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雨楼·古龙妙论精选〉(一些很有感觉的文字)
刚才在迅雷不及掩耳下了几部古龙大大的小说准备放在手机上温习来 着 (当年可是很萌他的吖 有才华的男人尤是)发现有一篇关于大大 的小说中的一些很有感觉的文...
2024-03-22
杨红樱童话珍藏版_一棵长着耳朵的树–儿童故事mp3
告诉我们生命的可贵与价值,万物的存在与意义,友谊的温馨与重要,幸福的追求与守护;同时让我们领略到童话世界超越世俗的浪漫、幻想、夸张、拟人、变形、神奇、幽默所带给我们心灵的颤动与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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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儿子妈妈讲故事-幼儿园的男老师-儿童故事mp3
自从我写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故事以后,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喊我:“大头儿子”的妈妈!我很高兴,就又写了这本《幼儿园的男老师》。你们有过男老师吗?要是没有过,就来读一读我写的这本书,你一定会觉得好玩极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欧阳老师他不仅教小朋友学本领,还教小朋友学打架。他对小朋友说:打架也是一种本领。 你的朋友 郑春华这本书讲的是小朋友熟悉又新鲜的幼儿园的故事,小朋友一定会喜欢。因为,书里有一个很特别的男老师。本书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或者是刚刚上学的小朋友阅读。尤其适合聪明、活泼、爱幻想的小朋友阅读。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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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谢霆锋作同学(高中名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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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房祖名
房祖名从表面看来绝对是一个百分百的普通高一小男生,乖,听话,害羞。他的家庭背景说出来的话绝对可以把人吓个半死,如果那人恰好觉得自己有孙悟空的本事的话,那房家就是当之无愧的五指山。
但房祖名实在是一个太乖的孩子了。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对长辈礼貌,对同辈谦让,在校听老师的话,在家听妈妈的话。他不抽烟不喝酒不上网不打牌不谈恋爱,纯洁的像一个宝宝。就连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流氓老师”黄秋生都说:“没想到还有像房祖名这样乖的学生。”房祖名长得很顺眼,越看会越顺眼,因此也有很多人说他长得帅,但也有不少女生认为他长得很像史努比。无论如何,一个人如果年轻,帅(至少不难看),家里又有钱,那么,招人喜欢就是再所难免的事情了。
但房祖名的妈妈林凤娇显然不这样认为。林凤娇在嫁人之前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果敢精明,自己有公司开宝马喝最贵得香槟。但嫁为人妇之后,便心甘情愿作了一个伟大男人背后的女人,那个男人,就是房祖名的老爸——成龙。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煮饭、插花、养小动物外加管教房祖名。毫无疑问,房祖名是她最引以豪的“作品”,她根本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有任何“红杏出墙”的机会。成龙曾想把房祖名送到国外读书,林凤娇不同意,她的理由是“我的儿子是最棒的,自己也能考出去,现在没有必要”。她这样说的时候,一般都会拍拍儿子的头,好像儿子还是三岁时候白白胖胖的模样,最好一辈子呆在她的身边,就像她养的那些猫猫狗狗一样。一想到此,房祖名总是感到毛骨悚然。
对母爱的负荷,房祖名感到无可奈何。因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与母亲的期望实在是南辕北辙,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把妈妈吓出个血压升高心肌梗塞或严重中风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所以房祖名不敢造次。但“不敢”并不等于“不想”。于是房祖名便很羡慕他的好朋友陈柏霖。比方说陈柏霖可以在自己破烂不堪的牛仔裤上再挖几个洞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而他只能穿干干净净的校服;陈柏霖见到漂亮的女孩可以肆无忌弹的吹口哨,而他,只能规规矩矩的把对方当空气。为此,房祖名很郁闷。但他实在太乖,就算同女孩子讲话,他都会脸红半天,而且支支吾吾,叫人不知所云。如果他和陈柏霖同时认识一个女孩,半小时之后,陈柏霖就会把对方的姓名、年龄、生日、星座、血型全搞到手,再回家细细研究有无追求的必要。而他,恐怕若干年后还在原地踏步,一丝不苟地连名带姓的称呼人家。所以不难理解,他们同时认识了被称为“twins”的姐妹花后,陈柏霖用一上午的时间就可以亲亲热热地称呼两人阿娇、阿sa,而房祖名直到大学毕业,还是傻里傻气地叫钟欣桐和蔡卓妍。
卿本佳人
钟欣桐最近有点烦,但是烦什么她好像并不太清楚。她的好姐妹蔡卓妍说:“总不至于是烦自己长得太漂亮了吧。”钟欣桐有些小小的得意,这只能说明女孩子的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她忍不住照照镜子,叹一口气:真的漂亮吗?
钟欣桐也是很乖的孩子,青春玉女型的乖乖女。当然,她还不够登峰造极,把这种性格发挥到极致的是后来居上的张含韵小妹妹,她的昵称便是“韵乖”。而钟欣桐,大家都叫她阿娇。
阿娇成绩不是最好,但也不差,平时她很沉默,不怎么说话。她永远也搞不明白阿sa大喊大叫哪来那么多的精力,正如她不明白蔡卓妍的小名为何叫阿sa一样。每当阿sa翘课溜冰蹦迪想拉上阿娇时,她总是说:“我不行。”正因为如此,叫两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样文静温婉的阿娇却是紫荆高中名副其实的“绯闻女王”。
刚考进紫荆时,她们便是闻名全校的“twins”姐妹花。阿娇从来没想过找男朋友的事情,但她却不得不应付一堆堆表示好感的师兄。在阿娇的心目中,她找男朋友的首要标准便是要帅,最好能帅到一塌糊涂,像邻校青莲高中的金城武最好。没想到看到的全是歪瓜裂枣,这让她很失望。最让她感到难堪的是在新生开学典礼上竟然有两个男生为了她打了起来,而可怜的阿娇那时还不知道那两位分别叫做陈冠希和余文乐的哥哥是谁。这场架打得很有名,因为余文乐的鼻子出血了,同时大家也认识了故事中还为谋面的女主角——钟欣桐。
而在故事的另一端,陈柏霖正在房祖名家的客厅里,对林凤娇大谈这场有名的“桃花案”。房祖名和妈妈很少交流,主要是他觉得同老人家无话可说,而陈柏霖不同,照房祖名的话就是“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照单全收”。
陈柏霖眉飞色舞的演讲,还时不时加上一些辅助性动作,方便听的人身临其境。可惜林凤娇听完后皱皱眉:“胡闹,小孩子懂什么。”
陈柏霖在这位林阿姨不敢放肆,老老实实地点头:“就是,就是,林阿姨说的对,他们懂什么啊。”其实他心里还是很羡慕陈冠希和余文乐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林凤娇看看房祖名:“我的儿子就不会干这种蠢事。”
谁知房祖名居然一反常态,冒出了一句:“钟欣桐,可真的是漂亮啊。”言下之意好像为她拼命流血都是值得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形,在一件富丽堂皇如皇宫的客厅里,有一位少年手舞足蹈作陶醉状,另一位少年目瞪口呆似吞了鸡蛋的模样,而那位夫人则怒目相向似受过中创了、、、、、、
当时的房祖名还不认识钟欣桐,所以还没有为美女出头的机会,当然,认识了之后,这种出头的机会也还是轮不上他。但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他们很幸运地被编在了同一个班,钟欣桐还担任英语课代表。当走进教室的第一眼看到那个娇俏的身影时,房祖名忽然一阵战栗,他当机立断抓起陈柏霖的胳膊说:“我要尿尿。”
这让陈柏霖很气愤,你房大公子如厕总不至于要我给你提裤子吧。在他翻脸之前,他及时看到了钟欣桐,并立刻认出她就是那位“阿娇”,他才顾不得房祖名是否尿裤子的问题,一个箭步上前:“同学你好,我叫陈柏霖、、、、、、”
阿娇对陈柏霖的第一印象还是很好的,因为感觉他剑眉星目很像日本漫画里的人物。她点点头,冲陈柏霖微微一笑。陈柏霖在心里叹息一声:真是内向啊,可惜、、、、、、他喜欢活泼开朗的女孩。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抓过房祖名,慷慨激昂地介绍:“他是我好朋友,房祖名。”太子房祖名就是这样,戏剧般的认识了漂亮女孩钟欣桐。
只是一个好的开始,并不是意味着一个顺利的故事。阿娇确实每天都和房祖名说话,那只不过是她要收英语作业而已。他不敢和她说话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名字叫“阿娇”,和他妈妈同名。这让房祖名很不自在,几乎失去打招呼的勇气。
其实对别的男生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比如陈小春,他会很认真很严肃地称钟欣桐为“小妈妈”,因为他的妈妈也叫阿娇;如果放在陈柏霖身上,他会毫不犹豫地讲“你是我命中的恋人,我爸娶老婆叫阿娇我也要”。但房祖名不是他们两个人,他哪一种也做不出。但不能否认,房祖名表面上虽然和他叱咤风云的老爸成龙南辕北辙,骨子里却像得离谱,就连看上的女人都叫一个名字。若干年后陈柏霖都在感叹造化的神奇。
所以房祖名只是远远的看,看她走进教室的样子,看她解数学题皱眉头的样子,看她收作业温声细语的样子,钟欣桐的一颦一笑他都记在心里,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脑子里回放。这个时候房祖名便觉得很快乐。以至若干年后,房祖名在回忆高中生活时,他都有些记不清钟欣桐的清晰模样,但那些刻骨铭心的小动作,却在他的心里永不磨灭。当时房祖名没有把心事告诉任何人,陈柏霖也不知道。房祖名并没有打算寻求谁的帮助,因为陈柏霖虽然看起来好像很会追求女生的样子,可惜他贼心贼胆都有了,做贼的技巧却很不成熟。但上大学后情况截然不同,房祖名只有稍微提起某位女生的名字,陈柏霖都是一句话:把她弄上床就行了。这当然是后话。
太子房祖名那时还非常单纯,百分百的相信爱情的纯洁性,所以他从没想过利用他那吓死人的家庭来压人。当然,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只要他穿着纯黑的阿玛尼开着红色的法拉利到学校兜一圈,想飞上枝头作凤凰的麻雀足以多到够他和陈柏霖吃一辈子的“麻雀宴”。但是他也很庆幸自己当时不明白爱情与金钱的关系,成熟后的房祖名拿着银制餐叉吃法国大餐送女士lv时候,他便很怀念那个叫钟欣桐的女孩,那个白衣飘飘长发飘飘沉默着走过菁菁校园的女孩。房祖名一直坚信高中是他的纯真年代,因为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默默地看女孩默默地想默默地高兴的日子了。
那美丽如云起云落的少年时代、、、、、、
情到浓时情转薄
房祖名和陈柏霖有时感到高中生活很无聊,他们俩都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要成绩过得去,他们都懒得再努力一点儿。而他们俩也确实聪明,每次考试那高高在上的名次与分数可以把任何一位挑剔的老师的嘴巴堵上,这让两人很得意,而且这也有很多的好处,比方说,帮漂亮的小mm解答疑难问题、、、、、、
大多数女生都喜欢请教陈柏霖,这叫房祖名很不平衡,怎么说都是男人了,太没面子。而陈柏霖总是一脸不好意思的表情:“谁叫我长得帅呢。”而房祖名就恨不得揍他那俊脸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背后升起熊熊烈火出现四个大字:伏诛色魔。让房祖名心安的是twins姐妹总是问他,而twins是他们班最漂亮的女生、、、、、、
其实这倒不是房祖名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而应该归功于阿sa与陈柏霖的“宿怨”。陈柏霖本来是很喜欢阿sa的,阿SA有时疯癫癜的,但有时也能说些很复杂的话,陈柏霖就曾说他喜欢这一款的女。陈柏霖和房祖名都坚守“朋友如手足,老婆是衣服”的古训,这从他们对两者的称呼可以看出来,他们称朋友为“个”,而女生则为“款”。但后来这信念就被隔壁班的吴彦祖打破了。吴彦祖的理论是“朋友如衣服,妻子是手足”,他的理由也很简单“你能有一大堆衣服,但你能应付一大堆手足么?”陈柏霖和房祖名对吴彦祖就很佩服,觉得很有道理。本来他们俩对吴彦祖这种小abc是颇有微词的,尤其是他竟然有一个被惊为天人的外籍模特女朋友,陈柏霖很嫉妒,但就为这一句话,他感到吴彦祖是知己,以后他们三个就是好朋友了。房祖名郑重其事地对陈柏霖说,如果朋友是衣服的话那你应该是阿玛尼,那是我最贵最好的了,好几万块呢、、、、、、而陈柏霖沉思了一会儿,很谨慎地说那你应该是内裤,我最重要的衣服了、、、、、、结果陈柏霖第二天贴着创可贴到学校,一脸无辜的样子。
现在我们回来继续说陈柏霖和阿sa。其实刚开始阿sa也是非常乐意问陈柏霖问题的,但这种情况不久便被打破了,主要原因就在于陈柏霖的态度。让阿sa生气的是陈柏霖对其他女生多是笑脸相迎,嘻嘻哈哈,服务质量一流,但他对阿sa却凶的要命。
“你猪头啊。”陈柏霖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人在屋檐下,好汉不吃眼前亏,阿sa忍着。
“笨蛋,笨死了,拜托你好么。脑袋进水了。”
阿sa咬着嘴唇。
“我真不明白,世上还有你这么笨的——女孩子.”陈玻霖好像说的一本正经,居然叹一口气。
鸡飞狗跳,狼籍一片,世界大战。从此阿sa下定决心再不问陈柏霖任何问题,反正房祖名也都能解答,而他看起来很和气的样子。在这种状况下,阿娇当然站在阿sa一边,何况,和房祖名交谈还是很令人愉快的。他讲话很慢,讲解的也非常详细,叫阿娇非常佩服。每天下午放学后他就在教室里帮阿娇复习,他的眼睛很少看她,但阿娇却常常走神。夕阳慢慢地斜射进教室,一切都盖上一层温柔的桔黄,暖暖的照在两人身上。房祖名总是穿着白衬衫,卡其裤,永远是校园人物的气质,连他的汗珠都是亮晶晶的。阿娇总是有这样一种感觉,他们似乎这样过了一百年,也还会这样再过一百年。这时的陈柏霖则在操场上挥汗如雨,阿sa一般是行踪不明。
阿娇从来没想过她和房祖名之间会发生任何故事。这位富贵如王子的人物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她原先一直以为他和陈柏霖应该是相似的。但是房祖名从来都没有看不起任何人,他甚至很害羞,在女生面前都有些手足无措,阿娇从来没想过着表示什么,她只是有些莫名其妙。她还知道房祖名很善良,这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是陈柏霖讲过的。鉴于两人是穿开裆裤是的发小,任何人都不应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起因于某一年的地球某个地区的海啸。学校号召学生奉献爱心,说灾难地区的儿童缺乏淡水食物境况悲惨云云。
当时的房祖名问了一句后来被传诵好多年的堪称经典的话:“他们没食物,怎么不吃瘦肉粥呢?”
陈柏霖的反应是一个倒栽葱,笑在地上爬不起来。
这件事情的结尾是这个样子的:房祖名坐着他家的私人飞机到受灾地区慰问,并捐款一百万。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阿娇叹了口气,而阿sa的口水流成了瀑布。所以阿娇很自然的就明白,王子即使再愿意做一个百姓,他还是一个王子。而阿娇更明白,紫荆高中只有一个可以坐私家飞机的房祖名,却有无数个钟欣桐。
他们的交往一直都是淡淡的,不温不火的,没有什么波澜,也许,仅有一次的意外、、、、、、
房祖名和陈柏霖喜欢放学后在路边的小摊上吃云南米线。他们骑着几千块的脚踏车,穿着几百块的运动服,吃着几块钱的米线。酒足饭饱后两人都喜欢去操场打篮球,房祖名是因为爱好,而陈柏霖则认为这样很酷,可以吸引小妹妹。有一天晚上他们两玩到很晚,然后就碰上了在街上闲逛的twins。那时陈柏霖与阿sa的关系已经恶化,双方正处于冷战阶段。
但陈柏霖还是冲过去气冲冲地说:“这么晚了还有心情到处逛荡。”
阿sa反唇相讥:“彼此彼此。”
陈柏霖很气愤:“你作业做完了么?笨蛋!”
阿sa火气更大:“管你什么事情啊,神经病。”
房祖名和阿娇两人在后面,谁都没有开口。他们走得很慢,渐渐地陈柏霖与阿sa的争吵声便听不清楚了。
他们还是很沉默,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谁也没有说一句话。夜风凉凉地吹,房祖名的心情便很愉快,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幸福的感觉。房祖名想钟欣桐也应该是这样吧,宁静而愉快。
此情此景下的房祖名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或者说,非说些什么不可。他张了张嘴,很艰难地说了三个字:
“钟欣桐、、、、、、”
阿娇抬头:“嗯?”她的心忽然跳得很快。
“我、、、、、、”
“阿娇,阿娇,”阿sa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快点啦,你怎么这么慢。气死我了,陈柏霖你个大混蛋。阿娇,我们快走啦。”
阿娇没出声,她还是静静地看着房祖名。
房祖名松一口气:“没什么,蔡卓妍好像在叫你。”
阿娇终于渐渐地走出他的视线。
曾经有一次,他们的距离是那样接近,有一首歌这样唱道:我是那么接近幸福、、、、、、
很久很久之后,房祖名和陈柏霖看了一本书,武侠小说,古龙的《武林外史》。里面的一个情节让他们印象深刻,沈浪和朱七七是一对恋人,任何人犯了错误沈浪都可以原谅,但他对朱七七却苛刻异常。古龙在书里说:情到浓时情转薄。
房祖名和陈柏霖默然,刹那间,他们仿佛顿悟了些什么。
陈柏霖叹口气,望望窗外被风吹下的落叶说:“不知道阿sa现在怎么样了?”
而房祖名却想起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和他那没说完的一句话。他很多次都在想,如果说出来,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吧。可惜这只是如果。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民间的传闻有很多的版本,但房祖名一直秘而不宣,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成了一个永远的谜,很少有人记起太子房祖名和漂亮的英语课代表之间的那个故事。而少年时代的种种,都被他评为轻狂二字,留在身后。
其实那时的他,既不轻,也谈不上狂,只是一个害羞的小男孩有着期期艾艾欲说不得羞怯。
陈柏霖敲敲饭盒:“今晚还去自习吗?”
房祖名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紫荆、、、、、、”
陈柏霖没听清,因为他忽然想起某一年的某一天他曾对某个女孩说:“你是猪啊——”
可惜他们谁也回不去了,青春是一本无字的书,他们早已翻过了那一页。
古龙说:情到浓时情转薄。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张柏芝终于走到紫荆高中的大门口,她是高一新生,今天是开学报到的第一天。拖着两大包行李的她已没有任何兴奋之情可言,整整坐了一上午的汽车,她已疲倦至极。
张柏芝长得很漂亮,她的美丽无人能及。以至她毕业后很多年,紫荆高中再没有校花。紫荆的学生们都这样说:没想到紫荆弹丸之地还能长出这样一张天下无双的脸。这当然是后话,彼时的张柏芝刚迈进高中的大门,对未来的一切还懵懂无知。
校园里人头攒动,彩旗飘扬,张柏芝忽然有一种“风萧萧易水寒”的感觉:终于离开家了。下一步,该干吗?张柏芝开始动脑筋,校园太大人太多,她根本云里雾里模糊不清。她考虑要不要抓个壮丁来帮帮忙,初中时利用男生跑跑腿是常有的事情,张大小姐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或者是难为情。难为情?张柏芝拉动一下嘴角,她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般文静清纯,别人不知道,她自己还是很清楚的。这时的张柏芝正在做前期的考察工作,怎么着也得找个看起来比较顺眼的男生啊。
“柏芝。”有人喊她。
张柏芝转身看到初中同学,运动衫,运动短裤,运动鞋,抱着篮球跑过来,带着满身的阳光。张柏芝心头一阵狂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谢霆锋。”她兴奋地大叫。
谢霆锋点点头:“要不要帮忙?”紫荆中学高一六班学生谢霆锋,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故事。
翩翩浊世佳公子
谢霆锋是一个很英俊很个性很另类的学生,他认识张柏芝已经很多年了。在谢霆锋的记忆里,甭管提起哪件事,那件事中一定有张柏芝的影子。张柏芝觉得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当然,谁要是在小学时就上房揭瓦,把小朋友打得满地爪牙,初中时又唱摇滚玩吉他,想不与众不同都难,简直是鹤立鸡群了。十六岁时的谢霆锋在青春花季时蜕变成桀骜不驯的叛逆美少年,长长的发梢遮住眼睛,叼一支香烟,挎一把吉他,能电死一大批人,但是不包括张柏芝。
谢霆锋很照顾张柏芝,他叫她“小丫头”。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的话谢霆锋是肯听的,那这个人就是张柏芝。他们两家住得很近,小时候张妈妈对他说:“阿锋啊,你要好好照顾柏芝,她胆子很小身体又很弱。”谢霆锋点点头,他也没想到这一点头就过了这么多年。
他领她上学帮她买饭送她回家,替她挤公共汽车给她补习功课带她出去玩耍,他把她当小妹妹。以至有一天当学校里所有人都惊艳于张柏芝的美丽时,离他最近的谢霆锋反而浑然不觉,他说:“漂亮吗?和以前一样啊。”在他的心目中,张柏芝永远都是那个六岁的有着胖嘟嘟的小脸跟在他屁股后面叫“阿锋哥哥”的小女孩。
有意思的趣事有很多。他教他骑脚踏车,本来练习的好好的,他回家喝口水的功夫,再次出现的时候本来骑的稳稳的张柏芝忽然一声尖叫,然后四面朝天。
“又不是鬼,你乱叫什么?”谢霆锋不满,“笨死了。”
张柏芝眨眨眼,坐在地上不起来:“我见到帅哥就心慌,然后手发抖,然后就一头栽地了。”
谢霆锋板着脸:“别胡闹,让我看看有没有事。”
张柏芝说:“我脚扭了,你背我上楼吧。”
“什么?”这次轮到谢霆锋鬼叫了,他差点没跳起来。
张柏芝一脸无辜加痛楚的表情。
他苦着一张脸把她背上九楼,因为柏芝不喜欢做电梯。
游泳的时候她会把他摁在水里,手劲之大,用力之狠,让谢霆锋觉得她要把自己毁尸灭迹;溜冰的时候她则故意用脚绊他,看他摔得四仰八叉,她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吃蛋糕的时候弄人一脸,喝水的时候泼人一身,打起人来下手狠毒,生起气来灭绝人性,似河东狮吼。当然,这些只有谢霆锋知道。外人面前的张柏芝温柔乖巧清纯亮丽,人见人爱,人称“玉女掌门人”。谢霆锋会在背后毫不留情地打击她:“你就装淑女吧。”一般这时两人就会拳打脚踢动真格的,张柏芝的空手道是蓝带水准,而谢霆锋是武术科班出身。结果都是一样的,谢霆锋赔礼道歉外加冰淇淋再忍气吞声一个礼拜事情才算完。打架完成之后张柏芝都回揉揉发痛的胳膊说:“还帅哥呢,连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谢霆锋反唇相讥:“这会儿来怨我了,你先看看你自己,跟个母老虎差不多,你到底是香还是玉呢,我还真没看出来。”互不相让。
在这种懵懵懂懂中,两人一起考进了紫荆。
谢霆锋把篮球扔给张柏芝,伸手接过她的两袋行李。
“怎么这么重啊,你都装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多干活少说话才是正经,你要储存体力。”张柏芝不怀好意地笑。
谢霆锋撇撇嘴:“你怎么不把你那张大床也一起搬过来?”
张柏之歪头想了一会儿:“这个创意不错,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哈哈。”停顿了一下,“阿锋——”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谢霆锋马上知道事情不妙。千钧一发,电光火石之间,他猛一转身,一只篮球贴身而过,带着呼呼的风声。
张柏芝乘机跑掉,谢霆锋气急败坏,他想捉到她非把她捏死才好,这小丫头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但现在不行,他还得拖着她的两大包行李去给她报名,谢霆锋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命很苦。
这件事情的结局是这个样子的:谢霆锋请张柏芝吃了一顿肯德基还买了三个甜筒冰淇淋,张柏芝笑得像一只小狐狸,她早知道他捏不死她的。他们开始了崭新的高中生活,历史迈进了新纪元。
谢霆锋在紫荆的日子过得很正常,虽然他目中无人又狂妄自大,但他的成绩实在是无话可说,叫人挑不出毛病。他非常非常聪明。他的面孔和大脑成正比例发展,紫荆的学生们都说,谢霆锋长得多帅他就有多聪明。此话不虚。直到有一天,他遇上了王菲,那个比他高一级又冷酷到底的女生。刹那间,他便作了一个影响他一生的决定。
他对好朋友陈奕迅说:“我一定要追上她,她是我的女人。”
陈奕迅反问:“那柏芝呢?”
谢霆锋一愣,他有些迷糊:“关柏芝什么事啊?”
是啊,谁会同一个小时候给自己换过泳衣看过自己哭鼻子的小哥哥谈恋爱呢,而王菲不同。
王菲也是一个很冷很酷的人,我行我素,在这一点上,她和谢霆锋倒是很像。谢霆锋第一次见到王菲是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他代表新生讲话,而王菲则代表老同学致词。谢霆锋也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但在那会儿,他在八月天紧张到冒冷汗。王菲冲他点点头:“没什么大不了的,就那么回事。”镇定自若。谢霆锋有些汗颜,又有些感激。
那天他表现良好。刚一上台就听到下面有女生尖叫:“mygod,这么帅。”谢霆锋心里很得意。顺利完成任务。班主任黄秋生拍着他的肩膀说:“不错,不错。”谢霆锋没听清楚黄老师在说些什么,他想王菲现在干吗呢?典礼一结束,她人就不见了。张柏芝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说:“帅哥请客,我要一杯可乐两筒冰淇淋三个蛋挞。”谢霆锋没好气地说:“就知道吃,都胖成那样了。”
第二次见到王菲则是在教师节晚会上。王菲化的妆很特别,同别的人都不一样,让谢霆锋很心动。她站在台上唱《我愿意》,谢霆锋沉醉在那天籁般的声音里,如痴如狂。他终于明白那种妆为什么特别,因为它空灵,有种缥缈的感觉,天上人间。一曲终了,他冲到后台,焦急地想找到那个女孩,慌慌张张。谢霆锋记不清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这种心慌的感觉了,唯一的一次,好像是小学三年级柏芝溺水的那个暑假,他也是这个样子,怕失去什么再也找不回来。
“谢霆锋。”竟然是王菲,她早已卸装,又变成那个冷冷淡淡拒人千里的王菲。
谢霆锋有些窘迫,如果这时照一下镜子,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脸红得像某种动物的某个部位一样。
“啊、、、、、、嗯、、、、、、”天哪,他竟然有些手足无措。
“阿锋,阿锋。”张柏芝在这时跑过来。
“你傻站在这里干吗?马上到你的节目了。”张柏芝跳起来敲敲他的脑袋,“没病吧?”
