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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兵故事

发布于:2022-06-14 作者:admin123 阅读:58

我在新兵连的日子(1)

   雾气朦胧的深夜,泰安火车依然人声喧哗。这是一群还没正式入伍的新兵。出次告别故土踏上他乡一个个眼中充满了迷茫。

   这时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突然一位和我们一起的仁兄大喊到

   “谁的行李,谁的行李还在车上”

   我检查了一以下自己的行李没错都在呢。不知道是那个迷糊蛋子连自己的包都不拿,好在我们这位仁兄提醒。可他又喊到“不对这不是我的包,王涛?谁叫王涛?”

   “哦,是我那是我的行李!”另一位喊到

   “那我的包呢?”

   他下意识的望火车上一看,然后以百米的速度又冲回了火车,好在泰安站是个大站要在这停一会呢。要不他的行李就要去别的地方服役了。不过这位仁兄真够意思还没正式入伍呢就开始学习雷锋叔叔了就是学过了头,把自己的行李放在车上,把别人的行李拿下来了。要是雷锋叔叔还健在的话一定以他为豪。

   闹剧结束后领兵的政委清点了一下人数在确认一个不没少后我们又转乘了一辆大巴,这辆车好象是解放前的货色,噪音大的惊人。让我想起了拖拉机。这又是一段漫长的路途,我感觉两年的时光好象是要我们在车上度过似的,不知不觉中大家都进入了梦乡,这时一个人喊到“别谁了,别睡了,马上就要到了。在车上睡觉当心感冒”。这个人就是我们的新兵连的副连长。又经过的1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我们终于来到了新兵连。首先进入我们眼帘的是4排矮矮的小平房。有两间好象是要塌似的,我估计是抗日年代老红军遗留一来的产物。

   我们30几号人下车后连长将我们4个一组分到个9个班我被分到了8班。一进屋里面黑漆漆的,班长叫我们先简单的睡一觉,有什么东西明天在弄。躺到床上后我还不敢相信我居然到部队了,这就是部队。

   第一天早上我被一阵清脆的哨音吵醒,这种镜头我曾在电视里见过接下来应该是叠被了。我一睁眼才发现原来这个大屋子里不只有我们4个人,有5个人以早我们几天入住了。别看才来几天“豆腐块”的被子已经搞的有模有样了,我也照他们的样子叠起来可怎么看怎么看象“面包”。一会班长进来看见我的被后就说,不会搞就不要瞎搞,一会教你们。先去准备一下要开饭了。开饭前排长简单说了几句,然后我们排队进去在各自按各班在座位前站好,叫坐的时候在坐叫吃的时候在吃,说真的当时我感觉好象不是在当兵而是到了托儿所。

   今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几乎是一直在和被子打交道,班长教我们如何整理内务就连牙膏牙刷怎么摆放都有具体的位置。

   虽然只有一个星期,但毕竟是同龄人我们几个战友相处的都还算融洽。我们班有4个河北的,我 、“二蛋”、小毛、 小铁。 2个山东的,“奶妈”、 “大力”, 4个浙江的,老朱、 秋明、 老吴和大魏 。外加班长一共11个人。我们班长是个典型的山东汉子又黑又壮有点象“史泰龙”我们几个人在班长的精心调教下也渐渐的适应了部队生活,而且1个月后我们班的内务 训练在全连也是数一数二的。

   今天是星期五连队组织教歌这也是我们到部队后指导员教我们的第一首小曾的歌,歌名叫[军中绿花]歌词是这样的:

   寒风飘飘落叶,

   军队是一朵绿花,

   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不要想妈妈,

   声声我日夜呼唤,

   多少句心理话,

   不要离别时两眼泪花,

   军营是咱温暖的家。

   故乡有位好姑娘,

   我时常想念她,

   军中的男儿也有情也愿伴你走天涯,

   只因为肩负重担只好把爱情放下,

   白云飘飘带去我的爱,

   军中绿花送给她。

   当时指导员在上面教我们在下面哭。想想也是连队那壶不开提那壶,都是十七八岁而且还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能不想家吗?

   不过当时我们指导员脸上写满了成就感,我想他也是第一次 看到这多人听完他的歌后痛哭流涕,其实不是他唱的好是歌词写的好,幸亏不是他写的要不他一定申请加入文工团去作一个实力派歌手。之后他又说了一些什么军人要坚强,我们是在保家为国,等等等等的一些废话。让我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结束后指导员说还有时间,叫我回去后各班在温习一下。可回去后我们突然见有种想给家写信的冲动了,由于我们班只有一张桌子,大家只有轮班上阵谁的灵感枯竭了就下来想一想下一个补上去,我和老朱第二轮时挤在一起写,老朱是个浙江人可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我都觉得他是北方人, 小眼睛、 大嘴、 大耳朵这些器官都镶嵌在一张黝黑的脸上给人的感觉有点象想 米奇老鼠。他写信时经常有字不会写来问我,好在他问的我还都知道。其实我们当中最有文化的应该是“大魏”他是北京政法大学大2的学生,由于报国心切想考军校当个职业军人才保留学籍来当兵的。我们班的精神领袖是“奶妈”他是我们中年龄最大的对我们着几个照顾的无微不至,所以得此绰号,也被我们推选为副班长。我和“二蛋”是比较闹的那种而 大力 秋明 小毛 老吴是埋头苦干的那种小铁是一到部队就后悔的那种,他绰号全名是“铁公鸡”新兵连都快一个多月了连一卷卫生纸都没卖过全靠我们供给,有时我们晚AA制上偷偷组织会餐时他也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还说我从来不吃零食,可买回来后他比谁吃的都多,然后又该口说我从来不吃自己的零食。“二蛋”是我们当中感情最细腻的一个了,他的绰号由来我不太清楚,只是经常听到别的老乡经常这么叫我们也就随声副和了,他喜欢给我们讲他初恋的故事,(每次的故事情节都一样)事实上他只有过一个女朋友而且早就分手了,他说 :他们还是朋友!有一次他心血来潮居然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写了 全信只有只有7个字:

   “我在部队,我很好。”

   他说这叫内涵他们已经达到心领神会的境界了。过了几天还真给他回信了不过他的前女友更是内涵到了家,全信只有4个字:

   “哦,那就好!”

   当时我们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拿着他的信说“内涵真是太内涵了,只不过是寒冷的寒”转眼间就快过年了,最近的训练比较轻松,我们班也连续被评为“先进班集体”。这是我们在部队过的第一个年想过的有滋有味一些,由我们出资让班长代办了一些“年货”都是一些水果 熟食和本地烟草。

   我们部队有个规矩过年时要组织文艺汇演今年当然也不例外,新兵连也要出3个节目。这个任务被分配到了个排,我们班是当然要首当其冲。我们首先兵分两路有我 “二蛋” 老朱唱一首歌,歌曲还没选好。第二路有大魏带领 秋明、 小毛、 大力、 老吴来一个自编小品,大魏是编剧导演加主演 。“奶妈”是我们两队的总监制而班长是我们的评委兼剧务,帮我们准备道具。就这样我们的新一轮挑战就这样有条不稳的进行下去了。3天后我们的歌曲定为《笨小孩》,由于我们3个人的声音各具特色 我是沙哑派 “二蛋”是低音炮 老朱是高八度,我们3个到一起简直是“绝配”每个听完我们的歌的人都会赞叹到“你们说歌说的真好听”。大魏的自编小品遭到N次“枪毙”之后终于被定为[我们在新兵连的日子]虽然故事情节老套,几个演员的演技几次被评为好象的了“面瘫”但终归是个象样点的故事,他前几次到是敢于创新居然写了一个[拯救大兵瑞恩]续集”抗日年代版”的讲的是几个战友同生共死的悲壮经历,但剧本还没排练就被我们班长一票给否了原因是耗资太大 故事情节过为离谱。

   明天连队就要过节目了,我们心理好想都没了底,说歌的依然在说 “面瘫”的依然“面瘫”。不过别的班节目也不怎么样。我们新兵连3个排9个班报了18个节目大家的表现欲望可见一般,不管是有才华的还是没才华的都想借这次机会露一下脸。

   今天连队就要过节目了,这次歌曲类占了百分之六十 小品是百分之三十 只有两个看不懂的“才艺”表演。首先是歌曲节目以班为顺序的,开始后十几位单枪匹马的兄弟被评委们杀的“片甲不流”这也只能怪他们他不争气了,一个个到了台上,不是因为过度紧张忘词,就是脸红的可以去和张飞叫板了。不过这时我发现舞台上有一位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在火车站学雷锋的仁兄,可他的表演依然象他在火车站那样不可思议,他演唱的是张信哲的《过火》,首先是他压错了题,本次选节目的原则是 积极向上的。其次是他的声音酷似赵传故意压着嗓子唱啊哲的歌,给人一种在受“折磨”的感觉,最后是最让他因以为豪的那双忧郁迷茫的眼睛也被误认为是还没睡醒。就这样他被无情的淘汰了。我当时真想走过个和他说“你也许委屈也许不服,但你被淘汰了。下次唱学习雷锋好榜样一定能成功。

   下一个轮到我们上场了,由于我们是3个人在台上没什么拘束表演的很放松而且加入了一些即兴的动作,最后评委给我们的评价是很有意思的确是“傻小孩”。就这样我们艰难的争得了一张如场卷。接下来上场是9班一位兄弟他演唱的是[中国人]很显然压题正确,而且没有出现忘词或紧张的现象,也真正让我们3个见是到了什么是唱的比说的好,他也被光荣入选了。

   下面是小品类节目别人的小品大多是从[军营文化]里照般照抄下来的,而且演员的表演不只是“面瘫”而是“全瘫”好象就是几个人在那站着背台词,结果表演小品该成了背诵小品。大魏他们以自编小品中的自编二字首先赢得了评委的好感也获得了一张入场卷。

   剩下最大的考验就是正式演出那天了。

   演出的那天还算顺利,我们没有出现过度紧张或忘词的现象,我们班的两个节目都得到了台下观众的热烈掌声,演出结束后我们回到了新兵连为了庆祝我们又偷偷的组织了一次小行会餐,小铁也破天荒给我们提供了几根火腿肠。

   3个月的新兵生活就这样在 欢笑 泪水 调侃 中度过了,新兵连结束后我们10个人要被分 的不同的单位去我和老朱由于军事素质过硬被分到了警卫连,“二蛋”小毛被分到了公务班“奶妈”和大力去了汽车连而秋明 、小铁、 老吴、 大魏去了军械股。尽管以后还有机会见面,这种生活一定不会再有了!

   新兵岁月

   结束了新兵连岁月后我和老朱来到了警卫连,这个连队是连续十年的济空先进单位。师里的标杆连样样都要争第一,对新兵的要求当然更是严中加严。

   下连后我被分到了机场班负责停机坪的岗哨,我们班8个人4个新兵3个老兵外加班长。我的班长是个一期士官第2年的,。老兵都喜欢叫他三哥,原于他的外号”拼命三郎”。他的眼睛一瞪起来就象“中午12点的太阳”让人不敢正视。他的军事素质和他的长相一样惊人,单双杠一至八练习和玩一样轻松,5公里15分钟 投弹51米。不知道有多少界老兵在他在他的带领下”哭爹喊娘”,最后都不同程度的患上了“训练恐惧症”。而老朱被分到了库区班负责油料股的岗哨。他就幸运的多,他们班长是士官中年龄最大的,也是最和蔼,大家都叫他福哥。还有一个班是负责营门岗哨的,这个班的班长是最不象班长的班长,因为他的班长就这样的班长所以带出这样一个班长,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当上班长的,老兵都叫他洪哥。这个班长的特点就是喜欢喝酒而且基本上达到“醉生梦死”的地步了,白天昏昏沉沉晚上精神抖擞。不过他的射击成绩可是全连响当当的一把手。只不过是酒精埋没了他的这个才华。还有两个班是负责飞行保障的,班长都是第二年的老兵,也是今后留队当士官的后选人。

   我们连真可以说是五湖四海皆兄弟,处了没有新疆 西藏 海南 的剩下全国各地哪的都有,口音也是包罗万象,大家都说着一口“家乡普通话”。 我们刚下连的前几天很轻松,连队没有安排我们上岗也没有搞正规的军事训练,教我们的都是一些枪支如何使用和规定,还有上下岗的规定和岗上报告词。带我的是个广东老兵说自己在北京呆过,普通发(话)说的非常好。我下连的第一班岗就是他带我上的,我记得很清楚是晚上9点到12点的岗,当时我很兴奋,可这个老兵却很深沉。他问我“今后有没有什么打算?”我说“争取留队,套士官。”老兵傻笑了一下说“但原你到第二年时也这么想”当时我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又说“想这个对你们来说还早了点,先把第一年的工作干好比什么都强,等到年底评功评奖是拿个”优秀士兵”寄会家去,也算有个交代,两年没白混。我们第二年都是要走的人了什么也不图了,就想平平安安的退伍。我问他“你没想过要留队吗?”他说“第一年时想过,哎,和你说这些也没用你到第二年就明白了”。当时我没在多问只是觉得好奇,既然想为什么不呢?好象到了第二年就“看破红尘”似的。

   警卫连的生活比新兵连时更紧张也更乏味,每天的生活都可以掐着表算。好在有老朱和我们班几个“活宝”,我们班的小林子是浙江人,号称我们师的“江南四大才子”之首,字写的奇丑无比,可收到的情书却打破了我们警卫连的历史最高记录,一个星期收到过12封,他的解释是“字不在丑,则心诚灵”。不过他最让人叫好的就是我们在部队过第一个情人节时,他给他一堆女朋友们写了同一封写内容就是一段歌词“故乡有位好姑娘,我时常想念她,军中的男儿也有情,也原伴你走天涯,只因为肩负重担只好把爱情放下。白云飘飘带去我的军中绿花送给你”。具他说当时把那一堆女孩感动的“一塌糊涂”,从此也被我们欲为“情圣”。还有一个“陕北的兄弟”我不知道陕北的人都这样,我老觉得秦天的那首[同年兵的那位陕北的兄弟]就是给他写的“你常常低着头默默不语,也很少和我们谈天说地,家里的事你很少提起只是说你的家在老区,训练时你总是很卖力气,可你却很少得到奖励。你说来当兵就不想回去,只是不知道部队是否留你”。他的工作干的很好,就是身体协调性太差,训练成绩一直都上不去,不过他对我很好,我训练时衣服破了都是他帮我缝的比“奶妈”还要“奶妈”。还有一个是山东的“小耗子”以前我在家时总是听说山东大汉,没想到我们班的这个山东汉子让我“大跌眼竟”只有一米六左右,性格到是挺山东的,而且有一口浓重的山东口音。因此他还闹了个笑话。有一次他去炊事班帮厨,看到老兵在蒸馒头,他说“烙饼,好”

   其实他是说“老兵,好”

   可那个老兵却被他搞蒙了,他想现在的新兵真不象,话刚下连就对吃要求这么高,不过毕竟是新兵吗!老兵也没计较。老兵就随口说了一句

   “烙饼,不好 太麻烦,咱们连一直吃馒头。”

   这两个人的一问一答被司务长听见了,事后成了我们警卫连的一大笑谈。以后那个老兵也有了新的外号“烙饼”。

   在警卫连有几个必学科目,警卫拳 刺杀操 倒功。 听说这几个是表演性科目,要是大领导来检查就给他们展示一下。警卫拳是最简单的,不过要是打好了很漂亮,要是打不好就和跳舞一样。有一次我们驻地艺术学校的来我们连参观,我们为了展示一下军人的风采就给他们打了一遍警卫拳,一位女同学看完后很惊讶的说,没想到你们当兵的“跳舞”也跳的这么好。当时给我们差点没气吐血。 刺杀操 是最受罪的一个科目一把七斤半的枪拿在手里一会胳膊就发麻,我们连队 刺杀操 打的最好的是4班的班长一个四川人。他的“四川普通话”一开始让我 很难理解。他每次下的口令都是 “稍息,准备 刺杀操 敌人不用枪”。其实应该是“稍息,准备 刺杀操 预备用枪”。当时我们听的很纳闷,可想想也是敌人都不用枪了我们当然也要打这个了。倒功 是虽然学的时候很苦不过也很有意思,就是几个在沙子地沙子地上“噼里啪啦”的乱摔。

   其实在警卫连训练是次要的最痛苦的还是站岗,尤其上晚上后半也的岗,晚上2点到5点的岗是最难受的,睡觉正甜美的时候被叫起来,然后在岗上被困意折磨的死去活来,回来后睡不了2个小时又吹起床哨了。我们连流行这一句话就是“苦不苦想想晚上两到五,累不累看看警卫战士受的这点窝囊罪”。

   站岗时困到也能忍过去,让我们最害怕的就是“闹鬼”,听说我们连的几个岗哨上都死过人,具体怎么死的众说分云。这也是一个传统了,每年新兵下连时老兵都给新兵讲鬼故事,听说最厉害的一次是一个老兵给新兵讲鬼故事,把那个新兵吓的嘴唇发紫,当天晚上上的12点到2点的岗,回来后得了一场大病,从那以后死活都不站后半夜的岗了。其实这些鬼故事都是我们连长流传下了的,他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上岗时提高警惕,可谁知道越演越烈,发展到今天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转眼间“五 一”到了,放假6天新兵也可以请假出去了,不过必须要有老兵带着。我就和哪个山东的老兵一起请了假。由于我们部队离在山沟里。离市中心比较远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呢。我们经过长途跋涉后终于到泰安市里了,一下车我激动的差点没哭出来,“人,这么多人”我惊讶的看这这个车水马龙的城市,老兵看看说怎么了,我说“我已经半年没见过这么多人了”。这半天没干别的 老兵带着我疯狂的购物。到了中午我们找了一家饭店老兵说他请客,几杯小酒过后老兵的话开始多了起来,他说“快到头了”我不解的问他什么快到头了,他说:“还能是什么,回家啊。两年是盼出来的不是当出来的,第一年时就想好好干工作盼老兵退伍,剩下什么都不想,等到了第二年,就开始盼日子了,先盼五 一。在盼十 一,然后就是等退伍把家还了”说完他自己傻笑一声干了一杯酒。我问他“那你们什么时候退伍啊”他说“你们就扫树叶吧!什么时候咱们连门前那些树的树叶落光了,我们就走了”。疯狂了一天我的收获就是卖了一身便装。接下来6天的时间很快,快的让人难以接受。6天后的日子我们又开始了永无休止的上岗 训练 吃饭 睡觉 。

   我们每天重复着单调的工作,一月又一个月。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最近打扫卫生很轻松,树叶好象没有以前那么多了,我回到宿舍看了看台历。上面已经早就写好的倒计时,还有10天。最后一天上写着“退伍回家,解放自由!”。(11月25日)

   又过了两天,老兵们已经停岗了,也不在参加连队的正常训练,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出去喝酒。洪哥在这段时间也终于发挥了他的特长,一天到晚陪老兵们一起“醉生梦死”最后我们指导员实在看不过去,就找他很语重心长的谈了一次话说“老洪啊,不要一天到晚喝的死去活来的了,虽然中国的酿酒企业不是很景气,不过凭你一人只力,也是不能挽回这种局面啊”。

   今天连队宣布了退伍命令,收走了他们的肩章和领花。当时有很多老兵哭了,那个广东的也是,不过我很奇怪,他不是早就盼着这一天吗。晚上我站9到12 的岗时他来了,他说晚上睡不着出来走走。我问他“老兵,你不是就盼着退伍吗?那今天你哭什么啊?”他照样傻笑了一下说“人是个感情动物,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一定会有感情,你可能有一百个理由说你很讨厌部队讨厌部队的生活,但你要走的那天却有无数个喜欢部队的理由

  ,你到第二年就明白了。”呆了一会他就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很疲惫,也许两年的警卫连生活让他很累。我也希望我的问题我到第二年时我自己也能找到答案。

   一路兵歌

   在挥泪送走老班长们只后我们也跨入了老兵的行列,肩膀上已经是两拐了,也终于变成了连长口中的老家伙们,以前这个称呼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有时候我也经常自己一个人照照镜子。老兵,哈哈老兵,恩 是老了。脸比以前黑了,以前又松又大的军装,现在穿来就好象是为我定做的一样合身。心理的感觉好象也变了,没有了以前的毛毛遭遭,多了几分稳重。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干工作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难怪以前的老兵和我说过“第一年干,第二年看,第三年溜达转。”只可惜,我已经很可能没有第三年了,其实也不怪我们老兵不积极,我们一积极那新兵干什么呀,每天就那么一点事,现在新兵刚下连正是他们表现的时候。我们就一天到晚混来混去,这个人就怕无聊,一无聊就喜欢胡思乱想,有想法的想留队,没想法的想怎么能混的舒服一点,还有就是我这样的,想留队也想舒服一点过日子。哈哈,其实现在部队给我的感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退伍吧,有点不置,也有点舍不得。留下吧,又不知道还有什么意义,回家是早晚的事。渐渐的也了解了部队的一些情况,一句话就是“干的好,不如混的好”。

   新兵下连后我们开始带新兵上岗,坚决发扬了上界老兵的光荣传统,给新兵讲鬼故事一直到把他们吓的,只要一上岗眼睛就瞪的很灯泡一样,连走路都左故右看,然后我们老兵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在岗上睡觉了,一直到一个新兵兄弟不能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而病到了三天,医生说他是“神经性紊乱综合症”也就是我们长说的“神经病”,病好后我们连长找他谈话问他怎么会这样,然后这为兄弟用极为煽情的方式把我们给他讲的鬼故事又重新渲染了一遍。之后我们连长用了更加残忍的方式对付了我们老兵。首先是老兵集体向新兵道歉,然后是罚全体老兵站了一个星期后半夜的岗。

   跑马是军营男子汉的专利,大多发生在中午或晚上。犹如黄河决堤一样,一发不可收拾。而且是老兵的多发期,你随便找一个二年兵以上的被子你就可以发现,被子上都有“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一样的雄伟景象。我可爱的战友老朱同志就有过这样一次经历,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他大喊一声“坏了!”然后从床上跳起。飞奔到了厕所。他回来后在一看床上,已经是一片狼籍。当他处理完之后又听到连长吹了一声哨音“各班抓紧时间起床,下午五公里测试”,以后的事情大家可想而之。

   新兵是连队干活时的主要战斗力,经管讲鬼故事吓他们,犯错误的时候训他们,但新兵在我们眼里一个个还是很可爱的就象自己的小弟弟,你几乎都能在新兵身上看到你刚当兵时候的样子。总喜欢在他们面前摆出一副伟人的样子让他们崇拜你,在着方面表现最好的要数我另一位可爱的同年兵战友,“大建”他在我们连海拔最高,属于干什么什么不行,吃什么什么没够,的那种。不过我们都很佩服他一点,那就是吹牛B。他经常和新兵说“想当年我怎么怎么样”其实他想当年还真不怎么样,第一年就是个混子,训练是最差的,干活是最懒的,吃饭的是最快的。第一年的时候就被我们连长评选为 警卫连十大 “杰出” 青年 第5名,他也是唯一一个入选的新兵。如今到了第二年他已经荣登榜首。而且已经蝉联了冠军好几个月。

   不知道怎么回事,人一到了第二年到了训练场上都没劲,现在训练的科目第一年时都练过,现在就是重复劳动,一点激情都没有。用我们老兵的一句话就是“哎!练什么呀!还有几个月就是要走的人了”。老兵平时都说自己要退伍打死也不留,其实都想留,就是大家心里都没有底,但说到想留,为什么要留大家又都不知道,就是过一天算一天。

   也许老兵最精神的时候就是看到,地方漂亮小姑娘的时候。我们驻地有三个大家公认的美女,一个是“桃妹”一个是“豆腐西施”还有一个是“云妹”,这里面“桃妹”是最清醇可爱的,她家里有一个果园,一到夏天就起着车子出来卖水果,她的桃子最好吃,所以大家叫这么叫她,“豆腐西施”是我们部队服务社的专门给我们送豆腐的,她是张的最成熟的一个,笑起来很甜还有一个小酒窝。“云妹”是我们那一个理发部的,自从认识他之后我们连长在也不用强迫我们理发了,以前是“头可断,血可流,时尚发行不能丢”现在不用我们连长说,只要头发一长就跑去理发。她最大的好出是说话的声音挺别好听。

   唱歌是军人表现阳刚的最好方法,尽管我们的歌声不能用抒情来形容,但至少很震撼。它可以吓走大批鸟群,霎时间给人一种墙倒屋塌的快感,难怪老百姓长说,那里有军人的歌声那里就没有鸟群。不过平时开会 点名的时候唱军歌,我们连队那是最流行的是周杰伦的歌,几乎谁都会唱上两句“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

  还有就是小曾的了,不过那时候就是觉得好听,看歌词并没有什么感觉。

   枪应该是军人的生命,打枪更是军人的最爱。不过也是最害怕的一个科目。因为打不好要挨罚的,我们打靶是每个人一次5发子弹,一天可以打10次左右,我们连长规定每枪必须9环以上,也就是说每次必须要打45环才算合格,要是打不到就要爬山。我们靶场旁边就是土匪岭,海拔980米。谁要是打不好我们连长就会给你两把81式冲锋枪和一面红旗,让你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在下了,难度系数可想而知。当时我们连流传着一句话“45环万岁 44环白费 46环浪费”。

   日子一天一天的在过着,还是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尽管老兵们还是怨声在道,但大家真的已经习惯了。不知不觉到了10月分这个时候是,想留队的是最后冲刺的时候,大家都在暗子的较劲。谁笑到最后能留下谁就是赢家,着时候我们已经把留队当成了一种荣誉,我留下了说明我比你干的好,要不就是混的好。

   不过就在这个时,军区的领导平凡的来我们师,大家都有种很不详的预感。这时流言四起,有的说部队要撤遍了,有的说部队要搬迁,说什么的都有,更离谱的居然说要打仗了。无论是领导还是兵一各个都很迷茫。过了大概一个月全师大点名,大家都知道,一定出什么事了。当时在大礼堂没有象往常那样组织拉歌,1000多人的会场安静的让人害怕,一会师长走上 台说“相信不用我多少,大家也一定知道消息了。昨天军区正式通知,今天莲花山部队撤遍!”当时他的声音哽咽了一下继续说“从此航空兵第31师结束了43年的使命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他还说了很多话不过我一句没听清,当时心理很乱。而且有很多十年以上的老兵哭了,他们把整个青春都奉献在了着,说没就没了。“革命战士是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现在在这里是一句空话,用自己青春汗水铸成的砖,说搬就搬谈何容易啊!。

   开完会后我们回到连队,都没人说话,整个莲花山似乎都死了。节下来连队停止了一切正常训练,老兵们开始疯狂的购物 喝酒,很显然没有人能留队,也没有人笑到最后。以前大家在一起挣来挣去,现在想想挣到的真的比失去的还要多吗?我们走了之后新兵们也不用抱怨训练太苦站 岗太累了,他们能做的就是看房子,等退伍。

   今年的冬天好象比往年来的早,树叶老早就掉光了。我突然又想起以前一个老兵和我说的一句话,我问他“什么时候能退伍!”他说“你们扫树叶吧!什么时候树叶掉光了,就退伍了”。真不知道我们走了之后没了部队的莲花山是什么样子,也许它还能张出新的树叶,焕发出新的绿色,但少了山下这帮会跑 会笑 会闹的绿色了,从此山上的鸟儿不用在害怕被我们唱歌吓跑了。

   我们退伍走的哪天,还是泰安火车站。还是两年前来的那群兵,他们今天确是要离开这里。我以前问过一个老兵,问他退伍的时候哭什么做梦都盼着这一天快点来为什么哭呢?今天我知道了,我们用两年的时间灌溉了一段绿色的生命!从新兵连时什么都不懂,那是我们绿色的萌芽。到第一年的茁壮成长,在到第二年绿色的枯萎。我们如同经历了一段另类的人生。

   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笑。从新兵想家哭,到今天退伍哭。我们是唱着一路的兵歌走过来的,今天我要 笑着哭!

一、西游往事

             西游往事

                           小非/文

  引子

  风很大,在头上的五行山间呼呼作响,落叶飘了一地。

  转眼又是秋天,这样的大风已经整整吹了五百年。

  我曾经指望山顶的那道符咒能被吹跑,现在却不那么在乎了。

  过些时候,厚厚的积雪就会埋住我的脑袋,我又将度过一片白晃晃的季节。这让我时常羡慕那些能够冬眠的动物…

  大概有一百年没回忆往事了吧,却不知记忆这样的东西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而这显然是一种奢望,当回忆的冲动涌上心头,往事便如流水一般湍急地淌过眼帘。

  虽然我极力想回避,小白的身影还是如期地占据了脑海最清晰的位置。

  第一回 雪夜,我和小白… (往事)

  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冬天,为了拜师,我在菩提老祖的道观门口跪到了第六个深夜,那时,小白就出现了。

  小白当时还小,扎着两只小辫,大眼睛骨碌骨碌的,可爱极了。

  我记得,小白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猴哥哥,你不怕冷吗?我是小白。”

  那时我还不会说人话,也听不懂小白说的是什么,但那句话始终印在我脑海中,在多年以后还能清晰地记得。

  那是小白第一次在深夜出来观外,在以后的几年里,每个冬天的深夜,小白都会出来外面打坐。

  那是菩提老祖暗地里传授给她的一门绝学,因为是绝学,所以得选择在寒冷的深夜里偷偷地练。当然,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但那已是后话。

  我只记得,在风雪中跪着的那段日子里,小白是唯一和我说话的人,要知道,寂寞对于当时还是猴子的我来说,是件非常可怕的事。

  小白跟我说了她的身世,当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山野,后来菩提在雪地里捡到了她。她还说,其实当时她已经冻死了,是菩提老祖用还魂术救活的。小白还说了很多很多的事,我仔细学习着人的语言。

  我在那个雪地里跪了整整一个冬天,小白也整整和我说了一个冬天的话,于是我很快就学会了人的语言。但我一直不好意思说。我不想让小白笑话。

  那时候,我很讨厌东方升起的太阳,因为每到这个时候,小白就得匆匆地回到道观里。

  但我很喜欢小白每次要走的时候,都会对我说:“我要回去了,猴哥哥,明天再和你聊。”

  在小白"回去"的那些时间里,我总是把心思放在期盼深夜的到来,哪怕期盼而来的是风雪交加也不妨事。

  小白修炼的是一门很诡异的道术,每当她认真打坐的时候,她的身体都会变成透明的,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全身的骨架,而她四周的雪地也会很快的变成坚硬的厚冰。这个秘密在往后的几年里,一直只有我和菩提老祖才知道。

  在小白还没出现之前,我觉得一个晚上就像一百年那么漫长,而当雪夜里有了小白的陪伴,那个冬天就快得好像一眨眼。

  有时,我真希望那个冬天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是,春天还是来了…

  在那个积雪开始融化的夜晚,小白说:“猴哥哥,明天我就不能来了。”

  我听了这话很伤心,但我已经下决心了,我要在这里一直跪到下一个冬天。

  小白又说:“我会再求求师父收你的,因为小白只有猴哥哥一个朋友。”

  于是,我说出了平生的第一句人话:“谢…谢…谢你,小…白。”

  小白听见我说话激动得跳了起来,紧紧抱住我:“猴哥哥,你终于能说话了!太好了!你不用再这么跪下去了!我找师父去!”

  说完,小白象风似的跑进了道观,我感受着身上残留着的小白那冷冷的清香,心不由荡漾。

  原来,菩提老祖要等我跪到会说话为止才收我为徒呀…

  这真是个好消息,因为,除了可以学到本领,以后我在白天也能和小白在一起玩了。

  第二回 穿袈裟的怪女孩 (五行山)

  在秋天,我看见了一个有趣的女孩,这是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来看见的第一个人。

  女孩长得很可爱,却穿着一件奇怪的袈裟,骑在一头黑黝黝的毛驴上面,嘴里还五音不全地唱着歌儿。

  而令我感到诧异的是,她竟然能闯入如来佛祖设好的结界里来,难道是哪个神仙闲得无聊,跑来这寻俺开心?

  这个猜测肯定是不成立的,别忘了,我有火眼金睛的。

  女孩很快就发现了我。

  女孩跑步的样子很好玩,只见她两只手提着袈裟的下摆飞奔了过来,看上去像只学飞的母鸡。

  准确地说,这是只长得非常漂亮的小女孩母鸡。

  稍一出神,女孩已经蹲在了我的面前,我差点误以为她要小便,却见她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咦,这里有个猴子?”

  我在这闷了五百年,等来的竟是这么一句话…

  我瞪了她一眼:“你跟谁说话?”

  “呀!猴子还会说话?”

  看来,这小丫头喜欢自言自语,我说:“对呀!猴子不但会说话,还会吃人呢!”

  女孩似乎吃了一惊。

  本以为能把她吓跑,没想到她反而不知天高地厚地用手指戳了戳我的额头。

  我感觉不爽:“干嘛!这个头是你随便乱戳的吗???”

  女孩说:“我就戳我就戳,你吃我呀?!”

  这女孩看来有点任性,我忍不住想发火。

  生气是什么感觉我都快忘了,想不到却在五百年后被这么一个凡人小丫头给逗出来了…

  “臭丫头,快住手。”我真的生气了的样子,“再乱来我…我…我吐口水了!”

  总算这招还管用,女孩退后了几步,却还是没有打算离开的的样子。还是蹲着。

  “小猴,你躲在那洞里干嘛呀?”

  “要你管!”

  “出来陪我玩好吗?”

  “你到山顶上把那黄色的破布扯掉,我就出来!”

  “是这个吗?”

  我定睛一看,女孩手中拿着的正是如来佛祖贴在山顶的那到符咒。

  “你…你什么时候到山上去了?”这样突如其来的好事倒让我有些不敢相信。

  “刚才在山下捡的,是你丢的吗?这是干嘛用的呀?”

  我试着伸了伸腰,竟然一下子就钻了出来。------也就是说,这一刻,我重见天日了!

  可能是等待的时间太久了,这会儿倒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

  穿袈裟的女孩愣愣地看着我,忽然尖叫一声:“哎呀!你真是的!!”然后慌张地转过身去!

  “怎么啦你?”

  “你你你你怎么没穿裤子呀?”

  第三回 魔法与武力 (往事)

  在我还是一只猴子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裤子是什么东西。

  当时我比所有的人类都瘦小,菩提老祖那儿自然不会有适合我穿的道袍。

  我的第一件裤子是小白帮我做的,这是我一直引以为豪的事。

  菩提不让小白和别的师兄弟接触,只能独自住在一个被隔离的大院里。

  我进入师门了以后,菩提就让我和小白住在了一起。我们俩似乎成了“关门弟子”。

  这令我们俩都很感激,从此开始全身心地学本领。

  我和小白学的是不同的两种功夫,有时我也偷偷看隔壁的师兄们练习,发现和我们学的完全不一样。

  到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和小白都和别人不同的。

  我是一只通灵的猴子,而小白却是一个死去过的女孩,准确地说,她不是一个完全的活人。

  我们俩实际上只是菩提的实验品。

  这个世界上除了佛法,还有三种力量是非常巨大的的,即道术,武力和魔法。

  而菩提是所有神仙中,道术最高的。

  但在他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结,如果魔法和武力也能臻至颠峰的话,那么究竟哪一种本领才是最强的呢?

