸于世,大肆报道,还派来小车采访那位可怜的丈夫,问他有什么感想,是否清楚妻子是靠卖淫养活他。从那以后,人们说起梨花岗的女人们,就会想起 “卖淫女”三字,想起那些梨形的腰臀。我也不能例外。我甚至感觉到了裤裆里那种缓慢的勃起。

  可耻的人。

  我给自己一个嘴巴,下车,伸了一个懒腰。一只红色的蜻蜓,像一点口红,点缀在路边灌木的叶子上。它的重量让这片叶子有了轻盈的舞姿。叶子与叶子重重叠叠。光线从这张叶子飘向另一张叶子。光是始,暗是终,蜻蜓存在于互相渗透的光与暗中。一只背壳上有着黑白图案的甲虫在蜻蜓上方的枝蔓处爬过。我向蜻蜓缓慢地伸出手,慢得我自己都纳闷自己的手究竟是在向前伸还是在向后退。

  慢,是否可以躲过蜻蜓那双几乎可以看见任何方向的复眼?或者说,慢,是否可以充分掩饰起我想捕捉它的心?当指尖要触及蜻蜓尾翼时的一刹那,蜻蜓飞起来,好像是武侠小说拥有“移形换影”绝技的高手,悬空浮起,被太阳照成一个近似透明隐隐散出红光的点。

  点永远在,永远在变。万物之和必然会带大于或小于其数学概念上的整体范畴。没有精确的“等于”。一个眉眼初铰的妇人加上一只蜻蜓并不等于二。

  我皱起眉头。这一刻,中巴车的发动机冒出突突的响声;一只蜜蜂钻入在丝瓜架子上开得轰轰烈烈的黄花丛中;一颗子弹旋转着击中某个头颅;一滴水打湿干裂的嘴唇上;一条狗吐出舌头;一头野猪撞向冒出火光的铳;一匹老马被捆住四蹄轰然倒地;一把刀刺入温热的肉体,并在里面搅了两下;一位女士打开双腿中间那团黑色的谜语,不管爱人是否猜中谜底,他们都将合为一体;一双某名女人的丝袜在拍卖师的槌下卖出十万人民币的天价,不动声色的买主在步出大门后随手把丝袜扔入垃圾筒;一根绳子已勒紧某男人的脖子,在与别人的妻子度过销魂之夜后,他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一只碗被孩子失手打碎,暴躁而穷困的母亲已拎起椅子准备砸下;一轮圆月在地球的另一边正从海面上冉冉升起,月光里有尺许大不断跳跃的鱼;一艘轮船上的水手听见长头发塞壬女妖们的歌声,眼里流出泪水;一管针剂被注入病人的臀部,杀死数以亿计的病毒;一叶扁舟从湖光水色中飘出,那撑篙的老者唱起山歌;一个老女人在高潮来临时,发出喊叫,她将爱上小她二十岁的男子,她将与男子合谋杀死丈夫,当谋杀被发现后,他们将争着为对方脱罪,说自己才是凶手。

  手上落满细小的光点,皮肤上有微微的刺疼。我回到车上。

  蜻蜓消失了。我本来可以逮住它的,逮住这只让整个世界随同它的翅翼一同震颤的红蜻蜓。我坐在臭哄哄又开始上下颠簸的车厢内,突然想起梨雅,想起那个眸子清亮下颌尖尖的女孩儿。梨雅对我说过的一句话:要抓停落的蜻蜓,只要用手指由远而近地在它眼前不停地划圆圈,它那双宝石般的复眼就会不停地随着人的手指旋转,一会儿工夫,它就头昏眼花,看不清眼前的人,束手就擒。

  我认识梨雅时,她是某农学院的大四学生。我们同年同月出生,我比她大三天。她常为此取笑我不是一名用功读书的好学生。我从她嘴里得知了关于蜻蜓的习性与种类等各种知识。那时,我念大三,就是香港回归祖国的那年。农学院离我的距离并不远。从我住的寝室楼出发,步行十三分钟可抵达梨雅的寝室楼,中间要穿过几条小巷及一个住宅小区。在农学院的后面,有一块荒地。我与梨雅并肩在山坡上走着,手互相握着手。

  空气湿润,树叶吐出清香。一只只蜻蜓迎面飞来,平伸翅膀,雕有精细花纹的翅膀上带着我们熟知的预言,在地面飞翔盘旋,倏忽来去,突然停下,停在细细的树枝上,尾翼颤动。我伸出手,想抓住它们,但总是落空。

  梨雅甩开我的手,抓住一只蜻蜓,接着,又抓住一只,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她就抓了七只蜻蜓。这不是可以用运气可以解释的。我对她神奇的捕蜻手法瞠目结舌。

  梨雅骄傲地说道,你知道吗?它们用复眼里藏着的二万只小眼睛观察世界。复眼上半部分的小眼睛,专门看远处;而下半部分的眼睛,则专门看近处。

  我说,不知道。我若有这么多双眼睛就好了。二万个眼睛,那同时看两万个美女不就是小菜一碟?梨雅揍了我一拳,去你的。梨雅放飞了手中的蜻蜓,说,当蜻蜓低飞时,天就要下雨了。它们是雨的精灵。来自在我们头顶聚散的云层。当雨点落下,它们会顺着密密的雨丝回到天上,等到雨停后,再回到地面上观察土地是否足够湿润。

  我觉得梨雅可以去舞台上表演诗朗诵,就夸奖她。梨雅笑了,笑得甜蜜蜜。

  我在那时,是愿意做她手里的一只蜻蜓。我并不清楚做一只蜻蜓意味着什么。蜻蜓没有螃蟹的钳子,没有蛇的牙齿,没有毛毛虫的毒毛,连蝴蝶也不如。蝴蝶还有保护色,懂得调整型体以及翅翼上的颜色来拟态。它们就傻乎乎地飞,六足四翼,鼓翅而起,白天啄蚊虻,晚上饮甘露,想学与世无争的隐士,结果却变成了孩子手中彼此用来炫耀的法宝,变成了孩子们用来满足那颗盎然童心的玩具。它们细长轻颤的尾翼、青褐色或深蓝色的胸腹以及那双美丽的复眼就是这种可怜生物不可饶恕的原罪。

  孩子们挥起网兜、粘有蛛网的竹竿还有扇子,粘住它们或打晕它们。然后快乐的女孩子把蜻蜓的尾翼翘起来塞入它嘴里,拍手欢叫,蜻蜓吃尾巴罗,蜻蜓吃尾巴罗。男孩子自是看不起这种小打小闹,或者扯下它的头颅把蜻蜓扔在蚂蚁窝边,或者用线系住它,一根线上系一只,手上拿着十几根线头,大大小小的蜻蜓就绕着自己飞,飞到后面,线打起结,怎么也解不开,就干脆把线团下再绑上一块石头,把一团乱七八糟的蜻蜓扔在河里,看水是怎么把它们淹死。

  换句话说,若想做一个人手中的蜻蜓,就得忍受他或者她,所给它的种种折磨。

  不知从哪天开始,梨雅发生奇怪的变化,开始不大爱讲话。过去的她是话痨子,现在修起闭口禅。初秋的阳光照耀着梨雅年轻的眼。那双晶莹的眼眸里有许多我猜不透的谜语。滔滔江水自脚下流过,激起一个个漩涡。万千水浪发出震颤。江面上的小舟像几只土褐色的蜻蜓,轻轻立于浪头。岸边巉岩耸立,又似一只只收拢起翅膀的鸟,瞪着黑色的眼球。不远处,是那巍峨的南京长江大桥。它连接此岸与彼岸,沟通你我,让人们不必再千辛万苦跋涉至河流的源头。它是一种比喻,包含了对现实与理想最深刻的认识,出现在水面、陆地、峡谷,还出现在人与人之间以及各种词语之间。它也是一种危险的比喻。猛烈的洪水、突如其来的地震、桥本身的设计缺陷、建筑质量,都将导致这个比喻的坍塌。而已经习惯通过这种比喻来交谈的人们将落入水里。我低下头,细细思索自己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已经看见了梨雅那颗正在产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内心。

  梨雅说,释元,你看,这桥像不像一只大蜻蜓。到了夜晚,桥上泻下的那些灯光就是它的翅膀。梨雅的嘴唇颤抖起来。唇上歇着一只肉眼看不见的蜻蜓。梨雅说,我们分手吧。梨雅走了。我身体的某一部分消失了。我没问她为什么。我对着江面上的那些小蜻蜓以及那只大蜻蜓说了整整一天的话。我对它们说,它们并不是蜻蜓,是桥,是船。所谓蜻蜓,不过是人们一种别有居心的比喻。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昼夜不停。我没再去农学院。一九九八年的春天的某个上午,我在湖南路散步时,看见婚纱摄影店里的梨雅,她在一个四十来岁的英俊男士手臂里浅笑嫣然,是这样美丽。隔着落地玻璃窗,我嗅到了她身上一抹淡淡的毒药水味儿。这几个月,我陆续听到过梨雅的一些传闻。她毕业留校了。那位男士是农学院园林系的年轻主任,是一位国内小有名气的学者,是广西人。梨雅是他的学生,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我为自己的愚蠢感到悲伤。女人真是撒谎的天才啊。

  梨雅并不清楚我是谁的儿子。在与她交往的日子里,我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衣着普通,学业普通,谈吐普通,也在小酒馆里喝酒,也在足球场上踢球,也在太阳底下流着汗排队考驾照,也去勤工俭学做家教,也给女友买一些廉价的小饰品,也说一些无关痛痒的甜言蜜语。如果梨雅知道——只要我愿意向父亲开口,我可以立刻开上奔驰,她还会做出一样的决定吗?而且,父亲每个学期还会把一笔钱打到以我的名字开户的一张存折上。

  喜欢我,与喜欢我父亲的钱是两回事。但幸好梨雅做出这种选择,要不,她就要跟我受苦了。我回到车上,闭上眼睛。

  5

  我是在那辆中巴车边认识小薏的。

  当时她正背着一个大大的行囊在徒步穿越中国,独自一人在路上走了半年。她在路上,我在车上,我们俩之间本来并不存在相交的点,但中巴车翻了,事先没半点征兆。当我从迷迷糊糊中清醒时,人已经站在车外。中巴车四脚朝天,遍地都是车窗玻璃的碎碴子。驾驶室的车门在来回摇摆。热辣辣的阳光在马路上跳动。我没闹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脑子里有雷声。那个精瘦的司机站在我身边惊疑不定,身上有血。我手上也有,一大滩。那个梨花岗的女人半个身子在车窗外,白白的手臂瘫软在外。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这倾覆的车厢以及呻吟声都是幻觉。我准备闭上眼睛,眼前垂下一片血红的帘子。我伸手一抹,是血,鲜血正从额头激涌而出。我这才明白发生了车祸。这该死的司机是怎么开车的?我撩起衣襟擦去鲜血,顺手抓起一把泥土堵住创口,死死捂住,嘴里吼道,快,救人。

  那司机如梦惊醒,往车厢那走了几步,身子一弹,迅速往后退去,消失在拐弯处。他跑得比老鼠还要快。这不奇怪。内心的恐惧打跨了他。或许不仅仅是这个原因。从田野里已跑来拿着锄头的人。一个年轻司机曾被一个在车祸中死了妻子的丈夫用锄头敲碎头颅。他们跑得真快,好像是从土里冒出来的。我说,救人啊。额头像刀劈了,剧烈的疼痛让我快站不住了。伤势比想像中严重,这不是我拿在足球场上受伤时抓泥土应急的那一套可以对付。我坐在地上,心底渐渐生出寒意。我不知道这些被汗水浇透了的黝黑脸庞在等什么。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车厢里已流出血,蛇一般吐出分叉的信子。那梨花岗的女人眼神在逐渐涣散,喉咙里已发不出声音。

  然后我就看见她。我不清楚她是怎么出现的,总之,当我看见她时,她已经在人群中。个头不高,比我矮一点,脸是圆的,齐耳短发,上身是磨砂牛仔服,头上还罩着一块暗色方巾,眼睛很大,小鼻子,小嘴儿,看着也就二十刚出头儿的样子。她看了我一眼,眉头皱起,目光又往那梨花女子瞄去,飞快地卸下肩膀上半人高鼓鼓囊囊的行囊,掏出一叠钱,高高举起,声音尖利,救出一个人,给二百,不,给三百。人群顿时哄动。她高高举起的手臂与火炬一样。我松懈下来,眼角余光瞥见这个身材瘦小的女孩从行囊里掏出一个那时并未普及的手提电话,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身边已停了二辆救护车。她拿着一块绷布捂住我的头,满脸不高兴。

  我说,你怎么了?你都雷锋了。

  她的回答简短迅速,我没钱了。还有,他们——她指了指正忙着把担架床弄进车里的医生,说,他们要我在这里等交警,说我是目击证人。喂,你才是当事人。你说当时都发生了什么?司机呢?她说话时的样子与从嘴里吐出葵花籽壳差不多,我一时入了迷。她瞪起眼,你看什么看?

  我说,你长得好看。她哼了声流氓,转过脸,把绷布扔在我手上。血不再流了。我支撑起身体,回到车厢,从座位边捡回包裹。救护车走了,农人数着手中的钞票散开了。太阳把身体都快烤没了。我说,你真在这里等交警?

  那你说怎么办?她的口气有点不耐烦,别烦我。

  我知道她在烦什么。金表、证件与存折我都随身带着,放在裤子的暗兜里。我从包裹里取出钱包,里面大约有六千块。我数了一半递给她,说,给你。

  她没接,为什么要给我?

  我说,学雷锋。免得你饿死,渴死。说到渴,嗓子眼里顿时冒起火。我望了一眼她身边的行囊,小声说道,有水吗?她嘿嘿乐了,掏出一个喝了小半瓶的水壶,顺手把那三千块钱拍进包裹,嘴里说,你付的水钱。

  妈的,有这么贵的水吗?我差点呛死,刚想把壶从嘴边挪开,她继续说道,你已经喝下去了,就算你吐出来,那也不是你曾经喝下去的水。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价值。在失事没有淡水的舰艇上,一滴淡水抵得过一大砣金子。她眉开眼笑。我一闭眼,懒得与她分辨到底是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还是其他鸟东西,把这瓶水咕噜喝了一个底朝天,终于神清气爽了。

  她愤怒了,给了我几个白眼。我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的脸上现出几丝与她年龄不相当的哀伤,她说,那些人,会死吗?我摇摇头。

  她叫小薏,是北京人。比我大一岁。刚从学校毕业,念的是商业。目前还没有找工作。说是要在工作之前走完中国。我佩服她。一个人走出遍布钢筋水泥的城市,投身于峡谷山巅河畔密林,这需要十分的勇气。而一个女孩子则需要十二分的勇气。那时,还没有背包族这一说法,叫户外旅行者。我在学校与梨雅曾经去过一次虎跳峡,在山路上看几个这样神情疲惫的旅行者,背pepsi大包,戴guici表,蹬耐克鞋。但多半是外国人。有热心的司机试图搭载他们一段路程,他们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摇手谢绝。梨雅说他们都是一群有毛病脑子进水的人。

  我说,你真行。

  她说,你懂什么?

  我们在太阳底下等了足足一个时辰,都快要变成两条晒干的鱼,交警们才匆匆赶到,做完笔录,把我们带到了附近的县城。

  县城不大,就二条商业街。说来也令人恼怒,等我们到了县城,雨就下起来了。突如其来的阵雨,夹杂着滚滚雷声。雨过后,还有大片大片的蜻蜓迎着我们上下飞舞。翅透明,腹部橙红色的蜻蜓叫薄翅蜻蜓。胸部蓝灰色略带一点紫光的叫霜白蜻蜓。复眼黑色,胸部深蓝,后翅有褐斑的叫乐仙蜻蜓。全身淡蓝色且具有许多黑色斑纹,腹部膨大的叫粗腰蜻蜓。胸腹部均为黑色,腹部有蓝灰色粉末的叫鼎翅蜻蜓。这些是常见的,还有许多不常见的,比如浑身漆黑的,通体澄蓝的,甚至还有一只蜻蜓拥有蝴蝶一样的翅膀,这是在书上也找不到的变异品种。或许它们是蜻蜓家庭里的先知。

  我对着这些蜻蜓指指点点。

  小薏显然吃惊于我对蜻蜓的知识。我当然很乐意炫耀,告诉她,蜻蜓的幼虫叫水虿,很凶猛,像貌很像一只大肚子蜘蛛,下颚长着一对很大的大钳。它们捕食线虫、孑孓和蜉蝣幼虫,大的还吃小鱼和蝌蚪。蝌蚪长成青蛙后就开始报仇。这是一个奇妙的轮回。

  我说,是否可以这样说:蜻蜓是在为自己的前世——那只丑陋的水虿赎罪?又是否可以这样说:寿命只有水虿十分之一的蜻蜓是昆虫里面的梵高,为了那些鲜艳的色彩,为了那双能飞上天空的翅膀,连命都不要了?