再看,王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掉了,一种叫做失望的东西立刻充满了他的整个心胸,他没说话。那边张柏芝还在抱怨:“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张柏芝刚表演完自己的节目,还没来的及卸妆,谢霆锋不由分说把她拉出去。
“干吗?”张柏芝的手腕被他捏得很痛,心中立刻非常不满。
到一个僻静角落,谢霆锋面无表情地说:“有话要对你讲。”
“什么啊?”张柏芝觉得哪儿有点不太对劲。
谢霆锋的脸慢慢靠近,张柏芝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天,她怎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认不认识王菲啊,帮我打听一下。”
张柏芝听后松了一口气:“就这事啊。”但,怎么这么失望啊,好像心还很痛,张柏芝想自己大概是感冒了。
“你想干什么?”她忍不住问。
“我要找老婆了,”谢霆锋拍拍她的头,“小丫头一定要帮忙,这可是你哥哥的终身大事啊。”
张柏芝没有像平时那样咋咋呼呼,她满脸迷惑的表情,没有消化谢霆锋话的能力,只是谢霆锋已经觉察不出来了。
那时的谢霆锋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这边的王菲却平静如昔,没有一丝异常。如果有谁问她还记不记得谢霆锋,她一定要歪头想一会儿才能记起:“是不是高一的那个小男生?”
王菲生活在自己建造起来的世界里,很自我,很封闭。即使你和她面对面的说话,也会感觉离她很远。王菲是一个很冷很炫的人,她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成熟,又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单纯,冰与火的完美结合。
她喜欢亦舒与李碧华的书,这两位香港女作家把她们的人生感悟通过文字表达了出来,却叫王菲看的惊心动魄。她的生活波澜不惊,但高中生王菲已有一颗饱经沧桑看透炎凉的心。
也许真是看得太多了,王菲对一切都看得很透。所以有时候她觉得生活很没意思,每个人生来都是在舞台上演戏,而她却没有演下去的欲望,这是不是很恐怖?学校里颇有传言说王菲不好接触,谁去谁碰壁。而高一男生谢霆锋却顾不得那么多了,即使是做一只扑火的飞蛾,他也义无反顾,万死不辞。
无关风月
张柏芝已记不清她认识谢霆锋有多少年了,似乎自从她有记忆时起,身边就有个阿锋哥哥,一直没有离开过。
幼稚园,小学,初中,直至紫荆。张柏芝摇摇头:现在,也许是离开的时候了。她有些落寞。床头的闹钟响起来,她伸手把它按死,那时谢霆锋买给她的,怕她早晨赖床。
她的床头挂着谢霆锋买的风铃,头上戴着谢霆锋买的头花,每天上学背的谢霆锋送的书包。游泳是谢霆锋硬逼她学的,脚踏车也是谢霆锋教会的,谢霆锋教她的三步上篮至今无人能及。
张柏芝全身上下都是谢霆锋的味道,她挥之不去,也走不出来。
半夜三点她会给他发短信:那道物理题大功告成了,哈哈。
他回复:你这么晚了打搅我就是为了说这个?
她说:是的。
他再回复:你再捣乱我就杀了你。
但她乐此不疲。
有时心血来潮,午夜十二点她也会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陪她去操场跑步或是去顶楼看星星。
谢霆锋的怒火烧到九重天又无可奈何。虽然他跑着步可能会一下子摔倒或者看着星星而忽然睡着。
陈奕迅曾对谢霆锋说:“张柏芝是个小妖精。”
谢霆锋一下子找到同道中人:“我也有同感,你真是太了解我了。”这么多年他自认被张柏芝折磨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
但他心甘情愿。
张柏芝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谢霆锋你个大混蛋。”十岁以后她再不叫他“阿锋哥哥”,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喊他“阿锋”,其余时间均直呼其名。
这叫谢霆锋非常懊恼,大呼张柏芝忘恩负义,
张柏芝也是振振有词:“叫阿锋哥哥多肉麻啊,我听了都起一身鸡皮疙瘩,你个大男人不害羞啊?”
谢霆锋答道:“我脸皮厚,你尽管叫好了。”
但张柏芝偏不让他如意。
后来追张柏芝的人有很多,谢霆锋就在旁边落井下石:“看看追你的那些歪瓜裂枣,真叫人不敢恭维啊。”他有时也会很热心地帮忙介绍“你认为陈奕迅怎么样”或“吴彦祖不错吧?”
张柏芝没好气地回答:“陈奕迅有徐濠滢,吴彦祖的女朋友是外国模特,你脑袋没出毛病吧。”
再后来追谢霆锋的人也多起来,张柏芝也在旁边冷嘲热讽:“你这样的都有人看上啊,可真稀奇。”她也说过给谢霆锋介绍女朋友之类的话,但只是说说,从来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但谢霆锋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派,他可不是说说而已,他动真格的为张柏芝锁定了两个目标:冯德伦和李灿森。他的同班同学兼死党。
张柏芝知道后差点没疯掉:“你什么眼光啊?”
谢霆锋与冯德伦、李灿森人称高一六班的“特警新人类”,他们三个简直是混世魔王,就差把紫荆给翻过来了,让教导主任曾志伟头疼不已,几乎七窍流血倒地身亡。
所以他一直没有女朋友,她也一直没有男朋友,他们两个也不是男女朋友。
张柏芝觉得全世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像自己一样了解谢霆锋,当然,她付出的惨重代价就是在谢霆锋面前也变得毫无秘密可言。
她见证了他第一次同人打架,她用自己的手绢给他擦去额头上的血;他第一次抽烟的时候她在现场,她陪他第一次喝白酒,两人辣到流眼泪。他的吉他有她的一半股份,他唱的歌是她的作词。他的麻烦她也帮他应付,有时连检讨都帮他写好。
两人最喜欢的一首歌是《yesterday once more》,最喜欢的影星是奥黛丽赫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他的mp3她在听,同样,他有她电子词典的使用权。
张柏芝试图把谢霆锋从她的往事中剔除,结果发现把往事也一块儿删除了。
她想象不出有一天谢霆锋忽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会怎样,她从来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她早已习惯了在操场上看谢霆锋打完球后两人结伴回家,她不想改变。
两天后张柏芝给谢霆锋电话:“帮你问过了,你基本上应该没戏。哎,你别急啊、、、、、、我这不是打击你。王菲是高二八班的团支书,人称“冷美人”,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听说过去有人给她送花都扔掉了,你节哀顺变。“
谢霆锋在电话那边半天没吭声。
张柏芝小心翼翼地问:“你,你没事吧?”
只听谢霆锋咬牙切齿地发誓:“我还不信邪了,追不上她我就不叫谢霆锋。”
张柏芝“啪”的一声扣上电话。
谢霆锋急得乱叫:“哎哎,还有别的事呢、、、、、、”张柏芝懒得再听下去。
她记得初中时她和谢霆锋一块儿出去玩,谢霆锋只知道拿把吉他,而她则准备好食物和水。被太阳照得口干舌燥又饥肠辘辘的谢霆锋再也没有心情唱歌,而她变魔术般的递给他一杯百事可乐。
她清清楚楚的记得谢霆锋当时两眼放光,自此她也明白什么叫做“恶狼传说”。
然后谢霆锋说了一句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谢霆锋说:“天天都想看到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
张柏芝差点气破肚皮:“谁要结婚啊,神经病。”
但她也不能否认那是谢霆锋对她说的最有人情味的一句话,他对她一般以讽刺打击为主,嘲笑贬低为辅,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他们做兄妹一直做了这么多年。张柏芝想以后谢霆锋就会对另一个女孩子说:天天都想看见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可惜他想看的人再也不会是她。想到这里张柏芝感到很心痛,心痛得要命。她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一直是兄妹啊。她从没有想过她是否喜欢谢霆锋这个问题,后来当她真正思考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时,已经物是人非,说什么都已不再重要。有时她也会突发奇想:如果阿锋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会不会也这么伤心呢?
她没有问过谢霆锋这个问题。
张柏芝和谢霆锋一如既往,做他们的好兄妹。在高中毕业大戏《无极》中,两人都参加了演出。张柏芝向担任导演的陈凯歌老师提建议修改了剧中的一个情节:女主角倾城在生日party上向男主角无欢扔一块蛋糕。张柏芝说,这代表了又爱又恨。陈凯歌欣然接受,大家也都觉得这个构思既新颖又独特。
而在现实生活中,张柏芝在日记中写道:真正的朋友,都是无关风月的吧。
至于谢霆锋和王菲,那就是另外一个风花雪月的故事了。
尾声
已是大学二年级学生的谢霆锋接到了张柏芝的电话:“阿锋哥哥,我有男朋友了。”这是事隔十年后她第一次叫她阿锋哥哥,久违了。那晚谢霆锋在宿舍里喝酒,不知喝了多少,最后烂醉如泥。只听他反反复复在说一句话:天天都想看到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
暗恋的故事(一):此情可待成追忆
古天乐每天晚自习后,都要送林菲回家,这渐渐变成了他的习惯。一般他都会在校门口等林菲,看到林菲走出大门,他就迅速地跨上自行车。他们俩在路上很少说话,几乎不怎么交流。林菲的哥哥出国了,他和古天乐原先经常在一起打篮球,所以把照顾林菲回家的事拜托给了古天乐。古天乐当然不会推辞,反正也是顺路,所以在古天乐看来,这只是件小CASE而已。
他们两家顺路但不住同一个区。古天乐总是把林菲送到她家小区门口,再转头回自己家。林菲家住在那种被称为“高尚住宅“的小区里,富丽堂皇。她的家庭条件非常好,爸爸妈妈都是有名的教授,哥哥在国外念书。所以古天乐眼中的林菲,跟个小公主差不了多少。古天乐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境一般,古天乐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父母的期望。
他和林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他要读书,她则画画;他要拿高分,她则随意玩耍;他要考大学出人头地,她则好像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也找不到可以交谈的话题。他说篮球她不懂,她讲画画他又不懂。刚开始送林菲回家的时候古天乐觉得两人一路不说话很尴尬,女孩子可能矜持一些,他就挖空心思找些话题,但两人真的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他讲的笑话实在太过冷场。后来古天乐就放弃了。他们只是默默地骑车,默默地穿过一条条漆黑的街。这慢慢就变成了一种默契,一种习惯,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林菲在学校很有名,她长得漂亮,家庭优越,人又聪明,受尽万千宠爱。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这叫古天乐心里有一丝莫名的高兴:我可是每天都和她一起回家呢。但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是他的小秘密,古天乐愿意一个人珍藏。
他和林菲在学校里碰到也仅仅是点头而已。林菲似乎很忙,她总是风风火火唱歌跳舞不亦乐乎;而古天乐,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把学习放在第一的位置,他发誓一定要考上最好、最棒的大学。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做题、背单词,抽空的时候会到操场上打打篮球。当时的古天乐除了好好学习之外便是考大学,偶尔看看NBA,他很少想别的问题,也无暇顾及。当然,他和林菲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也会忙里偷闲地考虑一下林菲,他觉得林菲可能被家人给宠坏了,对什么事情都无所顾忌,毫不在乎,任性而为,虽然,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林菲撒娇耍赖发大小姐脾气。但他一直认为林菲应该就是他想的样子,是个溺爱受宠的小女孩,即使他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想法每次都是一闪而过便放诸脑后了,他要动脑筋的事情很多,没有可能在这件事情上花太多的时间。
古天乐长得很酷,篮球也打得超棒。每次课外活动时间,都会有一群女生站在一边看他打球,他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还是很得意的。在紫荆,古天乐就是学校里的“流川枫”,是偶像一级的人物。但在他那群女球迷中,很少看到林菲,即使有那么一两次,林菲也只是远远地站着,不知道是望天还是看球。古天乐便觉得林菲很奇怪。林菲只要去,就会给古天乐买好饮料,静静地等着他。古天乐只是笑笑,说一声“谢谢”。林菲也不怎么说话,只是有一次,林菲指着他的护腕说:“这是什么?”
古天乐有些感到好笑,但他还是很有耐心的解释:“这是护腕啊——”看林菲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古天乐就褪下来递给她看:“你很喜欢啊?”林菲点点头。古天说说:“那你拿去好了。”他还有很多副,既然林菲喜欢,一副护腕而已。林菲把护腕拿在手里,左看看,右看看,似乎能瞧出个花来。最后她把护腕套在了自己的手臂上,心满意足的样子。古天乐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声:真是小女孩啊。
有时候林菲画画比较晚,古天乐就到画室去找她,但他从不进去,只是站在玻璃窗外。古天乐觉得画画很小资,他想男人最好还是生猛一点儿,所以他选择打篮球。画室里的林菲专心致志地作画,透过玻璃,在柔和的灯光下,她显得遥远而又肃穆。他们通常一站就一个多小时,外面的古天乐静静地等,里面的林菲静静地画,整个情景,像极了一幅凝固了的静物画。这时的林菲同白天大大咧咧的林菲绝对判若两人,因此古天乐在高中时就总结出了真理:工作着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那天晚上林菲收拾好画具,两人像往常一样回家。在路上,林菲忽然开口说:“我们画室的李若彤说你很像杨过。”
古天乐一愣,他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嘴巴却比脑袋先行:“我也觉得她像小龙女啊,哈哈。”古天乐说这句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同所有调皮捣蛋的男生一样,不过是嘴上占占便宜罢了,其实在那个时候,他连李若彤是谁都不知道。林菲的脸色好像有些不太好,但天色暗,古天乐根本没看清楚。
“林燕妮说,一遇杨过终身误呢。”
“嗯?”古天乐听不清。
林菲又不说话了。
古天乐又觉得林菲很奇怪了,他甚至觉得所有的女生都奇怪,因为你永远也搞不懂她们在想些什么,她们到底想干什么。古天乐是一个很酷的人,他觉得女人很麻烦。
时间在波澜不惊中度过,他们升到了高三。在高考前那段最紧张难熬的日子里,古天乐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他很感谢林菲,回家的路变成了他放松的驿站,几乎成了黑色六月里的幸福时光。他们的关系似乎也亲近了许多,两个人互相说一些鼓励的话,谈一下将来的美好理想,简单而快乐。每次到家门口林菲都会冲古天乐微笑,说句“明天见”再转身进去。古天乐很多年后都忘不了那种透明干净的笑容,他认为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动人的笑。
古天乐不出意料地考进了最好的大学,高中时的那段时光,便被他尘封在了记忆里。他和林菲很少联系,只是在每年元旦的时候会收到林菲的一张贺卡,寥寥三四个字。古天乐看着卡片的时候会有些惆怅,真是个任性的孩子,他这样想。
在收到四张卡片之后,古天乐毕业了。他成绩优秀,已经申请到国外读书。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古天乐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林菲忽然来到他们学校。古天乐很意外,但他更感到高兴。他忽然觉得有许多话要同林菲讲,四年的大学生活,同学之间的近况等等,很多很多。
古天乐请林菲吃饭,他说:“过几天我要出国了。”
林菲好像吃了一惊。
“剩下的几天正好陪你到处逛逛,你一定要多待几天。”
林菲笑了笑:“不麻烦了,你应该有许多事要忙,我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你。”
古天乐顿时感到很失望,非常失落。那一顿饭他很少说话,相反林菲说了不少,嘴巴几乎没有停下来,天南地北,古今中外,也喝了很多酒。古天乐觉得林菲那天有些不太对劲,但他又想,也许读了大学,林菲也改变了不少吧。
古天乐在国外念书很辛苦,但他咬牙坚持下来。从小到大他都是这种人,决定了的事情,他都要拼搏到底,不会认输。然后毕业,找工作,定居,拿绿卡。当他成为那个绿树成荫,鲜花环绕的国度的主人时,古天乐终于松了一口气。由于自己常年一人在外,他同国内的朋友同学几乎完全失去了联系。有时候他会想起高中,想起林菲,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甜蜜的回忆之一。“她的孩子应该都会打酱油了吧。”古天乐想到这里便摇摇头,重新坐到计算机前,开始那枯燥又乏味的工作。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收到一个包裹,从国内寄来的。上面的地址很陌生,不是家里给他寄的东西。他满脸困惑地打开那个小纸箱,最上面的是一个像框,镶着一张照片,——林菲的相片——遗像。古天乐双眼发黑,几乎昏厥过去。他喝下一杯酒压压惊,勉强打起精神,还有 :
“古天乐:
我是李若彤,林菲的好朋友。林菲已于一个月前去世,突发性心脏病。这里面有你的一些东西,想还给你才好。辗转得到你的地址,节哀。
李”
“李若彤、、、、、、”,信非常简单,古天乐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听说过,但他一时想不起来了。
古天乐怔怔地看了半天林菲的相片,还是那个笑的甜甜的小女孩,他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若干年前那个和他天天晚上一起回家的林菲,现在几经不在了,并且是永远的不在了。
纸箱里还有一个纸包,古天乐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的手不住的发抖,好几次剪刀都差点割到他的手。
首先看到的是一副黑色的护腕,古天乐还记得那是自己的,后来送给了林菲。下面是一叠厚厚的画稿,古天乐忍不住呻吟一声,上面画的全是他。
喝饮料时的他,骑自行车时的他,打篮球时的他,默默地站在画室玻璃窗外的他。微笑的,沉思的,严肃的,狂欢的,皱眉的他全在上面。一张张翻完,古天乐泪流满面,他仿佛重新回到了高中,回到了紫荆,回到了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回到了天天晚上和林菲一起回家的日子。
最下面是一张草纸,他的数学演算纸,满篇都是那飞扬跋扈的字体,也不知道林菲是怎么弄到的。草纸的背面,有一行字:今天见到了古天乐,我好高兴啊。他要出国了,他终于去实现他的理想了、、、、、、古天乐像被人刺了一刀,痛得弯下腰。他记起了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和林菲那仿佛有些恍惚的神情。古天乐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
终于有机会回国了,古天乐见到了李若彤,她真的很像小龙女,可惜古天乐再也不是高中时的杨过。李若彤说:“我寄那些东西给你是替林菲抱不平,想惩罚你,叫你难过,让你后悔。”古天乐心如刀绞。李若彤又说:“但阿菲,唉,、、、、、、她实在是太傻了,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林菲认识古天乐好多年了,在她的眼中,古天乐一直都没有变。即使很多年以后古天乐长了胡子变了相貌,在她的心目中,“古天乐”依旧意味着某一天晚上陪她走过漫漫长路的那一个高中小男生、、、、、、
四大天王之——“拼命天王”刘德华
高二级部有四个班长特别出名,而且各有各的成名绝技。由于他们太耀眼了,简直就像香港传媒通常所宣传的“天皇巨星”,所以紫荆的学生们也称呼他们为“四大天王”。在紫荆,只要提起四大天王,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有人开玩笑说,紫荆的学生可能不认识李嘉诚,但绝对不会不知道“四大天王。”
这四个赫赫有名的人当然不是浪得虚名。张学友张天王能歌,郭富城郭天王善舞,黎明黎天王我们后面详述,刘德华刘天王,怎么说呢,好像不知该从何说起。这并不是说刘德华没有什么本事,而是他的本领太多了,你简直数不过来。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刘德华是高二一班的班长,同时还兼任班内的数学课代表和卫生委员,同时他还是学生会副 ,卫生部部长,小记者团团长,广播站站长,校电视台播音员,校报编辑等等等等、、、、、、单看看这些头衔,就已让人脑袋三个大了,而刘德华居然能做到游刃有余,乐此不疲。
最重要的是,他的成绩一直保持第一名,另外,他要和老师搞好关系,还要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他要帮女同学搬书,帮男同学抄题,运动会的时候他要一马当先,开晚会的时候他要万死不辞。高二一班如果哪天不见了刘德华,地球一定不转了,天下大乱。因此有同学开他的玩笑说:“美伊发生战乱了,您是否要过问一下。”说的刘德华脸红脖子粗。但是辛苦也会有回报,每学期的班长竞选,他都以全票当选,这让他那颗辛勤操劳的心有了很大的安慰,然后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去。教导主任曾志伟曾语重心长地对刘德华说:“年轻人努力一些是好的,但、、、、、、你们年轻,把一些事情看的太重。”刘德华不置可否:“我不是看得太重,只是、、、、、、”只是什么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那年刘德华十七岁,一个十七岁的小男生能有什么人生阅历心灵感悟可言呢。他只觉得自己有无限的精力,他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天大地大,任我驰骋。人在年少时一般都是这个样子的,天地在我脚下,世界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那时的刘德华雄心壮志,说句实话,他还真没把富可敌国的李嘉诚放在眼里。刘德华认定自己有一天会住上伦敦雪莱区洋房,开凯迪拉克的车,戴白金康斯丹顿的表,穿的鞋是瑞士巴利,送给女士LV的包包、、、、、、如果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不是为你一个人而单独存在的,地球没有了谁也照样转时,我们便长大了。
刘德华有自己的一套哲学,他永远不做“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他这样说。而古文根底深厚的关之琳则说得文雅无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刘德华便觉得关之琳很知己。这样的处世原则,使刘德华在以后的人生岁月里少吃了很多苦头,他虽然也经历了数不尽的惊涛骇浪,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正因如此,刘德华对关之琳一直念念不忘,认为她是他见过的世间真正漂亮的女子。
念高二时的刘德华当然还没有这样的感慨,但他对自己的第二原则解释的已经很清楚明白了:“我数学考不过张学友,英语比不过梁朝伟,每次级部排名都是第二。但两个第二加起来就是第一了。”他讲的是真话,话虽说得不错,但心里的百般滋味,只有刘德华自己清楚了。
忧郁王子梁朝伟
刘德华说梁朝伟是“一个很有艺术感的人”,具有艺术家的细腻,所以不难理解梁朝伟的英语为什么超级棒。梁朝伟是一个很沉默的男生,对这个世界默然待之。他很少讲话,仿佛生活在外部空间。他孤独,寂寞,但他又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还好,他还有英语相伴。正是这种神秘莫测的气质,使得梁朝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的眼睛总是笼罩着一层迷雾,看人的时候好像一幅含情脉脉的样子。因此梁朝伟对刘德华说过,他和女生说话的时候会很注意,从来不盯着对方,取而代之的是抬头看天或低头望地。即使这样还是麻烦不断。梁朝伟在高一的时候和隔壁班的郑伊健、陈慧琳同游日本,几个日本女孩非要跟他回中国,他落荒而逃。在暑假的时候他又和青莲高中的任贤齐、舒淇去韩国旅游,结果韩国女孩真的跟随他到中国来了,这让梁朝伟很头疼。梁朝伟是巨蟹座的男生,温柔,体贴,爱家,懂得照顾人,在刘德华看来,梁朝伟跟陶渊明差不多,最好在某座山前弄块地去种菊花。梁朝伟是淡薄的,出世的,所以刘德华怎么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女生去喜欢梁朝伟,他对梁朝伟说:“我其实是很嫉妒你这个走桃花运的混蛋的。”
刘德华不明白梁朝伟,梁朝伟也同样搞不懂刘德华。做人需要这样拼命吗?他常常这样问自己,答案是否定的:不需要。刘德华是“全天候人物”,是连谭咏麟谭校长都知道的“拼命三郎”,而梁朝伟只需要把英语学好就行了,别的事他一律不管不问不关心。他每次都能拿到“金像杯”英语竞赛的冠军,只要有一个就可以就读最好的外国语学院,而他加上“金马杯”,已经有六七个了,梁朝伟有权利对任何东西说不,他甚至不用把最重要的高考放在心上。十七岁的梁朝伟已经风光惯了,所以他很无所谓的就放弃了最新一届的“金像杯”,而把机会让给了同是王家卫老师门下的小师妹张柏芝。当张柏芝从作为颁奖嘉宾的梁朝伟手里接过金光闪闪的奖杯时,兴奋地发表了她那惊世骇俗的演讲词:“台下所有优秀的男士们,你们现在可以来追我了。”当听到这句话时,梁朝伟望着眼前这个神采飞扬的女孩,不禁在心里感慨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正在缓缓地落幕。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这种隐士般的人物居然真的有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叫刘嘉玲。
刘嘉玲和梁朝伟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人。他爱静,她好动;他沉默寡言,她活泼开朗。总之,是两个完全不搭调的人。
刘德华就曾产生过疑问:“伟仔,你和刘嘉玲,不太合适吧?”