  为了寻找这个答案,菩提搜遍整个神魔两界,找到了数百万年前的战神与尸魔的决战遗址。并从中领悟了魔法与武力的最高境界。

  然而,由于道术的诸般限制,菩提无法尝试着去修炼它们。而唯一的办法只能传授给两个有一定天份的徒弟了。

  虽然领悟到这一层,我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正本领学到手就是自己的。菩提想做试验就让他做去吧。

  除了练功,其他时间我和小白就到山里闲逛,我跟她说了许多花果山的趣事。还教她爬树荡秋千。

  晚上我们就睡在一张床上,常常说话到天亮,老被菩提骂。

  那几年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

  后来,随着功力的不断提升,我逐渐变成了人形,长得又高又大。小白也变成了美丽的大姑娘,只是皮肤变得像雪一样白。

  有了这样的变化,我们俩就不准睡在一起了,但我们还是天天在一起玩。

  小白偷偷把“七十二变”教给了我,我也把自己学到的“战神九绝”传授给她。这是不能让菩提知道的。

  前面提到了,我已经基本上变成一个男人了,而男人是不能在陌生女孩面前不穿裤子的。

  刚从五行山下脱身,我的功力即刻得到恢复,于是又变成了人形,而身上的衣服经过了五百年,早腐烂得没了踪影。

  所以那个穿袈裟的女孩才会尖叫。

  第四回 我要吃草莓 (五指山)

  想不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孩竟这么害羞,我走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急了,背对着我向前挪了几步:“别,别碰我!你没穿裤子!!!”

  “我正问你借呀?这荒山野岭的,我上哪找去呀?”

  “我怎么会有你能穿的裤子?”女孩底着头,我能听见她心跳达到一百二。

  “说得也是,那种白色小裤衩叫我穿了也是不伦不类的。”

  “白色小裤衩?”女孩一颤:“你你你怎么知道??”

  “刚才你那么蹲着,差点连毛都看见了。”

  “你你你你你这个大色狼~~~~~~~~~~~~~~~”

  “不是狼,是猴!”

  “你还说!你明明是个男人,却躲在这里装猴子骗人!”

  “这猴子可是你先叫的,再说,我本来就是猴子出身的。”

  “真是猴呀……那快把这些穿上!”女孩丢给我一个包袱。

  本来我正打算一个跟斗翻到天宫跟玉帝老儿借一套,却没想到小丫头真有。

  打开包袱,果真有一套很漂亮的衣服。那我就不客气了,七手八脚穿好了它。

  奇怪的是,竟非常的合身。于是我问:“这是哪来的?”

  “前两天有个老婆婆送给我的,说是给猴子穿的衣服…你穿好了没有?”

  我逗了逗她的帽子:“你这大帽子哪偷来的?”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别毛手毛脚,我可是东土大唐来的高僧!”

  我跳到她的面前:“高僧?有我高吗?你叫什么?”

  女孩见我穿好了衣服,松了口气:“我跟你又不熟,凭什么告诉你!”

  我又逗了逗她的帽子:“行行行,不跟你闹了!说吧,你想要什么?”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什么要什么?”

  我继续逗她的帽子:“你救我出来,说什么也得给你点好处。”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别老动我的帽子!”又说:“看你身上也没什么钱。”

  “哈哈”我说,“这天地上下,恐怕还没有什么能难得倒俺老孙的,只要你说得出来,我都能帮你做到。”

  “真的这么厉害?你吹牛!”

  “信不信由你,开价吧,我赶时间!”

  “真的什么都行吗?那我要说了哦~”

  “说吧,只许一次!”

  “一次呀…这么小气…”

  “别婆婆妈妈了,快说快说!!!”

  “你…你当我的徒弟吧。”

  “啊!!!”我吃了一惊,“你什么意思?!”

  女孩笑咪咪地说:“这样,以后我要实现什么愿望都可以了呀?”

  “别发呆!是你自己说什么都可以的呀?”

  “哼!”

  “我要吃草莓!”

  “什么?!”

  “我现在是你师父了,你快帮我找去!”

  “我扁你!”

  虽然有些不爽,我还是找草莓去了,反正眼下也没什么事做,陪这丫头玩几天再说。

  第五回 小白死了…(往事)

  以前,我也曾经有过帮女孩子采果子吃的经历。

  一次是在天宫的蟠桃园里,帮七仙女冬娜采蟠桃。

  还有一次,是在菩提老祖门下时,帮小白摘树上的苹果,小白小的时候非常喜欢吃苹果,我也很乐意帮她摘。

  可是,等小白长大了以后,就再也不能吃素了,她说每次吃素都会呕吐,我知道那是因为她修炼魔功的结果。

  有一次,小白心慌慌地告诉我:“悟空哥,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

  小白发现自己只能吃活着的动物,甚至活人…

  我劝她不要再练那种功夫了,因为我不希望我喜欢的人被人变成魔鬼。

  小白面对自己身上的变化感到非常无助,她偎依在我的怀里,轻声对我说:“悟空哥,我都听你的,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好吗?”

  其实,在当时的一两年前我就已经发现小白练的这种本领是不好的,我一直想带她离开。

  可是“战神九绝”还没完全练成,我总是以为再几个月就行了,结果一拖再拖…

  现在小白变成了这样,这都是我的错,很伤心。

  但不管小白变成什么,我都要带她离开这里,回花果山。

  “小白,我们现在就离开好吗?”

  小白深情地看着我,点点头。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忽然刺进了小白的胸膛。

  那是菩提干的,他把尸魔的魂魄注入了小白的躯体。

  我看见小白挥过的手变成寒气逼人的冰爪,五个锋利的指峰上滴着鲜血。

  那是我的血,在我左边的脸颊上,留下了五道永远无法褪去的伤痕…

  菩提等待这个时刻已经很久了,他知道我不得不与小白的躯体展开殊死搏斗。

  因为,现在的小白只是尸魔的化身,我只有杀死尸魔才能救回小白。

  这将是武力和魔法的至高境界之间的对决,菩提冷漠的眼神至今仍令我心寒。

  这也许就是身为实验品的最终归宿,我流下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眼泪,与小白在狂风呼啸的天地间兵刃相见…

  菩提的心愿了了,而小白却死了…

  菩提拖着老迈的步伐走了,临走时对我说:“天上地下,你已无敌。”

  我没有杀菩提,在我的面前,他是如此的苍老,像一片秋风中的落叶。

  菩提用毕生的精力,证明的只是…神仙也会衰老…

  我默默地看着小白的尸体,直到她化作一缕轻烟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第六回 被下咒的衣服 (五指山→蓬莱岛)

  “呀~~~~~~~那里有只小猫也!”穿袈裟的女孩一声神经兮兮的怪叫把我从记忆中拉了回来。

  刚才给她采来的那堆草莓早被她啃得一地都是。

  这会儿倒好,把没吃的也扔了,提着袈裟的下摆飞奔而去,还是像一只学飞的母鸡。

  我正纳闷,这荒山里哪来的小猫,却见那女孩又提着袈裟的下摆飞奔了回来。

  嘴里大叫:“好好…好大的猫呀!!!”

  我朝她跑过来的方向看了看,原来是头老虎。

  我问:“你没见过老虎吗?”

  “啊???那是老虎???”女孩发出极高分贝的声音:“救命啊~~~~~~~~~~~~”

  “叫什么呀,吵死了!”

  “哎呀哎呀,它过来了,你你你快把它赶走!”说完,女孩撒腿就跑。

  只听“啪嗒“一声…

  我想她是踩在袈裟的下摆上摔倒的。

  女孩子就是娇嫩,一摔就晕。

  老虎走了过来,我瞪了它一眼,把它吓晕。然后瞧那女孩。

  我找了根狗尾草,逗了逗她的小鼻子,然后听见她“啊秋~~~~”一声就醒了。

  女孩醒过来就东张西望:“大老虎呢?大老虎呢?”

  我懒得理她废话,把她扛在肩头,朝南飞去,我得找观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女孩:“讨厌讨厌!”…

  女孩:“你干什么呀~~~”…

  女孩:“放开我,我是你师父!”…

  女孩:“救命啊~~~~”…

  女孩:“臭猴子,你到底想干什么?”…

  女孩:“啊~~~~我们在飞也~~~~~~”…

  女孩:“太高了太高了,我怕!”…

  女孩:“说话呀!你这个大坏蛋!”…

  女孩:“我要尿尿!”

  这女孩可真能唠叨,我飞了几万里路,她的嘴也不停地叫了几万里路。

  “到了,降落。”我说。

  女孩:“你终于会说话了!?哼!”

  女孩:“啊~~~你慢点!!!我头晕!”

  女孩:“太快了太快了,我害怕!”

  一着地,女孩就赖在地上不起来,我就逗她的大帽子:“你不是高僧吗?认识观音不认识?”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当然认识,我以前在庙里天天都对着观音菩萨念经。”

  我继续逗她的帽子:“这里就是观音住的地方,要不要去喝杯茶?”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真的吗?我们找她有事吗?”

  我继续逗她的帽子:“少装蒜,我知道你是她派来!”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瞎说,你凭什么?”

  我继续逗她的帽子:“凭我身上这套衣服,这是一套被下咒的衣服!”

  女孩慌忙扶正帽子:“别老碰我的帽子!”

  这件衣服里确实隐藏着一股无形的力量,我已经被这种力量牵制住了。

  这力量让我必须呆在这个女孩的身边,不但不能伤害她,还必须保护她。

  这种伎俩只怕只有观音能干得出来。

  第七回 阎罗王是个女孩儿 (往事)

  观音菩萨和阎罗王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后者认为对方老是阻碍了她的生意。

  当然,观音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神仙,明着也不好跟阎罗计较。她总说"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其实,观音只是比较会做表面文章,这点我比谁都明白。

  小白死了,我抱着一线希望前去寻访观音菩萨,因为当时她是我所知道的最有本事的神仙。

  碰巧那天观音不在家,一大伙给观音当家丁的大小神仙挡着不让我进蓬莱仙筑,等我把他们收拾完的时候,观音就回来了。

  观音很吃惊我有这样的功力,便琢磨着怎么利用我帮她做点什么。

  当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救活小白时,她就有了主意。

  她告诉我去阎王殿的路,说那儿的头头会有办法。

  其实,不管是阎王还是观音,他们都有令任何死人复生的能力。

  阎王殿是不允许陌生人擅自闯入的。

  说白了,观音不过是利用我去他仇家那里打闹一番,以解心头别扭。

  初出茅庐的我傻傻地道过谢后,就直闯地府而去。

  观音的阴谋自然得逞了,我为了小白能复生,早把一切置之度外,不管任何鬼怪都阻扰不了我。

  那是我艺成后经历的第一场大战,我用了三天三夜,大约打败了十万个牛头马面,闯入了阎王殿。

  当时阎王正在睡午觉,我就坐在她的宝座上等着,因为是有求于她,只好暂时迁就一会儿。

  可能是有点累,我就在阎王殿里睡着了,判官无常们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后来,有人在我头上敲了一下,我睁开眼,看见一个睡眼惺忪的女孩。

  "你是谁呀?干嘛抢我座位?"

  原来这就是阎罗王,我当时可不相信:"别闹,快叫你爸爸来找我!"

  "我爸爸?"女孩揉了揉眼睛,"我爸爸升官了,在天宫,你找他有什么事?"

  "那现在这里谁负责?"

  "当然是我!喂,你另外找张椅子好吗?我站累了!"小阎王用手撵我。

  于是,我跳上宝座前的大桌子,女孩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我还是有点不相信:"你才几岁呀?不可能吧?"

  小阎王说:"什么可能不可能?本小姐就是阎罗大王,今年十六岁,喜欢黑色喜欢吃西瓜喜欢睡大觉,还没有男朋友…"

  我说:"你说这些干嘛?我有急事要找你!"

  小阎王:"我叫冷眉,你可以叫我冷大王,也可以叫我冷美眉。"

  我擦了擦汗:"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小阎王忽然睁大眼睛看着我,然后脸就红了,不说话。

  我有些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却听她说:"你有女朋友吗?"

  "有!"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小阎王"啊"了一声,像泻了气的皮球摊在宝座上一副苦瓜脸,不理我。

  "不过已经死了!"我又说。

  小阎王精神一振,跳了起来,大叫道:"太好了" (他妈的,什么话)

  "我来找你就是为了救活她!"我又说。

  小阎王又"啊"了一声,像泻了气的皮球摊在宝座上一副苦瓜脸,不理我。

  "如果你能救活她,你要我干什么都行。"我又说。

  小阎王精神又一振,又跳了起来,大叫道:"这可是你说的哦!!!拉勾!"

  拉过勾后,小阎王对我说:"如果我让你的女朋友还魂,你的当我的男朋友吧!"

  第八回 小丫头是金蝉子转世 (蓬莱岛→去高老庄的路上)

  穿袈裟的小丫头给我的感觉和小阎王冷眉没什么两样,都属于那种神经兮兮的小女孩。

  也许小阎王是躲在那黑漆漆的地府里闷坏了,所以才想男朋友想疯了。

  不过也不排除她真的看上我了,当猴子的时候我就是美猴王,成了人形后,自然也是很耐看的类型。

  为了救小白,我不得不许下一个很不情愿的承诺,并从此被牵制了许多自由。

  想不到这么多年以后,同样是这样一个胡闹的女孩,用另外一种方式把我牵制住了。

  本来我也不在乎从此称她一声"师父",毕竟我是她放出来的,跟上几年等她烦了自然会赶我走。

  而让我心里不爽的是,观音竟然多事在我身上下了什么咒。这摆明了是对俺老孙人格上的侮辱!

  "看来也没你什么事,给你'猴子穿的衣服'的老太婆肯定是观音变的!"

  小丫头对我的话似懂非懂,问:"我们真的能在这里见到观音吗?"

  正说,观音就冒出来了,说:"放出来了,泼猴?"

  我摘下帽子指着头上的金箍问:"这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却在这时候打杈:"呀~~~~你就是观音菩萨呀???"

  观音微笑地点了点头,小丫头又说:"没我想象的那么漂亮,不过,年纪这么大还能保养这么好已经不错了。"

  观音脸上一红一青的,我怀疑她肚子里正嘀咕着"闭上你的鸟嘴",哈哈。

  和观音斗了会儿嘴,就开始听她冗长的讲解。这里我就不都写出来了,大体意思就是:

  1.这小丫头是如来佛祖的小师妹金蝉子转世,如来老儿很想见见她,叫我护送她到西天去。

  2.前些时候,观音托梦给这个小丫头的师父,骗他说西方有很多经书,指定要这小丫头去取。

  3.为了惩戒我毁坏天宫的罪行,不准飞只准走着去。

  4.西行的路上有很多妖怪,碰上就得收拾。

  5.为防止我不听话,她骗我戴了个金箍在头上,只要小丫头一吹口哨,我的头就疼。

  6.还有两个人将加入护送的阵营,一个在高老庄,一个在流沙河,我们必须马上去把人找齐。

  以上,共分六条,观音说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小丫头早趴在一旁睡得吸溜吸溜的。我则有种又被压在五行山下的感觉…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和小丫头就这么上路了,西天取经的故事到这里才正式开始。

  而我们要去的第一站,就是高老庄,听观音说,那里有头会说话的猪,叫八戒,乃天蓬元帅转世,必须去找他入伙。

  小丫头问我:"怎么会有会说话的猪?"

  我答:"猴子能说话,猪说了有什么稀奇的?"

  小丫头自言自语:"不知道会说话的猪有没有猴子帅…"

  这表示小丫头觉得我这个猴子出身的男人的"帅"的,这是很让她得意的事。

  一个漂亮小女孩身边能跟着几个帅哥本来就是很有面子的事,不过,我想那个叫八戒的猪应该没什么好指望的。

  以前我见过天蓬元帅,长得可真叫人不敢恭维,人犹如此,猪何以堪?                   

  西游往事

                           小非/文

  第九回 小阎王一定很伤心 (往事)

  我一直不明白,小阎王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能在地府里那么多鬼当中呆得下去?

  她之所以想要我当她男朋友,大概是因为太久没有看见长得比鬼漂亮的人了吧。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把小白救活,至于这以身相许的承诺也不妨先顺口答应再说,反正女人是善变的,早晚会甩掉我。

  小阎王查了一下档案,却说:“你能不能换一个人,随便谁都好?你这个小白没法救。”

  我很气愤因为我以为她说话不算话,小阎王却告诉我:“这个小白是不死之身。”

  也就是说,小白根本没死。

  死亡在神魔两界里一直是个模糊概念,而我想小白应属魔道,也许她的肉身被摧毁了以后附在了别的身体上。

  而这显然是件非常麻烦的事,除非她找我,不然我根本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于是我回到了花果山。

  小阎王也跟来了,她说:“不管有没有帮上忙,反正你答应了。”

  我答应的就是当她的男朋友,前提是她帮我救活小白。但这女孩不可理喻地把那个前提故意忽略了。

  当然还有一些理由可以搪塞,如:我打伤了她的十万个手下,这可以被当成一笔待清的债。

  那时,我并不明白男朋友意味着些什么,于是也不是很在意身边有个漂亮的阎罗王做伴。

  到了水帘洞,小阎王对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你可不能对我乱来哦”“ 人家还是处女”什么的。

  这些话现在是明白了,当时却还不懂,直到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的时候,小阎王忽然问我“你怎么不对我乱来呀?”

  我问她什么是“乱来”,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试试。

  于是我们就试了。

  这是后来小白一直很介意的事情,如果我知道小白不喜欢我这么做当时我就不“乱来”了。

  小阎王说她从此就是我的人了,并不许我再想小白。

  我是不能忘记小白的,因此我老实地拒绝了她的建议。

  我知道这么做很不好,但是如果不拒绝,将来面对小白我会很愧疚的。

  小阎王一气之下跑回阎王殿去了,也让我很愧疚。

  自从变成人后,我才知道当一个人原来有这么多的烦恼。

  或许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妖精会更适合我的性格,至少妖精可以胡闹可以为所欲为。

  我不但具备了战神的武艺,也融合了尸魔的许多绝技,因此菩提认为“你已无敌”。

  这实际上意味着更多的麻烦在等着我,因为天上的统治者们是不能容忍这样的妖精存在于眼皮底下的。

  而我引起他们注意,还源于前往龙宫借金箍棒。

  以前菩提曾跟我提到过,东海的定海神针就是战神当年的兵器。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不会有人比我更适合成为它的主人了。

  啊!我倒忘了耳朵里还有这样一件贴身宝贝,不过,暂时还不能拿出来,否则那小丫头一定吵着要。

  在前往高老庄的路上,能感觉到处处都暗藏着妖怪。

  这天宫被我砸了,重建了500年,没人来打理人间,以至妖怪们人丁兴旺。

  观音设计让我受制于小丫头,看来也不过想借我之手,帮他们清理垃圾。

  第十回 今天是我的生日 (前往高老庄的路上)

  小丫头似乎对还未加盟的那头会说话的猪更感兴趣,一路上逢猪便与之搭讪,当然,猪们都不理她。

  没猪的时候,小丫头会想方设法和我瞎掰。她对我的过去非常感兴趣,特别是花果山。

  并一再叮咛取完经要我带她去瞧瞧,还说"以前最喜欢看猴戏了"。

  这话可有点伤自尊,但我不是特别在乎。有时,我会发现,我还是很把这个女孩当一回事的。

  恍惚间,走了两天,离离高老庄似乎还有很长一段路,而冬天却来了。

  雪花飘飘,小丫头骑在毛驴上蜷成一团,像只抱窝的母鸡。

  很想弄件厚一点的衣服给她,只是,在她没开口前主动讨好…好象有点那个…

  "喂…"小丫头说话了。

  "干嘛?"

  小丫头问:"你以前做过生日吗?"

  我摇摇头:"没有,我不知道出生的那天是几号。你呢?"

  "在长安城,我每年都过生日的,有好多好多的朋友很热闹很开心的。"小丫头的眼睛闪着光。

  我想,她是想家了。女孩子往往会多愁善感,小阎王也是。

  小丫头和小阎王长得很像,性格也差不多,有时我会把她当成小阎王。

  可能是因为我心里深处的那份愧疚,我觉得自己是欠了小阎王…

  回想起五百年前,小阎王嫁给二郎神时,那双含着泪珠的眼眸那样恨恨地看着我,心里就非常不是滋味。

  那也许是一段永远无法还清的孽债。

  无奈之余,我似乎不自觉地把小丫头唐僧当成了赎罪的借口,心里总有一种要好好待她的冲动。

  "今天是我的生日。"小丫头说。

  我对生日这样的概念一直不甚了了,但我能听见她心里正美滋滋地想着"这一天是属于我的"。

  女孩子都比较重视这样的日子,我很愿意想个法子让她更快乐一些。

  "有什么愿望吗?说说,大不了买个人情给你。"我还是主动献起了殷勤。

  很多认识我的人都以为孙悟空这猴头是冷血动物,有时连我也这么以为,但此刻的表现却有点不能自圆其说了。

  也许,五百年下来,我真的被冥冥中的某种力量所改变,又或许,我本来就非冷血…

  "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好呀?"小丫头痴痴地冲我一笑。

  我吃了一惊,不敢多看她一眼,道:"靠!别用那种眼光看着我,影响食欲的!"

  女人是一种喜欢瞎感动的生物,小阎王当初也是从这样的眼光开始,一不留神的话只怕又造成些什么不良后果。

  这种后果比之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还要可怕几百倍…

  "嘻嘻,我就看我就看~~"小丫头似乎发现了一种比紧箍咒更厉害的绝招。于是我转过头不理她。

  "听好了,我要说愿望了!"

  也好,女孩子反正好哄,不管是草莓还是冰糖葫芦,这些事对我来说都不成问题。

  "首先,我要洗个热水澡,然后…"

  第十一回 小丫头一定是爱上我了 (去瑶池的路上)

  天宫,瑶池,七个仙女在戏水,然后一个帅帅的猴子闯了进去.

  吓跑了六个,剩下的一个看着猴子发呆。后来,就爱上了他…

  那是五百年前的事了,原来我还记得。

  如今再回到那个地方,不知道她还在吗?

  不,我不需要被任何疑问困扰,想知道她在不在我就去看看,天底下本没有我做不到的事。

  “你要带我去哪里呀?”小丫头这次不再怕高而大喊大叫了,她知道我要带她去的一定是个好地方。

  “你不是想洗热水澡吗?有个地方的温泉很舒服,我带你去试试。”也许我去瑶池有自己的理由,不过宠宠小丫头也是发自内心的。

  “你好厉害呀,什么时候能教教我怎么飞?”小丫头探头探脑地望看着脚下面的大地。

  “嘻嘻,那以后你叫我师父怎么样?”

  “才不呢!你既然当了我的徒弟,就永远得守在我身边。这样也好,我不学了,反正想飞你会带我飞的~”小丫头眼里流露的那种幸福眼神令我一阵心惊。

  这种眼神已经在我的眼前出现过许多次,小白,小阎王,还有七仙女…

  也许从这一刻起,我才开始预感到我的命运中只怕又被安排了一段新的情史…

  不能,当然不能!

  在我生命中擦身而过了的每一个女人都在我的心口上留下了无数痛苦的创伤,我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这样的历史延续下去。

  “谁说过要永远守在你身边了?你少自作多情,等到了西天,猴爷我立马就回花果山逍遥自在去。”这话说得有点狠心,但我知道自己必须狠心。

  “哼~~~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呀!?你自己答应要当我的徒弟呀!”小丫头一脸委屈。

  “我是说过当你的徒弟,但没答应是当多久,要不是观音那臭婆娘在我头上加了这么个破玩意,我早走人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难道我对这小丫头……不行不行,就该这么说,我真的不能再给自己的将来找麻烦了。

  “你……”小丫头抬头看着我,张口结舌,眼睛里好象有些不太对劲的闪烁。

  沉默了好一会儿,小丫头才喃喃嘀咕“男人真不是东西”,说这话发出的声音不是常人能听到的,而我不是常人。

  “我本来就不是‘东西’,再说,我也不算什么男人,准确地说应该是‘男猴’。”在这个时候,我只有通过抬杠来掩饰自己的言不由衷。

  小丫头叹了口气:“算了,你把我放回地面吧。”

  “你有恐高症吗?就快到了呀?”

  “不是,我不想再麻烦你了,我自己去得了西天…你想去哪尽管去吧。”

  我斜眼瞟了一下小丫头,心头不禁咯噔一跳。完蛋了完蛋了,这么小的小丫头的眼神里竟然流露出那样一股哀怨来,这下子问题大条了…小丫头一定是爱上我了!

  第十二回  我的好朋友巨灵神  (南天门)

  爱情确实可怕,一个提着裙子跑起来像学飞的母鸡看见老虎大叫'好大的猫'飞在天上嚷嚷'我要尿尿'的小丫头的心里边有了这玩意就一下子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孙悟空天地不怕,却惟独被这情字所吓着。

  无论如何,我现在已不再是当年花果山和小阎王在一起的那个少不经事的美猴王了,有些事情我还是懂得衡量轻重的。

  “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俺老孙岂是言而无信之人,要走也得先把你送到西天了再走。好了好了,今天不是你生日吗?开心点~”

  小丫头撅着小嘴翻白眼,哼哼着不说话,这时,南天门就在眼前了。

  镇守南天门的四个天将和五百年前一样,围在天门左侧的柱子下面打牌,我当弼马温那阵子也跟他们玩过那种纸牌游戏,如果我没记错,这四个混蛋还欠我五六百两银子。

  我把小丫头放下,正要跑过去逗逗那四个傻冒,却听小丫头兴奋地叫唤起来:“呀,好柔软呀~~”她指的自然是脚底下的云层,我没理她,朝那南天门走去。

  天门四将听见小丫头的叫声都转过头来,看见我,然后齐声大叫:“啊~~~~~~~妈呀~~~~~ 孙悟空又来大闹天宫啦~~~~~~”

  “吵什么吵,还不快泡茶去!”我上前就近踢了其中一个屁股,四将识相地换上一脸媚笑,其中两个赶紧去搬来了凳子和茶具。

  “大圣,您老人家怎么…怎么又来了?这回打算怎么个闹法呀?嘻嘻~”

  “闹啥?这破天宫猴爷我早没兴趣了。”我喝着茶,忽然想起个人来:“你们那个头头巨灵神在哪,叫他过来。”

  “呀~~~~~~ 太好玩了~~~~~~”小丫头在云层上又蹦又跳,早把刚才的不愉快抛到九霄云外。

  小女孩子家就是这样,贪玩,一玩起来再天大的烦恼都不算那么一回事了,看来以后要想不让她胡思乱想,就找个好玩地方打发打发时间。

  “我这就给您叫去,嘿嘿,大圣最近又交桃花运了,那小姑娘还真是可爱!呦,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这天将的的废话可真不少。

  我转头一看,果然看见那大块头正摇摇晃晃地朝这走来,他手里提着的酒葫芦,敢情是喝醉了。奇怪,这傻大个什么时候也学会喝酒了?

  我向他挥了挥手,傻大个眯着眼睛瞧了我半天,才跳了起来“兄弟!!!你可出来了!!!”,手里的葫芦一下子扔出好几百米。

  巨灵神是天宫中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中最要好的一个,记得当年天宫第一次跑到花果山来闹事就是派这家伙,一想起当时他被我揍的那惨样我就忍不住想笑。

  不过,我当上齐天大圣以后,巨灵神就常跑到蟠桃园来跟我打屁聊天,是个很好玩的家伙。

  “想死我了,真是想死我了…”傻大个扑上来抱着我,声音哽咽。看来他一点也没忘了

  我们之间的友情,这家伙虽然有时笨笨的,却实在讨人喜欢。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搞什么呀?不就五百年嘛,用得着这么夸张吗?来来来,喝茶先。”

  巨灵神擦了擦眼睛,说:“喝什么茶呀,今天哥们做东,请你到醉仙楼好好鹾一顿!”

  小丫头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说:“好啊好啊,就当是给我开个生日PARTY啦~~~”

  巨灵神看了看小丫头,又看了看我,一愣:“哥们,你…你又…”

  “别瞎想,这丫头现在是我师父,如来老儿的小师妹金蝉子转世。”

  第十三回 别哭,师父别哭~ (南天门→瑶池)

  “哦~~ 原来你就是当年西天极乐世界的第一美女金禅子呀?幸会幸会~”

  巨灵神的惊愕也让我惊愕了。小丫头问“他说什么”我赶紧说“没什么”。

  当初闹完天宫,如来带着一伙人浩浩荡荡地赶来。我记得有个美女混在那伙人当中,到后来,当如来巨大的五指重重压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女人正盯着我看。

  我还能很清楚地记得,在最后的那一刻,她如水一般柔和的眼神仿佛渗透了我的灵魂,让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如止水般的宁静…

  于是,如来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在五指上顶贴上了那道可恶的镇妖咒。

  在那以后,我一直认为自己并不是败在如来的手下,而是那道绝伦的眼光。

  是的,那无疑是世界上最美的,她一定是金禅子,五百年来我一直想知道她叫什么,却没想到原来她已经转世投胎成了东土高僧成了我的师父…

  这一刻,我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怨恨,歪着头,斜斜地看了小丫头半晌。

  巨灵神过后是这么描述我当时的眼神的:“…就象当年你杀死二郎神后,看着小阎王时的那种眼神,叫人全身发毛。”

  我知道我当时是怎么用那种眼神看着小阎王的,还年轻的我认为小阎王嫁给二郎神是对我的背叛。

  其实,那根本不应该怪她,当时的我根本就没搞懂女人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小阎王之所以嫁给二郎神,是因为她真的爱我,爱了所以恨了,恨了所以嫁了,那是报复。

  我的那种眼神令小阎王感到无比的满足,那正是她要的。我眼中的怒火让她证明了我也是爱她的。

  但现在的小丫头却不这么想,她委屈极了,哭了。

  直到看着她的眼泪,我才回过神来,我怎能怪她呢?现在的小丫头只是个凡人,一个小女孩,不是金禅子。

  “别哭别哭。”我只能这么说,因为我并不擅长哄女孩子。

  “你怎么能那样子看着人家,人家又没得罪你!”小丫头哭得一抽一抽的。

  “我刚才想到一个仇家了,不是有意要那么看你的。”我想我没撒谎。

  “那你可以看他嘛,呜~~~~”小丫头指着巨灵神,然后使劲擦眼泪。

  巨灵神正尴尬,听小丫头这么一说,倒也找到个缓解紧张气氛的法子。

  “呜呜呜,孙悟空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呀,人家又没得罪你~~~”听巨灵神这么一叫唤,我赶紧会意,冲他狠狠瞪了几眼,这一招果然管用,小丫头分开脸上的手指,偷偷瞄了瞄我们两人,然后就破涕为笑了。

  女孩的脸,六月的天,虽然不能保证时时都阳光明媚,却也不怕阴雨连绵。

  “你先带她到醉仙楼,我一会儿过去找你们。”我把小丫头交给巨灵神,然后朝瑶池飞去。

  小七不知道还好吗?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说来也真是的,五百年了,她竟然看都没去看我一回。

  当然,在还没有证实之前,我不会用“也许真把我忘了”这样扫兴的想法去折磨自己。但急于证明的心情正如我的脚步一般神速。

  稀里哗啦!我穿墙而入,和五百年前的那个弼马温一样。穿越也是墙上的那个位置,连撞出的“大”字型都一模一样。

  但,瑶池里的人已经不一样了。

  第十四回 别烦我,我想静静 (天上→高老庄附近)

  瑶池的水还是那么清澈,瑶池里清烟袅袅依旧,瑶池边的石凳上仍然坐着一个仙女,她不是我要找的七仙女,可能是六仙女,也可能是五仙女,反正看着面熟。

  “你们家小七呢?”我问。

  仙女看着我,叹了口气,说:“嫁人了。”

  “嫁…嫁人了?”我的心一阵收紧,这种感觉……真他妈不爽!

  “是谁…谁逼她这么干的?”

  “没有人逼她,是她心甘情愿的。”仙女轻描淡写的描述如同那无神的眼睛…这种眼神我能理解,谁都知道,仙女是天庭上最寂寞的职业。

  “能…能告诉我她嫁给谁了吗?”

  “董永。”

  “没听说过,什么角色?”

  “一个凡人,七仙女为了他,不惜和天庭翻脸,若不是有好人暗中庇护,当时就危险了。”

  “然后呢?”

  “然后,天宫终于获准她成为凡人,她和董永在人间度过了一生…那大概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说到这,仙女脸上露出了一丝艳羡的神色,随即陷入了沉思。

  心有点痛,我不再打扰她,返身离开。

  五百年来,我一直以为她是爱我的,原来不过是我的一相情愿…

  她在我不在的时候找到了她最终的归宿,而我只能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自个承受胸口这一阵阵收紧的折磨。多情的结果就是这样,看来我还是更适合做回外表无情的我…

  之后,在醉仙楼热闹的大宴上我喝了不少酒,哪吒和太白金星这两个老朋友也过来助兴,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小丫头喜欢热闹,和巨灵神尤其投缘,这一天她过得非常尽兴。

  带她去瑶池洗过澡后,我们又踏上了西行之旅。小丫头开心得要命,而我的脚步却比先前沉重得多了。

  “呀!那边的树上又有只妖怪,徒弟你去把他抓下来瞧瞧~~~好象长得比刚才那头还滑稽也~~”这一路上,妖怪遍地都是,小丫头总嚷嚷着要我去抓他们。

  我从不拂她的意,于是我飞到那棵树上,那头妖怪可真够胖的,仔细一看,原来是头猪妖。猪一般是不能上树的,上树的猪一般都是妖怪。

  眼前的这头猪怪有点与众不同,别的妖怪看见我,没有不大喊大圣饶命的,这家伙竟然根本就不把我当一回事。他转头茫然地看了看我,然后继续仰望着夜空,看着圆月发呆。

  于是,我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那个因为对嫦娥胡来而被贬下凡间变成猪的天蓬元帅,也就是我和小丫头西天之行的新伙伴猪八戒。

  我捅了捅他:“干嘛呢你?还在想你那嫦娥吗?”

  猪八戒挪了挪身子,不耐烦地说:“别烦我,我想静静。”

  这什么口气!我二话不说,一脚把他从树上踢了下去。其实,这一整天来,我的心里也憋着同样的一句话,但我又极力不让自己说出来,我只想尽快把这样的伤痛忘记掉…

  那呆子摔了个嘴啃泥,大怒之下,提起九齿钉耙就向我奔来。奔到跟前发了会儿呆,又把钉耙收起,说:“算了,打不赢你。”说完拖着钉耙悻悻离去。

  小丫头可不干了,她本以为又有热闹可瞧,却不想那妖怪竟那么没出息,还没打就要跑?这怎么可以!

  于是,小丫头提着袈裟下摆飞奔到猪八戒面前,又跳又叫:“吃我吧!吃我吧!”

  这女孩有时真叫人哭笑不得,为了看我跟妖怪打架,竟可以这么来…

  猪八戒看了看她,说:“神经病。”

  第十五回 耍酷的猪 (往事)

  这猪八戒真够傲慢的,不过看着他发呆然后离去的背影,我又觉得他好可怜。这是一头多愁善感的猪。

  这在当年东海龙宫的时候,我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

  我跑去找老龙王借金箍棒的时候,这呆子也在,那会儿他的官衔还是蛮大的,统领着天宫十万水师,刚巧东海龙王的小女儿却爱上了他。

  敖广虽然在东海独当一面,但相对天宫的大元帅来说毕竟只能算是个小小地方官,因此自然很希望能促成这件美事。而据我所知,这呆子不怎么乐意。

  那天的情况是这样,我到东海龙宫找龙王借金箍棒,天蓬元帅也在场,老龙王不肯借,我只好闹起来,天蓬元帅迫不得已跟我打了起来,只两个回合,那呆子就收起九齿钉耙,说:“算了,打不赢你。”然后就悻悻的离开了。

  这是我艺成后碰见的第一个有两下子的对手,想不到竟然是这样收场。有点不甘心,我追了上去:“你就这么一句打不赢就算了?太不男子汉了吧?”

