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少儿看有教育意义的书
各种世界性质的童话、寓言都很好啊(《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阿凡提》《伊索寓言》),或许你感觉没啥用,这是潜移默化的,我现在还能回忆起我当时看《...
2024-03-24
成长就是这样,痛并快乐着。你得接受这个世界带给你的所有伤害,然后无所谓惧的长大。
成长是一段稚心的疼痛,不计后果的那段,叫做青春。
如果有一天,让你心动的再也感动不了你,让你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让你悲伤的再也不能让你流泪,你便知道这时光,这生活给了你什么,你为了成长,付出了什么。
所谓成长,就是一个人跌跌撞撞的把手里的一切交给下一个接棒的自己。
太多的事,慢慢地就不能做了,太多的人,渐渐地就不见了,成长似乎是一个丢失的过程。
直到很多年后,当我们经历了成长的阵痛,爱情的变故,走过千山万水后,才会幡然醒悟,那么多年的时光只是上天赐予你的一场美梦,为了支撑你此后坚强地走完这冗长的一生。
一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需要你自己走,自己扛。不要感觉害怕,不要感觉孤单,这只不过是成长的代价。
成长就是:渐渐温柔,克制,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盛大。
好好地过。成长必然充斥了生命的创痛,我们还可以肩并肩寻找幸福就已足够。
有一天你将破蛹而出,成长得比人们期待的还要美丽,但这个过程会很痛,会很辛苦,有时候还会觉得灰心。面对着汹涌而来的现实觉得自己渺小无力。但这,也是生命的一部分。
励志的好文章摘抄大全:写给所有沉溺在爱情中的大学女生
我想说一件最近发生在我身边的事,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让我对大学的爱情有了新的清醒的认识,想想自己甜蜜的的爱情,看着身边一个个沉醉在爱情中的姐妹,我突然觉得这些幸福的时光很不真实。未来太遥远了,遥远到让那些山盟海誓显得苍白而虚假。
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前几天,我妈下班回家,说起单位新来的一位实习生,用我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当时我觉得我妈的形容夸张了点,后来又一次我到我妈单位拿钥匙时看到她,真的是很好看,一米六二左右的个子,皮肤白皙,大眼睛,有些像孙俪,但比孙俪更秀气一些,总之容貌气质都很出众,前年大学毕业,毕业的学校还是一所很不错的大学。我想大学里这种女生绝对是男生们梦寐以求的美女。但是,就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很出众的女孩子,从进我妈单位实习到现在,每天都几乎不说一句话,除了埋着头工作就是一个人发呆。
开始我妈很奇怪,觉得这个女生实在是太不善交际了,不是那种普通的文静,简直就是沉默到极点,和任何人都不说一句话。刚好我妈负责这批实习生的业务熟悉工作,和她接触也相对多一些,渐渐就发现她有心事,经常长时间的坐在角落里,有时候发呆发的久了会眼睛红红的,又不想让别人看到,就自己跑到卫生间哭。
我妈属于那种心眼儿特好的人,觉得一个女孩子这个样挺可怜的,就问她怎么回事,想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开始她不说,怎么问她都不说,后来她看我妈是真的很关心她就把自己的事情说了。
她和她男朋友从高中开始恋爱,两个人都是X城二十五中毕业的,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和我是一个母校。二十五中是省重点,两个人都在重点班,成绩都很不错,两个人一起复习、考大学,感情非常非常的好,大学时两个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谁都没有放弃这段感情,她让我妈看她手机里男朋友的照片,我妈说平心而论,长的很普通,属于放到人堆里找不到的类型,和这个女生简直没法比。进到大学以后,这个女生身后不知跟了多少追求者,但她都没有动心,还是守着自己高中时开始的这份爱情,和这个男生度过了大学四年。两人的恋情双方的家长都知道,特别是男孩子的父母,喜欢这个女生喜欢的不行,毕竟以自己儿子的长相找一个这么漂亮温柔的女孩子真的是很不容易了。其间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用女孩儿的话说,周围的朋友都把他俩当成爱情模范。因为那个男生读的是军校,所以学校纪律比较严格,四年里两个人见面都是女生逃课去看望那个男生,两个人就这样度过了大学四年的甜蜜时光,相约毕业后就结婚。
她说男友对自己很好,百般呵护,视若掌上明珠,女生沉溺在自己的爱情里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四年后大学毕业,两个人一起考研,女孩儿学的是财经类,是考研最热门的专业之一,竞争的人数千军万马,加上女孩儿大学四年因为两地奔波确实没有能静下心来复习,因此未能通过研究生的考试,而男友因为军校推荐政策顺利的进入第四军医大读研究生,女孩儿看着自己的男友有这么好的前途心里也很开心,就来到男友读研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两个人的感情依旧很好。
后来,男友研究生毕业,顺利留校,成为一名军医助教。就在两个人的感情即将有个结果的时候,男友的父母突然变卦了,不再同意自己的儿子和一个“连研究生都没考上的没前途的女生”(男友父母的原话)在一起,要求自己的儿子和她断了。恰逢那是男生的学校里有一个父亲是部队军官的女孩儿看上了她的男友,那个女孩儿除了长得不如自己,家境学历都比自己高,男友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就整天又哭又闹说她配不上他优秀的儿子,告诉自己的儿子“军医大里有那么多才貌双全的女研究生等着你挑你怎么就这么没眼光呢?”死活不再同意两个人的交往。
男友拗不过自己的母亲,两个人在今年冬天正式分手。
十年了,十年的感情啊!你能说两个人感情不好吗?可是,十年的感情到最后还是悲伤的死掉了。
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儿背着人偷偷的哭过多少次,但我知道她心里一定痛不欲生。自己从豆蔻年华一路走来的恋人,自己付出了整整十年感情的恋人,就这样和自己断了。因为她配不上他。曾经的十年里,她多少次坚定的拒绝了身边狂热的追求者,那样坚定的守候在条件根本不如自己的平凡男友身边,曾经的十年里,她多少次义无反顾的踏上拥挤的列车去看望日夜思念的爱人,可是分手的这一刻,一切都成了无从提起的冷笑话。提起了,就是纠缠,会更让人看不起。
她默默地收拾好行李,离开了男友读研的城市,一个人回到家乡,来到我妈妈所在的单位实习,她想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却发现自己的生活早在十年前就已经丢失了。
当时我妈给我说这件事时我不知为什么特别难过,特别特别难过,我想起自己的爱情,想起身边无数姐妹的爱情,有哪个谈到了十年呢?而十年的爱尚且可以被生活的残酷磨断,现在轻松说出的承诺和誓言在未知的将来面前又算是什么呢?或许这个男孩儿的家人是理智的,劝自己的儿子和相恋十年的女友分手,因为两个人在携手前行的过程中已经不知不觉的属于两个世界了,于是,那些风花雪月执着坚持都变得那么陌生。当时我妈就对我说,“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这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有一天你混得比他好了,学历、事业、收入比对方高,你当然可以选择不抛弃他、不嫌弃他,但最起码你是占在主动地位置上,反之,如果他的成就比你高,你就需要被动的接受他的选择,如果他坚持去爱你,那么很好,但如果他放弃了曾经的情谊,那么你连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觉得我妈说的很对,特别特别对。大学里的爱情总是看不清现实的,每个恋人都觉得自己的爱情是最最坚定的,可以历经千山万水而痴心不改。可是,真的走到最后的又有多少呢?而真的走到最后的,几乎都是两个人层次相当,也就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的两个人。
不要指望着爱情能救赎你的未来,不要有了男人对你的爱就幸福的忘乎所以失去自己,不要以为爱情真的是不离不弃,即使是真的不弃,看着对方家庭的冷眼和怜悯,你的婚姻真的能快乐吗?
