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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男圣女(连载)

发布于:2022-06-07 作者:admin123 阅读:46

前言:

  在恶梦中猛然惊醒,天已不早。心中的愁绪和忧郁却渐为扩大,久违的感觉。很久不动笔了,或许悲伤是我下笔的源泉,却使我带着一份特异的另类和格格不入。非常反常的在周末“早早”的起床,打开电脑,流淌出以下的文字,希望,它能最后的结尾,虽然,我期望了它整整一年。

  就让文字带走我的哀愁。

  正文:

  1.成旻的生活

  黄昏前的阳光懒懒的晒在成旻的桌上,反光映在显示器上,刺着他的眼睛,令他不舒服。

  成旻把厚实的眼镜放下,轻轻揉着有些酸肿的眼镜。又是一天无聊的生活。

  成旻是个大学生,貌似还是个名牌大学生,只是在同学欢天喜地各奔锦绣前程的时候,他仍然黯然留在这个小公司里,作着默默无闻,无聊又无趣的工作。工资,自然,是非典型的低。

  成旻是个剩男,一个急速奔三确又寂寞孤独的人。一般而言,成为剩女——虽然貌似在这个男多女少的国度不大容易,却真实存在着——大致是以下原因:长相性格欠奉;抑或条件要求太高结果虚度年华;再不然就是成了可恶的臭男人的倒霉牺牲品,在剩女的年龄被残忍的抛弃。而成为剩男,往往只有一种原因:没钱。当然,有时也有些例外。比如成旻某同学,家产万贯却一直单身,连像样的女朋友也没谈过。与其说是此人取向与众不同抑或沉迷于自己的事业,到更不如说,他的要求相对现在现实的世界实在太高,挑三拣四的结果,男女都一样。

  也许,有人要问,怎么不去相亲呢?很不幸,到目前为止还没人给他介绍过对象。女方一听得他的工作收入,基本上就断绝了与他进一步交往的念头。据说中专生,职校生到不介意他的工作和收入,只是成旻到底还是受了那该死的自尊心的约束,高不成低不就,于是不知不觉中光荣成为剩男中的一分子,毫不起眼的一分子。

  就在成旻胡思乱想的当口,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成旻看了看号码,一个陌生的号码。此时的成旻还不知道,他的生活,就随着这个号码,悄然发生的改变。

  这是一个面试通知的电话。对方是个如此“高高在上”的公司,却奇迹般终于回应了,并最后录用了他,而工资,总算是可以出去稍微透露一下,而不用再太过于难为情了。

  2。 成旻同学晓的生活

  晓是成旻的大学同学。当时在校园里的时候还算是狐朋狗友,随着毕业两人却飞速的生疏起来。晓家境不错,人也识做,早已是某外资大公司的小头目了,虽然挂着项目经理这个吓人的名号,晓自己却知道,自己无非就是个普通的小员工,要说特别,无非是自己老爸认识几个重量级人物,以便让公司慷慨的赋予自己一官半职,在酒席上搞定公司的项目。

  在这里晓要澄清一点,他不是销售。虽然他自认为自己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销售——像他这样风度翩翩,从小到大无往而不利的人,信心爆棚,从不认为有什么挫折可以难倒他——但实际上,他不是销售。他陪人酒席,出入各种场所,倒不是为了给公司带来业绩,而是保证业绩的顺利完成。虽然他知道什么才是项目的关键,但是手下那些个技术人员看他的目光,仍然让他有些不爽。他不懂技术,可不幸的是他就喜欢胡吹自己精通技术,从上一直吹倒下。上级固然是好骗得,一则他们更不懂技术,二则他们只关心晓的项目的进展,至于晓的吹牛,就当饭后茶余的谈资把。下级实际上是欺骗不了的,尽管常年沉迷在技术生活中令他们不谙人事,但是仍然知道至少在当面,要奉承和迎合上级。上下夹攻的结果,是晓最终把自己给欺骗了。这大概是晓身上少有的缺点之一。

  在最后一次和成旻的单独聚会中,成旻给他讲了个故事,会唱歌的狼的故事。

  2。1 《会唱歌的狼》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大森林,森林里面住着一头狮子,他每天出去觅食,辛辛苦苦,还要遭受其他动物的白眼。

  有一天他抓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苦苦哀求,狮子最后说:“那好吧。我可以放了你。但你必须给我解决我的烦恼。我每天辛辛苦苦,和大家一样辛勤劳动,为什么大家还这么仇恨我?让我一个朋友也没有?”

  “厄,是这样的。”狡猾的人说,“就像我们人类中的富人和穷人一样,富人给穷人创造了劳动机会,穷人却自以为富人剥削了他们,因此仇恨富人。您就是森林里的富人,您保持了森林里的平衡,但是其他动物却只看到您吃他们同胞的一面,却看不到您的伟大贡献啊。”

  狮子诺有所思:“是这样的吗?”

  “是的。”为了活命的卑微的人类继续说着,“在森林里您最强壮,最英俊。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再说您吃动物,本来就是上天的赋予,存在即合理。如果被您吃的动物比你还强壮,难道他们不是和您现在的做法一样吗。”

  “你说得不错。”狮子昂起头,“那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呢?”

  “我们人类很早就解决了这个烦恼的问题。”那个人说,“您无需亲自出马。您只要找个肮脏,堕落,被大家不齿的动物做你的替身,让他替你觅食,而您只需在洞里舒服的睡觉就可以了。这样大家看不到您的觅食,就不会怪罪于您,转而怨恨您的替身呢!”

  “为什么不找个好人做我的替身呢?而是个坏蛋?我不要这样破坏我形象的坏蛋。”狮子说。

  “正因为它是个恶棍,才能衬托出您的高尚阿。我们人类有句话,叫做‘反贪官不反皇帝’。如果您用个人人尊敬信任的人做您的替身,那所有的罪恶可以被推归为您,那还有人尊敬您吗?

  “他不听我话怎么办,或者做得不让我满意怎么办?”狮子一向自力更生,仍有些犹豫。

  “吃了他。换个人。”那个人毫不犹豫地说。

  从此狮子不再出去觅食,他只要求森林里的恶棍每天给他进贡10只肥兔,1头羊。森林里的其他动物深受恶棍的骚扰,眼见狮子不再出来觅食反而捕杀恶棍,纷纷视狮子为他们的保护神,络绎不绝的向狮子请求保护。

  成旻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晓有些沉思:“这个故事很有趣,但是,狼呢?”

  “狼来了。”成旻笑了笑。

  2。2 《会唱歌的狼》 续

  在经过多次筛选后,一头狼被选为狮子的替身。他虽然是个恶棍却很聪明,小心翼翼的服侍着狮子,赢得了狮子的信任。不像他的前任,它作为狮子的替身做了很长很长时间。

  虽然它活着,而且时不时受到狮子暗地里的嘉奖,但他一直被其他动物所不齿。狼很苦恼,也想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当时会唱歌的动物很受大家的欢迎和尊敬,于是他也去学习唱歌——自然,在别人的耳里,那是狼嚎,令人不寒而栗。但是为了摆脱自己丑恶的形象,狼每天很努力的练习着,还买了很多“唱歌120天入门到精通”“歌唱者”之类的书籍和杂志来看,自以为有了很丰富的理论功底。

  终于有一天,狼大着胆子在狮子面前唱歌。虽然他的歌声如同以往一样的难听,但幸运的是,狮子不懂音乐,他正津津有味吃着狼给他带来的美食呢。狮子进食时的满足的表情误导了狼。狼于是又出去唱给大家听,动物们很害怕说出真相会给自己带来厄运,于是纷纷拍掌表示狼的歌声是全森林最美妙的声音。长久以往,狼还真以为自己是全森林里最有天赋的歌唱家。实际上,这头狼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唱歌。这一点,住在森林外的每一个人都很清楚。

  故事这么草草的完了。成旻微微一笑,很有些自鸣得意。晓不由得从心里升起一股厌恶。

  “这个愤世嫉俗,自以为是的家伙!”晓心里想着,“没前途,而且没女人。估计这个可怜虫只能依靠在家自己手淫解决自己的问题吧!连找小姐他都没这个胆!”

  从此他们实际上就断绝了来往。

  晓有个漂亮的女朋友,很爱他。她家境也不错,自身条件也完全配得上晓。在一次云雨过后,她说:“我们结婚吧。”

  于是晓开始筹办婚事。晓认为自己很爱她,但是随着婚期的临近他却突然开始有些怅然。就这么结束了吗?他一辈子就追过一个女人,也就上过一个女人,不知怎的,他心里突然有些空荡荡的,仿佛失去了些什么,却又不知失去的是什么东西,直到他看到了雯。

  3。我的名字叫做雯

  我是个美女。很多女人都这么自称自己,但我不是那些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

  我就是个美女。脸蛋身材都是一流,我唯一的缺陷是身高矮了点,只有154。还有个遗憾是我逐渐得老了,真的,什么都敌不过时间。我的每一任男友,或者说是男人在拥抱我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他们的下身,无一例外的鼓着。

  按理来说我不应该单身。但我就是单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初恋——很多女人说对自己的初恋念念不忘——早已是淡忘,根本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子了,最后我默然的发现,我不知不觉中忘记了他的名字。

  我第二个男友是个典型的上海好男人,对我很好,很照顾。可以告诉大家,我和他没有关系——你们知道我指的关系是什么,你们这些男人不就关心这些事情吗?而且,我和我的初恋也没有关系。在三年后我厌了,不知怎么就分了。你问我后悔吗?在每个寂寞的夜里,在每个发泄完就呼呼大睡得男人的怀里,我都有些后悔。但这个念头往往一闪而过。因为我不爱他,但我仍然希望我的下一个男人,能像他一样对我那么的体贴和关怀。

  前面我说到了男人。嗯,在第一次我任有男人解开扣子的时候我很紧张,你们是无法想象女孩在这样的情况下是怎样的尴尬。但是第二次的时候我就主动了。这是个很美妙的东西,男人得到后往往变得无趣,而对我而言,就像是个鸦片。

  有人对我说,精神空虚的人才会像我这样追求肉欲。说着这话的人3个小时后在我身边呼呼睡去,像其他男人一样,毫不例外。那一夜,我哭了。

  我听到你们说我堕落,甚至连你们的狗也拿着鄙视的眼光看我。但是我不是个荡妇,我不这么认为。我也许迷失了自己,但只在PUB和酒吧里。

  我的工作其实不错。某大公司的市场部门。部门里人人貌似安分守己,我也不例外。在大家的眼里,我是个乖乖女,也许,是个剩女把,而且我的确够得上剩女的每一个特征了。

  美女也会没人追?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很不幸,我就是个没人追的美女。男同事会用复杂的目光偷偷得扫视我,女同事呢,更复杂,说不清。但是,我(正常生活中),却偏偏无人问津。

  直到那天看到了晓。

  4. 我的名字叫做服务生

  我是一个服务生,一个普通的服务生,和其他你们常见的服务人员一样,不高,却有些英俊。

  我的本名自然不姓服,更不姓服务,但我的真名无关紧要,即使说出来你们也不会关心,就像我的家乡一样。

  其实我不笨,我也很好学,我的英语甚至非常的流利,但这并没有让我摆脱在这家坐落在新天地的酒吧做服务生的命运。看着每天熙熙攘攘在这里一掷千金的客户,我觉得我自己并不比他们差,唯一欠缺的,大概就是我的运气。

  就在我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又一个熟客来了,他的名字叫做晓,也许叫“瞎”,maybe。名字什么对我并不重要,我只知道他是个扣门的白痴,自以为是,总爱说些只有他一个人傻笑的笑话,最重要的是,他歧视我,经常辱骂我,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他从不给小费。

  今天“瞎”看上去并不高兴,与以前不同,他这次是一个人。但这样的情景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燕姿来了。

  我不认识燕姿,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名。因为她很美,长得象孙燕姿,所以我暗暗给她取了个别名:燕姿。当然,只有我知道。

  我知道你们这些庸俗的家伙在想什么。你们这些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城里人,除了女人,酒和钞票,你们脑子里还有些啥?我知道尼采,我读过黑格尔,我。。。好吧,我承认,我只是个服务生; 我承认,我很喜欢她,喜欢得要命,喜欢得想要上她,把她像条母狗一样压在身下,让她喘息,颤动,每天每时每刻。难道你不想马?面对这样的尤物?我看“瞎”就这么想。他们认识吗?显然以前不认识。他们以前同时出现过好几次,有一天甚至就是背靠背,但他们都没相互说过话,那怕是一个招呼!我还和燕姿打过招呼呢!经常!她每次都对我甜甜的一笑,每一次都让我彻夜失眠!!——但是他们现在谈得很投机。这个白痴!又在讲所谓的笑话吧!我真想冲上去,抡给这个家伙两个重重的耳光,让他倒在地上呻吟。什么玩艺,到酒吧去的都是些什么玩艺!

  我费了好大劲才控制住心中的怒火,生生把已经抡到半空的铁掌给收了回来,一个不是意外的意外发生了:我把一大杯苹果汁——燕姿的最爱——给倒在“瞎”的身上了!

  那一刻他的表情我真想笑!但是我立马作出愁眉苦脸的模样,骂吧,把你以前用过的肮脏词汇都骂出来,而我,就像中世纪英勇的骑士般,优雅而迅速的将他击倒,而他,将在我们可爱的美人儿面前颜面全无!

  “瞎”的脸色变得古怪,就在他满嘴粪言即将喷薄而出的当口,我们的美人儿用她好听的声音说着:“我家就在附近,到我那里去整理一下吧。”

  目送着他们离去的身影,我的脸色,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5.1 卖花小女孩的快乐瞬间

  她只是无数在街头游荡的卖花孩子中的普通一员。在她的年龄应该在学校里认真的读书吧。然而在这个初夏的夜里,她却拿着小小的玫瑰花,在街上走着。

  蔑视的白眼和粗暴的推搡!自从她从业以来已经记不清多少次自己被这样对待过了。而就在刚刚,一个打扮入时的时髦女郎正在用最恶毒的话在骂她,与此同时,她的男朋友厌恶的把小女孩推开。

  “我只是想把花卖了”小女孩委屈的想着。眼泪不争气的流下。多少个日夜,她以为自己麻木了,不再理会这一对对丑陋的“情侣”,自作践的把花一次又一次的往陌生人的怀里塞。

  “小朋友,你的花我们都要了。”

  是天使马?如果不是,声音为何如此的甜美?小女孩抬起挂着泪水的脸,好一个美丽可爱的姐姐!

  她是如此的美丽,纯洁。世间的尘埃仿佛不能在她身上沾染一丁点似的,在朦胧中,小女孩仿佛看到,这位天仙般的姐姐的背后,真有一对洁白的天鹅翅膀呢!

  天使姐姐微笑着拿过花,而她旁边那位帅哥——一定是她男朋友吧!英俊,潇洒,衣着得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前面湿了一大块,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则伸出手来,手里拿着红红的一张票子:“全拿去吧,不要找了。”

  小女孩笑了。

  这真是美丽的一天,我看到天使了。小女孩幸福的想着,蹦蹦跳跳的回家了。

  5。2 将为人妻的郁闷瞬间

  晓的妻子,哦,未婚妻,叫蔷。

  当蔷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自己的家门的时候,屋子里是黑洞洞的。昨夜的冷饭在电饭锅里静静的躺着,菜呢,冷的,其中一碟居然还有恶心的蟑螂在上面爬着。

  蔷无力的挥挥手,顺手将那碟菜到了。如果是以前,也许是两个月,三个月前?楼下正好路过的行人肯定会听见令人惊异毛骨悚然的尖叫。但是现在,蔷没有尖叫的力气了。

  蔷是“高薪”,足以申报。但蔷不认为自己是富人,就像多数需要去申报的人群一样。每日的奔波早已使她渐渐疲惫,最终连晚上那个的兴趣也快没了。幸好晓还不知道。晓收入比他低,但是一样的忙碌,晚上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与蔷每天对着电脑财务数据相比,晓每天面对着饭局,酒局,究竟哪种生活更加辛苦?蔷不知道。蔷与晓在一起快10年了,她们高三的时候就已经互诉衷肠,高考后就在晓的房间里有了。意外不是没有过,不过那是蔷坚持要体验肉贴肉的感觉。在腹痛如绞的流产后,晓哭了,他说,这辈子不会再让她受痛。那一瞬间,蔷感动得直哭。

  想到这,蔷的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晓对她很好,人也专一,从没出去招花引蝶过。吵架和赌气是有的,但每次晓总能找到办法让她开心。晓自己也很争气,靠自己的力量(当然有他爸爸的赞助)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100平米,地处中环。算不得很热闹,但是蔷已很满足。蔷很爱很爱晓。这么多年他们就像夫妻一样的过着,只差的也许就是那片薄薄的证书。直到有一天,在爸爸的唠叨中,蔷郁闷的发现,自己老了。真的。女孩美丽的时光竟是如此的短暂。第一次红着脸打开男孩给她的情书的场景历历在目,自己已被一群80后的小男生在背后嘲笑为老太婆,而眼边的皱纹仿佛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切。

  “老娘老了。”蔷感叹着,该结婚了。

  虽然有点意外但是晓还是开始了婚礼的筹备,随着时间的推移,蔷越来越感到一种无助和没有来由的害怕。小姐妹说这是婚前恐惧症,真的吗?蔷觉得自己已经很了解晓了,她为什么还会感到恐惧呢?

  蔷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把方便面倒进了碗里。

  10点了,晓还没有回来,蔷打开手机,果然看到一条晓的短消息:“陪客户,不归。”

  “不出所料。”蔷耸了耸肩。突地,她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两行清泪,不自觉地流下。

  5。3 一个剩男的怅然瞬间

  很久没有提到成旻了,自然,成旻的生活如此单调无趣,以至于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是的,他是一个剩男,也是一个处男。处男不光荣。我不得不在这里狠狠地插上一句,虽然作为一个故事的讲述者,你们已经可以从前面看到,我很客观,而且从不乱替我们的主人公发言。但是,我想,我得破这个例,因为这句话在成旻心里,真的憋得太久了,我都替他难受。你可以去问问晓,或者雯的每一个“男友”,28年没有性,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悲哀!我相信他们会很神气得告诉你:“28年?老天,28天我都觉得不可思议,难道你疯了吗?”

  成旻没有特殊倾向,他很正常。但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出自己的悲剧,成旻的悲剧就是他是处男,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个现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成旻换了个工作后腰包鼓了点,大概是有点小钱了。这也归功于成旻令人惊讶的吝啬和苛刻。吝啬和没有女友,互为因果,我也弄不清到底是吝啬导致了他没有女友,还是没有女友导致他可以如此的吝啬,就是成旻也没有答案,又一个鸡生蛋的问题。

  回到正题。今天对成旻是个大日子,这是他的首度相亲——终于。

  对方是个大专生,长相一般,普通财务,收入一般,2,3千吧。两人在大时代吃的饭,一共54块整。

  相谈甚欢。说到后来对方不时露出甜甜的少女般的笑容,看的成旻心中充满了快乐。原来和女孩子一起吃饭聊天是这么快乐的,成旻暗暗想着,心中一贯的阴云一扫而光。吃完饭,成旻送她回家,她很自然的靠了上来。成旻像被火烧了似的急忙避开,他的脸红了。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成旻却有些后悔。毕竟28年的单身生活,使他对女人既好奇又敬畏。女人是什么样的?成旻不知道,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女人是这样的吗?我当时是不是应该抱她?这世界还有处女吗?”想到此,成旻的心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下,不知怎的,成旻的眼眶,有些湿润。

  5。4 一个剩女的兴奋瞬间

  这是一个与本故事没有太大关系的角色,在电影中,类似的角色一般被称为“跑龙套”,我们姑且把她称作小龙女吧。

  小龙女年芳26,很不好意思地,是个剩女。男朋友谈了好几个,可就是不成功,眼见年龄直往上串,婚期却遥遥无望,可把小龙女急得。这次去见了一个猥琐男,名字也怪,叫什么“成文(旻?什么怪字,不会念)”。据说公司不错,收入也有5000了呢,好多,赶的上本姑娘俩倍了。不看在这点真没兴趣和他聊天。这家伙,长得好丑,衣服也没品位,还吃大时代,救命啊,他到底是不是每月5000阿,离小龙女的要求可差太多了。谈论的话题好无聊,拜托,就是一个人去必胜客无聊的喝下午茶也比听这个猥琐男的废话要有意思的多,也许还能看到几个帅哥呢!想到帅哥,小龙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嗯,上次和阿丁在百盛门口看到一位好帅好帅的帅哥,长得像汤姆克鲁斯,老外就是帅!流口水ing。咦,那个猥琐男为什么色迷迷地看着我?好讨厌,下次反正不再见你了,小龙女可是很忙碌的哦。

  总算他识趣的结账,还要送我回家,算了,可他不听,非要。真丢人!可别被熟人看到了。走在路上小龙女不小心滑了一下,这个猥琐男,居然闪开!这个上海男人中的败类!妈妈的。

  回到家,小龙女一肚子的气。正没处发泄,这时手机响了,是阿丁打来的,很兴奋的样子:“美女,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很不错的哦。美国绿卡,打算找个美女回去呢。年纪很轻,才46,是个厨师,手艺很好的。我哥哥的一个同学的亲戚,不可多得,怎么样?”