  天蓬元帅说:“打不赢我就不想浪费时间,我不想做没意义的事。”说实话,这呆子那种习惯性的漫不经心的嘴脸一直令我感觉很不舒服。

  别人都是谁厉害谁耍酷,这家伙打不过人家也耍酷,真他妈受不了!

  “刚看你耍那两下还过得去,你怎么知道一定打不过我?”我那会儿真的很想揍他,但总不能在人家投降后还打吧?所以我想怂恿他跟我交手。

  “别烦我,我想静静。”这时我才想起,原来五百年前第一次碰见他和五百年后第一次碰见他竟然说了相同的两句话。看来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怕变成猪了也改变不了…

  五百年后的现在我是一脚把他从树上踢了下来,五百年前的东海龙宫,他就没这么好运了,那时候的我就是受不了别人的傲慢,听他这么说话火就大了,一把将这呆子按倒在地上连K了好几百拳,打得他鼻青脸肿。

  末了,这呆子站了起来,擦擦嘴角的血,说:“打够了吗?打够了我走了。”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总觉得挨揍的人是我而不是他。

  东海龙王带着一大帮人奔到我跟前,没敢动手-----能把天蓬元帅痛扁一顿的人谁敢造次?

  老龙王叹了口气:“唉,我以前听说天蓬元帅好色如命,原来是谣言来着。”

  那时候我才知道,那呆子对龙王的女儿一点都不感兴趣。

  拿走金箍棒后,我一直在琢磨着这呆子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可琢磨来琢磨去,除了那张丑得滑稽的嘴脸,什么也琢磨不起来,后来也就作罢了,再后来上了天宫也几乎没见过这家伙的人影。直到有一回,大闹蟠桃会后醉薰熏的游荡到了月宫。

  嫦娥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她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冷,苍白的皮肤,苍白的眼神,我想那可能是月宫的气候条件造成了。

  月宫里有棵树,树上有头猪……哦,对了,那时天蓬还没变成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很胖了,说他是猪一点不算过分。

  天蓬躲在树上呆呆地看着月宫门口坐着的嫦娥,我飞到他的跟前,问:“你想干嘛?”

  呆子呆呆地说:“我想变成兔子。”

  那时我注意到了,嫦娥的手里捧着只兔子。那是她的宠物。

  “你可真不是一般的色呀!”我取笑着他。

  呆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说:“别烦我,我想静静。”

  我们总共就见这三次面,三次他都说了相同的一句话,一句非常傲慢的话,我猜在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第二个人敢这么对我说话了。

  那一次,我没有揍他,因为那一次我已经有点感觉到,这呆子怪可怜的。

  第十六回 想嫁给猪的女孩 (高老庄门口)

  小丫头哭着跑到我跟前,指着远去的猪八戒对我说:“呜呜,他欺负我。”

  “有吗?”我心不在焉地问。

  “他骂我神经病!哼!”小丫头气呼呼地擦着眼泪。

  “你知道他是谁吗?”

  “妖怪呀!?”

  “呵呵,他是观音跟你提到过的那头会说话的猪,也就是你朝思暮想的二徒弟。”

  “啊?是他……长得好丑呀!那…那他干嘛要骂我!”

  “耍酷呗,这呆子五百年前就是这德性,再说,你也没跟他表明身份。”

  “真是的,我不喜欢他。”小丫头擦干最后一滴眼泪,眼珠子一转,又说:“这样吧,趁他还没拜我为师,我们假装不知道,你去揍他一顿好不好呀?”

  “……”我吃了一惊。

  “好不好嘛?就当是帮我出口气。”

  “这怎么行?怎么说以后还是个伙伴呢。再说,刚才要不是你自己跑到人家跟前大叫‘吃我吧吃我吧’谁会没事骂你神经病?”

  其实我是很想揍他一顿,但就是不能忍受他那种你想打我就让你打,打够了我走我的路的那种傲慢姿态。从花果山称王到现在,还真没让我遇上过像这家伙这样不把我的拳头当一回事的家伙。

  也许我可以安慰自己,别人的拳头这家伙也一样不当回事,只是就我当前所知道的高手中,能打得过他的似乎还真数不出几个来。

  现在我还不能去揍他,也不能去逼他赶紧加入西行队伍。因为时机未到,观音说这头猪尘缘未了,须得到了高老庄才能化解。具体点就是,这头猪在凡间爱上了个女人,得先让他死了这份心才行。

  我不太相信他还会爱上别的什么人,回想刚才那呆子张着嘴瞪着月亮发痴的模样,就知道他还是五百年前的那个情痴。当然,现在不必思考这些,先到高老庄去瞧瞧就行了。

  小丫头刚才还哭着鼻子,这会儿又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了:“快点快点,离高老庄还有多远呀?”

  她的心里是这么琢磨着:虽然那个猪八戒丑了点,但怎么说也是我的徒弟,多一个人叫师父对于一个‘高僧’来说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小丫头不知道我有这种读心术,知道的话她一定不敢呆在我身边,女孩子常常会因为一些心里的瞎想而沾沾自喜,至少在表面上我还是不要剥夺了她的这种权利。

  天亮的时候,我们就到了高老庄,然后看见了一番有趣的景象,在巨大的庄园门口,高高地堆着一堆人,那些人全都奄奄一息,看样子是被人打昏了以后堆成一堆的。人堆的旁边,猪八戒正揪着一个老头问话。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偷你家东西了。凭什么叫了这么些人来烦我?”显然,这个人堆是猪八戒弄出来的。

  那老头吓得直发抖,说话也口吃得厉害:“我我我…你你你…我我我…你你你。”结果什么也没说出来。

  我赶紧从旁边的小屋门口搬来个长凳,和小丫头一起坐下来看戏。

  “真可惜呀!”小丫头有点遗憾,“我们来晚了一步,没看见刚才是怎么闹的。我这二徒弟好象挺厉害的呀!”

  正说着,高老庄的大门口奔出来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女孩,他质问起那老头来:“爹!你怎么可以这样?告诉你,我非猪不嫁!”

  我正琢磨着‘非猪不嫁’这句话,那女孩又转到猪八戒面前,说:“猪,你不要怪我爹好吗?是我自己告诉他我想嫁给你,他不同意,才想叫人把你打跑。”

  “女儿呀!你要是真嫁给了这头猪,你叫我这老脸以后往哪搁呀?”老头老泪纵横。

  眼前发生事情基本上明朗起来了,原来这高老头的女儿爱上了猪八戒,然后告诉他爹,他爹不干,就叫了批人跟猪八戒干上了。

  有点搞不懂了,这个丑八怪怎么这么有女人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以前在天界的时候,可不止龙王的小女儿一个人看上他。若说当时他官大,那么现在呢?现在他可是头猪呀?

  想不通。

  但见,高老庄门口,猪八戒冷笑地放开高老头,说了句"无聊",然后转身离开。

  高小姐在后面追着大叫:"猪!不要走呀!猪,我真的很爱你呀!!!"

  第十七回 猪八戒象块木头 (西行路上)

  “行了,现在我们可以去找那头猪说清楚,好让你多一个徒弟了。”我拉着小丫头从长凳上起来。

  追猪八戒前,小丫头还特地跑过去安慰那个高老汉:“老头你别担心,那头猪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要办,没空娶你的宝贝女儿。”在她的心目中,再没什么比当她的徒弟更重要的事情了。

  追上猪八戒说明缘由后,这呆子看着小丫头,说:“原来你就是观音那婆娘说的唐三藏,怎么是个孩子?”

  “孩子怎么啦?你要叫我师父。”小丫头不喜欢别人说她小。

  “猴子,你也这么叫她吗?”猪八戒看着我问。

  “什么猴子,以后你得叫我大师兄。”看来我也不喜欢别人叫我猴子。

  猪八戒开口说了两句话,都令我们俩不太喜欢,所以,这呆子注定要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角色,小丫头有点失望,我倒不是很在乎,毕竟在这个游记里,我是主角。

  “喂,你的体重是多少呀?”当然,小丫头总是能找到一些让她感兴趣的话题,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旅途才不会显得那么沉闷。不过那呆子看起来木木的,只怕难以满足小丫头的好奇心。

  正如我所料,呆子不吭声。

  于是我说:“这家伙基本上还是半个神仙,轻重没个定数,可以比泰山重可以比鸿毛轻。”

  小丫头想了想,又问:“那你放松的时候是多重呀?”

  算了,我不理了。

  “你怎么象块木头似的?说话呀!”

  “哼,我是你师父,听见了没有!师父问你话呢?”

  “你怎么突然变成哑巴了?”

  “是不是每个猪都象你这么木头呀?”

  “你到底说不说!!!”

  “再不说话我吹口哨了!”

  我吓了一跳:“喂喂,你冲他吹口哨干嘛?戴金箍的人是我耶???”

  “那你叫他说话,不然我就吹。”小女孩有时就是不可理喻。

  “我呼呼呼,咦?口哨怎么吹呀?”

  啊…哈哈,这丫头原来不会吹口哨!这点恐怕不在观音的意料之中了,看来我头上这金箍可成装饰品了。

  小丫头呼呼呼了半天,就是吹不出哨声来,急得直跳脚:“悟空!我命令你,教我吹口哨!”

  “你要我教你怎么治我吗?嘿嘿,没门!”我得意极了。

  这时,猪八戒转身走向小丫头,脸上也呈现出一副很好奇的样子,这倒把她给吓着了,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他要做什么。

  猪八戒走到小丫头跟前,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摘下了小丫头的超大号帽子,一泼青丝波浪般洒了下来,足有两尺来长,很漂亮的。

  猪八戒转向我,说:“原来她不是光头。”说完又把帽子戴回小丫头的头上,扛起九齿钉耙继续走路。

  猪八戒就是这样的人,标准的呆子一个,也许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最适合当一个情痴吧我想。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已经完成了西天取经的第一个任务,找到了猪八戒,下一步就是沙和尚了,但愿那个人会健谈一些。如果两个人都是木头的话,我和小丫头这一路上会闷死的。

  小丫头扶正帽子,冲上去踢了呆子一脚,说:“你怎么可以随便乱动人家的帽子,一点规矩都没有!”

  猪八戒不理她,继续呆呆地走着。

             西游往事

                           小非/文

  第十八回 九天玄女的长发 (往事)

  小丫头的长发很漂亮,像缎子似的,我想起小白也有过这样一匹悦目的长发,当年在炼丹炉里呆着的那段时间,小白的魂魄曾附在了九天玄女的身上。

  那是我在炼丹炉里呆的第八十一天,小白来找我了,她隔着炉子和我说话:“悟空哥,你出来一下好吗?”

  那时小白的声音和我熟悉的小白不一样,是九天玄女的声音,但我还是立刻辨认出她就是小白,那种亲切得不分你我的口气只能是出自小白。

  然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说:“等我,就一刻钟。”其实当我确认了炉子外面就是小白的时候,我几乎冲动着就想破炉而出,但我终究还是没有出去。

  为了弥补战神九绝唯一的一个缺陷,我必须在这个炉子里呆满八十一天,而当时离最后只差一刻钟了。

  小白没有说话,我想她在等我,于是,那一刻钟变得漫长起来,我数着自己的心跳,每一百次心跳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离最后还差一百次心跳,小白说话了:“十年前,当我修炼魔功逐渐不能自拔的时候,你也要我等。那时,你说一个月后就带我走,而我却等了三年。”

  是的,那时我总觉得我离战神九绝的最高境界已经不远了,我确实以为只剩一两个月的时间,可是等我练成的时候,已经整整过去了三年时间,而小白也已经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然后还有那个菩提老祖…或许,我谁也不能怪,我能怪的只有自己。

  小白说话的声音充满了悲伤,我惭愧极了。我说:“我发誓,我永远不会再让你等待了,只要一分钟,一分钟我就…”

  我听到小白离去的脚步,…我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我终究没有提前出来,为了无敌,我终究没有为小白作出任何牺牲,我一直数完自己的心跳,一直等到火眼金睛的炼成…

  我的眼睛可以看穿天地,但我看不见小白,小白在咫尺之间再一次离我而去,我疯狂地咆哮着,我发誓我要把天地所有的一切都毁灭…

  那一天,我把十万天兵打得丢盔弃甲;那一天,我把四大天王通通丢进了粪池;那一天,我把号称天界第一的二郎神打得脑浆四溅……

  我一点也不恨天宫,我恨的是自己,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弥补我对小白的犯下的错误,哪怕我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武力。

  小白只在九天玄女的身体里逗留了一刻钟,她的魂魄再次飘摇而去,我根本无从寻觅,我不知道在未来永无止尽的生命中,小白还会不会再出现;我不知道在未来永无止尽的岁月中,小白的魂魄将何去何从…

  天宫内外,尸横满地,一片狼籍。九天玄女远远地看着我发抖。从安静下来的那一刻,我一直静静地盯着她看。

  九天玄女猜不出我为什么看着她,这令她感到恐惧。其实,我只是想从她的身上找到一点小白的线索,毕竟这是一具小白曾经附身的躯体,哪怕只附了一刻钟。

  九天玄女的头发象缎子一样,长而黑亮,在风中如水一般波动着。

  我走到她的跟前,伸手摸了摸,九天玄女吃惊地看着我,脸红红的,胸部起伏得厉害,在我的面前,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看着她美丽而滑稽的神情,我差点去吻她的嘴,后来我还是走开了。

  她不是小白。她只是曾经是过一小会儿小白。

  我不在意日后九天玄女会怎么理解我那天的举动,在我的眼中,她和别的不可一世的神仙没什么两样,唯一的不同只是她曾让小白附过身。

  在那以后,每次当我梦见小白时,我都能看见这样的一匹长而黑亮的头发。

  第十九回 笨得跟猪似的 (树林里)

  和先前一样,小丫头骑在毛驴上五音不全地哼着歌儿,不时转着大眼睛东张西望,总希望路上能多冒出一些妖怪来,实在没有妖怪的话,她甚至会怂恿我想法子“去抓一只来逗逗”。

  旅途若是漫长就必然枯燥,而小丫头毕竟是小,因此我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胡闹,凡是妖怪就来者不拒,见一个收拾一个。

  猪八戒从来不插手这样的事,事实上,对他来说,小丫头和孙悟空这两个旅程伙伴形同虚设,他只知道不停地走着,不停地发着呆。

  小丫头实在闷得慌也会跑去逗那个呆子,掀掀他的大耳朵捏捏他的大鼻子诸如此类。猪八戒扛着钉耙,赶苍蝇似的挥手,眼窝里空洞洞,还在想着他的心事。

  这天,小丫头实在受不了,命令猪八戒去找吃的:“你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不敢差遣你!”

  “我的样子丑,化不来饭的。”猪八戒说话的样子傻傻的,但话本身却不是没有道理。

  “谁让你去化了,就在这林子里找呗,笨得跟猪似的。”小丫头火气很大,可能猪八戒一直以来的态度令她非常的不爽。

  “我本来就是猪。”猪八戒扛着钉耙慢慢地走了。

  小丫头看着猪八戒离去的方向,气呼呼地哼哼着。总算我跟她呆的时间比较长,了解她的性子,这会儿只要找件好玩的事分分她的心就行了。

  “喜欢放风筝吗?”

  她当然喜欢,这一路上每次说起“当年在长安城”放风筝的事,就眉飞色舞的。

  “喜欢喜欢,你有吗?”只一秒钟,小丫头脸上的‘又气又恨’就被‘又惊又喜’取代了。

  “刚才在路上捡了一个,现在风大,到前面的空地玩去吧。”我不想让小丫头知道我无所不能变,否则风筝放厌了,恐怕要放月亮了。

  小丫头兴高采烈,因为那个风筝是照着猪八戒的样子做的。这显然和“路上捡的”逻辑不符,可她才不会在意这么多呢。

  本以为轻易就把小丫头逗乐了,没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却再次令她火冒三丈…

  猪八戒昏头昏脑地在林子里瞎转,不一会儿还真让他打来了个野味,是头蹄类动物。

  这家伙别的本事没有,烹调却是一流的,也许胖子都有烹调的天分吧。

  小丫头放累了风筝,肚子也饿了。虽然是“高僧”,小丫头却不戒荤,况且猪八戒烤出来的野味确实香气逼人,连我吃了都忍不住叫好。

  “原来你还是有两下子的嘛!”这是小丫头第一次称赞这个二徒弟。

  猪八戒啃着手中的火腿,不吭气。

  “对了,这是什么肉呀?”小丫头吃得津津有味。

  猪八戒啃着手中的火腿,不吭气。

  “好象是头鹿,咦?怎么没见角呢,听说鹿角很补的耶~”

  猪八戒啃着手中的火腿,不吭气。

  “啊,好饱!谢谢你呀,八戒。”小丫头拍拍肚子,站了起来。

  猪八戒啃着手中的火腿,不吭气。

  “奇怪,我的宝贝毛驴跑哪去了?”小丫头东张西望。

  我吃了一惊,立马知道坏事了……

  第二十回 不老神鸭的辛酸史 (还是树林里)

  事实上,猪八戒并不是存心要跟小丫头过不去,就是因为呆,神不守舍。------整日沉浸在对过去的怀念中的他早已经习惯把自己的脑袋当成木头使。

  这个林子里住了些妖怪,鸟兽早就绝迹了,呆子愣愣地瞎转悠了几圈,看见有头驴栓在树边上,过去就是一钉耙…

  小丫头可不管他是真呆还是假呆,气得眼泪又像自来水一样:“你赔你赔,你这个大坏蛋,死猪!混猪!大坏猪!”

  “吃都吃了,怎么赔?”猪八戒仍在啃着手里那根驴大腿。

  “我不管,你赔你赔。”小丫头直想冲过去夺下他手中的驴腿。

  “不就一驴嘛,大不了我把张果老的驴子抓来借你骑骑。”我拍了拍小丫头的肩膀,安慰她。

  “张果老的驴好象已经被天蓬元帅吃了。”远处传来个怪怪的声音。林中走出一匹白马,冲着我笑。这话应当是他说的,因为马如果会笑,说话就不奇怪了。

  “你说这头驴就是张老儿那头吗?”我指了指八戒手里的驴腿,问。

  “不,我说的是一百年前的事了,当时天蓬元帅好象也是奉了什么人的旨意到处寻找野味。”马说。

  小丫头吃惊地看着那匹会说话的马,猪八戒认真地吃着驴腿,我看他们都不说话,就继续跟马对话:“然后呢?”

  “天蓬元帅当时也是在这个林子里,起初什么也没找到,后来,八仙里那个没事到处瞎逛的张果老恰好经过这里,把驴子栓在刚才那棵树上,然后跑到林子里拉屎。”马口齿伶俐,三言两语倒也把故事说清楚了。

  “然后,那呆子刚好逛到这来,看见驴子,过去就是一钉耙。”我把结尾接了下去。

  “呵呵,正如大圣所言。”马冲我笑着点头。

  我转头看了看猪八戒,心想:怎么这呆子一辈子都在做一些重复的事情?

  “你是谁?和我很熟吗?”我问。

  “嘿嘿,我是三太子鸭?”马答。

  “哪吒?不是吧!你忘了我有火眼金睛了吗?”

  “不是‘三太子’,是‘三太子鸭’,就是东海龙王的三太子‘神鸭’。”

  “哦,是你呀,怎么样,你的理想实现了吗?看这样子好象没有如愿。”

  神鸭也算是我的好朋友,我当弼马温的时候常来蟠桃园跟我瞎掰。

  他的名字有些古怪,好端端的一条白龙却取名为鸭,只因为这小子从小就有个古怪的念头,来世变成一头鸭。我时常能看见他望着人间的鸭圈里摇摇摆摆的鸭子时眼睛里流露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羡慕神色。

  这说明,变态并不一定是凡人的专利,神鸭的那个“神”字就是指神经的意思。

  不过,我还是挺喜欢他的执着。

  “别提了。”马叹了口气,“我是如愿了,但后悔了。”

  我看见小丫头还在吃惊着,眼泪早干了;猪八戒吃完了驴腿,倒头就睡。我继续和马说话:“说说吧。”

  神鸭说了他的辛酸史,概括如下:

  1. 当年,我执意要转世为鸭,天宫在我的百般纠缠下最终批准了我的请求。

  2. 变成鸭子后,我曾快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但后来终于厌倦了。

  3. 幸灾乐祸的天宫不让我重新转世,他们只想看着我永远做鸭,这是对我这份执着的惩罚。

  4. 因为不能享受轮回,我做鸭的寿命被定为无限。从此我的名字变成"不老神鸭"。

  5. 昨天观音问我要不要试试当马我说要,因为她还说只要驮一个人去找如来就能重返龙宫。

  6. 以前我把做鸭当成我最大的梦想,而当我真的做了鸭,我却宁可做牛做马也不再做鸭了。

  最后的总结是:鸭圈外的人想冲进去,鸭圈里的人却想冲出来。

  我笑着逗了逗小丫头的大帽子:“行了,问题已经解决了~ 不用再生那呆子的气了。”

  第二十一回 女人是怎样炼成的 (往事)

  前面说过了,碰上白龙马的这个林子里住着些妖怪,但我不想去招惹他们,因为据白龙马说,.这些妖怪是由一些因为不小心踩了张果老拉的野屎才成精的动物变来的,那听上去有点恶心。

  所以我们很快就离开了这个林子,再次踏上西行的道路。

  小丫头有了马骑,很快就把吃到肚子里的毛驴给忘了,也没再责怪猪八戒,一切相安无事。

  不过后来,小丫头又开始埋怨起来:“喂!白马,你怎么走路摇摇晃晃的。”

  白马不能说话,因为它答应过观音,在见到唐僧到见到如来的这段时间里,他必须老老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一匹正常的马是不可以随便说话的,所以它尽可能不开口。

  我知道白龙马一定是做鸭做久了,暂时还不是很适应马的步伐,但相信很快就能适应的,当年我从猴子变成人形的时候,也有过一段适应期。

  以前,我总认为小白是在我变成人形以后才爱上我的,因为变成人形的我确实长得不错,好象有这么一句话:再漂亮的猴子也不如人漂亮。哪怕我是美猴中的王。

  而小白则认为,她在雪夜的那段时光里就已经把我当成了生命的全部,她是一个死过的女孩,也是菩提的一个重要的实验品,在她再次死去以前的岁月里,所有的人都把她当成异类,只有我,一个猴子,看着她的眼神带着亲近。

  可以说,我也是在雪夜里爱上她的,因为…

  因为什么呢?也许什么不因为,真正的爱情从来都不需要因为。

  但我却辜负了她,这不是我愿意的,我一直不明白当初究竟是什么让我把对“无敌”的执着看得比小白还重。但我的的确确辜负了她。

  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外的那一刻钟,我失去了小白。或者,仅仅是那最后一百次心跳的时间里我失去了小白…

  当这样的想法出现的时候,我忽然看清楚了自己------直到现在,我仍在固执地认为是上天在辜负着我,我到现在还没看清楚自己究竟错在哪里。

  那根本不是一刻钟或者三年那么简单的问题,我从没把她放在我生命中的第一位。一切的创伤都是在失去以后才呈现出来。

  如果我懂得珍惜,我就不应该这么在乎"战神九绝",我就不应该强求什么“顶天立地”,一个男人能给所爱的女人的其实只要一个全心全意,而不是将自己改造成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

  想通了这一节,我好象也成了呆子,这令小丫头非常的不开心:“你们都怎么啦?无聊死了。”

  小丫头从来都不喜欢无聊,在她这个年纪,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时常有人哄她开心,这点和小阎王小时候很像,在我走过的这段并不算长的人生里(那五百年不算),经过了包括七仙女在内的三个女人,小阎王是唯一和我发生过关系的一个。

  可能基于一种男人的独占心理,我对他嫁给二郎神始终耿耿于怀。

  当年,捣毁了太上老君的道观后,我来到了南天门,巨灵神告诉我天宫的大殿里,玉皇正在为二郎神和小阎王主持婚礼。我的怒火也是在那个时候燃烧到了极点。

  那一天,我毁了天宫,杀了二郎神,吓走了九天玄女后,看见小阎王从废墟中出现,一袭黑衣分外诡异,她曾说她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这和她的活泼的性格非常的不符。

  然而,当我看见她深邃的眼神里充满着一种对我的恶毒的嘲弄时,我忽然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黑色,她是阎罗王的女儿,她表象里的可爱只因为当时她还是个孩子,她对我的痴迷也完全出自一种女人内心最单纯最洁净的情感。

  当这种纯洁的情感受到致命的伤害时,她的就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女人,从她挥泪奔离花果山到我大闹天宫,过去了好几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她也从成为女人直到成为一个完全的女人的蜕变过程。

  这是我所不能掌握的,却是我一手造成的。

  小阎王在天宫废墟里看着我得意地笑着,那种笑就象一根细而锋利的铁丝,一圈圈紧紧地缠绕着我的心脏,让血滴得满山遍野。她并不爱二郎神,她只想看见我的心滴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实我是爱她的。

  小阎王不会原谅我,女人从来不会原谅所爱的男人犯过的任何错误。之于女人,一切带有宽容忍让性质的爱情都是虚假的。

  握着金箍棒的,我的手,青筋爆裂,小阎王甜甜地笑着,鲜红的血从她手中银晃晃的刀和她雪白的玉颈间蔓延开来,在最后的那一刻,她仍不忘将自己的身体扑向二郎神的尸体,并且,不忘再看一次我眼中的痛苦。

  唉,她不知道,我有读心术的…

  第二十二回 小丫头不见了 (大沙漠)

  回忆往事总是令我压抑,其实在我的印象中,过去的大多数时间,我还是快乐的时光居多,但不知为何,每次漂浮在我脑海中的,却总是那些带有悲剧色彩的故事。

  也许是因为七仙女,对于她的移情别恋,我并不如表面那么的不在乎。

  这日,不知不觉,走进了个大沙漠,天上没有一片云,太阳火辣辣的。

  “热死我了热死我了~~”小丫头直叫唤着。“猪八戒,你包里还有水吗?”

  猪八戒解下包袱,掏出一个水袋,摇了摇,拧开盖子瞧了瞧,说:“还剩一点”,没等小丫头说话,咕嘟咕嘟一口气把那袋水喝了个精光。

  小丫头从马上跳了下来,提着袈裟下摆奔了过去,抢过水袋,然后气红了脸:“你怎么也不给人家留一点呀!!!”

  呆子呆呆地说:“我以为你知道我渴,提醒我包袱里有水。”

  我有些搞不明白这头猪脑袋瓜在想些什么,因为,虽然刚才咕嘟咕嘟喝得“津津有味”,却也瞒不过我,那水袋里本来就已经没水了。

  难道就为了气气小丫头?还是讨骂?不管是不是,至少这猪不象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呆,真呆是玩不出这种花样的。

  “大不了我帮你再去装一袋回来。”猪八戒扛着钉耙走了,我猜他一定是有什么私事。

  看着猪八戒走远,小丫头恨恨地踢着地上的沙子:“这头猪真没劲!”

  白龙马凑到我旁边,悄悄问:“大圣,要不我偷偷布点云下点雨?”

  这倒是个好主意,怎么说他也是条龙,我点点头:“也好,你布云去吧,下不下雨无所谓,把太阳遮上就行了。不过别让小丫头觉察出来,不然以后可有得你忙呼的了。”

  白龙马微笑地点点头,随后原神出窍,飞上了天,马身却还好端端的站在原地。

  小丫头叉开着两腿坐在地上玩沙子,很无聊的样子。而我这时却忍不住在想,那呆子究竟想找谁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终于忍不住要去瞧瞧:“我去瞧瞧八戒找到水了没有。”

  “好啊好啊!你快去吧,我都快渴死了!”小丫头催促。

  可惜我刚飞出一百里,就看见猪八戒折了回来,背上的水袋沉甸甸的,显然任务已经完成,却不知在找水之前还做了别的什么事,因为我知道,凭他的本事,就算叫他搬条河来也花不了那么多的时间。

  “你干嘛去了?”我问。

  “你干嘛来了?”他反问。

  其实我的问题好回答,他可以直接说“找水”两个字就完事,可这呆子偏偏要反问一句,而这个反问我却不好回答。

  总觉得每次和他说话我都落了下风,也罢,天底下若真有我孙悟空的克星,这家伙可算上一个了,算我倒霉吧。

  我们飞回了沙漠,看见白马还在,小丫头不见了。

  猪八戒看了看我,说:“这是你捅的漏子,自己看着办吧。趁这会儿有点风,我先睡一觉。”

  我赶紧奔到白龙马跟前,他一动不动,才想起这家伙正在天上布云来着,抬头看了看天,万里无云…

  这条龙起码也有几百年没布过云下过雨了,也不知道要折腾到什么时候,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小丫头找到才行。

  我踩了踩地,把土地爷喊了出来,他说,往西两百里有个黄风洞,有头能够御风的老鼠精,很厉害。小丫头就是被他抓走了。

  这是小丫头第一次被妖怪抓走。

  第二十三回 我的心情坏透了 (黄风洞口)

  八戒虽然嘴硬,还是跟着我前去找黄风洞了,用他的话说:“算了,这么热也睡不着,跟你去看看热闹。”

  那个妖窟藏得很隐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找得到的,好在那个妖怪不知天高地厚,自己蹦了出来,是个魁梧的老鼠头。只听他叫嚣着:“弼马温,有胆就跟我单挑。”

  这话我非常的不喜欢,他的意思好象担心我和猪八戒联手打他,真是小看人。或者仅仅是为了激怒我,其实这影响不了战局的,因为我自认我的功力实在太高,世间的妖魔倘若还有谁是跟我在同一个档次,那可太匪夷所思了。

  我掏了掏耳朵,把金箍棒取了出来,变大。这件宝贝神兵已经在我的耳朵里沉睡五百年,现在是它舒展舒展筋骨的时候了,至少我能看得出眼前的这个老鼠精还是有点本事的。

  “弼马温是你叫的吗?”我摆开架势,“亮招,玩玩。”

  老鼠精使的是三叉戟,耍起来的路数有点像二郎神,也许要比二郎神强那么一点点,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转眼竟也跟我过了一百多个回合。

  “哈哈,今天最好看了~~ ”是小丫头的声音,我转头瞧了瞧,发现四周横卧的都是妖怪的尸体。小丫头和猪八戒正坐在一边的沙丘上看我和老鼠精打架。

  敢情是猪八戒趁我跟老鼠精头头交手,自己跑到黄风洞里把那群小妖都收拾了,同时把小丫头也弄了出来,想不到这呆子手脚还蛮利索的,看来我真不该小看他。

  “停!”老鼠精体力不支,赶紧喊暂停。

  我有些不爽:“有这么来的嘛,打架还有喊暂停的。”

  “我还有个绝招没使出来,使出来包管你死得很难看,要不要试试?”老鼠精喘着粗气说。

  猪八戒在这个时候走了上来,照着那老鼠精当头就是一耙,竟把他打死了,然后对我说:“跟他罗嗦什么,这么大热天的,打得那么辛苦,你累不累呀?”

  说实话,这样的结果有些不公平,倒也不是说对那个老鼠精不公平,而是对我不公平,我跟他叮叮当当打了半天,那最后一下却让猪八戒抢去了。但我不能跟他计较,否则会显得我孙悟空很小心眼。

  以前,七仙女曾奚落过我,说我的心眼很小,远不如我的外表吸引人,也许后来她的移情别恋就是因为我有这样的毛病。

  仔细想想,我的缺点还真是不少,不管是小白,还是小阎王,我都在她们的面前暴露了我的这些缺点,这也许就是我至今仍对过去的那几段感情历程总带有些悔恨的原因吧。

  小丫头奔了上来,踢了猪八戒一脚,嚷嚷:“人家正看得过瘾呢!你怎么就把它给打死,真是的!”

  这时候的我应该也在发呆,因为我在想心事,我在对自己的性格进行着解剖,以前我也有意识到自己弱点的时候,都没很仔细地去想。现在却忍不住要想想了。

  或许是因为猪八戒,他长得那么丑那么笨,为什么我在他的面前却总觉得是个配角呢?小丫头还小,她比较喜欢我是因为我长得好看,如果再长大一些,我想她会更喜欢猪八戒。

  我除了长得帅,能打,好象再没别的什么了。想着想着,我的心情坏透了,在五行山下也没这么坏过…

  “咦,你那棒子哪捡来的呀?借我玩玩可以吗?”小丫头对我的金箍棒感兴趣了。

  好象只有小丫头才是唯一能让我觉得开心的人,我把金箍棒变成筷子那么大,递给了小丫头,把她乐坏了。

  “你刚才没事吧。”我只有通过和小丫头的对话去找回好心情了。

  “没事没事,那些妖怪没敢碰我。”小丫头试着想把金箍棒折断。

  “不会吧,听说吃了你能长生不老,他们怎么把你抓了难道还闲得住。”我瞎问。

  “怎么你也这么说?”小丫头还在试,“那些妖怪是要吃我,可是我已经看出来他们都是老鼠变的,所以我就学猫叫,就像这样-----喵喵~~~”

  “呵呵,你厉害!”我终于笑了。

  小丫头真的很可爱。

  第二十四回 天蓬元帅的部下们 (去流沙河的路上)

  “咦?我的白马怎么一动也不动呀?”小丫头边喝水边叫唤着。

  我抬头看了看天,万里无云,只好说:“马累了,你让它睡一会儿吧。我到天上去一下,就来。”

  猪八戒拉了我一下:“你上去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是在这看着这丫头吧,我去。”

  “你?你去又能怎样?”我问。

  猪八戒没答话,闪身飞上了天,两分钟后,乌云密布整个天,然后淅淅沥沥下起了毛毛小雨。

  这时我才想起,他在天上的时候叫作天蓬元帅,统领着天界的十万水师…

  “哇,下雨了耶~~ 好舒服的雨呀!”小丫头很开心,白龙马灰溜溜地走着,猪八戒还是呆呆的,什么也不说,而我似乎也习惯了,反正这头猪有时的确挺行的。

  小丫头骑在马上,举着一根小雨伞,五音不全地哼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儿,西行重回正轨,离流沙河已经不远。

  路上碰上了一队神仙,他们看见猪八戒都跪下来行了个礼,可能是这呆子旧日的部下。

  “最近南方的战况怎样?”八戒这时的神态和平时不太一样,很威严,电一般的双眼竟透露着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神色。

  “启秉元帅,南北两地的战局都已经得到了控制。”那队神仙的头头说。

  猪八戒仰头看了看天,说:“看来那个九天玄女干得还不错…”然后轻叹了一声“你们以后不要叫我元帅了,我不过是头猪。”

  “元帅!”那个神仙的头头眼中盈着泪,“我们…我们先走了,元帅以后要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尽管跟小人们说一声,天界的十万水师永远服从你的安排!”

  “去吧,任务要紧。”猪八戒拍了拍那神仙的肩,“你们是去北海战场吧,那的一头黑蛟龙很危险,到时候多留心他的毒烟。”

  神仙们走了,不少人抹着眼泪,这些人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

  “这些都是谁呀?”小丫头忍不住好奇,但猪八戒又回复成呆呆的样子,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世界在他的眼里再次变得静悄悄的。

  小丫头向我招了招手,我走到她旁边,她小声对我说:“我这个二徒弟好酷呀!真的,酷毙了!”

