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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维以不永伤——值得看

发布于:2022-06-11 作者:admin123 阅读:45

开始是那个打奶的女人发现的。七年来她始终宣称奶油因为比水轻而浮在上面,为此每天早晨五点钟她都要赶在花园门口以求买到最浓的牛奶。偶尔有时候送奶人未能在天亮之前准时到达,她便沿着送奶人的路上迎去,从不容忍有人在她之前抢先买到奶。同往常一样,送奶人在奶桶顶层舀出一斤奶后,她坚持着再添半斤。然后她走回花园,向杂草丛生的小道过去,她将这称为“牛奶之路”,前后走了七年之久,以致于天色黯淡的时候她也能巧妙地绕过一株株浅色而近乎透明的白杨树且从不被野草丛中的连秧缠住。走到中途她觉得自己踩进了泥里,黑暗中她无法看清自己的脚,只是感到双腿怪沉的。她知道雨终于来了,同时想着这是走到哪了。然而不多久她便走了出来,拨开低垂在右眼前的柳枝,跨过齐腿高的铁围栏,看了看身前的那栋楼,还是只有一扇亮着灯的窗户,那是她自己的房间。

   她上楼的声音震亮了楼道里的灯,借着光亮顺便看看今天的牛奶浓度如何。进屋的第一件事先打开收音机,随后来到厨房,将牛奶倒在灶上的奶锅里,点上煤气,最后才走回门口脱鞋子。广播上说今天仍没有雨,算上昨夜已经是连续三十七天没降一滴水了。火的外沿将奶锅围成了一圈。她想没有什么能再使这夏天变得凉一些,除非是秋天提前到来。牛奶开始向上涨,她调小一些火焰,然后又熟练地在牛奶落下去时提升火温等着第二次上涨。昨晚又没下雨,早该下一场的,她望着冒泡的牛奶想着。没下过雨?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俯下身看看地面,地上满是从她鞋上掉下来的泥。她匆匆跑到门口,把那双拖鞋翻过来仔细盯着。光线有点暗,她看不清什么,只看到鞋底花纹间的空隙塞满了泥土。她推开门走下楼梯,发现一路上都是她留下的脚印。她摸不准这是什么颜色的鞋印,但却如此清晰,甚至可以沿着印迹一路走回去。

   起初她以为走错路了,可能是记忆的岔口使她无意中发现另一条打奶的捷径。太阳渐渐升起的时候她辨认出这确实是走了七年的小路,不一样的是很明显昨夜有人来过这里,很多树枝被折断,成片的杂草也连根卷起。风过之时飞起一片受惊的昆虫向她扑面滑过。她终于找到了那块最泥泞的地方,蹲下来用手指蘸了蘸草上的湿泥,举到眼前,在晨光中她辨明这就是鞋底泥土的颜色。她再次小心翼翼地将手臂向草丛中探去,仿佛一条蜿蜒前行的蛇那样缓慢移动。她明白自己摸到了什么,左手将高矮不齐的杂草拨开。她看见有人死在了这里。不是雨,而是死亡。死者的面孔被玫瑰色的长发遮住,一双睁着的眼睛由于剧烈肿胀而凸现于头发之上。即使是无家可归的乞丐也不愿对那女孩身旁被扯碎的衣服怀有指望。不会再有什么能使她如此恐惧。她起身向后退了半步,长吸一口气,惊吓得喊了出来,不是因为见到令人心寒的尸体,不是因为闻到雾气中向四处飘散的血腥味,而是她意外地发现那锅不停冒泡的牛奶竟然还在她手中。牛奶被晨风吹得起伏不定,伴随着树叶的沙沙声滚到她的手指上,烫得她松开双手。奶锅掉到女孩裸露的肚子上,牛奶漫过尸体向身下流去,发出咝咝的热气,将好不容易才凝了的血重新熔开。

   在警察离开之前没有其他人来过这里,早在雾气还未散尽之时,警察便清理了现场。然而消息依然像波涛汹涌的水一般迅速传遍整个社区,以至于我们成了最后知晓此事的几个人。那天住在一楼的张爷爷照常在正午十二点一刻拎着一袋烟丝爬到楼上来与我姥爷下棋。自从他老伴死于肺癌的第二年起他就每天都在这个时候找我姥爷对弈,而且总是落败三盘而归。这一次他坚持着要再下一盘,“昨晚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想,”他抹着额头上的汗说,“我之所以从没赢过你,是因为我们没有下过第四盘。”我姥爷告诉他本该把第二天的棋当作四五六盘的。“把风扇打开吧。”他说,“打从早上一死人,我就明白什么事都会发生的。”我姥爷端起茶杯,吹着浮在水面上的碎茶及白沫,细小的水沫仿佛堆在路边的柳絮从一侧飘到另一侧。我姥姥在沙发上坐起来,手里还织着毛衣问他谁死了。张爷爷将象棋摆好,“下棋吧,”他盯着棋盘说,“什么也不比这个重要了。”我表弟把线团从沙发滚到地上,然后又兴高采烈地缠回去。“到底是谁呀?”我姥姥又问了一次。我表弟抱着线团向里屋跑起来,他想看看这紫红色的线团究竟有多长,一直能把他带到哪里。“毛毛,对楼住的那孩子。”我姥爷喝了一口吹凉些的茶水,咬着滑进嘴里的茶叶。茶叶在口中散出浓烈的苦涩使得他又吐回杯中。而那边的我姥姥则将针抽出来插在没有袖的毛衣上,从花镜上方看着张大爷,同时起身拉开风扇。吐回去的茶叶在杯中缓缓张开,下沉,最后降落至底,消失在深褐色的茶叶之中。“棋收起来吧,”我姥爷点起装满烟丝的烟斗说,“给我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样,毛毛的死终于传遍了整个社区。

   那一年我九岁,或许是十岁,总之不会更大一些。整个夏天也没有下过一场雨,年老的人们搜寻了记忆中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找到这么奇怪的天气。此后也一样,哪一个夏天都没能热过那年。我姥姥禁止我们在上午九点后下午五点前出门。前后一个多月里她讲了七次她是怎么看见那个人被一点点晒成水汽的,就好像从一街到七街的每条路上都发生过似的。“我们都是糖捏的,”她在冲橘子粉的时候告诫我们,“像这样,一烫就化掉。”每天早饭后她都要配好各种果味的饮料放到冰箱里。为了抗击这炽热的气温,那台八八年就买来的冰箱时刻都在无力驱动着充满噪音的发动机。我们封死了所有的窗户以抵挡高温的侵袭。在那一刻烟雾弥漫,风扇和冰箱交替鸣响,透过玻璃我们能看见白云之下热气的流动,就仿佛火焰上方的空气那样凝在一起。他们刚刚开始说话,我姥姥就让我和表弟回屋里午睡。她从充满柠檬味的冰箱里拿出两瓶葡萄汁放到桌子上,“喝完就给我躺到床上去。”之后她抢回我表弟手中越变越小的线团像个放风筝的收线人那样走遍每个屋子将散落一地的毛线一点点缠回去。“这么小的姑娘,”我退出房门的时候张爷爷说。

   天气热得无法入睡,阳光透过玻璃穿过窗帘将热量一路送到床上。我们躲在凉席下面全身热乎乎的。我表弟在床上反复转身,倒在我胸口上汗流不止。每隔十秒就有一股热风被左右摇摆的风扇吹过来。我双手摸着头顶的白墙,汗渍在墙上留下十指微黑的印迹。后来我们在嘶鸣不止的知了声中睡着了。

   到了晚上八点钟以后,人们陆续走了出来。每一个靠在树下的人都在努力回想着最后一次遇到毛毛的情形。然而大多数人早已想不起来了,对于毛毛的印象同他们往昔的回忆掺在一起,渐渐模糊不清。拥有惊人的想象力使得他们一边扇着当晚的暖风一边随心所欲地虚构着死前的毛毛。有人在散发出酱油气味的小卖店里碰到过毛毛,在对面八十九栋的五层楼梯口和毛毛说过话,在挂满葡萄藤的凉亭里和毛毛一起避过雨,仿佛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即使是不为人所知的角落里也会出现毛毛的身影。我姥爷一直没说话,从铁盒里抓了一小撮烟丝添到烟斗里。我表弟在树下捡了几只断掉翅膀的死知了放在手心给我姥姥看,“为什么这些没被晒化呀?”人们围在一起猜测着凶手是谁。我姥爷敲了敲燃尽的烟灰,咳了几声,以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的声音说:“别猜了,准是她后妈干的!”

   在过去的十年里毛毛总是往返于她父亲和她亲生母亲的两地之间。没人能弄清楚她父亲是什么样的人物,打我记事起他们就住在对面八十九栋的第五层与第六层。每天早晨鸟鸣声还未停止时,就已经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停靠在楼下等着他父亲和她的朱姨,他们在人们渐渐入睡的夜色中归来。有一段时间好像人们都在猜想毛毛的爸爸到底是个多富有的人,而现在他却成了我们心中最可怜的人。好多人都开始认同我姥爷的猜断,他们不再相信会有其它的什么令毛毛死于非命。聂大娘对此惊叫了一声。她儿子在大连上学,本来打算要在暑假回来的,后来在电话里她告诉儿子等这里下场雨再回来吧,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刚从外地归来的人能忍受这场高温,医院里住满了热病患者。于是整天希望能见到儿子的幻觉使她成为本社区为求雨而供奉关公的最虔诚的女人。我姥爷没回答她,那些喷出来的烟雾在他面前筑起一道灰白色的屏障。有些人站起来给吴三叔让地方。他按时将一只灯泡吊到树下。每天晚上九点一刻总是他们四个人在蚊虫聚集的灯光下以及四周起伏的风声中度过八小时的夜晚时光,到早上五点多才各自返回。这是消磨仲夏的一个不错的方法,而此时其他人还在不安的睡梦中等待天亮。

   每天晚上回家之前我都要绕着楼后的花园计时跑圈。我打算在开学时参加区运动会。我妈妈在年初的一个周末为我在省中长跑队报了名。原因在于有一位看上去胡子比头发还要密集的老中医摸着我的手腕和膝盖骨说我是个练跑步的料子。我妈妈对此听信不已,为此每星期三和星期五的下午以及节假日我们就被教练的摩托车追着从长春的一头跑到另一头。按照我妈妈的解释是即使有一天我没有成功,也可以凭借这个上一个重点初中、重点高中,甚至更远一点。那天我每次跑到花园附近时总是看着铁栏里的高草放慢脚步,里面依然是漆黑一片,天天都是这样。自从那些红色的路灯第三次被在此等女孩子的小伙子们用石子一一击碎后,物业局就已经失去了足够的耐心去管理此事。人们开始习惯走在花园里由于看不清对面迎来的朋友而不打招呼。我扶着铁丝寻找着被压下去的高草。所有的草都有我胸口那么高,没有一处凹下去的迹象。除了报警的人和警察以外,谁也不会知道尸体曾经躺在哪里。还有,凶手知道。

   我姥爷连续几个傍晚对邻居们讲出了自己的看法,连星期五晚上八点半来此调查的雷奇队长也得知了此事。雷奇队长劝我姥爷不要再乱说了,他说没有找到足够证据之前对任何人的怀疑都会显得很愚蠢,而且据他所知那个叫朱珍珍的女人绝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后母。然后他坐在聂大娘递过来的板凳上打开调查本。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他作为本社区刑警队的队长从未留下过一宗遗案,包括那次因为下水道堵塞管道工在井下捞上来一具裸体女尸的案子,以及长期流窜到各小学的女洗手间骚扰小孩子的变态狂,他都一一破解了。前者凶手处在一个最难以辨认的职位上,而后者因无法确定罪犯的精神是否正常则很难为其定罪。雷奇队长问我姥爷在那夜一点钟左右是否听到过求救声。我姥爷告诉他为了抵抗热流的袭击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敢开窗户了,不时会有虫鸣声和汽笛声透过玻璃传到睡梦中,但确实没有听到毛毛的呼喊。雷奇队长稍显失望地又问了那些打麻将的人。“那天不巧,停电了。”他们回答的时候继续玩着手中的牌。当天十二点多灯突然熄灭时曾使他们陷进了一阵混乱。每个人慌忙收好还在桌面上的钱便开始检查灯丝及电路,后来他们确信原因是总闸的问题而不是保险丝烧断了的缘故便一边装麻将一边打算聊点什么。不过他们渐渐意识到自己对别人唯一的话题就是彼此输赢多少的时候,每个人都各自上了楼。“以前偶尔也停过电,”吴三叔说,“只是孩子是那天死的,正赶上我们不在外边。”他说由于停他电看不了电视,风扇也不能转动,而在白天他早已睡足了觉,他走进厨房将剩下的一点饭菜吃光,然后冲了一杯牛奶,在摇杯子时隐约听到一声喊叫,他以为那又是一个姑娘失恋后绝望地发泄,温度使所有的声音都产生了错觉,为了不破坏自己多年赌博生活的生物钟,他是在五点之前洗完了自己攒了一个多月的衣服才上床入睡的。

   “别人都不知道,只有我看见了。”这种苍老得令人难过的声音来自李奶奶。她是这栋楼唯一一个还裹着小脚的老太太,裹脚的时间就仿佛她的年龄那样无法猜测。在年初她就对邻居们说她要去敬老院,即使是到了那里自己也将是岁数最大的老人。后来她不时地推迟离开的日期,直至上个月她决定于此再呆最后一个夏天就去享受那种备受其他老人敬重的生活。然而包括她本在内的很多人都已慢慢看出来,假如这个夏天还要继续升温的话,很有可能她将怀着去敬老院安度余生的美好憧憬死在本社区。雷奇队长冲她笑了笑,不再相信她的话,他完全清楚这些疯话不过是将近一百年的经历附在一个人身上所衍变出怪诞的幻觉。上次就因为她自称在天亮时曾看到一个从井里爬出来的人在绕着花园跑了一圈之后又跳回到井里,才使雷奇队长一度以为案情为自杀而非谋杀而走了很多弯路。我姥爷卷了一根烟递给雷奇队长,问他现在有什么头绪了没有。“有的,跟以前的一样,开始都是线索太多了,好些都用不上,迷惑人而已。”雷奇队长大口地嘬烟,“像这样,直接喷出来的是假的,至于吸到肺里面的才是破案的关键。”我姥爷想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结果。雷奇队长并没回答,默默地看着眼前的白烟,他的头随着烟雾的上升缓缓仰起。他轻轻地捏住落到他头发上的瓢虫数着壳上的星,过了一会儿扬起手臂将它重新放回空中。“二十三颗,”他嘀咕着,“或许我查错了。”烟头被他扔到地上,皮鞋踩在上面狠狠地碾了半个圈,随后站起来低声对我姥爷说:“在这个让人难受的夏天结束之前吧,不会迟于那时候的。”

   在星期三下午差一刻三点钟的时候雷奇队长过来拜访我姥爷。我姥姥告诉他现在正是我姥爷禁止任何人打扰的午睡时间。我姥爷在他等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从里屋走了出来。“这是我外孙。”我姥爷指着我说,“里面还睡个小的。”雷奇队长走过去和他坐到沙发的同一侧。我姥爷叫我去拿点冷饮。“太热了,听说工厂都停工了。”我姥爷说。我姥姥在厨房把最后两杯菠萝汁塞到柜子里。她可不喜欢警察会把案子查到自己家里来。“什么都没了。”我告诉我姥爷,“正烧水呢。”“啊,不必了。”雷奇队长点起烟,“您有孙子叫杜宇琪吧?”“是啊,他是我最大的孩子,过了夏天就满十八岁了、”雷奇队长手中的烟上已经挂了两厘米的烟灰,他向四周看看,发现电视顶上有一个白瓷烟灰缸,起身走过去,烟灰在途中突然掉下来。他低着头看着像雪花一样散落的烟灰,在最后一片烟丝飘到地板上之前他冲着我姥爷说:“就我们所知道的,他搅到了案子里面。”我外公听后不紧不慢地卷起纸烟,当他认为烟丝刚刚合适的时候就叫我先出去,“还有,跟你姥姥说,水用不着再烧了。”

   不过我姥姥还是把沏好的茶水送到客厅,想去听听他们都在说什么,然而不一会她被赶出来了。“难道我们家里真藏着凶手不成?”我姥爷和雷奇队长在里面谈了一个小时,之后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姥姥端着水进进出出好几回,依然弄不清他们在谈什么。那座檀木古钟敲过五下后她让我进去问问晚上留客人吃点什么好。她认为这么说即使是再不识趣的客人也知道是该告辞的时候了。我去问了,要不是我姥爷坚持挽留的话,他确实就要离开了。“留下来,你还没陪我吃过饭呢。”

   一开始我姥姥一句话也不说,装出喂我表弟吃饭的样子。而我表弟却不停地问那两杯菠萝汁哪去了。我姥爷劝劝雷奇队长喝酒。“晚上还要走些地方,我真喝不了。”于是我姥爷就斟满了自己的杯子。那个巨大的酒瓶里养着那么多奇怪的动物,每次倒酒我都害怕沉睡在枸杞底层的海马以及将人参缠成一圈的花蛇会从瓶口钻出来。“他说晚上要过来和您谈谈的。”雷奇队长说。“谁呀?还要来?”我姥姥停下来看着我姥爷。“回家之前他想先到这来。”雷奇队长冲我姥姥笑笑,“看得出来,他难过得要死。想想也是,走了两星期后就这么狼狈地回来了。”“两个星期?”我姥姥情绪激动地站起来,“找到宇琪了?”

   雷奇队长与我姥爷告辞的两个小时后,我表哥杜宇琪仿佛身后拖着无限长的夕阳那样疲惫地站在了大门外。就算我姥姥那么想知道杜宇琪在离家出走的两个星期里都去哪儿了,我姥爷也始终盯着窗外飘落的柳絮而无应答。跑去开门的我姥姥因为我表哥的落魄而尖叫起来:“天啊,别跟我说他们把你抓去挖煤了!”我表哥茫然地摇摇头,将背包从双肩卸掉,同时有一些泥沙抖落下来。他左手拨一下由于汗水而贴在额前的又长又乱的头发,走到我姥爷身前。“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姥爷双眼直直地盯着他,看样子仅仅是将目光从柳絮那里缓缓移到杜宇琪的脸上,“要知道,过了这个夏天你就十八了。”我表哥从背包里掏出几张沾满油渍的报纸,接着去书架找出了积攒近半个月的晚报带到浴室。“你本来就该好好休息。”我姥姥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喜欢在洗澡这么惬意的享受中还要费脑筋做其它的事情。“没关系,奶奶。”杜宇琪关门时对她笑着,“我就是想看看半个多月来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

   隔着门我们听见水流的声音,里面的热气从门底缝一点点钻出来。我姥姥告诉他如果感到气闷的话可以打开排风扇。不过没人回答,可能是水声高过了我姥姥的话音或是杜宇琪的答话。我表哥杜宇琪将水笼头开到最大,外面的虫鸣声及叫卖声都消融在流水之中。池子里的水位迅速上涨,直至淹到水笼头声音才逐渐变小。之后水便从浴室的门底缝流出来浸湿了地面。要不是有哭声从里面传出来我真的认为我表哥已经死在了五十多度的热水之下。那是杜宇琪的哭声,开始低低的,像从耳边轻轻吹过的风。几分钟后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就在里面失声地痛哭起来。很多年以后我都无法将那种声音遗忘,一种可以漫过水面浮在空气,可以将玻璃击碎的声音。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到底经历什么样的事情才能使人如此伤心。后来有个女孩告诉我,假如一个人痛苦到极致,眼睛就不再是泪水的唯一出口,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流出眼泪,譬如你会伸出手指迎着阳光哭泣,或是仰望天空在心口流泪。在那一刻我就明白,从底缝渗出来的或许并不是充满柠檬香泡沫的温水,那是我表哥杜宇琪的泪水,他的全身都在哭。他平躺在浴缸里,看着自己的泪水渐渐漫过身体,溢出浴缸,沿着红色瓷砖流到外面的蜡油地板上。风过之后会留下乳白色的颗粒,醮在食指舔一下,稍有咸味的那种。

   直到我从长大以后都不知道我表哥在那一段时间曾经离家出走十五天而没有给家里留下过任何音讯。我太小的时候不了解此事是因为没人认为给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解释他表哥怎么会突然失踪是件有意义的事情,当我慢慢长大时家里面已不提起我表哥,包括他的父母---我舅舅和舅妈。我姥爷还活着时他们有时会应答他几句关于杜宇琪在外地念书的情况。然而自从我姥爷去世后,几乎没有任何人再想起我表哥。逢年过节大家聚到一起的时候,他们对我姥姥聊工作,说说以前的朋友,偶尔会回忆我舅舅姨妈他们小时候有意思的往事。到最后实在无话可谈他们就陪我姥姥打麻将,只是唯独不提“杜宇琪”这三个字。要不是十年以后我在北京偶然地遇上了我表哥杜宇琪,我真地他在在人间消失了。当时看着他我简直不能将他的容貌和记忆中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因为他并不怎么说话,这令我感觉对他来说自己仿佛是个陌生人,以至于我们只是默默地喝扎啤以及吸那种先把珍珠吃掉的奶茶。我想不起来是我忘记了问他那时为什么要失踪了十多天后便不成样子地回来了,还是我问过的而他却根本没有回答我。总之,即使那次的出走只是个小小的预演,那么一年之后他在上大学的时候还是彻底地离开了长春,以后再也没回来过。尽管他知道这很可能会令我舅舅和舅妈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然而似乎他从未在意过父母,仿佛是就此远离自己的伤心地一样了无牵挂。在北京杜宇琪摇着粉红色的奶茶告诉我,我是他这十年来见到的唯一一位家里人。

   虽然我姥爷对雷奇队长说过他要和我表哥谈一谈,可是整个晚上他也没去找杜宇琪说什么。他静静地坐在床旁直到我表哥深沉入梦,然后在黑暗中他对着窗口一边吸烟一边哼唱着那些听不懂的戏词。他将谈话的时间推迟到第二天早餐之前,连同我姥姥也不清楚他们在客厅都说了哪些事情,在饭桌上她还狐疑地看着杜宇琪:“告诉我,你真的知道毛毛是怎么死的?”我外公示意她别问这个。杜宇琪用匙子摇碎豆腐脑,“我真的不去了,爷爷。”“嗯,不过我还是得参加的。”“什么?”我姥姥问。我外公将几个用过的空碗摞到一起放进水池里,回头说着:“毛毛的葬礼。”

   我表哥杜宇琪在九点一刻背着旅行包回去了。那时太阳已经升至东南之间的斜上方,他顶着三十五度的高温从昆明一路一直走过迎春路回到了家里。此后的一年多他来我姥姥家只有两次。第二年初的春节他来了,满天鸣响的爆竹声令每个人都说不出什么话来。在那一年的八月末他来和家里人告别,七天后他去了北京,此后谁也没再见到他。不出一年他终于因为要中途退学在信里和我舅舅闹翻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到长春,甚至在我姥爷由于突发性心脏病死去的那几天也没有前来与他告别。我姥姥将丧事延期了七天之久,每天夜里都在企盼杜宇琪从天而降,然而直到尸体生出了气味也不见他的身影,连问候的电话也不曾响起。那场过于悲凉的葬礼过后,人人都绝口不提我表哥,仿佛是大家彼此约定的一样。

   好多年以后我在三里屯的一个小酒吧见到了他。我说家里的亲戚都挺挂念你的,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令他们很痛心。就好象他没听到我的话一般,他长吸一口气鼓足劲儿对着插在柠檬汁的吸管吹气,杯中的果汁下面生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气泡涌上来溅到他脸上。他向我要了一张面巾纸,摘下眼镜在闪烁不止的灯光下反复擦着镜片,看着反射七色光圈的镜面他告诉我:“别怪我,杜宇琪早就死了。”

   我告诉他我姥爷---你的爷爷死于你上大学两年后一个雨夜的凌晨两点一刻。虽然我姥姥为了让人们永远记住他找来了那么多认识的以及陌生人来给他送别,但在规模上还是无法与毛毛的丧事相比。在毛毛父亲的邀请下,市政府几乎所有的领导都到场表示哀悼。覆盖着白花的汽车挤满了整条东风大街,好多人都在快要到殡仪馆的时候下车围着那辆挂满毛毛黑白遗像的灵车缓慢前行。下午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照在车前“张雨卉”这三个字上面,像是流金从每个人的眼前掠过,那是毛毛的名字。

   毛毛的父亲对到场的所有人以一种悲壮得令人心酸的语调讲着话。悲伤在他心中凝成一个结,原先那些羡慕他拥有财产及官职的人现在开始以强者的姿态去同情他。他用不成调子嗓音说他这一生绝对没想过要去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这几天总在不断回忆自己可怜的女儿。“我不愿意令你们也沾染到我的痛苦。”他洒着白色的花瓣落在毛毛的身上,“让她安心地走吧。作为父亲我保证,那个残忍的凶手是绝不可能逍遥法外的。”