  “死阿丁,这么好的事情这么晚才通知我?刚见了个猥琐男,没意思死了。快介绍我认识,别被别人抢了。”

  “不是第一时间通知你了吗?”电话那头阿丁的大嗓门响着,“就这样,明天就安排你们见面?怎么样?他下周就回去了,希望在回去前将把婚结了。”

  “没问题,谢谢哦!”小龙女挂了电话,心里high的不行,急忙找起明天穿的衣服起来。至于那个成旻还是成文,在小龙女的记忆里,早已经是遍寻不见,也许,成旻只是做了场梦吧。

  6。1 我的老婆将称我们为狗男女

  我是晓。你们已经从我的未婚妻那里知道了我很多的信息。

  不要乱想,我虽然经常深夜出去陪客户,但我从没做出过对不起蔷的事。厄,摸摸抱抱不能算,逢场作戏,就像抽烟一样,我不抽烟,但为了应酬,实在没办法,钱不好赚阿。

  这是我的第一次出轨。在快乐中我完全忘记了蔷。在快乐后我也没什么负罪感,真是奇怪。在今天之前,我以为所有女人的身体是一样的;但是雯的身体给了我完全否定的答案。

  是的,就像没有两个鸡蛋是完全一样的一样,也没有两个女人是一样的。

  当某个客户这么告诉我的时候,我不信。就算他说的是真的,我也可以合情合理的推论出,没有两个小姐是一模一样的。但是今天我很有些动摇。

  雯实在是太好了。她如此的美丽,温柔,那么的善解人意,为什么我要结婚的是蔷,那个每天忙碌到晚上10点多,收入比我高的黄脸婆,而不是她?或许,我还来得及。。。

  哦,不不。我残存的理智在提醒我。我的蔷不会和一个在酒吧里刚刚认识的陌生男人睡觉,我不可能娶那样的女人为妻!但是另一个声音立即想起:傻瓜,她才不是荡妇呢!你进入她的身体的时候她的下面是松垮的吗?她的叫声是做作假装的吗?她对你的吻难道不是热忱真实的马?她叫唤的难道不是你的名字吗?她的睡姿如此的优美,令我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毫无倦意。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开始相信,我爱上了她,这个堕落人间的天使。

  6。2 他的老婆将称我们为狗男女

  我是雯。你们已经看到我善良温柔的一面。而我觉得我一向都是如此的。但是这个社会就像个泥坑,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坏女人。

  当我把他带到床上的时候我有些后悔。这么多次了,我不在乎再多一个。再说今天我本来不就是出去寻找猎物的马?但我突然后悔了。万一对方是个清纯的好男人呢?虽然我的理智鄙夷的告诉我,这个男人才不是呢。但是。。。

  我喜欢他的笑,他的风度,他的US POLO T恤,甚至他强壮的胸肌。。。

  累了,完事了。我发现他并没有呼呼睡去,而是睁着眼睛,看着我,慢慢审视着我肌肤的每一寸。这个目光如此的熟悉,却又遥远。我知道,这不是色情的目光。我突然有些窒息,难道他爱上我了?不可能,怎么会有男人爱上人尽可夫的我呢?我老了,是个老女人。虽然27岁的年龄并没有使我的容貌有所失色,但我知道,我老了。我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感情,我怕,我真得很怕。

  迷迷蒙蒙中我睡了过去。早上被恼人的铃声吵醒。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我关掉了闹钟,因为我今天休假。我恼火的起床,啪的狠狠按掉了闹钟,发现晓已不在。穿上睡衣,打着哈欠,蓬松着头发去洗手间,却突然惊讶的站住:桌上,不知何时,已放上了一份荷包蛋,两片面包,和一个苹果——我最喜爱的水果。旁边还有张纸条。我拿起,上边苍健的笔迹:“

  你好,

   我已走了。不知道你需要什么时候上班,所以我把闹钟调到7点钟,希望你不会迟到。早饭我做好了。也不知道你喜欢吃鸡蛋吗?(等你起来的时候大概已经冷了)。冰箱里有牛奶,今天的。昨天你没喝到苹果汁。在酒吧喝果汁,真有意思。我猜测你大概喜欢吃苹果吧,所以我自作主张给你买了个水果,希望你喜欢。

  晓”

  后面是他的电话号码。我拿着纸条,愣着。

剩男圣女(连载)

  良久,我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那个陌生而又亲切的号码。。。

  7. 美丽小秘书婷的生活

  婷是这个不大不小公司副总的秘书,年芳24,风流韵味,令人遐想,号称公司第一美女,是公司众多男同事暗恋的对象。

  其实婷的脸庞只是普通,身材莫,还算不错。这里要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男人眼中的美女呢,其实是穿着漂亮的女人,脸蛋反而不是最为重要。婷的优点就在于,她不仅穿着漂亮,而且难得可贵的是,她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漂亮衣服。心思细腻加上刻意的打扮,婷从一个小助理一路往上爬,收入也节节升高。也许8000的数字对很多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婷已经满足。

  如许多想法龌龊、恨人有笑人无的庸俗大众所料,婷的升迁确实得益于一位地下情人的帮助。那个情人就是开发部的经理王。

  经理王五大三粗,口如血盆,面若犰狳,年近40的他头发已半秃。也许得益于这幅尊容,经理王虽然内则柔情似水,外则精明能干,但始终没有谈过一次哪怕像样的女朋友。直到婷的出现,犹如上帝赋予的最后一份礼物,令经理王欣喜若狂,从此一心一意扑在这个年轻的可人儿身上。时至今日,她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处于地下,虽然风言风语开始在各个助理之间展开,在公司消息灵通者口中传颂,但是,地下的就是地下。在任何公开场合他们并没有任何亲昵的举止。而看客们所不知道的是,即使在最私下的场合,经理王也只不过偶尔抚摸一下婷的柔夷,至于所谓的亲密接触,大概只存在心怀妒嫉者阴暗的心里。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唯一的可能就是经理王晚上的春梦里。

  这就是婷的精明之处。来去如云,却令男人深深为之发狂。说来她的年纪也不小,但她仍是个处女——实际上,处女远比猥琐男人想象中的要多——甚至保留着初吻。肉体上经验的极度缺乏并没有妨碍婷在精神上成为爱情的强者。她洞悉一切追求者心中的煎熬和眼中肉欲的火花并以此为乐。她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恰当的发嗲,从而达到她所要的目的。直到目前,婷在男人中硕果累累,而且令人惊异的只是付出了极为微小的代价。

  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婷只对一个男人感到困惑,那个人就是晓。

  晓是婷公司某个项目的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因为公干,他们之间实际上已见过好多面了。但今天似乎有些特殊,婷感觉到晓对她的态度有些异样。婷知道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这就是婷困惑的地方。

  在婷的眼里,男人的爱情全部是一见钟情的。第一眼,第一次,似乎就决定了男人对这个女人追求的可能性。婷知道,自己不是晓喜欢的那种类型,凭着女性的直觉。但是今天晓的神色却是如此的暧昧,令婷害怕,心跳。当他们俩不得不独处在狭小的电梯里的时候,这样的感觉愈发的明显。在沉默中,晓火辣辣的眼光扫射着,最后定格在婷神秘的乳沟上,肆无忌惮的,似乎要把她薄薄的衣裳看穿。婷生平第一次感到无助,红着脸,双手不自然的抓着文件夹,徒劳的半掩着胸前。不知不觉中她退无可退,就在此时,晓的手机铃响了。

  8. 成旻的心跳回忆

  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成旻的心跳似乎一下子趋于停止。在那一瞬间,成旻知道,自己已经暗暗的喜欢上了这个电梯里的尤物。她是如此的优雅,清纯,长发低垂,两颊绯红,妙目流盼,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姿势都深深打动了这颗久未启封的男人的心。

  在这幢楼里上班已有半年,成旻却从不知道自己的公司还有如此的人物。但这个假设很快遭到成旻自己的深深怀疑:因为他看到了晓。

  晓拿着电话,正轻声轻语地说着什么,自然,也没看到成旻般,飞速走了出来,从成旻身旁擦身而过。而那个清纯的女子,也急急尾随而去。

  她是谁?成旻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胡思乱想着,鼠标在电脑屏幕上盲目的游走着,随着手指敲动编辑器上现实却是一连串无意义的字符。

  她是谁?成旻想着。晓的女友?哦,当然不是,成旻见过蔷,虽然次数不多,但蔷的音容倒还依稀记得。

  那是谁?晓的同事?成旻听闻晓的公司与自己的公司有业务往来,也许是晓的助理!想到这,成旻心中突然泛起一种难言的感受。

  晓和成旻是同学,也曾经是好友。大学同学有四铁:一起逃过课,一起炒过机,一起做过弊,一起补过考。晓与成旻也算是新时代四铁新人,谁不了解谁那点底子。可是毕业后呢?晓一路扶摇直上,打找工作开始就万事如意,无往不胜;而自己偏偏屡屡碰壁,正应了那句“做事不如做人”这句老话。这些年来成旻潜心研究自己的技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内心总是渴望着有天一鸣惊人从此摆脱那天天毫无前途收入微薄的噩梦,而现在呢?成旻加班晓加薪,一个位高权重责任轻,世界各地任他游;一个钱少事多无福利,路边丑女也白眼。深深的自卑感植入心中,已成了成旻挥之不去的一道阴影。因此,明明知道自己只需一个电话,就能知道那个女孩的一些信息,但是已不知不觉拿出手机的成旻,却无论如何也按不下那个拨号键。

  成旻是个敏感的男人。敏感的男人容易受伤。在高中的时候不知天高地厚的成旻当众向班里某个女生表白,结局就是成旻在对方无情的奚落中,流血的走开。在大学的时候成旻终于鼓足勇气去追求经管的一位美女,在傻傻的当了三个月的饭票后,美女潇洒的走开。

  成旻于是沉默了。成旻长得不帅,衣着邋遢,文武皆无,家里又是极为的普通。浑浑噩噩中,成旻已经度过了他人生中第28个年头。

  所谓爱是对未来美好的向往,恨是对过去痛苦的回忆,随着未来的想象如肥皂泡般一个接一个的破灭,留在成旻心中的,只有无穷的伤痛和恨意。

  在一片茫然中,成旻打开新的记事本,流淌出了以下的文字。

  9。 成旻的心情随感

  爱情是什么 

  时 间: Thu Jun 20 10:14:13 XXXX

  风能带走人生间一切的烦恼

  ——随风而逝序

  爱情是什么?

  小时候,爱情是你拍一,我拍一

  慢慢的,我长大了,上学了,爱情是个遥远的青苹果,可以看,可不能碰;可以碰,却不能吃。

  再后来,我付出了爱情,却得到了伤痕。爱情,是一场残忍的游戏。

  渐渐的,爱情成了一个玩笑,一个相互伤害和取乐的玩笑。

  就像众生玩弄的文字,在煽情的同时彼此把玩着人类仅存的美丽和情感,挥霍着心灵深处最后一点幻想和纯洁。

  渐渐的,爱情成了情欲和冲动,野性与征服的旗帜,在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下,我们干一切想干而以前不敢干的事,堵一切与我不同的诸口的绝佳的武器。

  于是我们长大了,快乐着,也许也有着那么一点的悲伤和失落,只是爱情迅速褪去哪最后一层美丽绯色的外套,逐渐的,我们不再知道什么是爱情;逐渐的,我们不再有心跳的感觉,留下的只是习惯、欲望和害怕孤独的心灵。在年少的追逐中踉跄走完最后的青涩爱情之路,猛然回首,早已是鲜血淋漓,手上还拿着刚刚刺伤别人的尖刀。

  终于,人们完全的现实。可我仍在绯色的梦中,编织着早已不再可能成为现实的谎言,欺骗着自己,蒙蔽着自己,让自己痛苦而又甜蜜的睡者,快乐着,乐观着,勇敢的活着。

  爱情是什么?什么也不是。

  不愿有恨,魔鬼的力量我无法控制,让自己在时间的流逝中趋于麻木;不愿有爱,我不是天使,不敢再去承担肥皂破灭的痛楚和彻骨的回忆。

  就让我走,做一名尘间的看客;就让我随风而逝,不再激起风铃美丽哀怨的乐章。

  爱情是什么?

  相爱是幸福,单恋是痛苦。纵观天下,无非你爱她,他爱我,我爱你。永远的遗憾,永远的悲剧。这使得我们更为珍惜那尘间稀有的互爱,沉陷与自身堕落和无奈,慢慢习惯和接受,欣然面对于自身悲哀并制造着新的悲哀,快乐,并痛苦着,活着。

  10。 走桃花运的晓的一天

  当晓从雯的家中走出来的时候,无比的轻松。清晨的上海,空气中带着些许海的气息。晓有点醉。他闻了闻自己的手,仍然带着雯身上香水的味道,清雅,又夹着淫糜的色彩。不由得回忆起昨天晚上的大战,晓的下身,也逐渐鼓了起来。

  一切如在梦游般,脑里,心里,想的,飘的,全是雯。等晓略有些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在电梯里,陪他在电梯里的,只有婷。

  婷是这个公司副总的秘书。以前已见过多次,却并没有什么私人的交往。刚从自己春梦中惊醒回来的晓,看到美艳异常的婷,仿佛又看到了雯的笑容,雯的身段,雯的朱唇,雯的胸脯;如此的糜然,如此的诱人,晓看着,想着,不知不觉靠了上去。。。

  “不接电话不接电话就不接电话。。。”

  晓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晓一看,还是个陌生号码,心中莫名的有些生气,语气也变得强硬:“喂?!谁啊”

  居然是雯。晓的口气立即软了下来,就在此时,电梯门开了,晓心里想着雯,口中细声细语说着,仿佛世界就是他们两个人的,迎着透过玻璃窗射进来的阳光,快步走了出去。

  雯对他有意思。雯对我有意思!挂了电话后,晓兴奋得想喊。自从高考后和蔷的那次以后,晓从未如此兴奋过。10年了,快10年了,面对着同一个女人,了解得不能再了解的女人,晓以为自己的热情已经永远的尘封,但是今天,晓心在狂跳,脸在泛红,所有少年的冲动,少年的青涩,仿佛都回到了自己的身上!

  在兴奋中,婷问了句什么,晓胡乱应了声。婷微微笑了笑,给了晓一张名片。晓一时没有多想,顺手放到了兜里。接下去就全是公事了。又是无趣而又程序化的一天!

  当晓走出这家公司的时候,还没正午。到公司正好赶上食堂的午餐。晓潇洒的一扬手,招停了一辆的,坐了上去。这辆车已有些年头,司机一踩油门,发动机发出令人恐惧的咆哮声,全车吱吱咯咯的响着,老大不情愿往前挪了出去,一股浓厚的汽油味,弥漫在车内的空气中。晓皱了皱眉头,厌恶的把头别的过去。也许应该买辆车。晓这么想着。晓的钱已用在买房和股市中,但是蔷还有些自己的积蓄,以她的收入,那点钱应该够给自己买个小车吧。晓这么想着,手机又响了。他懒懒的把手伸到兜里,触摸到了一张硬硬的东西。随着手机一起,这玩意被拿了出来。这是张名片。婷的名片。晓记起来了,这就是今天婷刚刚给他的那张。突然间晓觉得有些不对,婷早就给过他了,为什么今天又给?在迷惑中他接通了手机,耳机中传来熟悉的声音:“你在哪?”

  “在回公司路上呢。”晓一边敷衍着,一边把名片翻了过去。耳机里传来蔷责怪的声音:“你昨天晚上到哪去了?为什么到现在也不给我个电话?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晓想说些什么,蔷细细的嗓门继续在耳边回响着。晓懒得理她,摸不作声,只是看着手上的名片——名片的背面,赫然是一连串的阿拉伯数字,那是婷的手机号码。

  她为什么给我手机号码?一个大大的问号立即在晓的心中产生,恍然间晓有些明白,一时间兴奋的要从座位上跳起来,这个小妖精,真有你的!然而脱口而出却是:“你真啰嗦。我手机又没关过,你怎么不打,现在才打。”

  话一出口,晓立即就有些后悔。电话里紧随着的是蔷的沉默,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边传来蔷哭泣的声音。

  11. 我的名字叫做婷

  我的名字叫做婷。我知道我的名声不好,但我不认为那是我的错。实际上我没有做过什么,而那帮臭婊子们一边自己放浪形骸着,不知羞耻的和各式各样的男人睡觉,一边却以节妇的口吻私下议论和传播着我的“放荡”。我还能做些什么呢?世界就是这样,好人总是被歪曲,贞女往往被影射成妓女,面对现实我只能选择无奈。我窃以为,我的不幸源自别人的嫉妒。

  看着那些贱人一边酸溜溜的在背后说着:“婷靠的是自己的身体罢了”之类的废话,一边却想尽办法想爬上副总的床的样子我只想笑。真正不依靠身体的女人是我。好吧,我承认我利用了那个胖胖的傻子王,但我可不是依靠身体,就是有也是精神层面的。

  虽然我心里知道自己的无辜但我早已对公司里的风言风语显得厌倦。我并不是没人追。但是那些追求我的人还真一个看得上眼。我是个小女人,关心的是自己的小小的一日三餐和将来的绯色向往。那些人,不符合我的条件。

  我听说现在中国适婚男青年比女的多六千万。好多,我这辈子也没见过六千万人,能给我留下印象的恐怕六千也没有。但我不得不哀叹一声,即便如此,好男人还是太少了,真得太少了。

  他要有钱,自己要有事业心,父母家境要不错——农民可不行,看过《新结婚时代》吗?想起来就怕怕——房价现在破万了可他得有套房子,还不能让我参与还贷,太累。除此之外长得不能太抱歉,身高最好180。要有家庭责任感,要传统要专一。嗯,最关键的是要爱我,对我好,否则前面的条件再完美对我也是水中月镜中花。我可明白着呢,为了钱而结婚的女人,迟早都要败在钱上。原因很简单,一旦女人把自己当成商品,就不得不接受这件商品贬值很快的现实。而且,好男人不缺女人。缺女人把你当成宝的他也不是那些好男人了。

  你们可能已在嘲笑我的择偶观点,我知道你们这些臭男人怎么想的。家里是主妇出门是贵妇,人前是烈妇床上是荡妇不就是这些龌龊男人的真实想法吗?跟着这些以为是天下第一好男儿的家伙,总是摆脱不了成为“免费”女朋友的下场,他们要的也就是这个。如果有机会使坏,比如去天上人间找小姐,跑得比谁都快,他们盼着这一天很久了吧!

  当然,那个王胖还算不得龌龊。他在感情上单纯着呢。自己事业呢,也算小有所成;其他方面也似乎满足我对好男人的要求。但他有个最致命弱点:年龄太大。超级剩男。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像他这样猥琐不修边幅,又不懂讨女人欢心的人来说,不成为剩男才是件奇怪的事情。世界就是这样,给了你一些似乎总要夺去你一些,就不让一个完美的老公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提到了老公。是的,我想嫁人了,很想。我今年24。对很多女人来说,这个年龄结婚太早。而对我这样的小女人,却显得实在有点老了。而且,这个人不可能是王。

  在我认识的人中我反复考量,我看中了晓。他前景不错,家里条件也不错,上次闲聊的时候还知道他买了套房子。长相也很能给我面子,人嘛,感觉还不错。和其他那些恶心的男人相比,他还算正经,起码,在陪我们副总的时候,他并没有像其他男人那样,乘机公款满足自己的兽欲。像这样的男人不会没有女人。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了,很久了,快结婚了。但对我来说这不是障碍。前面说了,垃圾男人遍地是,可好男人很少,这个时代女人要主动点。而且和女朋友久了多少会有点厌倦,何况自从知道他要结婚的事情来,我也没见他喜上眉梢,倒是愁眉苦脸了许多。今天看他接的那个电话,问他是不是他老婆打来的,还说是,骗谁呢。见过他和老婆打过的电话,那有这么柔情脉脉的?反正我也不是第一个,就勇敢的上吧!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他能抛弃自己未婚妻,跟着你。难道以后他不会因为另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而最后抛弃你吗?”对此我只是轻蔑的一笑。在这场感情游戏中,我相信,我会成为最后的胜者。

  12。1 我的名字叫做旻

  我叫旻,我姓成,我的爸爸叫成功,但是很不幸,他的一生充满了失败,前几年还刚刚下了岗,现在还在家里呆着呢。当我出生的时候,漫天的鹅毛飞雪突然停止,据说产房里红光冲天,我爸爸欣喜若狂,取名“成旻”,谐音“成名”。继承了我家里的光荣传统,我到现在默默无闻,更谈不上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也许我的名字只是“臣民”的谐音把。

  度过了我人生中第28个年头后,我对“成名”早已经淡然,虽然小时候不免的作过成为伟人的梦。现在,我只想成家。而即便这样小小要求,似乎也很难实现。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自以为是个好男人。我很传统,我也专一,我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我长得或许不好看,但还算不上丑八怪的行列。我的内心告诉我,我对自己的老婆,会很好很好。唯一的缺陷似乎是我的收入,但我也不低了。我已经是市平均收入的两倍,虽然离我的同学们还有些距离,但是,有多少名牌大学生呢?