  我苦笑了一声,后来问了句奇怪的话:“你爱上他了吗?”

  “嘻嘻,还没!”

  其实我想问的是“你会爱上他吗”,不管怎样,这头猪的确很优秀,看着那些神仙们那种自发的恭敬,我眼睛有点发红。

  在花果山的时候,我也拥有过一大批忠诚的部下,但很少有猴子以外的人真正崇敬过我。自从变成了人,连猴子们也不再那么把我当一回事了。

  当初为了耀武扬威,我抛下部下跑到天宫里作官,这究竟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其实,猴子们最初对我的崇敬也仅仅是因为我是它们当中本领最大的一个,对我的崇敬更多的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保护…

  我发现,最近每当我陷入回忆的旋涡中,就感到力不从心,过去的日子里竟然找不到一些值得我骄傲值得我回味的事情。

  也许,如今保护小丫头上西天取经才是我这辈子第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

  唉,真失败…                                  

   第二十五 小丫头的日记 (湖边)

  走出沙漠,又是一个月圆的夜晚,猪八戒找了棵树爬了上去,我生起了一堆篝火,小丫头就坐在篝火边写日记,白龙马跑到附近的河里游泳。

  西行之旅难得一片宁静,就像秋末的夜风一样,略带寒意,但令人神怡。

  怎么说我目前的生活都是蛮惬意的,小丫头很可爱,让我空了五百年的心有了个合适的依托,猪八戒也看顺眼了,虽然在他面前我心里总有点别扭,但毫无疑问,这是个挺不错的伙伴,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会把他当成好朋友。

  徒步行走的旅途充满着新奇,每一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日子过得一点也不枯燥,在这样的旅途当中,我们四个也逐渐形成了某种默契,大家都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我有时会想,如果哪天分开了,是不是会很难过?

  正想着,耳朵却不小心听到了小丫头喃喃的念着她的日记,本来我倒不是很想注意去听,但刚听见了前两句,觉得挺有趣,就把耳朵竖了起来。

  “大前天,有个妖怪要吃我,说吃了我能长生不老,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我就是不让他吃,那些妖怪的嘴臭臭的,我怕他们会把我咬疼了。

  后来,我的徒弟就来救我了,大徒弟孙悟空和妖怪的头头打了起来,二徒弟用他的钉耙把小妖们全部打死了。我的两个徒弟都好厉害,我想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我更安全的女孩了。

  每次想到这个,我就觉得非常的开心。八戒长得有点丑,却很喜欢耍酷,他好象总有什么心事,又从来都不跟我说,每次和他说话他都不应,这是最讨厌的事情了。

  不过,我还是原谅了他,因为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徒弟,如果他不想做我的徒弟,凭他的本事,随时都可以走掉的。”

  听到这,我面露微笑,抬头看了看远处树上月影下的猪八戒。

  月光下,猪的影子,两个大耳朵竟然像兔子一样竖得老高,原来这家伙也在偷听。呵呵。

  小丫头写到这,煞有介事地沉思了一下,又开始写,边写边小声念着。

  “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大徒弟孙悟空了,他总是那么迁就着我,他知道我喜欢玩,每次我受委屈的时候他都会安慰我,哄我开心。

  听说,他以前曾经是个很出名的大人物,连庙里的佛祖都不如他出名,所以他的本事一定是全世界最大最大的,真希望他能永远地陪着我。

  但这是不可能的,在我生日的那天,悟空说他取完经就要‘立马走人’,回他的花果山…

  我真不希望有那样的一天呀,不过还好,这次的旅程还有非常漫长的时光,我会好好珍惜的。”

  远处猪八戒的耳朵已经垂了下来,我也不好意思再听了,提着金箍棒走到湖边欣赏夜色。

  白龙马像鸭子一样浮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圆月当空,凉风,还有落叶,我的心中不由一阵激荡,将手中的金箍棒舞将开来…

  夜幕下,湖面月光零碎地闪着光,我的金箍棒飞快地变换着节奏,随即,身心一片空明,物我两忘。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停了下来,正好听见“邦邦邦”,回头看里一下,是白龙马在鼓掌,用他的马蹄子鼓掌。我笑骂道:“没一点马样!”

  小丫头已经趴在篝火边睡着了,猪八戒还在树上看月亮,我只好和白龙马聊天:“当马还习惯吗?”

  “不是很习惯,特别是站着睡觉,怪难受的。”白龙马说。

  “你喜欢像鸭子那样伏着睡是吧。”我找着话。

  “不是,我做鸭的时候都是仰卧着睡。”百龙马说。

  “啊?仰卧???”

  “是呀,两脚朝天的,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只死鸭子,常趁我睡觉的时候把我柃出鸭圈,丢在垃圾堆里,但每天早上醒来我又会跑回去。”白龙马似乎又再怀念着作鸭的日子了。

  “哈哈哈…”我想象着白龙鸭两脚朝天的睡相,忍不住大笑。

  很开心的一个晚上。

  第二十六回 好色的沙和尚 (流沙河)

  流沙河很宽,水流湍急,这条河的下面住着被贬下天庭的卷帘大将,现在叫沙和尚,是我们西行之旅最后一个要加盟的成员。

  “猪头,你认识卷帘大将吗?”我向猪八戒打听。

  “见过,不熟。”猪八戒的话总是简明扼要。

  “他长得帅不帅呀?”小丫头插嘴问道。

  猪八戒想了一下,说:“下凡后不知道模样有没有变,以前是个大胡子。”

  “咦~矣,大胡子?!”小丫头有点失望,想必她不太欣赏大胡子的男人。

  天飘起了细雪,小丫头把宽大的袈裟将自己包成一团:“怎么把他叫出来,水一定很凉的。”

  我看了看八戒,八戒假装没看见,伸出手感受着雪花落在掌心的凉丝丝的感觉,然后闭起了双眼,仿佛随时都会有一段诗句要脱口而出似的。

  我可不再吃他这套,抬腿照他的屁股就是一脚:"你水性好,你去把那家伙弄上来!"河面一声扑通,水花四溅。

  “猪的水性很好吗?”小丫头问我。

  我问小丫头你养过猪吗小丫头说没有我说我也没有。但至少我是知道的,水师的头领一般都是水性不错的家伙。

  很快的,流沙河水面一阵翻腾,光芒四射,希里哗啦蹦出了两个影子,九齿钉耙和月牙铲,叮叮当当打得不可开交。

  怎么打起来了?我和小丫头都吃了一惊,难道这呆子和那大胡子前世冤家不成?不管他,看热闹先。小丫头拍着手蹦蹦跳跳。

  沙和尚长得很魁梧,果真是个大胡子,那把月牙铲大得有些夸张,在他的手里舞弄起来象一轮巨大的风车,不过,身手跟猪八戒相比还是略逊一筹。

  这一架打的时间不算长,因为猪八戒忽然停手,看着气喘吁吁的沙和尚说:“算了,你打不过我。”

  沙和尚东张西望了一下,窜到我的跟前,道:“大师兄,你们终于来了,太好了,那那那猪头妖不知何方神圣,你你你帮我摆平了吧。”

  雪越下越大,我们师徒四人乘着沙和尚的超大号葫芦横渡着流沙河。小丫头牙齿直打颤,显然是冷得不行,

  “师父?你怎么是个女的呀?”沙和尚看上去不像个老实人。

  “女的怎么啦?”小丫头对他没好气的样子,我知道她是嫌这个三徒弟长得不够帅。

  “听说吃了师父的肉能长生不老,不知是不是真的?”沙和尚眼睛直往小丫头的青葱般的小手上瞧着,神色鬼祟。

  “你干嘛?”小丫头赶紧把手缩进袈裟里,担心指不定什么时候不小心被这个大胡子咬一口。

  “没啥~ 嘿嘿~~”沙和尚赶紧双手合十,却依然一副嬉皮笑脸不怀好意的样子。

  “没啥就没啥,嘿嘿又是什么意思,悟空!扁他!”小丫头看着他那付德性,气坏了。

  我一记上勾拳

  沙和尚大叫一声“哎呀”

  小丫头欢呼一声“好呀”

  白龙马抬起前蹄搁在额头做眺望状

  猪八戒仍在打盹…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已经上了岸,沙和尚才飞了回来,一脸媚笑地讨好着我:“大师兄果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刚才那一拳真是太…”

  “恶不恶心呀你?闭嘴!”我和小丫头一样,对这家伙没有好感。

  “刚才你被打到什么地方去了?”小丫头想调查一下我那记上勾拳的威力。

  “托大师兄的福,我掉到天宫的瑶池里去了~”沙和尚笑得奸奸的。

  “我说怎么你头上多了那么多包包!是挨仙女们揍的吧?”我忍不住想笑。

  “无妨无妨,这个…师弟我早已习以为常了。”

  我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被贬下天宫了,这家伙是个好色之徒。

  第二十七回 小阎王身边的黑无常 (往事)

  沙和尚的身形还真不是一般的庞大,起码也有两个我叠起来那么大,站着就象座铁塔。一把大刷子似的胡子足有半尺来长,远远看上去就象地狱来的恶鬼。

  小阎王身边有个护法也是这副模样,没有名字,人们都叫他黑无常,他能从我的记忆中浮现出来并不仅仅是因为沙和尚的相象。

  黑无常一直深爱着小阎王,我想这件事没什么人知道,包括小阎王自己。毕竟这个世界上懂得读心术的人不是很多。

  天宫的废墟里,小阎王残忍地在我的面前刎颈自尽,那时候的风是柔柔的,我茫然地看着她的鲜血流淌在雪白的云阶上,还有那风中颤动的黑色轻纱。心凉至冰点,浑身无法自制地战抖。一个巨大的黑色身躯出现在我的身旁,是黑无常。

  他冷冷地走到我跟前,问:“她爱二郎神吗?”

  黑无常知道我有读心术,我长叹,摇头。

  黑无常不再说话,他将死去的小阎王从二郎神的尸体上扶了起来,抱在怀中,静静地走了。

  他知道我知道,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男人,这种爱情是不需要任何索取的,在心爱的人面前,他就是那样默默地爱着,直到爱人的死去,他也不愿向任何人吐露心声。

  我从小白那学会了尸魔的读心术,我能看得透所有人的内心世界,惟独看不见自己。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迷失着。

  于我,征服天和地并不难,唯一不能征服的是自己。

  黑无常在我的记忆中只是个过客,不会留下很多的痕迹,但就是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却令我自愧不如。目送他抱着小阎王的尸体渐渐远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仿佛天地间只剩我这一缕孤魂…

  在天宫的废墟里,我跪在地上,蜷成一团,浑身索索发抖,血从我咬碎的牙缝中滴落…

  如来和他的八百罗汉大军在这个时候出现,浩浩荡荡,不可一世,而当我痛苦地发出那声撕心裂肺的怒吼时,他们都被吓着了,相信在天地毁灭以前,不会再有比这更疯狂的吼声了。

  我曾以为,在那一刻以后,我将毁灭整个的天和地,毁灭一切生灵,如来也不可避免。

  如来是佛祖的头头,他的法力据说没有边际,但我相信菩提最后和我见面是说的那句话。

  "你已无敌",这个无敌的范围自然包括如来在内。

  所有从极乐世界来的神佛中,只有金禅子看懂了我的内心,她用她如水般柔和的眼神渗透了我的灵魂,引导我从决堤的狂暴中平静下来。我们的四目只相接了短短的一瞬,却如同交谈了万语千言。

  如来卑鄙地在这个时候耍了些手段,并得偿所愿地把我封印在了五行山下。

  在我最后抬头看着金禅子的时候,我看见她咬着唇,眼里流露出一丝内疚的神情。

  我曾经为此怨恨过,现在我忽然就明白了,是金禅子救了我。若不是她,我必将变成一个恶魔,毁灭一切的恶魔,最终连自己也一起毁灭的恶魔。

  回想起五百年前,她最后望着我的最后那一缕带着愧疚的眼神,我忽然又明白了金禅子为何转世,她是为我而来的。

  雪花纷飞,我静静地跟在骑着白龙马的小丫头身后,没有错,她才是我真正的师父,我别无选择将跟随着她一辈子。

  “悟空,我好冷...”小丫头轻声对我说。

  我仰起头,咬牙切齿地看着天,雪赶紧就停了,太阳赶紧就探出了头,一阵暖风拂面而来...

  “大圣,你不会这么认真吧?”天上某神战战兢兢地问。

  “我当然是认真的。”我笑道。

  我当然是认真的,我终于可以真正的认真一回了。

  第二十八回 这个冬天不太冷 (路上)

  这个冬天不太冷,因为小丫头怕冷,也因为我对她是认真的。天上的神最怕我认真了。

  这个冬天虽然不太冷,但还是有点冷,完全不冷的冬天是很无趣的,我知道那些掌管四季的神仙懂得把握得住这其间的分寸。

  于是后来,雪又开始下了,不冷不热地下着。

  在不太冷的雪地上,小丫头会招呼我们这三个徒弟和她一块儿堆雪人。只是不管我们怎么堆,那些雪人个个都长得像猪八戒------雪人天生是胖子。

  雪地里偶尔也会跑出几个乡下来的妖怪,嚷嚷着“唐僧肉唐僧肉”的。

  这时候,沙和尚总是兴奋异常,挥舞着那柄巨大的月牙铲大喊大叫地追打那些可怜的乡下妖怪。

  我会在这个时候,把路边顺手抓来的几头野味交给八戒料理,然后和小丫头坐在雪地里吃东西,看热闹。有时妖怪很多,那个大胡子会打很长时间,所以看着非常的过瘾。

  我知道沙和尚是故意花时间,他想让小丫头看见他总是很卖力地保护着她,当然,这正好合了大伙的心意,我和八戒都知道那个大胡子是在演戏,不过有戏看本来就不算一件坏事。

  大胡子的吼声像打雷一样响亮,身躯像野牛一样彪悍,那些小妖精们在他的面前就像老鼠一样,东奔西窜,呼天抢地。

  这在后来,整个的妖怪世界都把这个大胡子当成了头号的危险人物,因为这家伙不可理喻,不管有没有惹他,就算是老弱病残,只要你是妖怪,大胡子就绝不放过。

  这样一来,我和八戒倒是清闲得很,每天吃饱了就陪着小丫头看沙和尚打妖怪,这个冬天就这样舒舒服服过去。

  春暖花开,我们来到了一个道观,这个道观的主人据说是一个很有名的神仙,这会儿不在家,但他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在他离开前曾吩咐弟子,要好好关照我们,等他回来有事要和我商量。

  这样,我们就成了道观的客人。

  我记不得认识过这样一个神仙,但小丫头看上去很开心,我也就不那么在乎太多了。

  道观的道童们为我们安排了舒适的客房,准备了丰盛的晚宴,还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们第二天会有个惊喜。

  这天半夜,沙和尚悄悄对我说:“大师兄,我看那群道童不安什么好心,说不定是妖怪们变的。”

  我知道他总巴不得每个陌生人都是妖怪,这会儿小丫头睡得正香,我小声说:“是不是妖怪我看得明白,别没事找事。”

  “正所谓人心难测,咱不如先去探探虚实,瞧瞧他们明天要搞什么花样。”沙和尚不死心。

  “你找八戒去吧。”他疯疯癫癫,我可不。

  “猪八戒?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二师兄每天晚上都爬到树上去看月亮…”

  正说着,客房外喧哗起来,道童们大喊大叫着:“抓贼呀,抓贼呀!”

  沙和尚双眼一亮:“你看看你看看,我说过这地方不会那么简单的吧,这一定是他们玩的什么花样。”

  我想了想,也觉得还是出去看看的好,推门而出的时候,我不忘带上一句:“跟上。”

  要沙和尚“跟上”是因为我一直对这家伙不是很放心,放他一个人在小丫头的房间我更加不放心。

  远处,月亮下,一群道童围着一颗大树在喧哗着,猪八戒在树上,对树下的人视而不见,还是呆呆地看着月亮,嘴里好象在咀嚼着什么脆果子,咯吱咯吱的声音分外响亮。

  第二十九回 最爱的人和最爱的树 (道观)

  这里有一点我想不明白,这伙道童本来是把我们当客人的,大摆宴席的招待我们,猪八戒不过是摘了他们几个果子,怎么斤斤计较起来了。

  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本打算转身就走,却有个道童拦住了我,破口大骂:"好你个贼和尚!俺们师父吩咐对你们客客气气,你们倒不识好歹起来了!?"

  大胡子双目圆瞪,伸出大手,一把将那道童提了起来,怒吼道:"小毛头牛鼻子!说什么呢?有种再说一遍。"

  那道童却也硬气,浑然不把大胡子的凶神恶煞放在眼里,继续骂不绝口:"我早看你们就不是什么正经和尚,无耻的小偷,强盗?quot;

  大胡子气坏了,抬手就想给那道童一耳光,我赶紧拦住他,我知道这家伙下手没有分寸,那一耳光扇下去,别说人,就算天兵天将也要死掉好几个:"算了,这些道童小气,你跟他计较什么,大不了明天赔他几吊钱也就得了。"

  "赔?你赔得起嘛?就算把你们那师父卖掉也赔不起!"那道童被大胡子提在半空中还喋喋不休。

  这回可把我惹怒了,我一把将他从大胡子的手中抢了过来,丢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这叫敬酒不吃吃罚酒。树下的道童们听到惨叫声,呼啦一下围了过来,指着我齐声大骂。

  当初我吃掉了太上老儿的一大锅仙丹也没人敢当我的面放个屁,这伙牛鼻子竟因八戒摘了他们种的几个果子而说我是"毛贼"。这可就不能怪我了。

  我也不去理睬他们,直接走过去,一脚把那棵大树踢倒在地,然后回房睡觉。大胡子顾不得打那些道童,匆匆忙忙跑去扶起树叶堆里的猪八戒------这家伙喜欢卖好。

  房间里,小丫头揉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悟空,外面好吵啊,睡不着。"

  "没事,一会儿就好。"我知道大胡子和呆子一定会向那些道童撒气。果然,随着一片齐声惨叫,夜又恢复了平静。

  小丫头找了根梳子拨弄着长发,又说:"有没有什么吃的,肚子有点饿。"

  "有有有!"是大胡子的大嗓门?quot;师父,师父,有好东西吃呀!"

  "什么好东西?"小丫头懒懒地问,她对这个三徒弟一直不是很喜欢。

  大胡子和呆子走进房间,手里捧着一些白白胖胖的东西。

  "这是什么呀?看起来像个小娃娃。"小丫头好奇地抓起一个,"呀!还会动耶~~~~"

  "不管是什么,好吃好吃…"大胡子早塞了两个在嘴里大声嚼起来。猪八戒也正吃着。

  "啊!!!这能吃吗?我怎么觉得这东西像活的…"

  小丫头不敢吃,于是我用传音术招呼了几个附近的地方小神仙,让送来了些草莓。末了我又问那些神仙这果子的来历,这些神仙馋得口水都掉下来了,却硬是假装说不知道。我读了读他们的心,才知道,这东西叫人参果,好象比天上的蟠桃还值钱。

  看来也怪不得那些道童要喧哗,这个道观里只有那一棵树,想来大家种得辛苦。不知此间的主人回来将做何计较。当然,那也是明天的事了,我哄小丫头睡了,便和大胡子呆子到附近的河边去钓鱼,因为,明天的早餐应该不会有人为我们准备。

  天快亮的时候,道观上空红光闪烁,我知道是那的主人回来了。得回去看看了,小丫头还在那呢。

  到了道观门口,听见里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哭声,于是,我向两个师弟摆了摆手,示意先看看再说。

  大门里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外表看起来不算很大年纪的道长正跪在那棵被我踢倒的大树前面嚎啕大哭,小丫头却站在他的旁边。

  "别哭嘛别哭嘛。"小丫头正在安慰他。

  小丫头一安慰,那道长哭得更大声了:"可怜我几千年的心血呀~~~ 呜呜呜~~~~ "

  小丫头递给他一块手帕,还是煞有介事地说:"别哭别哭,男子汉不哭。"

  那道长接过手帕,擦着眼泪,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又哭了起来:"为什么呀?为什么呀?为什么偏偏是我最深爱的人毁了我最心爱的大树……"

  "最深爱的人???"猪八戒和沙和尚指着我齐声惊叫。

  第三十回 算我怕了你了! (道观)

  乖乖!这个道长头壳是不是坏掉了?谁他妈是他最深爱的人呀???我瞪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一眼,然后继续观察。

  “你怎么知道这是你最深爱的人毁了的呀?”小丫头好奇地问。

  道长擦着眼泪,哽咽着:“我当然知道,是他,一定是他,我等他等了好几百年了。”

  “哦。”小丫头若有所思,又问,“那你为什么以前不去找他呢?”

  “我…我…我不敢,哇~~~~~~”道长又哭开了,半天才接着道,“他从来都不理我,他的心里从来都没有我…”

  躲在外面的我倒抽了一口凉气,我忽然想起那是谁了…镇元!他妈的果然是镇元,菩提老祖门下的大徒弟,我的那个大师兄镇元。这会儿我的脚虽然有点发软,却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

  猪八戒和沙和尚的四个眼睛都瞪圆了看着我,眼神怪怪的,这令我尴尬极了。

  小丫头又说话了,只听:“那这正是个好机会呀!”

  “怎讲?”我几乎和镇元一起喊出口来。

  “既然你确定这棵树是你最爱的人推倒的,那就找她赔嘛!”

  “怎么赔?”

  “救活这棵树呀?”

  “救不活呢?”

  “救不活最好,你就可以借此让她以身相许了!”

  “啪!”大门内外同时发出一个“啪”。

  镇元一拍大腿,叫道:“对呀!对呀!小丫头你怎么这么聪明呀!”

  我则一拍脑门,叫道:“我靠!我靠!小丫头你怎么自作聪明呀!”

  “那算什么呀!”小丫头最喜欢听人夸她聪明了,得意洋洋,“你深爱的人一定长得很漂亮吧?能带我也去瞧瞧吗?”

  “对了,小姑娘你是谁呀,怎么会在我的道观里?”镇元看着她,问。

  “我是东土大唐来的高僧,唐三藏就是本小姐!”小丫头穿着睡衣,却硬想装出一付高僧的威严姿态。

  “啊?!唐僧!那…那…他…他呢?”镇元的声音发颤。

  小丫头问他是谁,镇元说就是孙悟空呀,沙和尚终于憋不住放声大笑,猪八戒张口结舌然后大摇其头,我二话没说发足狂奔而去,临奔前悄声叮嘱猪八戒:“你想办法把小丫头弄出来,我在西边十万里外等你们。”

  背后传来镇元的声音:“悟空,不要离开我,悟空~~~~”

  我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跌跌撞撞一下子飞出了十万八千里,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能把我吓得屁滚尿流的人。

  关于镇元的事我的记忆中一直没浮现过,不是我故意不去想,而是那根本没什么好想,当初在菩提门下,我已经被他烦得够呛,想不到五百年后,这家伙还阴魂不散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男人喜欢男人这种事情,难道这也有爱情可言吗?真叫人头大…

  “悟空,既然命运再一次把你安排到我的面前,我就不会再错过。”是镇元的万里传音,这小子的道术已经可以和菩提比肩了。

  “你想怎样!”我喘着粗气说,我的心跳跳得莫名其妙,可能是给气的。

  “除非你把我的树救活,否则我决不善罢甘休。”

  我知道他决不善罢甘休指的是什么,“你敢威胁我!?”

  “不不不,悟空,我怎么会威胁你呢?只要你能和我…”

  “闭嘴!闭嘴!算我怕了你了!老子想办法赔你的破树就是了!”

  第三十一回 峡谷里的强大妖气 (峡谷)

  小丫头无意中给镇元牛鼻子出的那个馊主意可把我折磨得够呛,我上天入地,找遍各地神仙寻找着救活那棵人参果树的方子而不可得。

  以前从来没什么事能这么折腾我的,想不到连天下无敌的我也有撞鬼的时候。

  归根结底,还是爱情惹的祸。我虽然打死都不承认这是什么爱情,可偏生我会读心术,我能读出,镇元心里对我的这种感情和小阎王她们心里的完全没有分别,真是恶心死我了。

  不管怎么说,最后我还是低声下气地找来了观音菩萨,把那棵大树救活,然后拉着小丫头逃之夭夭。碰上这种事最好的选择就是逃之夭夭,因为我虽然能打却不能打他----你可以狠心去打一个真心真意爱你的人吗?

  镇元孤零零地站在道观的大门口,流泪的双眼还流露着哀怨,站了好久好久,站好多好多年…

  虽然恶心,却难免感动,但就算感动,又能如何呢?内疚吗?当然不能内疚,内疚的话我不就成变态了吗?无论如何我不可以为这事内疚,反正我不…可是当我想起临逃前镇元汹涌而出的泪水,心里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对镇元说了一句…对不起…

  这之后的几天,沙和尚又念叨起这件事来:“大师兄真是太优秀了,不单是女人,连男人也…”

  于是我就大开杀戒,把沙和尚揍个死去活来,亏得小丫头过来劝我住手才没闹出人命来。

  小丫头童言无忌,常会为那事问这问那的,烦得我头大如斗。

  白龙马有时也会没事忽然发出一声怪笑,他一笑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真是可恨。

  猪八戒还是和以前一样,每天都呆呆地想着他的事情,一切都和他无关的样子,这个时候我倒觉得只有他最可爱。

  这个春天比起刚过去的那个冬天,显然要讨厌得多。

  很想找些妖怪来收拾,以此分分心,忘掉那件尴尬的事,偏生妖怪们都被沙和尚吓得退避三舍,所到之处风平浪静,连道路都被妖怪们铺得格外平整。对他们来说,我们这个队伍无疑是群灾星,能送走当早日送走是为上策。

  连续好几天,乡下妖怪都没碰上一个,旅途难免又沉闷起来,小丫头有时无聊到陪猪八戒爬到树上看月亮,沙和尚唉声叹气:“怎么走的都是山路呀?累人又没得美眉看。”

  我特意挑山路走是有我的道理的,这两个师弟的形象太过另类,真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一定会引起不小的骚动,那会很麻烦。

  一场大雨过后,进入了一个峡谷。

  “有妖气!”这话是沙和尚说的,他乐呵呵地看着我,却被我吓了一跳。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冷竣,因为,峡谷中的妖气非同寻常,我从耳朵里抽出了金箍棒。

  猪八戒也凝起了双眉,眼里透着精光,握钉耙的手紧了紧。能让这样一个呆子凝眉的妖怪绝对不简单。

  沙和尚看着我俩的表情,也意识到此间的是个危险地带,小声问:“大师兄,什么妖怪这么了得,连你和天蓬都认真起来了?”

  我没有理睬他,伸手示意大家停下前进脚步,闭上眼,仔细搜寻妖气的来源。

  “这股妖气的力量数值接近神通极限。”猪八戒冷冷地说。

  沙和尚打了个冷战:“有…有这么强!!!”

  “此怪的实力和五百年前的猴头不相上下。”猪八戒又道。

  今天他的话特别多。我知道他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这句话令我有些心惊,怎么"和五百年前"的我相比较?难道现在的我不如五百年前的?

  从那股妖气给我的压力来看,我知道他至少有一点是说对了,这妖怪很强,因为只有实力接近或高于对方才能给予对方压力。峡谷里的这个妖怪就算不比我强,至少也不比我弱。

  “下界竟有这般强大的妖物!”沙和尚左顾右盼着,手心渗汗。

  第三十二回 天宫的第二次浩劫 (峡谷)

  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时候,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渴望能有个合适的对手,渴望碰上能给我压力的气势。

  二郎神虽然号称天界第一,可招式华而不实,破绽太大,在我手下走不过一百招,倒是三太子哪吒还不错,打起来很有创意,是个非常可爱的对手,只是攻击的时候太温柔,这种对手只能成为朋友,不可能造成真正的压力。

  五百年前梦寐以求的强大压力终于在这个时候降临了,我却似乎已经没了当年冲动,以至有点兴奋不起来,五行山下的五百年看来是磨去了我的锋芒。

  猪八戒的话没错,藏在峡谷中的这个妖怪和当年的我不相上下,不知如今的我究竟还剩下当年的几成……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不再是无敌了。

  很烦,不想打,因为没败过,不想让失败伤自己的心。但我不会退缩,因为我是孙悟空。

  “呀~~ 有妖气有妖气!”小丫头兴奋得不得了,指着不远处的峡谷里的雾气直叫唤。

  我仍旧紧闭双眼,静静地搜索着那股强大力量的来源,但那股神秘力量却忽然不知所踪。

  “妖气消失了。”沙和尚小声说,“看来不会有事了,这妖怪害肯定是怕了咱们的大师兄。”

  “是雪百合!”猪八戒脸上露出略带绝望的浅笑。

  “啊!”沙和尚的脸登时就青了:“你…你…你说的是…是…”然后就说不下去了,这家伙竟然被吓傻了。

  这个雪百合是什么角色?竟然把王母娘娘的贴身侍卫卷帘大将吓成这副模样…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孙悟空”这三个字,再没人能够有这般强大的威慑力。

  小丫头好象也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了,从马上溜了下来,跑到我身边,问:“这个妖怪很厉害吗?”

  “你问八戒,他知道。”天蓬元帅的十万水师是天宫最精锐的部队,与魔界长年的作战中,这支部队始终是主角,我想猪八戒应该了解那个雪百合的情况。

  “孙悟空,”猪八戒忽然看着我,“你知道当年你大闹天宫的时候,我和我的十万水师在做什么吗?”

  我等着他往下说。

  “那时,天界的某个角落,曾出现过一股非常诡异的妖气,虽然只是一瞬间,却震动了玉皇身边的先知神。”

  “先知神!?”我知道他,此人恐怕是天界最深不可测的谋士,谁也不知道他的真面目是什么,“他怎么说。”

  “先知神当时已经预料到你不会在那场战役中获胜,但他却无法预料那股神秘的力量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他这么说:‘这股力量亦正亦邪,叫人捉摸不定,可能什么也不会发生,也可能毁灭一切,我不放心’。你在和十万天兵交战的时候,我和我的十万水师全部按兵不动,因为先知神很担心那个神秘的魔物会突然来袭。连先知神都无法预料其动向的魔物,显然要比你这个胡闹的猴头可怕得多。”

  我哼了一声:“别说废话,告诉我你们交手时的情况。”

  “那是在你被压在五行山下一百年后发生的事了。”猪八戒仰头望着天,脸上的表情让人感觉时间仿佛倒流了几百年,天界的云端,威风凛凛地站着的那个天蓬元帅。

  “那场浩劫想必卷帘大将也记忆犹新。”猪八戒一字一句地说着,他的意识正徘徊在数百年前的天界。

  “是的,我不会忘记!”沙和尚紧张地咽着口水。

  他们的意思我懂了,在我大闹天宫的一百年后,天宫又遭受了一次浩劫。

  第三十三回 拒绝枯萎的雪百合 (往事)

  南天门的云阶上,走来一个白衣女子,看门的四天将有些诧异,却不敢怠慢,赶紧通知了托塔天王。

  托塔天王火速赶来,因为他的宝塔在颤动,只有魔物才会令他的这件法宝发抖。

  “你是何方妖物?还不快快停止脚步!”托塔天王喝斥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表情茫然,没有停,看见面前有人,就问:“可以向你打听个人吗?”

  托塔天王心下惴惴,随即恐惧到了极点,他发现这个美貌绝伦的白衣女子蕴藏着超乎寻常的强大力量。他说不出话来了。

  “你不说话吗?”白衣女子表情茫然,站在了天王的面前,“算了,我不该问的。”

  南天门的四周,黑压压的天兵,玉皇大帝战抖着,问身边的先知神:“她就是你说的那个神秘妖物吗?”

  先知神点了点头,说:“不要妄动,且看她下面会干些什么。”

  白衣女子茫然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目光再次停留在面前的托塔天王身上:“我刚刚把自己的魂魄凝聚在雪山上的百合上,变回了人型。”

  “你究竟是谁?”托塔天王强迫着自己不让声音发颤。

  “我是谁?”白衣女子表情茫然,“我谁也不是…我是只是一朵雪百合的化身。”

  “你…你来天宫干什么?”

  “我的身躯是百合花化成的,随时可能枯萎而随风散去。”白衣女子表情茫然,“我想保留,因为他曾说喜欢看我的样子。”

  托塔天王不说话,他在等。他却不知道等来的会是什么。

  “我知道有一个方法能保留我的身躯。”

  “是什么?”托塔天王的拳头握紧了,他预感到什么了。先知神也在同一时刻预感到什么了,因为,他忽然打了个冷战“快叫天蓬,快请如来!”

  “神仙的血,大量的神仙的血,我要为他保留好这具身躯。”白衣女子的话说完,托塔天王就倒下了,变成一具干尸,死了。谁也没看清楚白衣女子是怎么出手的,只看见她的嘴角挂着一丝血渍…

  猪八戒沉默了很久,我才问:“那天天界死了多少神仙?”

  “几万天兵不算,大约还死了七百多名神通不浅的神仙。”沙和尚接口道

  南天门的云阶上,遍地干尸,白衣女子玉琢般的纤手掐在哪吒的脖子上,表情茫然:“原来你也是花的化身,和我一样。”

  哪吒汗如雨下。

  “能告诉我怎样不让身子枯萎的吗?”

  “我告诉你,你能停止杀戮吗?”

  “好的,你说,我不杀了。”

  “哪吒把保持莲花身躯的密法告诉了雪百合,这个恐怖的强大妖魔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走了,以后就再也没看见她的踪迹。”猪八戒说。

  “你当时在做什么?”我问。

  “躺在地上。”猪八戒长叹了一口气,“我用尽全力躲开了她致命的一抓,再没半点力气从地上爬起来。”

  “如来呢?”

  “如来说他肚子疼,没来。”

  我擦了擦头的汗水,一阵出神。

  第三十四回 那一战我胜了吗? (天上)

  "悟空,我想吃东西。"小丫头觉得无聊的时候就想吃东西,她是不会明白猪八戒说的这个故事,也体会不到我们三人心中正承受的压力。

  但这个时候我知道不能离开,雪百合在屠戮天宫后的整整四百年不见踪影,这会儿却出现在我们西行的道路上,想来不会是什么巧合。

  她有可能是对小丫头感兴趣,金禅子的肉身一直令整个魔界垂涎。

  "大胡子,你到东南方向一百七十里处,弄些草莓过来。"我说。

  沙和尚还没应,小丫头却扯着我的袖子道:"不嘛不嘛,我只要吃你帮我找的草莓。"

  沉吟了一下,想出了个主意,我在地上画出了个大圆圈:"这是战神结界,我没回来千万别走出来。"

  一百七十里的来回于我实际上只有打个呵欠的时间,我此去的目的更在那个雪百合身上。虽然我已不再有当年傲视天地的豪情,却还不至于疏懒到坐视一个和我一样甚至比我强的人的存在。

  天际渲染着大片红霞,这令我不由想象着四百年前天界的那场屠戮,这个世界除了我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物?

  一招之下就置托塔天王于死地,不知八戒可有夸张,换成五百年前在我功力的颠峰时期,我能做到吗?当初,菩提对我说"你已无敌"的时候,仿佛心里还隐隐带着一点犹豫,莫非…

  菩提一定知道这个雪百合,否则他不会犹豫,但是,既然犹豫,为什么还是对我说了"你已无敌"这样的话呢?

  在整个神魔两界,佛法最高者自当是如来,道术的最强者菩提则有可能已被镇元所取代,武力的颠峰自我不再出第二人,而魔法呢?是小白…

  忽然,我的心好象被一柄冰冷的长针深深刺入。难道是小白???