小说的开始既可以在城市中的柴米油盐里揭幕,严肃得如同 台上一本正经的嘉宾,也可以在锅碗瓢盆的调料中升华,高尚得如被授勋的道德楷模。类似的文学作品如同在火车站中涌动着的诈骗犯,让人防不胜防,也如隐蔽的社会秩序下的潜规则,让人黯然神伤。李承鹏的新作《寻人启事》,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让百家姓中的张王赵李从单纯的姓氏符号中个性而出,把江湖各路人马从高大全的套路中解放而下,于是良民百姓不再是独夫家谱中的陪葬器佣,中国国情也不再如新闻联播的内容般离奇反常。
有些人文章高尚得如同便秘般产生,读起来委实让双方都感觉痛苦,但脸上的表情还要装着社会稳定,一切正常。这其实还不如直接看些荷尔蒙分泌的文字,酣畅淋漓中还有着人性的冲动。李承鹏的文字直接得如同成都随处可见的耍家,在吃喝玩乐中感受着人生,也随意的如同江湖经验丰富的高手,嬉笑怒骂中透露着狡黠,一声尖叫胜过一篇论文,一记耳光敌过一番演讲。感受着他笔下的芸芸众生,社会万象,却是品尝着一个个小人物的喜怒哀乐,其真实如同隔壁楼上家年青夫妻的吵架,其辛酸如同楼下老王家夫妻下岗吃着低保,其离奇如参加一场候选人已被指定的民主选举,其悲愤莫过于股市听闻印花税,买油见到发改委。阅读到底,委实发觉字里行间蕴藏着这样的道理:荒唐的年代,更需要愚乐的生活,所以我们更应该草根到底,以傻笑应对一切———毕竟做好人与做良民并不是一回事。
道德缺失的社会需要英雄,流氓云集的庙堂更提倡文化,李承鹏的这本《寻人启事》,其作用堪比娱乐圈的三栖明星,集爆笑、励志、健身为一体,实乃居家必备之良药,出门防身之利器,破坏力堪比三鹿,震慑力直抵城管,它在谎言堆积的生活中还原着现实,在吹嘘成性的常态中逼迫着人心,在世井百态中诧异着种种,在离奇故事中追求着真实。《寻人启事》何尝不是寻己,那书中的各番角色,又何尝不是你我他之间的镜面映射。书中所叙说的爱情、生活、事业,又何尝不是在现实中天天上演,这种事情既没有开始,也不会结束,除非人类毁灭。真理无需代表,正义也不需自封,如果有人叫伟光Zheng,我只能想到伟哥他二弟。《寻人启事》一书就妙在,把英雄拉下理想的宝座,还原于真实的人性。被动也是英雄,英雄也有缺陷,英雄不是圣人,圣人都是死人,在道德上去拨苗助长,只能滋生恶果,更何况还有需要英雄的国家是不幸的名言。
如果能把流氓当教主,蠢货当 ,那么我们又何不能把《寻人启事》当成“反小说”,李承鹏自言:“请千万不要把这小说当成小说看,你可以把它当成段子看,当成相声看,当成不向生活妥协和生活嬉皮笑脸的武器看”,当不允我们讲道理,我们只能说笑话,如果讲笑话也不允许,我们就来假正经;当群众都是不明真相时,那我们只能和稀泥,当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时,我们就该当炮灰。但如果让人们考虑去管制别人,他们就会接受管制。生活的悲剧不是一败涂地,而是功亏一篑。这个社会的矛盾之处就在于,当一些人在追问着:“为什么会这样?”时,而另一些人却纳闷着:“为什么不这样?”,就如同书中所提及的地震!所以当李承鹏说一定要用“2009最爆笑的小说,因为从来没有人用爆笑的方式来励志”来表达时,我很犹豫,因为我们们已被“爆”过很多次,但是“笑”在那里,我却依然很困惑,但希望读者能够在李承鹏兄的书中寻找到快感!
总而言之,李承鹏兄在“反小说”、“反文学”、“反英雄”、“反高尚”、“反道德”的叙述中,完成了这本“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著作。我衷心希望李承鹏兄能达到以上高度,这对《寻人启事》一书的宣传能起到极大的作用,说不定文学史上都可以留下星光大道似的手印,但我又担心李承鹏兄终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如书中主角李可乐一般获罪入狱,那就大大不妙了,毕竟人们宁可错误而舒适,也不愿意正确而蹲监牢。所以,我们还是中性一点,低调一些,回归到装孙子的人间,修炼到忍者神龟的境地,至少而言,人类虽然并非一贯正确,但其优点总还是能坚持自己的错误。
个人博客:
在书业做了一年多,发现有些现象挺有趣,于是留了心查看,这篇象散文又象报告的文章是根据一些媒体的相关资料做的一次整合,时间比较赶,不能完全算是较真的原创,贴出来,权当与同道者聊天吧。
缘起
前苏联诗人布罗茨基天性孤傲嗜书如命,他在198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奖演说中作了这样一番惊人之语:“由于不可能有保护我们不受我们自己侵犯的法律,所以每一部刑法典都没有对反文学罪的惩罚条例。在这些罪过中,最深重的不是对作者的迫害,不是书刊检查组织,不是书籍的葬身火海。有着更为深重的罪过——这就是鄙视书,不读书。由于这一罪过,一个人将终生受到惩罚;如果这一罪过是由整个民族犯下的话——这一民族就要因此受到自己历史的惩罚。”
当然,布罗茨基在这里说的“书”不是指当前那些畅销文学和消遣的报刊杂志。“鄙视书,不读书”也是他到了美国定居之后目睹美国“一个人的物质财富与他的文学无知几乎相等”的状况之后的愤慨之辞。但却足以让我们肉跳心惊。因为读书在我们的历史的心目中从神圣到冒险到狂热再到现今的功利和庸俗化,这中间走过的路也曾让我们有过鄙视书不读书的极端想法。而去年12月,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的抽样调查结果,结果显示:五年来,我国国民的读书率持续走低,国民阅读率总体呈下降趋势,我国国民中有读书习惯者仅占5%。无书可读,买书不读,读书过于辛苦,有时间消遣没时间读书,这些都是目前在我们和书籍之间横亘着的障碍物,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读书这样的事情在当代人在来已然不是生活的第一的选择。
买书只是消费形式的一种
记得来雅百货门口那句颇煽情的广告语是这么说的:消费是拥抱世界的方式。 “商品社会”、“市场经济”、“利益关系”、“产业化”……不管我们用什么方式来称呼它,争前恐后的消费时代,已经来临。
书籍无疑也已卷入了这场消费洪流之中。生活日渐富裕,出版业日渐繁荣,铺天盖地的书似乎不再只是知识或信息的载体。短短20年,书籍似乎就已经进入过剩期。
当阅读从过去一种近乎精神仪式般的敬虔变身为大众的一种消费方式时,我们的读买生活,到底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变革?