  但是我还是单身着,一直。上次相亲以后,我尝试去约她,失败。我不知道她有什么看不上我的,我哪点不比她好?最近唯一开心的事情是我知道上次在电梯里我看到的那个女孩的信息了。她叫婷,是我公司的一位秘书。她有男朋友吗?我不知道,看上去好像没有。我不知道如何去和她搭讪,我和她唯一的接触机会是拿着单据让她转递给副总签字,在这个间暇中和她聊聊。于是我自告奋勇成了我部门的跑腿者,只为了多看她几眼,多和她说说话。但是,我始终不敢跨出关键性的一步:约她出去。她在我心中,如同圣洁的天使,那么的美丽,那么的遥远,可看,却无法触摸。在孤独的夜里我不断的沉沦,我想,我要疯了。

  在感情上的失意一直让我努力的学习,虽然事业一直并为因之起色,但我只是默默地坚持着。也许,等我有点小钱的时候,就可以吸引婷了吧,虽然我知道,婷不是爱财的女人。

  12。2 我的名字叫做旻 (续)

  时光在悄悄的飞逝。夏去秋会来。当街上已经悄然撒落一地的金黄的落叶,我的愁绪仍然在蔓延。

  今天下雨,不知怎的我又想到了婷。我和她的关系,仍然像我们初次相见时的那样的陌生。在这个秋雨纷飞的下午,我迷茫着,过于的一切的一切,如幻灯片般从我眼前一幕幕,一桩桩,慢慢的回显,像刀一样在慢慢刺痛我的心,让我痛苦,让我压抑。面对着电脑屏幕,我的手指慢慢掠过键盘,像抚摸着我唯一的爱人。忽地,一股冲动和伤感涌上心头,在一阵狂热中,我写下了以下的字句。

  12。2。1 单身,并孤独着

  标 题: 单身,并孤独着

  时 间: Thu Oct 16 13:27:45 XXXX

  我是单身,用一句话说,连手都是处的。每天灯火阑珊时,走在繁华的路上总有一种淡淡的哀愁。就这样,我喜欢上了秋天,我的名字中也有一个字,是秋天的意思,冷冷的,又带了那一丝的神秘和惆怅。

  大学时我爱上了一个人,很深,装进心里的是思念,流出来的却是受伤的血。一时间我写了很多很多的小诗,很杂,很乱,却稍稍带走了我的哀伤和愁绪。或许,我根本就是个不该去爱的人。

  然而悲伤仍在继续,不同的院系,不同的校区,暂时隔绝了我们的音讯,暂时抚慰了我痛苦的灵魂。我温柔,但我不浪漫;我体贴,但我不善辞;我周到,但我要的却不是感激。

  爱,对我是种奢侈品。长久以来,我一直过着贫穷的日子。长久以来,我一直是个不注重服饰的人。长久以来,我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小青蛙。在这过于势力而又以貌取人的社会,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就这样,我孤独而又痛苦的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青春年华。当她告诉我:“你很周到体贴,这是我和你交往的原因。”一瞬间,我恨死了周到体贴这四个字。男人不需要学会温柔和关爱,在血和权力的震撼下,男人才有了尊严和意义;在极度的威严和残忍下,托起的是一个人人敬重的光环。

  我喜欢思考,虽然思考并不能给我带来一个温柔美丽的妹妹。我总是该死的用理科的逻辑和想法去总结我的失败和孤独。于是我继续孤独着,悲伤着,冷漠着,只留下一个活着的死灵魂,努力创造着自己的梦幻帝国。

  12。2。2 我的名字叫做旻 (续2)

  写完了这些,我愕然发现,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幸好,这是个周末的午后。我在自己的家里,涂鸦着。在这个最后一个属于我的空间里,我可以尽情哭,尽情冥想,尽情宣泄我心中的忧郁和愁绪。

  婷,你知道吗?你知道有个男孩在你的背后暗暗的喜欢着你吗?为你哭,为你笑,为你自我折磨着万千柔肠。你不知道。你即使知道也只是轻蔑的甩开。我是一个注定要孤独终生的人吧。

  胡思乱想中,手机响了。我一看,是晓的。很久不联系了,他怎么突然找我?疑惑中我接了,晓熟悉的声音响起:“兄弟,还没女朋友吧,我给你介绍一个。”

  一时间,甜,酸,苦,愁,万般思绪,一齐涌上我的心头。

  13。 成旻的第二次相亲

  当成旻出现在这家饭店面前的时候,他才第一次的知道,上海的饮食业,竟是如此的热闹。不算小的店铺门前,已排起吓人的长队,而里面呢,早已是宾客满座。

  晓已在那里等着,看到成旻,笑了笑。不知为何,成旻总觉得他的笑容,似乎带有一丝的尴尬。晓的旁边,就是他的未婚妻——蔷。我们的女主角呢,据称还在加班,还没出现。

  晓早已订好了位置,两人的。位置靠窗,外面就是美丽的外滩,霓虹闪烁,映的江边分外的妖娆。成旻有些心虚的坐下,右手不由得摸摸了裤袋。晓先退了出去,留下蔷陪着成旻。

  这不是成旻第一次看到蔷,蔷也认识成旻。蔷微微笑着,满口不住的称赞起今天的女主角来。蔷的热情使成旻心中暖暖的,对蔷如何追女孩的建议和教诲,也暗暗记在了心头。

  就在蔷谈天说地之际,女方已在晓的带领下出现在桌边。成旻惶然看去,只见此女面若桃花,虽算不得十分姿色,倒也中轨中居,长着一张经典的瓜子脸,好看的笑着;耳环玲珑,淡妆细抹,烘托出一位年芳25的女子应有的成熟和优雅。一根细细的PT钻链熠熠放光,恰到好处的突出她脖子白皙细长的优点。上身呢,是件雅致的吊带衫,外面是件蕾丝的小披肩,美丽的乳沟若隐若现,不仅令成旻心驰神往;下边呢,黑色的短裙下露出玉藕两截,肉色的丝袜包裹着有致的双腿,亭亭玉立在一双蓝色的公主鞋上。

  这个女子叫做莛。是晓的同事,目前从事人事工作。至于她的私生活,晓心里明白,今年刚刚被她同居了三年的男朋友甩掉,不过对于成旻,倒是一字不提,反正提了也没什么意义,活得糊涂或许更好。看到成旻流露出的色迷迷的笑容,晓微微一笑,一瞥蔷,蔷也笑着,意味深长地反看了晓一眼。于是两人退了出去,只留下成旻和婷两人,坐着。窗外,便是那美丽而又风情的滨江大道。

  待到吃完饭已是九点。两人相谈到也甚欢。成旻潇洒的结账,浪漫环境的代价只是200大洋整。随着成旻爽快地在签单上龙飞凤舞地写下自己的名字,莛笑脸如旎,爽快地答应陪成旻去滨江大道走走。

  大凡相亲也好,约会也罢。一开始多是男方君子的付钱,两人纯洁的要命;待到酒饱饭足,月光初上,双方如是有意,不免兽性勃发,要在阴影之处,或建筑或树荫,行一番互诉衷肠之事。成旻虽剩男,还是个处男,对此倒是无师自通,又也许周遭一对对的男女启发了他,在过马路之时,成旻打起十二万分的胆子,轻轻拉住了莛的手。莛略有些意外,却并没有挣扎。于是他们就这么握着,即使过了马路,仍然轻轻的牵着。

  14。 蔷的内心自白

  我的名字叫做蔷。我以为我很坚强,却在越来越多的夜晚中悄然落泪。婚期已经近了,晓却总是那么的忙碌,甚至,没有时间和我去民政局办手续——听说,那只要短短的五分钟。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是否已经悄悄的逝去,如同我不再年少的青春。我的皮肤开始松弛,眼边竟然已有了皱纹,这在以前是多么的不可想象!就如同晓现在对我的态度般,变得不耐,冷漠,一时间,我彻底怀疑,他是否还在爱我。

  我的眼泪在不争气的流,我的本性却督促着我做着努力的反击。晓一定是受了什么人的引诱!那个狐狸精!我仔细的留意晓的一举一动,外表上却装得毫不知情。我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现实的女人。我以为,碰到男人的出轨,要末一刀两断,要末佯装不知,一哭二闹三上吊毫无意义。感情是脆弱的玩意,经不起考验,更容不得裂痕。我努力得让我男人有了别的女人的想法不在折磨着我,冷静思考着。

  我还爱晓吗?是的,我爱着。另外我不想在我28岁的时候成为可怜的弃妇,承认自己在感情上彻底的失败——倘若如此,晓必将为此付出代价。我发誓。但我仍想继续,尽力呵护这我们之间的感情,让它完美,让它无暇。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把那个狐狸精彻底的清除出我和晓的世界。而这第一步,就是找到那个女人。终于有一天,我在晓的手机上找到了T。

  我不知道T是谁,晓和她在最近一个月内通了24次电话,从没有一个客户能够做到这点,而且,从没有一次电话,是在我独守空房的夜晚打得——自然,这成了他们可能在一起的推测。

  我悄悄拨通了这个号码,果然,是个女人接的。挂了电话后我再次忍不住泪流满面。但是,她是谁呢?我每天故作笑脸,更好的对待着晓,对他温柔,对他体贴,在背后,我流泪,我恨,彻骨的痛恨。我细心而又小心的探索着。终于有一天,我听到晓对电话的那端温柔的称着:“ting”。 我事后检查电话记录,果然是t。猛然间,我回忆起了一个名字:莛。

  她是晓的同事,和我们关系还不错,到我家来玩了好几次。长得挺可爱。听晓说今年他和她男朋友分了的时候还很同情她,但现在我真想抽自己几个耳光。可怜?我觉得用可恨用在她身上还差不多。愤怒差点冲垮了理智,但我终于克制住了自己,不动声色。晓不应该去选择一个二手货,而且她没什么方面比的上我。关于这点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晓:她需要一个男人但那不应该是晓。这时我想到了晓的一个老同学:成旻。这是个老实人,也很传统。和晓不好不坏应该还不会替晓去背黑锅。当我故作热心地怂恿晓撮合成旻和婷的时候,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的古怪。不出所料晓说了一大堆诸如“他们不合适”之类的废话。我忍住内心的偷笑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再三坚持,当晓终于拿起电话打给成旻的时候,我的脸上,一定非常的阳光。

  接下去的事情你们也看到了。如我所料,莛只是需要一个男人。当晓听到莛愿意去见成旻的时候心里很失望吧?当然,也许这只是他们的诡计,一切只是为了让我继续生活在谎言中。但是,当晓眼瞅着成旻拉住莛的手的时候,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而我,则狠狠咽下一大块冰激凌,心中,是说不尽的甜。

  15. 我的名字叫爱情

  我认识你每一个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你们中的一半渴望着我,享受着我给你们带来的快乐和幸福;而另一半,则痛恨着我,诅咒我骂我,而我则兴高采烈的在旁边冷眼看着我给他们带来的折磨和痛楚。

  我是什么?你们在问。好吧,我出个谜语,你们猜猜我是谁。别露出失望的神色来!因为我的本性,就是难以捉摸,神神秘秘。

  “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

  这谜语是你们已故的文豪周某人写的,他是少数戏弄过我的人。这个谜语的谜底就是我。

  是的。我的名字叫爱情。你们看不到我,却感受到我。不管你愿不愿意,如果我高兴,我就进入你的心中;如果我不高兴,我就让我只在你的心中。

  我是强大的,但我不是万能的。我的存在已经很久很久,我见过了难以计数的人类,但我不得不哀叹,世界变了。

  真的变了。就像山水顶不住沧海桑田,天地免不了日月新颜一样。世界变了,人类变得越来越自由,越来越强大。而我,与其他美好的东西一样,则越来越虚弱,越来越无助。随着我一次又一次的被驱逐,眼睁睁的看着各式各样的罪恶和邪念在我曾经的领地上横行无忌。有时候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再存在了?

  我本是快乐的,长久以来我已习惯玩弄人类脆弱的灵魂,而不曾想到,我会被人类玩弄,悲惨的离开他们的心扉,我曾经的乐土。

  是的,我又要搬家了。这次是一个叫晓的年轻人。10年前我无意间游进了他的心扉,与他纯洁的灵魂结合在一起。我让他幸福,让他甜蜜,整整十年了。在这十年中我很小心的扫除可能对我有威胁的任何东西,但我留下了智慧和现实。而正是这两个东西,在告诉晓,我应该离开。我黯然。于是我走了,但是我很快找到了新的宿主——雯。我悄悄的进入她的身体,迅速的发芽生根,最终牢牢占据了她的心灵。在快乐中我几乎忘却了过去所有的不快,但突然间,我想搞个小小的恶作剧——就如我一贯的作风一样——我很想知道,当充满爱情的雯,爱上已经没有爱情的晓的时候,那会怎么样?

  看着雯在我的精心策划下愈陷愈深,我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恶魔般的笑容。

  16。 为情所困的雯

  我终于变成一个大白天宣淫的女人了。雯这么想着,懒懒的支起身,任由窗外的阳光洒在自己裸露的肌肤上,暖暖的,看着一丝不挂的晓。他们偷情的生活已经过了半年多了,每一次的见面几乎都是以直奔主题始,又以身体的缠绵结束。简单,却又刺激,让雯难以忘怀。

  雯知道晓要结婚了。也许在晓的心中,雯永远只可能是一个情人。但雯不介意。真的。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晓。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同样也可以不需要结果。雯只需要知道,自己爱着晓,这够了。太多的晚上他们在一起,终于晓的老婆起了怀疑。当晓把他老婆安排成旻相亲的事当笑话说的时候,雯笑了。那个愚蠢而又自以为是的女人!但是谨慎的他们仍然悄悄把约会的时间改到了白天。一开始,雯还有些不习惯,很快的她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亲近晓,爱抚晓,和晓在一起。时光虽然短暂,对雯来说,却足够甜蜜。

  然而在这份甜蜜中,雯却隐隐感到一丝不安。雯想,那是自己的良心吧。于是她终于张口问:“你那个同学成旻怎样了呢?”

  “成旻?”晓闭上眼睛,回想着。

  成旻究竟怎么样了呢?这个事情与晓无关。晓与成旻非亲非故,从内心里,晓倒觉得自己这一回,实际上帮了成旻一个忙。若非自己与雯的关系,他老婆不会无聊的去撮合他与莛。成旻能泡上莛,真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馅饼呢!晓这么想着,一面随口应着:“他谈着呢。”

  雯听晓这么说,心里略有些安定。于是又问着:“那那个女人对成旻怎样呢?”

  莛对成旻怎样?晓想着,忍不住笑着,还能怎样呢?男追女,砸的是钱,耗的是时间。莛并不会介意有个免费饭票,那个小搔货也巴不得男人搂搂抱抱她,她可缺男人着呢。就是接个吻也没什么,但是上床这回事,嗯,嗬嗬,还是算了吧,就成旻那样?能满足她吗?晓边不屑地说着,边想着,莛也不错的呢,自己如果提出来也能弄到床上去试一试的八?当然,这个想法,只能埋藏在晓的心里,可不敢说出来。不过晓的下面,却忍不住又硬了起来。

  雯听了,有些意外:“那她什么意思呢?玩弄你同学?”

  “玩弄?也许吧。还算不上吧。”晓有些不耐,“这样女的多了,同时谈几个,后面备一个,找不到好的和成旻过小日子也不错呢。别说他了,来,亲一个。”

  雯感觉到晓的异样,心里有些怀疑晓大概在想莛呢,不由得有些生气,一把推开晓不规矩的手,翻身下床,穿衣服。身后传来晓不满的嘀咕声,雯突地回头:“你就只知道和我上床!”说完这句,雯冲到卫生间,把门锁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留着泪。脑子浮现出的却是成旻的名字。他真得很可怜。雯同情地想着,和我现在的情形的类似吧!爱着对方,却只是对方手里的一颗棋子。付出的感情和一切只换来自己的遍体的伤痛。于是成旻,莛。两个不相干的人在雯的脑海中浮现着,旋转着,虽然雯与他们素未谋面。有一时间,雯觉得很内疚,不知道为什么,雯总觉得,是自己害了成旻。

  雯正胡思乱想着,耳边传来敲门声。雯开了,晓有些手足无措的站在门口,只穿着一条短裤:“对不起,我。。。”晓说着。雯抱住了他,用唇封住了晓的下一句。在两人的缠绵中,雯轻轻说着:“晓,我爱你。”

  17.1 我的名字也叫爱情

  我也是爱情。就像有各式各样的人一样,爱情,也是各式各样的。而我,就是无数爱情中的一种。与前面那个爱情相对应,我的本性是恬淡温柔的。如果对方与我品性相近,我会给我的寄主带来长久的幸福和恩爱;如果不幸的对方与我大相径庭甚至毫无爱意,那我留给人们的,只是淡淡的哀愁和忧郁。

  是的,我是传统的爱情,你们可以把我划入保守的那一类。有些人以为像我们这样的东西应该已经消亡了,其实不是。只是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数目增长远远赶不上人类繁衍的速度——这也容易理解为什么在这个人口爆炸的环境中,爱情反而显得少了。而像我这样的爱情,只生存在单纯平静的心灵中,慢慢等待着自己的缘分。

  是的,我提到了缘分。像我这样的东西是相信缘分的。实际上我也知道缘分是不存在的——相信我,作为一个强大的爱情,我对世界的理解比你们这些渺小的人类要透彻的多。——但是这从没阻止我们信仰过缘分,就像任何生物都需要个寄托一样,我们的寄托就是缘分,或许,可以把它归结为命运。

  温顺的生活,犹如一杯淡淡的清茶,长久的浸泡才逐渐散发出我们独有的迷人的香味。

  我结识成旻已经很久很久了,久的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那一天的相逢的——原谅我,爱情的记性,一向不好。我在他的心里埋藏了多年,一直等待着缘分的到来。但是这一次,我等了很久很久,缘分终究没有降临。是时代变化了吧,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不能再等了。

  我的本性并不会让我十足的外露,我也注定不是进攻性的选手。我知道,随着我的沉寂和忧郁,在成旻的心里,开始有样东西叫自卑。这东西吞噬着成旻的心灵,自卑带来疯狂和仇恨,一再侵犯我的领地。我一忍再忍,直到现在,我不得不龟缩在一角,通过着良心我小声的提醒着成旻,在你的心里,还有样东西叫做爱情。

  17。2 被情所困的成旻

  当夜幕降临,又一个寂寞的黑暗来临的时候,成旻躺在床上,想着。谁也不知道在他的脑瓜子里到底想了些什么,但是我们却能看到,成旻在流泪。

  今天下班的时候,他看到了婷。

  婷仍然是那么得亭亭玉立,光彩照人。自从有了莛,成旻以为自己可以完全忘却了她,专心致志的爱护莛,直到永远。但是在那一刻,成旻知道,自己仍然生活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的向往中。这个向往,就像是个肥皂泡,美丽,但总有破灭的一天。

  他看到了婷。这不算什么,但是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措然:他很快看到了晓。晓笑着,英俊的脸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有力而又强壮的臂弯挽住了婷的纤腰,两人就这么笑着,走着。

  一时间,成旻有些昏眩。晓不是要结婚了吗?他不是有老婆的吗?婷知道吗?蔷知道吗?一个接一个的问号袭来,另成旻有些踉跄,他突然想到了莛。

  和莛交往已有些时间了。莛对他一直不冷不热的。据说女孩对你有意思会为你省钱,但是莛不是。莛总是追求所谓的品位和氛围,而这,唯一的需要就是金钱的堆砌。成旻不知道这是自己不够魅力让莛爱上自己还是莛就是个如此花费的女生。成旻每天都会打她电话,而多数时候,那端传来的总是忙音。成旻有些迷茫。他想爱,却如此的害怕,胆怯;天生的直觉和多疑在不断的告诉成旻:“她不爱你。停止吧,傻瓜。”

  接下去的念头让成旻开始觉得害怕。因为他觉得莛不是和自己相同的那类人,就像晓一样。也许,婷也是。这是成旻不敢追求婷的原因之一。而现在,成旻突然怀疑,晓为什么要介绍莛给自己?婷和莛,婷和晓,难道这只是一种巧合吗?一个可怕的猜测在他的心中升起,虽然他还没完全搞明白那是为什么,却令他害怕,不安,更令他开始有些愤怒。在迷离中,成旻拿出手机,手颤抖着,徒劳的寻找着蔷的电话。果然,没有。他没有蔷的电话,他甚至不知道蔷的公司。在绝望中,成旻突然把手机狠狠地砸向地面,碎了,如花一般,其中的一半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掉进了黄浦江中,只留下一串淡淡的涟漪。旁边的人们惊异的看了他一眼,很快又回到他们自己的世界中去。

  对面就是外滩。华灯初上的夜景分外妖娆;周遭一对对的恋人散发着浪漫的气息。这就是华丽柔情的上海滩。在夜风中,成旻突然有点想哭,想闹,想没来由的大吵一架。世界的繁华不属于他,世界的繁华只衬托出他的可悲和可怜。于是,成旻就让秋意的江风,尽情掠过他的双颊。

  18。1 我的同学晓将不会原谅我

  我的名字叫做旻。

  我不知道昨天是怎么回家的。在迷迷糊糊中我在通讯录中找到了一个号码,那是晓的新居的电话号码。我打了,另一头是天使般的声音,那是蔷。

  我想,我很需要安慰。但是蔷呢?她也很可怜,和我一样的倒霉蛋吧?得到再失去,和从未得到,哪个更痛苦?我不知道,我只是尝试让自己的声音尽可能的正常。

  在这么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我东拉胡扯着,在蔷很快变得不耐的当口,一句话脱口而出,令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今天我看见晓和婷在一起。”

  那端是短暂的沉默。然后,电话挂了。

  我突然有种犯罪感。我觉得,我可能作了件错事。

  过了一响,在黑暗中,电话响了,我接了。是蔷。

  “你对莛怎么看。”虽然在生气,那边的声音仍然是柔柔的。我开始羡慕起晓来,他的妻子,在我眼中,是多么完美的一个人啊。

  “哪个ting?”我愣了愣,“晓介绍给我的那个马?”