梁朝伟回答:“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世俗的热闹。”
也许这就是互补吧。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有缺憾的,所以才会寻找自己身上欠缺的东西,或者用别人的来补偿。那时的梁朝伟和刘德华还不懂这些,但梁朝伟却在没有理论的指导下成功地付诸实践。
我们不能怪刘德华多嘴,因为在外人看来,梁朝伟和张曼玉,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张曼玉的气质和梁朝伟很配,两个人站在一块儿,连一向挑剔的王家卫都露出赞赏之色。张曼玉的英语也很棒,每当她用标准的剑桥音同梁朝伟交谈时,会让人忍不住想起若干年前发生在康桥的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如金童玉女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张曼玉会用美妙的声音来阅读拜伦的诗,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她的一颦一笑都优雅至极,美丽至极。有一次在诗歌朗诵会上,张曼玉用她那独特的嗓音读美仑美奂的十四行诗时,连刘德华的心都忍不住跳了一下,很快。很久之后刘德华知道那种感觉叫心动。
可惜的是梁朝伟和张曼玉之间没有任何故事,他们是同一类人,在一起也许才真的不合适。找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也是讲缘分的,在这一点上,梁朝伟远比刘德华幸运得多。
刘德华没有女朋友,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他坚守“大丈夫先立业后成家”的古训,再者,他也没有时间。梁朝伟问刘德华:“你喜欢哪一型的啊?”刘德华微笑不语。天王刘德华的感情问题,在紫荆,是天字第一号的秘密,没有人知道。
在刘德华的心目中,他理想中的老婆应该是温良贤淑的大家闺秀,而在现实中,他找不到这样的女孩子。隔壁班有个叫喻可欣的女生很喜欢他,还经常给他送水果糕点之类的小吃,对他很是关心,但刘德华不为所动。有次喝酒后他对梁朝伟说:“你不觉得喻可欣长得太高了一点吗?”梁朝伟知道这不是重点,主要原因是喻可欣太过热情,太过大方,这一款的女生不适合大男人刘德华。他们班上的钟楚红曾经在暑假上补习班学习烹饪,刘德华很欣赏:“女生这个样子最好,将来能嫁一个好老公。”
当然他还是有很多的绯闻。刘天王的魅力几乎是无人能及,由于和女生走得不是很亲密,学校里甚至谣传他是同性恋。刘德华愤怒到撞墙。
他公开发表宣言说:“说我和女生谈恋爱,我会暧昧地笑笑,装作没有什么事发生,男人嘛,有点风流韵事说明他正常,说明他有魅力,竟然说到gay,见他妈的鬼。”
十七岁时的刘德华,已渐非池中物。梁朝伟就很欣赏他这一点。
刘德华和梁朝伟从来不是好朋友,但他们很亲密,他们保持着对对方的尊敬。让你的对手尊敬你,远比要你的朋友尊敬你困难得多,而两人恰恰做到了这一点。他们属于同一代人,属于同一个传奇,紫荆的传奇。当青莲高中初中部的“电眼娃娃”张韶涵一脸敬仰地说“我很崇拜梁朝伟”的时候,梁朝伟便感觉自己真的老了。
还是舒淇说得好:“我们叫刘德华华仔,叫梁朝伟伟仔,好像他们是我们的家人一样,叫起来亲切,听起来舒服。但我们不会叫小一辈的吴彦祖祖仔,谢霆锋锋仔。因为,传奇,是不可复制的。”
四大天王之——“玉面天王”黎明
黎明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长了这样的一张脸,太过漂亮的一张脸,以至别人都去注意他的相貌了,而不太在乎他到底做了些什么事。女孩子如果长得漂亮,别人会认为她头脑简单,是个花瓶摆设,看的人不太当真,当事人更不会在意,没什么大不了的。而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男生身上,就很尴尬,因为他摆脱不了“小白脸”或“奶油小生”的嫌疑,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太可耻的一种罪名。
这两种显著的不同其实很好理解。如果女孩子美丽可人,一定受尽万千宠爱,集骄傲赞美于一身,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子如果太过英俊,则容易受到冷落打击,被人嘲笑缺少男人味,黎明不幸属于后者。虽然他是班长,但所有人都认为他去当梁山泊更合适一些,何况他这班长当的也名不正言不顺。黎明的中考成绩并不是很理想,刚刚够塞进紫荆而已,他自己琢磨着能混上个文艺委员就不错了,他担任这个职务也比较得心应手。但由于班内牛人太多,大牌多了就不好管理,曾志伟主任置一班牛人不用,而独独选中了黎明挑班长大梁。黎明有些受宠若惊,恍惚间有种黄袍加身的感觉。
但他脑子还算清醒,他特理智地说:“主任,这,这,不太合适吧。”他挠挠头,下面的话就没有再说出来。
曾志伟摇着他的大脑袋,语重心长,耳提面命地说:“小伙子,好好干,不要有顾虑,我是很相信你的。”
黎明很感激领导的信任,但他不敢相信自己:“我、、、、、、”黎明当然是很有雄心壮志的,只是他的雄心壮志不在班长这一方面,他没有兴趣。在高中当班长不比大学,在大学里捞个一官半职可以借机讨好辅导员系主任,方便以后找工作或保研;而在高中,纯粹是苦差事一桩,高考不会因为你是班长而多加一分。这个职务没油水可捞,干好了是你的本分,干不好,则成了众矢之的,是你能力不够,连累班集体。黎明的算盘打得精明。
但曾志伟就认定黎明是块璞玉:“好好干就行了,有什么不明白的事情来问我,这也是一个很难得的锻炼机会嘛。”
黎明无法拒绝曾志伟的美意,他发现曾主任是下定决心把他拉下水了,而一旦下海,再想上岸就不容易了,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他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好吧。”事后很多次黎明都在想这说不定就是曾志伟的一个阴谋,自己点头的一刹那曾志伟还不知偷乐成什么样呢,真是上了贼船了。
正是年少懵懂时
黎明的班长当的莫名其妙,而班内发生的事更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他悲观的承认:自己真是上了曾志伟那老狐狸的当了,这么烂的一个烂摊子。
这叫他很懊恼,也很没有面子。比如说体操比赛,动作拖拉,错漏百出,活像小丑跳舞的一定是他们班;再比如说歌唱比赛,声音跑调,服装怪异,参差不齐的也一定是他们班。最糟糕的是元旦晚会的时候他们班竟然拿不出一个像样的节目,还是黎明在紧急关头披挂上阵自编自演了一个不是所云的舞蹈才蒙混过关(这件事一直叫他汗颜)。总之,自从当上班长后,没有一件事不叫他窝心的。唯一叫他有点儿安慰的是学习成绩倒是进步神速,一日千里,每次会考都会排进级部前五名,但除此以外,他再没发现让自己高兴的事。黎明整天绷着脸,像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不还似的。
只是大家看到的黎明,并不是真实的黎明。黎明虽然有“小白脸”的嫌疑,但他绝对是急了能咬人的兔子,内心里还是很man的。糟就糟在他的好相貌害苦了他,班内一班牛人对他是一百个不服气,认为他的黄跑加身是他们让贤的结果。黎明外在的表现是一个十足的gentalman,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王菲就曾说:“黎明还没成为一个真正的man以前,已经是一个百分百的gentalman了。”但黎明心里也是有气,外表是老天给的,没有办法改变啊。他对王菲诉苦说:“如果我长成柯受良那个样子,看谁还敢不服气,我也能高唱不做大哥好多年了。”
黎明和王菲是老乡,他俩都是紫荆的转校生,因此关系比一般人亲近。黎明的班长当的不顺心,喜欢找王菲聊天,一抒自己心中的郁闷。
他的开场白通常是这样的:“某某这小子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然后以这句话结尾:“他妈的老子不想干了。”在王菲的面前,黎明可以说脏话,骂人,他没感觉有什么不对。
王菲则是一脸的漠然:“不想干就算了。”
可是黎明算不了,他很矛盾:“曾主任那里不好交待啊。”
王菲就不再说什么了。
时间长了,黎明也感觉自己不是当官的料,还是狠抓实干把成绩搞上去弄个清华北大上上比较合算。但他没有辞职。前面我们说过黎明是很有雄心壮志的一个人,他认为如果就这样不干了的话,太有些出师未捷的意思,也太丢人,男人嘛,不能走的窝囊,不能没有面子。
黎明的偶像是美国人巴顿。他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像这老小子一样穿着漂亮的美式军服,坐在坦克车上检阅军队,吹着响亮的口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会为一个士兵的利益而与艾森豪威尔拼命,这才是又帅又爽又酷的真男人。
而黎明也确实身体力行。他穿漂亮合体的不加领结的小圆领马甲,听雅尼的钢琴曲,看英文原版电影,读巴顿的传记。黎明认为男人一定要有一番顶天立地的事业,所以他连恋爱都不谈。他认为谈情说爱是浪费时间,虽然他是真的真的很喜欢王菲,但他从来都没有说过。
他曾经写过一封情书,但是没有送出,而是夹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恰好有一次王菲借他的笔记,发现了这封没有具名的情书。
王菲问:“你写给谁的?”
黎明尴尬的要死,恨不能一头撞晕。他摆手又摇头,难堪又无奈。
王菲故意逗他:“要说实话,李嘉欣还是舒淇?”
黎明涨红了脸,说不出一句话。平时的他可是巧舌如簧,能说会道,但在王菲面前,他变得噤若寒蝉。
最后不了了之,王菲也没有再问下去,没有必要。
两人都心知肚明。王菲当然知道那封信是黎明写给自己的,但黎明不说,她就更不会把事情挑明了。黎明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至少不会是谈恋爱,所以王菲不会去喜欢黎明。
读大学后王菲逛街时偶然碰到黎明,他条件反射般的甩掉自己女朋友的手,表情又是那般不自然,一如多年前出现过的模样。王菲微笑,淡淡的说一句:“最近怎么样,还好吧?”
王菲在高中时就曾对黎明说过:“做你的女朋友一定很辛苦,你最爱的人应该是你自己吧。”
黎明没有说话,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一般就叫做默认。
黎明做不成谢霆锋,所以他注定不会和王菲发生一段轰轰烈烈的感情。但他也承认,当谢霆锋划着滑板飞驰进教室,拉起王菲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翩翩而去,余下一干众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时候,他还是很羡慕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的。只是这种行为,只会属于谢霆锋,不属于黎明。
黎明也记得那次元旦晚会。他在台上跳完舞返回座位,好多女生在指指点点,窃窃私语,黎明的漂亮是全校闻名,但他还是不习惯这种赤裸裸得注视,几乎迈不开步,没有勇气走过那条长长的甬道。而当谢霆锋出场的时候,他牵着王菲的手,理直气壮,昂首阔步,还堂而皇之地宣布:“我就是谢霆锋,想看就看吧。”只是这种行为,只会属于谢霆锋,不属于黎明。
黎明喜欢一个人不会说出来,写情书不会送出去,被人发现了也不会承认。他不是不敢,他觉得是“不该”。青春少年时,黎明认为应该艰苦奋斗,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而不是谈谈情,说说爱。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黎明常常拿这句话来勉励自己。
也许曾志伟主任就是欣赏他这一点。年纪轻轻就会为自己的人生进行规划,每走一步都在预料之中,知道自己想要得是什么,并且具有抵抗诱惑的超强意志力。毕竟,在现在的高中,能明确拒绝恋爱的学生已经不多见了,更何况是那么漂亮的男孩子。
曾志伟最头痛的就是学生的早恋问题,他简直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曾志伟问黎明同学们对这个问题报有什么样的态度,黎明回答:“同学们都说,恋爱是无所谓早或晚的,只有有或者没有。”
曾志伟半天没说出话来,他的大脑一时半会还消化不了这样另类的语言。
又过了半天他才缓过神来:“那么你呢?”
黎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曾志伟拍拍他的肩膀:“如果同学们都像你这样就好了。”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但曾志伟没有说出他心底的另一层顾虑:这样理智的学生,这样压抑的情感,会不会更让人担心呢?
但黎明终究还是没有让他失望,最终以绝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北大。渐渐的黎明不再是那个生活里的漂亮男孩,不再是那个班长当的不顺心的漂亮男孩,他变成了紫荆高中宣传栏里的黎明,那个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笑得阳光灿烂的黎明。新一届紫荆的学弟学妹们都会在宣传栏前发呆,惊叹这个高智商有头脑被保送北大的男孩竟然还长着这样一张惊艳四座的脸,老天有时真的会比较偏爱一些人吧。所以黎明变成了紫荆的传奇,他自己的,和“四大天王”的传奇。
高中的青葱岁月就这样匆匆而去,丢失在风里的,也许有很多东西。年少懵懂时没来得及好好珍惜的,又岂止是那一段跳得不如意的舞和那一封没署名的情书呢?
老骥伏枥
曾志伟也许并不是真的了解黎明,但黎明看到的曾志伟,也不是真实的曾志伟。
那年曾志伟四十岁,已经当了很多年的教导主任。
他和高一级部主任黄秋生是大学同一届毕业,又同年进入紫荆,但两人的遭际却天差地别。外人看来好像曾志伟要比黄秋生风光得多,但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曾志伟心里是最清楚的。
曾志伟经常和黄秋生在一起喝酒,一边喝一边发牢骚。该上学的时候闹革命,该工作的时候又上山下乡,好不容易返城工作了又要下岗,两眼泪汪汪。其实曾志伟和这些倒霉的事一点也扯不上关系,他只是觉得自己过的不顺心,忍不住想骂人。直至有一天他在街上碰到自己的小学同学,真正的“老三届”,在街口补鞋,风吹日晒,满脸的皱纹,跟尊雕像似的,曾志伟几乎认不出来。事后他对黄秋生说:“也许生活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糟糕。”黄秋生笑着说:“你知道就好,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要怪社会嘛。你这个人啊,总是自己笨怨刀钝,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
有时候看到曾志伟,黄秋生很容易就想起若干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穿着洗得发白的黄军装,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模样、、、、、、
眼前却是一个身材矮胖,头发掉光,肚子凸起的中年男人,而曾志伟一般会长叹一声:“往事不堪回首、、、、、、”曾志伟本来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大学念的是中文,最大的爱好是写诗。可惜他二十多年来一直做行政工作,连课都没怎么教过,更别提写诗了,他没有闲情逸致,也写不出来了。
而黄秋生在学生中是一言九鼎的人物,他大喊一声,学校里所有的捣蛋鬼都要小心翼翼,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黄老师逮着没有好果子吃。连谭校长都要卖他三分江湖面子,这叫曾志伟又羡慕又嫉妒。
比如说有人告诉谢霆锋今天曾主任要检查校徽,佩戴不合格者不准进校,谢霆锋没准会故意把校徽扔进下水道而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
而如果张柏芝说谢霆锋你日记写了吗,黄老师可能突击检查。谢霆锋一定会这样说:“靠,这老家伙也太狠了吧。”但他还是会乖乖地把日记补齐上交。
谢霆锋刚开始有点儿看不上曾志伟,觉得他婆婆妈妈斤斤计较没什么真本事。他当时最大的乐趣就是联合冯德伦和李灿森给曾志伟找麻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曾志伟经常把他们三个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掏心掏肺的尽着为人师表的责任。但三人一般是嬉皮笑脸,顾盼生姿。
“知道自己做错了吗?”曾志伟有些郁闷。
“知道了,曾主任。”谢霆锋把一支口香糖放进嘴里。
“看看你的态度,像是认错的样子吗?”曾志伟很光火。
“曾主任,您可要好好管教管教阿锋啊,他强取豪夺,作奸犯科不算,还欺负小同学,调戏女同学,好像还加入了黑社会呢,我们好害怕呀,您一定要为民除害。”冯德伦说得义正词严,肚子里差点笑破。
“曾主任,他冤枉我啊,”谢霆锋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冯德伦他谎报军情,您可不能不管啊!”
李灿森在旁边落井下石。
“你也别傻笑了,也不是什么好鸟。”曾志伟被他们俩人弄得头晕脑胀,只好冲李灿森开炮,冷不丁粗话就冒了出来。
“不关我的事啊曾主任,您一定明察秋毫为我做主,阿锋和阿冯是主谋,我最多也就一从犯、、、、、、”李灿森一脸无辜的样子。
曾志伟摆摆手叫他们出去,实在是夹缠不清。那三个活宝一出门就大喊大叫大闹,比捡了个金元宝还兴高采烈。曾志伟点起一支烟,他和学生打交道这么多年了,还没遇见过这么刺头儿的学生。
记得他参加毕业二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他在餐桌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位女同学,当年还是他的同桌,叫毛舜筠的,娇小玲珑,一同人讲话就脸红的一位小姑娘,这是曾志伟对她二十年前的记忆。谁知就是这位女同学对曾志伟说:“老曾,真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幼稚。”曾志伟当时就愣了,好半天没反应过来,他搞不懂这是老同学对他的赞赏还是讽刺?原来他曾主任,在红尘里摸爬滚大半辈子的人,在别人眼里竟然还是“幼稚”,曾志伟有些哭笑不得。
曾志伟把这件事当笑话讲给黄秋生听,谁知黄秋生竟然很认真,他沉思了一会儿才说:“也许,老曾,人家是夸奖你还有一颗赤子之心。像我们这个年纪,有心的不多,有赤子之心的恐怕就更少了。”
曾志伟不以为然。
他现在想的是谢霆锋那三个坏小子,这次的祸闯得有点儿大了,竟然和日本人打起来了。学校里正在考虑要不要勒令他们退学,曾志伟坚决不同意。
谢霆锋三人耀武扬威地走进办公大楼,然后就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
“谢霆锋这种学生还留着干什么,应该马上开除,太不像话了。”
“这怎么可以,年轻人犯点错要给他们改正的机会嘛。”
谢霆锋愣住,他没想到被他整得狼狈不堪的曾志伟还会替他讲情。冯德伦和李灿森也是面面相觑,满脸的狐疑。
“老曾,你想想看,他们给学校的名声造成了多大的损害,把日本人打进医院,开除一百次也不嫌多。”
“可这次的事情,也不能全怪他们啊。”曾志伟很着急。
日本人喝醉了酒在街上寻衅生事,给他们一点儿教训也错了吗?谢霆锋搞不懂。
“老曾,我们不能一味地包庇自己的学生,再说对方是外国人。人家追究起来,我们可是负不起这个责任。”
没听到曾志伟讲话。
“好了,老曾。我知道你和学生们感情很好,但——”
“不,有什么事情我负责,我坚决不同意开除他们。”
曾志伟说完摔门而出,然后就看到了目瞪口呆的那三个叫他又爱又很的学生。
他摆摆手,叫他们跟上来。真是见鬼了,这三个小鬼居然这么听话,一个个低眉顺眼的。曾志伟心里涌过一阵小小的得意,他这辈子就没有如此扬眉吐气,如此像一个男人过。
“曾老师——”谢霆锋有些默然,他是一个很man的人,不习惯把感谢的话挂在嘴边。
然后他们三人忽然给曾志伟鞠了一个90度的躬。
“曾主任,原先我们真是太不懂事了,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冯德伦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请原谅。”
“对不起。”李灿森也发自肺腑的很真诚地说。
“太年轻了,容易钻牛角尖。其实事后再想想,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曾志伟劝慰他们。
其实也是在劝慰自己。和老婆离了婚,女儿也离开紫荆,转校到青莲高中去上学,家里就他一人,冷冷清清。曾志伟经常告诉自己要想得开。谢霆锋还认识他的女儿,叫曾宝仪,长得非常非常漂亮,“一点儿也不像她的老爸。”这是冯德伦的话,他号称认识紫荆方圆十里所有的美女。
曾志伟的话,谢霆锋似懂非懂。他是宁可开除也不后悔自己去打了那场架,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曾志伟说的也好像蛮有道理。
“不过,年轻人嘛,年轻人犯点儿错上帝都会原谅的。”曾志伟这样说。
就因为这句话,谢霆锋认为曾志伟很知己。
曾志伟点上一支烟,冲着一脸不在乎的谢霆锋说:“你小子就是太聪明了,别以为自己有点儿本事就怎么样,社会上没人让着你,长得好不能当饭吃,人家耍个心眼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谢霆锋长了张嘴:“我、、、、、、”
曾志伟拍拍拍他的肩:“以后要小心点儿,凭本事吃饭也得有手腕。”
“你呢?”曾志伟看着冯德伦。
“曾主任,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看美女泡马子了。”冯德伦可怜兮兮地说。
曾志伟笑:“就怕一时半会儿做不到吧。”
“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李灿森在旁边幸灾乐祸。
“还有你,别整天跟着别人瞎起哄,认真学习弄个本科上才是正经。”
李灿森不说话了。
那是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一位不得意的老师和三个倒霉的学生,他们在那一刻化干和为玉帛。当时的小谢还年轻,他并没有去好好考虑曾志伟的话,那可是曾志伟总结自己半辈子的人生经验得出来的金玉良言。经历过大风大浪人世沧桑世间炎凉后的谢霆锋,再回想起曾志伟的那番话时,不禁感慨万千,所有的一切竟然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凭本事吃饭也得有手腕。”可惜人在年轻的时候,又有几人能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呢?口蜜腹剑,两面三刀的工夫固然还差得远,连个阴奉阳违都做得勉勉强强。小谢聪明,他不是不会做,而是不屑于做。而曾志伟呢,年轻的时候懒得去做,而到不惑之年时,又无心无力再去钻营算计什么了。
谭咏麟谭校长认识曾志伟好多年了,曾志伟慢慢由“曾老师”变为“曾主任”时,在他的眼睛里,仍然是“小曾”。他经常感叹时间的残酷与无情,“小曾”都是年过四十的发福中年人了,那么谭咏麟呢?谭咏麟看起来很年轻很年轻。紫荆高中最帅的男生应该是高一级部的谢霆锋,谭咏麟看起来就好像是谢霆锋的远房表哥。因此,紫荆的学生们都说他们的校长“年年25岁”,永远都不会老。最有趣的是,某些毕业不到十年的人回母校看望老师,远观竟然比谭咏麟老了十岁还不止。紫荆的副校长李克勤也是谭咏麟的老朋友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他们俩用青春和汗水开创了紫荆繁荣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了纪念两人的杰出贡献,学校授予他们最高荣誉称号,这便是紫荆“左麟右李”的由来。
谭校长具体的工作已经不多,他虽然看起来很年轻,也只是看起来而已。每天不外乎开开会,批批文件,签签字而已,再者,他还比较喜欢教训人,这是老师的通病,一般都会有“好为人师”的毛病。
每天早晨谭咏麟都会在校园里散步,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非常熟悉,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有些树还是他当年亲手栽的,每当看到那些稚气未脱的学生坐在树荫下读书时,谭咏麟便很快乐,一种从心底溢出的幸福与满足。一拨拨的学生走了,树木却一年年更加的郁郁葱葱。而谭咏麟,则成了一个不老的传说,成了人们传说中“年年25岁”的谭校长。
在这一届学生中他很看好张柏芝。当张柏芝拿到“金像杯”的大奖时,谭咏麟就曾语重心长地说过:“张柏芝如果好好学习,不那么贪玩的话,肯定会前途无量。”
谭校长的话是对的,姜毕竟还是老的辣,只是当时并没有人把这番话好好记在心里并细细琢磨。张柏芝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不过她的十分心思,有三分用在学习上就不错了,剩下的七分,不知所踪。还好,这三分就足以让她叱咤风云,笑傲紫荆了、、、、、、
谭咏麟最重视的工作便是每年一度的成人仪式,看着那些十八岁的孩子举起拳头郑重其事地宣誓时,谭咏麟说不清心中滋味。一方面为学生成人而高兴,另一方面,他会在心中感叹:自己离25岁那年,是越来越遥远了。
一般情况下,参加成人仪式的都是高三的学生,功课很重,压力也大。参加仪式时一个个都是一副愁容满面,未老先衰的样子,好像比谭咏麟还要老。谭咏麟理解他们,虽然他不用参加高考,但他是高中的校长,高考成绩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名誉。谭咏麟更羡慕他们,因为还年轻,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这是最值得幸福快乐的事情。谭咏麟想,好好珍惜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基于这种心理,谭咏麟在成人仪式对那些即将或马上成人的学生们的讲话可以说是十分真诚的。本来他已阅尽沧桑看透世事,对什么事一般都会说三分保留三分剩下三分让别人去猜的,但对他的学生们,谭咏麟毫无保留。“我不是教你们诈。”谭咏麟借用刘墉的话这样说。
他告诉学生们要学会做人,少说话,多做事,尽自己的本分,别有事没事的瞎掺和。谭咏麟还告诉学生们,作决定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千万不要冲动,不该自己说的不要说,不该自己做的不要做。”谭咏麟这样说。
他还经常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谭校长颇自豪地说,自己之所以能成功地当校长这么多年,最大的秘诀就俩字:忍耐。其实他也知道这些话是不适合对青年人讲的,但是他不吐不快。他不想看到他的学生们走冤枉路,在社会里撞个头破血流,弄个尸骨无存。
谭校长的初衷是好的,同学们能理解多少,那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马上就到紫荆高中五十年校庆。而对谭咏麟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校庆,更是一种纪念,一场离别。过完校庆,他就要退休了,从此再不是谭校长。只是谭咏麟不知道自己除了当校长之外还能干些什么,事实上除了紫荆,他一无所有。
校庆活动千篇一律,不过是排演节目,展出校园图片,邀请有名的校友回校做演讲等等,没什么新意,大家也没太大的兴趣。唯一的兴奋点是周润发在受邀之列,叫紫荆的学生们着实高兴了几天。周润发代表了紫荆最早的传奇,他见证了紫荆最辉煌的岁月。后来者们像“四大天王”、谢霆锋、吴彦祖这一类小辈,虽然也是星光灿烂,却再也没有达到发哥那种高度。
校庆闹哄哄了几天也就过去了,谭咏麟其实并不在乎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当然,搞得丰富一点儿他也是不会反对的。他最看重的是这一年的高考,如果在校庆五十周年的时候多出几个名牌,多上几个本科,那么,他就可以退而无憾了。他可以放心圆满地为自己三十几年的校长生涯划上一个句号,挥挥手对紫荆说声再见,不带走一片云彩,轻轻地来,再轻轻地走。
但世上的事没有几件是天遂人愿的,不如意者往往十之八九。当然,如果事事顺利,人人都心想事成飞黄腾达那也不太现实,说不定还会天下大乱。总之,那年的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大家谁也没有笑出声。
谢霆锋一般是不太关注这些事情的,再说,他刚念高一,犯不着为三年后的事而发愁。他是过了许久之后才猛然发现,不光高考学校没考好,连校长都换了。
那天他去学校商店买口香糖,经过操场的时候看到那些茁壮成长的小树苗,才突然意识到很久没有看到谭校长了。在谢霆锋的印象里,谭咏麟应该每天牵着狗雷打不动地来操场散步的,而且面带特和蔼的笑容以显示他的平易近人。
“最近怎么没看见老谭啊?”谢霆锋问。
“你脑子进水了吧,”冯德伦显然为谢霆锋的后知后觉感到不可思议,“老家伙退休了,你竟然不知道?”冯德伦作晕倒状。
“退休?”谢霆锋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老曾还没退他怎么就退了?