  小薏哈哈乐了。

  我问她打算去哪。

  她说,去省城,再沿铁路回北京。

  我说,我去替你买票。我也去北京。

  她用看大熊猫的眼神看我,看得我浑身起毛。我问她怎么了。她用鄙夷的口气说道,我徒步。我说,你不是就剩下三千块钱吗?这哪里够路上开支?她说,这你就管不着。我拍拍脑袋,手一伸,拿来。她问,拿什么来?我说,钱。你肯定带了可以在各地邮局支取的存折。她嘻嘻笑了,说,小气鬼,拿你的钱回去。她去掏行囊。我赶紧制止。她若真把这钱还我,我倒要羞愧难当。我问她为什么要徒步。她耸耸肩,说,不为什么。我说,你有毛病啊。她眯起眼笑,难道你就没毛病?我挠挠头,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天底下的人都是有毛病的人。我说,那我跟你一样徒步去北京。怎么样,欢迎不?她说,你有毛病?我说,我也没别的事干,闲着也是闲着。再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刚才就晓得拿钱招呼那些农民救人,我就不懂。可见走路的好处。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我的恭维取到了一定的效果。可能是海子这两句臭了街的诗所取得的效果。她眨眨眼,说,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说,问吧。她说,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根火柴,这个人是怎么死的?我想不出答案。她破口大骂,说我笨死了。然后掏出一盒火柴,拗断其中一根,双手背在身后,瞪起圆圆的眼,说,看在那三千块钱的份上,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抽签吧。摸到长的,你就跟着,摸到短的,你就不准跟。这回我没有犯糊涂,我说,万一你把这两根火柴都拗短了,或者说,你的手法堪比魔术大师,我岂不是要吃亏?她哈哈笑了,夸奖我没有蠢到不可救药,把两根短火柴与指缝里藏着的两根长火柴抛在地上。

  我按照她的指点,在街上的小超市里买来一个大背包以及电筒、食品、草帽、饮用水、正红花油、创可贴等。她的户外经验十分丰富,手指头在空中指指点点,指挥我就像是将军指挥他惟一的士兵。我不明白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买根拐杖。她屈起指节在我的头上敲了一个板栗,说,猪啊,不懂就别问,叫你买你就买。我们花了一个下午,把东西备齐。夜晚也就来了。我说住哪。她骂了我一声白痴,说,住小旅馆。我不依不挠地问,你一个女孩子就不怕有危险?这小旅馆住的可都是五湖四海的人物。她嘿嘿地笑,翻手从裤兜里摸出一把瑞士军刀,上下挥动,说,我就阉了他。这又不是腌白菜。我觉得她呲出牙齿的样子蛮好看,提醒她身为一个女孩子不应该说脏话。她愈发地乐,收起刀,没再理我。一夜无眠,觉睡得很不踏实,脑子是乱的,不晓得自己的决定为何这样仓促。我把绵羊数到一千零九十九头时,晨曦亮了,她在房外用力敲门,大叫大嚷,我数十下,你不起来,我就走了。我赶紧蹦下床,在短短的十秒钟内把衣服套上身。

  人群从身边流过。他们走着路,或者骑着车,或者坐着车。望着从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我心里有了奇异的感觉,好像旧日的那个躯壳碎掉了,虚墟里长出几片绿叶。曾熟视无睹的灌木与丘陵都有了不可言说的美妙的线条。我突然感激起自己昨日这个仓促的决定。也许,每个人都应该经历这样一次充满不确定性的、冒险而有趣的旅行。它或许能改变我们看世界的方法,让我们得知自己的狭隘与无知。

  这是一趟让人汗流狭背的旅程,可因为负重、行走以及其他原因,我在恍恍惚惚中似乎听到了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呼唤。

  这应该是一趟从身体出发最终抵达心灵的旅程。它能帮我找回失落已久的勇气,找到一颗澄明的心。如果能这样一直走下去,走过小桥流水大漠人家,从那亘古千年的山峰翻入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与那些聚焦在篝火旁身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异族女子喝酒对歌跳舞,一直到天亮再酣然睡去,又或者当夜幕来临的时候,在溪水间脱去鞋袜,洗掉灰尘与烦忧,然后躺在石头上,仰望遥远天空里的点点繁星,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那该有多好哇。

  徒步旅行确实辛苦,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是不可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经过头两天美妙的幻想,第三天,我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觉得骨头都碎掉了,脚底触地生疼,上面长满血泡。小薏有个习惯,睡觉前喜欢泡脚。我问她为什么她脚上别提鸡眼、胼胝,连个水泡也没有?她抬起眼皮,说,你的鞋子不合脚,有穿皮鞋徒步旅行的吗?要穿旅游鞋,拣轻便舒适大小合脚的。我气得半死,说,你咋不早说。

  她哈哈大笑,说,不让你吃点苦头,你咋会听话?要想领略风土人情、增长知识、陶冶情操、锻炼身体、磨炼意志,怎么可以不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

  我没话说了。小薏帮我挑去血泡,敷上药,在旅店休息半天。第四天,小薏有意放慢行程,开始给我讲长途步行要注意的种种事项。比如,腰要直,负重时会感到比较轻松舒适,消耗能量小,较能持久;重心要稳。步幅和步速应尽量均匀。最忌快一阵、慢一阵;手要自然摆动,可以减轻疲劳感;不要蹦蹦跳跳,尽量走石阶,少走斜坡。尽量在水泥、沥青、石板等硬地上行走。我见她说得头头是道,很好奇,问她为什么不制订一个计划,每天大约走多少路程、游玩哪几处地方,在哪里吃饭、住宿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嘛。

  她嘿嘿笑,犯得着吗?确实犯不着,人生哪里可以计划?几天前,我能想像自己在路上行走吗?计划没有变化快。

  我与她用了三十三天的时间,走到北京城。我们每天步行的公里并不一致,最多时,走过七十公里,最少时,也就走个二十公里。小薏每天并没有什么严格的计划,很随意,走到哪就算哪,有时错过集镇,就在荒山野外搭帐篷。在她的谆谆教导下,我懂得了地钉钉入的角度应与地面成45度角,且一定要把地钉顶部的拐弯也钉在地上,牵绳的角度也以45度角为宜。收帐杆时先从中间拆开,对折后再从中间拆开,直到全部拆开。我甚至学会用一瓶矿泉水洗澡。这不是吹牛。我没想到我可以走到北京城。不过,当路的尽头出现时,我惊异地发现心中也没有多少喜悦。似乎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甚至想,若是北京城永远到不了,一直这么走下去,那也不坏。

  小薏问我,有何打算?

  我说,先找间地下室住,再去找工作。你呢?

  她露出一口白色的牙齿,说,回家,洗澡。再好好睡上几天。其他的事等睡醒了再说。

  然后,我们分手了。她边走边向我招手。我觉得很郁闷,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待我,她完全该把我邀请到她家里洗个热水澡嘛。这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子,枉我一路上主动地买吃买喝,真是把钱打了水漂。我有点遗憾,这么一场惊心动魄的邂逅为何不能发展成一场美妙无比的艳遇?可见写书的人都是骗子。整整三十三天,这中间,我都不知道拉过多少遍她的手,可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连一个吻也没有。惟一一次搂她的腰,还是在一座每次只能承受两人通行的摇摇晃晃的吊桥上。她一脚踩空,差点掉下去,下面是湍急的水流与石头。我搂着她的腰,把她从两块木板间一点点拔了出来。严格说起来,我都是她的救命恩人。我感慨几句,转身回走,走过一个街角,她从一辆的士上跳下来,不由分说抓住我的手,往车上拽。我说干吗男女授受不亲。她说,看到那三千块钱的份上,给你介绍一个落脚处。不收钱。

  车子七拐八拐,北京城大得在我想像之外。我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看着这个与南京城迥然相异节奏异常迅速的城市,没想明白自己来这里干什么。车子在一间欧式风格的别墅前停下。小薏跳下车,背着包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我迟疑地跟上。我说,这是你家?小薏摇摇头,是我爸家。不是我家。小薏指了指在门口廊柱下踩着滑板步伐像猫一样的少年说,我弟,大头,与我不是一个妈生的,你甭睬他,他嘴臭。

  这是一户非常奇怪的人家。独自在外面飘泊了大半年的姐姐回家了,做弟弟的也当没看见。屋子里很静,一个穿佣人服饰的老妈子在擦拭已经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的玻璃茶几,见我们蓬头污面的样子,皱起眉。小薏没理她,拽着我径直上了三楼。三楼有六间房,小薏推开靠楼梯口的房门,你睡这。看见没,过道尽头是卫生间。旁边是盥洗室。

  楼梯咚咚地响。那个叫大头的少年怀里夹着滑板上了楼,看我的眼神极是不屑,嘴里说道,怎么,从路上捡了这样一个垃圾回家?两眼无神,印堂发暗,恐怕活不过二十三啊。

  这家伙的嘴是臭。小薏的眉毛啪地一竖,舌底绽出雷,滚。

  我挠起头,这里恐怕并非好的落脚处,还是自谋出路的好。这种人家少不了纠缠不清的恩怨,自己还是不当夹心饼干的好。我提起包,我还是去别处吧。以后,有机会电话联系。

  小薏没再拦我,抓起纸笔写了一串数字,这是我在北京的手机号码。记住了。

  我举步往楼梯上迈,大头突然扔出手中的滑板,我这一脚踩上,重心顿时失去,身子前仆,一个月前受伤的部位重重地撞在墙壁上。我的怒火上来了,跌跌撞撞爬起身,妈的,仗着老爸有钱是不?我老爸过去恐怕比你老爸更有钱。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二话不说,一个箭步跳上去,扼住大头喉咙,提膝对着他的小腹猛力一撞。大头闷哼出声。我抹掉头上的血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捡起包,抬头看看小薏。小薏笑呵呵地拍起巴掌,竖起大拇指,干得好。不过,你得当心,晚上小心被他打闷棍。这活他拿手。

  6

  我在北京城呆了下来。我以为自己与小薏的关系就到此为止。茫茫人海,大家都是一个小水泡。我在一家快递公司找到活,每天背着一个大行囊,穿着后背印有大田速递的制服,骑着公司配发的山地车,在城里疯转。没两个月,我熟悉了小半个北京城。但我还是不清楚自己来北京做什么。我交上几个朋友,都是同事,同住在朝阳区某大厦的地下室里,四个人一个房间,房间二十平方,与大学时住的寝室差不多。赵志明念过高中,整天念叨天降大任于斯人。小黑平时话不多,做事有板有眼。李强的性格比较懦弱,跑腿的杂活往往是他干,晚上喜欢磨牙,还说梦话,喊妈妈。他们是农村的孩子,分别来自福建、山东与河北。我挺喜欢他们。他们三个都是精力旺盛的家伙,骑了一天的车,下了班后仍有精力在大厦前的空地练车,光着膀子玩各种让人匪夷所思的花活,喜欢玩山地车。

  小黑车技最好,能把车子拎在空中玩神龙摆尾,通过双手对笼头的控制,能让车子始终处于一个平衡点上。赵志明的速度最快,冲刺时好像骑在子弹上。李强无师自通了一手精湛的修理活,能把车子的每个零件都调养到最佳状态。我跟着他们学玩车。我应该是有一点运动天份,在大学踢足球时基本上能做到每场进一个球,人送绰号独狼爷,意思是讲罗马里奥看到我也得喊一声爷爷。很快,我掌握了其中的一些要领。比如冲刺,发力加速要平滑流畅。在竭尽全力的同时,为了保持对车的控制,当一侧的腿用力向下踩动踏板,同侧的手臂要用力拉车把。上身要放松,车身不要左右大幅度摇摆,那样会使车子难以在一根直线上冲刺,而且如果地面上有什么滑的东西,如水,沙子和油等,倾斜的车轮将会侧滑,让自己跌得人仰马翻。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小黑的平衡技巧,关键点是手眼心的同步协调,脑子里最好是空无一物。但我总比不过小黑。他是玩山地车的天才。没亲眼目睹的人是没法理解一辆车也可以有这么多种骑法,后轮着地,365度转圈,再跳跃式前进;在高速行速时,双手松开,人跳上车座;蒙着眼在20公分宽的圆花坛上兜圈;至于骑车上台阶那更是小菜一碟。我觉得小黑没去杂技团真是可惜了,那些杂技选手也没有他骑得好。

  天渐渐冷了。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在放了寒假的某大学操场与小黑他们玩车,小薏出现在我面前,脚下踩着滑板疾速而来,眼看要撞到我,前脚离板时后脚踩板尾,板子跳到她手中。小薏嘴角挂起笑,仿佛我们昨天才分开,说,释元,你的车玩得不错嘛。我指指小黑,说,他是我师傅。小薏想起什么,从口袋掏出一叠钱,给你,还你的钱。我想了想,把钱装进口袋。经过这几个月,我发现赚钱确实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我可没有煮熟的鸭子那样硬的嘴。我说,你现在玩滑板了?小薏说,滑板至尊。我没了话。小薏说,再见。我向她摆摆手。小薏踩着滑板走了。我心里怅然如失。李强跑过来问我这女孩是谁。我说,关你屁事。

  这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在小酒馆喝了三瓶白酒。

  我酒量不是很好,没多久,醉了。回到住处,他们睡下了,我一个人跑到外面发呆,看着浮在灯光里碧绿的草以及远处熊熊燃烧的霓虹,只觉得骨头里都是火药。我很难受,但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难受。这是我自找的生活,如果我愿意,随时可以离开,在某公司找份朝九晚五的工作,过上所谓的白领生活。生活是一剂鸦片。我并不想像父亲学习,虽然我不可能取得他那样的成功。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是独立在生活之外,与这些在黑暗中沉默无言的建筑无关,与这些躲在屋子里生死病老的人无关。我想了半天,在街边的公用电话亭拨通小薏的电话,我说,你来一趟。半个小时后,小薏从的士上跳下来,拨弄着额头上的短发,说,我以为你都忘掉我了。我说,没忘,一直在心里头搁着。小薏说,有什么事。我说,没事,就想看看你。小薏说,现在看完了吗?我说,没看完,我想看你一辈子。小薏沉默了,转移话题,你们几个人的车都玩得不错,为何不组织成一只车队,去比赛?赚的钱多是另外一回事,关键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说,哪里有比赛?小薏白了我一眼,说,猪呆在猪圈里当然不晓得外面的事。有许多俱乐部都搞这样的比赛,有奖金。许多人私底下还比,下的赌注就更大了。怎么着,要不要我带你去见识一下?我说好。我们拦下一辆的士,朝首都机场的方向而去,大约四十分钟后,车子拐上一条幽静的小路,不多时在一间工厂门口停下。里面灯光大盛。音乐声震耳欲聋。一路上,小薏没说话,似乎在沉思什么。她的脸闪出柔和的光泽。我问她这是哪。小薏说,大山子。原来是废弃的工厂,后来被人买下来,改装成现在这个模样,是一个私人户外俱乐部。主人姓侯,叫他侯子就可以了。小薏是这里的常客,熟稔地与人打招呼。厂房很大,约有三层楼高,靠东边的墙被装饰成悬崖,四个腰间系着保险绳的年轻人正在徒手攀登。西边墙下是一组由木材、沥青、水泥搭成的障碍台,还有几个横七竖八的汽油桶、巨大的电缆辊子和大货车的外胎。一个戴头盔的人在做自行车攀爬,行进中的转身很漂亮,两轮同时离地,车身腾空转出一个锐角,不过没有小黑摆出的角度大,动作也有点局促。三个年轻人在下面拍手叫好。大厅尽头是一个U形滑板台。上面也有两个穿着肥大衣衫的人在做着种种让人心惊肉跳的花哨动作。小薏冲那个骑自行车的人喊了声,侯子。

  侯子回头看了一眼,摆转龙头,从油桶上跳下,动作熟练流畅,每一次起落都掌握得恰到好处。侯子摘下头盔,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要比我大上不少,可能有三十岁左右。侯子说,小薏,这么晚还赶过来啊。难得。这位是?侯子把手伸给我。他的手挺硬的,手心中有茧子。小薏说,释元,我朋友。他的车玩得不错。我摇摇头,我的车不行,我朋友的车还不错。侯子把手中的头盔递给我,怎么着,上去试试?我看看小薏。小薏点点头。我戴上头盔,顺手拎起车,真是一辆好车啊,简直与雀巢咖啡的广告词差不多。自行车攀爬运动的规则很严,我在书中看到过,脚落地、手触障碍或移动位置都要扣分,只能凭借自身的力量,在保持平衡的同时,用“蹬推”动作攀越几乎让一般人走也走不过去的障碍物。但这几个月的功夫不是白下的,在驶过辊子中间的轴心时,我把车轮子从上面轻轻一点就凌空而起,稳稳地落在前面的木台上。下面响起巴掌声。我低头往下一看,小薏已是满脸笑容。可惜当我几乎要完成整个攀越过程,准备从木平台跃上最后一个油桶时,距离把握得不够好,没能凭借腿部力量提起悬空的后轮,结果受力点正好落在油桶突出的边缘上,掉下来。我取下头盔,挠挠头,很惭愧地笑。侯子说,练了多久了?我说二个来月。侯子赞道,不错,有前途。如果最后一下你能把脚踏板当成受力点,就能保持身体平衡。

  小薏说,侯子,他还有几个同伴,手艺不错。不是说过些日子有个什么障碍赛吗?

  侯子叨起一根烟,带过来让我瞧瞧。

  第二天晚上,小黑用他那辆送信的山地车镇了全场。攀爬就不提了,动作干净利落,还表演了一套自创的“龙卷风”——双手抓住车把,车子在身下飞快旋转,就没法理解他是用什么办法在保持平衡的同时在车上翻过来跳过去,有时跳到前轮,有时跳到后轮,一连转了九个圈,旁边的人都围上来,啧啧称赞。侯子大喜,当场表示叫小黑加盟他那儿。侯子没提我,也没提赵志明与李强。这个结果本在我预料之中。小薏的脸色难看了。我没想到的是小黑竟然一口回绝,说,我们四个人是一伙,是兄弟。要上一起上。山东人就是够义气。我有些感动。侯子没再说什么。回去路上,我劝小黑机会难得,大家是兄弟不假,但兄弟中有一个因缘际会成了龙虎,其他人也高兴啊。赵志明与李强也在一边帮腔。小黑的心活动了。小薏在一边发话,我瞅你们四个谁也不比他们那车队中的几个人差,得了,你们不如干脆成立一个车队,报名我来想办法。现在你们差的就是一辆好车子以及专业人员的指点。这一番话就拨了云雾。小黑顿时嗷嗷叫唤,好主意,就这么着。

  只是买车的钱与请教练的钱从哪里来?李强问小黑。我还没吭声,小薏说,我有二万多块钱,借给你们。你们拿了奖金后还我。李强吐出舌头,乖乖,万一我们没拿到名次,这钱岂不是打了水漂?小薏呵呵地笑,没说什么。我也笑。如果小薏不先开口,我也会拿出父亲留下的存折,虽然我至今也没去银行查看里面到底有多少钱,但买几辆三四千块钱的比赛用车应该不是问题。受教育的程度以及物质的有无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或许可以这样说,穷对人最大的损害,就是思维上“穷”的烙印。

  一个月后,九九年新春的第三天,我们的“龙之形”车队在京城自行车攀爬赛中横空出世,获得团体第一。小黑还拿了个人冠军。个人奖三万,团体奖四万。小黑很慷慨地提议把他那三万块钱打进来平分。李强欢天喜地。赵志明笑得合不扰嘴。我看看小薏。小薏说,你们可以辞了快递公司的那活。为做一个职业车手奋斗吧。我指指小黑,那是他的事。我们三个都没有这个天份。许多事不是靠勤奋就行的。

  那你想做什么?小薏问我。

  你说,你信不信,这个龙之队不出半年就要解散,除非小黑肯一直做牺牲。但我想,他很快会交上新的朋友,别人会告诉他这样做太傻了。小薏说,为什么这么悲观?我说,我只是陈述将要发生的事情。小薏横了我一眼,你以为自己是诸葛亮,能掐会算?我说,人性的幽微处大抵如此,说到底,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熵。小薏愣了一下,那你对我也是一个熵?我摇摇头。我说不上我对小薏是什么感情。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翻遍了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这是六世达赖活佛仓央嘉措写的。我在大学里就能背诵他写的那七十四首情歌。

  我的“你”就是小薏吗?也不知道梨雅现在过得好不好。我发起愣。小薏问我在想什么。我说,很厌倦。小薏说,我也厌倦。我说,我明白,所以你玩攀岩、徒步、滑板、轮滑,从身体出发并不一定能抵到心灵,但在那充满危险的边缘,至少可以让汗水与心跳驱赶掉乏味与沉闷。小薏说,你吟诗啊。小薏的笑容很甜,像山坡下的一泓水。我心中一荡,脱口而出,我们做爱吧。小薏说,好啊,你找个地方。小薏的反应让我吃了一惊。我说,你没听错吧?小薏耸耸肩膀,笑了,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我们之间是男女关系。男女关系不就是你进我退你疲我打你驻我扰你退我攻,最后以上床做一个总结陈词?上床也好,省得我老惦念着你。

  那算了,不做了。我说。

  别后悔哦。小薏咯咯地乐,踩在滑板上晃晃悠悠。

  我说,你教我滑板吧。

  这天晚上,我与小薏躺在一起。她不是处女,我也不是处男,在认识梨雅之前我就不是了。所以我们俩配合得很好。小薏的皮肤像绸缎,像咖啡色的绸缎,像一匹光滑的让指尖发烫的绸缎。小薏的脸在夜色里发光,声音很细,释元,你说我们为什么活着?我想了想说,这样的问题没有答案。镜中花,水中月。只会越想越难过。不过,你为了我,我为你,我们为了彼此的需要而活着,这种选择还是不错,可以让我们在死去的时候没有遗憾。

  小薏把头枕在我胸脯上,真的可以这样吗?为了一个人,彻底地的,没有任何保留,完完全全地奉献出自己?