  一时间,那边停止了呼吸。我突然知道,我的同学晓,他将永远记恨着我。而我的头,不知怎的,开始剧痛起来。

  18。2 我的理智将不会原谅我

  我的名字叫做旻。

  我的心里现在充满了痛苦和仇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懦弱,如此无能,而我,只能承受这一切自己的带来的苦痛和伤痕。

  我的高烧已近三天了。在迷迷糊糊中,我多少次渴望着莛的电话,哪怕一个短消息也好啊?但是,没有。如果我不主动找她,莛从来不会主动地找我。

  她对我有感情吗?我怀疑。哦,不,是彻底的否定。醒醒吧,理智在呼唤着我。我咬着牙,眼泪却在不争气的流下。我知道,我不该落泪,但是,我仍然在哭泣。

  哭吧哭吧,像我这样的人,除了猥琐的躲在自己的被窝里哭泣,还能干些什么呢?只是为什么,莛的身影仍然在我脑海中盘旋,挥之不去。我是个贱人是吧。

  我仍然记得我的处吻。那是一个雨后的晚上。水珠从树叶的尖端悄然滑下。我已不记得是谁的主动,在双唇相触的一瞬间,我紧张得发抖。接下去的过程毫无趣味。舌头的探索很快变成了吸吮,在我们分开的时候我只长舒了一口气,背着她吐出残留的唾液。“总算完了”。我这么想着。未曾得到的东西是神秘,亲身的经历却往往令人失望。于是我不喜欢接吻了。也许在许久的以后,我才会逐渐得明白,不相爱的人,接吻,是永远没有乐趣和快乐的。但是让我们回到现在,在这时,我以为,接吻,就是这样。

  就在我回忆和遐想的时候,我新买的手机响了。

  19. 有人将称我为活雷锋

  我是雯。

  那是一个漫不经心的下午。如往常一样,我的电子邮箱内充斥着各式各样未读的信件。当我浏览到我公司内部的推荐启事的时候,我按住delete键的中指,神使鬼差般的停顿了一下。在那一时间,我想到了成旻。

  我公司有适合成旻的岗位,虽然我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成旻做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对我来说,技术活仿佛都是一回事。而最为重要的是,我公司技术部的待遇不错,薪酬在市场上属于上上。这就够了。接下去的事情并不难办。因为要搞到成旻的联系方式远比我想象的要简单——晓的手机上就有,而他对我偷偷找到成旻的资料的事情似乎毫不知情。而我公司的人事部呢,如我所料,他们立即很慷慨得给了成旻一个面试的机会。这个机会来之不易,多少社会的精英在面试之前已经早早的被我们的人事淘汰,其中的原因说来严肃实际则很讽刺,也许仅仅是因为字体抑或简历的编排上的小小瑕疵。我知道我说了这个真话会引起你们多大的反感但实际就是如此。相交实力,运气和伯乐有时更为重要。而且要说我公司的人怎么怎么强,我倒并不觉得,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拿着令人惊羡的高薪,从而让圈外的人们崇敬的认为我们是社会的栋梁,当世的精英,虽然实际上我心里明白,自己什么都不是。当我第一次认识到这一点时我有些迷茫。我是个乖乖女,从小都是。努力学习,拼命考证,毕业也如愿挤入了这个业内名闻遐迩的翘楚。但当我认识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是的时候我很失落。我的工作让我上不上下不下,我指的是感情方面。要说事业上比我好的男子呢,虽然我仍然有着可以吸引他们的资本,但我悲哀的发现,在年轻漂亮的同时,还要拥有洗衣做饭的优点。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竞争力。也许放低点要求可以,但是我仍然悲哀的发现,即使我不介意了,但是男方仍然介意。在不久之后我就发现,把男人纯粹当成一个泄欲的工具,反倒让我脱离了所谓感情的烦恼和困惑。起码在这一点上,对方才根本不会在乎,你在社会的身份。

  然而在每一个寂寞的夜里,有时我也会流泪。我渴望着自己的白马王子的出现,希翼着我的心跳,我的梦想,那是每一个青春少女都曾有过的梦。当晓出现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以为我的梦想可以成真了。但是成旻的故事让我沉思。我不是一个笨蛋。晓在利用成旻,毫无疑问。当另一个疑问是为什么晓的女朋友会撮合莛?我的名字和莛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拼音的简写也不是。

  面对着现实我选择了逃避,我不愿意再去回想那令我伤心不快的往事,我不愿再去精准地猜测我不幸痛苦的未来,那只会让我更加沉沦,更加痛楚。就让我做一个无知的笨蛋把!

  但是这一切都掩盖不了我善良的本性。就像你们看到的,我推荐了成旻,虽然,他与我非亲非故。甚至,我们相互都不认识,但是好心地的我还是帮了他这么一个忙,而且,我告诉了人事,不要透露是谁推荐了成旻——我知道,他将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运感到困惑——我也不要拿那数额不菲的推荐费,因为,我就想这么默默无闻地做件好事,就像我们人事说的那样,做一个现代的活雷锋。

  在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我终于看到了成旻。

  (待续)

一、醉里挑灯集

徐福的福气和日本的运气

  很小的时候,最狂野的梦想是做宇宙之王;最浪漫的梦想是在未来日子里的某一天在某个杂花生树、绿草如茵的地方邂逅一个同样明媚清纯、顾盼生辉的女孩子;最逍遥的梦想就是在某个深山大川里偶遇一个有着花白胡须的老神仙,刚好那个老神仙又是个伯乐,看得出我骨骼清奇、慧根自成,然后就很自然的给我吃仙丹、骑白鹤,再然后就整日不事生产、不求学业、不娶妻生子、不柴米油盐,整天的天南海北、人间地上做逍遥游。

        最早知道梦幻世界里竟然有这么好的一个职业------神仙,是大概四、五岁的时候,听妈妈说,那个时候的我整天乌溜溜的眼珠骨碌碌的转,听到鸟叫,我会手舞足蹈,如闻仙乐;看到女孩,我会满脸潮红,如见仙姝;嗅到菜香,我会垂涎三尺,如闻百花之味。那个时候的孩子,对一切都是好奇,会问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是荒诞不经的问题:比如孩子为什么从人的腋窝里钻出来而不是从猪的腋窝里爬出来?比如星星为什么挂在天上不掉下来砸死隔壁欺负我的王二胖身上?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很自然的,一听到妈妈在某个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夜晚讲起老神仙的故事,平时象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的我一下就安静下来,眼睛睁圆赛张飞,嘴巴半张狮子吼。我太羡慕了,那些神仙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如果我也是的话,将来就可以把王大妈家的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人不知鬼不觉的搞到我的床上来,可以把据江湖传言家财万贯的李大麻子的所有金银珠宝统统收归己有,可以把大布什小布什变成阴水 沟里的癞蛤蟆,而我取而代之,成为美国万世不替的总统。

        我10岁的时候,电视开始在村子里出现并渐渐流行,那个时候,只要谁家有台睾丸大的电视,那简直是轰动新闻,说句玩笑话,左邻右舍的小姑娘大姑娘小女人老女人都会寻死觅活的往他们家钻!他奶奶的,李大麻子就是因为家里有台14寸的孔雀牌黑白电视,才不费吹灰之力勾搭上村东头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宋寡妇的。

        那个时候,电视也没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不过那时看电视的比现在看美国好来乌大片的人还多。有一个大叔,第一次去李大麻子家看电视,直到电视里说再见了他还赖着不走,问他原因,他理直气壮的说:节目还没完呢!怎么个没完了,不是说再见了嘛!大叔头摇得象包不同:非也!非也!节目怎么会结束了呢?明明没有结束嘛!你说它结束就结束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电视屏幕上不是还有万千雪花在婀娜飞舞?闻听此言,众人晕倒。

        那段时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电视剧就是〈八仙过海〉,至今还能吟唱它的主题歌:都说神仙好。。。。。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实实在在的神仙,一见之下,大失所望,原本想象里,神仙都是仙风道骨,长相清奇,肋生双翅、耳垂过膝,可一看电视,却原来和平常人一样。

        这个时候,我对神仙已经不那么抵死膜拜、尊从万分了,等上了大学,看了葛洪老先生的扯淡篇-----〈神仙传〉,所有的神仙偶像都一下在心中烟消云散,一下就尘归尘、土归土了。

        葛洪说,这本书是为了回答弟子滕升关于仙人有无的问题而作的。把自己搞得象先知一样,分明就是扮神做鬼、弄虚作假,但是转念一想,他老人家还真聪明,如果放在现在,此书一出,绝对是洛阳纸贵,绝对是万人空巷,排着一字长蛇阵,到大小书店抢购此书。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卖点:它紧抓读者的心理需求点。生活是如此的空虚乏味、寂寞无聊,大家都为名来,都为利往,脚步匆匆,不敢稍做休息。现在,此书一出,一下就满足了许多人对生活的意淫:以后不用去医院检查身体了,反正仙丹一服,不老长生;以后不用花钱坐车坐飞机了,反正脚踏祥云、日行万里;以后不用拼死拼活工作了,反正拈花一笑、点石成金;以后不用娶老婆了,娶了老婆就定了名分,就得守清规戒律,即便破戒包了个二奶,也只能偷偷摸摸,还得破费不少,何苦呢?我现在是神仙的话,我剪纸一张,轻吹一口气,就可以和嫦娥调情,和七仙女翻云覆雨。神仙好啊,OK,那就赶快看我老人家的书吧,包你有终南捷径,得道成仙!

        难道你会怀疑得道成仙是子虚乌有,纯粹是胡说八道?好,葛洪生气了:我这书是抄集古之仙者见于仙经、服食方及百家之书、先师之说、耆儒所论,以为十卷。我是引经据典的!我是实事求是的!我不是个学术骗子,我也不是尼采做痴人呓语!神仙可学是真的,不死可得也不是假的!只要你买我的书,只要你看我的书,更重要的只要你听从我的教导、紧跟我的思路,你就会大大的有好处,你就能位列仙班!

        有没有人从这本书里得到莫大的好处呢?有!远的是徐福;近的是小日本!

        据考证,秦始皇焚书坑儒,万书成灰,惟独留下一本书,就是葛洪老人家的〈神仙传〉,可见此书煌煌万言,字字珠玑,句句成理!否则始皇帝为什么会留下这本书呢?好了,这是闲话,为什么说这本书便宜了徐福这小子呢?原来赢政一得此书,如获至宝,心想:我得此江山,真是穷尽心机、熬干枯骨,现在我是承天之旨、雄霸天下,这花花江山,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一定要一天干一个象孟姜女这样的美女,一直干到天老地荒,一直干到海枯石烂!不过,现在这个资质,如果象这样胡天胡地法,用不了多久,就会形神俱枯、精尽而亡!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就这个时候,一眼瞥到了放在“春宫图”上的〈神仙传〉,灵光一闪,猛拍大腿:照啊!找神仙去!奶奶的,一定要跟神仙要大把大把的仙丹,可以长生不老!外加大把大把的春药,可以在龙床上雄风永继!

        活该徐福得志,满朝文武,都没有后门,能和神仙攀上关系的!偏偏天纵奇才,石头缝里蹦出个徐福来,他俯伏在地,极尽奴才之能事,三呼万岁,有本要奏!秦始皇正为着找不到神仙之事伤心绝望呢,真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正烦着呢!一听这厮在下面鼓噪,也没心情搭理他,就爱理不理的说了句:有本快奏,有屁快放!

        徐福更把屁股撅得老高,颤着嗓子道:恭贺万岁!恭贺万岁!

        秦始皇袍袖一拂:你奶奶的,这个时候还说恭贺,怎么听怎么不舒服,不想着为朕分忧,倒说起风凉话来了?来呀,拉出午门斩首!

        徐福小脸吓得煞白,屁也滚了、尿也流了,赶紧分辨:恭喜万岁,我。。。。。。。他扭捏了半天,银牙一咬,道:我妈妈的妈妈的妈妈的妈妈曾经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于一处林深地幽之处和一个道行高深的老神仙行了大半夜的云雨好事。。。。。。

        始皇帝一听,兴奋异常,赶紧问:哦?!他奶奶的,后来呢。。。。。。。

        徐福道:后来那老神仙与我那祖宗执手相看、泪眼婆娑、半日方止,但终因他公务繁忙,不能久留,因此上行行复行行,才忍痛而去!

        满朝文武齐叹一声,始皇帝也万分懊恼:顶个P用,我还以为。。。。。

        “有P用,有P用,我皇万岁,且等我仔细道来。那个老神仙和我祖宗一夜缠绵,竟然让我老老老。。。祖母珠胎暗结!因此上我们徐家这一脉很有点仙气的!别看我长得丑,可嫦娥看到我也赖着不肯走!因为我有那老神仙骨子里的基因嘛!皇上啊皇上,我恭贺你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啊!”

        “哦?”

        “正因为我有老神仙的基因,所以只要我一碰到神仙之类的 人物,我的潜在小宇宙就哗啦啦的响,这样,就相当于一等一的雷达啦,我就能在最短时间里找到神仙啦,我就可以让我们人民最最爱戴的皇帝永保江山啦。”

        “真的?”

        徐福狡黠一笑:我拿我祖宗的人格发誓,如果我有半句假话,我就让我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不得好死,死了也投胎做绿毛老乌龟!

        秦始皇一看他竟然发如此毒誓,不由得深信不疑、不禁得潸然泪下,走下龙椅,亲自扶起徐福,道:爱卿啊,你肝胆可照青史!我差点错怪你了!我现在给你百万两黄金,封你做“寻仙大使”,务必要找到一鳞半爪的神仙带回宫来。

        徐福边磕头边暗笑:他奶奶的,皇上这么好骗,怪不得有这么多贪官奸吏。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是那个老神仙,啊哈哈,他奶奶的哪有什么神仙啊,我操我祖宗,反正他老人家是那个什么也不是的神仙。

        自此,徐福发家。

        怎么又便宜小日本了呢?此话甚长,慢慢道来。

        话说徐福得了百万两黄金,整日纵酒嫖妓,间或办个公司,亦或搞搞房地产,花钱如流水,整整三年,囊洗如空,却一事无成。这个时候,秦始皇又催逼得紧,万般无耐,只得跟皇帝耍了手腕、要了盘缠,带了三千童男童女,东渡出海,一日忽至一岛,岛上绿树成荫、好花成林,一想一路东行,风急浪恶、好不辛苦,就懒得再向东去了。从此,在这岛上,自立为王,白天纵酒游戏,夜里必操一童年童女,几年一过,童女变成了大妈,大妈又生了许多BABY,日复一日,年过一年,竟然是子子孙孙,无穷篑了!树多成林,人多成国,这样,孤岛之上,彩旗飘扬,日本国从此日盛,繁衍至今,已经是蔚然成观,好不气派!

        可见,神仙是没有的,神仙就是遗梦,一场春梦而已;日本是有的,日本就是梦遗,是某个姓徐的中国人一场春梦后遗留下来的若干白色粒状物。

    作者:zhongxin_Gloria 回复日期:2006-8-27 11:31:56 

      呵呵!很久没露面了,先来坐沙发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27 22:56:21 

      哈哈,整理我的读书笔记的时候,就准备把自己写的东西摘录上来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27 22:58:00 

       谁是第一?

       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每每看得昏天黑地、心醉神迷,恨不能自己也身怀绝技、锄暴安良,但是真的想要做大英雄非得有大本事不可,于是乎,我日日照镜子,想看自己是不是天赋异禀,是不是象段誉一样是个练武的好胚子。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只觉得自己眼细眉浅、浮滑跳脱,没有半点段誉的清风异骨、没有半点乔峰那样的气吞万里如虎,只能长叹一声:我这样的资质,最多只能向韦小宝靠拢,娶他奶奶的九十个千娇百媚的老婆,我白天九摸、晚上九摸,凑齐《十八摸》小调,这样也依红偎翠,不甚快哉!

      做英雄不仅要天赋异禀,还要有好老师,要出师名门,乔峰如果不是有少林的毕业证书,怎么能名动江湖?最多也是去“坎坎伐檀兮”,他天生神力,一天把大兴安岭砍成林彪晚年的秃头是完全有可能的。段誉如果不偷师逍遥,怎么可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最多也就做个偏安一隅的皇室的继承人,还怎么能到江湖中盗花采玉,惹得一帮姐姐妹妹神驰心摇?可见,师门是顶顶重要的。

      在中国,也最讲究师门出身。

      你问呀呀学语的小P孩,将来上不上大学啊?上!上什么大学啊?清华!北大!

      牌子越硬越好,惟独这样,将来才能很潇洒的落魄江湖载酒行!

      江湖上的名校有哪些呢?

      叫得响的也无非这几家,少林、武当、峨眉、青城。。。。。

      其实,错了,大大错了,古往今来,江湖地位排名第一的非崆峒莫熟!

      崆峒一派自黄帝时期就有啦,历史悠久,而且人家的开山祖师是鼎鼎大名的广成子,是个得道的仙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就连黄帝都要向他不耻上问。

      黄帝向他老人家问至道之要。

      广成子清了清嗓子、摆足了架子道:至高无上的道,其原本是 幽深虚无的,其极致是微茫静谧的。只能凝神静气的体会。如果这样做了,形神就会自备,万事就会大吉。

      他老人家的意思你就什么都别做,你就顺其自然,到时候就车到山前必有路了。

      文成武德、英明神武的皇帝竟然相信了这些P话,如获至宝,得意而归!

      这厮厉害不厉害?

      黄帝可是个大圣人啊,有多少公文要批?有多少国事要治?却能于日理万机政事繁忙中抽出时间去见他,去听他教诲,而且对他的话还奉为真理,至死不疑!

      唐代李商隐有《贾生》诗:“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讲的是汉文帝在未央宫前殿正室,征询被谪贬的有才气的臣子贾谊的意见,态度似乎很谦恭,以至“虚前席”地移动坐处向贾谊靠近,可是,他“不问苍生问鬼神”。

      一个皇帝来征求你的意见,是大大给你面子啊,更何况相较而言,黄帝自然要比汉文帝更英明得多了,再说汉文帝都问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鬼神之事!估计汉文帝和贾谊如果大聊一年半载的话,蒲松龄就得上吊自杀,哪轮到他来写《聊斋志异》啊?汉文帝早就大笔一挥、此书立成了。现在人家英明得多的黄帝向广成子老人家虚心求教,够牛逼的了吧?而且,皇帝问的还是道而不是妖媚的狐狸精啊香艳的女鬼啊什么的,哪又更加牛逼!

      所以说,崆峒地位,不容小觑。成立时间之长,江湖地位之尊,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少林?呆一边去!武当,哪凉快哪去!

      这么说,少林肯定不服气,肯定要蹦出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来跟我理论:地摊上卖的武打小说,有哪一本不说我们少林是武林至尊?我们少林门派遍布中原,他奶奶的,他们崆峒什么东西,蜷缩在甘肃西凉一带,整天在穷山恶水里喝西北风,怎么能和我们这等兴旺之势相比?这还罢了,更何况我们少林开山祖师达摩是个印度人,没听说月亮是印度的圆吗?他还是个王子呢!出身皇家,至尊至崇!广成子?哼哼,也就是乡野混混,为求名达,就装神弄鬼,愚弄无知百姓。我们老祖还是个文化人,带了那么多经书一叶苇度、飘洋过海,这够牛逼吧?铁达尼克号油轮也不能征服海洋,老祖就凭着一叶芦苇把大海驯服得象听话的绵羊,那更证明他是个伟大人物!崆峒?只是我们老祖睫毛上的一粒眼屎!你知道这首诗吧?“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要不是我们少林,现在中国的旅游经济将停滞不前,中国的国民经济要如潮倒退!哼!少林至尊,达摩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这天下第一啊,还是我们少林!

      旁边肯定还有稚气未脱的小和尚撅着嘴巴说:崆洞还想做第一?他们不是道家的吗?他们不是属重阳一派的天龙派吗?我那天下山买米的时候,内急一起,就躲在路边的长草里大便,眼一瞥,就看到崆洞七老在张三丰那老道面前必恭必敬、奴颜婢膝、点头哈腰!而且,他们派的那套七伤拳伤人先伤己,哪有我们少林武术来得光明正大?我看啊,连峨眉一派都不如?

      广成子白眼急翻,你说我们不如你少林我就忍了,你现在竟然说我们不如峨眉那些小妖女,是可 忍孰不可忍!都说天下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好男不跟女斗!你这小家伙目无尊长,拿我们和峨眉比,分明是看我们不起!刚做势要打,却听小和尚抑扬顿挫,如背《金刚经》一般,道:人家郭襄郭大姐为女儿身,因遍寻杨过不见,不仅没有自暴自弃,却看落叶飞花,悟人生至道,殊不易啊!殊不易啊!而且,现在人家峨眉一派也是香火旺盛、人才辈出,嘿嘿,崆峒还在吃光成子的老本,怎么比?怎么比?

      广成子羞惭满面,躲在一边,哪敢分辨?暗思自己一派声名日下,都是宗旨错误,尽说一些空话假话,明明没有本事,却还推搪要无为而治,这种务虚精神,还怎么指望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天下第一!天下第一!罢了,罢了,我还是回去面壁三年吧!

    作者:sb2hmgtb8uy054 回复日期:2006-8-27 23: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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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28 16:16:50 

       量变到质变

      《笑林广记》开篇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当管的升职了,他对他老婆说:“我的官比以前大了。”他老婆说:“官大了,不知道你那个东西是不是也跟着大了。”当官的说当然也大了。等到晚上行房的时候,老婆责怪他那个东西还是跟以前一样小。当管的说:“是大了,只是你自己不觉得。”老婆说:“我怎么就不觉得了!”当官的说:“难道本老爷升官了你这个官太太还照旧不成?肯定是我的大了,你的也跟着大了,所以你才不觉得啊!”

      记得很清楚,是大一的某个晚上看的,看完,就急呼宿舍人等赶快拨打120。众人急问什么事,我就把这个故事一五一十的给讲了。然后,不怀好意的问同宿舍刚被选举为班长的“铁公鸡”顾元风:“班长,昨天我和你洗鸳鸯浴的时候,突然发现,你下面其大如斗,一反平素小若花生米之状,是不是因为升了官的缘故?”班长是个老实和尚,羞红着脸,小声分辨:“哪有?”同宿舍另外一个家伙赶紧道:“就是!哪有?我昨天晚上在学校绿园(北航有一个男女幽会的绝佳之地叫绿园)里听到班长准夫人抱怨了:你那东西,其渺小如故!”满室哄小,我下床的弟兄奸笑道:“是我们敬爱的准夫人不解风情,不懂得与时俱进这句话的涵义,她当然要和我们班长同进退的了,班长大她也大,所以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她才没有觉得大!”

      这是我的野史,暂且不表。

      难道真的量变引起质变,官大阳具顶天?