“当然了,你不会真以为我们的校长大人年年25岁吧。”冯德伦继续滔滔不绝,“走得心不甘情不愿啊。我们学校今年高考考砸了,老头儿脸上没光,毕竟呆了几十年的地儿了,最后也没风光上一把、、、、、、”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谭咏麟还会经常回学校看看,学生们见了他还是会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谭校长”,谭咏麟就很高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谭咏麟最喜欢这句话,他走过了那一段光辉岁月,那是永远无法复制、重来的一段传奇。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千多年前,有个叫曹操的人为曾志伟和谭咏麟的紫荆岁月作了最好的注解。
和你一起迷惘
——纪念哥哥张国荣
本来是想为哥哥写一个故事的,像其他所有人一样,为他安排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紫荆高中菁菁校园里的故事。但等到真的拿起笔,我想还是算了,就算我安排的再浪漫传奇,也不及哥哥自己故事凄美动人的十分之一。那么,我只能写一段关于张国荣的文字,已经羽化成蝶随风而逝的张国荣的文字。
对张国荣的最早记忆来自小学四年级时看到的一本香港杂志,真的是原版香港杂志,名字叫什么现在已经记不清了。里面有一篇写张国荣的文章,并配有他的一张黑白照片。对于我来说那真的是一种惊艳,大家不要忘记那时的我是个仅仅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但我把那张照片清清楚楚地记了很多年,确切的说应该是那张脸。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地描绘出照片里哥哥的样子,半侧着身,脸上稚气未脱,带着他特有的那种淡淡的惆怅的表情,造型有点像《英雄本色》里的宋家杰,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张国荣是谁,我听不到他的歌,没看过他的电影,更谈不上追星,但就是那惊鸿一瞥,我记住了那个叫张国荣的男人,那个后来叫我念念不忘牵肠挂肚的男人。
时间回到现在。一次坐火车,同邻座聊天,忽然说起自己喜欢张国荣。那个看起来很标致的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喜欢的这个男人不爱女人。”我淡淡一笑:“这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很迷恋他。”就像哥哥在《金枝玉叶》里爱上了不知是男是女的袁咏仪,但他还是说:“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爱上你了。”真令人感动。
只看过张国荣的一部电视剧,很老很老的一部剧,叫做《浣花洗剑录》,时间久远到我根本不知道那男主角竟然是张国荣。只记得我曾愤愤不平地对同桌讲:“那个演小公主的女的太丑了,根本配不上男主角。”现在想来真是哑然失笑。看过哥哥演贾宝玉的扮相,非常非常漂亮,我本人认为绝对可以和林青霞版的贾宝玉相媲美。看那些年代久远的画面,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而我总是会感叹:那时的哥哥,可真是年轻啊。
再后来就是《英雄本色》。其实看这部电影的初衷是冲着周润发去的,里面的哥哥还很可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调皮又任性,固执而勇敢。永远忘不了他那句“别叫我阿sir,叫我阿杰”,真是爱死他了。电影结尾哥哥临死时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宋浩然”,从此我无法对“浩然”两字释怀,发誓将来自己有小孩的话一定也给他叫“浩然”。若干年后我惊奇地发现香港有一个叫“黄浩然”的演员,他长得竟然和张国荣很像,天。我毫不犹豫地开始喜欢他,《黑白森林》翻来覆去看了N遍。
张国荣的电影有很多,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纵横四海》。里面的哥哥还没有王家卫电影了的忧郁与深沉,而是透明,放松,戏里戏外都高兴。我敢说这恐怕是哥哥所有电影里最让人高兴的一部了。记得当时看钟楚红长发飞扬,哥哥和周润发迎风而笑时,我不禁惊呼:世上有这么有款有型还这么帅的贼吗?自此以后就很少看到哥哥在电影里笑得这么爽朗了,总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也许,真的是有太多心事了吧。
三年前他逝去的那个日子,看到很多人泪洒当场。我看看日期,四月一日。心里反反复复在想:不过是个玩笑罢了,是个玩笑。但事实是残酷的。过后三个月上网,还有新闻说在国外某某地看到张国荣,心里顿时发酸,真希望这是真的。在《星月童话》里,常盘贵子失去了一个达也,然后在电梯里遇上了石家宝。童话可以成真吗?我们失去了一个张国荣,可以再遇上一个哥哥吗?好多人说这个爱情故事恶俗,但我看得津津有味并泪流满面。里面的哥哥好迷人啊,看得我心碎又心痛。这样的一个男人,怎么会说走就走,说消失就消失了,连招呼都不打一个,我还是不敢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
学校在每年的四月份都会有他的电影周,每晚我都要去看。然后发现自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发短信告诉好朋友:我好像要爱上张国荣了,怎么办?她回答:意料之中。好在只有七天的连放,再多一天我都怕自己无法自拔,无可救药地沉迷其中,真是一塌糊涂啊。在〈〈枪王〉〉中,张国荣是个大坏蛋,喜欢到发狂;在〈〈锦绣前程〉〉里,哥哥变成了小市民,依然喜欢到发狂。我想这就是魅力了吧,他是大英雄时,你爱戴他:他是流氓无赖时,你还是迷恋他,只因为他是张国荣,一个喜欢人家叫他“哥哥”的演员。
不明白张国荣为什么喜欢人家叫他“哥哥”,后来则知道这个称呼始于王祖贤,她在《倩女幽魂》里喊宁采臣为哥哥。说句实话,我并不是十分喜欢这部电影,总感觉画面过于恐怖诡异,我还是喜欢哥哥的英雄片时代,虽然那个时候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主角,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但是真的想念啊,那个曾经的一脸幼稚的张国荣。
再后来就是王家卫电影里的张国荣,喜欢的是《阿飞正传》,不喜欢的是《春光乍泄》。忘不了哥哥扮演的浪子临死前说的那句话:世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累了就睡在风里。这种鸟一生只能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不知道这算不算预言,当哥哥从文华酒店坠楼落地的那一刹那,他是否想起了这个关于飞鸟的传说。
然后张国荣就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沧桑,在他那张堪称绝色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当年那种孩子般的微笑,让人看着心疼。好多人都说他是因为在拍摄《异度空间》的时候入戏太深无法自拔最终离我们而去的,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哥哥是非常专业的演员,他不会遇到这么幼稚的问题而不知如何处理。我们只能说是上帝把他召去了,哥哥是追求完美的人,在渐渐老去与死亡之间,他真的愿意选择后者吧。从此他会成为一个传奇,一个流淌在人们心里的传奇,在这个传奇中,他将永远年轻,永远不会老去。
看了他的很多部电影,但听他的歌却不多,因为大部分是粤语,根本听不懂。想当年张国荣的歌迷与谭咏麟的歌迷两军对垒时,我还在一个封闭的小小角落里看着那张黑白照片发呆。后来买了VCD和同学在宿舍看他的告别演唱会,同学也是铁杆的张国荣的FANS,激动的难以自持,最后我们俩几乎抱头痛哭。一边哭我还在一边庆幸,还好当时没有听张国荣的歌,要不然知道他要离开歌坛了怎么受得了啊。现在经常听他的《我就是我》和《烟花烫》,里面的歌词超美:在人间天上你还是我的最爱/百惠传奇继续吹/盼下辈子再遇上/梦生醉死烟花烫/、、、、、、因为爱过共同渡过的人才难忘/当风再起时陪你在唱。现在风起了,哥哥会在天堂里唱吗?
原先想去香港有无数个理由,现在又多加了一个:张国荣。即使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他的真人,同他握握手,拥抱一下,不是不遗憾的。但马上释然,毕竟,和哥哥共同呼吸了二十多年的地球上的空气,看过他那么多好看的电影,听过他那么多好听的歌曲,已经足够了。
看荧幕上的张国荣会有一种错觉,似乎,他并没有离去。这样的一个男人,即使是同性恋又有什么关系,并不妨碍别人去喜欢他。有人说,在张国荣的面前,男人会显得更像男人,而女人则更像女人,前者如周润发,后者则非常盘贵子莫属。哥哥是一个问心无愧的人,他应该得到幸福。
就像《大富之家》的最后一幕:哥哥拿着一大束花来推门时,我都要晕过去了。天,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帅的人。
但他还是就这样地去了,化作蝴蝶飞走了。真的希望,他能在天堂里过得快乐,至少,要比活着的时候更快乐。我只是在心里有一个祈求,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的话,请你,还做一回张国荣,好吗?
哥哥在遗书里说为情所困,不知如何选择,他一定是很迷惘吧。Beyond在《你知道我的迷惘》中唱到:我们曾经一样地流浪,一样幻想美好时光,一样地感到流水年长、、、、、、那么哥哥,如果下辈子你做张国荣的时候还是感到惆怅,请让我和你一起迷惘,好不好?
好不好?
红 旗 童 话
四小名旦之——侠女赵薇
赵薇是红旗高中知名度最高的人物,上至校长下到清洁工人都认识她,这源于她写的一篇名为《小燕子》的作文。提起“小燕子”赵薇,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与本级部的同学章子怡,周迅,徐静蕾并称为红旗高中的“四小名旦”,是红旗高中最漂亮,最聪明,最有个性的四名女生,是整个学校的骄傲和所有男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
她们四个不分伯仲,各有千秋。想比较于章子怡的聪明伶俐,周迅的古灵精怪,徐静蕾的灵气逼人,赵薇更多的是一份爽朗和大气。赵薇长得当然是非常漂亮,但她最有特色的地方却是她的一双大眼睛,大得离奇,亮得离奇,美丽得离奇。如果有人说某某的眼睛漂亮时,一定会以赵薇为参照物:“有赵薇的眼睛大吗?”
出名并不是赵薇的初衷,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刚进红旗不久一不留神就成为名人,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她很不习惯。她宁愿自己拿着课本静静地穿过校园里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或者仅仅是皱着眉头苦恼数学题都好,也比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一个人对她说些诸如“你是赵薇吗,很高兴认识你”的莫名其妙的话强百倍。
赵薇很苦恼。她的姐妹淘韩红开玩笑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赵薇很无奈。有时她甚至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写过那篇作文,不就是一篇叫《小燕子》的文章吗,我都已经快忘记了,干吗老是有人啰里啰唆喋喋不休地在一旁假装好心地提醒我呢,赵薇想不明白
潇洒少年郎
“赵薇,借我数学作业copy一下。”陈坤显得很着急,“谢晋老头儿说要马上交。”
赵薇把作业本递给她:“不会吧,陈大公子怎么这么狼狈,昨晚上干吗去了?”
陈坤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把《鹿鼎记》给看完了,佩服我吧,哈哈。”
赵薇忍不住尖叫一声:“太好了,那给我吧。”
武侠小说在高中绝对属于“禁书”,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红旗高中的学生们为了看小说时方便,不会引起老师的注意,只好化整为零,把一部书平均分成几份,轮流阅读,既缩小了目标,又便于隐蔽。赵薇已经看了《鹿鼎记》的三分之二,剩下的那一小部分迟迟拿不到手,正着急呢。记得一次看得实在是太入迷,以致忘记了时间,竟然耽误了历史考试,整整一周都被班主任旁征博引地训斥。想起来虽然心有余悸,但赵薇并没有迷途知返的意思。
所以陈坤很不解地带着一脸疑惑的表情说:“没见过这样的女生。”
他指的是迷恋武侠小说,女生们不是应该更喜欢琼瑶席绢才正常些吗?
赵薇当然也喜欢,她喜欢幻想,骨子里带着浪漫。但相比较于言情小说,赵薇更钟情亦舒吴淡如李碧华。
她对陈坤说:“亦舒的书让我们女人变得更聪明。”
陈坤不屑一顾,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奥,你还是女人啊,我到今天才发现哎。”
他在赵薇的威逼利诱之下还是读过一本《玫瑰的故事》,读完之后冷汗涔涔。他心惊胆战地问:“亦舒书中的女主角都是这么的理智聪明冷静吗?”
这回轮到赵薇不屑一顾了:“玫瑰算是比较笨的了。”
陈坤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虽然觉得女生太笨了不好,但也不希望女孩子聪明到叫人头皮发麻。所以他经常对赵薇说:“女生太聪明了一定嫁不出去,好吓人啊。”
在玫瑰的威力下,陈坤还是宁愿赵薇读武侠小说好一点儿。
赵薇最喜欢的是《神雕侠侣》,最希望将来能嫁的人是杨过。她常常对陈坤讲:“杨过和小龙女是金庸小说里最让人心疼的一对情侣。”
陈坤却不以为然。他虽然也喜欢小龙女,但却不想放过杨过身边的其他女孩子,虽说小龙女绝世无双,但多几个美女在身边不是件更美好的事情吗?就像张无忌和韦小宝,飞来的艳福啊。一般这时陈坤都会遭到赵薇的暴打。
陈坤和赵薇,还有他们班上的另一名男生黄晓明,人称“红旗三剑客”。他们三个人特别铁,除了共同喜欢武侠,还都非常热爱足球。
赵薇应该说是假装热爱足球,她看足球的理由很简单,有帅哥啊。赵薇对贝克汉姆倒是不怎么感冒,虽然她看到小贝时还是会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她最着迷的是英格兰的小将欧文。98年的法国世界杯,赵薇发现了这个有着英俊面孔的追风少年,从此矢志不渝。收看欧文的比赛,收集欧文的照片,甚至连欧文的狗的名字都知道,这叫陈坤和黄晓明惊讶不已,才明白一个女孩子认真起来是如此可怕的一件事。
赵薇还非常喜欢劳尔,认为他进球时亲吻戒指的动作最性感。她对陈坤说:“看看人家劳尔,对爱情多忠诚啊。哪像你们,一个个跟贼似的,多多益善。”
陈坤和黄晓明只好装傻。赵薇坚信始终如一的爱情,喜欢忠贞不渝的男人。陈坤对她说:“这样的爱情,只有在书里才有。”
陈坤和黄晓明非常喜欢踢足球,踢得也很棒。在高一级部举行的一年一度的足球联赛上,他们俩都是“金靴奖”的得主,而赵薇则得到“最佳裁判”的称号。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只有一位女生裁判,精神可嘉,虽然她对球场规则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幸好还有高二级部的师兄陆毅从中帮忙,要不然,赵薇连什么时候吹结束哨都不是很清楚、、、、、、
赵薇实在不能理解几十个男人为了一个足球而抢得大汗淋漓头破血流,虽然她号称是球迷,虽然她对陈坤说过“我喜欢为抢个球,不怕自己骨折的男人,不喜欢动不动就躺在绿茵场上赖着不起来的男人”诸如此类的豪言壮语。
陈坤则这样解释:“足球和武侠一样啊。知道金庸的小说为什么好看吗?因为它有极强的代入感,每个读者都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某位大侠,行走江湖,劫富济贫,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比方说我想当杨过而你把自己幻想成小龙女。”
赵薇狠狠地瞪他一眼。
陈坤连忙说:“打个比方嘛,打个比方,干吗那么小气。足球和金庸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男人在观赏足球的时候,也可以把自己安排上场。例如说高三的潘长江吧,个子小,没关系,有马拉多纳的纵横驰骋;高二的英达呢,太胖了,更没问题了,罗纳尔多比他还胖;隔壁班的葛优够调皮捣蛋了吧,但保证不如加斯科因,把裁判都罚出场了。足球比赛就像男人的翅膀,寄托了他们的无数渴望。看着赛场上的搏杀,投入地在梦中飞翔。”
赵薇都听呆了,只有狂喝水猛点头:“没看出来你还真行啊,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陈坤做一个却之不恭状,露出他那标志性的坏坏的微笑:“最重要的是,看球可以增加艳遇的机会。如今最流行的搭讪的开场白是这样的:什么,你也觉得小罗的兔牙性感?闪烁着灵性的光芒。为了我们如此相近的审美观,我请你吃顿便饭吧,请同学一定赏光。”
赵薇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你去死吧。”
看武侠看多了,赵薇无端地喜欢由男人姓作欧阳。
她对陈坤说:“他应该是身材矫健笑容明朗的高大男人,英俊到能逼退阳光。可惜,二十年快过去了,几近等白了少年头,老天爷也没让我遇见过一个姓欧阳的男人。”
陈坤回答:“我倒是认识一个。”
“谁?在哪里?我们学校的吗?”一连串的问题,赵薇很兴奋。
“在金庸的小说里,好像有一个叫做欧阳的,叫欧阳锋还是什么的,不过,似乎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男人吧。”
乒乒乓乓,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
又听到陈坤的告饶声:“欧阳锋不行,欧阳克总可以了吧。”
青春的童话
功成名就后的黄晓明经常对别人说:“高中时很喜欢赵薇,整整暗恋了她三年。”听的人会一笑置之,而说的人呢,几分玩笑几分认真,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至于赵薇听到这番话,已是沧海桑田之后,也只有微笑摇头的份了。
刚考进红旗时,黄晓明与赵薇并不是很熟。黄晓明是他们班的体育委员,运动很棒,学习成绩也很好,长得更是非常帅。他不知对同学们说了多少次:“我喜欢眼睛大大的,看起来特别清纯爽朗的女生。”大家都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他又这么讲的时候,陈坤忽然不经意地说:“这不就是赵薇吗?”黄晓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那时的黄晓明还是一个懵懂少年,他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意识自己喜欢的人是谁,在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个留着长长的头发有着大大的眼睛笑起来青春无敌的女孩的影子。当时的黄晓明还不确定是赵薇,经陈坤一提醒,他有些心慌,也许是赵薇,也许不是赵薇,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了。只是那个模糊的影子,却似乎有些清晰了起来。
周六下午黄晓明与陈坤都会在学校踢一场球赛再回家,赵薇就留下来陪着他们。她和陈坤是铁哥们,又号称热爱足球,和踢球的大部分人都认识。
半场休息时,陈坤对她说:“赵薇,帮几位哥哥去买点儿饮料吧,我们都累死了。”
赵薇当然是义不容辞。
黄晓明连忙说:“不用不用,我去买好了。她一个女生提不回来。”
陈坤笑着说:“你这么怜香惜玉,那就和薇薇一起去好了。”
大家一下子笑起来,跟着起哄:“快去呀,黄晓明,薇薇那么瘦,哈哈。”
黄晓明一脸尴尬满身狼狈的跟在赵薇的身后,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踢完球后,陈坤对黄晓明说:“今天有点儿晚了,你送赵薇回家吧,我还有点儿事。”
没等黄晓明说话,赵薇抢着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
黄晓明看了她一眼说:“好吧。”
三人分道扬镳。
其实赵薇有点儿郁闷,她只是出于礼貌或矜持而拒绝一下,并不是真的不要人去送,天黑了,她还是有些怕。她还以为黄晓明会坚持呢,如果黄晓明坚持要送,她也就顺水推舟了。
赵薇有些懊恼,又不知在懊恼些什么。
而黄晓明呢,他只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孩,一个十六岁的小男生是不会把送女生回家看得比一场球赛更重要的。
后来两人还是慢慢玩在了一起,因为有陈坤这个共同的好朋友,做什么事都会是“三人行”。偶尔有两人的情况出现,那也一定是陈坤和赵薇,陈坤和黄晓明的搭配,而不会是赵薇和黄晓明的组合,从来没有过。
三年的高中时代并没有发生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故事,大家只是按部就班地穿梭在教室、宿舍、食堂的三点一线,进行着正常而枯燥的学习生涯。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大家一块儿出去吃饭。喝到半醉的时候,黄晓明问赵薇:“你准备报那所学校啊?”
赵薇说:“还没确定呢,等成绩出来再说吧。不过我想去北京,你呢?”
黄晓明说:“看看吧,我也不知道。”其实他早已打定主意,和赵薇报同一所大学。
这次是黄晓明送赵薇回家。在路上,黄晓明有些戏谑地说:“如果高一时我送你回去的话,说不定我们早就是情侣了。”
赵薇毫不客气地说:“谁说不是呢,你那时多拽啊,整天昂首挺胸的,整个一狐假虎威。”
黄晓明停下脚步,很严肃地望着赵薇:“我跟你可是说真的。”
赵薇愣了一下,但马上笑得前仰后合:“黄晓明你太会开玩笑了,我都不知道你这么有幽默细胞哎。”
黄晓明也立即夸张地仰天大笑几声:“是啊是啊,我也觉得最近我幽默多了。”
赵薇那时真的没想过黄晓明喜欢自己,而黄晓明那时还不确定自己喜欢的人是否就是赵薇。其实平行线也有交叉的时候,只不过两个人都错过了,并且是永远的错过了。
他们交往的过程回忆起来除了讨论学习问题以外,剩下的只有互相的贬损与无休止的吵架。
黄晓明有一次甚至把这种话都说了出来:“赵薇我讨厌死你了,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看见你。”
而赵薇则更加刻薄:“好极了。我也希望我们变成一见面就吵架,不见面则每天将对方诅咒一千遍的仇人。”
把个陈坤听得一楞一楞的。
当然,温馨的时光也有,不过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发生,属于例外。
上历史课的时候黄晓明竟然睡着了,估计把他卖了也是不会知道的,说不定在梦里还帮着人家数钱。
赵薇忍不住对陈坤说:“好看的男人一熟睡,就有种婴儿的味道,使人忍不住想吻一下。”
黄晓明的反应是立刻醒来:“想吻我啊,我不介意啊,要不要试一下?”
学习最紧张最有压力的时候,黄晓明会对赵薇说:“别胡思乱想,要好好休息,记得吃早点。”
赵薇会很感动。
但也不过仅此而已。
所以若干年后黄晓明对陈坤说:“当时好喜欢赵薇啊。”而陈坤的反应是:“不会吧,我可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要说喜欢也应该是我吧。”黄晓明没有回答。因为他没有办法解释,当他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得知自己与赵薇并不是同一所学校,在他脑海中模糊了很多年的那个影子在瞬间变得清晰无比,那时百分百的赵薇,如假包换的赵薇。
孙燕姿在一首歌里这样唱到: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四小花旦之——才女徐静蕾
徐静蕾的偶像是李白,讲起李白时一脸的甜蜜:他英俊潇洒,他浪漫多情,他才华横溢却有一颗孩子的心,他的一举一动都令人眩晕、、、、、、不知情者还以为她暗恋一个叫李白的帅哥。
徐静蕾经常对着李白的诗集发呆,遗憾自己出生太晚,“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逝”,这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事,上帝都没辙。
“若在唐朝,挤个头破血流也要在皇宫混个才人当当,趁机将李白猛追到手一起对酒当歌,吟诗作画,逍遥于祖国的大好河山中;是在追不到,那就锻炼好身体,做他的小跟班书童。”徐静蕾对她的“闺蜜”们如此说,追星追得不可谓不煞费苦心。整天在嘴里念念不忘的就是“梦回唐朝”,恨不能来一场穿越时空的爱恋。
红旗高中的学生们都知道,才女徐静蕾不喜欢帅哥,而是欣赏有才的男孩子。
她是标准的好女孩,好学生。上课一丝不苟,认真做每一堂的笔记,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校服每天都洗得干干净净,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没有车也会等绿灯。上学读书对徐静蕾来说是一种乐趣,所以她很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整天怨气冲天牢骚满腹的。有那么多郁闷的时间多看点儿书不就行了吗?她一点儿也不觉得高中有多累有多苦,她做什么都游刃有余。除了每次考试拿第一以外,徐静蕾竟然还能挤出时间去弹琵琶学跳舞,忙里偷闲还练练书法。她的毛笔字非常漂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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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房祖名
房祖名从表面看来绝对是一个百分百的普通高一小男生,乖,听话,害羞。他的家庭背景说出来的话绝对可以把人吓个半死,如果那人恰好觉得自己有孙悟空的本事的话,那房家就是当之无愧的五指山。
但房祖名实在是一个太乖的孩子了。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对长辈礼貌,对同辈谦让,在校听老师的话,在家听妈妈的话。他不抽烟不喝酒不上网不打牌不谈恋爱,纯洁的像一个宝宝。就连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流氓老师”黄秋生都说:“没想到还有像房祖名这样乖的学生。”房祖名长得很顺眼,越看会越顺眼,因此也有很多人说他长得帅,但也有不少女生认为他长得很像史努比。无论如何,一个人如果年轻,帅(至少不难看),家里又有钱,那么,招人喜欢就是再所难免的事情了。
但房祖名的妈妈林凤娇显然不这样认为。林凤娇在嫁人之前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果敢精明,自己有公司开宝马喝最贵得香槟。但嫁为人妇之后,便心甘情愿作了一个伟大男人背后的女人,那个男人,就是房祖名的老爸——成龙。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煮饭、插花、养小动物外加管教房祖名。毫无疑问,房祖名是她最引以豪的“作品”,她根本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有任何“红杏出墙”的机会。成龙曾想把房祖名送到国外读书,林凤娇不同意,她的理由是“我的儿子是最棒的,自己也能考出去,现在没有必要”。她这样说的时候,一般都会拍拍儿子的头,好像儿子还是三岁时候白白胖胖的模样,最好一辈子呆在她的身边,就像她养的那些猫猫狗狗一样。一想到此,房祖名总是感到毛骨悚然。
对母爱的负荷,房祖名感到无可奈何。因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与母亲的期望实在是南辕北辙,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把妈妈吓出个血压升高心肌梗塞或严重中风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所以房祖名不敢造次。但“不敢”并不等于“不想”。于是房祖名便很羡慕他的好朋友陈柏霖。比方说陈柏霖可以在自己破烂不堪的牛仔裤上再挖几个洞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而他只能穿干干净净的校服;陈柏霖见到漂亮的女孩可以肆无忌弹的吹口哨,而他,只能规规矩矩的把对方当空气。为此,房祖名很郁闷。但他实在太乖,就算同女孩子讲话,他都会脸红半天,而且支支吾吾,叫人不知所云。如果他和陈柏霖同时认识一个女孩,半小时之后,陈柏霖就会把对方的姓名、年龄、生日、星座、血型全搞到手,再回家细细研究有无追求的必要。而他,恐怕若干年后还在原地踏步,一丝不苟地连名带姓的称呼人家。所以不难理解,他们同时认识了被称为“twins”的姐妹花后,陈柏霖用一上午的时间就可以亲亲热热地称呼两人阿娇、阿sa,而房祖名直到大学毕业,还是傻里傻气地叫钟欣桐和蔡卓妍。
卿本佳人
钟欣桐最近有点烦,但是烦什么她好像并不太清楚。她的好姐妹蔡卓妍说:“总不至于是烦自己长得太漂亮了吧。”钟欣桐有些小小的得意,这只能说明女孩子的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她忍不住照照镜子,叹一口气:真的漂亮吗?