   整个葬礼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包括市长在内的所有领导说了些简短而伤悲的悼辞。毛毛的父亲始终在一旁目光呆滞地望着一只反复飞旋的黄蝴蝶,十指紧紧插在一起拄在下巴上,强忍着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毛毛那面色苍白的后妈在忍不住地痛哭之后晕倒在大厅外。在场的任何人,尤其是我姥爷这时也已经明白,曾经怀疑这么脆弱的女子是件多么愚蠢的事情。我姥爷抓住我的手,他怕我在伤心的人群中迷失方向。毛毛的爸爸拒绝接受任何人的馈赠。“你们能来就是我最大的安慰,真的感谢大家。”他和众人一一话别的时候说,“这是我女儿死后的荣光。”随后他撕下一张白纸,慢慢叠成一只纸鹤,咬破手指,用涌出的浓血写下“张文再唯一的女儿”,连同毛毛的一只白色瓷猫放到墓碑旁。成团的柳絮在飘舞的过程中被墓碑挡住而缓缓地落在下面开放的蒲公英上。

   我大学毕业时对我父亲说我打算留在北京,于是我白天去各个公司找工作,夜里在酒吧做服务生。我对所有的公司的经理说我学的是防黑客的那种专业。他们都是说过一段时间再给我答复。一个多月我都穿梭于不同的公司之间,同时我也做了四五十夜的服务生。我幻想自己在某一天突然收到十余家公司的应聘书供我挑选。我常常担心在哪一天我的调酒技术会比我所学的专业还要熟练。我父亲劝我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最好还是回去生活。他来信告诉我:“在长春你可以过得更好。”

   我表哥杜宇琪每天夜晚十一点左右都会提着一个皮包独自去我们那里。皮包里装着他写过的稿子和白纸。他通常要一杯扎啤,之后就拿出纸笔借着彩色的昏暗灯光一直写到早上六点半。有时候他会伏在桌上不知不觉地深沉入梦。酒吧里有很多奇怪的人,有人会用画笔在桌子上、墙上或者酒饮单上画下各种事物的速写,还有人会在凌晨四点钟写一个谱子求乐队演奏。我真想不到这里面会有我表哥杜宇琪。由于家里人从来不提起他,使得他在我的记忆中只是忧郁的一个解释。有一次他的酒被那些喝醉的人碰洒了,浅黄色的酒水在桌子的右上方向四周漫延。他叫人拿些纸巾来擦干他那晚写下的文稿。他用纸巾仔细吸稿子上的酒沫。在每隔三秒闪一次的灯光中我看见整张写满小字的纸上四次出现“毛毛”这个名字。看着他我渐渐回想他十年前的样子。“杜宇琪?”我接过那些吸满酒水的废纸巾问他。他仰头望着我,从桌上的烟盒挑出一支还未沾湿的烟点上。“我是你表弟,”我向他伸出右手,“在长春的周贺。”

   警察局在星期天的早上给本社区的每一个信箱投放了一份打印好的公告,同时将一张放大了的贴在花园正门的宣传版上。我的姥爷在午饭过后等张爷爷下棋的一个多小时里大声读了三遍,然后把它压在茶几的玻璃板下默默地思考着。上面说凶犯身高一米七三左右,O型血,手臂上有指甲抓过的伤口。“连张照片也没有,”我姥姥洗着衣服说,“分明是他们查不出来了嘛。”张爷爷拎着烟丝进来时我姥姥下楼去晾衣服。他们下过了两盘我姥姥还没有上来。第三盘刚开始她把带下去的湿衣服又连着盆端上来了。“你想起来没有?”我姥姥指着姥爷问,“那天宇琪来时手臂不是有伤吗?”“我知道。”我姥爷迫不得已地跳了步卧心马。“别下了。”她跑过去推掉棋盘,“他是什么血型来着?帮我想想。”我姥爷把散落一地的棋子一一捡起,但记不清它们原来的位置了,“应该是O型。”一直在思考下一步棋该怎么走的张爷爷将棋子摆回原位。“天哪,”我姥姥回头看着镜中的自己,镜子早在春天时就被我表弟从中间撞出一条裂纹,“去年过节时他刚好一米七零呢。”

   第二年春节我表哥杜宇琪住在了我姥姥家。大年三十我舅舅开车到郊区买了足足有五箱的炮仗。他指望这么多的烟花会给我表哥七月份的高考带来好运气,即令杜宇琪曾经表示过上大学并不是他人生的唯一道路。他说他实在不敢想象自己将在一个地方再呆四年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灾难。新年钟点敲响之前我和杜宇琪沿着灯火通明的大街放了一路的烟花。燃起的小飞碟仿佛张开双翅的鸟儿从我们头顶飞过,礼炮在夜空中散开后抖落出几十个小降落伞飘浮在夜色里。我表哥静静地走在积雪之上。满天的鸣响将所有的声音掩盖掉。前面传来欢呼声,人们一起仰望紫色的火焰在天空排成“恭贺新春”四个字炸开后又形成五色的花朵。“为什么只想看看有多美就把烟花全毁掉?”我表哥低声地自语。远处的广场上传来钟声,铛,铛。。。。。。人们高声数着,虽然他们知道一共只敲十二下。我表哥杜宇琪就这样度过了他在长春的最后一个新年。

   在三里屯我问他当时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杜宇琪闭上双眼,仿佛是在回忆的丛林中找出路。他摇摇头,想不起来了。然后我们又不知说什么好了。我们沉默地对视几秒钟,随后他笑了笑:“你先忙去吧。”有一位喝醉了的客人嚷嚷着为什么这里只有酒而没有小姐,他把我拽过去要我解释清楚。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根本就不必当真。我告诉他如果您需要的话得去我们的总店,从这出去乘62路,在长安街的正中央会路过一个相当大的广场,广场对面有一个挂红灯笼的城楼,你爬上去敲左数第三个红门就可以了。“好,我就去,一个人喝酒,闷闷的。”他在莫名奇妙地往西服口袋里装大大小小酒瓶的时候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星期三傍晚时分雷奇队长又一次来到了我们家。同上次的来访不一样,这一次我姥姥显露出我从未见过的恐惧神情。在客厅里她不停地解释杜宇琪是一个多好的孩子,以至于根本没有察觉到雷奇队长带来的满身酒气。在我外公散步回来之前他什么话也没说,将我姥姥特意为他泡好的那杯烫得无法入口的茶水端起来又放回原位。然后他靠在沙发上低垂着头。“你们不会把宇琪抓走吧?”我姥姥小心地问。他闭上眼睛缓缓摇着头,然后头却越垂越低。后来他试图坐起来的时候胃里的酒开始向上反。他捂住嘴仰起头,马上又感到一阵恶心。“你们没什么证据,就会冤枉我们这样的老实人。”雷奇队长没理她,静静伏下身,突然吐了起来。剌鼻的味道转眼间充满了整间客厅。我姥姥终于发火了,打开窗户,回身对我喊着:“去,把你姥爷找回来!”

   月光下的暖风吹过花园高高的草丛,一大群蛐蛐迎风跳动。已经快五十天没下过雨了,仿佛老天觉得一下雨就意味着这个夏天要过早结束似的。每天都有三辆水车循环洒水来保持地面不至于裂开。马路上的柏油在白天晒化后到了晚上才渐渐凝下来,走在路上像踩在十二月的雪一样柔软。围在喷水池旁的人群里面没有我姥爷,我上楼时他已和雷奇队长坐在一起了。我姥姥在里屋织毛衣,她早已熟悉在黑暗中做这件事情,用手指摸着针眼自如地穿插,同时试图偷听隔壁说话的内容。墙壁虽不隔音,然而他们两个人的声音混在一起仿佛在屋子里滚成了一个庞大的雪球,我外婆永远也弄不清楚这个雪球是由哪些话语组成的。他们这次的谈话如此短暂,我姥姥刚刚走出去想听仔细一点的时候他们就结束了。“要是哪天你真觉得在那儿干不下去了,就到我这来。”我姥爷说他那里吃饱饭的工作总还是有的。“这世界是个天平。”雷奇队长一只脚踩在门外握着我姥爷的双手说,“好人坏人各居一侧,想活下去就得维持这个平衡。假如真的把太多的坏人除掉,那我们就会在另一侧下坠,止不住地坠下去,坠落到底为止。”

   直到早上四点钟客人陆续离开或是倒在扶椅上睡觉时我才坐到我表哥杜宇琪的对面。我要了两杯山葡萄酒放在桌上的手稿旁。杜宇琪放下笔在自己喷出的白烟中眯着眼睛望着我。以前家里人谁也不会想到他拥有文学才能。我舅舅始终不能相信一个人仅仅是自己想写小说就可以当得上作家的,为此他坚持让我表哥放弃他那幼稚的想法。在我表哥念到大二的那一年终于在寄回来的 里向他的父母摊牌了。在那封满怀忧伤的信里他告诉我舅舅经过一年多的考虑,虽然这期间他已经明白对于自己将来飘忽不定的生活方向根本就无法捉摸,但最后他还是下定了决心选择文学。“我想好了,爸爸,我要结束我的大学生活,哪怕是饿死。”他在第三张纸的背面写道,“什么也挡不住我的去路,除非是死神的过早降临。”

   全家人都不相信在学了十多年的理工科后,他竟会产生进入完全陌生领域的冲动。虽然人人都觉察到毛毛的那个案子在他心中留下太多难以愈合的伤痛,然而仍然没有人能解释出悲伤为何会以这样荒谬而固执的方式表现出来。那一年的除夕夜我们都相信他会在钟声敲响之前穿过漫天纷飞的大雪回到长春来,为此我姥爷禁止所有人甚至我表弟动一口早已准备好的饭菜。一家十二人将置放了十三份碗筷的圆桌围成一圈默不出声地看着电视。直到钟声响满十二下的时候我们接到了杜宇琪的电话。他说他买不到车票,只好呆在学校守候又一年的到来。窗外的爆竹声响彻天际,电话那边的声音也相当纷杂。“我自己在这里,孤孤单单的,连炮仗都没买。”在彻夜不息的鸣响中他低沉的话语从北京一路传到我们的耳畔。我舅妈伏在电话前哭了起来,她告诉杜宇琪因为他的缺席每个人都很难过。我姥爷为了使大家都听到我表哥的声音将电话调成了免提,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问候他。突然我舅舅抢到前面,几乎是贴着话筒喊:“你现在就去买票,爬也得给我爬回来!不然你就永远滚蛋!”电话里传来挂掉的声音。我姥爷看着表,等秒针走完一圈后望着惊呆了的人们。“十二点整,十二个人,刚刚好,咱们吃饭吧。”大家重新回到座位上,已经饿了一个晚上的表弟站在椅子上去够那只他垂涎以久的鸡腿,大人们笑了起来。在他坐下来的时候那只扯掉一块肉的鸡腿从他的掌心滑下来,将他旁边一个没人动过的空碗碰碎在地。

   以后我表哥确实没有回来过,即使是那一年的暑假我姥爷去世也没露一面,电话都不曾来过。我姥爷死去的三小时里我姥姥拨通了电话本上所有的电话,然后她带着在柜子里找到的我表哥的学校地址以及其他故人的住址跑到邮局用了足足三个小时给每个人发了份简短的电报。我舅舅在中午赶来后又一次给杜宇琪发份电文:“爷爷已死,回来。”。人们到第五天也没等到我表哥的音讯。我舅妈在随后的第三封电报上写道:“人人都想你”。这些就仿佛装在瓶子里的信投到海中那样令人觉得遥遥无期。到了第七天执意等下去的我姥姥终于忍受不了家里人的劝阻,从远方赶来的朋友身心的疲惫,以及开始变腐的尸体,同意在上午举行葬礼。我舅舅在丧事刚刚完毕就坐了一夜的火车赶到北京。三天以后他像个落败的士兵那般委靡地回到了家里。“他向所有能借钱给他的同学都借了钱!”我舅舅连鞋都没脱就向我舅妈吼了起来,随后他明白这并不是她的过错,语气平缓了许多,“一放假他就从学校消失了。”我舅妈一言不发地递给他几张印满铅字的纸,那是我舅舅离开当天邮差送来的三封电报,每一封印着不同日期的邮戳下都写着“查无此人”。

   我姥爷去参加老干部联谊会的那天上午毛毛的父亲来到了我们家。我姥姥惊慌失措地把他请到了客厅里。毛毛的父亲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了一个多小时烟也不见我姥爷回来。开始他只是和我姥姥聊这闷热的天气,告诉她不久就会下雨的。然后最让我姥姥担惊受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问我姥姥是不是有个孙子叫杜宇琪。我姥姥默默地点点头。“那么您孙子现在住在哪儿呢?”我姥姥没敢回答他。她挥着手臂对他解释杜宇琪是个多乖多听话的孩子,她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到后来简直有些语无伦次,连送他出门的时候还以那种乎哀求的口吻对毛毛的父亲讲我们全家都为毛毛的死感到难过。“人反正都死了就别在追究我们宇琪了,不然我们家里也会变得比你们还痛苦。”她说,“我们还是私下里解决吧。”

   我姥爷去世的时候不只是我表哥,被我姥姥邀请的毛毛父亲也未能到场。人们在为我姥爷送行的那天他正坐在花园的长椅上顶着秋雨默默地数着在一小时里会有多少树叶被风吹落。什么也不能打乱他辞职后的单调生活。对女儿长时期的依恋在他心中已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痛。一个人不停地漫步在花园鹅卵石路占据了他最后生命的所有时光。偶尔他会坐下来静静地望着对面长椅上热吻的恋人却全然不知回避,直到那对尴尬的男女不得不局促不安的离去他才自嘲般地笑出声来。所幸命运并没有过多地折磨他,不多久他终于死在了湖北荆州。

   我将我表哥杜宇琪的酒杯添满。底层的气泡将杯里的野葡萄酒溢出来,紫红色的酒水积成一股细流在桌面流淌,好像要写出几个字母那样曲折地前行。我们漠不关心地听一首歌直到结束。我说我想知道这些年他都在做什么。“写小说,”他托起高脚杯看着我,“就像你现在看到的。”旋转的灯光落在酒杯的表面呈现出各种被染过的颜色。我计算出在前四分三十秒里缓慢移动的灯光始终照不到东南角和西北角,而后四分三十秒另外两个相对的角落则保持着同样的黑暗。我表哥接着写了十分钟后停下来,双手放在桌面上,之后他的目光就集中盯在某一处想着下一章的细节。他涂满亮甲油的指甲即使在黑暗中也能觉察出闪着荧光。他把这当成时间对他的约束。每次他要写一篇小说时总会在十指涂满亮甲油,告诫自己在最后一丝油迹从指甲上消失前一定要完成这篇。我告诉他我真不明白是什么使你生出去写作的念头。他举起酒杯尝了一口,回过头冲着吧台向服务生要冰块。在我起身时他才想起他要找的人就是坐在对面的我。“那先别走了,”他笑着说,“因为我想把毛毛的死用心地写下来,而这只有不断地努力才能做到近乎完美的程度。这是我能给毛毛的最好的补偿,也是我得以解脱的唯一途径。”

   公告在黑板上贴了不到一个星期便被一个我们不认识女人扯掉了。星期一傍晚她从聚到公告前互相猜疑的人群中挤进来,不动声色地用小指将风干的公告启下来。似乎她并不想破坏这张完整的白纸,在细心地翘出四角后整张便轻轻落到地面上。她捡起来铺在双膝叠了四折把它放进挎在右肩的红色绒布包里,然后穿过那些目瞪口呆的众人离开。那些对此无法理解的警察在第二天清晨又贴了一张比原先字更大更清晰而且粘得更牢的公告。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他们派了专人在宣传板的一侧二十四小时守护着。但是那几天实在太热了,尽管大多数人希望尽早见到雨而满心虔诚地去七街从坐在路旁占卜的老人那里买来了各种各样的神像,然而雨却迟迟未被请来。在烈日下守护的警察每隔两小时便忍不住跑到楼后的凉亭喝瓶冰镇啤酒,回来的路上他刚刚转到楼前就看见还在挺远的宣传板上已不知被谁用墨汁将其弄得一片模糊。而接下来警方除了再写一张新公告贴上去之外几乎无能为力。

   由于我姥爷时常在晚饭过后的两小时里伏在茶几上盯着玻璃板下的公告沉思不语,星期二下午我姥姥整理房间的时候将那张压了近十天的公告从玻璃板下抽了出来 。她带上花镜在窗前重新仔细读了一遍,然后摘下眼镜,却忘记眼镜盒被她放到了哪里。她走遍了三个房间和整个客厅也没有找到才躺到床上。我姥姥望着天花板默不作声,我知道她在想整个家庭会从此失去什么。后来她双手捂住眼睛,仿佛在止不住地伤心。就算去年年底我姥姥已请人粉刷过一次墙壁,而现在天花板由于烟雾长时间的熏燎而再次恢复为原来枯黄的样子。“不可能的,从一开始我们就是正派人。”她起身划根火柴点燃了那张令人不安的公告。

   我在那年秋天的区运会上没能跑进决赛。我妈妈对此很失望。尽管教练把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我接触这项运动的时间太短了,但我明白自己并不需要这样的安慰。在苦练了一个冬天之后的春运会我总算跑出了第三名。靠这份成绩我直升到区里最好的中学念书。体育队很乱,里面的人很杂,大多数队友都已不再上学,他们在不训练的时候便跑到学校门口帮别人打架。我爸爸在第三次把我从迪厅的队友中间拽出来时就作出让我从此离开这里的决定。他拨通教练的电话在一阵吼叫般地责令后语气平静地对那边说:“周贺不再搞体育了。因为他是我的孩子。”我从没认真想过自己会具有哪一方面的天赋,也绝不会对我爸爸让我放弃体育去学习产生任何抵触的想法。在我爸爸的督促下我度过了自己的中学生涯。我父亲仿佛一位通晓一切的占卜师打我一出生就开始控制我此生要走的路。以前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电影院里凑着我的耳朵低声说她发现原来我是个很本分的人。我不清楚这有什么不好的,就好象我始终弄不懂我表哥杜宇琪又为何那么叛逆一样。我觉得既然我爸爸已经为我设计好了一生的道路,我就不该再有理由去过那种与他的意愿相背离的生活。

   我和我表哥偶然遇见后的几年里我总是在想我们的差距为什么那么明显,以至于我马上就向着他那里行走一辈子也无法到达他那一侧。他从大学消失后的前三年里我舅舅偶尔会收到他没有回址的来信。这些信居然一改他往日的忧伤以一种令人愉悦的笔调记述了他路上的各种见闻。我那敏感的舅妈仅仅从结尾的一句“渐渐忘掉那个有负于你们的孩子吧”就断定杜宇琪的生活要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糟糕。我舅舅按照信封右上角隐约可见的邮戳上所标明的城市带着我舅妈登上火车去找我表哥。他们一一到了每个印在邮戳上的城市,仿佛一路上都在追随着我表哥的踪迹。在长沙他们骑着一辆自行车问遍了所有能够过夜的地方,在重庆的盘山道他们险些同那台租来的摩托车一起丧命于深涧之中,在上海他们有些卤莽地闯进每一家酒店进行搜寻,望着杭州碧绿的西湖我舅妈终于绝望了。她不得不承认她的儿子--我的表哥杜宇琪彻底从这世上消失了。

   有一天深夜我姥爷和我姥姥在客厅里吵了起来。受惊的表弟抱着我的头把我从梦中摇醒。我听见我姥姥不停地哭着,同时用尽全力摔玻璃杯,大声质问他凭什么要比别人更关心“毛毛惨案”。其实我姥姥也知道她并不比我姥爷少想这些,自从那张公告出现她就开始害怕听到任何人再谈起它。那天我姥爷由于持续不止的胃痛在凌晨一点半从床上下来到客厅找药吃,黑暗中他竟摸不到刚刚放在茶几上的药丸。他打开灯在桌脚找到那颗滚落在地的褐色药丸。在茶几上掰开时突然发现玻璃下面的公告不见了。于是他走进我姥姥的房间叫醒她。“烧掉了。”“但你从没对我说!”“跟你说什么?你一直就瞎猜谁是凶手。”“我猜谁了?”“杜宇琪!”她跳下床,大声喊着,“还把警察叫到家里来调查。我告诉你,宇琪不是!他是我孙子,我的孙子这事他不会干的!”就这样他们相互吵了起来。到最后我姥爷一句话也不说了。我姥姥就伤心地哭着往地上扔东西。不同的东西落到地面会发出不同的响声。我和表弟在里屋能听见各种杂乱的声音,就像间堆满杂货的仓库那样凌乱不堪。我表弟抓着我的手臂害怕得发抖。我姥姥在客厅里慌乱地走动,双脚踩在玻璃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碎玻璃扎透拖鞋,划破她的脚心,鲜血滴满凉席,她却全然不知疼痛地低声哭着。我们躺在床上听着街道上往返的汽车,随着每一辆汽车的经过,车灯照进窗户,我们大大的影子便绕着墙的四壁滑上一圈。汽车驰过之后,窗户两侧的角落里的黑暗就一片片地向四周扩散,仿佛无数条深青色的蛇在屋子里静静地爬行。我听到墙角咝咝的声音和墙皮脱落的声音,那是黑暗的响声。我开始乞求着夏天快点过去,太热了,热得好多事情都变的不成样子了,以至于一场凶杀案便令所有人都落进迷惘的陷阱里。这场命案带来了太多的麻烦,因为这个,每个人都变了,以至于都无法认出原来的模样。这世界都变得令人猜疑和不让人相信。有一阵风从花园的树林深处吹过来。一丝凉意袭过我的全身。我表弟抓着我的手睡着了,我能感觉到他的和自己的心跳。或许雨就要来了,雨一来这夏天就会过去的。雷奇队长说过,这夏天一过命案就结束了。快点结束吧,一切都回到从前,大家不会再互相猜忌,也不必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了。我在黑暗中打着手影,等待下一辆车的到来,看着大雁在墙壁上自由自在地向南飞,直到飞得看不见为止。

   在离开长春上大学之前我表哥杜宇琪最后一次回到他爷爷家里。他是来和家里人告别的。这一次了却成了永别,三天后他乘着向南飞驰的火车驶向北京。此后的十多年里他一路往南走,很多城市他都生活过一段时间,却再也没有回到长春来。在长春的最后几天他收到了我的姨妈们和姥爷送给他买衣服的钱。上午他先和我姥爷单独说了会儿话,然后拉上我去了文化广场。下午三点的时候杜宇琪怀里揣着一千块钱走进文化广场像个赶集的妇人那样不知所措。银灰色的鸽子仿佛一群刚刚上岸的企鹅摇摇摆摆地走进花丛中啄着靠在树下睡觉的乞丐的指甲,被惊醒的乞丐赶走后它们便躲开川流不息的人脚走近那条正伴随着杂耍人的笛子声翩翩起舞的青蛇。五分钟之后我表哥将所有的钱都输在了地下游戏厅里。他走上来默不作声地喂了半小时鸽子。那些卖货的小商人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试图吸引匆匆过往的游客。一位带着红袖标的老太太走过来请杜宇琪不要再喂了。我表哥对她笑了笑拉着我上了回去的电车。电车每五分钟停靠一站,在有节奏的铁轨声中我告诉他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会挨说的。“不可能,”他盯着刚上车的那个衣着怪异的女人说,“因为我把晦气也输在那儿了。”

   那女人穿着那种只有上了岁数的老人在过年时才会穿的唐装,红色丝绒面上绣了一个顺时针念是“唯吾知足”的中国古币。她从腰间拽了一条白布带系在额头上放声哭起来。车上其他对此感到莫名其妙的人同情地问她怎么了。“烈士牺牲了。”她跪在了铺好的国旗上。“一起下去游行。”她起身冲着那些冷漠的人群说,同时挥起国旗,“打倒美国佬!”没人应合。她喊到第三遍时有人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们想不到还有谁能疯到这种地步,跑到车上来做这么夸张的煽情。她收起国旗打算下车,“不知羞耻的中国人。”她在车外扔进一个纸团。车开的时候纸团从空椅上吹下来,在颠簸的汽车里滚来滚去。一个好奇的女孩把纸团捡起来,看了一会儿问她妈妈倒数第四个字念什么。“葬,就是办丧事埋起来的意思。”她妈妈说完看着窗外,然后转回去又看看纸条,突然发出一声惊叫。旁边的人抢过纸条,大声将后来引起骚乱的那句话念出来:“四点一刻,两声连响,陪伴英雄,葬身于此。”

