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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ADND和DND、或不知道PH、DMG是什么的新手,请特别留意最后一段“ADD常用缩略语表” 魔幻世界之旅龙与地下城的故事 发表于大众软件CD杂志...
2024-03-24
太寂寞了- -
最近翻出了十年前的电视剧……
《武林外史》和《凤在江湖》,当年都是轰动一时,全家人每晚都在电视机前等着看的。
《武林外史》已经看完了,发现自己的审美越来越奇怪,小时候觉得白飞飞极美,朱七七极丑,沈浪极帅,其他的男配都是路人;
现在发现朱七七没那么丑,就是总用鼻孔演戏,眼睛也有点太用力,白飞飞没有那么美,沈浪也没有那么帅,色使酒使气使乃至冷三爷都挺讨喜的。
具体来说:
十年前,我只记得白飞飞有惊鸿之姿,几套葡萄叶枫叶点缀的衣裳就能让小姑娘们艳羡不已,也记得她的蛇蝎之心,竟毁了朱七七的容,人人惧她,但也爱她,人人恨她,但也怜她。
十年前,沈浪亦成为广大小姑娘心中的白马王子,他机智幽默,武功高强,还有一幅好相貌,其他的男人都像是他的陪衬。
十年前,朱七七就是个废柴,长得难看,百无一用,但也许就是这份傻,这份横冲直撞,这份无防人之心也无害人之心,让众人对她的好命保持缄默。
十年前,熊猫啊,王怜花啊,百灵啊,小泥巴啊,都是路人。
十年前,我们似懂非懂地吟诵着那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看到柴玉关对李媚娘耍流氓的时候羞涩多于愤怒。
十年后,我才发现,沈浪明明白白爱的是白飞飞,显然编剧安排沈浪在后期爱上朱七七虽然心中依然留恋白飞飞,但黄海冰居然= =没能把爱上朱七七的心情演出来,他对朱七七说的情话许的诺言生的气动的怒都如此的浅,真是不给张琰琰面子。
朱七七其实是悲剧,虽然她每每逢凶化吉,但,熊猫儿对她的喜欢,王怜花对她的喜欢都演得很浅,张琰琰,他们都欺负你。朱七七欺负小泥巴的片段都演得很用力,有点过火了。
沈浪有一件黑色透胸装,一件白色透胸装,看到就窝火。朱七七的造型,尤其是乱七八糟的花边装和头饰是大家都很鄙夷的,就不多说了。
王艳演技真的太好了,但到后期也会鼻孔用力,都怪鼻孔兄,阴影= =编剧想让白飞飞后期爱上宋离虽然依然留恋沈浪,王艳就演出来了。
熊猫儿,你演技也很好,造型很适合你,你重情重义,你抢了沈浪的风头。
环翠和如意,幽灵宫的侍卫,但是,都好漂亮啊,基本上超过白飞飞了。
小泥巴,我同情你,小四和驴蛋这两个角色很碍眼。
王怜花,这个演员太令人不舒服了,不知道是编剧的问题还是演技的问题;王梦云挺不错的,其实我很希望快活王和王云梦在一起。
宋离挺好的,不穿那身环环装的时候就很好看,有男主像,成功演绎了痴情而倒霉的受气包形象,我想看到最后白飞飞挺身而出救沈浪那个场面大家都觉得很气闷,他们都是高手诶,用手把箭推开,用胳膊挡箭,或者如何如何不行么,非要她这么死了,非要沈浪娶她,非要宋离出家,笑话,不过这就是个故事,平静,平静。其实我觉得,白飞飞后来爱宋离已经超过沈浪了,就是还在惋惜那段过往。
气使阿音很温柔的说,虽然不是那么美感,说话作风很娘,但挡不住他的聪慧和霸气。
柴玉关,真的挺可怜的,后期做什么都被误会,心中悔恨又无奈,但编剧让他也大团圆结局挺出人意料。
《凤在江湖》,小时候我很喜欢那个大师兄风萧萧,其实他不是标准的帅哥,就是有种特别的气质,也许是传说中的大师兄情节吧。
饰演凤凰的戴娇倩,因为这部戏我记住了她。但青蜂是我最喜欢的,也不是标准的美女,只是有种冰冷的气质,也许是传说中的冰山情节吧。
默默说一句,我完全不记得这部戏有曹颖- -但她是女主啊女主……
现在才看了两季,二皇子长相气质肢体形态悲剧,演员是不是《武林外史》里的黑蛇啊……实在非主角相。
女配们还挺有看头的,武打镜头……唉……太不行,《武林外史》的武打还挺好的,有一集沈浪从屋子里走出来,背后有人偷袭,他背对着敌人用剑左右上下地挡住攻击,非常帅。
好吧,继续看……
和你一样,之前我们也不是微商。可是现在不管是在网络还是媒体上,都少不了对微商的报道。更多的是在朋友圈里,10个人里起码有5个是在做微商。虽然产品不同,但是道理都一样。因为做微商真的有搞头哦!