  啊!是了…"我的身躯是百合花化成的…我想保留,因为他曾说喜欢看我的样子。"

  半空中,我僵住了…

  是小白!是小白!一定是小白…我摸了摸脸上并排的五道疤痕。

  一队归雁劈啪劈啪地从我身边飞过,时间再次定格在了菩提老祖最后验证战神与尸魔孰强孰弱的那个春天。

  那个春天,小白的身躯被菩提注入了尸魔的魂魄。

  透着寒光的眼睛,可以撕裂大地的冰爪,还有我夺眶而出的眼泪…

  那一战我胜了吗?

  没有!我没胜!是小白在最后一刻毁了自己的肉身…

  那一战我胜了吗---为什么这个问题以前我一直没问过自己,难道我真的忘记了吗?

  我不可能忘记哪怕我一直以为我忘记了,在我心底一直纠缠着一个东西,我总是极力阻止着那个东西的浮现,因为我一直坚信我的无敌。我把无敌这个概念看得比生命中的任何一件事都重…

  我为什么不敢面对和小白决战的那个春天,因为…我终究不能不承认,我是败者…

  我冲入龙宫强夺金箍棒;我丧失理智的大闹天宫;我宁可失去小白也要在炼丹炉里呆满了八十一天…归根揭底就是因为我不愿面对小白比我强这个现实…

  我忽然明白了,是追求无敌的欲望毁灭了曾经存在于我心中的最真挚的感情…

  天上的风很大,我漂浮其间,像大海中的一片羽毛,轻的,没有自主的权力,随着波涛的涌动起伏飘荡……

  第三十五回 白色的微笑 (天上)

  不知过了多久,我想小白该来的时候小白就来了,白色的霓裳,白色的微笑。

  小白的笑很灿烂,五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在一个陌生的天空上终于再次相逢了。

  小白的模样还是小白,在五百年前的苹果树上,我说我喜欢看你的样子,我还记得,小白也记得。

  小白为了找回我喜欢看的样子,用一百年的时间,借百合花完成化身。

  小白为了保持我喜欢看的样子,用一眨眼的时间,屠戮天宫数万神仙。

  小白终于是爱着我的,也许炼丹炉的那一刻钟曾令她失望过,但,她还是爱着我的。这时我才明白“你已无敌”的深意。

  菩提说这话的时候犹豫了,但仔细衡量了一下,觉得我还是无敌,因为真正的第一高手的心掌握在我的手里,他知道小白爱我。

  “悟空哥,你好吗?”小白微笑着。

  “我很好,你呢?”我的眼眶湿湿的。

  “我也是。”小白微笑着。

  “我好想你。”我的眼眶湿湿的。

  “我知道。”小白微笑着。

  “想吃苹果吗?”

  “想~”

  云端,小白偎依在我的怀中,吃着苹果,她的身上散发着百合花的淡淡清香。这一刻,我已经不再把无敌看得那么重要了,因为世间还有一种东西比无敌更令人神往,那就是幸福。

  “唐三藏挺可爱的。”

  “是的。”

  “你会一直保护她是吧?”

  “是的,我想我会。”

  “等你保护完她,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好吗?”

  “好!”  

  “可是,我不愿意再等待了。”

  “我等了很久很久了,我不愿意再等一次了。”

  “你…你想…”

  “我要杀了唐三藏,这样,你保护她的使命就可以完成了。”

  我的心在一瞬间骤然冷了下来,小白要杀死小丫头!小白要杀死小丫头…

  耳旁,还能很清晰地听见小丫头正坐在我画的那个圈圈里稚气地抱怨着:悟空怎么还不回来,去好久了。早知道要去这么久我就不想吃东西了。

  小丫头现在已经把我当成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点我是早有预料的,但我却从没有认真衡量过她在我心目中的正确位置。

  相隔五百年终于得偿所愿地遇见了小白,我心里已千百次地许诺我决不让小白再等待哪怕一次心跳,可是,现在小白说:要杀死小丫头,小白还说:她不愿意再等一次了……

  耳旁,还能很清晰地听见小丫头正坐在我画的那个圈圈里稚气地抱怨着:“都怪我,让悟空跑了那么远的路,八戒,你说我是不是很不懂事呀?”

  小丫头自从和我见面的第一天起,就没有和我分开超过两个时辰,现在的她对我早已经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依赖心理,而我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依赖着。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辜负了小白太多太多,我已经一万次地发誓我一定不会再做出任何违背这份感情的蠢事。可是小白说:要杀死小丫头,小白还说:她不愿意再等一次了……

  小白微笑地离开我的怀抱,微笑着朝小丫头正等着我回去的那个峡谷飞去。

  第三十六回 威武得不同寻常的猪 (峡谷)

  我坐在云端,发愣然后发抖。

  这一刻仿佛有两股巨大的力量正将我朝两个方向撕扯。

  为什么我会这么在乎小丫头,她只是天界安排下凡来牵制我的一颗棋子罢了,我心中最爱的人是小白,我不能再辜负小白,我不能再为任何事而再次令小白失望,因为,我已经为这一刻整整等待了五百年。

  可是…

  峡谷里,小白向小丫头呆着的圈圈缓缓走来。

  猪八戒双眉紧皱,沙和尚索索发抖,小丫头好奇地张望着:“咦,那边来了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呀!”

  “大,大师兄呢?难道大师兄已经败了?”沙和尚的声音剧烈颤动着。

  猪八戒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现在这里已经没你什么事了,该往哪去哪去吧。”说完,提起九齿钉耙,跨过地上那道战神结界,大步向小白走了过去。

  “喂!”小丫头嚷道,“猪八戒你怎么走出去了?悟空说他没回来前我们不能走出这个圈圈的呀?”

  沙和尚满头冷汗,双手紧紧地扯着小丫头的袈裟,小丫头气急败坏地连踢了他好几脚才慌忙放手,脸却还青青的不象个人样。

  在小白的面前,像山一样伫立着一头威武得不同寻常的猪。猪不说话,因为这样的架势已经可以说明一切。

  小白微笑着看着猪,问:“你要保护唐三藏,对吗?”

  猪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摇了摇头,然后双手举起钉耙非常缓慢的摆出了一个动作。

  这是天界第一武神的决战架势。

  望天,猛然间乌云压顶,电闪雷鸣,在我的不远处,天界的十万水师正擂起万千战鼓…

  虽然不远,那十万个天兵却没有一个人把目光投向仍徘徊于思想争斗中的我,在他们的心目中,天蓬永远是至高无上的,他们也清楚的意识到,这有可能将是他们这位伟大元帅的最后一战。

  小白微笑地看着猪八戒,点了点头:“我明白了。”随后,一只雪白的纤手从袖子中伸了出来…正是这只手,一只曾在一瞬间血洗了天宫的手。

  沙和尚啪嗒一声坐倒在地,以他的道行,实在承受不起如此巨大的压力,而小丫头却在这个时候跑出了战神结界,一直奔到了猪八戒的身边。

  “八戒,那个穿白衣服的漂亮姐姐就是妖怪吗?”小丫头小声问。

  猪八戒就像一副冰冻的雕像,冷冷的一动不动,他的双眼紧紧盯着小白的那只手。

  “会不会看错了,那个姐姐看上去笑眯眯的,好象很好人的样子。”小丫头小声问。

  猪八戒就像一副冰冻的雕像,冷冷的一动不动,他的双眼紧紧盯着小白的那只手。

  “你怎么搞的,说话呀!”小丫头忍不住抬脚去踢猪八戒。

  “住手!”我大惊,从天上飞身扑落,总算在小丫头的脚距猪八戒的屁股不到一寸的时候将她拖开---此时的猪浑身凝聚了万钧神力,这时候要是碰上了他的身子,就算天上的神佛,恐怕也会落得个非死即伤的下场。

  小白微笑地看着我,似乎带有些诧异:“原来你真的很在乎这个女孩。”

  我放下小丫头,仍然站在原地发愣,小丫头看见我很高兴:“悟空悟空,你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想死我了!”---只是不到一个白天的分别…

  “喝呀!!!”忽听一声如雷鸣般的大吼,我知道猪八戒出手了,这一战必定是最惨烈的,天蓬已经等了四百年。

  我抱起小丫头,飞上天空,找了朵云坐了下来,峡谷里光芒万道、山崩地裂。

  我吃惊地看着猪八戒。

  第三十七回 千载难逢的决战 (峡谷)

  不管眼前挥舞着钉耙的是怎样的一头滑稽的猪,此刻所爆发出来的无比巨大的攻击力仍将令所有武神动容。

  南天门聚集了大批的神仙,面色凝重地注视着这场决战。玉皇大帝脸色苍白,嘴里似乎在念叨着什么,西天极乐世界的如来佛紧扣双眉,嘴里同样在念叨着什么。

  我知道他们都在祈祷,可是,他们究竟向谁祈祷呢?他们自己就是神的代表呀?想到这一节,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终于,我是没笑得出来,因为云端下的猪的确让人吃惊。

  当九齿钉耙铺天盖地的发出第一式凌厉攻击的时候,我在心里掂量了一下:换我,能挡得住吗?

  小白还是微笑着,在八戒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中有如闲庭信步一般,那只绝伦的纤手轻描淡写格开了每个足以开天裂地的巨擎。从她的眼里,似乎也流露出了对这个对手的尊敬来。

  天蓬在天宫的那场浩劫中拼尽全力却最终落败,四百年来,他一直在不断地强大自己,在顶着情感上的失落与俗世间的困扰下,他已经把自己的功力带入了一个非常高深的境界。那一天我把他从树上踢下来他提着钉耙向我冲来的时候我已经感受到压力了。

  可当时他没有出手,因为他说“算了,打不过你”。

  其实,猪未必打不过我,他只是认为和我交战毫无意义,也因为他更愿意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和雪百合的决战当中。打败那个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功力大减的孙悟空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我紧凝着双眉,心里涌起一泉苦水,我在那呆子的心目中几乎毫无分量…这对曾自认无敌于世的我简直就是一个最大的讽刺。

  我难道真的已经差到这种程度了吗?不!这绝对不可能!!!

  金箍棒在我得手中被捏得吱吱作响,我感觉我正燃烧着。

  “悟空,那个白白的姐姐是谁呀?你认识她吗?”小丫头坐在云端,两脚一前一后地摆动着。

  “认识,他是我很小很小就认识的好朋友。”我本来想说她是我的女朋友,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改了口,或者是因为我觉得这样说会伤了小丫头的心。

  “是嘛!那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呀!要是我也那么漂亮就好了。” 小丫头的两脚还是一前一后地摆动着。

  “为什么这么说?”我忽然发现小丫头这话有别的意思。

  “我看见你看着她的眼神好温柔…”小丫头顿了顿,又说:“要是我也长得像白白的姐姐那么漂亮,你也这么温柔地看着我的。”

  我张口结舌,怎么一个小丫头也能说出这么女人的话来了?她竟然还能分辨得出我对她的温柔和对小白的温柔不一样…

  看来,女人与生俱来就是女人,集世间一切纯真与复杂于一身的奇怪生物。

  我不敢看小丫头的神色,我别无选择地重新关心云层下的峡谷里的大战。这一战的激烈程度应该不下于当年我和被尸魔魂魄附身的小白的那场决战,甚至要比那一场更强。

  猪的招式很大气,俨然是天界大元帅的气势,排山倒海霸气十足。而小白的路数则属于极端阴柔的那种,飘忽不定无迹可寻。这样的决战是千载难逢的。

  “悟空,”小丫头无聊地踢着飘过的云彩,“白白的姐姐还要跟八戒打多久呀?我好想她能跟我说说话。”

  天真无邪的小丫头是打心眼里喜欢小白的,这倒不在我的预料当中。

  我抬眼看了看小白,小白也正看着我,脸上流露着非常愉快的神情,就在这时,小白忽然猛一挥手,将猪八戒远远震开,然后说:“今天就打到这吧,你还不是我的对手的。”声音柔柔的。

  猪八戒将手中的钉耙垂了下来,低着头,沉默了一阵,终于说:“你是最强的。”

  小白微笑地看着他:“可能下一次你就能超过我了,你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过了五百年前的悟空。”然后小白就飞到了我和小丫头坐着的这朵云上。

  “小三藏你好~”小白将小丫头亲昵地揽在怀中。

  “姐姐好!”小丫头很开心。

  第三十八回 小白,出招吧! (天上)

  云层间的战鼓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沉重的叹息声,从这一刻开始,所有以前自认为至高无上的神仙都明白了一件事,他们的命运再也不能随意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来自于他们对立着的魔界,他们很清楚,如果小白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将他们全部送往地狱。这本是原先他们所喜欢的操纵凡人的手段。

  天空在那声沉重的叹息之后,变得异常的清静。

  整个天地间,仿佛就剩下我面前的小白和小丫头的对话。

  “姐姐好香呀!”

  “姐姐的身体是百合花变来的。”

  “真好!”小丫头凑上去使劲嗅了嗅,“要是我也是花变的该多好呀!”

  小白微笑地爱抚着小丫头的长发,然后把脸转向我,我很安静地看着她,小白的表情始终是那样的轻松随意,而我的心里却冲撞得厉害。

  “姐姐,你和我的徒弟悟空是很小就认识的朋友对吗?”小丫头问。

  “是的。”小白微笑着说,“我们曾许诺要永远在一起。”

  我的心嘭嘭直跳。

  小丫头咬着嘴唇,然后看着我,我低着头。

  “为了今天,姐姐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悟空也是。”小白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看着我的。

  小白和小丫头都不说话,她们在看着我。

  “咳…咳…”我抬头看了看太阳,又低头看了看猪,最后只好对小丫头说:“是的,我们俩已经等了五百多年了……她,她叫小白。”

  “小白姐姐真幸福。”小丫头低着头悻悻地互相拨弄着两个食指。

  小白微笑着将小丫头搂在怀中,什么也没说。

  天地一片寂静,时间像凝固了一般。不知过了多久,小白才对小丫头说:“小三藏去安慰一下你的二徒弟好吗?姐姐和悟空说两句话。”

  “那好吧。”

  “看来我不用杀死小三藏了。”小白微笑着对我说。“她实在是很可爱,别说已经没有必要了,就算非杀不可我也下不了手。”

  我听着。

  “你的师弟比你强。”

  我的心是凉的:“你的意思就是,我在她的身边所谓的保护全无意义对吗?”

  “悟空不要这样。”小白心疼地抓住我的战抖的手臂,“最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了。不是吗?”

  是的,我和小白在一起是最重要的,可是,让我这样一个自信无敌五百余年的人在顷刻之间接受自己原来还不如一头猪……这实在太难。

  还有,终于回到我身边的小白,我曾多么的渴望能一生一世保护她,但现在的我凭什么去保护她,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差距,我反而更像一个被保护的对象。

  这不是我能坦然面对的。

  开始有风来了,越来越大,我的衣服猎猎作响。心,也在这一刻澎湃了起来,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了上来,登时云天金光万道。

  金箍棒早已迫不及待地震动着,我知道它早已按捺不住五百年的等待,这必须是战神复舒的时刻。

  “小白,出招吧!”

  小白微笑着看着我,点了点头,她是理解我的。

  第三十九回 尘封百年的颠峰力量 (天上→花果山)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和我心灵相通的,那一定是小白。尽管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在分别的这五百年里,我们却又无时无刻不在一起。

  实际上在任何时刻,我们都没有分开过,小白和我的两颗心始终都连在一起。

  因此,当我将金箍棒舒展开来,当我凝起双眉郑重其事地说“小白出招吧”的时候,小白的脸上依旧是理解的微笑。

  这种理解是无可替代的,虽然我的心此刻正燃烧着浓浓的战意,却也在同一时间里沉浸在被深爱着的温馨当中。

  不管我是否承认,小白的功力在五百年前就已经远超于我,而现在,我们两的差距亦更加的明显,但我相信,小白的出手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保留。她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风已经大成了狂风,翻滚的云铺满了天空。

  小白善解人意地出手了,雪色的,如冰霜一般的小白的手,划破了虚空,将我笼罩其中,寒风这一刹那席卷了天地。我心中的烈火也在这一刹那燃烧到极限,金箍棒比我的意识还要早一步,发出了震撼天地的一击。

  战神九绝里没有防守,遇攻则攻,遇守还攻。因为战神为战而生,为无敌而存在,如果无敌成为历史,那么战神就再不是战神,我再不是我。

  我不会屈从于小白比我强大这样的现实,哪怕我渴望着这份爱追逐着这份爱。

  天地再次被震动,如来不堪重负地捂住了心脏…

  我在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沉浸在了战斗的无尽激情当中,没有一丝杂念,没有一切烦忧,我的眼中只有一个字:胜。我必须胜,因为我为此而存在,如果没有了这种欲念,我将什么也不是!小白如我所愿地迸发着她的极限攻击,将我的力量带入极限。

  每一次攻击,每一声狂吼,都在一步步地将我的力量推上更高的层次,我到这一刻才明白,战神的力量是没有止尽的,五百年来,我一直没能把这种力量发挥出来只因我一直就没有碰上一个真正强大的对手。

  而多年以后的今天,小白,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满足了我的期盼,尘封了五百年的颠峰力量终于在此刻爆发了。小白的微笑融入在我突破极限的兴奋当中,当我开天辟地般挥过那最后的定音一式,天地沉寂下来…

  我和小白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轻轻地擦拭着小白欢乐的泪花,我轻轻地吻去小白嘴角溢出的血丝。我们的心交融在一起,这一刻,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我不但找到了最爱的人,也证明了自己的无敌,这个世界仿佛从此不再重要,然后,我看见了小丫头伤心的眼神…

  “悟空,我好羡慕小白姐姐,真的…”小丫头是这么说的。

  “猴子,现在你是最强的了,但我要告诉你,只是现在。”猪八戒是这么说的。

  “当你达成你的梦想的时候,有可能是对人生产生厌倦的第一步…”白龙马是这么说的。

  对于小丫头,我唯一的选择只有离开,世上有很多事情必须做出取舍,我的存在只会无休止地扰乱她纯真的心灵。

  对于猪八戒,我感到欣慰,因为这是目前为止仅剩的还能给我的将来带来压力的人,他那优秀得令人眼红的一切可能会一直给我的内心带来震动。

  对于白龙马,我会心的报以一个朋友最真挚的一笑,他的人生经历虽然简单,却蕴涵哲理。也许在他懵懂的双眼里,看透的东西要比很多人多很多很多。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个时候是我告别的时候,话已经不必多说,小丫头在这个时候也变得懂事多了,她挥着手叫我快点走。

  小丫头是真心地为我的幸福快乐着,但一种极度的伤感却缭绕于她的心田,她挥手叫我快走因为我知道她的眼泪即将决堤,小丫头不想让自己的泪水为难我的幸福。

  小白的伤很重,这也是我不能耽搁的一个理由。

  风变得柔柔的,我和小白已经在花果山的上空了。

  山间,郁郁葱葱,在我与小白感到无比幸福着的同时,却见一股黑气袅袅升起…

  黑色的,很熟悉的感觉…

  这…这是…小阎王!!!

  《西游往事》大结局

  “小三藏,姐姐去和悟空说说话。你在下面等会儿,好吗?”小白白白的手轻轻拂弄着小丫头黑亮的长发,微微地笑着。

  “好,小三藏听姐姐的话。”小丫头看上去有点崇拜小白。

  猪八戒带着小丫头飞下云端,小白看着我,脸上依旧是白色的微笑,很柔和的,我这时心情已经舒服多了。

  “这个女孩前世一定是个很不错的神仙。”小白在我的身边,好象很愉快地跟下面的小丫头轻摆着手。

  我点了点头,伸手帮她拨开一缕被风吹到脸上的头发:“她的前世是唯一能深入引导我灵魂的神仙。我总觉得她的转世也是为我而来。”

  “所以你不愿看见我杀了她。”小白将我的手捧在脸上。“我懂了的。”

  小白看着我,声音柔柔的:“小三藏的确应该在你心目中的拥有一个位置,我已经不介意了。”

  我的心情这个时候异常的舒畅,我将她搂在怀中:“是的,小丫头的在我心中的位置和你并不冲突。”

  只在这片刻,我看清了自己的心,我明白了,我的确很爱小丫头,但那种爱却和情字无关,我就象疼爱自己的女儿一般的爱着她,而我对小白,我们彼此的心心相印已经将我俩融为一个整体,我们谁也不能缺了对方的。

  小白也懂了,我们俩终于在五百多年后的今天,真正把自己的心毫无保留地交给了对方,这一刻的温馨,已经不能用幸福那么简单的字眼去注释了,于是我们第一次情不自禁的亲吻了对方。

  在地上,小丫头咬着手指,有些出神地看着我们。

  在地上,猪八戒伸着懒腰,有些无聊地东张西望。

  在天上,如来佛捏着拳头,有些失落地喘着粗气。

  在天上,观世音皱着眉头,有些感慨地低头沉思。

  在网上,网虫们捧着砖头,有些愤怒地准备砸人。

  “你会和我们一起去天竺吗?”

  “不,我觉得这样对小三藏不大好。”

  “那你说吧,怎么好。”

  “我去花果山等你吧,或者顺便还可以办点事,比如…”小白看了看神仙们躲着偷听的那个云堆,"比如把那个如来也压到五行山下。"

  我知道她后面这句话是开玩笑,但我很开心,连忙说:“也好~”

  天上一阵炸锅,如来带头,神仙们四散奔逃而去,一时,清静得异常痛快。

  现在,我们已经真正的无敌了,但这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心已经真正的融合在一起。天地间似乎再没什么事情能够困扰我们的心了。

  西行的道路由此进入新的篇章。

  (完)

  (敬请关注第二部《天蓬月色》)

  结束与否全在一念之间,我选择结束是因为我发现,路已尽。

  关于这篇文章的创作,我在《关于〈西游往事〉》里已经有个比较详细的说明了。

  非常感谢网友们的大力支持,当初写到第十二的时候,停了一两个月,因为自觉词穷,已经打算放弃。幸得西陆论坛扪蚤广场斑竹冷静兄的一再鼓励,他在六月六号的回《老师被闹》的帖子中表示希望我能继续写《西游往事》。这里是个转折点,我也是从那张回帖后才硬着头皮一路写了下来。却没想到,看这篇文章的网友越来越多,给了我极大的创作动力,当然,无形中也让我承受了极大的压力。现在,这篇文章已经告一段落了,我也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能得到这么多网友的关注,小非已经无比满足了,在此,向所有关注西游的网友鞠躬了。

  虽然感觉累,但孙悟空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基本上得到了重塑,小时候的很多想法也已经得到了再现,这让我愉快极了。

  朋友们在感叹悟空的命运的同时,想必也注意到了猪八戒这个形象,我在这一部里藏了不少伏笔,我个人感觉从这个角度来注释西游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希望朋友们能在这个时候,给我更多的意见,把《西游往事》36回中的诸多缺漏一一指明,我会在近日找些时间将全文修补一下,尽可能地完善它。也好为下一部《天蓬月色》做好准备。

  (另:《天蓬月色》的第一人称将转为八戒,故事会从西游往事的末尾继续往下延伸,当然,还会沿袭前文的“往事”与即时的叙述方式。估计很快能够推出)                                      

二、[小说]酒伤

  酒伤

   礼拜一刚上班,老车正在自己车间的更衣室准备换工作服,就听见同车间的一个小伙子喊他:车师傅,小刘厂长刚才找您来着,让您来了之后马上去他那一趟,有事找。老车连忙答应了一声:哎,知道了,我马上去。

   这个小刘厂长是老车前一阵子带过的一个徒弟,前年刚分来的大学生,年轻又机灵很是讨老厂长的喜欢,于是戴帽下了阵子基层,跟着这个小厂子里资格最老的技工老车熟悉工厂的环境,几个月后就被调回了工厂新盖的那栋大楼里做起了副厂长。大家都开玩笑说老车将来一准是太上皇的位子,而且这个小伙子嘴甜又聪明,大家都说干部年轻化就是好。大家都觉得我们的厂子会越干越红火,于是自然的对老车的态度也就更加尊敬了。

   老车交代了同事一声就披上工作服出去了。一路上他边走边想,不知道小刘厂长叫他做什么,会不会是因为前几天自己提出的技改方案呢?干了20多年的钳工,老车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可惜文化不高,再辛苦也只是多带几个徒弟而已。现在有了这样高学历的一个厂长,说不定会把自己多年的心血全部整理出来呢。这个小厂子是自己亲眼看着盖起来,投产的。想到这老车凭添了几分自豪,微笑着向陆续到来的工友打着招呼。

   小刘厂长的办公室很气派,老车还是第一次来,觉得有点拘束,看到小刘厂长正坐在桌子后面低头看着什么,有点不知道怎样打招呼。刘厂长发觉老车进来马上站起来,微笑着说师傅您来了,怎么站在那啊?快坐下!老车马上感觉放松了很多,可手还是不自觉的去扣衣服最上面的扣子,边琢磨着不知道怎样称呼他才合适。小刘好象感觉到了他的尴尬,绕过办公桌走过来,拉着老车的手把他让到旁边的真皮沙发上坐下,一边把早沏好茶的杯子挪到他面前说:车师傅,您先喝口水,我有点事和你商量。

   老车刚感觉到这个高档沙发是如此的柔软舒适,不自觉的去审视它的构造,所以没注意小刘对自己的称呼变了,抬起头来说:行啊,小刘什么事你说。老车在厂子里有了名的不爱说话,而且不大会说好听的。小刘不介意的笑了下,并没着急开口,而是又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把手放在桌子上,拿着一枝钢笔摆弄,似乎在斟酌着什么。老车不是个急性子,于是靠在沙发背上,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年轻人。

   小刘是个很秀气的小伙子,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很稳重,说话总是富有条理,人们都很意外他这样年轻却没有那种浮躁的毛病,可是一些年轻人却好象不太喜欢,总说读书的人看上去就是阴呼呼的不爽快。

   老车等了会看没动静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就转移了视线去看这间大屋子里的摆设,挂在墙上的字画,和墙角哪个大的吓人的书架。这时候小刘厂长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句:您现在的身体怎么样啊?老车收回自己的视线,伸手去拿茶几上的杯子,边说:还行,挺好的。刘厂长说了这句话好象放开了什么,接着说:您最近喝酒是不是又厉害了,还是每天喝两顿吗?老车小声的啜了口茶水,听到这话有点不自然似的,马上意识到这是徒弟关心自己,于是轻声的说:咳,这么多年的毛病了,戒不了了。顿了一下又接着说“要是不喝酒,干活都没精神。”说完这话解嘲似的笑了起来。

   老车的嗜酒是全厂闻名的,大家还都知道他这个嗜好是在厂子刚投产的时候累出来的。那时候老车是这个不足100人的工厂里级别最高又最年轻的技工了,刚投产的时候为了解决一个车间的设备难题他连着干了两天两夜,最后累的腰都直不起来,同志们都担心他会虚脱过去,谁知道老车在门口的小酒馆就着一盘子酱牛肉喝了整整两瓶白干后就睡了过去。大家都吓坏了,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都很正常,也不知道怎么办了。那时候老车放结婚不久,媳妇守着那哭了一天一晚上。直到他在睡了20多个小时后醒过来,却好象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洗了把脸就又上班去了,连医生都惊讶不已。

   从此老车就爱上了这口酒,一年四季每天必喝。全厂的职工和干部都说:这个厂子是老车的两瓶子白干撑起来的。所以大家对他的这个毛病都不太在意,中午饭的时候谁都不敢喝酒,老车就行,而且喝多少也没事,既没耽误过工期,也没出过什么事故。说起来也算是这里的一个传奇典故了。

   小刘刚进厂的时候就听说了这个故事,也表现的又惊讶又佩服,对事还请师傅喝上一顿。老车喝的高兴了,干起活来又快又准,颇有点当年李白斗酒诗百篇的味道。

   可今天刘厂长问起来的时候,老车感觉到了一丝异样,但也没往心里去,只是想小刘新官上任,假如说自己几句的话也没什么,虽然是自己的徒弟,可面子一定要给的,这样他做别人工作的时候也容易很多了。老车想到这就说了句:不过年纪大了,就快喝不动了。

   小刘看着老车又笑了笑不知什么意思,过后正色起来,接着问:您……,知道咱们这要优化组合的事了吧?老车随口说是啊,上次开大会老厂长不都说了吗?他想了想,有点明白小刘的意思了,就正坐起来: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工作很难哪,想摸摸同志们的底?小刘长吸了口气,往上推了推眼镜说:是啊,这么多老同志很难办呀!老厂长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可我这么年轻,实在不好做。老车说:咳,老厂长那是相信你,年纪轻又有脑子,再说厂子效益这么不好,又刚盖了新大楼,没办法呀,全国都是这样。师傅知道你厚道,可总要有人干这工作是不是?别想那么多了。

   老车觉得自己对徒弟的苦口婆心很真诚,毕竟自己是40多岁的人了,这恐怕是最后一个徒弟了,过几年退休后也算对得起这个厂子了。他觉得徒弟这是相信自己的资格,让他来做顾问的,于是放松下来接着喝杯子里的茶水。

   这时候电话响起来,小刘打住话头,对着话筒说着什么。老车为了显示自己不想听那么多领导的话,又去看墙上那些弯弯曲曲的毛笔字。过了会,刘厂长放下电话对老车说:昨天我们厂办开了个会,商量了一下头一批下岗的名单……。老车放下杯子专心的听着,一边想这件事真是让人难受,好好的干了这么多年的工人弄的没活干没饭吃了,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只希望厂子能对下岗的职工有个好点的交代。想起自己的一些老工友可能会在里面,他不禁有心伤感,心想希望自己能帮忙留住一个半个的才好。

   刘厂长站起来,犹豫了一下,走过来把一张写满名字的红头文件递到老车的手里,又退回桌子后面,借着老车仔细看文件的空挡也喝了口水,接着说到:“您,也在这头一批里面”。

   老车不知道自己刚才是怎样走出那座大楼的,他仿佛梦游似的下了三层楼来到厂子的大院里,那张写满人名的白纸,一直在他的眼前晃着,自己的名字好象特意印的很大似的那么显眼。老车木然的想着小刘厂长最后那句话:您也该歇歇了,而且喝酒对您和厂子都不好,收拾收拾回家吧,我得空了会去看您的。这句话好象有了毛病的录音机一样反复的回响在他的耳边,工厂里轰鸣的机器声也盖不过去。

   这会已经过了上班的高峰了,大门已经关了起来,只留着个让下夜班的工人出去的侧门。除了坐在门口的经警在看报纸,这里变的分外冷清,已经深秋的的太阳明晃晃的照在老车的头上,让他觉得有些眩晕。偶尔从车间出来拉料的工人好奇的看着他,可谁也没敢上去询问些什么。

   门卫是个乡下来的汉子,憨厚又老实,看见老车直蹬蹬的走过来连忙迎过去:车师傅,您只是去哪呀?老车觉得自己好象说了句什么,那个门卫的表情很是迷茫不解,纳着闷帮老车拉开铁门,大声说道:您小心看着路啊。老车激灵了一下,转过去头,看见乡下汉子已经把门带上了,这个动作好象证实了他现在的处境一样,老车终于清醒过来,楞在那里。

   厂子门口是条不宽不窄的马路,也没有警察站岗,大大小小的车辆鸣着尖利的喇叭飞驰而过。骑着自行车的人们都奇怪的看着这个傻站在厂门口的人,不时的回过头来看他。

   老车缓慢的整理着自己的脑子,又想起刚才小刘厂长的话:我知道您是这个厂子的元老,甚至可以说没有您就没有现在的这个厂子。但是现在我们的效益很差,退休工人越来越多,国家又不给补贴。所以才响应大形势开始优化组合的。而且,您喝酒的事厂办一直就很不满,我也没办法。而且许多年轻的工人都以您做说辞,带饭的时候还要带着酒。虽然现在没有什么事故发生,可厂里准备下大力气搞厂纪厂风,您的影响不太好呀。假如有可能合资的话,您连这点下岗抚恤都没有了,您可千万别想不开呀。

   想到这,老车抬起手,看着手里的这个牛皮纸的信封,里面是薄薄的几张钞票,他下意识的想:这就是自己几十年的归宿啊,500块,是自己多半个月的工资,可以后再也拿不到了,在也没地方领了!

   厂子对面的那个小酒馆的伙计看见老车魂不守舍的横穿马路吓了一身冷汗,扔下手里的擀面杖跑过来,一把拽住老车的袖子,用浓厚的方言喊着:车师傅,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不看着车啊!