   车上顿时乱成一团,那些胆小的女人求司机停下车嚷着要跳下去,几个男人很细心地将电车上每个角落多搜寻了一遍也没找到炸弹,唯有一个不相信的小伙子看着表大笑不止:“还有三分钟,两分四十秒啦。”后面的车连续鸣响汽笛催促前车。车上所有的人连同司机一起跑到车外。他们在等着四点一刻是否真的要爆炸。外面下起小雨,细雨落到树叶上,路面上,以及高高挂起的广告牌上,整个世界都显得亮晶晶的。我表哥一直在想什么而不说话。没有爆炸。人们长舒一口气又回到车上。我表哥拉着我从两个男人中间挤出去向家走,过往汽车溅起的泥水落到我们裤子上的时候,杜宇琪终于想通了那个折磨他一路的问题:“那女人是毛毛的亲妈妈。”

   宣传板上的公告所引起的不安不单降临在我姥姥身上,很多邻居都已经感觉到那种凶手可能就在附近藏匿的恐惧。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聂大娘渐渐明白了这个暑假她将无法和儿子见上一面,这使她开始对生活中任何细微的事情变得敏感。她再也不敢一个人天黑时走出房门,甚至楼道突然亮起的灯光都令其感到恐慌。尤其是那位岁数大的已无法记清的李奶奶,总是在人最多时说出几句莫名其妙的话给社区的傍晚时分营造紧张气氛。她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在上星期四的夜里看见了一位右臂缠着绷带的男人在楼前晃来晃去。吴三叔笑着劝她还是先想一想到什么时候才能去上敬老院这类实际点的问题。“就快了,”她握着自己的小脚说,“一下雨我就走。”

   虽然公告不断被人破坏,耐心的警察还是在公告破坏后及时地补一张贴上去。到了宣传板上的纸足足贴成两厘米厚的时候,一直隐藏在花丛中的警察在正午十二点抓住了一个双手沾满墨水的女人。他们警告她这样的行为足以她受到刑事拘留的惩罚。“卑鄙的诱导。”她指着通缉令说,脸上保持着准备承受灾难的悲壮。似乎正是这种悲壮预示了她后来的不幸。两天以后雷奇队长以强奸及杀人罪逮捕了她丈夫。尽管她后来坚持上诉了三次,然而大概过了六十多天,新年前的某一天,她丈夫还是死在了行刑场。

   我和我表哥杜宇琪在三里屯的那家酒吧只遇见了三个晚上,每天清晨他都是在我忙着工作时不打招呼就走了,就好比他呆在那里的最后一个晚上也没暗示过以后不再来的意思。在我认出他的那个晚上我就知道他是这里的常客,他把酒吧当成了写作的栖息地。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他的座位是空的,那是一周里人数最多最吵闹的两天。星期日和星期一他又来了两次,我们前后有三个夜晚的时间来怀念过去的一切,然而大多数时候却仅仅是我们不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星期二以后我便没再看到过他。我知道自从他与我舅舅决裂的那天起,就不希望再见到过去的故人来引起他对长春的伤心回忆。

   杜宇琪在几个小时里都沉闷不语,有时候我会很难过地觉得能表明我们是亲人的做法就是请他喝杯红酒和不加冰的酸枣汁。不过我表哥总是坚持要一大杯自己天天都不错过的扎啤,而且每次天亮他离开时都要在桌上留下那杯扎啤的酒钱。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为什么他在的那几天我们彼此都找不到什么话可说,然而星期二以后我一个人度过漫漫长夜时却渐渐觉得那三天在我的生命中将产生不可磨灭的印象。或许是情绪,他那种仿佛已跳出这世界的冷漠情绪感染了我。没有人比他更痴迷于构建自己的王国。

   我表哥不想让人知道他还在北京,之后我也没和任何人提起过,即使是那年国庆节我无意中说漏嘴被我舅妈追问的时候我也硬下心肠将话题岔过去。有一天中午我在帮我姥姥包饺子时终于忍不住地告诉她了。我说在北京我曾见到过杜宇琪,他比我们记忆中的还要麻木和冷漠,看样子好像地球在明天就要毁灭也不会引起他的一丝触动。我姥姥侧过身来边剁肉馅边努力地听着。我真想不到已经一个人过了将近十年孤独生活的我姥姥还保持着她那个年龄的老人早已丧失的丰富感情。她像个听童话的孩子那样认真地等我讲完后放下手中的面团,掌心向外十只插在一起水平伸出地靠在椅子上。“我早就说过了,都怪那该死的案子。”十几年过去了,我姥姥依然对“毛毛惨案”恨之入骨。

   不出一个星期,有人告诉我姥爷凶手抓到了,是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男人。在星期三下午最热的一个小时里他在警察的看管下绕着整个社区缓缓地走了一圈。我们在厨房看着远处锅炉不时升起的黑烟,听到了锁链趟地的声音。我姥姥比任何时候都显得轻松,晚饭之后她带着我去七街的市场报了两个西瓜回来切成几十块分给树下的邻居们。而我姥爷却像一个沉思者那样一袋接一袋地抽着烟,连树叶落到他头上也不知道。第二天警察将凶犯押到花园的喷水池旁,三名持枪的警察站在他身后。池子还没开始喷水人们就跑下楼将凶手围成一圈。两年前雷奇队长就命令过那个杀死自己女朋友的交警站在凉亭外游街。这是告诉人们从此可以不必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了。因为这宗案子,整个夏天几乎没人在十点种后还敢走到外面去。以后自然就不必如此小心了,那些相爱的恋人们甚至可以像以往一样在花园约会到深夜也用不着在顾虑家里父母的担心。

   起初一些胆小的人只是低声猜测着他杀人的可怜目的,然而不多久由于几个淘气的男孩向他扔从家拎来的鸡蛋他竟还保持难以捉摸的微笑时,就放心地捡起石子打过去。我看见我姥爷协助雷奇队长一起阻止人们这样做。我姥爷走过去和凶手说了几句话,那个人却只是点头摇头而未张一次口。他的双手被铁链勤成一道道红印 ,头发刮得光光的。他妻子始终在一侧紧跟着他。两天前她因连续毁掉了十一张宣传板上的公告而在警察局呆了一夜,此时她明知不会有人同情自己但还是冲着人们大声哭诉她丈夫是被冤枉的,后来她喊累了的时候就蹲下去捂着脸哭了。我姥爷想去和他握手去被旁边的警察拦住了。“愚昧的妥协,”我姥爷对凶犯说,“无知的替死鬼!”我明白我姥爷在说什么,雷奇队长对我们家的两次拜访就已经说明一切。虽然谁也没挑明他是替谁的罪,但我姥姥心里清楚正是因为他才使我表哥杜宇琪没有受到同样的惩罚。我姥爷在午饭时告诉我们从此以后谁也不许再提“毛毛惨案”。“求之不得呢。”我姥姥说。果真以后我们就再也没谈起这些,连社区的邻居们也不再提起这件事。过了那个夏天及多雨的秋季,在凶犯的妻子连续三次上诉而一一败下来后,他终于在死亡面前低下了头。在十二月的那天清晨,面冲着两颗向他飞来的子弹倒在了茫茫白雪之上。

   警察没有审判我表哥,但杜宇琪却给自己宣判了死刑。我舅舅经过两年多的全国旅行花光了他近一生的积蓄之后,家里面已不再留有杜宇琪的影子。我舅舅那一年开始不再向杜宇琪的龙卡寄钱,他以为这样做总有一天我表哥会因为饥饿,寒冷,加上潦倒的生活回到家里来。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不但没有回家,反而去了越来越远的地方。我那心软的舅妈为了让杜宇琪过得好些背着我舅舅在福达酒店和十一中找到了两份清扫厕所的工作,在每个发工资的日子把六百块钱偷偷存到我表哥的帐户里。而在杜宇琪的来信里居然对钱的问题只字未提。直到第五年我舅妈终于累倒在病床上,我舅舅才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每天他上班的时候下岗在家的妻子都去了哪里。第二天他跑到银行去查我表哥的帐户。“五年的日子去掉节假日共有多少天?”他一进门就问我舅妈。“一千八百天。”我舅妈躺在床上平静地回答,仿佛她是数着日子一天天熬过来的。我舅舅握着她的手心疼地哭了。“一千八百多天的辛苦全都付水东流。”他告诉她我表哥的那张龙卡早已作废,银行里不再有杜宇琪这个人。三万六千块钱像个吊钟一样在我舅妈和表哥之间荡来荡去,最后流失到银行的金库之中。

   在北京我对我表哥杜宇琪讲了此事。和我预想的一样,这没有引起他的一丝触动。“我一直呆在北京,这十多年。”他摇着奶茶说。我后悔对他讲这些事,我早该想到他的回答只不过是一些敷衍的谎话。我想不可能离家出走,如果哪一天我真的这么干了也不会给家里写那种令人忧心忡忡的信。我告诉他这样做并不只是花掉他们攒下的工资,更重要的是你在让父母去承受必须要离开重庆,长沙,上海那些城市却要不甘心就此放弃的绝望心情。我们默默地喝着奶茶,古老的爵士乐穿过几千年的忧伤弥漫在我们周围。“我没有走,”他在第二天临走的时候说,“我没有钱,我只能呆在这儿,那些信是我求各地的朋友转寄过去的。”

   没人再提“毛毛惨案”,但我们都看得出来,我姥爷在其后的两年里却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思考的内容扩散在弥漫着的烟雾里,消融在碎茶叶上下涌动的茶水中,甚至在洗手间的浴缸边沿也留下了他答案的假设。我姥爷一辈子走了七十多年,在一个夏天的凌晨止步于一辆高速急驰的出租车里。我姥姥不停按压他的胸口却不明白心脏并不会因此而重新跳动。她求司机别去医院了,绕着这城市好好转一圈吧。道路两旁被风吹弯的树枝冲着红色的捷达车微微点着头。“慢点开,再慢点开,行吗?”我姥姥从反光镜上看着自己哀伤的面孔说。于是汽车仿佛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的步子那样缓慢。天空下起纷纷的小雨,好像无数的白色花瓣落到汽车上,淋湿了耸在半空的路灯,消失在无法捕捉的微风里。当时几乎所有的梦游者,饱受折磨的失眠者,连同夜间飘荡的幽灵都目睹了这一场景。他们说,就像一辆满载着无限荣誉的巡礼车。

   过了那么多年我和我表哥杜宇琪讲述了这些事。我说家里人发了三封电报通知你也没有回讯,后来你爸爸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跑到北京来找你,结果才明白你--杜宇琪是个游离在这世界之外的人。假如我不是在这里碰到你,我真的就要确定你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熔化了。我将葡萄酒与半杯啤酒混在一起,想看看这会不会变为别人所说的孤独的颜色。我尝了一口,气泡跑光了,嘴里留有淡淡的苦涩。我表哥把写废了的稿子挑出来,重新读一遍寻找失败的原因,后来他发现这些文字之所以用不上只是由于它们写废了,根本搜寻不到小说的缺陷在哪里。这令他难过地把几十张写满钢笔字的信纸一一叠成了纸鹤、飞机和按一下就可以跳出好远的青蛙。等这些可爱的东西铺满长桌的时候他抬头看着我。“他们不知道我改名字了,”他说,“我叫杜宾,没有人能找得到杜宇琪。”我表哥张开双臂做了一个令我无法理解的夸张手势,“杜宇琪已经死了,就死在那个没有雨的夏天。”

   果然不出人们所料,住在一楼的那位谁都说不清其年龄的李奶奶在第一场雨来到的八天前死在了自己的那间小屋子里。她一走夏天就结束了,仿佛她最后生命的意义就是守住这个夏天。尽管两个月来她采用了各种避暑的方法来远离令人恐慌的炎热,然而在星期四的凌晨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她还是怀着对一个多世纪的回忆安静地长眠在那张能容下她两个身长的单人床上。她面向枕头趴在深蓝色的床单上,由于剧烈的疼痛她不得不咬碎了自己绣有金菊花的枕巾才不至于吵醒隔壁睡梦中的人们。在气温最高的那一年夏天她却在忍受着年轻时留下的手脚冻疮的煎熬,而这些痛苦导致的彻夜难眠使她在几年前就能在别人都熟睡的时候见到了众人所不相信的奇境。

   星期四一大早人们都跑到花园去看游街的凶手,无人察觉已经有人在那间最阴暗的房子里停止了呼吸。八天之后因为越来越浓重的腐臭人们撞开了那扇朝北的房门。有人实在无法忍受君子兰花开和死亡气息混在一起的味道,在那双有些畸形的小脚旁呕吐不止。吴三叔撬开那个看上去有几十年没打开过的抽屉,从沾满灰尘的户口本里发现她年龄大得已经找不到一位活着的亲人为其送葬。许多人捐了笔钱置办了一次简单的丧事。在白天几个因夜班留在家里的男人将红木棺材抬上了殡仪车。车行到人民广场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所有人都下车感受着这场恭迎了那么长时间才姗姗而来的暴雨。雨落到枯黄的叶子上,流过干燥的土地,在井盖上方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兴奋的人们拢起双手接着斗大的雨点。漫天飞舞的纸钱被雨水一一拍落在地面上。每一个人心里都愉快地想到,上天终于把这个燥热的夏天赶走了。

   要不是写作的话,我猜想我表哥不会到三里屯来。每天晚上十一点到次日清晨六点钟他会伴随着扎啤的苦涩芬芳写上七个小时。以前他还念高中时就养成了读书和写东西的习惯。自从我舅舅被老师告知他的儿子竟然在考试的时候也要抽出一本小说阅读之后,他和我舅妈两人就合力搜出了杜宇琪近十万字的手稿撕毁,同时烧掉了几十本装在他抽屉里的书籍。而家里的藏书却远远不止这些。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谎称学校收费从我舅舅那里骗走了三万块钱陆续地买了五百本书。其中最令人心痛的一次是他自称丢掉了一万八千元的学费而让我舅舅盲目地寻找了三个月。在那封印有武汉邮戳的信里面他向父母承认靠着那笔钱他坚持着活过了开始最艰难的三年。那种轻快的笔调令所有读过此信的人都感觉他似乎只是在讲一个听来的笑话而不是令人心痛不已的亲身经历。我舅妈按照信中所指从床底的最深处找到了五百本藏书,新年的时候她将这些都锁进了刚刚请人打好的书架里。在晚年时她还坚信我表哥会回来的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他舍不得抛下这么多的书置之不理。

   我看着他在呈六边形彩光映着的白纸上写字。他说他正等着灵感的到来,之所以不停地写是为了在灵感女神敲门进来的那天不至于让她觉得自己毫无准备。我坐在高脚椅上听着他风吟般的倾诉。是啊,毫无准备,他怕灵感女神毫无准备,却不在意我们所有的人都毫无准备。就算他没有考虑自己这二十年是怎么长大的,但至少了出于那么一点点怜悯他也应该回到父母的身边。在那之前我就想过,碰到我表哥后我更加确认这一点,我这一生一定要负起我该承担的责任。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过来要给我们照张像,我和我表哥肩挨着肩一起走进了照片。这是我和我表哥的唯一一张合影。后来我没有见到这张照片。那个人让我们写一些他们杂志正在调查的问题,上面说如果你拥有魔法将要达成什么心愿。我表哥在署名杜宾的上面写下了一句令人匪夷所思的话:“让这个世界以这本杂志名字的方式认识我。”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杜宇琪也没有过多地解释,直到年底冬天我回长春时才想起那本杂志叫《追求》。

   那场命案结束的第二个星期雷奇队长最后一次拜访我姥爷。出于一种近乎暧昧的感激我姥姥在他刚进屋时就赶到市场买回来各种蔬菜及肉食,然而在起火的时候她就开始蔑视自己到老了还要这么势利的行为,于是她离开厨房冲着客厅的雷奇队长笑了笑回到了里屋。奇怪的是雷奇队长这次并没和我姥爷谈什么,他放下自己带来的一大包行李便告诉我姥爷他想下棋。他说没人再和他下棋了,虽然象棋伤透了他的心,但他还是觉得象棋是他生活的唯一依托。前四盘棋他们各自赢了两盘。不久他们就发现试图用第五盘来决出胜负是一个多么不切实际的想法,第五盘他们和了。第六盘,七盘依然是和棋,好像他们约定好谁也不赢对方一般。两个人不停地吸烟喝茶。直到深夜看上去雷奇队长马上就要赢了的时候他推掉了棋盘。“我们水平相当,”他说着提起行李,“没必要争什么高下。”在半个世界都已熟睡时他一个人背着行李顶着绵绵的秋雨离开了我姥爷。十年过去了我姥姥还在懊悔当时真应该请雷奇队长吃顿饭。因为杜宇琪的关系他丢掉了自己警察的职务,三个月之后他怀着一张全家四口人的相片躺在了铁轨上等待下一班的火车。那天是圣诞夜,整个长春都飘着雪花,老人们不知圣诞算什么节目,而年青人则把圣诞当成了与恋人互送礼物和出去约会的美妙托辞。雪落在每一个行人的脸上,嵌着绒毛的帽子上积起一层层清纯的白雪。世界仿佛落在了可爱的雪人王国里。

   昏暗的灯光,七色玻璃球每三秒钟旋转一周,照在正下方三点五米处我们的桌子上。桌上摆放着五个褐色酒瓶,只有一瓶盛满三分之二的深黄色啤酒,另外几个是空的,每瓶都留下些许残余,其中最多的一瓶大约有二点五厘米高的酒沫,或许由于瓶壁的折射并非有这么多。我们面前各有一只高脚酒杯,一只装有一半的啤酒,另一只盛满的酒沫顺着光滑的外沿流到桌面,每秒都有几百个气泡在杯中胀破后消失。杜宇琪随着音乐用黑色皮鞋击打着四二的节拍,左手持着烟,上面积下半个手指长的烟灰,右手平铺桌面,五指留有长长的指甲,中指和无名指的亮甲油在彩灯下闪着荧光。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喉节前后涌动七次,然后他展开菱形的纸巾擦拭嘴角的酒滴。分钟陡然走过一格。杯底沾满酒液形成大大小小的气泡。前后有三个人从桌前走过。这种状态持续到钟响之前。

   杜宇琪告诉我有段时间他一直在练习充满类似上面那种细节的小说,几乎不去写任何情节和人物,只是不疲惫地构化场景。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处。“表达某种情绪。”他说。我问他为什么不直接讲明,而如此绕弯地描述。“语言的苍白无力。”他说,“人类还创造不出足够的词汇来形容这些情绪,就好比我们现在,各自在自己的荒原之上长途跋涉。”他看着那个弹吉它的长发男人。昏暗的灯光,七色玻璃球每三秒钟旋转一周,照在正下方三点五米处我们的桌子上。

   雨过之后我姥姥推开了每一间屋子里的窗户,世界仿佛刚刚被清洗过一遍,每片树叶上都闪着七色光泽。树上的知了将所有喜悦都渲泄在九月末的秋初。下午三点钟机器割草的声音将那些还在午睡的人们吵醒了。因为这场已经过去的命案,物业局将花园里成片成片的高草割掉了。从此以后除了冬季他们保持着每月都来割草的习惯。草坪一直维持在脚踝的高度,风起的时候不会再出现连续跳动的蚂蚱和蛐蛐,在那之后慢慢长大的孩子们再也没有享受过在高草间追逐蝴蝶及蜻蜓的乐趣。他们还运来两箱灯泡照亮了花园里每一处黑暗的角落,此后的几年里他们都坚持夜巡盯防那些偷偷掏出弹弓的小伙子。后来过了很多年人们夜里走在灯火通明的花园却遗忘了这里为什么会变得如此惬意时,还有警察在甬道间反复地走着折线来防范再没发生过的突发事件。

   上了岁数老人总是劝诫那些离婚的夫妇要顾虑到两个人的孩子,老人们说所有像毛毛那样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孩子最终下场只能是自行堕落或惨死街头。这也是人们为数不多的几次回想起毛毛。毛毛已在人们的记忆中渐渐冲散。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要走自己的路,真的没有必要对他们同情过的人永远都念念不忘。于是在毛毛父亲死去的那一年也没有人再重新回忆此事。有时候我就想,我表哥做得对,对于一件他此生都永志不忘的事情,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把它记下来,即使没有一个读者来看也要充满激情地写完它。

   有个犹太人在美国写了一本叫《杜宾的生活》的小说,那里的杜宾是个鲜为人知的传记作家;一百多年前在另一个美国人写的一系列短故事里面也有个叫杜宾的侦探。我表哥因此开始迷恋杜宾这个名字,之后的三十年里他写过十多部署名杜宾的小说。成名之前没有人读过这些书,然而当他五十多岁已不再写东西的时候,知道他的人反而多了起来,人们拼命地去买他所有的书,这其中他写的第一本叫《维以不永伤》。我在三里屯碰到他时才刚刚动笔,他告诉我他一直想写这部小说,不再有什么比他要讲这个故事的欲望更为强烈,这也是他离开我们去当作家的目的所在。为了写好它杜宇琪读遍了他见到过的所有小说,找到了大多数书中的不同缺陷以及令人怀念的美妙之处。他十八岁那年还在长春念书时从一本标有四种注解的《诗经》中发现了自己小说的题目。很久以前他就确信人人都能在他读过的书中找到一段一句甚至一个词来概括他的一生,仿佛这些作家就是因他才写作的。后来他更加认定这一点,唯以不永伤,没有比这句话更合适的了,即使是之前吟出的“维以不永怀”也不会如此准确地把握他写这个故事的意义。他明白打从毛毛的事情一发生,强烈的自疚与负罪就会如忘不掉的梦一样困扰着他。“只有把它写下来,”他的话音混杂在碰杯声和架子鼓声中,“我才不至于在伤感的道路上孤独前行。”

   我姥爷去世的时候不只是我表哥,被我姥姥邀请的毛毛父亲也未能到场。人们在为我姥爷送行的那天他正坐在花园的长椅上顶着秋雨默默地数着在一小时里会有多少树叶被风吹落。什么也不能打乱他辞职后的单调生活。对女儿长时期的依恋在他心中已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痛。不到几年的时间里他迅速变老,一个人不停地漫步在花园鹅卵石路占据了他最后生命的所有时光。偶尔他会坐下来静静地望着对面长椅上热吻的恋人却全然不知回避,直到那对尴尬的男女不得不局促不安的离去他才自嘲般地笑出声来。不多久他终于死在了湖北荆州。

   他是在秋末死去的,我们过了那个风雪四起的冬天,当春天将要到来的一个上午得知了死讯。整个冬天那些来求我姥姥织毛衣的邻居们聊了那么多的话却从未提及过他的死,仿佛重新回忆“毛毛惨案”是我们越不过的禁忌。我们揭开糊在窗框的报纸以便更清楚地听见春天的脚步。我姥姥将压抑了一个寒冬的热情都释放在清理房屋上面,一个上午她扫出了十一只死蟑螂,捅破了七个挂在角落的蜘蛛网。冬日过后的阳光温和地照在刚刚擦过的地板上。她用刷子润温贴在窗框的报纸,像个完成作业的孩子那般认真地用指甲刮掉。只有她左胸前的一条报纸她用尽力气也弄不干净。她将脸凑上去仔细瞧了瞧,然后她下来找铲子,环视了一遍屋子后她跑到客厅打开所有的抽屉,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出来翻过一遍后把我叫过去。“我的花镜没了,”她指着那处刮不掉的痕迹对我说,“给我念念,那写的是什么?”我走过去仰头看着,那是报纸的一条中缝,报社在上面排满了广告借此赚钱。在一则治疗疑难杂症的医院简介旁边是寻人启事,寻找一位因精神失常走失的女人,身高一百六十公分左右,身穿红色外套。“不是,”我姥姥摇摇头,“往下念。”下面是一则讣告,简短,纸张泛黄很不清晰,全文不超过四十个字,一看我就明白随着我读出这句话,有关我少年的回忆就此终结了。“前财政厅厅长张文再先生于昨日死于湖北荆州市,骨灰将于明日由其妻朱珍珍女士运回长春。”讣告登在晚报的中缝处,寻人启事的下面,一则征婚的上面,几乎无人看到这行孤单的宋体字。

   杜宾打算把《维以不永伤》分成四部来写,听起来这是个宏大的构想。这本书在我们分开后的第二年写完,又过了很久才在一个我从没听说过的出版社自费出版,初版仅仅印了三百册,就算发行这么少也没有卖出去,到最后杜宾只能像小偷一样把这些书一一塞到车上乘客的大衣兜里。即使在他被公认为大师之后我也没读这本书,这使得迄今为止我读过的分成四部小说也只是《战争与和平》。

   杜宾告诉我他在二十岁之前始终像个试图涉问远古时代的考古学家那样不知疲惫地寻找着讲故事的方式,他无法确定由谁来作为第一部的叙述者。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躺在体育场的看台上仰望深蓝色夜空的惬意时刻,就在那一瞬间他发现--他手指在杯口敲着音乐的节拍对我说--没有谁会比杜宇琪的表弟更适合讲述这部分的故事了。我当时起身去招待两位来自南非的客人,我听不明白他们那种奇怪的发音。我还在想着杜宾刚才的话,他要把我也拉到这个故事里来,我不愿意这样。我不想我本分的一生因为进到这个故事之中而彻底转变。我回到位子上安静地听着音乐。杜宾对我说他没想过让我来讲什么,他只是在虚拟一个表弟而已。然而他竟意外碰到了他一度以为是他小说叙述者的我。在构思好的故事里他会和他的表弟在此相见,这么做的好处是描述另一个人物杜宇琪会更容易一些,以及利用他对整个事件的一无所知来制造第一部的迷离气氛。现实中却真的如此,他相信这是作者的安排。“你是小说里的人物,我也一样。”他抬起双腿架到桌子上,“我们被同一个作者所拥有。”