  我说可以。信徒就是这样爱他们心中的神。

  那我做你的信徒吧。小薏轻轻呢喃,腮边有泪。我帮她擦去了。

  7

  “龙之形”车队解散了,来得比我想像中快,不是因为分赃不均,他们的腿被人打断了,被小薏的弟弟大头打断的。我们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失败的基础上,而小黑他们贫贱的出身,无疑是扇了那些纨绔子弟们一个响亮的耳光。事实上,他们三个也认为“龙之形”所取得的一次次胜利是对有钱人的羞辱。矛盾早已出现,在一次街头比试中,脾气火暴的赵志明差点与西直门那带一个叫甲壳虫的车队动起手,还是小薏把他们的拳头拦下来。说实话,若非小薏带着我去拜访这个圈子里能说得上话的人,“龙之形”根本没有上场比赛的机会,只能在街头弄点小钱。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我倒看得开。李强不满,说我们辛苦赚来的钱凭什么要拿出一部分给那些人?我试图给他解释。话绕来绕去,李强就屈起手臂让我看他结实的肱头肌,说,我就不信老子赤手空拳打不出一个天下。李强平时的武侠小说真是看多了。我没话说了。

  那天下午下着雨,我们在一间烂尾楼的二楼练车,主要是他们三个练,我练滑板。

  侯子说我在滑板方面有天份,有着无经伦比的板感,尤其是起跳时,身体能处于一种完全伸展的状态,这是许多骨灰级玩家也缺少的东西。侯子这人的眼睛确实毒,三天时间,我就学会了豚跳,即用双脚带板起跳,这个动作是进入滑板自由世界的门槛。没半个月,我能做出小薏也做不出的动作,过了一个月便大模大样地去王府井教堂、和平街、北展等几个滑板人常聚集处抖一下身手。板子是沸点旗下的boiling。我本来想随便买一张板子就行。小薏骂了我猪头,说我的书都念到猪下水里。不仅要好一块好板子,还不能去一般的体育用品店买,得找玩滑板的骨灰级玩家托他们从国外带过来。我说,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小薏笑笑。第二天,小薏给我带来一块九层枫木板微波冷压制成的滑板。还有一双滑板鞋、一套滑板服、一个背包以及头盔、护膝、护腕、护肘等。我被全副武装起来。这些东西价钱贵得咋舌。我估计一个轮子至少要一百块钱。而背包里光轮子就有八九个,适合粗糙地面硬度87A的,适合街区硬度95A的,适合滑板场、U池等平滑地面硬度99A,规格也有好几种区分。

  我说,小薏,你真有钱呐。

  小薏翻起眼,又没花你的钱,你着急啥?

  我说,从哪弄来的?

  小薏说,这你就别管。你只管替我练好了,我还指望着拿你赚钱呢。练不上,我就把这板子当柴火劈了烧了。

  隔几天,我带着这副行头去侯子那。侯子的眼睛绿了,说,你丫真有福气。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在侯子眼里,我的形象恐怕比较接近吃软饭的小白脸。侯子看我没什么表情,又补充一句,这是小薏她爸从法国带来的,你知道值多少钱吗?小薏自己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练,现在倒好,让你整天折腾。我没问侯子脚下的滑板到底值多少钱,再贵,也是放在脚下踩的,不是搁在屋里头让虫蛀的。不过,我确实有点感动。我没想到小薏会这样待我。

  小薏爱我吗?我不知道。我爱小薏吗?我也不知道。我只晓得爱是抛弃了信仰,舍弃了轮回,也是水遇上水,水遇上火,还是水火交融后出现在空中的那只红蜻蜓。但我没在北京看到一只蜻蜓。我是书读多了,坏掉了脑子。我所谓的“晓得”其实根本是“不晓得”。

  那天下午,我眼皮老跳,还让滑板打了一下脚踝,疼得要命。我坐下去揉,等抬起头,四周围上八九个少年,就像杜琪峰拍的《古惑仔》系列,个个手拿铁管以及棒球棍。大头对着我笑,眉毛挑得很高。这些日子,我没少在北展、和平街、王府井这几处碰上他。他对我虽然没有什么礼貌,但没像头一次见面时故意挑衅。我说,大头你干什么?大头拍拍旁边一个套圆领衫少年的肩膀,说,帮我哥们出气。圆领衫有点脸熟,该是被“龙之形”扫过场子的。我说,你想怎么出气?大头的大拇指翘向圆领衫,他说咋办就咋办。圆领衫抖抖手腕,你废话真多。打啊。圆领衫手中的棒球棍呼地一下扫在赵志明的腿骨上。这些少年,说动手就动手,动手之狠,比起山鸡他们更是青出于蓝。赵志明惨叫,就剩下躺在地上让人狂扁的份。小黑抓起自行车试图抵抗,一根铁棍敲在他膝盖上。这哪里像街头斗殴的小混混?比他妈的黑社会还黑社会。二个少年七手八脚按住我,反剪起我的双手。我没反抗。面前还有一个少年双手紧握铁棒,双眼怒睁,看那架式,就等着我的天灵盖了。圆领衫跳上我的滑板,在上面做了一个大劈叉,突然喝道,给我打断他们的腿!

  我懵了。出气就出气吧,有必要这样恶毒?眼瞅着这些少年狞笑的脸庞,心中一叹,算了,断了腿,做乞丐也还是可以的。大头说,等等。这是我姐夫,打不得。打成瘸子,我姐要杀了我。圆领衫笑了,骂道,操。那你说打哪个?大头摸摸头,眼珠子亮了,这么着,咱们也讲一回民主,让他们仨个互相讨论一下,看打断谁的腿好。若讨论不出结果,就打断三个人的腿。三是奇数,少数服从多数。哈哈。大头说着,自己乐了,姐夫,我这主意不错吧。大头拍拍我的脸,用力一拧,猛地提膝往我小腹上撞,嘴巴贴近我耳朵,说,我等这一天,等得好辛苦。我都天天练这一招呢。

  我还能说什么?鼻涕眼泪全出来了。我并不害怕疼痛,但我还是无法克服疼痛所带来的生理反应。这也是身后那两个少年拎着,要不,我准得瘫地上。

  我以为小黑、赵志明、李强三个人都会破口大骂。我没想到李强却在拿着铁管的少年逼过来时,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哭着喊,不要打断我的腿。他这一跪,“龙之形”就跨了,再好的外科医生也没法接起其中裂缝。小黑暴怒,李强,你他妈的孬种!大头就笑,用铁管敲小黑的头,那你说打断谁的腿好?赵志明在一边吼,妈的,有本事把老子两条腿打断来。少打断一条,你他妈的就是婊子养的。大头变了脸色。小黑赶紧喊,你打我吧。大头一铁管抽在小黑的小腿胫骨上,再一铁棍敲在赵志明的腿骨上,左腿敲一下,右腿敲一下,回过身,一脚踏翻李强,冲着他的脚踝处也是一下。四声脆响。

  大头扔掉铁管,回到我面前,从圆领衫的裤兜里掏出一个信封,塞进我怀里,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姐夫,还得麻烦你把他们送到医院去。这是医疗费。

  他们走了。我从地上爬起来。我无话可说。我很清楚,从这一刻起,我就不再是他们的兄弟,而是打断他们腿的人的姐夫。我也清楚,赵志明与小黑会继续做兄弟,但李强不再是他们的兄弟。“龙之形” 这个本来有机会成为特技自行车队的神话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结束了。现在的少年真是可怕,心机太过深沉。小薏摊上这样一位弟弟,日子不好过。

  我把他们送进一家骨科医院,在病床前,把大家这大半年攒下来的钱,做了分配。李强哭了。小黑与赵志明没理他。我拍了拍李强的肩膀,叫他别哭。是人都会犯错误。我问小黑有什么打算。小黑是天才。可惜了。他虽然不是粉碎性骨折,但身子不可能再有以前灵活。赵志明最惨,一条腿粉碎性骨折。李强没什么大事,就是脚踝肿了。小黑发了半天愣,说,我想回家。有了这几万块钱,我就可以在老家娶上一个媳妇了。我想了想,把我名下分到的那笔钱放在桌上说,李强,这点钱,你拿着,替我好好照顾你的两位哥哥。等他们伤势好得差不多了,送他们回家吧。

  赵志明吃了一惊,释元,你想去哪?

  我笑起来,替你们出气。再见。我的兄弟们。

  8

  我坐在邮局的台阶上耐心等待。

  一辆奔驰在我面前停下。轮胎与地面接触的那个飞速滚动的点曳然而止。这是一堆内部藏有火焰的金属,是人类文明的综合体。它能缩短时间,让甲处与乙处重叠,也能让生者与死者在一瞬间互相凝视。车门开了,是一个穿低腰短裙的少妇,肚脐眼上绘着一只漂亮的蝴蝶。少妇从副驾驶座上牵下一个小女孩。女孩眼睛又大又圆又亮。我看着她。女孩挣扎起来。少妇低下头,细声细气地问,你想干吗?

  妈妈,妈妈,这个人真可怜。我要把这块钱给他。女孩儿跑过来,手伸向我,巴掌摊开,掌心赫然是一枚晶亮的硬币,像她的眼睛。给你,钱。有了钱,你就不必饿得发呆了。女孩奶声奶气,声音里有粘粘的糖。我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接受她的施舍。我对着她笑。这是一双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我接过硬币,说了声谢谢。

  少妇用奇怪的眼神瞟了我一眼,拉过女孩儿匆匆迈上台阶,脚迈得很开。她的腿型很美,修长光滑。石阶缝隙里的蚂蚁以及土壤深处的精灵可以看见她飞扬于裙袂下的私密。那被布条所隐藏的结实尖挺的臀有着什么样的颜色?是羊脂白还是玫瑰红?女孩子伏在母亲的肩头朝我招手。我把硬币抛给石阶下摆摊卖旧书刊的老人。硬币在空中划出弧线,掉在肮脏的塑料膜上。鼓着眼珠的老人飞快地拈起硬币,左右看了看,放入嘴里嚼了嚼塞入上衣口袋,把它贴紧心脏。

  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每一个细节都宛若打开后盖的钟表里的齿轮,也都是上帝的旨意。

  我眯起眼,阳光晒得我软绵绵。他终于来了。那个圆领衫。

  街对面的空地是他与几个少年常来练车处。他喜欢喝可乐,每次来,背包的系带上都绑了一瓶。现在,我手上也握了一瓶。我用一次性注射器往里面注入一些药粉,用透明胶带封住针眼,摇匀。我将绕过人群与车辆,借助灌木的掩护,把这两瓶可乐对调。他要受到惩罚,应该在医院呆上十天半个月,忍受疾病与疼痛的折磨。

  我站起身,悄没声息地移动。

  当满头大汗的圆领衫拧开瓶盖,嘴对嘴把黑色的液体灌入嘴里后,我走开了。

  9

  年轻的国王整天忧心国事,披肝沥胆,夙夜无寐。为了能拥有更多的时间,他向巫师寻找帮助。巫师给了他一罐神奇的药。国王喝下去后精神百倍,从此不再入睡,也自然丧失了做梦的权利。某天,几乎是在一瞬间,国王感到厌倦。堆在桌上的文件比山还要高,且每时每刻都在变高。它们是一种能够无性繁殖的奇异生命体。大一点的字是卵子,小一点的字是精子。国王这么想着,嘴角露出笑容。他侧过头,想看看笑容是什么样的形状。若有必要,他甚至可以考虑举行一场盛大的宴席来庆祝笑容对他的誊顾。但镜子如实地呈现出一个衰老的人体。国王吓一跳,怔怔地放下手中的笔。事实上,他整天所做的工作也无非是拿起笔在每页文件的最后签上名字。国王的脾气变坏了,顽心大发,在文件上画加菲猫、米老鼠、唐老鸭、小熊维尼以及种种在瞬间浮出脑海的形象,可文件发下去后,并未如他想像中的那样引起骚动,就像雪花飘入水里。忠心耿耿训练有素的大臣们的脸上没有一丝与昨天不同的表情。他们穿着与昨天一样的朝服,迈着与昨天一样的步幅,说着与昨天一样的话。国王愤怒地撕碎了所有的文件,可等到他转过身,那些文件又重新出现在桌上。

  国王终于沮丧地发现, 没有他的签名,甚至说,没有他,这个世界仍然能运转正常。而推动整个世界动转的那个齿轮严丝合缝的庞大体系更是独立于他的意志之外。他不得不承认,他有太多能干的下属。国王是善良、有智慧的国王。他不会像明末著名的万历皇帝那样与官僚阶层赌气而二十年不上朝,不会像夏桀商纣那样用大臣们的肉体来发泄心中的怒火,可他也不愿意做一个端坐于龙椅之上的抽象的人。

  当所有人离开庙堂之后,国王用手托住腮,倾听着宫殿内外的各种声音。老鼠在咀嚼椅腿、蚊蚋在天花板上降落、蚯蚓在窗外湿地里伸腰、蚂蚁在缝隙中搬运食物、飞蛾在黑暗中交媾。声音初始很轻极细,好像月光溜进窗棂,渐渐大起来,越来越大,变成了巨大的钱塘江潮——国王在一本封面泛黄的书上读到过对潮水的种种令人目眩神迷的描述。白雪皑皑的原野,星星点点的人家、河流在皎皎月光散发出银子一般的光泽。国王闭上眼,感慨着,沉默着。

  这时,夜穹出现一道红色的球形闪电,国王被惊醒了,诧异地发现深藏于内心的幻想竟然得到实现。他拥有了翅膀,一双透明的翅膀。他情不自禁地飞起来,在室内兜了一个圈,差点与一根朱红色的柱子撞了满怀,但很快,他就掌握了飞行的要领。国王飘出窗户,决定去看看他的被夜色隐藏起来的大臣与子民,当然,还有他的王后。

  接着,他又发现肩膀上的这对翅膀竟然可以把他带入别人的梦里。这是多么神奇美妙的事。

  小男孩梦里有一根可以次次考一百分的笔。小女孩的梦里有一个比天空还要大的嵌满葡萄干的奶油蛋糕。老妇人的梦里有一块可以把皱纹从脸上擦去的橡皮。老爷爷的梦里有一管烟草总也烧不完的烟斗。国王满意地离开,顺着青灰色的月光飘向另一户人家。在这趟奇异的旅程中,国王看见了魔裤,里面总有闪闪发光的金币;看见了葫芦藤,梦的主人可以沿着它爬进天堂;看见了想去哪就能马上到那里的飞毯;看见了能让主人的容貌变得漂亮的水晶鞋;看见了一面可以偷窥女人洗澡的镜子……也有许多令人不那么愉快的东西,比如一个可以窃听任何人思想的铁盒子,一根充满仇恨的毒蛇化成的能钻进人骨头里鞭子;一把老悬在别人后脑勺吹出阵阵凉风的剃刀,一个专说谎话的发音管;一台把灵魂从肉体中抽走的机器,以及一架专门孵化美女的装置——国王在这个装置前停留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五十七个肌肤雪白、乳房像青杏一样可口酸甜的处女所吸引。可惜梦的主人发现国王的踪迹,愤怒地发出咆哮,并吐出长长的獠牙。国王赶紧溜走,又得到了一个教训:任何人在他自己的梦里都是拥有无可置疑权力的上帝。

  国王来到王后住的地方。这是一个充斥着金银器皿香油花瓶的空间。四周是用金线银丝与丝绸混纺而成的帷幕。墙壁上挂满奇光异彩的镶嵌画。喷金熏笼于搁满象牙雕刻的几案上吐出阵阵龙涎清香。国王靠近王后的床,然后看见了自己搁在银盘里的头颅。美丽的王后一边摇晃着妖娆的胴体与众人行淫,一边用手中寒光闪闪的利刃拨动银盘上的头颅,指甲上的蔻丹鲜艳欲滴。

  国王叹息一声,离开了王后的梦,回到自己的宝座,发现上面有一本《一千零一夜》。这是一个迷人的书名,应该是那道球形闪电带来的另一个礼物,可惜当时他太急于体验翅膀所带来的惊喜,并未发觉它的存在。国王打开书,一字一字地读起来。当天色亮起来的时候,他走出了故事的迷宫,顺着那湍急的词语之河,找到了属于他的山鲁佐德,或者说是一个隐藏在山鲁佐德那盈润的嘴唇以及梨形骨盆后面的存在。他流出眼泪,脱下明黄色的王袍,摘下镶有璎络的王冠,取下代表着无上权威的戒指,捡了一匹粗糙的白布裹住身子和肩膀上的翅膀,慢慢步出王宫。王宫的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国王没有了。这个世界上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脸庞黧黑的说书人。这是他接受了翅膀后的宿命——若把翅膀撕掉,这并不困难,他仍然可以回去当他的国王。

  他风尘仆仆地行走,白天,他为劳作终日的人们讲述他在梦里所见到的种种趣闻;晚上,他潜入人们的梦里,把一面渔网悄悄捞起那些残暴的暗黑的荒淫的词语,在黎明的时候埋在一个没有人可以抵达的山谷里。

  人们欢迎他。一个流着鼻涕的孩子嚼着肯德基香辣鸡翅,用沾满油渍的手摸他的头,问,你叫啥名字?

  他想了想,笑了,说,我叫释元。

  10

  窗外流光万千,雨点在马路上轻轻地弹。屋子的东南角一个男人在弹着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曲。琴声忧郁,是那样宽广。忧郁的温暖的宽广啊。我坐在小薏对面,慢慢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水清澈身体,但没法清澈灵魂。

  释元,你要走了吗?小薏没看我,默默地望着窗外,继续说道,在墨西哥某个旅游胜地有一个奇怪的风俗。那些帮客人往山顶上的房子搬运行李的工人,走一段路就会停下来。他们不是停下来休息,也不是因为想看四下的风景。你猜得到原因吗?

  我摇摇头。小薏说,你还是这样笨。他们是怕走得太快,把灵魂也丢掉了。我笑起来,没做声。

  我爸叫我去英国念书。学校已经联系好了。我也要走了。小薏说。

  恭喜你,我说。

  再见。释元。我的释元。小薏轻轻说道。

  我的心蓦然一疼,眼泪差点掉下,赶紧拿起水杯。水杯里有一只眼睛,看不大清。也许是上帝的眼睛,它在看着我。我说,你送给我的滑板,我带来了,你拿回去吧。我用不上了。我踢了踢脚下的包裹。小薏点点头,提起背包,推门走了。她的身影消失在雨点里。这个堆满传说、神话、故事与寓言的北京城并不属于我。我吐出一口气,起身离开。我并不清楚自己想到哪里去,我只想早一点离开这个由建筑、马路、人流、车辆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离开它那个巨大的胃。我厌倦了这个找不到一只蜻蜓的城市。

  几分钟后,当我走下地铁在站台上等候二号线地铁时,高高的台阶上飘下一个身影,好像是一只蜻蜓,滑板是她的翅膀。她从步履匆匆的人群中轻盈地掠过,然后在我面前变成了一束盛开的百合花。是小薏,鼻子、嘴还有眼睛都在笑,我想好了,我跟你一起走。你说的故事好听。我要天天听你说故事。

  小薏脸上都是水,是雨水还是汗水?