钟欣桐也是很乖的孩子,青春玉女型的乖乖女。当然,她还不够登峰造极,把这种性格发挥到极致的是后来居上的张含韵小妹妹,她的昵称便是“韵乖”。而钟欣桐,大家都叫她阿娇。
阿娇成绩不是最好,但也不差,平时她很沉默,不怎么说话。她永远也搞不明白阿sa大喊大叫哪来那么多的精力,正如她不明白蔡卓妍的小名为何叫阿sa一样。每当阿sa翘课溜冰蹦迪想拉上阿娇时,她总是说:“我不行。”正因为如此,叫两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样文静温婉的阿娇却是紫荆高中名副其实的“绯闻女王”。
刚考进紫荆时,她们便是闻名全校的“twins”姐妹花。阿娇从来没想过找男朋友的事情,但她却不得不应付一堆堆表示好感的师兄。在阿娇的心目中,她找男朋友的首要标准便是要帅,最好能帅到一塌糊涂,像邻校青莲高中的金城武最好。没想到看到的全是歪瓜裂枣,这让她很失望。最让她感到难堪的是在新生开学典礼上竟然有两个男生为了她打了起来,而可怜的阿娇那时还不知道那两位分别叫做陈冠希和余文乐的哥哥是谁。这场架打得很有名,因为余文乐的鼻子出血了,同时大家也认识了故事中还为谋面的女主角——钟欣桐。
而在故事的另一端,陈柏霖正在房祖名家的客厅里,对林凤娇大谈这场有名的“桃花案”。房祖名和妈妈很少交流,主要是他觉得同老人家无话可说,而陈柏霖不同,照房祖名的话就是“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照单全收”。
陈柏霖眉飞色舞的演讲,还时不时加上一些辅助性动作,方便听的人身临其境。可惜林凤娇听完后皱皱眉:“胡闹,小孩子懂什么。”
陈柏霖在这位林阿姨不敢放肆,老老实实地点头:“就是,就是,林阿姨说的对,他们懂什么啊。”其实他心里还是很羡慕陈冠希和余文乐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林凤娇看看房祖名:“我的儿子就不会干这种蠢事。”
谁知房祖名居然一反常态,冒出了一句:“钟欣桐,可真的是漂亮啊。”言下之意好像为她拼命流血都是值得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形,在一件富丽堂皇如皇宫的客厅里,有一位少年手舞足蹈作陶醉状,另一位少年目瞪口呆似吞了鸡蛋的模样,而那位夫人则怒目相向似受过中创了、、、、、、
当时的房祖名还不认识钟欣桐,所以还没有为美女出头的机会,当然,认识了之后,这种出头的机会也还是轮不上他。但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他们很幸运地被编在了同一个班,钟欣桐还担任英语课代表。当走进教室的第一眼看到那个娇俏的身影时,房祖名忽然一阵战栗,他当机立断抓起陈柏霖的胳膊说:“我要尿尿。”
这让陈柏霖很气愤,你房大公子如厕总不至于要我给你提裤子吧。在他翻脸之前,他及时看到了钟欣桐,并立刻认出她就是那位“阿娇”,他才顾不得房祖名是否尿裤子的问题,一个箭步上前:“同学你好,我叫陈柏霖、、、、、、”
阿娇对陈柏霖的第一印象还是很好的,因为感觉他剑眉星目很像日本漫画里的人物。她点点头,冲陈柏霖微微一笑。陈柏霖在心里叹息一声:真是内向啊,可惜、、、、、、他喜欢活泼开朗的女孩。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抓过房祖名,慷慨激昂地介绍:“他是我好朋友,房祖名。”太子房祖名就是这样,戏剧般的认识了漂亮女孩钟欣桐。
只是一个好的开始,并不是意味着一个顺利的故事。阿娇确实每天都和房祖名说话,那只不过是她要收英语作业而已。他不敢和她说话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名字叫“阿娇”,和他妈妈同名。这让房祖名很不自在,几乎失去打招呼的勇气。
其实对别的男生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比如陈小春,他会很认真很严肃地称钟欣桐为“小妈妈”,因为他的妈妈也叫阿娇;如果放在陈柏霖身上,他会毫不犹豫地讲“你是我命中的恋人,我爸娶老婆叫阿娇我也要”。但房祖名不是他们两个人,他哪一种也做不出。但不能否认,房祖名表面上虽然和他叱咤风云的老爸成龙南辕北辙,骨子里却像得离谱,就连看上的女人都叫一个名字。若干年后陈柏霖都在感叹造化的神奇。
所以房祖名只是远远的看,看她走进教室的样子,看她解数学题皱眉头的样子,看她收作业温声细语的样子,钟欣桐的一颦一笑他都记在心里,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脑子里回放。这个时候房祖名便觉得很快乐。以至若干年后,房祖名在回忆高中生活时,他都有些记不清钟欣桐的清晰模样,但那些刻骨铭心的小动作,却在他的心里永不磨灭。当时房祖名没有把心事告诉任何人,陈柏霖也不知道。房祖名并没有打算寻求谁的帮助,因为陈柏霖虽然看起来好像很会追求女生的样子,可惜他贼心贼胆都有了,做贼的技巧却很不成熟。但上大学后情况截然不同,房祖名只有稍微提起某位女生的名字,陈柏霖都是一句话:把她弄上床就行了。这当然是后话。
太子房祖名那时还非常单纯,百分百的相信爱情的纯洁性,所以他从没想过利用他那吓死人的家庭来压人。当然,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只要他穿着纯黑的阿玛尼开着红色的法拉利到学校兜一圈,想飞上枝头作凤凰的麻雀足以多到够他和陈柏霖吃一辈子的“麻雀宴”。但是他也很庆幸自己当时不明白爱情与金钱的关系,成熟后的房祖名拿着银制餐叉吃法国大餐送女士lv时候,他便很怀念那个叫钟欣桐的女孩,那个白衣飘飘长发飘飘沉默着走过菁菁校园的女孩。房祖名一直坚信高中是他的纯真年代,因为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默默地看女孩默默地想默默地高兴的日子了。
那美丽如云起云落的少年时代、、、、、、
情到浓时情转薄
房祖名和陈柏霖有时感到高中生活很无聊,他们俩都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要成绩过得去,他们都懒得再努力一点儿。而他们俩也确实聪明,每次考试那高高在上的名次与分数可以把任何一位挑剔的老师的嘴巴堵上,这让两人很得意,而且这也有很多的好处,比方说,帮漂亮的小mm解答疑难问题、、、、、、
大多数女生都喜欢请教陈柏霖,这叫房祖名很不平衡,怎么说都是男人了,太没面子。而陈柏霖总是一脸不好意思的表情:“谁叫我长得帅呢。”而房祖名就恨不得揍他那俊脸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背后升起熊熊烈火出现四个大字:伏诛色魔。让房祖名心安的是twins姐妹总是问他,而twins是他们班最漂亮的女生、、、、、、
其实这倒不是房祖名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而应该归功于阿sa与陈柏霖的“宿怨”。陈柏霖本来是很喜欢阿sa的,阿SA有时疯癫癜的,但有时也能说些很复杂的话,陈柏霖就曾说他喜欢这一款的女。陈柏霖和房祖名都坚守“朋友如手足,老婆是衣服”的古训,这从他们对两者的称呼可以看出来,他们称朋友为“个”,而女生则为“款”。但后来这信念就被隔壁班的吴彦祖打破了。吴彦祖的理论是“朋友如衣服,妻子是手足”,他的理由也很简单“你能有一大堆衣服,但你能应付一大堆手足么?”陈柏霖和房祖名对吴彦祖就很佩服,觉得很有道理。本来他们俩对吴彦祖这种小abc是颇有微词的,尤其是他竟然有一个被惊为天人的外籍模特女朋友,陈柏霖很嫉妒,但就为这一句话,他感到吴彦祖是知己,以后他们三个就是好朋友了。房祖名郑重其事地对陈柏霖说,如果朋友是衣服的话那你应该是阿玛尼,那是我最贵最好的了,好几万块呢、、、、、、而陈柏霖沉思了一会儿,很谨慎地说那你应该是内裤,我最重要的衣服了、、、、、、结果陈柏霖第二天贴着创可贴到学校,一脸无辜的样子。
现在我们回来继续说陈柏霖和阿sa。其实刚开始阿sa也是非常乐意问陈柏霖问题的,但这种情况不久便被打破了,主要原因就在于陈柏霖的态度。让阿sa生气的是陈柏霖对其他女生多是笑脸相迎,嘻嘻哈哈,服务质量一流,但他对阿sa却凶的要命。
“你猪头啊。”陈柏霖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人在屋檐下,好汉不吃眼前亏,阿sa忍着。
“笨蛋,笨死了,拜托你好么。脑袋进水了。”
阿sa咬着嘴唇。
“我真不明白,世上还有你这么笨的——女孩子.”陈玻霖好像说的一本正经,居然叹一口气。
鸡飞狗跳,狼籍一片,世界大战。从此阿sa下定决心再不问陈柏霖任何问题,反正房祖名也都能解答,而他看起来很和气的样子。在这种状况下,阿娇当然站在阿sa一边,何况,和房祖名交谈还是很令人愉快的。他讲话很慢,讲解的也非常详细,叫阿娇非常佩服。每天下午放学后他就在教室里帮阿娇复习,他的眼睛很少看她,但阿娇却常常走神。夕阳慢慢地斜射进教室,一切都盖上一层温柔的桔黄,暖暖的照在两人身上。房祖名总是穿着白衬衫,卡其裤,永远是校园人物的气质,连他的汗珠都是亮晶晶的。阿娇总是有这样一种感觉,他们似乎这样过了一百年,也还会这样再过一百年。这时的陈柏霖则在操场上挥汗如雨,阿sa一般是行踪不明。
阿娇从来没想过她和房祖名之间会发生任何故事。这位富贵如王子的人物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她原先一直以为他和陈柏霖应该是相似的。但是房祖名从来都没有看不起任何人,他甚至很害羞,在女生面前都有些手足无措,阿娇从来没想过着表示什么,她只是有些莫名其妙。她还知道房祖名很善良,这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是陈柏霖讲过的。鉴于两人是穿开裆裤是的发小,任何人都不应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起因于某一年的地球某个地区的海啸。学校号召学生奉献爱心,说灾难地区的儿童缺乏淡水食物境况悲惨云云。
当时的房祖名问了一句后来被传诵好多年的堪称经典的话:“他们没食物,怎么不吃瘦肉粥呢?”
陈柏霖的反应是一个倒栽葱,笑在地上爬不起来。
这件事情的结尾是这个样子的:房祖名坐着他家的私人飞机到受灾地区慰问,并捐款一百万。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阿娇叹了口气,而阿sa的口水流成了瀑布。所以阿娇很自然的就明白,王子即使再愿意做一个百姓,他还是一个王子。而阿娇更明白,紫荆高中只有一个可以坐私家飞机的房祖名,却有无数个钟欣桐。
他们的交往一直都是淡淡的,不温不火的,没有什么波澜,也许,仅有一次的意外、、、、、、
房祖名和陈柏霖喜欢放学后在路边的小摊上吃云南米线。他们骑着几千块的脚踏车,穿着几百块的运动服,吃着几块钱的米线。酒足饭饱后两人都喜欢去操场打篮球,房祖名是因为爱好,而陈柏霖则认为这样很酷,可以吸引小妹妹。有一天晚上他们两玩到很晚,然后就碰上了在街上闲逛的twins。那时陈柏霖与阿sa的关系已经恶化,双方正处于冷战阶段。
但陈柏霖还是冲过去气冲冲地说:“这么晚了还有心情到处逛荡。”
阿sa反唇相讥:“彼此彼此。”
陈柏霖很气愤:“你作业做完了么?笨蛋!”
阿sa火气更大:“管你什么事情啊,神经病。”
房祖名和阿娇两人在后面,谁都没有开口。他们走得很慢,渐渐地陈柏霖与阿sa的争吵声便听不清楚了。
他们还是很沉默,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谁也没有说一句话。夜风凉凉地吹,房祖名的心情便很愉快,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幸福的感觉。房祖名想钟欣桐也应该是这样吧,宁静而愉快。
此情此景下的房祖名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或者说,非说些什么不可。他张了张嘴,很艰难地说了三个字:
“钟欣桐、、、、、、”
阿娇抬头:“嗯?”她的心忽然跳得很快。
“我、、、、、、”
“阿娇,阿娇,”阿sa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快点啦,你怎么这么慢。气死我了,陈柏霖你个大混蛋。阿娇,我们快走啦。”
阿娇没出声,她还是静静地看着房祖名。
房祖名松一口气:“没什么,蔡卓妍好像在叫你。”
阿娇终于渐渐地走出他的视线。
曾经有一次,他们的距离是那样接近,有一首歌这样唱道:我是那么接近幸福、、、、、、
很久很久之后,房祖名和陈柏霖看了一本书,武侠小说,古龙的《武林外史》。里面的一个情节让他们印象深刻,沈浪和朱七七是一对恋人,任何人犯了错误沈浪都可以原谅,但他对朱七七却苛刻异常。古龙在书里说:情到浓时情转薄。
房祖名和陈柏霖默然,刹那间,他们仿佛顿悟了些什么。
陈柏霖叹口气,望望窗外被风吹下的落叶说:“不知道阿sa现在怎么样了?”
而房祖名却想起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和他那没说完的一句话。他很多次都在想,如果说出来,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吧。可惜这只是如果。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民间的传闻有很多的版本,但房祖名一直秘而不宣,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成了一个永远的谜,很少有人记起太子房祖名和漂亮的英语课代表之间的那个故事。而少年时代的种种,都被他评为轻狂二字,留在身后。
其实那时的他,既不轻,也谈不上狂,只是一个害羞的小男孩有着期期艾艾欲说不得羞怯。
陈柏霖敲敲饭盒:“今晚还去自习吗?”
房祖名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紫荆、、、、、、”
陈柏霖没听清,因为他忽然想起某一年的某一天他曾对某个女孩说:“你是猪啊——”
可惜他们谁也回不去了,青春是一本无字的书,他们早已翻过了那一页。
古龙说:情到浓时情转薄。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张柏芝终于走到紫荆高中的大门口,她是高一新生,今天是开学报到的第一天。拖着两大包行李的她已没有任何兴奋之情可言,整整坐了一上午的汽车,她已疲倦至极。
张柏芝长得很漂亮,她的美丽无人能及。以至她毕业后很多年,紫荆高中再没有校花。紫荆的学生们都这样说:没想到紫荆弹丸之地还能长出这样一张天下无双的脸。这当然是后话,彼时的张柏芝刚迈进高中的大门,对未来的一切还懵懂无知。
校园里人头攒动,彩旗飘扬,张柏芝忽然有一种“风萧萧易水寒”的感觉:终于离开家了。下一步,该干吗?张柏芝开始动脑筋,校园太大人太多,她根本云里雾里模糊不清。她考虑要不要抓个壮丁来帮帮忙,初中时利用男生跑跑腿是常有的事情,张大小姐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或者是难为情。难为情?张柏芝拉动一下嘴角,她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般文静清纯,别人不知道,她自己还是很清楚的。这时的张柏芝正在做前期的考察工作,怎么着也得找个看起来比较顺眼的男生啊。
“柏芝。”有人喊她。
张柏芝转身看到初中同学,运动衫,运动短裤,运动鞋,抱着篮球跑过来,带着满身的阳光。张柏芝心头一阵狂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谢霆锋。”她兴奋地大叫。
谢霆锋点点头:“要不要帮忙?”紫荆中学高一六班学生谢霆锋,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故事。
翩翩浊世佳公子
谢霆锋是一个很英俊很个性很另类的学生,他认识张柏芝已经很多年了。在谢霆锋的记忆里,甭管提起哪件事,那件事中一定有张柏芝的影子。张柏芝觉得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当然,谁要是在小学时就上房揭瓦,把小朋友打得满地爪牙,初中时又唱摇滚玩吉他,想不与众不同都难,简直是鹤立鸡群了。十六岁时的谢霆锋在青春花季时蜕变成桀骜不驯的叛逆美少年,长长的发梢遮住眼睛,叼一支香烟,挎一把吉他,能电死一大批人,但是不包括张柏芝。
谢霆锋很照顾张柏芝,他叫她“小丫头”。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的话谢霆锋是肯听的,那这个人就是张柏芝。他们两家住得很近,小时候张妈妈对他说:“阿锋啊,你要好好照顾柏芝,她胆子很小身体又很弱。”谢霆锋点点头,他也没想到这一点头就过了这么多年。
他领她上学帮她买饭送她回家,替她挤公共汽车给她补习功课带她出去玩耍,他把她当小妹妹。以至有一天当学校里所有人都惊艳于张柏芝的美丽时,离他最近的谢霆锋反而浑然不觉,他说:“漂亮吗?和以前一样啊。”在他的心目中,张柏芝永远都是那个六岁的有着胖嘟嘟的小脸跟在他屁股后面叫“阿锋哥哥”的小女孩。
有意思的趣事有很多。他教他骑脚踏车,本来练习的好好的,他回家喝口水的功夫,再次出现的时候本来骑的稳稳的张柏芝忽然一声尖叫,然后四面朝天。
“又不是鬼,你乱叫什么?”谢霆锋不满,“笨死了。”
张柏芝眨眨眼,坐在地上不起来:“我见到帅哥就心慌,然后手发抖,然后就一头栽地了。”
谢霆锋板着脸:“别胡闹,让我看看有没有事。”
张柏芝说:“我脚扭了,你背我上楼吧。”
“什么?”这次轮到谢霆锋鬼叫了,他差点没跳起来。
张柏芝一脸无辜加痛楚的表情。
他苦着一张脸把她背上九楼,因为柏芝不喜欢做电梯。
游泳的时候她会把他摁在水里,手劲之大,用力之狠,让谢霆锋觉得她要把自己毁尸灭迹;溜冰的时候她则故意用脚绊他,看他摔得四仰八叉,她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吃蛋糕的时候弄人一脸,喝水的时候泼人一身,打起人来下手狠毒,生起气来灭绝人性,似河东狮吼。当然,这些只有谢霆锋知道。外人面前的张柏芝温柔乖巧清纯亮丽,人见人爱,人称“玉女掌门人”。谢霆锋会在背后毫不留情地打击她:“你就装淑女吧。”一般这时两人就会拳打脚踢动真格的,张柏芝的空手道是蓝带水准,而谢霆锋是武术科班出身。结果都是一样的,谢霆锋赔礼道歉外加冰淇淋再忍气吞声一个礼拜事情才算完。打架完成之后张柏芝都回揉揉发痛的胳膊说:“还帅哥呢,连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谢霆锋反唇相讥:“这会儿来怨我了,你先看看你自己,跟个母老虎差不多,你到底是香还是玉呢,我还真没看出来。”互不相让。
在这种懵懵懂懂中,两人一起考进了紫荆。
谢霆锋把篮球扔给张柏芝,伸手接过她的两袋行李。
“怎么这么重啊,你都装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多干活少说话才是正经,你要储存体力。”张柏芝不怀好意地笑。
谢霆锋撇撇嘴:“你怎么不把你那张大床也一起搬过来?”
张柏之歪头想了一会儿:“这个创意不错,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哈哈。”停顿了一下,“阿锋——”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谢霆锋马上知道事情不妙。千钧一发,电光火石之间,他猛一转身,一只篮球贴身而过,带着呼呼的风声。
张柏芝乘机跑掉,谢霆锋气急败坏,他想捉到她非把她捏死才好,这小丫头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但现在不行,他还得拖着她的两大包行李去给她报名,谢霆锋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命很苦。
这件事情的结局是这个样子的:谢霆锋请张柏芝吃了一顿肯德基还买了三个甜筒冰淇淋,张柏芝笑得像一只小狐狸,她早知道他捏不死她的。他们开始了崭新的高中生活,历史迈进了新纪元。
谢霆锋在紫荆的日子过得很正常,虽然他目中无人又狂妄自大,但他的成绩实在是无话可说,叫人挑不出毛病。他非常非常聪明。他的面孔和大脑成正比例发展,紫荆的学生们都说,谢霆锋长得多帅他就有多聪明。此话不虚。直到有一天,他遇上了王菲,那个比他高一级又冷酷到底的女生。刹那间,他便作了一个影响他一生的决定。
他对好朋友陈奕迅说:“我一定要追上她,她是我的女人。”
陈奕迅反问:“那柏芝呢?”
谢霆锋一愣,他有些迷糊:“关柏芝什么事啊?”
是啊,谁会同一个小时候给自己换过泳衣看过自己哭鼻子的小哥哥谈恋爱呢,而王菲不同。
王菲也是一个很冷很酷的人,我行我素,在这一点上,她和谢霆锋倒是很像。谢霆锋第一次见到王菲是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他代表新生讲话,而王菲则代表老同学致词。谢霆锋也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但在那会儿,他在八月天紧张到冒冷汗。王菲冲他点点头:“没什么大不了的,就那么回事。”镇定自若。谢霆锋有些汗颜,又有些感激。
那天他表现良好。刚一上台就听到下面有女生尖叫:“mygod,这么帅。”谢霆锋心里很得意。顺利完成任务。班主任黄秋生拍着他的肩膀说:“不错,不错。”谢霆锋没听清楚黄老师在说些什么,他想王菲现在干吗呢?典礼一结束,她人就不见了。张柏芝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说:“帅哥请客,我要一杯可乐两筒冰淇淋三个蛋挞。”谢霆锋没好气地说:“就知道吃,都胖成那样了。”
第二次见到王菲则是在教师节晚会上。王菲化的妆很特别,同别的人都不一样,让谢霆锋很心动。她站在台上唱《我愿意》,谢霆锋沉醉在那天籁般的声音里,如痴如狂。他终于明白那种妆为什么特别,因为它空灵,有种缥缈的感觉,天上人间。一曲终了,他冲到后台,焦急地想找到那个女孩,慌慌张张。谢霆锋记不清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这种心慌的感觉了,唯一的一次,好像是小学三年级柏芝溺水的那个暑假,他也是这个样子,怕失去什么再也找不回来。
“谢霆锋。”竟然是王菲,她早已卸装,又变成那个冷冷淡淡拒人千里的王菲。
谢霆锋有些窘迫,如果这时照一下镜子,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脸红得像某种动物的某个部位一样。
“啊、、、、、、嗯、、、、、、”天哪,他竟然有些手足无措。
“阿锋,阿锋。”张柏芝在这时跑过来。
“你傻站在这里干吗?马上到你的节目了。”张柏芝跳起来敲敲他的脑袋,“没病吧?”
再看,王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掉了,一种叫做失望的东西立刻充满了他的整个心胸,他没说话。那边张柏芝还在抱怨:“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张柏芝刚表演完自己的节目,还没来的及卸妆,谢霆锋不由分说把她拉出去。
“干吗?”张柏芝的手腕被他捏得很痛,心中立刻非常不满。
到一个僻静角落,谢霆锋面无表情地说:“有话要对你讲。”
“什么啊?”张柏芝觉得哪儿有点不太对劲。
谢霆锋的脸慢慢靠近,张柏芝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天,她怎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认不认识王菲啊,帮我打听一下。”
张柏芝听后松了一口气:“就这事啊。”但,怎么这么失望啊,好像心还很痛,张柏芝想自己大概是感冒了。
“你想干什么?”她忍不住问。
“我要找老婆了,”谢霆锋拍拍她的头,“小丫头一定要帮忙,这可是你哥哥的终身大事啊。”
张柏芝没有像平时那样咋咋呼呼,她满脸迷惑的表情,没有消化谢霆锋话的能力,只是谢霆锋已经觉察不出来了。
那时的谢霆锋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这边的王菲却平静如昔,没有一丝异常。如果有谁问她还记不记得谢霆锋,她一定要歪头想一会儿才能记起:“是不是高一的那个小男生?”
王菲生活在自己建造起来的世界里,很自我,很封闭。即使你和她面对面的说话,也会感觉离她很远。王菲是一个很冷很炫的人,她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成熟,又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单纯,冰与火的完美结合。
她喜欢亦舒与李碧华的书,这两位香港女作家把她们的人生感悟通过文字表达了出来,却叫王菲看的惊心动魄。她的生活波澜不惊,但高中生王菲已有一颗饱经沧桑看透炎凉的心。
也许真是看得太多了,王菲对一切都看得很透。所以有时候她觉得生活很没意思,每个人生来都是在舞台上演戏,而她却没有演下去的欲望,这是不是很恐怖?学校里颇有传言说王菲不好接触,谁去谁碰壁。而高一男生谢霆锋却顾不得那么多了,即使是做一只扑火的飞蛾,他也义无反顾,万死不辞。
无关风月
张柏芝已记不清她认识谢霆锋有多少年了,似乎自从她有记忆时起,身边就有个阿锋哥哥,一直没有离开过。
幼稚园,小学,初中,直至紫荆。张柏芝摇摇头:现在,也许是离开的时候了。她有些落寞。床头的闹钟响起来,她伸手把它按死,那时谢霆锋买给她的,怕她早晨赖床。
她的床头挂着谢霆锋买的风铃,头上戴着谢霆锋买的头花,每天上学背的谢霆锋送的书包。游泳是谢霆锋硬逼她学的,脚踏车也是谢霆锋教会的,谢霆锋教她的三步上篮至今无人能及。
张柏芝全身上下都是谢霆锋的味道,她挥之不去,也走不出来。
半夜三点她会给他发短信:那道物理题大功告成了,哈哈。
他回复:你这么晚了打搅我就是为了说这个?
她说:是的。
他再回复:你再捣乱我就杀了你。
但她乐此不疲。
有时心血来潮,午夜十二点她也会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陪她去操场跑步或是去顶楼看星星。
谢霆锋的怒火烧到九重天又无可奈何。虽然他跑着步可能会一下子摔倒或者看着星星而忽然睡着。
陈奕迅曾对谢霆锋说:“张柏芝是个小妖精。”
谢霆锋一下子找到同道中人:“我也有同感,你真是太了解我了。”这么多年他自认被张柏芝折磨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
但他心甘情愿。
张柏芝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谢霆锋你个大混蛋。”十岁以后她再不叫他“阿锋哥哥”,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喊他“阿锋”,其余时间均直呼其名。
这叫谢霆锋非常懊恼,大呼张柏芝忘恩负义,
张柏芝也是振振有词:“叫阿锋哥哥多肉麻啊,我听了都起一身鸡皮疙瘩,你个大男人不害羞啊?”
谢霆锋答道:“我脸皮厚,你尽管叫好了。”
但张柏芝偏不让他如意。
后来追张柏芝的人有很多,谢霆锋就在旁边落井下石:“看看追你的那些歪瓜裂枣,真叫人不敢恭维啊。”他有时也会很热心地帮忙介绍“你认为陈奕迅怎么样”或“吴彦祖不错吧?”
张柏芝没好气地回答:“陈奕迅有徐濠滢,吴彦祖的女朋友是外国模特,你脑袋没出毛病吧。”
再后来追谢霆锋的人也多起来,张柏芝也在旁边冷嘲热讽:“你这样的都有人看上啊,可真稀奇。”她也说过给谢霆锋介绍女朋友之类的话,但只是说说,从来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但谢霆锋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派,他可不是说说而已,他动真格的为张柏芝锁定了两个目标:冯德伦和李灿森。他的同班同学兼死党。
张柏芝知道后差点没疯掉:“你什么眼光啊?”
谢霆锋与冯德伦、李灿森人称高一六班的“特警新人类”,他们三个简直是混世魔王,就差把紫荆给翻过来了,让教导主任曾志伟头疼不已,几乎七窍流血倒地身亡。
所以他一直没有女朋友,她也一直没有男朋友,他们两个也不是男女朋友。
张柏芝觉得全世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像自己一样了解谢霆锋,当然,她付出的惨重代价就是在谢霆锋面前也变得毫无秘密可言。
她见证了他第一次同人打架,她用自己的手绢给他擦去额头上的血;他第一次抽烟的时候她在现场,她陪他第一次喝白酒,两人辣到流眼泪。他的吉他有她的一半股份,他唱的歌是她的作词。他的麻烦她也帮他应付,有时连检讨都帮他写好。
两人最喜欢的一首歌是《yesterday once more》,最喜欢的影星是奥黛丽赫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他的mp3她在听,同样,他有她电子词典的使用权。
张柏芝试图把谢霆锋从她的往事中剔除,结果发现把往事也一块儿删除了。
她想象不出有一天谢霆锋忽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会怎样,她从来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她早已习惯了在操场上看谢霆锋打完球后两人结伴回家,她不想改变。
两天后张柏芝给谢霆锋电话:“帮你问过了,你基本上应该没戏。哎,你别急啊、、、、、、我这不是打击你。王菲是高二八班的团支书,人称“冷美人”,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听说过去有人给她送花都扔掉了,你节哀顺变。“
谢霆锋在电话那边半天没吭声。
张柏芝小心翼翼地问:“你,你没事吧?”
只听谢霆锋咬牙切齿地发誓:“我还不信邪了,追不上她我就不叫谢霆锋。”
张柏芝“啪”的一声扣上电话。
谢霆锋急得乱叫:“哎哎,还有别的事呢、、、、、、”张柏芝懒得再听下去。
她记得初中时她和谢霆锋一块儿出去玩,谢霆锋只知道拿把吉他,而她则准备好食物和水。被太阳照得口干舌燥又饥肠辘辘的谢霆锋再也没有心情唱歌,而她变魔术般的递给他一杯百事可乐。
她清清楚楚的记得谢霆锋当时两眼放光,自此她也明白什么叫做“恶狼传说”。
然后谢霆锋说了一句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谢霆锋说:“天天都想看到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
张柏芝差点气破肚皮:“谁要结婚啊,神经病。”
但她也不能否认那是谢霆锋对她说的最有人情味的一句话,他对她一般以讽刺打击为主,嘲笑贬低为辅,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他们做兄妹一直做了这么多年。张柏芝想以后谢霆锋就会对另一个女孩子说:天天都想看见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可惜他想看的人再也不会是她。想到这里张柏芝感到很心痛,心痛得要命。她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一直是兄妹啊。她从没有想过她是否喜欢谢霆锋这个问题,后来当她真正思考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时,已经物是人非,说什么都已不再重要。有时她也会突发奇想:如果阿锋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会不会也这么伤心呢?