   我妈妈和姨妈们在我姥爷死后的一段时间里更为频繁地去看望我姥姥,她们不想令她的晚年生活过于凄凉。不过我姥姥对此并不高兴,在那时候她每天生活的唯一乐趣就是编织毛衣。那些目睹我姥姥日益衰老的邻居们不好意思再拿着毛线去求她做活了,于是她就将我姥爷剩下的和我们穿不了的毛衣拆成毛线重织一件,可惜没人会把它们穿在身上。她就这样反复地织啊拆啊直到那些白色和粉红色的毛线从中断掉为止。我回长春之前曾问过我妈妈给我姥姥带点什么好。我妈妈在那边长时间不说话。我说现在运输这么发达,北京有的家里都能买到。“是啊,”她考虑了半天告诉我,“带两盒毛线回来吧。”

   每天晚上杜宾会吸二十支烟不间断地写上七小时。四点钟以后我坐到他的对面,虽然我们实在说不出什么来,但我清楚,他希望见到我,看看我和故事里的表弟有什么不同之处。他告诉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伤心的日子,然后他又埋头去写,打算在天亮之前完成第一部。“我们尽量不说话,”他说,“不然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写进去,这是我的作者告诫我的,而太多与故事无关的对话会毁掉这本最出色的华语小说。”

   因为有人亲眼看见送奶人向奶桶里掺马尿以去除浓重的奶腥味,送奶人在被质检局罚了一大笔钱后便再也没有在花园的门口出现过。这成了那一段时间人们坐在树下的主要话题。奇怪地是那个坚持买了十多年奶的女人也是此事最大的受害者却没有说过一句送奶人的坏话。几年前人们去追问她是怎么发现死尸时她也保持着同样的沉默,仿佛担心自己会把不该说的话透露出来一般。

   那天五点半她是在七街路口IC电话报的案,雷奇队长带着警察在十五分钟后倾巢而来。虽然她满心都是恐惧,但还是坐到了毛毛的身旁,出于怜悯她将散落一地的衣服盖在死者裸露的身体上,之后她收拢死者叉开的双腿,却怎么也不明白死者的腰部为何向上挺起,她将尸体翻过来,看到了那件令她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东西。她捡起来在警察赶到之前便离开了现场,以后也没让警察知道她带走的是什么。在她看来,对于一个女人来讲,让众人见到这个是比死亡更大的伤害。她揣在怀里把它扔到了毫无涟漪的喷水池中。她目睹这个渐渐沉下去--一根沾满血迹的木棍。

   好多年前一位指挥交通的警察喜欢上每天上午七点半和下午五点钟都从他身边经过的那个长发女孩。经过长时间的追求几乎是在十字路口他们就相爱了。然而没多久他发现女孩并不爱他,在威胁了三次之后他把女孩推到了井里。从此夜里他都要钻到井下与女孩相爱。半个月后他站在十字路口挥动着手臂眼睁睁地看着管道工把女孩从井底托上来带走了。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他借着月色伤心地撬开井盖的时候被藏在附近的雷奇队长摁倒在地。他绝望地哭了,他说他不能想象自己孤独地死在行刑场的情形。“相爱的人应该死在一处,不是吗?我爱她,让我死在这里吧。”

   一个变态狂在十天里流窜到七所小学的女洗手间,前后强奸了六个女孩,其中有三个孩子被吓得永远也无法步入生活的正轨。他那老母亲跪在雷奇队长的脚下哭着告诉他自己的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雷奇队长经过十七天不疲惫地走访查证出所有出示的鉴定都是伪造的。“谁都不能逃避自己的罪行。”他握着罪犯老母亲干蔫的双手说,“人活着就要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

   似乎是为了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雷奇队长在一个白雪纷飞的圣诞夜里死在了两条平行的铁轨上。

   杜宾在天蒙蒙亮时要了两杯咖啡,不顾我的阻拦掏出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他刚刚写完小说时就突然意识到这并不是他写的。“我只是个记录者,懂吗?像个打字员那样机械地写它。”他用吸管摇着暗褐色的咖啡。一组疯狂而无名气的乐队冲每一位还活着的人嚎叫。我单手托着下巴心里生出不知从何而来的忧伤。由于杯子的折射我无法确定将有多少咖啡流入我的口中。杜宾抓着自己的头发对服务生大喊着咖啡太苦了。他撕开接过来的一袋奶精倒在杯中。我们看见白色与褐色相互交融。

   他说写到后来就发现自己根本不能控制小说,故事已不再顺着他的意念进行下去了。我告诉他这世界不存在上帝,没有谁可以控制你。“苦!为什么加了那么多糖还是苦?”他将文稿收起来放在包里,开始巡视着酒吧里的所有人。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这是我们见过的最后一夜,在那之后他就没再来过。我继续在这里干了三个星期,找到工作后也不再过来了。我父亲到晚年时希望我回长春陪他,他说他不想一个人冷清地死在病床上。于是我辞掉工作带着攒了几年的钱回去又找了个工作。从生到死我都是个很本分的人,我没法想象杜宾的那种生活。我表哥在我忙着给客人上醒酒的酸梅汤时独自离开了。他把剩下的咖啡倒在桌上,好象在寻找是否还有未溶的糖粒才使他觉得如此苦涩。下面被染黑的纸上留有一段他写下来的话,至今我还保留这段我无法理解的文字。他说,确实,这世界不存在上帝,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作者在控制他。“你和我同属一位作者,对我们而言他仿佛是全能的上帝。一个人活在这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摆脱作者对他的控制,现在我做不到,不过总有一天我会逃出作者的掌心。然后回过头去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维以不永伤》是我写的,而不是你功成名就的牺牲品。”

一、[评论]古迷进来-一篇好文与大家共享[已扎口]

  床前明月光系列

  [日期:2004-10-4] 来源:旧雨楼·清风阁| 作者:陈青梅 [字体:大 中 小]

    -- 床前明月光系列 文/陈青眉

    -- 序

    温一壶明月下酒,慢慢融解你的寂寞与我的哀愁。

    当世俗的言语都无法再伤害到你,还有我天长地久的留连在这里切切守候。

    究竟在等待些什么呢?书中自有英雄血,书中自有侠士魂,书中自有长相思,书中自有爱别离……还需要些什么呢?翠袖拂卷,青梅佐酒,归去也,浪子生涯都成了网事虚话,我又怎能忘却那笔底波澜一笑泯恩仇?

    我不想也未曾为你辩解过什么,因为,你生前不会在意,去后也不会挂念这浮名。

    借问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你在桂子的清香里笑看嫦娥舒广袖,又争知我面对众说纷芸,正恁凝愁。

    是呵,我终究是做不到,做不到明月圆时,只为你祭一杯薄酒,然后走我的路;做不到忍把别人的风言风语,都换作了浅斟低唱。我一直介意,介意他们没有细读过你这本书,只凭边边角角的文字,便宣称书的浅薄;介意他们不会珍惜你的尖锐与世情,轻慢地以掌中笔口中舌,抹杀你的率真与本色。

    紧紧跟随你快要消逝的足音,用一生慢慢陪着你走。翠巾红袖,掩不尽往日的残酒。弃我去者,昨天的你挥洒着浪子风流;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少人肆虐文字为赋新文强说愁?

    小李飞刀绝响矣,故人一曲高歌倚危楼。

    你是真的再也不会在意了吗?十九州光寒一剑纵横天下,是仰是抑懒去管它,生也罢死也罢,掷笔再看我为你舞这一场雪月风花。

    我为你举杯,举杯邀明月,溶溶月色醉春华;我为你举杯,举杯酹江水,滚滚东流醉残霞。

    好酒,喝吧。醉了寂寞,醉了风流,醉了我千年的风华。

    萧声起时,流星归处有你的家。

    劝君再尽一杯酒,归去休,知他宵何人与你同销万古愁?

    归去也,岁月早已洒下天罗地网,逃不脱的,仍然是你的孤独与我的沉默。

    再也无人像你,纵使著书只为稻粱谋,也依稀给了我极现实的世态最诚挚的心情。

    再也无人如我,用整个生命与全部真纯,去试探着你的世界接近着你的灵魂。

    说是寂寞的暮春的轻愁,说是辽远的南海的相思;有人问我的烦忧,我该不该向他们说出你的名字?我怕,有时候,说了,反而是一种误会。正如,他们还是在误读。

    在每一个有月亮的夜里,我寄语长天,带去我的问迅:那云外天舟,是否载得动这许多愁?寂寞吗?

    至少,这世间还有我,不为任何原因,只单纯的因为你是你,单纯的喜欢着你的文字。

    硝烟渐起,可以缓缓醉矣。网间一入深似海,不如酒中日月长。寄语友朋多自爱,风物总宜放眼量。

    陌上花发,尚能浅浅酌乎?且让我满饮,所有的心事,都在文字中消解成虚妄。

    酒入愁肠,七分都酿成了深深深深深入骨的孤独。还有三分,化成了森森碧血,辉映着月光。

    床前明月光之从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略谈古龙创作

    之所以说略谈,是由于六七十年代台湾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古龙本身的遭遇与经历,也都会影响其创作数量与质量。甚至,一些很细微的小事,都足以影响一本书的内容。对于这些,所牵扯的范围过于庞大,不在我简单的思想可以处理之列,故而只是按照古龙小说出版年表粗略地探讨一下古龙创作的历程。

    众所周知,古龙的处女作是《苍穹神剑》。第一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的这本小说,本身算不上什么杰作,但是,它标志了一个优秀而独特的武侠宗师的诞生。

    1960年是一个值得所有古迷乃至武侠迷铭记的时间。这一年,年方二十三岁的古龙雄心勃勃,出手便是洋洋洒洒的六套书:《苍穹神剑》、《月异星邪》、《剑气书香》、《湘妃剑》、《剑毒梅香》、《孤星传》。《剑气书香》后半部由墨余生代笔,《剑毒梅香》大部分由上官鼎代笔:代笔,当时是一种风气。初初动笔的古龙小说,走的还是极传统的路子。为别人代笔的阴影并没有从他身上抹去,他也仍然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以如此轻的年纪,一动笔就架构起六部长篇小说,实在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

    1961年古龙出了两套书,分别是《失魂引》和《游侠录》。《失魂引》里推理与迷幻的手法已初见雏形:这是古龙后来一再使用的桥段。这时的古龙,还在探索之中。在传统里出生的古龙,并没有囿于传统,他一直在寻找一个怎样把故事讲得精彩讲得引人入胜的切入点——自然,这是每一个通俗小说作家都在做的事,但是,古龙寻找“讲故事”的切入点的痕迹比较重,在情节刻画推进方面比较见机心。

    1962年的《护花铃》在传统的规模下,已经是个极有想法的故事了。古龙的创意与编故事的能力在此书中得到极好的体现,而古龙顾头懒顾尾的脾气,也是初露端倪。这一年的作品还有《彩环曲》与《残金缺玉》,古龙的心机还是用在怎么写出好看而又出人意料的故事来。

    1963年保持了前两年的速度,出版了《飘香剑雨》、《剑玄录》和《剑客行》。

    1964年通常会被古迷当作古龙武侠小说创作的一个分水岭。因为这一年,古龙写出了《浣花洗剑录》。那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武侠的武功表现形式与追求,那些人,开始不再活在传统的江湖里。紧接着的《情人箭》,是一个奇诡的故事,重点也还是在故事,但是写得极有生气,惜乎又是虎头蛇尾。这两部作品,都是由真善美出版社出版的,1976年的时候由汉麟出版社再版,前者改为《浣花洗剑》,后者改成《怒剑》。有没有“录”字并不很重要,可是“怒剑”这两个字都不太妥帖,远不如“情人箭”能够点题。

    1965年的《大旗英雄传》和《武林外史》都堪称杰作。需要处理庞大故事体系和芜杂的人物关系的古龙依然游刃有余,故事曲折回肠荡气,人物形象的特异出色更是深入人心。之所以说这时候的古龙仍然在走传统的路子,是因为他这种传统的大规模的写作形式:千头万绪一一照顾周全,人物众多帮派林立——那都是极传统的写法。《大旗英雄传》于1976年也出过汉麟版,更名为《铁血大旗》。在古龙的写作历程中,这部作品占据了很奇特的地位:它并不是前期作品中最好的,也不算开了什么先河的种类,可是,大部分真正的古迷都很看重它。因为,他创造出了古龙笔下第一个深入人心的男主角铁中棠。紧承其后的沈浪虽然比他有光彩,但是,像大旗门那样坚忍的铁血男儿是不多见的。

    1966年的《名剑风流》又是一次延续《情人箭》以来风格的尝试。值得注意的是姬灵风以药物控制属下的行为:新鲜的不在这里,而在于其他武侠小说是以定期给解药来控制人,姬灵风却是让他们上瘾无法解脱——看起来那种药是大麻之类的毒品。观念的现代化与生活化,一直是古龙创新的基点。古龙的奇思妙想在这几本书里很见功底,他实在太会编织不同于别的武侠小说的新的情节了。新、奇两点,足够吸引人了,古龙剑走偏锋兵行险着,却并不使他的作品看起来邪气单薄。这部作品的结尾部分据说是由乔奇代笔的,不过在我看来代笔的不止一个人。

    1967年的古龙应该是骄傲的,他出版了虽然不能代表他的最高成就,可是,却代表了他前期大规模的武侠小说形式最高成就的《绝代双骄》。这是古龙最出名的作品之一,曲折的情节、精彩的人物和好玩的对白这些都是古龙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而也正是它们,使人忽略了古龙对人物真实的思想性灵的把握。是的,这是一部有思想的小说。而且,古龙笔下人物的思想并不单单是古龙用笔来赋予的。从这一年起,直到1980年的十三年间,古龙小说几乎部部精彩。

    1968年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年份,古龙只出版了《血海飘香》,但这是古龙式推理武侠第一次正面登场。并且,还引出了一个全新的“侠之风流”的楚留香。作为系列小说《楚留香传奇》的第一部,古龙的优势得到了极好的发挥,其后的古龙作品,大多也都是这种规模:集中紧凑的一个故事,围绕着一根主线,诡秘然而吸引。相较于之前的大规模的传统武侠形式,这种写作方式无疑要干净利落得多。前者枝繁叶茂,后者则一枝独秀。去掉了所有横斜旁逸的枝节后,这棵笔直的树也未必不能成为栋梁。古龙有足够驾驭长篇的能力,可是,写这种二十万字规模的单本小说,却更能够写好一个古龙式推理故事:这正是古龙不同于其他武侠作家最特别的地方之一。之二就是楚留香流露出的思想:永远不做法外执行者的他,认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是快意恩仇动辄报仇寻恨的武侠小说在人文思想上的一大进步。之三是英雄们不再孤独,古龙超越了前者的朋友的理念,第一次以群像出现在读者面前。无论是好朋友坏朋友不离不弃的朋友还是会背叛伤害你的朋友,都以一种清晰的面目开始出现在古龙笔下。

    1969年是对上年的延续,古龙出版了《大沙漠》。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是古龙把现代的变态心理方面的东西正面引入了武侠小说:石观音的极度自恋与畸恋心理,才造就了一个最精彩的古龙式小说。

    1970年的作品部部精彩,除了继续前两年的《楚留香传奇》写出了《画眉鸟》和《鬼恋侠情》之外,还有最引人争议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鬼恋侠情》又名《借尸还魂》,古龙驾驭这类小说,实在已经驾轻就熟,写得流畅已极。《多情剑客无情剑》是被翻拍次数最多的古龙小说,创造了古龙笔下最令人赞也最令人弹的主角李寻欢。这部小说初发时是分开两部的,前者《风云第一刀》,后者《铁胆大侠魂》,后来为什么会合成最不符合主题的名字“多情剑客无情剑”就不得而知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一大亮点就是小李飞刀,迹近于被神话的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代表了一种古龙式武学的境界。或者说,古龙一直追求的武功,在天机老人与李寻欢、上官金虹的对话中终于得到了完整而清晰地表达。

    1971年很特别,特别到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文字去表达。这一年,香帅在继续留香,《蝙蝠传奇》继续精彩,坏人坏得如此寂寞如此无奈如此格调如此优雅如此有创意,非古龙不能。古龙笔下的反面角色,早已不单单脸谱化与简单化,他们也是有思想的活生生的人。让笔下人物的思想更人性化,较为明显可见的是从《绝代双骄》起。如果说那时古龙还只是专注于正面角色的想法的话,那么,《楚留香传奇》已开始把这种关注投向更广泛的层面。人物自身思想的赋予,使得古龙笔下人物形象立体而真实,其实是一种创举。这一年最特别的还是《欢乐英雄》,它的意义在于完全跳开了传统的武侠模式与江湖格局,完全塑造出一群不同于传统武侠小说主角的人物。也在于一种尖锐世情下的纯真态度,一种成熟世故后的热血澎湃与激情交融。故事不是古龙笔下最好看最完整最丰富的,但是,蕴含的内容却是最广博深刻的。《大人物》是古龙笔下的又一个突破,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被简简单单地叙述了出来,小巧精致然而不乏寓意。成熟的武侠小说作家,要大固然可以大,但古龙偏偏选择了小:以小见大,在最小的地方见出最大的情怀与思想来。这一年,古龙三十四岁。

    1972年的古龙把武侠小说写到了小之又小的境界,再诡异的情境都掩不住《桃花传奇》的无邪与清丽。正是从这里,我们才知道,武侠小说原来也可以这么天真温柔。

    1973年的两部作品很有代表性。《萧十一郎》的揭露人性丑陋的尖锐犀利到了最顶锋的时候。古龙的笔下,一直流露出对世情对人性的洞察,可是,像《萧十一郎》这样写得如此悲剧化是第一次。悲剧总是更能感动人一些,所以它的成就在很多真正的古迷心中高到无与伦比。《萧十一郎》的闪光点还在于玩偶山庄的设想。《流星蝴蝶剑》大概是古龙笔下最有意境的小说,凄美到令人心碎。

    1974年出版的《九月鹰飞》,差不多又回到了比较传统模式的路子,但此书情节曲折文笔晓畅结构完整,怎么说也是一部极难得的佳作。古龙的三大代表系列小说之二《七种武器》是年写了四部:《长生剑》、《碧玉刀》、《孔雀翎》和《多情环》。故事都很单薄,重在情感的表达,而这些情感,又由于故事的瘦削而显得单薄。与其说《七种武器》开创了一种写法,倒不如说它表达了古龙在面对纷繁的情节复杂的江湖险恶的人性之后,选择了一次心灵的反璞归真:每一个故事,讲得纯之又纯,不论爱恨,都单纯直接得令人心痛。

    1975年是改变与尝试不断,继承与创新纠缠的一年。《七种武器》在继续,《霸王枪》所关注的是非黑白在古龙笔下并不新鲜。《天涯明月刀》不止是在文体上的尝试,也是在一种心理上的创新。而《七杀手》绕来绕去的故事里,最夺目的反而是柳长街单纯的心态。古龙在这本书中表现出了一种情节与心态对立的状况:他拿不准,是不是要继续复杂曲折推理的历程,或者,放弃这芜杂的一切,选择更简单的东西。推理武侠写到这里,已经写得比较苍白,为了求奇而奇,为了吸引而引。《剑花烟雨江南》基本是在延续《大人物》一脉传下的风格,用最简单的东西表达一些深刻的内容。在这种复杂与简单的拉扯之中,古龙的写作态度看起来很惶惑,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更困惑的《三少爷的剑》的出现。无奈的《江湖人》系列,到了最后,人在江湖同样无奈的古龙也只写了这么一部。写到了这里,古龙似乎并不太清楚自己的路应该怎么走,他跳来跳去地寻找,只由于他自己没有清楚的认识。而这一年还出版了一本现代武侠《绝不低头》,就可以看出因为不确定,所以古龙更加多方面的尝试。

    1976年古龙竟然一口气出了九套书。一开始,他不再放弃继承自己好不容易开创出来的东西,暂时守成而没有开拓更广阔的空间。《陆小凤传奇》的前三部《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和《决战前后》都是这个时候出的。这个系列其实是对《楚留香传奇》的继续,只不过此时的古龙,文字更纯熟,驾驭情节人物手法的本领都更完善,所以,《陆小凤》的整体水平要比《楚留香》好。《火并萧十一郎》是一次对《萧十一郎》的可悲的继承,之所以说它可悲,是因为古龙只是把自己用烂了的情节拿来加以更悲剧的气氛,没有创新,继承的又不是更纯粹一些的东西。同是这一年出版的《拳头》却是一次可喜的尝试,未必成功,也未必能够继续,但是,却极生动。又名《愤怒的小马》的《拳头》的意义,不在情节人物,而在其寓意与情怀。但是初生的它太薄弱了,薄弱到古龙无法去坚持。其后的《边城浪子》又是对老情节老故事老人物的重复,这明显可看出古龙不打算冒险的保守心态。因为,一旦冒险,就出现了《血鹦鹉》这样的局面。这部作品是仅写了一部的《惊魂六记》之一,它的想法很匪夷所思很有创意,不过古龙急于打破旧局面的心态,反而使其缺乏从容自信,变得奇形怪状。这种书,预示了古龙式推理武侠小说的没落。《白玉老虎》是另一次回归传统的大规模的武侠小说的尝试,但因为古龙式人物情节的定型,使得回归很困难。后退,不能够;前进,又怎么走?《大地飞鹰》追寻的武道与一开始的宗教情怀其实是可以往前走的,但古龙疲倦甚至有些堕落地浪费了一个好题材。

    1977年经过上一年反复曲折的冒险与保守,古龙又不声不响地转回到他最安全的路子上去了。《银钩赌坊》与《幽灵山庄》都是他写熟了的故事,当然不会出什么意外。唯一可弹的是人物的正邪取向,被古龙写到几乎走火入魔。大部分由司马紫烟代笔的《圆月弯刀》创意尚可,有可能写出一个蛮奇特的故事来,但文字恶俗无比,绕来绕去的文字游戏挽救不了那种似是而非。《飞刀又见飞刀》,在我认为,是一次再祭法宝的回溯,但源头《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庞大,反而使这部作品难以表达更有新意的东西。那种无奈与宿命,说实在话有些老掉牙了。同年出版的《碧血洗银枪》,虽然不新鲜,但总算坚持了古龙一向的水准,不没落不颓废不做作,充满了干净与洗练的生命力。

    1978年的古龙,写到无法可想,居然作了一次大规模的回归。这一年,他把自己最有代表性的三个系列《楚留香》、《七种武器》和《陆小凤》各继续了一部,先后是:《离别钩》、《凤舞九天》与《新月传奇》。因为系列本身都极精彩,所以,这三个故事也都保持了水平线以上的水准。值得注意的就是在这三部书中,系列的主角们有志一同地走向淡漠走向归隐,走向更不可知的遗忘。《英雄无泪》的巨大意义是在一片萧索中,古龙找到一个新的切入点,把《天涯明月刀》中所涉及的偶像问题作了更具体的阐述:除了莫名奇妙的萧泪血,这部作品从头到尾从卓东来到卓青从蝶舞到瞎眼的小女孩都激情悲哀到极致。《七星龙王》是对《大人物》那种路数的回归,算不上成功,也算不上不成功:除了古龙,估计也没人敢这么写敢写出这种故事这种人物。

    1979年是令人心痛的一年,《楚留香传奇》的最后一部《午夜兰花》出版了。它的写法是一种创新,但在武侠小说中,单一文本的创新,有时候是一条死胡同:通俗小说,毕竟更注重故事性更需要明白的阅读体验一些。这部作品,暮气太重。

    1980年只有一部《风铃中的刀声》,继续了古龙一贯的风格,写得倒是极美丽。余东楼续的那个欢欢喜喜的尾巴,倒是用最简单的方法一笔抹杀似的解决了古龙小说里存在的种种无法自圆其说之处。

    1981年的《剑神一笑》是《陆小凤传奇》的最后一部,为了写而写,为了电影卖座而祭老故事老人物,还能希望它怎么样?《白玉雕龙》是古龙的弟子申碎梅代笔的。

    1982的《怒剑狂花》和《那一剑的风情》由丁情代笔,就像申碎梅代笔一样,二者都只是在重复或者是集中古龙的句式和意境。走不出自设的自以为的古龙的迷障,再怎么都只是一种浪费。

    1983年丁情代笔的《边城刀声》,亦如是。

    1984年出版了一个短篇《猎鹰赌局》。说老实话,没有亲眼看过这部作品的我很怀疑其真实性。熟能生巧的东西,古龙就算有可能重复,也不至于取巧到如此地步!