      这个论断好象是真的。

      北齐开国君主文宣帝高洋在称帝前任京畿大都督,掌管外朝大政,别人看他愚顽憨直,而且估计那个时候他肯定是阳具渺小、几不可见,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哥哥齐王高澄多次调戏他老婆他也假装不知道,如果他阳具其大如斗的话,那荷尔蒙一定分泌多多,见到这样的事情,怎么还按捺得住,肯定是横眉怒目、拍案而起,手起刀落,割了他哥哥的小弟弟方才后快!可当他的哥哥因为专横跋扈被杀死后,他就恢复了男人气概,把个国家治理得民强国富,那自然是做了皇帝,官大了,阳具也大,荷尔蒙越发多了,所以直到此时,方显得英雄本色。

      不仅如此,当了皇帝后没多久,他就野性大发,终日纵酒,酒至酣处,就脱衣擂鼓,并狂蹦拉丁舞,直到筋疲力尽为止。有时候披头散发,仗刀执剑,到大臣家乱砍乱伐。三伏天,他仰躺大街晒日光浴;三九天,他赤足漫步雪原里,洗冷水澡。这样的狂性,肯定是因为官大阳具大,大到极致,人的身体无法承受,就索性发了疯。

      这个家伙有个宠妃姓薛的,想来姓薛的都出美女,薛宝钗端方万分,这个妃子也是天姿国色,原本是清河王高岳的老相好,一下被高洋看中了,强行抢她入宫做压寨夫人。后来听说她姐姐也是个极狐媚的人,就大小并收。这两个女的也极尽款曲,高洋在床上甚至能一呆数日。到这个时候,姓薛的以为可以跟高洋讲条件啦。心里道,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让你碰我的身子骨。哪想到,被高洋查知她和清河王还藕断丝连,还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怒之下,就将她姐姐活活锯成八块,比五马分尸还惨。将她砍了头,将她的尸体剁成酱,然后让大臣喝姐妹俩的血,真有点壮士渴饮匈奴血的气概。高洋还让乐师用姓薛的肌肉和髌骨做成乐器,每次杀人后便用这样的乐器弹奏“佳人再难得”的曲子,以示春雪消融,佳人难在,对景伤情,永示默哀。

      可见得,官大了,阳具会跟着大,会荒淫,会无度,会发疯,会变狂,不是个值得和老婆额首相庆的事情,因为结果可能会很变态很血腥。

      而且这样的大,是不正常的,是畸形的,往往隔不了多久就盛景不在,高洋这鸟人,年方三十,就不能进食,只能每天饮酒活命,终于有一天,醉死睡榻。

      男人官大了,阳具会大。女人呢,官大了,是不是也会莲花洞开?

      晋惠帝司马衷是个白痴,他的父亲晋武帝怕他不懂房事,在册立太子妃前,让宫女谢玖侍寝,进行房事的诱导。谢玖比晋惠帝大3岁,史书中说她“清惠贞正,而有淑姿”。司马衷虽然智力低下,但还好在性功能方面算是正常。后来谢玖还生下了儿子司马遹。正因为如此,晋惠帝才放心立司马衷为储君,并给他册立了太子妃。这个后来的太子妃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淫荡丑女贾南风。

      这个南风姑娘,因为长得很不上台面,结婚前肯定是冰清玉洁、守身如玉,因为鲜有男人问津。但是一结婚,由于晋惠帝司马衷是个白痴,朝政就很 轻松的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一下就得势了,一下就母仪天下了。

      OK,官大了,蓬门是不是也要几度为君开?

      魏晋时盛产美男子,其中最负盛名的当属潘安。我们常常说“才如宋玉,貌比潘安”,可想潘安肯定是广大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就连南风姑娘也不例外,一样的是他的粉丝,必欲得之而后快。后来,就把他弄进宫里,日日夜夜,陪侍左右。

      可见得,女人官大了,下面也会大的,这是真理。

      其实,食、色,人之性也,这是孔子说的,男人女人色一些,可以理解,但是你得有责任感,你得尊重人,否则,不就天下大乱了?

      男女交欢,如果是刻骨铭心,自然能荡气回肠,情深处款曲,意浓时交欢。

      想起以前看过的元稹写的艳诗《会真诗》:

      微月透簾栊,萤光度碧空。  

         遥天初缥缈,低树渐葱茏。  

         龙吹过庭竹,鸾歌拂井桐。  

         罗绡垂薄雾,环佩响轻风。  

         绛节随金母,云心捧玉童。  

         更深人悄悄,晨会雨蒙蒙。  

         珠莹光文履,花明隐绣龙。  

         宝钗行彩凤,罗帔掩丹虹。  

         言自瑶华浦,将朝碧帝宫。  

         因游李城北,偶向宋家东。  

         戏调初微拒,柔情已暗通。  

         低鬟蝉影动,回步玉尘蒙。  

         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  

         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  

         眉黛羞频聚,朱唇暖更融。  

         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  

         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  

         汗光珠点点,发乱绿葱葱。  

         方喜千年会,俄闻五夜穷。  

         留连时有限,缱绻意难终。  

         慢脸含愁态,芳词誓素衷。  

         赠环明运合,留结表心同。  

         啼粉流清镜,残灯绕暗虫。  

         华光犹冉冉,旭日渐曈曈。  

         警乘还归洛,吹箫亦上嵩。  

         衣香犹染麝,枕腻尚残红。  

         幂幂临塘草,飘飘思渚蓬。  

         素琴鸣怨鹤,清汉望归鸿。  

         海阔诚难度,天高不易冲。  

         行云无处所,萧史在楼中。

      虽然讲的是张生怎么调情莺莺的,怎么床第间大战三百回合的,但是一点都不觉得淫荡,情之所至,自然会做一些事。

      某些升官发财的,却不然,他们或用权势,或用金钱,偷拿拐骗,玩弄女性。整日卖醉,夜夜笙歌。这不是说你官大了下面也大了,不是说量变了自然质变了,一个人要固守朴素本质不易,但是也不能让这样的质变太容易吧?你当官的是给老百姓做事情的,不是操蛋的。否则,这个讲法制的社会,终究会要用法律的利器操你们的蛋。慎之,慎之。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29 18:43:33 

       谈自愧心理

      我常常惭愧,惭愧为什么老爸不帅气一点,以至于我没能玉树临风、倜傥风流,否则的话我依红偎翠,我也能学痞子蔡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了;惭愧为什么老祖宗不家财万贯,否则的话我去拉斯维加斯赌博、我去南极洲探险、我乘宇宙飞船登月旅游。想了许久,只能长叹一声,老子无用儿混蛋啊,要不是祖宗不灵,我早就大红大紫,我早就让全世界的女人都膜拜在我的苏格兰裙下了。

      这很有点贾宝玉意淫秦可卿的味道,在太虚幻景里和可人儿缠绵了大半夜,等周扒皮的鸡声一叫,除了发觉自己梦遗湿裤,还能有什么呢?

      所以,自愧心理要不得,就象一个大男人看《春宫图》,解决不了任何实质问题,却有长期肾亏的危险。

      昨天看胡文彬的《读遍红楼》,老胡说此书系自愧而成,他的理由有这么几点:

      1、 曹雪芹出身名门,是世家子弟,上承天恩,下承祖德,这样老曹同志就可以锦衣玉食、可以牵鹰走狗,可以用世家子弟的金字招牌引诱一些爱慕虚荣的贫下中农的丫头婢女。而且人家还上过清华、读过北大,有着良好的父兄教育和师友规训。

      2、 老曹人到中年,情况大变,那些当政的严重左倾,今天批斗、明天抄家,害得他潦倒半生,一技无成,所以他愤懑、他惭愧。

      3、 所以这个家伙因为惭愧而立志,准备把当年自己富足时候坑害的广大妇女拉出来,为他们著书、替他们立传。

      我很怀疑这个观点,一惭愧就写书?这里面有必然的联系?

      他到底有什么好惭愧的?

      皇帝老子要抄你的家,就象流氓老爸要打你耳光,他再流氓,你能捂着半边脸跑到大街上疯狂叫卖:大家快来看戏啊!精彩绝伦!老子打儿子啦!老子打儿子啦!看有谁理你,打就打了,你想咋的,反过头来给老子一记耳光,让他清楚你多么恨他?让他清楚耳光面前、人人平等?不可能嘛,打就打了,打落牙齿和血吞。

      抄家的事,老曹有什么本事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吗?他自己都泥菩萨过河,他惭愧个鸟啊,这分明就是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根本就无能为力嘛。他可能愤恨,可能怨怒,说到惭愧,就不至于了吧?

      我们暂且说点别的,说说〈金瓶梅〉和南陵笑笑生吧。

      据盛鸿郎考证:《金瓶梅》一书的作者是绍兴人萧鸣凤。

      兰陵笑笑生”中的“兰陵”一直作为作者籍贯,兰陵无非是作者的祖籍而已,正如“太原王氏”、“颍川陈氏”一样,在绍兴不但写于家谱之上,而且也写在日常用具之上,以示不忘先祖。

      “笑笑生”的笔名从何而来?有两种可能: 一是其父萧昱,原为萧山人,萧鸣凤是否出生在萧山老家,或有萧生之小名,合为萧萧生之谐音。

      二是“笑笑生”是“萧箫笙”的谐音,箫笙都可作“凤吹”,即隐指“鸣凤”。同时,徐渭有“裁箫度羽衣”之句,“裁箫”,为竹之夭也,竹加夭则为“笑”,萧鸣凤作《金瓶梅》后为避杀身之祸,向世人诈死并让人作墓表,从此逃之夭夭而“生”。

      这个笑笑生是个怎么样的人?一定是个色鬼?一定是个淫魔?

      萧鸣凤在文学修养上很牛逼,能把床帏之事写得这么细腻有趣,绝对不是我这样的小混混干得来的!

      而且他还是个驴脾气,很耿直,不满意朝廷只让他拉磨、不让他问事,一气之下,就不学数理化,只看老子的〈道德经〉了。

      〈金瓶梅〉这样一本淫中君子、荡里圣篇是不是作者因为皇帝不用他就羞惭满面、就奋笔疾书,就写下若干莺莺翠翠,就让西门大官人牡丹花下死,就让金莲小贱人红杏出墙头?

      笑笑生真要因为皇帝老子没工夫和他侃大山、没兴趣听他经天纬地的治国良方,他应该写一些严肃文学或者军事理论、经济宏篇、政治素材,怎么会写这些象我这样的人在极度空虚需要自慰的时候才会看的艳书呢?

      可见,自愧和创作没有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的,自愧就是自愧、创作就是创作,谁也不是老子,谁也不是儿子!

      再来看看〈史记〉和司马迁。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作者司马迁,字子长,西汉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县人。生于公元前145年。

      司马迁的老子叫司马谈,学识渊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小腹里另加几大厚本〈上下五千年〉系列丛书,是个很有学问的家伙。他当过太史令,一直想为中学生写些本图文并茂的历史教材,但未能如愿。

      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他因为没有完成本职工作,就情感迁移了,就把自己未竞的事业寄托在儿子身上。于是乎,司马迁小时候就很不幸的被父亲逼迫着、监督着读了许多书(他没有变成四只眼简直就是奇迹),于公元前104年开始创作《史记》。五年后,李陵与匈奴作战失败投降,汉武帝暴跳如雷,决定过问此事,要捉拿元凶、严惩不贷。李陵和司马迁曾经一起去秦淮河嫖过陈圆圆,战斗友谊深厚无比,司马老先生头脑一发热,就做了李陵的委托律师,当庭辩护。

      毛 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但是你也要看和哪个人斗啊?和皇帝老子斗,你这不是自虐嘛,自己找死嘛。结果,司马迁被割了小鸡鸡,东方不败肯定大喜过望:哎呀,欲练神功,必先自宫。现在司马迁被他宫了!〈葵花宝典〉终于后继有人!

      他奶奶的,难道司马迁是惭愧自己比别的男人少了一截、尺有所短了,才学阿拉伯女人用头巾裹着脸、羞惭满面写〈史记〉?

      事实上人家是继承祖先的遗志,人家打小就喜欢写写画画,和自惭有什么P的关系?

      南宋陆游的《文章》诗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粹然无疵瑕, 岂复须人为。

      写东西就象高潮到了要射精,爱情满了要结婚,是一种生活大量积累以后的冲动,是思想无限提升后的本能,和惭愧不是亲家公亲家母,没有任何的裙带关系!

      曹老说:满纸荒唐 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解不得其中的味道,就别牵强附会,就别强不知以为知,否则很有强奸民意的嫌疑啊。

  作者:风君无幽 回复日期:2006-8-29 22:59:50 

     前面写的比后面好。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29 23:16:49 

    风君点评的是,越来越是江郎才尽了:)多多努力,多多批评

  作者:hvmhx6sq37z14 回复日期:2006-8-29 23: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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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30 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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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广告做到天涯来了?

  作者:有鱼为鲲 回复日期:2006-8-31 16:45:04 

     朋友应该是这样做的

    我认识个朋友,是某博物馆的小领导,虽然年过五十,却求名逐利的心思丝毫不减,整天穷尽心思、钻营拍马,希望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总是领导不喜、下属不爱,所以,直到现在,仍旧原地踏足。

    有一天,想是心情不好,就约我去宣武的麻辣诱惑喝酒解闷,菜上五味、酒过三巡,他也喝得差不多了,嘴里就不干不净骂骂咧咧起来:“我 日俞伯牙!我日俞伯牙祖宗三代!”

    我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就问:“哪个俞伯牙?是不是上次我们打麻将他欠你钱的?欠了一毛钱死赖不给的老俞?”

    他把头摇得象拨浪鼓:“不是不是。奶奶的,就是春秋战国时候的那个,我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明明是楚国人,却跑到晋国去做官!一看就象魏延,脑子后面有反骨!你说,奶奶的,象我这样的优秀人才跑到小日本去做官,广大群众答应不答应?早就给骂死捶死了!”

    我很不以为然,道:“你也忒小气了,人家情况不一样,楚国和晋国,说到底都是统一在华夏帝国的旗帜之下的,伯牙去晋国做官,这叫地方人才交流,也就是把楚国的先进管理理念带到晋国去,促进晋国的政治文化经济军事发展,以求中国的共同富裕和强大。也就你这样卑鄙龌龊下流无耻的家伙,才心心念念的想着去日本。”

    我朋友耳红脖子粗,抗议道:“我日,我最恨小日本了!”

    我赶紧打断他的话:“我也日,你恨小日本,你家的电器怎么全是日本货,其实这个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关键的是,你已经在精神上沦丧了,你内心已经媚日了!”

    “啊?你小子别给我上纲上线啊!这是原则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可不能乱弹琴的。”

    我万分得意的道:“我有证据!昨天我看了你小子的电脑,里面全是日本A片,而且还写了好多‘日本A片看后感’,里面大肆夸赞日本女人的放浪和娇媚,你这不是精神沦丧是什么?”

    他一时语塞。

    看在他常常请我大吃大喝的份上,我也不想难为他,就问他到底为了什么这么憎恨俞伯牙。他让我回去看《警世通言》。临分别时,还愤愤的骂了句:我日伯牙,这个老玻璃,我恨死你了!害得我又少了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

    我一回家,赶紧找书来看。

    看了后才理解朋友为什么这么伤心欲绝、愤怒异常了。

    俞伯牙在楚国混得不错,就想着要回老家-----晋国显摆显摆,到了老家,晋国的国君很给面子,好酒款待,美女相陪,即使这样,伯牙仍得陇还望蜀,恳请晋国的国君给他一条大船,好让他学杜甫‘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游遍晋国的名山大川。晋国的国君看他是个海归,所以就满口应承了。

    有一天,舟行至汉阳江口,风狂浪涌,大雨如注,船不能行,只好停在山崖之下。没过多久,风恬浪尽,雨止云开,一轮皓月,当空高悬。伯牙船上全是男性,这个无聊时间,不能纵欲消遣,所以没有办法,只得抚琴自娱。曲犹未了,琴弦断了一根,伯牙大惊,知道左右一定有人在暗窥自己。这个本事真的很牛逼,怪不得现在很多家长都让孩子学古筝学钢琴,原来是为了将来防身之用,姑娘大了,父母总不能常常跟在身边,若有色狼窥觑怎么办?没关系,抚琴一曲,如果琴弦断了,就立即拨打110,说虽未见有人,但是可以肯定必有色狼出没其间。肯定很是灵验,百试百中。

    伯牙就让手下上岸查找,埋伏在岸上灌木丛里欲行不轨的钟子期无可如何,只得现身,还胡乱编了一些话,道:“舟中大人,不必见疑。小子并非奸盗之流,乃樵夫也。因打柴归晚,值骤雨狂风,雨具不能遮蔽,潜身岩畔。闻君雅操,少住听琴。”

    奶奶的,你以为你是参加环球小姐比赛的,私下里学过琴、吹过萧?一个砍柴的,怎么还能听得懂我伯牙弹的阳春白雪?伯牙一声吩咐,左右就要把子期轮奸百遍、弃尸荒野。

    钟子期还是个人物,镇定自若、不慌不忙,说:“岂不闻‘十室之邑,必有忠信。’‘门内有君子,门外君子至。’大人若欺负山野中没有听琴之人,这夜静更深,荒崖下也不该有抚琴之客了。”

    这句话很厉害,也很有艺术,门内有君子,门外君子至。意思是你伯牙是个人才,才引得我这个人才来听你弹琴,这句话,既拍了伯牙的马屁,又适时的在达官显贵面前推销了自己。果然,伯牙吃不得软,动摇了军心,准备给他个机会。就请他上船,子期这小子还故意做作得不卑不亢,因为他知道象伯牙这些自鸣清高的人最喜欢这一套,你越是扮演得牛气,他越是看重你。果不其然,伯牙又是上茶又是劝酒,当然了,即便这样,还不能完全打消伯牙心里的疑虑。

    伯牙准备考考钟子期,就问:“OK,你说你懂得音乐,那你知道我所弹之琴的来历吗?”

    钟子期有备而来,答道:“此琴乃伏羲氏所琢,见五星之精,飞坠梧桐,凤皇来仪。凤乃百鸟之王,非竹实不食,非悟桐不栖,非醴泉不饮。伏羲以知梧桐乃树中之良材,夺造化之精气,堪为雅乐,令人伐之。其树高三丈三尺,按三十三天之数,截为三段,分天、地、人三才。取上一段叩之,其声太清,以其过轻而废之;取下一段叩之,其声太浊,以其过重而废之;取中一段叩之,其声清浊相济,轻重相兼。送长流水中,浸七十二日,按七十二候之数。取起阴干,选良时吉日,用高手匠人刘子奇制成乐器。此乃瑶池之乐,故名瑶琴。长三尺六寸一分,按周天三百六十一度;前阔八寸,按八节;后阔四寸,按四时;厚二寸,按两仪。有金童头,玉女腰,仙人背,龙池,凤沼,玉轸,金徽。那徽有十二,按十二月;又有一中徽,按闰月。先是五条弦在上,外按五行:金、木、水、火、土;内按五音:宫、商、角、徵、羽。尧舜时操五弦琴,歌‘南风’诗,天下大治。后因周文王被囚于羡里,吊子伯邑考,添弦一根,清幽哀怨,谓之文弦。后武王伐纣,前歌后舞,添弦一根,激烈发扬,谓之武弦。先是宫、商、角、徵、羽五弦,后加二弦,称为文武七弦琴。此琴有六忌,七不弹,八绝。何为六忌?一忌大寒,二忌大暑,三忌大风,四忌大雨,五忌迅雷,六忌大雪。何为七不弹?闻丧者不弹,奏乐不弹,事冗不弹,不净身不弹,衣冠不整不弹,不焚香不弹,不遇知音者不弹。何为八绝?总之,清奇幽雅,悲壮悠长。此琴抚到尽美尽善之处,啸虎闻而不吼,哀猿听而不啼。乃雅乐之好处也。”

    听了这席话,伯牙对子期已经有了好感,已经有了共做玻璃之欲,但是还准备考一考,然后就象个三岁孩子似的,弹上一曲,问这是什么曲目啊?子期就说这是什么什么曲目。连续问了十几个,好在子期功课准备得好,都一一猜中。这个时候,伯牙完全心折,说了一大通肉麻之极的话:“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下官碌碌风尘,得与高贤结契,实乃生平之万幸。”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还劝子期做他的面首,和他一起结伴而游。

    子期其实也心有所动,只是家有高堂,俗话说:父母在,不远游。他就没答应。伯牙一看不行嘛,就利诱之,给了他许多黄金,子期这家伙很鬼,黄金照收,伴游不行。心里想:我这么快就答应他了,他心里肯定轻贱于我,我就掉价了。不能轻率允诺。

    伯牙还不死心,就问了他的家庭地址,准备有空闲再来促成好事,并约定明年同一天再见。

    第二年的这天,伯牙果然又来,但是子期却因为偶然得金,兴奋过度,卒死而亡。伯牙很是难过,千里迢迢,跋山涉水,为的是玉成好事、共结连理,现在却是香销玉陨,伤心绝望,难于言表,悲伤之余,就把凤尾琴给摔了个稀吧烂。

    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

    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伯牙还算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吧!

    但是我朋友想要操他也未尝不对,理由有三:

    1、 伯牙很有喜欢男风娈童的倾向,否则就不会对子期如此痴迷了。既然喜欢,那操操也是得遂所愿嘛。

    2、 你伯牙不能只对自己对自己的友情爱情负责,这凤尾琴可是珍器是古宝,是国家的财富,是咱们泱泱大国几千年文化的结晶,你就为了个砍柴的臭男人,竟然把这琴给摔了,你对得起生你的父母、养你的国家吗?不操他操谁?

    3、 更何况,这样的国宝,若是能落在我朋友手里,他再珍而重之的献给国家,别说做他们单位的头,即便是故宫博物馆的馆长也得退位让贤了。你这一摔,不是把我朋友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啦?不操他操谁?

     看了这个文章,突然想起唐·李端《鸣筝》诗道:“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此诗的由来颇具戏剧性,传说郭暖家中有一才貌双全的筝伎名叫镜儿,李端眼见她貌美,又听得筝声美妙,不觉意乱情迷,不由得想入非非。郭暖察觉后便对他说:“你若能以筝为题赋诗一首,我就将佳人赏与你。”李端闻言,随即应声吟出此诗。郭暖听了大喜,忙将镜儿赏给李端。诗中后二句典出《吴书·周瑜鲁肃吕蒙传》:“瑜少精意于音乐。虽三爵之后,其有阙误。瑜必知之,知之必顾,故时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

    不由得为那些挖空心思想引起周公子回头的女子悲哀,不是你们长得丑陋导致回头率不够,也不是周公子已经包养了小乔不愿意脚踏数只船,根本原因是你们琴技太差,乐理太浅,要是有钟子期那样的本事,早就把我们周公子勾搭上手了!