她没有问过谢霆锋这个问题。
张柏芝和谢霆锋一如既往,做他们的好兄妹。在高中毕业大戏《无极》中,两人都参加了演出。张柏芝向担任导演的陈凯歌老师提建议修改了剧中的一个情节:女主角倾城在生日party上向男主角无欢扔一块蛋糕。张柏芝说,这代表了又爱又恨。陈凯歌欣然接受,大家也都觉得这个构思既新颖又独特。
而在现实生活中,张柏芝在日记中写道:真正的朋友,都是无关风月的吧。
至于谢霆锋和王菲,那就是另外一个风花雪月的故事了。
尾声
已是大学二年级学生的谢霆锋接到了张柏芝的电话:“阿锋哥哥,我有男朋友了。”这是事隔十年后她第一次叫她阿锋哥哥,久违了。那晚谢霆锋在宿舍里喝酒,不知喝了多少,最后烂醉如泥。只听他反反复复在说一句话:天天都想看到你,人就是这样结婚的吧。
暗恋的故事(一):此情可待成追忆
古天乐每天晚自习后,都要送林菲回家,这渐渐变成了他的习惯。一般他都会在校门口等林菲,看到林菲走出大门,他就迅速地跨上自行车。他们俩在路上很少说话,几乎不怎么交流。林菲的哥哥出国了,他和古天乐原先经常在一起打篮球,所以把照顾林菲回家的事拜托给了古天乐。古天乐当然不会推辞,反正也是顺路,所以在古天乐看来,这只是件小CASE而已。
他们两家顺路但不住同一个区。古天乐总是把林菲送到她家小区门口,再转头回自己家。林菲家住在那种被称为“高尚住宅“的小区里,富丽堂皇。她的家庭条件非常好,爸爸妈妈都是有名的教授,哥哥在国外念书。所以古天乐眼中的林菲,跟个小公主差不了多少。古天乐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境一般,古天乐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父母的期望。
他和林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他要读书,她则画画;他要拿高分,她则随意玩耍;他要考大学出人头地,她则好像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也找不到可以交谈的话题。他说篮球她不懂,她讲画画他又不懂。刚开始送林菲回家的时候古天乐觉得两人一路不说话很尴尬,女孩子可能矜持一些,他就挖空心思找些话题,但两人真的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他讲的笑话实在太过冷场。后来古天乐就放弃了。他们只是默默地骑车,默默地穿过一条条漆黑的街。这慢慢就变成了一种默契,一种习惯,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林菲在学校很有名,她长得漂亮,家庭优越,人又聪明,受尽万千宠爱。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这叫古天乐心里有一丝莫名的高兴:我可是每天都和她一起回家呢。但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是他的小秘密,古天乐愿意一个人珍藏。
他和林菲在学校里碰到也仅仅是点头而已。林菲似乎很忙,她总是风风火火唱歌跳舞不亦乐乎;而古天乐,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把学习放在第一的位置,他发誓一定要考上最好、最棒的大学。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做题、背单词,抽空的时候会到操场上打打篮球。当时的古天乐除了好好学习之外便是考大学,偶尔看看NBA,他很少想别的问题,也无暇顾及。当然,他和林菲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也会忙里偷闲地考虑一下林菲,他觉得林菲可能被家人给宠坏了,对什么事情都无所顾忌,毫不在乎,任性而为,虽然,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林菲撒娇耍赖发大小姐脾气。但他一直认为林菲应该就是他想的样子,是个溺爱受宠的小女孩,即使他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想法每次都是一闪而过便放诸脑后了,他要动脑筋的事情很多,没有可能在这件事情上花太多的时间。
古天乐长得很酷,篮球也打得超棒。每次课外活动时间,都会有一群女生站在一边看他打球,他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还是很得意的。在紫荆,古天乐就是学校里的“流川枫”,是偶像一级的人物。但在他那群女球迷中,很少看到林菲,即使有那么一两次,林菲也只是远远地站着,不知道是望天还是看球。古天乐便觉得林菲很奇怪。林菲只要去,就会给古天乐买好饮料,静静地等着他。古天乐只是笑笑,说一声“谢谢”。林菲也不怎么说话,只是有一次,林菲指着他的护腕说:“这是什么?”
古天乐有些感到好笑,但他还是很有耐心的解释:“这是护腕啊——”看林菲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古天乐就褪下来递给她看:“你很喜欢啊?”林菲点点头。古天说说:“那你拿去好了。”他还有很多副,既然林菲喜欢,一副护腕而已。林菲把护腕拿在手里,左看看,右看看,似乎能瞧出个花来。最后她把护腕套在了自己的手臂上,心满意足的样子。古天乐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声:真是小女孩啊。
有时候林菲画画比较晚,古天乐就到画室去找她,但他从不进去,只是站在玻璃窗外。古天乐觉得画画很小资,他想男人最好还是生猛一点儿,所以他选择打篮球。画室里的林菲专心致志地作画,透过玻璃,在柔和的灯光下,她显得遥远而又肃穆。他们通常一站就一个多小时,外面的古天乐静静地等,里面的林菲静静地画,整个情景,像极了一幅凝固了的静物画。这时的林菲同白天大大咧咧的林菲绝对判若两人,因此古天乐在高中时就总结出了真理:工作着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那天晚上林菲收拾好画具,两人像往常一样回家。在路上,林菲忽然开口说:“我们画室的李若彤说你很像杨过。”
古天乐一愣,他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嘴巴却比脑袋先行:“我也觉得她像小龙女啊,哈哈。”古天乐说这句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同所有调皮捣蛋的男生一样,不过是嘴上占占便宜罢了,其实在那个时候,他连李若彤是谁都不知道。林菲的脸色好像有些不太好,但天色暗,古天乐根本没看清楚。
“林燕妮说,一遇杨过终身误呢。”
“嗯?”古天乐听不清。
林菲又不说话了。
古天乐又觉得林菲很奇怪了,他甚至觉得所有的女生都奇怪,因为你永远也搞不懂她们在想些什么,她们到底想干什么。古天乐是一个很酷的人,他觉得女人很麻烦。
时间在波澜不惊中度过,他们升到了高三。在高考前那段最紧张难熬的日子里,古天乐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他很感谢林菲,回家的路变成了他放松的驿站,几乎成了黑色六月里的幸福时光。他们的关系似乎也亲近了许多,两个人互相说一些鼓励的话,谈一下将来的美好理想,简单而快乐。每次到家门口林菲都会冲古天乐微笑,说句“明天见”再转身进去。古天乐很多年后都忘不了那种透明干净的笑容,他认为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动人的笑。
古天乐不出意料地考进了最好的大学,高中时的那段时光,便被他尘封在了记忆里。他和林菲很少联系,只是在每年元旦的时候会收到林菲的一张贺卡,寥寥三四个字。古天乐看着卡片的时候会有些惆怅,真是个任性的孩子,他这样想。
在收到四张卡片之后,古天乐毕业了。他成绩优秀,已经申请到国外读书。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古天乐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林菲忽然来到他们学校。古天乐很意外,但他更感到高兴。他忽然觉得有许多话要同林菲讲,四年的大学生活,同学之间的近况等等,很多很多。
古天乐请林菲吃饭,他说:“过几天我要出国了。”
林菲好像吃了一惊。
“剩下的几天正好陪你到处逛逛,你一定要多待几天。”
林菲笑了笑:“不麻烦了,你应该有许多事要忙,我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你。”
古天乐顿时感到很失望,非常失落。那一顿饭他很少说话,相反林菲说了不少,嘴巴几乎没有停下来,天南地北,古今中外,也喝了很多酒。古天乐觉得林菲那天有些不太对劲,但他又想,也许读了大学,林菲也改变了不少吧。
古天乐在国外念书很辛苦,但他咬牙坚持下来。从小到大他都是这种人,决定了的事情,他都要拼搏到底,不会认输。然后毕业,找工作,定居,拿绿卡。当他成为那个绿树成荫,鲜花环绕的国度的主人时,古天乐终于松了一口气。由于自己常年一人在外,他同国内的朋友同学几乎完全失去了联系。有时候他会想起高中,想起林菲,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甜蜜的回忆之一。“她的孩子应该都会打酱油了吧。”古天乐想到这里便摇摇头,重新坐到计算机前,开始那枯燥又乏味的工作。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收到一个包裹,从国内寄来的。上面的地址很陌生,不是家里给他寄的东西。他满脸困惑地打开那个小纸箱,最上面的是一个像框,镶着一张照片,——林菲的相片——遗像。古天乐双眼发黑,几乎昏厥过去。他喝下一杯酒压压惊,勉强打起精神,还有 :
“古天乐:
我是李若彤,林菲的好朋友。林菲已于一个月前去世,突发性心脏病。这里面有你的一些东西,想还给你才好。辗转得到你的地址,节哀。
李”
“李若彤、、、、、、”,信非常简单,古天乐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听说过,但他一时想不起来了。
古天乐怔怔地看了半天林菲的相片,还是那个笑的甜甜的小女孩,他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若干年前那个和他天天晚上一起回家的林菲,现在几经不在了,并且是永远的不在了。
纸箱里还有一个纸包,古天乐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的手不住的发抖,好几次剪刀都差点割到他的手。
首先看到的是一副黑色的护腕,古天乐还记得那是自己的,后来送给了林菲。下面是一叠厚厚的画稿,古天乐忍不住呻吟一声,上面画的全是他。
喝饮料时的他,骑自行车时的他,打篮球时的他,默默地站在画室玻璃窗外的他。微笑的,沉思的,严肃的,狂欢的,皱眉的他全在上面。一张张翻完,古天乐泪流满面,他仿佛重新回到了高中,回到了紫荆,回到了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回到了天天晚上和林菲一起回家的日子。
最下面是一张草纸,他的数学演算纸,满篇都是那飞扬跋扈的字体,也不知道林菲是怎么弄到的。草纸的背面,有一行字:今天见到了古天乐,我好高兴啊。他要出国了,他终于去实现他的理想了、、、、、、古天乐像被人刺了一刀,痛得弯下腰。他记起了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和林菲那仿佛有些恍惚的神情。古天乐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
终于有机会回国了,古天乐见到了李若彤,她真的很像小龙女,可惜古天乐再也不是高中时的杨过。李若彤说:“我寄那些东西给你是替林菲抱不平,想惩罚你,叫你难过,让你后悔。”古天乐心如刀绞。李若彤又说:“但阿菲,唉,、、、、、、她实在是太傻了,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林菲认识古天乐好多年了,在她的眼中,古天乐一直都没有变。即使很多年以后古天乐长了胡子变了相貌,在她的心目中,“古天乐”依旧意味着某一天晚上陪她走过漫漫长路的那一个高中小男生、、、、、、
四大天王之——“拼命天王”刘德华
高二级部有四个班长特别出名,而且各有各的成名绝技。由于他们太耀眼了,简直就像香港传媒通常所宣传的“天皇巨星”,所以紫荆的学生们也称呼他们为“四大天王”。在紫荆,只要提起四大天王,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有人开玩笑说,紫荆的学生可能不认识李嘉诚,但绝对不会不知道“四大天王。”
这四个赫赫有名的人当然不是浪得虚名。张学友张天王能歌,郭富城郭天王善舞,黎明黎天王我们后面详述,刘德华刘天王,怎么说呢,好像不知该从何说起。这并不是说刘德华没有什么本事,而是他的本领太多了,你简直数不过来。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刘德华是高二一班的班长,同时还兼任班内的数学课代表和卫生委员,同时他还是学生会副 ,卫生部部长,小记者团团长,广播站站长,校电视台播音员,校报编辑等等等等、、、、、、单看看这些头衔,就已让人脑袋三个大了,而刘德华居然能做到游刃有余,乐此不疲。
最重要的是,他的成绩一直保持第一名,另外,他要和老师搞好关系,还要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他要帮女同学搬书,帮男同学抄题,运动会的时候他要一马当先,开晚会的时候他要万死不辞。高二一班如果哪天不见了刘德华,地球一定不转了,天下大乱。因此有同学开他的玩笑说:“美伊发生战乱了,您是否要过问一下。”说的刘德华脸红脖子粗。但是辛苦也会有回报,每学期的班长竞选,他都以全票当选,这让他那颗辛勤操劳的心有了很大的安慰,然后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去。教导主任曾志伟曾语重心长地对刘德华说:“年轻人努力一些是好的,但、、、、、、你们年轻,把一些事情看的太重。”刘德华不置可否:“我不是看得太重,只是、、、、、、”只是什么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那年刘德华十七岁,一个十七岁的小男生能有什么人生阅历心灵感悟可言呢。他只觉得自己有无限的精力,他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天大地大,任我驰骋。人在年少时一般都是这个样子的,天地在我脚下,世界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那时的刘德华雄心壮志,说句实话,他还真没把富可敌国的李嘉诚放在眼里。刘德华认定自己有一天会住上伦敦雪莱区洋房,开凯迪拉克的车,戴白金康斯丹顿的表,穿的鞋是瑞士巴利,送给女士LV的包包、、、、、、如果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不是为你一个人而单独存在的,地球没有了谁也照样转时,我们便长大了。
刘德华有自己的一套哲学,他永远不做“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他这样说。而古文根底深厚的关之琳则说得文雅无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刘德华便觉得关之琳很知己。这样的处世原则,使刘德华在以后的人生岁月里少吃了很多苦头,他虽然也经历了数不尽的惊涛骇浪,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正因如此,刘德华对关之琳一直念念不忘,认为她是他见过的世间真正漂亮的女子。
念高二时的刘德华当然还没有这样的感慨,但他对自己的第二原则解释的已经很清楚明白了:“我数学考不过张学友,英语比不过梁朝伟,每次级部排名都是第二。但两个第二加起来就是第一了。”他讲的是真话,话虽说得不错,但心里的百般滋味,只有刘德华自己清楚了。
忧郁王子梁朝伟
刘德华说梁朝伟是“一个很有艺术感的人”,具有艺术家的细腻,所以不难理解梁朝伟的英语为什么超级棒。梁朝伟是一个很沉默的男生,对这个世界默然待之。他很少讲话,仿佛生活在外部空间。他孤独,寂寞,但他又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还好,他还有英语相伴。正是这种神秘莫测的气质,使得梁朝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的眼睛总是笼罩着一层迷雾,看人的时候好像一幅含情脉脉的样子。因此梁朝伟对刘德华说过,他和女生说话的时候会很注意,从来不盯着对方,取而代之的是抬头看天或低头望地。即使这样还是麻烦不断。梁朝伟在高一的时候和隔壁班的郑伊健、陈慧琳同游日本,几个日本女孩非要跟他回中国,他落荒而逃。在暑假的时候他又和青莲高中的任贤齐、舒淇去韩国旅游,结果韩国女孩真的跟随他到中国来了,这让梁朝伟很头疼。梁朝伟是巨蟹座的男生,温柔,体贴,爱家,懂得照顾人,在刘德华看来,梁朝伟跟陶渊明差不多,最好在某座山前弄块地去种菊花。梁朝伟是淡薄的,出世的,所以刘德华怎么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女生去喜欢梁朝伟,他对梁朝伟说:“我其实是很嫉妒你这个走桃花运的混蛋的。”
刘德华不明白梁朝伟,梁朝伟也同样搞不懂刘德华。做人需要这样拼命吗?他常常这样问自己,答案是否定的:不需要。刘德华是“全天候人物”,是连谭咏麟谭校长都知道的“拼命三郎”,而梁朝伟只需要把英语学好就行了,别的事他一律不管不问不关心。他每次都能拿到“金像杯”英语竞赛的冠军,只要有一个就可以就读最好的外国语学院,而他加上“金马杯”,已经有六七个了,梁朝伟有权利对任何东西说不,他甚至不用把最重要的高考放在心上。十七岁的梁朝伟已经风光惯了,所以他很无所谓的就放弃了最新一届的“金像杯”,而把机会让给了同是王家卫老师门下的小师妹张柏芝。当张柏芝从作为颁奖嘉宾的梁朝伟手里接过金光闪闪的奖杯时,兴奋地发表了她那惊世骇俗的演讲词:“台下所有优秀的男士们,你们现在可以来追我了。”当听到这句话时,梁朝伟望着眼前这个神采飞扬的女孩,不禁在心里感慨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正在缓缓地落幕。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这种隐士般的人物居然真的有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叫刘嘉玲。
刘嘉玲和梁朝伟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人。他爱静,她好动;他沉默寡言,她活泼开朗。总之,是两个完全不搭调的人。
刘德华就曾产生过疑问:“伟仔,你和刘嘉玲,不太合适吧?”
梁朝伟回答:“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世俗的热闹。”
也许这就是互补吧。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有缺憾的,所以才会寻找自己身上欠缺的东西,或者用别人的来补偿。那时的梁朝伟和刘德华还不懂这些,但梁朝伟却在没有理论的指导下成功地付诸实践。
我们不能怪刘德华多嘴,因为在外人看来,梁朝伟和张曼玉,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张曼玉的气质和梁朝伟很配,两个人站在一块儿,连一向挑剔的王家卫都露出赞赏之色。张曼玉的英语也很棒,每当她用标准的剑桥音同梁朝伟交谈时,会让人忍不住想起若干年前发生在康桥的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如金童玉女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张曼玉会用美妙的声音来阅读拜伦的诗,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她的一颦一笑都优雅至极,美丽至极。有一次在诗歌朗诵会上,张曼玉用她那独特的嗓音读美仑美奂的十四行诗时,连刘德华的心都忍不住跳了一下,很快。很久之后刘德华知道那种感觉叫心动。
可惜的是梁朝伟和张曼玉之间没有任何故事,他们是同一类人,在一起也许才真的不合适。找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也是讲缘分的,在这一点上,梁朝伟远比刘德华幸运得多。
刘德华没有女朋友,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他坚守“大丈夫先立业后成家”的古训,再者,他也没有时间。梁朝伟问刘德华:“你喜欢哪一型的啊?”刘德华微笑不语。天王刘德华的感情问题,在紫荆,是天字第一号的秘密,没有人知道。
在刘德华的心目中,他理想中的老婆应该是温良贤淑的大家闺秀,而在现实中,他找不到这样的女孩子。隔壁班有个叫喻可欣的女生很喜欢他,还经常给他送水果糕点之类的小吃,对他很是关心,但刘德华不为所动。有次喝酒后他对梁朝伟说:“你不觉得喻可欣长得太高了一点吗?”梁朝伟知道这不是重点,主要原因是喻可欣太过热情,太过大方,这一款的女生不适合大男人刘德华。他们班上的钟楚红曾经在暑假上补习班学习烹饪,刘德华很欣赏:“女生这个样子最好,将来能嫁一个好老公。”
当然他还是有很多的绯闻。刘天王的魅力几乎是无人能及,由于和女生走得不是很亲密,学校里甚至谣传他是同性恋。刘德华愤怒到撞墙。
他公开发表宣言说:“说我和女生谈恋爱,我会暧昧地笑笑,装作没有什么事发生,男人嘛,有点风流韵事说明他正常,说明他有魅力,竟然说到gay,见他妈的鬼。”
十七岁时的刘德华,已渐非池中物。梁朝伟就很欣赏他这一点。
刘德华和梁朝伟从来不是好朋友,但他们很亲密,他们保持着对对方的尊敬。让你的对手尊敬你,远比要你的朋友尊敬你困难得多,而两人恰恰做到了这一点。他们属于同一代人,属于同一个传奇,紫荆的传奇。当青莲高中初中部的“电眼娃娃”张韶涵一脸敬仰地说“我很崇拜梁朝伟”的时候,梁朝伟便感觉自己真的老了。
还是舒淇说得好:“我们叫刘德华华仔,叫梁朝伟伟仔,好像他们是我们的家人一样,叫起来亲切,听起来舒服。但我们不会叫小一辈的吴彦祖祖仔,谢霆锋锋仔。因为,传奇,是不可复制的。”
四大天王之——“玉面天王”黎明
黎明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长了这样的一张脸,太过漂亮的一张脸,以至别人都去注意他的相貌了,而不太在乎他到底做了些什么事。女孩子如果长得漂亮,别人会认为她头脑简单,是个花瓶摆设,看的人不太当真,当事人更不会在意,没什么大不了的。而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男生身上,就很尴尬,因为他摆脱不了“小白脸”或“奶油小生”的嫌疑,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太可耻的一种罪名。
这两种显著的不同其实很好理解。如果女孩子美丽可人,一定受尽万千宠爱,集骄傲赞美于一身,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子如果太过英俊,则容易受到冷落打击,被人嘲笑缺少男人味,黎明不幸属于后者。虽然他是班长,但所有人都认为他去当梁山泊更合适一些,何况他这班长当的也名不正言不顺。黎明的中考成绩并不是很理想,刚刚够塞进紫荆而已,他自己琢磨着能混上个文艺委员就不错了,他担任这个职务也比较得心应手。但由于班内牛人太多,大牌多了就不好管理,曾志伟主任置一班牛人不用,而独独选中了黎明挑班长大梁。黎明有些受宠若惊,恍惚间有种黄袍加身的感觉。
但他脑子还算清醒,他特理智地说:“主任,这,这,不太合适吧。”他挠挠头,下面的话就没有再说出来。
曾志伟摇着他的大脑袋,语重心长,耳提面命地说:“小伙子,好好干,不要有顾虑,我是很相信你的。”
黎明很感激领导的信任,但他不敢相信自己:“我、、、、、、”黎明当然是很有雄心壮志的,只是他的雄心壮志不在班长这一方面,他没有兴趣。在高中当班长不比大学,在大学里捞个一官半职可以借机讨好辅导员系主任,方便以后找工作或保研;而在高中,纯粹是苦差事一桩,高考不会因为你是班长而多加一分。这个职务没油水可捞,干好了是你的本分,干不好,则成了众矢之的,是你能力不够,连累班集体。黎明的算盘打得精明。
但曾志伟就认定黎明是块璞玉:“好好干就行了,有什么不明白的事情来问我,这也是一个很难得的锻炼机会嘛。”
黎明无法拒绝曾志伟的美意,他发现曾主任是下定决心把他拉下水了,而一旦下海,再想上岸就不容易了,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他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好吧。”事后很多次黎明都在想这说不定就是曾志伟的一个阴谋,自己点头的一刹那曾志伟还不知偷乐成什么样呢,真是上了贼船了。
正是年少懵懂时
黎明的班长当的莫名其妙,而班内发生的事更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他悲观的承认:自己真是上了曾志伟那老狐狸的当了,这么烂的一个烂摊子。
这叫他很懊恼,也很没有面子。比如说体操比赛,动作拖拉,错漏百出,活像小丑跳舞的一定是他们班;再比如说歌唱比赛,声音跑调,服装怪异,参差不齐的也一定是他们班。最糟糕的是元旦晚会的时候他们班竟然拿不出一个像样的节目,还是黎明在紧急关头披挂上阵自编自演了一个不是所云的舞蹈才蒙混过关(这件事一直叫他汗颜)。总之,自从当上班长后,没有一件事不叫他窝心的。唯一叫他有点儿安慰的是学习成绩倒是进步神速,一日千里,每次会考都会排进级部前五名,但除此以外,他再没发现让自己高兴的事。黎明整天绷着脸,像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不还似的。
只是大家看到的黎明,并不是真实的黎明。黎明虽然有“小白脸”的嫌疑,但他绝对是急了能咬人的兔子,内心里还是很man的。糟就糟在他的好相貌害苦了他,班内一班牛人对他是一百个不服气,认为他的黄跑加身是他们让贤的结果。黎明外在的表现是一个十足的gentalman,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王菲就曾说:“黎明还没成为一个真正的man以前,已经是一个百分百的gentalman了。”但黎明心里也是有气,外表是老天给的,没有办法改变啊。他对王菲诉苦说:“如果我长成柯受良那个样子,看谁还敢不服气,我也能高唱不做大哥好多年了。”
黎明和王菲是老乡,他俩都是紫荆的转校生,因此关系比一般人亲近。黎明的班长当的不顺心,喜欢找王菲聊天,一抒自己心中的郁闷。
他的开场白通常是这样的:“某某这小子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然后以这句话结尾:“他妈的老子不想干了。”在王菲的面前,黎明可以说脏话,骂人,他没感觉有什么不对。
王菲则是一脸的漠然:“不想干就算了。”
可是黎明算不了,他很矛盾:“曾主任那里不好交待啊。”
王菲就不再说什么了。
时间长了,黎明也感觉自己不是当官的料,还是狠抓实干把成绩搞上去弄个清华北大上上比较合算。但他没有辞职。前面我们说过黎明是很有雄心壮志的一个人,他认为如果就这样不干了的话,太有些出师未捷的意思,也太丢人,男人嘛,不能走的窝囊,不能没有面子。
黎明的偶像是美国人巴顿。他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像这老小子一样穿着漂亮的美式军服,坐在坦克车上检阅军队,吹着响亮的口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会为一个士兵的利益而与艾森豪威尔拼命,这才是又帅又爽又酷的真男人。
而黎明也确实身体力行。他穿漂亮合体的不加领结的小圆领马甲,听雅尼的钢琴曲,看英文原版电影,读巴顿的传记。黎明认为男人一定要有一番顶天立地的事业,所以他连恋爱都不谈。他认为谈情说爱是浪费时间,虽然他是真的真的很喜欢王菲,但他从来都没有说过。
他曾经写过一封情书,但是没有送出,而是夹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恰好有一次王菲借他的笔记,发现了这封没有具名的情书。
王菲问:“你写给谁的?”
黎明尴尬的要死,恨不能一头撞晕。他摆手又摇头,难堪又无奈。
王菲故意逗他:“要说实话,李嘉欣还是舒淇?”
黎明涨红了脸,说不出一句话。平时的他可是巧舌如簧,能说会道,但在王菲面前,他变得噤若寒蝉。
最后不了了之,王菲也没有再问下去,没有必要。
两人都心知肚明。王菲当然知道那封信是黎明写给自己的,但黎明不说,她就更不会把事情挑明了。黎明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至少不会是谈恋爱,所以王菲不会去喜欢黎明。
读大学后王菲逛街时偶然碰到黎明,他条件反射般的甩掉自己女朋友的手,表情又是那般不自然,一如多年前出现过的模样。王菲微笑,淡淡的说一句:“最近怎么样,还好吧?”
王菲在高中时就曾对黎明说过:“做你的女朋友一定很辛苦,你最爱的人应该是你自己吧。”
黎明没有说话,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一般就叫做默认。
黎明做不成谢霆锋,所以他注定不会和王菲发生一段轰轰烈烈的感情。但他也承认,当谢霆锋划着滑板飞驰进教室,拉起王菲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翩翩而去,余下一干众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时候,他还是很羡慕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的。只是这种行为,只会属于谢霆锋,不属于黎明。
黎明也记得那次元旦晚会。他在台上跳完舞返回座位,好多女生在指指点点,窃窃私语,黎明的漂亮是全校闻名,但他还是不习惯这种赤裸裸得注视,几乎迈不开步,没有勇气走过那条长长的甬道。而当谢霆锋出场的时候,他牵着王菲的手,理直气壮,昂首阔步,还堂而皇之地宣布:“我就是谢霆锋,想看就看吧。”只是这种行为,只会属于谢霆锋,不属于黎明。
黎明喜欢一个人不会说出来,写情书不会送出去,被人发现了也不会承认。他不是不敢,他觉得是“不该”。青春少年时,黎明认为应该艰苦奋斗,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而不是谈谈情,说说爱。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黎明常常拿这句话来勉励自己。
也许曾志伟主任就是欣赏他这一点。年纪轻轻就会为自己的人生进行规划,每走一步都在预料之中,知道自己想要得是什么,并且具有抵抗诱惑的超强意志力。毕竟,在现在的高中,能明确拒绝恋爱的学生已经不多见了,更何况是那么漂亮的男孩子。
曾志伟最头痛的就是学生的早恋问题,他简直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曾志伟问黎明同学们对这个问题报有什么样的态度,黎明回答:“同学们都说,恋爱是无所谓早或晚的,只有有或者没有。”
曾志伟半天没说出话来,他的大脑一时半会还消化不了这样另类的语言。
又过了半天他才缓过神来:“那么你呢?”
黎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曾志伟拍拍他的肩膀:“如果同学们都像你这样就好了。”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但曾志伟没有说出他心底的另一层顾虑:这样理智的学生,这样压抑的情感,会不会更让人担心呢?
但黎明终究还是没有让他失望,最终以绝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北大。渐渐的黎明不再是那个生活里的漂亮男孩,不再是那个班长当的不顺心的漂亮男孩,他变成了紫荆高中宣传栏里的黎明,那个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笑得阳光灿烂的黎明。新一届紫荆的学弟学妹们都会在宣传栏前发呆,惊叹这个高智商有头脑被保送北大的男孩竟然还长着这样一张惊艳四座的脸,老天有时真的会比较偏爱一些人吧。所以黎明变成了紫荆的传奇,他自己的,和“四大天王”的传奇。
高中的青葱岁月就这样匆匆而去,丢失在风里的,也许有很多东西。年少懵懂时没来得及好好珍惜的,又岂止是那一段跳得不如意的舞和那一封没署名的情书呢?