    1985年,就像你所知道的那样,古龙于九月二十一日去世。二十五年的创作,是一个由初起到成熟到衰落的完整的过程。我一直不敢想象,古龙有幸不英年早逝,他的小说,会走到哪一步:是再异峰突起呢?还是彻底地放弃了创新生涯?可是,他毕竟已经走了,留给我们的,除了几十部小说,就只剩下一个浪子的背影。

    写到这里,写得自己心里极度不痛快,本来想再回过头去详细地修正阐述我的意思,也懒得去做了。以后有机会,再把这个东西好好的修订一下吧,好多值得仔细去说的地方都来不及说清楚。重新在脑子里温习一遍古龙所有的小说,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因为,真正的古迷都明白,古龙笔下究竟隐藏的有些什么东西。又想起十八岁那年古龙忌日时我写的一首并不成熟却最能代表我心意的诗,录如下:

    诗酒话天真

    横刀立马 丘壑中成就了浓墨淡染的图画 十九州光寒一剑纵横天下 是哭是笑是仰是抑休去管他 生也罢死也罢 掷笔舞一场雪月风花

    醉了寂寞醉了风流 好酒 喝吧 醉了我千年的风华 萧声起时 流星归处有我的家 倚楼红袖招问 笑答在天涯

    归去也 美人拂卷 英雄看酒 刀光剑影里 谁的热泪缱缱滴下 细数笔下人生心底波澜 管他人笑我痴狂笑我傻

    床前明月光之楚留香——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张淡蓝的短笺,携着自古至今千百年来都未染上风尘的隐隐的郁金香芬芳,轻轻舒展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永不能忘却的,是那张不惹风霜的面孔,一直就在这里,在我们生命可以承受的强度里。

    楚留香。

    这是古龙笔下第一个接近神话的人,像古龙自己说的那样:优雅、冷静、瞬间的暴发力,类似于詹姆斯·邦德。不,楚留香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成长期的楚留香系列包括《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鬼恋侠情》、《蝙蝠传奇》;成熟期有《桃花传奇》;再加上衰退期的《新月传奇》和《午夜兰花》一共八部。

    读楚留香像看侦探小说,步步迷踪层层抽丝剥茧,让我们充分领略香帅的风采。在这里,古龙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或者本性,而不仅仅是用来厮杀争斗的工具。在这些诡异的故事里,楚留香用脑多于动手,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机智敏捷得让人想不佩服他都不可能。

    《楚留香系列》的重要意义首先在于古龙在武侠小说创造上的探索。其实,借鉴外国人的故事的事金庸也做过,但是古龙则走得更彻底:他不仅是要把那些蓝本为己所用,还尝试着引入现代的理念,让武侠这一写传统的东西的体裁能够更为现代人所接受。

    先说说他周围的人吧。

    这个系列的最大成就是让传统武侠里在江湖上独来独往的英雄们头一次有了真正的意气相交的朋友: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是可以不为任何理由不要任何原因只为了这两个字就义无反顾的“朋友”!

    胡铁花是一个粗线条的熊猫儿,动辄大呼小叫,有点自命不凡又自得其乐,是楚留香最好的搭挡与“绿叶”。姬冰雁的形象不够突出,甚至不如中原一点红鲜明,那是因为古龙自己对这个角色都比较模糊——他的优点是冷静、细致、周到,可这些楚留香本人都具备——古龙简直有点不知拿他怎么办才好。幸好香帅也只有两只手两只脚,姬冰雁还有用得着的地方。

    每一部传奇里,都有极可爱的女人,走入古龙幻想的理想境界:春风一度,各走各的路。

    绝对的朋友与绝对的女人,楚留香一个都不能少。

    现在谈谈楚留香。

    这是一个武侠世界里前所未有的形象,代表了与金梁“侠之大者”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侠”——“侠之风流”。后者追求的是本性的舒张,自我的展现。当然,既称之为“侠”,他们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会为正义正气尽一分力,但理由不是他们身之为“侠”,而是这件事让他们知道了让他们遇上了,就这么自然就这么简单。

    楚留香从未杀过一个人,生命造化于天地何等神奇,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予取予夺。他从不把自己当做法外执行者。

    楚留香从血海走到蝙蝠岛,已是个无法超越的神了,他的形象被神化。成熟期的古龙笔锋一转,一部《桃花传奇》让楚香帅有了普通人的感情甚至婚姻生活。

    《桃花传奇》是这个系列里写得最好的一本,流畅自然,浑然天成,但喜欢的人可能不多。因为自然常常流之于简单,流畅往往失之于轻巧。同是讲述刻骨铭心的爱情,喜欢《借尸还魂》的远比《桃花传奇》多。不知是大家喜欢更曲折离奇的故事,还是不愿意楚留香做一个正常人。

    在《新月传奇》里,楚留香开始无可奈何。面对新月与史天王,面对事情一步步滑向自己无法控制不能掌握的境地,楚留香无能为力——他选择逃避。

    不错,杜先生终究成功了,牺牲那么大,终于还是格杀了史天王。但请不要忘记,楚留香是冷冷冷冷冷冷地说:“是的,我们成功了。”是非区别已不明显,为了达到一个目标,就只有不择手段。而楚留香,不是败给史天王,他败在了无法改变的人性和江湖里。

    《午夜兰花》鬼气森森,楚留香基本没有正面出现,他走完了自己人——神——人——鬼的历程,故弄玄虚的古龙也终究未能挽救自己的颓败与没落。

    吟到恩仇心事涌,书当快意读易尽。俱往矣,江湖侠骨恐无多。数风流人物,当看何朝?

    床前明月光之萧十一郎——古来浪子多少恨,付与江湖醉客听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我不知道许多年之后,会不会“红尘十丈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岁月渐渐模糊了那亮如星子的眼睛,那悲怆沧桑的歌声,那曾经拔动我们心弦的浪子情怀。但是,在尘封的记忆深处深处,将注定有一个缺口:那是伤过、痛过、痴狂过。

    永远的萧十一郎!

    他是一匹来自洪荒旷野的苍狼,孤寂江湖载酒行。同样是侠盗,楚留香非但名声好得多,人缘也很不错。反观萧十一郎,不知背了多少黑锅,而且,永不为人所了解。书中有一句话或许可以解释他的心态:他总觉得背后像是有一根鞭子在追赶着他,让他永远不能歇下来。人在江湖,或者原本就是如此。一停下来,就意味着失败,屈辱的失败。因此,你只有继续往前走。

    萧十一郎是古龙笔下性格最健全的男主角之一:知道自己要什么,又不轻言放弃。

    当萧十一郎遇上沈璧君,便如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奈何罗敷有夫,萧十一郎纵有千种风情,也无法轻易诉说。同是凄婉的爱情,萧十一郎的处理显然要比李寻欢成熟得多:他的追求,便是她可以幸福。萧十一郎没有勉强过什么,但也坚定地让沈璧君知道:如果她要,那么他就在那里等她。古龙描写爱情向来没有友情那样细腻,《萧十一郎》里却有段很精彩的情节:当二人都落下悬崖,过着简朴、原始的日子,却不啻神仙生活。唯有远离了人世,他们才真心属于彼此。

    沈璧君或许是萧十一郎要想的女人,但绝不是知已。事实上,相爱的人不会真切地了解对方,因为他们会刻意忽略他们原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沈璧君会再三地误会萧十一郎,不是她不相信他的为人,只不过爱情会令一切变得脆弱。就连信心,也不堪一击。萧十一郎唯一的知已是风四娘。恐怕古龙并不相信男女之间可以存在单纯的友谊,这就注定了风四娘的悲剧:爱他,但永远得不到回应。

    风四娘是那种特别的女人:把心种在哪里,便再也不会离去。这么多年了,她看着萧十一郎成长,一步步长成她更爱的样子,但不能够明白地去爱。对于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你就在他面前,他却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知道你爱他。风四娘无条件地相信支持他,默默地为他付出一切,只等他苦了累了或是伤了痛了再回头看看她的安抚。几乎所有的男读者都喜欢风四娘,但若现实中真遇上了这么个女人——善解人意、大方爽朗、坚定又不作无谓地纠缠,说不准你还是会选择辜负她的深情。

    玩偶山庄是个很创意的想法,天才和疯子果真只有一线之差,逍遥侯当之无愧。小公子的恶毒不下于林仙儿,但她的恶毒居然缘自她的深情,这样的感情实在是令人感慨:最难消受美人恩。

    持《萧十一郎》为古龙第一小说的朋友们有力的论据是:这部作品很具有颠覆性,侠非侠盗非盗,发人深省。假使此书真是古龙第一小说的话,那这个依据反倒最苍白无力:任何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武侠小说作家都多多少少会涉及这方面,深不深刻则看各人功力如何——其中最著名的是金庸的《笑傲江湖》。《笑傲江湖》的深刻还在于其政治寓言的文本问题,《萧十一郎》单纯的是一个人性的问题:虚伪、自私、贪婪,并且永远认为别人也和自己一般是这么样的人。

    天心难测,世情如霜。人在这世人,任何一种感情都千疮百孔。但依然有梦,依然要追,心上的伤抵不过眼里的渴望。

    我为这一切而生,也将别无他求。痛苦和回忆困扰着我,也守卫着我——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如果你身在江湖却潇洒自如,只缘于你不曾在乎……

    床前明月光之名剑风流——温良淳厚俞佩玉

    即使没有后来的作品,古龙单凭一部虎头蛇尾的《名剑风流》与卧龙生等人分庭抗礼亦是不遑多让。

    这部作品惊心动魄,令人步步惊魂。书中有一大批鲜明的形象,较主要的人物都光彩夺目:杨子江是个人物,姬灵风可圈可点,见到凤三之前的郭翩仙又何尝逊色……最可称道的配角仍是红莲花。台湾版的改编剧最大的败笔不是糟蹋了俞佩玉,而是把那么一个顶天立地的好汉子红莲花搞得像一个扎着马尾不男不女的人妖。幼年看这本书时,总以为红莲花是个风度磊落的翩翩美少年,及至后来仔细查过了书知道了他的尊容,心中对他的爱慕也还是与日俱增。

    然而表现最突出的还数俞佩玉,是古龙作品中少有的温良人物。

    俞佩玉和郭靖有点类似,两本书都可看作一个少年的成长史。这里,就可以分辨出两位武侠宗师的不同:金庸喜欢让男主角得遇高人指点或造化奇迹埋头苦练;古龙则更倾心于在跌宕的情节里让男主角印证生命历程自行悟道。郭靖身怀家恨,后来更一头栽进国仇的漩涡中,顶着民族大义苦苦挣扎;俞佩玉就要简单得多,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揭穿假老爸,找回真老爸。我常常在想,假如古龙让突厥忽然进军杨隋已灭李唐未兴之际,或宋庭积弱金兵面露狰狞随时可能“铁骑突出刀枪鸣”,俞佩玉的生命又该是怎样的一个故事?说不准,他会成为郭靖——不,陈家洛张无忌似乎更为合适——的翻版。也许,就没有了杀人庄,没有了唐门,没有了朱媚。幸好,幸好古龙足够聪明,他躲避了自己并不擅长但更有可能是他清楚地明白,把历史穿插于武侠的路子是梁羽生金庸他们写老了写滥了的,从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同于以往公式大侠的俞佩玉。

    历来武侠小说,淳厚的男主角不乏其人,但当得起“温良”二字的除他之外再无第二人。

    他本身也不过是个功夫尚可的世家子,突然遭逢大难,九死一生,面对装病的胡姥姥仍是选择救援以至被擒。他不是不知道那厮的狡诈与恶毒,也身受其苦,只是天性如此令他无法见死不救。似乎,俞佩玉行走江湖(其实是狼狈逃命于江湖)助人,救人,言谈,行事,凭的仅是良知与本能,而不是一个大侠的名头。这使得他与传统的公式大侠有着极大的区别:陈家洛张丹枫们以侠自律,铁中棠俞佩玉们从本我出发,他们行事的底线即是本心。至于“侠”应该怎么做,那根本没列入他们的考虑范围。换言之,他们从不去检点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们一心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

    此书最风采逼人的是女性形象,其之多之突出亦空前绝后:林黛羽,金燕子,唐琳,朱泪儿,姬灵风(燕?),琼花三娘子,海棠夫人,钟静……各具风情异彩纷呈,简直美不胜收。

    侍儿扶起娇无力,百花最艳是海棠——一直觉得古龙写这种尤物写得活色生香,可贵的是他笔下的海棠夫人并不只单纯的是个娇媚高贵的女子:她的地位与行事都符合她的身份,哪怕是不讲理也让你觉得理所当然。这是个有过去的活的女人,而且真实。

    琼花三娘子正好代表了古龙笔下惯常出现的三种类型的女子,且都写得很好——好在金花痴情铁花坚定的同时,仍是和银花同门所出,以前做的是同一样的事,而不是很简单的出淤泥而不染的处理。

    钟静这个角色戏份不重,但是已经把一个从动情到被遗弃的普通多情少女刻画得入木三分。有点类似于穆念慈,不过她比穆念慈更痴心也更可怜:她所托付终生的人从来就没有爱过她纯属利用,可是她为了他愿意做一切事,哪怕那些事违背她的良知。

    金燕子让我觉得古龙笔下快乐的女子依然是苦的:她们总是失去最亲近的人,或是得不到最爱的人。同样苦的是唐琳,她后来会被骗做出那样的事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古龙也委实太过于了解女人。

    林黛羽的戏份太轻了,而且这样的女子相对于全书的结构来讲也实在不够分量。她最令人动容的恐怕就是一个女子可以面对那样的大变镇静自若以不变应万变,并寻找一切机会做该做的事。俞佩玉的感情就有点突兀,倒及不上红莲花爱得有根有据。

    朱泪儿是很多人都不怎么喜欢的角色。我总觉得她实在是个情窦初开甚至还不怎么懂事的少女,看看她和海冬青的斗嘴就知道了。她的所作所为合情合理,然而令人辛酸:她最快乐的事只不过是让四叔吃上一碗她煮的白粥。对这样的少女来讲,她为了爱情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谅解。

    姬灵风实在是个聪明女子,并且雄才大略,虽然用药来控制手下的事未免太没手段,但她的气魄其实也足够。

    这是部情节很诡异的小说,可是诡异并不伤害整个作品厚实凝重。正因为如此,那个狗尾续貂的结局很让人吃不消,观者如我色沮丧,心情为之久低昂。有时也会抱怨古龙,谁叫你懒谁叫你没耐心,把那么出色的人物给写没了,把那么精彩的情节给写糟了,还徒招骂名,活该。而且窃以为,这本书的代笔者绝不止乔奇一个人,后半部的笔法明明就是两个人的。

    如果照顾周全一些,情节完整一些,由古龙亲自出马,这部作品的成就其实不难想象。就单只是分析人物形象,就不是我这区区一篇短短的文章可以说得透彻的。无论正面人物反面人物还是亦正亦邪正邪难分的人物,都极其浓墨重彩精彩绝伦。不过以前半部铺陈的情节来讲,古龙自己出马,厚厚三大本也并不一定能收得拢。

    除了击节感叹:好一个温良淳厚俞佩玉!你还能做什么?

    床前明月光之英雄无泪——偶像不死,他只是换了名字

    浪子三唱,只唱英雄;浪子无根,英雄无泪。

    想来让英雄流泪也实在是件煞风景的事。真的英雄,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自然是无须流泪的。《英雄无泪》里的英雄们长歌当哭狂饮以泪,而女人们其泪亦酒其哭也歌,用生命和尊严交织成一幕幕无可奈何的血与泪。

    司马超群直接被塑造成一个偶像英雄,同样是阐述偶像定义的还有《天涯明月刀》。

    《天涯明月刀》里,公子羽还只是一个象征一个符号,而司马却干脆打造了金身奉在庙堂之上供人膜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卓东来的造星运动很成功,两个人由贫穷困苦的泥淖中爬到今天的地位委实不易。

    在这个基础上,我不认为卓东来有什么过错:捧出一个英雄成就一番伟业制造一段神话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卓东来办到了!的确,司马活得像个傀儡,可他开始就该明白:走到这一步,是再也回不去了,怎样挣扎都于事无补。

    但司马似乎不肯放弃。在和卓东来单独相处时,他总是针锋相对,总好像要想尽办法刺伤他。耐人寻味的是卓东来完全不抵抗,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用司马的话来说:卓东来是把他当成自己,来成就他不可能成就的霸业。道理不错,不过司马理解错了。卓东来确实把司马当作自己的一部分,希望他能代替自己那一份一起功成名就。但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惺惺相惜后的生死相许:因为知道他可以成功,所以拼了命也要让他成功,纵使他的成功要以牺牲自己为代价。

    印像中卓东来只生过司马一次气,司马大笑:“他是应该生气,我总是在他面前夸奖小高。”司马其实很明白卓东来的心思,但卓的能力与压力无边弗界令他窒息。当他对卓东来说:“现在我就要你走,永远不要让我再见到你,永远不要再管我的事。”卓东来仿佛被当头打了一棍子,站都站不稳了--被自己的灵魂背叛,如果你也曾真的在乎过,你就知道之于卓东来这样有心机有计谋有胆识的人来说,打击有多么大。

    卓东来总让我联想到温瑞安笔下的狄飞惊。当然了,狄飞惊更为哀感顽艳,卓东来身上男人化强者化的东西要多得多。以至于朱猛都要奇怪:“大镖局的老大实在应该换卓东来做才是。”

    热血狂情的朱猛敢于在死对头的地盘上说“洛阳大侠朱猛到此一游”何等气派,却不敢面对心爱的女人,只能逃避。“老子已经来过,现在要去了。咱们一路杀去,看谁能挡得住!”多么豪气冲天,可是蝶舞销魂一舞化作无翼之蝶,斗志便土崩瓦解,八十六条性命白白葬送。也许,无情未必真侠士,怜香如何不英雄?但我可以原谅小高,却不能谅解朱猛--对于小高,那个女人突兀得可爱可怜;对于朱猛,没有怜取眼前人,事后追悔也是徒劳。

    《英雄无泪》里的女人们一样地悲哀,她们都明确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但拥有的时候不去要,非要等到失去后才坚持去追求。这样强烈的感情,就像一把双面开刃的刀,伤人伤已。爱到了这种程度,爱成了这种方式,受到终极时就是毁灭。蝶舞之于朱猛是如此,吴婉之于司马亦是如此,连同卓东来之于司马也是这样,都身不由已地沉沦又拼命挣扎。

    “我付出了什么?我又得到了什么?这个问题恐怕我不回答你,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你能想像这么辛酸的话语出自岩石般冷静的卓东来吗?

    情到情深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

    惟一不挣扎坚定选择死亡的是卓青:足够的能干、足够的机智、足够的洞悉世事,却无法逃避;映在不悔眸光中的卓东来的匕首,竟如此锋利!他明知自己的才干是一块上好的璧,其罪大极,但仍要光芒四射。多可悲,知道聪明的代价又不愿意装傻。

    活着,好好地活着,好好地在江湖上活着,何等何等艰辛。

    平民英雄小高是个有点突兀的角色:在自己风格上成长起来的古龙,只有两次让男主角拼命去出人头地,另一个是丁鹏。

    他们明知弄清楚谁是谁非并不重要根本无法改变弱肉强食的局面,仍只能“功名揽镜看,悲歌把剑弹”,却还是积极入世让我非常惊讶。古龙一直欣赏的是李寻欢谢晓峰那种“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格调,不知是不是气数将尽的古龙用这股新血激励自己,还是古龙发现功成名就之后才能视富贵如浮云,没名气时还是得弹铗方信是雄才。

    另一个出色的市井英雄是钉鞋,永远不能忘却的是他拉着朱猛的马尾,穿着钉鞋在雪地上奔驰,手里尤自高举着竹杆“这就是叛徒的下场”。他的最后一句话是:“报告堂主,小人不能再侍候堂主了。小人要死了。”每回读到此处,我都泪流满面。我不是英雄,我有流泪的权利。

    萧泪血是个莫名其妙的人物,神秘的身世神秘的武器神秘的生活都不能掩饰他本质上的贫血。结尾写到卓东来出场,一下子大局已定,场面尽在掌握中时,古龙实在不该让萧泪血莫名奇妙再跑出来,又给了卓东来一个莫名其妙的结局。

    瞎了眼的小女孩在一切走到尽头的时候,挺起胸膛说:“以后我还要唱,我要一直唱下去,唱到我死的时候为止。”

    啊,歌者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壮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是的,走到这一步,是再也回不去了,只剩下明天还在继续:走到哪里,就是哪里;遇到什么,就是什么。因此高渐飞应该继续做他的无名剑客,或是选择卓东来,而不是雄心万丈要和朱猛去整顿大镖局。

    偶像不死,他只是换了名字,黄舒骏的歌里这么唱道。所以,卓东来死得很冤枉,高渐飞飞错了地方,而朱猛,朱猛找错了对象。

    床前明月光之绝代双骄(一)——鱼龙潜跃水成文

    初期的古龙小说,走的仍是传统武侠的路子,这种鸿篇巨制的大规模传统武侠小说的集大成者是《绝代双骄》。

    对于此书,其深入人心有目共睹,我就不再赘述了。据我所知,包括歌仔戏在内它的版本至少有七种,不过最好的梁吴版都没能演出其精髓。

    此书或许可以看作承前启后的作品:既为之前的传统套路作了个精彩的总结,又囊括了之后的古龙作品里动人心魄的一切元素。绝对的人性、绝对的自我、绝对的友情与忠诚、绝对的智慧和女人……这都是后来古龙一再重复的命题。

    《绝代双骄》可能是除了《楚留香》之外古龙名气最大的作品,庄周在《齐人物论》里评古龙小说就是举出了《绝代双骄》为例。可惜此人对武侠小说见识鄙陋,既不认同古龙小说,更是把《绝代双骄》推到了古龙的顶峰之作。

    对古龙小说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绝代双骄》成熟时间偏早,更重要的是古龙真正高于其他武侠小说作家的东西,在这部作品里并没有完全阐述开来,所以它纵然很精彩,也算不得古龙的颠峰之作。

    专家们论起《白玉老虎》,总是说它几乎给打回到《绝代双骄》的水平。这个说法喜欢《绝代双骄》的朋友们肯定不会认同——《绝代双骄》也确实要比《白玉老虎》精彩好看得多。但单就小说的艺术成就来讲,这句话并不辱没《绝代双骄》。

    《绝代双骄》里最精彩的恐怕是情节和对白了。

    古龙驾驭长篇的能力在这部书中有很好的表现,他告诉我们:他完全可以向《笑傲江湖》之类靠拢,可是他没有——倘若如此,他将一辈子活在金庸的阴影之下。难能可贵的是:这么庞大的结构,而且千头万绪,古龙差不多照顾得周周全全,殊少漏洞。

    三年前,我还在一所乏味的专科学校里挥霍生命时,曾对同寝室租这本小说的女孩说:“小学五年级我看《绝代双骄》觉得很好玩很精彩,初中再看就只能惊叹古龙有多么聪明了,而高中时随便翻翻都能感到江小鱼的悲哀与古龙的无奈。”此女兰心慧质,看后拍案惊奇:“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说古龙聪明了。”确实,古龙在这里显示的聪明与机智简直有点可怕:他漫不经心的一笔到了后来至关重要,他每一步看似水到渠成其实匠心独运。自始至终,其实我们都被古龙牵着鼻子走:他让情节发展到哪一步,我们就对着那一个方向感慨:原来真实是这样的啊。古龙似乎在下笔之初,就想好了每一个环节怎么设计,每一个细节怎样布置。而我们,连发出异议的空隙都没有——紧凑的情节迫得人喘不过气,你的思想则刚抬头就又沉入下一波的风云诡异。我看我十一年来都没有发现沈轻虹的眼睛之谜,一方面固然是我缺乏逻辑思维兼且粗心,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古龙小说之不可抗拒。

    不客气一点说,古龙以自己丰富的联想与绝妙的机智,堵塞了我们全部的想象力。而我们,只能顺着他的思路沿着故事情节一直往下走,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方再等着古龙给我们一个柳暗花明。

    喜欢《绝代双骄》的还有它精彩的对白,实在好玩又可爱,机智风趣得让人喷饭。整部书里,到处都闪烁着这种谐趣轻松的话语。古龙在这种小地方的用心,足见得其慧心无双。

    不过从另一角度来看,《绝代双骄》的成功也是源于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虎虎生气,这种热情弥补了古龙技巧上的不纯熟与笔路的生涩。可能是由于早年写纯文艺作品的缘故,古龙写起景致,三两笔就勾勒得风光怡人,可是除此之外,古龙的手法始终不够圆熟,他只是以自己的聪明掩饰了文笔的不老道。

    《绝代双骄》的受欢迎,其实有点通俗小说无法逃避的命运在里头:大家只是要好看的情节、好看的对白、好看的人物而不是别的什么。而且对有些人来说,还因为这部小说的写法最正统,属于那种大一统的江湖模式。于古龙来讲,其实这是一种悲哀。

    如果一定要在《绝代双骄》里找毛病,那么它至少有三个问题:1 献果神君的眼睛和沈轻虹的镖银之迷。2 小鱼儿的年龄之迷:后半部里移花公主燕南天动不动就是“这二十年来”,可我算来算去小鱼儿其时至多十七八岁。3 臭药之迷:那包害李大嘴的臭药,开始分明是屠娇娇给的,怎么会变成万春流的杰作呢?

