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来(9-12)
9、
杯赛期间,喜来登酒店的世外桃源酒吧开放了大屏幕投影电视,成了一个人气旺盛的看球场所。杜知了经常约王施锐在这里看球。一个晴朗的下午,王施锐站在世外桃源酒吧门前,市内的球迷开着车三三两两地来到。过了一会儿,赵端端来了,一身浅灰的无袖连衣裙把她包裹严实,一双白晰的手臂却裸露在外面。
他们进到酒吧,王施锐看了一圈,不见杜知了。他们在立柱旁拣了位置坐下,叫了一大杯乍啤,几样小吃。这是一场欧洲队之间的比赛,外国球迷很兴奋,不停在大声评说。
“干吗这样看着我?”赵端端说,“要吃了我呀?吃它。”说着,她把一粒花生米递到王施锐的嘴边。
“也许你忘了我,”王施锐说,“在这个季节,记忆象正午的风,说去就去。”
“你这样想?你想我忘了你?”
比赛开始了,德国人展开进攻。周围嘈杂一片,立柱遮挡了赵端端的视线,她起身把椅子挪到王施然的身边。
德国人攻到禁区,射门。众人惊呼,可惜球高出球门。
赵端端认真地盯着屏幕,让人觉得好笑。
王施锐拉起她的灰裙子,让她半截雪白的大腿暴露出来。她紧紧抓住王施锐的手指。
“你一定这样想的。”
“想什么?”
“想我忘了你。”
“那你呢?”
这一次,德国人的阵地遭受攻击,门前险象环生。坐在前面桌子的男子,好象是德国队的铁杆球迷,激动得站了起来。
赵端端依靠在王施然的身上。
“你知道吗?你一碰我,我就会发烫。”
明亮的光在她眼中闪烁,在黑暗中也能感觉到热烈的色彩。她软绵绵的,凉得一丝汗也不出的皮肤也变得热乎乎。
在微暗中,王施锐暗自思忖,在她的温软中真情假意各占几分。她端庄中带有的娇憨,使得一切都变成一出天真的游戏,就象孩童时过家家的游戏,趣味盎然却又缺少刺激。
他们又去了雍容酒店一次,这一次的经历,如同上一次的翻版和重现。当赵端端从卫生间出来,身上没用浴巾遮掩。她上了床,伏在王施锐的胸前,把它含在嘴里,静静吮吸着。
她时而抬起头,晶亮的眼睛看着他,白净的脸上带着娇艳的桃红。
这种纯真的调逗叫人难以忍受。王施锐抽出身来,抓住她的腿。她还是使劲夹紧,牙齿轻咬,似乎还带着嘲弄的笑意。
他手指用力之大,已经在她白嫩的腿上抓出鲜红的痕迹。但她就是不放松。王施锐叹息道,你可真有劲儿,我连吃奶的力气的力气都使出来。他松了手,坐在她腰旁喘息。他心里想到,也许只有把她打晕,才可以摆布她的身体。要知道,如果一个女人不愿意,想强迫她分开腿,会有多么难。
他回过头看着赵端端,她迎对着他的目光,丝毫也不退缩。
她安静地躺着,任凭阳光从一个个幽暗的空隙飞驰而过。王施锐不甘心就此放弃,如果他不能有所作为,这一切就会成为一出闹剧。古罗马人说,如果一切都变成了烟,鼻子也会把它分辨出来。她不是烟,她需要被分辨出来。
他突然低下头,趁她促不及防分开了她的腿,还没等她合上,头已经伸进她的腿间,含住她柔软的皮肉。赵端端轻喊一声,两腿猛烈地挣扎着,使劲踢动要摆脱出来。但她毕竟不肯弄疼王施锐的头,挣扎了会儿,腿依然在用着力,却已经任凭王施锐的轻薄。
她的汁液晶莹滑腻,弄得王施锐的嘴和鼻子都是滑滑的。她挺着身子,轻轻喘息。
等他抬起头来,看到她的头发散乱,眼神迷蒙,晕红深深透进皮肤的下面。
那一天他们呆到很晚,私语绵绵,难以尽述。后来赵端端压在他的身上,王施锐用脚在她光洁的腿和屁股之间滑动着,仿佛象极软的丝绸一样细腻可人。赵端端轻声说,象我这样好的女孩哪里找?你说,哪里去找?
但是王施锐的耐心渐渐消磨。生活不是儿戏,时光怎可虚度,他不能任人摆布。也许,他们之间的离别已经迫近。
王施锐站起身搜索着,在右边的角落里发现了杜知了。从杜知了的角度,屏幕有一半被遮挡住了。他靠在壁纸上,头低向胸前,不住打着磕睡。桌子上的一大罐啤酒,只剩下少部分。
杜知了睁开眼睛,看到王施锐:“你们进来我就看到了,没去打搅你们,喝了半天了。”他的脸色看起来疲惫无力,眼里布满血丝。
“这地方不太好,看不到比赛的细节。”
“我不是为看球而来,太疲倦了,趁机休息一阵。还别说,这个嘈杂的环境挺适合我。你和端端真亲密啊。”
王施锐问他业务情况如何?他说有了起色,已经敲定两个全年的广告,除了地板大王叶焕雷,一家香港的楼盘也定下来了。
杜知了却叫服务员结了帐,他说:“我还得到洗浴场好好睡会,你去陪端端吧,我不和她打招呼了。晚些时候我会打你电话,真要和你好好聊聊。”
他穿过拥挤的桌椅,摇晃着走出酒吧。
王施锐回到桌子旁坐下,赵端端握住他的手。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比赛,德国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顽强扎实。德国队没有耀眼的明星,但整体上的配合弥补了它的不足。对手速度很快,攻击锐利。德国队步步为营,不肯轻易放弃每一寸阵地。要想彻底打垮它,任何一只强队也不具备十足的把握。比赛结束了,平局。双方球员正在交换球衣,真正的对手是值得尊重的。
他们随着人群走出酒吧。已经是傍晚时分,天色蒙蒙发灰。马路对面半圆型的盛殿娱乐宫前人来人往,停满了车辆。他们来到体育场门口。
世界杯纪念雕塑无声矗立着,它是一个巨大的飞鹰的造型,两边张开高高扬起的翅膀,上面塑造着冲击世界杯的功勋球员和他们著名的教练。预选赛时节,体育场四周人声鼎沸,热情高涨。现在,能够让人对往事触发回忆的剩下这尊雕塑了。树立在入口处的大屏幕电视,还在播放比赛结束后采访的片段,有七八个观众坐在台阶和石头上,仰面静静观看。
他们走上草坪间的甬道。草坪右边靠近道路的一边,种植了密密的树木,高低错落,把近在咫尺的大路上喧闹的车流分离开,隔成一个幽静的所在。
赵端端沿着甬道上鹅卵石组成的或圆或尖的图案,不停地跳动着。王施锐感到,她一会儿离自己很近,一会儿又离的很远。整个树林别无他人,小路曲曲折折,好象漫无尽头。
他们沿着体育场北边的大路慢慢走着,街灯发散出明黄的光亮,仿佛他们沐浴在夕阳的余晖里。
走到十字路口,对面就是赵端端所住的楼房,四楼的窗口亮着灯光。王施锐把她紧紧拥抱,嗅到她脸上、耳边和脖颈的气息,忽然他闻到一股药香,是那种中草药发出的来自山林草木的清香。
“你在吃中药,怎么了?”王施锐问道。
“对呀,每天晚上都要吃,都是爸爸熬的。天生的气喘,好多了。”
“怪不得你身上这么凉,和这有关吧。难道你吃的也是冷香丸?”
赵端端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口中说你就会胡说,世上哪有什么冷香丸?真是傻孩子。她细长的手指抚摸着他的脸,似乎把细密的依恋透过指尖传递。
然后她快步跑过路口,从街那边向他扬着手。
王施锐看她走进小区去了,拿出手机给杜知了打电话。杜知了热切地说,等你半天了,快来吧,我自己都喝醉了。
11、
王施锐赶到韩式烤肉馆,杜知了已是酒意半酣,醉眼朦胧。两人又喝了几杯啤酒后,王施锐发现他情绪低落,话比平常说的少,动不动还失掉了话头。王施锐感到杜知了的倦怠不比寻常,大概是他纵情酒色的结果,靠酒色是治不好的。
“怎么了?不妨说说看。”
“我喜欢上了她,”杜知了直率地说,“我控制不住自己,是真的喜欢她。”
王施锐闪过吴晶莹如雾长发下那张甜美的脸,聪慧清亮的眼神看起来纯净无暇。
“那好啊,那就向她表白,你还怕表白?”
“我表达过了,她应该明白。”
“你告诉她,你喜欢她?”
“那还没有。”杜知了说,他通过各种细节表示了对她的好感,她不会感觉不到。不过,她喜欢上了栏目组的石危岩,那人的样子很象韩剧中的男星安在炫。
“有一次我到卫生间去,洗手的时候,他俩在我身后,石危岩的手指割破了,流了不少血,吴晶莹把他的手指含在嘴里,他的手指还有黑的灰尘和污垢,她就用嘴唇不停地吸。”
王施锐忽然浮现出吴晶莹饱满的双唇,光滑得好象一丝摺皱都没有。
“他们常在一起采访写稿,日久生情,想不到这么快就亲密。”杜知了感慨道,“我本来是不服输的,除了俊俏,我都比石在田强,我比不过他?”
“也许她只喜欢俊俏,没有比俊俏更能吸引她的心。”
“她不是这样的女孩,她不应该是这样的,我能感觉到。”
王施锐感到,杜知了有点一厢情愿了,她为什么不能这样?她偏偏更应该是这样。“那你就该加快动作,你具备有利的条件,你把他们分开,创造你和她多在一起的机会。”
“算了,我没想那么多。”杜知了叹息道,“我现在事业未成,也没有更多的钱和精力,顾不上这个。顺其自然吧,我还是集中精力在业务上。”
杜知了喝着闷酒,犹自出神不已。他的延迟可能是一种托辞,毕竟,与浴场里的姑娘们在一起要轻松自在得多。
王施锐感到他的沉默不会持续太久,他心中有话要说,今晚是不吐不快。
“忽然想起了朱自清,他很少会厌倦吧。”杜知了没头没尾地说。
“五年前我到江南去,特意寻访了扬州和南京,”他说,“我在扬州停留了三天。游览瘦西湖那天,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草长萤飞的盛春时节。我雇了条大船,掌船的女孩,有点胖,也不是特别白,但是声音柔和,有江南软语的风姿。一路上,她讲解了瘦西湖的故典,她柔软的声音和瘦西湖是如此的融洽。人们都说,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十万贯是多少,我不知道,一万贯我还是有的。”
“扬州怎么样?和你想象中相同?”王施锐说。
“二十四桥明月,玉人在哪里呢?寻觅无由哪。”杜知了停住酒杯,似乎回到当日的情形,“接着我到南京,晚上就去看秦淮河。这秦淮,与朱自清有关,他游过,也写过。”
“当年他和俞平伯一起游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好名字。”
“秦淮河两岸酒家林立,红灯高悬,和朱自清见到的差别不大,只是游船和歌女看不见了。”杜知了说,“你记得他说过的一个细节吗?”
“什么细节?”
“朱自清乘坐的小船,在汩-汩的桨声中,来到河的中游。这时候,一艘歌船靠近前来。他那时候是有歌船的。”杜知了描述到,朱自清的观察力到情感都很细腻,船开动不多时,就听到断断续续的歌声,有从沿河的楼上飘来的,有的从河上船里传来。这歌声经由夏夜的微风的吹拂和水波的摇荡,朱自清不由自主的在其中浮沉。
“他一直很细腻。”
“一开始他就浮想连绵,他会想到明清时的秦淮,那时歌舞极盛。上来的这艘歌船的舱前点着石油汽灯,光亮眩目,坐在下面的歌女,自然是纤毫毕现了。”杜知了说,朱自清是怎么表现呢?他踌躇不安,就连向歌女瞥上一眼,也终究做不成。歌女请他们点歌,俞平伯不肯点,朱自清很是窘迫,纠缠一会儿,歌船走了。
“歌女怕是不单纯,不单是献唱。”
“歌船走后,朱自清一直在想这事儿,尤其是回程的时候,他又遇到一只歌船。这一次,歌船没来招呼他们。他感到强烈的不满足,所以他的观察特别敏锐。歌船上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光,船头坐着一个歌女。在这样的黑暗里,朱自清仍然看出,她穿着白地小花的衫子,黑的下衣。她手里拉着胡琴,口中唱着青衫的调子。”
她的船箭一般驶过去时,朱自清惊喜的发觉,她唱得响亮而圆转,他不胜依恋。在游程的末尾,才领略到这样的清歌。朱自清不足的感觉愈发浓厚,内心充满幻灭的情思。
“真是好文笔。”王施锐赞叹道。
“他想和歌女交往,却受到内心道德律的折磨。不是那个时代的道德律,而是他自己的。”杜知了沉思道,“难道是他想听而不能听,所以领会到歌声之美?”
“他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他不曾有过惊心动魄的生活,”王施锐说,“他说过,他的颜色是灰色的,职业就是教书,朋友就那么几个,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抱着同一个女人。”
“单调的也许是好的,他才能感受到真挚的情感。必须认识到,他是幸福的。”
“他就不会因此而厌倦?”
“这是不同的厌倦。见的少,内心就会渴望下一个,这是单调之美。经历的多了,内心不会混乱,但是会厌倦。”杜知了说,“佛陀为什么想解脱?他是厌倦后才解脱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怎样才能不在任何事情上停留,酒、女人、金钱、权利,他都经历过了,都吸引不了他了。”
“你也要解脱?”
“我们和朱自清一样,处在一个动荡的年代,变化剧烈,充斥机遇,”杜知了似乎要摆脱颓废的情绪,“象他那样的犹疑不绝,即便在文人当中,也是一个异数。我不能象他一样。”
王施锐想到,如果一个人所有的愿望都得到满足,对他是不好的。事实上,这也很难做到。西方人说,太阳之下,并无新事。他们也说,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杜知了转换的太快了,他虽然深入到女孩的深处,却只是停留在身体的表层。所以他的厌倦随时会来,在有月光的晚上,或者暗成一团的深夜,在山间旷野,树下空中,它到处都会出现。
“再干几年,我就要离开,”杜知了说,“到澳洲宁静的草原和牧场去,那里才是我的归宿。”
“回归自然,那是不错的。”王施锐说,“落叶纷披,雾蔼弥漫,不是你赞美的景色吗?”
“你是渴望是什么?你一直没提起过。”杜知了看着王施锐的眼睛,仿佛要看到他的心底,“你藏的很深,似乎从不想让人知道。”
他们走出韩式餐馆,杜知了乘车离去。王施锐站在街边,看着道路上奔驰而过的车流。天色完全暗下来了,路灯亮了。街道两旁的小酒馆灯火通明,人影闪动。他顺着街边慢慢走着,一种茫然的感觉充满全身,这种感觉不知从何而来,常常在瞬间萌发,象五月的春水缓缓的不知觉间浸透心胸。
然后他乘上车,绕过文化路立交桥,沿着建设路直行,经过人群丛集的展览馆广场,向左拐向振兴街,穿过一条黑暗的小路,来到解放广场。广场上到处都是散步和游戏的人们,在昏黄的路灯照射下,解放纪念碑的三根石柱奇怪地伸向天空,仿佛章鱼颀长的触须蔓延而上,交汇在茫茫的夜色中。顶上方触须的交汇处留出一个空洞,下面直立着一颗形如子弹头的光滑圆锥体,仿佛要穿透这章鱼爪足的盘桓纠结而去,喷射向广阔无垠的无拘无束的虚空。他在广场边找个空地坐下,这里光线昏暗,但并不安静。在左手处,两个年轻男女靠得很近,正在窃窃私语;右侧,一个中年女人呆坐着,保持她的姿势长时间不动,不远处,是一对老年男女和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拿着雪糕,跳来跳去,不停地叫喊。不过仿佛听不到她的声音,眼前的一切好象无声的影像在静静地流动上演。有几个人打羽毛球,更多的人绕着纪念碑转圈,他们分成几个团体,中间拉开了距离。此外还有零零散散的独行者,拖沓在大的群体之间。
王施锐用目光搜寻着,很快,他们出现了。
这是一个人员稳定的散步队伍,引人注目的是其中的一个跛脚老头,这一次,他又走在队伍前头,一边走,一边激烈地对旁边的同伴发表言论。不过,他太激动了,已经不能打动人心,旁边的人躲躲闪闪,不敢答话。瘸腿老头身体一扭一拐,手臂大幅舞动,脸色通红。他大声争辩,似乎怀有满腔怒火。但是,他的同行者毫不在意,慢慢的却不加掩饰地离开他,最后把他一个人孤单地留在后面。这时,队伍有了另一个焦点,几个人围着一个年轻男子,他的年龄使他在这个群体中很醒目。这人似笑非笑,口中胡乱说话,围着他的人饶有兴趣地仔细倾听,一边拍打他的肩膀表示鼓励。这人分明是个白痴,他手舞足蹈,领着人们转到纪念碑的背面去了。
转了一圈,他们回来了。看样子,这个面目可爱的人儿的情绪感染了大家,人们都变得乐观起来,白痴摇头晃脑,乐颠颠地迈步向前,人们跟随他,仿佛他是一个混沌未开的婴儿那样天真可喜。
这是解放广场感人的一景,通常他们会绕着场地十几个圈子,走上一两个时辰。与这个奇异的景象相比,在广场上发生的其它卿卿我我,悲欢离合,似乎都不值一提。究竟什么样的事迹会打动我们的心灵?也许只有头顶的星空,以及一些原始的东西所显示的朴实的力量。在这样人群熙攘的嘈杂场合,反而更能促使人的思想回归本真。就象人们有时认真地发问,牺牲的行为都会有自我意识吗?往往,看到的是质朴的感情,在这里,这种强烈的情绪就包涵了全部的意义。
12、
王施锐乘车回到住处。每上一个楼层,他都重重地跺上几步,感应灯亮了,浑黄温暖的光洒遍他的全身。进到屋子里,他在地上走来走去,睡意全无。
他从堆在两个沙发间的书中,翻拣出芥川龙之介的小说集,翻到《孤独地狱》这一篇,站在窗台边静静的看,他狂燥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芥川龙之介在《孤独地狱》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芥川的叔祖父津藤是幕府末期的诗人,有个时期他在一家叫玉屋的妓馆结识了一个
僧侣。这个人是东京一个禅寺的住持,名字叫禅超。他也是一个嫖客,和玉屋一个叫锦木的妓女混得挺熟。津藤和他是偶然相识的。
说起偶然来,那是华灯初上的一个夜晚,在玉屋二楼,津藤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打廊下经过,无意中看到一个男子依着栏杆在看月亮。他剃光头,矮个儿,很瘦。津藤以为是他熟识的一个医生,就伸出手去,轻轻扯住了他的耳朵。本来想,等他吃惊地回过头来的时候,拿他取笑。
然后一看那回过头来的脸,反而使津藤大吃一惊。除了光头之外,和医生毫无相似之处。--这个人额头宽阔,双眉挨得很近。可能由于身子瘦小的缘故,眼睛显得很大。
“有何贵干?”那光头用生气的语调说,似乎还带着几分酒气。
那时津藤带着一个艺妓和一个随从。剃光头的家伙要津藤给赔礼道歉,随从便代津藤赔了礼,并在后来作了关于误会缘由的一番解释。光头哈哈大笑,马上消了气,这光头就是禅超。
从此以后两人结下了交情。但他们除了在玉屋二楼相会外,彼此没什么来往。津藤滴酒不进,禅超却是海量。禅超这个人是很能吃喝享受的,而在沉湎女色上,也胜过津藤一筹。
有一天,津藤见到禅超,禅超正披着锦木的女礼服弹三弦。禅超气色更加不好,眼睛充血,嘴角没有弹性的皮肤不时在颤抖。津藤马上想到,莫非有什么心事吗?“如不嫌弃,望能触膝一谈。”--虽然用这种口吻探询了一下,也没能引出什么肺腑之言,禅超的话比平常说的更少。在这种窘境下,禅超好象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讲了这么一段话:
“据佛说,地狱也分好多种,一般说来,可以分为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和孤独地狱三种。其中的孤独地狱,到处都可以突然出现。我在两三年前,就坠落到这个地狱里了。我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有持久的兴趣,因此我总是从一个境界转到另一个境界,不安地生活着。只要我的这种境界不变,就会仍然觉得痛苦。于是就仍然转来转去,过去虽然痛苦,但却不愿意死,那么今天怎么样呢?”
打那以后,禅超再也没有到玉屋来,谁也不知道这个恣情放荡的禅僧怎么样了。
芥川讲完这个故事后说,象他那样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斋里度过的人,从生活上,与他的叔祖父,和这个禅僧,完全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
但是他在某些方面却往往关心孤独地狱这类故事,对于他们的生活倾注着自己的同情。在这一点上,芥川并不想否认,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一个受孤独地狱折磨的人。
读到芥川的话,王施锐也有相同的感触。他曾经把孤独地狱讲给邓元和,可惜邓元合没能听进去。当然,邓元和是不会孤独的,他早早就有了家庭女儿,从来就不担心消失在日常情境之外。寂寞之余,他会发几许感慨,或者找女学生寄托情思,那是足够让他满意了。
在这方面,王施锐和他不是一路人。但是王施锐的渴望在哪里呢?他什么时候真正倾注过热情呢?他不过是个无情的旁观者。
就在山风裂裂的长城口上,当女孩在他手中写下盟誓时,那是纯真的誓言,他有过感动吗?他也会怜爱地把她揽在怀中,也会用嘴唇去触摸她冰凉、带着青春娇艳的脸。粉红从白嫩的皮肉下渗出,犹如蜜桃一般鲜艳可口。他被她如水的心思、青葱的颜色打动,但是分明,另一个他在一边冷静地看着这一幕。那是干燥的、独立的、静观的,并不牵连其中。
当他已经探入女孩的花蕊,又为什么突然停住呢?女孩那一句请求竟有那么大的力量,能使他望而退步?那不是她真挚的表白吗?说到底,他是缺少面对未来的勇气,担负一个确定的未来的勇气。难道一个固定的关系就那么让他恐惧?
后来,当他与为人妇的女孩重新见面,他怎么就那么轻松自如地进入她的身体?他的犹疑、观望在那一瞬间都去了哪里?他热情十足,体力充沛,就没有看到女孩的眼中流出晶莹的泪水?当她哭泣着说,你为什么不要我了?你现在还要我吗?这些真挚的言语,真的进入到他的心里?
就象他不久前发出的那个玩世不恭的短信。他发给上海的林修、海南的王形,也发给身边的杜知了。
短信的内容是:
史铁生开车送李嘉欣到路口。嘉欣流泪说:“铁生,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好。”
“是啊,”史铁生说,“这样想想不也很好嘛?”
林修的反应,恰似泥牛入海、倦鸟归林,又像是大雪花飘落在心田里,一丁点儿反响也没有。只有杜知了看完后,毫不迟疑的说,这是海明威的句子吧。
他用的是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里的结尾,小说中的男主角与那个女护士虽然互相爱慕,却不能长相厮守。女人必须不断有男人陪伴,但对那个杰克不能忘怀,而且心怀愧疚。
“难道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吗?”杜知了问道,“杰克也不是个普通的受害者,他是战争中的牺牲品,这样写作品才有了意义。”
“什么意义?”
“你知道吗?”杜知了说,“海明威的特点是简洁,他站着写东西,而且用铅笔。”
“还是削得很短的铅笔吧?”王施然说,“我也用铅笔,用铅笔写字顺眼一些,海明威的字也不怎么样,他才用铅笔。”
“不要胡说,你没见过多少他的手稿。关键的问题是,他在战争中幻灭了,就从根子上幻灭了。”
海明威为了引起读者的共鸣,必须借用一个大背景,战争是个不错的选择。要知道,从他立志做个写手,他就在寻找,他回忆童年时那些树林和草地上嬉戏玩耍的游戏,对他来说,那似乎不掺一分假的无忧虑的赏心乐事,往事历历啊,就在眼前。但只写这些,怎么看都不象那么一回事,简直如同儿戏。此外还有什么呢?那么是爱情吗?
海明威在二十出头的年纪上,遇上28岁的珍妮花,那时节他还没生出后来成为个人标志的络腮胡子,还是惹人怜爱的翩翩少年,如同枝头的青杏一般青涩稚嫩,朝气蓬勃,他柔弱的眼神和脆弱的心灵一样真实无伪,就象三月间偶然飘零的花朵掉落大地似的渴求女人温暖的怀抱,这种爱抚慰藉绝非小女孩所能给予。
不过单凭自己跟老女人这么点事,最多能表现一点不那么新鲜的恋母情节和女性的温情,看不出还有别的叫人眼睛一亮的出奇之处。 海明威索性辞去了记者工作,埋头写作。这确实是一段艰苦的时光,稿子写了很多,但退稿更多。冬天到来了,面包和取暖成了问题。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看着出生不到一岁的婴儿跟着受冻挨饿,海明威痛在心头。珍妮花痛恨而且不解,为什么要辞掉工作?为一个看不到希望的事业,如果能把它当作事业的话,一意孤行,不管不顾,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用?
在最后恨铁不成钢的争吵之后,珍妮花带着孩子离去。海明威彻底沉默下来。他埋首打字机前,似乎忘记了白天黑夜,决心漠视周遭无处不在的寒气。他一连几天不说一句话,字母排成一行行,一页页。
如果把他的身影理解为反抗的姿势,他要反抗谁?他能反抗什么呢?
最后把小说的主题确定为战后故事,实属无奈之举。就在这前面已经发表的短篇中,海明威不止一次浮想起战争的片段,看到的情景,发生的感触,还有更多臆想的但被他认为合乎情理的细节。至于战后的生活,说实话乏善可陈,有一点落漠,有一些空虚,也许还有太多的幻灭。有一天清晨,他从不踏实的睡眠中醒来。平常他是起得很晚的,早晨从正午开始,就是他的生活。但那段时间,他睡的晚,起的早,梦中心绪难平。夜幕降临,开始喝酒,然后喝个不停,如果还有话要说,那就接着喝下去,无一例外,最后世界处在眩晕之中,好象还丧失了知觉。嘴唇的蠕动,手臂的挥舞,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身体的某个部位本来应该蓬勃放大,现在却分外麻木不仁,快感已非兴趣所在,在灵光闪现的刹那或者意兴勃发的瞬间,他领悟到中世纪哲学的秘密,那就是,当他成为面前的木头桌椅或者白铁皮制成的吧台,成为无意识的客观存在,他的真实性才会得以显现。也就是那段时间,他睡不安稳。那天早晨,他又一次在拂晓之前惊醒。推开窗,把头颅探进一个湿漉漉的清晨,沉睡中的巴黎笼罩在薄薄的雾气里,街道清洁,灰颜色感觉很好,城市中间缓缓流动的河水,河岸两侧座落有致的房屋,都洋溢着安静的情绪。看来,就象这个城市通常那样,不会有金红色的强烈霞光突然间照彻这片牵连难解的水汽,宣告白昼的来临。同样,在他空白的头脑中,也不会有一道光芒掠过,照彻他乱成一团的生活和灵魂。
“杰克为什么必须成为性无能呢?”王施锐问道,“他有点矫情,不是吗?他狂喝滥饮,游荡在巴黎深夜的街头,因为不能进入女人就变成轻飘飘的游魂吗?他对斗牛士评头论足,冷眼旁观他们与死神狭路相逢的快感,能够说他无所畏惧吗?说到底,海明威是一个构思巧妙的人。女人在他的身体中占据显著的地位,至于说对斗牛的狂热,适足以说明他对死亡非同寻常的恐惧。也许这些都是他敏感的源泉。”
海明威并不是一个战士,面对死亡,海明威快感不多,恐惧不少。从最后的行动看,海明威把死亡作为一个结束,而不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海明威在经济萧条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所过的引人注目的放纵生活,可以看作窥到死亡面目后的名士风度。海明威实现了期望中的放纵,这是他的幸运;但是任何意义上的放纵,说到底,只是人之常情。
王施锐感到,这些乱成一团的生活和灵魂,矫情,不踏实的睡眠,以及女人,也是他自己日常生活和灵魂的写照。
13、
转眼到了七月,火星不停顿地向西边的天空流转。卢里痕说话算数,终于在事隔20天以后,带着王施锐和汤笑溪找到了柳直树。虽说拖的时间有点久,不过这已经成了时人的通病。就连叔本华不也说过,如果一个人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卢里痕临去之前再三叮嘱,柳直树近年来已很少给人做鉴定,尤其是不会白作鉴定。俗话说,火到猪头烂,一定要所表示,老头子才会高兴,他在朋友圈里也才好说话。
墙上挂着的一幅黄胄的画里,廖廖数笔画就的西北黑驴颇为传神,跨坐在驴背上的人,正是房间的主人。在画中他面带笑容,头发长而且黑,穿着一身农人的衣服。画的大致时间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画中人神情开朗,估计是到农村采风途中的一景,正和当时气氛相符。
青黄色的盒子,放在老黄花梨木的条几上。柳直树拿着碗,细细端详。他表情冷淡,须发稀疏雪白,看年龄有八十开外。
在他住的这套老式结构的房子中,客厅狭长而局促。四壁挂满本代有名人物的书法画作,题款大都是赠送雅正字样,想来主人与作者的关系非比平常。这些大家有些已经作古,作品的价格却是扶摇直上,都以十万元起价,不是普通人能够攀折得到。
汤笑溪热切地盯着柳直树,露出紧张的神情。
柳直树把玉碗放在条几上,把身体靠在椅背上,用手抚摸额头。
“这是贺兰玉,西夏国的旧物。时间在九百年以上。”柳直树说。
听到玉碗的年代这么久远,汤笑溪很是惊喜。不过很显然,他没听说过西夏。
看到众人不解的表情,柳直树点着头,理解地说:“你们不知道不奇怪,西夏对中原没有太大的影响,它不曾占据过中原。西夏与宋同时,是西北的一个国家。”
“贺兰玉贵重吗?这个碗是民间的还是王室的?”汤笑溪着急地问道。
“应该不是民间能用的。东西还不错,好好留着。”柳直树淡淡说着。
看柳直树不再说话,卢里痕看了汤笑溪一眼。
汤笑溪向柳直树探着身体,笑道:“柳老,你帮我们看这东西,费了不少心力,出去吃顿饭,我们还想听你讲讲。”
柳直树摆摆手,“不必了,我很少到外面吃饭,人老了,还是觉得家里饭菜可口。粗菜淡饭,最是好吃。”
“其实我也喜欢在家里吃,我家里的保姆菜做的不错,哪天您有空,到我哪儿去尝尝。”说着,汤笑溪从包中拿出一摞钱,推到柳直树的手边。“本来想给您买点东西,也不知道买什么好。这是一点意思,您一定要收下。”
柳直树作势推脱,“这点小事,不必这样,拿回去。”
大家都欢笑了。
王施锐说:“其实,您今天告诉我们的知识,是远远超过这个的。我们翻书本,那是找不到的。原来知道您是辽和满清的文物的大权威,怎么,你也收集过西夏的宝贝?”
柳直树洋溢着平易近人的温和,此刻更象一个耐心宽容的老师。“是啊。”他说,“我平生的精力都放在北朝的文物上了,在界内也有了虚名。文物因何能传世?到了我这把年纪,想一想,能为身后留下什么呢?”