  我抱着她,吻她。她嘴里的清香让我晕眩。

  11

  我们踩着滑板在一尘不染的天空下飘行,一直飘进隐藏在日常生活底下的那个童话世界。每天晚上的星辰都好像浅水滩上拳头大的卵石,光与影不断扭曲,一张张陌生的脸转瞬即至,与我们交谈,指点我们方向,在留下一个个被面具与脸谱所遮掩住的真实后,又随歌声远去。感谢父亲,他留下的那张存折里有三十多万块钱。小薏始终没问我哪里来的钱,但每到一个城市,她总会把我拖上街头,表演各种滑板花活。慷慨的人们在欣赏完毕后,总会扔下几个硬币。而一些年轻人总是忍不住上前挑战。我让他们心服口服。

  我与小薏在中国走了三年。蓝天如海,白云壁立。我们像风一样自由。没有暴力、没有谎言、没有欺骗、没有虚伪、没有狡诈,那些尘世上的龌龊都与我们无关。白天,我们行走;夜晚,我们做爱,就像一团火迎向另一团火。我最喜欢小薏的脚,走了这么多的路,她的脚还是那样美,如玉之润,如缎之柔。脚心能放下一枚杏子。脚趾头好像弯弯的钩拢在一起,趾甲晶莹剔透,比来自波斯古国的明珠还要光亮。每根脚趾头都是这世上最稀奇的宝物,只溶于口不溶在手。每天夜里,我都会把它们含在嘴里轻轻吮吸,这是上天对我的恩宠。

  我与小薏讲起梨雅,讲起我的初恋,讲起那只红色的蜻蜓。我说,我以为自梨雅后,我不会再爱了。我没想到我会爱上你。事实上,我现在认为,初恋并不是爱,而是对爱的一次学习过程。所以我只爱过一个女人,那就是你。你是我的过去,也是我的现在,还是我的未来。小薏,你还记得吗?我们在北京的最后一个下午,你说“我的释元。”也许我就是从那一刻爱上你。你说得对,我是你的。我的鼻子是你的。我的嘴是你的。我的眼睛是你的。我的耳朵是你的。我的十二指肠都是你的。

  小薏哈哈大笑,我才不要呢。脏死了。

  我说,那我也不要。把它割掉。我要把一个清清爽爽的自己给小薏,让她用牙齿咬,用手指掐,用脚指头摁倒。咬碎了还会完整,掐坏了还会重新变好,摁倒了呢,又会马上站起来,让小薏再次抬起脚指头摁倒。

  月光蹑手轻足地来到窗外,洒下一种奇妙的光线。小薏浮在月光里,身体比月光还要轻,还要白,还要软。小薏胸脯上有许多轻颤颤的露珠儿,那是她身体里流出的泉水。我挥着手为她驱赶小旅馆里的蚊蚋,数她一分钟要呼吸多少次,数她弯弯的眼睫毛到底有几根,也数她鼻翼上的小斑点。小薏的头发变长了,我还可以把它们编成辫子,编成各种各样的辫子,在她快要醒来的时候,再一一解散。

  我说,小薏,这天下人,加在一起,都没你的一根脚趾头重。

  小薏说,你就瞎说说。可我爱听。

  我给小薏讲了许多故事,有书上看来的,有自己临时编的。我常混淆了它们之间的界线。所以小薏有时候会用她那像小鸟脑袋的脚尖堵住我的嘴,提醒我不准抄袭,必须原创。

  我提出抗议,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原创?大多数人都是在说着前人说过的话,做着别人做过的事,重复着别人的故事。事实上,重复是克里丝蒂娃说的互文性,一切存在都是对先它之前的存在的解释,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熔铸与变形,也都是那万千根树木所构成的美与庄严的规律。重要的并不是重复与否,是隐藏在重复后面的生命。

  可小薏说,我不管,我就要听我没听过的故事。

  夜深了,大大小小的房子都睡去了,发出轻微的鼾声。窗外的黑凝然沉寂,天上的星星缓缓飘下,化成一地的露珠儿。小薏说,要是咱们能去南极看星星多好啊!那里干净,离星星也近,说不准星星能听见我们说话。若饿了,逮一只企鹅扔雪里冰冻再架火烧烤;若累了倦了乏了,就裹一身冰雪互相抱紧酣然睡去,待千千万万年后,后人在冰雪里发现我们。那时,我们的眼睛是冰,脸是冰,手是冰,腿也是冰,冰得蔚蓝且清彻,身体里面没有一丝杂质。哇,他们一定会说,好浪漫哦。

  风有甜的腥味,里面还夹杂着阵阵吼声,那是我们第二天要去飘流的盘龙峡的水流声,该交的钱已经交了,该签的生死状也签了,这种漂流对我们来说早已像晚餐后的一道甜点。我笑起来,说,会的,我们会去南极,一起天荒地老。我确实有了这种想法,去南极?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热血沸腾的事啊。

  12

  我没想到,自己竟然遇上梨雅。

  当飘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分发救生衣时,她喊出我的名字。她的丈夫未与她同行。一个瘦削的女子与她并肩站着,咬着唇,脸色有点发白。山崖跌宕,水浪奔腾。岩壁上挂满青苔老藓。天光云影,万千水浪,构成无数旋涡,它们互相撕咬、拉扯,俯冲往下,大有壮怀激烈踏破贺兰山缺的气势。眼前的激流险滩,对于一个缺乏漂流经验的人来说,是有点惊魂。但这种由漂流公司搞的漂流其实并不危险,或者说,它只具有想像中的危险。真正危险的是“野漂”,稍不留神,或者说缺乏技术与配合,都会艇覆人亡,我与小薏好几次都一脚踏进了鬼门关。

  梨雅微笑着,指指身边的瘦削女子,说,我朋友齐芳。目光又投向小薏,释元,这是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啊。介绍一下?

  梨雅并没有因为我们曾经的关系以及在我们中间流过的几年时光而有任何尴尬与不自然,熟稔地抓起小薏的手,夸奖起她的容貌。小薏看看我,眼神里是疑问,仿佛是在置疑我过去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自来熟的女人?我惭愧地笑,给她们做了介绍,不咸不淡地说了几句客套话,拉着小薏赶紧离开。梨雅的样子并没有发生多大改变,但我们好像已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水雾打湿我的额头。我皱起眉。小薏突然说道,她的腰蛮细的哦。小薏的声音甚是暖昧。我瞪过去一眼,脸红了少许。小薏曾问过我她与梨雅哪个人在床上更好。我当然对她赞不绝口。小薏咭咭笑了。我也笑。

  十几分钟后,我又与梨雅碰上了,天杀的漂流公司把我们安排在同一张艇上。小薏脸上的笑意更盛。我当没看见。艇上还有一名漂流公司的工作人员,用不着我去教梨雅如何系救生衣戴安全帽。齐芳看看我,看看梨雅,看看小薏,脸上也绽出古怪的笑意。估计她是梨雅的闺中密友,梨雅或许对她讲过一些不该讲的东西。她的眼睛老往我下半身看。

  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起划船与压艇的技巧。皮筏慢慢移动。我操起桨,尽力不去看梨雅的脸。艇上还有二个人,是一对青年男女,加上工作人员,一共七个。七,是一个好数字,具有神秘的力量,“天数以七纪”是为其一,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是为其二,而上帝造这世间万物也只用了七天,是为其三;它还是一个变化之数,内部是一个三元四时的空间。

  我胡思乱想,任凭那密密实实的水花劈头盖脸。齐芳不再看我了,嘴里不断地发出尖叫,她的心脏应该是悬在喉咙处在与舌头打架。小薏一边划艇一边看我,突然凑过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再得意地笑。梨雅的脸色煞白,没有在岸上的从容镇定,死死地抓住工作人员的肩膀,害得那位年轻人不得不回头说道,没事的。你轻一点,我都要被你推下艇了。那对青年男女也是一脸紧张。

  河水以崩天裂地之势冲腾奔泻,转过弯,峡口双峰突然合紧,若门半开。河中央出现若干巨石,水流与巨石相互搏击,轰鸣之声如千军万马奔腾而来。那年轻人显然吃惊我与小薏的划艇技术,不时扭头来看。水面渐渐开阔,两岸高山对峙,群峰插云,山坡陡峻,巨岩壁立。年轻人放下桨,讲起这条河的传说。艇上梨雅、齐芳的脸恢复了血色,那对青年男女甚至唱起山歌。唱得不赖,一声情哥哥,一声情妹妹。

  皮艇接近一堵巍然屹立的石壁,年轻人指着石壁上一块凌空飞起的巨石说,知道吗?这叫望夫石。它有一个美丽动人的爱情传说。当年男人们撑着竹筏沿江放排时……我与小薏对视一眼,都笑了。中国的望夫石咋这样多啊?就不能编一个新鲜一点的故事出来。我抬起头,去看那石。石头下有一丛青草,草尖歇着一只蜻蜓。真奇怪,蜻蜓怎么会飞到这里来?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异变瞬间发生,我眼角的余光猛然瞥见岩壁间正缓慢地绽开一条缝。也许是前几天连绵的雨,也许是石壁再也无法重负那个凝眸了千千万万年的身影。我的毛孔一下子全炸开了,揉揉眼,再看,不是幻觉,这石壁确实他妈的要坍了。我狂叫起来,快,往外划。话音刚落,石壁訇然倾下,诸多大石滚滚而下,一块石头擦着我的额头落在皮艇中央。巨大的水浪把皮艇高高掀起,然后翻转它。我拉住小薏,小薏的身子在往水里沉。

  小薏的腿断了,小腿以下都没有了。那块落下的石头像刀一样。我呆在小薏的病床边没有眼泪。梨雅活着,齐芳死了。那对青年男女,女的活着,男的死了。漂流公司的年轻人也死了。梨雅的丈夫来了,一些陌生的脸庞赶来了。他们在嚎啕痛哭,在与漂流公司争论辩驳。生命如樱花飘落,再多的钱也没法唤醒那几张已经逝去的脸庞。

  为什么伤的不是我?如果那块石头能砸在我额头上,就不会砸在小薏腿上。为什么我在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能扑到小薏身上?我把头埋入小薏胸前,泪水不可抑止。小薏摸着我的头,轻轻地说道,释元,你为什么要难过呢?

  13

  我把小薏带回北京。我没有找到小薏的家。那幢欧式别墅上贴着法院的封条。上面沾满尘土。一年前,小薏的父亲因为经济案入狱。小薏的腿伤已经导致严重的并发症,时而清醒,时而晕迷。为了能够付清医疗费,我卖掉父亲留下的金表,仍然不够。我找到侯子。他似乎不认得我了,我跪下来求他,他叹口气,叫我去找龙哥。我到了龙哥那,遇见大头。大头已经跟着龙哥混了很长一段日子。龙哥借给我七十万。我把大头带到小薏病床前。大头像疯了一样打我。我没有辩解,怔怔地看着他。他是小薏的弟弟。他有这个权利。他叫过我姐夫的。

  几个月后,小薏死了。在圣诞节的晚上,她爬上窗台,跳了下去。她手里握着一个MP3,那是我买给她听音乐的。音乐没有了,只有她的声音:

  释元,我的释元啊。我不能陪你去南极了。我走后,你要开开心心地过日子。与你在一起的这一千多个日子真是开心,所以我一点也不遗憾。你给我讲了这么多好听的故事,我也给你讲一个吧,你别笑话我讲的不好哦。

  小薏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那个仲秋的黄昏,雷声像玻璃弹珠在天空中跳来跳去。天上也有这样淘气的孩子呀。他们躲在云朵里,打开一个个灰色的不同形状的铁皮盒子——每当他们这样做时,盒子里便冒出—道道闪光,那是阿里巴巴在四十大盗的藏宝洞前呼喊的那句神秘咒语的不同版本——然后他们手中多出一堆大大小小的弹珠。大者有山巅上的湖泊一样大,得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把它扔出去;小者仅指甲盖大小,用手指头轻轻一弹,就会飘向远方。

  他们多半是男孩。女孩没有这样顽皮。一些胆小的头结双髻穿粉红衣衫的女孩儿还被吓得聚在一株桃树上哭。弹珠上不时溅下许多图钉般大小的雨屑。它们虽然没有刺破她们的肌肤,但确实弄疼她们的脸颊。她们忍不住扬言要把这些坏男孩捉去喂树底下的蚂蚁。可男孩玩得是这么开心,根本没时间理睬她们朝着天空挥舞的小拳头。他们把一个个铁皮盒子弄成刀枪剑戟的模样,拿在手里,大声砍杀,步伐非常灵巧,能踩着弹珠从山脚跳向山巅再跳向天空,也能踩着弹珠滑过水面,滑过点点漪涟,在水波与石头的相接处单足站立,让那些蜻蜓也自愧不如。女孩子有了勇气。她们传递眼神,互相鼓励,一个接一个跳下树,跳到屋檐上,跳进水渠里,与风捉起迷藏。

  风并不欢迎她们的加入,吐出黑色的牙齿,像胁生双翼的老虎,扮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可这些女孩子骑在上面,把这一头头老虎当成脚下的滑梯,并在老虎身上涂抹着一种类似水银的油彩。油彩包裹住它们的身体,也逐渐改变了它们的模样。它们的爪子变成蹄子,本来比哨棒还要结实的尾巴变成一大团飞扬的鬃毛。这令它们恼怒,它们把蹄子湿淋淋举起头顶,鼻孔里喷出冰凉的气息,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那些讨厌的女孩子呀,腰肢是那样柔软,眼神好像飞起来的乳白色的蒲公英。更可恨的是,她们从飘飘衣裾下伸出的雪白赤足就踩在它们的鼻尖,踩得它们浑身又酥又软。它们终于乖乖地低下头,葡伏在女孩子手中细细的皮鞭下,偶尔轻轻地叫上几声,埋怨女孩子手中的皮鞭没抽对部位。

  男孩子看傻眼,停止厮杀,互相张望,互相询问这些女孩子的秘密。毫无疑问,她们为世界提供了一个镜像,即,存在的意义并非你死我活,把彼此打得鼻青皮肿。

  一朵椭圆形的云终于发现自身内在的丰盈,欢喜出声,第一个咩咩地叫。于是,一眨眼,漫空都是羊的叫声。玻璃弹珠们不见了,天空一点点变明亮。上帝打开刻有宇宙法则的门。雨点刷刷地落下,开始有点粗,后来越来越细,丝丝密密,如针如线。这是女孩子们最擅长的女红呐。

  男孩吃惊地看着眼前的变化,垂头丧气地坐向一边,不时扮出几个鬼脸儿。其中一个坏脾气的男孩愤愤地抓起几朵还来不及变化的云,把它们拧成榔头一样的东西,用力地敲自己的脚尖,敲得自己两眦红赤。为什么会这样?我还没玩够呢。

  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女孩在清澈的雨中欢笑。雨水打湿她的睫毛。她的手臂又白又长,牙齿与糯米一样香甜。她蹲下身,伸手招呼每朵云的过去与现在,为它们洗去身上的脏泥巴,并从头上拔下木梳为它们梳理毛发,嘴里唱着歌儿。她还朝男孩招手,过来一起玩吧。

  玩什么?男孩子瓮声瓮气地问。

  放羊啊。等羊吃饱了,我们再把它们赶到天的那边,那边还有一个天空。女孩子认真地说。

  男孩笑了,接过女孩子手中的皮鞭,在头顶甩出一个个响亮的词语,甩得劈啪作响。是的。词语。所有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词语。这个世界因为词语而开始富有意义。被饲养的羊群沿着这条词语之河,慢慢向前走去。当夜幕来临的时候,它们消失在月光里。月光是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当微笑的羊群都穿越这扇无边无际的门后,男孩与女孩的肩膀上会长出一双翅膀,那时,他们就是另一个世界里的天使。

  14

  这是小薏给我讲的第一个故事,也是最后一个故事。我是在仲秋的时候认识小薏的。在我的记忆里,一直只有“热”这个字眼,小薏却记住了“热”之后在县城里下起的那阵雨,那阵被我忽略掉的雨。

  小薏说得没错,我们都是天使。我一遍遍听着,热泪滚滚。小薏,我的小薏,我亲爱的小薏。现在我已经还清欠别人的债,可以跟着你穿越那扇无边无际的门,在另一个世界,我们一起踩着玻璃弹球,放牧天上的羊群。我找到动脉血管的位置,用刀片准确地划过它。

  血溅出来,像一只红色的蜻蜓。

  (完)

一、齐人物论(续二·小说戏剧部分)

  齐人物论(续二·小说戏剧部分)

    庄 周

     世纪上半叶的“小说救国论”固然是病急乱投医的故作惊人之语,世纪下半叶的“小说反党论”同样是疑心生暗鬼的神经过敏。两者都用政治的眼光夸大了小说的社会影响。在政治的过度压力下,百年中国小说的发展确实承受了过多非艺术的干扰,以致在全球化时代,用世界性艺术度量衡来检点我们的小说成果,可能幸存者相当有限。我想起一个早些年流传的国际笑话:六十年代中国向某大国还债,该债权国在海平面之上放一个铁圈,比铁圈大的苹果被接受,比铁圈小的苹果则永沉海底。在实用的世俗领域,如此作为显然过于阴险甚至恶毒;然而在审美的艺术领域,这却是“铁的必然性”(尼采语)。

   邓友梅《那五》(中篇小说)

     邓友梅先生的小说属于某种京派老字号传统,语言嘎嘣生脆,读起来像嗑西瓜籽般痛快。写一种有韵味的文字,曾经是方块字的一大传统和优势,惜乎失传已久。读邓友梅的文字,依稀有股魂兮归来的感觉,即使扯蛋,也青是青黄是黄,泾是泾渭是渭,句子里照样有西皮流水,规矩方圆。这样的文字配“那五”这号人物——一名皇城根下游手好闲的满清贵族遗胄——正是天造地设,铢两悉称。邓友梅该算是小说界“老爷子”一辈人物吧?他们对小说有着特殊的敬重,类似手艺人对待自家的祖传技艺,一字下去,说轻点也和鞋匠钉下个鞋掌相似,讲究的是妥贴安稳,结实牢靠。《那五》之类小说,最易令人溯及小说的“起源”:“虽小道,犹有可观者焉”,“说者”与“看官”的关系,颇似伶人与票友,有一种融融的现场感和亲切味。就类别而论,邓友梅大概归于“民俗作家”之列。这是他的长处,说不准是否他的局限。鲁迅先生不是说:只有民族的,才最有可能成为世界的。

   巴 金《家》(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

     二十七岁的巴金是出手不凡的,鲁迅当年可不会看走眼,他应该属于大作家之列。我指的是作品布局结构上的沛然大气,人物塑造上的精细入微,尤其是那种只有俄罗斯作家才具备的人道主义情感,赋予巴金作品鲜见的道德力量,我们仿佛能从文字后面听到作者的浓情呼唤:我的兄弟,我的姐妹。巴金有一颗处子之心,他对梅表姐、鸣凤等不幸女性寄予的款款深情,可以直追曹雪芹的女性观。他对觉新的巨大同情,虽然曾遭“意识形态”方面的诟病,时过境迁之后,却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形象,艺术价值百倍于那位当年曾赢得一致喝彩的“革命青年”觉慧,这也正可见出巴金的力量。令人遗憾的是,正如巴金的书法始终无可观瞻一样,他“学生腔”的语言也毕生呒啥长进。再加缺乏足够的理性思辨能力,笔底温婉有余,痛切不足,遂构成了他的致命局限——虽然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也只是“有可能”而已。

   王小波《革命时期的爱情》(中篇小说)

     王小波把自己生活的时代称为“愚人节”,从而把他生存的悲剧时代喜剧化。他推崇的卡尔维诺认为,简单化地忠实摹写严酷的现代生活,会使文学像乏味的现代生活一样失去魅力。这个思想成了王小波把小说写得如此黑色幽默的根本动力。他越是幽默,就越说明他对时代生活的厌恶,而他的幽默以一种巨大的慈悲帮助自己也帮助读者得到了精神超越——但决不是忘却。他不是谦卑地跪着,仰视着控诉它,而是自豪地站着,俯视着嘲笑它。我认为王小波的文革小说和新唐人传奇达到了一种超越形似的深度真实,他是最深刻地挖掘出时代的悲剧性和荒诞性的当代作家。革命是试图消灭爱情的,但他试图证明,即便是灵魂深处爆发的革命,也无法真正消灭爱情。爱情终将战胜革命,有趣的语言狂欢终将战胜愚人节的野蛮。与他的小说成就相比,他的杂文简直微不足道。现在有那么多人(不仅是读者,还有众多作家)推崇他的杂文,只说明那些有执照的当代作家过于低能。