    床前明月光之绝代双骄(二)——鸿雁在云鱼在水

    除了《名剑风流》,古龙再没有哪部作品出现像《绝代双骄》里那么多那么精彩的女性角色:铁心兰、苏樱、张菁、慕容九、萧咪咪、邀月怜星——她们春兰秋菊,各擅专场,且都美不胜收。

    二十岁以前看《绝代双骄》一直不太喜欢铁心兰,觉得她朝秦暮楚实在太善变了点。等到年纪稍长,才明白感情的事无法以常理来寸度。铁心兰本来打定注意跟随小鱼儿,无论他对她是好是坏,绝对不会改变。可是和她共过无数次患难的花无缺,非但人极出色,对她更是好的没话讲。少女的心,本就易感而多情,更何况人与人之间接触久了,就难免要生出感情,尤其是在困苦和患难中。就因为面对的是同样可爱的两个男人,铁心兰所受的委屈与来自本身的痛苦也不少,即使她在感情面前动摇过、犹豫过,我也实在不能狠下心来去指责她。

    她是个外和内刚的女孩子,但是在整部书里却始终处于一种极被动的弱势地位,总给人以软弱无能的感觉,可能是古龙成心想让小鱼儿跟花无缺有发挥的机会吧。

    最含蓄最内敛的花无缺,感情反倒是最深刻最直接。他对铁心兰爱之入骨,绝不肯令她受丝毫委屈,有半分勉强。他心中纵有许多心事,见了铁心兰仍只是淡淡笑问:“你好么?”这句淡淡的问候里,含这多少情意!正因为明白铁心兰的心意,他不忍心把她的感情拖入矛盾里,就宁可自己痛苦。爱,并不是交换,若真心爱一个人,无论她对他怎样,他都情深不悔——这正是花无缺的写照。

    不喜欢铁心兰的时候,我极力否认小鱼儿喜欢过铁心兰。当然这是自欺欺人,小鱼儿非但喜欢她,还喜欢的有点深。一开始他就主动去缠上这个“神气的小子”。乃至两人共同经历过生死存亡,铁心兰对小鱼儿另眼相看时,小鱼儿一边警告自己这是糖衣毒药一边又情不自禁地飘飘然。就连铁心兰多看了花无缺几眼,他都要生气。可是,他终究不能敞开心扉对她。这可能是由于小鱼儿缺乏安全感所致。恶人谷长大的小鱼儿,从小就学会隐藏自己的心思,不会对任何人畅诉心曲,所以,他更需要一个可以触摸到他的灵魂的女子。小鱼儿的性格里其实多多少少有点自卑的情绪,尤其是面对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花无缺时。他的内心绝对没有笑容那么轻松。

    就是这种安全感的匮乏和极度的自尊,让他伤害铁心兰的同时也伤害自己。他爱铁心兰,但无法给她幸福,就干脆放弃,虽然这种放手让他痛苦得连笑容都凄惨无比。

    好在还有苏樱。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孩子:聪明、美丽、率真。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努力去争取。她认为:“只要我喜欢他,无论他喜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何况,就算他现在不喜欢我,我也有法子叫他喜欢我!”读到此处,当为苏姑娘浮一大白。这么勇敢、坚定的女孩子,小鱼儿想不爱上她也很难。

    她的聪颖在于她洞悉一切,却知道在适当的时候装装傻。可以看穿一切又愿意分担一切的女人太少,苏樱当是古龙笔下第二可爱的女主角。

    当她误认为小鱼儿已死的时候,毫不犹豫要跳下山谷:“我并不是要为他死,我只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寥寥几字,无限情深。面对情敌铁心兰,她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我不会为了你放弃他,只因我若放弃了他,也许反而会令你更为难。”一针见血毫不退让——所有爱着的人,都应该向苏姑娘学习怎么样去爱一个人。

    只有苏樱,才是真正可以接触到小鱼儿内心的人。有妻如此,小鱼儿当可保持最自由的心和最放纵的灵魂。

    相对于苏樱和铁心兰,铁萍姑要可怜得多,只因为她爱上了不值得爱的人。若说她对江玉郎的爱情刻骨铭心,那倒也不见得。像她这样身世可怜遭遇堪悲的女孩子,遇到一个人对她好,为她打点好一切,再加上非苏樱那等聪明人不能拒绝的甜言蜜语,铁萍姑毫无胜算。她是个十分传统的女人,比较认命,一直以来,她忍受的寂寞太久、压抑的情感太多,所以一旦发作,就不可收拾。苏樱铁心兰可以为自己爱的男人而骄傲,但她所爱的男人带给她的只有羞辱和不幸。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也未免太悲哀了些。古龙给了她一个看似温馨美满的结局,但铁萍姑配胡药师实在牵强了点,这是古龙笔下排行第二的尴尬夫妻组合。

    《绝代双骄》里的几个女性形象充满了象征意义:桃花是你青春年少懵懵懂懂同位的女孩,曾同骑竹马共弄青梅,记得当时年纪小,所以不经意时擦肩而过。铁心兰是你初恋的情人,爱得火热恨得疯狂,可是你还不懂得珍惜,眼睁睁看她琵琶别抱,纵然满不在乎她仍是你心底永远的痛。犹记你还是惨绿少年时,有多向往张菁、慕容九吗?她们身世高贵举止清华,你忍不住要去招惹,可即使她们动了凡心,也依然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你看着她们或驻足云霄或陷入泥淖,不过与你无关。等到你渐渐成长,你有了自己的红颜知己海红珠、段三姑娘,她们温柔可亲善解人意,恼起来也会推你下水。但你心里明白,你不愿给她们也给你自己机会,你不能过愚夫愚妻的生活。终于,你玩够了,你收心了,你遇到旗鼓相当门当户对的苏樱,不难看不讨厌有时还挺可爱,怎么办?结婚过日子去也。

    呵呵,你会说,这就是人生啊。

    床前明月光之绝代双骄(三)——我是一只鱼

    小鱼儿之所以是小鱼儿,因为他确实是只漏网的小鱼,一个人甫出生,就遭遇那么多的杀戮和死亡。就被迫面对那么多的阴谋与陷阱,而依然活得像条滑溜的小鱼,非江小鱼不能。

    不能说这种类型的男主角空前绝后,因为韦小宝和杨小邪也在那里摆着呢。但江小鱼这个人绝对是空前绝后的。韦小宝在本质上和江小鱼完全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韦小宝没有思想,所以他活的四处逢源。金庸在塑造这个人物时就把自己摆在了超然的位置上,作者自身和角色之间有一定的疏离,我们读起来会羡慕会好笑,独独不会感同身受。就这一点,杨小邪和韦小宝类似。江小鱼有思想会困惑,所以也就会痛苦。古龙在写他的时候,倾注了太多个人情感,因此我们读来往往会激动会沸腾。简而言之,我们是在观赏韦小宝的生活,却在感受江小鱼的人生。

    小鱼儿的痛苦,来自于对本身的否定。恶人谷长大的小鱼儿,行事虽古灵精怪,但大节未亏,一方面固然是万春流教导有功,但也不能单纯地说万春流和他的身世来历对小鱼儿的影响如此之大。我看更主要的是身在恶人谷,哈哈儿他们也委实没有什么坏事可以言传身教,顶多是教他行事不择手段并教他比较现实的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对小鱼儿的调教很成功:小鱼儿的聪明,有一大部分来源于他对现实和人性的洞悉。

    铁心兰有一句话倒说到小鱼儿的本质上去了,她说小鱼儿在恶人谷长大,心里总认为自己应该是坏蛋,那个烙印怎么都消不去,所以他总是装出一副坏蛋的样子。可事实上,他非但不坏,还有一颗对人类充满了热爱的仁慈的心。这种矛盾和他对自己行事原则的质疑,使他在痛苦中成长。

    花无缺在我们眼中,形象很苍白,这是一种误解。文质彬彬、温柔体贴、永远不会动怒的花无缺,既不狠毒也不奸诈,似乎完全没有什么心机。可他整个人就像大海浩浩瀚瀚、深不可测。也正是这个最完美、最幸福、最令人羡慕的无缺公子,连自己都已迷失,他的生命完全为别人而活。和小鱼儿决战之前,他已抱定必死之心,却连一个诀别的对象都没有,何等悲哀。“每个人都来求我莫要杀小鱼儿,为什么没有人去求小鱼儿莫要杀我呢?难道我就该死?”是的,花无缺有太多的理由这么悲愤地质问——为什么,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他会坚强一些,要他去承担那种后果?

    江玉郎也绝对是个空前绝后的人物,那份狠毒与狡诈,由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做来,实在是可怕。《绝代双骄》中有他出现的章节,千万不要饭前饭后看——饭前看了你吃不下饭,饭后看了你会把吃下的东西都吐出来。“你既然反正是要死的,为何要我陪你一起死呢?你若真的对我好,就该牺牲自己来救我。”对一个痴情而忠贞的少女讲出这种话,江玉郎无耻之极。

    不过他和小鱼儿两人勾心斗角的情节很是精彩。

    小鱼儿一把将他从地上拎起来,厉声道:“花无缺在哪里?你说不说?”江玉郎悠然道:“你若想见他,就该敬我,好生求教于我。”小鱼儿拳头又捣了出去,大喝道:“小杂种,我求你个屁。”江玉郎冷笑道:“好,你打吧,但拳头是问不出话的,你若是我,难道挨了两拳就会说么?我说出后你难道不打得更凶?”“我打你?我几时打过你了?”他竟拍拍江玉郎身上的尘土,扶他坐起来笑道:“江兄久违了,近来身子好么?”江玉郎哈哈大笑道:“还好还好,只不过方才被疯狗咬了几口。”小鱼儿大笑道:“疯狗素来只咬疯狗,江兄既没有疯也未必是狗,怎会有疯狗咬你?”江玉郎也大笑道:“如此说来,倒是小弟看错了。”小鱼儿哈哈笑道:“江兄想必是思念小弟,连眼睛都哭红了,所以目力有些不清。”江玉郎道:“不错,小弟时时在想,鱼兄近来怎样了呀,会不会忽得了羊癜疯,坐板疮?一念至此,小弟真是忧心如焚,哈哈,忧心如焚。”小鱼儿也笑道:“小弟本当江兄这样的人,必定无病无痛谁知今日一看,江兄好象得了羊癜疯了,否则为何在地上发抖?”

    若论随机应变、心机深沉,确实没有别人会比这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厉害。怪不得轩辕三光要感慨:如果这两个人早生了几年,江湖上哪有十个恶人混的份!

    有了这三个人,足以撑起一台戏,更何况还有豪气干云的燕南天、冷漠高傲的移花公主、各具特色的十大恶人、天生异状的十二星相……古龙唯一写砸了的人物是江别鹤:这本来是个很有发挥余地的角色,如果古龙不是从小鱼儿的角度看待一切,江别鹤的伪君子形象可能会比较经典。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江别鹤的伪君子伪得装模装样。

    古龙笔下的坏女人本也不少,可是跟白夫人比起来,再坏的女人都得甘拜下风:怎么可能有这么变态这么恶毒的女人存在!真是教人看了有吞了一只苍蝇的感觉。之所以提起她,是因为我简直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一个女人,每回看到她都会产生暴力倾向。

    白开心是个很特别的角色,这个人不开口则已一说话必定是拆别人的台,恐怕如他开口说的不是挑拨离间、尖酸刻薄的话,不但喉咙发痒,而且全身难过。更奇怪的是:他一心害别人令别人上当,自己是不是可以从中渔利,却全然不管。损人不利己:白开心,这名字实在是贴切至极。

    关于《绝代双骄》里的人物,我只有一个疑问:结尾的时候,古龙让一大群世外高人跑出来究竟有没有必要?这群人寥寥几笔,但勾勒的极传神,不过没有他们也就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了,有了他们,对于情节的进展也没有太大的助益。难道古龙也有香港贺岁片的那种毛病:大结局时让所有人都出来露个脸,跟我们说声“恭喜发财”?

    床前明月光之欢乐英雄(一)——人生自是有情痴

    武侠小说如果单只是讲述故事,恐怕并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人性、世态、感情,这才是永恒的主题。

    古龙对于人性和世态有尖锐地认识,而感情,写起来则温情脉脉:友情贯穿了成熟之后的古龙作品之始终,男人之间那种一腔热血酬知己的惺惺相惜,读来每每为之泪下;他笔下的爱情,倒很少轰轰烈烈至死方休,往往简单而现实;至于亲情,很少有人像古龙那样,三两笔浅浅道来,却勾勒出父母子女那不易言说的情怀。

    《欢乐英雄》是难得的把三种感情熔为一体的作品,并且每一种都写得极好。

    一如既往,友情是不可磨灭的主题。王动、郭大路、燕七、林太平之间的友情,建立在他们四人的共性之上:真诚而随性。在远离了江湖的富贵山庄,他们还原成最单纯的生命个体,他们只是自己,只是对方认识的那个无来历无背景只有现在的人。

    他们彼此之间,仿佛有种很奇怪的吸引力,正好铁和磁石一样,只要遇着,就会被对方牢牢地吸住。

    其实郭大路和王动的相知,多少有点两个比较失意但仍努力地活着的人的契合。简单来说,就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大方、马虎的郭大路穷得只剩下一把剑,懒得动的王动却让他当了剑买酒回来给他喝,而漫不在乎的郭大路不仅不以为忤还真的就这么做了。始信朋友之间,真的可以倾盖如故的,古人诚不我欺。

    王郭二人和燕七的友情,则生于共患难中。燕七闯入山庄,还带来了不大不小的麻烦。在三人共同解决四只蚂蚁的过程中,他们对于彼此的武功、能力、心性都有了比较清楚的认知。这里,三人表现出了相同的品质:行事手法特别,不会用血淋淋的法子去解决问题。他们做事,不但能令自己愉快,也能够让别人欢乐。正是这种本质上的相契,令他们走到了一起。

    而林太平的加入,是因为他彻头彻尾表现的都是他自己。在脱离了一切纷扰的富贵山庄,他们都只是单纯地为自己而活,活出了真实的自我。这四人追求地,都只不过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本真。一旦这样的四个人凝聚在了一起,那就绝对是个很奇妙的团体——亲切、快乐而博爱。只要能够在一起,彼此就会觉得很开心,哪怕是饿饿肚子睡睡地板。

    欢乐英雄们其实都只是平民英雄,他们本身平常到可以真实地触摸。可这种形象上的质朴和性格上的平实无损于他们对友情的坚定。郭大路就算心里比别人都怕得厉害,但只要事关朋友,怕得要命也还是会硬着头皮挺上去。

    发现郭大路私藏的金链子,王动说:“我们了解你,也相信你,所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是我们的朋友。”——这是友情衍生的信任。

    为了查清楚谁对林太平不利,郭燕二人陷入了卫夫人之手。面对毒药与大炮,他们宁愿死也不吐露林太平的下落——这是友情衍生的勇气。

    对付催命符等一战,可说是全书最惊险的情节,导致林郭二人重伤,但他们仍是选择和王动站在一起,并肩作战——这是友情衍生的力量。

    虽然玉玲珑用话刺伤了林太平的心,但是所有人都敢于拿自己的命去和陆上龙王赌,赌林太平会为了玉玲珑而死——这是友情衍生的信心。

    这就是朋友。

    他们能分享你的快乐,也能分享你的痛苦。你若有困难,他们愿意帮助你,你若有危险,他们愿意为你挺身而出。就算你真的做错了什么事,他们也能谅解。

    正是真心的朋友存在,所以英雄不寂寞。

    《欢乐英雄》里的爱情描写得也很细腻。

    郭大路和燕七的爱情,一反传统武侠那种一见倾心的模式,燕七一开始女扮男装,郭大路对她也只是朋友之情。一起走过的日子里燕七是明白自己的感情的,而郭大路的感情也正慢慢发生变化。在金链子一事中,可以看出燕七的心意:王动无条件地信任他、林太平同情他,只有燕七非得要个说法——不是不信任,只是爱情和友情的区别就在这里:情人的眼睛里是一粒沙子都不能有的。

    卫夫人事件里,这二人差不多也就两情相悦了,只隔着郭大路不知道燕七是女孩子这一层纱。郭大路说:“王动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我一定会原谅他,但你若对不起我,我反而会气得要命。”这根本就完全由友情转化成爱情了。蒙在鼓里的郭大路不明白也很好,因为这种朦朦胧胧似是而非的感觉,实在很美很奇妙。

    郭大路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燕七,那种喜悦难以言表。在燕七回头的那一刹那,宇宙间万事万物,似都已突然毁灭。他在心里呼唤没有声音,但她却似能听见,也只有她才能听见。

    郭燕之情,实在是古龙笔下最委婉最美丽的一段爱情。

    王动之于红娘子,那是一个男人最初与最终的爱恋。她寄托了他所有最美好的梦想和最真纯的依恋,所以才会爱之愈深恨之愈切。红娘子先前对王动有多少真心难以追究,但肯定是用过真心了,否则她不会念念不忘“华山之巅”和“沙漠里的星星”——虽然也是她骗他上当的手段。

    红娘子后来的痛改前非,与其说是对王动的旧情难忘,倒不如说是她的寂寞所致。当一个曾经奢迷过的女人年华渐老,身边却没有一个真心相待的人,那种寂寞会刻骨铭心。真正打动她的,是王郭燕林四人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深刻友情。而她绮年玉貌时,从来没有在意过。

    玉玲珑和林太平的相爱理所当然,少男少女情怀总是诗,她是个美丽可爱的好女孩,他是个年轻英俊的好男儿,如果不相爱才奇怪。一心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林太平,逃离了那个没有自由的家,向往地正是这种清新自然的美少女。

    突兀的是玉玲珑,派头奇大的她居然可以提着菜篮上市场,还会洗手作羹汤,实在是很奇怪。难道她对林太平一见钟情到这个地步?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大。

    亲情,一直是武侠小说很少涉足的领域。《欢乐英雄》中两代人之间的故事写得很真实。

    卫夫人为了替妹妹留一线血脉,把未曾见过面的林玉二人配到了一起。可惜早就厌倦了笼中生活的林太平逃婚了,他宁愿饿死冻死也不愿意终生做个木偶。

    卫夫人后来也想通了,男孩子成长的时候在外面闯闯,磨练一下,其实是有好处的。可是母亲的心还是担心着,于是她千方百计去试探他的朋友们。

    唉,半是喜悦半是悲哀,最难道尽的就是这为人父母的情怀。他们总希望果子成熟,而一旦真的成熟了又怕掉下来。

    更为感人的是王动的父亲。他退隐江湖后绝口不提自己的武功,但又生怕儿子会吃亏,忍不住想教他点防身功夫。可他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所以干脆故作神秘激起王动的学武之心。

    想想王动离家数年,做父母的知道他在江湖上为所欲为,又是怎样的牵肠挂肚夜不成寐?而及至王动灰心了,回来了,却树欲静而风不止——父母对子女的爱心和苦心,做子女的,总要等到已追悔莫及时才能了解。

    惟痴于剑之人方可练好剑,又钟情者始能言情,能把这些感情之巧妙细微处说得如此真切明白,料古龙亦是有情人。

    床前明月光之欢乐英雄(二)——古龙第一小说

    单从通俗小说的好看程度来看《欢乐英雄》,并评论其得失,对这部作品是一种误读。

    其实若以故事精彩角度来论,它比不过《九月鹰飞》;若论情节完整,它远在那几部系列小说之下;若论煽情度,它也及不上《多情剑客无情剑》;就是只看语言,它谐趣不及《绝代双骄》、纯熟不及《大人物》、优美不及《流星蝴蝶剑》、实验性又远在《天涯明月刀》之下……

    即使如此,我仍然认为《欢乐英雄》是古龙第一小说。

    《欢乐英雄》结构稍嫌松散,它闲闲为我们讲述了几个小故事:凤栖梧事件、林太平身世之谜、王动的来历、燕七其人……都比较简单,整部作品也始终保持了一种很轻松的基调。不过故事与故事间的启转承合极妥贴,过渡自然,并不显突兀。但是没有贯穿始终的强大故事线索,致使全书力度稍弱。

    《欢乐英雄》的独特成就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脱离了传统的江湖模式;(二)塑造了几个平民英雄;(三)人性的深刻与尖锐;(四)自始至终积极热情的生活态度。

    历来的武侠小说,都有比较完善的江湖体系,帮派并立门户丛生,动不动还要来上一个武林大会什么的。而此书完全摆脱了这种大一统的武林格局,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一个寂寞的小镇上,也基本上没有出现过什么大场面。郭大路他们所做的,也是极平常的日常小事,就连争斗,也似乎可以归为简单的生活遭遇。

    在这种比较单一的环境下,冲突相对地就比较简单,矛盾也显得单纯,人与人的联系却集中而紧密起来。富贵山庄以及周围的小镇,像一个偏安一隅的小世界,各安天命地过平常人的生活。而私底下,波涛汹涌。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是江湖。并不一定要一大群武林人士舞刀弄剑,镇日打打杀杀才叫江湖,这一点就使《欢乐英雄》超拔于其他武侠小说之上。

    而且,在其他的武侠里,也从来没有见过主角穷成这个样子,成天要为下一顿饭在哪里发愁。从我第一次看这本书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九年了,每次看时第一回为书中情节落泪,都是在他们数冰柱子的时候,王动说:“我只数过三遍,因为我舍不得多数,我还要留着慢慢地数。”

    头一次,江湖人也要为吃饭辛苦算计,而不是莫名其妙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财。那种生活上的窘迫,反而使得王郭燕林四人的形象更为真实。感觉上,他们其实就真切地生活在我们周围,和我们一样,都是些平平常常需要为生计操劳的人。

    以平民为起点的他们,有正常人弱点和无奈,但本质上仍是英雄,他们对人性总是充满了信心,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就连对敌,除了催命符那一战,他们也从未施辣手。说他们行侠仗义,倒不如说他们听从了良知的召唤,完全是把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视作理所当然。就像郭大路明知道棍子虐杀的也不是什么好人,还是会冲动一样,他们总认为,就算做错了,也要比麻木不仁来得好。

    在那个远离了大是大非的小镇,看似过着平凡日子的人们在为了生存挣扎、为了命运屈服。所以名门世家的梅汝甲会黑吃黑,所以金大帅拿镀金弹子作武器,所以多少江洋大盗甘愿过老百姓的日子……人性的自私与贪婪有时候无法过苛地去谴责,在面对生死存亡的时候,付出一切代价,哪怕是尊严和名誉,也还是要选择生存。

    王动说:“自从我将最后一张椅子卖掉了后,朋友就忽然全都不见了。”由此,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太很大的要求,付出的时候并不指望要收回来。这样,才能活得开心点:没有希望,哪里来的失望?