以前我们用的社交软件都是QQ,真正开始用微信,大部人都是从2013年才开始的。14年,人们渐渐的离不开了微信,因为微信的信息量庞大,走路、坐车、睡觉都在玩微信。所以,微商这个新的行业诞生了。
14年这一年的时间里,微信用户量不但猛增,同时我们不断的听到关于微商的信息。开始我们总觉得,这微信不就是一个不用花钱的聊天工具和看新闻、看笑话的东西吗?怎么还能卖东西呢?肯定不靠谱!还是淘宝上买放心点。这其实就跟淘宝刚开始是一样的。网上也能买东西?还要先付钱再发货给我?那万一收不到怎么办?但事实正明,现在淘宝就是我们买东西最多的地方,以前没有双11,更没有双12。就是因为有了淘宝,刚开始大胆的人现在都已经成功了,也有钱了。这样的故事你肯定也听过很多次了。
15年上半年,微信的微商行业发展迅速,各行各业的产品,各种各样的厂家,无一不在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企业号、订阅号、微官网、微商城……等等。同样,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微支付的生活,微信上买东西也慢慢的让我们接受了。所以有的时候想一想,一个时代的新产物到来并不是没有道理,我们左右不了什么,唯有的就是只能随波逐流。就好像不管你看不看得起淘宝,它现在就是中国网商的老大;不管你看不看得明白微商,它现在就是在你身边快速的发展;不管你觉不觉的微商是不是一个好的商机,现在每天都依然会有庞大的人群加入微商。
2016年,微商必将迅速发展,这是阻挡不了的。也许,微商会是下一个淘宝;也许,微商会兴极而衰。但我们应该确定的是,人生中的机会不多,只要抓住一次机会,就可以离你的梦想更近一步。哪怕、就算、即使,微商只是一颗流星划过,它也必定可以照亮一群人。在此,我想借用我的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市级代理说过的话:“不管了,反正别人都在做,我也试试,如果真的是机会我也能发一笔。就算这行只能火个两年,只要让我赚上两年,就够我吃上5年了,就干这个了”!
在文章的刚开始我就说过,刚开始我们和你一样。真的对微商是一点也不懂的,毕竟这是个新行业。不过还好,加入之后,有爱眼微商的培训导师的帮助,拉我们进入爱眼微商培训群、资料群、市代省代群跟我们说怎么加精准好友、怎么发广告、怎么招代理、怎么谈客户等一系列的问题。一起加油吧,我们欢迎您的加入!十年前你错过了淘宝创业,2016年请别再错过微商创业....