   小伙计把老车搀到肮脏的桌子边坐下,给他倒了杯酒:您脸色真难看,快歇歇儿,喝口酒,这是怎么回事啊?老车的眼一直楞楞的,闻到酒香后,见了宝贝似的抢过来,一下到进嘴里。白酒的味道刺激着他的舌头,这样熟悉亲切的感觉一下让他彻底缓过神来,于是长长的出了口闷气,眼神也渐渐活泛起来,对他摆摆手“没事,忙你的吧”。小伙计看他精神了,放下点心来,又回到案板前继续打火烧去了,

   老车自打这个小店开业就在这喝酒,他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总是在上午10点多的时候出来喝口酒,捎带着吃个夹肉烧饼,然后中午的时候再来吃碗面再加点酒。小伙计对老车喝酒的架势十分佩服,因为这里的老板也喜欢这口,每天上午的两顿酒是他们的必修课,加上晚饭时的一顿酒,小伙计算了算,自己每天挣10块钱,这样喝酒刚好吃掉一般半资。

   其实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好菜好酒,确切的说这个酒馆只有两样东西最吸引附近的酒客:夹肉火烧和散白酒。老车在这里也算是有点名气的,第一顿酒2两,中午3两,晚上回了家少说也得3两。其实许多酒客都是这样度过一天又一天的,已经不年轻的岁数和生活,让他们不得不沉迷在那中昏沉快乐的感觉里。

   老车坐在那呆呆的看着小伙计熟练的做着烧饼,旁边的一口铁锅里炖着的肉散发出喷香的味来,他不自觉的咽了口吐沫,看看表已经9点多了,心里堵着的烦闷似乎小了点,于是对小伙计说:给我来个火烧,再填杯酒。

   时间自顾自的缓慢流失着,那些嗜酒的熟客陆续走进来过瘾了。老车因为不在这附近住,又是上班时间,所以平常也不怎么和他们答茬,只是点头笑笑,偶尔谁手头宽余了点会给老几位倒一杯酒,彼此都很淡然,按着自己的习惯喝着酒消磨着时间。

   这些人的最大特征就是眼总是带着点血丝,大都随身伴着的三样宝贝:烟卷,沏着浓茶的大缸子和酒壶。他们不喝酒的时候比喝酒的时候少,所以一般人都觉得喝了酒之后的他们才是正常的。

   老车二两酒下肚后就全明白过来了,他还没有勃然大怒前就泻了气,自己这么多年确实没有做了什么好榜样,除了手艺超群之外。在这个小厂子喝酒几乎成了一种风气,大小干部,老少工人都喜欢这口,有时候还会在彼此劝酒的时候抬出老车的名号做借口,你看人家喝整瓶都照样干活,你一个闲人怕什么,来,干了干了。想到这老车不禁苦笑起来,这算怎么回事,一直为自己骄傲的酒量成了大敌,搞的现在工作都没了,以后这酒可怎么喝呢。小刘厂长也算找对了下手的对象,老车想,混到这份上,连去厂长那闹的脸都没了,别人还不知道怎么说这件事呢

   太阳爬的越来越高,老车付了帐走出店门,脑子象翻江倒海似的沸腾着一会没有停下来,自己这就算没了活计了,刚才被酒精兴奋了的心情又暗淡下来,想起在媳妇在的纺织厂也快开不出支了,正上初中准备考高中的儿子还要那么多的择校费,他再也提不起精神了,象一截丢了魂的木头一样回到了家里。

   老车工作的这个破厂子连栋象样的宿舍楼都没有盖过,都是这凑几个单元那凑几个单元的分给真正缺房的老职工。老车住的就是市房管局一处还没有拆迁的平房,到还不算偏僻,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治理时就得被赶出来。左近只有老车一个厂里的职工住在这,没有暖气也没有煤气。杂七杂八的住着不知道都是哪来的外地人,一到冬天全是在外面生火做饭的,嘈杂混乱的象贫民窟。老车一进了这个胡同脑袋更大了,胸口好象压着块大石头,憋的他气也喘不匀实了。

   这会正是上班的时候,这里的居民大都不在家。到处都静悄悄的,只有几个捡破烂的盲流不时的从这边出来那边消失,把本来就脏乱不堪的垃圾堆翻的乌烟瘴气的。

   老车混混噩噩的进了只有一间卧室的家,虚脱一般把自己扔在大床上。他疲惫的闭上眼,又想起刚才小刘厂长的话,心里乱七八糟的没有一点头绪,他好象丢了东西似的难受。虽然这个厂子长久以来根本就没有什么效益可讲,也就是勉强能发出工资来,可对要求不高的老车已经成了一大支柱了。每天准时的上班干活喝酒成了他生活一切,可现在连这个工作都没了,最重要的是,没了他这几百块钱,三口人的生活都成了问题。老车媳妇的厂子也是半死不活的,不是拖欠工资就是缺斤短两,老车又想起刚15岁上初三的儿子明年就要考高中了,高昂的择校费始终困扰着他们这样的家庭。老车痛苦的没办法阻止自己泛滥的思绪,于是把脸埋在被垛里呜呜的哭起来。

   太阳爬到了最高处,老车从半梦半醒中醒过来,坐起身在床边发愣。半晌才掏出根烟点上,透过那扇小窗户肮脏的玻璃射进来几缕阳光照在水泥地上,缭绕的蓝灰色烟雾马上充斥了小小的房间。老车呆呆的看着,忽然想起首先这事不能告诉媳妇,她是那种容易着急上火的女人,假如知道自己没了工作,说不定要急成什么样子,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别再闹什么毛病可就麻烦。想到这老车有了主意,自己好歹才40出点头,凭着一身的技术,短期内找点活干应该差不多吧。

   老车想到这里感觉轻松了点,起来洗了把脸。媳妇儿子中午都不回来,他也不会做饭,想起在酒馆没吃完的火烧被那个小伙计塞到自己的衣兜里,于是拿出来搁在煤球炉子的铁圈上炕着。他习惯的从橱柜里拿盛酒的塑料桶时犹豫了一下,白酒这东西陪了他这么多年,在劳累后带给他许多快意和安慰,没想到如今却为了它丢了工作。老车长长的叹了口气,还是到了杯酒,抿了一口,又想起自己的徒弟,心里一阵怒气,把杯子重重的墩在桌子上,终于骂了出来一句:他妈的小王八蛋。

   天全黑的时候老车媳妇在才回来,发现老车在床上躺着有些意外,边脱工作服边问:老车你今是怎么了,灯也不开躺着。老车挣起身子,说“哦,今天有点累早回来会。没事,你做饭去吧,儿子该回来了。媳妇不放心的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表,摘下门口的围裙系在腰上,边往厨房走边和老车说着话:哎,我们单位要集资了,每人最少三千。老车打开自己家的小电视调着台,支吾着说:集什么呀,咱哪还有钱。媳妇说:厂里说可以每月从工资里扣,15%的利息呢,合适。老车楞了楞说:那行啊,你自己看着办吧。

   晚饭的时候儿子才回来,现在的学校都把孩子们当成牲口似的没黑没白的上课。已经长的老高的半大小子还算争气,学习不赖,一边狼吞虎咽的吃饭着一边告诉两口子学校要组织什么什么活动,老车听了一句就说:去什么去!还不都是变着法争孩子的钱。媳妇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往儿子的碗里夹了筷子菜,说:看看吧,要是同学们都去你就去,要是能不去咱就不去了。儿子懂事的点点头,扒拉完自己的饭就走进那个用纤维板搁出来的小房间学习去了,老车看着儿子比自己还高的背影,更觉得这低矮的房间郁闷了,于是擦擦嘴对媳妇说我出去转转,别管我了。

   老车媳妇好象也没什么好心情,关照了一句早点回来,天冷了,就收拾起饭桌坐到儿子的旁边织毛衣去了。

   老车走出门口回头看看就扇窗户的家在夜幕下好象一丝快乐的气氛也没有,附近不时传来孩子的哭声和炒菜的香味。西北风吹的心越发杂乱了,他小心的叹了口气,紧紧身上的衣服,漫无目标的走进没有路灯的黑暗之中。

   第二天老车想起厂子里还有许多自己的东西没有收拾,恐怕全厂的人都知道自己第一批就下岗了。他想起大家将看他的目光就浑身难受,可是怎样都要去的,车间里的一些任务还要交代给自己的组员,顺便给大家招呼一声,怎么也不能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那样有些人更要笑话他幸灾乐祸了。

   让老车意外的是大家对老车的下岗并没有表示太多的在意,只是象往常一样和他打着招呼,在老车收拾自己东西时,和他一起进厂的老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别难过了,下岗也不一定不是好事,早死早托生,没准找个地方比这还强呢。唉,我们心里现在都没底啊。你都下了别人也都快了。

   老车对向他表示同情的工友们挨个点头招呼,把属于自己的工具和图纸搬到骑来的三轮车上,大家跟着他出了车间的门,老车停下来,四处看了看,犹豫着回过头去对着自己的徒弟和朋友们说了句:有空了,你们上家找我吧。他忽然觉得有点哽咽,没继续说下去,加快了蹬车的速度,离开了人们的视线。

   门口的警卫大概查了一下三轮车上的东西就放行了,临了那个汉子还对老车说:您有空过来吧,咱们爷们不在一起上班了可还能一起喝酒,我请您。老车对他这份真切的义气表示了感谢,也没再说什么,正要出门,听见背后有人喊:车师傅,您等一下。

   小刘厂长从后面赶了过来,示意门卫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走到老车近前说:车师傅,师傅,您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啊,我给您派个车拉这些东西。老车极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淡淡的说:不用,这点东西好拉。小刘厂长没说什么,在后面推着三轮车出了厂门停下来。老车知道他有话说,虽然心里很是厌恶,可还是坐在车子上等着他开口。小刘拿出一个信封,交给老车: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我知道您的技术在哪都是头一份的。这是以前给咱们搞加工协作的一个私营企业,也早知道您的水平,所以我把您推荐过去了,他们很乐意用您,而且说好了工资待遇,活和咱们这差不多,您考虑考虑吧。现在市里的机加工行业都不景气,唉,有什么办法。

   老车低头看看信封又看看眼前的这个小伙子,他好象居然在等着师傅说句感谢的话。老车真有心把这个信封摔到他脸上,可是终究还是没这样做,还是没说什么。欠起身子迟疑了一下,低头骑着装满东西的车子走离开积满灰尘的大铁门。

   那个私营企业离着老车的家很远,是家只有30来人的工厂。设备又旧又破,所干的活也就是钳工那一套。那个乡巴佬一样的厂长比看上去要精明很多,告诉老车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这些破设备的运转,正常的时候就和其他工人一起干活,管一顿午饭。每天上够8小时是15元,上几天给几天的钱。老车几乎没有心情和他讨价还价了,答应了一声就干了起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工作让他平静了很多,起码每天的作息时间和以前差不多,也不用费心的瞒着媳妇了。

   可私营工厂的活实在很难干,老板催命似的催着没有受过什么训练的农民,每天的午饭简直是泔水。老车一滴酒也不能喝,从上班到下班一直没有停下来。晚上媳妇看他累成这个样子很心疼,不停的问他是不是腰疼,血压是不是又高了。老车有些麻烦对她说:别问了,不想想我都奔50的人了,还能象以前那样吗!

   晚饭时老车象亏了似的要把白天的酒喝回来,媳妇怎么说也没用,只好嘟囔着说你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想啊,把身子喝坏了谁供儿子上大学呀。老车停下来也不说什么,还是把酒杯放下,使劲的抽劣质的烟卷来排遣酒瘾。

   终于发工资了,老板象旧社会的资本家一样把工人排成一队。老实巴交的农民们没有一个能拿全工资的,不是赔偿废品就是什么安全罚款,老车蹲在一边抽着烟,心想你他妈的要是敢克扣我的工资,老子把你的破机器挨个鼓捣烂了,看你争了屁钱。

   那个老板对老车还是很尊敬的,不但没扣工资还多给了30块钱,笑眯眯的对他说:真不愧是的国家工厂的技师,就是和他们不一样。咱们这一直就缺您这样一个人,辛苦了,这点奖金您买壶酒喝吧。

   老车回来的时候买了块猪头肉,媳妇和孩子都好久没尝过来,他又破例买了瓶瓶装酒。孩子媳妇看到老车多日来哭丧的脸有了笑模样也都很高兴,儿子还心疼的对爸妈说:您别这样辛苦的存钱了,我能上师范大学啊,看我妈都多久没置办过新衣裳了。媳妇抚摩着孩子的头说:傻孩子,这不是你操心的,只管学习好就行了,说什么爸妈也得供你上个好大学。老车正眯起眼回味酒的芳香,听到这话瞪了儿子一眼:上师范有什么出息?别松劲,考不上好大学看我怎么收拾你,快点吃肉,吃完了赶紧学习去。

   为了怕打扰儿子学习,两口子电视也不看,关上房门摸黑躺在床上说着话。老车感觉到怀里的女人越发的消瘦了,不禁心疼的说你也注意点自己的身子骨,赶明去买件新衣服,你看你比我小这么多整天打扮的好象老太婆似的。女人把头靠在丈夫,迷迷糊糊都快睡着了:等儿子上了学再说吧,现在物价这么高,怪吓人的。

   老车虽然没什么文化,可媳妇却是个小中专毕业,从农村转到市里。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5.6岁的老车,那时候老车就是八级工了,就好象现在的工程师一样牛气。女人长的挺标致,又贤惠,对能干憨厚的老车也很对脾气,两个人就这样结了婚,虽然日子总是有点紧巴,可说起来男主外女主内,过的也算殷实。可有了儿子之后就差了许多,不过两口子好象更有感情了,象两只老鸟一样拼命的为自己的家和孩子操劳着。

   冬天到了,这座本来就肮脏的小城市就更加让人厌恶了,天是灰的,地是灰的,街道建筑是灰的,甚至人们的脸色也是灰的。谁在这个季节也提不起兴趣了,除了围着火锅喝点酒,老车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在冬天乐和的事情了。所以冬季似乎是一切行业的淡季,老板辞退了许多工人,只留下几个年轻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干点零星的活。

   老车很着急,明年儿子就要考高中了,可重点学校的费用太高了,媳妇还要每月扣掉集资款。于是他想是不是应该再找点别的挣钱路了。

   这天老板把他找了去,老车心里一激灵,别是又让自己走人吧。老板的屋子里还有一个人,见到老车点了点头。还等老车没问什么事老板就先开口了:车师傅,您也是个爽快人,咱就有话直说了吧,你也看到了,咱们这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能不能过年还是回事,我本来想留住您可实在没有能力,所以……老车打断了他的话,点点头:行了,别说了,我知道怎么回事了,你把工资给我,我就走。老板连忙摆摆手说:您想哪去了,我不是赶您走啊。是这样,他指了指旁边的人:这是我一个朋友,专门给饭店单位修水泵的,可冬天这活太难干了,那些民工嫌钱少又不好干都不来了,所以想请您这个多面手帮下忙。

   老车听到这话不自觉的舒了口气,神态也自然起来,甚至还笑了笑说:我当什么事,行啊。潜水泵那东西简单,他忽然想起点什么,顿了顿说,可……冬天气温太底呀,修水泵的活不好干,老车说完这话很奇怪自己什么时候学会拐弯抹脚的说话, 明明是怕人家出钱少了,却说成这样了。

   旁边那个人一直没开口,这时候才站起来,掏出根高级烟递过去点上,然后不紧不慢的说:车师傅您放心吧,别说您是国家工厂出来的技师,就是以前跟我干的民工我也没亏待过他们,工资好说,干活的就咱们俩和一个小伙计,他拿工资,我和您分红怎么样?老车听到这真有点意外,分红对他来说太难以想象了,他暗暗的想,按自己以前帮过别人修泵时的价码,现在只能多不能少,这样下来可比上这个班合适多了。于是下定了主意说:那行,就这样。你说咋干咱就咋干吧。那人和老板对视着笑了一下,老板走过来拍拍老车的肩膀说:就知道您能干,走,先喝一杯去。

   于是老车就跟着那个人做起了跟班,他姓张,以前也在国营工厂干过,后来嫌钱少就早早的歇了长病假出来扒活干了,又不上税又没什么固定工人,有活就干没活就歇着,所以比那些开厂子店铺的小老板可赚的多了。

   不过冬天这活是真难干,所有单位的泵房都毫无例外的肮脏杂乱,不是在垃圾堆旁边就是在锅炉房里面。正常的时候谁也想不起来,只有坏了用不上水了人们才知道着急,所以几乎每次修理的活都是急的没法。不过老车很快就习惯这样的节奏了,他甚至想,只要我能干动,越忙越累越好。那个小伙计差不多什么都不会,只是打打下手,老张也不怎么动手,只是修修水泵的线路。其他的活全是老车的,修理沉重的涡轮扇叶,清洗泵体内外,甚至有的泵锈死在水井里,老车还要穿着水靴站在冰凉的漂着冰茬子的水里干活,可他终于坚持下来了,想到完工之后的那几张钞票和消瘦的妻子,刻苦学习的儿子,他就象一架老式的火车头一样往前跑着。

   老车的媳妇早就觉察到了丈夫的变化,每天老车都是浑身精湿着回来,端酒杯都快没了力气,孩子的学习也顾不上问了。女人心疼的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细细的用手揉搓着老车肿胀的双腿,背过身去偷偷的擦掉流出的眼泪,老车有心也关心一下她,可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酣然睡去了。

   这是一个大雪之后的早上,外面的世界洁白一片,柔软的雪地很快被路上的行人车辆踩的硬实光滑了,上学的孩子们兴奋的尖叫着边跑边滑。老车骑着车子却没有一点高兴劲,今天一座旅馆的大水泵坏了,想到这样的天气他不禁打了个寒战,腿肚子有了预感似的哆嗦着。老车出来前喝了口酒,心想,再这样下去,自己的腿恐怕是要完蛋了。

   果然,这个大水泵恐怕有几百年没有人照顾过了,老车花了一上无的时间才打开后盖,里面的情形简直惨不忍睹,老车把老张叫过来说这活一天干不完,得加钱。老张点头说我正和他们商量这事呢,他们说钱好说,无论如何也要在明天早上修好,他们这要招待个省里的大会。老车吸了口凉气:呀,这可没法了。老张把棉大衣披到他肩上:没关系,咱们一起动手,累点也能赶上时间,他们管饭,您辛苦点吧。以后没准有活还得找人家呢。您先歇会抽根烟。老车能说什么呢,他找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下来,腰马上散了架子似的没了力气,他摇摇头,岁月不饶人啊,谁知道明年还能干动吗?

   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修的差不多了。老车的两眼已经模糊起来,水靴进了水,一会就要上来到到,袜子和里面的毛裤都湿了半截,那个年轻的小伙子都快哭了,手套已经磨破了,手指头又麻又疼,再继续下去,肯定是要冻伤了。

   老车上完最后一个螺丝,天已经蒙蒙黑了,他爬上来对老张说:行了,再挨个紧一遍就能用了,我的天,要人命啊这活。他踉跄着走出泵房,来到饭店门口的饭店要了二两白酒,坐在暖气旁边看着窗外面来往的行人。这个饭店是个老式的招待所改建的,为了增加收入领导把楼下的门脸都祖了出去,饭店旁边就是一个热闹的歌厅,那些吃饱了的有钱人们就会到这种地方消遣,透过饭店的玻璃窗老车隐约的看见几个大冷天穿着裙子的姑娘在歌厅门口招摇着卖俏,一有男客人过来就象电视里的妓女一样迎过去,拉拉扯的往里走。扯老车呸了一口:有老婆在家,上这来糟蹋钱,狗男女们没有一个好东西。又好奇的象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

   老车估计水泵已经运转了就干了杯子里剩下的酒,站起身。他忽然觉得一真眩晕,双腿好象不是自己了似的,又跌坐回椅子。他闭上眼大口的喘着气,心脏嘣嘣的狂跳,半天才慢下来。老车吓的不敢动了,缓过神来想,这活干的,别他妈争不了钱把命搭进去,这个老张也他妈不是什么好东西,比自己多分那么多钱,却好象甩手掌柜的,扳子都用不好,看来也是个耍嘴的主。,活该自己没路子,不然何必老大的年纪还给别人剥削呢。他无奈的叹了口气慢慢站起来,稳定了一下刚要走忽然发现那个歌厅门外有一异常熟悉的女人身影,他擦了擦眼睛,看见那个女人真和从歌厅出来的一个大款样的男人说着什么,还掰着手指头算着,好象是在讲价钱。老车忘了头晕,几步跨出去,他甚至没敢多想多猜,只希望走过去仔细看看那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女人。

   他出门的时候用手掀饭店沉重的门帘,正好进来一帮来吃饭的小伙子,还没等他躲避就被撞倒在地。吧台的女服务员惊叫一声,跑过来招呼那个卤莽的小伙子搀起老车,拉过把椅子想让他坐下,可老车拨了开几个人跑了出去,来到看歌厅门前四处找着,到处都是晃动的人影可已经没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了。

   老车急忙回到泵房,老张正在调试着水泵,看到他来了头也没回就说:快来看看这是怎么搞的,不转啊。老车已经没有了力气,一直在想刚才那个女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媳妇,假如是的话她在那里做什么?难道……老车不敢再想下去了,他支吾着说:你再检查一下线路吧,机械部分没问题,我先走了。老张回头看见在泵房暗淡的灯光下老车的脸色非常难看,也说:那行,今天是把你累的够戗,先回去吧,估计也没大事了。小心点。咱们再联系。

   老车实在骑不动车子了,他一边想一边生气,假如自己的媳妇要是干了那个可怎么办?离婚还是怎么着。路上的积雪滑他一交,老车坐在地上清醒了点,先回去看看再说,相似的人这么多,自己的媳妇也不是那样的人。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媳妇和孩子已经吃完饭了,正在说着什么,听见进门的动静妻子说:你总算回来了,快先躺会,我给你热饭去。老车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走进厨房,有目的的审视着妻子的表情,她的脸色也很不好,可是没有一点慌张亏心的神态,都很正常。他张了张嘴没说什么。妻子一边捅开炉子热饭一边说:还在这站着干什么啊,干了这么长时间活,外面又吸了一肚子凉气,先躺会再吃饭,不然该闹病了。

   老车放下心,觉得真不应该怀疑自己的女人。可那人影实在太象了,他想:不过也有可能是自己太累了眼花看不真切,而且还空着肚子喝了酒的原因吧。

   夜很深了,可老车却累的兴奋的睡不着觉,脑子里乱哄哄的象开了锅。妻子感觉到他在旁边不停的翻身辗转,于是半睡着摸了摸他的脑门说:累了,快睡吧。

   女人的手变得粗糙了很多,热乎乎的让老车感觉很温暖很塌实。他转过去轻轻抚摩着妻子日渐瘦弱的身体,想起两口子已经好久没亲热过了,不禁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于是挪过去搂着她的肩膀,想说几句亲热的话。妻子误会了他的意图,把身体转过去,梦呓似的说:别闹了,怪累的。老车一下子觉得很不痛快,较劲似的搬过她的身子。女人有点吃惊,睁开眼看着老车,又低下声音说:你也累了一天了,而且我最近总有点不太舒服,等等吧,啊。老车放开手,没趣的转过去,忽然眼前又冒出那个女人的影子,难道和这个有关系吗?他再也躺不住了,坐起来,扭头想把媳妇叫起来好好问问,可是她已经发出了香甜的鼾声。老车又听了听儿子也睡的很沉,于是撒了气,披着衣服在床边坐着抽烟,一直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老车醒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桌子上媳妇给留着早饭,看来是想让他休息才没叫醒。老车挣扎着坐起来,觉得浑身发疼,脑袋也是晕沉沉的。他找出体温表试了试,原来是发烧了。他随口骂了一句接着躺下。可觉得身体越来越烫,于是强迫着自己起来,想找点退烧药吃。

   平常爷俩有了什么小毛病都是女人伺候着,吃药喝水。老车一时找不到药盒就满屋子乱翻。最后在床地下的一个箱子里找到了药瓶子,这个箱子还是老车媳妇陪送来的,已经布满了灰尘。他到出两片药喊在嘴里,才想起还没到水,刚要站起来,忽然发现在药盒下面露出一角鲜艳的粉红色。老车顺手扯了出来,抖了开才发现是一件漂亮的毛长裙,这绝对不是自己家的衣服,老车正纳闷,药片在嘴里化了,他赶快跑到厨房就着水管喝了口生水,忽然想来这件衣服正是那个歌厅门口的女人身上穿的。

   老车傻了一样呆站在那里,怒气顶着他浑身火热,手脚也抽搐起来。

   他就这样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感觉就要摔到了,才拖着无力的身子躺回到床上,高烧和愤怒使他脑子一片空白,终于昏了过去。

   老车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越想妻子最近的表现越觉得可疑。她为什么会瘦的这样快呢?纺织厂的活虽然很多可不至于累成这样,而且她已经干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才瘦呢?也没听她说过那里有病。他越想越肯定这女人一定背着他去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去了。他就这样不停的想着,忽然站起身,来到外面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算把媳妇叫回来当面就问个清楚。

   老车媳妇的车间非常乱,他费了老大劲才听清里面一个娘们大声的喊:她早就下岗了,快3个月了。你是谁啊?这话好象是有一个霹雳一样砸在他的头上,怎么从来没听媳妇说起过呢?老车自然的有点意外有点愧疚,可马上又恢复了愤怒,就算要饭也不能干这肮脏的勾当呀。

   天黑的时候,老车媳妇象往常一样回来了,看见丈夫没有出去在屋里傻坐着。她不放心的去摸他的头,发现不是很烫就说:我还担心你今天得烧起来呢,低头才看见他脚底下放着那个硕大的塑料酒桶,那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了大吃一惊:你这是怎么了,半桶酒你全喝光了,不要命了啊。

   老车的眼光象刀子一样盯着女人,这个混蛋娘们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呢?难道为了点钱就可以把一个良家妇女轻易的改变了吗?他拽出身后的那件红裙子摔到媳妇面前:说,这衣服哪来的,你上班都干什么去了?

   女人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急忙收起衣服藏在身后,你丛哪找出来的,这不是我的。

  老车呼的站起来:不是你的,难道是我的?你究竟干什么去了?你,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女人没想到老车会说出这样的话,也些结巴的慌乱解释着:你胡说什么呢?我怎么不要脸了?这不是我的可也不是我偷的,这是别人给我的。

  老车再也忍不住了,愤怒和烈酒早把他烧乱了:好,真好。你还有脸说出是别人给的,给你。

  他一巴掌打在女人的脸上,本来瘦小的女人根本禁不住老车的大手,猛然摔倒在水泥地上,半天才醒过来,用一支胳膊支起身子,一支手捂着已经肿起来的脸,死盯的丈夫的泪眼里全是迷惑和不解。

  老车也楞住了,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满是老茧的手,又抬头看着妻子的嘴角慢慢有一丝鲜血淌下来,一滴滴的落在地上。老车唉的叹了口气,无力的垂下手,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他摇着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这样两个人对视着。

  一阵眩晕袭来,老车觉得这间屋子地震似的抖动起来,他梦游般从妻子的身上跨过去,门外的冷风激的他一惊,顺手从门后摘下棉大衣,也没穿上就踉踉跄跄的冲出了这片依然嘈杂脏乱的地方。

   深冬的寒冷是所有人不能忍受的,老车抱着胳膊没有目标的在橘黄色的路灯下走着,被车轮碾的一棱棱的路面散发着清冷的光。夜已经深了,一些下夜班的人把脖子缩在大衣领子里小心的骑行着,看到老车也只是木然的一眼。是啊,每个城市都有无家可归的人,他们是怎样度过这个寒冬的呢?除了偶尔被路人发现的尸体,没有人能解答这个问题。

   路灯在老车的身后一盏盏的熄灭了,他几乎被冻僵了,假如不继续走下去的话,只一分钟的时间,西北风就可以把他结结实实的冻在马路上,好象那个戴着顶雪花帽子的邮筒。老车无聊的用手在邮筒上面的积雪上画着,身上的大衣越来越薄,他想起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儿子,许多象他这岁数的人大都把没享过什么福,所以都把宝押在下一代身上,希望他们能好好的学习,拿个硬文凭,即使父母得不到什么,可说起来自己的孩子更有出息,中国人的这种观念无疑在每个人身上体现着,只是多少有点差别罢了。老车在第一辆公车开来的时候拿定了主意,假如自己的媳妇能改邪归正的话,为了即将中考高考大学的儿子,他是能忍下这口气的,因为只要他们一离婚,和自己一样内向沉默的儿子是受不了这个变故的,那么他的一生就算完了。

  老车想到这反倒安稳下来,而且白夜交接是最冷的时候,于是他转过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大家都上班的时候老车才走到家,他在那个狭小的胡同口就看就妻子远远的骑车出来。老车躲在一边,看着妻子从旁边擦身而过,老旧的围巾遮住了她的恋,可老车还是清楚的看见了她眼眶的青肿,不禁犹豫起来,最后觉得不管怎样也要再证实一下自己的判断。

  老车象做贼一样跟在媳妇后面,她骑的很快,很匆忙,甚至把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擦着脸。老车忽然才发现原来妻子也这样的泼辣,连小伙子都要小心翼翼骑行的路面,这个瘦小的女人居然象没有障碍似的飞快的骑着。

  果然,老车跟着妻子来到了那座宾馆,看见她把车子放在一个角落。然后熟悉的和那个看歌厅门的大汉招呼着。老木远远的骑在车子上,牙齿因为寒冷和愤怒战抖着,一种深不见底的绝望感差点把他击下自行车。

  女人解下围巾,走进了歌厅门里的阴影之中,那个大汉好象在她身后喊着什么。老车把车子倚在路边的墙角,尽量装的没事人一样走过去。现在时间还早,根本没人来吃饭或者唱歌,偌大的宾馆门口显得冷清清的。老车看着那个打手似的汉子没有胆量跟过去监视,于是躲在一边,想才把烟掏出来就看见大汉答应了一声什么就走了进去,于是连忙蹑脚跟过去。歌厅里面因为没有客人没开暖风,静悄悄的没有人声,歌厅走廊的尽头是个铁门。老车估算了一下,应该是宾馆的后院,正好离泵房不远。于是他悄悄的穿过走廊,屏着呼吸打开那扇生了锈的铁门,心又激烈的跳着,他不知道门后将是怎样的一副让自己难过的情景。

  这是星级宾馆也一样拥有的肮脏后院:一角堆着高高的煤垛,饭店的厨房把油烟和泔水都排泄到了这里,到处是枯黄的杂草,肥大的老鼠见了人声也只是象征性的快跑一下,然后依然忙着自己的生计。

  老车看到自己的妻子正站在墙边一排水泥池子边上,她的脚下垫着两块砖,因为龙头哗哗的流水已经灌满了池子溢到了外面的土地上。水池子的一边堆着许多印着XX宾馆的床单和桌椅套,流水的龙头下面是已经饱好了的同样东西。老车的女人正用搓衣板用力的搓洗着抹上洗衣粉的床单,旁边的一只龙头已经结了冻,假如不长流水的化,这满池子的床单被罩恐怕也要冻挺了。她身后的一根铁丝上已经挂着幅雪白的床单了,不断滴下的水珠越来越少,凛冽的寒风把床单飞快的吹成了一张丝毫不动铁皮。

  老车想挨了一闷棍似的呆了,他早已混乱的脑子想了无数种情景,可就是没有眼前这样的一幕。自己的女人在那堆高高的衣物面前显得更加渺小了,飞溅的水花打在她的围裙上,不一会就洇湿了一片,她不时的跺跺脚,快被积水淹没的鞋子已经沾湿了底子。

  忽然从另外一个小门里出来两个穿这宾馆工作服的女孩子,抬着一个装满了工作服的筐子,走到妻子跟前。她们放下筐子,一看看起来很时髦的姑娘说:大姐,您别着急,我们的洗衣机就快修好了,到明天您就不用在这受罪了。老车媳妇转过头,感激的笑了一笑说:是吧?我知道了。对了,你让我修改的那件裙子还得等两天才能好,我找以前厂子的同事给你找一样的线呢。那个女孩好象害怕这里的环境似的早拉着同伴往回走了,听到这话头也没回的说:不着急,反正也不到穿的时候呢。

  女人看着离开的两个年轻女孩,幽幽的叹了口气,边转身边伸手解开脑后的发辩,把卡子咬在嘴里梳理着已经有些散乱的头发,然后把手放在嘴边呵着气。老车清楚的看见在微弱冬阳的照射下,她手上的冷水被体温蒸腾出几丝热气,一直缭绕着盘旋着,甚至迷朦了躲在门后的这个男人的双眼。

  那个大汉发现了老车,二话不说就把他提溜过来:喂,你干什么的!谁让你进来的,走,赶快出去,这地方是你来的吗?滚滚滚……

  路上的积雪在终于露出笑脸的阳光下开始融化了,老车却觉得更冷了,他感觉寒流象拳头一样敲击着自己的脸郏,泪水流过的地方象刀子划过一样,慢慢的连痛感都消失了。

  又是一个阴冷的夜晚,老车的妻子推开门时,发现丈夫和儿子早就坐在摆满了菜肴的桌子边上了。她分明的发现桌子上面居然没有那盏司空见惯的酒杯。老车好象有点害臊似的站起来,接过妻子手中的包挂在门后,也不管孩子就在旁边,把那冻的肿胀的手抓在怀里焐着,眼睛里亮晶晶的看着她,半天才说了句话:这么冷的天,洗衣服也不知道戴双胶皮手套。

  吃饭时,孩子对爸爸没有喝酒也表现的很惊讶。老车看了看不知所措的儿子和妻子,笑着说:小子,等你考上大学了,爸爸喝他三天三夜!

三、毛娃

毛 娃

  我叫毛娃。

  盈盈举步间,频频回首时,总想重拾曾经,抒怀现在,想好好读读身边的人。

  自己的故事,他人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对生活充满热爱吧,它那么爱你;对生活几分敬畏吧,不然会踢你一腿!

  (一)

  无法选择出生

  ——我是男娃 我叫毛娃

  我差一点与世无缘。

  我在“水晶宫”,天天能听见,村上大喇叭计划生育的高歌、村长的脚步声,以及全家人沉默的抵抗。

  抵抗的理由是,我妈妈心脏不好。

  我上有两个姐姐,可她们迟早要被别人收割。必须有人作为种子,永远的留在这个家,为这个家枝藤曼花。

  我只是他们的期望。如果我是女娃,那我就会有第二个家,第二个爸妈,前途堪忧。反之,那就如孙悟空出世,天地另一番。

  性别将决定我的命运。

  我一天天的长大,村长的脚步声,无耐的远去。

  我一天也没有多呆。

  接生婆刚看见我的“朝天仰”,就喊了起来,男娃,男娃,全家人等了一个世纪,终于听到了激动的声音。我,从此罩在了全家人的太阳下,免去了被送人的命运。

  天上,地下,只因为,我是男娃!

  我的小名为,毛娃。爷爷的略为开明,让我很幸运的,没有叫作那时很流行的,如:狗蛋,臭蛋,土蛋。

  我的性别,让我成为了“王子”。

  我天生对这种溺爱反感,是无功受碌,仅仅是我的运气好,和自己的作为,实在扯不上,我甚至觉得,是一种羞辱。

  我成为了他们炫耀的资本。

  我的全五官,在他们看来,全是大福大贵相。他们常抱着我,在左邻右舍面前,使劲的亲胒,每当这时,我就一尿冲天,来抗议,这倒更让他们,喜欢得不得了啦。爷爷会摩挲着我的宝贝,满脸褶笑的说,真是好种。

  他们常背着两个姐姐,悄悄的塞给我糖。我总是,把它又悄悄的分给两个姐姐。

  和伙伴们一起玩,他们发现我有糖,就哀求,让他们舔一下,轮下来,糖就快没了。姐姐看见了,就会把那些馋嘴骂跑。

  姐姐在我心中,就是保护神,最亲的亲人,不象他们那样讨厌姐姐,认为她们,是给别人培植的花。

  千百年愚下的昧,到我父辈这,就此打住?

   不可能的,的,的!

  (二)

  井底之蛙与鸿鹄之鸟,胸襟,那十万八千里!

  ——出生在山坑里

  人之胸怀,与人之所居,不无关系。

  尤其童年之所居,对人一生颇有造就。

  井底之娃与鸿鹄之鸟,胸襟,那十万八千里!

  我就是山坑里的蛙。

  我常常因小事生气,一气就气的活不了啦,雷霆大发更是经常。

  妻说,童年生活在山坑里,必然也!懒得与我计较。

  我出生的村子,确实就卧在一个山坑里。

  抬头只有片大天,环看只有高矗山,四面楚歌的感觉。

  我多少次,目光想穿过那个山,欲望很快被碰折回来。

  我多少次喊向山外,声音完好无损的,被可恶大山,又送了回来。

  我痛快把大山砍断,外面的世界精彩涌来。

  醒来,只有绝望的泪水。

  (三)

  所有的快乐就是生存!

  ——贫下中农,人人都是好榜样!

  村上只有几十户人家,寂静的夜晚,我好多次听见可怕的狼嚎。

  每天,村长把当街的铃一敲,日上三杆,村民们下地干活。

  成天的“锄禾日当午“,却总是“红薯加糊糊。”

  我们县,是出了名的贫困县,我们村功劳大大的!

  地势不佳,人气也不旺,贫下中农,人人却都是好榜样!

  村子周围,能野的地方,我都去过了。村里人的名字,我能倒背如流。

  整个世界,就是那么一丁点,再也找不出,陌生而兴趣的地方。出生在这被世界遗忘的地方,出生在这贫穷时代,我再怎么得宠,也快乐不到哪去。

  当时,村长要是能很很的秉公,那就好了!

  我经常茫然的,望着发白的天,一群麻雀,从头顶飞过,他们用它们的生命,换来了我的快乐。

  我做了一个弹弓,麻雀成为了我的烧烤美味。

  家里人,常常因为我不吃饭而奇怪。

  后来,邓小平的一句话,让我们有了一头牛,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生活在慢慢的发生变化,但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

  那头牛成为了我的最爱,我总牵着它,在青草地里吃个够。

  偶尔它偷吃别人的庄稼,我也视而不见。等到有人发现了,我就会高举轻落,假装打它一下,大声说,再偷吃就打歪你的嘴。

  老牛心灵神会,跟着我赶紧离开。

  老牛很不幸,掉进了长满了杂草,根本看不出是一口废弃的井里。

  其实更是全家的不幸。因为,老牛即是东方红,又是宝马。

  我吃不下饭,朋友去了,哪有心思吃饭。他们把它变成了肉,卖了,我看见老牛在哭。

  光灿灿的太阳,早早就被大山,挡在了村子之外。整个世界,就黑的一塌糊涂。

  村子当时没有电。煤油灯,也不敢恣意的点着,家家户户,早早的上了坑头。

  所有的快乐就是生存!