    尽管从头到尾欢乐英雄们都有数不清的烦恼,但他们依然活得很快乐。有钱不是坏事,穷也不坏,只看懂不懂得享受人生了。古龙努力在实践他对武侠小说的见解:武侠小说是应该催人上进的,而不是让人一看绝望得想自杀。他认为:你若也想要自由、爱情和快乐,就只有用你的信心、决心和爱心去换取,除此之外,绝对没有别的法子。

    大团圆结局时,每个人都喝上了甜而美的酒。只有禁得住考验、受得住打击的人,才能喝到这种酒。忽然想起狄金森的诗《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不多不少,整整一生——/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称了称我的分量——/锱铢必较,毫厘不爽/然后给了我我生命的价值——/一滴,幸福的琼浆。

    其实,如果你真的尽了力,即使到最后只能喝到一滴幸福的琼浆,在整个生命的历程中,也必定会有很多的惊喜。

    附《欢乐英雄》的困惑:次要人物的故事略略带过,不加详述,反而使得整部作品充实、富有生命力。就像活剥皮和他当铺里的老婆婆,让人无限回味。可有两个人的来历不交待,实在是个瑕疵:追杀林太平的独臂人和疤面大汉,以林太平的经历来说,他似乎无法得罪两个连他的旧衣服都认得出来的凶徒。看他们杀气腾腾的样子,也不像是卫夫人、陆上龙王或玉玲珑会派出的手下。

    床前明月光之大人物(一)——成长的烦恼

    读《大人物》就像品尝一道很好吃的家常小菜,不丰盛但也不寒酸,更何况色香味俱全。这部作品可以用一本言情小说的书名概括田大小姐的心态及大致情节:《追夫狂想》——一个甜丝丝的大小姐为了寻找心目中的大人物而行走江湖所发生的故事,古龙圆熟极了的笔法闲闲道来,也是饶有情致。

    这部作品的规模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惊心动魄的事件。与其说它是一本武侠小说,倒不如当作新派言情来读。《大人物》是少女田思思心路成长轨迹。

    满脑子充满幻想与向往的田思思,开始只不过是个喜欢做梦的怀春少女。她自视颇高,想要的东西就非要不可,你就算说出天大的理由来,她也会当是耳旁风。

    这么样的一个如花少女,就算是骄纵些,也很可爱。所以当我们看到她带着六七口箱子离家出走的时候会心一笑——真是个单纯的傻女孩,江湖又不是她家的后花园,江湖中人更不是她家的奴仆。这一出门,不碰得头破血流才怪。

    很快,快到还没等天亮,田思思和丫头田心就栽了第一个跟头:看起来很呆的车夫席卷了她们全部的行李跑了。于是,本来连别人的碗都不用的大小姐坐在菜市场里吃刀削面。随后,她被一环接一环的连环局骗得团团转,甚至给人卖到妓院时也差没帮别人数银子。

    田思思性格中最可爱的地方就在这里:无论被别人骗过多少次,下一次别人稍稍示好,她马上又觉得人性本善。你可以说她是蠢,也可以解释为她涉世未深,不识人心险恶。我倒宁愿相信这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本性纯良——正因为如此,人才终究是可爱的,人性也值得期待。

    为了隐瞒心事,田思思也说了谎:她根本想都没想,谎话自然而然就从嘴里溜了出来。她正在尝试着遇到危险时用谎话来保护自己——不,这不是她忽然成熟了,只是面对未知的伤害时的条件反射。

    在王大娘露出狰狞面目后,田思思明白了自己以住所得到的一切,只不过因为她是田二爷的女儿,她终于发觉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聪明,那么本事大。

    幻灭是成长的开始,当她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以她为中心的时候,她就开始长大了。

    一个接一个的侮辱袭来,田思思无意识地反击:骗人,乃至于杀人。离开家的头一天,她懂得了一个人内心的善恶,是绝不能以外表去判断的。骗她的人都是她信任的,唯一没有骗过她的却被她杀了。她开始反思:我做的究竟是什么事?我究竟还能算是个怎么样的人?难道这才是人生?

    怀疑是一件好事:从这里,才算是真正的成长。因为世人的欢乐和痛苦,都有她自己的一份,都要由她自己来承担。

    田思思实在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她连赞美张好儿的家都会脸红,认为自己学会了虚伪客气。可是,张好儿又骗了她,险些把她推进深渊。田思思恼羞成怒的时候,杨凡告诉她:“一个人自己做事若太不小心,最好就不要怪别人。”一个人,得先学会责备自己,然后再去责备别人——当你开始长大,就不能拿自己年少懵懂来做借口。

    历尽千辛万苦,秦歌却在赌场深处。田思思目睹了他人前的豪气人后的无奈,英雄梦幻灭。她的血,渐渐开始没有以前热了,她懂得了“大小姐”和“大人”之间的距离。对心目中的英雄的失望,使她有了成人的惆怅。

    其实,无论她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并不重要——成长的本身,难免要付出代价。只有经过磨难的人,才会真正懂得生命的意义,才会真正的长大。

    田心这丫头,总会让我奇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而有那般沉着、机智,实在匪夷所思。好在这个老是噘着嘴的小姑娘挺可爱。别的,也许不用弄个一清二白。

    这本书里,有一个很特别的女人:王三娘。

    显然,这是一个历经风霜的女人。她懒懒散散的笑容令星光失色,可她的心,远在天涯。就连她的目光,也总是凝注在远方:“只不过你最好记住,男人都没什么耐性,无论你多值得他等,他都不会等太久的。”

    如果,成长要以刻骨的寂寞与凄苦作为代价,这种辛酸又有谁能够承受?韶华易老,青春难再,当你尚年轻的时候,还是该骑最快的马、吃最辣的菜、玩最利的刀……

    (说起刀,倒想起葛先生的一句话:女人就是一把刀。而且,专伤爱她的人。不过,想来相思入骨,很多人还是愿意为她所伤。)

    床前明月光之大人物(二)——问从来谁是英雄?

    阿城在《闲话闲说》里说,英雄是不可学的,是世俗的心中的“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实如此。

    《大人物》以田思思的眼睛,见证了三种英雄:秦歌、柳风骨、杨凡。秦歌是世俗中的真英雄,他的起点首先是一个人;柳风骨很显然没能控制好那心中的“魔”,世俗的物质使他沦落;杨凡则代表了一种理想,在世俗的生活中寻找制约与平衡。

    一开始,少女田思思的芳心深处,三位“大人物”是秦歌、柳风骨、岳环山。他们是江湖人眼中的英雄,乃至于公认的偶像。

    在田心的叙述中,被砍了四五百刀的秦歌实在豪气逼人。他有资格站在桥上赏月,而别人都得去桥底下。这里,秦歌的热情和勇气被物化成具体的红丝巾。田思思好不容易见到向往已久的梦中情人秦歌,觉得红丝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再合适不过。等到输光喝醉的秦歌瘫在巷子里时,红丝巾风光不再,田思思认为那只有抹布差可比拟。第二日一早,秦歌站直了身子,拉平红丝巾,英雄气概就又回来了。

    可是,田思思却已经明白了,风光神气的大人物秦歌并不如她想象中那么伟大。但他坦白,缺点固然多,仍是可爱的。他是个英雄,更是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男人。他聪明到洞悉世人的心理和自身的状态,活得也并不全然无奈,他深深地懂得:这就是人生。

    如果说秦歌是英雄形象的幻灭,那柳风骨完全就是英雄这一概念的彻底颠覆。他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英雄,丰神俊朗、智计无双。不过,英雄活在世上也是需要钱的。纵观古龙的武侠小说,男主角的生活来源有像段玉、李寻欢这样出身世家;或者像萧十一郎、楚留香盗亦有道;要不干脆像沈浪、孟星魂做做兼职……估计柳骨风做个风光的英雄,开销比较庞大,大到需要私底下赚外快。

    江湖中人耳闻目睹的,是柳骨风光辉灿烂的那一面,却忘了光明的背后,必定也有阴暗的一面。在书中,柳风骨的阴暗面被脸谱化:让人看过第一眼之后再也不敢看第二眼的葛先生。葛先生的所作所为,就冲着田思思那万贯家私好成就他那江湖霸业,委实煞费心机。

    在这里,《大人物》的结构不那么合理:假设葛先生和杨凡的出场只是为了一场男婚女嫁,那情节就太脆弱了。

    杨凡象征了一种精神,他喜欢儒家的中庸与恕道,用平和的手段去解决问题。为了这个理想,他算是付出许多;连假扮自己,江湖上都没人认得出,(在王大娘那里的一场戏,该如何解释?)无疑,他是古龙打破了传统英雄的雕像之后,又竖起的一个新的偶像。作为大人物,杨凡行事倒多了两分洒脱,不拘小节也颇通达。

    不管哪一种英雄,都是不好当的。因为,你的前提是一个人,人所具有的爱恨情仇你都具有,并且有英雄的苦恼。

    岳环山游江湖的时候,田思思不去凑那个热闹,传统英雄已彻底被大人物杨凡所取代。而从“猪八戒”到“大人物”的杨凡,其“山流”存在意义究竟大不大?或者说,以暴止暴能够制止俗世的纷扰和世俗心中的“魔”吗?也许,那不过是以暴易暴。你尽可以说,无名和尚的死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看倒更像为主题服务的一场不明不白的闹剧。

    说英雄,谁是大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当英雄成为偶像的时候,理想也只是青史几番春梦。

    床前明月光之碧血洗银枪——英雄无泪,化作碧血

    森森剑气,萧萧易水;英雄无泪,化作碧血。

    《碧血洗银枪》是古龙后期难得的佳作:洗练、干净、充满了生命力。故事很简单,但古龙成熟极了的笔法娓娓道来,也是颇有情致。

    但是简单往往失之于疏陋,古龙后期作品的通病就是:要么肥头大耳,要么枯枝燥叶,很少有增之一分则胖减之一分则瘦那么纤浓合度的。

    尽管如此,《碧血洗银枪》仍是一部不错的小说。它的好在于无边落木萧萧下的一片索漠中,虽没有病树前头万木春,古龙还是证明了他宝刀未老,依然热血激情。

    情节实在不够曲折,结构也比较单一:一个小圈套轻而易举的蒙住了所有所谓正义的眼睛,而男主角仍要生存且得洗刷自己的罪名——这是港剧和好莱坞惯用的桥段,但我们一样百看不厌,每次还是被感动。

    所以故事并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人物形象老得牙都要掉光了,让人很失望。

    马如龙一出场,是个眼睛生在头顶上的世家子,当着冯超凡他们逃走时冷冷骂道:“你们都是猪!”表现得可圈可点,我忍不住都想喝彩。但是接下来,他就成了展梦白与铁中棠的综合体,热血沸腾又残存些许理智。还好,古龙轻巧的笔法套路容不下民仇国恨,否则难免要为白马公子担心到底,生怕他一不小心变成了公式大侠。怒马如龙,怒马如龙,白马公子却侠少翩翩,“马如龙”这名字委实该让给愤怒的小马才是。

    大婉是个宽容聪慧到每个男人都希望的红颜知已,每个女人都期盼的闺中密友。 不盲从不轻信,而且事事在你想到之前都已经做得周周到到了。你不用开口要求,她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你无须诉苦,她会在你困苦之先就为你打点好了一切——并且不居功。唉,这样的女子还有好武功好人缘好品行好智慧,你除了喜欢她还能做什么?

    是故马如龙眼界再高也会念念不忘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她。谢玉仑有丫头如此还用操什么心,等着嫁个好男人吧。可惜可惜。

    铁震天的形象上承燕南天,下接朱猛,一直都是老样子,变也只是在智慧武功上加加减减,没什么新意。

    邱凤城算是和《火拼萧十一郎》里的连城璧闹了个双胞胎,连城璧该去告他侵犯肖像权。本书安排得最差的情节就是无十三最后变成了邱凤城,真不明白为什么总是这样子让坏蛋万劫不复而且心机深沉。

    俞六一出场,叫人心里一格登,谁都知道古龙要让他变坏蛋,可又心存侥幸——若俞六自始至终的老实,那倒是个有创意的角色,可惜古龙不放过他,我们的白马公子白白热血沸腾了一次。

    江南俞五风度磊落,当真潇洒已极,这是全书最大的亮点,每次看他,都要让我想起我最喜欢的金庸笔下的那个何足道。亏得仅是惊鸿一瞥,否则天知道他会变什么。玉玲珑让我怀疑了一下,不知道她是不是林公子太平的那个玉玲珑,看来不是,因为咱们玉大小姐总不会从此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生活后还发奋图强苦练易容术。

    通观全书,我最大的疑点就是马公子出身良好,他出了那么大事怎么家里就没个人出面?

    小镇上马如龙不知自己该过哪种生活——古龙大概也厌倦了,厌倦了尔虞我诈厌倦了江湖厮杀厌倦了无休无止的延续与不可改变。

    唉,浮生梦一场/世事云千变/休干/误杀英雄汉——

    床前明月光之七种武器——道具,还是道具

    每个武侠作家笔下都有一个不同的江湖:国仇家恨梁羽生,四平八稳查良镛,中规中矩卧龙生,鲜血淋漓温瑞安……但不管怎么样,每一个江湖都是由剑客刀手浪子游侠诸色人等构成。人,是江湖最基本的组成成份,上层建筑则是数不清的名门正派邪教外道。

    无论正邪,只要作为一个组织存在于江湖,就必定有其存在的目的、想法与理念。因此,堪称江湖上最神秘最强大的青龙会彻头彻尾地莫名其妙。

    江湖组织到了温瑞安手里发扬光大,七帮八会九联盟,何等热闹又何等喧嚣。但说到底,不是为了生存就是为了权欲,总有个支持他们行动的纲领。比不上青龙会,除了作道具给古龙搬来搬去,一点意义都没有。

    古龙笔下的神秘组织有很多,这跟他惯用推理的写法有关。我们能够一口气数上来规模较大的,大概有青衣楼、红鞋子之类,当然,还有网罗了中原一点红在内的那只手。但这些组织,再神秘都神秘不过青龙会,几本书从头写到尾,至多都只出现该组织的四五个人说来说去,说不出个名堂不算,最后还要当靶子给人打死。

    你能说清楚青龙会到底是干什么的吗?从种种蛛丝马迹可以推断,青龙老大应该是个蛮有野心的人,似乎是想图谋整个武林。因此,他在北七南六十三个省大大小小的市镇一共设置了三百六十五个分舵,每个分舵上面有以月为纪的十二堂,至于再往上还有没有季堂之类的东西,因为古龙用不着,所以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古龙还透露了一点,青龙会有青龙十二煞,专职按巡察看清理门户。

    其组织结构大致如上所述。而青龙会里究竟有些什么人呢?按照古龙一贯的思路,这些堂主通常身份都很出人意料:最不可能是青龙会成员的人,偏偏就是。而他们加入青龙会的经过出其的一致:有人拿着刀子在颈子上逼着,于是,他们只好加入;或者,江湖霜雪恶,生存起来蛮困难的,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后台;再者,互相利用。

    我很想知道,青龙会要这些人做这些事究竟有什么用?是青龙会开销太大,要他们帮忙敛财?还是要他们铲除不服从青龙会的帮派?假如是前者,马马虎虎还能说得过去;假如是后者,那就很令人疑惑了:被人拿刀逼着加入青龙会的人武功不可谓不强地位不可谓不高,这样的人都可能被人逼着入会,那其他帮派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就算说不服他们入会,派出稀奇古怪的人把他们干掉总是有可能的。

    虽说古龙申明过,青龙会的规矩是不得罪江湖朋友,不过,他们费尽心机设计的小圈套,最后总是会得罪一些江湖朋友的。再说啦,这么大这么神秘的一个帮派存在于江湖上,难道就不会激起武林同道同仇敌忾之心?为什么青龙会仍旧安然无恙?是实在太过强大别人都不愿意招惹吗?假若真是如此的话,那青龙会存在的状态就更奇怪了——想当武林霸主,早就够条件举事,为什么还非要鬼鬼崇崇搞些小动作?

    纵观《七种武器》,青龙会每回的小把戏都像是一帮小孩子闲着没事弄出的闹剧,而非正常人所为之事。我们可以说是主角很能干,每每在紧要关头破坏其狼子野心。可是,一个分舵就只有堂主一个人吗?出了这么大的事之后,就这么让它算了吗?

    这位青龙老大肯定是在全国各地忙昏了头,顾首顾不了尾,是吧?

    《长生剑》里出现了青龙会的三个堂主公孙静、方龙香、卫天鹰,以及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青龙十二煞红旗老幺的袁紫霞,再加上三五个跑龙套的普通会员——具体事件就是设局把假孔雀翎图纸换出真银子来。《碧玉刀》中有二月初二分坛堂主花夜来,上级派出监视她的铁水,及伪装三月初三坛的周森等两人——目的是破坏宝珠山庄的选婿。《多情环》里九月初九坛的葛新、李千山、郭玉娘、葛成——四个人将计就计铲除了西北两大帮派。《离别钩》中正月初三坛的花四爷和四月堂堂主王振飞,还有一些诸如裘行健、小青、赵正之类的小卒子和总舵派出的两位高手——这个巧妙的局是用来陷害狄青麟谋取五十四万两银子和狄小侯的家产。《霸王枪》只有一个霉星照顶的五月十三归东景——陷害五犬开花联盟主持人百里长青。《孔雀翎》中的七月十五众杀手丁干、汤野、马鞭、卖卜的瞎子、站在高立身后的人、黑衣人、老太婆、毛战、麻锋和堂主西门玉,大家一起出来串了串场——追杀破坏了殂击百里长青计划的高立和小武。

    六个故事,唯一跟青龙会本身关系不大的是《孔雀翎》,这个最简单最单纯的故事反而最合理;最不合理的就是《多情环》,九月初九坛的众人完全像是适逢其会般地跟着情节一个个露面;最复杂的《离别钩》布局绕来绕去最后绕到了自己头上;最天真的故事是《碧玉刀》:青龙会真是头脑简单,布出这么个纯而又纯的局来;最扭曲的局就是《长生剑》,因为人性利用得很陈旧。

    古龙写了六种感情,因为重点是在阐述它们,所以故事便顺着感情的思路发展下去。对于爱情、友情、信心、勇气、诚实、仇恨来说,神秘的东西往往总是不堪一击的:也许,这便是古龙所想表达的东西?

    《七种武器》的故事可看度是建立在古龙纯熟的文笔与叙事方法上,如若不是成熟期的古龙来写这些故事,那么,撕破了青龙会神秘表象的六个故事,立场其实极端薄弱。

    虽然设置了那么多局,有些局甚至不乏巧妙高明之处,可那些代表了青龙会的人,一举一动都简单幼稚得莫名其妙。上面提到的人物完全是一堆木偶,在古龙需要的时候任其把线扯来扯去,而青龙会本身躲在故事背后死都不露面。这些人没有思想,故事进行到哪里需要他们出现,他们就傻呆呆地出现受死。相对整个故事来说,他们只是没有生命的道具,而不是也有呼吸的活生生的大反派。

    故事都挺简单,简单到不需要构建这么一个庞大的帮派体系来支撑。或者,古龙只是为了让故事更简单,所以才创造青龙会,把一切莫名其妙的行为都不加思索地归结到它头上?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古龙的目的总算是达到了:青龙会是古龙笔下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床前明月光之圆月弯刀——代笔从哪章起

    挂古龙的名头卖别人的文字这种事,所谓古龙作品全集中有不少。代笔在当时是一种风气,表现双方感情与地位的风气。不过风气之外,就是古龙漫不经心与不负责任的表现了。

    古龙全集的附录上一般都很明白地指出,《圆月弯刀》大部分是由司马紫烟代笔的。

    在打算写这篇文章之前,这本书我看过两遍,第一遍是十四岁之前通读古龙作品时,第二遍是大二那年重读古龙全集时。前者时间太早年纪太小,没什么记忆;后者有我的读书笔记作证,那天的读书笔记我写了这么几个字:玩文字游戏,恶俗。

    我一直都很讨厌《圆月弯刀》,我觉得它写得太差,差到不忍卒睹。纵然有一句放翁先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来撑场面,仍然是无与伦比的恶俗——那时我还分辨不出这本书哪里是古龙自己写的哪里是代笔的。

    现在,为了写这篇文章,我第三篇看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我舒了一口气:难怪这么差,它实在差得有理由。

    即使你对古龙的笔法没有什么深入了解,但你只要有足够的看小说的经验,你都能够一眼看得出这本书是两个人写的:明明显显的两个人的手笔。这种不同的笔法,一种看起来确实跟古龙有些像,一种则根本不是古龙的口气。这两者的分界大概是在第十一章《双刀合壁》:我说大概,是因为这一章说话太多,只要是刻意去学古龙,说起话来总是差不多,很难具体的辨别出来。

    如果依我又看了第四遍的判断,我会说第二个人代笔是从铁燕长老击出双刀合璧起,这一章的前半部分及之前的内容是第一个人写的,后半部分及之后的内容是第二个人写的。

    第二个人大概是司马紫烟,因为出版社说他代笔了此书的大部分内容。

    至于第一个人,我也不认为是古龙,尽管有那么些像。

    《圆月弯刀》成书于1977年。这一年古龙出版了五部作品,另外四部是:《银钩赌坊》、《幽灵山庄》、《飞刀·又见飞刀》和《碧血洗银枪》。

    除了《飞刀·又见飞刀》之外的另外三部,都是古龙作品中的佳作——我不是说《飞刀·又见飞刀》不好,而是我现在对它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不能随便评论其优劣。不过我最喜欢的三个古迷都对它念念不忘,看样子它想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和《碧血洗银枪》都沿续了古龙作品的基本特性:故事紧凑、情节奇诡、对白幽默、人物热血……前两部都是在延续《陆小凤系列》,水平相差不远,虽然《幽灵山庄》有些消沉没落,但大体上就像古龙在结尾处所说的那样:晨雾凄迷,东方却已有了光明,他(陆小凤)忽然挺起胸膛,大步走向光明。我一直对《碧血洗银枪》有些偏爱:因为在后期的古龙小说中,还能出现这样一本洗练干净的作品,实在是很难得。因此,夹杂在这几部作品中间的《圆月弯刀》就有些奇怪了。

[小说]维以不永伤——值得看

    首先是人物。成熟的古龙作品,很少让男主角拼死拼活去成长去成名。古龙群英们一出现,就已经是独步武林。很多人批过这一点,批的角度让我无法苟同:这实在是一种特色,没有道理非让武侠小说一定写成少侠成长史。成熟的古龙笔下唯一算得上成长史的小说是《大人物》,那是少女田思思的心灵成长史。

    古龙笔下的浪子比较多,所谓浪子,总是有些伤心事才会变成浪子的。于是,他们总是想把浮名换成浅斟轻唱:古龙很少让笔下的人物拼了命出人头地。除了这本书的男主角丁鹏和《英雄无泪》的高渐飞。并且,高渐飞的方式跟丁鹏也不同:他在顺其自然地步入江湖,而不是像丁鹏那样,有目的地去争名夺利去报复。

    古龙的情怀是:看穿一切却又承担一切,不怨尤,只宽恕和向往。

    针对这一点,我实在讨厌丁鹏这个人,更讨厌写的人所传达的思想。

    成熟的古龙作品,男主角什么时候离得开朋友?倾盖如故的激情与刎颈之交的热血,永远澎湃着一股鲜活活地动力。《圆月弯刀》里偏偏没有:没有朋友,没有热血与激情。

    在古龙笔下,赶车的铁传甲也是李寻欢的朋友,拉着马尾巴的钉鞋也是热血的汉子;可是,同样赶车的阿古不是,阿古是奴仆。真正的古迷都知道,古龙笔下有的是朋友有的是兄弟,却从来没有奴隶没有走狗。

    因此,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圆月弯刀》。这一年,古龙是在安稳保险中继续他的创作,怎么会突然放弃他写熟了的桥段还作了下乘的选择?

    情节太散了,没有同年其他几部作品的紧凑与鲜明。圆月灵狐魔教的意象都很好,不好的是故事。在叙述上,采取了一种写到哪里是哪里怎么奇怪怎么写的形式,情节推进得太慢,有一种拖泥带水的泥泞拖沓。

    不能说人物没有思想,因为丁鹏、青青他们都是有想法的,只是想法太做作。我一直以为,古龙人物应该是沧桑中带着些明快而不是故作忧郁的。

    谢晓峰跟丁鹏的相知,看起来似乎很有剑道的意味,事实上却是为赋意境强解辞。

    其实最恶俗的当然还是司马紫烟代笔的那部分,谢小玉动不动就脱衣服真是看得人想骂三字经;还有春花秋月香香小云这些丫头,简直无聊得让人不忍心看;我每次看到青青叫丁鹏“爷”的时候,胃里都有些异样……

    我说过,第一个人写得看起来像古龙。“看起来像”的意思就是说,我认为不是古龙。第一个人的笔力太轻,写起来飘飘的,缺乏力度。而且语言太绕口太重复,像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却偏要绵绵不绝。跟同年出版的其他几本作品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这种笔法显见得太幼稚:一个作家的风格已经成熟,怎么可能忽然倒退那么多,又能忽然走回原来的路子?

    是故,我推断可能是古龙给了个情节架构,申碎梅或者丁情或者别的我所不知道的人代笔了前一部分——学古龙的神髓固然很难,皮毛却是不算太难的;后一部分不知怎么又找来司马紫烟代笔。

    总而言之,我不相信《圆月弯刀》是古龙作品,也不承认。

    床前明月光之愤怒的小马(一)——拳头是不是一种武器?