他的感慨是名正言顺的,他有资格发这样的感慨。
“你挽救了那么多文物,对国家和后人有大贡献,谁人不知道?”王施锐由衷地说。
“过了,这样的赞美都过了。”柳直树看着众人,脸色宁静,“我遇到文物,那是我们之间的机缘。不到我的手里,它们就会消失掉?不能这么说吧。我是偏爱北方文物的,你们这只碗,形制粗犷,有天然的豪迈之气,江南一带是模仿不来的。西北我去过不下五次,纯工作出差只有一次,剩下的都是兴趣使然。我建议你们都要去看看。天苍苍,野茫茫,高天厚土,到了西北才看得到。”
大家点着头,心中兴起对西北的向往之意。
“西夏的东西我看的不多,西夏王陵我可是仔细看过两次,保存完整,值得看一看。贺兰玉和贺兰石,是很特殊的。”柳直树用手掌托着碗,转给大家看,“它的褐色很纯正,有西北大地的色彩,它中间掠过的青黄,有如干爽的秋风,和高空的浮云。干硬肃杀的气息,在温润的质地上显示,散发出来,特点还不够鲜明吗?你们看,它们连在一起,象不象迷茫空阔的夜空,这黄白的线条和斑点,象不象月亮和星光,旁边还有云朵在衬托着。神秘啊,一切与自然暗中相合。”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贴进细看,果然如同柳直树所说,他确有一双锐眼,短时间内就见常人所未见。
汤笑溪搔着头发,满心欢喜,“真是行家哪,这碗我看了数十遍,都没看出来这些奥妙。经你这么一说,好象突然开了窍。这么说,它真是个好东西。”
柳直树点着头,他的手指在条几上轻轻敲着,“如果我看的不错,这碗应该是,”
他扫视四周,“它是西夏开国皇帝李元昊的用品,党项族的英雄,历史上少有的豪杰。”
听到此话,大家都来了兴趣。
“怎么看出是李元昊的呢?”王施锐问道,“也许只是皇家所用,不定是某人。”
柳直树宽容地笑了。
他指着碗壁上的人像,指点着那两条如烈火般飞扬的眉毛,“这对眉毛,可不简单。”他对王施锐说,“你仔细看,看出什么来?”
王施锐盯着半晌,忽然发现,“奇怪,眉毛中间断开的,而且不是粗粗的一条,好象是几条叠在一起的。”
“你看的不错,”柳直树说,“秘密就在这里,这不是单纯的眉毛,这中间的线条,正是西夏文字。”
“哦?是这样。”众人大感吃惊,怎么西夏文字弯弯曲曲,竟然隐藏在眉眼之中?
“党项族本来没有文字,李元昊指令党项的学者野利仁荣,仿造汉字的结构搜集整理成西夏文字,由6000个文字组成。后来,西夏后任的国王还崇敬我们的孔子,大兴儒学呢。”柳直树解释说。
“那这几个眉间文字,写的是什么?”王施锐问。
“这几个字,翻译成汉字的意思就是,天授礼法延祚九年,天授是李元昊建国的年号,他在位十年,死时才46岁,这碗制于九年,正是他死前一年所造。”柳直树说。
“西夏人饮食以手抓饭,手撕肉为常见,这个玉碗的用途,是李元昊用来喝酒,喝马奶的,是好东西啊。”柳直树推测说。
大家恍然明了,热烈地谈论着。
柳直树讲了许多,似乎有些疲倦。他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
汤笑溪把贺兰玉碗装进盒子,捆扎完整。几个人站起身,就要告辞离开。柳直树也站了起来。
汤笑溪笑嘻嘻的,忽然说:“柳老,你看能不能给写个东西,最好能写成和你当年收集的西夏文物有关系。您辛苦,我也好心里有个底。”
柳直树犹疑了一下,“本来我是不写这些的。好吧。”
他拿起桌子上的软笔,在黄纹纸上写道:
“鉴定意见:这件玉碗,制于1047年,乃是西夏国皇室所用,与我收集的西夏文物是同一批。 柳直树。”
汤笑溪连声感谢,他小心收起字条,放进衣内。
柳直树慈祥地笑着,送他们到门口,挥手向他们告别。
从百度搜索的结果看,王施锐感到,西夏王国是不应该被轻视的。单凭一个事实就足以证明党项族人的强悍:纵横欧亚大陆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是攻打西夏的王城时受伤而死的。这也导致了党项族最终被蒙古所灭。流传至今,党项族作为有记载的一个族系,已经不存了。考虑到蒙古骑兵横扫天下这一事实,就会知道西夏人能够射伤成吉思汗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事件。
西夏的开国皇帝正是李元昊。史料记载,他引人注目的地方至少有两点。首先他是一个少有的大英雄,自己开宗立国,先后大败过辽和北宋的军队。第二点,他死亡的方式更为古怪。他是被自己儿子砍掉鼻子,流血不止而死,原因呢,他抢占了儿子的新婚妻子。
就象齐桓公被自己的宠臣封锁起来饿死,唐明皇在寂寞的西宫南苑郁郁而终,李元昊的死一点不比他们逊色和平庸,就象他光彩照人的一生,他的结局同样高潮迭起,不同寻常。
李元昊少有大志,有复兴党项族的雄心。他父亲李德明任北宋册封的平西王,李元昊还是王太子时候,就多次劝说父亲李德明不要再向宋朝称臣。
李德明不愿在当时的条件下同宋朝决裂,就对儿子说:“我们经常打仗,已经精疲力尽。这30年来,我们之所以能穿上锦绮绸缎,都是因为宋朝的赏赐,所以不能负恩啊!”
李元昊却不以为然地说:“穿皮毛,牧牛羊,这是我们党项的风俗。英雄好汉,应该创立自己的事业,哪能贪图这点好处!”
1038的10月,李元昊在今天的宁夏银川市正式即位,号称大夏皇帝,改元天授礼法延祚元年。因为这个国家位于宋朝的西北部,历史上便把它称为西夏。
在党项豪族的支持下,李元昊与宋朝军队进行了多次血战,在三川口、好水川、定川砦重创宋军,宋军死以万计,一败涂地,宋朝皇帝难过得彻夜难眠,在榻边转来转去。同时,李元昊又大败辽军。鼎盛时期,西夏所控制的领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方圆二万余里,与北宋和大辽三国鼎立。李元昊的赫赫武功,写下了那个时代史诗般的传奇。
大业成就之后,李元昊时常在贺兰山中的出宫里纵情声色。他看到太子宁令哥的新婚妻子没移俐玛长得美艳无比,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就直接抢走占为己有。
昔日的妻子变成了今天的后母,宁令哥怒火满腔,党项人蓬勃的血性让他不堪忍受面前的耻辱,他不能象唐明皇的儿子那样忍气吞声。当时西夏的国相唆使他:“杀掉你的父亲,我们拥戴你做西夏皇帝”。宁令哥信以为真,决定挺而走险。公元1048年1月15日,宁令哥和野利浪烈闯入了元昊的住所,元昊当时已经喝得大醉,宁令哥闯进内宅,一刀就削掉了元昊的鼻子,第二天,元昊就一命呜呼,享年46岁。这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坐在皇帝位上仅仅只有十年,就以这样离奇的方式匆匆谢幕。
不过话说回来,李元昊正是那种值得欣赏的人,他拥有充分的自由,他的自由并不完全来自他的权利,他还有自由的心灵,这是一种不妥协的、无所顾忌的精神。就算他不是皇帝,他的自由也是不受约束的。
就象黄巢应试不第之后,贩卖私盐行走江湖,杀人越货无所不为,当此时,就算他只是草野之中的豪客,他何尝有过画地为牢的限制。他到了长安,看到宫廷的壮丽和皇家的豪华气势,感叹说:待到秋风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他这时的勇气,和他后来真的带领大军席卷长安时是一样的多。
当李元昊怀抱活力四射的没移俐玛,与他在战场上快意恩仇如出一辙。他在大醉之余,又是何等欢快。新婚女人没移俐玛投身这盖世英雄的怀抱,所能体会到的坚硬豪迈,和那个年轻男子宁令哥自然不同。
也许真正使人感慨的是,从宁令哥的臂膀再到李元昊的怀抱,没移俐玛在她不能自己的随波逐流中,是否也会安之若素?后来,没移俐玛被辽国皇帝掠走,她活的寿命远比男人们要长。李元昊和宁令哥在她面前,都只不过是匆匆过客。
王施锐写了篇《西夏王和滴血的贺兰玉碗》,在城市日报的文艺副刊上发表,同时刊登了招买告示。本城的买家一星半点的回应也没有,看来非得将出卖范围放到全国去。王施锐和汤笑溪商量,到西北拍摄一个电视记录片,在生活大观栏目里播出,等王施锐腾出空闲,就往西北一行。
14、
雨季正在到来。这一夏虽然不是大汛之年,却经常大雨磅礴,连绵不断。在雨中漫步或者到横河上看水景,成为王施锐的赏心乐事。
这天傍晚,天色灰沉沉的,浓重的云团纠集着占据半个天空。从下午开始,雨就淅淅沥沥下个不停,雷声轰轰,一直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雨。王施锐和赵端端沿着年华大街,向横河方向走去。
他们经过展览馆广场,电视中心和盛殿娱乐宫。年华大街两侧正在拆迁,那些建成不到二十年的住宅楼被推倒,腾出大片土地用作商业项目,年华大街将成为城市未来的商贸财富走廊,与横河构成城市发展的大十字结构。接着他们走到到足球体育场。在街边的地摊上,王施锐停下脚步,他看中一个浅蓝色的海豚,送给了赵端端。
赵端端把海豚放在包里。“你送的礼物,我要好好放着。”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衣裙,看起来亭亭玉立,脸蛋在阴沉的天气中更是光洁无比。
再走一段路,他们就上了横河大桥的辅桥,河滩公园郁郁葱葱,蔚然成形。
风明显大了起来,从高空到地面都被呼呼的风声激荡。赵端端牵着他的手,依偎在他身旁。汽车开足马力,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
“你很喜欢雨天?”她说。
“是的。在灰色的天空下,道路、车辆、人,都是这么清晰。你呢?”
“和你在一起,我就喜欢。”
她的样子体贴又温存。在风中她的身体是多么柔软啊。
“真的吗?”他说,“我怎么看不见?”
“我就在你身边,多暖和呀。”
“这样更难受,你就会折磨人。”
“我知道。”
“知道了还这样,你为什么,,,”
“这样不挺好吗?我不都是你的吗?”
事情总是这样。从若干年前的那个雨天,一切都没有变化。就象他想在短时间内弄清存在的疑问,以便他以后一出了门,就可以轻装上阵。那是大错特错了。他不可能成为一个静观者,保持超然的地位。但他似乎从没体验到真正的痛苦和快乐,因为似乎总有下一个,好象更有价值的一个正在到来。他总是扮演一个体验者的角色。他不曾真正地参与到中间去,就不可能是一个自由的人。如果他不能深入进去,他就是轻浮的,就象水面上的野鸭子,随着波浪上下起伏,从一开始就迷失了方向。
他们上了横河大桥,站在桥中间向下游看去,开阔的河面上空,乌云翻滚,犹如巨龙舞动。风盘旋吹过,吹得赵端端的头发都飞扬起来。从浓重的云层中划过一道闪电,低沉的雷声从天际萌发,接着闪电亮起强烈的白光,照彻天地,雷声蓦然炸响。仿佛大桥和整个河面都在电闪雷鸣中震颤。
这空阔的景色令王施锐振奋不已。就象这闪电,他要将犹疑全然抛掉,要在突然间照亮自己的生活。
暴雨铺天盖地而来,打在栏杆上激起片片水花,河流笼罩在一望无际的水幕之中。他们拥抱在一起,瞪视着天地间壮丽的美景。
手机的铃声把王施锐从雨雾中拉回现实,邓元和在电话中说,在这样下雨的夜晚,他的心情格外寂寞,只有兄弟陪在身边,才能好过一些。王施锐把他的话说给赵端端听,她展颜欢笑,说她也想去和邓元和说话,因为她觉得邓元和很有趣,一点也不讨厌。
他们上了出租车,雨脚密集,车轮激起飞溅的水花。到小北街的餐馆下车时,他们的头发、肩头和裤脚都湿了一片。餐馆里只有三四桌客人,不过餐馆的面积不大,反而显得很清静。邓元和在一张桌子前独坐,看到王施锐,露出欣慰的笑容。
“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夜晚,你才会想起我?”王施锐说。
“我只会想起真正的兄弟,还有端端,你来了真好。”邓元和说,“太好了,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王施锐叫过服务员,点了菜,要了两瓶红酒。他给邓元和倒了半杯,又给赵端端倒上。
邓元和端起杯,“干杯,”他说,“感谢你俩来陪我,我先干了。”他把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他低头吃菜,看样子饿极了。他抬起头,嘴里嚼动着说:“你们从哪儿来?淋成这样,不成一直在外面?”
王施锐说正在横河桥上看雨。
邓元和哦了一声,不住口赞叹:“好啊,雨中的横河,多好的风景,你们能一起去,太难得了。我也想去,可谁陪我去,只能在酒馆里听雨,寂寞哪。”
“怎么会呢?”赵端端奇怪地说,“你怎么会寂寞?上次听你说雨,你不是喜欢一个人听雨吗?”
“有肉吃,谁会吃菜?”邓元和说,“实在不行了,才会一个人听雨。宋人有听雨的词句,写的最好。难道我老了吗?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说的就是你们吧?不过也不象,你们是在桥上,那就是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其实在楼上,还是在舟中都不重要,只要身边有佳人陪着。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象我这样,孤独一人,才是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雨滴到天明。”
“你的头发哪儿白了?一点也没白呢。”赵端端说,“还很有魅力呢。”
“真的吗?”邓元和哈哈大笑,“端端说的话,我爱听。施锐啊,你真有福气,有端端陪着你,哥哥我看着也高兴啊。”
赵端端红着脸,举起酒杯说:“邓大哥,我要和你喝一杯。”她和邓元和碰一下杯,把杯中的酒都喝下去了。
邓元和惊奇地咦了一声,说端端好爽快。
“你不知道施锐和我的感情?”邓元和眼睛湿润了,“那时候我的制作人被拿下了,他们都笑话我,把我说的一无是处。施锐当着众人面说我邓元和没有错,说我做的很好,不能全怪我。当时我和施锐还没有过深的交情,他能这么说,说明他有勇气,很公道。他没有当我面说,事后也没有告诉我,是别人传到我耳朵里的。我很感动,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从那时我就当他是我的兄弟。兄弟啊。”
他动了感情。赵端端好象也受了他感染,与他碰了杯,又把多半杯酒喝下去了。
她的脸犹如芙蓉一样的鲜艳。王施锐劝她少喝点。
“不,”赵端端说,“我想喝。”
“这就对了,”邓元和说,“想喝就喝,施锐是重感情的人,这一点和我一样。他对朋友这样,对你会很好,错不了。”
赵端端凝视着王施锐,似乎在问你会是这样吗?
接着赵端端又喝了几杯,看样子她想把自己灌醉。她的眼光象水一样流动,水雾的气息弥漫着传递过来。
“水白青去哪儿了?怎么看不见她?”王施锐问道。
“她应该和我在一起吗?她只是我的学生。”邓元和说。
“学生怎么了?水白青名如其人,才和你这样的老师般配。”
“哦,你也这么看?”邓元和眼睛亮了,“她是个好姑娘,聪明又水灵,不是吗?”
事实上很可能不是这样。邓元和胸中藏有一颗柔弱的心灵,渴望青葱时期的恋情,这就使他既敏感又习惯受伤,要抓住女孩的心比抓住飞奔的兔子还难,相比之下,进入她们的身体还容易一些。不久前他们在一起唱歌,邓元和唱的就是“是不是在这样的夜晚,你才会想起我”。王施锐注意到,水白青心不在焉。她一首歌也不唱,一直低头摆弄手机,到九点钟的时候,她就嚷着走,一刻也呆不住。邓元和束手无策,无可奈何。看他们的样子,不象是有过亲密的接触。他们之间隔了一堵厚厚的墙,所谓的心灵之交,不过是在墙外徘徊。
“她要离开,很快就要走了。”邓元和黯然失色。
“去哪里?”
“去澳洲,够远的地方吧。”
邓元和低沉着声音说,他也是突然之间才得知水白青要离开,简直是大吃一惊。水白青这两年炒楼号赚了不少钱,这次去国外,想做的还是房地产经纪,那边的市场不错,她在国内学到的经验,使她有信心在澳洲开始新的事业。邓元和伤感的是,这些他全然不知。他和水白青在一起工作,耳鬓斯磨,水白青竟然对他封锁的这么严实,视他如无物。
“杜知了不一直想去澳洲吗?他是犹豫不决。反而水白青的决定这么快?”王施锐说。
“也就是不到两个月的事情,太突然了。”
“女人在某些时候更坚决,更果断。”王施锐感慨地说,“不要小看女人啊。”
邓元和低头不语,他难以从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中醒过神来。赵端端带着浅笑看着王施锐,好象对他们之间的对话充耳不闻。
“有一个影片《海上钢琴师》,你看过吗?”邓元和忽然换了话题。
“听说过。”王施锐说。
“我下午看了,影片结尾处,游轮即将炸毁,钢琴师不肯离去,在巨大的爆炸声中与轮船同归于尽,令我震撼。他对轮船的依恋多么深。”
“他一生都没有离开过船,他不了解陆地的生活,也不知道怎么去生活。”
“屏幕上只剩下激越的琴声在回响,我流泪了。”邓元和似乎还在回忆。
“他活在想象的世界里,如果他离开,他也许会发现陆地更好。”王施锐说。
“离别并不容易。”邓元和看着王施锐,眼睛里交织着热切和哀愁,“你不了解,离别是无穷无尽的忧伤。”
短暂的沉默。
“你一个人看的?”王施锐问道。
“不,水白青和我一起看的。”
王施锐恍然大悟,他知道了邓元和离愁别绪的由来。雨落在城市的上空,好象忧伤落在人的心上。没来由啊,这无缘无故的忧伤。里克尔说的不对。一切都是有缘由的,尤其是忧伤。
“水白青也哭了?”
“不,不过,,,”邓元和说。
邓元和看到水白青的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外面雨声淅沥,室内光线幽暗,屏幕的闪光照在她的脸上忽暗忽明,她脸色平静似水,也不知是喜是愁。
水白青苗条的身体优美地靠在椅背上,贴在膝盖以上十公分的短裙,把两条柔润挺拔的白腿齐整地暴露出来。短裙外圆润的皮肉如此之白,就连表皮下青色的细血管也看得分明。水白青的身体,虽然和她的脸一样的瘦削,却是这般柔软起伏。
邓元和擦了擦眼睛,偷偷把眼角残留的泪水抹去。
“太感人了,”他说,“我能理解他,换作我,我也会象他一样。”
“他真迷恋自己的感觉呢。”水白青坐直了身子,她的手在裙角划动,“换一个环境,不会更好?”
“他是舍不得,我也舍不得。青青,我们,,,”
水白青抬起眼睛,看着邓元和的脸,那里有焦急,有渴望,也有忧愁,这些都是真实的。邓元和的心思,她怎会不知。从她来到报社工作,她就感觉到邓元和热辣辣的目光。邓元和在写稿和广告业务上不加掩饰地偏爱她,带她一起采访,耐心地帮她修改文字上的错误,她也陪着他参加朋友们的聚会,可能杜知了等人都认为自己是他的情人呢。但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人人都说他俩个有,他俩个只不过拉拉手。除了手和身体的轻微接触,她不允许更进一步。现在,他的焦急中,她能看出对她身体强烈的渴望,不也还有真挚的留恋和伤感吗?
她的身体由硬变软,又歪在椅子上,她转过头来看着屏幕,黑屏上正滚动着影片制作人员的名单。
“来吧,青青。”邓元和说。他总是说多余的话。她想,现在不需要语言,只要默默的动作。水白青任由邓元和将她拉起,拉到他书房的地铺上。
他狂野忙乱地脱去她的衣服,狂野地亲着她的脸,她的嘴唇。在无声的抗拒和挣扎中,她的眼睛显得湿润而柔和。他进入了,深深探入她的身体。她忽然发现,他涨得通红的脸上,竟然有柔情和泪水在闪动。水白青松弛下来,两只脚交织盘在邓元和的腰间。
邓元和翻转她的身体,从背后压住她的腿,她的私处水草丰美,细长的毛丝象软泥中的水藻一样飘摇。
她顺从地听由他的摆布。
邓元和看着她柔软起伏的腰肢,短短的头发紧贴在床单上,他由《海上钢琴师》引发的感动转化成巨大的激情,整个人都坚硬无比。他一下紧似一下的冲击,仿佛他整个身体缓慢然而坚决的向海洋深处沉沦,这一刻的欢爱很快要变成远隔重洋的离愁,最后,他沉落到海底黑暗冰冷的泥淖中。
邓元和从甜蜜的回想中回到酒桌。“她很坚决,有坚决的意志,这点比我强。”邓元和望着窗外不间断的雨滴,“现在我很怀念青春岁月,有时我在夜晚独自喝着酒,就会想到18岁时的爱情,也许以后在这样的一些夜晚,远方的人儿,是否知道我在深情地把她想往?”
“听杜知了说,澳洲有美丽的黄金海岸和草原,还有宁静牧场中的木头房子。你也可以去看她,这很容易。”
“现在不再是青春岁月。花非花,雾非舞,夜半来,天明去,只能是这样。”邓元和恢复了清醒。
邓元和上出租车的时候,脸色还是凝重的。王施锐站在屋檐下等车,准备送赵端端回家。车来了,赵端端站着不动。雨点落在她莹白的脸上,象是有泪珠静静地滑过。
她说:“你爱我吗?你从来不肯亲我的嘴唇。”
王施锐呆了一呆,似乎有明光从他面前闪过。他一把拉过赵端端,吩咐向雍容酒店开去。
这注定是漫长的一夜。当水流从热水器的笼头喷涌而下,他们疯狂地抱在一起。也许是为了赵端端在雨中深情款款的表白,王施锐亲吻着她柔软的嘴唇,舌头伸到她的口中,寻找她嫩嫩的舌尖,她狂乱地回应着。她闭着眼睛,仿佛迷失在大雨中不知所措。
上到床上,赵端端用手拢着头发,她紧闭着双腿。脸红红的。王施锐想这一次该可以了,他示意着要进入,没想到她柔软然而坚决地摇着头。王施锐再也不会象这一刻这般惊奇。她只愿意扭着腿,敞开在他眼睛和牙齿的跟前。她很快如春水泛滥。她细声叹息,浑身颤抖。
等她安静下来,她无力地靠在他的怀里。
“怎么不说话了?”她轻轻抚摸着他的脸。
“说什么呢?”
“它这样不难受吗?”
“还能怎么样?”
“你怪我吗?”
“那是你的身体,你说了算。”
她紧紧抱着他,“我有多爱你,你知道吗?”
“看的出来,有很多。”
她颤抖起来,身子变得火热,“你不会知道,我多爱你,我都是你的,你要,我就在这里。”
他笑了起来。“已经很好了,我们已经没有距离了。”
“真的吗?”她说。
“比真实还真。”
她腿间的毛毛象新生的春草一样的稀疏娇嫩。他的手指在上面抚弄着,她抓着他的手,梳理着细草。“怎么这么少?”他惊奇地说。
“真的很少,以前更少。”
“真的吗?很可爱,好象在风中抖动。”
“它刚长出来的时候,我很害怕,”她说,“我偷着拔掉了,再长出来,就多了一些。要不然,就是几根。”
“现在不怕了?”
“我习惯了,不再害怕。”
可以看出,她全身都是洁净的。毛孔细致,象细密的白绸一样光滑无痕。她转过身体,把背和臀的曲线留给他。她很快就要睡了,就象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静。
他按着她的肩头,“你要睡了?你总是这样睡?”
“你是说裸睡?”她说,“我从小就裸睡,穿衣服睡不着。”
“那冬天呢?会很凉。”
“才不会呢。冬天最舒服,被子里暖暖的,浑身都是暖洋洋的,我会一觉睡到天亮。”
她的身体是那么美妙,从她并着的腿间,她的屁眼是一个光滑的圆洞,充满惑人的美感。王施锐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它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别闹了,我要睡了。”赵端端说。
“我要从这儿插进去,多好看。”
“好呀,以后让你插。”
“你不让我插,我不会再到这儿来了。”
她轻声应道,“恩,好。”
早晨,王施锐睁开眼睛,赵端端坐在床上,正在姿态优雅地穿内衣,她的屁股和腰在晨光中发出细密温润的光泽。她随意拢着头发,任凭几丝头发蓬松着,象小妇人似的浑不在意。她下了床,站在地上。看到王施锐醒了,她双手抱在怀里,轻笑着说,好好睡,我先走了。接着她苗条的身体轻盈地离开了房间。门无声地关上了,王施锐重又回到睡梦中,仿佛她的身影只是他梦中的一个场景。
在以后无数个夜晚,王施锐回想起这个早晨,都感到如梦似幻。他和赵端端从吃卷饼相识,算得上饮食之交,由饮食而到男女之事,可以称作一饭钟情。
赵端端在吃饭上,是很有见识的。有一次在汤笑溪家里,她为汤笑溪的北京女友做了一桌子本地菜。在厨房里她悄声对王施锐说,在饭桌上要大口吃菜,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一定不要腼腆。王施锐问她为什么。她说你不要问,只管照我说的做。王施锐后来明白,赵端端是要他表现出一种从容的态度。
象赵端端这样冰雪聪明的女孩,加上与生俱来的端庄气质,是不是就应该格外的冷静?她和王施锐在杜知了住所的床垫上初次亲密,再到办公室里调笑无度。他们前后去了雍容酒店三次,似乎每一次都浅尝辄止,无功而返。她只是在玩一场兴趣盎然的游戏?王施锐为他的无能感到后悔了。奇怪的是,在那样的关头,他并不愤怒,也不会怒火中烧。
一、[总结]王菲专辑世纪回顾[]
******(上)******
新世纪伊始香港有乐评人指出华人POP界整个90年代是王菲的时代。
你当然可以不同意,当然可以找很多理由反驳。或许每天有意无意瞥见各样各样八卦消息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多少心思关注音乐本身。可多年来王菲的音乐带给我们的惊喜使购买她的专辑已经成了习惯性动作。
你当然可以不关注,当然可以不买。
王菲发片的日子被fans称为big day,在海外的BBS上还见过有人买下《寓言》的当天就说:I can't wait to buy Faye's next album.你当然可以不屑一顾,当然可以过你的平静生活。
王菲,一个流行音乐的神话,一个只不过唱片销量奇佳的普通女歌手,抑或其他?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当然也有很多人懒得理。立足于音乐本身,sulton决定做一个王菲专辑的回顾,我们还请来了高手channel作文。设想中,回顾的主体以录音室专辑(studio album)为主。至于如何发展,要看各位乐友了。
《王靖雯》-1989-新艺宝发行
1.奈那天 2.藉口 3.有缘的话 4.温柔的手 5.尾班车
6.未平復的心 7.仍是旧句子 8.中间人 9.爱听谎言 10.新生
王靖雯不单单对你来说是一个新的名字,就算是我也只不过是认识她短短数月的时间。第一次听到她的歌声,心中有莫名的兴奋,更感到幸运,因为她成为我们的一分子。在这里我更要多谢监制Alvin,为王靖雯xx(盗版,看不清字)及挑选了十首歌曲。你们两位使我感到自豪,Shirley,you're heaven sent!
--小宝
---------摘自专辑《王靖雯》之文案
现在回头来听王菲这张正式的同名debut让人感慨流行乐坛的千变万化。封面上低头微笑的王靖雯,怎么会想到她走上一条传奇之路。你可以说那时她的发型、服饰又娘又土,我还觉得挺舒服的。在某网站曾经看过一段十多年前王菲领奖的clip,老气的装束,羞涩的掩嘴一笑,当年的Shirley和现在的Faye判若两人。一人分似两角?孰真孰假?
王菲一直合作的制作人梁荣骏似乎是个迷般的人物,看过一个对他的访问,极少创作的他真的有如一个专业的制作人,主要谈如何为唱片的录制营造良好的气氛。王菲的成名曲《仍是旧句子》(tarck 7)倒是出自他的手。
碟内有几首出挑的歌。开篇的track1《无奈那天》选用EPO的曲,随后王非唱了很多他们的歌。而词由林夕完成,当时的林夕还是小字辈吧,词写得再直白不过,倒也有几句出彩。王菲的唱腔有灵歌(soul)的感觉,特别是尾音的处理。这一直是王菲嗓音的一大法宝。前期的soul感,中期的飘飘欲仙感,就算是东抄西借,都已载入POP史册。track3《有缘的话》的两段对白竟然出自陈小宝,想不到老板会这么年轻。个人很喜欢track4《温柔的手》前半部分,温馨的感觉在菲乐中并不多见。Track6《未平复的心》总让我想到发片那年的政治风波,陈少琪的大名进一步印证了我的想法。可王菲哪管什么政治,除了和黄贯中一起富有激情的合唱。全碟最烂歌曲我会评track9《爱听谎言》,听惯了蔡琴的《恰似你的温柔》,实在嚼不动这口编佩复杂的热冷饭。
Bobida(鲍比达)、Raymond Wong(王利名)、林敏怡,这些人早就与王菲无关,多年前却是王菲的稳固班底,他们的几首作品虽然老套,在当时应该算作流行之作。另外的几首改编曲还是蛮动听的。现在让我一次听完这样一张CD很是不易。不过我知道很多人很喜欢王菲的老歌。这次的回顾也正想多听听你们的意见、你们的听歌感受。
这样一张专辑(有趣的是Faye转入EMI后的第一张也是同名专辑,同的是"王菲"了)对于新人来说让人满意了,就算你不能从中觉察到一丝一毫巨星的气息。
《Everything》-1990-新艺宝发行
1.巴黎塔尖 2.Everything 3.游荡 4.可否抱紧我 5.门外说笑话
6.My Loneliness 7.哭墙 8.无悔今夜 9.一刹那 10.激流 11.(reprise)巴黎塔尖
王菲所有的studio album中,这一张我最吃不消,相对于《王靖雯》来说似乎是个退步。独自在寝室里听需要极大的耐心。我只能说三首歌能让我安心听完:《巴黎塔尖》、《Everything》和黄家驹作曲的《可否抱紧我》。
"可否抱紧我明日哪怕是寂寞让这刻温柔尽把心中愁驱走抱紧我..."
夸张一点说,没有这首歌,《Everything》 is nothing, to me at the least.