据2004年国民自费购买各类出版物的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国民个人自费购买各类出版物的年平均消费额为报纸54.04元,图书43.67元,杂志21.56元,录像带2.55元,VCD26.52元,DVD8.06元,FD(计算机软件)1.47元,CD8.99元,盒式录音带5.21元,CD-ROM1.94元。与上两次调查相比,其中图书和DVD等的年人均消费额在持续增长。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自费购买报纸111.30元,图书93.24元,杂志49.00元,录像带3.90元,VCD 44.74元,DVD 17.48元,FD(计算机软件)3.92元,CD 16.68元,盒式录音带6.99元,CD-ROM 6.42元。与上两次调查相比,城镇居民图书和DVD的年人均消费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生产者方面,“图书也是一种消费”,这种观念的变化使得出版的图书更加多元化,所以读者的选择就更加多样化。比如一本图书各家出版社有各自的版本,再也不是以前那种面目单调的局面。而读者买书也不只有新华书店可以去,还可以去各种特色书店、读书俱乐部选购。选择的方式多了,选择的东西多了,看起来读者是这一变化的最大得益者。
《中国图书商报》总编辑程三国在接受《新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到图书界消费时代来临的标志就是畅销书的出现。畅销书应该是一个商业销售的概念,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概念。能上畅销书榜的书不一定就是“好书”,但它有人买,图书销售是一个市场。现在的畅销书榜很能反映这种情况。
选择多是好事,但正如美国图书业一位人士所说,在书店里我们显露出了人性最谦卑的品格。我想他的意思原本是说小小的一幢房屋包容了整个人类的精神历史,让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卑微。但这句话用在当前也是合适的:如今的我们怀抱着“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面对浩如烟海的书籍想读又觉得舍不得;另一方面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书店大卖场陈列堆头和生活里如同其他消费品一般无孔不入的图书营销策略彻底混淆了人们对于“好书”的判断力。太多的选择让我们无所适从。
读书只是生活方式的一种
都说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是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标志。逛街、泡吧、上网、打牌、喝酒、搓麻……电视频道的不断增加,商业电影在文化市场的强势冲击,互联网络的无处不在,歌厅酒吧的遍布街巷,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多种选择。而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势必导致读者群的不断分化与递减,终将使读书成为一部分人的事。因此即便是今天好书不多,可读的书很少,也不能以此为不读书的借口。事实上,现在让许多人为难的并不是如《新周刊》曾经为出版业敲过警钟的那般“无书可读”,而是“有书不读”。
2004年国民读书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我国国民平均图书阅读率为48.6%。而识字者中的阅读率为51.7%。这也就是说,在识字者总体中,有51.7%的人明确表示自己每月至少读书一次以上,其中城镇居民的读书率为69.6%,农村居民的读书率为45.3%。与上两次调查结果相比,我国识字者的平均读书率呈下降趋势。
在识字者读书总体中,每月读书1~4次的占56.9%;每月读书5~8次的占16.6%;每月读书8次以上的占26.5%。在基本不读书的人群中,声称自己“没时间”读书的人超过了五成(50.6%)。从三次追踪调查的结果看,近年来“没时间”读书的人占不读书者总体中的比例越来越高。
就读书目的而言,“增加知识,开阔眼界”仍被排为我国国民的首选目的,但比例逐年趋于下降;“提高修养”的比例重又回到第二名的位置,“满足兴趣爱好”和“消遣娱乐”的比例也开始回升。从读书目的的悄然变化上看,五年来我国国民读书的功利性目的走强,实用性目的减弱,消遣娱乐性目的回归。
读书的功利性和娱乐性似乎是古来就有的事情。在古代,刺激那一批批读书人前仆后继鞠躬尽瘁死读书的动力是考功名、得官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当读书的功利性主导我们读书的兴趣和品味的时候,再没有人愿意去读那些吃力不讨好的“没用”的书了。今日的读书讲究轻松化、游戏化,今天的图书像新闻一样是“易碎品”。在经过有意过滤的畅销书榜单上,还免不了的有那些快餐性质、功用性质严格意义来讲算不得书的书,更不用说其他海量的垃圾新书。这些所谓的畅销书,对当代精神文化需求快餐化现象的迎合,事实上加剧了社会情绪普遍存在的浮躁心态。大批图文书的出现更加说明了这一点。现代人太忙碌了,要操心的事比书籍重要,相反相成的社会拉力,也把人挤到“速食”的桌前。美国每年也有做国民读书情况调查,不过他们把“书”的定义变得更加精确,他们的读书调查叫“人文读书调查”。所谓的人文书,就是前文里提到的那种“包容了整个人类的精神历史”的书籍,这些书籍才是那些爱书如己的读者的灵魂牵系所在,才是让他们深深沉迷的那个广阔天地。
购书群落里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见书就买,买书不读。前段时间,深圳出现了“装书人”的职业,专门给没有文化的大老板和企业家们装饰书橱,电视新闻主持人以一种赞美的语调播出,却让人有点哭笑不得。书籍本来是人类的朋友和导师,现在却成了家居装修的必需品、炫耀钱财和身份的资本。此举倒真应了三百多年前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的那句形容读书好处的话:书可以用来装饰。只是三百年前的书装饰的是我们的头脑和谈吐,而现在装饰的则是我们的房子。
写书只是表达方式的一种
抚今追昔,没有哪个年代的出书比现今出书更容易的了。自从上世纪五四时期开展白话文运动以来,书成了人人能懂的东西,书面语言被大白话所代替,说是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为了服从政治的利益,为了更多的人从知识普及中受益。文革时代那些艰涩难懂迂不可及的古文更是被无知的仇恨和排斥扔到了火坑。
到如今,写书和说话、吃饭、唱歌一样只是一种表达:媒体出书出于社会责任感的需要,企业写书出于“为社会价值转型做出应有的贡献”的需要,散文小品文结集出书出于方便读者的阅读习惯的需要,网络写手写书出于更大层面分享的需要,神童写书出于走红的需要,明星写书出于情感沉淀的需要,名人写书出于“告之”的需要,名人家属写书出于不知道什么样的需要。不过有图书人说了,市场经济么,消费社会里只要它不违反法律,不侵犯别人的隐私和利益,没有必要要求所有出版物都那么沉重,那么匹夫有责。周瑜打黄盖,一个愿写,一个愿买,怨不得谁。台湾电视剧明星萧蔷至今已经出了两本书,“只想做自己。”她说,“我现在很重视文字方面的工作,因为外表常会骗人。”她用一句话道出了写书的初衷:“出书可以证明自己。”除此以外,“是一种心理的治疗。”
如果说美女的滥觞之势从某个角度可以验证时代审美标准的整体下滑,那么伴随着互联时代到来的全民化写作则表明:人人都是作家。早几年的关于那个砸花盆下来随便砸到的都是诗人的笑话如今主角已经变成了作家。笔者甚至在某报纸上见到有高人总结了出版界出书的一条规律,戏曰:想出名就出书,想出书就“出事”。
总而言之,书的种类与数量越来越多,出书的门槛与标准越来越低,图书作为一种代表文字、照片、精神和文明综合成果的出版物,作家作为一份记录时代风云变幻的特别身份和职业,这两样东西都在一日复一日庸俗的批量复制里日渐让读者丧失对它们的尊重与耐心。世界上第一畅销的书《圣经》里说,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所以以上所描述的状况也产生了眼下图书界的这么一个流程:当写书成为表达、宣泄或沉淀的一种,写书就变得容易了,读书变得随意了,读者就变得迷糊了,垃圾书的清理也变得麻烦了。
出书只是赚钱方式的一种