老骥伏枥
曾志伟也许并不是真的了解黎明,但黎明看到的曾志伟,也不是真实的曾志伟。
那年曾志伟四十岁,已经当了很多年的教导主任。
他和高一级部主任黄秋生是大学同一届毕业,又同年进入紫荆,但两人的遭际却天差地别。外人看来好像曾志伟要比黄秋生风光得多,但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曾志伟心里是最清楚的。
曾志伟经常和黄秋生在一起喝酒,一边喝一边发牢骚。该上学的时候闹革命,该工作的时候又上山下乡,好不容易返城工作了又要下岗,两眼泪汪汪。其实曾志伟和这些倒霉的事一点也扯不上关系,他只是觉得自己过的不顺心,忍不住想骂人。直至有一天他在街上碰到自己的小学同学,真正的“老三届”,在街口补鞋,风吹日晒,满脸的皱纹,跟尊雕像似的,曾志伟几乎认不出来。事后他对黄秋生说:“也许生活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糟糕。”黄秋生笑着说:“你知道就好,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要怪社会嘛。你这个人啊,总是自己笨怨刀钝,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
有时候看到曾志伟,黄秋生很容易就想起若干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穿着洗得发白的黄军装,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模样、、、、、、
眼前却是一个身材矮胖,头发掉光,肚子凸起的中年男人,而曾志伟一般会长叹一声:“往事不堪回首、、、、、、”曾志伟本来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大学念的是中文,最大的爱好是写诗。可惜他二十多年来一直做行政工作,连课都没怎么教过,更别提写诗了,他没有闲情逸致,也写不出来了。
而黄秋生在学生中是一言九鼎的人物,他大喊一声,学校里所有的捣蛋鬼都要小心翼翼,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黄老师逮着没有好果子吃。连谭校长都要卖他三分江湖面子,这叫曾志伟又羡慕又嫉妒。
比如说有人告诉谢霆锋今天曾主任要检查校徽,佩戴不合格者不准进校,谢霆锋没准会故意把校徽扔进下水道而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
而如果张柏芝说谢霆锋你日记写了吗,黄老师可能突击检查。谢霆锋一定会这样说:“靠,这老家伙也太狠了吧。”但他还是会乖乖地把日记补齐上交。
谢霆锋刚开始有点儿看不上曾志伟,觉得他婆婆妈妈斤斤计较没什么真本事。他当时最大的乐趣就是联合冯德伦和李灿森给曾志伟找麻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曾志伟经常把他们三个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掏心掏肺的尽着为人师表的责任。但三人一般是嬉皮笑脸,顾盼生姿。
“知道自己做错了吗?”曾志伟有些郁闷。
“知道了,曾主任。”谢霆锋把一支口香糖放进嘴里。
“看看你的态度,像是认错的样子吗?”曾志伟很光火。
“曾主任,您可要好好管教管教阿锋啊,他强取豪夺,作奸犯科不算,还欺负小同学,调戏女同学,好像还加入了黑社会呢,我们好害怕呀,您一定要为民除害。”冯德伦说得义正词严,肚子里差点笑破。
“曾主任,他冤枉我啊,”谢霆锋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冯德伦他谎报军情,您可不能不管啊!”
李灿森在旁边落井下石。
“你也别傻笑了,也不是什么好鸟。”曾志伟被他们俩人弄得头晕脑胀,只好冲李灿森开炮,冷不丁粗话就冒了出来。
“不关我的事啊曾主任,您一定明察秋毫为我做主,阿锋和阿冯是主谋,我最多也就一从犯、、、、、、”李灿森一脸无辜的样子。
曾志伟摆摆手叫他们出去,实在是夹缠不清。那三个活宝一出门就大喊大叫大闹,比捡了个金元宝还兴高采烈。曾志伟点起一支烟,他和学生打交道这么多年了,还没遇见过这么刺头儿的学生。
记得他参加毕业二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他在餐桌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位女同学,当年还是他的同桌,叫毛舜筠的,娇小玲珑,一同人讲话就脸红的一位小姑娘,这是曾志伟对她二十年前的记忆。谁知就是这位女同学对曾志伟说:“老曾,真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幼稚。”曾志伟当时就愣了,好半天没反应过来,他搞不懂这是老同学对他的赞赏还是讽刺?原来他曾主任,在红尘里摸爬滚大半辈子的人,在别人眼里竟然还是“幼稚”,曾志伟有些哭笑不得。
曾志伟把这件事当笑话讲给黄秋生听,谁知黄秋生竟然很认真,他沉思了一会儿才说:“也许,老曾,人家是夸奖你还有一颗赤子之心。像我们这个年纪,有心的不多,有赤子之心的恐怕就更少了。”
曾志伟不以为然。
他现在想的是谢霆锋那三个坏小子,这次的祸闯得有点儿大了,竟然和日本人打起来了。学校里正在考虑要不要勒令他们退学,曾志伟坚决不同意。
谢霆锋三人耀武扬威地走进办公大楼,然后就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
“谢霆锋这种学生还留着干什么,应该马上开除,太不像话了。”
“这怎么可以,年轻人犯点错要给他们改正的机会嘛。”
谢霆锋愣住,他没想到被他整得狼狈不堪的曾志伟还会替他讲情。冯德伦和李灿森也是面面相觑,满脸的狐疑。
“老曾,你想想看,他们给学校的名声造成了多大的损害,把日本人打进医院,开除一百次也不嫌多。”
“可这次的事情,也不能全怪他们啊。”曾志伟很着急。
日本人喝醉了酒在街上寻衅生事,给他们一点儿教训也错了吗?谢霆锋搞不懂。
“老曾,我们不能一味地包庇自己的学生,再说对方是外国人。人家追究起来,我们可是负不起这个责任。”
没听到曾志伟讲话。
“好了,老曾。我知道你和学生们感情很好,但——”
“不,有什么事情我负责,我坚决不同意开除他们。”
曾志伟说完摔门而出,然后就看到了目瞪口呆的那三个叫他又爱又很的学生。
他摆摆手,叫他们跟上来。真是见鬼了,这三个小鬼居然这么听话,一个个低眉顺眼的。曾志伟心里涌过一阵小小的得意,他这辈子就没有如此扬眉吐气,如此像一个男人过。
“曾老师——”谢霆锋有些默然,他是一个很man的人,不习惯把感谢的话挂在嘴边。
然后他们三人忽然给曾志伟鞠了一个90度的躬。
“曾主任,原先我们真是太不懂事了,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冯德伦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请原谅。”
“对不起。”李灿森也发自肺腑的很真诚地说。
“太年轻了,容易钻牛角尖。其实事后再想想,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曾志伟劝慰他们。
其实也是在劝慰自己。和老婆离了婚,女儿也离开紫荆,转校到青莲高中去上学,家里就他一人,冷冷清清。曾志伟经常告诉自己要想得开。谢霆锋还认识他的女儿,叫曾宝仪,长得非常非常漂亮,“一点儿也不像她的老爸。”这是冯德伦的话,他号称认识紫荆方圆十里所有的美女。
曾志伟的话,谢霆锋似懂非懂。他是宁可开除也不后悔自己去打了那场架,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曾志伟说的也好像蛮有道理。
“不过,年轻人嘛,年轻人犯点儿错上帝都会原谅的。”曾志伟这样说。
就因为这句话,谢霆锋认为曾志伟很知己。
曾志伟点上一支烟,冲着一脸不在乎的谢霆锋说:“你小子就是太聪明了,别以为自己有点儿本事就怎么样,社会上没人让着你,长得好不能当饭吃,人家耍个心眼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谢霆锋长了张嘴:“我、、、、、、”
曾志伟拍拍拍他的肩:“以后要小心点儿,凭本事吃饭也得有手腕。”
“你呢?”曾志伟看着冯德伦。
“曾主任,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看美女泡马子了。”冯德伦可怜兮兮地说。
曾志伟笑:“就怕一时半会儿做不到吧。”
“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李灿森在旁边幸灾乐祸。
“还有你,别整天跟着别人瞎起哄,认真学习弄个本科上才是正经。”
李灿森不说话了。
那是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一位不得意的老师和三个倒霉的学生,他们在那一刻化干和为玉帛。当时的小谢还年轻,他并没有去好好考虑曾志伟的话,那可是曾志伟总结自己半辈子的人生经验得出来的金玉良言。经历过大风大浪人世沧桑世间炎凉后的谢霆锋,再回想起曾志伟的那番话时,不禁感慨万千,所有的一切竟然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凭本事吃饭也得有手腕。”可惜人在年轻的时候,又有几人能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呢?口蜜腹剑,两面三刀的工夫固然还差得远,连个阴奉阳违都做得勉勉强强。小谢聪明,他不是不会做,而是不屑于做。而曾志伟呢,年轻的时候懒得去做,而到不惑之年时,又无心无力再去钻营算计什么了。
谭咏麟谭校长认识曾志伟好多年了,曾志伟慢慢由“曾老师”变为“曾主任”时,在他的眼睛里,仍然是“小曾”。他经常感叹时间的残酷与无情,“小曾”都是年过四十的发福中年人了,那么谭咏麟呢?谭咏麟看起来很年轻很年轻。紫荆高中最帅的男生应该是高一级部的谢霆锋,谭咏麟看起来就好像是谢霆锋的远房表哥。因此,紫荆的学生们都说他们的校长“年年25岁”,永远都不会老。最有趣的是,某些毕业不到十年的人回母校看望老师,远观竟然比谭咏麟老了十岁还不止。紫荆的副校长李克勤也是谭咏麟的老朋友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他们俩用青春和汗水开创了紫荆繁荣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了纪念两人的杰出贡献,学校授予他们最高荣誉称号,这便是紫荆“左麟右李”的由来。
谭校长具体的工作已经不多,他虽然看起来很年轻,也只是看起来而已。每天不外乎开开会,批批文件,签签字而已,再者,他还比较喜欢教训人,这是老师的通病,一般都会有“好为人师”的毛病。
每天早晨谭咏麟都会在校园里散步,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非常熟悉,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有些树还是他当年亲手栽的,每当看到那些稚气未脱的学生坐在树荫下读书时,谭咏麟便很快乐,一种从心底溢出的幸福与满足。一拨拨的学生走了,树木却一年年更加的郁郁葱葱。而谭咏麟,则成了一个不老的传说,成了人们传说中“年年25岁”的谭校长。
在这一届学生中他很看好张柏芝。当张柏芝拿到“金像杯”的大奖时,谭咏麟就曾语重心长地说过:“张柏芝如果好好学习,不那么贪玩的话,肯定会前途无量。”
谭校长的话是对的,姜毕竟还是老的辣,只是当时并没有人把这番话好好记在心里并细细琢磨。张柏芝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不过她的十分心思,有三分用在学习上就不错了,剩下的七分,不知所踪。还好,这三分就足以让她叱咤风云,笑傲紫荆了、、、、、、
谭咏麟最重视的工作便是每年一度的成人仪式,看着那些十八岁的孩子举起拳头郑重其事地宣誓时,谭咏麟说不清心中滋味。一方面为学生成人而高兴,另一方面,他会在心中感叹:自己离25岁那年,是越来越遥远了。
一般情况下,参加成人仪式的都是高三的学生,功课很重,压力也大。参加仪式时一个个都是一副愁容满面,未老先衰的样子,好像比谭咏麟还要老。谭咏麟理解他们,虽然他不用参加高考,但他是高中的校长,高考成绩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名誉。谭咏麟更羡慕他们,因为还年轻,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这是最值得幸福快乐的事情。谭咏麟想,好好珍惜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基于这种心理,谭咏麟在成人仪式对那些即将或马上成人的学生们的讲话可以说是十分真诚的。本来他已阅尽沧桑看透世事,对什么事一般都会说三分保留三分剩下三分让别人去猜的,但对他的学生们,谭咏麟毫无保留。“我不是教你们诈。”谭咏麟借用刘墉的话这样说。
他告诉学生们要学会做人,少说话,多做事,尽自己的本分,别有事没事的瞎掺和。谭咏麟还告诉学生们,作决定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千万不要冲动,不该自己说的不要说,不该自己做的不要做。”谭咏麟这样说。
他还经常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谭校长颇自豪地说,自己之所以能成功地当校长这么多年,最大的秘诀就俩字:忍耐。其实他也知道这些话是不适合对青年人讲的,但是他不吐不快。他不想看到他的学生们走冤枉路,在社会里撞个头破血流,弄个尸骨无存。
谭校长的初衷是好的,同学们能理解多少,那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马上就到紫荆高中五十年校庆。而对谭咏麟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校庆,更是一种纪念,一场离别。过完校庆,他就要退休了,从此再不是谭校长。只是谭咏麟不知道自己除了当校长之外还能干些什么,事实上除了紫荆,他一无所有。
校庆活动千篇一律,不过是排演节目,展出校园图片,邀请有名的校友回校做演讲等等,没什么新意,大家也没太大的兴趣。唯一的兴奋点是周润发在受邀之列,叫紫荆的学生们着实高兴了几天。周润发代表了紫荆最早的传奇,他见证了紫荆最辉煌的岁月。后来者们像“四大天王”、谢霆锋、吴彦祖这一类小辈,虽然也是星光灿烂,却再也没有达到发哥那种高度。
校庆闹哄哄了几天也就过去了,谭咏麟其实并不在乎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当然,搞得丰富一点儿他也是不会反对的。他最看重的是这一年的高考,如果在校庆五十周年的时候多出几个名牌,多上几个本科,那么,他就可以退而无憾了。他可以放心圆满地为自己三十几年的校长生涯划上一个句号,挥挥手对紫荆说声再见,不带走一片云彩,轻轻地来,再轻轻地走。
但世上的事没有几件是天遂人愿的,不如意者往往十之八九。当然,如果事事顺利,人人都心想事成飞黄腾达那也不太现实,说不定还会天下大乱。总之,那年的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大家谁也没有笑出声。
谢霆锋一般是不太关注这些事情的,再说,他刚念高一,犯不着为三年后的事而发愁。他是过了许久之后才猛然发现,不光高考学校没考好,连校长都换了。
那天他去学校商店买口香糖,经过操场的时候看到那些茁壮成长的小树苗,才突然意识到很久没有看到谭校长了。在谢霆锋的印象里,谭咏麟应该每天牵着狗雷打不动地来操场散步的,而且面带特和蔼的笑容以显示他的平易近人。
“最近怎么没看见老谭啊?”谢霆锋问。
“你脑子进水了吧,”冯德伦显然为谢霆锋的后知后觉感到不可思议,“老家伙退休了,你竟然不知道?”冯德伦作晕倒状。
“退休?”谢霆锋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老曾还没退他怎么就退了?
“当然了,你不会真以为我们的校长大人年年25岁吧。”冯德伦继续滔滔不绝,“走得心不甘情不愿啊。我们学校今年高考考砸了,老头儿脸上没光,毕竟呆了几十年的地儿了,最后也没风光上一把、、、、、、”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谭咏麟还会经常回学校看看,学生们见了他还是会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谭校长”,谭咏麟就很高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谭咏麟最喜欢这句话,他走过了那一段光辉岁月,那是永远无法复制、重来的一段传奇。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千多年前,有个叫曹操的人为曾志伟和谭咏麟的紫荆岁月作了最好的注解。
和你一起迷惘
——纪念哥哥张国荣
本来是想为哥哥写一个故事的,像其他所有人一样,为他安排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紫荆高中菁菁校园里的故事。但等到真的拿起笔,我想还是算了,就算我安排的再浪漫传奇,也不及哥哥自己故事凄美动人的十分之一。那么,我只能写一段关于张国荣的文字,已经羽化成蝶随风而逝的张国荣的文字。
对张国荣的最早记忆来自小学四年级时看到的一本香港杂志,真的是原版香港杂志,名字叫什么现在已经记不清了。里面有一篇写张国荣的文章,并配有他的一张黑白照片。对于我来说那真的是一种惊艳,大家不要忘记那时的我是个仅仅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但我把那张照片清清楚楚地记了很多年,确切的说应该是那张脸。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地描绘出照片里哥哥的样子,半侧着身,脸上稚气未脱,带着他特有的那种淡淡的惆怅的表情,造型有点像《英雄本色》里的宋家杰,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张国荣是谁,我听不到他的歌,没看过他的电影,更谈不上追星,但就是那惊鸿一瞥,我记住了那个叫张国荣的男人,那个后来叫我念念不忘牵肠挂肚的男人。
时间回到现在。一次坐火车,同邻座聊天,忽然说起自己喜欢张国荣。那个看起来很标致的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喜欢的这个男人不爱女人。”我淡淡一笑:“这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很迷恋他。”就像哥哥在《金枝玉叶》里爱上了不知是男是女的袁咏仪,但他还是说:“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爱上你了。”真令人感动。
只看过张国荣的一部电视剧,很老很老的一部剧,叫做《浣花洗剑录》,时间久远到我根本不知道那男主角竟然是张国荣。只记得我曾愤愤不平地对同桌讲:“那个演小公主的女的太丑了,根本配不上男主角。”现在想来真是哑然失笑。看过哥哥演贾宝玉的扮相,非常非常漂亮,我本人认为绝对可以和林青霞版的贾宝玉相媲美。看那些年代久远的画面,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而我总是会感叹:那时的哥哥,可真是年轻啊。
再后来就是《英雄本色》。其实看这部电影的初衷是冲着周润发去的,里面的哥哥还很可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调皮又任性,固执而勇敢。永远忘不了他那句“别叫我阿sir,叫我阿杰”,真是爱死他了。电影结尾哥哥临死时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宋浩然”,从此我无法对“浩然”两字释怀,发誓将来自己有小孩的话一定也给他叫“浩然”。若干年后我惊奇地发现香港有一个叫“黄浩然”的演员,他长得竟然和张国荣很像,天。我毫不犹豫地开始喜欢他,《黑白森林》翻来覆去看了N遍。
张国荣的电影有很多,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纵横四海》。里面的哥哥还没有王家卫电影了的忧郁与深沉,而是透明,放松,戏里戏外都高兴。我敢说这恐怕是哥哥所有电影里最让人高兴的一部了。记得当时看钟楚红长发飞扬,哥哥和周润发迎风而笑时,我不禁惊呼:世上有这么有款有型还这么帅的贼吗?自此以后就很少看到哥哥在电影里笑得这么爽朗了,总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也许,真的是有太多心事了吧。
三年前他逝去的那个日子,看到很多人泪洒当场。我看看日期,四月一日。心里反反复复在想:不过是个玩笑罢了,是个玩笑。但事实是残酷的。过后三个月上网,还有新闻说在国外某某地看到张国荣,心里顿时发酸,真希望这是真的。在《星月童话》里,常盘贵子失去了一个达也,然后在电梯里遇上了石家宝。童话可以成真吗?我们失去了一个张国荣,可以再遇上一个哥哥吗?好多人说这个爱情故事恶俗,但我看得津津有味并泪流满面。里面的哥哥好迷人啊,看得我心碎又心痛。这样的一个男人,怎么会说走就走,说消失就消失了,连招呼都不打一个,我还是不敢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
学校在每年的四月份都会有他的电影周,每晚我都要去看。然后发现自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发短信告诉好朋友:我好像要爱上张国荣了,怎么办?她回答:意料之中。好在只有七天的连放,再多一天我都怕自己无法自拔,无可救药地沉迷其中,真是一塌糊涂啊。在〈〈枪王〉〉中,张国荣是个大坏蛋,喜欢到发狂;在〈〈锦绣前程〉〉里,哥哥变成了小市民,依然喜欢到发狂。我想这就是魅力了吧,他是大英雄时,你爱戴他:他是流氓无赖时,你还是迷恋他,只因为他是张国荣,一个喜欢人家叫他“哥哥”的演员。
不明白张国荣为什么喜欢人家叫他“哥哥”,后来则知道这个称呼始于王祖贤,她在《倩女幽魂》里喊宁采臣为哥哥。说句实话,我并不是十分喜欢这部电影,总感觉画面过于恐怖诡异,我还是喜欢哥哥的英雄片时代,虽然那个时候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主角,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但是真的想念啊,那个曾经的一脸幼稚的张国荣。
再后来就是王家卫电影里的张国荣,喜欢的是《阿飞正传》,不喜欢的是《春光乍泄》。忘不了哥哥扮演的浪子临死前说的那句话:世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累了就睡在风里。这种鸟一生只能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不知道这算不算预言,当哥哥从文华酒店坠楼落地的那一刹那,他是否想起了这个关于飞鸟的传说。
然后张国荣就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沧桑,在他那张堪称绝色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当年那种孩子般的微笑,让人看着心疼。好多人都说他是因为在拍摄《异度空间》的时候入戏太深无法自拔最终离我们而去的,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哥哥是非常专业的演员,他不会遇到这么幼稚的问题而不知如何处理。我们只能说是上帝把他召去了,哥哥是追求完美的人,在渐渐老去与死亡之间,他真的愿意选择后者吧。从此他会成为一个传奇,一个流淌在人们心里的传奇,在这个传奇中,他将永远年轻,永远不会老去。
看了他的很多部电影,但听他的歌却不多,因为大部分是粤语,根本听不懂。想当年张国荣的歌迷与谭咏麟的歌迷两军对垒时,我还在一个封闭的小小角落里看着那张黑白照片发呆。后来买了VCD和同学在宿舍看他的告别演唱会,同学也是铁杆的张国荣的FANS,激动的难以自持,最后我们俩几乎抱头痛哭。一边哭我还在一边庆幸,还好当时没有听张国荣的歌,要不然知道他要离开歌坛了怎么受得了啊。现在经常听他的《我就是我》和《烟花烫》,里面的歌词超美:在人间天上你还是我的最爱/百惠传奇继续吹/盼下辈子再遇上/梦生醉死烟花烫/、、、、、、因为爱过共同渡过的人才难忘/当风再起时陪你在唱。现在风起了,哥哥会在天堂里唱吗?
原先想去香港有无数个理由,现在又多加了一个:张国荣。即使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他的真人,同他握握手,拥抱一下,不是不遗憾的。但马上释然,毕竟,和哥哥共同呼吸了二十多年的地球上的空气,看过他那么多好看的电影,听过他那么多好听的歌曲,已经足够了。
看荧幕上的张国荣会有一种错觉,似乎,他并没有离去。这样的一个男人,即使是同性恋又有什么关系,并不妨碍别人去喜欢他。有人说,在张国荣的面前,男人会显得更像男人,而女人则更像女人,前者如周润发,后者则非常盘贵子莫属。哥哥是一个问心无愧的人,他应该得到幸福。
就像《大富之家》的最后一幕:哥哥拿着一大束花来推门时,我都要晕过去了。天,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帅的人。
但他还是就这样地去了,化作蝴蝶飞走了。真的希望,他能在天堂里过得快乐,至少,要比活着的时候更快乐。我只是在心里有一个祈求,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的话,请你,还做一回张国荣,好吗?
哥哥在遗书里说为情所困,不知如何选择,他一定是很迷惘吧。Beyond在《你知道我的迷惘》中唱到:我们曾经一样地流浪,一样幻想美好时光,一样地感到流水年长、、、、、、那么哥哥,如果下辈子你做张国荣的时候还是感到惆怅,请让我和你一起迷惘,好不好?
好不好?
红 旗 童 话
四小名旦之——侠女赵薇
赵薇是红旗高中知名度最高的人物,上至校长下到清洁工人都认识她,这源于她写的一篇名为《小燕子》的作文。提起“小燕子”赵薇,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与本级部的同学章子怡,周迅,徐静蕾并称为红旗高中的“四小名旦”,是红旗高中最漂亮,最聪明,最有个性的四名女生,是整个学校的骄傲和所有男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
她们四个不分伯仲,各有千秋。想比较于章子怡的聪明伶俐,周迅的古灵精怪,徐静蕾的灵气逼人,赵薇更多的是一份爽朗和大气。赵薇长得当然是非常漂亮,但她最有特色的地方却是她的一双大眼睛,大得离奇,亮得离奇,美丽得离奇。如果有人说某某的眼睛漂亮时,一定会以赵薇为参照物:“有赵薇的眼睛大吗?”
出名并不是赵薇的初衷,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刚进红旗不久一不留神就成为名人,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她很不习惯。她宁愿自己拿着课本静静地穿过校园里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或者仅仅是皱着眉头苦恼数学题都好,也比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一个人对她说些诸如“你是赵薇吗,很高兴认识你”的莫名其妙的话强百倍。
赵薇很苦恼。她的姐妹淘韩红开玩笑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赵薇很无奈。有时她甚至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写过那篇作文,不就是一篇叫《小燕子》的文章吗,我都已经快忘记了,干吗老是有人啰里啰唆喋喋不休地在一旁假装好心地提醒我呢,赵薇想不明白
潇洒少年郎
“赵薇,借我数学作业copy一下。”陈坤显得很着急,“谢晋老头儿说要马上交。”
赵薇把作业本递给她:“不会吧,陈大公子怎么这么狼狈,昨晚上干吗去了?”
陈坤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把《鹿鼎记》给看完了,佩服我吧,哈哈。”
赵薇忍不住尖叫一声:“太好了,那给我吧。”
武侠小说在高中绝对属于“禁书”,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红旗高中的学生们为了看小说时方便,不会引起老师的注意,只好化整为零,把一部书平均分成几份,轮流阅读,既缩小了目标,又便于隐蔽。赵薇已经看了《鹿鼎记》的三分之二,剩下的那一小部分迟迟拿不到手,正着急呢。记得一次看得实在是太入迷,以致忘记了时间,竟然耽误了历史考试,整整一周都被班主任旁征博引地训斥。想起来虽然心有余悸,但赵薇并没有迷途知返的意思。
所以陈坤很不解地带着一脸疑惑的表情说:“没见过这样的女生。”
他指的是迷恋武侠小说,女生们不是应该更喜欢琼瑶席绢才正常些吗?
赵薇当然也喜欢,她喜欢幻想,骨子里带着浪漫。但相比较于言情小说,赵薇更钟情亦舒吴淡如李碧华。
她对陈坤说:“亦舒的书让我们女人变得更聪明。”
陈坤不屑一顾,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奥,你还是女人啊,我到今天才发现哎。”
他在赵薇的威逼利诱之下还是读过一本《玫瑰的故事》,读完之后冷汗涔涔。他心惊胆战地问:“亦舒书中的女主角都是这么的理智聪明冷静吗?”
