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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ADND和DND、或不知道PH、DMG是什么的新手,请特别留意最后一段“ADD常用缩略语表” 魔幻世界之旅龙与地下城的故事 发表于大众软件CD杂志...
2024-03-24
小学同学薛玉立,1948年生人,属猴的吧?反正他老婆叫他“猴子”,可能属猴的。说是同学,其实一起上到三年级,他就留级了,他是哪年小学毕业的?不知道,反正我当兵转业后回地方时,他就在城西开了个狗肉馆。他老婆是我一起上到六年级毕业的同学,城西某村姓李的,考初中没考上,就在家务农了。这两口子的外表看上去,实在有点儿不般配,大有‘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男的看上去,身材瘦小,干干巴巴,一幅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两只眼睛却溜圆溜圆的,很有猴感,一包神气。女的中上等身材,不胖不瘦,瓜子脸还配上两个浅浅地酒窝,不笑也自来笑的样子,能说会道,很是招人喜欢。
薛玉立的祖上就在村里杀狗,然后到集上卖狗肉,村里人通常都叫薛家是“打狗子”家,他算是子承父业吧。他媳妇的名字叫李妍,是她舅舅给她改的。她本来姓厉,应该叫厉妍,她的的父亲是国民党军队的一个军官,解放前到台湾去了,把他们母子三人留在大陆,“天灾人祸”那三年,他们在城里实在活不下去了,就到山沟里她姥姥家生活了。她舅舅是我们的小学老师,根据她姐弟俩的“彦”字辈,给她改成“李妍”,她是在三年级时插班的,但学习很好。他们两个能够搞成了对象,据村里人说,李妍家生活困难,薛玉立家做狗肉买卖有钱,两家互相“支援”,就成亲家了。
回到地方后,有一段时间我负责办公室工作。干办公室工作,零碎事儿多,迎来送往是免不掉的,再加上那会儿社会风气也不太正,吃吃喝喝是日常“工作”,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林里蹿的…….“海陆空”都有,偶尔吃一次狗肉打打牙祭也在所难免。薛玉立的狗肉馆是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开起来的,李妍自然就是老板娘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阿庆嫂式人物。那年月公款吃喝风流行,狗肉馆又是当地特色,据说国家工商部门的领导还专门去吃过,更不用说省市级的官爷了。前些天某中型企业要提报省级名牌产品,省厅来人预验,主管部门自然需要陪同,海鲜吃腻了,搞点特色吧,就选在狗肉馆。进得门来,李妍就是一声“老同学”,这不,一下子就热闹了,近乎了。那买卖自然“双赢”,企业出银子,老板娘自然不会少收,说是另外加上的什么菜,其实,不往里加钱就烧高香了。这一天,恰巧薛玉立也在馆子里,端着酒杯挨个敬酒,他一面自吹自擂起来:离开家乡多年,自以为普通话已经说得很漂亮、很字正腔圆、很抑扬顿挫,简直可以和央视那些美女帅哥标准、纯正、顺溜的普通话相媲美。然而一些字词的发音读音,却屡屡遭到妻女尤其是女儿的强烈抵制、抨击、调侃、揶揄、批评与矫正,这又让他不免对自己的普通话水平有些不那么自信、纠结和自卑。正在他高谈阔论之际,李妍进来把他赶走了。酒桌上有人问她孩子在哪里?李妍说:大女儿在北京外语学院上大三,小女儿还在上高三。我说:难怪玉立说女儿笑话他普通话说得不好。李妍噗嗤一笑:他那咬舌子普通话,土的掉渣,能好吗?俺闺女不笑话他,笑话谁?他还净出洋相,上次自己做主,做了一个大牌子“凤凰特色狗肉(够优)”,小闺女指挥人,给他拆掉了,钱也白花了。