    下午,翻看金庸小说的时候,突然觉得金老爷子真是个老狐狸,《天龙八步》上有提到一个名叫“聚贤庄”的地方,这一定是金老爷子穿越时空数千年也喜欢上了钟子期这个兔子,只是佳人不再、佳期难待,冲冠一怒之下,硬生生的就抄了子期的村子(钟子期所住的村落叫“集贤村),改成了“聚贤庄”。

    金庸肯定看过《警世通言》这一篇的,否则他就写不出郭襄弹琴、何足道和笛的一出戏来,那一段写得异彩纷呈、华章满篇,害得我对金老爷子也是思慕有加,也想学伯牙心思,操一操金老爷子。嘿嘿,此语不足为外人道了,何足道!何足道!

二、[长篇]北落师门

序文:我这人不善笔墨,所以不经常握笔。但手一接触到笔就非要写点什么,而且还要写的淋漓尽致,否则,我就如同酒鬼逢酒没喝尽兴般,要发酒疯。我这人向来素质不高,思想觉悟低,不知发起文疯来会怎么样。

  我比较写一些随便的东西,谓其名曰,随笔。恩师看过后不允,点化它为,散文。于是我学的一切随便的东西“物以类具”的成为散文。

  散文常被恩师夸口为,“文学的最高境界”。我却觉得文学的最高境界应是小说,而且是长篇。纵然散文能把《红楼梦》抽取精髓,涵概为,“发生在红房子里的故事----不说别的,单老曹的博古通今,博学强记,是肯定体现不出来的。

  恩师让我说说推崇小说的原因,我张着嘴,要说的话已经上了嗓膛。只见恩师猛然想起了什么,打断我要说的话预先设好的轨迹,说:“小说是稗官野史!”像这样的潜词造句的老师还有和他理论的必要吗----没有!

  于是我誓言,非写出一部经典的稗官野史不可!

  本打算一胞双胎,只因恩师爱恋我的文章成痴,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私自扣留我最得意的六篇之作一年。在我准备统稿时,才发现主打文章还在恩师那,但恩师死活不肯归还。他说要,“作为他今后工作的一面镜子,而且通过它还能研究我的成材经过。”我想,既然我的文章能让一个冥顽不化之人谦虚的以此为镜,那我的文章也算有了归宿。就此悻悻作罢。

  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很低沉的,“我已经对你没什么说的了!”

  急于成书,只得割爱先生一胎,待恩师爱完了,大家再接着爱。

  不该怪我,恩师就这样。

  不该骂我,要骂就骂恩师。

  序序文:

  说真的,发表在网站上真的不是我的心愿。网络文学有一个最至害的缺点--容易被人盗版。但是暂时没有出版社接收,又想得到他人的赞赏,只好拿到这“现眼”了。下文为前十章。本想一天一章的发,但是人忙没办法,不如“一鼓作气”的爽。

   第一章

   马颖锋随便上了一辆停在学校门口的公共汽车。随便找了个座位。随便想起了胡桦----他想她肯定过的不好。不知从何时起,马颖锋培养了“随便”的习惯,好比吃饭,睡觉,拉屎一样的平常,又好比贪脏妄法之徒层出不穷那么的不足为奇。

   暑假的第一天,马颖锋睡到上午十点还没有起床。其实这好比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谈恋爱一样,两人感情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只因彼此暂时没有找到新的藏身之所,于是就先悬在那儿马马乎乎继续满足自已的性生活。一旦找到新的对象就会立马换人,急切的恨不能连“sice there’s no help,come let us kiss and pcrt”都省略掉。马颖锋正是这样,他暂时还没有想好何去何从,像具死尸一样躺在床上。

   忽然他想起今天是暑假的第一天,还有三十天的相对自由,心里不免兴奋了一下----仅此一下,如同偶然间莫名的抽蓄,转瞬即逝,医学上称之为拘挛----忽然他又想起今天有场谢霆锋的演唱会----马颖锋是个锋迷,听到谢霆锋的名字如同旺财嗅到了粪香,顿时心旷神怡的心驰神住,屁颠屁颠就奔过去了。

   随便的吃完早饭,随便的躺在沙发上看随便的电视----现在的电视节目只能用“随便”来形容,除了博大精深----不大精神的电视剧便是体现“万疾出神药,神药显神奇”的广告。在浩瀚广告中以卖酒的和卖药的居多,仿佛中国十二亿人都需喝各种各样的酒直到都须吃各种各样的药。不过也有大量体现“个性”的广告----女性用品专卖。

   在各种药之中以脑白金最厉害。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家伙吃的神经错乱,把它当礼品互相赠送-----“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

   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忽然电话很急促的响起来,急促的仿佛要和不接电话的人拼命。马父很职业的拿起电话----他的职业是做生意,所以对他来说电话就似个拉皮条的,不可获缺且功不可没。马父的脸色顿时如同沙尘暴到来前一样,阴沉匍匐。马颖锋断定电话是女的打来的。

   马颖锋父母的思相好像还停留在春秋已衰战国未始时候,所以对待他跟异生交往的态度始终徘徊在对待奴隶和对待农民之间。

   慑慑的从马父手中接过电话,顿时只觉得这个世界就他一个人了----这是一种微妙的心理状态,一般来说,当一个人极度恐惧或者极度兴奋时,才会觉得全世界就他一个人,其他人都死光光了。可见在人极度恐惧或者极度兴奋时,主人翁的责任感才会油然而生。

   马颖锋听出是胡桦的声音:“你可以出来一下吗?我在车站等你。”

   马颖锋凭自已的经历和体验得之,针对这事必须像美国炸中国大使馆一样,之前要精心策划一番。以往接女生的电话时父母好像都不在意,但是每次回来后必受到“言行逼问”。马颖锋深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适者生存”的利害,所以说谎水平日趋高明。

   “噢!是鲁方啊!干什么?接你的表妹?我不去!我还有事!”

   马颖锋信口开河斜视一眼正在办公的马父,发现表情无强烈异常变化,继而决堤:“你在哪?什么?在滕州玩?好吧,我就去,不过你回来要慰劳慰劳我,哈哈哈----再见!”马颖锋心惊肉跳的挂上电话。

   胡桦深知马颖锋胡诌的本领,对他的话心领神会,挂上电话直驱“车站”。

   “爸!鲁方的表妹来了!在车站!鲁方在滕州玩!没时间去接!让我去接!你告诉我妈!中午不要做我的饭了!”

   马颖锋怕去接人的理由不充分,把本来可以一气呵成的话分成若干单句并加以感叹语气,以增加此事的可信度和必做性。说完毕恭毕敬的站那等,仿佛不是在等待答复而是在乞求赦免。

   “哦?那----你去吧。”

   马颖锋从来没见过父亲如此慷慨,误以为自已的耳朵在学校里被蜡烛们的“费虚话”磨损的未老先衰了,于是又鼓了点勇气大了点声音,恭顺的说:“爸!鲁方的表妹来了!在车站!鲁方在滕州玩!没时间去接!让我去接!你----”

   “你去吧。”

   马父头都没抬。马颖锋此时的兴奋劲不知从身体的哪个部位滋生出来的,直驱使的双腿齐下左右开弓,直驱“车站”。

   马颖锋来到“车站”----这个车站是他和胡桦的特约车站,马颖锋家离车站有一百多米,为安全起见,胡桦坐车来时只能“半途而废”----按照马颖锋的策划,胡桦先在离车站两百米处的小镇下车打马颖锋的call机,然后马颖锋接她再找个僻静的地方互相享受对方的肉体。马颖锋上了高中后,做事开始讲究谋略策划----无论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做个周密的计划----就是数学上的“排列与组合”。可见马颖锋生活的何等痛苦,更可见数学与我们的生活密切联系不一定是件好事。然而,在马颖锋生活的白色恐怖主义飞扬跋涉的年代,这种做法还是可取的。

   又长征或者说又西游记了一次,马颖锋快到“车站”了。眼中和脑中同时灵光一闪,想,红军长征会师前精兵简政修整一番,而且三藏师父见佛祖前还洗礼净身----洗了个澡。马颖锋灵激一动,把已经垂到下巴的头发又往下拉了拉----往往我们在大街上见到一个长发及肩的男人总觉得不是好鸟,能躲则躲,感觉上成了被动。幸好那人不跟自已搭几句话,否则---- “大爷哩,你有么事啊?”心里却暗骂,妈的,什么玩意。马颖锋不懂见风使舵马屁精的揣摩心理术,对人的心理活动挖掘不了那么深,他只是龌龊的想,见了胡桦应该受到点怜香惜玉。

   第二章

   马颖锋耷拉着头很流氓的来到“车站”,果然看见胡桦很痴情的站在不远处望着他。马颖锋的双脚落在地上,纹丝不动,凝聚的两道目光如同我社会主义的方向,坚定不移的勇往直前。两人在对视。在此要说明一下,特别要提醒一下武狭迷言情迷们,此时两人的对视既不是两个武林高手拼命撕杀前的仪式,也不是两个“一日不见如隔千秋”久别重逢的恋人因为见到对方太突然而不相信眼前的是对方,看了半天终于确定自已没有看错,然后猛的扑进对方怀抱里尽情享受对方的肉体。

   “女人善变”的确如此,刚才还如呆若木鸡的自由女神像似的胡桦突然间变的柔情似水,伸手拉住马颖锋的衣角,生怕路边的女人像英法联军当年抢劫圆明园似的把马颖锋抢了去,再像王华一样的当爹----当男人。

   “狗不咬送礼的”的确如此,马颖锋怎么可以拒绝胡桦的馈赠,礼尚往来的拉住胡桦的衣角----衣衣相慰,让旁边不明真相的偷窥者误以为是两个长发泼妇在撕架。胡桦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给人一种便秘者的不爽快。马颖锋深知这位便秘者的苦衷,说:“我们到老地方吧。”于是“便秘者”在马颖锋的陪同下到老地方治疗了。

   初三那年春末夏初小麦灌浆已终拔节未始之时,马颖锋与胡桦处于热恋中,整天互call出来互“操”,“操场”就在马颖锋所在中学东北方向的小树林。此树林仿佛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极善拽文,四季更替“形容比喻象征”二人的感情变化。

   从“车站”到“操场”有二百多米,马颖锋硬是走了一个多小时。胡桦是中国某个历史时期的女人,绝对听从自已男人的话----现代女性不行,现代女性对待自已男友都以野蛮自居,以刁蛮为荣,广大男性苦不堪言,而且还要忍欺负辱拌出一脸幸福的说,有个人管着倒是好。胡桦是现代女性中的一个例外,所以她只管前途渺茫的跟着马颖锋。

   马颖锋的临时策划是从小镇中的一条小路进去,左缠右盘绕着一组弄堂走,然后迂回车站再从另一条小路进,左缠右盘绕过另一组弄堂。

   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操场”。马颖锋说着“你怎么不说话”转过头,回头却发现胡桦在刚才的“亡命天涯”中丢失了,其惶恐程度不亚于某个国家丢了卫星。不幸的是卫星不会打110找警察叔叔把自已送回家,胡桦也不会低能到找不着马颖锋把自已丢了。她只是嫌马颖锋走的太快冷落了她,所以就拖着脚步在后面漫步潜行。

   “真热啊!你还跑这么快,累死我了!”胡桦已经把自已的累热当作人权问题嘟囔开了。

   不知累和热从身体的哪些偏僻地方一股脑的蜂拥而至,化成无数的汗珠攀满身上的任何一块地方。马颖锋热急难奈毫无顾忌,掀起体恤衫露出肚皮扇着风,恨自已没有生就猪八戒的一副大耳以用来扇风凉快。胡桦看在眼中疼在心里,拿出带着香水味的手帕给马颖锋擦汗。顿时他只觉得自已的肚子里似个大火炉,外面又裹了件水衣----漏水的大茶炉。马颖锋双臂往上一举脱下体恤衫。两人忙活了半个小时,马颖锋才安定下来。

   忽然想起也该对胡桦关切一番,但他却没有像社会主义阵营初形成时,东欧小国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把胡桦脱光了上身擦汗。只是余热未尽淡淡的说:“你也热吧。”他却不知女人是天生的低温动物。梁实秋说,女人处于低温的时候,两只脚放在被窝里暖一夜也无济于事,双手捧个热水袋从八月起捧到次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劣寒之不瑕,焉望其胆大----曾听说外国的女人见了老鼠吓的当场昏厥不为怪事,中国的女人虽然不至于如此,但说起来也是有“立足之地”的。比如有些女人,很泼妇的那种,但是见了毛毛虫或老鼠之类必定大叫一声,然后把一双手的十个指头全部尽力插入嘴里,恨不能把自己的十个脚趾也全部插进嘴里,以示自己胆小,觉得不这样做就不配拥有做女人的权利----女人的人权。

   胡桦用舌尖润了润嘴唇,细水长流的滴出“不热。”

   马颖锋坐在一棵大杨树荫下,把体恤衫铺在双腿上,胡桦也坐了下来。仿佛在昭告世人,“一千零一夜”即将开始----其实本来的一切就是天方夜谈。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call我?”马颖锋低下头用一根细树枝调戏着一只蚂蚁,仿佛在责问蚂蚁相见恨晚。

   “今天凌晨五点下的火车----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嘛!你五一节告诉我你今天放假在家,我想你一放假就能见到你。”胡桦用手抚摩着树皮,仿佛在探索并感受它的苍桑。

   “吃饭了吗?”马颖锋放走一只蚂蚁调戏起另一只。

   “没有,一早就告诉我妈说去同学家玩,紧接着就来找你了,你还让我跑了那么多的路。”胡桦似乎已经感受到了树的沧桑,双眼黯然了下去,随之身体也俯下去。

   “想想昨天这个时候还在上海,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到家了----还是家里好。”潜台词就是还是你马颖锋好----马颖锋挖掘潜台词虽然比起考古学家挖掘我国历史的源头有不及之处,但比起教育部门挖掘教育模式,能力上还是绰绰有余的。

   “是吗?也许一觉醒来会发现自已躺在别人怀抱里呢。”马颖锋放开了那只蚂蚁在寻找别的可以调戏的东西。

   “你真坏,不理你了。”胡桦的双颊顿时如三月的桃花,只差几滴水珠点缀,便成了另一境界----芙蓉出水。

   “是吗?我真的很坏----”马颖锋把手搭在胡桦的肩膀上,证实给胡桦看他马颖锋真的很坏。

   胡桦只是有点小颤。马颖锋的慷慨是大腕们幕捐时无法比拟的----马颖锋把头和另一只手也放在胡桦的肩膀上,好像在说,这些我也捐了。胡桦所表现出来的大度却是某些受捐者过无不及的,谢都不谢一声,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胡桦转过了头----具体来说应该是转过了嘴。

   第三章

   “年轻人就像八九点钟的太阳”的确如此,马颖锋认识胡桦后与日俱增觉得自已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太阳的下面还矗立着无数的大烟筒,有形的和无形的,混混沌沌。天有定数的等待下一个盘古再开天辟地一次。马颖锋有点期待。

   从“操场”回到家,马颖锋精神格外恍惚,刚才被互相享受过的肉体现在还在隐隐作乐。刚进家门迎头撞见马母,被惊吓的几个魂没来得及收回来丢在“操场”。

   “干嘛去了?大热天的又跑到哪疯了?鲁方的表妹接来了?”马母言行一政,同时做出“?”状堵住马颖锋的去路。

   “没有,那畜生是骗我的,他表妹根本就没有来。他想让我去他家玩怕天热我不去,所以骗我去接他表妹,我没接到人就去他家,路上收到传呼说他表妹没有来,恼的我就回来了,天真热啊----”

   马颖锋把自已在路上精心烹制的谎话拼盘端给马母,说着“天真热呀”还一脸倦色的抚着额头擦汗。

   天下母亲大多如此,不过要排除个别后母和夫妻之间闹离异以孩子作出气缸的亲母。爱子心切的马母语气立刻温和的如同已煮熟三分的豆汁。

   “你呀,就是实诚----赶快洗个澡吃点东西看看书早点睡觉明天早起看看书。”对马颖锋来说,在母亲面前,假期永远都是黑暗的,或者说,在假期面前,母亲永远都是残酷的。天下母亲也大多如此,绝不会说,“赶快洗个澡吃点东西看看电视晚睡觉明天晚起吃点东西去上网回来吃点东西去约会洗个澡吃点东西看看电视去睡觉。”顶多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

   马颖锋洗完澡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两个真正在互相享受肉体的男女,翻云覆雨排山倒海左右开弓争先恐后。马颖锋不禁越看越乐开了,乐到最后竟乐到“风牛马不相济”“驴头不对马嘴”。一想到触及了自已老祖的权威,立马虔诚的乞求老祖宽恕他拿他们与毛驴相提并论。马颖锋直纳闷电视台跟上头谁有这么铁的关系,大胆到白天放色情电影。转念一想,怕被家人发现,赶紧关上电视。

   马颖锋遵照马母的嘱咐躺在床上休息,高举双目望着天花板----说是天花板其实是现今唯美主义者对事物“文明夸张写实”的说法,实际上既没有天做背景,也没有花做衬托,更没有板做载体,有的只是白石灰泥的屋顶。如果非要称它为天花板的话,除非加上下雨渗透的雨水阴湿的斑痕,倒像无数含苞怒放的花骨朵。但它们却玷污了墙的纯洁,同时给人一种惋惜,仿佛一个冰清玉洁的少女脸上长了无数麻子。

   马颖锋总觉得生活不该这样过。

   再过三十天就上高三了,如此浑浑噩噩下去,一年后怎么考大学。本来马颖锋对大学不感兴趣,为了不让父母失望也只能强迫自已蹲在学校里混日子。“不让父母失望”这是条根深蒂固的至理真言。本来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不让自已失望足矣,但成败得失非要与长辈牵连在一起,不让谁谁失望。连在地下的亲人也不放过----不要让酒泉之下的父母为你失望。其实一个人满十八岁后,无论做什么事,只要自己愿意负责就行了,无须理会让谁谁失望。马颖锋这样简简单单的想。

   马颖锋坐在写字台旁正重其事构思了一份“暑假学习方案”:

   6:00--7:00 普通话学习(阅读《现代汉语词典》)

   7:00--8:00 英语口语练习(背诵未译的《泰坦尼克号》)

   9:00--10:00 政治复习(初中以来的政治课本通览一遍,并列出知识点结构图)

   10:00--11:00吉他学习(达到任贤齐的水平 !)

   11:00--12:00历史复习(阅读《世界历史上下五千年》和《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

   14:00--16:00代数复习(将所有例题看会,力求做到融洽贯通举一反三,适当做些巩固练习)

   16:00--17:00书法训练(分别用楷、行、隶、魏碑等字体抄写《三重门》后记,《零下一度》自序),

   17:00--18:00仿唱强化训练(将谢霆锋出道以来的歌全部唱会)

   20:00--21:00课外阅读(是书必看----除武侠、言情、色情、名著)

   21:00--22:00自由活动(仰卧起坐、俯卧撑,逐日增加10个)

   注意:

   1、 每一项计划完成前五分钟,上午为仿唱练习,下午为吉他学习。

   2、 如有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切记:

   人的意志是坚而不可摧

   强而不可抵的!

   执行人:马颖锋

   监督人:马颖锋

   制定时间:2001年6月30日

   执行时间:2001年7月2日

   签字(盖章或手印)马颖锋

   通览一遍总觉得字体欠佳,便又工工整整眷写一遍,并自叹如能把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用在学习上,别说考名牌大学,就是考----马颖锋一时兴起蔑视掉名牌大学,壮志未酬雄心未尽,还想摧残一下别的东西,却一时语塞。灵激一动很干脆的把整个娱乐界给抹杀了----考明星都绰绰有余。

   马颖锋现在的梦想是当个明星,不过小时候的梦想就如同狗肉,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马颖锋五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马母若有所思的问他:“长大了干什么?”

   对未来悲观失望的小颖锋脱出而出:“卖水泥呗。”

   当时马父是靠出售水泥养家糊口的,后来发家致富了,但马父这人思想顽固不思进取,仍然操守旧业,辗转奔波十几年,糊口之余仅有能力供马颖锋上学。马母被小颖锋的胸无大志气的大骂:“没出息!卖水泥有什么好!”女人的嘴天生具有推销功能,能把自己的产品吹的天花无坠,把别人的贬得一文不值。马母把小颖锋的“胸无大志”润了润色转述给马父,马父虽然没有像马母般气愤,但难免愁眉不展。一杯酒下肚后,气壮山河的向马母发誓一定把小颖锋培养成大学生。在农村,马父这种望子成龙的思想是最伟大的。

   马父之所以如此而没发起火来打女人那样对待小颖锋,是因为他是个“孝子”----中国从古至今代代出名孝子,现今也有不但多,而且名不虚传名扬四亲八邻。然而现今的孝子发生了伦理变化----今之孝子乃孝顺儿子之说,而且在中国甚是普遍再普及。

   马母常常当众数落小颖锋胸无大志,使得他觉得在亲戚面前大践面子。和同学交流后悟出心得---捡好听的说大人就会高兴了,哪就是有出息了。于是马母再数落小颖锋时,小颖锋便满腔热血斗志昂扬的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大声的喧呼:“我长大了要做大官!”

   马母意识到小颖锋的人生观产生了飞跃,近一步挖掘:“为什么做大官呢?”

   小颖锋当时还不明理想为何物,迫于无奈才让自己的世界观剖腹分娩,以至发育不健康落下后遗症。马颖锋脱口而出:“做大官下馆子可以不给钱,吃好的喝好的,过年过节有人送礼,看谁不顺眼就熊谁,谁也不敢放个屁!”

   马母被小颖锋的“大志”振奋的连连说:“你终于有出息了!”