阿瑟·叔本华除了是个对二十世纪哲学史影响深远的哲学家,更是个刚直不阿、愤世嫉俗的爱书之人。笔者当年接触到他的第一篇著作不是《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而是一篇名为《坏书》的战斗檄文。他在文中指出文学的情形和人生毫无不同,不论任何角落都可看到无数卑贱的人,象苍蝇似的充斥各处,危害社会。在文学中,也有无数的坏书,象蓬勃滋生的野草,伤害五谷。那些写坏书的人原是为贪图金钱、营求官职而写作,却强暴了读者的视线,使人们浪费时间、金钱和精神,不能再有时间读好书,做高尚的事情。
我们可以想象当年叔本华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对坏书怀有的切齿憎恨和深恶痛绝。而现在对于坏书这样强烈的恨意也和对于好书那种强烈的爱意一起渐渐消褪,遁于无形。倘若没有有良知的出版社与书商培养和爱护读者鉴别好书的能力,读者们在长年累月眼花缭乱地面对泥沙俱下的大批大批出版物之后早晚会失去这样的能力。“包装与营销的需要,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图书出版业对他们制造层出不穷的坏书给出的两种托辞。他们的产品内容也许不至于坏到非法泯灭人性的程度,但他们的东西确是以自身的低级趣味和利润至上的原则,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满足于人们身体感官的刺激,把中国图书业拉低到了火车站口小贩兜售的廉价读物的水准。他们是导致原本爱书的那些读者转而鄙视书、不读书,愤怒于“无书可读”的窘境的罪犯之一。
“书名不坏,书商不卖,读者不爱”的书名逻辑,大量的以功利为目的和市场诉求的“剪刀糨糊书”的横行,电视剧书、电影书潮流的涌现,假托书、伪书的风行,跟风书的火爆——继韩国18岁女孩写的《那小子真帅》卖火了之后《那小子真拽》、《那小子真野》一呼隆全上了畅销排行,言情小说热、武侠小说热、股票图书热、明星传记热、中学生出书热、旅游图书热、词典大全热、励志图书热、管理图书热……
出版社滥出书,作为出版社与读者中间地带的书店却要谨记绝不滥卖书,书店出于生存、经营和满足大众各种读书需求的需要,在保证百分之八十的书籍是针对大众的短线图书品种的前提下,可以腾出百分之二十的空间备置那些长线的典藏书籍。这部分图书是书店的中坚产品阵线,体现了书店的品味,也容易提高顾客的忠诚度。与此同时,作为读者的我们也要小心谨慎,绝不滥读,说到这个,还属叔本华老先生描述得生动:当你拿起一本坏书读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同时也即将损失读一本好书的时间。
结语
关于选择书的现实一种
书本身就意味着一种选择。它能够不受我们的身体带给我们的各种限制,给我们提供多种选择:生命的选择,思想的选择,生活的选择。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生,使我们生活在自己的时代里却能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丰富一些别样的人生,也可以通过阅读在几个小时若干天于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活好几一回。我们每看一本书就等于进入那个作家的头脑之中,了解他的思想、感情、经验和智慧。
读什么样的书也意味着一种选择。和20年前比起来,我们今天可以阅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数字,到2003年,我国共有出版社570家,出版图书19万多种,出版期刊9074种、29亿多册,出版报纸2119种、383亿多份。全国图书发行纯销售67.96亿册,461.64亿元,全国人均年消费图书5.23册。正如培根所说,不经过选择,随手抓一本书就读的人,就等于把自己宝贵的大脑当成草地,任别人的思想如马蹄一般在上边践踏。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也许对于那些我们所爱的书籍来说,书写者也好,出版社也好,书店也好,读者也好,都是它的传播者和它所信任的人,都要为它担负起某种责任。那些深邃的思想、迸发的激情,那些安静的身影、优美的精神风景,自始至终都在等待着每一位渴望爱和美好的人的欣赏和在意。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认真地在选择之内再做选择,重新寻回读书的乐趣、思考的愉悦,方不至于让我们的时代在自己所设的流行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现代人说起八股,往往摇头。其实就是古代人,大多对它也没什么好印象。古人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蠢,咱们看出了八股文的坏处,他们其实也都看出来了。问题是:其他的替代方案可能还不如八股考试呢!
很多学者都认为这个东西败坏人心,戕害学问。比如顾炎武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廿一史废。”他认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坑儒。袁枚在《随园诗话》里还引了一首道情:“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嘘唏。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教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政府对八股其实也不满意,觉得确实不太实用。乾隆年间,两次有官员提出废除八股,以匡时弊,争论一度非常激烈,但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替代方案,八股文才一直延续到清末。
普通读书人也有牢骚。他们的牢骚倒不是八股文实用不实用,而是“你看张三那个猪样,写的文章狗屁不通,为什么他考中了而我却没有?还不是考官没眼?”蒲松龄考了一辈子,要不是老婆拦着,他五六十了还想跟孙子结伴赶考。为了励志,他书斋里还挂着对联:“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折腾出这么大动静,结果还是什么都没考上。最后,蒲松龄拿起笔做刀枪,将满腔怒火倾注在《聊斋志异》里。书里有多篇故事都是痛骂考官,说他们比瞎子都不如,越是屁味儿十足的文章他们越喜欢,还说他们死后要下地狱遭报应。后来的文学批评家据此说蒲松龄“有先进思想,尖锐批判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其实哪里是这回事?蒲松龄所有的愤怒就是一句话:“考官为什么把我给漏了?”
当然,除了蒲松龄这样愤世嫉俗者之外,考生中也有乐观主义者。比如考生许儁去南京赶考时,在家书里写道:“我一到南京,饭量大长。早晨三碗,中午三碗,晚上三碗。如此吃饭,精神安得不足?如此精神,考试安得不中?赶快修垒院墙、油刷大门,家里的两个娃崽,要赶紧打点,学学怎么做公子阔少!”
其实公平地说,相对而言八股文考试还是比较公平的。后来的专家们仔细分析过八股文。他们认为,跟策论之类的文体比起来,八股文在甄别考生的文字水平、知识储备方面,还是有优势的。但是再怎么说,它也是个主观性测试,没有一个精密尺度。所以,考试结果还是可能不太合理。明朝的冯梦龙,除了编写《三言》以外,还是个八股文大家。他出版了《麟经指月》、《春秋衡库》、《别本春秋大全》、《四书指月》等八股文指导书,风行海内。读者致文赞美道:“在本坊如获拱璧,愿海内共宝夜光。”这位巨牛指导了这么多考生,自己却一口气考46年,连个举人都没混上。冯梦龙给我留下的印象,就像一个穷困潦倒、衣不蔽体的成功学讲授大师。现在我在书店里看见《教你如何成功》这样的书,脑子里有时会莫名其妙闪过冯梦龙的形象。这当然是我心理阴暗了。
所以,当年考生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窗下休言命,场中莫论文”。论文容易论出笑话来。清代笔记里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退休的翰林,后半辈子的人生最高理想就是让儿子中举。天天起早贪黑地辅导儿子做文章。他特制了一把铁戒尺,儿子要是写得不好,就拿戒尺狠揍。后来儿子赶考,把自己考场上的文章抄给爸爸看。老翰林左手持卷,右手提着戒尺,仔细阅读。读了第一段,大喝:“破题这般荒谬,如何能中?该打!”照儿子脖子上一戒尺下去,打得儿子哇哇大叫。读了第二段,大喝:“承题如此松散,如何能中?该打!”又是一戒尺……一篇文章读下来,儿子脖子鲜血淋淋。不料,这时忽然有报喜的冲入家门:“少爷高高地中了!”