   王安忆《长恨歌》(长篇小说)

     王安忆是天生的小说家,这表现在互为补充的两方面,一、她有旺盛的创造热情,质量稳定可靠,内容极少重复。早年的《小鲍庄》与后期的《长恨歌》,在风格、题材上横亘着辽阔的间距,甚至语言乍看之下都判若两人。二、正因为她的创造热情居高不下,年年呈涨停之势,才使这位木秀于林的女作家,从不曾在媒体上掀过波澜。至少她本人从不曾主动搞过任何形象促销活动。比如,虽然论起相貌来,王安忆也不逊于时下被人爆炒的“美女作家”,但没有人会称她“美女作家”,我们也愿意相信,如果有人这么评论,即使考虑到女人对他人的赞美永远来者不拒这一人类学事实,我们仍然觉得那是一种冒犯。说到《长恨歌》,我当然不可能用寥寥数语加以评论,我只能说,作品和她的女主人公“沪上名媛”王琦瑶一样,都是风情万种的。暗嵌其中呈水样状态的“时间”因素,更赋予作品内在的低迴感。可以稍加指责的,也许只是小说的结尾,那里好像有点不对劲,有不胜笔力之感。

   王跃文《国画》(长篇小说)

     书名《国画》是个容易误解因而不太巧妙的双关语:当代中国的漫画。为了使双关不落空,首句即写“画家李明溪……”,反而显得刻意经营。此书的刻意经营贯穿始终,小说成了作家那只全能之手刻意操纵的舞台。由于这只本该看不见的手过于扎眼,人物成了观念的提线木偶。而且这些人物全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目的仅仅是为了作者要谴责这个腐烂透了的官场和末世般绝望的社会。这一愿望是值得赞许的,然而手段过于简单,力量反而有限。一览无余的平铺直叙导致毫无回味,连暗示都算不上的伏笔使阅读没有任何意外,情节的进一步展开如同逻辑的演绎,腐败事件的增加仅仅是为了论证那个众所周知的结论,而不是让读者在思想上得到升华,情感上得到超度。小说在总体上没有超越清末“谴责小说”,只是对于当代读者有一点现实的批判意义。

   王 朔《过把瘾就死》(中篇小说)

     王朔的作品我只读过一部,是偶然看了电视连续剧《过把瘾》某一集的片断,觉得不错,就找来原著一读,希望它比电视剧更好。结果非常失望,原著远远不如电视剧。与王朔作品屡屡被成功改编的不幸遭遇截然相反,金庸的任何作品被改编成影视的任何版本,都远远不如原著。文学作品如果足够优秀,那么改编成影视剧一定不如原著。如果改编成影视剧胜过原著,那么原著就多半是蹩脚货。不过尽管优秀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往往成功概率极低,然而由于其开发价值太诱人,因此同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很可能会被反复改编,金庸的作品正是如此。而蹩脚畅销书则一般只会被迅速地改编一次(不抓紧时间就永远没机会了),而且也仅能改编一次,决不会有人甘冒巨大的市场风险改编第二次,王朔的作品正是如此。王朔的作品就像易拉罐一样,只能一次性消费。也正因为如此,王朔这只早被自己吸空的易拉罐,才会破罐破摔地躺在马路上,不仅碍你的眼,非常影响市容;而且挡你的道,时不时发出刺耳的声音。

   王 蒙《活动变人形》(长篇小说)

     王蒙是中国文学的一座重镇。天赋,才华,勤奋,机遇,阅历,见识,斗志和创造力,一样不缺,仿佛上帝打造他时,就想着为世人弄出一文豪来。然而此时此刻,当我回想近二十年来吞咽过的不下百万字的王蒙大作时,竟一时讷讷,不知如何评价是好。有一股极大的阻力,正千方百计地劝阻我不要鲁莽地写出“大作家”三字。王蒙为什么不是大作家呢?想来与他过于发达的智力有关。这当然不是说凡大作家只要有中人之资就够了,而是说真正的大作家,不管如何智力超群,必不会把文学之宝全压在智力上。看看王蒙吧,他知道自己绝顶聪明,却强迫症般怀疑别人有可能对此认识不足,为此,只要有一丝可能,他必不忘反复重申,再三提醒。结果,读他的小说,我们常常在本该沉痛的地方,意外地见识到了作者的开通,在本该神经绷紧、汗毛倒竖的段落,意外地读到些“解构主义”风格的笔墨。我理解他是想抖露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的世故和与时俱进的练达,他正确地算计到了智力对私人形象的成全作用,惟独漏算了智力对艺术的杀伤力。

   孙甘露《呼吸》(长篇小说)

     小说家的职责虽然主要是讲述故事、刻划人物,但如果语言平庸,句子老不出彩,一般情况下也难有作为。世上第一流小说家无一不兼着语言大师的头衔,即是证明。语言才能出众,较之叙述才能超群,通常还更能成就作家的伟业,理想状态当然是他能做到鱼和熊掌通吃。小说家孙甘露似乎有可能成为前者,他的小说总是从第一页甚至第一行起,就迫不及待地向读者显示语言上的不同寻常。但稍加细嚼,就会发现味道有异。孙甘露的语言惊人地欧化,句子错综繁复,若我们玩个游戏,把他小说中的人名、地名全部换成西洋名称(有些名字本来就像已经翻译好的欧美名字,如主人公罗克),我敢说读者读了一百页后都未必意识到这部小说原来出诸中国作家之手。我不知道孙甘露是否博通多国语言,即以他标志性的西化句式而论,似还应加上两字:恶性西化;或嵌入两字:西而不化。简单地说,英国佬若想翻译他的作品,不会因为他的西化句式而方便英化。据说曾写过诗的孙甘露是否一心想追慕歌德的身影,遂望文生义地打算弄部《西东合集》出来?

   孙 犁《风云初记》(长篇小说)

     虽然是一部战争题材小说(写的是一九三七年至三八年冀中抗日根据地的故事),老先生可没给我们摆布出一幕稍稍像样些的战争场面出来,几乎有点兵不血刃的感觉,不知是想着“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还是别具深意。说句冒昧的话,我读着竟有股田园诗的意味,几乎会作孽地想:战争真好。文字之洗练纯美自然没说的,可以把今天的新锐比成文盲,但那似乎主要是“散文”的美,而非“说部”的美,何况即使如此,也得因章节而异,因人物身份而异。这部小说总觉得出自两个人的手笔,两种层次,两种境界的语言错杂而出,似乎孙犁先写出初稿,再由某位党代表负责润饰,增添红色口号。反面人物(如田大瞎子、老蒋、俗儿)的对白几乎个个生动,一看就是孙犁的墨宝,正面人物(如芒种、春儿、高庆山)则个个言语无味,上纲上线,八成就是由党代表捉刀。孙犁先生追求“本来的朴素的面貌”,文字讲究传统水墨画的意味,结果却是“留白”太多,反使故事和人物有落空之感。作为文人的孙犁固是中华一绝,作为小说家的孙犁,恐怕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史铁生《务虚笔记》(长篇小说)

     早年读他的中篇小说《关于詹牧师的报告文学》,我一边被他大过“文体家”瘾的华彩炫技打动,一边暗暗地想:这家伙不仅表达欲望空前强烈,感觉还尤其千头万绪,我大概可以信赖他留在纸上的任何东西,不管它们乍看之下如何古怪。为了表达上的精确到位,为了最大程度地逼近某个刹那生成的心理意象,他会不惜撕裂文体。也许就在那时,我已经隐隐地在期待他的《务虚笔记》了。真是好样的。我相信,虽然作家“体验生活”并无大错,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这类老掉牙的前辈也都是这么做的,但就中国作家而言,他们更应该体验自己的内心生活,那种深邃、诚实、拒绝装神弄鬼的内心生活。只有内心世界丰富饱满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人间喜剧”的转述者。史铁生除了有一颗敏感、机智的心灵,洞悉文学世界中最最奥秘的指法外,重要的是他的心智还格外让人信得过。在史铁生的“写作之夜”里,即使“把那怀疑的表情扩充千倍万倍”,他也能轻巧地把它们一一捕获,就像有些帅哥用一声口哨捕获爱情一样。

   卢新华《伤痕》(短篇小说)

     人们提到这篇小说,总会忍不住补充一句:小说手法幼稚。我本来想避开这句话。既然《伤痕》的幼稚人所共知,何必再例行公事地刺上人家一句呢?不过在我重新阅读一遍之后,觉得这句话还是省不得(结尾时刚死了母亲的王晓华偏要和情人苏小林“朝着灯火通明的南京路大步走去”,真让人不明白小说的公理安在)。天下幼稚的小说多的是,不读它、不提它就是了,有必要整天在边上唠叨吗?问题恰恰在于,这篇小说太重要了,你可以不读它,却没法不提它,它简直就像康德哲学,一个绕不过去的巨大存在。回头想来,那也是中国小说家的黄金时代,就像穷人的美味不过是一个窝头一瓶白干一样,精神饥荒年代的读者,什么样的读物都能读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卢新华是值得敬重的,虽然当年的实情是作家成名比今天的球星还快,独占鳌头的卢新华却毅然搁笔,远赴重洋。当时与卢新华一同成名的个别作家,就像后来买到第一期股票认购证的家伙一样,虽然未见得比卢新华高明多少,大作家的架势可是一直摆到今天的呀。

   古 龙《绝代双骄》(长篇小说)

     据说古龙的作品有七八十部之多,我经眼的不到十部,有许多部"名作"根本看不下去,所以真正读完的仅有三五之数,而且只有《绝代双骄》读了两遍,它很可能是古龙的顶峰之作。江小鱼被古龙称为“天下第一聪明人”,说明古龙深知自己有足够的聪明,但缺乏足够的智慧。虽然有人认为古龙在文体上颇有独创性,但古龙的文化素养较差,所谓独创性就颇为可疑,倒不如说是因为文化有限导致的技穷,才不得不标新立异甚至哗众取宠。古龙的许多“名言”,恐怕只是针对文化素养有限的读者而言,对素养较高的读者来说只是陈词滥调或故作惊人之语。大致说来,古龙有聪明,金庸有智慧,梁羽生智慧过于古龙而不及金庸,正如梁羽生的文化素养过于古龙而不及金庸。但古龙的独创性(或说才气)过于梁羽生而不及金庸。因此港台武侠三大家,金庸居首,古龙次之,梁羽生殿后。三甲之后,一蟹不如一蟹。

   叶圣陶《潘先生在难中》(短篇小说)

     这是中国现代小说鼻祖级别的作品,作于一九二四年。挑剔它是没有意义的,正如我们不能因为嘴里嚼着冰淇凌就嘲笑唐朝人大热天没什么吃的,我们不也常会对一块普通的汉瓦当充满敬意吗?小说引我好奇的是,作者自称塑造潘先生是为了刻划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灰色的卑琐人生",时隔七十六年再读,却发现潘先生面对战乱时的所思所行,未见得有何“灰色”,“卑琐”更是持论过苛。他能先尽私利而后不忘公义,原已难得。对内,他“挈妇将雏”,如一只张开巨翼的雄鹰,一意呵护家人。对外,又能在一俟安顿好家人后马不停蹄地往家乡赶,继续为孩子办教育。此外,“民生之多艰”的图像尚能不时在“眼前一闪”,兼能写一手颜体好字,放在今天,几乎够得上劳模标准。那年代的小说是极有特色的,不少笔法让人想起同期的无声电影:起说明作用的“字幕”特别多,主题常常也忒醒豁了些,个别地方用词甚古,既让人对老作家的小学功底大为钦佩,又顿生“不知今夕何夕”之感。

   池 莉《来来往往》(中篇小说)

     据说十分畅销的池莉近作我没兴趣拜读,从导致她声名鹊起的那些作品来看,我真是奇怪如此婆婆妈妈、琐琐碎碎的作品居然有大量的读者。这固然说明我们的读者(尤其是小说读者)素质不高,但“吃什么像什么”,如果中国小说家总是喂读者这种劣质代用品,那么读者的素质是永远不会提高的——除非他们不读中国小说而专读外国名著的译作。池莉是乏味的故事家,而并非有趣的小说家,小说在她那里完全成了“原汁原味”的生活实录,这大概就是靠吹捧吃饭的职业评论家没什么可吹,只好为她以及与之类似的一大群作家冠以“新写实”的缘故吧。评论家把“原汁原味”当作莫大的褒语,然而这却是对艺术与生活之不同的抹煞。如果社会生活像粪便一样臭不可闻,难道也该原汁原味地端上来让读者全盘接受?如果非要与粪便打交道不可,那么作家的工作性质显然不同于“原汁原味”地搬运粪便的环卫工人,而应该类似于化验师。

   曲 波《林海雪原》(长篇小说)

     作者提到读过的文学名著,举的例子不过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与此同时却能整章背诵《三国演义》《水浒》和《说岳全传》。这也许就够了,中国古典文学本身就是一个巨大宝库,如果不那么三心二意,得陇望蜀,即使不知道巴尔扎克是谁,也未必会对创作构成妨碍。《林海雪原》是一部出色的传奇小说,故事生动离奇,人物过目不忘,语言鲜活明快,场景极具动感。小说的结构不是西方古典小说的全局笼罩式,而是中国人擅长的层层推进,讲究峰回路转,移步换景。人物塑造匹似武侠小说,大善大恶,大美大丑,追求鲜明的“亮相”效果。白茹虽只是一个卫生员,作者却把她塑造成美的化身,能歌善舞,集中了一个十八岁女孩可能具有的全部优点。最具特点的是主人公“二○三首长”少剑波,智勇双全,文武兼备,有情有义,长得“精悍俏爽,健美英俊”,妙龄却只有二十二岁,真让人感叹“自古英雄出少年”。论起可读性,《林海雪原》在此类作品中首屈一指,不愧为“蘑菇老人神话奶头山”。

   老 舍《茶馆》(话剧剧本)

     小说家老舍,其最高成就竟是一部戏剧;幽默家老舍,其最高成就竟是一部悲剧。而喊出“大清朝要完”的人竟会是旗人老舍,则令人感到像一部荒诞剧。然而人民艺术家老舍,却在太平盛世里走入太平湖“自绝于人民”,从而揭示荒诞剧的闹剧本质。舒舍予为了自己的良心,最终“舍弃”了“予”(自己),从而成了时代的良心。王国维因为痛心于"大清朝"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要完,所以不得不自沉。老舍却曾经欣喜于“大清朝要完”,因为他认为中国新文化正在诞生——一旦发现了其中的虚幻,他也不得不自沉。一个时代的沉浮,就这样在现实与舞台的双重意义上展开。舞台上的《茶馆》是不朽的,因为它的完美。现实中的茶馆也是不朽的,因为它的顽强。只要中国没有完成精神上的现代化(除此以外的一切现代化都是伪现代化),中国的茶馆以及茶馆文化就会永远作祟下去,包括“祗谈风月,莫论国事”的茶馆箴言。

   芒 克《野事》(长篇小说)

     诗人未必都能写好小说,但诗人即使写不好小说,一般也不会糟得太离谱。那不像话的地方,往往也就构成了奇特。这是由诗人本身心路历程的奇特性决定的,当作品带有自传痕迹时,一般更是这样(芒克的战友徐晓告诉我们,她总是愿意把《野事》“当做自传而不能当做小说来阅读”)。作为一部知青题材的作品,《野事》也许更真实,它不加修饰地反映了知青生活糟糕的一面:乱七八糟,整个呈现为被糟蹋的生活状态。主人公毛地和她一窝娘们(白小艺、麦凤、小九、梅青等)、一伙哥们(小秀才、大丑、贼狐狸等)在贫无余物的野地里整天靠胯下那件玩意消磨度日的场景,也许更能说明历史真相。当然,这不像一部成熟作品,人物塑造无可称道,扯得上特色的便是展现了北方农村蛮荒糙砺的现实场景,再加那些“骚”气扑鼻的对白。我对北方农村(具体指河北白洋淀地区)生活不了解,不清楚作者笔下真相的可信度如何。如果完全相信他的叙述,情况八成是这样:白洋淀那些纯朴无文的大妞,只要逢上帅哥挑逗,要么先下手为强先把帅哥“那物”掏出来,要么立刻蹶起白白的大腚……

   李龙云《小井胡同》(电视连续剧剧本)

   偶尔从电视里看到几个镜头,有人在一边猜测:好像是老舍的作品。我当即回答:老舍写不出这样的东西。这不是对老舍的贬低,却是对李龙云的敬意。我说的就是《小井胡同》。虽然演员的表演个个都挺棒,但我仍然能够毫不费力地将主要成就还给它的作者,李龙云,一位——恕我寡闻——此前从未听说过的作家。剧本结构松散,但却是一种有意味的松散,恍若中国画中的散点透视,与我们记忆中的生活节奏丝丝入扣。所有的人物都塑造得真实生动,令人过目不忘。好的长篇作品,应该有一种让人仿佛多了一段生活经历的感觉,《小井胡同》达到了这个效果,它表现的每个人物(都是成色十足的小人物),都首先以其慑人的真实感攫获人心。作者有一双洞若观火的尘世巨眼,一颗充满悲悯的人道心灵,这使他的人物——不论善恶——首先还原为不容置疑的血肉之躯。笔墨入世而超然,我们不再对人物的意义、价值感兴趣,这是因为比人物的意义、价值重要得多的内容,早已率先扑入我们的眼帘,使我们唏嘘之下无暇旁顾。

   李佩甫《羊的门》(长篇小说)

   如果这是一部蹩脚小说,那么书名与内容的近乎无关就是故作高深。然而这部小说相当出色,因此书名的游离状态就暗示读者,它确实莫测高深。书名取自《圣经·新约》:“主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从书名很难料到,这部小说写的竟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农村一个名叫呼家堡的生产大队,而书中以主自居的“我”竟是呼家堡的党支部书记呼天成。小说以令人折服的写实手法展示了半文盲呼天成如何以传统民间文化的全部狡智建立起一个集体主义的独立王国,在翻云覆雨的政治风云中四十年不倒,甚至还能呼风唤雨。这个独立王国是一个象征,是当代中国的缩影。奇妙的是如此具体的写实与如此抽象的象征居然结合得天衣无缝。作者无意于做出简单化的批判,却使他的批判更为深沉而撼人心魄。读毕不得不掩卷感叹,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必将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无处不在地显示其顽强生命力。

   李 敖《北京法源寺》(长篇小说)

     因为一则诺贝尔童话,一向以“快意恩仇”驰名的台湾杂文家李敖先生,突然在小说界奇货可居起来。联系李敖一贯拿大的脾性,我们可以想见他志得意满的神情(他也果然毫不含糊地在第一时间就洋洋自得起来)。不过,待到真读了他的大作,却发现“李恩仇”实在没啥子可骄傲的。在我看来,他连小说的门都没摸到。小说家的入门级功夫在于守住一个“藏”字诀,将自己的思想、情感牢牢地藏在故事、对话、场景的幕后,至于思想是否深刻,完全取决于读者的会心阅读。然而李敖并非会家子,他竟然大施“放”字诀,一部小说,罕有人物的个性塑造,全无心理的精细打磨,整个就见他一个人厥词大放,书袋大掉。他不明白,自己赖以自豪的学问,在这里恰恰是碍手的东西。虽然有些大作家也喜欢掉书袋——如雨果就曾在《巴黎圣母院》中插入一篇字数惊人的专题论著,但抽掉其中的“修道院沿革史”,《巴黎圣母院》还在,抽掉李敖小说中的大书袋(不少伪装成对话的面目),小说也就所剩无几了。总体上看,小说结构严谨,节奏混乱,正好说明他具备学者的充分素养,欠缺艺术家的起码素质。