题外话:最早接触王菲的专辑,就是《Everything》带子是从当年中图门口贩copy带那里买来的,封面和歌词都是复印的---还算印得清楚记得当时欧阳诚老奶奶在电台里放过这张专辑,还播放她从香港带来一段对王靖雯的采访……
《You're the Only One》-1990-新艺宝发行
1.美丽的震荡 2.又继续等 3.然后某天 4.闷人咖啡 5.无原因
6.多得他 7.只有你 8.静夜的单簧管 9.明年今夜 10.不装饰
黑白的封面暗示碟内的音乐很洋化,事实也如此。很多人认为王菲是在美国进修归来后音乐上趋于洋化,这张专辑就是个反证。当年香港人奇怪北京来的王菲不但全无大陆学院派的唱腔还洋味十足。他们将之归于制作人Alvin让王菲接触大量的西洋流行乐。而十首歌中只有三首原创也能说明些问题。
蛮动听的一张专辑,不逊色于如今那些小天后。如果我们扩大一下RB的定义,又假设王菲乐此不疲,我有理由相信王菲会成为RB歌后。那种迂回荡漾、哀怨不已的唱腔在《多得他》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你会发现王菲如此会唱RB。这首Babyface等黄金搭档的大作配以林夕精彩的歌词曾经街知巷闻。甚少与王菲合作的伦永亮带来《静夜的单簧管》是许多歌迷的心爱。有点reggie风格的《又继续等》轻松愉快,也是专辑中的亮点。这些流行佳作为王菲的事业打下坚固的基础,没有乘胜追击又是后话了。
赴美前的这张专辑与归来后的《Coming Home》有明显的延续关系,所以在我看来王菲短暂的音乐进修并没有学到多少东西,至少没有影响其唱片中所表现出来的音乐风格。
《Coming Home》-1992-新艺宝发行
1. 浪漫风暴 2. Miss You Night Day 3. 容易受伤的女人 4. 不相识的约会 5. 把锁匙投进信箱
6. 这些那些 7. 开心眼泪 8. 重燃 9. 兜兜转 10. Kisses In The Wind
驶向北京的列车上,清纯的少女望出窗外,若有所思。美国求学归来,王菲一张名为《Coming Home》的专辑无声无息被摆上了货架。CD封册的所有图片都在北京拍摄,封面的王菲还是少女,内页就成女郎了。着超短裙装、黑丝筒袜,王菲游荡在老家被遗忘的角落中。暴土的酸奶、汽水价目牌旁站着时髦的王菲,回家的王菲。听着音乐,却绝无香港--北京的感觉。美式风格的充斥,很有纽约--香港的说。
《浪漫风暴》、《Miss You Night and Day》,那几年王菲的每张专辑总有几首轻快悦耳的改编曲,这一次也不例外。唱中快板的舞曲,对于香港歌手特别是新进歌手来说就像一种必尽的义务,冷静的王菲也不例外。这一点与台湾有极大不同,可以说是香港流行乐商业化的一个明证。《Coming Home》中,王菲继续翻唱EPO的歌曲,《这些 那些》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对EPO知之甚少,无法作比较。我注意到王菲大量的翻唱有集中的现象。早期对EPO的百唱不厌,然后沉醉在张宇和陈小霞的情歌之中,后来的Cocteau Twins再说。中岛美雪的作品王菲也二试歌喉,其中之一就是让其大红大紫也是本碟中最重要的歌曲《容易受伤的女人》。演唱会上王菲唱起此歌全场拍掌和着拍子,足见其在港深入人心。1992年的香港乐坛是天王掌权的时代,《容》的脱颖而出对于失踪一段时间的王菲有奇迹的味道,不过在我看来并未将专辑内的其它歌曲光芒抢尽(PS,对这首歌感受不深,不作过多分析)。相对于《容》,我更喜欢《一个不相识的约会》,尽管编配很俗气。王菲自己坦言喜爱的那首原创英文歌《Kisses in the Wind》出自杜自持之手,气氛的渲染很成功。
从商业上讲,本碟是王菲演艺生涯一大突破点,她的灵歌唱腔真正给港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此,香港乐坛上王菲不再可有可无。
《执迷不悔》-1993-新艺宝发行
1.红粉菲菲 2.执迷不悔(国) 3.可爱眼睛 4.季侯风 5.不再儿嬉
6.我永远珍惜你我 7.情敌 8.从明日开始 9.夜半醉 10.执迷不悔(粤)
我不是你们想的如此完美
我有时也会辨不清真伪
并非我不愿意走出迷堆
只是这一次只是自己而不是谁
要我用谁的心去体
会真真切切感受周围
就算痛苦 就算是泪
也是属于我的伤悲
我还能用谁的心去体会
真真切切感受周围
就算疲倦 就算是累
只能执迷而不悔
有的歌曲,曲调再平凡编曲再普通,但仅仅其透出的那份感觉或信念触动人心已足矣。《执迷不悔》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一首歌。
《Coming Home》的巨大成功让王菲成为香港准一线歌手,尽管她在台湾、大陆老家的名气还很有限。因为收录有一首国语歌《执迷不悔》,1993年推出的同名专辑《执迷不悔》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也因为看了这首歌的music video,因为执迷不悔的共鸣,我的成长中从此有了王菲的音乐,至此不绝。多年后王菲的形象、曲风千变万化,但她的个性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执迷不悔。或许是伪装,或许早已no longer,我仍愿意说服自己相信,王菲是这样的,是执迷不悔的。倘若没有这点image存在,我心中所有的菲乐都要打折扣,程度不同而已。
执迷不悔,一种洒脱的生活态度,也可以是半梦半醒之间的一剂自我安慰。再让我回忆起当年为何疯狂喜欢上这首歌多少有些残酷。因为现在的我,没有太多的锐气去执迷,更没有让自己信服的资本去不悔。其实既言执迷,当事人多少也信自己错了,但若见错就逃就避就改,世上又何来千错万错?不悔,是个选择,还是个不错的选择(ft,这就是中文,"不错")。关上心门,也打开了一扇心窗。可此刻的不悔如何保证下一刻的不悔。不悔,毕竟还只是一个选择。除非你坚持I choose not to choose,除非你只要刹那间的感觉。
专辑收录了国粤两个版本的《执》,94年的《迷》首张国语专辑还有一个编配不同的版本,mv也重新拍摄。王菲徘徊在巨大的问号之上,徘徊在对与错之间。专辑还有很多流行佳作,《红粉菲菲》、《可爱眼睛》都是轻快的改编曲,《可》中王菲早期唱腔的运用很成熟了。《季侯风》、《我永远珍惜你我》属于耐听的中式情歌。《从明日开始》则开始了王菲慢热系列。CY Kong写编的《不再儿嬉》本来不甚出彩,倒是结尾大段的弦乐具有超前意识。从此他也成了王菲幕后的坚固分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动用黑白摄影的CD封册已经显出了王菲独特的个人气质,自我而不摆酷。有人甚至说本册中的王菲sexy,极少见的哦。
执迷的王菲走上了不悔的巨星之路。
《十万个为什么》-1993-新艺宝发行
1.流非飞 2.Summer of Love 3.如风 4.冷战 5.长大 6.若你真爱我
7.动心 (国) 8.雨天没有你 9.诱惑我 (国) 10.Do Do Da Da 11.Do We Really Care
有你的雨天,叫做浪漫;没你的雨天,叫做忧郁。
窗外飘着细细春雨,记得一个mm的签名档用了这句歌词。人的心境就是如此,in the mood for it,一切都会如此美妙。一点闲话开篇。十万个为什么,绝佳的标题。不只是一张转动着的CD,不只是孩提时代爱读的一套书,也不只是旋于脑海中的十万个问号,可以是一切,可以是无。
《执迷不悔》中初露的个性在这张专辑中得以发展,尤其是音乐部分。看了一下每首歌的功臣,CY Kong的名字不断出现,Adrian Chan作为录音师和混音师处处可见了。唱片开首的《流非飞》洋溢着王菲式的个性:要活得洒脱和自由,算是对《执迷不悔》一个搞笑的注解吧!软硬天师化作当年的香港小姐作的词真是搞笑:"菲菲今天不打领带,姿色多古怪,事实是她不想太乖。东方天天清新大众,一周的心态,事实大家思想太歪...
"有流行摇滚味道的《Summer of Love》是王菲的一次新尝试,不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国语版《沈醉》。张宇的歌开始散见于菲乐之中。有段时间喜欢极了《如风》,有过连续听七遍的纪录。才进复旦不久的一天,在三教某个拐角听到一高年级男生高唱"来又如风,去又如风...",忍不住暗自笑了,最喜欢一句"但我不过是人非梦,总有些真笑也有真痛。"《长大》和《Do We Really Care》有相同的曲调,开头和结尾部分有Brit-Pop的影子,算是拉开了菲乐的又一幕。在《长大》中,我找到了关于专辑标题的感触。"你说这叫长大,我说多么的费解。","每次失意躲避,我说多么可悲。我爱昨天那自我,多么粗糙却也多么优美。"当日听闻十万个为什么这六个字,思绪马上回到童年,无忧无虑充满好奇的时光。成长中的"十万个为什么"岂不正是growing pains.
《若你真爱我》和《Do Do Da Da》延续了专辑的欢快部分。王菲首次作词作曲的《动心》则有中国古典的韵味。《雨天没有你》,好真切的感觉,"有你在我身边,雨声都好似一首歌...雨天没有你,便不是雨天。"刘以达写的《诱惑我》展示其涉足民族乐器的收获,一洗灵歌唱腔的王菲演绎也很到位。
无疑,本专辑的重头戏是引起强烈反响的《冷战》。敢于翻唱Tori Amos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王菲的这一步简直就是下注。她赢了,还很光彩。能让Tori Amos的音乐普及化,许如芸做不到,王菲做到了。将《Silent All These Years》与《冷战》比较对于我更象是将英文与中文比较。单单评判嗓音过于主观,而演绎上各有精彩。英文语音的特点可以使大段的唱词犹如行云流水一般一泻直下,从句的灵活运用,修饰的错落有致也展示了语言的魅力。中文歌的词就得一个个唱出,只靠音的强弱去配合节奏。但中文逻辑关系的暗藏又可让一些成分被巧妙地重复或省略。林夕的这首词是让我满意的,配上华美的钢琴声,表现出爱人的细微心理。和《Silent》相比,高潮部分我就更喜欢《冷战》,"破裂过厌弃过怨过伤过变过,你我却永远怕说破。"这样的词,英文怎么唱得出如王菲版冷酷。
有了《冷战》,《十万个为什么》被认为是王菲的"另"一开始,《流非飞》、《长大》中露出的个性也不容忽视。可以觉察得出,"更大的暴风雨"就要来了,hehe。
*******(中)*******
《迷》首张国语专辑-1994-新艺宝发行
1.我愿意(管弦乐版) 2.执迷不悔 3.变幻的世界在转 4.软弱 5.我愿意(弦乐版)
6.沈醉 7.冷战 8.心太野 9.只愿为你守着约 10.只有我自己
我想 许多人都曾犯过错误 只因为站的位置不同看得不同 推移时日 光影不同 又发现更是不同和她交谈 听不出她的情绪努力记录 也无迹可循再对话 又惊见自己的自以为是对她的迷惑 更是抽长成荫了她行经处并非复杂 只是多层次她站立处十分危险 但自有分寸唱"执迷不悔" 固执 稳静 充满绝对唱"我愿意" 柔软 温暖头上有圣洁的光环但这也只是一部分的她没有人能潜越她的空间没有人能界定她的面貌所以简单一点有一个简单的字可以形容她--迷
--摘自《迷》专辑文案
1994是王菲的音乐处处开花的一年,两张国语片、两张粤语片惊人的畅销,年底创下纪录的首次个人演唱会,无数的奖项,93年时时而听闻的天后称号不但在这一年牢固地确立了下来,还从香港这一弹丸之地走向了整个华语界。其中第一张正式国语专辑《迷》当然功不可没。香港艺人发国语片往往遵循用台湾创作班子的传统,王菲的《迷》也将制作人换为后来不幸车祸身亡的杨明煌。这和94年王菲国粤语专辑曲风相离是有关系的。
《迷》很少会是我听王菲时的第一选择,尽管其音乐已经超越别人许多了。两个版本的《我愿意》被奉为经典。没兴致的时候我一句都听不进去,但投入地听这首歌时,时光都好似停滞了。整颗心随着乐曲自然地舒张驿动。王菲忽强忽弱的嗓音容易让人想到Dolars O'ridon,不过王菲还多了一分中式的柔情,音符的传递之间也多了一层润滑的感觉。接下来的《执迷不悔》虽是旧作,却换上了新的编配,录音也重新来过,王菲唱得更为冷静坚强。《软弱》是很慢热的作品,有很多人喜欢,也有很多人半点感觉都没有。忧郁的saxphone伴着王菲冷冷的嗓音,深夜里听舒服极了。王菲从《迷》开始的大部分音乐都是属于夜晚的。寂静的黑夜,不开灯的房间,窗外吹来习习凉风,又没太多杂念,王菲的音乐就成了我的好伴侣。《迷》如此,《菲靡靡之音》如此,《天空》更如此。
冷过一头热度急升,《沈醉》未必深得人心,在我眼里却胜过97年暧昧的《闷》,相比更加有摇滚的味道,爽快淋漓。相信每一张专辑都会有歌曲被听者错过,《只愿为你守着约》就是这样一首。记得某年听台湾中广一档节目问某歌手她最有感触的一首歌时,不暇思索,"王靖雯的《只愿为你守着约》"脱口而出,"她的演唱无懈可击。"每次听这首慢热之作总要培养出比听《我愿意》更难得的氛围,一旦入围,就深深为之折服,不觉得会输给让我感到相似的《矜持》。 如此简略的介绍《迷》这样一张耐听的专辑甚至有放不下心的感觉。或许,《迷》,更多的就得靠自己去身心体会,自己用情感去解析。
《胡思乱想》-1994-新艺宝发行
1. 胡思乱想 2. 誓言 3. 天与地 4. 梦中人 5. 知己知彼
6. 纯情 7. 游戏的终点 8. 梦游 9. 蓝色时份 10. 回忆是红色天空
没有个案碟 没有大头相 没有写真集 没有歌迷会申请表格 没有混音版本 没有限额发售 没有剧场版 没有什么 只有胡思乱想
--专辑《胡思乱想》的封面
划时代,别急,划王菲时代的专辑《胡思乱想》连封面都要大玩另类。惊奇于汉字的巧妙构造。缺个胳膊少个腿,不但不大影响阅读,还搞出个残缺美,有点艺术的说。
实在佩服梁荣骏,能有如此的胆识让王菲唱Cocteau Twins的歌,搞到现在仙乐派的掌门在中国的知名度居然远超欧美。《胡思乱想》的林夕不玩意识流,简简单单一首词却让一些表达类似主题的伪摇滚相形见拙。"明天要穿上袈裟",我心中的经典歌词了。胡思乱想会皱眉会发呆会梦游会恋爱会伤人会自杀还会nirvana,胡思乱想会哭笑会呼叫会厌食会沈醉会做gay会SM还会当和尚。呵呵,一切在胡思乱想中成了现实。抱歉的是对于多数人现实还得指望誓言去保证。总感觉这对前夫妇的合作放在《胡思乱想》当中有些怪。不只因为语言,更因为王菲思绪中对现实过多的质疑。看得出她实际上还是个重理性多于感性的人,行文忘不了"也许...也许...也许...",很像我的说,哪里如林夕般爽快地沉迷于自己的奢靡世界。
《天与地》里王菲玩起brit-pop式情歌,band式编配加上些弦乐,和着淡淡的嗓音。MV里如同《重庆森林》般漫不经心的王菲从不正眼看摄像机。有人愤怒地说过:"恨不得给阿菲一个耳光,梦游啊?"没错,王菲不但在电影里梦游,音乐中更是升天入地了。如果说《梦游》天马行空让人腾云驾雾,《梦中人》则有一梦惊醒后立于高山之巅风头之上的淋漓快感。前者是我狂爱过的一首歌,因为"清醒大多诅咒,飘飘忽忽的空间我至觉得真正拥有"。第一次听《纯情》的时候,还以为在翻唱DuranDuran的《Ordinary World》,特意比较后又有很大不同。我坚持两者有共通之处,除了都是典型的英伦摇滚之外。《知己知彼》的迷幻不是随时都想来一次。94年演唱会巨大荧幕上映出变幻莫测的荧光时,仙乐飘飘算是飘入我身心了。正如CT自己的专辑,一年就是听几次,每一次都听得把自己给忘了。《游戏的终点》、《蓝色时分》也是翻唱歌,个人偏爱后者,对于《游》更想去听张宇的原唱。
全碟仅有的三首原创都不简单,除了感谢CY Kong之外,梁荣骏也要记上一功,压轴的《回忆是红色天空》决不逊色。当日买下此碟最吸引我的就是这个标题,极富诗意的一刻。梁的歌老给人怀旧的感觉,陈少琪的词也常感叹岁月的无情,逼着我很小的年纪就去怀古伤今,所以很早就懂得"当缤纷的晚霞渐冻,天真的想法告终"。进复旦前的日子里,会不停的听这首歌,在茫然中回味逝去的时光。
胡思乱想可以痛快淋漓,也可以淡如饮泉,不难见到有人听着《梦中人》乱蹦乱跳,也有人在《蓝色时分》中黯然出神。听不到灵歌的唱腔,一头长发也剪作寸草。其实王菲并不酷,或许是我们的心太想酷一回了,难道就看不出寸头下的柔情和风韵?王菲不过和制作人一起玩点喜欢的音乐,卖个好销量就锦上添花了。大家开心大家喜欢不对吗?所以有人称之为改变香港大众趣味的划时代之作的同时,我更愿说划的是王菲的时代,而且是划在我们的心中。音乐上变了好多是显然不过,什么革民性、决裂、另类、引导新潮流讲过太多,此处省略,但应该说是王菲表象的东东。王菲自身没有变多少,是我们看王菲的心变得太多。王菲承认过自己是个小丑也说过直到最近两三年才较多的掌握自己的音乐,而现在回头听我觉得拖音这些东东也是自然而然的事。至于改变大众趣味,顺水推舟般地让香港大众开阔了一下眼界或许是一大功劳,我相信决不是做这张专辑的目的。她能意外做到这点也说明她有的东西是很多所谓的真正玩家都不具备的。其实我也厌烦太理性的去分析,让人有感觉就谢天谢地了。听pop,不要强求太多,所以听pop最终不该感到痛苦。
回应的热烈鼓励王菲继续前行,哪怕她早已走在pop的前沿。
《天空》-1994-新艺宝发行
1. 天空 2. 棋子 3. 天使 4. 影子 5. 天空
6. 眷恋 7. 不变 8. 矜持 9. 挣脱 10. 誓言
无论如何这是王菲声音最清晰明亮的一张碟。《迷》里的王靖雯也干净,但还留着Soul的尾音余孽(呵呵,其实我毫无贬义)。《天空》塑造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城市,王菲一袭白衣,无所不能地挥霍年华。我在想,假如杨明煌没有死掉,现在出来的王菲也是神,也许亮丽光辉大过其现在的神秘诡异,hoho,或者和Sarah Brightman有得一拼。
年轻而绝顶聪明的声音控制,王菲在《天空》中表现出天才的一面。她远比Kelly有资格使用气声,一首标题歌就是静谧的异国海滩,可以让人双手合十睡去的声音。《棋子》。换给别人唱可能剧烈地煽情,排山倒海的悲凉,但王菲把气氛降到冰点,无谓挣扎的苦楚,只是寂寞地等待下一步。《天使》是长线卷音吟唱的尝试,非常成功,不过还是喜欢《影子》,先抑后扬的风格,心怀不安的抒情。《眷恋》也是至爱,同样对爱怜细致的描述,王菲的表现比过于方正的《味道》要上等了。
B3 B4 B5都让我难以置信地红。《矜持》,另类惯了的如今的王菲想来已经唱不出那丝丝入扣的平淡,"我是爱你的",让人屏息几乎毛骨悚然的感动。当年上海全场共唱此歌,有气势,但不妥。那样的场面还是应该留给《我愿意》。B4是《挣脱》,《梦中人》的国语版。《梦中人》因《重庆森林》传遍街角妇孺,而《挣脱》里王菲毫不慌张的高音交代比原唱更加出色。至于《誓言》,呵呵,已经收在过《胡思乱想》里,再次收录……真的是要匆匆证明什么?
回肠荡气而又足够雅皮,这是王菲在下一张《讨好自己》准备向异数迈进前的最后表白了。曹峻说,太喜欢《天空》的人不会喜欢《唱游》,因为王菲不会再有如此的都市神情。《天空》还是属于白领的碟,尽管王菲的鼻饰耳饰和发型极度欧美并嬉皮化(专辑的服装指导居然是她自己),而王菲也从此越来越清瘦,踏上不胜寒的一条不归路。
《讨好自己》-1994-新艺宝发行
1. 讨好自己 2. 蜜月期 3. 为非作歹 4. 我怕 5. 出路
6. 平凡最浪漫 7. 飘 8. 爱与痛的边缘 9. 背影 10. 天不变地变
故事到这一回,王菲终于容忍够了香港媚俗的态度,以"现实逃避"的脸匆匆出山。译男 还在电台的时候评说:"一线女歌手出这样的专辑真是罕见啊"。诚然Sandy也没有如此前卫,不过野性一点的都市情结。但世人总爱新鲜感,过了气的风格再好听,也只得怀旧二字一言以蔽。所以王菲试探性的转变风格,不能不说其中仍有商业考虑藏于其中。
世故如此,王菲只慢慢地玩。《讨好自己》完全窦唯化,抽离,和气,王菲信念直白立场尖锐,同样的也发生在《出路》,说是Rap,不如称为佛经,对现实社会的偈语声讨,对未来妄自揣测。一句话,王菲本没有安全感,音乐是她的手段,爱情是她的巢穴。女人本性如此,王菲不是个激进分子。
既有商业考虑,还是必须有缠绵的成分。《爱与痛的边缘》是经典,冷雨里自我放逐的离弃爱情。《我怕》,"细碎的钢琴""满布裂痕",白头偕老的祈愿。《不变》,相比于国语版本,更加剧烈的不能爱到世界末日的惶恐。最好是《蜜月期》,王菲仿佛一夜长大,欢快不再是陈旧的女孩模式,温馨丝丝点点,转眼再回味,仍有甜蜜氤氲。不提《平凡最浪漫》吧,那样的口水歌……。张亚东初露锋芒,《飘》,王菲模式的翻云覆雨。一张桃红素面的封套,呵,也许做个镜子的封套更好玩,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讨好自己"四个字,你同不同意都要全盘接受。
(音乐的评论不比电影,我总嫌囿于Track的隔膜,无法把意识流进行到底。Sigh,什么时候王菲真正的概念碟出现,我再把倾泻的感情覆水难收一回吧)。
《菲靡靡之音》-1995-新艺宝发行
1. 雪中莲 2. 你在我心中 3. 但愿人长久 4. 君心我心 5. 初恋的地方
6. 南海姑娘 7. 假如我是真的 8. 翠湖寒 9. 黄昏里 10. 奈何
11. 一个小心愿 12. 又见炊烟 13. 原乡情浓
读了彻晚的书,灯火灰白。有一点疲倦,但不是身体本身,而是缘于文字的一些方式。不过有一些东西也许永远不会令人疲倦,清冽如水的音乐,在恍惚间暗暗插入心灵的沟渠,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暖水还是冷冰,都是一般清澈的姿态,任人性流转人间,任世事奢靡还是溃败。
也许标题还是混淆了一点感情,是菲音,但并非俗艳或者古旧的靡靡状态---或者要的只是那样沉迷的触角,在如梦似幻间酒醉。王菲在访谈间提到的歌手,差不多也执着地只得邓丽君一个。那是她个人尊敬的故人,在她生命花朵下兀自铺陈的土壤。我个人猜测也是因此,《菲靡靡之音》没有一支纯粹意义上的Music Video,看《但愿人长久》,起首加了无尽绵延的铁轨声,寂寞的咔嚓喀嚓,弦乐古辞,王菲眼睛,还有大块城市的色彩---那是清新的演绎,有了一个属于今天的外型。
《雪中莲》,我想那是形容王菲最好的词语:冰雪和花朵,冷漠的声音,有着足够让人哗然的联想。跟一首日本曲《你在我心中》,邓丽君本甜美柔软,王菲唱得轮廓分明。《南海姑娘》是意料中的大热,王菲是黄昏沙滩的落寞脚印,歌声那样地坚强。《假如我是真的》……也许在现代的态度下,爱情可以是一个游戏,林夕可以相反着填《如果你是假的》。可是纯粹如洁白花园的感情又如何能教人不珍惜?"假如流水能回头,请你带我走",假如时间可以反复,我希望海枯石烂地溺在这直白的心声里,知道感情本可以如此带走一个人全部的年轮。
《翠湖寒》,那样的镜湖让人心疼。《一个小心愿》,沙啦沙啦啦。《又见炊烟》更为特立了,在高挑的声线下变成了纯都市的写照---从来就是王菲漂亮音域的表演,我们又何必探究要写的是何时何地的想念?
这张碟,我们没有任何必要去回头或者展望,它是王菲连绵山体里的一滩净水,记录她自己的一点喜好和在山谷间无限回响的声音。《菲靡靡之音》和前进的王菲有一点疏离,它以自己的方式,华丽但清冷的手指,慢慢抚过整个声音世界,就这样在沧海间立此存照。
《Di-Dar》-1995-新艺宝发行
1. Di-Da r2. 假期 3. 迷路 4. 暧昧 5. 或者
6. 我想 7. 享受 8. 一半 9. (无题) 10. 流星
如果你对94年发四张片的王菲仍然心存怀疑,那么请你听《Di-Dar》;如果你对改了名字的王菲由衷向往,那么也请你听《Di-Dar》。
Di-Dar的王菲是盛放的,王菲的Di-Dar也绝对不是含苞的花骨朵。从整体上看,这张专辑四平八稳,老道得可以被拧出油来。曲目的安排沿袭《讨好自己》的方式。独有一首国语歌曲,也只有这首"流星"不是林夕的手笔。另有一首国语慢板流行佳作的粤语翻唱,也成了王菲粤语专辑习惯的举动。这首"流星"十分出彩,电子乐器的编排层次分明,空间感十足,王菲吐字也是玲珑剔透。C.Y.KONG曲凤越来越怪异,这次的两首歌都充满了中东异域风情。两三首抒情小品也明显比以往的同类型更有嚼头。本来平易近人,波澜不惊的"享受""一半"都像被林夕披上了闪亮的珠片装。大半的歌曲都惊人的慢热,嚼头十足,虽然这样的做法有些不顾大众的态度。王菲的演绎根本没有任何纰漏,大方向的拿捏和细微处的处理都自信而大有法度。
正式的封面是那只眼睛,感谢某位fans的提醒,因为在我脑子里聚焦的还是那化碟的样子。不用想太多了,王菲已经彻底变为成熟华丽的蝴蝶,拍一拍翅膀,整个亚洲就是九级的靡靡之风。《菲靡靡之音》让我们见识到,再旧的国语歌都可以这样唱。《Di-Dar》是广东话碟的先锋,不要给缤纷的姿势和那只修饰过的眼睛骗了,足够低调的曲子可以一直在大脑低空盘旋,直到筋竭力疲。
英伦的颜色,王菲暂时遮了窦唯的影子,Track 1《Di-Dar》,"不要看见你一秒""不要拥有你多少",太亲密也会倾轧,细嚼慢咽的乐趣。Track 2《假期》,王菲曾坦言喜欢这首林夕之作,脱轨与规矩,暗讽现世。接下来就是《迷路》,"蓝象世上男人",一团缤纷而无视方向,也因为到处是方向,不得不困顿迷路。念你念你念你,四月雪景八月雨声,幻觉一般的爱情,呵呵,又何从沉迷?
听《暧昧》或者不如听黄莺莺的《情雪》,引进版把这首歌放在B1其实很聪明,让耳朵先听一下世俗,无所承上也就消灭了一些格格不入。而原版放在《迷路》后,本来曲调同样引人,但配器和演绎互相拉扯,幸而紧跟的《或者》无关紧要,过渡到《我想》如此尖利的调子恰如其分。至于听到《一半》,已然如五十年代上海摇椅,夕阳下渐渐睡去的姿态,《流星》忽然醒耳,醍醐灌顶之态句号,起码已经是个豹尾,足以慰藉。
再翻出Music Video来看。王菲在小屋里寻衣点灯做菜,看光芒散下的颓靡表情,那份古怪的散乱已在如今深入人心。抽烟及无表情,王菲把酷形象酷音乐玩到极至,再攀缘,那就生出了《浮躁》,王菲也终将体会市场的残忍,任何人都逃不脱的。
******(下)*******
《浮躁》-1996-新艺宝发行
1. 无常 2. 浮躁 3. 想像 4. 分裂 5. 不安
6. 哪儿 7. 堕落 8. 扫兴 9. 末日 10. 野三坡
这篇东西我参考好朋友Boxup.com站长Tony的评论。我总是缺乏理论一泄到底,也许我也可以戴上眼镜,仔细考量一下这张在王菲生命中重之又重的专辑。
叱咤颁给过王菲"唱作人"奖。我说创作的成分她还是轻了,重点仍在于王菲超凡的想象力,从音乐到文字,从唱腔到作风。"王菲在《浮躁》里表现的是彻头彻尾的musicianship"。没有看碟,单看封面,王菲已经显得我行我素。价值不菲的"黑焦"化妆。快乐得有些奇妙的神情。我倒是觉得她胖了不少,后来才知其实是怀孕了。标题歌《浮躁》。二十二个字象一把弓,目标还是副歌"La Ja Bo"无心无欲"只缺烦恼"的空白心情。也许是没有烦恼,所以流于表面地浮躁。Tony说焦点不明,我以为无非是一个技术,要说模仿Cocteau Twins的音墙是不成功了,不过其实我什么目的也没听出来,除了一点随心所欲的想法。
Cocteau Twins写了两首歌,《分裂》的歌词有一点海拔,太高太长,论想象是不够的,论本身却足够精彩的。《扫兴》有了声音的痕迹,黄伟文的词,比喻得过度繁琐,还要有寄托的象征……太要求有静态的画面美,却和声线的游荡格格不入了。而想起Cocteau Twins和王菲合作的《Serpent Skirt》,象是一把利刃的正反两面,都是寒气逼人的武器。
论芭乐,《无常》可以狠狠地算上,就象《寒武纪》,所幸仍是王菲演绎,也就有了精神的力量。《堕落》也许可以更堕落,如果放在现在,势必有一点C.Y.Kong式的industrial味道。至于王菲玩嗓音无歌词的吟唱,今天看来还是早产。给如今的王菲,加一点气息就是歌剧,垂下目光就金属声声。当时她还是缺乏变化了。
Sigh,还是在想象,96年夏天的王菲,穿着剪裁落拓的衣裙穿行于北京街头。那时她有一点肆意幸福的高兴,可能有一些雀跃的态度。大概她的右腕还没有系上密宗钦赐的红绳子,因为即便她口口声声"我信佛",却仍然笃信爱情和音乐足以去证明世界。也许这两样也就足够了,足够去改造一个亚洲天后,让她被困其中,同时也有着身不由己的光荣。
《玩具》-1997-新艺宝发行
1. 暗涌 2. 约定 3. 敷衍 4. 玩具 5. 我信
《自便》-1997-新艺宝发行
1. 守时
2. 守护天使 3. 自便 4. Di-Dar (Historical Mix) 5. 誓言 (Discovery Mix)
6. 梦游 (Universal Mix)
《菲卖品》-1997-新艺宝发行
1. 不得了(粤语) 2. 我愿意 3. 执迷不悔 4. 天空 5. 天使
6. 你在我心中 7. 雪中莲 8. 但愿人长久 9. 浮躁 10. 棋子
11. 不变 12. 流星 13. 誓言 14. 冷战 15. 矜持 16. 无常
王菲在新艺宝整整七年。从一个不懂穿衣的女孩成为叱咤的天后,而终于……在这三张后划上句号。这里我要解释一下,这三张碟中的九首新作其实是王菲怀孕期间在北京录制的(为什么是九首?),她把母带交给新艺宝后就专心去生孩子……呵呵,新艺宝也"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大发告别财。
说《玩具》,还是要说《暗涌》。陈辉阳最好的曲,林夕最用心但最不作的词,王菲无技巧的声线。《暗涌》还有黄耀明的版本,有评"万劫不复"。王菲唱得懒洋洋,声音象雕塑了太久已经疲倦了的金属,无所谓精心也无所谓不讲究,只是空口无凭的悲哀,却可以深入人心。
这是王菲。冷静的杀伤力,让人失心疯啊。
陈小霞还在,《约定》:较之周蕙翻唱的国语版本要耐听的多,平凡的钢琴,热暖的便当,可以听到白发满鬓的曲子。《敷衍》:那年冬天在上海体育馆听王菲的Live版本,烟火与黑暗的气势,一种堕落的局面与我对峙。还有《我信》,抬头和下落一般快,在睁眼闭眼的瞬间,刹那芳华。 足够坠落的加速度,也就足够上升到天国。林夕早深谙此道。相比之下,《玩具》中王菲声音明亮可爱,林夕填得花天酒地。我能说什么呢,两个字吧:漂亮!