老翰林冲上前去,捧着报条,左一眼右一眼上一眼下一眼,看了200多眼。然后放下报条,背着手仰视苍穹,陷入沉思。良久后,他缓缓道:“这是云”。然后低下头看看:“这是地”。看看身上:“这是衣服”。然后一声大喝:“这说明我不是在做梦!”
他叫上儿子,急急跑进书斋重新阅读儿子的文章。儿子恐惧地看到他依旧左手持卷,右手提戒尺。老翰林重新阅读第一段,读完后击节而叹:“破题别开生面,石破天惊,怎能不中?没看出来,该打!”然后照自己脖子上一戒尺。读第二段,叹到:“承题丝丝入扣,别有深致,怎能不中?没看出来,该打!”又是一戒尺……
文章读完后,父子儿子都一脖子鲜血,相拥而泣。
做有意义的事,好好活——《士兵突击》
每次提起军旅片,看到的不是长烟落日的悲壮苍凉,就是金戈铁马的激烈昂扬,讲到作战莫不舍生忘死或硝烟四起继而旌旗遍地,谈及生活无非官兵融洽、无私奉献,或者干脆来个“武器秀”,以五花八门装备把观众的眼晃花,以示军威浩大……于是也就很少有引起我注意并吸引我看下去的,只有极少数例外。《士兵突击》是个例外。
1、八月的阳光,征服天堂
一部讲述成长和存在意义的电视剧,以极其激扬、跳跃的方式表达出来,犹如八月的阳光,纯净而强烈,耀眼而圣洁。
以士兵为题材的片子不是很好拍,一是主体极易泛化,在要求整齐划一千万人如一人的军队里,普通的士兵是个性不突出的甚至是没个性的;二是主题导向不好把握,尤其是和平年代,如何将普通一兵极其平常的部队生活刻画得与众不同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于是,如何去发现和展现士兵和军营的美和价值成为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兵者不言战是荒谬的也是不可能的,也许冲锋陷阵、浴血疆场和凯旋言庆是体现他们价值的时刻,是士兵的美,但实际上,士兵的美在于上战场的前一刻——正如未出鞘的利刃,蕴气凝神,意气风发、杀机无限,有灵魂有尊严。而一旦上了战场,就是杀人机器一副,尽管锐利,但言及价值和美感就很艰涩。和平时期的士兵没有这种体验真战场的机会和幸运,他们的荣誉和悲壮只能从日常的竞争和同袍的聚散中拾掇,他们的价值和美被掩盖在日复一日的训练的平静之下,烈烈征师、滚滚征程的雄劲与苍茫隐没在平静的营房里,《士兵突击》或多或少地抓住了偶尔的闪光,并用了三个情景模式来表达:等待、决裂与蜕变。五班是看不到杀机的美,那是士兵的日常生活;七连是真正的熔炉,一旦成钢就意味着与过去决裂,那是士兵的精神世界;A大队是真实的用武之地,那是士兵的终结地。
影片讲的并不止是主角许三多的成长史,而是每个士兵、每个人的心灵史,而且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开放和草根心态来刻画和表达。简单说,以往的镜头和意图是从将军的角度看士兵、以将军的心态和标准去衡量士兵的,提倡一种“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理由向上,镜头向下;而这部片子则是站在基层最普通的士兵角度去看待士兵、看待军队的,几乎是头一次鲜明地表达了“不想当将军的兵也可以是好兵”或者“当不了将军的兵一样是好兵”,理由平放,镜头向上。《士兵突击》不过是换了个角度,却收获了更大的视野和期待。
讲述士兵,一切从士兵的角度出发,较为真实地反映和构筑属于军营的氛围和文化,基于现实、阐述理想,使得这部片子非常纯净,在一堆高大全或一锅煮大杂烩的片子里,出类拔萃。这是一部很单一的片子,难得的是能尽最大努力和诚意将它做好,深度挖掘和恰当表现,把相对单一的元素表达得立体生动,亲切感人。纯净和单一的东西往往更有感染力,有诚意的作品更容易打动人,《士兵突击》像八月的阳光一样具有“杀伤力”,不是偶然。
2、光荣与绝望
军人是个特殊的群体,人类社会中最直面生死、并时刻准备着的群体之一,原则上说“光荣”与“绝望”是他们经常思考和必须思考的问题,但在和平年代,这个问题却显得令人困惑和尴尬。然而《士兵突击》却以少有的人文和杀气,诠释了它。
这是一部少数真正触及普通士兵心灵深处和精神世界的作品,主要讲的是军人的成长和心路历程,之所以能引起普遍的共鸣,引发出众多的感想、反省和思考,正是因为它做到了将士兵当成“人”看待——而不是什么英雄、神仙甚至异类,并始终如一、刻画到位,所以在看到他们的同时,观众能感同身受地理解他们,并很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自己身上来。
而正因为从人本出发,才有了对生命的尊重和珍视,它没有歌颂为国捐躯的荣幸、热血和义无反顾,而着重表达了珍惜生命、好好生存的意义,例如白铁军笑话式的名言“好死不如赖活着,只有活下去才能战斗”和袁朗引用老军人的那句“我费尽心机却不敢妄谈胜利,只是希望部下在战场上少死几个”,甚至包括许三多那句警语式的“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这是此剧颇为独特的地方,“反常”但把握得恰到好处,士兵的意义不在于“像个英雄那样”光荣地去死,而在于为战斗而活着、为自己在乎的和在乎自己的人而活着。推己及人,观众会更容易和乐于接受这种更为本原的诠释。
与此同时,国家概念也从神圣和高高在上退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团队精神。剧中的钢七连是“国家”概念最原始、最草根的解释和还原,而且还原得很彻底——钢七连的改编。在它消失后,被它抛弃和放弃的士兵依然能有勇气和尊严活下去,而且“活得和以前一样认真”。个体不仅被释放出来,而且以尊重和承认个体价值的形式还原出来——只不过编导采用了一种煽情的表达方式:驱逐。
钢七连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诠释了光荣与绝望,尤其是当他们被“抛弃”和“放弃”时所作出的选择和行动,证明了这一点。其实,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难的是被抛弃和放弃以后如何面对——面对自己和面对他人,和平时期表达这个话题显然比战争环境下难得多,于是影片抓住常态和非常态两个情景来表达:老兵退役和钢七连改编。
关于老兵退役,最令我感动的一幕恰好不是史今而是马班长退役——这场戏的处理也非常好,干净、庄严,老马曾经带过的兵悉数到齐、列队敬礼,在象征“同路”、“陌路”的团部大门内外互相凝望、默默道别,无声胜有声。老马凭自己力所能及的优秀,带出一批分到各个连队都能当骨干的兵,这是他的价值和崇高,不管他带过的士兵将来是普通百姓还是成为将军,在他们心里老马永远是他们的班长,这种记忆和感情无须证明,也无法分享。而老马的离开,是对自己、对军队的负责,伤感但明智,平淡而伟大,流淌在他心里和血液里的,依旧是军人的尊严——不抛弃不放弃,用老马的话说,到了地方我还是个大好青年,说不定还前程似锦呢。老马的选择与伍六一如出一辙,不同的是伍六一因负伤而显得更煽情——要用一条半腿走得更远。这也许是普通中国士兵特有的光荣与绝望吧。