针对2016年想做微商创业的小伙伴们?我来给大家推荐一款产品手机防蓝光钢化膜 现在的微商这么多,都得要手机吧,现在随便一个初中生都有一个手机,可以说是人手一个了,【满足了受众群体大,需求量多】都得要贴膜吧,有的人可能说我一买手机就贴了膜了还需要你那个干吗?当然你不要也无所谓啊,手机蓝光无时无刻不存在,当你每天长时间都对着手机时你就会发现眼睛干涩、流泪、酸痛、视力模糊下降等等一系列问题,这时你就需要一张防蓝光手机膜了。而且现在做微商的这么多,他们天天都对着手机聊天,更需要一张真正的防蓝光手机膜,【满足客源很好找的问题,随便开附近的人都是微商,都是客户】现在做这个防蓝光手机膜的可以说微乎其微,市场大好,而销售还是一片空白,加入就是赚米【满足市场大,竞争小】所以现在做微商我推荐这款防蓝光手机钢化膜。这也是目前适合所有人群的微商新品。
最后提醒下:记住微商都是先入门的吃肉,别等市场都开花了,在去后悔。
十年前十年后——献给即将奔三的80后十年以前听刘德华的歌,大家说我很前卫;十年以后再听刘德华的歌,大家说,哦,原来你是个这么怀旧的人啊。刘德华是谁?--楼下邻居家小妹问我。
十年以前别人的笑话常常让我捧腹大笑;十年以后只有领导的笑话才能让我捧腹大笑--即使已经听他说过八遍了。
十年以前我以为我的生活至少会有500种可能;十年以后我知道我的生活只有2种可能--晚上回家吃饭和晚上不回家吃饭。
十年以前别人总是对我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不良少年一样;十年以后我总是对别人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良好少年一样。
十年以前在街头看见她神情羞涩地挽着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友,一边柔声低语着什么,我愤懑地吹起口哨踢飞一粒石子;十年以后又在街头看见她头发蓬松地拉着一个拖鼻涕的男孩,一边厉声呵斥着什么,身后5、6米开外,是她头顶微秃、肚腩渐挺的丈夫。窃喜在心。
十年以前一个会写诗的朋友与我促膝谈心,告诉我文学是一个好东西;十年以后做了老板的他又与我促膝谈心,告诉我钱是一个好东西。
十年以前同学见面,大家说进步,学习进步;十年以后同学见面,大家说发财,恭喜发财。
十年以前喜欢两个歌手,一个好像很沧桑,一个好像很忧郁,于是省下钱买了他的每盘卡带;十年以后沧桑的那个离了婚,胖了,又唱歌了,打扮成新新人类一样,忧郁的那个破了产,胖了,又唱歌了,很搞笑很恶俗的那种。买了他们的D版唱片,一边听,一边想明天也去买一套衣服打扮成新新人类玩,一边被逗得大笑。--那些卡带,很久没有听,大概都走音了吧。
十年以前津津有味地看偶像剧,逢到中间插的广告,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十年以后津津有味地看各种广告,逢到偶像剧,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
十年以前我听见别人说谎,立刻会大声地揭穿;十年以后我听见别人说谎,笑笑,就走开了。
十年以前我常常很傻;十年以后我常常很会装傻。
十年以前我因为不懂而痛苦;十年以后我因为懂得而痛苦。
十年以前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们还小。;;十年以后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还小。;
十年以前明知道那个女生很喜欢自己,也不敢追她--怕被拒绝;十年以后明知道那个女生不喜欢自己,还要去追她--被拒绝也无所谓。
十年以前邻居养了条小狗,我每次回家,它都会窜出来,呼噜呼噜地用鼻子蹭我的裤腿;十年以后偶然回到老房子,邻居家的那条狗已经很老了,躺在门边晒太阳,看见我,忽然摇摇尾巴,站了起来。--它居然还认得我!
十年以前,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不信,其实是相信的;十年以后,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相信,其实是不信的。
十年以前我以为孩子是一个奇迹;十年以后我知道母亲才是一个奇迹。
十年以前我认为我需要很多人的爱;十年以后我知道很多人需要我的爱。
十年以前交过一个笔友,寄来一张红色的树叶书签;十年以后整理柜子时,忽然掉出这张书签,还有几封信。信扔了。书签被随手一搁,后来也找不到了。--保存了十年的东西,才几秒钟的工夫,就没了!
从25岁到30岁是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加倍珍惜吧,这段日子过的最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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