   刘 恒《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篇小说)

     贫嘴张大民的生活毫无幸福可言,确切地说是糟糕透顶。各式各样的苦难漩涡般朝他袭来,凑近了看,每个漩涡还都拧成上吊绳似的结子,作势要把我们球状体形的主人公勒死。当然,人类面对苦难的能耐是不可穷尽的,面对屋室逼窄、生活困顿的处境,人们总能找到相应的生存策略,更别提我们那位嘴子特"贫"的张大民了。张大民的生活状况,在世界范围内都不失普遍性,区别在于,张大民的应对方式是中国版的:中国版的忍耐与憨厚,中国版的机智与无能,再加中国版的油滑与纯良。这样,虽然读者的身份各各不同,其中不少人(比如我)从未有过张大民的倒霉经历,但并不妨碍他们产生感同身受的阅读体验。这正是作家刘恒的高明之处。说书般的叙述节奏,“溜肥肠儿”通俗的语言,赋予作品坚实的生活基调。关于“黑色幽默”我一直有个想法:那玩意虽然看了消闷解气,本质上是西方社会的。在中国,“黑色幽默”所欲传达的荒谬感,本来就是我们见怪不怪的事实,犯不着劳动“黑色幽默”的大驾,作者只要据实写来就已足够。刘恒的写法,我不妨自作多情地视为对拙见的肯定。

   刘索拉《你别无选择》(中篇小说)

     这部小说甫出笼时,当年龙钟沉闷的文坛大概有种闪了一下腰的感觉。回过头来看(亦即为了写这四五百字我重读此作),就会发现作者风风火火热热辣辣莽莽撞撞的语言,更多地只剩下文物价值。对,她提供了一组全新的人物,就像荷兰球星路德·古利特曾经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发型,比如“在阳台上只穿着胸罩短裤练习体操”的女大学生。但这位当年也许艳惊校园的女大学生,面对今天那些“上海宝贝”,很可能就落了下风,后者显然会问,“穿着胸罩”干嘛?这表明,小说提供的人物,也是可以一下子被超越的,它们注定只能起到让人眼睛一晃的作用,而我们知道,凡是不朽的文学人物,虽然也都不同程度地依附于某个时代,却又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被超越的。刘索拉的功绩或局限,似都集中于此。附带提一下,中国作家往往会间歇性地对某些域外小说特别过敏,特别容易产生摹仿欲和认同感,其中就包括一部《麦田里的守望者》。在《你别无选择》的成功背后,那位美国的稻草人小痞子,无疑构成巨大的审美背景。

   刘震云《一地鸡毛》(中篇小说)

     有人曾建议,别急着读畅销书,要读也得三年之后。因为三年之后往往发现,那本书已不值得再读了。再说买书也不同于买股票。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大概就属这种情况。小说絮絮叨叨,说了不少饮食男女的窝囊事,看后颇能让人鼻子酸楚。所谓阅读体验也无非一声“可不是吗”。作品带点谴责小说意味,笔锋却并不犀利;带点陀思妥耶夫斯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意味,人道主义立场(更别提宗教性悲悯)却纤毫未露。更让人不快的是,我们发现这类小说已经成了时髦:嗜痂癖般地挖掘中国人日常生活中鸡零狗碎的小烦恼、小失意、小痛苦,却没能耐从中塑造鲜明的性格,提炼伟大的思想。结果,人民的悲情被弄成一幕幕搞笑剧,看完后的感觉和刚刚在厨房里忙了半天相仿,只是一阵阵疲惫和龌龊而已。作者如果认为他就是要通过内容上的“一地鸡毛”来展示中国人精神上的“一地鸡毛”,那好说,我外甥女病句连篇的作文也可以发表了,因为她就是要通过“病句连篇”来象征中国知识界的普遍失语症;我侄女浮夸无比的作文当然更有理由发表了,因为她显然是想通过浮词丽句来揭露社会上的虚假不实之风。

   朱苏进《清晰度》(中篇小说)

     读朱苏进的作品,总有读翻译小说的错觉。我指的不是语言的欧化(他没有这种爱好),而是思维、表达方式上的欧化,亦即更本质的欧化。朱苏进作品的佳处在别的中国作家中极为罕见,或者可以说还完全没有,在西方作家里倒比比皆是。感觉敏锐甚至超常,但又处处符合逻辑,人物的言行不论如何古怪,总仿佛具有心理学上的依据。即使我军某边防团团长“掏出鸡巴朝山下撒尿”的孟浪行为,在作者笔下都显得合情合理,仿佛不那么干反而不合身份似的。朱苏进小说给我的另一翻译错觉,则与南美作家有关,我指的是信息的密集饱满、文字的精光鎏亮和意象的任意游走。作者的智力优势几乎无处不在,这使他笔下的人物注定不可能成为平庸之辈,注定既与众不同又意味深长。他的笔墨有一股旺盛的探险家气质,在摹写凶险神秘的东南亚丛林时,我怀疑他暗中抱有与某位大师级人物斗法的野心。我不知道他的假想敌是谁,就我而言,总会本能地想起二十年前读过的一部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里维拉的《漩涡》。

   沈从文《边城》(中篇小说)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的沈从文先生,诚乃天纵奇才。弱冠出手,即已卓尔不群,稍长作《边城》,更是漪澜万状,莫可方物。手法之纯熟,心智之高迈,气度之雍容,无不令人目动心惊。虽然沈从文性情淡泊,素不以文学英雄的姿态示人,但五四新文化运动真正的文学圣果,却正是在他手上似无意似有意地珠结而成的。《边城》与《红楼梦》相似,均可作不同层次的阅读。湘西温婉矫健的民俗风物(民风淳朴不输《镜花缘》中之“君子国”,爱情炽烈可比西班牙之斗牛士),此第一层次;作者宅心仁厚的人道立场,此第二层次;章节行云流水的内在节奏,此第三层次;作品骨骼肌理中的东方神韵,此可谓第四层次。翠翠、祖父、渡船、傩送二老,“浑厚”的妓女,“茶峒人的歌声”等场景,让人不禁想到毛姆随笔集的一个出色译名:在中国的屏风上。“上善若水”,此言本非对小说而发,及沈从文出,世人方恍然开悟:世象之道,原来与艺术之道暗通。这是一位出神入化的智者型作家,还兼着“性情中人”的美差。话说回来,真正的智者,从来就是“性情中人”,两者严丝合缝,恰似左膀右臂。

   余 华《许三观卖血记》(长篇小说)

     重视细节的余华,最令人称道的,不是对生活的熟知或洞察,而是作品始终飞翔着想象的翅膀。他对血腥味有一定好感,同时又从中国传统文学中领略到了节制和含蓄的真味,本能地拒绝笔墨铺张,这使他笔下的血腥味还没来得及形成暴力倾向,就及时转向审美领域了。他好像不是那种让人物引领笔墨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总是提早一步知道下一章将如何展开。这么做的好处是,能使作品始终从容不迫,张弛有度,不利之处则是,作品缺乏情境和心理上的紧张感。同样,作品过于迷恋含蓄,固然能轻易得到些廉价赞美,却也会使作品和人物的沉重性大打折扣,即使让许三观以不可能的方式卖血,让福贵(长篇小说《活着》中的男主角)的亲属家人一塌刮子全都死于非命,也不能拗救分毫。余华也许具备大作家的若干素质(近来人们都喜欢这么说,再加上几句弗洛伊德或柏格森的格言,以使它们看上去更加凿凿有据),但只要他依旧沉迷于情幻小说路线——区别于“科幻小说”——我觉得此议不妨暂缓。

   陈忠实《白鹿原》(长篇小说)

     又一部“史诗”来了!那些专事抬轿的帮闲批评家总是热衷于欢呼“史诗”的出现。中国历史特别长,因而“史诗”鉴定者误以为小说的篇幅长一些就是史诗,而且既然中国历史特别长,那么中国也就理所当然宜于盛产史诗。“史诗”必须写几代人,否则就不像史诗。当然必须有乡土气,更少不了妖魔鬼怪、巫婆神汉、半仙高人,以及每一代人的吃喝拉撒乃至吃喝嫖赌,于是就“史”了,然而“诗”何在?抬轿的帮闲认为,“史诗”是有权泥沙俱下的,大师是有权不修边幅的,因此写“史诗”的大师有权写不好一个短篇。大师的自我辩护是:大象干大象的活,老鼠干老鼠的活,既然老鼠不能干大象的活,那么大象当然有权干不好老鼠的活——即便害怕老鼠钻进自己的鼻管,大象依然蔑视老鼠。必须正告大象和那些摸象的盲人:史诗时代早已过去,中国当代文学的痼疾是鼠辈猖獗——包括那些鼻子里插葱装象的鼠辈。伪大象与真鼠辈惟一的共同点,就是牙不错——难怪有这么好的胃口。

   陈 染《私人生活》(长篇小说)

     由于目录中煽情的章目(如“床的尖叫”)和一般只有地摊读物才有的提要(如“她发现自己身体上还有另外一个她不知道的嘴唇在呼吸和呻吟”),此书刚出版时我没读。因为如果打算读咸湿文字,还不如照顾地摊写手的生意。然而陈染是有格调的严肃作家,这种花招一定是为了畅销故意做出来的假装的不正经,那是最没劲的。这次为了评论此书,我不得不把它读完,却惊讶地发现“提要”开的是空头支票,是在故意误导和暗示实际上没有的挑逗性内容。如此狡猾的“假装不正经”,我还是第一回见到。不过我最强烈的观感则是此书语言极不合格,连文从字顺都没做到,像“正是风华正茂”、“实际上她心里比我聪明”、“驻足凝息”、“故做出来的无动于衷的表情”、“头脑明晰”这种句子,亏她敢于写出来,而且还毫不脸红地在附录中自称“我习惯为一个句子、一个字词、甚至于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而奋斗”。甚至坦然被采访者誉为“精致的语言”。

   汪曾祺《陈小手》(短篇小说)

     从早期的《鸡鸭名家》到后期的《受戒》,汪曾祺一系列笔记风格的风俗画杰作肯定是中国现代小说最足以傲世的极少数重大收获之一,仅就艺术成就而论,决不下于鲁迅和张爱玲。洗练的语言,明丽的色彩,淳朴的民情,都达到了难以超越的极致,而《陈小手》足以代表他的至高成就。在这篇可算微型小说的极短篇中,汪曾祺的全面艺术才能得到了具体而微同时又淋漓尽致的展示。他的儒家倾向使他的小说体现出一种哀而不伤的含蓄沉痛和谑而不虐的超然独笑。有人用思想家甚至战士的标准来苛求他,但他仅仅是个艺术家——这不是他应该受到指责的理由,做一个称职的本色艺术家决非易事。不是思想斗士并非艺术家的耻辱,生产伪艺术或艺术垃圾才是艺术家的耻辱。汪曾祺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自己独创的形式中达到艺术完美的惟一大师级中国小说家,其成就丝毫不亚于被国人津津乐道的博尔赫斯。而那些称道博尔赫斯的国人,却并不苛求博尔赫斯一定要成为思想家或战士。

   佚 名《少女的心》(中篇小说)

     文革时期把一切手抄本都叫做“黄色手抄本”,严格说来只有这一本才可以称为“黄色”,然而与那些当代名作家的咸湿程度比起来,此书几乎算得上干净,尽管当时的读者一定读得心惊肉跳。我得承认我当时没有读,但并非没机会过手。当时那种伪道德的清教观念深入我的骨髓,因此我大义凛然地拒绝被此书“腐蚀”。但我的思想觉悟还没有“高”到想告发传递者,因为我知道告发会给传递者带来巨大的灾难,我当时就听说作者已被枪毙——可见当时的传递者多么胆大妄为。现在看来,此书毫无艺术性,没有任何欣赏价值,作者的写作能力连小学程度都没有。当中国人发明的原本用于增广传播的印刷术反而成了限制传播的垄断工具时,印刷品的价值固然值得怀疑,非印刷品的价值也值得怀疑。认为凡是禁止印刷的作品一定没有价值或一定有价值都是错误的以偏概全。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印刷术被权力垄断的时代,真有价值的作品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式出版的权利。

   苏 青《结婚十年》(长篇小说)

     女人更为身心合一,女作家也大抵更文如其人,而苏青显然是更为突出的例子。读完《结婚十年》,我才知道苏青是宁波人,不禁笑得打跌。苏青的小说刮喇松脆,毫不藏藏掖掖。优点是明白痛快,缺点是少有回味。谚云:“宁与苏州人吵架,不跟宁波人说话。”苏州人和宁波人几乎是阴柔与阳刚的两极。中国文学的主流向来是苏州派(或曰婉约派),男作家也大行妾妇之道。宁波派(或曰豪放派)则极为罕见,女作家更是如此,从李清照到张爱玲,都是苏州派,但现在有了明明白白不讲含蓄的苏青,不禁使人眼睛一亮。苏青没有多少想象力,又用结结实实的大量细节堵塞读者的想象力,但一个时代的真实画面却照相般地立了起来。还没有一位中国女作家如此真实地描写过一个家庭主妇的身心痛楚。苏青是既不革命也不女权的,她要的是妇权——家庭主妇的正当权益。她的妇权主义纲领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仅仅逗点移前一字,就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如此巧智,那些没文化的当代女作家岂能望其项背?

   苏 童《妻妾成群》(中篇小说)

     许多评弹名家都是讲故事高手,苏州人苏童正是这种缺乏深度的讲故事高手,其作品笼罩着苏州式的阴柔和凄迷气氛。尽管那些枫树街小男孩也会赌气发狠,但这种发狠相当于二流运动员在有意识地服用类固醇,那些小男孩不可能懂得男子汉的坚韧和反抗。一到进入女性世界,苏童就如鱼得水。然而他心目中的女性世界是千古不变的,这弥补了他生命体验之不足。因此缺乏深厚古典学养的他,居然闭门造车地写出那么多伪历史、伪风俗的妾妇小说,在被权力限定了的狭窄文学甬道中窥淫式地想象女人、欺压女人、拯救女人,迎合读者的猎奇之心。对中国读者来说,有这种文学代用品的当代毕竟比什么也没有的那年头好。对外国电影观众来说(苏童是被电影改编最多也最成功地打入国际市场的中国小说家,此作被张艺谋改编成《大红灯笼高高挂》),虽然这些作品远远不及他们的大师杰作,但毕竟是来自中国的传奇。他们认为中国就是荒诞离奇、不可理解的,因此他们不在乎这些传奇是否符合中国人的精神实质。

   杨 绛《洗澡》(长篇小说)

     如果说苏青是典型的宁波人,杨绛就可算是典型的苏州人(尽管她实际上是无锡人,但菜系上合称苏锡帮并非无因)。以籍贯论人衡文当然很危险,因为值得一论的人和文很可能是异数。此书是当代仅见的淑女型小说。章目以《诗经》命名,暧昧的准爱情故事从头至尾毫无进展。这是一部现代人写的古典小说——更准确地说是伪古典,要求的也是一种古典心态的阅读或伪阅读。某音乐家在回答为何没有一个现代作曲家能作古典音乐时说得很妙:古典音乐是古典时代的作曲家作的,现代作曲家生活在现代,因此只能作现代音乐。也就是说,现代人可以听古典音乐,但不能作古典音乐。同理,现代人可以读古典小说,但不宜写古典小说。写这种小说需要的是学者的功力和素养,而不是对真实生活的强烈爱憎。对这种小说的评价,也只能是古典的评价,但古典的点评家早已死了,再要勉强评品就是在从事伪古典批评。所以我只能说,你可以把从《文心雕龙》到《二十四诗品》里的所有好词都堆在它上面,使它更像一个假古董。

   沙叶新《寻找男子汉》(话剧剧本)

     曹禺、老舍之后,中国现代戏剧一蹶不振,除了八个样板戏,中国人就不再知道何为戏剧。由于缺乏剧场观摩机会,我不得不成了纸上的戏迷,以读埃斯库罗斯、莎士比亚、莫里哀、易卜生、萧伯纳、梅特林克、尤金·奥尼尔等大师的剧本过过干瘾。但偶有机会去剧场,我也不轻易放过,八十年代观摩过几次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的毕业演出,至今成为美好的回忆。改革开放以来,虽有《于无声处》《炮兵司令的儿子》等几出充当“时代精神传声筒”的席勒式宣传剧,但戏剧作为一种艺术,至今恍若隔世。看了《寻找男子汉》,我说不出什么观感,只是想起沙叶新的斋号“善作剧室”,不禁失笑。沙叶新有足够的幽默细胞,但如此作剧而自称善,实在是个幽默得过了头的恶作剧。我相信沙叶新是个好人,作剧充满善意,但与其作剧充满善意而剧本甚恶,何如像斯特林堡那样对世界充满恶意而剧本令人称善?

   阿 城《棋王》(中篇小说)

     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读中国当代小说,就像看国产电视连续剧一样,我得始终提醒自己“将就着点儿”,别忘了咱们还是初级阶段。这是外国第一流小说读多后的心理反射,本来也怨不得谁。但阿城的《棋王》是个例外。不必说,小说会让人本能地想到茨威格的杰作《象棋的故事》,两相比较一下,原也自然得很。奇怪的是,比来比去之后《棋王》竟然不落下风。最重要的一点是,《棋王》通篇散发出中国文学特具的油墨香,它的大量品质,只能源自中国传统文化的伟大熏陶。比如说,博尔赫斯先生虽然对中国文化钟爱有加,也曾尝试挖掘中国题材,但将博氏的作品放在《棋王》边上一比,真伪立现,博尔赫斯充其量只是一位钦慕东方文化的票友。和主人公王一生的棋品一样,阿城的小说也是“有根的”,正所谓“气贯阴阳”、“汇道禅于一炉”。每个字都直取文化的深层,品读之后,借用阿城的“肉醉”造词法,不免有些“文醉”。兴尽掩卷,那“呆子”宛在目前:“脚下扬起细土,衣裳晃来晃去,裤管儿前后荡着,像是没有屁股……”

   阿 待《猫眼石》(短篇小说)

     我不敢说阿待是最优秀的网上小说家,因为网上小说我读得极少。但仅就目前所见,我认为阿待远比许多浪得虚名的纸上小说家更为优秀。阿待的文学素质相当全面,而其文学素养甚至称得上古典。女权主义者曾经抗议说,男权主义者赞扬一个女作家,就称之为“不像女作家写的”。我不是男权主义者,但我还是不得不说,阿待的小说确实不像女作家写的。她的文字干净朴素,决无一般网上作者的不节制。有一种对网络作品的偏见是,网上没有篇幅限制,文字容易大量注水。然而与此偏见相反,由于纸上作品一般是有稿费的,而网上作品基本没稿费,因此一个想混稿费的成名作家会生产大量注水的文字垃圾,而一个珍爱自由写作的网上作者却可能以艺术为自己的惟一准绳。读阿待的小说还有一种对我个人来说最大的喜悦:几乎每一篇都具有令读者难以预料的新特质。你不容易料到她,她力图使每一次写作和阅读都充满期待。

   陆文夫《美食家》(中篇小说)

     中国不少当代小说都遗憾地有一种报纸病,即如果你在第一时间阅读它,会读得津津有味,搁的时间稍长,立刻味道大坏,甚至完全不明白作者在说些什么。这只能说明,他们的写作本来就与时间、永恒、人性等要素无关,只拼命死守着一位时事记者的忠诚。当然也有例外,如陆文夫先生的《美食家》。我不清楚“美食家”一词是否缘此而来,但自从他向世人奉献出《美食家》之后——如同音乐家陈钢、何占豪向世人奉献出“梁祝”以后——再写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在朱自冶流连于姑苏街巷寻觅舌间美味的生命历程中(我们记住了陆稿荐的酱肉,马咏斋的野味,采芝斋的虾子鲞鱼……),在孔碧霞如同电影“开幕”般亮出的那桌“百年难遇”的丰盛酒席里,确实流淌着某种永恒。正如艺术家的失恋常常可以升华为美妙的艺术,朱自冶的馋嘴也被我们好饮的作家提炼成东方饮食文化的惊世美艳。在“美食家”朱自冶诞生以后,我们才发现,没有朱自冶的中国文坛,就像盐没搁准的朱鸿兴头汤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张 扬《第二次握手》(中篇小说)