   之后马颖锋还得到了马母奖励的五元钱。于是小颖锋无知的被马母逼迫的说了第一次谎,使得马颖锋后遗了现今谎言泛滥成灾的病症----可见谎言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小时候被家长逼出来的。后来每逢有亲戚问小颖锋长大了干什么,小颖锋总是脱口而出“当大官”,然后再流利的背诵他的格言。

   待小颖锋再长大一些,那时正值港台明星在大陆开始走红。受其影响,马颖锋的世界观人生观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不但懂得了理想是个什么东西,而且为小时有从政之念深悔不已。

   港台明星出道年龄大多较小,马颖锋总结了他们的出道途径也制定了自己“浮出海面”的方式。第一种是这样的:

   在大街上溜达时突然被一个戴大墨镜的神秘人物强行拉到一个偏僻角落,刚要大呼救命时,那人突然说,我是星探,我看你有明星的气质,所以想介绍你入行。深怕马颖锋不信,飞快拿出自己的特殊工作证。证实后马颖锋把星探带回家。尔后与亲人恋恋不舍依依惜别,跟着星探去了香港。临走时还要说,我一定会混出个人样的,我不会忘了你们的,我还会回来的。马颖锋之所以说这几句话是因为他想做个有良知的艺人。马颖锋知道当今名人中有许多不认自己的老父老母,嫌弃自己的家世。马颖锋立誓要“入淤泥而不染”----也就是做污泥中的白莲----“入淤泥而不染”和“出淤泥而不染”一样是骗人的,不信的话跳到淤泥里试试看----白璧微瑕的遗憾在于包裹孕育它的石头,而学生素质低的责任在于学校。学校是向社会输送人才的地方,同时也是培养流氓的基地。

   第二种出道方式是:

   在大街上看见一群恶男在紧追一个漂亮少女,马颖锋毫不犹豫的扔下书包跑上去,七手八脚就摆平了那些歹人。正当要问候少女没伤到哪吧,一个戴着小皮帽长着大胡子的人对自己大吓,停!停!你是干什么的?你搅了我们的戏,你说该怎样赔偿我们吧?正当马颖锋不知所措时,被救少女说,导演呀,你看他的身手和身材等等都比那些家伙好耶,主角就让他演吧。“小皮帽”恍然大悟如获珍宝的称赞,好!好!怕马颖锋反悔,以赔偿损失相要挟,要求马颖锋立马签约拍戏。不久马颖锋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红的发黑的明星,有许多公司争抢寻求签约。马颖锋乘机摆个款让他们攀价,最后和出钱最多的公司签约,同时把所得钱的五分之四捐给希望工程。

   第三种出道方式是:

   把自己的照片寄给影视杂志社,遇到一个极端欣赏自己形象的编辑----这也是马颖锋留长发的一个原因。照片被刊登,尔后又一帆风顺的被影视和音乐公司看上而签约,于是马颖锋成了艺人。通过一段时间的娱乐圈生活,发现那些明星几乎个个是衣冠禽兽。马颖锋决定出本暴光娱乐圈丑态劣行的书。不久,马颖锋成为多才多艺正直伟大的艺术家。

   马颖锋按照这三个出道方式,把自己的出道年龄定在十六岁。到了十六岁还没出道,就延迟到十七岁。最后正式定在二十岁。马颖锋常常因此臭骂城市人就是比农村人条件优越,一切好事都被卑鄙无耻肮脏下流的城市人抢了去,连自己的出道机会也不知被谁家少爷抢了去。臭骂之后,马颖锋决定让自己的后代也做个恶贯满盈的城市人----将来搬到城市里住。

   马颖锋把自己的理想金屋藏娇了起来,马父马母误解了“自觉“的含义,放任他“自生自灭”。因为马颖锋的学习成绩足以让马父马母信服,马颖锋是考不上大学的。但毕竟马颖锋是他们的儿子,也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医看。马父马母经常与马颖锋交流思想劝学。说是交流思想,马颖锋所得到的却是“不要自以为是”。什么叫自以为是?马颖锋认为“自以为是”就是有自己的见解,不要“自以为是”就是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因此每次交流的结果,难免不欢而散。马母被儿子的不成大器愁的双眉不展,双眉不展双目展,情不自禁的“唯有泪千行。”女人的眼泪天生具有感化的功能,被男人虐待和抛弃时尽显神威,即使大多数时候没有挽回失去的,但男人在心里早已自责开了----马颖锋被马母感化的只要一会不学习,心里惭愧的要与世长辞以示自己有负于双亲----许多学生因学业负重自杀不仅仅是被逼死的,还有就是被感化死的。然而马颖锋相信世上除了上学劳命伤财外,还有许多美好事物值得留恋,好比胡桦。所以马颖锋只是被感化而愧疚,丝毫没有付诸实际行动的想法-----口是心非有时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偶尔会挽救半条命。亲朋好友问马颖锋不上学干点什么,马颖锋拌出一副心有成竹深谋远虑的表情说,上着学再说。可他心里明白,他越不学越想学,也越来越不学。

   深夜时候,马颖锋还坐在写字台边阅览他的方案。此时马颖锋恰似当年打匕首的那个铁匠----鲁迅,把烧好的铁拿到铁砧上叮叮??一阵,端视一下看打出了形没。一虑,一烟,一咳,一茶----没茶只有一罐可乐。

   马颖锋压了一小口可乐,紧接着嗝出一连串二氧化碳。端视罐子想,黑糊糊的好像是从农村老茅草屋上流下来的雨水,有什么好喝?马颖锋不甘无味的生活,勇敢向亚当夏娃取经,偷偷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喝了一大口,咧了咧嘴又大口的喝下去,有着神农和李时珍口尝百草的胆色和执著。

   酒不醉人人自醉,马颖锋精神微微恍惚,躺在床上想,这啤酒尿一样苦涩涩的,人们就是喜欢喝,凉快?胡扯,老子喝完还淌汗呢。没有点准备,马颖锋就闯进了梦的家园。脸上游弋着灿烂的笑容。也许是和胡桦在约会,也许收到了名牌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风拂去空气中的灰尘,夜显的格外的净。

   一梦醒来,又不知路在何方。

   第四章

   有人说,早晨醒来做的第一件事是睁眼----难道中午和晚上睡觉醒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睁眼吗?马颖锋醒来时已近晌午。昨天晚上一瓶啤酒就让他如此沉醉,恐怕当时再来一次唐山大地震,也只当是回到婴儿时的摇篮。昨晚的睡容足以证明,马颖锋的确回味到了“摇篮时代”的甜蜜。

   马颖锋突然想起制定的暑假学习方案,明天就该正式执行了,今天是个过渡日,方案外玩的最后一天,要拼命的玩,把后二十九天的玩全集中在今天消灭掉,这样才够本。马颖锋如此乱想着,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不再以为朱自清那样形容时间流逝是故弄玄虚。

   吃过午饭,看谢霆锋《今生共相伴》的MTV。

   马颖锋听谢霆锋的歌迷恋的失去了好坏评价的能力,无论好坏全部入耳。众歌之中,马颖锋最推崇《今生共相伴》,听的慷慨激昂,时时有种要向她人表白的冲动。

   马颖锋不但喜欢这首歌,而且羡慕MTV中谢霆锋的造型,更羡慕的是有清纯美女董洁手腕手举办婚礼。

   正陶醉着,传呼机不适时机的响起来。按下阅读键,信息代码乱的出于寻呼台而胜于寻呼台。马颖锋被这数字传呼机训练的形成了条件反射,见到数字符号就搞破译。

   弄清楚是胡桦相约,出了门直驱“车站”。

   又“操”过一天,回到家除了对自己撒的谎再圆一次外,仅剩下瘾瘾作乐的肉体,极度疲惫,精神无限空虚。

   第五章

   三十天的暑假被马颖锋一“操”而过,在此期间,看了无数次暑假学习方案,翻了三次政治课本的第一页,还有落寞了二十八天。

   马父马母天天督促马颖锋学习,但他依然风雨无阻的“去同学家有点事” ----和胡桦幽会。

   后天就开学了,马颖锋寻思着二十八天都过来了,学习也不差这两天,决定中午去上网,玩尽整个暑假,让高中生活最后一个暑假功德圆满前后呼应。

   很快在QQ上物色到一个离家不远的城市----滕州的女孩。马颖锋提出见面,那女孩仿佛服了虎妹,如饥似渴的催促马颖锋快。在约定地点----广场上墨子像下,见到了一个长的勉强可以安慰男性心理的女孩,但气质难以掩没。马颖锋幼稚的想和她谈人生,主动出机取得发言权。不曾想那女孩谈吐不俗,即便马颖锋有黄继光的勇气,也没有五车的学富堵上她的嘴。面对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精辟喻世至理名言,马颖锋缄口不言自惭形秽,暗下决心在下次见面之前,一定要训练一副无与伦比的口才。从头到尾,马颖锋充当了一个忠实的听众虔诚的信徒,偶尔也附庸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嗯,你说的对,我同意你的说法。”

   马颖锋躺在床上回想着三十天嗑瓜子似的所作所为。

   这几天正和胡桦闹别扭,马颖锋时时产生疏远她的念头,特别是见了非凡网友后,看到胡桦太多的庸俗,疏远的念头更加强烈。

   七月的星空挂着一块仿佛被野猫咬掉一口的冰轮。马颖锋明天就开学了。

   夜,漫漫的深了。

   第六章

   八月中旬的太阳仿佛初嫁的少女,羞涩的躲避着人,又仿佛和马颖锋有不共戴天之仇,懒的瞻仰尊容,躲在浓云后“扇风点火”。

   “这种鬼天气闷热的要命,怎么能安心上课?”马颖锋打理着行李抱怨道。

   “开学后就上高三了,不提前开学补课,哪有充足的时间学习,没有充裕的时间学习怎么考上大学。”马母成为老师的代言人,给马颖锋做思想工作,手里还忙着把厚被子往已经脑满肠肥的行李包中掖。

   “妈!这么热的天,你还给我带这个,你想热死我啊?”马颖锋惊异母亲对自己的变相虐待。

   “你慌什么,俗语说,‘饱带干粮,热带衣裳’----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马母的关怀辈至倚老卖老噎的马颖锋语言阻塞,努力一番终于如愿以偿,涌出一股气。

   “妈,让我带也行----用车把我送到学校。”

   吃饭过饱时有两种生理反应,一是打嗝,二是放屁。频频打嗝,当事人也许会关心几句,嘱咐按按某处穴道以制止,但是频频放屁不止,事必引起周围人群强烈不满。此时的马颖锋所涌之气硬被马母判定为----

   “放屁!你以为你爸挣俩钱容易,别人放假都能坐公共汽车把行李带回家,就你往家打电话让车去接你,骚包个么!”

   马母虽学历低初中毕业,但极善文学体载中说明文,对比的真实鲜明,恰到好处。马颖锋缄口不言,又在酝酿下一股气----不知是嗝还是屁。

   “算我放屁行了吧?每次回家都?哩?嗦,不想让我回家----行!我这次走后,三个月都不回!”

   不料马颖锋自断听说之话乃放屁之举。“破灌子破摔”得到诠释-----哪怕自己是破灌子,也要自己摔。马颖锋以为把自己这个破灌子摔了,会有人怀着人道主义同情他,把破片扫拢扫拢倒进垃圾箱里。不料马母任由儿子摔,而且又上去使劲踩上几脚,成为真正的碎片。

   “三个月不回家?走呀,别带一分钱,自己去闯呀。电视上不是经常报道学生离家出走嘛,你还真以为你有那个本事。”

   马母仿佛一个凶狠的歹徒,将人捅上几刀恐怕不死,逃跑前弥补性踹上几脚以彻底取命。

   马母的尖酸刻薄很让人怀疑马颖锋的身世----他非马母所生,马颖锋也意识到这一点,趁机追问。

   “妈,我是不是你亲生的,你这样损我?”

   “我损你?我是你妈教育你几句怎么了。”马母陡然从歹徒变回老师----难怪立体主义者说,流氓是老师,老师是流氓,原来有迹可寻。

   马母回答问题避重就轻草草打发了马颖锋的“损”,马颖锋感觉“损”暂时没有加深,但自己的身世还没有着落,又重复道:

   “妈,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你说呢?”

   马母暂时不再变幻保持老师身份,但身价已不同往日----挂级了。

   当今教育界为区分含金量不同,老师之前都加上个级,好比色情电影中的级,级别越往前的越卖座。道理是等同的,命运是不同的,一是提倡一是禁止。不知是老师职业挂级带动了色情电影挂级,还是反言之。总之,频频使用反向句能使老师身价骤然升高。

   马颖锋忍耐不住而失足冲击儒家思想的囚笼。

   “妈,幸亏是你这样说我,如果在外面谁敢这样说,我非得----”

   “你非得怎么样?”

   马颖锋自由的灵魂飞到半空,只顾贪婪遨翔,一不小心撞在某个高大的建筑物上,重重坠落在囚笼里。

   父亲是高大的母亲是伟大的,无论马颖锋怎么飞都飞不过那个“高大”。

   第七章

   马颖锋坐在公共汽车中,每呼出一口气都有吸不进一口气的可能,所以振作着精神大进小出的呼吸,以支撑奄奄一息的生命。船破偏迎打头风,有一个乘客脱了鞋子晾脚,臭气熏天夸张了点,能熏死人倒是个事实。马颖锋的脚也臭,可从来没有这样在公共场合做过。

   混浊的空气更加剧了生存的困难。

   人生道路的坎坷,马颖锋此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不禁为未来黯然。

   马颖锋去学校的路途中有数十个矿区,地下挖了二三十年,地表难免亏空----塌方,大塌的成了胡,小塌的成了梯田,再加上为使路面看上去较美观,而垫上了黑白矸石,造就了地球表面的真实再现。

   走过“人生道路的坎坷”,唯剩下被颠簸的差点瘫痪掉的臭皮囊。落寞不已,惆怅难言。

   不顾一群三轮车夫的拉拽,马颖锋汗流浃背拎起大包小包气喘嘘嘘的赶往学校。

   闷热的天气把胆小的人们吓的全都躲在屋子里,生怕一出来被太阳蒸发或熔化掉。往常喧嚣的校园内外此时显得格外的静谧。

   学校建筑仿佛被裹过的女子的脚,处处独具一格----畸形。

   学校的警卫室乍看像个茅草屋,仔细辨认仿佛一口巨型棺材。一条气管水泥路直通心脏----仿佛人体最佳睡眠姿势的行政教学一体的白色瓷瓦大楼。“气管”西边草坪中一座?山像捆竖着放的烂木材,直让人庆幸没被老师家属当木材拾去煮排骨;东边的三个巨型蘑菇立在五个混凝土树根拼凑的桌凳周围;一大片残枝败叶生造的月亮河蜷曲着;一列据说像条龙在徜徘的石头,好像一只狗吐着舌头趴在两棵小垂柳下的草坪上;不知是双腿截肢还是在下蛋的据说象征金鸡报晓的石头斜身傲视“人本最佳睡姿”。两条支气管混凝土路各奔东西,东边是肺叶似的篮球场----南边是一排老屋,被老师家属亲戚加以改造成小吃店。西边的肺叶乃五谷杂粮回肠之所,国人叫它厕所,英国人引证丰富,称它为钱钟书的《围城》----WC。“心脏”北边是操场----胃。“右肺”的北边依次是“肝”,“胆”,“小肠”,“大肠”----教师家属楼,教师家属男女学生宿舍混合楼,男生宿舍楼,食堂。“膀胱”和“直肠”----一条臭水河,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京杭大运河----的一条支流。运河不见得有好运,多少年来从没见过那河清过,不发臭过。环保部门仿佛和这河有杀父之仇,宁愿让它臭死,免得再麻烦把它埋死。

   从天空俯视整个校园,仿佛一个被割去脑袋拆掉胸腹壁的尸体,一挂一挂的器管发着臭的摊在那儿。

   学校驻地从前是片坟地。学校选址时,全县的旮旮旯旯竟找不到立足之地,于是便让它在此“随欲而安”了下来。

   证据确凿无可非议此地是个鬼地方,这不足为奇司空见惯。当今学校立足之处大多是从前的坟地。除清明节有人来扫墓外,时常会在操场上发现一行人走后,一堆一堆的小砖头,旁边一堆一堆的纸灰,风一吹“呼”的漫天遍野。所以在学校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还可以领略到迷信文化的魅力。

   学校大门对面是一排鬼商品房,斜对面是一个鬼国营碱厂。鬼碱厂兴风作浪,使得本来就不准的天气预报更加令人揶揄。刚入学时,马颖锋早起去跑步,刚出宿舍楼门发现双眼所及之处全白了,惊叫着“下雪了”呼朋引伴。旁边谙事男生醒世说,那是从碱厂随风飘来的碱粉,常年累月漫天弥雾,时常还有大白天比伦敦的雾更壮观的时候呢。

   学校东邻居是一懂音乐的大型洗煤厂,朝夕指挥着进出厂汽车的吼叫声,机器的轰鸣声,惊天动地给学校生活伴着奏,使得生活较其他兄弟学校更有旋律。更可畏的是东南方向离学校五百米处有一火葬场,长年累月可以驻足而观到一个个黑色的灵魂从高高的大烟筒里爬出,直朝学校方向上方飞去。很容易让人相信,原来西方人梦寐以求的天堂在此校上方某一空间。

   马颖锋遐想不断,边走边看。望着三重门,轻叹一声,一步跨进宿舍门。

   阴暗潮湿的一楼宿舍仿佛阴曹地府,两侧墙壁上挂的世界名人遗像,无意间看上一眼,更觉得此地阴森逼人。犹其是达尔文和贝多芬,达尔文不修边幅,白色的长发和胡须争相斗洁,执拗的瞪着双眼逼视。贝多芬一双失神的眼睛在人身上飘乎不定,直腕的人毛骨悚然。阎王判官宿舍管理员适时瞅一眼,更让人胆战心惊。

   马颖锋想到高一时在这种鬼地方住过一年,现在搬到五楼,不禁为将来的学弟们衷叹。

   爬到五楼感到有种回归人间的欣慰。宿舍门虚掩着,马颖锋推门而入。

   云雾缭绕中发现楚生佳,伍亚,朱六躺在床上吞云吐雾----抽烟论英雄。

   伍亚半瘫似的躺在马颖锋床上,见马颖锋进来热情招呼:“锋哥,来这么早?来,抽根----”扔给马颖锋一支烟。马颖锋身体往前一迎,顺势接住夹在身后。

   “你们来这么早?”说着把所带之物一一放归在自已的柜子中。

   “闲着没事在家干么,大清早我就来了。”楚生佳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我得早来,否则下午来的时候又要在二级坝那边堵车。三哥也是,我们一块来的。”尖嘴猴腮乡音比碱厂的雾还浓的伍亚步人后尘既往开来。

   “那狗屁车慢的要命,我闷的好几次差点跳了车!”三哥朱六身高一米八,身宽体胖(pang),仿佛伍亚身上能剃下的肉全长在他的身上,宿舍成员中年龄排行第三,雅称三胖子。但没有人敢这样称呼----身宽体胖(pang)的朱六没有心宽体胖(pan)的胸襟。

   马颖锋平常最厌恶这些人----其实他谁都厌恶,就如同谁都厌恶他。但是大家似乎都想的开,即便厌恶的要死,无论如何也奈何不了对方。除了背后揭短鞭尸,当面针锋相对外,便剩下想不开的----想不开的就是人才,马颖锋嘴巴和胸襟一样狭小,嘴上斗不过就破口大骂,甚至升级到大打出手。而他们三人恰似与马颖锋这种人磨擦不断的人来疯。

   “我觉得今年的暑假过的太快了,时间太短了还不到三十天!这鬼天气热活死人,怎么上课!再说我们学校领导圣人蛋,别的学校都不开学,就我们学校积极!”

   马颖锋以为自己的观点会得到赞同,以达到共同抨击学校的目的,不料自身领导魅力不够,适得其反,众生----众牲虽没像马母般对马颖锋进行人格的践踏和鞭斥马父般肉体的摧残和蹂躏----

   “天热你就别上!找个凉快网吧上网!有空调----多爽!”挑衅高手伍亚刚才还客气的扔烟诉苦,转眼间换了脸色抨击。

   马颖锋一时在这话上找不出破绽,放弃不是还击也不是,干脆附合。

   “这可真是个好提议,过会就去,过会再去。”

   马颖锋怕这话迷了路,走向伍亚给它导航。

   走到床前猛的拽起伍亚,猛的一巴掌拍在屁股上,猛的扔向一边,然后猛的倒在床上。点上一支烟,悠悠吐出一团烟雾,说:

   “送你一句普通话,两个字----G----U----N,D----A----N,gun----dan----滚蛋!”

   中国网络发展的果然神速,大街小巷网吧林立。

   马颖锋见小学生玩反恐精英兵勇神速,自叹不如,自卑之下随便找了台电脑上机。

   打开QQ后,发现能聊上几句的越来越少。在QQ上吹侃一番, 觉得没劲玩起红色警界,越发觉得无聊。找个小学生教他玩反恐精英,被小学生数落数次大笨后,终于继做到见看敌方把枪换成匕首之后又开创一新----不见敌方时持枪而行,一见敌方就激动的昂首射击天空,遂很快被敌方击毙,一局下来,马颖锋鞠躬尽瘁至死不渝----没有一次击毙敌方。索性双眼失神地望着屏幕发呆,竟不知该干什么。

   傍晚之前,太阳主动与马颖锋化解仇恨----夕阳。一句古诗风景复苏,“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马颖锋抚了抚长发,望着楼下返校的学生,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伴着夕阳慢慢地下沉。

   第八章

   开学已经三天,马颖锋的身心还滞留在暑假,心神散漫自由放纵。其实假期里什么事都没做,除了天天与胡桦约会。一想到胡桦,马颖锋的心仿佛失足陷进沼泽,慢慢的下沉,越挣扎越下沉的快,压抑憋闷。终于彻底沉没下去,空剩下消失处不多的几个气泡。过往的悲欢去而复返,迎面拂来。

   “颖锋,我喜欢你!”

   “哦----我也喜欢你!”

   “你不要哭嘛,不哭,不哭。”

   马颖锋想到胡桦向他表白的那个时候,脸上的微笑和心里的甜蜜仿佛雪崩一般。突然,冰雪拥到谷底销声匿迹,周围瞬间恢复了死静。

   “颖锋,我不配做你的新娘!”胡桦悲怆地说。

   马颖锋一听胡桦的语气就感到将有不祥的事发生,脸上却镇定自若不失风趣的说:

   “那你配做谁的新娘?”