  (四)

  命运,往往就差那么一点点。

   ——村子东面有条铁路

  村子东面有条铁路。

  那条铁路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每天必做的,能做的,就是爬到半山上,抚摸着它光亮亮的身子,想它从哪里来,又到哪里云。

  我呆呆想象着遥远的世界。

  我多想离开这小小山村,这黑不隆冬的山坑地,没有快乐的鬼地方。

  那条铁路,成了我的梦想,我的希望。

  火车疾驰而过,我紧追其后。好几次,差一点追爬上去。

  命运,往往就差那么一点点。

  (五)

  人不知事,就会胆勇无比。

  ——学游泳 鼓捣电

  我看见大哥哥们,在村子的池子里,胳膊腿自由的扑腾。我勇敢的跳了进去。

  水灌我,我才明白,那不单单是形体表演,内功,我自然不会。

  毛娃快要离开了!

  但因肩负着,传宗接代的使命,最终没有离开。

  家里人,使劲感谢出手快的大哥哥们。

  我被重重的揍了一顿。

  重到什么程度?那就是让我能够明白,再也不敢跳下去。

  我长大后,确实再也不敢下水了。倒不是我怕水,而是会泛起阵阵疼痛。

  他们打我,我恨他们,可也无处可去。

  我想起了火车,希望的火车。我拖着生疼的我,来到了铁路旁,猛追那火车。

  我期盼它能停下,它轰轰来呜呜叫,走了,远了!我梦想的火车,一次也不曾为我停下。

  长大后,当我手拿火车票,踏上火车时,我终于明白,实现梦想的途径只有一种。对它的乞求,永远也不会打动它,甚至怜悯,也不会给你。

  有人告知了我妈妈,她痛苦流涕,说本不愿打我的,以后再也不打我了。让我千万不能去寻死啊!

  她以为我要自杀!

  我还真没有自杀的勇气!

  村上终于通电了,世界亮堂了起来,黑夜不再那么可怕。

  家里有了一台收音机。

  我整天的爬在上面抠弄,探秘那声音的出处。

  世界上,居然还有那么好听的声音,好听的故事。

  爸爸过来拍着我的头,问我想听哪个台。我瞎指,他调到那,传出了红脸白脸的哇依声。

  爸爸说,看我儿子还喜欢大戏,话音未落,我就调了台。

  村上会计,凭着偷换数字的伎俩,买了电视,自然是黑白的。

  我们每天,赖在他们家。母老虎的会计老婆,要是能把我们赶出去,那还真本事!

  那时也没遥控,会计老婆宝贝似的护着,我们只能看,不能动,更不能换台。其实电视里晃什么,都十分好看。

  不象现在,也彩了,手却摁酸了,还得赔上唾沫。

  收音机已让世界,有了些许色彩,电视更让人耳目一新。

  电视里的人,穿得那么漂亮,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火车疾驰而过,听不见我的问话,山依然高矗在那!

  我常看着那明晃晃的灯,出神。拉一下,就亮了,再拉一下,又灭了。

  墙里到底有什么机关?我把墙抠开,露出几根线,我又把线弄开,依然没有活动的东西,我很是失望。

  那天恰好村上停电,家里人吓出一身冷汗。

  死神又一次走开了。

  (六)

  为什么苟活,却要死得体面?

   ——村上有人出殡

  妈妈认为我,对死没有什么概念,还是担心我,会做出一些傻事。

  村上有人要出殡,妈妈就指着那棺材,说人死了,就要永远的关在那里面,被埋进土里,就看不上我喜欢的电视了。

  谁不知道这些!

  我只是看着那红光发亮的棺材,想到他们家那斑驳的桌子。

  为什么,死人要比活人用的好?

  村上王大妈,自己节省下钱来,为自己做齐了死后的衣服,而活着时,却衣衫褴褛被人笑话。

  可以苟活,但却要死得体面!

  (七)

  因为目不识丁,所以不知,目不识丁的后果。

  ——不愿进学堂

  村上小孩,那时八岁才上学,已是够晚了。和我同岁出生在十一月的堂弟,都急不可待的背上了书包。

  我的心,仍望在那长长的火车道,仍香在麻雀的烧烤味,仍在自由的天地间,对上学有强烈的抵抗。

  目不识丁和才高八斗,还不是一样在这小山村。坐上那长长的火车,那才是我那时的梦。

  反正我认为,上学可上可不上。

  每天他们还没起床,我就一溜烟跑了。饿了,就烤麦穗和麻雀,天黑了才回来。

  爷爷眼神里流露出失望,姐姐百分的成绩,爷爷也只是,不说一句话的瞥一眼。

  我看见妈妈,把那做好的书包,放在我床上。那久违了的刑具,也醒目在那。

  他们一般不轻易动用它。因为我常常看到,我受刑后,伤心疼痛的却是他们,家里也因此,阴云密布好些日子。

  我想,我总久逃不了上学的苦命,我不再跑了,去胖子家,打听上学都干些吗玩意。

  妈妈却叫我,和她一块下地。摘那挂在玉米杆上的豆角。共十行,她摘八行,只让我摘两行。

  这活还算个啥!

  眼看妈妈都摘完了,我的胳膊和脸被划的生疼,玉米地里又闷又热,小手也不听使换。

  妈妈先回做饭了,叫我慢慢摘。

  终于摘完了!

  下午,妈妈又让我和她一起,去拔草。那一根根细细的草,象是锲在地里,我的手一道道血印。

  终于拔完了!

  世上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摘豆角和拔草!

  妈妈说要是不上学,以后就得一辈子摘豆角、拔草。我并不太相信妈妈的话,反正只要眼下,不去摘豆角和拔草,做什么都好。

  刑具和下地干活,推我到了学校。

  (八)

  有些人,你不认识他之前,就已和她结下了梁子!

  ——跟老师拧

  一个女老师,学校唯一的老师,走进教室。

  她看也不看新学生的我。我却听到她讨厌我的目光。

  她在上面讲,我在下面听,听不懂地听。

  她终于表现出,一个老师很好的素养!她故意提问我。

  能回答上来的,那是神,我不是神!

  她似乎很得意那种效果。

  我也不是好惹的,心里盘算着如何解恨。

  我把粉笔,掰得碎碎的。我看她用劲捏都捏不住。

  我把她的凳子,弄个半残,但外表看不出,周周正正的放在那,她一坐,可想而之。

  我好解恨。她不嗔不怒,近乎优雅的,从地上站起来,连问都不问是谁干的,继续上课。

  其实,她知道是我干的!

  很多老师,不一定能教好学生,但天生具有洞察学生的功力。

  下课后,我想,她会气愤把班长叫去,问查凶手,或是很生气的来点思想品德教育。

  她往常一样的走出了教室,这让我很是失望。接连几天,仍什么也没发生,只是不再提问我,我得意杀了她的气焰。

  有所不为,必有所为

  周末回家,我看见她坐在了我们家。

  她不仅摆事实,还讲了大道理。诸如“子不教,父之过”,还绕着弯说我,定不会多大出息。

  老爸气坏了,被我气坏了,被明理的好老师气坏了!

  我被用刑。

  多年后,我才知道,那种表面不波不澜,水下暗藏杀机的人,最可怕。

  老爸给我补了拉下的课。

  他们半个月所学,我二三天就领会了,我觉得那几十几的算术,还有那aoe实在简单。

  我从不写作业,她也从不过问,我是她被遗忘的学生。

  在末考时,我却得了全公社第一。

  领导认为,我们村教学条件,基本上全公社最差,却取得了这样好的成绩,让她去给全公社老师,讲教学经验。

  爸爸知道了,只是笑。

  我至今仍不知道那老师,如何介绍她的教学经验的。

  是不是如实讲了,我从来不写作业,她也从来不闻不问,然后我就考了第一!

  那个老师因此还得了实惠。她很不情愿的,潦潦表扬了我。

  梁子仍在!

  (九)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我和胖子成为了朋友

  每当下课后,同学们解放似的往外冲。

  女生,跳那永远也跳不厌的皮筋;男生,则似有永远也秏不尽的体能,毫不吝啬的,把那二两糊糊消秏殆尽。

  我总不愿出去,觉得没什么意思。空荡荡的教室,还有一个人,也不出去,人称胖子。

  胖子不仅胖,且个子低,脑子又笨,倒数第一的成绩,无人能取。

  他爸爸病死后,他妈妈义不容辞的,给他找了个后爸。同学们老取笑她,居然骂他是野种。

  胖子,集自卑懦弱于一身,从不反抗。

  大概察我,也总是孤单一人,他走到我桌子旁,说想和我一起玩,说我不像他们,那么坏。

  他的“表扬”让我很受用。

  我和胖子,结成了同盟。

  当他被他们取笑时,我就站出来。双拳不敌四手,他们总胜利的跑开。

  胖子让我别理会他们。我想起他们那哄笑的样了,浑身的肌肉拧成了拳头。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一邦乌合之众,终久败在了我的胆勇之下。

  友谊更加深厚!

  胖子让我给他补习功课,他的窍实在难开。

  胖子说,他以后准没出息,要我苟富贵,无相忘。

  后来,胖子当了“煤老板”,发了,小时的话,倒谶了他了。

  (十)

  奋斗实现梦想。

  ——终于离开了大山

  念书,对我而言很轻松,都是人家确准好的,用不着费神,去瞎想些什么。

  人生有比读书,难上难的事,那些事,没有人能告诉你答案,或许答案有很多,令你无所适选,或许,根本就没有正确答案,犹豫彷徨苦闷侵蚀着你。

  我的成绩一直不错,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

  我远离了村子,来到了县里。

  胖子来信说,和我结下梁子的那个老师自杀了。

  原因是,全乡镇进行教师通考,那老师,居然到数第一。学生的成绩,也总排名在后。

  她因此自杀了。

  我不惊愕,我能理解她的选择。

  她非硬即断的个性杀了她。她受不了让自己,软蔫蔫的被人看不起,可也没能耐,让自己刚硬起来。

  人死了,梁子还在!

  胖子说,村里暂时没有老师,说如果我高考失败,村长愿意让我回来教书。

  我大骂胖子,怎么那么不盼点好。胖子说,只是想给我解轻压力。

  我的心,早已离开了,那没有带给我多少快乐的村子。我早已坐上远去的火车,驶出了很远很远。

  我卯足了劲的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省城一所大学。

  我离开大山!

  城市是那么忙碌,那么热闹,比起寂静的山村,声音高了很多分贝。

  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张开双臂,让我在它怀里,做着甜美的梦、奋斗的梦。

  美丽的地方,梦开始的地方,我来了!

  (十一)

  人生,或许就是,边吃葡萄边言酸的过程。

  ——大学校园之糗事

  大学校园,挑灯苦读,不多见。

  鲤鱼跳过了龙门,都悠然的摆上尾。

  爱情这花朵,适时应景的开放了。

  刚入学几天,男男女女,就都有了搭,我缓过神来,已是孤家寡人。

  不过,那些曾经在校园,拉手勾肩的男女达人,成为鸳鸯的,寥寥无几。

  大学校园里的爱情,如粉色的气球,注定只能在天空中飘飞,一近地面就爆破。

  大三的时候,我无可躲避的,也诱上了粉色球。

  我迷上了一美妹。

  现在想来,单纯的就象在水果市场,挑水果,以为又红又圆的,肯定好吃。

  那一段,我严重到什么也不想做,梦里全是她。她好在哪,不知道,可就是愿意看见她。

  她似乎在逗引我,见了我,笑盈盈的打个招呼,我吃不准她,不敢冒进。

  外号老K的同班老乡,已戳破了好几个气球。

  他一眼看穿我,他毛毛皮的教我学了几弦琴。他说,这最能增加自己的级别,一不小心,就被女孩定义成了五星级。

  想想也是,男人本质粗犷,而弹琴则是文雅活,还透出艺术味,粗中有细,刚中见柔,还未出场,已投你一票。琴弦飞扬,浪漫有加,也适合给爱情佐餐,未战已有三分胜。

  我推出了那张牌。

  一曲终了,那妹持琴,激昂乐声,我暗唏嘘。

  她则说,刚刚是什么蛐蛐叫,我哑然。接下来:美妹拂袖轻转身,哥哥我恭送“写拉倒。”原来她两个令(令尊、令堂),都是艺术生人,把她也顺便熏了一下。

  出牌不灵,老K说不算糗事,从小就闻乐香味,闻腻了,以后结合氛围,适时应景,该出牌时还出牌。

  我从此,再也没有梦见她,也不再觉得,她那么可人诱人了,倒一身爽了。

  人生,或许就是,边吃葡萄边言酸的过程。

  (十二)

  不蒸馒头,也要蒸口气

  ——我是处长

  虚度年华的日子,往往过得很快。

  四年大学,来不及转眼,就过去了。

  我拿到了一张干瘪的文凭,脸上的青春,也因没有吸取到太多知识养分,而黯淡了许多。

  我被分配到一国有企业。

  那年,我二十三岁。

  找对象成家,我把它作为了中心任务。

  和同住单身楼的一女,彼此感觉还可以。不即不离的,开始了交往。

  后来,她忽然撤了,不言不语的撤了。

  我很郁闷,但只能自己郁闷,毕竟和人家,从未信誓过什么。

  后来我发现,她和一男的打的火热。那人,个人条件,看不出比我多优秀,其父是科长的硬件,让我望尘莫及。

  我家在农村,家境远不如人家。舍我取他,很在理。我一边心里说,选择的对,一边说,以后后悔去吧!

  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

  就那么草草的和我了了啦!

  官二代出息的很一般,其父的覆阴,也遮不了几日。

  现在,我只身闯到了处长级别,全凭自己的真刀硬剑。

  我见着她,会很乐意的和她打招呼!后悔的表情在她脸上。

  人活着,要有点志气。

  处长与否,那是其次!

  (十三)

  好事也不要多磨。

  ——接着找对象

  那女,很速的从单身楼,消失到了科长家里。

  我望着窗外的人们,谁将与我共磨一生?

  星期天,老K电话他家搓麻。

  一女子映入眼帘:

  一泓清泉汪眼中

  细柳弯叶嵌眉中

  似启非启翘嘴唇

  脸比涂脂胜三分

  寻她千转百折,她居然等在,那么个没诗意的地方,我认出了她,把她拽回,我们很久就约好的故事。

  皓月描来双影雁 寒霜映出并头梅。

  那天,我麻将胡了。

  老K又琴主意。

  想起大学时,美人拂袖的样子,我惧生生的,给现在的妻,当时的她,来了一曲,却是另一番:

   美人敛衣开粉面,

  轻捻手指去意迟。

  一弦终了女子笑,

  无人知是鸳鸯来。

  其实,我们真正的情归一处,绝非那山寨版琴弦之功。正如和大学时那斯妹,情岔其处,也就不能究其琴弦之不是了。

  南寻北觅,好不易两军汇师,也老大不小了,那就“开国大典,定都安家”吧。

  非也。

  她挥师南下,我策马北上,怀揣羞涩的心,各自假假退出中原。然后又缓缓的边打边退,边退边进,向着中原方向卿卿靠拢。

  没有鼓角争鸣,却有情歌高奏。

  后来,战时变化,她我双方均有“盗贼匪徒”,俗语:插足,不得不荷枪实弹了。

  她那一足,是她一高中同学。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也许是,妻微醉绯红面颊,抑或,一段正中下怀的舞曲,逗引他,重拾那隐隐约约的懵懂年华。

  来吧!欢迎竞技恋爱。

  大红喜幔飘中央,

  两个痴汉立两旁。

  绣球抛掷旧时事,

  比特射中成新娘。

  其实,丘比特箭,能否射中我,我也没几分把握。

  对手是军人。

  军人,一不小心,就打造出雄性的质感,女孩上勾的质感。

  最可气的是,我约会妻时,一破自行车,他却五洋本田。威威虎来到妻楼下,煞有介事的按喇叭,好像妻已是他什么身份的人。

  妻那时,是否已倒向本田,我哪知道!我们仍保持着,国国共两党将要合作的势态。

  妻坐过几次本田,我也不得而知。只有一次,亲眼目睹,妻与本田风驰电掣的穿我身边。

  当时,我正去约她。

  后来,我们约会时,我揶揄:爱情诚可贵,本田价更高。她看给我一张准考证,我该替妻感谢本田,让她能按时赴考。

  也许本田造次,对于妻,只是老同学来访,礼而往来。本就没有我要担心的,杨柳之情事,乃本田一相情愿也。

  妻给我吃了定心丸。

  这边湖面刚平,那边风生水起。

  和我同住一宿舍的小田,不知迷上我甚么甚么,不管不顾地,对我发起功击,妻撞见好几次,我急急解释:和本田事件差不多。

  妻不信,将定心丸踩碎。

  妻说,她有男朋友的,还出脚二船。听了妻的话,给小田打了折扣。

  后来,小田看我无动她衷,主动撤出。

  妻又定心丸。

  天下太平!

  (十四)

  有阳光,就灿烂。

  ——恋爱篇章

  我和妻,正式签下了合约:要相爱一生。

  满天的太阳灿烂着。

  不大的榕城,处处写下了爱的语言。

  跳舞是我的强项。

  音乐美极了,又能参与其中,其节奏感更是助推你永远跳下去。君不见,音乐刚响起,心先于腿就站了起来。

  妻跳舞极难看,不懂用感觉舞。

  悲时,舞不出绵绵伤心水;乐时,舞不出万丈亢奋情。舞,能把你带到,和恋人鸟鸣山涧空悠处,也会让你想起,与上司怒拍案作时。忘记舞厅何地、舞伴何谁,迷迷离离舞着自已,乃真正的舞者。

  舞曲时而忧伤,时而欢快。一曲忧伤刚结束,不容你走出其中,下一曲欢快,就飘然响起,就像舞着一个个故事。刚刚还在为失去亲人而悲痛,转眼又不得不为,儿子新婚而欢喜。悲中有喜,喜中藏悲,这就是活生生的人生。让我们都成为精灵的舞者,流泪欢笑至死,携悲笑迎人生。

  妻有时会在舞厅睡着,把我一人撂那。那就邀别人吧。

  舞厅里大都是一对对恋人,偶有几个大龄妇女,终没有勇气相邀。

  恋人来跳舞,意不在舞。尤其是摩合期的,情感刚出炉,正好借着跳舞,慢慢靠近彼此的心;有的则根本不跳,干坐着。此处闲情非闲情!

  邀到别人,没那么容易!

  榕城那时,周边没什么景致,旅游点也不多。不像现在,处处在开发。

  一小溪山涧流水,就能加工成皇家大瀑布;几间小庙屋,转眼忽成神来殿;一方池水,那就是仙女湖。先不说景如何,总是个景点,给人个去处。

  周未,和妻就只好骑车,到效外野逛。

  初春的郊外,有清香的青草味,还有我爱闻的烧柴味。

  我们坐在一石上,正相互专心阅读,一男挑着天下粮仓而过,我们相笑而逃;在一寺庙,一处写着“静心阁”,我们走进去,却是如厕处,他们一边敲打木鱼,一边幽默着; 河边有一四角厅,厅内厚厚灰尘,我们凑和叠坐,一鱼游来。

  水波澹澹空空流,

  厅台两心无闲愁。

  小鱼游来问何事?

  孤孤摆尾何处游?

  我们无法为小鱼,找到它可以依托的知心,我们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有一日,我们疯累了,就随便歇在田埂上,仰面向天。

  朵朵云花,如棉絮般,似移非移,轻柔、悠然,壮哉、美哉!

  那一刻,心也如云,变得飘逸,轻快,飘去了所有沉重、淤结而现实的心事,只有无所羁绊,简单而快乐的心。

  望望头上的蓝天,看着身边的妻,我听到了未来美好的日子,生出了冲天的豪气壮志,生出了无比的勇气和自信:

  少年心事谁拿云

  我自横飞一蹄空

  狂云敢来胡捣乱

  猛志喝退千万里

  也有天公忽降大雨时。

  没有雨具,树下暂避,雨漏身上,全身湿透,原形毕露,我们不无羞涩。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只一会,顽皮的天公就收宫回朝,阳光又赶走了乌云,满天又灿烂起来。

  恋爱的日子无限好啊!

  (十五)

  不嫁门楼,嫁对头。

  ——初次拜见岳父

  要拜见岳父了。

  他父母早已阅过了,由妻口头填写的,我的个人简历、家庭情况。

  他们不满意,我家在农村,家境也不太好。但,因妻也早该婚嫁,对我也倾心不二,也只好盖戳。

  我非常不情愿见,但总得见。

  那天,妻说他们家准备了便饭,让我早早过去,我推说加班,食堂一碗面条。

  他们对我不满,我也不屑他们。不过,终是未来的岳丈,也有几份紧张。

  妻过来和我一道,我边走边退,来到了她们家。

  妻,上有一哥,下有一弟。

  哥已成家,也有他们自己的巢。不过,总喜欢回家打蹭。

  弟,待业在家。

  其父厂长。

  其母外科耍刀。

  她们家人早已准备好了目光,人员众齐,一个个什么也不做的坐在那,只有电视来回换台。

  我进来了。

  全体聚焦,光线上下上下,上下上下,之后散光,失望地散光!

  尽在预料中,我决不是美男子,个子常态。

  我坐在门口边沙发一角,桌上,不太整齐的放置着水果。不知是他们平日里的,还是特意为我准备的。

  岳父,烟在手,却不见其抽;

  岳母,像操手术刀时般的严峻;

  哥嫂,旁听;

  妻弟,悠悠地观赏电视,事不关己,不着调的80后样子;

  妻在厨房叮叮当当。

  气氛紧紧的,像是讨论生死攸关之决策。

  岳父,了了的问了几句单位之事,说如果吃不惯食堂,就到家中来吃。

  总算说了句一家人的话。

  其余的人,则大家初相识,以后有的时间叙。

  天已很晚,我没让妻送我。

  我边走边吞咽着,这被人轻视的感觉,人鼓鼓,欲大吼。

  皎皎空中孤月轮,它没事人的望在那,跟着我东移西走,路上行人几几,我心孤怨幽幽。

  自己学年丰满,理想正展望,却遭如此之不屑,出手想击碎这一切,妻纤白清澈的面容,又浮现在眼前。

  恨! 恨! 恨!

  世俗淤泥又沉沙,

  豪门贵子有几何?

  豪门贵子又如何?

  庸智必将财散尽,

  祖荫乘凉能几长?

  他日揽月腾空起,

  摘得星辰送爱女,

  休得小视眼前婿。

  (十六)

  一家人,终归是一家人。

  ——“女婿”慢慢在写

  此后,她们家有“盛宴”,偶尔也呼我前去,渐渐的,我去的也多了,顺便有体力活,也帮的干点。

  一日饭毕,岳父说要换电视,要我与他前去买。

  我不晓得,他买什么样的,只跟在后边。

  看了差不多,他决定了一台,我却认为,那台不太好。他看出了我的心事,说,凡事不可占尽,追求功能,就不苛求外观。

  原来,他早已定好,买电视的原则,所以如此之果断。

  还如此明析道理!

  挑女婿和买电视,那,就是不一样!

  那台旧电视,岳父让我搬到了宿舍。

  其实,那台旧电视,且是半新,根本没太大必要换新的。我想,岳父是不是,想我在宿舍也怪闷,故意给我弄一电视。

  我很想知道,我在他心中的位置。一个男人在一个男人心中的位置,一个女婿在岳父心中的位置。

  (十七)

  人都有那么点小私心。

  ——她嫂这个人

  为那台旧电视,她嫂拉了好长时间的脸。

  在她看来,岳父家一针一线,都是他们的,我们迟早,是泼出去的水。

  我希望妻弟,快点结婚,好给她配置个,同型号的。

  她还见不得我,常去吃饭。常不问我吃饱否,就把锅下了。

  妻察之,便问我,我谎说,已饱得很了。我从不与妻,说她嫂的小话。

  和谐为上!

  她哥嫂都是工人,挣钱也不多。常见她哥,拿岳父的烟,她嫂走时,也总是提篮挎包。

  每天在那吃饭,往回带东西,也就罢了,有时还把晚上吃剩的饭,带回去作早餐。

  天生的,精打细算小虫虫,把对父母的反哺,都算回去了!

  在那吃饭多了,我也常买点菜肉什么的。可她很少买,偶一为之,也是象征性,如给鱼喂食。

[长篇]小兵故事

  她还常去那洗衣服,假借给岳父家洗什么,自己的衣服都一块洗了,水、电、洗衣粉,一条龙都省了。

  岳父和岳母,天下父母,呆的也疼,乖的也疼。

  他们什么都看见了,什么也没看见!

  (十八)

  人,有时需要别人帮忙,来管束自己。

  ——岳父喝酒风波

  岳父常应酬吃饭,心肝脾长期被涮,无病才是怪,有病不希罕。

  那天,岳父半躺在沙发上,表情痛苦。岳母端茶倒水,恨中有爱,。

  原来,肝已不胜酒力,痛苦宣战。还好,不那么紧要,少碰酒杯,吃药保养,有望复其元,再壮其肝。

  我看见岳父小孩子般喝药痛苦状,心里直笑。

  说她像小孩,她还真不像大人长记性,不几天,就又喝上了。

  那天喝的还不少,似乎不能亲自回家了。送者见岳母阴沉着脸,把个醉醺醺岳父移交给我们,就让自己转眼不见了。

  岳父不成体态的软在沙发上。

  岳母怒不可遏!

  她是医生,深知酒对肝病的助推作用。

  她当着众儿女,一把将岳父推下沙发,岳父“呀哎”一声倒在了地上,把难受全吐了出来。

  我们忙乱起来,把岳父扶进了卧室。岳父一腿在床,岳母不让管他。

  “哗”一声响,柜子上的药瓶,全掀翻在地,颗颗药粒,顿时散落成满地的爱。

  岳母甩门而出,去和月亮诉无耐!

  (十九)

  家花没有野花香,野花哪有家花长。

  ——她哥嫂的虚拟风流事

  岳父恋酒,让人放心不下,她哥嫂又闲生枝叉。

  岳父家的儿子,也非一味的肯老。她哥做上了生意,时不时要外地几日。

  巧了!

  那天,火车出事,人走又返。回家就撞见她嫂和一男。

  她哥怒不可遏,此时动手不动口,一个把掌。

  她嫂得把掌那天晚上,我和妻正在宿舍,情意绵绵。

  人生,总是会有许多相反的镜头,同时上映。

  她嫂,不仅是个计较虫,还是风骚种。

  上衣,三天一红,两天一粉;下裤,一会轻飘曼甩,一会紧屁股捆腿;粉厚如白面;香浓十里闻;眉细眼黑,腰扭胯摆。

  把掌后,风情树枝,没有了摇曳,只来回厨房、客厅走晃着自己,我只觉得有些异常。

  更异常的事,激起在一天晚饭时。

  那天,我们正平常吃饭,一女子闯进来。

  头发束得高高的,还弄成毛毛鸡窝状,从鬓角处,垂下长长的两缕至肩部,脸蛋还可以,却浓状艳抹成难看,万不是良家女子。

  她说,她怀上了岳父家的后代,1000元自己了结。

  此话一出,语惊四座。

  岳父以为,是正值青春期,整日无所事事的老三干的,二话没说就抡了一掌。没等老三喊冤,那女替他开口,却原来是老大的风流债。岳父想他也是成年又成年人了,而且已有妻室,我看到岳父浑身燃烧起更盛的怒火,整个屋子要引爆。

  她哥,躲避似的慌站到了电视旁。不待岳父出手,她嫂就捶胸顿足,疯了一样抓向她哥。

  她哥只一句话:

  “你领男人回家,没让我撞上!”就彻底引爆了。

  岳母甩给那女的钱,大声喊:“都给我滚。”她哥还不知轻重的说:“她是讹诈,指不定是谁的种。”岳母拿起杯子砸向他:“败类,还不快滚。”

  整个屋子摇慌得厉害,整个楼都听到了愤怒。除了妻在为气极了的父母而屋内流泪,我们都退了出来。

  刚把他人柄,又被他人把。

  同食一锅饭,同眠一张床。

  君不见,病榻床前多夫妻,昔日交好何处寻?

  非到人生尽头处,不知疼夫又爱妻。

  空留下,一抹悔恨泪,悟醒世上万夫妻!

  (二十)

  珍惜别人对你的信任

  ——她嫂家吃鱼

  那一段,我有好几天,都没敢去岳父家。

  食堂的饭,要不清汤寡水,要不油腻肥流。街面上小饭馆,味道还可以,可一则贵,一则脏,我也不忍让自己去。

  妻说,她嫂炖了鱼,想过去同吃。我肚子极想过去,可想起那天的风波,又犯犹豫。

  那天的波澜,是否还在泛纹?

  还是去吧。

  她那么一粗略张扬女人,屋里定是,东一帽子,西一围巾,客厅灰蒙蒙,厨房油腻腻,却大异我想。

  有时候,我们不能看事物的表象。

  拖鞋,整齐的摆在柜子前;花儿,干净的开在冰箱上;碎花布拼成沙发垫;旧衣服改成墙挂件。

  鱼香味弥漫在屋里,妻一点钟上班,海吃一通先走了。

  我吃舒畅后,来到了阳台上,后面是一门球场。

  楼后,一些老人正兴致勃勃的玩着,时不时喝彩着、嚷叫着。我心也跟着在喊。

  她忽然走过来,拿一带子。

  说那天晚上,一舞友送她回家,说那个舞带挺好听,她就请她来家一起听听。

  她说,当时没有想太多。

  殊不知,单男独女夜半时,最是容易误会时。依她的直心肝,爽快肠,我想她说的是实情,却没支声。

  她一脸委屈:“别人可以误会我,但是你应该相信我。”我受宠若惊。

  有的人与有的人之间,生来就有一种亲近感,信任感。!

  那天,我最终没有说出那句话,我相信她的话。

  我至今很后悔!

  接下来是,忆往昔,恨今朝,泪水盈盈美人娇:

  原来,她哥纯属抢亲。

  上初中时,她曾和一男生,玩过塞纸条的游戏(还是早恋型!),那只能是瞎萌芽,后来居然长成了火情树,待她们足够热熟了,就要一本以证,她哥却横来一刀。

  她哥,依其家境可可优,靠其公子混混样,连挤带吓,愣把那小子该挤吓跑了。

  那小子,一下把自己烟到了塞北荒原,随它曾经美好的中原情事,由别的男主角演成怎样的连续剧。

  她说,他家就在这个城市,可从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他。这种男人不嫁也罢,她淡淡地,没有一丝留恋。

  后来她哥狂轰猛炸,极尽甜言蜜语。招架不住,就嫁了。

  可没曾想,现在,她哥居然这样。这偶一为之,倒也可原谅,主要却是他根本不懂女人,不懂她,只知道搂钱。

  说到伤心处,泪水线成行,一抽一泣怜惜样。

  我瞥见她,手指金光灿灿,能套的都套上了,只遗憾没多长几个手指。

  她说的搂钱,确实搂到了。

  她哥对我说起过那天的事。

  说他喝高了,三流贱女和一流氓男,合伙陷阱他,以色诱之。他只是在下流女身边,呼呼睡了一觉,绝没作功。

  我本想说给她这些,又怕她不信,还搭上,自己被骂为男人皆同气,再说,此事未是伤心处,也就没说。

  我静静的听着,英雄怜美正当时。

  我想把手搭在她肩上,稍作安抚。

  她却一句话甩下:“他以后在这样欺负人,我决不让他。”我不晓得她的“不让”,是如何的“不让”,只见她,一抹泪脸走向厨房,叮当碗响!

  我英雄怜美,只好作罢,手在半空中。

  (二十一)

  情感要落实,幸福要牵手

  ——和妻去领结婚证

  早已情系对方,心属彼此,红色证件,就是情感的凝结与证物,就象是一件,一直保存在别人那里的自己的东西。

  我们很平常的,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局。

  那天,我们骑单车,先逛了会街,才向那方向。

  公家人员说,我们年龄可都不小了!

  我说,因为我们相识太晚,那人一笑。

  她麻利的填完,将那法律效力“啪”的那么一下,像给小学生发作业本似的。

  大红的本在捧在手里,我们有些激动。

  平生第一次吗!

  妻摸看着,读着上面,那没有什么内容的几行行。

  我们的名字,轻轻的写在那,却似同两颗心,相依镌刻在那。渐渐的,轻轻的纸,似乎有了千斤重,它承载着我们的情,我们的爱。

  从此以后,我们将风雨同挡,阳光同享,当岁月流逝,灿烂的红颜色褪去,爱的颜色将更加绚烂。

  我们将一生守侯,那看似一张薄纸。

  妻眼睛湿润了,我也有些情濡心怀。

  今天不是平常日,我们该如何记住今天?

  我们来到了公园,公园里不乏一对对恋人,也有温馨三口。我们望着他们,仿佛看到了,我们未来之情景。

  我们手挽手,绕湖一圈,又谁也不言语的,坐了回石头,最后,一棵树后,作了大段大段“宣誓,”让那证书,听得清清楚楚。

  (二十二)

  干土打不成瓦墙 没钱盖不起瓦房

  ——筹备婚礼

  国庆节举国欢腾日,常是有情人喜结良缘时。

  喜洋洋,吹吹打打;漂漂亮,新娘披纱;热热闹,亲朋好友;龟缓缓,车不行只按喇叭。

  我们也定在了国庆节举行婚礼。

  要买的东西可真多,不过,没钞票,全都歇菜。

  我们家那时经济状况很不好!

  两个姐姐,如他们所愿,泼了出去。不过,也没泼多远,仍在穷山沟里,能顾住自己就不错了。

  我刚参加工作,也没攒下几个钱。

  父母亲年岁渐大,不宜农活。我们借了钱,在村里开了一杂货店,却被天杀的狗贼,洗劫一空。

  家里因此还欠下债。

  唉!婚礼的钱,只能岳父家掏了。

  感谢岳父!

  岳父出钱很爽,我用钱心情不爽!

  妻给她夫君,看上了一套,价格不菲的西装。我死活不愿买,妻说,结婚就得体面点。

  谁不晓得休面,有钱才好爽爽快体面!

  结婚那天,人多,东拉西拽的,累的我,只顾心疼那西服了!

  我给我爱妻,选了一套时尚又端庄的婚沙。原则之一是,属于自己的,能不让别人看到,尽量避免。

  妻穿上婚纱,漂亮极了,如画中仙女,越看越想看。再看看现在,不描不画梳妆懒,仙女一去不复返。

  那时流行金饰品。妻,本不喜欢脖子挂,手上套的,说买假的作作样子就行,岳母说,一生就一次婚礼,不能假。

  她嫂的计较小毛毛虫,又开始蛹动。

  她对岳父出钱,给我们操办婚事,已是颇有意见,敢怒不敢言!

  她七拐八弯的说,妻赶上好时候了,饰品样式,比她结婚时好看多了,克数也多多的了!

  岳母来了一句:“那就再结一次吧。”她自不言语,心里老不舒快。

  结婚照也花了不少钱!

  我本不愿照那玩意,倒不因为钱。

  多少破碎的婚姻,也不曾因为那幸福的结婚照而挽回;镜子中日渐衰老的容颜,天天比对那光鲜灿烂的年青,实也不妥!