钢七连的改编是全剧最煽情的内容之一,由两个情节构成:团报事件和最后送别,前者为尊严而生存,后者因生存而崇高。有意思的是团报事件中张干事的态度,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政,与钢七连官兵的同仇敌忾、剑拔弩张形成鲜明对比,有表无里地留着和宁折不弯地被抛弃,同样的军装下有着本质的区别。最后的送别重申了“不抛弃不放弃”,分到各连队的士兵们列队登车,高城挨个道别,凝重而压抑——即使被抛弃了,也不能放弃自己,不能抛弃曾经为之奋斗过的理想——关乎个人,与集体无涉;止于信念,与忠诚无关。
真正的逆境,没有前方后方,没有寄托和安慰,甚至没有理想与希望,“不抛弃不放弃”之所以能打动人并引起广泛共鸣,在于无论是否军人、是否身处战场,每个人、每天都可能发生和在经历被抛弃被放弃,以及自我抛弃与放弃。只不过放在军人身上,因其特殊的身份而显得更加惨烈和刺眼,尤其是和平年代变革时期的军人——他们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鲜有人过问,而当他们被抛弃被放弃的时候,他们却义无反顾、或别无选择地站在绝不能后退的第一线,不仅得不到安慰和寄托,更必须成为他人的安慰和寄托。
《士兵突击》讲述和讴歌了战友情,以一种杀气腾腾的方式。
高城说,昂头,就算前面射来的是子弹,你也这么给我挺着。
袁朗说,以后要常相守了。常相守是个考验,随时随地,一生。
伍六一说,如果我们不是朋友,还能是什么。
吴哲说,我们决不放弃兄弟。
马小帅说,他们是我的兄弟,我愿意为我的兄弟而死。
军人的杀气,存在于两个地方:一处是上战场的前一刻,一处是失去战友后。前者是尊严,后者是情义;前者止于光荣,后者始于绝望。
何谓“军人”——不抛弃不放弃,正如成才二进A大队选拔时与袁朗的对话:他们都是一群没有“最后”的人。一场真正惨烈的战争,所谓的高尖端武器都会耗尽,战争的最后还是人与人的对抗,是在靠人的基本在对抗复杂和残酷,都是到了最后还在坚持的人。也正如高城所说的,“别的连队欢庆胜利高呼万岁”的时候,他们只是“默默埋好战友包好伤口,告诉自己又活了下来、还得打下去”:为战友、为生存、为荣誉、为信念——这就是“军人”,以及他的全部意义。这是从士兵的角度、从个人的角度去看待的,在国内众多关于军队的影片中,这几乎是第一次看到“军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概念而存在,有灵魂有价值,不再与“人民”混淆,不再因背上“国家民族”的名义而显得“负债”累累;而“人民”也不再与“战争”有必然的连接,因为战场上根本没有人民,只有战友。
于是,“传统”的军人意义第一次遭到质疑,以一种近乎不可思议的方式。在往常的惯性思维下,公众意识里的“军人”天然承担着保家卫国的责任,于是冲锋陷阵、奋勇杀敌理所当然,似乎他们天然地也不会去惶惧和顾及什么,甚至觉得他们的任何战场击杀行为都出于天职和本能、甚至工具性作用,并相信和要求他们以此为荣。尽管公众无心,但这种习惯思维还是把他们当成工具看待,习惯性地“剥夺”他们作为人应有的思考,并冠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当他们纵横沙场决胜千里的时候,当他们潜伏或战斗在险境的时候,或者当他们几乎被遗忘在和平的角落里的时候,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和顾及到他们的感受:为谁抛家舍业、为何舍生忘死——一种也许是公认的期待,却可能是另一群人的悲哀。
另外,影片也没有在从军问题上从“保家卫国”这类高尚的主题切入,而是从农村兵许三多的个人故事开始,这部关注基层普通士兵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士兵、并一定程度反映了他们生存现实的片子,还是有意无意呈现了这样的信息:军队是廉价的社会大学,只要你通过基本的审查,就等于暂时给自己找到了条退路、找到了个避风港——许三多当兵的初衷:当了兵就可以不挨打,就可以躲得远远的,父亲骂什么也听不见了;许父的初衷:我这个龟儿子没出息,让他到部队锻炼两年,他就出息了——尽管这既不是影片所要表达的主旨也不影响影片的励志效果,而且都是社会现实,但可以想见这样的士兵素质是有限的,也就不难理解尽管后来许三多终于成为部队尖兵,高城仍说他有表无里。所以对片中的士兵尤其是类似许三多的士兵们,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感动和感激,而不是欣赏,尽管他们品德端正,尽管国防离不开他们,他们也的确做出足以令人为之起敬和感念的工作,但还是要说:感激不会转化成战斗力。正如伍六一所说的:军队是适者生存的地方,那么提高人员素质与“让部下少死几个”一样,是军人的人道。
片子隐晦地谈到了现代意义的军队和军人,以及其转变的艰难,集中体现在钢七连改编和A大队训练上,在702团与A大队的对抗结果和袁朗对A大队概况的简介上可见一斑,高城在新兵连的讲话里“现代军人加科技含量的结果”在片中只能是浮光掠影一带而过。从士兵的角度、从基层出发谈转变,是最触动根本的,也是最令人动容的,中国军人的光荣与绝望,远非止在战场上,这也是《士兵突击》成功的地方,如果能将这个背景加以阐述,也许影片更具有时代意义,也因此更为厚重。
3、咱当兵的人
许三多:沦为“背景”的主角。
确切说许三多不是一个真实的个体,他是个“本我”与“超我”的混合体,唯独没有自我——后期表现出来一点。本我是很直接的单纯与鄙陋,超我则是那句“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许三多的教育里基本没有自我概念,反而是严重压抑和摧残自我,同时灌输道德理想培养出来的“天上一半地下一半”浑浑噩噩的人物,他的自我意识在非常局限的时空内自生自灭,既缺乏引导的同时也最便于引导。也正因为许三多是个没有自我的人,他做的很多事就属于“只看当下”,没有规划和抱负,用成才的话说是“一点长远目光都没有”,所以他会留恋和希望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每次换个地方都像死过一次似的”,在三班,他为史今能留下来而活;在袁朗为他解决了一切问题之后,他会说这辈子帮他最多的是袁朗,等等。尽管编导做了提纯,但从本我到超我的跳跃,使这个人物很虚,这正是主角成为背景的原因。
然而许三多的背景作用却使得其他非主角的角色大放异彩,一改过去主角高大全或特别扎眼的情况,众星拱月成了百花齐放,多了许多值得乐道的故事,而且由于他的“背景”作用,其他角色在此都能轻易地显现出独特的一面,自成一格。