至于《自便》,太多的Remix让它一副机会主义的本性,也搞得三首新歌多少有点浮躁。不说《自便》和《守护天使》了,还是《守时》,陈小霞依旧让人对自己拥有悲哀的感情而沾沾自喜。林夕是要让人照镜子了,然后大家一起恍惚,纯真笑脸,眉目有何变迁。
"不得了"收在《菲卖品》里。这张精选……引一句歌词,"起码没法遇上更好"吧。
《王菲》-1997-EMI百代发行
1. 麻醉 2.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3. 闷 4. 娱乐场 5. 人间
6. 我也不想这样 7. 小题大做 8. 怀念 9. 扑火 10. 云端
以这张作为评论的另一个起点……好象没有什么原因。说分界,也只能提到这是王菲加入EMI的头炮。陆陆续续新艺宝的钱也挖得差不多了,论艺术,这张是无论如何比不上《玩具》的。
也许只是因为搬箱子时遗落了这张CD在某个角落,寻不到了。太久没听,就有了新婚的味道。在唱片店里看见那张碟,拿起来看,用手指划过王菲遮了面具的那张Cover, 有种流水的心情:
"快乐/不快乐 一直王菲"
在王菲隐居生孩子前后,对其已经有太多的希望。又要提到《玩具》,如果把后面 的《自便》EP和《不得了》放进来,这张可以作为王菲在新艺宝的总结。而……《王菲》?用一个比喻是在悬崖上开车,太想把车开过平稳线,所以在发动前作了无数准备,小心翼翼,于是也就落了个好听却又不十分好听的下场。
一句话,不够精彩。虽然王菲也以"最精彩"自诩。
很棒的是张亚东,作品风格独立却没有明显的标签:《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及《闷》。前者的名气大概可以和《心太软》抗衡了。拉一条铺了沙的布,从这两首歌可以看见王菲从新艺宝走来的低晦轨迹。是那种风一吹就扬起无数滚烫欢喜的心情,一见就含泪(呵呵,似乎太夸张了)。
王菲大概在生孩子时研究了好多孩子的声线,童音越臻完美。《人间》是很好的作品,虽然未必没有人比她演绎得更好。陈小霞也再度出手不凡:《扑火》,也是王菲最后一次用陈小霞的作品。《怀念》,翻唱的作品,黄伟文用网络的概念填词,被王菲唱得烟雾缭绕,不着边际地就沦陷了。
至于其余的歌,挑选和演唱要么太多考虑,要么只是马虎(好象不太可能),显得中规中矩没有个性。呵呵,个性,王菲和这个词几乎是划等号的。比如《云端》,放在《天空》里倒是非常合适,而让97年的王菲再拾这样的东西未免让人悄悄地惊讶和失望。《小题大作》,我怀疑王菲只录了一遍就草草收工,没有什么值得细掘的唱腔。李宗盛对这张专辑里王菲声音的评价是"放弃了技巧",我只能说大家去见仁见智吧。(不如参考一下《寓言》?)
EMI的第一张。王菲浓了装束淡了嗓子(我这个句子只有表面意义,呵呵)。有一点寻找和茫茫的感觉,居无定所的音乐,王菲微微地"麻醉"。可能王菲是在积淀,因为《唱游》马上就杀了一条血路出来。《王菲》里的王菲是寂寥的,象是那个Music Video,她站在马路当口,戴了墨镜,看着警察和车流在身边擦过,长大衣盖没了自己也拖累了自己。吃冰激凌,却连味觉也有些散乱。
我也不想这么样 反反复复
你想怎么样?和我一起期待一个怎样的王菲?
《唱游》-1998-EMI百代发行
1 感情生活 2 脸 3 色诫 4 半途而废 5 飞
6 祢 7 小聪明 8 醒不来 9 红豆 10 童
11 原谅自己 12 偿还 13 情诫
《唱游》的绚烂是历史性的,无论是王靖雯还是王菲都没有这样的表情。象是等了很久的一扇里弄铜门,一打开一张眼,是满目的花草,观者面面相觑,也满脸欣喜。王菲从来没有那么干净的妆容。素面。桃红。不声不响。气势逼人。
开场就是《感情生活》,看破一切的传统美德(呵呵,这个词挺BT)。泡沫。沙漠。耳朵。林夕对这个韵母的杀伤力已经了然于胸,同样的词语他也用在丁薇的歌里,一样的气象万千。
紧接着,《脸》。一方面是美声,一方面仍是林夕的用词。细腻到让人惶恐。心生幻觉,冷不防就可能被杀死。《色诫/情诫》,让我摇摆不定,在香港唱游演唱会上听用粤语版本的配器唱国语,"不要以为你只要他安慰",不着边际也不知不觉,说是警世,我看仍是颓废,爱到后来破了色相的迷团,左顾右盼,爱一个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啧,林夕早有预谋,撕破爱情的枷锁,一遍一遍,后来是《只爱陌生人》,《如果你是假的》,都是空白,赤裸裸,谁都无欲无求吧。
许巍的东西流于普通了,黄伟文填爱情,清醒的痴迷,也不错。《飞》,我一开始不喜欢,但看了Music Video就喜欢了,难得的林锦和与王菲的合作,健康而年轻的王菲,仿若十六岁。看来我还是不能摆脱光影的影响来思考。我已经厌倦了区雪儿,做工太粗糙。《半途而废》,单纯明亮的歌曲在MV里被加入太多元素……斑斓则斑斓矣,边脚却隐藏得青一块紫一块……我还是闭上眼听。
超红的歌《红豆》,是好歌,开始我以为是陈小霞的东东,一看,柳重言。唱完不多久,王菲就离了婚。"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这性格不符合王菲,可是这世界又有多少符合我们的理想?
从未跟你畅泳/怎么知道/高兴会忘形
张亚东的小品还是好,《醒不来》。都是这样,王菲无论如何都把我们摒于清醒之外。黑夜也好,唱游于缤纷大世界也好,张了口,就忘记了时局世俗。一首歌叫"爱情有什么道理",我要反问,"王菲有什么道理",每次听就势必迷恋个天荒地老。幕布升起,一个Diva。幕布降下,最终谁都只能《原谅自己》。
唱游。和恐龙和王菲和三叶虫一起唱游。
《只爱陌生人》-1999-EMI百代发行
1、开到荼蘼 2、当时的月亮 3、催眠 4、只爱陌生人 5、百年孤寂
6、蝴蝶 7、过眼云烟 8、哔一声之后 9、推翻 10、精彩
11、守望麦田 12、邮差
发片前王菲接受采访,有人问她,是不是"旧爱太伤神",才"只爱陌生人"。王菲笑笑,"对联呀?"。
发片的那天我在校园里打转,一头彻脑的夕阳,天空海阔。有人已经在宿舍的三楼窗口大放开场《开到荼靡》,声线撕得荒凉的花瓣。翻开盒子,哗啦哗啦之后,整个人都沉在《当时的月亮》里。
世纪末的慌张,满面烟火的苍凉。《催眠》,玩数字游戏,一个两个三个梦,统统都是破灭的命运。数来数去,气球在破,人可以睡着,但没有倒数的勇气了。《只爱陌生人》,张亚东的原曲,拿给王菲来唱,更显落拓。是落拓,张亚东是寂寞的颓废,但王菲就可以面无表情地在念白。照例的工业舞曲,《百年孤寂/守望麦田》,相反倒失去了特色,逼仄空间的逃逸,Adrian Chan不如再写一首《蝴蝶/邮差》,林夕再写一遍"就象一碗热汤的关怀/不可能随身携带"。容我慢慢低回。
当然也是一条二叉路,王菲踱到一边的尽头势必往回看风景。感觉象《王菲》,卡带就是B面,风格硬硬地转过来。《过眼云烟》,啧啧,袁唯仁是当年的郭子当年的杨明煌,把王菲蝴蝶般声音重新变回毛虫,再化蛹,把丝悄悄抽,抽,光亮得不敢相信的声线啊。《哔一声之后》,林夕拿手的答录机把戏,对着空气说话,孤独四处爬行,沉溺的感觉象自杀。会是几十层那种公寓,说完话就直堕的血腥。张王林,你们三个要赔人命的。
不要《推翻》。不要《精彩》,虽然《精彩》那广告里王菲很漂亮。《邮差》里林夕呼应《约定》,雪花,长路,灯火,便当。告别及忐忑。谁在痴痴地爱痴痴地被爱?
缘于陌生人呐。一切早已没了结果。
《寓言》-2000-EMI百代发行
1.寒武纪 2.新房客 3.香奈儿 4.阿修罗 5.彼岸花
6.如果你是假的 7.不爱我的我不爱 8.你喜欢不如我喜欢 9.再见萤火虫 10.笑忘书
11.萤火虫 12.给自己的情书
说《寓言》于现在或者不太应景。有了太多的口舌,多一句,无非也是狗尾的口水。我想到什么说什么吧,毕竟《寓言》美景仍历历在目,一回头就可以饱收眼底的。
一、 林夕。成也他败也他。相信写前五首时林夕和王菲有了太多的概念和沟通,林夕足够细腻,也有本事把所有的想法都塞进歌词,可是却少了呼吸的余地(嘿嘿,"呼吸"两字是林夕至爱)。反倒不如《你喜欢不如我喜欢》和《如果你是假的》随性而为之,结果是生花妙笔。
二、 配器。最喜欢《香奈儿》,起首象是个早晨的主题,拉一道朝霞,轻快而值得炫耀的爱情。就配合来说,五首概念曲非常完整,可惜《阿修罗》稍嫌下降过快(该曲危险地使用Harp及Horn的效果已让人惴惴,幸好王菲有足够实力来压场)。《新房客》调子油滑,有意无意的效果如月光初盈,眉目初开,恍然不觉的恋爱开端。《给自己的情书/笑忘书》钢琴气氛虽弱于《暗涌》,但C.Y.KONG一些细节悲凉的转音相当出彩。
三、 王菲。我已经不再怀疑王菲是一个可以发出任何声音的人,接近神。但是《寓言》里她想嚣张地表现自己的声线,却落得流于做作的下场。《再见萤火虫》本是上乘的表现(虽然前奏未免让人回忆连连,呵呵),听到粤语版的《萤火虫》,王菲却一定要压住嗓子力图有一些接近童声的新鲜,老实说,我听得不舒服。《彼岸花》中,"看见的,熄灭了",被王菲唱得尖利刺骨,本应是一个昙花落寞生机冰冷的爱情冰河期,却被演绎得有太多技巧的颜色,悲剧气氛转眼殆尽。
四、 专辑。早说它是前后错位的神经病,做成一张EP才是应该采取的坚强想法。王菲说本来要去欧洲做的,却没有时间。Sigh,我们对王菲有太完美的期待,有时胃口太好也会破坏赏味的直觉。
Over。我们还是"未完待续"。只要王菲还在唱,只要我们的耳膜常青。 就让我们食古不化地同流合污吧。
自王菲的天空
二、十二亿火星人:一个法国人眼里的中国(转贴)
所有到过中国的西方人一定都遇到过令他们无奈、可笑、紧张、烦恼或不解的场景,从而在心中对中国人产生一种矛盾甚至于激烈的情绪,这就是写作本书的背景。我相信,很多去过中国并与真正的中国人(我所说的“真正”的中国人是指在乡村生活的大多数中国人,而非那些在部级机关工作的官员或在国外使馆工作的中国人)接触过的外国人都梦想过要写这样一本书或者希望有人能够写这样一本书。我这本书涉及中国人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以及与西方的差别,而且用语直言不讳、阴险恶毒、夸大其词,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中国人到底与我们有什么不同以至于他们可以被称为火星人呢?欢迎到火星上来!希望参加火星之旅的游客不要忘记携带自己的幽默感,因为本书是一本讽刺挖苦的小册子(至少每章第一部分如此)。因为我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化名,又想经常重访中国,所以在我进行“挑衅”的同时,又采取了补救措施。在每一章里,我都处心积虑地写上一段“说点儿正经的”,尽可能地为中国人讨回“公道”,和把稀泥,甚至反戈一击。简而言之,在讽刺之中找寻一点深刻的东西。其实,谁都知道,我们自己也不过是别人眼里的火星人而已。
想来读者不会误解我的意图。虽然我刻意渲染,但是本书的目的绝非要“打倒”中国人,或者是企图证实法国人的“优越”。我爱中国,我喜欢中国人—虽然说我每次到访中国和离开中国、见到中国人和离开中国人都同样高兴。我也十分敬重中国文化。在古代,从印刷术到指南针还有风筝几乎所有的发明都是中国人所为,如果我们的文明能达到今天的水平,那是得益于中国。在现代,从武术到软医学还有盆景,我们应该向中国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
我想事先向中国读者道歉,很可能他们会发现本书中描述的中国人与他们自己很不相象。我想说明本书是描述中国人,而不是某一个中国人:从中国大陆到香港,台湾,新加坡,还有海外华人,从北京,到广州还有上海、乌鲁木齐,加上高速公路旁边的乡村,中国人有各种各样,而不是只有一个。
在进入正题之前在补充说一句,我对我们远在火星上的朋友有无限的敬意。如果真有火星人存在的话,他们一定会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如果火星人不存在的话,那么正好,我就冒昧在这本书里面描述一下我所知道的火星人。
第一章 噪声文明 在西方沉默和寂静是金或者至少也是块铅吧,但在中国的这个氛围里,沉默的价值会小得多。加入沉默在中国真有金子那么贵重,那么中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安详恬静的民族了。如果沉默是铅的话,中国人恐怕也已经找到把铅变为金子的办法了。
从自然和理性的角度讲,这么稠密的人口本应该会形成一种对声音的严格限制制度,比如把打呼噜的人送去劳改,或者把死刑犯人让卡拉OK的高分贝处死。但是他们却偏偏作了另一种选择:用制造比邻居更大的声音的办法来压住从隔壁传来的巨响。虽然第一个制造噪音的中国人没有流芳百世,但至少他身后却后继有人。
中国人讲究不服输,加上一种强烈的抒发欲望,和你坏我比你更坏的执著,所以他们创造性地发展了一系列的声音技术,其中包括鞭炮和火炮炸药。安静和沉默对中国人的听觉而言是无可忍受的。比如一个上山领略自然风景的中国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把功率的音响,在太阳出山的那一刹那再配上一嗓子真人原声:“啊!太美啦!” 这天,在海拔3099米的峨眉山上,太阳老人受到了如此的震撼以至于他恐惧地躲在了云朵后面。
中国人有制造噪音的固有能力,不需要什么辅助工具:一条声带一般就足以满足其生存需要,当然在具体使用方法上各地区有有所不同。除普通话以外,中文有六大语系,还有无数地方口音。在各大语系当中,在中国南方和香港流行的广东话堪称震耳欲聋的冠军:人们不是讲广东话,而是喊广东话!在香港的餐馆里,与对面坐着的朋友聊天最好要用手机,而餐馆内的高音喇叭与巴黎火车站大厅内里的公共播音系统的音量相仿。
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实现在噪声面前人人平等。最有钱的人可以自私地在自己的豪宅家中或在朋友圈内制造噪声,自己享受。中等收入的人就慷慨多了,天一擦黑就把自己电视或卡拉OK发出的声音送到邻人家中。等到中国每个家庭都购置了卡拉OK以后,国家的经济就算发达了。当中国开始放声歌唱,世界将为之震撼!在这一天还没有到来之前,低收入的中国人用自己的方式参与制造噪声:在城市里用一把榔头和钉子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农村最好是让狗来帮忙。
我在少林居住时的邻居一家是热心肠的人,他们养的狗也挺可爱的。每天晚上这只狗都不厌其烦地狂吠提醒我正在中国睡觉。两周之后,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鼓起勇气向邻人老夫妇建议:“也许您可以向您的狗解释一下,每天对着星星大喊大叫是一件挺可笑的事。”老太太无奈地回答说:“不行啊!这狗不懂中国话。”我心里其实觉得挺庆幸的,要是这狗也会讲中国话,哪音量恐怕又得高八度了。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难道你能因为狗叫就揍他?那怎么不喊技工来修理一下那些大音量的卡拉OK?别开玩笑了,保持村落和社区里的生气和热闹是每一个正常中国人神圣的职责。反正睡不着,在狗的叫声中,我就开始着手构思撰写本书。
其实噪音只会干扰哪些不会制造噪音的人。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人早已获得了噪音免疫。我耳朵里的隔音塞子时常使我的中国朋友迷惑不解:“这是干什么用的?”“这是为了让中国更安静。”啊!?”像耳塞这种西方小玩艺并不能对付中国人的噪音技术。那次我从重庆乘船沿江而下,同行的还有800个好奇的中国人。入夜,我一个人流在船仓内,其他的中国人都到甲板上去观景了。没有中国人的中国可真安静啊,我很快就进入梦乡了。大概是在早晨一点钟,船上好象发生了地震:原来同舱的10位中国人归来了!不知在外面看见什么了,不论大人还是孩子们的兴奋之请都溢于言表。我是睡不成觉了,干脆咱也加入欢乐的人群中吧。于是我开始放声高歌马赛曲。神了!我们法兰西的战曲真有效,刚唱出几个词,中国人登时就安静下来了,脸上显露出恐怖的表情:我们正在和一个外国疯子一起旅行!早知道外国人都是些怪异的人,但是达到这个程度还是令人不可思议。最好不要搭理这个疯子,我们还带着孩子呢。
“声音”这个词在中文字典里是与人声相连的。这其实很符合逻辑,首先嗓音本来就很吵,再说中国人发明文字的时候,汽车喇叭还不存在。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汽车的核心是喇叭。只要喇叭能像,汽车就能走。开车就是按喇叭,学开车就是学会安喇叭。中国开车按喇叭与西方人不同,他们不是为了责骂另外一个开车人才按喇叭,而是为了预告他们的到来:“当心,躲开点,我来了。”或者:“没看见我的车这么有气派吗?” 将来汽车在中国普及以后,估计文字学家可能会重新研究“声音”这个词的写法。
说点正经的
要说中国没有一点安静的地方那也不公正,要不为什么字典里有三个与此有关的词:寂静;无声和沉默。有时候有的地方安静的令人惊讶,比如说早晨公园里连太极的场景,还有中午人们睡午觉的时候。更异乎寻常的是,中国一些城市现在规定不许汽车在市区鸣笛。中国人居然能想出不许鸣笛的这样的主意来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如果中国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按汽车喇叭那将更让人赞叹。中国人其实也一样期望安静。在我自己的国家,很多法国人也对邻居不管不顾,音响和宠物也同样会制造很多噪音。但,两相比较,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社会当然会比一个发达的社会更多地使用榔头,发出更多的声音。一个没有声音的社会是一个死亡的社会。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中国充满生气!
第二章 窗外垃圾
我的一位中国朋友一边吐痰,一边自信地对我说:“北京比巴黎干净。”不错,在中国首都北京散步,你一般不会踩到狗屎上,因为城市根本不准养狗。不过,如果说北京住的都是中国人的话,北京还不是整个中国。
您最好不要在铁路线附近溜弯,要不然您得带一个工地上常见的安全帽。为什么呢?您向地下看看就明白了:每一列呼啸而过的火车都会抛出各类垃圾在空中飞舞,甚至还会跌下空玻璃瓶。在中国,往窗外扔东西是一个文化传统。在香港,电视上有时会做这样的广告:“如果你从所住的楼上扔下一个瓶子,你会伤及行人。” 有一种特别好喝的饮料叫健力宝,易拉罐上用英文写着不许将空罐丢弃在公共场所,可是居然没有任何中文提示。这其实挺符合逻辑的,禁止一个中国人随地丢弃垃圾,就好比让他屏住呼吸一样,他可以坚持一会儿,但是马上就会恢复自然状态。那次在香港新界的风景区,我看见一帮年轻港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其中一个小伙子拿出一张纸巾,开始擤鼻涕。我当即做了一个预测,并大声用英语说出来:“这小子会把纸巾扔在地上。”您猜怎样?我话音未落,那纸巾已经飘然落在青青草上。小伙子不懂英语,但还是被我说话的语气下了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指了指他扔在地下的纸,还不错,小伙子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垃圾懂事地捡了起来。在中国内地少林,我也有类似的成功故事。那次又一个游人刚把一个塑料水瓶扔在地上,正好让我看见,我大声用法语喊道:“垃圾往那里扔?!”那个中国游人居然也听明白了,弯腰捡起了塑料瓶子。您看,由于我的努力,中国已经稍微干净一点了。
这么说来,中国人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某些陋习,只要稍微提醒一下即足以唤起最基本的公民意识。也许电视上的公益广告还是起到了一些正面作用,我记得电视上的画面是这样的:街上一些人正在漫不经心地随地扔东西,一位小姑娘不顾妈妈的劝阻,蹲下身捡起了被扔在地下的一块香蕉皮,向远处的垃圾箱奔去。此时画面上出现了科幻电影般的场面,街上所有的中国人都不约而同地蹲下身去捡垃圾(这当然一定是剧本要求),街面奇迹般地变得干净了,人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电视上不失时机地推出口号:“保持城市卫生,维护人民健康!”
让我们先回到现实中来。雁过留声,中国人走路要留下痕迹。你别想在中国的山里和树林里迷路,跟着垃圾走就行了。中国人似乎需要与物质社会保持一种视觉上的联系。就说中国的垃圾箱吧,垃圾箱一般是露天的,要不就是两边都有开口。有些人扔向垃圾箱的脏东西,不是落在箱在外面,就是从另外一边的口子出去了。当然这对但些以捡破烂为生的人来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不用深挖就可以一目了然。
说到垃圾,我们不能不说到清洁工。在香港,似乎清洁工都是些上了岁数的人。看着步履蹒跚的老太太推着清洁车在工作,你有时会怀疑东方人是不是真的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敬老,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城市会这样脏。由于没有高效率的清洁系统,一些街头巷尾就成了老鼠和其他一些小动物的乐园,谁说中国人不爱护动物?在中国的乡村,卫生情况就更加惊心触目了:每一个院落都有一个垃圾堆,更准确地说每一个窗户下面就是一个垃圾堆。有时候,也有人出来把垃圾朝邻居家的方向或者小路上扫一扫。我在少林上的那个功夫班,最多每个星期进行一次扫除。平时,学员们只是象征性地在院子里撒点水,因为那里(理论上说)是我们吃饭的地方。学校其他的角落都是被卫生遗忘的角落,你可随处在走廊、楼梯上观察到果皮、空瓶子、剩肉等等杂物。从宿舍的阳台往外看,景色更加壮观,一条垃圾山把学校和旁边一家仓库截然分开。因为这已经是学校范围以外的事情,而且垃圾高度距离学生宿舍的窗户起码还有1米5以上,谁管得了那么多呢。
不知是不是因为功夫有很多奇怪的动作,反正我在少林的那间宿舍墙壁上印满了大大小小的脚印。地面上覆盖着厚厚的尘土,桌子底下有旧鞋、塑料袋、扑克牌等具有考古价值的物品。我捉摸着要在这种地方得住一年,还是清扫一下位好。看我的老师在收拾他的房间,我也央求他帮一个忙也把我的房间来个整旧如新。老师叫来几个学生,重点把墙壁粉刷一下。说粉刷可能是有点夸张,其实也就是用一种滚筒似的家什把淡白色的液体糊到墙上。一个小时以后,墙壁依然肮脏,但地面上却留下了星星点点的白色痕迹。
在中国大陆,公共场所包括旅游景点的卫生维护也往往是老人们的职责。我们常常可以看见这些老人是用一种硕大的扫把,辛勤地维护着一个清洁的中国的形象,保持大面上的卫生。但是,稍一走远就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典型的中国游人是这样的,溜溜达达,停下来吃饭,把塑料袋随手扔掉,在垃圾的背景中留一个影,然后走人。峨眉山顶自然风光本来美不胜收,可惜朝山谷下面一看,满目垃圾,而且大多位置险恶,清洁工也只能望洋兴叹。
说点正经的
1937年,林语堂在它的一本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书里就谈到了中国人缺乏社会公德的个性,说是与孔老夫子直接有关。因为孔子在他的论语中忘记把与外人的关系包括在社会关系当中。所谓“外人”就是家庭以外的人,除了家庭成员和亲密的朋友,根本用不着和外人打招呼。除了孔子,老子也是罪魁祸首之一。他主张无为而治,邻居把垃圾堆到了我的门口,管他呢,咱也把垃圾堆到他的门口不就得了。
各国有各国的高招。法国人随口吐口香糖,中国人随地吐痰。法国人天天费力把垃圾送到垃圾箱,而中国人隔一阵子就来一次大扫除。法国人剥夺了很多清洁工的工作,而中国人为清洁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谁优谁劣也说不准呢。
第三章 嗅觉考验
如果你来到中国,在不多见的坐式马桶边缘上看见了脚印,别奇怪,一准是哪位乡下人来方便过了。也怪难为人家的,这种比板凳还高的家什怎么才能蹲得上去呢?可以想象这位乡下人在马桶上以蹲姿保持平衡是何等艰难,而且还得小心不能弄脏了地板。不过这后一点我们可以大可不必为中国人担心,他们个个是大师。中国人的厕所就是地下的一个坑,保证排泄物准确到位是基本功。
如果茅坑是用水泥浇铸的,每个坑两边可能会有半人高的墙隔开,或许还会有排水系统,那这就是典型的公共厕所了。到了中国别担心找不到厕所,很容易。第一是要跟着味道走,第二建筑物门前有收银台,里面坐着个厕所先生。没错,就是造访这种地方也是要收钱的。中国有没有土耳其式的单人厕所?有是有,但不多见。至于西方式的公共厕所,那你得到大宾馆里去找了。但是,如果你想要充分感受一下文化震荡,最好还是到乡下去走一遭,让苍蝇当你的向导。虽然这里没有人会想到要向你收费,但我担保你一进去立马就想出来。无奈,自然规律是无情的,我们不得不经受这样的考验。除非你是瞎子、聋子,或者幸运地患了重感冒,你的所有感官将完全彻底地被征服。在中国如果得了便秘这种病该是多么痛苦呀!
不瞒诸位,我在少林挑选学校的重要准则就是厕所,那种一溜看过去有百十个坑的厕所,绝对不可以,我无法同时和这么多人一起如厕,也就无法专心学习。我的要求也不高,厕所的坑数在六个以下,坑边的墙有半人高,小便池单设,最重要的是厕所必须没有房顶以便我随时可以观测天象。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厕所也算我到中国来不虚此行。据我观察,我选的这厕所也很受中国同学青睐,以至于他们把这里当成了社交场所。学生们每天一进门先选坑,然后悠闲地与邻坑对话:“哎,怎么着,今天你的是什么色儿?”“鲜黄。你的怎么这么绿?我说你昨晚上是吃什么了?“最精彩的是在每天的如厕高峰时间,每个坑可以蹲上两个人,互相鼓励,充分体现了集体主义的协作精神。可惜呀,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有一天没有和我商量就加盖了一个房顶!我的厕所失去了自然的魅力,我之好默默地与之告别另外选了一个合乎要求的学校。
中国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常洗澡但常洗衣服,所以身体的污垢却往往被掩饰在洁净的衣服里面。由于中国人对衣饰的洁癖,所以洗涤剂似乎成了他们生活的中心。一件衣服只要是穿过,哪怕是只穿过两分钟,中国人就会重新洗涤晾干。记得那次我与800位中国友人乘一艘客轮畅游长江时,有幸与其中十位住同一客舱。由于我比别人先到,所以特意选定了一个上铺,想着这样可以透过窗户尽情欣赏扬子江的景色。不幸的是,在床与窗户之间,有一个洗手池。开船以后我才发现这个洗手池是三家中国人的活动中心。开船不到两个小时,我的室友们就开始洗第一件衣服,以后接连不断的洗,一天以后整个船舱变成了晾衣场。这样,我从甲板回来要从毛巾、衬衣和裤子丛中穿过才能爬到自己的床上,从床铺上可以欣赏到的景色也只是各色内衣、内裤。三峡没有看清楚,但是却看到了三个乳罩。
船上的洗澡堂和中国其他地方的洗澡堂一样脏乱不便。也难怪,洗澡堂本不是中国人的发明,保持个人卫生中国人有自己的办法。首先,中国人洗澡只要一盆水,不一定脱衣服,用浸湿的毛巾在暗中擦擦即可。这种洗法有很多好处,节约用水不说,而且可以在一亿同胞面前保持体面。唯一麻烦的是背后和一些隐蔽地位不容易清洁,但是这也没有什么,只要是外面衣服干净,里面到底怎么样也关系不大了。
谁都不否认,中国人出汗要比西方人少,所以并不需要每天洗澡。我在少林的同学们每天在烈日下和灰尘中训练达七个小时,晚上洗一个澡是少不了的。可惜我们学校里只有一个冷水龙头,供五十多人使用,而且还时常停水。要说起来,学校里还有一个正式的澡堂子,但是平时学生不得入内,估计是怕骚扰了住在里面的蜘蛛一家。到了每周公共浴池开放的那一天,学生们如同虔诚的朝圣者一般涌向澡堂。
那天我正在热水池悠然地享受,一位穿着练功服的学生在蒸汽朦胧中走了过来。我连忙喊:”这有人了!“无济于事,这位同学脱衣解带也跳进了同一水池中。哇!谁说中国人身上没有气味?拿我们法国的一块Camembert干酪,再放在太阳地里晒它一个星期也不会有如此刺鼻的气味吧。随即,另一个奇迹发生了:池水颜色发生了变化!原本清澈透明的水怎么忽地就成了黑灰色的桨装液体?该不是中国人的有一个发明吧。惊骇之中,我向我的新朋友询问他多长时间施行一次如此奇术。回答:“一周一次。”当然这位朋友并非是唯一的巫师,只要看一看澡堂里每一个水池的颜色你就会心悦诚服了。顺便说一句,中国人泡过澡以后不放水,我每次来洗澡都不得不伸胳膊在这样的水池底下找软木塞,把水放掉换干净水。
呼吸新鲜空气,排出二氧化碳本是每个人的正常生理行为。但这对凡事寻求完美的中国人来说就有点不够了,他们不但能排出枯燥的二氧化碳气体,还会吐出湿润的分泌物。所以,在中国大街上走路最好打一把伞,否则难免会被从各个方向飞来的痰液淋到。幸好大自然是公正的,在人们吐出痰液之前还必须高昂地清一下嗓子,提醒其他行人赶紧躲远点。中国人这种保持喉咙卫生的习惯,有时也会受到限制。特别是在室内,人们经常会看到“严禁吐痰”的字样,有时还会翻译成英文让外国人遵守。不过照我看,类似”严禁吐痰“和有一次我在电梯间里看见的”不许随地小便“这类的警示标语,还是不翻译为好。
说点正经的
说实在的,法国的公共厕所也不是卫生和舒适的模范,即没有温水,更没有法国香水,比起日本来可能至少要落后一列火车吧。中国人虽然脏,但他们注重衣着的洁净。西方人常常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一星期也不洗一次澡,但是衣服只要穿过一次就得洗?而中国人也可能会问:是不是因为西方人的衣服太脏,所以他们每天都得洗澡?