是啊,这种说话咬舌子,是水土问题,还是遗传问题?似乎出在语言的“遗传基因密码”方面:就说这两口子吧,从小喝一个井里的水,吃一个山上的地瓜,玉立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孩子,即便长大了离开本土老家那块根脉地儿,再怎么刻意学说普通话,企图彻底改变乡音,企图彻底抹掉“乡下人”形象,却难免总会露出些“猴子屁股与尾巴”痕迹的:乡音难改,一些家乡方言土话味儿,无论如何也清理不干净的,再怎么煞费苦心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下意识地若隐若现地暴露出那种乡音韵味的。如同罪犯作案,虽然乔装打扮,戴了面罩,披了马甲,刻意遮掩,且处心积虑千方百计抹去作案痕迹,但总会留下些许蛛丝马迹的。这种比喻虽然不伦不类又不当,却未必毫无道理,也不无善意调侃的意味。而李妍不怎么刻意去改,却还是如同播音员一般字正腔圆。是不是因为她原本就是城里人,遗传了父辈军官和官太太的基因?是不是女人本身就有语言方面的特长?不清楚。
我无意也没有资格嘲笑薛玉立,恰恰相反,却是很有些同病相怜的“自卑”与共鸣。说实话,自己比玉立差远了,一直一口扎实标准的家乡方言土话,那才是真正的土得掉渣儿,却总也心安理得,不像玉立那样“背叛家乡语言”,从未说过也根本说不了普通话,即便酸溜溜的“醋溜普通话”也说不了和说不出口,且出过洋相闹过笑话的。
家乡农村讽刺调侃那些离开家乡后说普通话,回到家乡后也对父老乡亲撇腔普通话的人,戏称其“东北骡子学驴叫唤,还撇腔撇调呢!”土生土长、大了才离开本土的家乡人说普通话能标准?老根子上骨子里的“遗传基因”能改变吗?这与“狗改不了吃屎”———此处用此语绝非意在骂人,仅是调侃而已———是一个道理。我刚当兵时,安徽兵把茄子说成“瘸子”,四川兵把鞋子叫成“孩子”,一个广东的司务长在解释食堂的饭不够吃的时候说:“兔子们(同志们):今天的“粪”(饭)本来是“狗”(够)“掐”(吃)的,但是,来了一“蛆”(部)分“家鼠”(家属),“锁”(所)以这就“母狗”(不够)吃了。”一样。陕西的农村兵在农场劳动时,轮流清理马厩,谓之“出马粪”,但他们改不了乡音,将“出马粪”说成“吃马粪”,遭到天南地北的老兵调侃哂笑,成为连队逗乐子的笑话:“陕西新兵蛋子‘吃马粪’”一样,造成这种“误读误听误解误会”的原因,盖因方言读音chi、chu不分,都读chi,实在太幽默太有喜剧色彩了。 “出马粪”到了他们嘴里,居然成了“吃马粪”,这“一出一进” ,便阴差阳错,大相异趣,彻底转音变味了,也就难怪人家那些老兵调侃笑话他们了。
这类阴差阳错性误读误听误解,与“吃马粪”异曲同工的方言不会少的,实在妙趣妙义妙味得很。由此说开去,普通话与方言,二者不可偏废,两口腔都顺溜最好,也各有用场。比如,在社交场面上最好说普通话,回家乡见乡亲或在他乡闻乡音,共鸣以乡音方言则显得亲近、亲切、亲热:就像可口的家乡饭菜呀!打个比方,普通话就像现代文明社会生产的标准规范食品;方言则是各地独具风味的传统小吃。方言是民族语言文化瑰宝,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得到保护。一些濒于消失的方言更应该得到抢救性保护。应该警惕歧视、挤兑、弱化方言的倾向。说普通话未必就“高大上”,讲方言也未必就土气、卑贱。何出此言?是因为觉得社会上有以讲普通话为荣,歧视说方言的现象。有从农村半路“出家”的朋友,本来夫妻双双一口纯正的方言乡音,有孩子后,夫妻双双学说醋溜普通话,说是他们说土话(方言),会影响孩子也说一口土话的,那样孩子入托上学后会被老师小朋友同学歧视的。这哪里跟哪里嘛,可在城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里,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权且称之为“方言歧视”。而“方言歧视”的深层意味,则是复杂的“社会学”问题。