   马颖锋以为缓和一下胡桦的情绪,让不祥的事缓期发生或就地枪决,可胡桦却坚决让它面世。

   “那天晚上,我去超市买东西打算第二天凌晨从上海回来。陪我买东西的是我同事的哥哥,经常在一起玩关系不错,回来路过他租的房子,他请我上去玩,我说天晚了不去了。面对他的再三邀请,好情难却,可是当我走进屋的时候----”胡桦的话还没说完,马颖锋已经未卜先知了,凝固的双脚仿佛撑着整个天,慢慢的下沉。忽然胡桦转身从大坝下面跑上去,丢下马颖锋一个人呆望着臭气熏天的河水。

   “回来!”马颖锋猛然间清醒一点----应该是被臭醒的。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丢下天三两步追上去,拉住胡桦的手。胡桦一不留神一个踉跄顺势趴在马颖锋的怀中。顿时,沉默占领了整个世界。

   “不!不行!我不配!我不配!”胡桦忽然挣开马颖锋的怀抱,头晃的像是吃了摇头丸,转身跑走了。马颖锋一边擦着体恤衫上的鼻涕和眼泪,一边追了上去。

   “你安静一点!你干什么?我嫌弃你了吗?”马颖锋反问胡桦的同时自己也心虚。

   终于,在马颖锋的开导下胡桦安静了下来。

   “哥,你说我该怎么办?”马颖锋语气里带着衷怆的把事情原委告诉给大春。

   “妈的----畜生----我要杀了他!”大春忽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猛的扎在桌子上。

   在这一扎中,大春杀畜生的勇气不但消失殆尽,而且连拔刀子的勇气也不复存焉。语气也随之软和了下来。推御掉责任反问道:

   “你打算怎么办?”大春软和的同时,为了回避无勇杀人的现实而麻痹自己----抽出两支烟,马颖锋噙了一支,大春给点上,自己也点上。小屋里顿时云雾缭绕,如至仙境。

   面前的两碗白酒视机大献殷勤,企盼为马颖锋浇愁----烧愁,马颖锋心领神会不负酒望,端起一碗一饮而尽,顿时一股热浪从胃底直捣喉咙。只轻轻哈了口气就将其化解。大春为了义气置生死于度外,试图一饮而尽,无奈功力不够只削半碗就咽不下去,只得借给马颖锋倒酒而掩饰狼狈。马颖锋见碗又盈满,感觉肚中的酒精量似乎还不够烧尽愁绪,又端起来一饮而尽。如此三番,终于人不胜酒,第四碗端起时下巴不住直抵胸膛。等不及上一碗酒的热浪涌上来,就又把一碗酒倒进去。两行浊泪伴着清酒涌进肚里。

   “我们永远不再分开了吗?”

   “当然!”马颖锋自信大的撑破肚皮。那自信仿佛胃里遇水而膨胀的爆米花,心情也越发憋闷压抑。为让胡桦的肚皮也撑起来,马颖锋画龙点晴道:

   “我要让你过的好一点!我要帮你摆脱苦难!我要让你幸福!”

   夕日的生活片段如同磨损的VCD碟片,断断续续重复昨天的故事。

   长长的吁了口气,刚想转身走,一掌重重的打在脊背上。马颖锋未卜先知,断定巴掌的主人是张光军。

   “大哥,来这么晚。”马颖锋并不转头一副末世杀手的形态背对张光军,目不转晴的向空气打个招呼。空气有了回声。

   “嗯,干什么呢?又在呆想了,吃饭了没?”

   中国人见面打招呼以“你吃了吗”为本位问候语,外国则不然,一是因为外国人小气,怕对方把自己的客套误以为邀请,二是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穷惯了,经常上顿不接下顿,见面都关切对方温饱问题。可见简洁的礼仪就能反映出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历史和人性。

   “没,一块吃吧!”本以为空气会说“好呀”,谁知空气果然空气。

   “我不饿,你自已去吧。”

   马颖锋为了义气宁愿让铁哥们变成饭桶,转身拉住张光军往生活区走去。

   两排五六十年代的老屋窝踞在那个显眼的角落,在高大教学楼的对比下,仿佛一个花心老嫖客藏在妓院里坐享花客月貌。这些老屋被教师家属亲戚废物利用,稍加修善摆上几张桌椅便成了小吃部,于是老屋又重新找回了青春。

   马颖锋和张光军走进老刘家。老刘的儿子刘强在学校教生物课,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流氓。以前在别的学校癖好暴力经常体罚学生,有个学生不堪忍受,在社会上找了一批同样癖好暴力的人将其海扁。这厮不思悔改,最终因为和别的老厮发生不快将其击瞎右眼而被流放到县北二中。刘强大彻大悟后深入广大学生群众,整编了大批学校里的小混混,唤之即来挥之即去,不但可以为已所用,自己老爹的财源也有了保证----命令所有混混到他老爹家吃饭,并且不准歉帐。成果喜人财源广进,引的其他老师纷纷效仿----厉经图志变法改革为人处事经营管理----招贤纳士,刘备再世也自叹不如。老刘把自己的老婆,大儿,儿媳,女儿,外甥,外孙女,都压在这小吃部上,服务众牲。

   马颖锋仗着刚开学自己钱包厚实,财大气粗问张光军想吃些什么,张光军也不客气随口点出四个菜和一瓶四十多度的白酒。

   老刘的女儿和外甥女端上酒菜。两年来马颖锋天天见她俩,但她们的年龄如同金字塔之谜般层出不穷,令人琢磨不透。问及张光军,张光军说她们也不大,和我们差不多。马颖锋抬头再偷窥一眼,自语道:“我怎么看着她们比我们都大呢。”

   “刘爷,白酒换一捆啤酒!”马颖锋吆喝道。

   第九章

   开学已一个多星期,马颖锋什么课都没听,心烦意乱意志消沉,尽管每天和张光军大春他俩形影不离,但仍觉得百无聊赖。权衡一下,拔通了胡桦的电话。

   早上的课如同幻想曲一般,听着听着梦到自己当上了明星,正在香港红馆开演唱会。狂热的欢呼尖叫声中,一个特别漂亮的女歌迷含情脉脉双眼朦胧的给自己献花。马颖锋产生欲吻的冲动,突然那女歌迷变成胡桦,阴森森的朝他笑,吓的他跃然而醒,心情杂乱无章的如同懒人的卧室。望了望讲台上的钟,第二节课快下课了。寻思着胡桦也该到了。

   这几天,除了隔三岔五的胡桦约会外,就是旷课去街上上网,生活极其萎靡。

   马颖锋每天的作息安排是这样的:早晨最后一个起床,然后和张光军最后走出宿舍楼门,在别人踢着懒散拖着疲倦匆匆走进教室时去老刘家吃早点,在校园里没有一个人时去教室上课,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十分钟,看看当天的出勤率是不是有所增长,看到空位后在正进行最后消化的小腹中为其编造种种事故,如果此时离下课还余些时间,就随便前后左右借课外书,看到昏昏欲睡时趴在桌上睡觉或者乘老师面壁板书时弃位而出,与校警说段笑话或者仇视几眼,走出校门直驱网吧。中午饭或吃或不吃,然后视心情好坏计划上不上下午的课。下午去学校斜对面的网吧锻炼“反恐精英”。晚上冲个凉去操场乘凉抽烟胡侃八拉回味昨天咒骂今天空想明天发呆发神经狼嚎去教室找人胡侃八拉或回宿舍睡觉或去网吧通宵。

   除了累之外就是闷,引用张光军的哲学概括现状就是----我们大家都是畜生,每当这时,马颖锋总普度畜生说:“别发牢骚了,高考完你不就解脱了。”

   望着周围的张张空位,仰头叹气沉默自语:“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哈,哎----”然后又把头埋到桌子上。

   胡桦经过这段时间的约会急训,脾气仿佛小猪崽子,一天比一天大。两人相约见面后,除了继承往日漫无边际侃天侃地侃自已外无所事事。说到兴奋时一脸夸张的感慨道:“我操!”由于马颖锋抒发的时候表情过于夸张,张光军一直以为他俩在纵欲。

   “哎,颖锋,你们两人相约出去都干些什么?”张光军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若有所思的发问。

   “我们出去什么都没干,只是‘操’着玩。”

   “哎呦!这还叫什么都没干啊?都操了----”张光军的后半句话如同年被偷袭的珍珠港,瞬间成为废墟----马颖锋一计重拳打在张光军的左臂上。

   “你看色情电影成痴了,说出来的话都这么龃龊!”

   品味自己的话,觉得只起了防御作用,却没有达到攻击的效果。

   “光军,你怎么和那些文人学者一样,喜欢咬文嚼字了,一个操字,绕口令式的诠释示意半天。”

   本想拽几句文,不料口才这门学问不是看《口才与艺术》所能练好的,何况马颖锋连这本书都没有看过,所以说起话来文不及意。马颖锋后天生具有自知之明,意识到自己拽不起来,于是言归正传一心一意诠释“操”。

   “我说的‘操’是已经剃除掉龌龊因素的充当语坠没有实在意义……”

   张光军被马颖锋的“操字新解”忽悠的昏了头脑,竟忘记自己所追问的事。

   只有在此时,马颖锋才感觉不到寂寞,因为他早已被迫习惯于这种嘻打哈闹。然而这更加滋长了心中的空虚和孤独。

   课堂上的马颖锋早已“弃生”,根本没希望在此有所展望,如同楚之屈原。不知该遗憾还是该庆幸,不知是幸运还是悲哀,中国的工业发展没能给马颖锋留下一条像泪罗江那样伟大的葬身之处。没江罢了,连条干净的水系也难觅。所以马颖锋总摇头叹息自己想溺水死也死的不干净----死的不清不白。同时他越来越厌恶班中那些“游击队员”,尽管自己也三天两头旷课。

   面对生活如同失足落进粪坑,看着全身的大便不知所措----洗掉吧嫌恶心,不洗掉吧就这样染着身体。踌躇不决,徘徨不已。

   第十章

   课堂上朝夕面对的老师仍然是上学期各科的几张老脸,宿舍里高一高二时最令马颖锋痛恨的“宿舍卧谈”,此时也成了他的酷爱。

   空虚的内心被无聊贫嘴填补的充实不少。

   “妈的!数学老师今天又找我麻烦,不过被我小局一下。”对裸睡情犹独钟的楚生佳打出卧谈的第一炮。扬名高三已久的“虚虚朔”从肮脏无比的被单中伸出头,四肢趴在床上。“虚虚朔”极其耐热,蒸笼一般的宿舍里竟也用被单裹住全身,证据确凿证明此人与鳖存在某种联系。“那小子今天也被我小局一下。”

   “今天上午上数学课时他又拖堂,当时我不是站起来就走了嘛,他也没说话,可这小子下午在走廊中叫住我,还假惺惺语重心长说,高三啦,不能再像高一高二那样随随便便啦,要约束一下啦,再说,一个人活着没有点自尊心是不行的,人活着要自重点。我当时就转过脸对着他----之前我根本没瞅他,我在看我女人在远处给我招手叫我去吃饭,不过他的话我听见了。我当时就局他,是的老师,我们应该要点脸皮,嗯,也该自重。老师你不常教导我们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嘛,你今天糟踏一点时间,明天就会捞不到许多钱,正如老师你每节课都拖堂一样,拖一个人五分钟无所谓,不过拖七十多人的五分钟----老师,你是搞数学的计算数字比我们精确,你算算这是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啊!哈哈哈----”

   宿舍里的黑暗都埋没不了裸睡佳的得意,反而撞击的叮当有声。

   “我就纳闷这些搞理的老师为什么口才不行,我所用的口才功力还不到三成他就败下阵来,真让人失望。据说这厮是我们学校顶有名的嘴子,可到了我的嘴边也不过是刺猬遇到了狗----”

   裸睡佳突然产生两个意识,第一意识是自己的妙喻表达不恰当,第二意识接踵而至----马上改口道:“狗遇到了刺猬。”静心聆听三秒钟,见无人听出口误才心安,内心拼命的告诫自己以后说话要慎之再慎。

   “行了,别说了,给海圆哥留点面子,毕竟他是海圆哥的大哥,是吧,海圆哥?”虚虚朔在被单里不知鼓捣什么,冒出一番话,闷声闷气如同裸睡佳的屁。

   “你们谁说谁说去我不管,但是我想说一句,古之有云,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况且他也是为我们好。”

   海圆话毕,迂腐味在宿舍里荡漾开,熏的众人纷纷抗议:“行了,不要说了,你一说话就一鼓臭豆腐味,操!”

   不知哪位英雄搬着双脚杀出这么一句----臭脚亚----伍亚。

   “不要跑题,继续----Now let’s go on !”

   在一个角落里,还遗留了一个圣人。

   宿舍里年龄最大的张正把手中最后一块煎饼夹咸菜塞进嘴里,满油的双手抹在被单上。张正与虚虚朔相比只多一点文质彬彬和文采,自命不凡经常在宿舍里卖弄自己的文学水平。

   “社会越发展人们越关心自己的健康,吃东西更是百里挑一,什么脱毒水果,脱毒蔬菜,脱毒种子里啦多多。人们对这些带‘脱’的东西极为向往,这下可吓坏学生了----水壶里还有水没?”

   张正每说到即将入正题时总找水喝,仿佛他的才识是水转化成的,耗尽了喝点水才识又盈满了。

   裸睡佳毫不犹豫的把桌上的快餐杯梯给张正。

   马颖锋正惊讶于裸睡佳的大度,张正感激没涕零的早已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忽然马颖锋想起快餐杯里的水之源----那是大家白天涮过筷子的水。也许才识不计较脏净,什么样的水都可以转化,所以张正眨巴眨巴嘴直呼:“兰陵美酒郁金香,五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此时此室是家乡。”

   此时的裸睡佳窃喜不已,想,那水不但汇集了脏,还有骚哩,刚才我还把手在里面刷了几下呢,哈!

   才识不嫌弃脏骚,继续自我卖弄。

   “你们上数学课时感觉到没有,上他的课应该很自然的感到‘人生如梦’。他一进教室开篇点题----政治思想报告,耷拉着那张老脸,好像他爹死了----”

   昏暗中才识忽然意识到如此张扬会得罪海圆,覆水难收,只得硬着头皮顺流而下,鞭斥数学老师。

   “‘我一开始就给我们班的同学说过,我只能教会那些喜欢学习愿意学习的学生,至于那些不喜欢不愿意学习的学生,我是永远也教不会的。’”才识把数学老师每节课惯例开场白模仿的惟妙惟肖。

   “听其声抑扬顿挫,娓娓动听,观其色,其貌不扬,不可一世----十分钟被他的口水冲走了。发展----他开始讲题了,遇到得心应手的问题,他会举出多种解答方法,当然是解之答之皆略之,感到棘手的,他会‘拍着醭土找裂缝’,制造题的漏洞,‘这道题出错了,少了个小数点,这个地方是乘号才能做出来……有错误的题就不做了,’还不忘讲那个‘小数点的故事’----一个小疏漏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他就不想想他这样不负责任的教学,会对我们造成怎样的严重影响----”

   才识在最后一句话上故意提高音阶,忽又嗄然而止,仿佛一个寻死之人爬到高楼上一头栽下去,接下来就是一片死静。才识没有得到预想的效果----众人的随声附和,更没得到“你洞察人生百态”“少年早慧”的恭维,失望之后重整旗鼓,视死如生誓要博得众人的赞同----誓失声也要博得众人的赞同----又猛提一个音阶说:

   “遇到讲了却没把握的,他会穷追不舍,直把我们问的雅雀无声,他才很有权威的宣布,这道题做对了,其实到这个时候他对这道题的解答结果仍没有把握。然后再很满足很骄傲的咳两声,为自己的博识强记自叹不已。看一下表,‘二次决口’冲走了二十分钟。选几道无关紧要的题让我们做完,拿几个人做的结果看了看,又慢条斯理的说,‘看样我们要从初一开始学了,我一开始就给我们班的同学说过,我只能教会那些喜欢学习愿意学习的学生,至于那些不喜欢学习不愿意学习的学生,我是永远也教不会的。’”才识再次为自已惟妙惟肖的模仿而陶醉。不料死静给才识掘了一个深坑,准备埋葬才识。才识苦苦挣扎,以便争取尽量的时间与亲人依依惜别。

   “‘哼哈----哼哈----’什么声音?是畜生在哼吗?不是,是他每节课必修的卫生清理,仅剩的五分钟被他连痰一起咳吐了出去。下课了----不好!他屁股上仿佛长了疖子,坐立不安----你看他那慌张的样子,如同上了战场才发现忘记带枪一样。开始拖了----用一根可以点一支烟的火柴去点一千支烟----上课了!教室外面的人无奈而又通情达理的习惯性敲了敲门玻璃,他才恋恋不舍的留下遗言----‘下节课我找人爬黑板,不会做的出去。还有XX页的作业……’”

   才识与亲友依依惜别后,望着面前的坑留下遗言。

   “外面人进来后重复着出去的人做的事----”才识跳进坑里忽然回光返照的伸出头来。

   “操!都睡觉了!”

   往常卧谈中的悍将裸睡佳和虚虚朔,此时两人早已携手共愚周公去了。其他人也抛弃掉肉体,冲破白天纷纷扰扰患得患决的困扰,纵情游戈于另一个世界。唯独马颖锋仍滞留在人世间。

   “这样的生活还得多长时间才能结束----”

   高中生活只有一年了,但是这一年对马颖锋来说可谓历尽沧桑,浮沉于世。

   马颖锋的心仿佛夏天的后半夜,渐渐凉了下去。白天学习的荒废生活的放纵,如同加在雪上的霜,心境仿佛置于渺茫且昏暗的荒原之上,辨不出方向,看不到人影,感觉不到温暖----尽管宿舍里还有些余热,然而马颖锋仍滞留在荒原上,直到渐渐睡去。

   夏夜的月光偷偷的爬上马颖锋的脸。荒寂的黑幕中一颗星挤了挤眼凝望着马颖锋。除了黑瘦便是落寞。

  未完待续!

   内容简介

  彷徨于校园生活底层的高3毕业班学生马颖锋和他的同龄人一样,在经历了16岁的花季17岁的

  雨季后,继续走着他的成长之路。

  高中时期最后一个暑假如期而至,马颖锋全身心的投入到和女友胡桦的约会中。3年前马颖锋

  认识了好友的表妹胡桦,迷恋的结果是中考落榜。单纯的马颖锋选择了与胡桦分手。异地他乡

  高中求学生活,使性格本来内向的马颖锋感到无比的寂寞,周围人群的花前月下使马颖锋产生

  了与胡桦和好的念头。经历一番努力,在上海打工的胡桦终于同意年底时候与马颖锋重搭爱弦

  。两人和好如初。五一节约会时,马颖锋发现半年没见的胡桦更加的成熟美丽。勾魂摄魄的气

  质射马颖锋内心感到无比的骄傲。然而,不幸却早早的降临在胡桦身上。胡桦趁马颖锋和自己

  谈的无比喜悦时倾诉了委屈。原来,在胡桦准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遭到了同事的哥哥的侮辱。

  懦弱怕事的胡桦带着满心的委屈和对马颖锋的愧疚去找马颖锋。马颖锋知道后不能承受这突如

  其来的打击,尽管他同情胡桦,但还是安慰了几句委婉的与胡桦分了手。送走胡桦后,却找好

  友李迎春喝酒解愁。大醉醒来,马颖锋难以割舍这段感情,又怕本来命运坎坷的胡桦轻生,于

  是约了好友张光军和李迎春去找胡桦和好。

  高中时期最后一个暑假将近尾声,马颖锋产生了与胡桦分手的念头。不久,学业的压力,家

  庭的压力,以及个人人生观的改变,终于使马颖锋与胡桦再次携手走上爱情的末路。

  分手后的马颖锋并没有痛改前非而全身心的投入到高考备战中,而是一如既往的旷课,喝酒

  迷恋网络,甚至变本加厉。但是,他的生活更加的落寞。

  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马颖锋偶尔一次乱笔涂鸦的文章发表在校报上,名声大振。从此,马

  颖锋成为校园中的风云人物。面对接踵而来的低年级女生的交友,索取照片,探讨文学的信,

  马颖锋喜出望外整天忙的不亦乐乎。马颖锋以为给自己落寞的灵魂找到了暂时的归宿。

  时隔不久,厄运光马颖锋,马颖锋从楼上掉了下来摔断了小腿骨。

  养伤期间的寂寞,使马颖锋有充足的时间回忆往事,对自己的劣迹进行反思。人生的苦短,

  世间的冷暖时刻敲击着马颖锋的灵魂。马颖锋决定痛改前非,然而当他一再返回到原来的环境

  中“荣辱皆忘”,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无所事事。马颖锋始终徘徊在痛改前非和一如既往的

  矛盾中。

  人性里的劣根性使得马颖锋在名气大振的同时狂妄自大起来。当着学校领导的面嘲弄学校制

  度的无用,夜闹值勤室,硬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将两个平时劣迹斑斑的老师弄的体无完肤

  ,无地自容。放荡不羁,风流潇洒的背后在漫漫滋生着危机,终于在高考前一触即发。学校领

  导乘机对马颖锋实施打击报复。

  马颖锋经过一番痛苦的精神斗争,模糊中明白了人生苦短,世间冷暖的含义,以及人世的险

  恶。

  马颖锋准备提前离校,于是去找刚刚认识不久的艺术班的刘红辞别,却也奚落了一分感情。

  夜晚烦闷时偶观星空,马颖锋发现了久违的小时候自比为自己的那颗光微红的星----北落师

  门。

  马颖锋想到了由生以来的喜怒哀乐,荣辱得失,莫名间感到莫大的落寞。仰望星空,对着“

  自己苦笑道:“原来它自始至终都未曾离开过我”。

  全文完。

  本人大量引用谐音字,请勿当作错别字!

标签: #师门 #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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