第四章 低级趣味
从审美的角度讲,中国恐怕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也不管是小市民还是老农民,大家一律都喜欢贵且丑的物件。中国人但凡有一点钱以后,就开始忙着丑化自己的家居:像玻璃翡翠葡萄串,塑料大对虾,还有一级方程式汽车比赛的招贴画等等不一而足,直到把家里装饰四不象才感心满意足。
中国各地旅游景点就是采购这类装饰品的好地方,小商小贩会向你推荐各种廉价的“纪念品”。在少林寺,刀、枪、剑和痒痒挠一起出售。这么多东西里面,最惹人喜爱的还是痒痒挠,这东西用白色硬塑料制成,看上去有点像裸体女人,一端还有一颗硕大的心脏。除此以外,游人还可以在这里买到制造声音的铁锤,茶壶指北针(不知是不是为了上茶的时候给茶杯定位),还有一碰就乐出声来的慈祥菩萨,外加各式各样的首饰项链、扇子、相片框以及必不可少的“文房四宝”,应有尽有。
有钱的中国人有机会把自己的低级趣味展示出来让世人欣赏。我知道一位靠卖狗皮膏药成了百万富翁的香港人,在香港和新加坡斥资兴建了几座光怪陆离的庭园供游人欣赏。这庭院不大,里面像迷宫似的,到处是各种色彩的大小岩石,岩石中镶嵌有几尊佛像,还有小动物出没。在庭院的每一个拐角,都有一群兴冲冲的中国人在摄影留念。
中国人怎么照相呢?我总结了一下,大概要分五大步骤。第一步,选一个所有游人都知道而且必定都要去的景点。第二步,观察别人都在拍摄什么背景,最好是选一扇大门。第三步,让爱人走过去,站立在大门口。第四步,像专业摄影师那样蹲下,上下左右调整镜头,尽量让爱人把大门掩盖住,然后抓紧时机按快门。但注意这还没完,还有一步,就是把爱人唤过来看一看刚才被自己掩盖住的大门在照相机取景器里是什么样子。有时你会觉得中国人好奇怪,怎么会选这么难看的外景照相,但是仔细想想,反正不管什么美景都会被人相所掩盖,负负得正,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出门没带或者没有照相机的人怎么办?别替中国人担心,各个景点都有十数个摄影师,身边摆者自己过去的艺术杰作招揽顾客。性急的人还可以照速成相片。
照片洗出来了,一张一张地看过去,每一张都是人物照,而且同一景点必定有好几张,因为一起出游的每个人都要在同一个地方留影。中国人这么喜欢人物照,你可能以为他们个个都擅长镜头前的表演。可惜,除了少许不慎照“坏”了的照片以外,照片上的中国人一律是站的笔直,双手不自然地垂直向下,表情颇严肃地面对镜头。不过,中国人照相并非一定是追求艺术效果, 更多的是要留“证据”:“你看见了吧?我去过那里,真的,不信您仔细瞧我身后的那个建筑物”。
有次我乘火车从北京到广州,34小时的旅程,邻座的中国人闲来无事翻看我拍摄的照片。好像他们不知道火车起码还得走一天一夜,翻看照片的速度好象是在放电影,不到三分钟一本厚厚的影集就看完了。原来这本照片集里面只有风景照,我的形象从来没有出现过,怪不得他们提不起兴趣。只有一次,他们指着照片上的一个身影问:“这人是谁?” “一个中国人。”“你不认识他?”“不认识。”这几位旅客听了我的回答,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互相看看,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好象是在说:这老外真奇怪。
说点正经的
低级趣味本是放之四海而皆有的现象,是人类之通病,法国人自然也不例外。我的一位朋友曾经打算在法国出售手工绘制的中国民俗风景画,结果作了市场调查以后发现,法国人看的上眼的画都是在中国人眼里最没有品味的。法国一些邮购中心的商品名录里其实也有许多家居“装饰品”,与前面说到的中国人家庭里的一些装饰品完全可以比劣。
中国人同样有高尚的鉴赏能力,比如中国山水画、汉字书法、京剧、舞蹈和杂技等都属于高尚的艺术。鲜有中国人会像我们一样在全黑或全蓝的“现代”美术作品前作沉思状。参观了这类西方现代艺术展的中国人也许会想:哪怕那张画全涂红呢,也算个吉利。
也许西方人觉得中国人的照相方式有点好笑,但是这其实是亚洲人的一个普遍特性。如果中国人喜欢自己的照相方式那就应该随他们去,西方人最好闭嘴,不要指手划脚。
第五章 不要客气
如果你和中国人说:“谢谢!”那么标准回答是:“别客气”、“不要客气!”或者“不用客气”。
在这样的氛围里长大的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讲究礼貌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不是说“不要客气”吗,说得太对了,中国人完全是按照这四各字的本义照章行事。中文字典里有些词似乎完全是给外国人预备的,除了外国人谁介意向收款员说一声“谢谢”?除了刚到中国的外国人,谁会不识相地向火车售票员问一句“你好”?如果盲人听见有人说“你好”、“谢谢”、“对不起”、“请”这些词,那一定是撞见”鬼“(香港人对外国人的称呼)了。
不过,有时候你还是会听见中国人责怪另外的人“不懂礼貌”。这可新鲜了,难道说中国还真有些“懂礼貌”的人吗?随便往周围看看,大声嚷嚷干扰他人工作或休息着有之,随地扔垃圾脏物着有之,衣冠不整着有之,嘲弄侮辱他人生理缺陷着有之,懂礼貌的人在哪里呢?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不过,至少有一点我是清楚的,中国人的礼数没有”先来后到”的原则,乘公共汽车要挤上去,卖火车票要往前拥。车上的座位主要是为那些能够踩倒一片的汉子所预备的,但是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香港地铁和北京公共汽车进站时,都会有扩音器提醒乘客要“向下后上”,可惜好像谁也听不见。车下的乘客们依然执著地向里冲,车上慌慌张张企图下车的乘客则逆流而动。要是橄榄球比赛可以在公共汽车里进行,中国人铁定的会拿世界大赛冠军。
中国人的礼数里也不包括对他人的尊重。每当我在街上与大家一起围观什么新鲜事,总会有一个中国人不左不右正好立在我的眼前,挡个正着;每当我在可人家定睛观看电视屏幕上的有趣画面,总会有一个中国人忽然换一个频道或者干脆把声音关了,以便他们继续高谈阔论;每当我在看一本书或者欣赏一本影集,总会有中国人把你手上的东西夺取,想看个究竟。如果我从旅馆里出来上街上溜个弯,保准有一个中国人把他鼻子里冒出的烟圈都吹到我的肺里。
唉,究竟什么是中国人眼中的礼貌呢?让我们直接问一下中国人:“什么是礼貌?”回答是:“那就是会说你好,再见,请进,请坐这类的话啦!”“可是我怎么在日常生活中听不到中国人说这些话呢?是不是还什么其他什么我不知道的礼貌用语呢?”中国朋友回答说:“没了,真的没了,我们的礼貌规矩本来就不太多。”这可不是我编的,这是中国人亲口告诉我的。
翻翻中国字典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礼貌”这个词中间的“礼”字,有“典礼”、“礼节”、“礼仪”的意思,而第二个“貌”字表达“外表”、“样子”的意思。所以,对中国人来说,所谓礼貌既是作出礼仪的样子而已。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保持衣着整洁就是中国人的礼仪之一。具体来说,参加我们在少林的功夫训练,虽然满地摸爬滚打,但是一定要带一顶干干净净的帽子。礼貌还涉及面子问题,就像俗语所说:树有皮,人有脸。让别人丢脸可能是一件挺叫人自鸣得意的事情,但是绝不是礼貌的事。讲礼貌就要尊重他人的绝对自由。如果老外去告诉一个中国人说话声音小一点,那就是一件极不礼貌的行为,正好反衬出西方人的野蛮。同样,如果谁想提醒中国人不能在公共场所抽烟,或者别随地扔纸片,也会被中国人认为是干涉他人的私事。所以在中国千万不要直接批评别人,也不要表示自己不满意,否则不但不会解决问题,反而被人小看,当成“老农”。
在中国,不能说或者不能干的事情有很多。向中国人问路就很令人困扰。中国人怕丢面子,不认识路也不说不知道,所以可能拿着地图翻来覆去的看,然后随意告诉你一个方向了事。对中国人来说,告诉他人自己不知道,无异于对自己的一种不礼貌行为。和中国人见面,对方递过来一只烟,礼貌的拒绝方式是:“我不会抽烟”。如果谁像我那样说“不,我不抽烟,这有害身体健康”,那根本就是对他人的侮辱。法国电视广告所说的:“太太,您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一定是没有睡好觉,该换一张床了吧!”在中国一定行不通,因为人们不喜欢人家管自己的私事。
我在苏州的时候曾经出了一次(自行)车祸。当时我正在安欧洲人的标准速度行驶,我正要从右侧超越另外一个骑车人的当口,他却鬼使神差般地突然向左边靠过来。幸好没出大事,只是那位骑车的中国小伙子的胳膊上擦破了一点皮,算是有惊无险。然而,我没有料到的是,一场涉外面子保卫战就此拉开了帷幕。中方使出的战术是:喊叫、侮辱、震慑外加有威胁型的动作。而外方的态度是:有趣,就像在看东洋景一样。中方有关人士看见肇事外国人居然露出嘲弄的表情,更加大力度喊叫、侮辱和震慑。中方越闹,外方越发觉得可乐。只见这位小伙子摩拳擦掌,看来想给我一点教训,这玩笑是不是开大了?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看打架呀!要是真挨了揍,看来不愁找到证人。不知为什么,和我一起参加这次街头表演的中国小伙子,突然决定收兵,扶起自行车又左右摇摆着骑车远去了。估计是他认为已经在国人面前做足了姿态,没有在外国人面前丢脸,荣誉保住了。不过,要是我是一个中国人的话,事情也许不会这样就轻易了结。说不定几分钟以后,他会带着一根大棒子回到现场继续战斗。我在上海街头看见一辆卡车司机和一位三轮车夫发丧生争吵,脸面对脸面,谁也不让谁,最后就是以暴力告终。幸亏,我看出中国人打架,虚张声势的成分居多,所以往往不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伤害,也还是有惊无险。毕竟,丢一下脸还是要优于鼻青脸肿。
在尽量避免让中国人丢脸的同时,在该“给脸”的时候不给脸也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什么叫“给脸”呢?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恭维和奉承别人。而被夸奖的一方则要千篇一律地回答:“不行,不行,过奖了。”给脸的方式还包括请客吃饭,唱卡拉OK,按时赴约,或者陪客人出去一直到电梯门口、汽车或自行车旁。中国人最见不得傲慢和自吹自擂,不论是什么人,都要随时把“我还差得很远”这句话挂在嘴边。脸面就建筑在持之以恒的谦逊上,总会得来相应的回报。回报可能是上司的口头表扬(我发现中国人其实吹捧他人的时候比攻击他人的时候多得多),也可能是以其他形式出现。比如在你犯错误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在办什么手续的时候帮你一把,走个后门。
虽然在中国不存在阶级或等级差别,只有面子大小的区别。林语堂就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位丘八的脸太大,乘船时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琉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后来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便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时至今日,一个中国人可以在”严禁吸烟“的牌子前划一根火柴点燃一只烟,悠然地在众人面前走过,那可真是给自己挣足了面子。如果碰巧被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看见,被迫把烟掐了并被罚款,这刚挣到的面子就又丢了。但是,别急,中国人有一个特殊的办法挽回面子,那就是等执法人员离去以后,再划一根火柴,把烟点着,骂骂咧列出一口恶气。中国人从来不自许超人一等,但是却每每用行动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不管中国人自己是否能够意识到,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主义实际上有两个特征:一是道家式的自然主义,二是用心地保全脸面。所以,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随心所欲,把公共道德和规章制度看作是对自己私生活的侵犯,破坏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理想境界。另一方面,他们可能把规章制度据为己有,逼迫别人就范又成就了自己的尊严和面子。举个例子来说,中国人在公路上开车,要么蔑视交通规则,要么把交通规则视为约束他人的工具,这就难怪中国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了。
说点正经的
法国的公路也不比中国更安全,一年死于交通事故高达十万余人,这是否说明法国人也缺乏文明礼让的精神呢?法国人和中国人一样,不受权威和规章制度的束缚,开车的时候喜欢超速,见了警察也丝毫不思改悔,人家刚一转身就开始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在中国,警察说一不二,颇受尊重,只有傻瓜才会和警察顶嘴。就拿在禁烟区吸烟这种事来说吧,如果被执法人员警告,抽烟的人当即就会把烟掐灭,决不会对执法人个人有什么不满。当然,烟掐得快,忘性也大,过一会就又点一根烟抽起来。
与中国人相比,法国人不知道维护自己的“面子”,又不愿受规章制度的束缚,在骨子里都渗透有莫名的优越感,自以为是。有一个关于法国人的笑话,是这样一个问题:“请问在法国做什么生意才能发大财?答:”把法国人按实际价值收购,然后再按照他们的自我估价卖出去,您就成了百万富翁了。“法国人还有别的坏习惯,比如上车逃票,或者在超级市场顺手牵羊什么的,简直成了全民性的体育项目。也许是法不责众的原因,所有法国有关当局对上车不买票的人只给与轻微的罚款,与伦敦罚款2000法郎的数目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更不要说在中国,如果赶上”严打“,在商店里的小偷小摸有时也会被课以重刑。与法国人相比,中国人也许会说:我在地铁里违禁吸烟不假,但别忘了我可是买了票上车的。
其实中国人自己就承认他们不大讲”礼貌“。而我也必须承认我们法国人自己也许又过分拘泥于”教养“和形式。中国人不讲规矩的生活方式,其实很可爱。每个人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穿衣,大吃大喝不必讲究卫生,随时随地可以吐痰,夜半三更高兴了可以喊一嗓子,不必为打嗝放屁感到拘谨,与同胞说话打招呼直来直去......除了外国人以外,谁也不会觉得别扭。再说,那些外国人的所谓“礼貌”、“教养”在很多情况下严格到了独裁的程度,而同时又极度地虚伪。中国人不按外国人的那些规矩去做,不也活得挺自在吗?吃饭胳膊放在桌子上,或者手指在鼻子里面过一下,不会死人。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只妨碍那些不会自由自在生活的人,而这后者在中国又有多少人呢?中国人选择了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勇敢的选择。
讲究文明礼貌的中国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经过奋力拼博冲上公共汽车抢到一个座位以后,他们会尽力照顾那些没座的乘客,比如人家把包裹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或者接过妇女手里的孩子抱着,一直到自己下车为止。更令人惊奇的是,有时候有年轻人会主动站起来为老人让座,而老年人又会为儿童腾出座位。说到孩子,中国人有时候称他们为“小皇帝”,不论是不是自己的骨肉,都会给他们以无微不至地照顾。请注意,所有的成人(包括外国人在内)都是孩子们的“叔叔”,当叔叔就得当出个样子来,对下一代负责任。
说到底,不论是”礼貌“还是”不礼貌“,都是相对概念,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理解。美国人到邻居家串门,到厨房打开冰箱找瓶啤酒喝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在法国,虽然主人常对来访的朋友说:”请像在自己家一样随便“,但客人绝对不会像美国人那样放肆。这样看来,如果说中国人不懂礼貌,这只是从法国人的观念出发得出的结论。如果以日本人的标准来看,习惯于当众擤鼻涕的法国人其实十分粗鲁,属于乡下人。这就叫做文化差异,我们可以就这种差异进行研究,但是绝对不能有高低上下之分。英国Macartney爵士在1794年就说过:”用欧洲人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是最大的谬误“。中国毕竟是属于中国人的。
一位法国哲人Marmontel在763年写道:“对于审美观、观点、情感乃至于某些不合时宜的习惯,其本身不能以好或者坏来简单评价。它们存在与社会之中,成为个人的属性,我们不能指望这些东西是完美无缺的神话。如果有外国人来到北京城,嘲笑中国式的建筑,认为住在这种不和谐的建筑内的中国人是傻瓜,这个外国人自己才是傻瓜。也许他在其他地方可以指手画脚,但是在北京,他代表了谬误。“
同样,礼貌这个概念本身也只能存在于某一个特定的区域之内,用以协调该区域内同一文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懂礼貌还是不懂礼貌,都是相对于他的同胞而言,他只对自己所属的社会负责任。即使同属中国人,一个城里人是否有权指责农民不懂礼貌?虽然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但是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中国是一个地方观念拿很强的国家,大家都是中国人,但是各地都保留了自己的方言、习惯和宗亲关系,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扩大了地区之间的差别。
第六章 阴阳混沌
中文里的妻子这个词中的“妻”字,是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表示“女人”,另一部分表示“扫帚”!而女人的“女”字,则让人联想到一个顺从的女子,低头垂胸、盘腿蹲下的样子。与女性相应的“阴”,表示山峰的背向太阳的一面,有寒冷、月亮、负面、乌云、封闭、夜晚和北方等诸多的含义。相反,与男性对应的“阳”字,表示山峰的朝向阳光的一面,有温暖、太阳、正面、光明、开放、白天以及南方等含义。至于男人的“男”字则通过在田地里出力的场景体现出来。
这下子事情就清楚了:妇女的角色自古以来就是主内,做饭、收拾家和带孩子,而男人的任务是到外面劳动做工。为了把妇女拴在家里,或许是怕她们冻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妇女必须缠脚(直到1949年毛领导的革命胜利以后,这种现象才绝迹)。不安分的女人当然也可以出去,可干的工作无外乎是妓女、老鸹、巫婆、尼姑、接生婆,或者当个农妇下地干活。
中国妇女结婚以后可以保持娘家姓氏并不说明所有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想要个男孩。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只能有一个孩子的政策实际上加剧了男女出生比例的失衡。如果说,按照自然规律,每出生95个女营救应该有100个男婴。然而,在中国,因为堕胎和溺婴再加上老奶奶的胜男孩的祖传秘方,女孩和男孩的比例可能是85:100。这相当于少生了差不多一百万女孩!出现在孔夫子之前的古老《诗经》里有一首歌谣是这样形容男孩的:“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而唱到女孩时口气就有所不同:“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一璋一瓦,亲疏分明。孔夫子的学说也对中国人家庭内男女地位有极大的影响。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没有男孩就相当于无后。通情达理的政府于是对农民网开一面,允许他们在第一胎是女孩的情况下,再生第二个孩子,碰碰运气。
虽然在旧观念里女孩不如男孩,但是进入成年的中国女人们却能与男人平起平坐。过去普遍认为男人是一家之长,是头,现在人们说:男人是头没错,但女人是颈,头什么时候转、往那个方向转还不都得听她的。中国女人有坚韧的性格,而且据说连体魄也要比西方女人强壮,难怪中国男人下班回家后在女人面前个个服服帖帖。一位中国领导人在国外访问时就对记者说过:“在家里全是我夫人说了算。”在家务事面前男女平等,连带孩子也不例外。
反过来,中国女人长期以来已经也像男人一样参加工作。在农村、工厂、商店甚至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百分之二十一的代表是女性,而法国国民议会理女性的比例只有百分之六点四),到处可以见到妇女的身影。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男劳动力的流失,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活都由妇女承担。在工作上的男女平等,自然而然导致了社会中对性别的忽视,人们不会可以去照顾女性。西方人“女性优先”的观念在中国变成了“儿童优先”。但是有一个例外,中国男人有很深的恋母情结。根据台湾的一项民意测验,在遇到危险必须在孩子、妻子和母亲之中作一抉择的话,绝大部分的男人都选择母亲。
现在男女出生比例的失衡将来会给长大的女孩一个绝好的“报复”男人的机会。因为女少男多,青年男子找女朋友难,找到合适的结婚更难,中国不久将出现“妻荒”。据推算到2020年前后,每年至少有一百万男人处于找不到对象的尴尬境地。到那时,只有达标的小伙子才能上情场一试。什么叫达标呢?要有钱,是城里人,还要有才华,再加上身高(一米七零以下的男士被称为“残废”或“半残废”的小男人)。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一门心思要发财致富的原因,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男人对嫁了老外的女人那种深恶痛绝的情绪。找老婆对中国男人来说,这不仅是解决情欲的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到民族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如果说一个中国男人挎上个洋妞是有钱有势的象征,一个中国女孩跟上一个外国男人压马路就会被认为是破鞋、妓女。由于卖淫是非法行为,所以警察就会进行干涉。我在少林的时候就碰上过警察晚上11点闯到我的宿舍里检查我是否真的是个“单身”。
尽管官方对一切色情和淫秽的东西都加以禁止,中国人其实并非禁欲主义者,在任何药店里你都不难买到壮阳药品。上街看看男人腰里别的BP机和移动电话,再看看女人的丝袜、超短裙和透明上衣,你不得不承认中国人衣着打扮实在是很性感。到商场买东西也会时常遇到令人心动的产品:印有裸女的“健美”牌扑克牌就不多说了,最值得一提的是各种各样刺激性欲的药品(即中国人所说的春药)。外国人不要担心找不到春药,包装盒上往往有直观的照片。中国人性观念如此开放,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为什么商店里峰乳肥臀的塑料时装模特怎么一概都是西方女性的模样?据一位中国朋友的解释,中国人不能忍受让中国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招摇(哪怕是塑料的也不行),所以只好让有裸体文化的西方女子代劳了。
香港在一国两制的模式下回归中国以后,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想去开开眼界。?去看什么呢?当然最重要的是领略一下香港的性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香港几乎成了中国大陆的性商店:观赏脱衣舞、楼着小姐唱卡拉OK、看色情电影录像、采购性用品,实在不行还可以翻看一下街边的黄色杂志。中国人其实很需要这样的性教育。根据中国报章上的消息,中国人的房事“意外”频生。一位新婚的女子在第一夜以为看见了一只大耗子,而失声惊叫起来。另外一位女士结婚两年不曾怀孕,经医生诊治时才发现原来丈夫一直进错了洞穴。还有的女孩认为自己还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会怀孕。
如果你在街头看见两个中国女人(或男人)手拉着手走路,虽然令人感动,但千万别指望他们一会儿会当众接吻,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是两个要好的朋友。在结婚前,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只限于同性之间(当然,男女恋人之间偶尔会手挽着手走路,在下雨时或烈日下为对方撑伞,但他们绝少在公共场合作出亲昵的行为)。无论是在学校、工作岗位还是在公共汽车上,中国人都有很多机会触摸同性,我在少林学习期间,一次在舞厅里,一位男同学走过来问:“你愿意和我一起跳舞吗”?我回答说:“不,谢谢。我只和女孩子一起跳舞。”那天我根本没有跳成舞,因为女孩子只跟女孩子们一起跳。其实这样也很好,免得别人风言风语,搞不好警察还会来找麻烦。还有一次班上联欢会时曾经玩过一种游戏,参加者用黑布把双眼蒙上,用手抚摸同学的脸颊,摸胸膛甚至腋下的腋毛,然后猜出这位同学的名字。轮到我时我抗议说:“我们国家不兴这样做。”同学们有的理解,有的不理解:“你们国家的人不是动不动就亲嘴吗?”我告诉他们:“其实不是那么绝对。除了同性恋者,一个男人只会亲吻女人。”“你说的亲吻就是亲嘴吗?”“一般男女之间是贴脸颊,并不是亲嘴。只有同自己的妻子或者恋人才会嘴对嘴的亲吻。”“男人之间呢?”“男人之间只兴握手。但是对不熟识的女士也可以握手致意。”中国同学对我这一番介绍的评论是:“这么复杂!”不错,中国人两性之间的关系接触的原则很简单,就是授受不亲,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果那个男人不慎闯入了女浴室,哪怕他什么也没看见,他这一辈子就背上了“流氓”的骂名。
有一位中国朋友曾经向我打听:“听说在法国有很多妓女?”我告诉他说:“从绝对数量上说,法国的妓女要少于中国。但要是从人口比例上来说呢,法国的妓女数量可能跟中国差不多。”中国朋友听了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我在中国根本就看不到妓女。”“在中国看不见妓女是很正常的,因为妓女属于非法。但是在大城市和一些旅游热点,妓女到处都有,只不过更隐蔽罢了。在法国客人一般是去找妓女,有些街道干脆就是妓女一条街。而在中国妓女直接和住店的客人联系,或者在街上偷偷招揽客人。”如果谁手上有一块名贵的金表,那他撞见妓女的机会就大多了。但还有一些中国女人,主动接近外国人,目的是要以假结婚的方式取得外国国籍,一旦达到目的就要离婚。这种人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其实不能算是妓女。
说点正经的
当今中国人的性观念,大致与法国战后的情形相仿,也许唯一的区别是法国警察那时一般不会闯到私人住宅里去查铺。其实现在中国警察也不是什么事都管。根据他们的说法,男女只要是双方有感情,婚前性行为也不是不允许,他们干涉的是非法通奸。我问过警察“你们怎么知道双方有没有感情?”警察摇摇头没有回答。但愿这“感情”不要成为“关系”甚至贿赂的同义词。中国的青少年遇到外国人很喜欢讨论性方面的问题,但是他们的光棍生活过的其实很安逸,社会中也没有太多的东西搅乱这种心理平静。一旦他们到了法国,很可能会感觉受到了骚扰:电视电影里的裸体镜头、色情商店、性交易,还有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性事不加掩饰地谈论,都会使来到法国的中国人很快填补他们欠缺的那部分知识。
中国人和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人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孔夫子就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荷兰作家罗伯特?凡?古立克(Robert van Gulik, 1910-1967)在他所著的《古代中国性史》中也证明中国不愧是性文明古国。经过一段沉寂以后,现代中国的性文明又有星火燎原之势。男人一旦有了钱就开始动那方面的脑筋,把失去的青春补回来,因而春药大行其道。君不见,大款周围的围绕着“小蜜”,香港周边出现了“二奶村”。
第七章 以食为天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民以食为天”。不错,我们在饭桌上就可以看见最典型的中国人:右手里拿副筷子,左手捧着只瓷碗,鼻子在(酸辣)汤里。中国人说起国家或者自己家里有多少人所用的量词是”口“,也就是吃饭的嘴。如果眼睛看见了米(“眯”),可以放心地合眼养神了,眯着眼睛笑了。至于肚子,那就更不得了,除了可以贮存肉以外,还可以蕴藏知识的地方,所谓“满肚子墨水”。
法国人虽然会吃,但是与中国人比起来还是得自叹弗如。可以说,中国人吃饭不是为了活着,而是活着为了吃饭,吃更多的饭。对中国人来说,能吃是身体健康的象征,而体胖则代表地位和财富。所以“吃”就成了中国人日常对话的永恒主题。两个中国人见了面不会像法国人那样问:“你好,走的好吗?”(法语:Bonjour,est-ce que ca va?的直译)而是会问:“你好,吃过了没有?”对这样的问题,我可能具实回答:“早吃过了,都下午三点了。你吃过了吗?”对方也可能会实话实说:”还没呢。“看来我们说的不是同一顿饭。中国人是无所不吃,无处不吃,无时不吃,而且吃没个吃相
中国人的无所不吃使以吃青蛙而著名的法国人黯然失色。要说起中国人吃什么,那可是一个长长的单子,还不如数一下中国人不吃什么来的快。简单的说,只要是四个腿的,除了餐桌以外,都可以炒了端上桌子吃掉。尤其是中国南方的餐桌最富有情调:狗肉自不必说,还有猫、蛇、鼠、鸟、蝎子、猴、乌龟等等,只要有前身都可以吃到,在这里点鸡肉简直有点叫人不好意思。不过外国人可以不必担心点了牛肉换成了狗肉,因为狗肉比牛肉贵,老板决不会吃亏。
无处不吃,在室内吃,在街上也吃,坐着吃,站着也可以吃。对中国人来说,在哪里吃从来不是一个问题,要紧的是吃的是什么。也多亏中国人不在乎,否则那些简陋、肮脏的人民餐馆可能就没有顾客上门了。看着满桌满地的残留食物,我敢肯定如果把法国的餐饮卫生标准搬到中国来的话,可能没有几家中国餐馆还能继续营业。
无时不吃,中国人什么时间吃取决于他们什么时间碰见吃的东西。到街上遛一圈,吃的东西到处都是,有玉米棒子、冰棍、包子,还有油锅里炸得焦黄的什么东西,这些小吃只是为了帮助中国人度过两顿正餐之间难捱的时光。正餐的时间也每个准,但是一般说来很早,午饭11点、晚饭6点就可以开吃。
中国人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怎么方便怎么吃。请记住,千万别请一个漂亮的中国小姐吃鸡,否则小姐会就地变成一个油脸仙子。我注意到中国人在打扫碗中或者盘中最后一点食物的时候,采取的是仿生术(具体一点说是参考狗舔食的方式)外加吸尘器的速度。对不起,我太恶毒了,中国人吃饭不能说与狗一般,因为狗不会吐出骨头来。中国人吃饭很快,往往我刚开始享受,我的同学们已经吃完了。他们仿佛还生活在饥荒年代的阴影中,我不快点吃,等会就让别人抢光了。不光吃得快,而且舌灵嘴巧,什么不适合下咽的东西都由舌头负责甄别出来,然后上下嘴唇配合把废物吐在饭桌上或者地上,还伴有愉悦的声音。等吃完了饭,我们可以通过桌上地下的渣滓才能判断刚才食客们吃的是什么东西:“今儿吃鸡了吧?”。
在中国吃饭有一个明显的社会效应,那就是向旁人展示自己有钱。比如请客的时候,主人一定要多点菜,以客人吃不了为原则,没有点浪费,就没有脸面。比起过去中国的皇帝每餐要上一百多道菜,现在的宴会可算是节俭的多了,只上十几道菜而已。菜一道一道地上桌,在圆桌中央的转盘上缓缓移动,进餐者手里的筷子如同魔术棒一般,把酸甜苦辣各种味道变到肚子里,有劳肠胃去慢慢分解吧。至于米饭,那是大众食物,吃也可以,不吃也没关系。
当最后一道菜吃到一半左右的时候(如果没有剩下,那就意味主人定菜的数量不够),这宴席就到了尾声了。但是还得接着喝酒,一边喝一边划拳,谁输了谁喝,最好是一醉方休。到了结帐的时候,如果是有人请客,那么主人会悄悄的付款。如果事先没有说好,那可就热闹了。在香港,每一个参加饭局的人都掏出“金卡”、“银卡”展示,争相买单。在大陆,谁付帐要看谁力气大,几乎把对方推翻在地,然后嘻嘻哈哈地抢着把票子递出去。不管是那种情况,谁也不会仔细核对一下帐单,菜价再贵也比不了面子的价值。
说点正经的
诚实地说,我不应该对中国餐馆的卫生状况太过夸张,真正因为在餐馆吃饭儿的病的人并不多,因为所有的餐馆年年都接受卫生间防疫部门的监督,经检查合格之后才颁发营业许可证,而且这种检查原则上是不预先通知的。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饭菜的制作过程而不是厨房和餐厅的外观。美国的快餐店看上去一般都很漂亮,但是却发生过年轻的顾客因为吃汉堡包中毒的事件。
十全十美的事情在世界上是没有的。有几个中国人能够承受巴黎法国餐馆和这种餐馆的价格?换句话说,正是因为相对简陋的设施菜保证了饭菜的廉价,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可以经常去餐馆,有的人甚至每天都去餐馆吃饭。少林的餐馆一份菜的价格在8到13法郎之间,广东炒米饭的价格还不到两法郎。这样的价格,除去原料和人工成本之后,老板还能赚多少钱呢?他们肯定没有足够的钱像在法国的中国餐馆一样把餐厅装饰的金碧辉煌。法国人一般老百姓大概一年才能去附近的中国餐馆去吃一顿,每当他们进门时看见金鱼缸,和墙壁上的似乎总是在流水潺潺的中国画,布置是否知道正是他们所付出的高价才有了这一切?