这回轮到赵薇不屑一顾了:“玫瑰算是比较笨的了。”
陈坤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虽然觉得女生太笨了不好,但也不希望女孩子聪明到叫人头皮发麻。所以他经常对赵薇说:“女生太聪明了一定嫁不出去,好吓人啊。”
在玫瑰的威力下,陈坤还是宁愿赵薇读武侠小说好一点儿。
赵薇最喜欢的是《神雕侠侣》,最希望将来能嫁的人是杨过。她常常对陈坤讲:“杨过和小龙女是金庸小说里最让人心疼的一对情侣。”
陈坤却不以为然。他虽然也喜欢小龙女,但却不想放过杨过身边的其他女孩子,虽说小龙女绝世无双,但多几个美女在身边不是件更美好的事情吗?就像张无忌和韦小宝,飞来的艳福啊。一般这时陈坤都会遭到赵薇的暴打。
陈坤和赵薇,还有他们班上的另一名男生黄晓明,人称“红旗三剑客”。他们三个人特别铁,除了共同喜欢武侠,还都非常热爱足球。
赵薇应该说是假装热爱足球,她看足球的理由很简单,有帅哥啊。赵薇对贝克汉姆倒是不怎么感冒,虽然她看到小贝时还是会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她最着迷的是英格兰的小将欧文。98年的法国世界杯,赵薇发现了这个有着英俊面孔的追风少年,从此矢志不渝。收看欧文的比赛,收集欧文的照片,甚至连欧文的狗的名字都知道,这叫陈坤和黄晓明惊讶不已,才明白一个女孩子认真起来是如此可怕的一件事。
赵薇还非常喜欢劳尔,认为他进球时亲吻戒指的动作最性感。她对陈坤说:“看看人家劳尔,对爱情多忠诚啊。哪像你们,一个个跟贼似的,多多益善。”
陈坤和黄晓明只好装傻。赵薇坚信始终如一的爱情,喜欢忠贞不渝的男人。陈坤对她说:“这样的爱情,只有在书里才有。”
陈坤和黄晓明非常喜欢踢足球,踢得也很棒。在高一级部举行的一年一度的足球联赛上,他们俩都是“金靴奖”的得主,而赵薇则得到“最佳裁判”的称号。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只有一位女生裁判,精神可嘉,虽然她对球场规则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幸好还有高二级部的师兄陆毅从中帮忙,要不然,赵薇连什么时候吹结束哨都不是很清楚、、、、、、
赵薇实在不能理解几十个男人为了一个足球而抢得大汗淋漓头破血流,虽然她号称是球迷,虽然她对陈坤说过“我喜欢为抢个球,不怕自己骨折的男人,不喜欢动不动就躺在绿茵场上赖着不起来的男人”诸如此类的豪言壮语。
陈坤则这样解释:“足球和武侠一样啊。知道金庸的小说为什么好看吗?因为它有极强的代入感,每个读者都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某位大侠,行走江湖,劫富济贫,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比方说我想当杨过而你把自己幻想成小龙女。”
赵薇狠狠地瞪他一眼。
陈坤连忙说:“打个比方嘛,打个比方,干吗那么小气。足球和金庸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男人在观赏足球的时候,也可以把自己安排上场。例如说高三的潘长江吧,个子小,没关系,有马拉多纳的纵横驰骋;高二的英达呢,太胖了,更没问题了,罗纳尔多比他还胖;隔壁班的葛优够调皮捣蛋了吧,但保证不如加斯科因,把裁判都罚出场了。足球比赛就像男人的翅膀,寄托了他们的无数渴望。看着赛场上的搏杀,投入地在梦中飞翔。”
赵薇都听呆了,只有狂喝水猛点头:“没看出来你还真行啊,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陈坤做一个却之不恭状,露出他那标志性的坏坏的微笑:“最重要的是,看球可以增加艳遇的机会。如今最流行的搭讪的开场白是这样的:什么,你也觉得小罗的兔牙性感?闪烁着灵性的光芒。为了我们如此相近的审美观,我请你吃顿便饭吧,请同学一定赏光。”
赵薇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你去死吧。”
看武侠看多了,赵薇无端地喜欢由男人姓作欧阳。
她对陈坤说:“他应该是身材矫健笑容明朗的高大男人,英俊到能逼退阳光。可惜,二十年快过去了,几近等白了少年头,老天爷也没让我遇见过一个姓欧阳的男人。”
陈坤回答:“我倒是认识一个。”
“谁?在哪里?我们学校的吗?”一连串的问题,赵薇很兴奋。
“在金庸的小说里,好像有一个叫做欧阳的,叫欧阳锋还是什么的,不过,似乎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男人吧。”
乒乒乓乓,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
又听到陈坤的告饶声:“欧阳锋不行,欧阳克总可以了吧。”
青春的童话
功成名就后的黄晓明经常对别人说:“高中时很喜欢赵薇,整整暗恋了她三年。”听的人会一笑置之,而说的人呢,几分玩笑几分认真,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至于赵薇听到这番话,已是沧海桑田之后,也只有微笑摇头的份了。
刚考进红旗时,黄晓明与赵薇并不是很熟。黄晓明是他们班的体育委员,运动很棒,学习成绩也很好,长得更是非常帅。他不知对同学们说了多少次:“我喜欢眼睛大大的,看起来特别清纯爽朗的女生。”大家都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他又这么讲的时候,陈坤忽然不经意地说:“这不就是赵薇吗?”黄晓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那时的黄晓明还是一个懵懂少年,他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意识自己喜欢的人是谁,在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个留着长长的头发有着大大的眼睛笑起来青春无敌的女孩的影子。当时的黄晓明还不确定是赵薇,经陈坤一提醒,他有些心慌,也许是赵薇,也许不是赵薇,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了。只是那个模糊的影子,却似乎有些清晰了起来。
周六下午黄晓明与陈坤都会在学校踢一场球赛再回家,赵薇就留下来陪着他们。她和陈坤是铁哥们,又号称热爱足球,和踢球的大部分人都认识。
半场休息时,陈坤对她说:“赵薇,帮几位哥哥去买点儿饮料吧,我们都累死了。”
赵薇当然是义不容辞。
黄晓明连忙说:“不用不用,我去买好了。她一个女生提不回来。”
陈坤笑着说:“你这么怜香惜玉,那就和薇薇一起去好了。”
大家一下子笑起来,跟着起哄:“快去呀,黄晓明,薇薇那么瘦,哈哈。”
黄晓明一脸尴尬满身狼狈的跟在赵薇的身后,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踢完球后,陈坤对黄晓明说:“今天有点儿晚了,你送赵薇回家吧,我还有点儿事。”
没等黄晓明说话,赵薇抢着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
黄晓明看了她一眼说:“好吧。”
三人分道扬镳。
其实赵薇有点儿郁闷,她只是出于礼貌或矜持而拒绝一下,并不是真的不要人去送,天黑了,她还是有些怕。她还以为黄晓明会坚持呢,如果黄晓明坚持要送,她也就顺水推舟了。
赵薇有些懊恼,又不知在懊恼些什么。
而黄晓明呢,他只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孩,一个十六岁的小男生是不会把送女生回家看得比一场球赛更重要的。
后来两人还是慢慢玩在了一起,因为有陈坤这个共同的好朋友,做什么事都会是“三人行”。偶尔有两人的情况出现,那也一定是陈坤和赵薇,陈坤和黄晓明的搭配,而不会是赵薇和黄晓明的组合,从来没有过。
三年的高中时代并没有发生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故事,大家只是按部就班地穿梭在教室、宿舍、食堂的三点一线,进行着正常而枯燥的学习生涯。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大家一块儿出去吃饭。喝到半醉的时候,黄晓明问赵薇:“你准备报那所学校啊?”
赵薇说:“还没确定呢,等成绩出来再说吧。不过我想去北京,你呢?”
黄晓明说:“看看吧,我也不知道。”其实他早已打定主意,和赵薇报同一所大学。
这次是黄晓明送赵薇回家。在路上,黄晓明有些戏谑地说:“如果高一时我送你回去的话,说不定我们早就是情侣了。”
赵薇毫不客气地说:“谁说不是呢,你那时多拽啊,整天昂首挺胸的,整个一狐假虎威。”
黄晓明停下脚步,很严肃地望着赵薇:“我跟你可是说真的。”
赵薇愣了一下,但马上笑得前仰后合:“黄晓明你太会开玩笑了,我都不知道你这么有幽默细胞哎。”
黄晓明也立即夸张地仰天大笑几声:“是啊是啊,我也觉得最近我幽默多了。”
赵薇那时真的没想过黄晓明喜欢自己,而黄晓明那时还不确定自己喜欢的人是否就是赵薇。其实平行线也有交叉的时候,只不过两个人都错过了,并且是永远的错过了。
他们交往的过程回忆起来除了讨论学习问题以外,剩下的只有互相的贬损与无休止的吵架。
黄晓明有一次甚至把这种话都说了出来:“赵薇我讨厌死你了,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看见你。”
而赵薇则更加刻薄:“好极了。我也希望我们变成一见面就吵架,不见面则每天将对方诅咒一千遍的仇人。”
把个陈坤听得一楞一楞的。
当然,温馨的时光也有,不过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发生,属于例外。
上历史课的时候黄晓明竟然睡着了,估计把他卖了也是不会知道的,说不定在梦里还帮着人家数钱。
赵薇忍不住对陈坤说:“好看的男人一熟睡,就有种婴儿的味道,使人忍不住想吻一下。”
黄晓明的反应是立刻醒来:“想吻我啊,我不介意啊,要不要试一下?”
学习最紧张最有压力的时候,黄晓明会对赵薇说:“别胡思乱想,要好好休息,记得吃早点。”
赵薇会很感动。
但也不过仅此而已。
所以若干年后黄晓明对陈坤说:“当时好喜欢赵薇啊。”而陈坤的反应是:“不会吧,我可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要说喜欢也应该是我吧。”黄晓明没有回答。因为他没有办法解释,当他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得知自己与赵薇并不是同一所学校,在他脑海中模糊了很多年的那个影子在瞬间变得清晰无比,那时百分百的赵薇,如假包换的赵薇。
孙燕姿在一首歌里这样唱到: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四小花旦之——才女徐静蕾
徐静蕾的偶像是李白,讲起李白时一脸的甜蜜:他英俊潇洒,他浪漫多情,他才华横溢却有一颗孩子的心,他的一举一动都令人眩晕、、、、、、不知情者还以为她暗恋一个叫李白的帅哥。
徐静蕾经常对着李白的诗集发呆,遗憾自己出生太晚,“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逝”,这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事,上帝都没辙。
“若在唐朝,挤个头破血流也要在皇宫混个才人当当,趁机将李白猛追到手一起对酒当歌,吟诗作画,逍遥于祖国的大好河山中;是在追不到,那就锻炼好身体,做他的小跟班书童。”徐静蕾对她的“闺蜜”们如此说,追星追得不可谓不煞费苦心。整天在嘴里念念不忘的就是“梦回唐朝”,恨不能来一场穿越时空的爱恋。
红旗高中的学生们都知道,才女徐静蕾不喜欢帅哥,而是欣赏有才的男孩子。
她是标准的好女孩,好学生。上课一丝不苟,认真做每一堂的笔记,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校服每天都洗得干干净净,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没有车也会等绿灯。上学读书对徐静蕾来说是一种乐趣,所以她很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整天怨气冲天牢骚满腹的。有那么多郁闷的时间多看点儿书不就行了吗?她一点儿也不觉得高中有多累有多苦,她做什么都游刃有余。除了每次考试拿第一以外,徐静蕾竟然还能挤出时间去弹琵琶学跳舞,忙里偷闲还练练书法。她的毛笔字非常漂亮,“红旗高中”这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就是出自她的手笔。“红旗第一才女”,可谓是名至实归。
虽然徐静蕾很受欢迎,但是她没有男朋友。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没有人追,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并不能完全责怪那些后来被讥笑为“有眼无珠”的男生们,因为高中时的徐静蕾,实在是一只丑小鸭,她被公认为“清丽”已经是大学以后的事情了。高中时的徐静蕾戴一副大大的黑边眼镜,穿着肥肥的校服,黑黑瘦瘦的样子,实在是不起眼。如果硬要形容一下的话,大概就像韩国电影《我们接吻吧》里和安在旭接吻之前的崔智友,有很好的潜质,可惜不自知。
这种情况在上大学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先是摘掉了大眼镜,取而代之换了隐形;留起了头发,拉直后真是又直又亮,象瀑布一样;再也不穿校服,而是白衬衫,牛仔裤,要多青春有多青春,要多清纯有多清纯。
变成白天鹅后的徐静蕾曾回红旗做过一次报告,被学弟学妹们惊为天人。好多小男生不明白徐静蕾当时怎么会没有人追,言下之意真恨自己晚生了几年,不能和当年的徐静蕾同窗读书。徐静蕾会笑着说:“那时还不够漂亮吧,呵呵。”一派淡然。看到学弟学妹们,徐静蕾会想到当年的自己。
徐静蕾的理科很棒,文科也很好。她会专心致志地给你讲化学方程式的构成和组合,转过身来又能兴致勃勃地说起文史地理。她读《毛泽东选集》,也看王小波;梁实秋林语堂的书也都读完,顺便还能看一下王弼的玄学,并且说的在情在理。最甚的时候学校里竟然谣传徐静蕾会用《易经》算卦,还真的有女生找上门来请求她给卜一卦的,这叫徐静蕾哭笑不得。
徐静蕾生活的很精致,但她一点儿也不小资,她甚至拒绝一些很精致的东西。“太做作,太矫情”,她这样评价小资们,“没病乱呻吟,非洲还有好多难民好吧”。徐静蕾更喜欢历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她的理想和抱负。这样的女生也许会让人觉得很可怕。
徐静蕾还非常喜欢张爱玲,但她从来不说,她认为没有必要。张爱玲才是真正聪明的女子,徐静蕾也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着。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奥,你也在这里?”
徐静蕾喜欢这样的感情,淡淡的,于不经意中流露一丝温馨。她发现国外也存在与此异曲同工的故事。
看外国电影《卡萨布兰卡》时,她听到了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了我的。
你说像不像一个童话?
徐静蕾的同桌说:“女生太聪明太骄傲了就不讨人喜欢了。”前桌的李亚鹏立刻说YES。徐静蕾使劲用眼瞪他,谁知他还在不知死活地补充:“太凶的女生也不可爱。”
徐静蕾不禁有些着急:真的很凶吗?我怎么没感觉啊。
其实那时的徐静蕾还是一个小女生,也希望有个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她,同所有爱做梦的小女孩没什么两样,虽然她从没遇见过,并且只有在电视上才见过那种所谓的帅哥。
她曾在十七岁的时候就憧憬自己赶快嫁出去,能做漂亮的新娘:“婚礼不要太铺张,像三毛就好,一把野花戴在头上,剩下的就掺着干草握在手里,然后穿上最喜欢的大圆裙,牵着他的手去公证。”
这也许是每个花季少女的梦想。可是徐静蕾没能实现,她在三十岁的时候还没有成功地把自己嫁出去。而立之年的她精明,干练,留着清爽的短发,吸烟,指挥从容,有大将之风。不用说别人怎么看,连她自己都快忘记自己的性别为女了。
只是这也许不是徐静蕾最喜欢和最向往的生活方式,在她的心底,始终存在着一个纯纯的愿望:我做女生你做男生,我嘘寒问暖撒娇撒野,你就遮天覆地,有时孩子气单纯无赖,再平凡不过,是世间随手拈来的男女。
可是聪明如徐静蕾,很早就明白:越是看起来普通简单的幸福,越是不容易得到。
她真的很早就懂了。
红旗的学生们一直以为徐静蕾是生活在童话中的公主,而实际的情况是,徐静蕾从来都不相信童话是真的。
暗恋的故事(二):我爱你,与你无关
毕影是很久之后才知道有这件事情的,红旗高中与韩国某高中交换学生。毕影不知道是很正常的,因为她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别人经常忽略了她的存在,所以她绝不会在交换之列。她不知道自己学校谁去了韩国,但她却知道来的两个韩国学生是谁:元斌和张娜拉。
第一次见到元斌的时候毕影一阵战栗,那是一种震惊到指尖的冰冷,他长得实在是太像《蓝色生死恋》里的那个泰锡,毕影喜欢到发狂的那个男人。
那天元斌拿着一张学校的平面图,一脸焦急的拦住毕影,指手画脚地说了半天。
毕影呆掉,她已经惊慌失措,说不出话来。
元斌只当她听不懂,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冲她笑了一下。
毕影才缓过神来,她明白,他迷路了。
毕影把他领到教室,他是外国人,毕影知道留学生分在几班。走到门口,元斌手舞足蹈,像个小孩子。他忽然对毕影鞠了一躬,用生硬的汉语说了一句:“谢谢。”
转身而去的毕影却想流泪。
宿舍里经常会谈论起元斌,但毕影从来不参加。毕影摇摇头,是的,他是韩国人,长得很帅,笑起来很动人,她曾经给他带过路,但这一切,和她还是没有关系。毕影承认自己的普通,她也安于现状,承认普通有死不了人是不是?但生活,还是有一些细微的改变了。
毕影开始改变自己的行走路线,每次到学校,她都要绕很大的一个圈子,横穿留学生楼再到自己的教室。
她的好朋友刘亦菲就说:“毕影,你怎么怪怪的啊,干嘛要走这么一大段冤枉路。”
毕影只是笑笑,为什么,只是为了那一个虚无飘渺的影子吗?
她还特意到餐厅开了储物柜。红旗高中的餐厅里有很多的小柜子,只要交十元钱,就可以拥有一个的使用权,放餐具杂物之类。她原先并没有小柜子,突然去开一个,只因为上课间操的时候她无意间听到隔壁班的范冰冰对李冰冰说:“我在餐厅看到那两个韩国学生,他们竟然都有储物柜、、、、、、”
毕影便毫不犹豫地去开了一个。每天吃饭的时候,毕影便守株待兔,看元斌走进餐厅,看他拿出餐具,看他打饭,看他吃完洗涮再放好。每当这时候,毕影便很满足。何况他们的柜子距离非常近,但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仅有的一次,也许是毕影在柜子旁边站得太久了,元斌以为她遇到了麻烦,自告奋勇地帮毕影开柜子。
锁并没有坏,好好的,很简单,一下子就打开了,元斌很高兴。
毕影低下头,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谢谢。”
元斌笑笑就走开了,他已经不认识她了。
毕影开始学韩语。其实高中的功课已经很重了,但毕影好像着了魔一般,极其疯狂。恰巧她家的小区里住着一位来自韩国的女学生,学画画的,叫蔡琳,毕影和她商量好了,她教毕影韩语,而毕影作为回报则教她汉语。蔡林长相甜美,声音温柔,也非常的聪明,毕影有时候就想韩国的女孩子都是这样子的吗,这么可爱惹人怜。相形之下,毕影感觉自己就是河东狮。
蔡琳经常皱着眉头对毕影说:“中国话,难学。”
毕影同样感觉韩国话也是晦涩难懂,但她不会放弃。每次在家做完那厚厚的一叠试卷的时候,她的手累得几乎发酸,但她坚持跟蔡琳学韩语。她学会的第一个单词是人的名字:元斌。
刘亦菲便觉得毕影不可思议。光是学校的功课就已经让人的脑袋变三个大了,居然还有什么功夫去学韩语。刘亦菲知道毕影一个韩国人也不认识,更没有留学韩国的打算,总不会是为了看韩剧方便吧,虽然韩剧正当其道,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刘亦菲知道毕影不是那种会头脑发热的人。
上初中的时候她们俩同时仰慕一位师兄,在一次联谊活动中,那位师兄说他希望自己在年老时可以在法国的乡下种葡萄。刘亦菲当时暗下决心,将来也一定要出国,而毕影呢,她只是说祝师兄梦想成真。
毕影曾对刘亦菲说过,任何时候自己都不会有非分之想,做好自己就行了。
所以这次才叫刘亦菲感到非常奇怪。
那一天放学后毕影没有立刻回家,刘亦菲要上补习班,她只好一个人在街上闲逛。熙熙攘攘的街,熙熙攘攘的人群,毕影有些眼花缭乱。她想还是算了,还是回家吧,吵得头都晕了。
忽然她双脚发软,呼吸急促,迈不开脚步。眼前的那一家商店的橱窗上贴满了“泰锡”的照片,有真人那么高,很阳光,很灿烂,很男孩。毕影呆呆地望着那些照片,照片上的人冲她微笑,暖暖的。毕影忽然很想哭,一如她第一次见到元斌时的样子。
然后她便真的看到了小店里的元斌和张娜拉。两个人似乎在和店主侃价,兴高采烈的。
毕影冲了进去。她的样子也许很吓人,因为老板好像吃了一惊:“请问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毕影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元斌好奇地朝她这边望了一眼,只一眼,毕影感觉像是天崩地裂。什么也没有发生,元斌拉着张娜拉走出了店门。
毕影又看了看玻璃窗上的照片,那个男孩还在向她微笑,毕影默默地转身。老板有些奇怪,这女孩怎么疯疯癫癫的。如果他再看仔细一点,就可以发现毕影脸上留下的那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
任何故事都有落幕的时候,一年之后,交换活动结束,留学生要回国了。毕影打车赶到机场的时候,飞机马上就要起飞。因为一路上都在堵车,毕影的心慌得厉害,忽然间像是空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她怕时间来不及,但是,即使赶到了又能怎样,毕影苦笑。元斌不认识她,她永远无法大大方方地同他告别,她也永远无法大方起来。机场很大很大,毕影如无头苍蝇般乱闯,整个人像一根浮萍,飘啊飘的,溺水的感觉。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有时真的有奇迹发生,在偌大的机场里,竟真的让她找到了元斌的登机口,毕影认识几个来送行的学生。后来的一部韩国电影来解释这种不可思议的情况最为恰当,,它的名字就叫作《不可不信缘》(或《假如爱有天意》)
“毕影,”是一名叫孙红蕾的男生叫她,“来送人?”
“啊,一个亲戚。”毕影面容疲倦。
“我们来送元斌和张娜拉,他们刚进去两分钟。”
两分钟?毕影勉强拉动一下嘴角,分明是两万光年。
“元斌,”孙红蕾忽然大叫,“你怎么又出来了?”
毕影怔住,百感交集,万箭穿心。她望着他。
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和最后一次,元斌奇迹般的叫出了她的名字:“你叫毕影影吧,我记得你。”
毕影最喜欢的小说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说不清什么原因,只是喜欢。毕影把那样的爱情形容为“惨绝人寰”,刘亦菲不同意:“又没有流血牺牲,不用那么夸张吧。”毕影也不争辩,只是笑笑。后来中国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导演把它拍成了电影,毕影很喜欢。但她最钟爱的还是电影的海报,上面有女导演亲自写的片名,笔迹秀丽中透着冷峻,海报最上面还有一行字:我爱你,与你无关。
毕影依旧每天绕道留学生楼,直到高中毕业;她保留了那个储物柜;她有空会去商店看那些照片;她和韩语也是越来越流利了。认识毕影的人都说她哈韩,她穿韩国牌子的衣服用韩国化妆品吃韩国料理看韩剧,她知道韩国与我们的时差关注韩国的天气了解韩国的风土人情,她甚至有一套韩服。毕影大学里选的是外语系,主攻韩语,毕业后留学韩国。
刘亦菲在毕影出国前对她说:“还记得高中时我们学校的那个韩国留学生吗?好像叫什么元斌的,以后你到了韩国去找他好了。”
毕影正在专心致志地看那张海报,她已经看了无数次了,上面有几个惊心动魄的大字:我爱你,与你无关。
想一个好人
——怀念傅彪
说句实话,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傅彪会离开,并且是如此的匆忙与仓促。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还以为傅彪会咧着大嘴笑着对我们说:我会活千年的,坏蛋嘛,哈哈。可事实不是。他真的是一个好人,所以,他真的过早地离开了。
现在来写傅彪,更多的是一份淡然与从容。他长着那样的一张脸,挺着个中年男人所特有的将军肚,有时真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都会红啊。
看冯小刚的电影,葛优的光芒会把所有其他人的戏份给抢掉,也许你真的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但没有办法,谁叫你站在太阳的旁边呢。但是在那部电影里,我还是印象清晰地记住了阮大伟。看完《没完没了》时,我对自己说,那个胖子真不错,他甚至比葛优还要抢眼。那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叫傅彪。
我的欣赏水平说出来挺叫人汗颜的,根本分不清孰优孰劣,孰好孰坏,但是这一次我却说对了,而且还是异常地准确。《没完没了》是傅彪得成名作,得到了专业人士与观众的一致好评。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在沾沾自喜,指着以后在电视上频频露面的傅彪说:这就是阮大伟,我发现的,呵呵。
虽然很喜欢傅彪的憨态可掬,但我并不是他的忠实影迷,确切的说,我很爱看他的戏,却不会疯狂地追星。傅彪既不帅也不酷,年龄也可以作我的爸爸了。后来他真的拍了一部叫做《老爸向前冲》的电视剧,很有意思。我的老爸一起看,然后义正言辞地说:你看人家的爸爸当的。老爸一脸惭愧的表情,让我心里窃笑不已。
傅彪在某些方面很像香港的欧阳震华,只是他没有更多的机会来展示他作为好男人的一面,并像欧阳震华那般得到一干美女的青睐。他们俩都长着一张标准的花心的脸,其实却是名副其实的“妻管严”。我曾经疯狂地喜欢过很多的偶像明星,并且很幼稚地大喊大叫:我爱你们。也曾经幻想自己遇见一个白马王子,然后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呢,没有了。但是欧阳震华不同,我看他的戏,真的有嫁给他的愿望。傅彪也是这样子的一个演员。长得不帅又有什么关系,爱家,疼老婆,又有幽默感,不嫁给他你还等什么。
还比较喜欢《幸福时光》里的傅彪,老老实实,中规中矩的,穿着他那一身典型的装束,让人忍俊不禁。虽然那部电影并没有借张艺谋的光而一飞冲天,但傅彪还是很出彩。
做有趣的是看傅彪做着极其幼稚,极其傻冒的事情时那种振振有词,郑重其事的表情,简直太可爱了。我直觉地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一个心胸藏污纳垢的人是不可能演得如此的朴实与木讷的。后来知道确实如此。据说圈内圈外傅彪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连那些专门以挖别人隐私撬别人墙角的狗仔队记者们都对他交口称赞。所以我有时会莫名的感叹:他真的不应该就这样离开的,这不公平。
看《啼笑因缘》的时简直叫我跌破眼镜,天,这是傅彪?一个灭绝人性,草菅人命,强抢民女的如土匪般的司令。我都要晕过去了。看他煞有介事地做着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时,我觉得真是难为傅彪了,因为他是一个好人,百分百的好人。这不是演技的问题,傅彪的演技还是没得说,叫人气得心潮澎湃,恨得咬牙切齿的。反正我当时看这部剧时,竟然一点儿不顾惜傅彪以往的好人形象,痛快淋漓地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他是一个好演员,这点儿毋庸置疑。他演得那些形形色色为的角色都鲜明的烙上了傅彪的印记,也就是说,换一个人来演,也许能演好,但绝对没有傅彪演得精彩。有人演戏用情,有人演习用心,而傅彪,是用心用情来演的那种人,呕心沥血。
有的人天生就是做演员的胚子,傅彪应该就是这样的。虽然他是大器晚成,还走了很多的弯路,但终于还是熬出头了,终于走红了。看得出傅彪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一颗平常心,过得自然,活得舒心。因此我们会有很多理由相信:他一定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好戏。
所以当他生病后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上的时候,他笑得很灿烂,我笑得也很开心。当时我还在心里想:看傅大叔不是好好的吗?一定又是媒体的夸大之词,把他的病说得过于严重了。我甚至想没准儿傅彪又呼呼地跑去热火朝天地拍戏了,呵呵。
所以真的是想不到,听到那消息时,心情之糟糕可想而知,有些恍惚,然后问一句:不会吧?是的,这不可能啊。刚刚还在电视上看他笑容满面和蔼可亲,怎么说走就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真不够意思。讨厌,风这么大,把沙子都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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