    《愤怒的小马》又名《拳头》,很多版本的古龙全集都是把它算作《七种武器》之一的,网上能够查找出来的古龙作品集多半也是把它和《七种武器》搁在一起。因此,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拳头是一种武器。

    武器,《新华词典》上对其本义的解释为:直接用于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作战设施的装备。而这个装备,指的是配备的机械、器材、武器、被服等。词典最喜欢绕来绕去用这个词去解释那个词,反过来再用那个词来解释这个词,到了最后都解释不明白,还得靠查词典的人自己理解力超强方可消化。但从这两条释义可以看出,武器多半指无生命的外来配备的东西。纵然在冷兵器时代,拳头能够“直接用于杀伤敌人有生力量”,足以“破坏敌方作战设施”,可是,思想比较传统的人仍旧认为拳术只是作为一种武术存在,而不能以一种武器的形式来单独命名。

    常规意义上的武器,通常还是得靠手来把握。手的灵敏度远高于常规武器,对敌之时,手也比一般意义上的武器要直接快捷得多。所以,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除了修习拳法掌法之外,也在寻求一种以手来作武器的可能。《绝代双骄》中的杜杀和《碧血剑》中的何铁手都在断肢上装了只铁钩以作自己的秘密武器,卫斯理笔下哥老会的“金手老九”甚至花大钱请了能工巧匠制了只千灵百巧的假手装在断肢上。若说在断肢上装假手还是不得己而为之,那《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吕凤先和《九月鹰飞》里的吕迪,就已完全刻意地把手掌练成一种能够杀敌致命的东西了。

    由此可见,在习武之人或者说在武侠小说作家的眼里,手是可以当作一种武器的。这一点,在古龙笔下表现得尤其明显。《七种武器》写的虽然是跟各式各样的武器有关的故事,但底子里,古龙讲述的是各式各样的感情。正如《多情环》里所说,葛停香表面为多情环所杀,其实是死在了仇恨之下。这种说法,严格说来有些牵强,但小马不假借于其他武器,以拳头对敌,拳头又为什么不能当作是一种武器呢?

    我一向认为,用来克敌制胜的东西,都可以算作是武器的,包括感情。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拳头是一种武器的说法。不过,却不同意把《拳头》列入《七种武器》之一。

    对古龙小说稍有涉猎的人大概都知道系列故事《七种武器》的存在。十二岁第一次看这部作品时,那个版本的封底有一行令我印象深刻十二年之后都还记得的字:七种武器整整影响了一代人。说它影响一代人显然有些夸张,但这个系列确实可以算是古龙的代表作之一。《七种武器》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古龙具体而形象地描述了爱情、勇气、仇恨、信心等的力量,而是进一步完善了一种去掉了所有芜杂枝节之后单一故事线索的文本形式。这种武侠小说的写法,乍看起来有些单薄,可是,也正由于其小,才更集中更紧凑更明晰地表达出了故事所蕴含的内容。

    直到古龙去世,《七种武器》都仅完成了六部:《长生剑》、《碧玉刀》、《孔雀翎》、《多情环》、《霸王枪》和《离别钩》。当初出版社把《拳头》列入其中,大概是为了凑齐“七种”之数。

    除了出版社造成的误会,《拳头》被归入《七种武器》还由于主人公马真第一次露面是在《霸王枪》里,而故事情节也承衔于大同小异的背景。

    虽然人物关联,但《拳头》依然是个跳开了系列独立存在的故事。

    从写作年代来看,1974年到1975年初笔法已然成熟流畅之致的古龙一鼓作气完成了《七种武器》系列之五。同一个系列,同一个背景,同一种写作方式,从一写到五,任何人大概都会有些厌倦,更何况没什么超特耐心的古龙。再加上腻味了古龙式推理武侠写法,急于求新求变,因此,古龙暂时放弃了这个系列。1976年古龙尝试多种写法,炒了两次冷饭:《火并萧十一郎》和《边城浪子》;甚至不惜回到传统武侠的套路里:《白玉老虎》;同时,他又开了一个新系列更进一步地完善古龙式推理武侠:《陆小凤传奇》。在这种情况下,冷饭都可以炒,更何况只是把以前故事里比较特别却没什么发挥余地的人物拿出来晒一晒。故而,《愤怒的小马》的出现不是个意外。

    即便如此,《愤怒的小马》依旧生机盎然,迷雾拨开,迷惘也可能终将解脱,一切都向着最简单的美好走去。

    在做了许多种尝试却依然没找出一条可以走通的新路子之后,1978年是大规模回归的一年,古龙把自己最有代表性的三个系列各补充了一篇,这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之下最无可奈何的选择。《离别钩》、《凤舞九天》和《新月传奇》都带着萧条没落的痕迹,甚至于出现了无法解决不能摆脱的宿命观点。

    简单的讲述了《七种武器》的写作背景之后,再来说明为什么我不同意把《拳头》归入武器之一种。

    看过这个系列的人应该对故事背后一个若隐若现的符号有所记忆:青龙会。《七种武器》的六个故事,主角所面对的困难都来自于青龙会。有了神秘的青龙会装神弄鬼,这六个故事才终于成立。《七种武器》的故事形式给人最深印象的大概是每个故事结尾,都把题目所指的那种武器推翻,告诉读者,作者想说的真正武器是什么。

    以同样出现了小马这个人的《霸王枪》为例,其故事背景就是青龙会五月十三分舵伍先生设计陷害百里长青,破坏五犬开花镖局联盟,进一步掠夺大笔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而它的结尾是这么说的:可是他们现在已知道,一个人只要有勇气去冒险,天下就绝没有不能解决的事……若没有爱.谁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个什么样的世界,谁知道这故事会变成个什么样的结局——《霸王枪》讲的不是霸王枪,是勇气和爱:父子之爱、朋友之爱、男女之爱。

    其他五个故事大致亦是如此。但上述两点《拳头》都不具备,在写法不同的基础上,它和《七种武器》想阐述的内容和意义根本也是不一样的。尽管人物互相牵连,《拳头》依然不能算作《七种武器》之一。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拳头是一种武器,但是,《拳头》不是《七种武器》的一种。

    床前明月光之愤怒的小马(二)——忽然想把它排进前五位

    古龙一生写了六七十部作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也还有十几二十部堪称经典可以当成代表作。

    古迷们对于“古龙第一小说”向来各有各的看法,且都论点鲜明言之成理。其实给任何文学作品排座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众口难调,你无论怎么排总是有一部分人持不同观点,更何况是作品基数读者人数这么庞大的古龙呢。

    不十分内行的古迷会觉得最好的古龙小说是《绝代双骄》、《武林外史》和《楚留香传奇》等,因为它们的名气比较大,故事性比较强,前两者的写法又比较传统。过于内行的古迷却会从《英雄无泪》、《天涯明月刀》和《三少爷的剑》等中确定古龙最出色的作品。一般的古迷们公认他最顶尖的作品还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萧十一郎》和《欢乐英雄》。

    由于一般的古迷比较多,而我也身为其中一个,因此,我心目中的古龙第一小说会在《多情剑客无情剑》、《萧十一郎》和《欢乐英雄》里出炉。这三部作品并驾齐驱各有各的特色,想分出个谁高谁更高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不管怎么说,在一般古迷心中,三甲是它们的。至于三甲之后的位次,则更加难以安排:候选作品实在太多,并且大多数春兰秋菊各擅当场,要分出个胜负来实在很难。所以,我排出状元榜眼探花之后,从没有试图分出那些同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之类的东西来。

    但是,重读了《愤怒的小马》,这部原本怎么排都排不进前十名的作品,我忽然想把它排进前五位。

    故事延续了成熟的古龙式武侠小说的一贯作风:线索单一,情节单纯,带些开始神秘最后真相大白的悬疑味道。故事很简单,从九月十一日深夜开始到九月十四日黄昏结束,两句话就可以讲完:小马带着三个皮匠朋友保护蓝兰一行人勇闯狼山,后来发现蓝兰不过是想进狼山核心地带找出朱五太爷的真相。

    因为故事的简短,所以人物的性格大部分都挖掘得不够充分,特别是反面人物,缺乏古龙式反派贯有的风采,尤以温良玉为甚:这样一个大奸大恶的人,却处理得过于简单浮泛。

    “愤怒的小马”到了这里,已经是一个长大了的小马,不再是《霸王枪》里跟在丁喜身后不动脑筋只动拳头每句话都要带句三字经的小马了。那时的小马是丁喜的兄弟甚至儿子,丁喜说什么便是什么,小马的思想单纯地像张白纸。他说“我用不着去想,反正大哥你要我去干什么,我就去干什么”——这样直接这样简单的小马,像一头初生的犊子,有着原始的单纯与可爱。

    或许,成长本来就是件痛苦的事。长大了小马,也许脾气依然比谁都大照样动不动就出拳头,可是,他有了痛苦,便不再那样单纯。他的痛苦,并不像丁喜那种缘自内心是非黑白的冲突和身世遭际带来的悲凉,而单单是为了一个离开他的女人。二十几岁的少年,或者,因感情所受到的伤便伤到极致。所以,小马不再一冲动起来,就不顾一切。到了这时,他说话有了曲折有了技巧不再简单直白,成熟得不像是愤怒的小马而是聪明的大马。

    不再跟在丁喜身后的小马,有了自己的朋友:张聋子、老皮和常无意。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而跟了小马上狼山的三个皮匠,似乎注定要被牺牲掉。张聋子的悲剧因为牵扯到一个十六岁的美丽少女,所以格外凄凉或者说可笑。老皮呢,他本来是一个什么本事都没有只喜欢摆摆谱的人,然后,为了朋友,不惜以自己一命换太阳使者一命,他说:“你把我当朋友,我不能让你丢人。”常无意血拼力战,居然并没有安排他死,又是个意外。

    这部书,很多人都可以横生出许多情节来,像常无意、老婆婆、扫花老人,都是有过去有故事的人,但古龙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在他们身上着力——砍掉所有枝节,才是这种一枝独秀的文本的特色之处。

    如上所述,此书人物情节都缺乏新意不算特别出色,而我之所以想把它排进前五位,是由于一个创意。

    并不是狼山这个想法,因为君子狼、战狼、夜狼虽然在武侠小说上很新鲜,可别的文体中已见过了这种写法,比如说《镜花缘》,或者再说近一点,比这本《愤怒的小马》早出了几年的柏杨的《古国奇遇记》。

    这部作品的创意在于“嬉狼”。

    也许你会认为在武侠小说中涉及到这种问题很可笑,可是,武侠小说为什么只能在高高在上表达一些小说化人性,表达一些所谓提炼过升华过的人文情怀,而不是正常的普通的会引起人共鸣的想法?当故事和人物已经达到一种差不多的水平之后,为什么不能进一步去关怀世俗的人性和现实中会遇到的人的思想上的问题?

    嬉狼,又称迷狼。他们是狼山上的第二代,除了狼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接受他们,但他们对狼山却有种种不满之处又没有力量可以改变它。于是,他们迷失了自己。吃草的嬉狼们丧失了清醒,也不愿意醒来。就在这种迷惘中,他们却仍然崇拜着太阳。他们,只是因为年轻所以反叛,太阳使者却利用了这种单纯与迷惘。

    只要你稍有联想能力,你当然会想到“嬉皮士”和“迷惘的一代”这两个名词。所以你很有可能据此来说古龙的寓意太浅薄,不过,这样浅薄的寓意为什么在古龙之前偏偏没有出现过?

    现在,我们距离那个时代太远,但,有一点可以借鉴:信仰。被利用的是嬉狼们的信仰,他们还太年轻,不懂得怎样去珍惜自己,遇到迷惘的时刻,也不懂得怎样去调适自己的心态。你,可曾有这样的时刻?

    我一向反对武侠小说刻意地去表达什么寓意,因为作为通俗小说的武侠小说,首先还是要讲好故事。但讲好故事的同时,还能够不生硬不扭曲的阐述一些道理,又有什么不好?

    曲终人散,朱云在尾声中道:“我可以保证,狼山上从此再也没有恶狼.也没有吃草的人。”那些年轻人,终于被纳入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或许,这种秩序很僵硬很无奈。但是,他们不会再吃草。

    继古龙之后的温瑞安,在这方面要比古龙走得更直接:《斩鬼传》里甚而有了“冰毒”和“摇头丸”的出现。可是,仅仅是作为噱头的出现,在意义上又能走得了多远呢?

    喜欢《愤怒的小马》,是喜欢古龙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喜欢他关切着真实的人类和人性的一切。并且,不指责,只是宽恕和向往。

    写到这里,意思似乎表达得差不多了,顺便问一句:你,有没有信仰?

    床前明月光之剑神一笑——纯属伪作

    十四岁之前,我已看完了能够找到的所有古龙小说。之后温故知新,都是选从《情人箭》到《英雄无泪》之间的作品:此前此后的小说初看时我都有个先入为主不太喜欢的印象,所以绝不勉强自己再去读它。

    《剑神一笑》当时没有找到,所以没看;后来找得到了,又因为它成书的时间太晚,我总信不过《英雄无泪》以后所谓古龙作品的真实性,故而还是没看。

    现在,身为一个铁杆古迷已经十四年了,有足够的眼光可以辨别真伪,又有足够的时间坐下来慢慢研究古龙小说,于是,专门下载了这本《剑神一笑》。

    据说古龙当年投资拍电影很是亏损了些钞票,《剑神一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拍出来拯救票房的。因为不仅有陆小凤系列故事的余威,还有酷毙了的西门吹雪露出笑脸作噱头,所以古龙当时一定认为这个设想有其可行性。

    可惜,这部电影的票房好像也不太好。

    古龙从来不掩饰自己写作目的之一就是为赚钱。我一向很欣赏他这种坦白的态度,也不认为这种出发点有什么不对:毕竟,好好活下去才可以继续好好写。但是,《剑神一笑》的出现实在太过于功利性。尽管古龙不是没有为电影写过小说——堪称其代表作之一的《萧十一郎》本来就是一个剧本改编而成的。不过后者成功了,前者却没有。

    《剑神一笑》的失败之处在于故事、人物、文笔等各方面。

    先来说说故事的一塌糊涂。

    成熟的古龙小说故事格局大多很稳定:主人公一步一惊魂揭开谜底找出真相。系列小说《陆小凤》更是如此:这个系列把推理武侠写到了一种极成熟极大气极吸引的状态。

    情节都是古龙布置好了的,读者只需要跟着主角们一同体会就好。作者写到哪里,我们的思维就跟到哪里,一气贯下无法作旁枝斜逸的揣测。古龙用心奇诡,往往出人意料,可细想下来,又偏偏能自圆其说,不会出现什么大的漏洞。

    《剑神一笑》虽然勉强也算是一种推理武侠,但没有古龙式的快速度推进方式,它的情节很散乱,布局也太小家子气。短短一本书分成了两个部分:《陆小凤》和《西门吹雪》,不够集中。这本书的本意看来是想写成《东方快车谋杀案》那种样子,不幸写的人缺乏布局谋篇的能力,大多数人物都像是走过场,情节只是为了进行而在进行,为了坚持成一本书而死命坚持,看起来乏味至极。

    就连最后的真相大白都是一种平铺直叙的记叙,没有一丁点读古龙小说一书终了长舒一口气的感觉。

    再来谈谈人物的奇形怪状。

    在《陆小凤系列》的前六部中,经常出现的人物如陆小凤、花满楼、西门吹雪等已经是被定了型的,每一个故事每一次人物出场都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深这些人物本身的性格特性。

    之所以欣赏古龙笔下的人物,是因为古龙赋予了他们活生生的思想,能够为我们所感知所感动的。不管是正派还是反派,都很人性化。他笔下的人物,不再单单只是武侠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就连那些痛苦,都可以让我们感同身受。

    《剑神一笑》对人物的刻画流于浮泛表面,没有思想没有真情实感。最明显的就是西门吹雪,只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而作简单呆板的勾勒,丝毫不见神采。陆小凤这回真的像个被牵着鼻子走的土狗,实在不符合其一贯机智诙谐还有些自以为是的形象。老实和尚的神秘和司空摘星的无奈向来都是古龙欲言又止极富韵味的,这回居然来了个大杂烩,把古龙笔下出现的众多人物一锅端,甚至还给老实和尚来了个名叫小豆子的恋人,实在让我大跌眼镜。

    反面人物没有一个出色的,全部都是一群木偶,任人在背后把绳子牵来扯去,面上硬是毫无表情。中原镖局的百里长青让人意外了一把:百里长青可是古龙笔下有名的配角之一啊,他是长青镖局的主人,怎么五犬开花之后又跑到中原来搀合了——只可怜这么多人跑龙套,都无法挽救人物底蕴的苍白与贫血。

    这些正派反派,归结起来,个个都麻木不仁,没有一点点自己的想法。

    那种手笔,也不可能是出自古龙。

    生硬的搞笑与做作的轻松充斥其中,整个看来就是假冒伪劣的王小玉说书:本来以为这里就应该完了,可是抬头一看——我的天哪,居然还有。这样绕来绕去,总算是绕完了,我还在恶俗又罗嗦的文字中山重水复永远不可能走到柳暗花明。

    写的人大概以为,让男人说几句调皮话女人露两次大腿,那就是古龙笔法了——假如是这样,古龙凭什么吸引那么多人?

    后期的古龙小说,确实缺乏了起初那股虎虎生气,显得有些暮气。但是,一个已经在自己的风格上成熟起来的作家,无论怎么写,都不会离开他的水准太远,都不至于笔法变得生涩刻意。更何况,古龙笔下自始至终洋溢着的那股热血与激情,怎么可能会突然消失呢?

    我的结论是,《剑神一笑》绝对不是古龙亲笔作品——打死我都不相信这是古龙写的,打死之后再救活我还是抵死不承认这是古龙作品。

    其实我很奇怪,这样一本明显可以看出绝对不是出自古龙手笔的小说,为什么偏偏又有两段文字是绝对只有古龙才写得出的:它的序及第二部《西门吹雪》的第二章《超级杀手云峰见》里的夹注。想来古龙加入这两段话不过是为了使此书看起来像是古龙写的。可是,也正是这两段不折不扣绝对出自古龙口气的话语,跟整部作品格格不入:无论如何,古龙对于自己惯常使用的语言,都要娴熟自然流畅得多了。

    序中,古龙大肆列举了关于剑的考证。结语是这样的:能够让大家都笑一笑,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两大目的之一,赚钱当然是我另外的一大目的——需要做的事情太多,能够偷工减料找人代笔就可以赚钱的事,对古龙来说,并不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

    序最后的标注是七O、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这个七O年当然不是一九七0年,而是民国七0年,即一九八一年,也正是本书出版的年份。

    说起那段夹注,想想倒也辛酸。身世飘零的古龙,不管再怎么名满天下,内心里都有些底气不足。就像《流星蝴蝶剑》里的律香川面对没落的世家子南宫远时的心情那样:他缺乏过去缺乏那种世家子特有的派头。古龙是把倪匡和金庸当朋友的:“这两个人当然都是我的朋友,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金庸和倪匡”。不过问题是,他们把他当平等的朋友吗?

    我不怀疑倪匡对古龙的朋友之情,他为古龙所写的挽联是流传至今为古迷所津津乐道的两副挽联之一。但是,倪匡未必很看重古龙的武侠小说。他与金庸的交情来得更久更深厚,也更喜欢金庸的作品一些。倪匡在金庸小说的研究上下过很多功夫——当然,金庸的小说是很值得有兴趣的人去研究,我倒不能从这方面说倪匡厚此薄彼。只不过我看倪匡的科幻小说,经常会在书里看到一些描写信手用到武侠小说里的人或物来比较的。每当此时,倪匡所提到的就只有金庸小说和《蜀山剑侠传》。有很多时候,古龙笔下的人物明明更合适,倪匡却甚少在自己满坑满谷的小说里提到过他。

    金庸封笔之后向古龙约稿,古龙是为《明报》才写了《陆小凤系列》。说得好听点是前辈提携后辈,功成名就的金庸也至多只可能把古龙当作“小朋友”。记得金庸曾就古龙那副“冰比冰水冰”的对联声明过,此联不通,他未曾应允过“如果能有一个人对得出‘冰比冰水冰’这个下联来,而且对得妥切,金庸、倪匡和我都愿意致赠我们的亲笔著作一部。作为我们对此君的敬意”。

    古龙念念不忘金庸和倪匡的赏识,其实是一种底气不足的表现:他处江湖之远,所以更需要居庙堂之尊的他们的认同。

    可是,对方又会怎样看待你这种需要认同的心态呢?

    床前明月光之古龙绝句

    不少古迷可能都看过这本书:《古龙妙语》。

    它辑录了几乎所有古龙作品中发人深省的句子,其中也有少量内容来源于代笔的古龙小说。鉴于工程十分庞大,出现不足也是在所难免。

    编者是仙儿,看名字可能是女子,而且可以让所有古迷在第一时间想起林仙儿:无论如何,林仙儿都是古龙笔下最有特色性格最鲜明形象最立体的女子之一。早几年广东乐坛还兴旺的时候,曾看过黄爱东西的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广东乐评人几乎把古龙笔下著名人物的名字都叫全了,小李飞刀西门吹雪中原一点红遍地皆是。黄爱东西戏言,哪一日改笔名为“林仙儿”以怀念古龙先生。

    古龙飘零的身世与际遇,我们都是清楚的;他在现实中碰过多少壁,我们也可以想象得出。这样一个人悲痛所言,却总是热情洋溢。对于世情与人心,他远比任何人都看得清,但是,也永远怀有关切、希望和爱。正因为如此,他才写出了那样爱与痛交织着的《欢乐英雄》。他不是没经历过世事,相反,正因为经历过,所以才更进一步地单纯。

    喜欢古龙妙语,是喜欢那种在绝望与希望之间徘徊,仍然满怀着热血与激情的感觉。古龙写的时候,并未标明哪一句是妙语哪一句是家常话。我们认为它妙,不过是因为它贴切而直接地说出了简单又真实的道理。

    可以说,古龙笔下的浪子红颜,才是武侠小说中真正活着的有思想有痛苦的活生生的生活化的人!

    除了世态人心,古龙对于男女心理的谙熟也是一绝。

    几年前我看《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时,曾经想把古龙关于世情人情感情的话抽出来跟尼采的观点相互印证:因为明显可见古龙某些思想是被尼采影响过的。古龙说:女人就像是核桃,每个女人外面都有层硬壳,你若能一下将她的硬壳击碎,她就绝不会走了,赶也赶不走的。尼采已在他之前几十年发表高论:到女人那儿去吗?带上鞭子吧。

    好像大部分哲学家对女人的态度都比较奇怪,要么终生不娶要么娶完一个又一个。记得有则笑话,好像是套在苏格拉底头上:有人问苏格拉底娶老婆的事,苏格拉底说,娶个好老婆,你会成为一个幸福男人。娶个坏老婆,你就会像我一样成为哲学家。

    古龙在很多观点上,可以和尼采进行平等的对话相似的沟通。若是一一列举对照,肯定是件很好玩的事。可惜后来为俗事缠身,这项工作终于未能完成。

    《古龙妙语》中辑录的,大致可以分为上述世情人情两方面。

    对于古迷来说,堪称绝句的古龙妙语着实不少,要为它们排位次,就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不过纵使口味再不同,最出名最有意思的大概泰半可以在下列三段话中挑出来。

    一、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麽会远?

    这是《天涯明月刀》契子里的三句话。从整体来讲,应该是两个人的问答。不过单从此节看,则又有点像三个人——嗯,我不赞同问的人在明知故问,但答的那个人答完“不远”之后意犹未尽,又补充了最后那句经典之语也是有可能的。

    它几乎是古龙笔下最出名的句子了,喜不喜欢古龙的人都信口可以念出它,拍古龙尤其是认为古龙有短句癖的人也总是拿这段话来找碴。

    世上最远的距离并不是天涯:我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二、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这是《流星蝴蝶剑》开篇的六句话。因为长且有些拗口,能够记住原话的人可能不太多,但是流星与蝴蝶短暂而美丽的生命,却是每一个古迷都为之叹息的。

    这本书的书名和《天涯明月刀》天然成对,虽然对得不是十分工整,却相当有意境。《流星蝴蝶剑》也是古龙笔下最有意境语言最纯熟的作品之一。

    究竟是要短暂而美丽地活着,还是要平庸却长久的生命?既要永恒,又要多姿多彩,这可能是每一个平凡人对生命的渴望。若是蝴蝶能够选择,它也一定希望能够生生不息每个春天都在花丛中飞舞吧。

    三、“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这是《多情剑客无情剑》最后一章的最后四句话,被引用频率之高只有天涯数句差可比拟。古龙自己对这几句话肯定也颇满意,所以他在《剑花烟雨江南》中又用过类似的句子。

    古龙妙语,确实都是极简单的句子,这几句尤其朴素。可是,就是这样简单朴素的情怀,让人在千辛万苦之后会心一笑。

    像这样的句子古龙作品中还有很多,那些看似好玩逗趣的阐述男女关系的语句纵然不是真理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女子真正的心理:古龙笔下最出色的女子,都有烟火气,是真正活着的世俗女子。

    不过既然是找“绝句”,总得雅一点:像我这种人,风花雪月谈不上,附庸风雅还是会的。

    我只挑出了这三条,字字句句铭心刻骨。如若排第四条,实在是有些困难。想来想去,发觉《离别钩》那章《黯然消魂处》里的一句话倒是不错:我要用这柄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跟你相聚,生生世世都永远相聚在一起,永远不再离别——是不是只有离别换来的相聚,才能更久一点?正如开篇所说: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

    喜欢古龙,不仅仅是因为他写出了那么多不同于别人的好看故事精彩人物动人感情,更由于他给了我们一个不同的江湖,一份知悉了现实中的一切却又永远关爱着的情怀。

  Copyright copy; 清风阁·神州论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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