蜻蜓(中篇小说)

     平心而论,这是文革时期地下手抄本中最值得称道的一部作品。如果你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在小阁楼的天花板下搭建的一幢大厦模型,那就不应对其绝对高度过于奢望。正如我们此后再也没能看到该书作者有更出色的作品,然而我们必须对先行者致以敬意。何况无论如何,这部小说称得上是文革时期的最佳小说——尽管传抄时相当薄,文革后正式出版前,作者才把这个中篇扩充成了长篇。《少女的心》仅仅写了性,此书则重彩浓墨地写到了爱情——尽管其第一第二次的“亲密接触”,都不过是区区“握手”。但这“握手”中昭然若揭的隐喻义,令当时读者热血沸腾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当代小说中赤裸裸的描写。我不知道,从“第二次握手”到“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国文学(包括作者和读者的素质)到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值得玩味的是,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作品居然会被印刷。

   张远山《通天塔》(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尚未出版的作品,好在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我们没必要非得等到国内出版社长了见识之后才能读到这样的佳作。作品奇异非凡,据说“应该组成一个有文学博士、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心理学博士、语言学博士……参加的专家小组,共同会诊三年”,方有望“解开《通天塔》的结构之谜”,那我就不必强作解人了。小说充满寓言色彩,整部作品是一大寓言,内中各类寓言又大小相套、环环相扣,此起彼落,方降方升,而所有这些寓言又似乎都有一个明确的指向,指涉的是人类命运。作品一面布满玄机,让人步步生疑,一面又每句话都惊人地流畅明白,表达上没有丝毫故弄玄虚之处。尤其令人称奇的是,在最基本的故事层面,作品也是娓娓可读,朗朗可诵的,显示出作者出色的语言天赋和叙事才能。我相信,读者即使弄不清《通天塔》的葫芦里到底藏着什么药,也会被作者骇人听闻的想象力撩拨得目瞪口呆。——作者的最大自负也许是在哲学领域,就这部作品而论,他更该为自己的想象力自豪。

   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篇小说)

     在张贤亮之前,虽然中国在色情文学领域也有过符合泱泱大国身份的贡献,但所有的色情笔墨基本上都不出找乐子的范畴,像玛格丽特·杜拉所说,属于那种“让人快活的东西”。张贤亮也许是第一位在小说中让男人疲塌的生殖器承担起文化沉重的中国作家,《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的诞生也由此成为一个有价值的历史性时刻,我们不妨认为,随着这部小说的出现,中国文学也和小说末尾被黄香久紧紧夹住的男主人公章永磷一样,完成了一次有意味的勃起——不过,让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再次发生了,又多读了该作家几部作品后,我们发现他当年曾经起到社会控诉作用的“性描写”,有可能属于误打误撞、瞎猫逮死耗子,作家的真实立场较之明清之际的颓废文人,并无质的提升,也许依旧停留在“沉迷”的原始水准上,他后来的作品始终没能在主题上有所拓展、超越,只是在同样的精神层次上周而复始,机械复制,一泄如注——《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在东瀛曾被供奉在成人书店的架子上,看来并非人家不识货。

   张承志《黑骏马》(中篇小说)

     对于张承志这类充满道德自负、洋溢宗教迷狂的作家来说,作品的高下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姿态。他扬头昂脖,对世界、世人一脸鄙夷之时,作品质量往往急剧下滑,只有自弹自唱自吆喝的份,或过鸦片瘾般地胡说什么与“特殊读者”的怪诞缘份。他苦修的体内突然遭到大真大爱的劫持,惊讶的同时谦卑之心大炽,便也可能迅即激发出伟大的创造力,写出让世人瞠目结舌的作品来——毕竟,张承志的天赋是像“硬道理”那样明摆着的——《黑骏马》无疑是他早年“谦卑之心大炽”时的产物,小说让人明显感到出自一位“大地孝子”的手笔,他那惯常显得偏颇、激愤的同情心,在这里因了对草原奶奶和草原姑娘的厚爱,突然变得格外痴迷深情。当以道德自虐的张承志暂时不再以道德虐人时,他高亢的人格特征,对“回民的黄土高原”的独特感悟,以及对艺术的独到理解,立时聚焦并升华出一种罕见的品质。在忘我状态下写出《黑骏马》的张承志是不可多得的,“钢嘎·哈拉”步点内的阳刚之气,可以一洗汉语文学圈内的阴柔之气,颓废之习。

   张恨水《啼笑因缘》(长篇小说)

     张恨水是影响最大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家,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人读得最多的不是鲁迅的小说,而是张恨水的小说——他曾经同时为七家报刊撰写连载小说。张恨水影响最大的作品是《啼笑因缘》,作品的模式和精神完全是《儿女英雄传》之类旧式才子佳人小说中的老套。但是既然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生活没有真正改变,那么以读报刊连载小说为惟一的文学生活的中国读者(尤其是包括鲁迅的母亲在内的女性读者)就永远会为这种老套涕泗横流。因此《啼笑因缘》可以被改编成评书,像旧式才子佳人故事那样一档一档说下去,而《阿Q正传》却永远只是少数"精英"的读物。谁能想象鲁迅小说能够在书场里供闲人们消遣呢?读者多寡,往往与作品价值成反比。现在当然没人再读张恨水了,新的“精英”依然读鲁迅,所以鲁迅的读者最终必然超过张恨水,然而张恨水后继者琼瑶女士的读者甚至比张恨水的读者更多。被战斗檄文唤醒的人数,总是少于被精神鸦片催眠的人数。

   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篇小说)

     把张爱玲打入另册近半个世纪,是革命的偏见。把张爱玲吹捧成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中国小说家,则是反革命的偏见。两者都因政治有色眼镜而影响了艺术判断。贬低者认为张爱玲是彻头彻尾的鸳鸯蝴蝶派,拔高者认为张爱玲没有一丝一毫的鸳鸯蝴蝶派。其实张爱玲骨子里浸透了鸳鸯蝴蝶派——甚至她读得滚瓜烂熟的《红楼梦》,也是鸳鸯蝴蝶派的远祖。然而曹雪芹写才子佳人,能够超乎同侪之上;张爱玲写鸳鸯蝴蝶派,也能够超乎同侪之上。但肯定曹雪芹不必同时否定罗贯中,肯定张爱玲也不必同时否定鲁迅。张爱玲在小说领域的独创性成就固然不容否认,但不该矫枉过正地把她吹捧为思想巨人和艺术大师。虽然《金锁记》被文学史家公认为张爱玲的代表作,但却不得张迷们的宠爱。张迷们的最爱是《倾城之恋》,这足以说明张迷们是把张爱玲当成高级琼瑶来读的。这是对张爱玲的另一种贬低,虽然张迷们自以为热爱张爱玲。作家不仅会在冷遇中被误解,也会在热烈的崇拜中被误读。

   郁达夫《沉沦》(中篇小说)

     小说作于一九二一年,大概相当于新文学的侏罗纪吧?据说当年也曾有过“洛阳纸贵”的荣耀,原因不难想见,一是白话小说当时还很稀罕,读者的眼光缺少训练,一是所谓“达夫式的露骨和直率”,再就是作品里那点颇能让时人莫测高深的性心理描写,比如日本女人“那一双雪样的乳峰!”当然还有别的,懒得总结了,因为小说实在幼稚了些,我甚至怀疑作家连第一人称的招法都没学会,一边“我”“我”不休,一边却尽是第三人称的角度。结构缺乏经营,想象的翅膀纹丝不动,无非一个神经质青年在喋喋自述罢了。这表明,若我们从艺术价值的角度考察,“影响力”便是桩靠不住的事。想来真是奇怪,若与郁达夫比拼古典文学写作,我敢说,集当前中华文士的所有才华,也是个大败亏输之局(魏明伦上场,只一合,便被挑落马下)。若仅仅比试现代汉语写作,一位稍有资质的中学生,都会忍不住替他修改冗词赘句。如果“他的megalomania也同他的hypochondria成了正比例”可以视为当年的时髦,那么在“皎日,依旧在她的轨道上,一程一程的在那里行走”中,“在那里”三字,实在像汉字长了鸡眼,不拔不快。

二、[长篇]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中篇小说)

  戴荣里

  谨以此文纪念以往。

  (1)

  很早我就发现了这个秘密,我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其实这个秘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何况是让我感到尴尬的事情。

  我今天早晨起来洗凉水澡的时候,收到了宁子的电话,我在客厅里赤身裸体给她回电话,想到这样对人家不尊重,赶紧把浴衣围住了下半身。这样的凉水澡就和看电影到了高潮突然断电一样。宁子温柔的话语传递着文人张某要来京城的消息。宁子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个床上睡觉,但我至今也没有见到她的皮肤是白的还是黑的。宁子的眼睛很美丽,最让我喜欢的是宁子的嘴巴,那种具有诱惑力的嘴,和正在烤得冒油的羊肉串一样的诱惑人。宁子的嘴巴会发出磁性的声音,连带着我想拽一拽她那透明的耳朵。所以宁子的魅力集中在颈部以上,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她的下半身。我在京城里漂泊已经有两三年了,两三年来我一直这样固执地生活。宁子的嘴巴是我快乐的源泉,我怕吻它一下都有可能改变了它的质地,所以我一直没有吻她。外人不相信我们会如此“清纯”,只有我自己知道宁子从精神上已经是我的人了。

  张作家不是别人,就是我当时在王家沟施工时认识的一个剃头匠子。那时,他的嘴和宁子一样会说,更重要的是他会编故事,故事在他的嘴里成为连贯性很强的一串珠子,我离开王家沟很多年一直保持着坐火车去几百里路外的张剃头匠子的理发铺去理发的习惯。我喜欢看张剃头匠子眯缝的双眼,当然更喜欢他微翘带有流线型的下巴。这就让张剃头匠子有点滑稽像。这个张剃头匠子,和一般人自然不一样,虽然那时候我们坐火车不用花钱,铁路工程单位的职工可以享受铁路上提供的这份免费午餐。坐车不用买票的感觉和皇帝一样。一入进站口:通勤!值班员一挥手:过!到了火车上,列车员查票,你悠然地说:通勤!列车员往往连看也不看就走了!哪像现在,为了回一趟云南老家,提前几天还要托人购买车票。

  北京的春天或许来得晚些,所以在这个城市感觉更深厚的就是冬天了。宁子的话语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时时照耀着我的心海。有几次我们聊到深夜,我什么都没有说,宁子就哧溜蹿进我的被子里。我听到她的声音十分平和,就如大海上的阳光一样,在哪里看都是金光闪耀。我从来没有拥抱过宁子,可我感觉宁子就在我的怀里。我听到一个躺在床上的嘴巴发出直立起来才能发出的声音,我会为这样的声音而感动。我很久以来喜欢一个人生活,我惧怕和别人一起睡觉。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有一个同学,睡在我的上铺,一天夜里突然听到他嚎叫一声,同宿舍的八个人都醒了,我们喊来保卫人员才知道这位同学已经死了。那一年我们参加高考,这个事件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我们被公安机关连续地调查,让我得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死去的同学叫王二狗,王二狗有个惊人的能力就是背字典,汉语成语小词典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每次语文考试前王二狗都能轻松迎战。可每次考试完王二狗的成绩都不好。也许是他背字典的缘故,他做题喜欢画蛇添足,所以他的考试卷子要不做不完,要不就是驴唇不对马嘴。有个看萧墙老师,最喜欢他,也最喜欢挖苦他。当然我继承了语文老师看萧墙的挖苦别人的特长,我的婚姻破裂当然也可以追究看萧墙老师的责任。其实很多的结果通过今天我们就应该感受得到。最金贵的是王二狗同学对我拥有深厚的阶级感情和 同学情谊。我从小到大,一直到上初中,都没有吃过冰糕,只有到了县城一中,我才吃上了第一块冰糕。当然这块冰糕是王二狗给我吃的,他家在平原地,不象我们山区,山区就没有这个福分。山区的地瓜干也不多,开学的时候,我家的地瓜干推到粮库里然后换成米面到县城一中里吃,俺娘都有点舍不得。我们那个县南部平原的人喜欢种植大蒜,所以王二狗家里有的是蒜,就富裕地流油。一块冰糕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对我来说却是第一次。我吃下那块冰糕的时候,是小心翼翼的,阳光洒在脸上,也不热了;我有些脸红地边吃边感谢王二狗,王二狗如背诵字典一样无所谓的表情。王二狗拿出冰糕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大茶缸子里,一中学生用来盛水的那一种大茶缸子。我现在一吃冰糕就想起来这个情节,想起王二狗的表情。王二狗死的奇怪,最后什么也没有查出来,我们各自回家一个礼拜,我们夜里睡觉,把头蒙上,有风吹过来的时候,也吓得不敢喘气。夜里做梦,都是王二狗背词典的情形,王二狗摇头晃脑,以至于我们白天很多时间都在查字典,以便于晚上梦中和王二狗对话时游刃有余。所以这一年的高考我们这个宿舍的语文成绩格外的好。可能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形成了阴阳眼,白天和活人说话,晚上睡着了和死人说话。

  我知道,我的眼睛会说话,这是我知道自己的第一个秘密!当然我知道眼睛的第二个秘密缘自朋友宁子的一句提醒,我才知道我的眼睛在二十年前就有了这种秘密,那时我刚好高考落榜,然后我接班了。

  我是带着王二狗的微笑和背诵字典的爱好接班的,当然还有看萧墙老师的刻薄和尖酸。

  于是我很快就有了第二个秘密,我的两只眼睛不是孪生兄弟,它们互相背离,有着不同的个性,甚至它们的长相都不一样,一个大,一个小;一个用双眼皮盖着眼帘;一个是单眼皮不负责任地让眼白外露。我有些惊恐这样的两只眼睛,时常被它们两个所左右着。。

  所以宁子来电话我就没有明确的答复她,我说了不算,我的眼睛说了算。我的眼睛达成一致意见,说见张作家就见张作家,人家现在是中国出了大名的人了;说不见张作家就不见张作家,毕竟相隔好多年了!这需要我的两只眼睛好好研究。

  我承认我经常一个人神采飞扬,这来自于我在真切的生活体验,在认识宁子的那个夏天,我在一个海滨城市施工。那里的大海很蓝,有一种甜美的感觉。我在那里开始只是一个开发任务的小办事员。在那个清净的城市,这里的人都是那么单纯和可爱。我第一次享受吃独食的快乐!我们办事处一共六个人,除了我是办事员,其余的都是领导。在我们国营单位,从来都是倒金字塔结构。我所在的单位一个正主任四个副主任,只有我一个是办事员。我这个办事员很可怜,做饭扫地都是我的活。我不敢有怨言,我只好每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工作。我没有什么资本。在这个单位,谁撸起裤腿来都可能超过我的细腿。所以我就把所有别人认为是服务的活统统揽下,这样以来,我每天的时间就感觉不够用。也就是这一年的夏天,我开始学会了做饭、炒菜,看见别人吃完饭,然后再吃饭;别人吃完饭开始进入娱乐时光的时候,我开始刷碗,这样的生活很有意思。也就是这一年我发现我长大了。虽然结婚这么长时间,爱人却一直吆喝我无用。每次匆促上阵,然后轰然倒塌,一点快感也没有的妻子开始埋怨起我来。我想重整旗鼓,结果还不如第一次。有几次洗澡的时候,我用双手狠劲地扇我的小弟弟,我想让它找回我的尊严。这样的结果其实更糟糕。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爱人开始埋怨我的床上功夫。只要我休班回家,她就开始数落我的一切。数落我的为人,数落我不会做饭,数落我在铁路工作了这么长时间还只有这么一点工资。这个时候,她开始说我周围的同事,张三的优点,李四的优点,王五的优点。我没有一点办法。我只有在梦中和她对抗。梦中的我经常和王二狗过招,王二狗的虎牙在我的梦里泛着银白色的光芒。我看到一个综合了张三李四王五的巨人站在我面前,开始笑话我,笑话我不是他们的对手。

  在那个海滨城市,办事员的经历解救了我的灵魂。也许是过于地劳累,好长时间王二狗不再到梦中来找我了。我的同学从乌鲁木齐来看我,说我的腰弯了,莫非是给领导做饭做的。同学的话一下子把我逗乐了。这是怎样的一种幽默啊!不过事实上,这种做饭的本领绝对具有政治上的意义。我开始再回家的时候,尝试着做饭给妻子和儿子吃。我的老婆在一个山城干教育局副局长,据说是我们县脾气最好的老师。我对这样的赞美表示赞同。我没有理由不赞同。电池没有电的时候需要充电是不是?我的爱人在外面是放电的过程,在家是充电的过程。所以我轻易看不到她的笑脸。就是作爱的时候,她也喜欢下命令。也拿出副科级的架子来吆喝我。有几次,她甚至疯狂地要骑在我的身上,说男女平等,为什么男人一定要在女人上面。我在每一次的轰然倒塌之后,往往会挨她致命的一脚,我要抱着我的小弟弟哭泣半天。

  可这样的生活自从我在办事处做饭以来有了明显地改变。通过做饭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其实什么东西都是可以学习的,别人笑话我下贱,可我在学习中掌握了一门手艺。所以妻子在厨房里唠唠叨叨地做饭,我就在旁边沉不住气。我已经习惯了妻子把饭碗端在桌子上一顿的声音,但我不习惯妻子做饭舍不得放油,还有她那放不下副科级架子的做饭方式。我从小在家里喜欢赤身裸体,但自从娶了这个人民教师,我开始束缚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每天晚上做爱前妻子总喜欢让我洗三遍下身,然后刷三遍牙,一般这样的夜晚晚饭绝对不能吃韭菜和大蒜。自从结婚后我把吃了二十六年的大蒜生生戒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人民教师这样要求我的时候使用的是居高临下的口气,发出的是响彻云霄的话语。我在没上战场之前锐气早就丧失大半。我的小弟弟自然就和没有得到军饷的逃兵,没有一点斗志了。所以妻子就有十二分的理由对我发号施令。

  在县里开人代会的时候,妻子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会议,我从海滨城市赶回来为上初中的儿子做饭。儿子对我的手艺赞不绝口。自然对一件事物的肯定包含着对另一件事物的否定。副科级的教育局长回家的来开始还不相信,后来在儿子的鼓动下,品尝了我的饭菜,然后是一脸的平静。我很自豪,妻子这样中性的表情确实值得我暗自高兴。你可以想象在一个阴霾笼罩的重庆山城你是怎样的盼望阳光。问题是这样的阳光还没有结束,当晚妻子在床上如盛开的雪莲,她第一次放下了副局长的架子,使我的地下武器得到空前的鼓舞。我只感觉到有子弹上膛的感觉,什么也不想就扑了上去。

  完成这样一个过程的男人往往很自负。所以在回到办事处以后,我就有了一点胜利者的姿态。在一个美丽的黄昏,我到自由市场和超市分别转悠了一圈,买回了一大抱东西。我试图通过晚饭的丰盛来征服那些主任副主任们。我希望未来的他们也像我的妻子一样在我的菜肴的征服下俯首帖耳。我开始耐心地准备每一道菜。开始是原汁花蛤然后是一个清水大虾,还有一个牛肉拼盘,当然少不了主任喜欢吃的大葱沾酱,还有一个炸鱼,白菜豆腐海蛎子。我把一桌的菜肴拾掇停当,开始煮一种比八宝粥多好几宝的稀饭。当时的办事处设在五楼