从故事上来说,许三多更像是个修行者,仅凭“意义”就可以幸福地活下去,坚定而坚持,这点上说,他的内心温暖而充实,但实际上这只是个虚无的符号,什么样的意义,到底只能自己去找,所以许三多只能是个背景,一开始就是背景。
王宝强的表演纯净自然,但有点偏离剧本初衷,将一个生涩惶惧的农村士兵演成傻得有点麻木不仁、呆得有点没心没肺,尽管同时也增添了不少笑料,但我希望可以不用这样的方式来增笑料,虽然基层的士兵可能真的很“土”,但他们的思维是清晰的,他们的灵魂是高贵的。
成才:最真实的“参照物”。
与许三多相比,成才是一个真实的自我——也是那个许三多所缺失的“自我”,尽管剧中我们看到成才更多的是自私、虚伪、不负责任……但所有这些都有章可循,偶尔甚至显得相当可爱。
成才是个目标感很强的人,从新兵连的“我找到目标了。我要当马,我要在这儿扎根,在这军营里轰轰烈烈地干一辈子”到争取当狙击手的“从这里看,全世界都没了,就剩你和目标两个”,从唯一一个响亮回答袁朗“想要”进A大队到坚定地再次回答“我不知道后边的路有多长,可我想坚持着,跑完全程”,从A大队选拔当“恶人”到对待吴哲与拓永刚截然不同的态度,都可以看出这个人目标明确并不断争取和坚持着——真的很有当狙击手的潜质,成才是个出色的军人,而且是个有判断、懂取舍的军人。虽然说战友间的“不抛弃不放弃”弥足珍贵,但能把握好抛弃什么、如何放弃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放弃——“不抛弃不放弃是没错,可也得分时候”,并有这个行动勇气的,更难能可贵。然而成才显然没有理解“当战斗到最后一人”的意思,并没有把抛弃的代价计算在内,于是在面对逼真的“绝境”时选择了一种不成熟的方式。袁朗对他的评价所列出的三个事由中,最为成立的是第三点:因害怕而草率评估伤亡导致任务中止,使之前的所有准备和牺牲者们的努力付诸东流,忽略了责任放弃了目标——袁朗不敢要他的原因,就在于他从来没有认同过别人以及别人为他所作过的努力,并不打算为所做过的事承担责任。
其实成才一直待见、在乎和照顾许三多——唯一一个在他面前不用设防的人,唯一一个能让成才放宽心去对待的人——说成才圆滑世故不过在为同样提防和对待对方寻找借口,这也许是“聪明人”的悲哀。
陈思成的眼睛一直闪着生涩的锐利,脸上带着的是清澈的微笑,所以他的成才令人恨不起来,尽管绝大部分时候他是以类似反面的形象存在的,而一个非正面形象令人觉得可爱和值得欣赏,那么表演也就相当成功了。
史今:不是鲜花的鲜花。
完美的悲剧式人物,优秀、细心、温和有耐性,接纳许三多并将其培养成合格士兵的人,像所有宽厚、有牵挂的老班长那样,关注着他的士兵——他与老马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老马的形象更苍凉和虚无些。
这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物,而且他的悲剧结果恰好来自于过分的责任感和富有担当,过分地承担和近乎无条件地付出,使这个人于平淡中显得神奇。与其说他待见和照顾许三多的一切努力与行动令人感动,不如说他与伍六一及高城的友谊更值得称道。军队不需要弱者,也不是弱者生存的地方,能在一个强悍的连队带好一个班、带出数一数二生猛的兵,并与之成为生死之交,能获得连队领导的充分欣赏、信赖和尊重,这不是仅凭出色的人格可以做到的,而需要更为出色的军事素质与能力,因为强者总是认同和欣赏强者,可以想见,史今曾是钢七连叱咤风云的人物,只不过不似高城的张扬、没有伍六一的强硬。很可惜的是影片掩盖了属于史今的锋芒,而让他背负起本不属于他的重担,也正是这种反差之下,他的悲剧色彩显得尤为浓重。只有为数不多的细节能找到他的锐利,例如夺下许父的棍棒、制止车站的混混、泼成才啤酒……电光火石之间,才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
关于史今的故事,最有看点和最令人感动的其实发生在他与伍六一和高城之间,而且以非常微小但生动的细节表现出来。例如送旧战车时默契地接住伍六一扔过来的抹布、谈到新兵连职务时故作夸张的表情、当高城在新兵连海吹神侃时班长班副忍住笑的互相对对眼,例如许三多到三班后关于如何带他的争论、关于选先进个人的“周瑜打黄盖”,例如许三多“抡锤事件”的针锋相对、主持入连仪式中临时走开的小小示意……如果没有“寝食同步、有难同当”的同袍岁月,很难想像能有此默契,无声但传神。高城待史今,总是一万个“相信你”的样子,每当这位班长露出招牌式装傻的讪笑、或者无辜地坚持着之后,高城也只能以一副“尊重老兵”的表情宣布败退,如果没有充分的互相理解,绝不会有这样的上下级关系。
至于许三多vs史今这对“搭档”,尤其是史今这个角色能引起大范围的关注,不仅仅在于这两者的差距,而在于前者降低了观众的心理门槛,后者触动了观众的心理依赖。简单一句话:谁都希望什么都不想不干而能被照顾,但折射出的则是与之相反的社会心理:普遍缺乏安全感。
史今是优秀的,而张译同样可圈可点,他比这个角色更丰富、独特和鲜活,而他的表演细腻自然和富有情感,使得这位近乎完美的班长形象在他的演绎下栩栩如生、倍受爱戴。
高城:积聚与发扬。
这是个厚重的人物,热烈而天真,执着而真诚。高城身上积淀和闪烁着我军长期以来倡导和继承下来优秀传统,将军人的荣誉深深刻在骨子里,看得比命还重要。真正的军人有两种,一种为军队而生,一种以军人为生,高城属于前者,因而显得更纯粹和富有血性。只有真正的军人,才会对荣誉过分执着,才会对人性有沉重的思考,才有刻骨铭心的自尊与爱,才有对生命的悲悯情怀。钢七连是高城的全部世界,他曾经为之挥洒血汗、青春飞扬的连队,一支强悍嚣张而又素质过硬的部队,记载、积聚和表达着他全部的光荣与理想、骄傲和希望。他天然的是个强者,于是也只认同强者。
一般来说,热血的人容易让人接近,率真的人容易惹人怜爱,正直的人容易获得尊重,坚强的人容易提供依赖——高城恰好是这样的人,所以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高城比袁朗的要近得多。然而高城又是威严的,过于优秀的个人素质在张扬的性格彰显下,不怒自威。
张国强将高城演得入木三分,丰富而生动,一颦一笑都很有风采。七连时代的意气风发和后七连时代的沉稳锐利,在他的演绎下层次分明、衔接自然,生活化的小动作、个性化的语言——他的“磕巴”台词可谓一绝,既独特又传神,和到位的表情,演活了一个基层军事干部形象,有血有肉,让人过目不忘。
袁朗:传承与嬗变。
这是个超然的人物,洒脱睿智,尽管行为总不按理出牌,但他始终记得自己的职责所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以及想要什么。如果说高城是为军队而生的,那么袁朗则是以军人为生,他是个另类的职业军人,与高城相比他诡诈、冷血、飘忽不定,但实际上个性很强也很鲜明。