民间流传有这样一个段子。有个年轻人离开家乡农村落脚城市。有一天回老家,在村外的山坡处看到亲爹在荞麦地里忙活,这混小子却装作既不认识爹,也不认识荞麦,撇着洋腔说普通话问他的老爹道:“老汉,这红杆绿叶白花的是啥东西?”亲儿子居然不认亲爹,居然成了“老汉”,荞麦居然成了“红杆绿叶白花的啥东西”;“老汉”愤怒不已,顺手脱下脚上一只鞋,抡起鞋底没头没脸地抽打儿子;儿子则一边抱头鼠窜,一边喊叫:“爹,你要把儿子打死在荞麦地里呀!”老子则愤愤然呵斥儿子:“什么东西,还认识你爹和荞麦呀?!”实在是幽默极了。
再说薛玉立的“狗肉(够优)”,他恐怕是看电视看多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山西广告“晋善晋美”套用了“尽善尽美”的谐音,想要说的是山西很好。其实,尽善尽美这话是孔子说的,“尽美矣,又尽善也。”,老夫子认为事物既有好的外表又有好的内容,就可以是尽善尽美的,既要“尽美”,也要“尽善”。追求美与善的统一。“尽善尽美”单独从广告角度看,也许并没有错,但是,这种套用成语的行为,说起来顺口,但对成语却形成伤害,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稀释了成语的纯度。广告是这样,商标也是一样,“旺旺”、“汪汪”、“望望”,其实是傍名牌。网络语言更出格,什么“砖家”、“叫兽”,什么“撕逼”、“你妹”,就连党报党刊直接管理的晨报、晚报,也在使用网络上低俗语言的标题,譬如《绿茶婊只是明骚 女汉子才是暗贱》、《让明星情侣撕逼飞一会》…….这样的文化载体,简直是无视社会责任,是一种甘愿堕落的道德退化。
曾经有名人说“一个汉字就是一个故事”,这话很对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风俗礼仪、社会结构、伦理道德、哲学思考、审美意识等几乎都隐藏在一个个汉字当中。汉语言有着非常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寓意,每一个汉字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每一个成语都有一个富含哲理的故事。套用谐音、随意简化、过度低俗等,会造成汉语语言的语义不明、晦涩难懂,有的还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虽然说语言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本身就是在吐故纳新中发展变化的在接纳新词,淘汰旧词的过程中得以完善,这是一种发展规律,譬如“给力”、“高大上”、“萌萌哒”等已经成为权威媒体的正规语言使用。
语言是人类进行沟通交流的交际工具,人们借助普及普通话,规范语言行为,保存和传递人类的文明成果。所以,一种语言最大的追求就是表意清楚,能够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并让别人听懂、明白,这就是语言的最高境界。使用语言和文字的目的,是让人一看就明白,一听能记住,所以说语言文字的唯一标准就是准确。
因此,玉立小女儿拆掉“够优”的牌子,十分应该,拆的好!