中国人不习惯法国餐的吃法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不会使用刀、叉,最令他们头疼的是法国餐不够丰盛,个人吃个人的,没有多少种菜却一会儿换一个盘子,还要高谈阔论没个完。加上餐桌上礼仪太多,吃饭的人总是要想着怎么吃,而不能专心享受食物。总结起来说,法国人吃饭太拘谨、太严格、太干净、太规矩、太长、太凉、太贵、太浅薄,一言以蔽之:没法吃!从法国回来的中国人总是会感觉轻松许多,丰俭由人,拿起筷子吃自己喜爱的东西,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多么自由愉快。
第八章 冷酷的心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欢迎你们远道光临,我有几个好消息向你们宣布。第一,今天中午你们吃的不是牛肉,而是狗肉。第二,今晚你们还将品尝到蛇肉。在此之前,为了刺激你们的食欲,我们将到著名的农贸市场去参观。“对于我们这些自称为动物的朋友的法国人,这些“好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
来到广州一处著名的农贸市场参观,我们匆匆走过缺乏生气和活力的蔬菜水果的柜台,被药类柜台所吸引:海马、蝎子、蛇、蜈蚣、蜥蜴、青蛙,还有看上去像蟑螂一类的小东西。虽然这些小动物已经是处于干燥的状态,但依然可以为生病的中国人效力。据说蛇可以治疗腰背酸疼(是否因为蛇没有脊梁骨?),而蜥蜴可以减轻呼吸道疾病。如果患了男性疾病,拿就得求助于雄鹿的部件(老虎的疗效当然更好,但是物以稀为贵,现在已经不太容易见得到了)。人参也有显著疗效,某些野生的名贵品种可以卖出天价,像我这样的老外只能在远处观赏一下浸在瓶内的人参标本了。
生禽肉类柜台就热闹的多了,令到顾客眼花缭乱。这里有乌龟、猫、鱼、鹌鹑、野鸡、鸡、青蛙、鸭子、螃蟹、黄鳝、田鼠、猫头鹰、鸽子,等等各种动物,有跳的、有爬的、还有正在蹬腿挣扎的。我瞥见了一只眼睛里露出痛楚的表情的兔子,原来它的皮毛已经被卖兔子的人剥去。这当然不是为了给可怜的兔子在大热天能凉快一点,而是为了等顾客来购买的时候能够节省时间。广州人生活节奏快,再加上喜欢鲜活产品,所以就委屈了兔子了。兔子受的罪还不只是被剥皮,卖肉的人还要在它的肚皮上划上一刀,打开一条十几厘米长的口子,伸手掏出内脏下水,兔子终于在惨叫中咽气,这一幕直看得我毛骨悚然。如果把这些情景拍成照片寄给法国动物保护的知名女星Brigitte Bardot,不只她会作何感想。一位中国朋友问我:“在你们法国,你们不会这么干吧?”“不错,我们尽量不让动物受痛苦。”中国朋友说:“我们这儿没这个讲究。”这句话我同意,眼见为实,中国人的确对动物冷酷。五十年代中国人曾经以群众运动的方式下大力气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和麻雀,后来却发现其实麻雀也是捕捉害虫的益鸟,所以麻雀的地位被臭虫所取代。然而,至今中国人依然喜欢抓麻雀和其他鸟类,不是为了除害,而是为了把它们关在笼子里观赏,听他们唱歌。
中国人对动物有铁石心肠,包括对自己豢养的动物也不例外。我们的功夫学校有两只狗,一只叫“黑子”,另一只叫“豹子”,每天在惊悸和恐怖中生活。“黑子”最惨,它因为喜欢在院里靠近八十几个学生练功的地方睡觉,所以不断受到学生们的耍弄:有时候被一根绳子拖着奔跑,有时候头上被套上一个塑料袋,有时候被迫与螳螂或者蛇打架。还有的学生喜欢跨上狗背练骑术,或者戴着拳击手套对这狗肚子练功夫,或者干脆飞起一脚把它踢翻在地。如果有谁不戴手套抚摸这两只狗,它们几乎会露出意外的神情。尽管这两只狗过得是真正的“狗日子”,但是比起院外的野狗来,它们简直是属于贵族阶层,至少在这里它们不会被淘气的小孩割掉尾巴,或者被贪吃的成人下油锅。
要说起来中国人其实很喜欢动物,特别是关在铁栏杆后面的动物,所以几乎所有梢具规模的中国城市里都有动物监狱。可惜因为经费紧张,这些动物园有大都设施简陋。一只硕大的猛兽可能会被豢养在一个9平方米的宿舍里,前来观赏动物的中国游客谁也不会觉得别扭。当然,有中国国宝之称的大熊猫则得天独厚,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大熊猫数量已经很少,就是在中国也不是随便那个动物园都有,只有北京、成都等几个较大的动物园才有。另一种稀有动物金丝猴的待遇也还不错,但是中国人似乎对它不大感兴趣。新加坡动物园花大价钱租了金丝猴展出,每当有金丝猴出场的时候连门票都涨价。金丝猴在大陆没有这么俏,这里的老百姓偏爱黑猩猩,尽管铁栏杆上挂者“不许投喂食物”的标牌,游人依然兴致勃勃地向黑猩猩大喊大叫,抛掷各种食品和烟头。黑猩猩也似乎很喜欢这种表演,它们心里一定觉得这些人哥们很滑稽。
说点正经的
中国人对动物表现出的冷酷之心也许可以从动物之间的残忍来解释,或者中国人对他人或另类命运的某种漠视。动物就是动物,决不能和人等同看待,即使是宠物也不例外。西方人正相反,我们有时对动物的关注超过对人类本身的关注。中国的母亲不会像西方女人一样放下孩子不管去养一只乖顺的小狗,这里少有伤人的恶狗,邻里之间也不会象我们那样为了没教养的狗而发生口角,当然也用不着为猫狗去买比人吃的东西还贵的食物。
从另一方面说,折磨动物乃是人类自孩童时代起就有的天性。我们小时候谁没有烧过蚂蚁、撕过昆虫的翅膀或者虐待过猫狗。中国的中、老年人对动物就会表现出更多的慈爱之心,早晨在公园里提着鸟笼散步的老年人就很说明问题。从这些溜鸟的的老年人悠闲的步履,我感受到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和享受,与法国大城市里挂着沉重钥匙链的散步的孤独老人们形成鲜明对比。
至于动物园,我想那里的猴子与在西方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虽然西方动物园里的动物居住条件可能要好一些,但是那是以向游人多收门票的代价而换来的。当所有中国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后,它们自然会改善动物朋友们的房舍,总不能要求猴权高于人权吧!
第九章 人民之币
“钱”这个字是中国人的日常交谈中是最常出现的一个词:“你挣多少钱?”“多少钱买的?”“在你们国家,这东西值多少钱?”......谁说外国人得花几年工夫学汉语才能和中国人流利的交谈?我看只要学会数数已经可以能抵挡一气了。
中国人有了钱就想特别要让他人知道。显示自己有钱既是义务,也是一种艺术。如果说发光的东西不一定是金子,但是价值如金的物件一定要让它发光。猜一猜为什么有的中国人家里新买了电视却不揭去右上角的贴纸?虽然挡住了部分画面,但却能让别人知道这是“直角平面立体声环绕音响的超级彩霸”。中国人似乎还不能体会“豪华”的这个概念的细腻和微妙之处,总是喜欢大的金表,大的戒指,大的音响设备等等。除此之外,呼机、手机还有一串五十多个钥匙的链子都别在腰间皮带上。有了这些就足以在同胞面前显示自己的身份了。人凭衣裳马凭鞍,在中国只要有了一身好行头比一张充满高级职称的名片还管用。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中国仿制产品制造业发达的一个原因,因为游钱没钱的人都可以用赝品来撑门面。到了香港,只要手上带一块劳力士名表,就可以避免让人瞧不起。在大陆,青年人喜欢穿冒牌的耐克(Nike)运动鞋、阿迪达斯(ADIDAS)T恤衫。如果是真品,那么产品的商标也往往似曾相识,比如说ADIADS运动服装,PASONIC或者SUNNY牌的电器。
至于中国大款们的最爱白兰地人头马,可以卖到800法郎一瓶。身价是有了,能不能品位酒盅滋味那是另一回事。很多中国朋友为了吞下杯苦酒,在里面对上可口可乐或者雪碧,成为另类鸡尾酒,直喝到酩酊大醉。这实在不是在饮酒,而是在做秀。照这样价位决定品位的逻辑,不知有朝一日洋狗食品精装高价出售,是否也会有人会趋之若鹜,成为桌上极品佳肴。
从人均的角度来说,香港一定是世界上豪华车最多的地方。香港本是一个不宜买私家车的城市,百分之一百以上的重税不说,城里到处停车难,还有便捷的公共交通,为什么一定要买车呢?然而,你去香港看看,这里宝马和奔驰车几乎充斥了每一条大大小小的街道,以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时速缓缓爬行。咳,走的慢有又有什么关系,我的目的不就是要让别人看见我开的是一辆名车麽?
开放搞活,现在中国就连寺庙的和尚现在也加入了经商大潮。进庙收门票,庙内可以买他二十块钱的佛教,外加纪念品,逛庙市嘛!有一位外国人请和尚大师为将要上手术台的妻子祝福,和尚说:“没问题。我们马上安排。您准备钱吧!”算下来,大概要合1750法郎。这还是优惠价格,因为没有算增值税在里面,算是和尚的公益事业吧。
对外国人来说,如果您想要面子,那就得和所有中国人一样,出门尽量穿得体面一点,表示您很有钱。如果面子对您来说不是一回事,更注重价格的合理性,那就不妨穿得寒碜一点。我在少林注册学校的时候,把手腕上的金表摘了,最后注册费降了一半。
在中国大商店里的价钱是规定的,但是其他地方的东西价钱可就是按照顾客的打扮长相来定了。我在中国买东西常听摊主说类似这样的话:“就因为是你我才卖你14块呢。”这话我听来分明是“就因为你是老外我才多宰你六块钱呢。”我也不甘示弱:“我的中国朋友说这东西也就八、九块钱。”“好吧,那就10块钱拿走。”我知道摊主心里想的是:“他妈的,碰上一个老外还不是来旅游的,能宰他多少就宰多少吧。”我依然不依不饶:“我是在中国的留学生,我一定要付中国人的价钱。”“OK,八块就八块!”摊主肯定是不耐烦了,与其与我这个穷老外耽误功夫,还不如等着宰下一个傻老外。不知怎地我就联想起一个外国商人的感慨:你刚到中国的时候,你有钱但是不明白中国人的体制和游戏规则;到后来,你终于明白了中国人的游戏规则,但那时你的钱已经跑到中国人手里去了。
说点正经的
也许是因为嫉妒,也许是出于犹太基督教义的影响,我们法国人对有钱人一向持非常蔑视的态度。在我们看来,钱(特别是他人的钱)乃是肮脏龌龊之物,多点少点本算不了什么,藏在自个儿家里就行了,没必要对外显示。如果你有钱,正好,国家对有富人们的财物课以重税。所以逼得不少法国大款背井离乡,在国外居住。
第十章 外国贵宾
“老外,老外!”
这是我的名字,尤其在中国目前旅游还不发达的中小城市和乡村通用。一个大鼻子在街上行走,好戏不可错过,比电视里看的真切得多了。每当我到了这些地方,只要稍一停步,我身边就会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孩子们对着我指指点点,老人们则长着嘴,用困惑的目光反复地打量我。有人最终忍不住,会伸手碰一碰我的臂膀,检查一下毛发生长情况。这样的生物会说话吗?有人试着向我发问。这家伙居然能听懂,还会回答,原来是从法国那个鬼地方来的人。
大同这个地方虽然很有名,而且距离北京只要一夜火车的行程,但是似乎外国游客还不是很多。除了壮观的古石窟以外,大同是一个典型的北方煤炭城市,在灰暗的色调中显露的是某种贫困。那天我在大同街头看见几个江湖艺人在表演,起码有上百人围观。我按奈不住好奇之心,也凑过去看热闹,想照几张相。不料,节目当时就变了成了“一个老外在中国”,我突然成了众人瞩目的超级明星。经过几分钟的观察与思考,老外明星与大同观众的对话开始了:
“你从哪个国家来?”
“法国。”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哦”的和声,表示理解和惊叹。
“你的中文说得真好!你到中国多长时间了?”
“快三个月了吧。”
人群中又发出“哦”的惊叹:“看人家才学三个月,中文就说得这么好了。”
“我在来中国以前就开始学中文了,现在快一年了。”
“你是怎么到中国的,是坐飞机来的吗?”
“是坐飞机来的,骑自行车来有点远。”
“坐飞机要多少钱?”
“来回大概要5000人民币吧。”
“几天才能到?”
“14个小时。”
“你说法国好还是中国好?”
“我是法国人,所以我说法国好。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说最好的理想国。”
“不对吧,我们中国就是最好。”
“没错,中国发展很快,但是你们也有很多的问题。”
“也是。你们法国有很多钱吧?”
“法国是世界第四大工业国。”
“我能和你一起去法国吗?”
“这很难,因为法国生活费用昂贵,再说还有护照签证这样的手续问题。但是我肯定用不了多久,一定会有很多的中国人到法国去旅游。”
人群中显露出爱国的微笑:“说得好。我们中国什么都不贵。”
“不错,因为你们中国工资标准也低嘛。”
“你在法国挣多少钱?”
“我还是学生,在法国没工作。但是法定最低工资是7000元。”
“一年7000元?”
“一个月7000元。如果没工作,政府会给每月5000元的救济金。”
“什么?不干活还每月有5000元?!太美了,我想去法国生活。”
“不过,一个月5000元在法国可过不了好日子。”
“在中国你一天要花多少钱?”
“差不多130块钱。”
“这钱是你父母给的吗?”
“不是,我在香港工作了两年,自己有点钱。”
“你在香港挣多少钱?”
“挺多的。”
“挺多是多少?”
“每月30000元。”
“三万元?!”
“是三万。可是香港生活费非常高。我的住房每月就要花一万。”
“你的照相机是在香港买的吗?”
“是。”
“多少钱?”
“1500元。”
“300块卖给我吧!”
“谢谢,不过我的相机是不卖的。”
当然在一些开放的城市,老外可就引不起众人那么多的好奇心了。比如北京,外国人已经成为城市风情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一般老百姓可能都不会对他们多看一眼,但是两类人除外。一类是旅游景点的贩卖纪念品的摊主,另一类就是孩子们。他们见了老外常会喊“哈罗!”前者是为了你口袋中的钱,后者则是出于好表现的天性。在上海,我就发现大人们常常鼓励小孩子与大鼻子外国人大招呼:“Excuse me. May I practice my english with you ?”可惜我的英语也不比这孩子强多少。
以我的经验看,当中国人消除了对老外的神秘感和嘲弄心态,和中国人交朋友,而且是真正的好朋友,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秘密就在于你得会说他们的语言。一个走在街上的外国人,总会遇到一个中国人上来搭讪(内容大同小异,见我在大同与中国人的对话),递烟,恭维你几句。我在中国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的中国朋友总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助你解决。想买什么东西吗?我的中国朋友会抢着付钱。想独自安静一会儿吗?我的中国朋友一定会寸步不离地伴随着你。中国朋友的热心常常使我们这些老外惴惴不安:他们脑袋里想的是什么?他们是否有求于我?我是否会为此付出代价?
不一定!您还别不相信,真的有一些中国人真的没有想从你这儿立刻得到什么。中国人是有耐心的,今天的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关系,说不定将来什么时候就有什么用处。比如说,老外可能帮助中国人办理出国的手续,或者找一个工作什么的。即使什么也得不到,能和老外交朋友混一阵子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再说,让这些带着有色眼镜来观察中国人的老外看看我们中国人君子坦荡荡的胸怀,也算以实际行动来爱国,何乐而不为呢?
正如许多中国故事和小说里所描绘的那样,厕所是一个社交的场所。那还是我在少林找学校和宿舍的时候,在厕所认识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和尚。他递过来的名片让人肃然起敬:少林武功教练、“世界武术队”成员、出演过十几部功夫片。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帮我的第一个忙就是安排我住进他的宿舍旁边的那间屋子,离一间总是热热闹闹的小餐馆不远。房费每天150元,不算太贵,但是我还有点不放心:“警察不会找我麻烦吧?”“不会,不会。你现在当务之急是要置办点日常用品。”第二天,我们一起直奔县城,他假装自己买东西,讨价还价,最后悄悄地告诉我说至少替我省下了200元。
宿舍安顿好了,现在该讨论学校的事了。我的朋友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我的弟弟在国际功夫学校教练,我帮你搞搞价钱。”“那可太好了,我可不愿意交每天20美元的学费。”结果还真不错,朋友通知我学费每天仅7美元而已。不过,朋友补充了一句:“你是我弟弟的特殊弟子,不在学校和其他学生一起练功,而是每天单独和我弟弟学习两个小时。”
说点正经的
说句大实话,中国人要比法国人更热情好客。要不信,一个不说法语的人到巴黎去试试就知道了。巴黎的出租司机也会专门欺负不懂行情的外国人。这么说吧,如果说法国包括巴黎是一个旅游的好去处,那是因为那里的景物,而非那里的冷面居民。而中国之所以吸引人,则并不完全是因为长城和紫禁城,而主要是因为那里有可爱的中国人。
第十一章 盲流出游
凡是中国人谁知道祖国地大物博,但是很少人真正能够走遍祖国大地亲眼去证实一下。这在过去是由于“户口”-照我看来像是国内护照-的限制,但是现在中国人不能随意出游则更多的是由于金钱的限制。在国内居民和外国人价格并轨以后,交通运输的票价似乎统统并到了老外价。如果实行高价是为了遏制民工潮和盲流的话,那么这政策显然是失败了。不信你到中国个大城市的火车站去瞧一瞧。
在中国乘火车第一大挑战是买车票。除了要搞清楚什么是“yingzuo”、“ruanwo”、“yingwo”以外,最要紧的是买票必须赶点儿,不能来得太早(不卖),也不能来得太晚(卖完了)。在中国买火车票是一个学习和锻练耐性的过程,对老外来说就好比是一系列的考试。考试的第一个科目:找对哪一个窗口卖去哪里的票,千万别假设每一个窗口都卖你想要去的地方的票。第二个考试科目:排队,排紧了,最好自己的前胸贴上前面人的后背。第三个考试科目:提高警惕,防止有人夹塞儿。第四个考试科目:到了售票窗口,果断推开从自己身体后面伸过来的一只只手,告诉售票员老爷(太太)现在轮到我了。买票买到这个关口,下一步就要调整心态准备承受售票员的冷酷和虐待。咳,只要能买到票就好。
那次我在江西省首府南昌车站只想达到一个目的:买一张下午17时去福州的硬卧车票。决心已定,今天就干而且一定要干成这件事。我鼓足勇气来到了售票大厅,正是上午9点,大厅里竟然没有什么人。哈哈,是买票的理想时机。只排了一小会儿就到了售票窗口,我于是开口了:“买一张下午17时去福州的硬卧车票”。答:“没有。”又问:“软卧呢?”答:“也没有。”“那硬座有吧,干脆卖我一张硬座吧!”想着硬座的艰辛,我拿着这张票沮丧地退了出来,见到两个穿制服的先生诉说了我的不幸。先生们说:“嗨,你排错队啦!你应该去8号窗口。”在8号窗口再从头排队,又排到了,却依然被告知:“没有。”从售票大厅出来,突然发现去福州有软卧大巴。一打听,居然还有票。我赶紧和大巴售票员说好先去火车站退票,然后再来买汽车票。又回到火车售票大厅,找到退票窗口,却赶上办事人员不在。耐心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人来。我干脆到另外一个窗口去碰运气。“你要退票吗?”“是,因为没有硬卧,我想改坐大巴。”“有硬卧呀,去12号窗口看看。”所幸12号窗口居然没有一个人,我小心翼翼地问:“您好!我想买一张去福州的硬卧。”里面的官员用同样小心翼翼的目光上下左右审视了我一会儿,在纸上写了什么字,然后交给我说:“去8号窗口!”终于,经过两个小时、6个窗口,我终于胜利地退掉了硬座,拿到了硬卧。当我骄傲地拿着硬卧票走出售票大厅时,那两个穿制服的人冲我直翘大拇指:“你真行!”
票拿到手了,心里却又莫名地产生其他令人不安的念头:我的床位会不会离高音喇叭太近?同车厢的室友会不会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咳,别管这些了。在中国坐火车其实挺舒服的,因为火车正点运行(与大巴小巴完全不同),服务员小姐漂亮可亲(与车站的售票员正相反),车厢相对整洁(除厕所以外),硬卧也完全可以忍受。我发现中国人喜欢下铺。也许是因为下铺票价高些?也许是因为下铺容易往窗外扔东西?也许是中国人有恐高症?不管怎样,反正我非常满意我的上铺,不仅相对安静独立,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少付一点钱的情况下,居然和下铺的人同时到站。这就是幸福啊(在中国幸福的感觉来的似乎很容易)!
与乘火车相比,乘公共汽车的幸福感觉就少得多了。据我观察,中国似乎有两种公共汽车:一种是让乘客等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到来),另一种是等乘客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可以满座),反正开开停停,没个准儿。比公共汽车还要可怕的是那些专营旅游线路的大巴,整个就是劫持人质。我有一次参加这样的“旅游”,花了五个多小时逛纪念品商店和吃饭,最后看天色已晚,司机老爷急着回家,所以干脆就把该去的一个景点取消了。
说点正经的
吉普赛人的谚语说得好:“上路比抵达更重要。”在中国旅行虽然辛苦,但是你可以一路上与同行的中国人相处,经历在别的旅游点不可能获得的文化体验,足够你将来给孙子辈们讲故事了。
结束语
如果说中国人是火星人,那么这些火星人与我们高卢人很相象。和我们一样,他们不喜欢循规蹈矩,不喜欢约束和纪律。和我们一样,他们自尊、自傲,还有点沙文主义。和我们一样,他们喜欢大吃,也喜欢大喝。和我们一样,他们喜欢开玩笑,喜欢热闹。你也可以说中国人和犹太人很相象,因为他们都珍视家庭亲情,讲究集体主义,重视教育,懂得生意经。你也可以说中国人和美国人也很相象,因为他们都善良、轻率、自私自利而又爱国主义至上。真正的火星人其实不是中国人,也许是日本人(?)。说真的,今天一个法国知识分子在与中国知识分子交流时,必定会觉得比与本国(法国)农民之间的沟通更容易。
话虽如此说,去中国前有些必要的准备还是必要的。所以特别附录了外国人完全生存手册和中法文化比较清单,仅供无知的洋人们和好奇的中国人们参考,也作为本文的结束。
附录一 在华老外完全生存手册
-时刻准备着最深刻、最可怕的文化震荡,最后你会发现一切震荡都是可以忍受的、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可爱的。
-来中国前最好参加体能训练,增强平衡能力的力度。在中国上车、下车、排队的时候,会用得着这些功夫。
-细心领会中国式礼貌。如果中国人请你下饭馆,你一定要回请,而且回请的餐馆的档次不能低于中国人请你去的餐馆。如果中国人两只手递给你一件东西,你一定也要用两只手去接。如果在出门的时候,中国人请你先走,你一定要严词拒绝(至少一次),最好轻轻地推对方先走,表示你有自知之明,给对方面子。
-耐心,耐心,再耐心,把耐心当作哲学来学习。记住:你现在不是在你自己的国家了。
-来中国大陆之前最好在香港过渡一下,因为这里的人兼有西方人和中国人的缺点。
-随身带耳塞,以备在有卡拉OK的旅馆使用。更积极主动的方法是,随身带自己的声源,如WALKMAN,以声制声。
-不要模仿中国人使用垃圾桶的方式,告诉他们清洁的中国比肮脏的中国更让外国人喜欢,让他们的爱国主义发作。如果无效,你也可以安慰自己说满街的垃圾就是就业,而山上风景区的垃圾可以让游人避免迷路。
-学会熟视无睹,脏乱差一概看不见,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脚上以及与脚接触的地面。
-学会忍气吞声,如果你不得不使用公用厕所的话。
-在来中国之前,主动退出动物保护组织。不要对盘子里的东西疑惑,只要好吃就行。反之,不好吃,就说不好吃,避免再次遇到同样的东西。
-小心:茅台的滋味对西方人来说可能与我们用来刷厕所的那种液体差不太多。我至今还没有碰到一个真正喜欢茅台的西方人,但是我也至今没有遇到一个因为喝了几杯茅台而生病的中国人或外国人。
-参加宴会是生意场上的常事,但是宴会之中又绝不谈及生意。吃饭是一件严肃的事,一心不可二用。
-中国人口密度大,因此身体接触不可避免。特别是对你的朋友、同事,适时握一下收、拍拍肩膀或者捶打背部,都是亲切友好的表示。当然女性除外,此为授受不亲。
-不要随意施舍、给小费,有的中国人喜欢,也有中国人认为这是奇耻大辱。
-保持谦虚谨慎,多说自己国家的缺点、弱点,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国家。
-如果有人喊你“老外”,你就回答他们:“小内”(年轻人)、“老内”(老人),效果极好。
附录二 中法文化对比清单
地球人(法国) 火星人(中国)
“我的”,“你的” “我们的”,“你们的”
享受服务 请求批准
制服厌恶 制服崇拜
警察保护隐私 警察干涉隐私
遇事找政府 遇事找老爸
东西各就各位 人各就各位
收信人地址在信封下方 收信人地址在信封上方
底层楼 一层楼
黑色的葬礼 白色的葬礼
地图上法国是世界中心 地图上中国是世界中心
“亚洲人长的全一个模样” “欧洲人长的全一个模样”
“我”(手势指胸脯) “我”(手势指鼻子)
巴黎人瞧不起外省人 北京人瞧不起外地人
晒黑 美白
抬手叫出租车 抬胳膊叫出租车
走在狗屎成堆的大街上 吃狗肉
刀叉和面包 筷子和米饭
向坟墓上送鲜花 向坟墓送食品
甜早点 咸早点
安静而灰暗的餐馆 吵闹而明亮的餐馆
“你好,走得好吗?” “你好,吃了吗?”
勤洗澡 勤洗衣服
吐泡泡糖 吐痰
骂人夸大其词 恭维夸大其词
藐视权威 尊重权威
让别人丢面子 保全自己的面子
吹嘘所送礼物的价值 贬低所送礼物的价值
当客人面大呼小叫拆礼物 客人走后悄悄地看礼物
穿体恤杉旅游 穿西装旅游
“新年好” “恭喜发财”
溜狗 遛鸟
照景物相 照人物相
坐在地上 蹲在地上
汽车为责备他人而鸣笛 汽车为警告他人而鸣笛
女人吸烟时尚 男人吸烟时尚
多生孩子多补助 多生孩子多受罚
13 4
三、被繁殖的流水账
被繁殖的流水账
——某年某月的出行
阿舍
2007/2/22 23:30
从现象到真相,我走了不过渺小的一步。
1.
时间:2007.2.2 9:30---12:00
天气:大晴
所去:宁夏同心县
交通:长途汽车
事因:探访一位女阿訇
人物: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有时候,事件里的一些延宕、摩擦,以及旁逸出的枝节,会使事件本身变得意味深长。关于这次出行,在出发之前、在长途班车摇摇晃晃的瞌睡里,我已经觉出它的拖延给了我越来越多的冥想与感慨;出行自去夏拖延至今,季节的更替预示了人生的迁流,这个冬天成为我记忆里最为寒冷的一个,有几个夜晚的狂风,及另外一些夜晚的梦境,至今仍令我感到砭入骨髓的厉痛,好在生活是仁慈的,它不会把我钉死在那些时刻。出行一次次被推迟,每一次推迟,都为整个出行计划添进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故事或刻骨、或崎岖、或平庸,却都像命定似地,一一进入我的生命;就仿佛一个行曩,因为一些机缘与际遇,不断被充填、被撑起,也就越来越沉了。此刻我坐下来,潜入时间,试图腾空、或清点沉重又疲惫的它;不可能去责怪谁,是生活还是自我把它塞得变了形,每个因子都是同谋,每个人都生来怯懦、都变得越来越混浊,或许,我还得感激所有的过错,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这个糟糕又美好的世界的。把一艘船送到岸边,每一片浪花都是戴着花环的水手。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行囊里的事物也就没有成为记忆,它们仍历历在目,散发的气息也还是新鲜的、活泼的,与那些沉入时光深处的记忆不同,时光里的那些事物,它们散发出的气息,大多是醇厚的、低缓的,有一些还会有淡淡的霉味。关于这件行囊的空间,我思考过它的有限与无限,但显然,现在为它断言为时尚早。路上风景并不怡人,是北方常见的冬景,空廓少绿色,银川至中宁还有整饰开阔的良田,再往西南,就多是茫无涯际的荒岭了,馒头状的荒岭寸草不生,要说给人的好处,就是咀嚼和这苍茫风景一样的苍茫心境了,或者,回到自己偏爱的一个梦境里,聆听和辩认那些奇异的图案与色彩。这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凫游到了这片旱海中的哪片波浪上,思维如丝线般飘渺,忽而就飞离了我,飞离了我身下的坐椅,穿梭在窗外炫目刺亮的阳光中,我拽不牢它们其中的一个,一时就只好沉默。习习拉过窗帘遮挡阳光的时候,我像猛然醒来。我和习习似乎没说更多的话,一年没见就像几天没见,她的脸又瘦了一圈,让人担心这张脸会不会这样一圈圈瘦没了,但是就连这句话我也没和她寒喧,早晨我去车站接她,接完吃早饭,吃完早饭去长途汽车站,平淡得就像一个无情无义的人;大呼小叫或者热泪盈眶显然已不适合我们,我们都不是很年轻了,眼神时常会掠过一种了然于胸的淡然;除了写作,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希求安全、安逸与安宁,也和所有的男人一样,体验着快乐、压力、梦、困轭、友情和伤害,像是都逆来顺受了这一切,我们懒得再去多言;她不是客人,我不是主人,我们褪去了一些身份,一个编辑,一个母亲,甚至一个女人,或者还有更为奇异的,这些身份一半源于外面的世界,一半来自我们自我的暗示或梦想,仅成为一个我们最爱的角色:事物灵魂的捕猎者,就结伴出发了。
2.