  妻对拍照兴致勃勃,我小心的泼了点冷水。

  “咱钱不怎么多,干嘛非得照呢?”

  “现在兴这个,结婚都要照。”

  非常合乎逻辑的回答!

  活活摆弄二小时,照出来却总看的不是自己。照相的人解释,经过了去劣存优的处理。

  效果好!不像自己!逗!

  我突然想到,电视剧常出现的情景,男女主角一吵架,结婚照准摔地下。

  我们万不学演电视剧!

  新房,黑乎乎租来的农村小屋,经过钱一番新,居然魔术般大变样。

  桌上红烛燃,窗边粉纱曼,墙上婚照挂,旁边对联看(一朝入洞房 永远作夫妻)。

  喜气融融,温馨盈盈,浪漫飘飘。

  一切基本准备好了。

  钱,我爱你!

  我一定要拥有你!我一定能拥有你!

  (二十三)

  约定成俗的事,不想做也难!

  ——真不想举行婚礼

  麻子照镜子——个人观点,依我看,证领了,同吃同住,法律允许,还得婚礼,头大!

  我最怕被别人聚焦,那些个繁文缛节,望而却步。

  结婚日子就到了,亲朋好友也皆告知了,父母从老家也赶来了,胖子和其妻也一并来了。

  我们家亲戚不多,可岳父家亲戚,那实在多,多的让人心烦。

  路远的,就提前一天来了。

  婚礼的前一晚上,就已乱轰轰,由于人多,睡觉都成了问题。她嫂家,也被不情愿的挤上了人,她弟,哥们家去了。

  吃吃饭,说说话,安顿一番,时候就不早了,累煞人也。

  婚礼当天,又老乡、又亲戚、又单位的,又来了一堆。

  屋子满是人。

  妻挨个给我介绍,她家的七姑姑八姨姨,可刚说过我又分不清了。还有一些是堂表亲,我看都是些,胡姑姑假姨姨什么的,搞的我烦都烦不过来。

  瓜子花生嗑满地,小孩沙发上上下,大人说笑且闲聊。

  她姥姥也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八十高龄,心明眼亮。

  小辈们围着问长问短,有点红楼梦大观园。

  桌上摆放着,亲朋好友送的礼物,有龙凤成祥花瓶、有爱心钟表。

  胖子那时,在家乡当了“煤老板”,送我一镀 娃娃,很显眼的也放那个。

  那明显是个男娃。

  岳母拿起来让大家看,引得大家前仰后合。

  知道是胖子送的后,只听她轻声说:“农村人就是农村人,礼物都与众不同”,还瞥了一眼,穿的城不城,乡不乡的胖子妻和他的孩子。

  岳母累了!总把自己摘出来,放在高处的人,累了!

  她坐在我母亲先前坐过的椅子上,我看见她还吹了一下,我极度的不舒服。

  岳母啊!别总自己高贵自己,好不好!

  后来,我居然看见,岳母丝丝在落泪,岳父一杯又一杯,这正是:

  自小长在娘心窝, 一声鞭响,轿抬他人家。

  点点母女情,滴滴父女爱,情难禁,爱难舍。

  罢罢罢!自古谁女不出嫁,从此有了依和托,其实只是多处家,娘家婆家都是家。

  快快快!别伤感,别落泪,举杯畅饮喜庆酒,锣敲鼓打,兜满祝福送她到婆家。

  婚礼仪式开始举行,我听见司仪说“第一项”时,就条件反射,只求快点结束。

  许是在单位听“第一第二”听烦了。

  男女双方交换礼物时,我昏昏然,把戒指套到了妻小拇指上,引得周围人直笑,只因太累了。

  摄像机一闪一闪的,真不知,有什么好摄的,我直想让它停下来。

  晚上,把最后一拨客人送走后,我因敬酒,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终于回洞房了!

  我倒头就睡,似乎听妻说有点饿,后又听见吃水果的声音,之后我就进入梦乡了。

  呼呼一觉,天已快亮,我们这才醒过神来,原来今天是个历史性的一天,我们相互看着,笑了起来,又接着睡下,把昨晚落下的一课认认真真的补了回来。

  (二十四)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房东老太

  婚后第一个礼拜天。

  我拿起了笔,铺开来纸,开始了我的文学梦。

  我把它比作我的“孩子”,那无数次在梦中勾勾描描的“孩子”,我看见它在向我招唤,它的样子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妻又放开我们的“婚礼进行曲”,一个人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不停的在笑,她叫我一起看。我才懒得看!

  刚放了一会,那乱乱声音,把房东老太太吵着了,她小脚碎步进来,二话没说,就给切了。

  我们还未醒过神来,她就大声:“自个儿有什么好一直看的,吵死人了。”

  管的也太宽了吧!我把自己怒得老高。

  她又说:

  “一个月房租才几十元,电视,进屋就开,不闭眼不关;灯,开到半夜。电费都不够交的,再这样就得加钱!”

  原来是气在这,看来以后看书,得用手电了。

  房子是妻找下的,房租也由妻分管,我一概不知。原来这房间没有单独的电表,电费只能匡算。

  之前,好几个租她房子的,都架不住,她每天说个不停,还会像刚才那样,动真格的,既便这样,能把一老太太怎样,所以都租几天就又搬走了。

  后来,慢慢知道了一些她的事情。

  这老太婆也怪可怜的。

  刚结婚没几天,丈夫就野上墙外花了。温柔的绵羊,激变为母狼。

  野花香上了,是吧!顺便玩一下鱼死网破!

  她男人吓坏了。给他留下这一院的房子,自己净身,和野花,不得不去了江苏姑姑家。

  虽失了丈夫,却得了房了,在另嫁他人,也不错!

  老太太未曾想到,自己却已有了身孕,老太太一边骂着孽种,一边生下了孩子,终身未嫁,含辛茹苦,抚养孩子成人。

  未曾想,那孩子,不成才,不成器,还是个,不肖之子。

  老太婆只指着这房租过日子。

  老太太的事,让我感慨,感慨如今,更多天下父母们:

  哭哭啼啼襁褓婴,

  蹒跚学步呀呀语,

  欢欢跳跳幼儿园,

  转眼就成学龄前。

  吃好穿好父母愿,

  累煞她来心情愿,

  小学中学又大学,

  含辛供读从不愿。

  工作了,成家了,

  该是报恩回馈时,

  寸草岂能三春辉!

  反倒是:

  一奶同胞争纷纷。

  父母仍有盈余时,

  你得多来我得少!

  一朝病榻成亏损,

  你出多来我出少!

  别吵了,别争了!

  撒手人寰她去了,

  一抔黄土尸未寒,

  又为遗物薄公堂。

   痴心父母古来多,

  孝顺儿孙谁见了!

  (二十五)

  生活,总有一些事情,让你头痛!

  ——妻爱逛街

  妻处处都好,就是有一点,让人无法忍受,太爱逛街。

  我因此头痛!至今没医好。

  恋爱时期,一起逛逛街,头,还不怎么痛。原因吗,这地球人都知道。

  依着我,买什么,清单好了。

  任务完成后,打道回府。妻此时,却才刚出状态。

  完成任务,轻松逛街!

  瞎逛,漫无目的逛,这是她逛街的最高境界。

  我头痛开始!

  后来,我罢逛,来解决头痛。

  头却更痛了,她扯上什么,我不爱她了一些话。

  恋爱时,为什么能陪她逛?答案明摆着,可不能说。

  此一时,彼一时,此话一出,后果自负!

  忍着头痛,陪一下吧!

  妻后来发现我头痛,破坏她逛街的兴致,就固定了好几个姐妹,让我解脱了。

  谢天谢地!

  (二十六)

  婚后浪漫不复有 从此柴米来掌纲。

  ——过日子就得小气

  妻逛街,最是那种,打折就前冲,处理就上涌。

  她往往兴奋的背回一大包,气未喘匀,就发现,这件不合身,那件已过时;穿也不是,扔也不是;东放放,西搁搁,满屋垃圾。

  真真银两,换来满腹郁闷。却道是,郁闷易忘怀,冲动常上来。家里照旧常添置,八百年都用不找的东西。

  小商小件,似乎花钱并不多,可总这样,也是不少花费。

  她一下街,我就“警示”。

  她还会犯!

  搞的我火气老大了!

  杯杯酒也能秏进家当。

  她家七姑姑,八姨姨,新婚头一年春节,必须去。

  我们一村一庄,每到一家,社物全放下,压岁钱仅10元。鞍马劳顿,最后成本都没收回来。

  赔透了!恼极了!一个个小气鬼!

  妻也不太高兴他们,但也不高兴我说他们。

  对我说,明年过年,她们家经常去,就不用费神去了;我们家道远,也用不回去了,在家闷死算了。

  妇人最会“毒”。

  婚前的浪漫馨香,被一次次生气的细沙,一点点的覆盖,只剩下干巴巴柴米油盐味道。

  这可不好!得使劲挤出点浪漫!

  (二十七)

  邻居好 赛金宝

  ——多亏了老太太

  我们给老太太补了房钱。

  那天,村上的电工,来收电费,老太太说,我们交多了。我说,那是因为,这个月我们来的少了些。

  邻里邻居的,哪那么清算!

  以后,老太太做了什么好吃的,经常给我们送一碗。

  他还常来串门。

  端一碗饭,边唠话,没牙的嘴,边嚼着。一碗饭,得一小时。有时候,急的要休息,她还无意识,不走。

  我就把被子铺开,老太太,楞是没被提醒。我只好说,我们要休息了。

  老太太这才醒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走了,一脸刘姥姥的表情。

  我那天夜班回来,门没锁,却不见妻。

  原来,老太太见快响午了,还不见妻起床,她就敲了门。仍不见说话。

  她闻到了煤气味。

  之后,她就让人弄开门,张罗的把妻送进了医院。

  妻住院了好几天,医生说,再不及时,那可危险了!

  多亏了老太太!

  妻好了,我们正想着如何感谢她。

  她一日进来,突然告诉我们,生孩子不能住这。我笑笑说,现在都不讲那些说法了。

  她生气的说,不行,迷信有多深,语气就有多坚决。

  我和妻,在拿到单位房子钥匙之前,一直也没出什么成绩。

  我们要搬了,老太太笑脸相送。说以后,有了孩子,用得着的话,愿帮着带孩子。

  谢谢老太太,谢谢好邻居,永远的好邻居!

  (二十八)

  人生要有追求

  ——想写点东西

  楼房宽宽敞,亮堂堂。

  站在阳台,或远看、或下看,一幅微缩图。

  我在上,图在下,居高临下的态势,尽囊眼中的轻易。心襟豁阔到了天际,自信遥升到天顶,走下楼来,又如同天上重回人间,轻扬扬的感觉,不翼而飞,只有脚踏实地的真实。

  君莫信,窦径一跃抵成功,一跬一步方可上宵重。

  我拿起了笔,铺开来纸,开始了我的文学梦。

  我把它,比作我的“孩子”,那无数次在梦中,勾勾描描的“孩子”,我看见它,在向我招唤,它的样子,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我和她,同哭同笑同语。

  我认真妍磨每一个逗号、句号,推敲如何措词,怎样串句,我要让她,成为传说中的美丽。

  我衣袖渐宽!

  我呆呆的望着她,她也望着我,满是期盼和信任的目光。

  我燃起了自信的火燃,仿佛看见她,无比美丽的站在我面前,我看见了,编辑部那挑剔的老者,疲倦镜框后,满意的表情,还有读者赞许的目光。

  艰辛谁知否,我们一起拥抱成,欢喜泪水一行行。

  (二十九)

  有点个性,不碍事

  ——单位里来了个李帅怪

  单位给了我,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机会,我提拔为一小科长。

  新分来一大学生,名字李帅怪,说是某局长的亲戚。

  这类人捧不得,杀不得。若捧,人说你拍马溜须;若杀,恼了那局长,吃不了兜着走。

  这同志,却并不仗其势,作贱自己,敬业的很,只是孤行独往,又怪又犟。

  有时候做事,根本不听我这个科长的意见,非要坚持自己的做法,他有对的时候,我也有不妥的地方。

  他上班默默做事,下班宿舍看书。偶有人呼他搓麻,他知乎者也:“吾生决不搓麻,搓麻浪费吾生。”

  他常常看书入谜,念念叨叨。宿舍人,都嘲笑他是孔呆子,没人与他交伴。

  偶有旧友来访,却是涛涛不绝,同舍人烦的,止都止不住,只好塞耳以睡。

  上班敬业就好,下班私事不便管。

  一次,一天不见人影,不得不管。

  我想象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其宿舍,在他领域翻来翻去。

  在其抽屉,看见一些未完以及写好的页纸,莫非他亦喜欢写作,我正想着,又在他枕边,发现一精致小本,打开知是日记本。那天,情急不顾触犯什么隐私,翻看起来。

  3月20日:

  书为媒,认识了图书馆的梅。

  4月10日:

  人皆云我孤,

  自得其中趣。

  人皆谈我怪,

  不与人同脉。

  莫怨他人言,

  休违自己愿。

  人是人,我是我,

  不相干,何相语。

  7月20日:

  挥手自兹去,

  从此成陌路。

  红彤彤的太阳常见,

  火辣辣的爱情稀缺,

  云遮太阳云又散,

  爱情湿灭不复燃。

  回忆碎无痕,一飘风里最好。

  不恋,不恋,有道是,最美在明天。

  原来失恋了!。

  看得出他很看得开,是不用担心他寻短见。可一天不见去哪了?

  宿舍人说,他喝了点酒,回来又出去,就没了人影。

  着急之时,保卫科打来了电话。

  原来他去洗澡,误闯了女澡堂。

  我问他,为何不打个电话,他骂,鸟人不让他打。

  我问起他写作之事,他说喜欢胡写,但写什么没有定格。

  有感,欲罢不能时;有思,绵延不绝际;人之事,流于笔端,物之状,溢于纸间,不写不快也!

  他说,大部分是自写自乐,投稿很少。只,《我的初始日子》在网上投过,没料想,入选了《佳作》板块。

  我在网上下载了《初始》:

  我的初始日子

  我是谁,现在仍不好说 ,仍在遗传,仍在变异。

  现在刚一个月,一切都在变化中,不过性别已定,男。

  每天生活在一个人的水晶宫里,“拔云见日,解放之时”,管她叫妈妈。

  我生活在这,可美可美了,妈妈想让我结实、聪颖,每天尽吃好吃的。

  我的亲奶,可爱之极、可笑之至,怀揣酸儿辣女的坚定理论,让我妈多吃酸的,居然想,以此来左右我的性别,实现她老人家的封建愿望,不晓得木已成舟,更不晓得,我就是她的期待,却把我酸得可怜。

  除那些美味、酸的,每天,还得吃一些怪味的东西,防止我,从水晶宫脱落的一种药。

  我可遭殃了,可真难吃,愤愤不平,怎么也得讨个说法!

  最终得知,替人受过也!

  这水晶宫,以前曾来过一个人,个性可能活泼了些。

  一日,妈妈带着他(她)去看大海,之前妈妈从未见过海,在碧波万倾,出现在她眼前的刹那,我妈妈忘了自己了,也忘他(她)了,举臂高呼:“大海,我来了!”高呼无碍,举臂之时,水晶宫内壁松塌,可怜他(她)月把年纪,于世未曾谋面,离开了水晶宫。

  我妈妈罪魁祸首,终被宣判:两年之内,水晶宫不得有人踏足,须好好维护水晶宫,固其基石,复其原气。

  水晶宫被“白衣人”,科学地贴上了封条,严禁可疑分子通行。

  水晶宫在漫长的空闲着。

  忽然,有一天,有敌人偷袭城门,一勇将越过防线,来到斯宫,与人私会,那就是传说中的爱情东东,我就是那爱情结晶体。

  察觉水晶宫,有人居住,妈妈又惊又喜,喜忧参半,就赶紧找“白衣人”。

  “白衣人”一脸怀疑,想自已封路堵道,已有些年头,待确准后,说:“真是顽强的生命啊!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得吃些中药。”

  我栖于水晶宫一角,上下五千年,浩瀚宇宙间,渺小,不足而道,偷袭而生,吃药保命。

  药味时不时袭来,弥漫于水晶宫,何时是个头吔!

  真想马上出去,可也得挨到十个月,“人模人样”的出去。

  正瞎想着,忽然传来,悦耳、悠哉的声音。

  原来爸爸买来了磁带,让妈妈以后,按时给我上音乐课,美哉!悠哉!当神仙了!

  有时妈妈睡着了,课始终不下,只好一直泡乐了。

  一日,妈妈带我出去逛,也听到了音乐声,还有噼噼啪啪的声音。那音乐可真喜庆,还听到“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等祝福的话。

  听到“早生贵子”时,我竟然还被妈妈抚摸了一下,妈妈哎,哪儿跟哪儿呀,别总那么动情!

  这一日,过得挺好。

  有一日,可真是要命。

  听到了哀婉悲切的音乐声,又听到了哭声。

  听一人哭:“你那边想清静了,我不如随你去了。”有人劝阻道:“来世一游,终是要回木头房子,节哀顺变吧。”

  那哭泣之人,可真敢胡言瞎哭,如果那木头房子忽然开启,里面的人说:“那边的清静,我一时还真适应不了,就随你愿,快快请进吧!”那哭泣之人该是多么后悔,自己所哭之言。

  还好,那边的的执行力很强、工作效率很高 ,户籍编制早已确定,岂可想更就改。

  这一时段,我在水晶宫正自在的呢!却听到如此之言。

  原来出了水晶宫,再转一大圈,最终还是要回房子里憋着,更不知一路风景如何?

  是秋菊冬梅自芬芳,还是枯枝败叶没的赏?是你信我诚善为先,还是尔虞我诈恶为首?是互帮互助热心肠,还是旁观袖手冷脸庞?是好人美景共盛世,还是恶人丑图难安帮?

  想归想,我知道我在一天天变大,有了脚,有了手,有了四肢,有了思维。

  水晶宫终久会放不下我,不出去也得出去;而且在这水晶宫待着,被动的接受一切,感觉不爽,不管外面是什么样的,还是想出去。

  人要自己主宰自己!

  我心烦烦的,妈妈收到信号,赶紧带我回家。

  三个月|….五个月…七个月…,我长大了。

  为了能让我顺利离开水晶宫,妈妈带我看了“白衣人”,检测结果是,我的脚在水晶宫门口。

  这回我可又遭殃了,妈妈遵照白衣人的吩咐,每天在床上倒空翻,想把我倒置过来。

  折腾一阵子,我在里面依然如故,妈妈决定,把水晶宫剖开一个大门,让我光灿灿的,从大门出来。

  为此,爸爸提前就联系好了一个,活干很得好的“刀手”,大一学同学。

  满十月的一天,我终于“行动”了,全家人忙乱起来。

  “对不起,你拨的用户已关机”,爸爸放下电话,直奔刀手家。

  刀手那天休息,迅速赶了过来,见我妈妈有些害怕便说:“一切正常,不用怕。”还说自己在“生产”一线已工作了多年。

  爸爸也安慰妈妈说:“不用怕,技术老高的了,关系也蛮好的了,人民币也已把刀擦得很亮的了。”

  麻醉师一针下去,妈妈就不知不觉了,我就顺利出宫了。

  永别了,水晶宫,我将要开始我新的旅程。

  “刀手,”请把大门封好,我替我妈妈谢谢你了,拜托了。

  (三十)

  夫妻一场不容易,何必非要闹分离

  ——邻居离了

  邻居老吵架,不过战争过后,总见和平。

  一天夜半,又开始吵了。又是无法克制,练习一下嘴皮子罢了。

  静静的夜,清楚的回荡着。

  嗓音吊的越来越高,还不时插句过隐的粗话,双方老母都被牵扯上了。

  吵架的强度,盖过以往任何一次。

  真不知因为何事?

  我想去劝劝,妻说,外人去了,会火上浇油。

  听到摔东西的声音,骂声,哭声,还有清晰的过门——叹气声。

  后嘎然而止。

  从开场到结束,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走眼娶了你,

  我命薄嫁了你。

  我一秒都不想看你,

  我永远也不会想你。

  怨怨怨,恨恨恨,悔悔悔。

  挥手从此散,老死不往来。

  一刀斩断情缘,两心任凭南北。

  今朝已是夜半,明日即去了断(民政局)。

  我想起那副对联:一朝入洞房 永远作夫妻,紧紧的抱住了妻。

  第二天,男的永久的撤了。

  我其实不忍心进去。

  战后的场面可想而知。

  我在现实中,看到了电视剧——结婚照碎在了地上。

  比场面更难看的,是女主人的脸。

  不用吵了,永远也不用吵了!

  散了,去了,爱没了,恨没了!

  剩下一棵孤独的心!

  她呆呆,空虚的样子,我至今仍记得。

  (三十一)

  锅哪有不碰碟

  ——妻生气,我恼怒

  又是周末,我决定要和“孩子”共度。

  时而文思舒畅,笔飞挥洒;时而情节阻塞,笔涩墨凝。欲状没有词,欲表难达意,一团浓雾蒙上我双眼。

  我只好靠在椅子上,待,雾散路开。

  听见妻说,要我陪她逛街,我当然不想去了。

  妻恼了,边说:“每天写些什么?”就过来拿看,却不料碰翻了杯子,湿透了“孩子”。

  字变得模糊,纸张贴在一起。还好只是最近几页。

  我气的一把推开她,可能用劲猛了,她居然摔在了地上,眼泪汪汪。

  真倒霉,又伤“孩子”,又伤夫人。

  我把“孩子”吹在窗子边,扶她起来,没有哄她。

  平时,偶有小战,战略方针:

  敌进我退,敌疲我睡。

  保持沉默,不予理会。

  事不隔夜,次日晴天。

  可这次伤了“孩子”,我心郁绵绵。

  我架车,在城市的街道“横冲直撞”,怒气洒了一路。头上的那片云,从家门口一直跟随我。

  我听见他在笑我,又看见它用那长长的袖子,劝我回家。不管人笑人劝,气不消,决不回去。

  我又前往,不觉中,来到了恋爱时到过的湖畔,那条小鱼仍清晰可见,我一个人坐在那,远的、近的,一些温馨的事情播放在眼前。

  我回了家。

  妻,镜前惨淡委屈样,左涂右描不成妆。

  还是就安抚一下吧!

  (三十二)

  痛苦彼此分担,就会减少一半

  ——妻流产了

  妻怀孕了,就要当父亲了。

  我看见了,孩子胖嘟嘟的脸;看见了,妻喂奶我看在旁边;看见孩子,睡在我们中间;看见了我们带着孩子,走在乡间小路,公园湖边。

  这儿一抱怀,那儿一牵手,外面一下子全是孩子。

  我幸福的等待着。

  妻居然流产了。

  我跌落到了伤心的谷底,亦呆亦傻,不愿望望头上的天。期待的那些情景,更清晰的出现在眼前。

  我象一根木桩,移动在单位与家之间,睡无眠,食无欲,恍晃中,听见孩子在哭泣。

  事情只因为,妻够高晾晒衣服。

  岳母过来照看妻,说:“那么大两个人,连个孩子都看不住。”似看非看的却看了我一下。

  如果孩子安好,我愿承担全部责任,可谁又能承担?

  那一阵,我常常握笔又放下,卷纸又展开,半字写不出,妻也常泪光点点。

  我们互相安慰着,慢慢的让彼此走出伤心的谷底。

  (三十三)

  患难见真情

  ——她哥被人打了

  她哥被人打了。哭的最凶的是她嫂。

  她哥收了人家的货款,却没按时给人家供货,货款也让人给骗了。

  那天,她哥被鼻青脸肿后,送了回来。

  货款不给,就要法院。

  岳母边抹泪,边求他们,她嫂则呜呜大哭,心疼的愿把自己换成钱给他们。

  全家陷入了焦灼。

  只有找到可恶的骗子。

  她嫂凭着一点线索,只身去了四川。

  全家人知道后,火车已不顾一切的,去寻找骗子了。

  我听见她嫂的声音,爱的声音:

  为了不让我丈夫坐牢,豁出去了。

  她哥说,怕是找见了,也把自己进了狼窝。那全是没心肝狗娘养的,一女子岂能奈何!

  驴事还在,马事又来。

  我们和人民警察,一起朝拜上帝。

  地图也没多大,居然找着了那伙人。

  她嫂说,她不会报警,只求他们能给钱,救他丈夫。不然,就鱼死网破,让他们祖宗后代不得安宁。

  骗子,不知是吓住了,还是被她救夫的英勇壮举感动了。钱一分不少的给了她。

  英雄归来!全家人的平安归来!

  她哥紧紧的拥住了她嫂。

  那样的真情,那样的感人。

  我只在电视剧中看见过这样的场景

  她曾对我敞开心怀的伤心,许是,爱不能够,恨不情愿的无耐吧!

  (三十四)

  居上者,上也。可并非上也!

  ——新上任的女上司

  我原上司高升他处,新上任的是位女同志,老公是我们单位,别的部门的处长。

  夫妻同仕。

  一个女同志,能当上副处,一定有过人之处,其实并非如此。

  我最烦恼开会,而这位主,却很喜欢开会。大事小事老开会,非开会不能工作,非开会不能解决问题。

  她嗓门尖利,麦克风纯属多余。拿腔拿调,开头语先来半个小时,接下来文件宣读,形容词付词一概不放过。快到下班了,才勿勿说点具体的安排。

  把她说的,包起来,一拉一系,一个大包,则掌心那么点大。

  开会时,我就把自己,飞到外面,偶而回来听一句。

  她总提醒自己和群众保持距离。

  她官派威威。

  同志们见了她,面笑着,心不齿。

  居上者,上也。可并非上也!

  (三十五)

  恶风残花,但仍要向往春天

  ——见到了“拂袖美女”

  老K说要来。

  有朋来访,不亦乐呼。

  意料之外!他居然和“拂袖美女”一起。

  老K挺本事,当初,自己一曲未完,就没有下文。

  老K也早该有个女友,可喜可贺。

  我只等他,乐不支的介绍,他却一声叹息。

  原来,美女被老J迷了方向。没想到,婚后三天,就家花不如野花香。

  美女乃烈性女子,哪容得此等龌龊事。

  离!

  她美丽依然,却憔悴难遮。

  一双为旧事辗转的脸,眼神黯淡着,后悔和无耐以及日后的茫然。

  我毕业后,再没见过她,今日一见,一夜狂风花枝残。

  一团乱丝恶茧,仍缠绕着她。她需要时间,诀别过去;伴随痛苦,剪断曾经,在“呲呲“的断裂声中,重拾花开月明。

  她始终沉默,但坚毅驻在心头。

  恶风残花,但仍要向往春天!

  (三十六)

  一个人,挺自在

  ——妻不在家

  不知妻,哪家姨哪家舅的孩子要出嫁,七姑八姨海了去了,我也不问,也不想去。

  岳父一家,倾巢而出,多谢妻,没拉我一起去。

  终于能孤家寡人一回了。

  一大清早,我就溜达街上。

  妻不在,还真没睡好!

  沉沉一线臭水沟,已是碧波荡荡,绿草依依,水在树中,花在草中,人在画中。

  一股油茶香,扑面而来。

  我甚喜喝油茶,小时候,常常面还未抄熟,先一把塞嘴,香死个人。

  煮油茶时再放以姜、花生、豆,喝上一碗,赛过神仙,喝上两碗,死而无怨。

  油茶共油条那是绝配,进屋一看还果真有。

  我喝了两大碗,五脏六肠舒服极了。

  妻不知下嘴的什么?反正是乐不支的奔了去了。

  妻见着七姑八姨,总有唠不完的话。还是一棵树上的枝叉叉,叶丫丫亲近,我与他们,不同树不同果,总亲不起来!

  那方言,也吓人,比老外还难懂。

  我在那呆懵,他们在开笑。

  无聊,讨厌!

  我继续溜达,街上人已多了起来。

  老者慢悠悠,少者急速速。

  人的一生如一本书,每个人以自己的字体,书写着。或玩世不恭,草书;或敬畏之心,楷书;或浓厚重笔,黑体;或命运多舛,篆体。

  每日,从轻快的早晨,到疲劳的晚上;一世,从睁眼来到闭眼去,不管悲与乐,不论愿与否,每天都要翻过一页。

  来来往往的人,正在书写着自己。

  一家美发店前,店员站成一排,懒散的宣言着:“敬业认真、高效工作”,!

  搞笑!

  不逛了,要回家了。

  正好安静之日,与“孩子”一起。

  (三十七)

  自信而生,不自信而亡

  ——救救我的“孩子”

  我写写涂涂,涂涂想想,撕了一页又一页,句难成文。

  圆圆的太阳,已满天散开,我仍笔涩墨凝,对纸而叹。

  我沮丧郁闷,我怀疑自己。

  我曾迸发的冲天豪情,灰飞烟灭;我看见那五彩云朵,消匿于天边;我看着桌上的“孩子”,那个无数次搂在怀里入眠的“孩子”,心潮湿,恨无耐,怨无才。

  我变得轻飘而又轻飘,被一阵恶风掠走,扔在岸石边,没有梦想的岸石边。

  海水潮涨潮落,掏空我躯体,太阳阴阴晴晴,干瘪我空壳。

  沙来埋我,“孩子”说,不能葬自已,我抱住它,放声大哭。

  (三十八)

  爱屋及乌

  ——婚后的关联方交易

  晚上妻归,带回当地风味小吃,枣糕。

  妻招呼我快吃。

  想起结婚头一年,给了十元新人钱,塞了一个这枣糕,仍隐隐不快。

  我是凡人,我就小肚鸡肠!

  妻不与我计较,婚礼兴奋的惯性仍在。

  一人一肠胃,各人各爱好。当地,王者之位的那枣糕,我并不觉得好吃。

  妻喋喋不休老家结婚之事,她边说,我边漏。

  有一句,却清楚入耳。她姨家姑娘,想学理发,过些天,来城里,暂住我们家。

  头大!

  我坚决反对,堂而皇之的理由,要写作,需要安静。

  她姨家姑娘来了,在我的反对声中来了!

  对妻子的爱,总让我的反对无效。

  结婚,不只和妻子签下了终身合同,七姑八姨丈母娘,关联方交易多的很!

  朋友,别那么死性!

  关联方交易处不好,婚姻可就要遭殃!。

  (三十九)

  西瓜到手,不撒手

  ——昔日“五洋情敌”

  我和妻,去参加她朋友的婚礼。

  新苑街就一家酒楼。

  一古朴古风门面,非堂醒目,门上对联:

  四座了无尘事在

  八窗都为酒人开

  就是这了。

  我们来早了,饭菜还未现。

  我们坐在一角处,悠然的看着杂吵的来客。

  自己结婚累煞人,今日轻松三不管!

  一高个子男人,相遇了我的目光,他朝我们过来,昔日“五洋情敌”,今日酒楼老板是也。

  他说,还是我们俩般配,我笑答:“你谁娶了她,就和你般配!”

  看着这富丽的酒楼,我想,妻如果嫁他,会更有福,心里又说:“万万不可。”

  西瓜到手,不撒手。

  (四十)

  只求用心去做,不求结果如何。

  ——退稿接二连三

  李帅怪的诗集出版了,单位一阵喧然。

  不屑,变为了刮目相看。

  事情往往是这样,你若被周围淹没,你的世界就完。

  李帅怪,他没有,好样的!

  其中一诗这样写到:

  寒冷的冬季,

  你斟我一杯冰冷的话语。

  既然注定,

  你攀高山 我恋溪水,

  何必要把天空搞得阴阴雨。

  其实,

  谁又能主宰谁的天空,

  我轻拭心情,

  就舞满彩云。

  我溪水 我静流,

  你高山 你矗地。

  我是何人你又谁!

  我却面对“孩子”词穷言尽。

  我把稿给李帅怪看。

  他说:

  越走越窄路,最后就无路,

  后退斩两边,即使花香绿树,

  无路才会有路,有路更变通途。

  我忍痛割爱,删去大段,重新调整思路,方柳暗花明。

  写作之路如此,人生之路亦如此。

  笔下泉涌,思路奔流,好个舒畅,好个痛快。

  管它世人能否懂,只管左右笔狂舞,一时竞自写自赏起来。

  我寄走了“孩子”。

  结稿的轻松,忐忑的期待兼而有之。

  一天如一世,终于来信了。

  却是退稿。

  天上挂着个红太阳,我却湿淋淋的回来了,把自己爬在床上。

  爬下不起,那就玩完。

  不,决不!

  我改了又改,又寄走了。

  我又充满期待。

  又来退稿。

  这次岂止淋湿,一时天空灰暗。

  失望是最残酷的打击。

  妻说,只要全力去做了,享受了其过程,何必那么看重结果。

  我把“孩子”小心的放好,不再让自己浮躁改动,而勿勿寄来寄去,在推敲斟酌中期待灵感。

  (四十一)

  膝下承欢,人间亲情

  ——孩子出生了

  妻又怀孕了,重点保护了起来。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几天就胖得没形。

  一天, 两天,三月,五月,孩子出生了。

  天地都变了样,风在祝福,鸟在道喜,门前的柳树也在唱,大地齐奏欢声笑语。

  我知道,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事,再也不会,轻易的轻飘飘的被卷走,被掏空,被干瘪。

  以后,一切唯孩子是也,一切唯孩子疼也。

  妻边边后,这话不能让她听见!

  孩子会笑了,会爬了,会走了,能给老父买烟了,能给老父打酒了,我期待他健康成长。

  和她嫂家孩子玩,总是把他弄哭。他一点也没继承,其母的干练精明。

  肠里出来肠里热。

  每每这时,岳母老在旁笑,我也乐,她嫂则生气的带孩子走了!

  (四十二)

  地球是圆,奋斗无限。

  ——大山,我回来了。

  单位与地方煤矿联姻,我将要回到家乡,回到大山里,在胖子摇旗的煤矿,与之一起为“革命事业”而奋斗。

  我站在阳台,被暧融融。

  外面的人,你来我往,我看见自己,走在人群。

  一年从这暖阳阳的春天开始,四季不停的忙碌着,一生在一个个四季叠加中流过。

  人之一生,时而粗弦嘈嘈,时而细弦切切,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更多时候仍是,一日三餐,平平淡淡。无论何种,只要幸福在流淌,只要奋斗在继续,就是快乐,幸福的人生。

  人之一生,有小我的欢乐,有无耐的伤怀;有非杯不醉的狂喜,有不得已泪水下滴;希望与失意交织,打击与试探并存;晴空灿烂的笑着,冷不防骤雨来袭;你伤你痛正凄惨,花开朵朵春忽来。

  天地长不没,山川无改时,日月还复周,我去不再阳。如何让倏忽之瞬之人生多些欢,少些悲,多些笑,少些泪,那请多些豁达,自有我留白云卧闲身的轻松,多些坚持,敢问高山之巅为谁留,自不会有太多失意来访。

  大山,我回来了。

  我来到火车道旁,他依然如故,依旧沉默。

  我却听到了他的声音,儿时永远也听不到的声音:

  “永不退缩,坚韧永在。”

  火车呜呜开来了,促狭的喷了我一身烟。

  “老朋友,你回来了。”

  “毛娃,毛娃。”

  是在喊我吗?

  有年头没听到小名了。

  是的,我叫毛娃。

  差点在萌芽期被掐的毛娃,几度与死神擦肩的毛娃,大山里长大的毛娃。

  平凡毛娃,俗人毛娃,快乐的毛娃,上进的毛娃!

  “我叫毛娃,我爱毛娃”

  声音在大山里久久回荡。

  小时候的抱怨,现在的幸福,明天的追求,都一起听得清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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