重庆时代信报副刊征稿启事
文学版_现代副刊具体如下:
影响(每周2个)信报体随笔为主的综合性文学版。以清谈风格,富含思想与观点,充满观察与分析,与当前社会生活甚至重庆生活密切的题材应为主要文体。虽则言物言事,但既有热点问题的交集,都有文化的远景。当以此严避市井的俗气和流行的"小资文体"的脂粉气。1000字左右
四城记(每周1个)随笔体,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城的作家,每城每期各一篇,谈本城的新鲜事。让读者能随作家笔触,开阔视野,以另外的视角观察城市生活的共性和个性。欢迎大家推荐或自荐.800- 1000字左右
专栏(每周1个)主题性专栏集束。专栏作家须议定大致风格和主题,形成各自强烈的个性。在配置上,即选择有文化担当,体现出社会良知的思考性作家。也应有青春无忌,快言快语,充满时代和生活细节的青年写手。欢迎大家推荐或自荐.800- 1000字左右
以上栏目稿费根据质量80-300/千字不等,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邮箱:cqrbjtwx@163.com
附录样文:
被收购的风景
原名《树犹如此》
印林
在家乡,黄葛树俨然一个个逍遥子,生长得枝繁叶茂,舒展得自由自在。它们仿佛活在时间之外,根系蔓延到了村庄的记忆盲区。一棵棵就那么稀里糊涂,无中生有。年轻矮小的黄葛树自然也有,但它们却不赖人力的栽种--村民没有种黄葛树的习惯,它们在老树延伸到几百、上千米外的根系上孳生出来,星散各处。有时我甚至会觉得,散布各处的黄葛树本就是同根生的,是一棵树,它们的根在地下相通相连,生生不息,共同营造着这一方水土的气脉。无论你砍了哪一棵,都等于砍断了这方水土的气脉。
我毕业回乡不久,我的母校为了集资修建教师宿舍,决定砍掉学校的两棵大黄葛树腾出地盘来。我不知我的老师,其中有没有一两个加入到反对的行业中来。他们条件的艰苦,我后来在自己的教书生涯里很快就体验到了。
那是一个会馆改建的学校,叫文昌宫,会馆的全貌已经看不到了。每次走进校门,迎面就是三丈来高的宽大石壁,石壁两端修建着十几级台阶。走上台阶,就来到了一个叫申明亭的走廊,几十平米的一个走廊,青石地板,几根高大的古老原木柱头支撑着高旷的屋宇。柱头早被同学们攀缘得油光水滑,发出岁月特有的光亮。下雨的时候,亭子就成了上体育课的场所。申明亭隔着一排教室的后面就是那两棵高大的黄葛树,老师们就住在黄葛树的小院里。每次去小院背书或是接受批评,我都能莫名的感受到大树蓊郁的气息,而且似乎总有一群鸟儿在树冠里鸣叫,仰头搜寻,又似乎是树叶在鸣叫。那两棵不知长了几百年的树,它们见证过文昌宫往昔的繁华。
经办此事的是朋友章不西,他那时是镇林业站的站长。得知学校要砍那两棵大黄葛树,我们都心痛不已。章兄也是这所学校出来的学生,面对自己的恩师,他无奈地签字办了手续。
现在,我越来越怀疑庄子所谓无用的大树在这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还有什么是“不夭斤斧,物无害者”的?城市在到处收购着乡村的风景。曾经有段时间我总是狐疑地盯着城里被移植的大树,猜测它们来自哪一个乡村,它们仿佛是被人贩子拐走了的一个个孩子,有一天,我在忐忑中等到了一个早有预感的坏消息:老家学堂堡的黄葛树卖了。
学堂堡是旧时私塾的所在吧。那棵黄葛树算不上高大,在我的头脑中也没有留下多深的画痕,还远不如学堂堡的那几户人家。那里有几个奇怪的人:一个叫印庭辉的老人,每次开会都要被拉来示众,因为他是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一个叫郑海民的村民,据说是旧时唱小旦的戏子;一个叫徐良臣的单身汉,我们一请他讲故事他没有不答应的;其他的还有义权大公,会退煞,抓一把米喷一口水,大喊一声就能把鬼祟撵跑的奇人;成喜叔,一个收购鸡鸭蛋游走四方的小生意人。现在只有义权大公和成喜叔还健在,对那棵黄葛树我似乎没有多少印象。