时间:2007.2.2 15:30——18:30
天气:大晴。
地点:同心县北大寺女寺
交通:一位乡村中学教师的私人轿车
事因:探访女阿訇马新燕
人物:马占祥、马占祥的朋友、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人筑起心墙,目的之一是阻隔自己的同类,放养自我的狂妄、狭隘与无知。马新燕在同心北大寺女寺做老师,如果摘下她浅黄淡花的盖头,脱去那身宽大、长及脚踝的黑色长袍,就只是一位1岁男孩的母亲,一位既操持家务、养家糊口,也憧憬未来的年轻女性。女寺在右,依大寺而建,砖彻的门面小而简单,然而再小,也不会没有拱门与新月,这些被写入经卷,征示着接近天堂或真理最美妙的线条和符号,是人从几何学、天文学、建筑学、色彩学中参悟出的智慧,说它们是幻梦也未尝不可。阳光倾泄而下,像要驱走院落里的每一寸阴影。长方形的院落有些空荡,除教师办公室前的几棵松树,再无可遮挡。事物们简单、一目了然,却于格子窗内、飘动的门帘后蕴含有一丝神密的气息,这气息像微风,只惊动了细弱的枝柯,角落里的一张陈年蛛网,以及我莫名其妙的神经质。也许马新燕并不喜欢我这样说,因为在她所想,除了真主,其它事物的神秘都是微不足道,或者虚张声势的,一切都是人们在墙外的猜想、臆测和误解,一切都是无知者的无知和软弱。人们只要愿意,抛却原有的固执,张大心灵,在这里倾听、凝视、默想,当然,也可以叹息,便会慢慢切近这院落里的脉息,她知悔知惧,像皓月下的大海,柔软、丰富、厚重,又如我们的母亲,一生怀有悲伤和期待,也像我们每个人,因为诞生远离了神启,因为成长染上了人所共有的痼疾。但确有这样一处所在,它使我在一晃而过里瞥见了一种朦胧一种幽暗;大教室旁有一个套间,顺着套间的半圆拱门望去,阳光映射在对面墙上,留下难辩形体的图案,我有些恍惚,担心片刻之后,墙面真会因为阳光照耀悄然显现什么神迹;正在此时,墙内忽然走出一位头戴浅蓝色盖头、身穿黑色长袍的年轻姑娘,她低头疾步,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我吃了一惊,但很快平复了,原来在套间最里端,另有一扇门,因为拱门的遮挡,最初我什么也没看见;出于一种十分庸俗的好奇,我开始注意这扇隐蔽的门,随那位姑娘之后,又走出两位年纪相当的姑娘;向右一步,我换在一个便于观察的角度,悄悄举起了相机;房间昏黑,只开着一尺宽的缝,两位姑娘一边在门后低语、一边整理盖头,借着微弱的光,我大约猜到这是学生寝室;我确实想步入这团昏黑,对于这样一群生活在中国西部的少女,她们的青春是否能在这方院落里,在这间昏黑幽密的小室内得以充沛浇灌,她们蓓蕾般的心房能否在悠扬悦耳的赞圣声中绽放如常;但是门很不客气地关上了,许久不再打开,对于一个偷窥者,她们的举动或许是仁慈的。我是否代表着这个院落外的世界?是否是一个不恭、对立、误解、不信和丑陋的象征物?我站在原地无事可做,思绪便游离而去,一时仿佛看见事物们纷沓而来,而未等我看清,它们又一件件自我眼前飞散了、流失了;教室有些喧闹,孩子们假期来这里学经,明亮的嗓音像振翅疾飞的小鸟儿,而我却感到四周岑寂一片,仿佛独在闃无人迹的旷野,寂静似大雪,纷飞,飘落,无止无息;后来我转身离开教室,像什么也不曾发生,再想此事时,觉得那扇门里的一切,就如同它的隐蔽,也像人的灵魂与尊严,该秘密留给居住在里面的人;对于这些姑娘们,翻开的经书就像一日日临近她们的外部世界,她们还不能深察其义,恐怕一生也无法洞明,我亦如是;倘若我是马新燕,或许会为此赞许这些姑娘——我的学生们,一种与年龄并不相符的谨慎或严厉恰好证明了经堂教育给予人格的磨励,时间自会阐明一切,这种磨励是否会给她们的心灵和未来带来幸福。我的目光继续追随着马新燕:清晨,擦净掉落在餐桌上的最后一滴菜汁,给刚刚出了乳牙的孩子喂完奶,马新燕就骑着自行车往寺里去了;一条由石子铺就的小路穿过巷道,然后拐一个弯,再经过一小片荒芜的野草地,便到了寺门口,这是马新燕一年四季一天四次要走上的路,这条路上,有时风会卷动她黑色的长袍,把宽大的下摆吹成激荡的旗帜,有时阳光会灼烤她的黑色长袍,让她年轻的身体饱受溽热薰蒸。我总要做一些不那么恰如其分的遐想,当我初次遇见她们,在寺院,在校园,这些穿着黑色长袍、生活更多被圈囿在墙内的姑娘或者妇人,常令我想起西方的修女,生活内部的细节也许有诸多不同,教义更会导致二者观念与习性的差异,然而共有之处却是有目必睹:她们约束、克制,甚至封闭自己;这样做也许使她们安心和坚强,她们中很多还十分年轻,皎洁的脸颊既给人青春的沉醉,也让人心生疼痛,虽不曾洞察生活的冷漠与严厉,但她们已听闻世界与未来因为人的欲念而混乱,所以,隐遁既给了她们心灵之淳静,也让她们免受过早降临的生活压力。在整洁的办公室里,在简朴又温暖的爱巢内,随意而散漫的谈话已成为倾吐,马新燕语速很快,话音里透有迫切,她并不掩饰自己的急性子,也不否认人生最初的理想与这个只能穿着黑色长袍的工作恰好相背,她梦想成为一位美发师,为生活点缀无穷美丽,可是现在除了睡觉与洗头,她需始终用头巾包住自己的秀发;当手提包里卷睫毛的夹子被捣乱的孩子翻出时,她也没慌张拾起,她并不隐瞒自己对未来的隐忧,冥冥里,她知道自己不会永远从事这个收入微薄的职业;显然,这是个既关乎生存也关乎灵魂的职业,她并非吃住有人供养的隐遁者,她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经历着洗衣煮饭、生儿育女、结友访亲、生病衰老这些乏味、沉重又充满幸福与诱惑的每一天,她无法回避这个世界,就像她无法不呼吸,她也许并没有想到参与这个世界的拼抢,但是她已经感到了清苦与疲惫,而每遇艰辛时,马新燕会向她的神主祈求些什么呢?在这件事上,比起正在银川上学的丈夫,马新燕或许更有切肤之见。那天下午,马新燕稍稍沙哑的嗓音给了我一些动人的遐想,我无端看见一只透明的黑色沙漏,白色细沙优柔而持久地流泄着,仿佛一道洁白的天光;我看着她洗菜淘米煮饭,嘟起嘴唇亲吻调皮的儿子,又在电话里为一件事而表示吃惊,内心就越来越平静了,等到红日西沉,桔色光照穿过窗棱,斜洒在粉色带花的床单上,我淡淡地想,这是一个温暖、真切,又微荡着一些酸涩的冬日黄昏。
3.
时间:2007.2.4 9:00---11:30
天气:大晴
地点:西吉县马莲乡芦子沟村
交通:西吉法院公车
事因:探访马金莲
人物:单永珍、单永珍的两位朋友、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小路蜿蜒在我们身下,四通八达,简朴又寂静,就好像最初的路,人们随心所欲踩出它们,又在无意里忘记了。土黄色的山,一丘挨着一丘,望不到头;山路忽儿攀升,忽儿下旋,绕沟越坡,随着绵绵不尽的黄色土丘,同样不知尽头。我们坐着一辆桑塔纳轿车进了这个叫做芦子沟的村庄,路越走越窄,有时挤在一高一低两条梯田间的土埂子上,有时左边蹭着了田、右边就踏在了崖沿上;车开得惊险,司机仿佛练杂耍的艺人,后来他的心里越来越没底,就连声念起了“胡达” (“胡达”即真主之名);前面骑摩托引路的老四,马金莲的男人,走走停停,停下来就回头对着我们腼腆地笑,就好像眼前的发生不过是个玩笑。路望不到更远一些,也就半个丘陵的路程,便完全没入到山色里去了。这样的路因此不给远道而来的人以希望,隐入山色仿佛无路,唯等到了近处,却猛然发现路已如蛛网般张开。路两旁贴着地皮的草棵,一年四季,都落着灰蒙蒙的土,我在冬天来到,所以就无法知道夏天这坡上坡下稀疏的草棵与树丛间长着些什么颜色的小花。这样的风景也不给人心怡,山是光秃的,地是光秃的,如果不是头顶湛蓝的天空、亮闪闪的阳光,以及杳迢无际的宁静,我恐怕会对这黄土岭上的荒茫没有一丝耐心。要知道就在出发前的一晚,我还在阅读梭罗的《瓦尔登湖》,这样的阅读与文学没什么关系,只是我习惯在冬天向往一个悠远葱郁的地方,它湿润、清澈、明亮,使人觉得安静,并梦想。我与马金莲并不相识,只是听见不断有人提及她,她住得偏远,她的小说流传得更远,越过银川,去了新疆和北京,她的名字写在《回族文学》与《小说月报》,或者更多文学期刊的目录上,是极通常的几个汉字,横撇竖捺,不十分响亮,也不会超出汉字构成的笔划,但是对于一个独在的个体,总有一些深微潜藏在生命的隙缝里,既使是浩大的语言,也无法拆解和抵达。一直以来,我总是想,一定有一种不可目睹的语言,它使人毁灭,又使人重生,它只能凭靠人的深度意识去想象和猜测,它从不显现,即便显现,也只是呈示了最后的结局,最肤浅的视象,它绝不会告诉人它的编织秘法,它在虚空中挑动那么一根纤丝,就足以引发人世的一场巨变,物种迅速消失,相爱者反目,一个婴儿失去母亲,当然,也会使大地尽享甘露,人们在梦里看见失去的乐园。基于这个毫无由来的直感,出行之前,我便已知,既使我罗罗嗦嗦,写了关于马金莲及她身边的许多事,但与那些事物深处的未知相比,几乎相当于什么也没写。小路蜿蜒,路上有人挑水、杏树高大、孩子在清真寺里跳跃、一头牛于院前发呆、撮粪的女人,村子景致平淡而稀少,几近无可描摹,但仅有的一幕幕景却犹如雕刻,仿佛自显现后再不曾改变,百年或更长时间,它们就一直在那里。车身摇晃,猛然一个瞬间,会把我的思绪甩去遥远的一方,有一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既感到了无限,却又同时看见了恒定;时间虽漫长,但事物从无改变;我自认什么也不可能写出,却又真真切切看见了那些事物,它们犹如拒绝演进的化石,从时光深处被掘出,仡立不倒、不变。在黄土丘陵想到瓦尔登湖,也是不合适宜的,大为两样的两个景观,我不知那些混乱深远的意识为什么要这样指使我,也同样不知,芦子沟的人们,守着一丘一丘的黄土,漫天漫地的干涸,目光里除了远方的城市,是不是就只是真主指引给他们的天堂了,而芦子沟人的命运,是被这些蛛网般的路横蛮地网在这片黄土坡上,还是于冥冥中,情不自禁地扑向了这张网?我思忖再三,也无法圆满答复自己,马金莲也许会在她的小说里给我以暗示,或则,眼前这些被太阳照得白晃晃的黄土小路,也会在某些意外时刻,为我呈现若许迹象。
4.
时间:2007.2.4 13:00---13:30
天气:大晴
地点:马金莲家明亮干净的院子
人物:金莲家人,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进门时,那面伫立于院内的黄土崖壁令我狠狠吃了一惊,它笔直地削下来,又迎面扑来,像要给我一个下马威,震慎我这山外之人,好让我不得在随后的时间里有所造次。阳光也如崖壁般笔直、坚硬,铮铮响着,我猜它们既是对手又是挚友,在与时间对抗的命运里,不知谁先倒下。我站在崖壁下,不时感到一种莫名的重压,似要使我踉跄、倾倒,阳光自高而下,风自高而下,它们留下年月深久的刻痕,粗粝、坦荡,我畏惧地望这崖壁,畏惧地想它由黄土所凝固,再畏惧地认出这些粉状物钢铁般的意志,之后就不再敢贴近它了。我没想到一个普通人家会有如此高大、坚固的“事物”,总在城市居住,事物们的尺度,连同我生活的圆周、内心的疆域,都在无知无觉中日日减缩、变异、模糊,有一天,或许就失去了一切尺度,仅成为虚空里一颗纤微的粒子,再无所依托,也无所对错和悲喜了。崖壁成为一道天然院墙,位居正东,恰对夕阳,所以,晴朗之日的黄昏,崖壁会在不觉间泛出一层浅浅的榴红,也在不觉中,院门外一棵老杏树婆娑的黑色枝影又轻轻移走了。崖壁上嵌有数间小洞穴,也是曾给我困惑的事物,最初我不知其用,只好在得知答案前暗思不已;它们深踞在崖壁内,好似城堡洞开的窗口,令人揣想窗内的孤独,更似一只只深黑的喉,久久张着却非倾吐,像要请邀人们前往,留连其间无尽的黑暗,无尽的纷繁与深邃。美好又令人叹息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些空荡荡的小洞穴里。午饭之后,我们一同站在明晃晃的院子里,就好像聆听一个锁在记忆里的秘密,金莲婆婆贴着崖壁,比上划下,双颊被太阳晒得镜子般闪亮,足以映现才就飘来的一朵白云,老人家声音欢快地荡起,语调悠扬,仿佛事情是一件无比荣耀、幸福又神奇的事。而我只能用我的语言转述老人家生动得几乎要飞起来的话。四月初,蜂儿便忙碌开了,两片晶莹闪亮的披风下,是一身黄黑相间的条状丝绒,外加那根又尖又硬的金色长矛,天空下的小飞虫都不敢招惹它们了。它们好斗又勤快,似乎比人更着急,倘若不勇往直前像个小英雄,赶走贪玩捣乱的白蝴蝶,倘若不起早贪黑,趁着夏天离去之前酿出更多浓稠的花蜜,这院前院后的杏花、柳絮,一层层梯田上的荞麦花、豌豆花、胡麻花、苜蓿花,或许会化作幽魂精怪,与它们这些鲁莽憨厚的小庄稼汉纠缠不休。村子里不知谁第一个想出了这主意,给空旷的崖壁迁来一群居民,好让它们彼此体恤、索要和相知,有人为蜂儿挖出第一孔阴凉、密封、安静的巢穴,蜂儿就这样安家了,之后家家户户都效仿,也就沿袭至今,成为一件不言自明的寻常事。过于枯荒的冬季影响了人的想象力,我只能凭借一些深处的记忆,犹如打捞深井里的一枚皎月,才能慢慢为眼前光秃荒茫的丘岭想象出一幅绿意融融的图景,这柔软动人的一幕,似乎要将我曾听闻到的黄土里的暴烈与沉重一扫而尽。四月有淡白杏花,五月有紫苜蓿花,六月有粉豌豆花,七月有蓝胡麻花、黄荞麦花,一时我幼稚地想,方才我抹在烤馍上晶亮黏稠的蜜,吃下去醇厚浓香的蜜,为什么不也是这样缤纷五彩的呢?也许事事物物都自有其底色罢,对于这取自土地的琼浆蜜液,芬芳的灵魂,只有这样的澄黄最为相宜。蜜吃进嘴里后,要有片刻才能咂出那股厚重的醇香,最初入口,我突然奇怪地觉到,这醇香是我极熟悉的,一定在哪里已经品偿,然而记忆忽近忽远,最终,我什么也没想出。金莲婆婆禁不住述说的喜悦,她养的蜂酿出了最好的蜜,就像她养大的孩子们,崭崭劲劲;为给我们演示她如何收集蜂蜜,老人家拿起一只绿色纱网,大大方方地戴在头上,戴上后便猛然笑开,像是为自己年老的热情与冲动感到难为情,但是转而老人家又开始惋惜了,如今,蜜已稀贵了,蜂儿在上个夏天绝迹,因为农药化肥,蜂儿拒绝采蜜,大多数便生生饿死了。像是一位位尊权重的女管家,金莲婆婆收管着这些蜜,旁人是取不到的,老人家说,只有贵客来了才拿出来。午饭时,老人家端上这些晶黄浓稠的蜜,一个不大的圆碟,盛得不满不薄,端然放在茶几正央,我们一筷子一筷子地挑,小心翼翼,类似一种面包抹黄油的吃法,挑起一朵便细细抹在黄灿灿的烤馍上;我似乎从未这样认真地吃过食物,从未这样细致又安静地啜过口里的甜;金莲婆婆戴着雪白的盖头,坐在炕边一边催促我们多吃,一边告诉我们这蜜对人身体的益补。待我们吃罢起身,金莲婆婆便小心拾起碟子放在字台上,并用一个小碗扣住,倘若有孙子馋嘴被发现,老人家便紧着骂一声,骂完了就挑一筷子蜜,抹在馍馍上,再塞进孙子手里,而后便哄着、推着,让孩子们去院子里玩了。
5.
时间:2007.2.4 13:40---13:50
天气:大晴
地点:金莲家房前的小路
人:习习与我
〔这段是补记的〕:习习提意我们单独出去走走,或许这种无目的的散步,会把陌生的我们引向村庄坚密的内核,也或许,这样在金莲家人与我们之间平添出的短暂空当,会为我尚无头绪的出行带来意外之察。蓝天广阔,阳光夺目,当走上贯穿村庄的那条主路,我才发现其实我已迷失在自己的茫然中很久了,前后左右都是路,但如果不是有习习在身旁等候,我甚至会停在原地只是发楞,连一丝直觉都不曾闪过我的脑海,对这些通向村庄各个角落的小路,我根本无从拣选。这一刻,在这个陌生的村庄里,我没有任何思图,没有任何目标,任何事物都不给我一星点儿的暗示,哪怕一丝风,一片枯叶,它们在空中懒洋洋地转动一下,我恐怕也会觉得眼前一亮,为这种指引而欣悦了。蓝天广阔,阳光夺目,大地上人影稀少,一切显得那么坦荡、赤裸、明亮,而我却只感到了一种密藏不露的沉寂,似乎眼前身后这一丘丘土岭之下,一条条羊肠小路的拐弯处,都隐伏着一种近于不视而见的命运似的事物,它们敛迹潜踪,完全是为了赋予我、也赋予这村庄里的人们以突如其来的欢乐与挣扎,亦或幸福与悲伤。金莲婆婆够着身子看我们,好确定我们走上了哪一条黄土小路。这个慈愍真挚的老人,伏在低矮的土墙上凝望我们,是怕我们走失在哪条路上,她不曾想到,这件事正在我的心里发生。土黄色的山,蒙着一层淡淡的青,虚虚朦朦,多少遮去了这片黄土丘陵里的硬烈与旱渴,那是已经越过冬天的山杏与灰榆,还有青青白白的山杨,它们间或排成一片小小的林子,又忽而跑开去一两棵,孤零又倔强地挺立在小半座破损的土丘上,但此时今日,它们的枝柯都已经因为春天的步履而悄悄地柔软了。因为这样一种毫无目标、毫无所知的瞬间,我有些怪怨自己了,这很像我在城市里的一些境况,在办公室,当旁人为一项工作做出迅速、直接的反应时,我的大脑里就是这样一片空白,形如眼前寂静荒芜的土岭,我总是冷漠地应付着办公室的事务,恐龙发现或开发稿费、编采方案或观念冲突、聚会宴乐或人事变迁,我不曾觉得它们能给我快乐,也就不曾为它们冲动或执著,有时候会有一种自责席卷而来,但很快就平息了,另一些人因热情所至的烦恼深深抵销了它们,执著或疏冷,都各有各的不幸。然而,当补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又深知,在那一瞬间的茫然的背后,或者深处,真真切切地伏藏着另一种持久的两难境遇,我既想躲避那些日常里的烦扰,又确知自己无法承受像这荒岭一般的沉寂与空旷;在这种左右不是的夹缝里,我已沉溺许久,但我不知,这种蓄积已久的沉溺是否蓄积了什么冥冥中的力量,它足以在未来某个时刻,使事情发生突变,使一缕微弱的光影始终在我眼前。蓝天广阔,阳光夺目,脚下路在延伸,它弯曲、安静、散漫,又白得刺眼,最终像唯一的力量,让我在没有丝毫违抗、也没有丝毫指引的意识中,往前走去。我原本不想在这个空白的瞬间记下任何,想任由这茫茫空白荡动在这高高的黄土塬上,任由它窜上崖壁,嗅闻一棵枯草在初春时节的气息,任由它坠下沟底,俯身察看一条奄奄一息的溪水,然而我怎么也不能抹去随后我所见到的几个身影,他们聚在路口——几个刚刚开始体会养家辛劳的年轻男人——手插进裤袋,面带微笑闲扯着什么:开春后去哪里打工;新阿訇与谁家沾亲带故;谁因为打麻将输钱跟老婆干了一仗,再或者,谁家娶了新媳妇。但是这些都不能吸引我,镂刻在我脑海的,是他们齐齐手插口袋、齐齐把手遮住的这个动作,就好像会思考的不是大脑,而是这一只只被隐藏起来的手,它们在昏黑里攥紧或者松开,就意味着它们指示出的一种活命方式,就意味着它们所支配的人的性格与命运,这些都是极为隐秘的、卑微的和未知的,犹如那一刻我身心里的空白,不可为人所知;但是转而我又推翻了这种揣想,觉得这个动作那么合情合理,那么自然和贴切,它属于这些手里没有农具、孩子、女人、经书、水桶、种子的年轻男人,要知道在生存的压力下,一双空荡荡的手是令人局促的,它需要被遮掩、被隐藏,就像我在城市里,渴望拥有一幅坚强华美的面具,好掩盖自己的怯懦与孱弱。
6.
时间:2007.2.4 14:00---14:30
天气:大晴
地点:马金莲家附近的沟底
事由:跟随马金莲弟媳去沟底饮牛,情形不免有些心惊胆颤。牛像是渴极了,最初还不慌不忙闷着头走,多少有些稳重,却当拐过一个弯,接近了沟底,就急躁起来,先是碎步小跑,很快就瞪直了眼,穷凶极恶地样子,毫不体面地往沟底冲去,老五媳妇牵着牛绳,所以就被扯得东摇西晃,活像被土匪拖着跑了一路,我拉在后面一大截,但还是听见了牛蹄震动沟谷的声音,“咚咚咚”凌乱又粗重的声音撞击我的神经,很像某个电影镜头,峡谷里飞奔着一群疯狂的犀牛,有一种紧张的、魂飞魄散的感觉。
人:老五媳妇、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在人动荡、倦怠的睡梦上,人的眼皮微微颤动,仿佛阳光笼罩的湖面,荡开的细波纹,难知是缘于风,还是来自湖底游鱼的悲欢。我蹲下,凝视这浅溪里碎银似的光亮、幽暗的倒影,以及鱼鳞似的波纹时,便无端想起了睡梦、湖面、波纹、风与游鱼,这梦幻似的一幕遐想,犹如迷惑意识的海市蜃景,使我在瞬息里远离了周身的事物。我身陷眼下:一条正在融化的小溪,薄冰下水面清亮,它沽沽的水流,单薄得一撮土就能埋了它,一声吼叫就能震飞它;它在五米之外拐了一个小弯,流经我身下时,就从冰面下露出了它清纯、瘦削的一张脸,这张脸更像一只眼睛,我凝视它的时候,忽然分不清其间所映现的事物,是它的所见,还是我的记忆,这只眼里所映现的一切,分明是几分钟前我的所见,而此时,蓝天、阳光、云片、荒壑、梯田、人、杏树,一并将其幽暗的魂魄沉入其中,仿佛这碎镜一般的眼,浮出冰面就是为了摄获万物的灵,又在黄昏时将其吞噬而尽。我吃惊的是它的容量,它只那么一小块,不及马金莲家那口煮饭炒菜的锅大,它也不够深,没不过一只牛蹄,如一张闪亮的塑料薄膜,然而事事物物都在其内,如果是夜晚,它同样会取下月的皎洁,摘走星的战栗、以及一只野兔的欢乐;它一个都不放过,黑洞般吸走万物的灵,仿佛灵使它活命,它被万物喂养的胃将永不魇足;它镜子般繁殖事物的功能,使它微浅的本身变得无限,事物在其间拢聚、叠加、摇动,转瞬就变得顺服,就交出魂魄幽暗的底色,时间流过一个白昼,事物的魂魄就薄了一层,时间再流过一个黑夜,那些魂魄已经去了很远的地方,日复一日,事物们就如同人一样,很难知道自己的魂魄飞在哪里,偶尔梦里瞥见,却已经丝毫认不出什么,还以为自己见到的是个鬼。那些干瘦的枯草,簇拥在这清浅的一洼溪水旁,它们被牛踩、被兔子啃,凌乱、短促,它们永远长不高,更无法肥嫩,临走前我拨动它们,好似拨动这只眼睛的睫毛,像其它事物一样,在轻轻晃动后,这些凌乱、短促的睫毛也得在这只眼睛里交出自己的魂魄。溪水仿佛只适合这样的局部静观,后来我站在高处,遥望它匍伏在沟壑间的蜿蜒之躯,窒息感卡上了劲喉;黄土汹涌、猛烈、赫然,而它细如麻绳,像曲弯的血管,像临终人衰微的气息,像一触即溃的梦影。令人吃惊的是,它却掠走了村庄上空事事物物的魂魄,它竟然一直这样忧心忡忡流去了很远的地方,此外,它又出现在沟壑两旁几代人家的水桶、汤瓶、铁锅、咸菜缸以及牛槽里。人住坡上,马金莲的男人说这水甜,是远近最好的一眼泉溪,人畜都靠它养,马金莲却又皱着眉头,在铁丝上用力搓揉衣服上弯弯曲曲漂洗不净的白盐渍;溪在百米下,源自一眼不知年月的泉,它无声地流,无声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又无声地消失在一座丘壑的后面。有人梦见过一个堤坝,堤坝蓄起了泉溪,蓄起和这黄土一样漫漶无边的湖水,湖水碧绿、寂静,时间漂流其上,仿佛一只更大更明亮的眼,在蓝天下等候白云、飞鸟、月光、游鱼,以及黎明、傍晚、清真寺里飘荡的呼唤声。
7.
时间:2007.2.4 15:00---16:00
天气:大晴
地点:芦子沟村西寺
事由:我们在沟底撞见两个孩子,他们正往寺里去。
人物: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他们是姐弟,一个10岁,一个8岁,他们从光秃秃的坡上跳着往下走,就像两只欢蹦的羔羊,瘦而结实的小身影冲进我的视线,伴有尖亮的嗓音,原本静寂的沟底顿时荡动起来,空气似乎也为之收紧了许多。我还在遥想泉溪的长度,听到声响便迎着光线望去,灰黄墩厚的土坡上,只是两个摇晃的剪影,看不真切,而他们传送在四野里的响动,却像睡梦之外的一声炸响,让我骤然一惊。思绪在恍忽里一转,我就开始高兴了,不期然地遇到一些还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们,他们爽直又无辜的表情,是在一个陌生地最令人开怀的事,他们翔羊般的小身体鞭子似打在那些烟笼雾罩的事物上,心为之一亮,仿佛云散雾尽。当下到沟底近到我身前,他们小小的额头已经汗水淋淋,遇见两个装束与语音不同于他们的陌生人,姐姐最初有些拘谨,弟弟在迟疑里却有一些男人的派头,很镇定地与我们说话。跑这么快去哪里?寺里。去寺里做什么?学经。谁让你去?俺大。假期被寺里唤去学《古兰经》,不知道这习惯已相传了多久,总之城里的孩子是不这样做的,我在城里的孩子已经9岁,仅仅记下自己所属族别,及饮食禁忌,假期里他读《老子》和《唐诗》,他不明其义的读,犹如早几年他爸爸带他去寺里,去时教他所诵的清真言,现在大概已经忘记了。我在两年前的一篇文字里这样写着:“我让孩子给老人家敬柱香,又请杨阿訇诵了经。我希望孩子记住他的民族,尊崇这个民族的信仰,心里有所敬畏。他稚嫩的身体当然还不懂什么,除了能告诉旁人他的民族。而我所做,仅是接通他的传统,无法在未来时光勉强他个人求索的信念。”然而圣人说:任何婴儿初生时,均属原造。以后,其父母使其成为犹太教人,或基督教人,或摩尼教人。经文与圣训,它们既仁慈,又严厉,想到我的一些观念也许与之相抵牾,疑惑之余当然还有恐惧;我总不愿强求任何人去做什么,哪怕是我的孩子,父母可以接续他的传统,而他在未来的所信,该由他自我在前往命定的路上择选,我并不能确信他因为我而成为任何人。血脉与环境,二者谁的力量更大,谁更能左右一个人的命运,外力与内因,二者谁更有胜出的威望,谁更有可能成为主宰者,这其间的秘密与幽深正是我所经历的一切,童年、成长、记忆、选择、暝想、记录,直至今日,我仍无法厘清二者熟重熟轻,它们绞缠在一起,形如两股扭结的藤蔓,爬伸和弯曲的方向,有太多我所不能窥测的未知。我们在同心北大寺女寺里也遇见到假期学经的小孩子们,那时他们已端坐在课堂内,由女寺的学生领诵《古兰经》第一章《开端》,也即清真言。虽在两地,事件却自然地接合在一起,只是我们先前看到的是时间的后一段,而此刻,又不期然地遇见了前一部分:阳光下土黄色的沟沟塬塬白亮刺眼,忽而就从散落在半坡上的一家村户里,跑出来两个孩子,他们边喊边闹边跑,划出一条条欢乐的土尘,有时候人们怀疑他们正与尘土嬉戏,然而,眨眼之间他们已经接近了在另一片塬顶上的清真寺。要等到开始感受悲伤和喜悦,他们也许才能确知今日这样一种奔跑的含义,他们汗淋淋地,偶尔因为这种聚集快活得发了疯,是为了靠近另一个虚幻的世界,这与学校的所学截然相背,在无神与有神之间,他们自小已经做了选择,虽则这选择是父辈给予他们的,虽则这选择并不能为他自身、也为这世界减少痛苦,亦或罪责。写到这里,我忽然感到气馁,有一种冲动已经使我决定尽快结束这种书写,与这土苍苍世界里的泼辣、静谧、硬烈、浑重相比,无论描摹或阐释,我的语言都显得有些矫情和虚弱了,我确知事物的秩序并未通过我的叙事得到复位,在语言与视像之间,存在一片遥不可及的地域。此时,语言像我虚弱的内心,我再次确认了自己:我无法用语言描摹出一个6岁男孩,在冬日清晨半黑的天地里,父母仍在沉睡,他独自醒来,又独自在灰蒙蒙的沟沟坎坎里,蹦跳着跑往清真寺学经的情形。
8.
时间:2007.2.4 17:30
地点:金莲家正屋
人物:金莲一家人、习习、我
所见:马金莲丈夫的弟弟,也即这家的老五回来了。农村风习是,老人随最小的儿子过,但马金莲夫妇因为结婚晚,至今没房,便住在老五这里。
〔这段是补记的〕:
——老五,你媳妇好漂亮。
——漂亮吗?那我就和她离婚,娶个更漂亮的让你们看看。
进门至今,连另立门户的大哥都打了照面,而老五就像一枚隐匿的棋子,始终空缺着。后来,当红日西斜,黄土崖壁上老杏树的影子一点点由淡变黑时,这位年轻的一家之主才突然冒出了身影,他不声不响,混在进出于正屋的家人当中,于不经意间,贸然又诚恳地问候了我们,然而他只客气了两分钟,便与我们说笑开了。比起斯文瘦削的老四,老五显然顽劣又魁梧许多,他调侃自己媳妇的时候,一幅严肃认真的模样,起初我大吃一惊,但很快就看到他隐藏在严肃之后的戏谑之色了。没见到老五太认真的样子,他总想逗乐,即使是刚刚见面的客人,也会不小心就落到他的陷阱里,自然,这“陷阱”无关紧要,并很快就能被人拆穿。进屋后他没有坐在我们对面,似乎要避开主角身份似地,坐在了房间最靠里的一角,但是没过多久,他不动声色成了房间里的主角,因为他带来了笑声。没人责怪他这幅满不在乎的浪荡样儿,即使是威望在身的父亲母亲,当他又开始给我们“下套”时,目光里也透着快慰和骄傲,仿佛他的诡计无比迷人。老五不喜欢沉闷的生活,他从不一本正经,他追逐笑声和热闹,也即简单、泼辣的世俗快乐,比如眼下,一年里最为清闲的时间,他就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男子,早饭一过便骑着那辆大功率的摩托车不见了人,直到晚饭时间,才能看到他满足却又蛮不在乎的身影;村庄里近年风行起麻将,老五显然从中得到了快乐,日日沉湎,但又暗地里有着分寸,玩多大的赌、时间长短,都在他的算计之内;村庄里的女人已经习惯了男人的粗疏和粗率,所以老五这样早出晚归,他俊俏的媳妇无法阻止,顶多,晚上插了屋门,在炕前碎碎地唠叨几声,而“日赖”的老五,第二天会依旧一幅轻脱无忌的浪荡样儿。但是老五家井然有序,他带着二老过日子,家境殷实,他住在正房旁的旧屋内,把新盖的房让给老四,他帮在学校教书的老四种地,他有上万斤要在开春卖出的洋竽,他领着我们看他巨大的洋竽窑时,微微凸起的肚子一幅显摆的样子。在顽劣、浪荡之外,老五又有一种不易察觉的墩厚,他把这性情里的另一面掩藏起来,是因为人最真实的一面更容易受挫,还是这样处世更给他快乐和信心?第二天傍晚,暮色已弥漫了整个院落,老五从外提水回来,我在台阶上奚落他:老五,你也做事啊;院落里亮着一盏灯,老五回过头,微弱的灯光下,我见他一脸谦顺,嘴上突然拙笨起来,很难为情地笑着;第二天清晨,离开之前,老五突然要与我们同去固原,声称他去固原办事,不用多想,一定是不放心我们两个女人单独回银川,一家人昨晚做了决定,让老五把我们送到固原;分别时,为这两日来的相处,我们都有些感慨,但说不出什么;老五向我们招手,神情突然拘谨、腼腆起来,如同昨晚,不自然笑着;这符合老五,但凡稍漏内心之真,疏放的他便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9.