  ,南面靠着大海,大海在夕阳里有妻子脸色一样的红晕。想到妻子,我开始对我的小弟弟充满信心。很多人的信心就和小弟弟一样,需要忍耐和时机。我满怀希望地要征服整个办事处的领导阶层,所以对落日下的海水十分感兴趣。我没有理由妄自菲薄。副科级的教育局长开始被我征服。何况我们办事处的主任充其量只是一个股级干部,我完全有信心征服他们。我发现妻子还是一个股级校长的时候,从来就没有那么大的脾气,在外面一天到晚就是满脸堆笑放电的过程。只有回到家里对我训话才能找回她的自信。

  到傍晚的时候,我才接到一个电话,说主任副主任他们五个人不回来吃饭了。主任是说他们可能揽了一个大活,至少有几千万。这对我们这个有三个多月没有工程干职工开不出工资来的单位来说当然是一个大喜讯。我更喜的是一个人面对这样的一顿丰盛的晚餐。我说过我来自贫穷的山乡,山乡有的是饥寒交迫的回忆,对每一次丰盛的宴会都会记忆久远。我看着这样一顿丰盛的晚宴,不知道怎么就悄悄地流下泪来。我想到乡下断囤的时光,乡亲们到田野里挖野菜,就是到现在,我的可爱的乡亲们仍然还在吃着地瓜干煎饼。在所有四川的乡亲们中间,只有我们这个村落还保持着来自山东的习惯。我们的祖先曾经是山东人,在很久的时候到四川来做官,后来没落了,他的家人和仆人再也没有回去。在我的 记忆里很少有吃饱饭的时候。今天晚上,面对一桌酒宴,我只有高兴地流泪。

  我开始把筷子伸向大虾,虾们通红的身体让人想入非非,我剥去它们的外衣,通体泛白如教育局长那天晚上的身体;我把筷子伸向花蛤,花蛤里面的鲜肉十分咬舌,那两扇坚硬的外壳多像妻子的外阴道,妻子曾经十分固执地坚守了婚后几年的时光。我发现美丽的菜肴滚烫的开水一样让妻子舒展开她的身体。每吃一个花蛤,我就涌上一层快意,脸盆里落下花蛤皮一大堆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心海被幸福填注着。我抿一口酒,再抿一口酒。酒在我的胸膛里燃烧着,我吃完了整整一盆虾,然后又吃完一盆花蛤,最后吃完了白菜豆腐海蛎子,只剩下几个干瘪的炸鱼阳具一样翘着身体。我惊异于四五个人的饭食都让我自己一个人吃了,我还喝了一斤多酒,然后我志得意满地离开办事处向海边走去。

  海风吹醉了我,我把三十年来没吃过这么多的东西一次性吐出来,然后在海边睡着了。

  阳光照热脸颊的时候,我醒了过来,在办事处的小床上,陪伴我的还有一个满脸憔悴的女人,鬼知道她是怎样把我架回这个屋子的?

  这个女人就是宁子,就是后来喜欢和我一起睡觉,而我们绝对没有肌肤之亲的女人。她的魅力永远在颈部以上。

  一个兄弟对我说,你看中的人绝对当不了官,你看不中的人一定能当官。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说我?他说话的腔调十分像我的一个眼睛。不是左眼就是右眼。我说过我的眼睛会说话,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经常在深夜里给我的眼睛聊天。我的眼睛像极了QQ的小人头,一晃一晃的,十分有趣。所以好多人的话语不是像我的左眼睛,就是像我的右眼睛发出的。我喜欢在夜里关了灯在被窝里听两只眼睛对话,它们最后妥协了,或者沉默了,我就开始进入梦乡。

  有一年春夏之交,我在海滩上散步,我的眼睛看到温顺的河滩上四处是凌乱的沙子,还有不少四处爬行的螃蟹,我看到乌龟笨拙地走过的时候,一些螃蟹死掉了,一些螃蟹挣扎着游到海里去。我的一只眼睛很恐惧,我的另一只眼睛说,真好玩!乌龟就是乌龟。一个眼睛指导着我的心在流泪,另一个眼睛却欢畅无比地动员我帮助乌龟碾压那些可怜的螃蟹。螃蟹在六月的天空下很无奈,高举着自己的手臂。海滩上很多看西洋景的人。没有人关心这些微小的生命,人们认为它们的生存很没有必要。我只好轻轻地劝说我的双眼。我用劝左眼反面方式劝右眼,这让我的心脏十分难过。我的心脏受分离的眼睛的指挥,血液一会向左,一会向右,我想哭泣,一会又大笑起来。终于有人支持左眼,开始用双脚去碾死螃蟹,我想这些人一定感觉到了乌龟的可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的心情竟然得到一定的平静。没有螃蟹的沙滩看上去没有了杂乱的痕迹。我的左眼开始微笑,开始向右眼发动进攻。它很早就瞧不起右眼的做派,右眼充其量就算一个可怜虫。我在这样的海滩上开始感受了片刻的宁静。随着第一批人员的撤离,大批的游客开始涌上来。我发现了很多外乡人,甚至还有很多黄头发白脸蛋的外国人。他们的脸蛋教育局副局长的屁股一样白,也就是这一年夏天,我离开了教育局副局长的屁股。教育局副局长永远保持着乌龟的姿态;她想让我做乌龟,我不会轻易地去做乌龟的。我厌恶这样的人。所以我看到乌龟横行,我就生气。螃蟹毕竟是个弱者,开始有不少人把这些乌龟放到大海里去,希望它们能有一条活路,有的螃蟹还很固执地从海水里窜回来。我真希望它们不要再成为乌龟庞大身躯下的牺牲品。如果我要在教育局长的腿下生活一辈子,我今天注定就是乌龟的形象,幸福的是在教育局副局长要提拔的前夜,我就看到了那个碾压螃蟹的恶人——庞县长。庞县长臃肿着眼袋从我前妻怀里钻出来的时候,我刚刚打开门锁。我的厌恶几乎和呕吐物同时喷发出来。这样的眼帘我是在很早就见过的;他是我们这个小县城有名的庞百万,喜欢玩女人,满口的黄牙宣布着他的烟龄;他喝酒有海量,据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酒后玩女人,受到他宠幸的女人不少现在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县里有名的女干部。庞县长办事颇有些男子气概,玩过的女人提拔后他就不再缠绕人家。所以人们看到大刀阔斧的女干部有了新能耐,就忘了过去的那档子事情。而今天庞县长竟然欺负到我的女人头上来了。我的女人还是那个让我一上床就先刷三遍牙,洗三次下身的女人吗?你看看庞县长那松松垮垮的肉就让人恶心,她怎么会看上了他?左眼说:把奸夫淫妇一起狠打一顿,也出一口长期受压迫的恶气;右眼说:也许女人为了爬得更高一些,还是放她一码吧!女人爬高了这一家人不就更好了吗?反正也丢失不了什么。充其量禁闭的空间会打开一些。何况自己也经常在外面寻花问柳啊!女人也不容易!右眼这样说的时候,就从女人的眼睛里读到了温柔,甚至还可以猜想得到女人将来在床上的忏悔和温顺。这一刻心眼也跟着活动起来。我的左眼坚决反对右眼的卖脸求荣:你还算人吗?你长着的这双眼睛就是为了喘气的啊!你的眼睛能揉进这样的黑蛆啊!人家都站到你的脖子上来拉屎了,你怎么还这样麻木不仁啊!你难道没有一点男人的血性吗!在两个眼睛的斗争下,左眼还是占了上风。我举起拳头要冲向他们俩的时候,才发现庞县长早已经逃跑了,拳头落在女人头上,女人第一次没有端教育局副局长的架子,她一直无语,拳头也就渐渐地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两只眼睛一致认为应该离婚,就离婚了;男孩子归我,他是我的骨血,我不能让他跟随女人而去。孩子还是跟他母亲亲近我,我多次发现他偷偷地给他妈妈打电话,我以限制电话费的名义警告他。说,爸爸是普通工人,每个月有限的工资,电话费多了,你的学费就少了,以后就别想上大学了。可孩子依然故我。走在大街上,我碰见了女人,互相不说话,只不过她已经没有了教育局长的架子,据说官升大了,人就变得谦虚了。

  我的眼睛让我痛苦。白天,黑夜。

  (4)

  我知道我就从认识宁子开始才注意教育局副局长的表现的。语言这东西,很有趣味。我醒过来第一句话竟然问宁子:你为什么在这里?你是谁?宁子笑了,说我在海滩上她就认识我了,她喜欢我忧伤的眼神,最喜欢的还是我那个孩子气的动作,说我把螃蟹放归大海的时候满脸肃穆的表情,说不领情的螃蟹还夹住了我的手,疼得我呲牙咧嘴,我呵呵笑了,宁子说她晚上散步的时候看到了我,自然老朋友一样把我搀扶起来。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她回答说:那有什么奇怪的?我问你,你告诉我的呗!看来我的右眼没有醉,一定是我的右眼告诉她的。

  早晨的阳光很好。我的窗子面向大海。我看到大海在阳光下和宁子的笑容一样灿烂。我想呼喊!我打开了窗子,一股清新的空气涌进窗子里来。今天是个好天气,我的头还是有些疼痛。我在阳光倾照里露出一点倦容。我说,就这样好吗?!我们说一句话,对着阳光和大海。让风知道,让你知道,然后让我知道。宁子就笑了,笑容赶走了她脸上的疲惫之态。我想呼喊一声,但我的心脏如有人压抑着,最后什么也没有说。

  我要走了,我还要上班。宁子平静地说,然后云一样地飘走了。我的同学王二狗也是一夜之间飘走的。我想王二狗一定是听多了很多鬼故事。我们在县城一中上学的时候,在晚自习课上完后大家喜欢在床上熄灯啦鬼故事。啦乡下的一些有关鬼的具体情节。我们常常在睡梦里和鬼打架。鬼是那种厉鬼,窗户上的塑料布一响就进来的那一种。王二狗喜欢背字典,人却格外地瘦弱,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来委婉地叙述我们的故事,有几次王二狗央求我们不要再啦鬼故事了好不好?宋大胆不依不饶。宋大胆名字叫宋家根,是个考了三年也没有考上的蹲级生。别看这小子没有什么学习上的天赋,啦起鬼故事来却头头是道。我想宋家根后来能当上公安局长绝对与他的个性有关系。后来我们都工作的工作了,高考走的高考走了,回家种地的回家种地了,而宋家根一直坚持在学校里读书,然后在复读六年后宋家根考上了一所公安学校,然后宋家根回到县城,在派出所干内勤,然后当户籍管理员,那两年时兴买户口,宋家根就为不少当官的家庭办理了农转非。所以这小子的走运是与他的个性分不开的。他的胆子大,干什么都比别人有闯劲。有一年夏天,我们在海滩上看乌龟怎样碾压螃蟹,我看到螃蟹躲闪着,尤其是那些刚刚有点螃蟹模样的小螃蟹在乌龟的征服下纷纷死亡,他们不懂得逃离,我看着他们,叹息着,唏嘘着。而宋家根欣赏着这样的乌龟,还给我解释着弱肉强食的道理。看到我尴尬的苦笑,他只是劝说,然后帮助乌龟轰赶那些无知的小螃蟹。他看到螃蟹在乌龟的身子底下翻滚死亡,哈哈大笑。几个外国游客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看着他的警服在阳光映衬下的威武样子。海水还是一波一波的向前推动。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和宋家根对话,我知道宋家根就这个脾气。你越劝说他,他越来脾气。所以我断定王二狗的死肯定与宋家根有直接关系。王二狗怕鬼,而王二狗那天晚上从宋家根那里听到的鬼故事绝对是以前没有听到过的含有最惊恐的情节,王二狗开始还问询着吊死鬼的下落,后来就不敢问询了,最后就没有一点声息了;他最后的大声叫喊可能就是梦见了吊死鬼的样子,我猜想着王二狗一定在梦中和吊死鬼正面交锋了。王二狗是多么善良的一个孩子啊!在看萧墙老师的嘴里,王二狗总是被拖成长长的尾音,最后的狗字读成重音,然后婉转,然后嘎然而止。整个教室被看萧墙老师的故意和王二狗通红的脸蛋和他无可争辩的微笑所代替。刚进校园的时候,班主任看萧墙老师就建议王二狗一定要让他把名字改了。说这个名字不是一个上得桌面的名字,同学们没有办法劝说他,每次点名大家都要笑,还是改了吧。王二狗说:不改,不改,名字是俺爷爷起的,俺爷爷说就的事在我们村没有敢更改的。记得看萧墙老师十分生气,还在黑板上给王二狗起了很多名字,大家的聪明才智在看老师的点拨下得到了极大发挥,尤其是我,还给王二狗起了王天外王大闯王大学王春生王兆富等二十多个名字,王二狗涨红了脸,宋家根有一次还拧着王二狗的胳膊问他到底改不改名字?宋家根给他起的名字是王家根,王二狗憋红了脸蛋,就是说不改不改我坚决不改。看着王二狗狰狞的面孔,我打消了从我给他起的二十多个名字中找一个名字的念头,我想当时班里的很多同学都打消了这个念头。原来一时的聪明才智代表不了什么,我只有无奈的份。最让人感到惊奇的是,王二狗一家人开始到学校里来找老师,王二狗的爹哆嗦着黄黄的山羊胡子,反复给老师强调着不改名字的道理。王二狗的爹最后说的一句话打动了看萧墙老师:俺六辈子单传,叫小狗小猫好拉巴不是?再说咱老百姓,就是小狗小猫的命,不是换换名子就改变了的。你说是不是看老师?王二狗的爹边说边把鼻涕擤一把在手里,然后抹到自己的袖子上。看萧墙老师说:就这样吧!以后点名的时候,看萧墙老师就拖着尾音然后果断地停止,我们就习惯了在王二狗的名字里感受到学语文的趣味。王二狗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班级笼罩在一种压抑的气氛里。假设没有高考的阻断,我想我也会疯掉的。

  在认识宁子的那天,宁子又让我回忆起王二狗来,我这个人喜欢回忆。回忆有时候让人愉快,让人知道自己在向前活着。

  (5)

  过去在戏台上看到小白脸都是奸臣,我不相信,我以为是我们这个民族不喜欢别人超过自己的劣根性的表现。小白脸不就是脸白一些吗?怎么会和奸臣挂上钩啊?后来我才知道,小白脸也许正是利用了大家的迎合诚实心理,也才让他们走上了奸臣的道路。我在我的大半生遇到过很多小白脸,其中康杰就算一个。康杰后来成了我们那个单位有名的小白脸。他最好的职业应该选择到今天的南方去做鸭子。那时我还不知道海是什么样子。我生长在山区,我根本不知道海龟的样子,海龟在大海里游泳的姿态我没有见过;我根本没有看到硕大的海龟怎样在沙滩上如何行走,怎样去欺负弱小的螃蟹;当我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已经快三十岁了。那时,我的皮肤黝黑,在工程队找不到对象,小白脸康杰却成为我们这个单位的抢手货。小白脸毕业于长沙的一所铁道学院,在工程队开始实习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工班。我们这个工程队是出了名的和尚队,几乎清一色的和尚。如我一般甚至比我年龄大的男青年成为这个工程队的老大难问题。偶尔也会出现调皮鬼把驻地的姑娘诱骗的故事。这一年春天事情出现了转机,有几个老职工退休,他们的女儿接班,虽然大多数都是农村姑娘,甚至她们的长相在农村处于一般以下,但在我们工程队,她们是闪耀在我们眼前的金光。自从姑娘们接班来到我们工程队,疯狂打架的光棍们开始收敛自己的行为。穿戴整齐的小伙子多了起来,黝黑的脸上抹上雪花膏的样子一定很滑稽吧,我们工程队旁边的小卖部的美加净一时脱销。梦遗的开始多了起来,有好多青年甚至不敢把自己的被子拿到院子里来晾晒。即使最丑陋的王黑妮也穿着高跟鞋在工地上趾高气扬地走过。按正常排队,我应该可以掌握其中的一个指标。恰恰那年夏天,康杰分到我们施工队。康杰是典型的小白脸,小白脸的举止有些女人的形象,甚至她抹脸的动作也让人怀疑他是否是一个男人。他走路的时候,喜欢间隔性地摸一下屁股,然后回头看看有没有人,或者在这个时候用手往后做作地理一下头发。他的行为充满了女人味道。遗憾的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被他吸引,几个姑娘时常为他争风吃醋。我们这一帮则看着他就生气。这样的一个人,还算人吗?整天在女人窝里,和女人们左右周旋着。细心的人发现,姑娘们还喜欢把自己有限的工资都花在小白脸康杰身上。姑娘们是我们这个工程队的葱花,小白脸康杰则成了盛葱花的亮碗了。

  小白脸康杰来了几个月就抖了起来。我们看到小白脸吃的穿的用的几乎都是那些姑娘们甘愿奉献的,她们愿意当运输大队长。甚至王黑妮甘愿把自己的高跟鞋换成平跟的,就是因为康杰说她穿平底鞋好看一些。我们没有更多的机会和姑娘们接近,原来腾起的希望很快熄灭了。所以大家在日常的工作中开始挤兑小白脸康杰,康杰也不气恼。反而让那些姑娘们陀螺一样围着他转。我那时才知道,女人其实很贱,大多数女人看不得一点超越的东西。就这样,康杰开始游刃有余地和我们工程队的姑娘们在心里扭着秧歌,让我们这一群光棍无可奈何。最后的结局是小白脸康杰几乎玩遍了所有的姑娘,在她们各自或者打胎或者哭得死去活来之后,小白脸康杰却没有找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当然这些姑娘后来还是找了我们单位的候补光棍们,而小白脸康杰找了一个路局领导的女儿,那个女子注定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她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一定要嫁给小白脸康杰,不顾谈了四年的男友以自杀相威胁。

  我看透了,就回老家找了一个教师,就是后来成为教育局副局长的那个,但我还是错了,她本质上和工程队的女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小白脸康杰就是这样一个让我厌恶的小白脸男人,提起他,我就想到在南方忙碌于富婆浪女人之间的鸭子。

  我那时其实看上了一个河北姑娘小关,小关的皮肤黝黑,如铁锅底一样黑;人却长得周正,就是个子矮一些,说话半是京腔半是当地话,人也格外的稳重。我看到她明显地对待那些姑娘向小白脸康杰奉献殷勤抱有鄙夷的神态。我就对小关表示出好感。有几次,小关的黑眼珠竟然对着我闪亮起来。小关是这帮姑娘中唯一的一个高中生,说出话来也有水平。我喜欢听她说话,也喜欢看她走路的样子。她的个子不高,打水的时候我在她的身子后面,她的头只到我的肩胛骨。我甚至设想应该给他写一封求爱信。小关在我的眼里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我有一次到大街上准备给小关买一块手表,送给她作为我的求爱礼物。在离我们工地不远有一个城市,我专门请了一天假,搭车赶往那里,后来我在商场里发现小白脸康杰竟然挽着小关的手臂,我的心颤抖起来;我在一个夜晚,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走着,我真想到新建的立交桥下面大哭一场,我步行到立交桥底下的时候,我看到小白脸康杰压着一个女人,从她疯狂的样子让我难以想象她就是小关,我真想拿起石头结果了他们俩,尤其是小白脸康杰。最后我还是离开了。

  小关依然喜欢在打水的时候用黑眼珠对着我,我才感受到什么叫有文化的女人。

  (6)

标签: #长篇 #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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