“卖了1300元,1300啊!”来人说,“最划算的还是小娃,他家的瓦片被拂下来十几块,树贩子恁是赔了三百元。”听着这样兴奋的谈话,我心里怎么也不是滋味。为了区区1300元,我的老家就把一棵生活了多年的黄桷树抛弃了。我似乎感觉得到那棵黄葛树被吊车拔起的那一刻,老家精魄四散的情景。
电脑时代的别字先生
(原名 《别字先生》)
君子爱莲
年幼时我们曾经笑话那些经常写错别字的人,称他们为别字先生,甚至愚蠢地认为一个连自己的母语都不能正确掌握和准确使用的人,是可怜可悲的。然而今天随着电脑的普及,我们越来越多的时间耗在了电脑屏幕前,平心静气地执笔书写,一遍又一遍地改写抄写文章的情景几乎成为了历史。那些稔熟于心的汉字,不再是以音、形、义相结合的形式出现,而是以上下左右的结构拆分和ABCD键出现了。于是错别字越来越多,想不起和写不出字的时候也越来越多。在我暗自庆幸没有成为新时代的“文盲”(21世纪的文盲是不会电脑的人)时,却一不留神成了个自己也瞧不起的别字先生。
总结了一下自己“写”错别字的原因,大抵有四种情况:其一,反应迟钝,协调能力较差。由于左右手手指配合不当,该先敲的没先敲,该后敲的却抢先一步敲了。如常犯错误之一就是“发展”一词,将“展”的“nae”敲成了“ane”,“发展”即变成了“发燕尾服”;最可笑的是一次将“发展经济”一词中的“…naex…(展经)”敲成了“…neax…”,“发展”又变成了“发避孕药”,真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其二,埋头狂敲一气,忘记了选择。如“ khkh”一为踊跃,二为跟踪,结果“希望大家踊跃报名”变成了“希望大家跟踪报名”;“ gotg”,一为严惩,二严重,“一起严重未遂事故”又变成了“一起严惩未遂事故”。诸如此类,由于忘记选择,而造成了许多不该有的错误。
其三,技术水平欠佳,经常“乱弹琴”。记得一次录入“在树荫下聊天”一句,由于敲错了键,文稿出来让人笑了半天,原来“别字先生”把诗意的“在树荫下聊天”错打成了“在茅坑荫下聊天”,自己也直喊“臭”!
其四,当属真正的别字先生了。字写得少了,自然很多字在记忆中便越来越淡了,等到真用时,也不敢肯定到底该是哪个字,似是而非了。尤其是思如泉涌时,往往突遇一非常简单的字,却怎么也想不起是怎样写的,为了不打断思路,就临时找一音似之字代替,写完后基本忘记了还有替代字等着替回来,于是文稿一打出来又是别字满天飞。 一次,写到“……应该进入另一种境界了”,偏偏“境”怎么想都想不起,于是在脑子里迅速捕捉到另一个字替代了,最后变成了“……应该进入另一种警界了”。哎,就怕这样的习惯成自然,这不,昨天下午就接到一个电话:让某某给重庆的蔡女士回电话。怕忘了,转身拿起笔,在黑板上便写下了“某某给重庆菜(蔡)女士回电话”,又让经过办公室的人笑话了好半天。至于“一尘(成)不变,百柯(舸)争流,竣(骏)马欢腾”等等都是别字先生的“杰作”。
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完全不写一个错别字,似乎不太可能。电脑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非同寻常的帮助和乐趣,我们尽情地享用这一现代科技成果时,钢笔被束之高阁,瓶中的墨水用得越来越少,许多耳熟能详的字词离我们也越来越远了。墨水用得少不要紧,但愿肚子里的那点本就不多的“墨水”不要越来越少才好。
在《四季》里“浇粪”
写下这个题目时,我被自己吓了一跳,这会不会太……“那个”了一点?