时间:2007.2.4 19:00---19:30
事因:晚饭后散步。
人物:金莲、老五的儿子、习习、我
地点:金莲家房后的山坡上
〔这段是补记的〕:他的来到,像枚石子似地,掉在了无边的夜色里,在我们身边激起星微的动荡;他是老五的儿子,也即那个在冬日清晨半黑的天地里,独自醒来,又独自在灰蒙蒙的沟沟坎坎里,蹦跳着跑往清真寺学经的六岁男孩,他机灵得令人吃惊,且遗传了他老子的顽劣;他尾随我们而来,完全是因为孩童的兴奋与逞能,他以为我们三个女人在黑暗里的慢步,和他与伙伴们的游戏没什么两样。除了土地,山村的夜也是裸露的,没有高楼划割它的天空,阻挡望向远处的目光;西边,馒头状的山丘还留有一丝轮廓,地势很高,也就可以平视这最后的天光,仿佛夜就在人的手旁和脚下;城市里是另一种情形,城市里人会被夜紧紧包裹在内层,大多时候,还会被夜挤压成一个硬核,所以,此时我的感觉十分异样,好似一双大手从内层拖出我,而后将我扔在了一个高台上,这举动用意深刻,因为随后而来我必须择选,停留或退后,恐慌或镇静,完全由我来决定,不再有压力和扶助,也不再有指责和指引。很快,天彻底黑了,方才那一丝弧状的轮廓完全消匿,夜完全占领了土地,也就完全把我们染黑了;此时,三条晃动在黑色土地上的墨色影子,或许都比白昼时更敏锐了,而这个六岁男孩小小的身体,仿佛成了随意跑动在我们之间的一个黑色逗点,驱逐着、也打断着我们起浮不定的思绪。村庄的夜晚,没有霓虹闪烁,也就更具黑的实质,它抹去那些区别和阻隔着人的鲜亮色彩,归还人的共性:一具行走的黑色魂灵。夜是冷的,往坡上走,风渐渐大了,仿佛催促着夜,把更多的黑更快地渗入人的体内;月亮奇怪地隐藏着,前晚在同心,我们早早就见到了圆月,或许是连绵的土丘把我们高高举起,以至于就好像月亮掉在一个遥远的山坳里,此时正奋力升起;星辰稀少,仅有不多的几颗,抖着身子,不知是出于胆怯,还是因为寒冷;远处灯火微弱,犹如即将熄灭的灰烬,无力地闪出几星亮光。上到坡顶,风猛烈起来,我不熟悉这样的风,它空旷、严厉、秘密,混合着枯草、天空、星辰与黄土的气味,清晰又纯净,在城里,我辩不清风中所携带的气息,它杂乱、浑浊、温暖、拥挤,永远暖昧不明。夜已无孔不入,连同它的黑暗与寒意,向着深处、细处、远处,一层层地渗,树枝、草棵、房屋、牲畜,以及人的身体,事事物物将成为夜,将化为一种虚无的、幻变的、黑暗的物质。我们走得很慢,没有确定的方位,那种陌生感褪远之后,被风穿透的身体似乎麻木了,似乎黑暗中就只有一双脚还存在着,这双脚踏在光秃秃的土地上,土地不平,却是这一刻唯一感到坚实的事物,只有它托住了身体,证实着身体。马金莲的声音很冰凉,细细的,像是被夜浸透,已经气息微弱,就要融化了。最初我还说着什么,但后来我不再愿意开口,尽管身旁有三位同伴,但是想到如果就这样被夜融化掉,而后被风吹到另一片土塬上,另一条枯干的沟壑里,再也无法回到城市,无法回到被暖昧的风缠绕的家中,搂着我的孩子,心中不免生出莫名的担忧。
10.
时间:2007.2.4 20:00---20:40
地点:老五家正屋,也即金莲公婆的房间
事由:一家坐着闲扯,茶几上摆着瓜子、花生、蜜枣、苹果、芦柑等吃食。
人物:金莲公婆、老五一家、金莲一家、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晚饭后坐在一起闲扯,并不是有客人后才有的礼仪,在这个住着三代人的小院落里,每日里的黄昏都会有这样一个聚集,说它是仪式也未偿不可。这仪式没有人主动招呼,降合的夜幕似乎就是一种号令,是冥冥里一种力量的推动,像白昼的劳作、夜晚的梦一样,自然、顺遂。很难说清,这仪式给这个家庭、以及这个家庭每个成员带来多少抚慰、信心和安宁。略嫌幽黯的白炽灯光下,不经意就在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人身上发现一种令人失笑的雷同,眉毛、鼻子、耳朵,虽然长在不同人脸上,却可以随意互换,而不会导致这个人容颜的改变。血液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几百年或者更长时间,秘密复制着它的克隆产品。如同往日,这天傍晚,连分出去单过的老大,也按时加入了这个仪式。屋子满满当当,祥和之外,飘浮着一种古老的气息,这寻常的一幕动人地令人忌妒。话题杂乱,女人们多是有趣味地听,就是插嘴大多也是底气不足的,男人们也并不见多识广,然而却口无遮拦说得有声有色。村里有两位富户,回民,除了打麻将赌钱,都娶了两个老婆。老四说:“汉民有了钱不爱露富,咱们这,只怕别人不知道。”有人问:“女人愿意啊?”老四说:“有啥不愿的,来了以后才知道,礼都收了。”马金莲婆婆姓杨,经名阿舍,老人家最远到了新疆,银川没去过,说起同心的寡妇村,那些倒腾毒品丧了命的男人,一直默默无语的老人家,突然咽下嘴里的吃食开了口:“房子给女人盖下了,死了死去。”马金莲的公公,身材魁梧硬朗,脸膛红润,斑白的胡子威风凛凛,老人家有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三十五岁时开始天天上寺,每日五次,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人老腿又有风湿,走路总是一幅很艰难的样子,老人家拍着自己的膝盖,坦白地说:“腿不好了,路远,不好走,寺里就只能一天去两次了,其它几次自己在家里做。”有人说起洋竽的价格,秋上的新洋竽放到第二年春,价钱会好许多。财富的获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老四说:“你们到村里转一圈,谁家的房子最好,谁就是村干部。”,放寒假前,老四跟村长干了一架,老四说:“我看不惯他的毬样,跟他吵起来,他骂我是个狗吅(song),我们这把人骂成狗是最难听的话,我就操起一个板凳把他狗日的鼻梁砸断了。后来赔了他1500块钱。”芦子沟里的那眼泉水是附近唯一的一眼泉,它兀自从干涸的黄土里冒出来,谁也不知道原因,许多老人会认为那是真主的仁慈,附近的上百户人家,都依靠着它。老四说:“给村里说过多回,让打个坝,可没人管,好好的水白白流掉了。”屋内生着炉子,在一旁小心照顾火炭的,总是金莲的婆婆。不知谁提起了烟酒的事,老四说:“我们家几兄弟都不抽烟,也不喝酒,我们这里讲究呢,你看,单永珍抽烟的人,到我们这里来,见房里放着经,就只好去院里抽了。”老五突然正经起来,紧接着老四的话:“《古兰经》啥都说了,天文、地理、人的心,就是现在发生的事,经里也早就说出来了,只是人不知道。”金莲公公听说习习也买了《古兰经》,一脸认真地说:“看经要洗了小净才行,要把经放在高处,上面不能压东西。”这晚,仪式结束的时候,每人在心满意足之外,脸上还藏了些淡淡的倦意。
11.
时间:2007.2.4 21:00---21:30
事因:给金莲拍照。
地点:金莲夫妇的房间。
人物:金莲、金莲的女儿法图麦、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就如同无法将灵魂直露给人,从而使文学为之疯狂一样,女人留给自我的秘密和梦境,宛如镶在人生之上的宝石。在我看来,马金莲的人生已经略微显现了这样的征兆。白天似乎总忙忙碌碌,不断有其他事牵住我的注意力,看起来闲散的时间,却暗暗地填满了院落里外的琐碎与生动,就只好在临睡前,单独与金莲在一起的时间,说起我们都紧压在身体里的一些话。她坦诚、守规,虽知我们因她而来,却总退在家庭成员中一个最微末的位置上,哄孩子、做饭、洗衣、提煤,不曾抢站出来,使自己显得殊异。我们日夜相伴度过了两天,我时常把马金莲从身后的环境中剥离出来,将她放在一个美丽又朴实的花园的背景前,形如她在小说里所描绘的奶奶的花圃,这背景在她身下无止境地延伸着。有人会认为,我是否想用语言妆扮这个生活在村庄、还在哺乳、会写小说的年轻女性,是否想把一些酸腐肉麻的溢美之词强加给这位质朴又不善言语的女子,像时下流行的艺术评介文字一样,翻变花样儿无非尽为吹捧之事,从而回避作为一个个体的局限与困轭。这倒对我是个警策,至少在写这样一篇文字时,使我更谨慎、坦白,因为它是简单又严肃的文字章法,艺术价值、处世为人、涵养修为皆在其中,就如同马金莲熟谙的这些生活规则一样,她不可以在自己的房间之外取掉包住一头黑发的头巾,哪怕天黑之后,往院门外倒一盆水;她不可以借写作为由而后在某个早晨安心地睡个懒觉;她不可以因为心烦给往来在院里的叔侄们以脸色看;她不可以出现在客人、尤其有男客人端坐的家庭宴席上。文字与生活,均须在各自的路轨之上,诚恳、潦草或被动地履行着那些内在的法则与规程。在这一点上,马金莲确是一个极普通的女人,她遵循着芦子沟村、以及一个回族家庭的一切规矩,严丝合缝,从未超出生活之外,她不会让人产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也不会像我一样,时常因为一点梦想而感到茫然和迟疑,我敢确信,如果不是丈夫曾经听说她写作的事、而后告诉家人,大家现在会对此一无所知。比起她的年龄,她的容貌显得老成些,她戴着回族妇女常见的白帽子,鼻子削挺,肤色白皙,回想我曾见过的一张单人照,而今在马金莲青春的脸颊上,已经浮出一丝少妇的内韵、一位母亲的琐碎。我们到时,她正在房间里哄孩子午睡,孩子睡下后,她赶忙来到正屋,带着一脸欣喜,轻声说:“你们来了。”但眨眼间她又不见了,我在老五房间找到她,连同老五媳妇,她们妯娌二人,正切肉炒菜为我们准备午饭。但与我攀谈多的,倒是老五媳妇,马金莲带着腼腆的微笑走进走出,只是不吭声,末了突然害羞地说:“你去正屋坐着吧,坐那里喝茶,这屋有油烟。”她不知该怎样称呼我,似乎为这样唐突地和我说话而感到难为情。黄昏,一家人闲扯时,她领着孩子坐拐角里一个最暗的地方,偶尔孩子顽皮跑到亮堂处,她才迫不得已来到屋子正央,连老五媳妇也插过一两句话,马金莲却只在有人问她什么时简单答上一句。她的注意力仿佛完全在她的女儿身上,她担心这个8个月大的小姑娘给大家搅出什么乱子,妨碍了大家的兴致。第二天我们一同去集市,集市热闹又凌乱,临近中午,马金莲问我们想吃什么,我随意地摇了摇头,径直往前转悠着,没走几步,她又打算为我们买些炒熟的黄豆,也被我们拦住。后来我意识到,我没把马金莲的诚心当回事儿的举动,或许让她难过了许久,因为被我拒绝后,一段时间里,马金莲一直闷声不语,拉下几步走在后面。但是她并不罢休,突然地,在另一个杂货摊位前赶了上来,局促地再次问我:“你们吃点什么?我是真心的。”这时我心里明白了她,就痛痛快快地吃了一份马莲乡的酸酿皮儿,这时的马金莲,神情也欣悦了许多。夜里,那个8个月大的小姑娘兴奋地不睡觉,笑眯眯望着我们,马金莲愁苦地一遍遍喊:“法麦儿法麦儿,你这娃儿把人害死了,我咬死你,快睡啥。”法麦儿终于睡了,但马金莲仍然不能轻松下来,因我提出要为她拍几张照片,她大方地随我指使,先取下白帽,抹光掉落在额角的头发,侧身倚在炕角,经我建议,又拿本杂志坐在炉边,后再被我怂恿,解开头发在镜前梳头。这样三折腾两折腾,很快把马金莲惹毛躁了,突然她把头发胡乱一扎,眉头蹙起来,长叹一声:“咋弄都不好看”。因为几乎没有拍出一张合意的照片,因为不好拂我的意,马金莲又被我再次摆弄在炕角上,她侧着身,比刚才更严肃了,显然她已经对我、对自己都没有什么耐心了,下巴或抬高或放低,头甩来甩去,极不舒服的样子,我便提了最后一个建议:“金莲,你笑笑么。”马金莲动了动身子,迟疑了片刻,便脱口而出:“我不会笑。”一时,屋里的三个女人,连同马金莲自己也失声笑弯了腰。见着马金莲的两天,在这个静静的村庄,只这一次,质朴文静的她没遮没拦地笑开了。拍照结束后,房间里很快安静了,一天的琐碎与劳碌在这个时间轻轻划了一道休止符,虽然短促却给人抚慰,房间里的三个女人似乎都在这安静里深深地舒了口气,我们都熟悉时光里的这个瞬间,白天的嚷杂过去之后,在所剩不多的自由和松驰里,那些阻隔着自我与内心的事件、及事件的幽魂,可以一件件退开、暂时消隐,从而使我们看见自我,或疏冷、或怠倦、或快乐、或恍忽。马金莲看见了自己什么?这是不能够随意问出的话,这时间她的思绪在她的欢乐与忧伤里,在她的憧想与洞察里,譬如:她会想起那个被她写过的泌凉潮湿的萝卜窖,会想起奶奶栽下的那些明艳艳的花儿,想起六月里的蜂儿,或者,还会想起幼时在娘家听到的一个故事。出人意料的是,马金莲这些日子想的是武侠小说,她突然有了冲动,对那个刀光剑影的世界生出幻想,她甚至已经动了笔,偿试着写了起来。这天晚上,当我们躺下来一篇篇翻看她发表在文学期刊上的小说时,她悄悄拧开了电视,转到浙江卫视《雪山飞狐》看了起来,她压着嗓门告诉我,已经有几天没接上了,很惋惜的样子。马金莲从未向我透露过她对文学更远的理想,对于文学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眼下于她而言似乎还不曾构成困境,她所写的,就是她身后沟沟坎坎的黄土世界,她的亲人与乡邻,亦或母亲从前讲过的一个故事。
12.
时间:2007.2.5 3:00
地点:马金莲家的院子
事由:起夜
人物:我
〔这段是补记的〕:窗帘严丝合缝,透不过任何光,我迷瞪瞪在黑暗里拨开门栓,却当拉开房门,整个人顿时惊醒了。最初的刹那,除了诧异,我又生出一丝惧意,仿佛误入奇境:一个敞亮的银白色世界,陌生、幽寂,正于沉醉里上演着属于这个国度的欢乐与悲伤。这一夜睡眠浑重,黑也就越发具体和密不透风,因而当见到一片皎白,就更加地以为不真实了,似乎隔着一道门、一扇窗、一面墙,另一边真有一个人所不知的迥异世界,它幽幽泛着银白色的光泽,宛如镜子里的世界,与我身处的黑暗恰成比对,一个如流水清澈,一个如沼泽冥冥,一个如梦般空灵,一个如尘世胶着。我一时愕然,怔在原地片刻,才恍然醒转,记起这是一个月圆之夜。我暗自庆幸,见到了这匪夷所思的光泽,没有昏昏然在这个夜里睡到天明。看不见月亮,只有月光奇异地亮着,它清醒、冰凉、敏锐,丝丝缕缕,镂刻出世界的线条、力量与阴影,屋瓦、崖壁、院落、台阶、铁丝以及树干的影子,事事物物犹如迎光而立的墨色胶片,辙除了繁复,返归生命之本色——黑与白。它因此令人浮想、揣测,在二者之间,从黑至白、或自白而黑,事物将经历怎样的变幻与聚散。这样的夜晚,好似被提纯的水,仅剩下一粒粒透明白亮的结晶,易碎又坚硬,已将丰腴的肉身榨干,已将时间里的香气浓缩。这样的夜晚,月光烛烛,它照彻在一颗渐渐透明的心上,这颗心几经辗转,似乎又回到原点,只是这一次的容颜与热情,均已远非从前了。这颗心正在甄别与弃舍,偶尔会形如死灰,既没有温存与同情,也无法像一个老人那样睿智与豁然,这颗心更多是在等候,等候命运如期而至,结束她遥遥无期的愚蠢与挥霍。这颗心想起有一年春天,她在抑郁里突然决定了一个开始,她恐惧地看到过去,她的身体、连同记忆就像这个月夜里的院落一般,空荡而死寂。而在这死寂的深处,她凭着直觉又感受到了一些一闪而逝的幽影,譬如父亲的眼睛、母亲的愤怒、少女之死、农药的气息、祖母的相片、祖父的眉毛与刀子、溺水时的孤独与恐惧、被轻视与忽视、沙漠与一条河,强大的爱与力量,冥冥里她觉得它们脆弱又珍重,宛如处子的童贞,人的第一次站立,以及生命最初的形成,倘若把它们描摹在图纸上,这颗心就会像一枚沉甸甸的果实,注满丰饶的汁液了,她的身体也会像五月的山峦,覆满柔软与坚硬的植物,涌出奔逸的溪流。这个春天,这颗心决定了一个开始,植下这些脆弱又珍重的种子,给它们生长、妖娆、衰老并死去的权利。这其间这颗心遇见了许多人、许多事,一个男人大声悲叹,一个女人酒入愁肠,一个人死了被人怀念,一个人活着被人唾骂,一个瞎子命名了颜色,一个聋子听见了月光的破碎声。一个男人搂过女人,一个女人傲慢地戴上桂冠。……。这颗心贪婪地记录,她向往一种无止境地穿越,剥开事物们的魂魄,展露它们赤裸裸的勇气、神奇、美、繁复与黑暗,就像一个男人渴望占有一个女人的肉体与梦境。只是有一天,这颗心忽然又感到了凌乱与混乱,譬如眼前这个皎白的夜晚,星辰、树影、风的气味、春寒、沉睡的孩子、墙上的经毯、干涸的土,以及这抹去了色彩之别的月光,每一件事物都变得更加无限,都更远离着这颗心,都拒绝让这颗心更清晰更广大地穿越、称量和辩认。因为无能,这颗心开始为自己庞杂的胃口而倦乏,像有一年溺水时的恐慌,她偿到了被欲念淹没的窒息感,不时便回想起身体里最初的空荡与死寂。这个夜晚,月光烛烛,它照彻在一颗越渐透明的心上,这颗心几经辗转,似乎又接近了原点,好似月色之下,事物们返回生命之本色。这颗心同时也看见,皎白的夜晚会消失也会再次来到,就像这颗心本身,在空荡与拥挤之间,在黑与白之间,终将游荡至最后的时刻。
13.
时间:2007.2.4 17:50---18:30
地点:马金莲家正屋
事由:给两位老人拍礼拜照
人物:马金莲全家人、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通常里,礼拜该是隐秘的,不允许被打扰的,即使是最顽皮的孩子,如果撞见正在房内礼拜的长辈,也会安静下来,羔羊般温顺的避开,就好像凉风拂去夜晚的闷热,爱情捋平了一个狂暴之人的躁动。但是这个傍晚的昏礼对我们有了破例。我们被允许进入一块禁区,这领域属于造物与人的秘密交流,人在这里因知悔或苦痛而倾吐,他们一点点记起自己曾所做下的,曾所妄言的,就请造物恕宥、荫蔽,不使他们恐惧,也不让他们忧愁。这倾吐唯有造物可听,惟有造物能够听见,它暗含一个人最隐秘的痛,最赤裸的恨,最持久的恐惧和渴望。人只在造物前可以如此坦白、示弱和温顺,当他遇见另一个人,与他同样的类,他就封闭、虚构和夸饰着自我,他觉得人丑陋卑琐,不配蒙受自己的诚实与信赖。他只向造物倾吐,唯有造物可以窥透他的隐讳,并公正地惩罚和赞美他。须知这是礼拜之人最为合理的需要,卑微而真切,避开人目与人声,就好像躲开疾雷闪电,它们会把恶魔送进礼拜之人的心里,因为礼拜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心有多么软弱、复杂、好奇和贪生。夕阳西沉,西天只剩下最后一抹青灰色的红,电没有来,两位老人肃穆不语,各自整理着衣帽,他们浓重的身影,以及略嫌滞重的举止晃动在昏黑的光线里,不知情的人,会以为他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或许他们真要去往一个地方,那里类于一个城堡的入口,环绕有四条大河,城堡内金光闪闪,不时传来安居者的笑声;他们跪在城堡高大华美的门前,凭着敬功,祈求准入。他们每日颂读的经文正是从这里传示于人,他们不知伴随有经文的降示,过去与现在,仍有人为之争斗和流血;他们不知造物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尘世的秩序与物种;为什么要使某个儿女夭折在他们的怀里;为什么他们的家园会砌垒于黄土之上;为什么造物要让他们过早衰老,仿佛对他们失去耐心;他们一生与人无忤,造物为什么还要给他们病痛?不幸与困惑萦绕在心头,已经多年,但是现在,他们这样告慰自我:不明白就不明白,只要有信任就够了,后世、后世,我们要一个暖融融的后世,要比这里更好,除了信任,什么也不能做。两位老人铺好礼拜毯,等候在炕头,像等候滚滚而来的幸福或命运。时辰依天光而定,天光微微地一暗,那么星微的变化,就被礼拜的人捕捉到了,就好像天光的丝线搭在了神经上,被一根根地数着、排列着,直到最后一根,“嗒”的一声,犹如幽玄的密码,就使一幅幕帘完整地垂了下来,一扇门为他们敞开了。时辰已到,有人按捺着郑重,压着嗓门说“开始了”。两位老人站在炕上,并列面西,垂首静立。昏黑里,那样肃立的两个人影,腰背有些弯曲,四肢微微僵硬,但沉沉站着。必定有巨大的事情发生着,这机密外人不可窥见。一屋子的人,一屋子的沉默,连呼吸都紧压在胸腔里。这一段经文是默诵的,赞圣词,经文的开篇,以各自的速度和热情,希求着引导、教诲和应许,就好像罚惩,只能自己承受,谁也不能替过。跪拜的时候,屋子更黑了,依稀只望见两个缓重、浓黑的身影,一起一落,顿停有序。我突然觉出了一丝奇异,这黑暗中的仪式,没有光,黑沉沉一片,然而身体里却灿亮明澈,仿佛初日瞳瞳。
14.
时间:2007.2.5 8:30
天气:阴
地点:西吉县马莲乡往固原去的路边
事由:离开
人物:老四、老五、习习、我
〔这段是补记的〕:我在芦子沟住了两天,原本带着工作而来,却当来后,又觉着什么目的也没了,随着马金莲一家人吃吃喝喝,说笑闲扯,又坡上坡下地闲转。一个正午,我跟着去沟底饮水的黄牛见到了芦子沟唯一的水源——一眼我喝着咸老四觉着甜的泉水;也是这个正午,没喝饱的黄牛刚刚离开,一对兄妹就从坡上下来了,姐姐十岁弟弟八岁,各自提前一个小布袋,装着学经的书本。另一个正午,我惹恼了老五的儿子叶尔孤白,原本兴冲冲的他在路上就发了脾气,向我们撒土泄愤;另一个傍晚,天刚刚黑下,月亮不曾升起,四周里的灯光也和天上的星子一般,稀稀落落,见不着多少,马金莲与我们散步,我们都觉着宁静,话音落在黑黢黢的山脊上,像水遇见了海绵,不余丝毫痕迹。两天后,我坐在马金莲男人的摩托车上,身后拖着一条生烈烈的烟尘,沿忽陡忽平的土路,离开了马莲乡。班车驶动时,我回头望了一眼,黄土塬上的沟沟坎坎仍如来时那般寂静、陌生,似乎我从未走进去,而它也不曾接纳过我。我与这片世界始终相隔着,它未生养我,浸润我的心,就像与一些人,切近与远离,都没什么分别。晨起天便阴着,却不冷,微微的风,带着一丝潮润,送来事物正在融化的气息。那些昨天在晴日里白生生刺眼的小路,今天突然更沉默了,变得黯淡而杳渺,一条条或倚着田地而行,或延坡攀爬而上,或显明或隐秘,或出其不意地拐出一个弯,或莫名其妙忽地陡了下去。这些小路,把它们比做芦子沟村的血脉并不为过,在村庄之外望过去,更就确信了,芦子沟的事事物物都归于这张血脉似的网,如同人逃不脱自己的命定。学校、屋宅、清真寺、市集、田地、鼠洞、枯井,以及泉眼,一一不漏缀结在这张网上,像心甘情愿的猎物,无声接纳了命运。村庄里,除了憧憬山外的年轻人,不会有事物打算挣脱这张网。网上所缀结着的每件事物,甚至一砣湿乎乎的牛粪,都暗暗蓄积着一种深藏不露的生机。炕上炕下的,心胸里的,大脑所记忆的,屋里屋外的,活着的和亡去了的,包括这两日我所听闻的、看到的,一个不拉都系附在这张网上,牵绕出枝枝叉叉、拐弯抹角迷宫似的路径,每个连接处既是开始也是结束。我想起我所在的另一张网,网上同样缀结着一些事物,一些经历,一些热情,这张网伸展在天空下,还将继续生长、漫延,有一些事物开出明艳的花朵,有一些热情怀着厌恶消失了,有一些梦境它改头换面,以另一种方式秘密行进。我嵌在这张网上,虽东奔西突,却最终只是一只被褫夺了未来的飞蛾。然而我又时常感到了这张网的温存与慈愍,我顺着它织就的时空,我唯一可以按循的指引,回到那些缀结点上的事物、经历与热情,就一点点地看见了自我。为此,我的生命里,会一点点多出一个叫做坦白的事物。从作为一个细胞,我就在这张网上了,现在,我不觉得我改变了什么,三十年或者更长时间,所发生的一切均只为了一个渴念:辩清漫漶之中的自我,去除曾经的臃肿与模糊,走向那个清晰、果断和简洁的网的终点。2006年冬天之后,“网”这件事物,猛然间给我更多繁复的触知与想象,它使我对发生在这张网上、任何一次途中的任何一个意外,都有了一种迷信般的心理。离开这天,马金莲男人载着我走在前面。最初他换了一条路,这些密密匝匝盘绕错结的小路,只有生息在这里的人才能区分它们细微的差别,知道它们自何处形成,又在何地倏忽间消匿。但是这一次他失算了。我们不得不在河边停下。昨天,也是这辆摩托车,只是摩托车上更多了一个马金莲,我们三人,稳稳当当,从结冰的河面上驶过,而眼下,只一个夜晚,河面已春水泱泱,甚至见不到大的冰块了。我盯着浑浊的水,怔住片刻,似乎很难接纳这个雕刻般静止的村庄,在一个夜晚之间突然发生的变故。这变故催动人心,它似乎融化并携带了许多事物,以至于来势汹汹,使人悴不及防。很快,我们转身走上另一条路,那是来时的路,奇怪的是,这条路上的冰,同来时一样,仍然硬邦邦覆在路面上。同在一处,事物之间却有壤天之别,那些所我看不见的、不知的微末,它们暗暗主宰着天地里的惊心动魄。接下来的时间里,直到班车驶进银川,我始终放不下一个揣度:我所在的这张网上,是不是正有一些淤积、一些铭刻,在悄悄地改变、融化、流逝?
15.
时间:2007.2.22 23:30
天气:晴朗
地点:我的书房
背景:天气好得令我着急,仿佛担心自己糟践了好时光。早晨醒来不久,脑海里突然蹦出马金莲小说里的一句话:太阳像个泼妇。我喜欢这个比喻,就像我所欣悦的,多是那些强劲、粗粝的文字。
人物:我
〔这段是补记的〕:天未亮,鞭炮声突然多起来,今天破五,系着一年的福祸。但我讨厌炮竹声,听多了就心慌气乱。从马莲乡回来已经半月,每一天我都觉得该为这次出行写些什么,哪怕简短的几行字,然而一个字也没有。像是在等候什么,譬如一个突如其来的譬喻,它为我找见一个蓁茸幽静的入口,我由此进入,可以像亚历山大在洞穴里感知神话带给他的指引一样,确认一篇文字的开始与结束。但是每一天,除了看见时间作弄我的大脑,让她空白如一张发黄的芦纸,未曾出现任何灵感。那些黄土过于厚浩,堆积在眼前,仿佛把事事物物埋在其间,拒绝我的洞察。许多人正以自己的方式书写这片地理,有时候,人们会把它标榜为一种写作优势,像贩卖恕罪符一般,臆想文字一旦渗入这里的空气或土壤,文字及写作者本身就兼具了苦难与良心。思维的惯性总是可怕的,譬如看见苹果树就想起罪恶,看见蛇就想到欲望,谈到大师就巴望跪倒,想到未来就一定茫然,热衷政局就是关注现实,凝视影子就开始自恋,爱情受挫就说自己纯洁,触及西海固便是深刻与纯净。或许这便是我的阻碍——力图在文字里避开这些刻板的符号,找见这片地理做为一个尘世原有的生动与局限,而我又并不熟悉和亲近这片地理,那么,一个陌生者的目光,能在这片地理中窥见什么呢?或者,她的文字,会写出多少这片地理的真实与悲欢呢?这里的人不会用冷漠的眼神盯着陌生人,但偶尔你会觉得他们的目光粗率而猛烈,并微微生出一些惧意;这里的男人只能并必须在父母双亡后蓄起胡子,然后再以圈脸胡和山羊胡来区别新教与老教,他们把胡子视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严肃而坚定,但是他们偶尔也会因为胡子而开开玩笑,比如笑话一个胡子过于稀拉、或者颜色古怪的老汉。一天中午,在芦子沟西寺,我们被孩子们围住,下寺的阿訇望了我们两眼,就默默离开了。后来问了才知,阿訇是去吃午饭了。西寺的阿訇新近从外村请来,一日三餐就只好由坊间的信众负责,一日一家,轮流依次地吃,倘若阿訇不小心漏了嘴,品论起谁家的饭难吃,那么,这家媳妇就会很快被人悄悄地笑话开了。因为外来者的身份,关于这些闲碎的细节,细节里的心思与习惯,我所写出的,只是一些匆促的、浮光掠影式的句子。但我还是为此奢望着一种形式,将硬邦邦铁器似的“现实”和“客观”转换为另一种膨松的,云朵般的物质,它随着一个莫名里的力量,悄悄地变形,壮大或凝结,幻化或再生,从而更加无限。宗教使这片地理在偏杳、干旱之外,多了一种凝重的气息,偶尔我会因此想到原始初民,那时生存艰难,因而有了对图腾的尊崇。大凡人们的信念,多缘自恐惧或孤独。一位西方无神论作家这样说:“宗教只是让人们换了一种被奴役的方式,从被生活奴役,转而为上帝所奴役。”而另一位老人曾对我说:“宗教该只属于精英,一旦下入底层社会,许多意涵就变味了。”我愿意相信这两位作家和老人,他们一定对宗教及其所触发的事件经过长久观察,才得出这样一个并不是结论的思考。而在我看来,人或许不必将宗教想象得过于遥远或高大,更多时候,它如同常人内心的一些信念,譬如写作中的一些坚守,为人处事的一些原则、一些偏执。以这片地理上的人们为例,教义所规定的,就像常人为自己的行为与语言所设置的底线,在俗常嚷乱的生活中,有一些事他们不能做,有一些话他们不能随意说出口,他们以经文为训,给自己的举止圈划出一些条条框框,框条之外,就是越界了,就是违禁的。他们是一些有约束的人,生活传统又单调,比起更多在日常里没有约束的人,他们心灵的圆周更要拘紧和严密一些。然而他们并不是从不越界的人,他们也图痛快、享乐和虚荣,他们也烦躁也怨恨,这是他们中有许多人,年轻时为生计营营,年老了就日日礼拜的原因,是为了给后世多讨一些恕饶。当然,他们中还有一些我远远不能理解、暗暗把宇宙的机密藏在内心的人。他们信任末日和惩罚,仅此,就比我这样怀疑的人更多一点安心。每件事都遵循着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法则,现在,当这篇文字被人看见时,它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我耍了一个小把戏,别有用心地改装,就好像化妆舞会上的黑色面纱,模糊了人们富有经验的眼睛,让人一时猜不透它原本笨拙又平庸的模样儿。然而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现在的它显现出了一种自诩,更称不上聪明,但是有一点至为重要,现在的它,比之从前赤裸了许多。文雅的人喜欢称赤裸为坦诚,但本质上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一位我喜爱的女作家说:一个赤裸裸的灵魂才会更动人,它与披着金衣的圣像、坚守着高贵信念的心灵一样,都值得人们给予信赖。正因为这个来自时间之外的赤裸,我才有了坐下来写它的冲动,这冲动令人想到肉体的快感,使人想占有它,品偿它,而后超越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