有别于传统高级军官的威严形象,袁朗在必要的严厉之外,更多的是随和、幽默、甚至爱恶作剧,具有开放性的思维和心态,令人耳目一新而不逾距。这是个完美的军人,军事过硬、技艺超群,冷静理性而能随机应变;善辩,一针见血的判断也以旁观的姿态来讽刺挖苦,逻辑严谨而温和的话锋透着不容反对;能够轻易地侵入他人精神世界并掌控全局,却本着一种强烈的悲悯和拯救的心态进行;务实而乐于改革,开放且包容;有着内敛的自恋和自傲,独立而圆滑。做袁朗的部下、与之共事应该是令人信赖和愉快的。
然而袁朗这种另类的军人形象虽足以令人惊艳,受众却不会太多,因为这个形象、这些理念几乎是横空出世来到我们身边的,对于荣誉的执着也并未像高城那样激烈和极端——尽管他曾提到“老虎团”并以护士之口道出“老虎团的还怕疼?”,足见这是支骁勇精锐之师而他以此为荣,但他还是脱胎出来了,站到了更为无依无靠的阵地上。论“历史”他远不如高城光荣,很难如高城那样历数钢七连五十七年连史和立功记录,并时刻铭记和提及,将这份荣誉带到骨髓里,所以在他身上很难找到那种有根源有依靠的东西。支撑这个形象背后的是新时代对军人素质的要求,有更高的学识技能和更广泛的来源,不带有老部队的深刻烙印,不背负沉重的历史负担,是一群在背景上彻底没有“连长罩着、班长哄着”的兵。
优秀的部队传统是应该保存、传承和发扬,但一支具有现代意义和世界水准的军队,不是靠高端技术和精良装备堆砌出来的,也不是靠光辉历史宣传出来的,而是靠个人素质的提高,尤其是独立思考和协同意识的加强和进步。
感谢段奕宏演活了袁朗这个“活在未来”的人物,让他丰富和生动起来,让他走近我们的身边,也赋予了这个时刻变换行动与表情、不断转变性格和身份的人物以坚持的精神和独特而鲜明的尊严。
伍六一:传统的标杆。
伍六一就是个传统英雄的标杆,符合过往传统意义上的强硬、坚定、负责、沉默和宁折不弯的英雄形象——或者可以这样说,伍六一就是个英雄。
这位英雄很强悍,名字叫得比番号还响,这位英雄很负责,从未抛弃和放弃过兄弟,这位英雄很坚定,要用一条半腿走得更远——所有的一切构成了伍六一壮美的开篇和悲怆的尾声,唱响了英雄礼赞。而英雄的伟大和动人之处不在于创造或成全了什么,却在于失去和舍弃了什么。因为一种承诺,他一而再再而三帮助许三多,不管有多么不情愿,不惜放弃自己的理想;也因为一种信念,他坚决放弃优厚的条件,放弃带有某种烙印的待遇,这种近乎血淋淋的剖割带给角色浓重的悲剧色彩,也成就了伍六一作为一个英雄的精神和骨气。伍六一并不沉默,但更多时候他选择了坚韧和隐忍,以强硬和疏离安放内心的寂寞。这是一个孤独的骑士。
邢佳栋的伍六一兵味十足,无论站到哪里,永远挺拔,永远严肃,永远坚强和坚定。从形象和举止来看最标准的“军人”是伍六一和齐桓,而不是军人出身的邢佳栋显然更令人钦佩和信服。
五班:小人物的幸福生活
五班的生活,是士兵的日常世界,除了正常的训练,大部分时间在平淡而安静的日子里度过,于是要想让生活更丰富点,就得学会自娱自乐。在自我放纵和心灵坚守之间,他们艰难地做着选择,然后发现这根本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填空题,其完整和准确程度取决于某种同意或同类词的斟酌。生活不可能因选择而改变,但自己的调整却可以得到另一种收获。
五班的戏是温馨而忧伤的,狭小的生存空间和情景剧的表现形式巧妙结合,使这四个寂寞的兵的形象不至于重合成一人,反而有了各自的特色。
干事们:都见鬼了
当张干事遇到袁朗,被一阵不着边际的冷嘲热讽和七拐八绕的忽悠后,袁朗失踪了,丢下的一脸无辜的张干事被“看管”起来——相对于高城的剑拔弩张,张干事在袁朗这里碰到的刺更叫苦无门。
当白干事遇到高城,被对方一记严肃的军礼噎住了伸出去想握手的手后,高城失踪了,丢下哭笑不得的白干事在七连门口进退不得。
这是少数把军队里的干事们用“见鬼了”的形式和形象来表现的影片,非常有意思。如果不是从士兵的角度,也许观众很难见到以如此面目示人的干事们,也多亏了演员们的辛苦配合,干事们的奇特形象才得以这么鲜活。
4、希望就是今天比昨天好一点
语言。令这部戏出彩的地方,在于语言非常生活化和个性化,生动、幽默、富有哲理又令人感到亲切。有别于许多片子台词的“普通话”——真的很普通,《士兵突击》用了大量属于军队、属于士兵的语言,例如高城在新兵连的开场白“是骡子是马,你给我拉出来遛遛”,许三多绕杠时战友们临时给编排的“许三多,往前冲,班长给你立大功”和“许三多,加把劲,毙掉班副没脾气”,以及成才形容训练生活的“七连训练苦,一天二两土,上午吃不够,下午还得补”等等,都是部队里随处都能听到的,而且恰当地使用了方言,显得更贴近生活。另外,片中到处可见精辟而富有哲理的语言,也是它的魅力之一,例如李梦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老马的“你现在混日子,小心将来日子混了你”、高城的“日子就是问题叠问题”、团长的“想到和得到,中间还有两个字,那就是要做到”,等等,轻松幽默之余令人受益匪浅,乐于接受。至于两场钢七连入连仪式的对白,则豪情万丈,令人热血沸腾。
音乐。本剧最容易被人指指戳戳的是音乐部分,然而也恰恰是这些音乐的巧妙使用,充分烘托了故事情节和人物心理,尤其是一些无声的表演,音乐是最好的解说,而准确的运用则达到了出彩的渲染效果,引导观众自然而然地为之又惊又怒、或哭或笑。如果没有这些音乐,马班长退伍的场面就不可能如此明净和崇高,马小帅的入连仪式就不可能如此庄严神圣,令人热血之余更多地肃然起敬,高城与原七连士兵的分别就不可能如此凝重悲壮而又坦荡……如果说人物因语言而鲜活的话,那么情节则因音乐的使用而灵动了。当然,如果使用原创音乐能达到以上程度,这部片子的含金量会更高。
镜头与色彩。本片的镜头运用同样关注细节,除了能将为数不多的大型装备拍出具有冲击力的视觉效果外,它用了大量的镜头关注设备的移位、转动和运行角度与方向,甚至履带卷起的沙尘和泥土,等等,能给观众一种真切观感。画面色彩也很丰富,能在基本是单调的军营里找到如此多的色彩,真是难为了。
这部片子的整体水平非常均衡,无论主角配角,甚至是跑龙套的,每个人的表演都非常用心和投入,于是全剧除了那些叫得出名的人物各有特色外,陪衬们与角色们之间也没有明显的断层,不至于因某些“短板”造成全剧的参差不齐。
在近年来众多的电视剧中,《士兵突击》堪称上乘之作,其制作之用心、演技之精湛是有目共睹的,这也正是它出色的原因之一。如果说没有缺憾是不可能的,但从找出这些缺憾的同时也看到了希望:今天比昨天好一点了,终于有人肯实在地把过往忽略的和处理不好的细节做好做到位了,尽管离完美很远。看完此剧,其实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或做什么样的事才算“有意义”是不明确的,是属于观众的见仁见智,而“好好活”却是句到哪儿都用得上的实在话。且借用许三多的名言送给《士兵突击》:你们在做有意义的事,因为严谨、认真、投入地工作过,好好地活过;而你们的真情付出,对观众而言,就是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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