禅宗里有个 “干屎橛”的公案。文偃禅师对问法者,每每答以:“干屎橛”。他把清净的佛法同干屎橛拉扯到一起,旨在打破参问者对清静的执见,使之恍然开悟。我把维瓦尔第的《四季》与浇粪扯到一起,先给自己戴顶“高帽子”:主要是想东施效颦,向文偃禅师讨点禅法,破除大家对古典音乐高雅的“执见”。波兰作家显克维奇在《音乐迷扬科》里说:“让他扬粪,风吹着木杈,他也认为是在奏乐”。突然想起多年前我也曾经在维瓦尔第《四季》里给蔬菜浇粪,这感觉也是蛮受用的。不妨加点“味精”,给大家描述一番:
夕阳西下,菜园里花鸟草虫均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远处青山四围,河水荡漾;近处一二农妇在锄草,身影婀娜;空气中飘荡着维瓦尔第的《四季》;我在其中奋力扬勺,浇粪。
用文字一描,看来还真有点“味道”了。十年前,我身临其境的时候,还真没想到诸多“诗意”。现在回忆起来,却也相当“唯美”。没想到“浇粪”这等低俗的农事,配上维瓦尔第《四季》做背景音乐,谁敢说不雅呢,看来世上没有绝对的俗,也没有绝对的雅。
1995年,我在内地一个偏远的小镇,做一份被工人老大哥们戏称为“鸡公”的工作。大家这样叫,主要是“机工”(机械工程师)与“鸡公”谐音。我所在的单位是个电力企业,也就是所谓的“电老虎”。当时,我们的家属大院距离镇上有两公里远,处于风景不错的云水河畔。那确实是个开门见山,出门见水的好地方。当时单位实力雄厚,围了几百亩的地作为家属区,但家属楼却不过十多栋。我居住的楼房一共六层,我家住在二楼,前面就是一块巨大的荒地,大概有几十亩之多。
“我准备向李阿姨学习,挖一块地,种点蔬菜!”
有一天,吃过晚饭,妻子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这样突发奇想。但我并没有把这当回事。你能开垦种菜?我还能女娲补天呢!妻子出身干部家庭,身材娇小,虽不能说养尊处优,但农活是绝对没有干过的,平时杀鸡都要委托楼下的李阿姨代劳。
不知道从那天起,种菜的风潮开始在家属院里流行起来。始作俑者就是我楼下的李阿姨。这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女老师,下了班闲不住。刚搬来不久,就在门前荒地开垦出一块菜地,小白菜、萝卜、茄子样样碧绿可爱,微风一吹,小手一招,挠得一伙城里来的少妇“春心”荡漾。先是阿芳,这个腰细臀翘的“先锋派”下海,邻着李阿姨的菜地,也挖出一块巴掌大的土胚,歪歪扭扭地挤了两排小白菜,虽然黄蔫蔫的,有点营养不良,但这也成了她象征能干的美谈。接下来,是“钟大娘”,一个三十多岁仍风韵犹存的美女,开垦出一块巨大的“自留地”。如果按她的宏伟计划种满蔬菜,估计够一个排的士兵享用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有一天,赴墟回来,妻子菜篮子里果然多了一包种籽。然后,借了阿芳的锄头、钟大娘的镰铲,妻子每天下了班就“挖山不止”,快赶上愚公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我家的菜地终于成形,就在楼下三米开外,两垄土,三行芽,茄子,四季豆,苋菜等各种时蔬样样不缺。
“快下来,该给菜地浇粪啦!”妻子在楼下喊。
星期天下午,才从梦中醒来,我正躺在沙发上阅读,音响里正播放维瓦尔第的《四季》。妻子挑着一担粪水,踉踉跄跄地从楼下走过,小蛮腰一扭一扭的。“腰断喽,腰断喽”,老卢和几个同事故意站在阳台上吆喝。我有些过意不去,又有些不舍。不行,还是去吧。妻子喊第三次的时候,我便在“春天”中伸了个懒腰,把音量调到最大,然后跑下楼,接过妻子的担子,在“夏天”中迎着夕阳,和着欢快的节拍,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妻子在楼下开垦的处女地迈进。然后,在“秋天”中扬起了粪勺,在“冬天”开创了在《四季》里浇粪的伟大创举。
诸位看官,您老以为,这样在《四季》里浇粪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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